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安全监理细则

2020安全监理细则
2020安全监理细则

迁西嘉太房地产龙栖书院项目

编制人:审核人:

编制单位:唐山联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20年6月1日

一、工程项目概况

(一)建设概况:

1、工程名称:迁西嘉太房地产龙栖书院项目。

2、工程地址:唐山市迁西县凤凰街北侧青山路西侧。

3、参建单位:

(1)建设单位:迁西县嘉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设计单位:天津市天友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3)监理单位:唐山联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4)勘察单位:唐山中冶地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5)施工单位:秦皇岛海三建设工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设计概况:

1、建筑部分:

1.1、设计标高:本工程1、5#楼±0.000相当于绝对标高106.6m;

2、5、6#楼±0.000相当于绝对标高105.9m;

3#楼±0.000相当于绝对标高106.15m;

7#楼±0.000相当于绝对标高105.65m;

地下车库±0.000相当于绝对标高105.9m。

1.2、建筑结构形式:住宅为钢筋砼剪力墙结构,其余为框架结构。

1.3、建筑面积:本工程总建筑面积46474.37m2。

1#楼建筑面积9277.91平方米;

2#楼建筑面积5567.81平方米;

3#楼建筑面积3934.54平方米;

4#楼建筑面积5960.71平方米;

5#楼建筑面积9191.99平方米;

6#楼建筑面积5555.62平方米;

7#楼建筑面积409.84平方米;

地下车库建筑面积6551.95平方米;

门卫1、2、3,建筑面积24平方米;

1.4、建筑层数:1#地上18层,地下2层;

2#楼地上11层,地下1层;

3#楼地上8层;

4#楼地上9层;

5#楼地上18层,地下2层;

6#楼地上11层,地下1层;

7#楼地上1层;

地下车库地下1层;

门卫1、2、3地上1层;

1.5、建筑高度:53.35米。

1.6、工程建筑类别:

建筑结构类别一类抗震设防烈度: 7度

建筑耐火等级:一级设计使用年限: 50年(3类)

1.7、墙体工程:

承重墙为钢筋混凝土墙体。

非承重墙的外围护墙:除钢筋混凝土墙外,采用100/180/200A5.0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干容重为≤700kg/m3,M7.5专用砂浆砌筑。

建筑物内隔墙:除钢筋混凝土墙外,采用100/180/200A3.5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干容重为≤700kg/m3,M5专用砂浆砌筑

楼梯间隔墙:采用100/150/200A3.5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干容重为≤700kg/m3,M5专用砂浆砌筑

地下室内墙、电梯井道±0以下:采用100200A3.5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干容重为≤700kg/m3,M10专用砂浆砌筑

1.8、屋面工程:

1.8.1、屋面防水等级为1级。

屋面做法:30厚LC轻集料混凝土找坡2%坡,1.2厚高分子防水卷材,40厚C25细石混凝土。

1.9、防水设计:

1.9.1、地下防水施工

种植及非种植地下室顶板防水等级1级,地下室底板及侧墙防水等级2级,各部位防水做法如下:

底板防水做法:C15垫层/1.5厚高分子卷材防水/50厚C20细石砼;

地下室顶板防水:C15垫层/1.5+1.2厚两道高分子卷材防水/50厚C20细石砼;

1.9.2、室内防水施工

厨房、卫生间(2层)楼地面采用1.5高分子防水涂料上卷高度为300mm (成活地面)。

2、结构设计:

2.1、基础类型:筏板基础。

2.2、结构形式:主楼为剪力墙结构。

3.3、4栋楼的各部位砼强度等级见下表:

6、工期

(1)合同总工期:合同总工期日历天数为913天

7、工程合同总造价:

工程合同总造价(暂估价):18883.2万元。

(二)监理目标

1、工程质量目标:合格

2、工程进度目标:依照施工合同工期进行,按期交工.

二、监理工作范围

(二)监理任务和范围:建安阶段全过程监理

(三)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三、安全建立目标

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争创“安全文明”工地

四、编制的目的

贯彻实施国家《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根据业主的要求,督

促施工项目部履行职责,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与安全生产实施保证体系,使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和强制性标准规定得到更有效的实施。从而增加本工程安全生产的可靠度。

五、编制依据、编制说明及适用范围

本细则依据国家《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依据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有关规范、规程、规定和安全施工技术的强制性条文;依据《监理规划》;依据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制定。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使用说明:自2004年02月01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行之日起,安全监理工作方才开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尚未涉及此项内容,因此在选用本细则时,应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对所属工地安全监理工作的不同要求,再根据业主对安全监理所委托的内容、权限、业主的要求程度和工地的实际情况相应修改细则的内容。

本细则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的安全监理工作,各项目监理部应根据其工程实际情况加以修改和补充。

六、监理任务

1、审核施工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高危作业安全施工及应急抢险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

2、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督促施工承包单位检查各分包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

3、协助建设单位与施工承包单位签订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协议书。

4、审查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资质。

5、审查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工、塔吊司机等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督促施工企业雇佣具备安全生产基础知识的一线操作人员。

6、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做好逐级安全交底工作。

7、监督施工承包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8、对施工过程中的高危作业等进行巡视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发现严重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意见;情况严重的,由总监下达工程暂停令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安全监督部门报告。

9、督促施工承包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

10、复核施工承包单位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安全保护记录及相关维修资料及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未经安全监理人员签署认可的不行投入使用。

11、安全监理人员应对高危作业的关键工序实施现场跟班监督检查。

12、安全监理人员应在监理日记中记录当天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理情况,记录发现和处理的安全施工问题。

13、在安全事故发生后积极协助建设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对事故采取的抢险、处理工作。在认定非监理方责任后参与事故取证、责任认定等工作;

14、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监理工程师应负责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实施,根据国家《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监理合同、《监理规划》所提及的有关条款,对施工现场生产安全进行监理的动态管理,并负以相应的直接责任,具体职责详见公司安全监理管理制度。

八、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一)安全监理工作程序

安全监理程序图:

(二)建立监理内业档案

监理工程师应收集有关资料,建立安全监理内业档案。开工之前应具备以下资料:

1、本公司制定的安全监理规章制度、安全监理责任制。

2、项目监理部编制的监理规划中应有安全监理内容、安全监理工作计划、项目(危险源)安全监理方案。

3、施工项目部经审批过的有关安全管理文件等。

(三)开工前检查施工项目部安全工作

1、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建立安全管理体系与安全管理实施保证体系

施工单位应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设立各级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并在现场配备与其规模相适应的、具有相关技术职称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在班组设兼职安全员。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经安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兼职安全员应具备一定的安全知识和安全管理能力。

施工单位应设立安全管理实施保证机构并配备相应的监督检查人员,对施工现场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2、检查安全生产体系文件

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目标管理、安全生产资金与物资保障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重要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工伤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管理制度、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等,均属安全生产体系文件。

安全生产责任制,应明确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和各类人员在施工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职责,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应对施工项目部安全生产的职责管理要求、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及安全管理目标的分解落实、监督检查、考核奖罚作出具体规定,形成文件并组织实施,确保每个职工在自己的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实现全员安全生产。

安全目标管理,其目标值应是可以测量的。一般设置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目标;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达标目标;事故控制目标;文明生产实现目标等。

安全检查制度应对检查形式、方法、时间、内容、组织的管理要求、职责权限,以及对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处置和复查的工作程序及要求作出具体规定,形成文件并组织实施。

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生产安全措施部分

《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有生产安全规划、生产安全措施。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中,必须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应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培训.

《施工组织设计》必须针对工程实际情况,一一列举工程危险源的项目,针对各工程危险源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要制定出具体的防护措施和作业安全注意事项。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明确对哪些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必须单独编制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4、审查专项安全技术方案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明确

指出的七项分部分项工程,应当在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对本工程而言,危险性较大工程是指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所指分部分项工程如下:

(1)模板工程: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

(2)起重吊装工程:塔吊的安装及拆卸。

(3)脚手架工程:脚手架搭设和拆除,卸料平台的搭建。

(4)深基坑工程(坑深超过5米或四周地质条件比较复杂)

5、检查专项方案、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1)各分部、分项工程、关键工序和专项方案,实施前应向施工各级人员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应与施工技术交底同时进行,目的是使参加施工的人员明确施工生产的技术要求、安全生产要点,做到心中有数。

(2)交底应分级进行、分级管理。必须结合具体操作部位,贯彻安全技术措施,明确生产部位的安全要点、操作及注意事项,保证安全生产的实施;对关键工序、部位、新技术等应反复细致地进行交底。

(3)应体现全面性、针对性、可行性、必须履行审批、接受人签字手续。

(4)安全工作应进行动态管理,对类同的分项或方案在不同部位或不同作业环境中出现,都应根据不同情况重新再做进一步交底。

(四)施工期间监理的安全工作

1、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2、及时检查现场设施的安全性:随着施工的进展,在现场随时都要

增加许多工程设施,有工序工艺要求的临时性工程,也有工具性质的机械、电气设备等,一旦出现,就应及时进行安检,并做好记录归档。

3、及时检查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是否符合安全用电的要求。

4、检查施工机械:

⑴检查塔吊等大型机械管理情况、装、拆与使用的安全性。

⑵检查中、小型机械的安装、验收和使用的安全情况。

5、检查脚手架搭、拆与使用、维护的安全情况。

6、检查现场安全防火与消防重点部位的预防措施。主体工程操作面消防措施,防火领导小组、义务消防队员名单,重点关键部位的防火安全责任到人,实行挂牌制度等是否实施到位。

7、检查模板工程支撑体系是否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

8、检查现场文明施工的情况。

9、对“检查、检验”的控制,要明确对现场安全设施进行定期安全检查、检验的时间、内容、程序及检查验收责任人等问题,并对其实施控制检查。对季节性安检项目,应及时进行查测。

10、定期检查施工内业:一般每月检查一次施工安全内业为宜,主要检查施工项目部安全交底记录、定期“安检”记录等。

11、定期检查现场设施的安全性:对正在使用的现场设施,监理工程师应定期进行现场安全检查,一般每月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签证归档。

12、加强经常性的、随时随地的安全监理巡视检查

13、监理工程师一旦发现安全隐患,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施工项目部限时整改,必要时应提请总监发暂时停工限时整改令,并认真落实。如施工

项目部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应及时向业主及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九、安全监理工作制度

1、在监理项目部内部建立起定期学习和交流制度,学习和研究设计文件,有关安全的规定、规范和标准,交流安全监理工作的成功经验;

2、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应急抢险方案审核制度。凡是未获审批通过的安全实施方案、专项安全方案和未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工程不得擅自实施;

3、资质、资格审查制度。对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的资质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杜绝无资质超资质承包、无证施工引发不安全隐患的存在;

4、对所发现的或未进行及时整改的安全施工隐患,应在会上确定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员,并限定整改期;安全监理工作的内容应在例会纪要中明确具体的反映出来。

5、巡视检查制度。对施工中的高危作业、未及时进行安全整改完的部位和工序进行日常的安全巡视,并做好巡视记录;

6、安全事项汇报制度。在发生安全事故或出现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开展不利出现事故苗子时,安全监理工程师应马上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后通知建设单位采取必要的措施,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向监理部、公司管理部或总师室做汇报,接受公司技术方面支持;

7、监理工程师在监理工作日记中填写安全监理工作内容。日记中涉及书面整改要求的记录相关文件的备存地点,总监理工程师定期进行检查。

8、不合格工作的纠正与预防:

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对施工现场安全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指出或签发《监理工程师指令》,并督促其及时整改。施工项目部整改符

合要求后,填写《监理工程师指令回复单》送监理工程师核查确认,归档存查。监理工程师应根据现场具体情况制定预防措施;针对现场的事故隐患进行纠正,并制定纠正措施。

十、安全监理实施分项细则

(一)脚手架施工的安全监理

1、脚手架工程除专项规定外,搭、拆有施工方案之外,方案和设计计算书应经审批。施工方案应体现全面性、针对性、可行性、经济性、法令性的特点。

2、检查时应对脚手架、板及构配件的材质、立杆基础、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联接方法、杆件间距与剪刀撑、脚手板与防护栏杆、小横杆设置、杆件搭接卸料平台搭设、荷载限定、悬梁及架体稳定、防雷接地等内容,逐条对照施工方案及有关规定进行检查。

3、脚手架、板及构配件的材质

钢管脚手架的钢管应平直,不得有斜口、毛口,严禁使用有硬伤(硬弯、砸扁等)及严重锈蚀的钢管;扣件应有出厂合格证,发现有脆裂、变形、滑丝的严禁使用。

4、脚手架立杆间距应符合方案或设计的要求。立杆应按设计尺寸正确安放垫板、底座。严禁在未夯的回填土上搭设落地式脚手架。

5、作业层脚手板应铺满、铺稳,离开墙面120~150MM,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脚手架底层满铺一层固定的脚手板,作业层满铺脚手板。

6、脚手架的外侧立杆、斜道和平台临边立杆的内侧,应设两道防护栏杆,上栏杆高度为1200MM,下栏杆居中设置,并设180MM高的挡脚板,

并张挂密目网。

7、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立杆间距一般不大于2M,立杆横距不大于1.5M,连墙件不少于三步三跨。

8、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必须在距底座不大于200MM处设置纵横向扫地杆。

9、在脚手架的使用过程中对以下事项定期检查:

⑴、杆件的设置和连接,连墙件、支撑、门洞桁架等的构造是否符合要求;

⑵、地基是否积水,底座是否松动,立杆是否悬空;

⑶、扣件螺栓是否松动;

⑷、立杆的沉降与垂直度的偏差是否符合要求;

⑸、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⑹、是否超载。

脚手架搭设的技术要求、允许偏差详见有关资料。

(二)模板工程安全监理

1、除高大模板工程须经专家论证外,一般模板工程施工应有施工方案,应根据混凝土的输送方法的不同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模板支撑设计、方案必须经上一级技术部门批准。

2、模板支撑材料的材质和规格,应符合设计的要求。在使用木支撑时,不得使用腐朽、扭裂、劈裂的材料。使用钢管支撑时,对所使用的构配件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严禁不合格的构配件投入使用。

3、模板支撑系统的搭设必须符合模板工程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

方案)的要求并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作业。

4、模板支撑系统的基础处理必须符合模板工程的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的要求,搭设模板支撑系统的场地必须平整坚实,回填土地面必须分层夯实,并做好排水,经验收达到设计要求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作业。

5、支撑系统的纵、横水平拉杆和水平、垂直剪刀撑的设置必须符合模板工程的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及安全技术书面交底的要求。

6、模板拆除前必须根据混凝土试压块确认混凝土强度是否达到规定要求,并应确认被拆的模撑是否还在承受上层梁板和模板的自重或下一道工序的施工荷载,必须确认是否达到有关规范的要求,确认可行后方可进行拆模。拆除模板应经拆模批准办理签证后方可进行。5.5.3.“三宝、四口”防护安全检查

1、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三宝”产品质量及所有用于安全设施的材料应符合国家标准。进入现场的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2、任何人进入工地必须带安全帽。任何悬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注意防止摆动碰撞。不准将绳子打结使用。也不准将钩挂在安全绳上使用,应挂在连接环上使用。

3、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对建筑物进行高一平台的全封闭。

4、在通往尚未安装栏板的阳台边、无女儿墙的屋面周边、框架工程楼层的周边、卸料平台两侧边都必须设置1.2M高双层防护栏,并挂安全

网。

5、楼梯应设防护栏杆。

6、在建工程地面入口处和施工现场人员流动密集的通道口上方,应设置防护棚,防护棚材料可用5CM厚木板或相当于5CM厚木板强度的其它材料,两侧应用栏杆及安全网密封。

(三)施工机具安全监理

1、施工单位自有的机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企业机械设备管理部门应保证其机械、电气安全性能、安全防护装置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

2、提供租赁的机械设备,租赁单位应向承租单位提供租赁单位的自检报告、自检合格证以及相关的技术文件和出厂说明书,还必须提供具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单位出具的安全技术检测证明;否则不得租赁和投入使用。

3、对进入现场的机械设备及电动工具,施工现场必须对其进行安全性能的检查、确认其符合有关安全使用条件的,方能投入使用。

4、施工现场使用起重设备,必须按规定由专业技术员编制专项装拆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并履行签字审批手续。

5、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和拆卸必须由有资质的单位和有资格专业人员进行,并应有专人定期进行检修保养和按规定定期检查其电气绝缘性能。对达不到安全要求又不能修复的机电设备,必须立即停用,并予以报废处理。

6、施工机械和动力机械的基础(座)必须稳固,并符合其出厂说明书或设计的要求。

7、操作机械设备及使用小型电动工具前,应检查机电设备、小型电动工具的电源线和安全防护装置。电源线破损或安全防护装置缺损和失效的机电设备、小型电动工具,未经专业人员更换、修复,不得投入使用。工作结束,应切断电源并锁好开关箱。小型手持电动工具应交保管室保管。

8、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准使用;有试运行要求的,应按规定试运行,确认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

9、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具用电必须符合“一机、一闸、一箱、一锁”的规定,其在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外壳,必须按规定做保护接零或接地。临时停电、停工休息或下班时,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四)塔吊安全监理

1、塔吊安装与拆卸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进行,并应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施工方案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后,向全体作业人员交底。

2、塔吊应有合格证与准用证。塔吊安装完成后、塔吊顶升后,必须经过合格验收,填写检验记录,并由技术负责人审查方可使用。

3、塔吊指挥、司机与起重工应持证上岗。司机必须做好塔吊的使用、维修、保养和交接班的记录工作。高塔指挥应使用旗语或对讲机,不允许用口哨或手势指挥。

4、在安装过程中,必须分阶段进行技术检验。整机安装完毕后,应进行整机技术检验和调整,各机构动作应正确、平稳、无异响,制动可靠,各安全装置应灵敏有效。经分阶段及整机检验合格后,应填写检验记录,

经技术负责人审查签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5、塔身顶升接高到规定锚固间距时,应及时增设与建筑物的锚固装置。塔身高出锚固装置的自由端高度应符合出厂说明书的规定。应经常检查锚固装置,发现松动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排除故障。

6、应检查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所有安全限位装置、保险装置是否完好齐全,灵敏有效。所有安全装置调整后,应加封(火漆或铅封)固定,严禁擅自调整。

7、所用的钢丝绳,其结构形式、规格及强度应符合该型机出厂说明书的要求。钢丝绳应有制造厂签发的产品技术性能和质量的证明文件。当无证明文件时,必须经过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8、所用钢丝绳、吊钩、吊环及制动器的制动鼓应按规定进行更换。

9、作业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金属结构和工作机构的外观情况正常。

⑵各安全装置和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⑶各齿轮箱、液压油箱位符合规定。

⑷主要部位连接螺栓无松动。

⑸钢丝绳磨损情况及各滑轮穿绕符合规定。

⑹供电电缆无破损。5.5.6.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的检查:

施工项目部应建立现场正确使用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色的相应规定,在现场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色应规划统一,且符合《安全标志》、《安全标志使用导则》、《安全色》的要求。(五)施工用电安全监理

1、在建工程与临近高低压线路、变压器小于规定的距离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要求防护封闭严密,符合防护的安全要求,防碰撞、防触电、防损坏、绝缘防漏电。

2、临时用电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经主管理部门批准后实施。接地电阻必须符合规定。施工现场应设立电工巡视维修制度。

3、现场施工用电的设计、安装、使用必须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和当地电力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和安全检查制度,现场配电设施采用归口责任管理,设置兼职电气安全员,实施现场悬挂标志和警告牌制度。执行动火审批制度,重点防火部位确保安全用电,在现场电气设备密集区布置灭火器材。

4、临时用电一般性检查的内容:

⑴临电安全技术资料(施工组织设计全部资料、技术交底等)是否齐全。

⑵临电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是否建立(临电安全责任制、定期不定期检查制度、职工培训制度等)。

⑶配电箱的设置、熔丝及线路的防护、线路的选择与敷设、配电箱的设置、熔丝及开关的选择、接零接地防雷保护、现场照明、临电标志、电气消防设施的布置等方面,依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法规,进行全面的检查。

⑷检测线路绝缘、接地、防雷保护的接地电阻值,查看有关记录资料。

⑸系统送电试运行:应进行72小时试运行,经巡视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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