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典型案例经典案例

政府采购典型案例经典案例

政府采购典型案例经典案例

2009年4月X日,H省政府采购中心受本省某研究所委托采购一批科研软件,采购预算为100万元余元,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主要来自F省和S市。开评标结束后,来自S市的供应商C对来自本市的中标供应商A不满,遂向组织这次开评标的H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其质疑的事实主要内容如下:

二、质疑A供应商的技术文件有侵权嫌疑,原因是C公司认为A 公司投标人在C公司工作期间对公司的核心技术了如指掌,因此,断言A公司存在技术上的侵权(经查: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的专利证书或著作权证,A公司的投标文件全部附带了所投产品并属于本公司的著作权证和专利证书)。

三、质疑A公司的工作场地仅为10多平方米,缺乏履行合同的能力(经查:本项目招标文件没有对投标人的生产经营场地大小进行规定)。

某市一家单位通过向财政部门申请预算购置了100万元的燃油锅炉,而该市另一家单位由于改用市政供暖,去年刚刚淘汰闲置的同类型九成新燃油锅炉。由于信息不对称,两家单位没有实现调剂使用,财政多花了100万元,闲置锅炉处置起来也颇费功夫。从这个典型案例中,可以看到政府采购与资产管理之间的关联度。

得知中标结果后,乙公司认为,其产品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而且某些指标优于招标文件,在专家打分时乙公司产品技术得分最高,同时价格比中标产品低38%,因此,对评标结果提出了质疑。

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施大宗物资采用集中采购,加强我局施工项目供应链管理,降低工程成本。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大宗物资指由我局施工项目的消耗数量大的物资和价款巨大的物资。目前特指钢材,商品混凝土。 第三条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的原则是:公开透明原则,降低价格原则,资金统筹原则,诚实信用原则。 第四条大宗物资集中采购,应当符合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采购效率更高、采购质量优良和服务良好的要求。 第五条本办法作为局程序文件中《物资控制程序》的补充,与《物资控制程序》配套使用。本办法未涉及部分按照《物资控制程序》执行,两者相抵触的,执行本办法。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北京地区大宗物资采购实行局、办事处,事业部,项目三级管理。局设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小组,由主管领导,局法务合约部、局工程管理部、局资金部、局财务部、局纪检检查部负责人组成。管理小组负责《局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的制订,负责局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的总体实施,负责局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的管理监督。 第七条局北京办事处设专人(下称物资采购主管)负责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的组织实施,办事处应成立物资采购工作小组(下称工作小组),原则上应由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和各事业部物资采购负责人组成。负责北京办事处所属项目的大宗物资集中采购。

第八条各事业部负责本单位集中采购物资的总计划提供,与办事处进行财务对帐,资金结算。负责本事业部项目物资管理的监督,接受局办事处的集中采购管理。 第九条项目部负责项目集中物资的月计划编制、上报,施工现场物资收发存管理,负责本项目物资成本控制,对事业部负责。 第十条北京办事处采购小组应实行例会制度,每月例会不少于一次,综合协调处理集中采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落实下一步工作。 第三章集中采购方式 第十一条集中采购采用以下方式 (一)公开招标:一般应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供应商; (二)邀请招标:对于时间紧急,来不及公开招标的采购情形可以采用; (三)单一来源采购:用于甲方指定厂商或者项目特殊需要的物资。项目经理部必须提供有效的书面证据经工作小组认可。 第十二条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中,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 第四章合格供应商 第十三条办事处采购小组成员应将各自掌握的供应商名单报小组进行评议,选定合格供应商,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格式按照《物资采购程序》 (R14-02)。 第十四条拟选用的供应商必须在合格供应商名录内。 第十五条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所供应产品符合标准规范要求(有要求时要有产品准用证),并且能够提供良好的服务;

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物资招标采购活动,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有效降低规模采购成本,确保大宗材料采购质量,从而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依据相关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招标采购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以规范、严谨、合法的招标采购方式降低采购环节,杜绝违约、违规发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招标采购活动。 第三条公司及下属部门物资采购,均适用于本办法。 第二章招标采购组织机构 第四条公司成立物资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第五条公司招标采购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公司董事长 常务副组长:公司财务副总经理 副组长:广州公司常务副总、佛山公司常务副总 第六条公司招标采购工作小组组成 组长:公司主管物资的经理 副组长:公司主管物资的副经理、合约设计部经理 成员:合约部主任、设计部主任、仓库管理部经理 工作小组负责物资招标、评标的组织工作。

第三章职责 第七条招标采购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大宗物资招标采购重大事项的决策、明确招标采购方式和规则。 2、辅助监督、指导本级招标采购工作小组的招标、评标工作。 3、对招标采购的招标文件、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开评标程序进行审查。 4、对工作小组的评标报告进行审定,确定中标单位。 5、执行评标纪律,对违规人员或违规事件进行处理。 第八条招标采购工作小组职责 1、辅助市场和供应商调查、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书及招标文件。 2、制定开标议程、评标流程及办法。 3、根据所招标采购的物资的技术参数,制定评标标准。 4、负责成立当次物资招标采购评标小组。 5、组织评标小组进行技术和商务答疑、澄清等工作。 6、组织评标小组对投标文件进行形式审查,就投标物资的技术参数、售后服务、价格、付款方式、供货周期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集体谈论后形成评标意见,推荐中标单位,报领导小组审定。 7、依据招标采购领导小组的审定意见,完善并实施后续程序,发放中标通知书,协助物资采购部门签订合同并实施。

中小学校大宗物品采购制度

xxx中小学校大宗物品采购制度 为了规范我镇中、小学校的大宗物品采购管理,提高教育资金的使用效益,进一步治理商业贿赂,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促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根据《xxx县教育系统大宗物资采购监督规程》,结合我镇中、小学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采购的基本原则: 1、保证质量,保证物品价格合理。 2、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办事,坚决杜绝“暗箱”操作。 3、统一办理、批量购买,减少中间环节,降低成本,维护学校利益。 二、采购的范围: 1、教育装备类:普教仪器、电教设备。 2、行政办公类:各种办公设备及用品、印刷。 3、图书资料类:图书馆订阅的各种杂志与图书资料、教辅资料。 4、饮食服务类:食堂各种物品。 5、其它大批量物资。 三、学校大宗物资采购监督的主要内容 1、对计划及其执行情况的监督。各学校凡使用教育预算资金、专项资金和学校自筹资金购买单件在1万元以上(含1万元)或批量价值3万元以上(含3万元)的教育、教学、办公、生产、生活用仪器、设备、设施、图书资料、粮油食品及各种原料材料等物资,必须先制定计划、编入学校预算,并上报局纪工委和中心校备案。 2、对大型仪器、设备、设施采购项目论证工作的监督。凡单件或批量价值10万元以上的大宗物资采购,各学校必须组织专家论证,并将论证报告上报送局纪工委和中心校备案,方可纳入招标工作程序。 3、各学校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釆购项目,必须公开招标,确定中标单位,再由本学校不少于6人参加的采购小组进行釆购;3万元以上(含3万元)5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要通过邀请招标或议标确定中标单位,再由本学校不少于5人参加的釆购小组进行釆购;1万元以上(含1万元)3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要由本学校不少于4人参加的釆购小组进行市场调研,通过邀请招标或询价、比价等方

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

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 一.公开招标:是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是指采购人按照法定程序,通过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所有潜在的不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采购人通过某种事先确定的标准,从所有投标供应商中择优评选出中标供应商,并与之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一种采购方式。 1.特点:公开招标方式体现了市场机制公开信息、规范程序、公平竞争、客观评价、公正选择以及优胜劣汰的本质要求。公开招标因为投标人较多、竞争充分,且不容易串标、围标,有利于招标人从广泛的竞争者中选择合适的中标人并获得最佳的竞争效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采用公开招标,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其他有关部门指定媒介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或招标公告,符合招标项目规定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受所在地区、行业限制,均可申请参加投标。 2.适用范围: a.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招标投标法》第十一条: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b.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八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公开招标;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一)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二)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有前款第二项所列情形,属于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项目,由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在审批、核准项目时作出认定;其他项目由招标人申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作出认定。); C.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例如,《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土地复垦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政府投资进行复垦的,有关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土地复垦项目的施工单位。 二.邀请招标(选择性招标):是由采购人根据供应商或承包商的资信和业绩,选择一定数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能少于3家),向其发出招标邀请书,邀请他们参加投标竞争,从中选定中标供应商的一种采购方式。 1.特点:邀请招标能够按照项目需求特点和市场供应状态,有针对性地从已知了解的潜在投标人中,选择具有与招标项目需求匹配的资格能力、价值目标以及对项目重视程度均相近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竞争,有利于投标人之间均衡竞争,并通过科学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实现招标需求目标,招标工作量和招标费用相对较小,既可以省去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程序(招投标资格审查)及时间,又可以获得基本或者较好的竞争效果。 但是邀请招标与公开招标相比,投标人数量相对较少,竞争开放度相对较弱;受招标人在选择邀请对象前已知投标人信息的局限性,有可能会损失应有的竞争效果,得不到最合适的投标人和获得最佳竞争效益。有些招标人甚至利用邀请招标之名行虚假招标之实。为此,依法应当公开招标项目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招标项目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审批、核准或认定后,方可采用邀请招标方式。 3.适用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a.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 b.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c.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的。

【爆款】农村商业银行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doc

农村商业银行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为加强农村商业银行大宗物资采购的评审、采购、管理和监督,做到降低成本,提高效率,防止浪费和违规、违章、违纪行为的发生,在同等质量、技术和服务的情况下,优先确定价格低的工程和优先采购价格低的物资或接受费用低的服务。同时,采购评审和物资采购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根据省联社《法人行社采购评审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结合我行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成立评审和采购的管理机构 农商银行成立大宗物资采购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大宗物资采购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委员会),大宗物资采购委员会下设大宗物资采购工作小组(以下简称采购小组)。 ㈠评审委员会:1.建立评委库。由农商银行班子成员、各部室负责人和支行行长组成。2.评委人数。①公开招标(含邀请招标)的评审项目,评审委员会由采购办、申请部门评委和随机抽取的评委按不少于7人的单数组成;②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和单一来源采购的评审项目,评审委员会可组成谈判小组或询价小组,谈判小组或询价小组由采购办、申请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按不少于5人的单数组成;③委托专业招标公司进行招标的项目,评委人数由招标公司按相关制度规定确定。3.评委的产生。①农商银行自行组织评审的招标项目,评委一般由采购办于项目评审当天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抽签产生(项目申请部门负责人采取回避制度)。评审人员采取一次一组建的原则随机抽取;②评审项目专业性较强的,可聘请外部专家担任评委,但必须实行回避制度;③委托专业招标公

司进行招标的项目,农商银行派出的业主评委需主任委员同意,且具备履行相关评审项目的能力。4.会议召集人可根据项目审议的需要,邀请有关专家列席会议,并现场质疑和解答,但不具有表决权。 ㈡采购委员会:主任:行长;副主任:副行长;成员:行长助理、办公室、后勤部、财务部、内审部负责人(列席)和物资申报部门的负责人参加; ㈢采购小组:采购委员会下设采购小组。组长:主管财务的副行长;成员:行长助理、财务部、后勤部、内审负责人(列席)及物资申报部门的负责人参加; ㈣评审委员会、采购委员会和采购小组在后勤管理部设办公室(简称采购办),后勤部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负责物资采购的报告受理、项目复查、提请研究、会议记录、审批传阅、批复通知等日常采购的评审工作; 二、评审和采购的范围 ㈠购置大、中型计算机设备,网络建设、软件开发、批量购置微型计算机设备和外围设备,以及设备(系统)的维保服务等; ㈡除基建工程之外的办公设备、材料的采购和服务项目等; ㈢批量大额案防设施、消防设施、安保设施等; ㈣批量大额办公用品的采购等; ㈤省联社和法人行社有关制度办法规定需要进行招标或竞价采购的项目; ㈥其他需要进行采购评审的项目。 三、采购评审的权限 按单批累计金额确定采购评议的权限。单批累计是指须购买的本次审批之前未曾审批的各种物资的金额总和。本次审批之后须

学校物品采购制度

学校物品采购制度 为加强学校办公用品管理,本着节约成本,提高效率,规范流程,明确责任,统一管理的原则。倡导健康优质、绿色环保、勤俭节约的现代办公方式,使学校物品采购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公用品由总务处实行集中统一采购。 学校办公用品的采购必须坚持“计划、适用、透明“的原则,采购原则上实行学期初按经费预算的计划,基本一次购买到位。中途确需购添物品,应由学校各处室年级事先提出购买申请,按照审批的程序,统一购买。由各处室年级主任填写《物品采购申请单》,提出申请,注明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用途,填写项目应完整、准确。报分管校长审核签字,校长审批并安排总务处采购。 二、购物的申请和审批都要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力争少花钱多办事。3000元以内的购置,一般由各处室年级主任填写申请、经主管副校长审核、报校长批准;3000元以上的购置,经学校校委会研究批准。 三、物品采购由总务处负责办理。小额采购至少有两人进行,购买专业性强、科技含量高或性能、用途特殊的物品时,吸收专业人员或使用人员直接参与。采购人员应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考察市场,货比三家,所购物品物美价廉,并对所购物品的质量和价

格等负责。学校成立大额采购小组,由有关行管人员、具体经办人员组成,必要时吸收教工代表参加。3000元以上的大宗物品购置,由大额采购小组负责。

四、凡是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的项目,无论数额大小,一律严格按照市政府集中采购制度执行。 五、物品购置后,采购人员及时将实物交给保管员,做好入库登记或固定资产登记,有关人员要在票据和购物清单上签字。 六、购物结算要及时,一次一清。购物三天内,采购人员负责将相关票据和清单经有关副校长审核签字后报校长签字,到财务处报销。因特殊原因不能立即结算的,也必须在三天内履行清单的审核签字手续,日后凭规范的清单办理相应的票据报销。 七、校长、副校长、各处室负责人和采购、经办、保管等有关人员,要严格执行采购制度,照章办事。个人签字要认真审核,逐级签字,逐级负责。 八、不符合上述制度的采购行为,学校不予承认,不予报销,后果由经办者个人负责;情节严重的,追究当事人及主管者的责任。 九、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十、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实施,由学校总务处负责解释。

区第一中学大宗物品采购管理办法

区第一中学大宗物品采购管理办法 区第一中学大宗物品采购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大宗物品采购行为,强化采购管理,提高采购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维护学校利益,特制定本办法。 一、大宗物品采购管理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进行。采购应当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有关规定。 二、大宗物品是指价格在1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图书、教材、药品、原材料等。 三、学校大宗物品采购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和分散询价采购相结合。部门根据需要提出大宗物品购买请示报告,请示报告的内容包括物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具体用途等,经学校后勤处审核报分管校长同意和校长审批,一万元(含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内(不含三万元)的严格执行政府采购;三万元以上(含三万元)要进行公开招投标。 四、采购项目经主管部门批复后,由后勤处安排采购员、教师代表等成立三人以上五人以下的采购小组,具体办理采购事宜。采购人员在办理采购事宜前,要详细查阅有关技术资料和技术要求,本着货比三家的原则,与有关厂家联系,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了解产品的价格、质量、性能等,写出购买报告,提交学校领导研究通过后,方可组织购买。 五、凡适于招标的,由办公室和后勤处组织评委进行招投标,学校工会负责监督,程序严格按照招投标办法进行。 六、物品采购部门要按照《合同法》规定与供应方签定严密的订购合同。 七、大宗物品一经到货,采购小组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包括实物验收和技术验收。实物验收要根据订货合同、装箱单的内容与实物逐样核对,认真填写实物验收单。技术验收要根据产品的技术要求对产品的性能和质量进行详细检查,并认真填写技术验收单。对验收不合格的产品,要及时做出退货、换货、索赔处理。 八、有关人员要恪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抵制不正当的购销行为。严禁商业贿赂,违者将对其进行责任追究。 九、本办法由学校后勤处负责解释。 感谢您的阅读!

政府采购基本方式和流程

政府采购基本方式和流程 政府采购一般有三种模式:集中采购模式、分散采购模式、半集中半分散采购模式。采购方式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谈判、单一来源、询价。非招标采购方式,是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和询价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在公开媒介上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与投标,并向符合条件的投标人中择优选择中标人的一种招标方式,相对于公开招标,称之为邀请招标。 邀请招标也称为有限竞争性招标,是指招标方根据供应商或承包商的资信和业绩,选择若干供应商或承包商(不能少于三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由被邀请的供应商、承包商投标竞争,从中选定中标者的招标方式。 竞争性谈判是指谈判小组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谈判,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是指采购人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方式。 询价是指询价小组向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发出采购货物询价通知书,要求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采购人从询价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拟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的,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报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后,向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批准。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以下货物、工程和服务之一的,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采购货物的,还可以采用询价采购方式: (一)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且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 (二)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且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 (三)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经批准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的货物、服务; (四)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政府采购工程。申请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向财政部门提交以下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采购人名称、采购项目名称、项目概况等项目基本情况说明; (二)项目预算金额、预算批复文件或者资金来源证明; (三)拟申请采用的采购方式和理由。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项目,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一)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二)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三)非采购人所能预见的原因或者非采购人拖延造成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四)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市政府采购中市政府采购中心货物服务竞争性谈判采购一般需要经过以下程序: 1)采购人根据预算批准的政府采购项目内容和采购编号向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计划财务部递交采购需求表。 2)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计划财务部受理审核通过后在下一个工作日分配给上海市政府采购

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XXXXXXX有限公司 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XXXXXX(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发挥规模优势,降低运营成本,保障有效供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工程类公司承建工程项目时的大宗物资(钢材、沥青)采购管理。 第三条集团公司大宗物资采购实行统一管理、集中采购、分级负责的体制。 第四条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服务生产经营,保障物资供给; (二)坚持集中采购,发挥规模优势; (三)规范采购行为,实行阳光采购; (四)统一信息平台,推行网上采购。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集团公司工程部负责集团公司大宗物资采购的联络工作,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组织制订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章制度; (二)组织编制集团公司物资采购业务计划; (四)协调联络各直管项目部机料科和授权采购公司,综合掌握物资信息。 (三)负责建立和维护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信息平台; 第六条集团公司授权XX公司负责钢材采购工作,授权XX公司负责沥青采购工作,各公司按照业务权限,参与业务范围内的物资采购管理工作,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依据授权,组织本专业有关物资采购工作,负责大宗物资等工程项目所需物资的采购;(二)负责物资供应商推荐和考核工作;

第七条直属及控股分子公司机料科负责本公司(项目部)物资采购管理工作,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章制度; (二)组织编制本项目部大宗购物资需求建议计划; (三)负责本项目部物资采购质量管理工作; (四)负责本项目部物资质检、仓储、配送管理和物资统计工作; (五)负责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信息平台在项目部的应用。 第三章供应商管理 第八条集团公司对物资供应商实行统一管理,建立集团公司物资供应商库。 第九条集团公司实行供应商准入制度。供应商准入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 (二)具备国家和集团公司要求必须取得的它生产经营资格;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四)集团公司要求具备的其它条件。 第十条集团公司与重要的大宗物资战略供应商,在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基础上,订立战略合作协议,保持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 第十一条物资供应商准入由工程部组织专业分公司、使用单位评审确定。 第十二条工程部和各直属项目部每年对供应商进行一次考评,考评内容包括交货数量、物资质量、合同履约、诚信经营等。考评结果作为确定供应商是否继续准入的有效依据。 第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向供应商收取费用。 第四章采购管理 第十四条大宗物资采购实行计划管理。所有采购物资的需求建议计划必须依据工程项目生产进度计划进行编制,在编制过程中应综合平衡库存,工程进度、期货价格等进行编制。第十五条编制物资采购需求计划须明确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供货时间、目前库存,采购方式、标准等内容。

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技术学院 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院经费使用效率,规范物资采购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财政部《仪器设备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和《仪器设备运行规程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并参照政府“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结合我院近几年的实践,特修订本办法。一、采购原则 1、坚持公开招标或邀请议标,实行公开报名; 2、坚持公开标准,明确质量体系指标及要求; 、坚持公开程序,实行规范招标:购用分离、购验分离; 3 4、坚持质优不奢侈、价廉物要美、性价择优中标原则。 二、采购金额与组织 5万元以内由使用部门组织采购;5万元以上的教材图书教学仪器设备等由使用部门提出要求、教务处牵头负责成立院招(议)标组负责招标;其它如固定资产类由后勤处牵头成立院招(议)标组负责招标;使用部门成立3—5人验收小组负责验收。具体规定如下: 1、1万元以内, 由使用部门自行组织采购,确定2人或2人以上参与询价比价,询价不得少于3家,并填写《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物资采购市场调研(询价)记录表》,按编号顺序保存归档,以便查核。 2、1—5万元经分管领导同意,由使用部门负责确定3—5人参照院级采购方 式进行招标采购和验收(必须有兼职或特邀监察员或支部纪检委员参加); 3、5万元以上的招标,除监察部门、财务部门、招标部门、使用部门各参加1人外,还根据金额的大小抽取一定的评委组成招标组成员。

(1)5—10万元招标组成员5—7人;(另请领导1人); (2)10—30万元招标组成员7—9人(领导至少1人); (3)30万元以上招标组成员7—11人(领导至少2人) 说明:凡达100万元以上的基建工程一律按规定进入市招标市场公开招标。三、招标原则 坚持民主讨论、民主决定,实行同质(即不大可能出现次质、劣质或偷工减 1 料等情况)低价或异质综合评分(即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分后的平均分)高者中标。 四、采购程序 (一)常规采购程序 、使用部门申请购物,填写《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物资采购申请表》,同1 时经分管院领导同意后,交负责招(议)标部门(教务处或后勤处)。 2、使用部门作为“业主”事前应进行市场调研咨询,必要时也可请招(议)标部门人员参与,了解掌握有关供货商的品牌、质量、价格和信誉等情况,以供招(议)标定标决策参考。 3、使用部门应认真编制招标文件(含购物要求、产品参数、规格、评标办法、交货时间、付款方式及违约处罚等内容),且经分管院领导同意后送招(议)标部门。 4、招标书经招(议)标部门审查符合发标条件后,对外发布采购物品的招标函(名称、规格、性能、质量、数量等信息)或邀标函,要求有意向者在规定时间内报名,且提供权威资料(如营业执照、资质证明、经营许可证、业绩等)、样品、标书等;最终入围投标单位由使用部门和招标部门共同确定【注:使用部门应对每次招标

食堂大宗物资公开招标采购制度

食堂大宗物资公开招标采购 制度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食堂大宗物资公开招标采购制度为有效控制学校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严把食品采购关,确保食品安全,切实保障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提高食品质量,并科学、合理地贮存食品,降低伙食成本,使学校食堂的管理达到规范化、标准化,特制订本制度。 一、坚持公开招标原则 学校食堂大宗物资采购是指食堂日用品、消耗量大的物资的采购。为保证采购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必须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的原则。招标前应在学校网站、公示栏及校门外显著位置对招标事项进行公示,尽量扩大社会知晓度,提高投标竞争力。 二、坚持群众参与原则 学校在实行招标前应成立招标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秦建华任组长,负责组织成立6人以上的评标小组。为保证评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必须坚持群众代表参与评标的原则。评标小组由学校普通教师代表、中层管理干部、食堂工作人员三个方面的人员组成,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提高透明度。 三、坚持资格审查原则 学校食堂购进大宗物质(米、油、煤)都应先审核供应商的资质,供应商必须在参与投标前向评标小组提供真实有效的工商执照、卫生许可证及有关产品质量检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学校评标小组必须认真审核所有证件是否合法有效,经审核无异议后,将参与投标单位名单对外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坚持公开评标原则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小组必须全员参与,若因病因事不能参与的,应由评标小组集体推荐与缺席人身份一致的代表参加。评标小组在评标中应坚持公平、公正原则。评标结果坚持价低质优原则,并当场公布中标结果、签订相应合同书,明确双方的责任与义务。评标结束后应对外进行公示,公示满7天后若无其它异议,招标活动方宣告结束,对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学校评标小组应认真调查并对外公布调查结果。 五、坚持货到验质原则 供货商把供应物资送到食堂后,学校食堂必须认真验收,一看食品质量合格证,二看食品出厂时间和保质期,三看实物的质量是否与合同约定相符,若有与合同约定不符应及时退还给供货商。学校应成立验收小组,并由学校副校长徐卫东对物资质量负责,做到职责分明。 六、坚持科学保管原则

商业银行大宗物品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大宗物品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大宗物品采购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采购质量,根据国家招标法及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按照省联社的文件要求,结合我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大宗物品采购的范围,根据采购物品、设备等的性质、类别、采购范围分为以下五类: (一)印刷品及出纳用品类:打印纸、复印纸、印刷品、点钞机、档案柜等。 (二)安全保卫类:电视监控工程、报警器、防弹运钞车和GPS、防弹玻璃、防弹衣、防弹头盔、金库门、联动互锁门、保险箱(柜)、各类防盗设施、消防器材、计算机安全设备等。 (三)电子、网络设备及耗材类:计算机设备(包括PC机、打印机、UPS、ATM、打码机、终端、磁条读写器、密码器、指纹仪等)、相关配件、耗材(包括色带、磁盘、硒鼓、墨盒等)、网络设备(包括MODEM、DTU、路由器、多路复用器等)。 (四)基建、装修类:基建工程和装修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 (五)办公设备、家具及其他类。办公用品、复印机、汽车维修、社服、宣传用品、家具、电子利率屏、户外宣传广告及其他大宗物品、服务等。 第三条大宗物品采购必须公平、公开、公正,遵循竞争、择优、效益的原则,在操作上实行使用人、审批人、监督人分离的制度。 第二章职责划分 第四条以下项目由总行集中统一购买,各网点不得自行采购:大宗印刷品及纸张、点钞机、安全保卫器材、办公自动化设备、电子设备及耗材、网络设备、社服、户外宣传广告、宣传用品、监控系统、车辆、基建及装修项目(包括基建工程和装修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汽车维修。 第五条第四条规定采购范围外的物品(项目),本行可根据数量、金额、管理要求等因素决定是否进行集中采购。 第六条总行成立采购领导小组,组长由行长担任,副组长由副行长担任,组员由综合管理部、财会科技部、稽核部、监察保卫部等部室负责人组成,具体审查和批准全行年度大宗物品采购计划及批量的大额物品采购。采购领导小组下设采购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一)印刷及出纳用品类采购小组,由财会科技部牵头,综合管

政府采购方式包括哪些

遇到行政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1818479977.html, 政府采购方式包括哪些 政府采购集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于一身,是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那么政府采购的方式包括什么?政府采购的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下面由赢了网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一、政府采购的概念 政府采购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 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完善、合理的政府采购对社会资源的有效利用,提高财政资金的利用效果起到很大的作用,因而是财政支出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

二、政府采购的方式 政府采购的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具体如下: (一)公开招标 公开招标是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采购人采购货物或者服务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其具体数额标准,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国务院规定;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 (二)邀请招标 采取邀请招标方式采购货物或者服务应当符合下面两种情况之一: 1、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 (三)竞争性谈判 依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政府采购应当具备以下四项条件之一: 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3、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4、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四)单一来源采购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应当具备下列情形之一:

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制度篇一《大宗物资采购工作制度》 大宗物资采购工作制度 1、总则: 1.1为保证公司及各产业采购过程高效、透明,采购的物资优质、价廉,切实降低采购成本。 1.2大宗物资采购工作按照总体控制分级管理的原则,采取股份公司与产业两级控制的模式。 1.3大宗物资采购工作采用比价与招投标相结合的工作方法。 1.4招投标工作办法详见《招投标管理细则》。 2、范围: 大宗物资采购主要指采购物资一次性支付金额较大或年累计采购量较大,需谨慎对待的采购行为。具体范围的确认如下:

2.1股份公司参与比价范围: 2.1.1公司总部:一次性采购价值超过两千元或一次性采购低于两千元但全年累计采购超过三万元的采购行为。 2.1.2各产业:基本建设、设备及技术改造、固定资产购置、海运和整车运输,以及一次性采购价值超过一万元或一次性采购低于一万元但全年累计采购超过十万元的采购行为。 2.1.3果蔬公司采购果品原料、石材公司外协荒料及板材可以先不履行比价手续,但应报备股份公司,由股份公司采购比价员进行事后监督、检查。 2.2各产业自行比价范围: 2.2.1各产业一次性采购价值高于五百元但低于一万元的。 2.2.2各产业一次性采购低于五百元,但全年累计采购超过一万元低于十万元的。 2.3上述范围内符合招标条件的,按照《招投标管理细则》实行招标。

3、组织机构: 3.1股份公司成立招投标工作小组和采购比价工作小组。 3.2招投标工作小组,直接参与股份公司及产业的招投标工作。 3.3采购比价工作小组由股份公司采购比价员和产业比价员组成,股份公司采购比价员,负责股份公司及各产业的大额采购比价工作;产业比价员由各产业财务人员兼任,对股份公司管理范围以外的本产业物资采购进行比价和监督。 4、工作方式: 4.1比价:电话询价、网络询价、市场调查 4.2招投标:公开招标(竞标)、邀请招标(竞标) 5、职责:

某学校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学校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采购行为,保证采购质量,控制采购价格,提高采购效率,特制定该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一、加强领导 1、设立物资采购领导小组,由校长、分管校长和总务科、工会、监察室及审计人员等组成。物资采购领导小组是学校物资采购的领导机构,负责对物资采购的程序、采购物资的质量、价格等进行监督。 2、成立物资采购小组,由总务科分管采购的科长、专职采购员和需要采购的部门临时选派1-2名人员组成。物资采购小组是全校物资采购的实施部门。办公室设在总务科。 二、采购计划和审批 1、学校各部门所需采购的物资(金额在壹万元以内)必须先提出采购计划,报需要采购部门的领导、主管校长和校长审批后,方可交给物资采购小组集中采购和集体采购。 2、凡国家规定实行政府采购的物资(金额在壹万元以上),均应报市采购办统一采购。 三、采购原则及方式 1、采购物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阳光采购;必须坚持秉公办事,维护学校利益的原则,本着处处节约的原则,并综合考虑质量、价格及售后服务等方面,择优选购 2、采购小组在接到经过审批的采购计划后应迅速组织相关人员(一般不少于3人)限期将所需物资采购到位,不得拖延,影响工作。 3、采购小组在采购物资时要凭校长审批的购物计划方可外出采购。在采购物资时,要坚持勤跑多问,坚持集体谈价,真正采购价廉物美、质量可靠、经久耐用的物品。 4、一次性采购量较大,市场上质价差异较大且涉及范围较广的物资采购可采取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采购。 5、采购人员应认真检查物资质量,力求价格合理、质量合格,如因失职而采购伪劣产品,采购人员应负一定经济责任。 四、采购物资的登记和领用 物资采购发票应先由物资和采购人员签好经手人和证明人后,由财产保管人员签字验收,再由分管采购主任签字认可,最后给主管财务副校长审批报销。 五、采购物资的报销 物资采购发票应先由物资和采购人员签好经手人和证明人后,由财产保管人员签字验收,再由分管采购领导签字认可,最后给校长审批报销。 具体采购管理见下附件 为了加强对服务中心物资采购的管理,规范大件、大宗物资采购工作,从源头上预防不正之风,治理腐败,促进学校廉政建设,根据政府推行政府采购制度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物资采购暂行办法。 一、物资界定标准 物品为每件金额达(10 )万元及其以上;大宗物资为每批金额( 5 )万元及其以上。 二、采购方式

五种采购方式比较

公开招标 公开招标是政府采购主要采购方式,公开招标与其他采购方式不是并行的关系。 公开招标的具体数额标准,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国务院规定;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 采购人不得将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 邀请招标 邀请招标也称选择性招标,由采购人根据供应商或承包商的资信和业绩,选择一定数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能少于三家),向其发出招标邀请书,邀请他们参加投标竞争,从中选定中标的供应商。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一是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 二是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三是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的。 非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由招标人自主决定采用公开招标还是邀请招标。 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国家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批准;地方重点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并需要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但项目审批部门只审批立项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审批。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谈判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与多家供应商(不少于三家)进行谈判,最后从中确定中标供应商。 条件: 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发挥规模优势,降低运营成本,保障有效供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大宗物资采购管理。 第三条公司大宗物资采购实行统一管理、集中采购、分级负责的体制。 第四条公司物资采购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服务生产经营,保障物资供给; (二)坚持集中采购,发挥规模优势; (三)规范采购行为,实行阳光采购; (四)统一信息平台,推行网上采购。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公司工程部负责公司大宗物资采购的联络工作,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组织制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章制度; (二)组织编制公司物资采购业务计划; (四)协调联络各直管项目部与授权采购公司,综合掌握物资信息。

(三)负责建立与维护公司物资采购管理信息平台; 第六条参与业务范围内的物资采购管理工作,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依据授权,组织本专业有关物资采购工作,负责大宗物资等工程项目所需物资的采购; (二)负责物资供应商推荐与考核工作; 第七条负责本公司(项目部)物资采购管理工作,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章制度; (二)组织编制本项目部大宗购物资需求建议计划; (三)负责本项目部物资采购质量管理工作; (四)负责本项目部物资质检、仓储、配送管理与物资统计工作; (五)负责公司物资采购管理信息平台在项目部的应用。 第三章供应商管理 第八条公司对物资供应商实行统一管理,建立公司物资供应商库。第九条公司实行供应商准入制度。供应商准入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 (二)具备国家与公司要求必须取得的它生产经营资格;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与业绩,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四)公司要求具备的其它条件。

中小学大宗物品采购制度

xxx 中小学校大宗物品采购制度 为了规范我镇中、小学校的大宗物品采购管理,提高教育资金的使用效益,进一步治理商业贿赂,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促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根据《xxx 县教育系统大宗物资采购监督规程》,结合我镇中、小学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采购的基本原则: 1、保证质量,保证物品价格合理。 2、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办事,坚决杜绝“暗箱”操作。 3、统一办理、批量购买,减少中间环节,降低成本,维护学校利益。 二、采购的范围: 1、教育装备类:普教仪器、电教设备。 2、行政办公类:各种办公设备及用品、印刷。 3、图书资料类:图书馆订阅的各种杂志与图书资料、教辅资料。 4、饮食服务类:食堂各种物品。 5、其它大批量物资。 三、学校大宗物资采购监督的主要内容 1、对计划及其执行情况的监督。各学校凡使用教育预算资金、专项资金和学校自筹资金购买单件在1万元以上(含1万元)或批量价值3 万元以上(含3 万元)的教育、教学、办公、生产、生活用仪器、设备、设施、图书资料、粮油食品及各种原料材料等物资,必须先制定计划、编入学校预算,并上报局纪工委和中心校备案。

2、对大型仪器、设备、设施采购项目论证工作的监督。凡单件或批 量价值10 万元以上的大宗物资采购,各学校必须组织专家论证,并将论证 报告上报送局纪工委和中心校备案,方可纳入招标工作程序。 3、各学校5 万元以上(含5 万元)的釆购项目,必须公开招标,确定中标单位,再由本学校不少于6人参加的采购小组进行釆购;3 万元以上(含3 万元)5 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要通过邀请招标或议标确定中标单位,再由本学校不少于5 人参加的釆购小组进行釆购;1 万元以上(含1万元)3 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要由本学校不少于4 人参加的釆购小组进行市场调研,通过邀请招标或询价、比价等方式进行集体商谈、集体采购; 1 元以下(含1 万元〉的项目必须由本学校不少于3 人参加的采购小组共同参与采购。纳入政府釆购的项目要按政府釆购的要求办理好有关手续,并按本制度规定的程序操作。 4、对大宗物资采购程序的监督。凡纳入招标范围的大宗物资采购,各学校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要切实履行管理职能,不断完善招投标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主动接受县教育局纪工委和中心校对招标程序的合法性、评标专家成员结构的合理性、评标专家抽取结果的保密性、评标办法及评标过程的公正性等实行全过程监督做到招标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5、对釆购物品质量验收的监督。质量验收由各学校技术人员、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抅、县教育局纪工委和中心校参加验收,按合同约定的条款进行,严把验收质量关。验收人员应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验收合格后方能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财务结算,并按 有关规定完成资产登记 6、釆购合同需要变更时,采购学校要组织专家论证,并将变更的内容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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