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工程质量控制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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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工程质量控制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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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工程质量控制要点

1.在混凝土工程施工20d以前,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文件要求,完成拟使用的各种标号混凝土的配合比试验,并提供包括7d、14d和28d龄期的试验成果资料,报监理站审批。试验中所用的所有材料来源应符合合同文件要求或事先得到监理站批准。

2.混凝土工程开工前20d,施工单位必须根据合同文件、设计文件(包括施工图纸、设计通知、技术要求)及有关规程、规范的要求,编制混凝土工程施工组织计划,报监理站审批。

3.混凝土工程浇筑使用的原材料(包括钢材、水泥、砂石骨料、止水、外加剂及掺合料等)均应有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等。同时施工单位应按有关施工技术规范和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检测计划中规定的数量和批量进行抽样检验。所有这些资料必须于施工开始前10d报送监理站审查认可。

4.原材料控制:

混凝土工程中使用的水泥,应有产品出厂合格证、生产厂家的出厂检验报告和施工单位的复检报告。试验检查项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水泥标号(水泥强度等级)。

(2)凝结时间。

(3)水泥安定性。

带装水泥贮运时间超过3个月、散装水泥超过6个月,使用前应重新检验。

5.钢筋应有出厂合格证书或检测报告。使用前应做拉力、冷弯等试验,需要焊接的钢筋应做焊接工艺试验。刚号不明的钢筋,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但不得用于承重结构的重要部位。以另一种钢号或种类的钢筋代替设计文件规定的钢筋时,必须征得设计、监理和项目法人单位的书面同意。

6.对钢筋的调直和清除污锈应符合以下要求:

(1)钢筋的表面应洁净,使用前应将表面的污渍、漆污、锈皮、鳞锈等清除干净。

(2)钢筋应平直、无局部弯折和表面裂纹,钢筋中心线同直线的偏差不应超过其长度的1%,成盘的钢筋或弯曲的钢筋应矫正后,才能使用。

7.因设计要求或施工的需要,必须在混凝土中掺用减水、缓凝、引气、调稠等外加剂剂其他胶凝材料和掺合料时,其掺量及材料必须符合设计文件或技术规范的规定,并经过试验确定后报监理站批准。

8.混凝土开仓浇筑前,施工单位应对各工序质量进行自检,检查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基础面或缝面处理。

(2)钢筋布设。

(3)模板安装。

(4)止水安装及伸缩缝处理。

(5)观测仪器、设备及预埋件安装。

(6)混凝土生产与浇筑准备。

(7)其他必须检查检测的项目。

在开仓前3~10h通知监理工程师对上述内容进行检查确认,并在认证合格后办理混凝土浇筑开仓签证手续。

9.模板安装,必须按混凝土结构物的施工详图测量放样,确保模板的刚度和稳定性,重要结构应多设控制点,以利检查校正。模板安装过程中,必须加强检查与维护,经常保持足够的临时固定设施。浇筑过程中,如发现模板变形走样应立即采取纠正措施,直至停止混凝土浇筑。

10.钢筋的接头应尽量采用闪光对头焊接。焊接前,应将施焊范围内的浮锈、漆污、油渍等清除干净。

11.为保证混凝土保护层的必要厚度,应在钢筋与模板间设置强度部不低于构件设计强度并埋设有铁丝的混凝土垫块,并与钢筋绑扎紧。垫块应互相错开,分散布置。各排钢筋之间,应用短钢筋支撑,以保证钢筋布设位置准确。

12.在混凝土现场施工浇筑施工中,应安排值班人员经常检查钢筋架立位置,如发现变动应及时矫正,严禁为方便为浇筑擅自移动或割除钢筋。

13.伸缩缝止水材料的型式、结构尺寸、材料的品种规格和物理力学指标,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14.浇筑混凝土时,应防止止水产生变形、变位、或遭到破坏。止水周围的混凝土必须特别注意振捣密实。已安装的暴露时间较长的周边缝止水必须及时用钢或木保护罩保护。

15.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施工单位应有技术人员、质检人员以及调度人员在施工现场进行技术指导、质量检查和作业调度。

16.施工单位应严格按批准的混凝土配合比拌制混凝土。

17.混凝土的运输应遵守以下原则:

(1)混凝土运输设备应根据施工条件选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发生分离、漏浆、严重泌水或过多降低塌落度等情况的发生。

(2)应尽量缩短运输时间或减少转运次数;因故停歇过久,混凝土产生初凝时,应作废料处理;在任何情况下,严禁途中在混凝土中加水后运入仓内。

(3)不论采用何种运输设备,当混凝土入仓自由下落高度大于2m时,应采取缓降措施。

18.仓内的泌水应及时排除。如因故中止且超过允许间歇时间,则应按施工缝处理;若能重塑者,仍可继续浇筑混凝土。

19.浇入仓的混凝土应随浇随平仓,不得堆积;仓内若有粗骨料堆积时,应均匀的散铺于砂浆较多处、或未经振捣的混凝土上,但不得用水泥沙浆覆盖,以免造成内部蜂窝。

20.雨季或冬季施工时,应有防雨、防冻等措施。

21.混凝土施工缝的处理,应遵守下列规定:

(1)以浇好的混凝土,在强度未达到时,不得进行上一层混凝土浇筑的准备工作。

(2)混凝土表面应加工成毛面并清理干净,排除积水,铺设2~3cm厚水泥砂浆后,方可浇筑新混凝土。

22.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作好详细的施工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1)每一块体混凝土浇筑方量,所用原料的品种、质量,混凝土标号及配合比。

(2)各块体混凝土的实际浇筑起讫时间、养护及表面保护时间、方式,摸板、钢筋及止水实施等情况。

(3)每种标号的混凝土每100m3取1组试件,对于重要工程,不得少于30试组件。

23.对于一般的混凝土缺陷,应在报监理工程师检验并得到同意处理后,在拆模后24h内修复、修补完毕。修复、修补措施应报监理工程师同意后进行。修复、修补过程中,均需详细记录。

24.混凝土模板的拆除的期限,应得到监理站的同意。除非设计文件另有规定,否则应遵守以下规定;

(1)不承重的侧面模板,应在混凝土强度达到以上,并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应拆模而损坏时才能拆除。

(2)钢筋混凝土结构承重模板,至少应达到设计强度的50%以上时,才能拆除。

25.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按有关规范和设计要求进行养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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