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规定是什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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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规定是什么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规定

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规定一: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党和国家的一贯方针。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高速发展,安全生产越来越受到重视。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日程上,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预防和遏制重大,特大事故,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财产损失,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安全生产法》关于预防为主的规定,主要体现为六先,即安全意识在先,安全投入在先,安全责任在先,建章立制在先,隐患预防在先,监督执法在先。

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规定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他确定了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中的主体地位,生产经营单位是生产经营活动的直接承担者,也是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载体。只有生产经营单位实现人,机,环三要素的统一,才能从根本上避免,预防和消除生产安全事故,化规定了依法进行安全生产管理是生产经营单位的行为准则。强调了加强管理,建章立制,改善条件,是生产经营单位实现确保安全生产的必要措施。明确了确保安全生产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根本目的。

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规定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者和指挥者,对于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管理,

确保安全生产至关重要,只有明克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安全生产中的地位和责任,才能真正促使生产经营单位重视并抓好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安全生产法》针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责任不明确的问题,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应当负有的建军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等6项基本职责,这样规定有3个好处,一是主要负责人有权有责,权责一致,二是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具体,具有可操作性,三是实施责任追究时有充分的依据。

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规定四:工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地位和权利

工会是安全生产工作中代表从人员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维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群众性组织,是协助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管理的助手,是政府监督管理的重要补充。在《安全生产法》中对其地位和权利作出了如下规定: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工会有权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工会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下,发现生产经营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者发现事故隐患时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发现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生产经营单位建议组织从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有权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规定五:各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职责

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应当及时予以协调,解决。如果政府领导人对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麻

江苏安全生产法内容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考试试题

江苏安全生产法内容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考试 试题 Document number【AA80KGB-AA98YT-AAT8CB-2A6UT-A18GG】

2015年江苏省安全生产法内容: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考试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共 25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事最符合题意) 1、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单方免责的无效协议,应该对生产经营单位的__以及个人经营的投资人进行法律制裁。 A.项目管理者 B.协议签订人 C.主要负责人 D.推荐人 2、按演练方式不同,应急演练可分为__三种类型。 A.桌面演练、功能演练和全面演练 B.桌面演练、功能演练和战术演练 C.专业演练、战术演练和基础演练 D.功能演练、实战演练和全面演练 3、__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形成,并能长时间悬浮在空气中的固体颗粒。 A.生产性粉尘 B.生产性灰尘 C.生产杂物 D.生产废弃物 4、某有毒物质为人体致癌物,生产中易发生中毒,患病率为6%,根据《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该种物质的危害程度为()。 A.高度危害 B.中度危害 C.极度危害 D.轻度危害 5、生产经营单位应对培训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评审,评审时应有__的参与;如可行,应对培训方案进行修改以保证它的针对性与有效性。 A.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者 B.职业安全健康评审组 C.职业安全健康委员会 D.职业安全健康信息员 6、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还应确保预案的批准、__和维护。 A.实施 B.演练 C.更新 D.培训 7、做好事故的统计工作,最基本的要求就是统计的__要全面、准确,没有遗漏。 A.事件 B.数字

C.内容 D.依据 8、__是指认证机构对获得认证的单位在证书有效期限内所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审核。 A.监督审核 B.复评 C.现场审核 D.文件审核 9、__是安全生产的基本保障。 A.安全投入 B.安全文化 C.安全科技 D.安全责任 10、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实施资质认定制度,未经资质认定,不得从事运输危险化学品。其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必备的条件由__规定。 A.国务院交通部门 B.国务院公安部门 C.国务院环境保护部门 D.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11、依据《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生产经营单位进行__等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业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A.爆破、吊装 B.高空施工、电力安装 C.采掘、架设 D.易燃易爆物品试验 12、在热处理作业中,为防止发生爆炸,可控制易燃成分气体占总量的比例低于__%。 A.5 B.10 C.15 D.20 13、《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规定,储罐区汽油和煤油的临界量分别为20吨和100吨。下列储罐区,构成重大危险源的是__。 A.一个10吨的汽油储罐和一个20吨的煤油储罐 B.一个10吨的汽油储罐和一个40吨的煤油储罐 C.一个15吨的汽油储罐和一个20吨的煤油储罐 D.一个15吨的汽油储罐和一个60吨的煤油储罐 14、回采工作面常见的顶板事故是冒顶事故。按一次冒落的顶板范围及伤亡人数多少,一般可分为__事故两大类。 A.局部冒顶和大面积切顶 B.局部冒顶和切顶 C.大面积冒顶和局部切顶 D.局部或大面积冒顶和切顶

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规定精编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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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规定 安全生产法共有十二项规定: 一: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党和国家的一贯方针。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高速发展,安全生产越来越受到重视。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日程上,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预防和遏制重大,特大事故,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财产损失,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安全生产法》关于预防为主的规定,主要体现为“六先”,即安全意识在先,安全投入在先,安全责任在先,建章立制在先,隐患预防在先,监督执法在先。 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他确定了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中的主体地位,生产经营单位是生产经营活动的直接承担者,也是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载体。只有生产经营单位实现人,机,环三要素的统一,才能从根本上避免,预防和消除生产安全事故,化规定了依法进行安全生产管理是生产经营单位的行为准则。强调了加强管理,建章立制,改善条件,是生产经营单位实现确保安全生产的必要措施。明确了确保安全生产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根本目的。 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者和指挥者,对于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至关重要,只有明克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安全生产中的地位和责任,才能真正促使生产经营单位重视并抓好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安全生产法》针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责任不明确的问题,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应当负有的建军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等6项基本职责,这样规定有3个好处,一是主要负责人有权有责,权责一致,二是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具体,具有可操作性,三是实施责任追究时有充分的依据。 四:工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地位和权利 工会是安全生产工作中代表从人员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维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群众性组织,是协助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管理的助手,是政府监督管理的重要补充。在《安全生产法》中对其地位和权利作出了如下规定: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工会有权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工会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下,发现生产经营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者发现事故隐患时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发现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生产经营单位建议组织从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有权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新《安全生产法》罚则一览表

类 别 违法情形首次检查逾期不到位 组织机构和职责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的 责令限期改正 对主要负责人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 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 顿。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本法规定的 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 责令限期改正 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 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 元以下的罚款 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 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 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安全生产投入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 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 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 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 资金 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制度规程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 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未建立 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 全措施的 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十万 元以下的罚款 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 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 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 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十万 元以下的罚款 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 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 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 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 法应承担的责任的 该协议无效;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二 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教育培训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 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 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 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 元以下的罚款 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 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 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教育培训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 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 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 安全生产事项的; 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 元以下的罚款 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 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 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的 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 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 业的 生产未按照规定对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目标和基本要求(新编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目标和基 本要求(新编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目标和基本要求(新 编版) 一、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目标是达到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是一种国家治理形态,或者说是国家权力的运作形态。按照国家权利的运作形态,可以将国家分为两大类:人治国家和法治国家。凡是依法治理的国家,也就是说国家权力严格依法运作的,因此,我国的安全生产是安全生产法制建设。 安全生产法制建设作为国家权力运作形态,是现代政治文明的体现,本身并不直接反映国家的阶级本质。安全生产法制建设资本主义可以搞,社会主义也可以搞。但是,任何安全生产法制建设都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是由一定的社会制度决定的,服务于不同的安全工作只能。因此,社会主义安全生产法制建设与资本主义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相比,既有形式上的相同或形似之处,又有本质

上的根本不同,前者是为了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后者是为了保护资本家财产和追求个人利润最大化。 二、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法治要求 安全生产法制建设作为现代文明的成果和标志,不仅体现为权力依法运行的一种国家形态,而且是一种现代化的法律制度形态。建设社会主义安全生产法制建设要求根据法治原则,实行法律制度的改革与创新。 1.法治的价值原则 法治与人治的区别并不是有没有法律或法律完备不完备,而在于有什么样的法律。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法律制度是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是自由和人权的法律保障。它体现了一种新的法律价值取向。这种新的价值取向要求安全生产法律制度构建在尊重人的人格尊严、自由、合理愿望、进取精神和财产权利的基础上,形成新的安全生产法律原则和精神。 当代中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我国社会主义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基本价值原则有5点。

新安全生产法内容有哪些

新安全生产法内容有哪些 1.为什么要重新修订安全生产法? 答:因为当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快速发展进程中,安全生产基础仍较薄弱,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防范和监督管理不到位、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屡 禁不止等问题较为突出,安全生产各发面工作需亟需进一步加强。 2.新《安全生产法》修订后的主要变化有哪些? 答:一是强化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解决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 产投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用发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制度等问题;二是强化政府监管、完善监管措施、加大监管力度;三是强化安 全生产责任追究,加重对违法行为特别是对责任人的处罚力度。 3.新《安全生产法》适用范围包括哪些? 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 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 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4.新《安全生产法》规定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和工作机制是什么? 答: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 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5.新《安全生产法》具体内容有多少? 答:新法包括总则、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 权利义务、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法律 责任、附则等七章内容,共114条。 6.根据新《安全生产法》,从业人员享有的安全生产保障权利和义务主要 包括哪些内容? 答:安全生产保障权利包括: (1)有关安全生产的知情权;

建筑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主要内容

建筑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主要内容 一、法律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2)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有条件的,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施工现场对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作业环境可能造成损害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3)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控制和处理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的措施。 (4) 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5)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6) 建筑施工企业和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建筑行 业安全规章、规程,不得违章指挥或者违章作业。作业人员有权对影响人身健康的作业程序和作业条件提出改进意见,有权获得安全生产所需的防护用品。作业人员对危及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7)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8) 施工中发生事故时,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受理有关安全生产的举报;受理的举报事项经调查核实后,应当形成书面材料;需要落实整改措施的,报经有关负

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

《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 一、生产经营单位: 1、主要负责人负责安全生产:发文; 2、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3、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定期检查、消除隐患:必须有记录; 5、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 6、危化企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 7、主要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须有资格证; 8、职工上岗前须经安全生产培训; 9、危险场所和设施上须有安全警示标志; 10、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 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1、(建立组织:发文) 2、应当实行联合检查; 3、检查应当出示执法证件、做书面记录、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 4、接到重大事故报告后,负责人应赶到现场组织抢救。 《消防法》的规定 1、涉及消防的建筑工程须经消防验收; 2、商场、宾馆等开业前须消防检查合格; 3、机关、企业的消防安全职责: (1)、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各部门和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2)、制定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定期检查、消除隐患:必须有记录; (4)、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 (5)、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6)、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4、消防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 (1)、建立防火档案、确定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 (2)每日防火巡查并记录; (3)、消防安全培训; (4)、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演练; (5)、禁止带入火种、禁止动用明火。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 对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司机、装卸、押运人员持证上岗(宁波市交通部门发上岗证)。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 使用单位职责: 1、投入使用前必须具备相关文件、并向宁波市级管理部门登记; 2、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3、定期自检,并记录。电梯每半个月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4、检验合格证到期前一个月申请检验; 5、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 6、设置注意事项和安全警示标志; 7、操作员和管理员持证上岗。 8、单位对操作员和管理员的教育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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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规定是什么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规定 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规定一: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党和国家的一贯方针。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高速发展,安全生产越来越受到重视。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日程上,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预防和遏制重大,特大事故,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财产损失,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安全生产法》关于预防为主的规定,主要体现为六先,即安全意识在先,安全投入在先,安全责任在先,建章立制在先,隐患预防在先,监督执法在先。 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规定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他确定了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中的主体地位,生产经营单位是生产经营活动的直接承担者,也是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载体。只有生产经营单位实现人,机,环三要素的统一,才能从根本上避免,预防和消除生产安全事故,化规定了依法进行安全生产管理是生产经营单位的行为准则。强调了加强管理,建章立制,改善条件,是生产经营单位实现确保安全生产的必要措施。明确了确保安全生产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根本目的。 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规定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者和指挥者,对于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管理,

确保安全生产至关重要,只有明克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安全生产中的地位和责任,才能真正促使生产经营单位重视并抓好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安全生产法》针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责任不明确的问题,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应当负有的建军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等6项基本职责,这样规定有3个好处,一是主要负责人有权有责,权责一致,二是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具体,具有可操作性,三是实施责任追究时有充分的依据。 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规定四:工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地位和权利 工会是安全生产工作中代表从人员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维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群众性组织,是协助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管理的助手,是政府监督管理的重要补充。在《安全生产法》中对其地位和权利作出了如下规定: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工会有权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工会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下,发现生产经营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者发现事故隐患时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发现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生产经营单位建议组织从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有权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规定五:各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职责 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应当及时予以协调,解决。如果政府领导人对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麻

新《安全生产法》的重点解读十条

新《安全生产法》的重点解读十条 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将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完善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进一步明确了安全生产的重要地位、主体任务和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途径。新法提出要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了各方安全职责。(第三条) 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新法明确提出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将坚持安全发展写入了总则,对于坚守红线意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性好转的奋斗目标具有重要意义。(第三条) 落实“三个必须”,确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部门地位。按照安全生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新法一是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二是明确各级政府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三是明确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作为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

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八条、第九条、第六十二条) 强化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职责。乡镇街道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基础,有必要在立法层面明确其安全生产职责,同时针对各地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的安全监管体制不顺、监管人员配备不足、事故隐患集中、事故多发等突出问题,新法明确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第八条) 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的设置、配备标准和工作职责。新法一是明确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将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设置专门机构或者配备专职人员的从业人员下限由300人调整为100人。二是规定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管理人员的7项职责,主要包括拟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等。三是明确生产经营单位作出涉及安全生产的经营决策,应当

新安全生产法规定

新安全生产法规定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七)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计划。 【释义】 一、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这就是我国安全生产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原则。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作为单位的主要领导者,对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全面负责,必须同时对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责任、有义务在搞好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同时,搞好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按照安全发展战略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正确处理好安全与发展、安全与效

益的关系,做到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生产。因此本条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职责作出了具体规定。这里讲的“主要负责人”,包括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如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也包括其全面负责日常经营活动的总经理,以及非法人单位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与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正职领导,如厂长、经理等。 二、根据本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有下列职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就是生产经营单位最基本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即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及“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将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与其她负责人员、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工程技术要员与岗位操作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应做的事情及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具有全面性,做到安全工作层层有人负责。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必须亲自带头,自觉执行责任制的规定,并经常或定期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奖优惩劣,提高本单位全体从业人员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自觉性,使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得以巩固。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就是根据其自身生产经营范围、危险程度、工作性质及具体工作内容,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与标准的要求,有针对性规定的、具有可操作性的、保障安全生产的工作运转制度及工作方式、方法与操作程序。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就是一个单位规章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就是保证生产经营活动安全、顺利进行的重要手段,其主要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就是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即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安全生产现场检查、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特殊区域内施工审批、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安全设施管理、要害岗位管理、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安全值班、安全生产竞赛、安全生产奖惩、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与发放等。二就是安全生产技术方面的规章制度,即电气安全技术、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建筑施工安全技术、危险场所作业安全技术、矿山灾害治理等。规程就是对工艺、操作、安装、检测、安全、管理等具体技术要求与实施程序所作的统一规定,安全操作规程就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消除能导致人身伤亡或者造成设备、财产破坏以及危害环境的因素而制定的具体技术要求与实施程序的统一规定。安全操作规程与岗位紧密联系,就是保证岗位作业安全的重要基础。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并保证其有效实施。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计划。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计划就是根据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岗位特点、人员结构组成,有针对性地规定单位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车间主任、班组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其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的统筹安排,包括经费保障、教育培训内容以及组织实施措施等内容。从业人员既就是安全生产的保护对象,同时又就是保证安全生产的决定因素。具有高安全素质与技能的作业人员,就是保证生产经营活动安全进行的前提。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计划就是具体落实从业人员教育与培训任务,保证教育与培训质量,提高从业人员安

安全生产法确定七项基本法律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21562 安全生产法确定七项基本法律制度 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安全生产法确定七项基本法律制度 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这项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各级人民政府和安全生产监管理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各自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安全监督检查人员职责、社会基层组织和新闻媒体进行安全生产监督的权利和义务等。 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保障制度。这项制度主要包括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管理机构及其人员配置、安全投入、从业人员安全资质、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建设工程“三同时”、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安全技术装备管理、生产经

最新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讲座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讲座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讲座: 第一讲:总述 本讲内容: 1、安全生产立法的意义和执法的原则。 2、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和范畴。 培训目的: 安全教育和培训不仅能提高各级领导和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方针的认识,增强搞好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法律意识,提高贯彻执行安全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自觉性,而且能使广大从业人员掌握从业所需的安全生产的科学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操作技能和事故预防、应急能力,从而有效地防止事故的发生,为确保安全生产创造条件。 重点难点: 1、安全生产执法的基本原则 2、安全生产法律的分类 3、相关法律的分类 基本要求: 1、了解安全生产立法的意义、立法背景, 2、重点了解安全生产执法的基本原则; 3、了解我国目前的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和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范畴。 培训对象:

按照“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生产经营单位的全体从业人员都是安全教育的对象。此次培训主要是学生安全,主要对象是全体学生。 第一节安全生产立法意义和执法原则 一、《安全生产法》立法背景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党中央、全国人大和国务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立法工作。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 (二)制定《安全生产法》,主要是要解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安全生产工作如何法律化、制度化的问题。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安全生产出现了一些新问题、新特点,集中表现在:一是非公有制经济成分增多,相关立法滞后 二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缺乏明确的法律规范, 三是安全投入严重不足,企业安全技术装备老化、落后,带病运转,安全性能下降,抗灾能力差,不能及时有效地预防和抗御事故灾害。 四是一些地方政府监管不到位,地方保护主义严重。 五是政府机构改革,我国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能、管理方式和手段也随之变化,缺乏强有力的安全生产监管和行政执法手段。

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宣传重点内容

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宣传重点内容 1.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新法明确提出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将坚持安全发展写入了总则。对于坚守红线意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性好转的奋斗目标具有重要意义。(第三条) 2.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将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完善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进一步明确了安全生产的重要地位、主体任务和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途径。新法提出要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了各方安全职责。(第三条) 3.落实“三个必须”,确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部门地位。按照安全生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新法一是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二是明确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三是明确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作为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八条、第九条、第六十二条) 4.强化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安全

生产职责。乡镇街道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基础,有必要在立法层面明确其安全生产职责,同时,针对各地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的安全监管体制不顺、监管人员配备不足、事故隐患集中、事故多发等突出问题,新法明确: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第八条) 5.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的设置、配备标准和工作职责。新法一是明确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将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设置专门机构或者配备专职人员的从业人员下限由300人调整为100人。二是规定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管理人员的7项职责,主要包括拟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等。三是明确生产经营单位作出涉及安全生产的经营决策,应当听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至第二十三条) 6.明确了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的职责和劳动者的权利义务。一是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

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规定样本

安全生产法基本规定安全生产管理方针(第三条): “安全第一、防止为主”是安全生产基本方针。防止为主规定重要体现为“六先”,即: 1、安全意识在先。 2、安全投入在先。 3、安全责任在先。 4、建章立制在先。

5、隐患防止在先。 6、监督执法在先。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要遵守本法和其她关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保证安全生产。”(理解为守法、管理、责任制及安全生产条件四个方面) 生产经营单位重要负责人概念: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重要负责人安全责任(第五条): 1、生产经营单位重要负责人概念 (1)必要是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活动重要决策人。 (2)必要是实际领导、指挥生产经营单位寻常生产经营活动决策人。 (3)必要是可以承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领导责任决策人。 2、生产经营单位重要负责人地位和职责 (1)生产经营单位重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生产经营单位重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基本职责((6项) A.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B.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C.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实行 D.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E.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行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F.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3)生产经营单位重要负责人法律责任: A.不依照《安全生产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要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尚不构成犯罪,予以罢免处分,对个人经营投资人处2万元以上20万元如下罚款。(第八十条) B.未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尚不够刑事惩罚。予以罢免处分或处2万元以上20万元如下罚款。受刑事惩罚或者罢免处分,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重要负责人。(第八十一条) C.与从业人员订立合同,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责任,处2万元以上10万元如下罚款。(第八十九条) D.本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不及时组织急救或者在事故调查解决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予以降职、罢免处分,逃匿处15日如

新安全生产法规定修订版

新安全生产法规定修订 版 IBMT standardization office【IBMT5AB-IBMT08-IBMT2C-ZZT18】

新安全生产法规定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七)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释义】 一、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这是我国安全生产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原则。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作为单位的主要领导者,对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全面负

责,必须同时对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责任、有义务在搞好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同时,搞好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按照安全发展战略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正确处理好安全与发展、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做到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生产。因此本条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职责作出了具体规定。这里讲的“主要负责人”,包括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如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也包括其全面负责日常经营活动的总经理,以及非法人单位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正职领导,如厂长、经理等。 二、根据本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有下列职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生产经营单位最基本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即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及“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将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与其他负责人员、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工程技术要员和岗位操作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应做的事情及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具有全面性,做到安全工作层层有人负责。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必须亲自带头,自觉执行责任制的规定,并经常或定期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奖优惩劣,提高本单位全体从业人员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自觉性,使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得以巩固。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根据其自身生产经营范围、危险程度、工作性质及具体工作内容,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有针对性规定的、具有可操作性的、保障安全生产的工作运转制度及工作方式、方法和操作程序。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一个单位规章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产经营活动安全、顺利进行的重要手段,其主要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即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安全生产现场检查、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特殊区域内施工审批、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安全设施管理、要害岗位管理、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安全值班、安全生产竞赛、安全生产奖惩、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发放等。二是安全生产技术方面的规章制度,即电气安全技术、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建筑施工安全技术、危险场所作业安全技术、矿山灾害治理

新安全生产法规定

新安全生产法规定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GB-LBS98YT-BS8CB-BSUT-BST108】

新安全生产法规定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七)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释义】 一、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这是我国安全生产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原则。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作为单位的主要领导者,对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全面负责,必须同时对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责任、有义务在搞好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同时,搞好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按照安全发展战略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正确处理好安全与发展、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做到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生产。因此本

条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职责作出了具体规定。这里讲的“主要负责人”,包括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如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也包括其全面负责日常经营活动的总经理,以及非法人单位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正职领导,如厂长、经理等。 二、根据本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有下列职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生产经营单位最基本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即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及“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将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与其他负责人员、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工程技术要员和岗位操作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应做的事情及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具有全面性,做到安全工作层层有人负责。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必须亲自带头,自觉执行责任制的规定,并经常或定期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奖优惩劣,提高本单位全体从业人员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自觉性,使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得以巩固。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根据其自身生产经营范围、危险程度、工作性质及具体工作内容,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有针对性规定的、具有可操作性的、保障安全生产的工作运转制度及工作方式、方法和操作程序。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一个单位规章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产经营活动安全、顺利进行的重要手段,其主要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即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安全生产现场检查、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特殊区域内施工审批、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安全设施管理、要害岗位管理、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安全值班、安全生产竞赛、安全生产奖惩、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发放等。二是安全生产技术方面的规章制度,即电气安全技术、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建筑施工安全技术、危险场所作业安全技术、矿山灾害治理等。规程是对工艺、操作、安装、检测、安全、管理等具体技术要求和实施程序所作的统一规定,安全操作规程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消除能导致人身伤亡或者造成设备、财产破坏以及危害环境的因素而制定的具体技术要求和实施程序的统一规定。安全操作规程与岗位紧密联系,是保证岗位作业安全的重要基础。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保证其有效实施。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是根据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岗位特点、人员结构组成,有针对性地规定单位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车间主任、班组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统筹安排,包括经费保障、教育培训内容以及组织实施措施等内容。从业人员既是安全生产的保护对象,同时又是保证安全生产的决定因素。具有高安全素质和技能的作业人员,是保证生产经营活动安全进行的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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