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风机调试方案

引风机调试方案
引风机调试方案

锅炉引风机及其系统调试措施

1 编制目的

1.1 为了指导及规范系统及设备的调试工作,保证系统及设备能够安全正常投入运行,制定本措施。

1.2 检查电气、热工保护联锁和信号装置,确认其动作可靠。

1.3 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检验系统的性能,发现并消除可能存在的缺陷。

1.4 通过引风机试转的调试,对施工、设计和设备质量进行考核,检查引风机电流、振动及其轴承温度的数值是否符合标准,并将这些数值记录备案,以此确定其是否满足以后正常生产的需求。

2 编制依据

2.1 《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1996年版)

2.2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组篇(1996年版)

2.3 《火电工程调整试运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1996年版)

2.4 《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2002年版)

2.5 《电站锅炉风机选型和使用导则》(DL/T468-2004)

2.6 《电站锅炉风机现场性能试验》(DL/T469-2004)

2.7 《锅炉启动调试导则》DL/T 852-2004

2.8 《火电机组达标考核标准》(2006年版)

2.9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2006年版

2.10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DL5009.1-2002

2.11 设计图纸及设备说明书

3 职责分工

3.1 陕西电力建设第三工程公司

3.1.1 负责分系统试运的组织工作。

3.1.2 负责系统的隔离工作。

3.1.3 负责试运设备的检修、维护及消缺工作。

3.1.4 准备必要的检修工具及材料。

3.1.5 负责有关系统及设备的临时挂牌工作。

3.1.6 配合调试单位进行分系统的调试工作。

3.1.7 负责该系统分部试运后的验收签证工作。

3.2 凯越动力车间

3.2.1 负责系统试运中设备的启、停,运行调整及事故处理。

3.2.2 负责有关系统及设备的正式挂牌工作。

3.2.3 负责试运期间水质的常规化验分析。

3.2.4 准备运行的规程、工具和记录报表等。

3.2.5 负责试运中设备的巡检及正常维护工作。

3.2.6 参加分部试运后的验收签证。

3.3 西北电力建设调试施工研究所

3.3.1 负责试运措施(方案)的编制工作,并进行技术交底。

3.3.2 准备有关测试用仪器、仪表及工具。

3.3.3 分系统调试的指挥工作。

3.3.4 负责试验数据的记录及整理工作。

3.3.5 填写试运质量验评表。

3.3.6 参加分部试运后的验收签证。

3.3.7 编写调试报告。

4 试验内容

4.1 热工信号及测点的检查传动。

4.2 风门挡板冷态检查及传动。

4.3 联锁保护试验。

4.4 引风机及其系统8小时试运。

4.5 引风机及其系统投运后的动态调整。

5 调试前应具备的条件

5.1 系统调试工作正式开始前,调试人员应对本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并做好原始记录。

5.2 记录在本系统调试过程中使用到的设备仪器名称、编号。引风机及其系统调试过程中使用到的仪器、仪表有:转速表、振动表、红外测温仪。

6 调试工作程序

引风机及其系统的调试工作可按如下所示流程图进行:

7 调试方法

7.1 执行机构检查

7.1.1 检查验收电动开关烟风挡板,记录以下数据:

7.1.1.1 就地位置指示是否正确。

7.1.1.2 计算机上操作方向是否正确、反馈是否正确。

7.1.1.3 风门开、关时间。

7.1.2 检查验收电动调节风门调节线性,记录以下数据:

7.1.2.1 指令上行为0%、25%、50%、75%、100%时、指令下行为100%、75%、50%、25%、0%时分别对应的就地位置指示和反馈指示。

7.1.2.2 就地位置指示是否正确。

7.1.2.3 是否有快开、快关功能。

7.1.3 对以上执行机构在失去电源的状况下可能对系统产生的影响进行分析。如果有较大影响,提出联系单说明危害性。

7.1.4 对于风门关断挡板的检查传动,要求:

7.1.4.1 连杆上的标记刻线与风门实际位置基本一致,并与就地指示牌指示一致;

7.1.4.2 所有挡板能开足关严;

7.1.4.3 开关方向正确,就地指示与DCS指令、反馈一致(偏差<2%);动作一致并灵活可靠。

7.2 热工信号检查

7.2.1 检查验收模拟量信号,记录以下数据:

7.2.1.1 信号名称

7.2.1.2 量程、对应的输出量及单位

7.2.1.3 在就地使用信号发生器按照0%、25%、50%、75%、100%量程加信号,并记录计算机上相应的数值

7.2.1.4 若信号为热阻,只需要记录当就地断开后远方对应的信号是否改变

7.2.2 检查验收开关量信号,记录以下数据:

7.2.2.1 信号名称

7.2.2.2 信号设计值

7.2.2.3 安装对一次元件校验合格证上的标定值

7.2.2.4 在就地通、断一次元件并记录计算机上对应的结果

7.2.2.5 开关失去电源后计算机上的结果

7.2.3 对以上信号,负责人根据信号采样的现场位置,分析是否能够真实地代表所要测量的参数,若出现不能真实代表所要测量参数的情况,提出变更的书面申请。

7.3 引风机联锁保护及报警检查

7.3.1 送上引风机试验电源

7.3.2 检查以下项目

7.3.2.1 计算机上启动引风机,计算机上反馈正确。

7.3.2.2 计算机上停止引风机,计算机上反馈正确。

7.3.3 事故按钮工作可靠。

7.3.4 引风机有关联锁保护试验详见《凯越动力车间锅炉联锁保护一览表》。

7.4 引风机电机的单体试运

7.4.1 确认电机的安装工作已经结束。

7.4.2 确认电机的动力电源在断开位置,电机绝缘合格。

7.4.3 手盘电机转子,确认动静部分无摩擦,轴承无异音。

7.4.4 确认引风机电机保护试验合格。

7.4.5 不影响安全,且满足不了的保护或联锁进行强制,并记录。

7.4.6 合上电机动力电源及操作电源;

7.4.7 启动电机,待电机电流回落后,就地使用事故按钮停电机,转动中注意是否有异音,记录以下数据:电压、启动电流、电流回落时间等。

7.4.8 停止过程中,检查并确认:电机旋转方向正确,转动无异音,动静部分无摩擦。

7.4.9 停止30分钟后,在计算机上重新启动电机。注意电机的启动时间间隔不得小于厂家或电气规范要求。转动中注意是否有异音,记录以下数据:运行电流、轴承振动、轴承温度等。

7.4.10 试运2小时后,计算机上停止电机运行,记录结束时间以及惰走时间;

7.4.11 隔离电机动力电源;

7.5 引风机及其系统试试运

7.5.1 电机试运合格结束后,将电机和引风机靠背轮恢复,手盘正常。

7.5.2 试运前检查、确认以下条件满足:

7.5.2.1 厂房内沟道盖板齐全,楼梯、步道、护栏完好,所有杂物清理干净。

7.5.2.2 通讯系统调试工作完成,通讯联系畅通。

7.5.2.3 设备的正式照明,事故照明完好,保证照明充足。

7.5.2.4 确认引风机及其系统安装结束、系统完整。

7.5.2.5 引风机内部、风道、试运现场杂物等清理干净,无任何可能造成设备损坏的异物。

7.5.2.6 确定所有人员均已撤出风机,紧固所有人孔门和检查门。

7.5.2.7 附录表5中列举的风门、挡板均已调整结束、验收合格,具备投入条件。

7.5.2.8 引风机系统所有的热工仪表安装、校验验收合格,具备投入条件

7.5.2.9 引风机油系统安装完毕,油位正常、油质良好,油泵、冷却水具备投入条件。引风机及其油站有关联锁保护传动试验合格且有关保护、报警定值整定结束

7.5.2.10 引风机电气试验及联锁试验已完成。

7.5.2.11 引风机及其电机单体试转结束。

7.5.2.12 检查风机进气、出气侧,保证空气自由通过。

7.5.2.13 检查电机轴和风机叶轮的旋转方向是正确的。

7.5.2.14 电机的绝缘电阻经过测量符合要求,电源已接通。

7.5.2.15 检查引风机调节挡板,确保能正常工作。

7.5.2.16 引风机及其系统试运行结束,试运行结果符合要求,具备投入条件。

7.5.2.17 对不影响安全,且暂时无法满足的保护或联锁进行强制,并记录。

7.5.3 引风机启动准备

7.5.3.1 投运冷却水系统,保证水流动正常。

7.5.3.2 建立通风道。

7.5.3.3 至少启动一台引风机。

7.5.3.4 关闭引风机的入口调节挡板。

7.5.3.5 投入引风机电流、出口风压等热工仪表。

7.5.3.6 引风机绝缘合格,引风机动力电源送电。

7.5.3.7 确认DCS允许启动引风机条件满足。

7.5.4 启动引风机,5秒钟后停止,检查:

7.5.4.1 引风机的转向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7.5.4.2 是否有异常声音。

7.5.4.3 系统是否有明显泄漏以及其它异常。

7.5.5 如无异常,30分钟后再次启动引风机。启动风机后,待启动电流返回后,逐步调节引风机动叶,监视引风机电流,防止超额定电流运行。调节引风机动叶开度,在不同的开度下记录所有运行参数如:启动电流及电流回落时间、引风机电流、引风机及其电机轴承温度、引风机振动、风量等。

7.5.6 运行期间注意监视运行参数在正常范围内。

7.5.7 检查系统是否有泄漏、风道是否有振动现象。

7.5.8 引风机及其系统试运8小时,试运结束后。关闭引风机调节挡板,停止引风机运行,并记录结束时间,记录引风机的惰走时间。

7.5.9 停止引风机后,隔离引风机动力电源。

7.5.10 试运期间注意风道畅通,防止由于风门误关等引起风机振动。

7.5.11 填写引风机分系统试运行验评表,见附录4。

7.5.12 整套系统运行168期间引风机及其系统就地、计算机上的所有参数,见附录3。

7.5.13系统动态调整

在引风机及其系统投运过程中,应加强对系统内各设备的监护,发现偏离正常运行的

情况及时进行调整,以确保系统处于最佳运行状态。

7.5.13.1 引风量调整。

7.5.13.2 负压调整。

7.5.14 启动试运中的主要参数应记录在附表3《引风机及其系统试运参数记录表》中。

8 试验验收标准

8.1 轴承及转动部分无异常状态。

8.2 轴承工作温度应稳定、不超标。

8.3 无漏油、漏水和漏风等现象。

8.4 风机出口挡板、调节挡板与集控室DCS输出和反馈数值一致,并且在开关过程中无卡涩现象。

8.5 符合部颁《火电工程调整试运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1996年版)》、《火电机组达标考核标准》(2001年版)中有关系统及设备的各项质量标准要求,全部检验项目合格率100%,优良率90%以上,满足机组整套启动要求。

8.6 要求风机运行平稳,无异常;风机各轴瓦温度正常、振动正常;风机冷却水系统正常;电机线圈温度正常

9 安全注意事项

9.1 参加调试的所有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一部分:火力发电厂)》DL5009.1-2002及现场有关安全规定,确保试验工作安全可靠地进行。

9.2 如在试验过程中有危及人身、设备的情况,应立即停止试验工作。并按事故处理规程处理事故,必要时停止机组运行。

9.3 如在试验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调整,并立即汇报指挥人员。

9.4 试验全过程均应有各专业人员在岗,以确保设备运行的安全。

9.5 如运行风机及其系统风道发生剧烈振动以及运行参数(如风机轴承温度)明显超标等,调试人员应立即下令停止运行风机,中止调试,并分析原因,提出解决措施后方能继续进行设备调试工作。

9.6 设备周围的垃圾杂物已清除干净,脚手架已拆除,有关通道应平整和畅通。

9.7 试转现场应场地清洁,照明良好,通信畅通,有碍试转工作的脚手架全部拆除。

9.8 试转现场附近严禁易燃、易爆物品摆放,并有完整的消防设施。

9.9 暴露在外的转动部分应有保护罩或围栏。

9.10 注意监视油压、油温、轴承温度振动变化,防止烧瓦等恶性事故的发生。

9.11 风机试转时,所有人员不得停留在风机转动的切线方向。

9.12 试转前电动机绝缘必须合格、事故按钮动作正常后才能启动。

9.13 组织清理烟风道、除尘器、炉膛内部杂物并进行检查验收,尤其是引风机入口风道内不允许有焊条等硬质残留物存在,焊缝、药皮、熔渣均应清理干净,确认内部无人工作后,工作人员撤离,烟风系统所有人孔门、检查孔封闭。

9.14 在现场调试过程中必须佩戴安全帽,对以下可能出现的危险工作负责人必须在现场进行分析,并消除危险隐患如:坠落、触电、烫伤、转动机械绞伤等。

9.15 调试过程中出现可能发生人身伤害、设备损害的情况,立即停止试验,并将设备置于最低能量状态。

1附录

附录1 调试前应具备的条件检查清单

调试负责人:年月日

附录2. 锅炉引风机及其系统试运数据记录表

调试负责人:年月日附录3 引风机及其系统分项调试质量验评表

施工单位:调试单位:监理单位:生产单位:

年月日

附录4 引风机电动风门调试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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