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

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
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

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集团档案编码:[YTTR-YTPT28-YTNTL98-UYTYNN08]

E H S--P017

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

Ⅰ.目的

为有效管理承包商的作业安全,保障公司的正常稳定运行,特建立本制度。Ⅱ.范围

在公司厂区范围内承担新建、扩建、技术改造、检修、维修、拆卸、危险品装卸与运输、废旧材料收购等项目的承包商的安全管理。

Ⅲ.执行者及其基本职责

1 项目管理部门(或项目负责人,下同)

1.1 组织承包商的资质审核与评审,并负责与承包商签订、修改或中止安全生产协议。

1.2 协助EHS部组织承包商现场人员培训。

1.3 组织制定与落实作业现场的安全技术措施,配置安全生产资源。

1.4 协调各承包商之间、承包商与公司有关部门之间的安全生产事项,落实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并检查其工作状况。

1.5 协助EHS部落实对承包商违章行为的处罚措施。

1.6 协助EHS部组织承包商的安全资质评审。

2 项目作业区域管理部门

2.1 制定并落实项目实施期间保障本部门正常运行的安全措施,并负责告知本部门员工。

2.2 对在关键装置、危险区域内作业的承包商现场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2.3 监督承包商现场人员的安全生产行为,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2.4 协助承包商落实作业现场公用工程资源,并监督其安全使用。

3 EHS部

3.1 负责组织承包商资质审核与评审,参与安全生产协议的谈判。

3.2 负责对承包商现场人员的安全培训,建立承包商安全档案。

3.3 监督作业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协助项目管理部门协调公司的安全生产资源。

3.4 监督承包商安全生产行为,重点监控危险性作业许可管理和现场人员行为管理等事项。

3.5 根据安全培训考核结果,发放承包商现场人员临时出入证,并在项目结束时收回。

3.5 项目实施期间监督承包商人员、设备、材料在厂区的进出,禁止无证人员进入厂区。

4 财务部

负责接收和管理承包商缴纳的安全保证金,并及时将安全保证金的缴纳、扣除和退还信息告知项目管理部门和EHS部。

Ⅳ.参考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

2.《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

3.《承包商环境健康安全手册》(南京净佳危险废物处理有限公司,2009)Ⅴ.定义

1 承包商

在公司厂区范围内,按照双方商定的要求、期限及条件向公司提供服务的个人或团体。

2 危险性作业

具有较大危险性的作业,公司厂区内由承包商实施的常见危险性作业包括: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断路作业、吊装作业、设备检修作业、抽堵盲板作业、危险物品装卸车作业等。

除危险物品装卸车作业外,其余上述危险性作业均应办理许可手续。

3 特种作业

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作业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公司厂区内由承包商实施的常见特种作业包括:电工作业(安装、维修)、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含电焊、气焊、气割)、高处作业、吊装作业等。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国家认可的相应资质,持证上岗。

4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

——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易腐蚀、高温、高压、真空等条件下进行工艺操作的生产装置为关键装置。

——生产、储存、使用、处置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废物的场所,以及可能形成爆炸、火灾场所的罐区、装卸台(站)、油库、仓库等为重点部位。对关键装置安全生产起关键作用的公用工程系统也属于重点部位。Ⅵ.内容

1 承包商资质与安全职责管理

1.1 承包商资质审核

1.1.1 项目管理部门在初步确定承包商时,应审核以下内容:

①承包商的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工商营业执照)。

②承包商的营业能力、施工管理能力、队伍素质是否满足项目要求(资质及其等级证书)。

③公司对该承包商在上一档期的安全资质评审报告。

1.1.2 项目管理部门在确认承包商的上述审核内容合格后,由EHS部负责审核以下内容:

①承包商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健全,是否持有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相关证照(如特种设备制造/维修资质、危化品生产/运输资质等)。

②承包商的安全负责人和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按相关规定持有安全管理资格证。

③与项目实施有关的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④承包商的设备、装置是否具有合法的安全资质(如特种设备、危化品运输车辆等)。

⑤承包商是否按照相关规定为现场人员缴纳了工伤社会保险。

1.1.3 如项目由总承包商分包实施,则项目管理部门及EHS部应同时审核分包商的相应资质,审核内容与程序与审核总承包商相同。

1.1.4 项目管理部门在填写承包商协议的《合约流转审核会签表》时,必须在表中注明该协议为承包商协议。总经理在批准承包商协议和行政部在协议上盖章时,均必须审核EHS部是否在会签表中确认了承包商的安全资质,否则协议不应批准、盖章。

1.1.5 EHS部负责保存承包商提供的所有资质与安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在承包协议终止后存入承包商安全档案。

1.2 安全生产职责管理

1.2.1 项目管理部门在与承包商签订项目承包协议时,必须在协议中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同时另行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书面确认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与项目承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 为保证安全生产管理的有效性,包含安全生产管理事项的长期专项服务承包协议的有效期原则上不超过1年。

1.2.3 承包协议中的安全生产管理事项(或另行签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必须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①承包商安全生产承诺事项:

——所有生产活动均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在厂区内的活动遵守我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服从我公司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在厂区外的活动遵守所在区域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本方现场人员使用的作业机械、工具和设备以及个人防护器具均符合安全规范要求。

——本方现场人员无职业禁忌症,其心理和生理状况均满足现场作业的安全要求。

——本方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均持有合法、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或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资质证书。

——承包项目中向我方提供的设备、器材、零配件等材料均符合国家的安全规范要求。

②明确事项:

——双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权利和责任。

——双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人和现场安全管理人员。

——承包商为保障安全生产要求我公司配置的资源或提供的条件。

——承包商现场人员违章行为的处罚规定。

——承包商对项目实施分包时,各分包商的安全生产职责。

1.2.4 在同一时间、同一区域内有两个及其以上的独立承包商同时作业或交叉作业时,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召集各承包商共同商定并以协议形式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对各承包商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

1.2.5 EHS部参与并协助项目管理部门商谈承包协议中的安全生产条款。协议签署后,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将复印件交EHS部备案。

2 承包商安全培训管理

2.1 入厂培训管理

2.1.1 承包商入厂前,项目管理部门应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通知EHS部,EHS 部负责在承包商入厂的第一天对其现场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与考核。

2.1.2 安全培训/考核的基本内容必须包括:

①国家安全生产法规,我公司安全生产的制度和规定,我公司安全生产特点、特殊危险部位及特殊要求等。

②根据项目情况,分别重点讲解公司的动火作业/吊装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电工作业/动土(或断路)作业/抽堵盲板作业/高处作业等危险性作业的许可管理规范。

③承包商作业区域(装置、部位)的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安全注意事项、安全设施和对劳保器具的特殊要求等。

④作业期间发生意外情况的应急措施。

2.1.3 EHS部负责将公司的《承包商环境/健康/安全手册》(见附件1)递交承包商现场负责人,后者签收的回执中应承诺将该手册的内容告知所有参与项目的现场人员。

2.1.4 EHS部负责组织需要在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作业的现场人员进行现场培训,由该装置、部位的管理部门负责讲解与考核,并在培训结束的当天将培训记录(见附件2)报EHS部备案。第2.1.2节第③、④点的部分内容也可安排在现场安全培训中讲授。

2.1.5 承包商因工作需要调整现场人员时,应事先告知项目管理部门,并由后者通知EHS部。新入厂人员到岗的第一天必须由EHS部进行安全培训与考核。

2.2 培训有效性管理

2.2.1 所有参加培训的承包商现场人员均应通过安全培训考核,并在《安全培训登记表》(见附件2)上签名。

2.2.2 对承包商现场人员安全培训考核的有效期为1年(自通过考核之日起计)。对从事长期专项服务的承包商,EHS部应在参培人员安全培训考核有效期终止前至少10个工作日通知项目管理部门,后者应及时告知承包商安排重新培训与考核事宜。

2.2.3 EHS部依据安全培训考核名单向承包商发放临时出入证,未参加安全培训和未通过安全考核的人员不得发放临时出入证,并严禁其从事与项目有关的作业。

2.2.4 EHS部负责建立承包商进厂培训台帐,记录培训日期、内容、培训人及参培人、考核结果等信息。

3 承包商作业安全管理

3.1 作业开始前的安全管理事项

3.1.1 作业开始前,项目管理部门必须与承包商的现场负责人沟通,明确下列事项:

①作业开始和结束的日期和时间。如作业时间超过1天,必须明确每天开始和结束作业的时间。

②作业区域范围划定和警戒线设置方式。

③作业区域公用工程和地下工程(电缆、地沟、管线等)的具体位置与防护要求。

④危险性作业许可证的开具程序和使用要求。

⑤作业区域存在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时,承包商现场人员的现场安全培训安排。

3.1.2 项目管理部门和作业区域所属部门的现场管理人员必须陪同承包商现场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查看作业现场,并明确下列事项:

①承包商确认熟悉作业区域及其周边的警示标志、安全设施和应急通道,确认作业区域状况符合其现场人员的安全作业要求。

②作业所需公用工程(水、电、风、汽等)的交接界面及交接程序。

③作业所需各种车辆出入厂区的线路,车辆、施工设备及临时设施的放置地点。

④作业所需各类原材料、拆卸和待安装物件的放置地点。

⑤发生紧急和意外情况时的现场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

3.1.3 承包商在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区域作业时的安全控制要点:

——项目管理部门必须与承包商共同商定并以书面形式确定安全措施和作业方案,报EHS部备案。

——在上述区域的作业开始前,必须落实安全措施,确认现场监护人员到位。

——由公司指定的项目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告知承包商现场人员的安全职责与应急处理要求。

3.2 作业过程的安全监督职责

3.2.1 项目管理部门职责

①落实项目的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并明确其职责。计划在节假日和其他非长白班工作时间内作业时,必须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落实现场安全管理人员。

②协调并保障承包商安全生产所需资源的配置。

③监督承包商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履行安全生产承诺。

④在承包商和公司各有关部门间沟通项目安全管理信息,提出需要有关部门支持的项目安全生产管理需求。

3.2.2 公司项目现场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①清楚了解项目计划、进度和承包商的现场作业内容。

②每天至少检查两次作业现场,监督并协助承包商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做好安全检查记录(见附件3)。

③对承包商现场人员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等不安全行为必须立即制止,并报告项目管理部门和EHS部。

④在承包商实施危险性作业时,必须现场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并监督实施过程。

⑤制止承包商现场人员的违章违规行为,报告项目管理部门和EHS部,并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

3.2.3 EHS部职责

①检查、监督承包商及项目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协议的执行状况。

②签发承包商的危险性作业许可证,并现场监督其执行状况。如因项目需要,批准进行危险性作业的时间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时,应与项目管理部门沟通并确认,以便安排现场监督。

③重点监督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关键装置/重点部位作业安全措施、双方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事项的落实。

④协助项目管理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资源配置,指导并协助承包商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⑤落实承包商违章处罚事项,并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

⑥负责承包商现场人员、货物、设备进出厂区的管理监督,禁止无临时出入证的人员进入厂区。

3.2.4 项目作业区域管理部门职责

①将以下信息告知本部门员工

——正在实施的作业项目和预计持续时间

——保障正常运行的安全措施

——发生意外情况的应急措施

②检查监督管理区域内的作业项目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协助承包商落实公用工程交接界面,并监督其使用。

③及时制止承包商现场人员的违章违规行为,并报告项目管理部门和EHS 部。

3.3 作业结束时的安全管理

3.3.1 承包商项目结束或在某一场地的作业结束时,项目管理部门应督促承包商完成以下现场清理工作:

①移出承包商携带的车辆、设备及未用完的材料等物品。

②按相关程序撤除作业过程中设置的能量隔离锁牌,撤销作业场所的警戒线或警示标识。

③归还作业时借用的我公司的设备、器材等,对需要暂时放置在原场所的设施应切断电源并作妥善保护。

④清理作业过程产生的垃圾。

⑤若施工主材是我司提供的,则应将剩余主材、边角废料等集中收集后送到指定地点。

⑥其他必要的现场清理。

3.3.2 对于未按上述要求及时清理作业现场的承包商,项目管理部门应及时告知EHS部,后者依据相关规定对承包商实施处罚,并与项目管理部门共同监督承包商立即纠正。

3.3.3 对拒不执行清理要求的承包商,项目管理部门应组织自行清理以保证现场安全,并负责从承包商的项目费用中扣除清理费用。

4 安全保证金管理

4.1 安全保证金设置

4.1.1 所有承担项目费用预算额>3000元(以协议确定的范围计,不含设备/设施费用,下同)的承包商在签订承包协议时,均应确认缴纳安全保证金事

4.1.2 安全保证金交纳的最晚时间为承包商入厂作业的当日,财务部负责接收并开具收款凭证,同时通知项目管理部门和EHS部。项目管理部门必须禁止未缴纳安全保证金的承包商在厂区内作业。

4.1.3 项目管理部门不得允许承包商为免交安全保证金而将一个整体项目分割为若干个小项目,分别签订承包协议的行为。

4.2 安全保证金使用

4.2.1 承包商在项目实施期间发生安全违章行为时,所有发现违章行为的部门和人员均应及时告知EHS部。EHS部根据公司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和程序确定处理方法。

4.2.2 承包商的安全违章行为符合经济处罚条款时,由EHS部负责开具罚款通知单(见附件4),经部门经理签发后递交承包商。通知单应明确告知处罚事由和处罚金额。通知单同时送交财务部备案,财务部依照通知单从承包商的安全保证金中扣除罚款额。

4.2.3 承包商对处罚不服时,可向项目管理部门、EHS部或总经理提出质疑。EHS部负责对质疑的调查。如调查确认处罚不当,由EHS部负责组织改正。4.2.4 在项目结束并完成结算时,财务部将承包商缴纳的安全保证金与该承包商违章罚款数额的差值退还承包商。

4.3 小项目安全处罚程序

4.3.1 预算总额不超过3000元的项目属小项目,其承包商无需缴纳安全保证金,但在承包协议中必须明确承包商服从公司安全管理、接收公司安全处罚并承担违约责任的内容。

4.3.2 当小项目承包商的安全违章行为符合经济处罚条款时,对其处罚的操作程序同第4.2.3条,并由EHS部书面通知承包商(见附件5)在规定的时限内(一般为3~5个工作日)到公司财务部缴纳罚金。通知书同时抄送项目管理部门和财务部。

4.3.3 财务部收到罚金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含电子邮件)通知项目管理部门和EHS部。项目管理部门如果在规定的时限内未收到财务部通知,应向财务部询问,确认承包商未缴纳罚金时,应停止承包商的现场作业。

5 承包商安全资质评审管理

5.1 安全资质评审要求

5.1.1 对从事长期专项服务的承包商,在下列情况下必须组织安全资质评审:

①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等对承包商所承担专项服务的安全生产管理提出新的标准、要求。

②承包商发生改制、转制、变更法人、转移主要股权(≥50%)、调整经营方向等重大变化。

③承包商在其运营过程中发生较大及其以上等级的生产安全事故。

④承包商通过上一次安全资质评审满1年或协议期满,需要重签、续签承包协议。

5.1.2 承包商安全资质评审内容必须包括:

①所承包项目的专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资质与现行法律法规的符合性和有效性。

②本评审周期内履行安全生产承诺的状况。

③本评审周期内与我公司的合作状况,包括项目实施的进度、质量、现场管理水平、现场人员素质、受到的违章处罚等。

5.2 安全资质评审管理

5.2.1 需要重签、续签协议的承包商的安全资质评审必须在协议期满前至少10个工作日完成。EHS部负责组织评审,项目管理部门、项目实施区域管理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参加。

5.2.2 EHS部负责收集国家和地方政府对专项承包服务安全生产管理要求的变更信息。项目管理部门、项目实施区域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负责向EHS部提供对承包商的评价意见(见第5.1.2条③)。必要时由EHS部组织专题评审会。

5.2.3 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承包商不得通过安全资质评审:

①其专项服务资质不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要求,或资质已超过有效期。

②因生产安全事故等原因被政府有关部门吊销、暂停相关专项服务资质或安全生产资质。

③在本评审周期内未认真履行安全承诺,或因违章行为受到≥3次的经济处罚。

④现场人员素质较差,作业现场管理混乱,不服从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和行政管理,并屡教不改。

⑤专项承包服务质量、进度等不符合协议要求,经数次交涉后无明显改进。

5.2.4 EHS部负责编制《承包商安全资质评审报告》,经相关部门审核并报总经理批准后,由项目管理部门将评审结果通知承包商,并以此报告作为确定是否与承包商继续合作的基本依据之一。

5.3 承包商安全档案管理

5.3.1 承包商安全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承包商安全资质文件(营业执照、公司及相关人员资质证书、设备设施证书等的复印件)

②承包项目协议及安全协议(复印件)

③承包商现场人员安全培训台帐(见第2.2.4节)

④承包项目执行过程安全记录,包括安全检查、安全整改、违章处罚记录等。

⑤承包商安全资质评审资料及评审结果

⑥与承包商安全管理有关的其他资料

5.3.2 EHS部负责承包商安全档案的建立和维护。项目管理部门负责为建档提供资料。安全档案应作为长期承包商安全资质评审的基本资料和依据。

6 本制度自2011年7月16日起执行

7 附件

附件1 《环境/健康/安全环境手册》接收回执与承诺

附件2 安全培训登记表

附件3 承包商作业现场安全检查记录

附件4 安全违章处罚通知单(缴纳安全保证金)

附件5 安全违章处罚通知单(未缴纳安全保证金)

- END完此文件的打印本为非受控文件

承包商管理规定和考核标准[详]

承包商管理规定和考核标准 1 目的 为做到承包商管理规定的规化和完整性,便于有关规定的操作和执行,现对已颁发的《承包商责任考核和信誉评价办法》、《承包商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评价办法》、《严格承包商管理的若干规定》、《承包商档案管理规定》和《承包商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管理规定》进行了整合和完善。 2 适用围 本规定和考核细则适用于承建石化集中管理工程的所有承包商。 3 容 3.1 劳保着装(包括劳保鞋)规定 3.1.1 承包商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统一穿着本单位的劳保着装。 3.1.2 劳务分包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时,也须统一着装,着装颜色可不与本单位的着装颜色一致。 3.1.3 工程分包单位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时,要穿着本分包单位的统一着装。 3.1.4 上述各类人员劳保着装要有代表本单位的醒目标志。 3.1.5 本单位上级人员现场检查、外请专家现场指导等特殊情况或特种作业人员除外。 3.2 佩戴安全帽的管理规定 3.2.1 承包商、分包商(包括劳务分包商)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统一佩戴安全帽。 3.2.2 安全帽必须符合有关规定,达到报废期限的一律更换。 3.2.3 佩戴的安全帽要印有本单位的标志,并统一编号。

3.2.4 上述各类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时,需携带上岗证,上岗证的编号要与安全帽的编号一致(本单位上级人员现场检查或外请专家现场指导等特殊情况除外)。 3.3 在册职工和劳务分包人员的管理规定 3.3.1实行承包商在册职工和劳务分包人员的报告制。为便于现场的检查和核实,各承包商应按年度将在册职工和劳务分包人员《花名册》报送到工程部。 3.3.2 如因承建工程量的大小而发生劳务分包人员的变化,要做到及时变更上报。 3.3.3 各承包商报送的《花名册》实行统一格式。样式详见附件一。 3.4工程专业分包的规定 3.4.1实行工程专业分包报审制。承包商因特殊原因需进行工程专业分包时,必须履行审批手续。审批程序先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再报送工程部综合计划部门审查,然后报经工程部部长批准。批准后的报审表交工程部综合计划部门备案。《工程专业分包审批表》样式详见附件二。 3.4.5工程专业分包单位需在石化建设工程资源单位中选择。特殊专业需分包石化建设工程资源库以外单位的,应先行报告、同意后,再按程序报批。 3.5工程劳务分包的规定 3.5.1 工程劳务分包要符合有关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资质标准的要求。 3.5.2 如有劳务分包,除按规定报送劳务分包人员《花名册》外,同时将劳务分包单位的有关资质和资信文件及时向工程部报告、备案。 3.6 承包商档案管理规定 3.6.1档案管理容 a、承包商按要求向建设单位提供所需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资格、业绩、劳动力状况、生产装备以及其它等有效资质、资信文件和复印件;

承包商安全资质审查管理制度(通用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承包商安全资质审查管理制度 (通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承包商安全资质审查管理制度(通用版) 一、目的 为保证选择合格的承包商,对承包商实施全过程的安全检查、监督和管理,确保承包商符合公司安全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应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雇佣来完成某些工作或提供服务的部门、单位或合作者的安全管理。 三、职责 1.供应科与安全科负责审查承包商的安全资质。 2.人劳科与安全科参加对承包商的安全业绩审查;负责监督承包商对用工人员进行作业前的安全教育,检查监督承包商在施工中的安全活动。 四、程序 1.承包商的安全资格评审供应科对承包商的安全资格进行审查和劳务用工资格评审。承包商资格审查的内容:

1.1服务类型、经营范围和资质证书; 1.2承包商安全施工方案; 1.3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1.4承包商安全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的有关信息; 1.5承包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签订合同的要求 2.1明确承包商在承包项目施工中的安全责任条款; 2.2明确承包商在承包项目施工中应执行的安全管理规范、标准、制度; 2.3承包商应选择合格的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并经过专业的培训; 2.4承包商应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设施、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用具; 2.5承包方必须接受现场安全检查和监督; 3.承包商人员需接受安全培训与有关管理规范的培训。

承包商管理规定

承包商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大庆炼化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承包商管理,提高工程、检维修等管理水平,规范施工作业,提高服务保障能力,依据国家和集团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在保证原职责基础上将承包商的管理统一到制度中去,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工程建设及检维修承包商管理。 本规定所称承包商包括承担工程建设项目的咨询、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以及检维修等活动的承包商。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第三条公司成立承包商管理办公室,设在企管法规处,成员由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在公司领导下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起草、完善、制修订承包商管理制度; (二)负责为公司服务的三类承包商进级二类承包商申报的初审工作; (三)负责三类及检维修类承包商的准入管理工作; (四)负责组织开展承包商质量和HSE评审及检查、监督、评价、管理工作;

(五)负责承包商准入证和暂设证的发放工作; 第四条各单位、职能部门(以下简称管理部门)对承包商管理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安全环保处 1.负责承包商准入的安全资质审查工作; 2.负责制定安全生产合同文本; 3.负责承包商作业人员一级安全教育及现场管理人员专项安全管理培训; 4.负责承包商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及安全管理评价工作。 (二)规划计划处 1、负责咨询、勘察、设计承包商准入的资质审查工作; 2、负责咨询、勘察、设计承包商全过程的检查、监督、评价、管理工作; 3、负责组织EPC和PC合同签订组织工作; (三)机动设备处 1.负责检维修承包商准入的资质审查工作; 2.负责检维修承包商全过程的检查、监督、评价、管理工作; (四)工程管理部 1.负责工程建设承包商准入资质审查工作; 2.负责工程建设及EPC和PC项目的管理工作;

承包商安全管理办法

承包商安全管理办法 1目的和范围 为加强对外包工程及产品运输的规范管理,保障外包工程的施工作业安全及产品运输安全,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外包工程及产品运输承包商的安全管理。 2职责 2.1安全环保部负责承包商的安全资格审查、厂级安全教育、作业现场监督管理及考核。 2.2财务部负责建立承包商施工安全保证金专用账户及其资金的管理。 3管理流程 承包商管理流程图如下: 4管理程序 4.1承包商的选择 4.1.1承包商:在企业的作业现场,按照双方协定的要求、期限及条件向企业提供服务的个人或团体。 4.1.2承包方应具备合法的资格,具备承包工程(项目)及产品运输的相应资质,并将相关的文件报安全环保部审查,存留复印件备案。 1.承包工程(项目)审查项目应包括:资质证书、安全管理机构、

业绩表现、安全管理人员持证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 2.产品运输审查项目应包括: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营运证》《驾驶员证》《押运员证》。 4.1.3项目需要招投标时,由安全环保部发布含有安全要求的招标通知书,投标单位需要出具含有安全方案的投标书,作为选取合格承包商的重要依据。 4.1.4公司根据合同履行情况,建立合格承包商名录和档案。 4.2承包商的进厂要求 4.2.1为确保现场施工作业、产品装卸及化工生产装置的安全,预防各类事故发生,承包商须按规定向公司财务部交纳2万元安全保证金。 4.2.2承包商进入公司施工须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明确双方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并由安全环保部审查同意。

工程承包商管理细则

关于印发《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承包商管理细则》的通知机关各部门、所属各单位:根据中国石化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集团关于进一步加强承包商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依据公司《供应商/承包商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特制定《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承包商管理细则》,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2015年7月24日 1 企业制度-实施类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制度名称建设工程承包商管理细则制度制度NXNHGC005 编号文号 0720150 制度主办第一版工程发展部版本部门会签工程管理/工程分包管理安全环保部、财务部、所属业务类别部门物资装备中心/工程承包商现场管理审核监督检查者工程发展部企业管理部部门签发解释权归属工程发展部日期生效废止说明 / 日

期制定目的规范公司建设工程承包商管理中国石化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集团关于进一制定依据步加强承包商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适用范围机关各部门、所属各单位约束对象参与公司建设工程的承包商所属工程管理/工程实施管层级《建设项目进度管理及理/工程计划管理业务考核办法》企业制度-执行类类别工程管理/工程实施管所属理/工程开工及过程控层级《建设项目HSE管理及制管理涉及的相关制度考核办法》业务企业制度-执行类类别工程管理/工程质量监所属《建设项目质量管理及察与监测/工程质量监层级测考核办法》业务企业制度-执行类类别 2 3 目录 1 基本要求........................................... .... 5 1.1 规范内容的界定及定义 .............................. 5 2

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

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集团档案编码:[YTTR-YTPT28-YTNTL98-UYTYNN08]

E H S--P017 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 Ⅰ.目的 为有效管理承包商的作业安全,保障公司的正常稳定运行,特建立本制度。Ⅱ.范围 在公司厂区范围内承担新建、扩建、技术改造、检修、维修、拆卸、危险品装卸与运输、废旧材料收购等项目的承包商的安全管理。 Ⅲ.执行者及其基本职责 1 项目管理部门(或项目负责人,下同) 1.1 组织承包商的资质审核与评审,并负责与承包商签订、修改或中止安全生产协议。 1.2 协助EHS部组织承包商现场人员培训。 1.3 组织制定与落实作业现场的安全技术措施,配置安全生产资源。 1.4 协调各承包商之间、承包商与公司有关部门之间的安全生产事项,落实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并检查其工作状况。 1.5 协助EHS部落实对承包商违章行为的处罚措施。 1.6 协助EHS部组织承包商的安全资质评审。 2 项目作业区域管理部门 2.1 制定并落实项目实施期间保障本部门正常运行的安全措施,并负责告知本部门员工。 2.2 对在关键装置、危险区域内作业的承包商现场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2.3 监督承包商现场人员的安全生产行为,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2.4 协助承包商落实作业现场公用工程资源,并监督其安全使用。 3 EHS部 3.1 负责组织承包商资质审核与评审,参与安全生产协议的谈判。 3.2 负责对承包商现场人员的安全培训,建立承包商安全档案。 3.3 监督作业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协助项目管理部门协调公司的安全生产资源。 3.4 监督承包商安全生产行为,重点监控危险性作业许可管理和现场人员行为管理等事项。

承包商管理制度

承包商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全面规范承包商资格预审、选择、开工前准备、作业过程监督、表现评价、续用等过程进 行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本制度适用于在本公司内所承担新建、扩建、技改、检修、维修、拆卸、油漆、保温、防腐、加工、土建等工程项目的所有承包商的安全管理; 2.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相关的职责部门。 三、职责 3.1、安全部 3.1.1、负责与承包商签订安全协议书; 3.1.2、负责新进承包商的入厂安全培训; 3.1.3、负责动火作业许可证的办理、审批,负责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审批; 3.1.4、负责承包商施工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监督管理。 3.2、生产技术开发部 3.2.1、负责对各承包商的资质评审; 3.2.2、负责承包商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交底; 3.2.3、负责高处作业证、吊装作业证的办理、审批; 3.2.4、负责外施工单位施工的安全监督、检查、考核,负责外施工单位现场作业的安全监管。 四、内容 4.1、资格预审 4.1.1、外施工单位进入公司作业,必须通过资质审查,未经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外施工单位严禁录用。 4.1.2、外施工单位有关证照已通过审查的,一年内不再重复对证照进行审查(超过有效期的除外),但资质审查的其它项目,必须按照“一合同一审查”的原则执行。 4.2、选择 4.2.1、所有承包商的资质提交生产技术开发部和安全部共同审查,由生产技术开发部填写《承包商安全资质审查表》 4.2.2、必要时,生产技术开发部和安全部对承包商所具备条件符合性进行实地考察验证(承包商所在地、承包商所承揽施工、安装的工程、制作的设备等业绩和能力)。

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

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一、本规定所指承包商为承包事业部各在建单位工程项目、生产单位检修、技改项目的施工单位。 二、本规定所指建设单位为事业部各生产企业。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的承包商管理按照相关的项目管理制度执行,在建企业参照执行。 三、本规定中的罚则部分可依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第二章承包商应有的基本条件 四、承包商应自觉遵守国家、中粮集团、生化能源事业部、所在地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规定。 五、承包商必须接受建设单位各级安全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 六、承包商应接受建设单位对其进行的包括施工机具在内的安全状况评审。 七、承包商应具备所承担工程项目相应的等级资质。 八、承包商应具有两年以上良好的安全业绩。安全管理资料中应有两年(含)以上重大安全事故、事故发生率、“三违”事故发生率的原始记录以及事故隐患治理情况档案。 九、所有总承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承包商应都具有良好的安全管理体系。

第三章承包商安全资质的评审 十、建设单位的机动工程部门、安全环保部门负责对承包商进行相应的施工资质、安全资质的审核和评价。 (一)机动工程部门负责对承包商施工资质进行审核,对承包商的合法性、适应性、可靠性和技术资质水平等进行确认,内容包括: 1、营业执照(工商局发)。 2、施工、安装资质等证明文件。 3、若存在分包的工程,分包合同及分包队伍的资质。 审核合格后发《工程项目承包商施工资格确认证书》(参考格式见附件一)。 (二)承包商在取得《工程项目承包商施工资格确认证书》后,向建设单位安全环保部门申请办理《工程项目承包商安全资格确认证书》。安全环保部门需审核的内容包括: 1、机动工程部门签发的《工程项目承包商施工资格确认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2、承包商两年以上重大安全事故、事故发生率、“三违”事故发生率等的原始记录及事故隐患治理情况档案。 3、承包商单位内符合国家规定的特殊作业人员操作证和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4、承包商的安全管理文件。 审核合格后发《工程项目承包商安全资格确认证书》(参

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549

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1.目的 为规范承包商安全管理行为,防止施工作业过程中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区域内所有新建、扩建、技改、检修、维修、拆卸等作业项目。 3.职责 3.1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安全管理负责。负责合同签定,协调,日常安全监管。 3.2生产/安全部负责审查承包商安全资质,进行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对作业人员进行一级安全教育,作业证审批,监督检查,

督促隐患整改。 3.3行政部负责作业人员入厂证办理,入厂检查,消防管理,一级消防教育。 3.4作业所在地负责对施工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监督管理。 4.内容 4.1承包商的基本要求及确认 4.1.1所有施工、检修总承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承包商具有两年以上良好的安全业绩(安全业绩包括近年内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事故率、“三违”发生率和隐患治理等)。 4.1.2承包商持有关材料首先到公司生产/安全部进行安全资格确认,经审查合格后双方签定《项目承包安全管理协议书》,由乙方(施工单位,下同)向公司财务处交纳一定数量的安全施工保证金后,甲方(项目主管部门,下同)方可与乙方签定合同。进行安全资格确认的材料有: 4.1.2.1验证乙方营业能力和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营业执照)

承包商管理制度

鲁Q/承包商管理制度 编写:焦德永 审核:巩汝强 批准:孟广金 发布日期:2015年05月10日 实施日期:2015年05月 20日 1 目的 为了适应我公司生产建设发展和深化改革的需要,促进与外来施工队伍的协作,确保公司良

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和秩序,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为公司提供服务的所有外来施工单位和个人。 3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十三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原《承包商管理制度》。 4 管理原则 分级管理原则。集团公司项目由集团公司牵头部门负责,子公司项目由子公司牵头部门负责。 分区管理原则。施工项目属于新建区域项目,由项目主管单位全面负责;施工项目属于生产区域项目,由项目主管单位负责本职范围内的事宜,并协调联系项目所在区域相关部门办理相关事宜,属地单位要进行监督管理。 严格执行“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 严格执行“三个严禁”、“三个必须”的规定。“三个严禁”即严禁无证作业、严禁违章作业、严禁车辆超速。“三个必须”即:必须到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必须到工作岗位签字登记、必须有安全联络员方可施工。 加强承包商事故管理,将承包商在本企业发生的事故纳入公司事故管理。公司在选择承包商时,要严格审查承包商有关资质,定期评估承包商安全生产业绩,及时淘汰业绩差的承包商。 引进主管单位要对承包商作业人员进行严格的入厂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的方可凭证入厂,禁止未经安全培训教育的承包商作业人员入厂。各级主管部门、施工所在单位要妥善保存承包商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记录,以备后查。 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承包商进入作业现场前,工程主管部门、工程属地单位要与承包商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审查承包商编制的施工方案和作业安全措施,与承包商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双方安全管理范围与责任。工程属地单位要进行现场安全交底,内容主要包括:作业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泄漏、火灾、爆炸、中毒窒息、触电、坠落、物体打击和机械伤害等方面的危害信息。承包商要确保作业人员接受了相关的安全培训,掌握与作业相关的所有危害信息和应急预案后方可施工。工程主管单位、工程所在单位要对承包商作业进行全程安全监督,承包商必须接受公司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违规后必须接受公司的处理。 5 工作流程 标。

外委承包商管理办法

****外委承包商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以下简称****)外委承包商安全业务管理,建立安全、培训、职业健康等外委管理体系,对外委承包商安全业务进行统一的标准化管理,提升管理水平,预防各类事故发生。依据《人民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规定》和《****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安〔2016〕668号),《****项目承包商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公司对外委承包商及人员安全、培训、职业健康管理的职能、容要求和检查评价。 第三条专用术语 (一)外委承包商:是指为公司提供检修、运行、消防、安保、原材料进厂、灰渣膏外运、后勤、保洁等外委服务的单位。 (二)外委项目:是指公司在自身资质或能力围应承担,但由于其他原因需外部单位承揽实施的项目。 (三)五个统一:统一推行本安体系、统一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统一班组建设、统一安全培训和教育、统一考核。 (四)五个关口:是指对外委队伍的资质、业绩和履约能力等进行格审查,把好“准入关”;与外委队伍签订项目实施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外委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安全管理流程和责任,把好“责任关”;建立外委队伍安

全管理档案,保证施工单位管理人员的相对稳定性和队伍的专业化,把好“稳定关”;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大对外委队伍安全组织机构建设、施工安全措施和规章制度落实及现场安全管理等检查力度,把好“监督关”;格执行“一工程、一措施、一评估、一验收”制度,确保项目的安全和质量,把好“验收关”。 (五)五定原则:定责任人、定措施、定时间、定责任、定资金。 (六)六不开工:危险源辨识不清不开工;未制定完善的安全技术防措施不开工;安全技术防措施准备执行不到位不开工;安全技术措施交底不清不开工;应到位人员未到位不开工;未编制应急预案并进行培训演练不开工 第四条适用围 本办法适用于****外委承包商安全、培训、职业健康管理等工作。 第二章安全管理职责 第五条公司安全管理职责 (一)依照****、****外委业务管理要求,公司对外委承包商实行一体化管理,实行“五个统一”、把“五个关口”、执行“五个一样”,定期召开安全例会。 (二)负责向外委承包商提供公司有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风险预控管理体系知识和安全技术资料学习、培训。 (三)组织制定外委承包商相关安全管理制度,把外

工程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

编号:SM-ZD-68707 工程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工程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 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 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一、目的 为加强对外协单位在公司工作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在XXXXXXX有限公司厂区内进行作业的所有承包商。 三、名词定义 承包商:在企业的作业现场,按照双方协定的要求、期限及条件向企业提供服务的个人或团体。 专业技术服务:本制度中规定的专业技术服务包括机械、仪电、电力行业、网络工程、化学品运输等。 四、相关文件 4.1工程发包与验收作业程序 4.2《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

五、程序步骤 5.1 职责: 1)安全部负责承包商安全资质审核,对作业人员进行一级安全教育,作业证审批,开工前的检核,日常作业的监督检查,督促隐患整改,承包商的安全评估。 2)总务课负责对承包商进出厂进行管控; 3)采购部负责负责承包商的安全资质收集,合同签定,日常协调; 4)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安全管理负责,做好日常安全监管。对于在关键装置、重要部位区域施工的承包商进行二级、三级安全教育。 5.2 资质审核 5.2.1 外来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需要经过安环部的严格审核。 5.2.2 安全资格审核的材料有: 1)验证承包商营业能力和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营业执照); 2)验证承包商施工管理能力和队伍素质能否满足工程

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

编号:SM-ZD-71068 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 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 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 目的 为规范承包商安全管理行为,防止施工作业过程中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区域内所有新建、扩建、技改、检修、维修、拆卸等作业项目。 3. 职责 3.1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安全管理负责。负责合同签定,协调,日常安全监管。 3.2生产/安全部负责审查承包商安全资质,进行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对作业人员进行一级安全教育,作业证审批,监督检查,督促隐患整改。 3.3行政部负责作业人员入厂证办理,入厂检查,消防管理,一级消防教育。 3.4作业所在地负责对施工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监督管理。

4. 内容 4.1承包商的基本要求及确认 4.1.1所有施工、检修总承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承包商具有两年以上良好的安全业绩(安全业绩包括近年内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事故率、“三违”发生率和隐患治理等)。 4.1.2承包商持有关材料首先到公司生产/安全部进行安全资格确认,经审查合格后双方签定《项目承包安全管理协议书》,由乙方(施工单位,下同)向公司财务处交纳一定数量的安全施工保证金后,甲方(项目主管部门,下同)方可与乙方签定合同。进行安全资格确认的材料有: 4.1.2.1验证乙方营业能力和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营业执照) 4.1.2.2验证乙方施工管理能力和队伍素质能否满足工程要求(资质等级证书) 4.1.2.3审核乙方施工安全经历(由施工单位在办证时同时书面提供,主要为施工中发生的各种事故情况和相关部门奖罚情况) 4.1.2.4审核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和现场安全管理人员

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服务,优质的文档,谢谢阅读/双击去除 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承包商的基本要求,承包商的确认、甲乙双方合同签订、施工安全要求以及民工的招收及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在*****炼油化工区、油品储运装卸区和公用工程等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承担新建、扩建、技改、检修、维修、拆卸等工程项目及日常劳务工作的所有承包商。本公司有关单位使用的外来民工、临时工的安全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

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石化集团公司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石化集团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 3承包商的基本要求及确认 3.1所有施工、检修总承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承包商都必须实行安全、环境和健康(hse)管理体系,编制完成hse管理体系文件及运行程序文件,具有两年以上良好的安全业绩(安全业绩包括近年内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事故率、“三违”发生率和隐患治理等)。 3.2承包商持有关材料首先到公司安全环保处进行安全资格确认,经审查合格后由安环处颁发《安全施工作业许可证》,双方签定《长岭分公司工程项目承包安全管理协议书》,由乙方(施工单位,下同)向分公司财务处交纳一定数量的安全施工保证金后,甲方(工程主管部门,下同)方可与乙方签定合同。进行安全资格确认的材料有: 3.2.1验证乙方营业能力和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营业执照) 3.2.2验证乙方施工管理能力和队伍素质能否满足工程要求(资质等级证书) 3.2.3验证乙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安全许可证)

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试行)

附件 *****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提高*****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水平,加强对承包商安全监督监护工作,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致力于使用安全管理能力强、技术水平稳定、可靠的承包商,对承包商的安全资质、安全管理能力和工程质量进行评价,建立承包商档案,对安全管理水平低、发生过人身伤亡事故、出现过重大质量事故的承包商实行市场禁入。 第三条承包商应自觉遵守国家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规定,并接受建设单位的安全监督。严禁承包商将公司主体工程项目转包、分包。 第四条承包商应接受建设单位对其进行的包括安全管理能力、施工机具在内的安全综合状况评审。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项工程(含电力生产、电力建设、小型基建、扩建、检修、安装、运行维护、设计、监理、施

工、调试、试验过程中工程项目)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一条确定中标后,安全生产部对发放安全资格确认书的承包商建立安全管理能力评价档案,由安全生产部和对承包商实施过程安全监督的车间、班组的监督人填写工程安全管理能力评价意见,评价意见纳入安全资质档案。公司定期汇总各承包商档案,公布承包商评价意见,对不能满足安全资质要求和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承包商实行市场禁入。 第二条安全生产部组织工程承办部门和承包商签定安全协议书,然后签订工程项目承包合同。合同签订完毕后,合同承办部门应将合同副本报安全生产部一份。 第三条安全协议书作为合同附件,是对工程项目进行安全管理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依据。工程项目合同双方的安全责任一般包括: (一)项目建设单位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对承包商的资质进行审查,确认其符合各项安全要求。 2.开工前对承包商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完整的记录或资料。应指定一名专责安监人员负责发包工程的安全管理。 3.督促承包商做好开工前的安全教育和考试工作,并进行必要的抽考和验证。

承包商管理规定和考核标准

承包商管理规定和考核 标准 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承包商管理规定和考核标准1 目的 为做到承包商管理规定的规范化和完整性,便于有关规定的操作和执行,现对已颁发的《承包商责任考核和信誉评价办法》、《承包商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评价办法》、《严格承包商管理的若干规定》、《承包商档案管理规定》和《承包商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管理规定》进行了整合和完善。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和考核细则适用于承建安庆石化集中管理工程的所有承包商。 3 内容 劳保着装(包括劳保鞋)规定 3.1.1 承包商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统一穿着本单位的劳保着装。 3.1.2 劳务分包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时,也须统一着装,着装颜色可不与本单位的着装颜色一致。 3.1.3 工程分包单位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时,要穿着本分包单位的统一着装。 3.1.4 上述各类人员劳保着装要有代表本单位的醒目标志。 3.1.5 本单位上级人员现场检查、外请专家现场指导等特殊情况或特种作业人员除外。

佩戴安全帽的管理规定 3.2.1 承包商、分包商(包括劳务分包商)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统一佩戴安全帽。 3.2.2 安全帽必须符合有关规定,达到报废期限的一律更换。 3.2.3 佩戴的安全帽要印有本单位的标志,并统一编号。 3.2.4 上述各类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时,需携带上岗证,上岗证的编号要与安全帽的编号一致(本单位上级人员现场检查或外请专家现场指导等特殊情况除外)。在册职工和劳务分包人员的管理规定 3.3.1实行承包商在册职工和劳务分包人员的报告制。为便于现场的检查和核实,各承包商应按年度将在册职工和劳务分包人员《花名册》报送到工程部。 3.3.2 如因承建工程量的大小而发生劳务分包人员的变化,要做到及时变更上报。 3.3.3 各承包商报送的《花名册》实行统一格式。样式详见附件一。 工程专业分包的规定 3.4.1实行工程专业分包报审制。承包商因特殊原因需进行工程专业分包时,必须履行审批手续。审批程序先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再报送工程部综合计划部门审查,然后报经工程部部长批准。批准后的报审表交工程部综合计划部门备案。《工程专业分包审批表》样式详见附件二。

承包商管理规定

承包商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保证公司选择合格的承包商,并对承包商实施全过程的QHSE各个方面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确保承包商符合公司的安全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对于提供物资的供应商管理,也属于承包商管理范畴内。 2.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所有向公司提供各类服务的承包商的管理。 3.职责 质量、健康安全环保部(QHSE部): ?负责对承包商进行资格预审,组织事业单位(区域及事业部)讨论决定对承 包商的审批并报总经理批准; ?负责对承包商开工前的入场培训,协助项目部对承包商所做准备的审查,作 业过程监督,施工完后对承包商安全生产表现进行评价,建立合格承包商名 录和档案。 商务合同部(采办部): ?在QHSE的协助下负责对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并报总经理审批;定期对 供应商进行评价,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和档案。 区域、事业部门: ?负责协助QHSE部和采办部对承包商的审查; ?负责在承包商作业全过程中对承包商的质量、健康、安全和环保进行监督, 确保工程符合合同要求; ?对承包商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发给QHSE存档。 4.程序 4.1资格预审 选择知名的、有良好行业口碑的供应商、承包商,并对其资质进行审核: ?公司资质及过往业绩表现,确保其有足够的技术能力完成指定作业;

?营业能力和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营业执照); ?管理体系是否健全; ?审核承包商安全管理机构、安全负责人和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资格 证; ?对于供应商,除以上条件外还需要对其供货质量、价格、付款条件、交货 及时性、售后服务等进行审核,详细要求参照公司控制文件《采购和物流控制程序》。 根据审核结果选出适合的、高性价比的供货商、承包商,将审核结果报总经理审批。 必要时,可以通过招标来确认承包商。 4.2管理要求 1)签订合同 一旦选定了合格的承包商、供应商,双方需要就某一项目签订合同,要 求: ?明确承包商、供应商在承包项目施工或产品提供中的责任条款; ?明确承包商在承包项目施工中应执行的安全管理规范、标准、制度; ?承包商应选择合格的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并经过专业的培训; ?承包商应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设施、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用具; ?承包方必须接受现场安全检查和监督。 2)作业准备 ?审查承包商的作业计划; ?检查承包商的设备、机具、PPE; ?对所有承包商人员要进行安全培训,使其作业规范符合公司QHSE; 要求和/或客户的QHSE管理要求。 3)过程监督 ?项目负责人应对承包商的作业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承包商的施工作 业符合本公司和/或客户的相关安全规章制度的要求; ?承包商现场负责人需每天上报当日作业日报,及时汇报进度、安全、 下一步作业计划等;

工程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353 工程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工程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一、目的 为加强对外协单位在公司工作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在XXXXXXX有限公司厂区内进行作业的所有承包商。 三、名词定义 承包商:在企业的作业现场,按照双方协定的要求、期限及条件向企业提供服务的个人或团体。 专业技术服务:本制度中规定的专业技术服务包括机械、仪电、电力行业、网络工程、化学品运输等。 四、相关文件 4.1工程发包与验收作业程序 4.2《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AQ3013-2008》 五、程序步骤 5.1 职责:

1)安全部负责承包商安全资质审核,对作业人员进行一级安全教育,作业证审批,开工前的检核,日常作业的监督检查,督促隐患整改,承包商的安全评估。 2)总务课负责对承包商进出厂进行管控; 3)采购部负责负责承包商的安全资质收集,合同签定,日常协调; 4)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安全管理负责,做好日常安全监管。对于在关键装置、重要部位区域施工的承包商进行二级、三级安全教育。 5.2 资质审核 5.2.1 外来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需要经过安环部的严格审核。 5.2.2 安全资格审核的材料有: 1)验证承包商营业能力和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营业执照); 2)验证承包商施工管理能力和队伍素质能否满足工程要求(资质等级证书); 3)审核承包商施工安全经历(由施工单位在办证时同时书面提供,主要为施工中发生的各种事故情况和相关部门奖罚情况); 4)审核承包商的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情况是否符合国家法规要求;

承包商管理制度

承包商管理制度 1.总则 本公司坚信所有的伤害都是可以避免的。 这一安全哲学不仅适合于我们自己的员工,同样适合在本公司工厂内工作的所有承包商。因此,在泰禾工作的承包商必须遵守本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承诺实现零目标。 2.目的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的责任和要求,通过贯彻和执行该制度,提高承包商的安全管理水平,监督承包商在公司内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确保承包商提供的服务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 3.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为公司提供工程技术、工程建设、设备检(维)修、操作运行、运输及其它服务的承包商管理。 4.术语解释 4.1承包商: 指非公司所属但到公司管辖区域为公司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服务的其它任何相关法人单位或员工。如: A)工程建设类 B)生产维修类 C)劳务类 D)交通运输类 4.2项目负责人: 指本公司内部负责与施工或服务相关的该项目的总负责人,通常由企业领导或工程技术部门负责人担任。 4.3施工现场负责人: 公司技术部或工程/维修部,或其他相关部门负责项目具体实施的人员。 4.4属地 工作管辖范围内,可以是工作区域,管理的实物和具体的工作任务(项目),也可以是权限和责任范围。本制度内的属地特指需要承包商进行某项具体服务的部门。 4.5合同主管部门 代表公司签订并执行承包商服务合同的部门。 4.6常年服务承包商 指长期在公司进行服务的承包商,主要有: A)常年维保承包商 B)绿化、清洁卫生后期服务承包商

C)对外运输承包商 4.7工程项目承包商 为公司具体某项工程项目建设进行服务提供的承包商。 4.8劳务派遣承包商 派遣员工从事公司某个具体工作岗位操作的承包商(该类承包商参照公司正式员工管理要求)。 4.9其他类承包商 除上述三条规定之外的承包商,主要有: A)政府或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 B)特定设备维修商。 C)其它……。 5.承包商安全管理流程 承包商管理流程如下: 6.职责划分 6.1承包商的选择 6.1.1项目主管部门或项目招标组负责推荐候选承包商 6.1.2项目主管部门组织技术部、工程部、生产部、法务部、安全监督部、财务部、 人力资源部等相关部门和属地对承包商的资质、服务能力和安全保障能力进 行初步评估(附件5),形成?承包商调查报告?,确定合格承包商预选名单。 6.1.3分管高层负责对预选合格的承包商进行审核。 6.1.4项目负责人或总经理批准合格承包商。 6.1.5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合格承包商档案。 6.2合同的准备 6.2.1主管部门负责准备承包商提供服务的商务合同,安全协议。 6.2.2合同管理部门负责组织项目主管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对合同进行评审。 6.2.3承包商主管部门的分管高管领导负责对合同进行审核。 6.2.4总经理审核批准合同签订。 6.2.5总经理或项目主管部门负责人代表公司与承包商签订服务合同。 6.3合同的签订 6.3.1项目主管部门和合同管理部门确定招标程序。 6.3.2合同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和开好招标会议 6.3.3项目主管部门和合同管理部门确保安全要求被完整地传达到相关人员 6.3.4项目主管部门和合同管理部门确认投标承包商清楚地了解了项目安全要求 6.3.5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及时签订服务合同并确保服务合同涵盖相关安全要求。 6.4指导和培训 6.4.1承包商负责人负责对其进入公司员工进行自我培训。

承包方安全管理制度

优秀办公范文欢迎下载 承包方安全管理制度 文件评审历史(History of Periodical Review):

1.目的 为规范承包商管理,明确工程施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业主等各主体方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公司内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标准化,杜绝人员财产伤亡事故发生,结合国家建设部、地方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2.1公司辖区内新建、扩建、改建、维修项目。 2.2公司辖区内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的地质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 3.职责 由公司基建处经理安排供应部相关负责人将公司内所有承包商的管理、建档。 4.内容 4.1资格预审 4.1.1所有施工、检修总承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承包商都必须具有三年以上的良好的安全业绩 (安全业绩包括近年内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事故率、“三违”发生率和隐患治理等)。 4.1.2承包商持有关材料进行安全资格确认; a.营业能力和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营业执照) b.施工管理能力和队伍素质能否满足工程要求(资质等级证书) c.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安全许可证) d.施工安全经历(由施工单位在办证同时书面提供,主要为施工中发生的各种事故情况和相 关部门奖惩情况)。 e.承包商安全负责人和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资格证。 f.特种作业人员所持的特种证件。 g.若存在工程分包,审查分包合同及分包队伍的资质。 4.2选用 4.2.1施工单位进入公司辖区内从事施工任务前必须参加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学习、化工生产 危险源、安全控制措施、施工注意事项交底,经培训教育考试合格后,相关部门发放入公司 施工作业证,未取得建筑施工单位入公司施工作业证的单位,不具备在我公司施工作业,不 得选用。 4.2.2工程主管部门和承包商要按《合同法》的规定签定合同书,合同书中必须有安全条款或安全作 业协议书,合同书中的安全条款应包括以下内容: a.承包商必须遵守国家和我公司的有关安全的规章、制度和规定,服从生产单位的安全监督 管理。 b.承包商要为承担施工作业的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的机械、工具和设备以及必要的合乎标 准的劳保器具。 c.承包商要根据国家、集团公司和公司的法律、制度和规定要求,为承担施工作业人员进行 安全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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