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仁福教育培训学校-学生管理守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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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仁福教育培训学校-学生管理制度1

中小学辅导班学生管理制度

一、行为规范

1、学生应严格遵守辅导班的各种规章制度,勤奋好学,团结同学,讲究卫生,爱护公物,讲究文明礼貌,遵守社会公德。

2、着装整洁得体,坐正立直,行走稳健,谈吐举止文明;团结友爱,文明礼貌,严禁打架斗殴以及其它不文明行为。

3、上课期间,学生须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打闹,上课后请将手机等调为非响铃方式,有问题是举手,不得随意喊叫老师或同学。

4、不得无故在室内走动,不得随意离开座位,喝水、上厕所以及其他问题需征得老师同意。

5、学生须自觉保持教室卫生,不准随地吐痰;课后请将自己的废弃物放到指定的地点;不准在门窗、桌椅、墙壁上随意涂写。

6、不准携带足球、篮球等体育用品和玩具进入教室,不得在学习时间吃零食,学生自觉服从老师管理,如有任何建议和意见可单独向老师反映。

7、禁止在楼道和教室内嬉戏、追逐、打闹等;不准推着门、窗等玩耍;不得坐在阳台和过道以及顶楼平台等的墙台上;严禁任何人翻爬栏杆或从窗口进入教室。

8、上课时如发生突发事件,如停电等,不要惊慌,听从老师指

挥和安排。

9、请学生保管好自己的随身物品,贵重的东西最好不要带到辅导班,如有丢失,后果自负。

10、学习完成后,经老师同意后即刻回家,不许故意逗留、打扰别人学习。

11、培训班内部资料未经老师批准禁止带出。

12、走出教室一步,身系个人安全。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规则,防止交通事故。

13、学生走进走出辅导班都要及时签到,方便老师对学生的统一管理,更重要的是为了保障学生的出行安全。

14、对自觉遵守各项制度,或品学兼优的学生,实施各项奖励。

15、以上制度,首次违反给予警告,每月违反管理制度3次的学生,若经多次劝说不改或常影响他人学习的同学,一律开除本教育培训机构。

二、学习管理

1、学生到班后需如实向老师汇报当天作业、当天所学内容及学习效果,以方便老师查阅、辅导。

2、每科作业需单独完成(不会的先空着),整体完成后主动交与老师,由老师检查后针对错误、不懂的进行单独讲解。

3、需要背诵或默写的,主动到指定地点朗读,要求读出声,不得故意大声喧哗。

4、每天家庭作业完成后方可签到回家。特殊情况下老师可以适量安排针对性辅导,要求学生自觉服从老师安排。

温馨提示:若有报名,表示遵守本辅导班学生管理制度。本辅导班只负责上课时段安全,不负责学生来去路上的安全,需要接送学生的家长请按时接送学生!

学生签名:

家长(或监护人)签名:家教辅导班负责人:

爱施德: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11年1月)

2011-01-287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投资行为,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

护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实施公司发展战略,延伸和完善产业链条,增强公司竞争力,以获取收益为目的,以货币资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可供公司支配的资源投向其他组织或个人的行为。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以及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一切对外投资行为。

第三条公司投资应遵循以下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合理配置企业资源;促进要素优化组合;控制投资风险、创造良好经济效益。

第二章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

第四条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为投资的决策机构,各自在其权限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

(一)董事会有权审议并决定对外投资事项: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30%以内的重大交易事项;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10%以

上、30%以内的重大交易事项;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30%以内的重大交易事项;

4、交易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30%以内的重大交易事项;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的10%以上、30%以内的重大交易事项。

公司对外投资在下列限额内,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审查决定该事项(不含证券投资、委托理财、风险投资等投资事项):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的;

2、交易标的(如股权)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的;

3、交易标的(如股权)不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的;

4、交易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不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10%的;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的。

(二)超过上述权限范围的对外投资事项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风险投资等投资事项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制定严格的决策程序、报告制度和监控措施,并根据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确定投资规模。

第五条涉及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投资,除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外,还应遵循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三章对外投资的组织管理机构

第六条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总裁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分别依据公司章程、《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所确定的权限范围,对公司的对外投资做出决策。

第七条公司战略发展部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对外投资项目的分析和研究,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决策提供建议。

其主要职责是:

(一)推动和执行公司相关产业发展的分析和研究

(二)组织研究和制定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投资方向

(三)向公司总裁、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交公司对外投资的可行性报告

第八条公司投资管理部是公司具体实施对外投资的执行部

门和日常管理的职能机构。负责对公司重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投资风险、投资回报等事宜进行专门研究和评估,执行或者监督执行重大投资项目的实施,如发现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应当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其主要职责是:

(一)策划、拟订公司的对外投资管理计划和办法;

(二)负责向公司总裁、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交公司对外投资审查评估意见;

(三)配合拟定公司对外投资项目所涉及到的法律文件,如合同、协议等;

(四)监督重大投资项目的执行进展,跟踪委托理财的进展情况及投资安全状况,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当及时报告。

第九条公司投资管理部为对外投资的日常管理部门,负责对外投资项目进行效益评估,筹措资金,办理出资手续等。

第四章对外投资的决策管理程序

第十条公司对外投资项目,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战略发展部对拟投资项目进行初审,形成可行性报告草案,对项目可行性作初步的、原则性的分析和论证。

(二)初审通过后,由战略发展部和投资管理部编制正式的可行性报告。可行性报告至少包括以下内容:项目基本情况、投资各方情况、市场预测和公司的经营能力、采购、经营安排、管

理体制、项目实施、财务预算、效益评价、风险与不确定性及其对策。

(三)将可行性报告报公司总裁办公会议进行决策,签署决策意见并决定是否投资。

根据公司章程以及本制度规定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的,报董事会或股东大

会审批。

重大的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

(四)可行性报告获批准后,责成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与对方签订有关法律文件。

(五)依据《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办理相关信息披露事宜。

第五章对外投资的终止及转让

第十一条出现或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公司可以终止对外投资:

(一)由于投资项目(企业)经营不善,无法偿还到期债务,依法实施破产;

(二)由于发生不可抗力而使项目(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三)合同或协议规定投资终止的其他情况出现或发生时。

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终止时,投资管理部负责按合法合规性原

则,以降低损失为前提,最大可能收回投资。

第十二条出现或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公司可以转让对外投资:

(一)公司发展战略或经营方向发生调整的;

(二)投资项目出现连续亏损且扭亏无望、市场前景暗淡的;

(三)由于自身经营资金不足急需补充资金时;

(四)投资决策所依据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

(五)公司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投资转让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办理。批准处置投资的程序、权限与批准实施投资的程序、权限相同。

第六章责任追究

第十四条公司董事会应当定期了解重大投资项目的执行进展和投资效益情况,如出现未按计划投资、未能实现项目预期收益、投资发生较大损失等情况,公司董事会应当查明原因,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制度所称“最近一期经审计”是指“至今不超过12个月的最近一次审计”。

第十六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第十八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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