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天然气规范学习

石油天然气规范学习
石油天然气规范学习

石油天然气规范—石油天然气站场等级划分

3.2.1 本条规定了确定石油天然气站场等级的原则,仍采用原规范第3.0.3 条第1 款的内容。有些石油天然气站场,如油气输送管道的各种站场和气田天然气处理的各种站场,一般仅储存或输送油品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一种物质。还有一些站场,如油气集中处理站可能同时生产和储存原油、天然气、天然气凝液、液化石油气、稳定轻烃等多种物质。但是这些生产和储存设施一般是处在不同的区段,相互保持较大的距离,可以避免火灾情况下不同种类的装置、不同罐区之间的相互干扰。从原规范多年执行情况看,生产和储存不同物质的设施分别计算规模和储罐总容量,并按其中等级较高者确定站场等级是切实可行的。

3.2.2 石油天然气站场的分级,根据原油、天然气生产规模和储存油品、液化石油气、天然气凝液的储罐容量大小而定。因为储罐容量大小不同,发生火灾后,爆炸威力、热辐射强度、波及的范围、动用的消防力量、造成的经济损失大小差别很大。因此,油气站场的分级,从宏观上说,根据油品储罐、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凝液储罐总容量来确定等级是合适的。

1 油品站场依其储罐总容量仍分为五级,但各级站场的储罐总容量作了较大调整,这是参照现行的国家有关规范,并根据对油田和输油管道现状的调查确定的。目前,油田和管道工程的站场中已建造许多100000m3油罐,有些站、库的总库容达到几十万立方米,所以将一级站场由原来的大于50000m3增加到大于或等于100000m3。我国一些丛式井场和输油管道中间站上的防水击缓冲罐容积已达到500m3,所以将五级站储罐总容量由不大于200m3增加到不大于

500m3。二、三、四级站场的总容量也相应调整。

成品油管道的站场一般不进行油品灌桶作业,所以油品储存总容量中未考虑桶装油品的存放量。在大中型站场中,储油罐、不稳定原油作业罐和原油事故罐是确定站场等级的重要因素,所以应计为油品储罐总容量,而零位罐、污油罐、自用油罐的容量较小,其存在不应改变大中型油品站场的等级,故不计入储存总容量。高架罐的设置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大中型站场自流装车采用的高架罐,这种高架罐是作业罐,且容量较小,不计为站场的储存总容量;第二种是拉油井场上的

高架罐,其作用是为保证油井连续生产和自流装车,这种高架罐是决定井场划为五级或四级的重要依据,其容量应计为站场油品储罐容量。同样道理,输油管道中间站上的混油罐和防水击缓冲罐也是决定站场划为五级或四级的重要依据,其容量应计为站场油品储罐容量。另外,油气站场上为了接收集气或输气管道清管时排出的少量天然气凝液、水和防冻剂混合物设置的小型卧式容器,如果总容量不大于30m3,可视为甲。类工艺容器。

2 天然气凝液和液化石油气储罐总容量级别的划分,参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16中有关规定,并通过对 6 个油田18 座气体处理站、轻烃储存站的统计资料分析确定的。6个油田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凝液储罐统计结果如下:

储罐总容量在5000m3以上,3 座,占16.7%;使用单罐容量有150 、200 、700 、1000m3。

2501~5000m3, 5 座,占27.8%;使用单罐容量有200 、400 、1000m3。201~2500m3, 1 座,占 5.6%;使用单罐容量有50 、200m3。

200m3以下, 1 座,占 5.6%;使用单罐容量有30m3。

以上数字说明,按五个档次确定罐容量和站场等级,可满足要求。所以本次修订仍采用原规范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凝液站场的分级标准。

3.2.3 天然气站场的生产过程都是带压生产,天然气站场火灾危险性大小除天然气站场的生产规模外,还同天然气站场生产工艺过程的繁简程度有很大关系。相同规模和压力的天然气站场,生产工艺过程的繁简程度不同时,天然气站场的工艺装置数量、储存的可燃物质、占地面积、火灾危险性等差别很大。生产规模为50×104m3/d 含有脱硫、脱水、硫磺回收等净化装置的天然气净化厂和生产规模为400×104m3/d 的脱硫站、脱水站的工艺装置数量、储存的可燃物质、占地面积都基本相当。因此,天然气站场的等级应以天然气净化厂的规模为基础,并考虑天然气脱硫、脱水站生产工艺的繁简程度。

天然气处理厂主要是对天然气进行脱水、轻油回收、脱二氧化碳、脱硫,生产工艺比较复杂。天然气处理厂的级别划分应与天然气净化厂一致。

4 区域布置

4.0.1 区域布置系指石油天然气站场与所处地段其他企业、建(构) 筑物、居民区、线路等之间的相互关系。处理好这方面的关系,是确保石油天然气站场安全的一个重要因素。因为石油天然气散发的易燃、易爆物质,对周围环境存在着发生火灾的威胁,而其周围环境的其他企业、居民区等火源种类杂而多,对其带来不安全的因素。因此,在确定区域布置时,应根据其周围相邻的外部关系,合理进行石油天然气站场选址,满足安全距离的要求,防止和减少火灾的发生和相互影响。

合理利用地形、风向等自然条件,是消除和减少火灾危险的重要一环。当一旦发生火灾事故时,可免于大幅度地蔓延以及便于消防人员作业。

4.0.2 石油天然气站场在生产运行和维修过程中,常有油气散发随风向下风向扩散,居民区及城镇常有明火存在,遇到明火可引燃油气逆向回火,引起火灾或爆炸。因此,石油天然气站场宜布置在居民区及城镇的最小频率风向上风侧。其他产生明火的地方也应按此原则布置。

关于风向的提法,建国后一直沿用前苏联“主导风向”的原则,进行工业企业布置。即把某地常年最大风向频率的风向定为“主导风向,然后在其上风安排居民区和忌烟污的建筑物,下风安排工业区和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建(构) 筑物。实践证明,按“主导风向”的概念进行区域布置不符合我国的实际,在某些情况下它不但未消除火灾影响,还加大了火灾危险。

我国位于低中纬度的欧亚大陆东岸,特别是行星系的西风带被西部高原和山地阻隔,因而季风环流十分典型,成为我国东南大半壁的主要风系。我国气象工作者认为东亚季风主要由海陆热力差异形成,行星风带的季节位移也对其有影响,加之我国幅员广大,地形复杂,在不同地理位置气象不同、地形不同,因而各地季风现象亦各有地区特征,各地区表现的风向玫瑰图亦不相同。一般同时存在偏南和偏北两个盛行风向,往往两风向风频相近,方向相反。一个在暖季起控制作用,一个在冷季起控制作用,但均不可能在全年各季起主导作用。在此场合,冬季盛行风的上风侧正是夏季盛行风的下风侧,反之亦然。如果笼统用主导风向原则规

划布局,不可避免地产生严重污染和火灾危险。鉴于此,在规划设计中以盛行风向或最小风频的概念代替主导风向,更切合我国实际。

盛行风向是指当地风向频率最多的风向,如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方向不同,但风频均较大的风向,都可视为盛行风向(前苏联和西方国家采用的主导风向,是只有单一优势风向的盛行风向,是盛行风向的特例) 。在此情况下,需找出两个盛行风向(对应风向)的轴线。在总体布局中,应将厂区和居民区分别设在轴线两侧,这样,工业区对居民区的污染和干扰才能较小。

最小风频是指盛行风向对应轴的两侧,风向频率最小的方向。因而,可将散发有害气体以及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建筑物布置在最小风频的上风侧,这样对其他建筑的不利影响可减少到最小程度。

对于四面环山、封闭的盆地等窝风地带,全年静风频率超过30%的地区,在总体规划设计中,可将工业用地尽量集中布置,以减少污染范围;适当加大厂区和居民区的距离,并用净化地带隔开,同时要考虑到除静风外的相对盛行风向或相对最小风频。

另外,对于其他更复杂的情况,在总体规划设计中,则需对当地风玫瑰图做具体的分析。

根据上述理论,在考虑风向时本规范摒弃了“主导风向”的提法,采用最小频率风向原则决定石油天然气站场与居民点、城镇的位置关系。

4.0.3 江河内通航的船只大小不一,尤其是民用船、水上人家,经常在船上使用明火,生产区泄漏的可燃液体一旦流入水域,很可能与上述明火接触而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从而对下游的重要设施或建筑物、构筑物带来威胁。因此,当生产区靠近江河岸时,宜布置在重要建、构筑物的下游。

4.0.4 为了减少石油天然气站场与周围居住区、相邻厂矿企业、交通线等在火灾事故中的相互影响,规定了其安全防火距离。表4.0.4 中的防火距离与原规范(1993 年版) 的相关规定基本相同。对表4.0.4 说明如下:

1 本次修订,油品、天然站场等级仍划分为五个档次,虽然各级油品、天然气站场的库容和生产规模作了调整,但考虑到工艺技术进步和消防标准的提高,所以表4.0.4 基本保留了原规范(1993 年版) 原油厂、站、库的防火距离。经与美国、英国和原苏联相关标准对比,表 4.0.4 规定的防火距离在世界上属中等水平。

2 石油天然气站场内火灾危险性最大的是油品、天然气凝液储罐,油气处理设备、容器、装卸设施、厂房的火灾危险性相对较小,因此,其区域布置防火间距可以减少25%。

3 火炬的防火间距一般根据人或设备允许的最大辐射热强度计算确定,但火炬排放的可燃气体中如果携带可燃液体时,可能因不完全燃烧而产生火雨。据调查,火炬火雨洒落范围为60m 至90m ,而经辐射热计算确定的防火间距有可能比此范围小。为了确保安全,对此类火炬的防火间距同时还作了特别规定。

据调查,火炬高度30~40m ,风力1~2 级时,在火炬下风方向“火雨”波及范围为100m ,上风方向为30m ,宽度为30m 。

据炼油厂调查资料:火炬高度30~40m ,“火雨”影响半径一般为50m 。

据化工厂调查资料:当火炬高度在45m 左右时,在下风侧,“火雨”的涉及范围为火炬高的1.5~3.5倍。

“火雨”的影响范围与火炬气体的排放量、气液分离状况、火炬竖管高度、气压和风速有关。根据调查资料和石油天然气站场火炬排放系统的实际情况,表 4.0.4 中规定可能携带可燃液体的火炬与居住区、相邻厂矿企业、35kV 及以上独立变电所的防火间距为120m ,与其他建筑的间距相应缩小。

4 油品、天然气站场与100 人以上的居住区、村镇、公共福利设施、相邻厂矿企业的防火距离仍按照原规范(1993 年版) 的要求。石油天然气站场选址时经常遇到散居房屋,根据许多单位的建议,修订时补充了站场与100 人以下散居房屋的防火距离,对一、二、三级站场比居住区减少25%,四级站场减少5m ,五级站场仍保持30m 。调查中发现不少站场在初建时与周围建筑物的防火间距符合要求,但由于后来相邻企业或居民区向外逐步扩展,致使防火间距不符合要

求。为了保障石油天然气站场长期生产的安全,选址时必须与相邻企业或当地政府签订协议,不得在防火间距范围内设置建(构) 筑物。

5 根据我国公路的发展,本规范修订时补充了石油天然气站场与高速公路的防火间距,比一般公路增加10m(或5m) 距离。

6 变电所系重要动力设施,一旦发生火灾影响面大,油气在生产过程中,特别是在发生事故时,大量散发油气,若这些油气扩散到变电所是很危险的。参照有关规范的规定,确定一级油品站场至35kV 及以上的独立变电所最小防火间距为60m ;二级油品站场至独立变电所为50m 。其他三、四、五级站场相应缩小。独立变电所是指11OkV 及以上的区域变电所或不与站场合建的35kV 变电所。

7 与通信线的距离主要根据通信线的重要性来确定。考虑到石油天然气站场发生火灾事故时,不致影响通信业务的正常进行。参照国内现行的有关规范,确定一、二、三级油品站场、天然气站场与国家一、二级通信线路防火间距为40m ,与其他通信线为1.5 倍杆高。

8 根据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标准的有关规定,送电线路与甲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厂房、甲类物品库房、易燃、易爆材料堆场以及可燃或易燃、易爆液(气) 体储罐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杆塔高度的 1.5 倍。要求 1.5 倍杆高的距离,主要考虑到倒杆、断线时电线偏移的距离及其危害的范围而定。有关资料介绍,据15 次倒杆、断线事故统计,起因主要刮大风时倒杆、断线,倒杆后电线偏移距离在lm 以内的6 起,2~3m 的4 起,半杆高的2 起,一杆高的2 起,一倍半杆高的1 起。为保证安全生产,确定油气集输处理站(油气井) 与电力架空线防火间距为杆塔高度的 1.5 倍。参照《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 ,确定一、二、三级液化石油气、天然气凝液站场距35kV 及以上架空电力线路不小于40m 。

另外,杆上变压器亦按架空电力线对待。

9 石油天然气站场与爆炸作业场所的安全距离,主要考虑到爆炸石块飞行的距离。

10 本规范这次修订对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凝液站场的等级和区域布置防火间距未作调整,仅补充了站场与100人以下散居房屋、高速公路、爆炸业场所(例如采石场) 的安全防火距离,并将工艺设备、厂房与储罐区别对待。

石油天然气站内工艺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SY_0402-2000

石油天然气站内工艺管道工程施工及 验收规范 SY 0402 -2000 1 总则 1.0.1 为了提高石油天然气工艺管道工程施工水平,确保制作安装质量,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特制订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与新建或改(扩)建石油天然气集输工艺相关的站内工艺管道工程。 1.0.3 本规范不适用于:油气田内部脱水装置;炼油厂、天然气净化厂厂内管道;加油站工艺管道;站内泵、加热炉、流量计及其他类似设备本体所属管道;站内的高温导热油管道。 1.0.4 工艺管道施工所涉及的工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要求,尚应符合国家、地方政府关于工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1.0.5 承担石油天然气站内工艺管道的施工企业必须承担过石油工程建设,取得施工企业相应资质证书;建立质量保证体系,以确保工程安装质量。 1.0.6 工艺管道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管道组成件的检验 2.1 一般规定 2.1.1 所有管道组成件在使用前应按设计要求核对其规格。材质、型号。

2.1.2 管道组成件必须具有产品质量证明书、出厂合格证、说明书。对质量若有疑问时,必须按供货合同和产品标准进行复检,其性能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 2.1.3 管道组成件在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其表面质量应符合设计或制造标准的有关规定。 2.2 管材 2.2.l 有特殊要求的管材,应按设计的要求订货,并按其要求进行检验。 2.3 管件、紧固件 2.3.1 弯头、异径管、三通、法兰、垫片、盲板、补偿器及紧固件等,其尺寸偏差应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 2.3.2 管件及紧固件使用前应核对其制造厂的质量证明书,并确认下列项目符合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的有关规定: l 化学成分。 2 热处理后的机械性能。 3 合金钢管件的金相分析报告。 4管件及紧固件的无损探伤报告。 2. 3. 3高压管件及紧固件技术要求应符合《PN16 0?32. OMPai锻造角式高压阀门、管件、紧固件技术条件》JB450的有关规定。 2.3.4 法兰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法兰密封面应光滑平整,不得有毛刺、划痕、径向沟槽、沙眼及气孔。 2 对焊法兰的尾部坡口处不应有碰伤。 3 螺纹法兰的螺纹应完好无断丝。 4法兰螺栓中心圆直径允许偏差为土0.3mm法兰厚度允许偏差为土1.0mm

gb50183-20XX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gb50183-20XX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 规范 篇一:燃气规范 10火炬影响范围gb50183-20xx《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条文说明)11城市燃气管段安全距离 gb50028-20xx《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7天然气站场防火间距gb50183-20xx《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条文说明)8天然气站场围墙、道路安全间距gb50183-20xx《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条文说明)9站内建筑物防火间距gb50183-20xx《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3管道最小覆土层厚度gb50251—20xx《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 4埋地输气管道与其他管道、电力、通讯电缆的间距gb50251—20xx《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5截断阀的设置距离gb50251—20xx《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条文说明)1放空管高度gb50251—20xx《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2管道经过区域等级划分gb50251—20xx《输气管道工

程设计规范》 12城镇燃气管道地区等级的划分gb50028-20xx《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16储配站内的储气罐与站内的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gb50028-20xx《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3.4.7输气干线放空竖管应设置在不致发生火灾危险和危害居民健康的地方。其高度应比附近建(构)筑物高出2m 以上,且总高度不应小于10m。3.4.8输气站放空竖管应设在围墙外,与站场及其他建(构)筑物的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的规定。其高度应比附近建(构)筑物高出2m以上,且总高度不应小于10m。 4.2.2地区等级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沿管道中心线两侧各200m范围内,任意划分成长度为2km并能包括最大聚居户数的若干地段,按划定地段内的户数划分为四个等级。 在农村人口聚集的村庄、大院、住宅楼,应以每一独立户作为一个供人居住的建筑物计算。 1)一级地区:户数在15户或以下的区段; 2)二级地区:户数在15户以上、100户以下的区段; 3)三级地区:户数在100户或以上的区段,包括市郊居住区、商业区、工业区、发展区以及不够四级地区条件的

燃气工程国家标准

燃气工程国家标准一览表――――――――――――――――――――――――― 1.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2.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涂装作业前工艺通风净化GB7693 3.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涂装作业前处理工艺安全GB7692 4.涂装前钢材表面预处理规范SY/T0407 5.城镇燃气埋地钢质管道腐蚀控制技术规程CJJ95 6.埋地钢质管道石油沥清防腐层技术标准SY/T0420 7.埋地钢质管道环氧煤沥青防腐层技术标准SY/T0447 8.埋地钢质管道聚乙烯胶粘带防腐层技术标准SY/T0414 9.埋地钢质管道煤焦油瓷漆防腐层技术标准SY/T0379 10.钢质管道熔结环氧粉末外涂层技术标准SY/T0315 11.钢质管道聚乙烯防腐层技术标准SY/T0413 12.埋地钢质管道牺牲阳极阴极保护设计规范SY/T0019 13.埋地钢质管道强制电流阴极保护设计规范SY/T0036 14.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2005 J404-2005 15金属低温冲击试验法GB/T229 16钢制对焊无缝管道GB12459 17工业金属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 18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36

19钢管环缝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透照工艺和质量分级GB/T12605 20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GB11345 21管路法兰及垫片JB/T74 22离心铸造球墨铸铁管GB13295 23球墨铸铁管件GB13294 24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63 25燃气用钢骨架聚乙烯塑料复合管件CJ/T126 26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6 27石油天然气管道穿越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SY/T4079 28石油天然气管道跨越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SY/T0470 29石油天然气站内工艺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SY0402 30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 31球形储罐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94 32金属焊接结构湿气式气柜施工及验收规范HGJ212 33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 34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5 35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8 36压力容器无损检测JB4730 37液体石油管道压力试验GB/T16805 ―――――――――――――――――――――――――――

石油天然气安全规范

石油天然气安全规程 AQ2012-2007 目次 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一般规定 4.1 一般治理要求 4.2 职业健康和劳动爱护 4.3 风险治理 4.4 安全作业许可 4.5 硫化氢防护 4.6 应急治理 5 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 5.1 石油物探 5.2 钻井 5.3 录井

5.4 测井 5.5 试油(气)和井下作业 5.6 采油、采气 5.7 油气处理 5.8注水、注汽(气)与注聚合物及其他助剂 6 海洋石油天然气开采 6.1 一般要求 6.2 石油物探 6.3 钻井 6.4 录井 6.5 测井与测试 6.6 海洋油气田工程 6.7 海洋油气田生产 6.8 油气装卸作业 6.9 船舶安全 6.10 海底管道 6.11 浅(滩)海石油天然气开采 6.12 滩海陆岸石油天然气开采 7 油气管道储运

7.1 管道干线 7.2 输油气站场 7.3 防腐绝缘与阴极爱护 7.4 管道监控与通信 7.5 管道试运投产 7.6 管道清管与检测 7.7 管道维抢修 前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均为强制性。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治理总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要紧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英国劳氏船级社。 本标准要紧起草人:李俊荣、杜民、黄刚、左柯庆、闫啸、刘景凯、卢世红、吴庆善、李六有、王智晓、于洪金、徐刚、宋立崧、贺荣芳。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生产和油气管道储运的

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生产和油气管道储运;不适用于都市燃气、成品油、液化天然气(LNG)、液化石油气(LPG)和压缩天然气(CNG)的储运。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舞依照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70号(2002年6月29日实施)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治理总局令第3号(2006年3月1日实施)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安全作业许可 permit to work 为保证作业安全,在危险作业或特不规作业时,对作业场所和活动进行预先危险分析、确定风险操纵措施和责任确认的工作

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运行及维护

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运行及维护

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运行及维护_secret

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运行及维护 一.概述 (一)术语 1.石油天然气管道:是指石油(包括原油、成品油)、天然气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简称管道设施),包括油气田工艺管道(包括集输、储运、初加工和注气管道)和长输(输油、输气)管道。 2.集输管道:是指采油(气)井场工艺管道、井口、计量站、接转站、联合站之间,以及联合站与首站之间的输油输气管道 3.长输管道:是指产地、储存库、使用单位间用于商品介质的管道。 4.石油天然气站场:具有石油天然气收集、净化处理、储运功能的站、库、厂、场、油气井的统称。简称油气站场或站场。 5.含硫天然气(含硫化氢天然气):指天然气的总压等于或高于0.4MPa,而且该气体中硫化氢分压等于或高于0.0003MPa。 5.湿含硫天然气;在水露点和水露点以下工作的含硫天然气 6.干含硫天然气:在水露点以上工作的含硫天然气 7.含硫干气;输送过程中不能析出液态水的含硫天然气 8.脱水天然气:脱水后含水量达到设计要求的天然气。 9.管道完整性:是指管道始终处于完全可靠的服役状态。 管道完整性的内涵包括三个方面: (一)管道在物理和功能上是完整的;

(二)管道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三)管道运营商已经并将不断采取措施防止失效事故发生。 10.管道的完整性管理:是指管道运营商持续地对管道潜在的风险因素进行识别和评价,并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对策,将管道运行的风险水平始终控制在合理和可接受的范围之内。 11.安全技术规范:特种设备技术法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定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和相应的设计、制造、安装、修理、改造、使用管理和检验检测方法,以及许可、考核条件、程序的一系列具有行政强制力的文件。 (二)石油天然气管道的安全问题 管道输送石油、天然气具有高效、低耗等优势,但因其具有高能高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连续作业、链长面广、环境复杂等特点,决定了其安全管理的极其重要性。 石油天然气管道目前存在的主要安全问题有: 1.管道破坏严重,极易酿成事故。如油气管线被施工、勘探破坏严重 2.油气管线被违章占压。如在油气管线附近采石、取土、挖塘、修渠、堆物、修筑建筑物等。 3.管道设计施工遗留的缺陷、损伤。 4.管材或相关设备缺陷。 5.管道腐蚀穿孔。 6.运行误操作。 7.自然灾害。

化工部及石油化工行业标准

化工行业标准 HG/T 20519.15-1992 管段表及管道特性表1993-04-01 现行 HG/T 20519.16-1992 特殊管架图1993-04-01 现行 HG/T 20519.17-1992 管架图索引1993-04-01 现行 HG/T 20519.18-1992 管架表1993-04-01 现行 HG/T 20519.19-1992 弹簧汇总表1993-04-01 现行 HG/T 20519.2-1992 图纸目录1993-04-01 现行 HG/T 20519.20-1992 特殊管件图1993-04-01 现行 HG/T 20519.21-1992 特殊阀门和管道附件表1993-04-01 现行 HG/T 20519.22-1992 隔热材料表1993-04-01 现行 HG/T 20519.23-1992 防腐材料表1993-04-01 现行 HG/T 20519.24-1992 伴热管图和伴热管表1993-04-01 现行 HG/T 20519.25-1992 综合材料表1993-04-01 现行 HG/T 20519.26-1992 设备管口方位图1993-04-01 现行 HG/T 20519.27-1992 管道常用的缩写词1993-04-01 现行 HG/T 20519.28-1992 流程图;设备、管道布置图;管道轴测图;管件图;设备安装图的图线宽度及字体规定1993-04-01 现行 HG/T 20519.29-1992 管架编号和管道布置图中管架的表示法1993-04-01 现行 HG/T 20519.3-1992 设计说明(包括工艺、管道、隔热、隔声及防腐设计说明) 1993-04-01 现行 HG/T 20519.30-1992 隔热及隔声代号1993-04-01 现行 HG/T 20519.31-1992 管道及仪表流程图中设备、机器图例1993-04-01 现行 HG/T 20519.32-1992 管道及仪表流程图中管道、管件、阀门及管道附件图例1993-04-01 现行 HG/T 20519.33-1992 管道布置图和轴测图上管子、管件、阀门及管道特殊件图例1993-04-01 现行 HG/T 20519.34-1992 设备、管道布置图上用的图例1993-04-01 现行 HG/T 20519.35-1992 设备名称和位号1993-04-01 现行 HG/T 20519.36-1992 物料代号1993-04-01 现行 HG/T 20519.37-1992 管道的标注1993-04-01 现行 HG 20519.38-1992 管道等级号及管道材料等级表化学工业部1993-04-01 现行 HG/T 20519.39-1992 垫片代号1993-04-01 现行 HG/T 20519.4-1992 首页图1993-04-01 现行 HG/T 20519.40-1992 垫片密封代号1993-04-01 现行 HG/T 20519.5-1992 管道及仪表流程图1993-04-01 现行 HG/T 20519.6-1992 分区索引图1993-04-01 现行 HG/T 20519.7-1992 设备布置图1993-04-01 现行 HG/T 20519.8-1992 设备一览表1993-04-01 现行 HG/T 20519.9-1992 设备安装图1993-04-01 现行 HG/T 20570.1-1995 设备和管道系统设计压力和设计温度的确定1996-03-01 现行 HG/T 20570.11-1995 隔热、保温类型的选用1996-03-01 现行 HG/T 20570.18-1995 阀门的设置1996-03-01 现行 HG/T 20570.19-1995 阻火器的设置1996-03-01 现行

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竣工验收细则

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竣工验收细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管道工程竣工验收准备、验收组织和验收程序,并对竣工资料、竣工验收文件的编制与管理作出了具体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建成且试运投产成功,符合竣工验收标准的新建及改扩建管道工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0609.3-1989《技术用图—复制图折叠办法》 GB 50319-2000《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T 11821-1989 《照片档案管理规范》 GB/T 11822-2000《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 GB/T 17678.1-1999《CAD电子文件光盘存储归档与档案管理要求》 DA/T 28-2002《国家重大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国家档案局档发字[1997]20号文件《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城市建设归属与流向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家档案局国档发[1992]8号文件《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工程)档案验收办法〉的通知》 3 术语和定义 3.1 竣工验收是项目(工程)建设的最后一道程序,是工程建设转入正式生产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的标志。是全面考核项目建设成果,检查项目立项、勘察设计、器材设备、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

3.2 专项验收是指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工程)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消防、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安全卫生等方面进行的验收。 3.3竣工资料指从建设项目(工程)的提出、立项、审批、勘察设计、施工、生产准备到建成投产全过程中形成的应归档保存的文件资料以及其他载体的声像资料。 3.4 竣工验收文件是建设项目(工程)建设阶段的总结,是竣工验收的法定文件。包括竣工验收报告书、竣工验收鉴定书、单项总结(勘察设计工作总结、施工工作总结、监理工作总结、质量监督工作总结、生产准备及试运考核总结、物资及设备采办总结(含外事总结)等)三部分内容。 4 竣工验收依据 4.1 已批准的项目建议书; 4.2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文件; 4.3 已批准的工程设计文件; 4.4 项目主管部门有关审批、修改和调整等方面的相关文件; 4.5现行的施工技术及验收规范; 4.6国家及行业竣工验收规范; 4.7 国家及行业质量评定标准;

石油天然气标准规范目录清单

石油天然气标准规范目 录清单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石油天然气管线标准规范目录清单 2.2 工艺、线路及平面布置 SY/T 0325-2001 钢制管道穿越铁路和公路推荐作法 SY0401-98 输油输气管道线路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SY/T0402-2000石油天然气站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SY/T4079-95石油天然气管道穿越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SY 0470-2000石油天然气管道跨越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SY/T 6149-1995天然气运行管线试压技术规范 SY/T 6233-2002天然气管道试运投产规范 ASME B 31压力管道系统规范系列标准 GB 50235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36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SY/T 6064-94管道干线标记设置技术规定 2.3 消防 GB50166-9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3-1997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2.4 材料及设备 API SPEC 5L-2000管线钢管规范 管线钢管规范 API SPEC 5L-2004增 补 API SPEC 5L1-2002管线钢管铁路运输的推荐使用规程 石油石化和天然气工业质量纲要规范 API SPEC Q1-2003第 七版 ISO 15590-1长输管道系统弯头规范 ISO 15590-2长输管道系统管件规范 ISO 15590-3长输管道系统法兰规范 API SPEC 6D-2002 管线阀门规范 (ISO 14313)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各分公司机构通讯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各分公司机构通讯录 油气田企业(17个) 大庆油田公司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龙南163453 辽河油田公司辽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98号124010 长庆油田公司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151号710021 塔里木油田公司新疆库尔勒市塔里木油田分公司78号信箱841000 新疆油田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迎宾路66号834000 西南油气田公司四川成都市府青路一段5号610051 吉林油田公司吉林松源市沿江东路1219号138000 大港油田公司天津市大港油田三号院300280 青海油田公司甘肃敦煌市七里镇736202 华北石油管理局河北省任丘市062552 吐哈油田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基地839009 冀东油田公司河北省唐山市新华西道51甲区063004 玉门油田公司甘肃酒泉市玉门石油基地机关办公楼735019 浙江油田公司浙江杭州市留下镇310023 南方石油勘探开发公司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江南西路111号510240 煤层气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金星园8号中油昆仑大厦100028 对外合作经理部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北大街9号B座0908 100007 炼化企业(33个)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石化分公司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163714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吉林省吉林市龙谭大街9号132022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抚顺石化分公司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凤翔路45号113008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阳石化分公司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区火炬大街5号111003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石化分公司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玉门街10号730060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独山子石化分公司新疆独山子北京路6号833600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米东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石化分公司宁夏银川市新市区北京西路138号750026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石化分公司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山中街1号116032 大连西太平洋石化公司辽宁省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海青岛116600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重庆路2号121001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辽宁省葫芦岛市新华大街42号125001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黑龙江大庆市让胡路区马鞍山163411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石化分公司哈尔滨市太平区北人路173号150056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石化分公司广西钦州市钦州港经济开发区535008 广东石化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金星园8号中油昆仑大厦A座9层100029 四川石化公司四川省彭州市石化北路1号611930 大港石化公司天津市大港油田花园路东口300280 华北石化公司河北任丘市华北石化公司062552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石化分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石化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石化分公司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新工街124022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石化分公司陕西省咸阳市金旭路712000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石化分公司新疆克拉玛依市金龙锁834003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庆阳石化分公司甘肃省庆阳市庆城县三十里铺745115 中国石油东北炼化工程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惠工街124号中韩大厦110013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炼化工程建设项目部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金星园8号中油昆仑大厦A座100028

2016年石油天然气行业新标准目录(SY)166项

附件1 行业标准目录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 采用国际 国外标准 批准日期 实施日期 1 SY 4201.1-2016 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1部分:机泵 类 SY 4201.1-2007 2016-1-7 2016-6-1 2 SY 4201.2-2016 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2部分:塔类SY 4201.2-2007 2016-1-7 2016-6-1 3 SY 4201.3-2016 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3部分:容器 类 SY 4201.3-2007 2016-1-7 2016-6-1 4 SY 4201.4-2016 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4部分:炉类SY 4201.4-2007 2016-1-7 2016-6-1 5 SY 4202-2016 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规范 储罐工程 SY 4202-2007 2016-1-7 2016-6-1 6 SY 4203-2016 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规范 站内工艺管道工程 SY 4203-2007 2016-1-7 2016-6-1 7 SY 4204-2016 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规范 油气田集输管道工程 SY 4204-2007 2016-1-7 2016-6-1

8 SY 4205-2016 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规范 自动化仪表工程 SY 4205-2007 2016-1-7 2016-6-1 9 SY 5436-2016 井筒作业用民用爆炸物品安全规范 SY 5436-2008 2016-1-7 2016-6-1 10SY 6279-2016 大型设备吊装安全规程 SY 6279-2008 2016-1-7 2016-6-111SY 6303-2016 海洋石油设施热工(动火)作业安全 规程 SY 6303-2008 2016-1-7 2016-6-1 12SY 6307-2016 浅海钻井安全规程 SY 6307-2008 2016-1-7 2016-6-1 13SY 6320-2016 陆上油气田油气集输安全规程 SY 6320-2008 2016-1-7 2016-6-1 14SY 6321-2016 浅海采油与井下作业安全规程 SY 6321-2008 2016-1-7 2016-6-1 15SY 6345-2016 海洋石油作业人员安全资格 SY 6345-2008 2016-1-7 2016-6-116SY 6346-2016 浅海移动式平台拖带与系泊安全规 范 SY 6346-2008 2016-1-7 2016-6-1

石油天然气规范学习

石油天然气规范—石油天然气站场等级划分 3.2.1 本条规定了确定石油天然气站场等级的原则,仍采用原规范第3.0.3 条第1 款的内容。有些石油天然气站场,如油气输送管道的各种站场和气田天然气处理的各种站场,一般仅储存或输送油品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一种物质。还有一些站场,如油气集中处理站可能同时生产和储存原油、天然气、天然气凝液、液化石油气、稳定轻烃等多种物质。但是这些生产和储存设施一般是处在不同的区段,相互保持较大的距离,可以避免火灾情况下不同种类的装置、不同罐区之间的相互干扰。从原规范多年执行情况看,生产和储存不同物质的设施分别计算规模和储罐总容量,并按其中等级较高者确定站场等级是切实可行的。 3.2.2 石油天然气站场的分级,根据原油、天然气生产规模和储存油品、液化石油气、天然气凝液的储罐容量大小而定。因为储罐容量大小不同,发生火灾后,爆炸威力、热辐射强度、波及的范围、动用的消防力量、造成的经济损失大小差别很大。因此,油气站场的分级,从宏观上说,根据油品储罐、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凝液储罐总容量来确定等级是合适的。 1 油品站场依其储罐总容量仍分为五级,但各级站场的储罐总容量作了较大调整,这是参照现行的国家有关规范,并根据对油田和输油管道现状的调查确定的。目前,油田和管道工程的站场中已建造许多100000m3油罐,有些站、库的总库容达到几十万立方米,所以将一级站场由原来的大于50000m3增加到大于或等于100000m3。我国一些丛式井场和输油管道中间站上的防水击缓冲罐容积已达到500m3,所以将五级站储罐总容量由不大于200m3增加到不大于 500m3。二、三、四级站场的总容量也相应调整。 成品油管道的站场一般不进行油品灌桶作业,所以油品储存总容量中未考虑桶装油品的存放量。在大中型站场中,储油罐、不稳定原油作业罐和原油事故罐是确定站场等级的重要因素,所以应计为油品储罐总容量,而零位罐、污油罐、自用油罐的容量较小,其存在不应改变大中型油品站场的等级,故不计入储存总容量。高架罐的设置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大中型站场自流装车采用的高架罐,这种高架罐是作业罐,且容量较小,不计为站场的储存总容量;第二种是拉油井场上的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机关、专业公司及所属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 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的控股公司、实际控制企业通过法定程序执行本规定,参股公司参照执行。 集团公司在境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所属企业、项目或者机构的安全生产管理,应当遵守所在国(地区)有关法律,并参照执行本规定。 第三条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贯彻“诚信、创新、业绩、和谐、安全”的核心经营理念,着力推

进健康安全环境(HSE)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着力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着力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着力提升应急救援保障能力,有效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第四条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专业公司分专业监管、所属企业承担主体责任的管理体制,建立各级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专责、其他领导各负其责,各级业务管理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基层单位属地监管和全员参与的机制。 第五条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二)有感领导、直线责任、属地管理; (三)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各级主要领导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组织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以人为本、质量至上、安全第一、环保优先”的理念,审定本单位安全生产重大决策;

石油天然气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欢迎共阅 附件3 陆上石油天然气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编写指导书(天然气处理厂部分) 1 设计依据 1.1 依据的批准文件 列出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所依据的批准文件和相关的合法证明文件名称、编制1.2 1.3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12801-91) 《石油与石油设施雷电安全规范》(GB15599-1995) 《石油天然气安全规程》(AQ2012-2007)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使用规范》(SY6503-2000) 《石油设施电气装置场所分类》(SY/T0025-95) 1.4 与安全设施设计相关的其他依据 2 工程概述

依据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简述相关内容。 2.1 建设项目概况 说明建设规模、建设性质、原料气条件、工艺路线及产品方案。 说明地理位置、周边环境、交通运输条件、自然条件等厂址概况。 2.2 主体工艺系统 简述脱硫(碳)装置、脱水(烃)装置、硫磺回收装置、尾气处理装置、轻烃回收装置等工艺装置采用的工艺方法及工艺流程。 2.3 总平面布置 对工厂总平面布置、竖向布置、厂内道路等作简要说明,列出总占地面积。 2.4 简述 2.5 2.6 2、附表3)。 3 3.1 3.2 3.3 如工程采用了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新设备,应对其可能产生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重点分析。 根据工程具体特点,设计单位可对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补充分析。 4 初步设计中采取的主要防护技术措施 主要是分类说明在初步设计中采用的主要防护技术措施、选择依据以及与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符合性。 4.1 区域布置及总平面布置的安全措施 4.1.1 区域布置 说明工厂与周边城镇、居民点、厂矿等主要建筑物的安全布局、防火间距和公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秘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秘密 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技术秘密管理,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保护股份公司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及股份公司有关保密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总部机关、专业分公司及地区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和直属科研院所(以下简称地区公司)的技术秘密管理。 股份公司和地区公司直接或间接投资的控股公司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技术秘密,是指未公开发表和使用、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新颖性、实用性,能为股份公司或地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或市场竞争优势,具备实际或潜在的商业价值,且采取合理保密措施的非专利技术及技术信息。包括以物理的、化学的、生物的或其他形式的载体所表现的源程序、设计、工艺、方法、标准、配方、数据、诀窍,以及具有特定技术内容的技术

方案和技术方案的部分技术要素等。 本办法所称技术秘密管理,是指股份公司和地区公司对技术秘密的开发、认定、保密、实施许可、解密及纠纷处理等全过程的管理。 第四条股份公司技术秘密管理遵循“统一制度,规范管理,激励创造,有效保护,注重实施”的原则。 第五条股份公司技术秘密分三类管理: 一类:股份公司独有技术、核心技术以及对股份公司主业竞争力及市场份额有重大影响的技术,纳入股份公司“油商密★★★”范围管理。 二类:国内、外先进,对股份公司及地区公司生产经营可产生显著经济效益的重要技术,纳入股份公司“油商密★★”范围管理。 三类:可在国内、外市场产生一定经济效益的一般技术,纳入股份公司“油商密★”范围管理。 第六条涉及国家秘密的技术秘密,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股份公司科技管理部是股份公司技术秘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制订股份公司技术秘密战略、规划计划和管

石油天然气管道第三方施工技术要求

与天然气管道相遇后建工程处理技术要求 1阀室、输气站(含放空管)与周围建筑控制距离 1.1公司在运输气站、阀室,除春晓站外,均按五级站考虑。一般情况下,与周边建筑防火间距(安全间距)按照《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2004)表4.0.4处理(详见表一,已针对公司进行换算)。 表一天然气场站、阀室放空区与周围建筑防火间距(米)

1.2* 不能满足防火规范要求,但地方政府已经立项,难以协调的情况下。应委托第三方专业单位进行热辐射计算,并经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通过后,按照安评报告要求实施。 2 埋地管线与天然气管道间距控制 2.1埋地管线处理参照《钢质管道外腐蚀控制规范》(GB21447-2008T)执行。公司管道按照强制电流阴极保护方式管道考虑。 2.2自来水管、污水管、燃气、热力管线 2.2.1埋设原则:一般情况下管径较大管线应埋设于较小管径管道下方。热力管道一般埋设在天然气管道上方。 2.2.2埋设间距:0.3m。 2.2.3地形受限情况下,两者间距小于0.3m时,两管道间应有坚固的绝缘物隔离,确保交叉管道的电绝缘,一般使用橡胶垫、废旧轮胎等。后建管道应保证交叉点两端各10米绝缘层无破损。 2.2.4* 参照省安监局组织的甬台温天然气管道与甬台温成品油管道同沟敷设间距,平行敷设间距一般不应小于1.5米。

2.3电力管线、通信管线 2.3.1 天然气管道正上方或正下方,严禁有直埋敷设的电缆。 2.3.2 与天然气管道平行敷设的直埋电缆,间距不得小于1米。2.3.3 与天然气管道交叉敷设的直埋电缆、通信管线,间距不得小于0.5米,用隔板分隔或电缆穿管时,间距不得小于0.25米。 2.3.4 水下电缆与天然气管道敷设间距不得小于50米,受条件限制时不得小于15米。 3 架空管线、建筑 3.1 架空管线、建筑基础与天然气管道水平间距应符合《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要求》,控制在5米以外。 3.2架空管线、建筑与天然气管道垂直间距应能满足抢修作业要求,按照不同作业环境间距不同。可参照《原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与铁路相互关系的若干规定》建筑物底边缘与自然地面高差不小于2.0米。 3.3 架空电力线,控制间距见下表。 表二天然气管道与架空电力线路最小距离(米)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作业许可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作业许可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 作业许可管理,控制作业风险,保障作业安全,根据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企事业单位。 第三条本规定中作业许可是指在从事高危作业(如进入受限空间、动火、挖掘、高处作业、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临时用电、管线打开等)及缺乏工作程序(规程)的非常规作业等之前,为保证作业安全,必须取得授权许可方可实施作业的一种管理制度。 作业许可管理包括作业许可的范围界定、申请、批准、取消、延期和关闭,以及作业许可证管理。 第四条作业许可管理应遵循落实直线责任和属地管理的原则,以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估为基础,以落实安全措施,保证持续安全作业为条件,防止事故发生。凡需办理许可的作业,必须实行作业许可管理,否则,不得组织作业。 第五条企事业单位应根据本规定制定其作业许可管理制度,企事业单位的生产或设备等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培训、

监督和考核,安全部门提供支持和指导。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六条作业许可管理主要针对非常规作业和高危作业。 非常规作业是指临时性的、缺乏程序规定的和承包商作业的活动,包括未列入日常维护计划的和无程序指导的维修作业,偏离安全标准、规则和程序要求的作业,以及交叉作业等。 高危作业是指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对作业人员产生高度危害的作业,包括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挖掘作业、高处作业、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管线打开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和动火作业等。 第七条非常规作业应办理作业许可证,动火、高处作业等高危作业还应同时办理专项作业许可证。 第八条企事业单位应结合本单位生产作业活动性质和风险特点,确定具体的作业许可管理范围。 第三章申请、批准和实施 第九条作业项目负责人提出作业申请,并组织对作业进行风险评估,落实安全措施。 第十条风险评估应由作业方和属地共同完成,评估的内容应包括工作步骤、存在风险及相应控制措施等,必要时编制安全工作方案。 对于一份作业许可证项下的多种类型作业,可统筹考虑

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2004版

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目录 1 总则 (6) 2 术语 (6) 2.1 石油天然气及火灾危险性术语 (6) 2.2 消防冷却水和灭火系统术语 (6) 2.3 油气生产设施术语 (7) 3 基本规定 (8) 3.1 石油天然气火灾危险性分类 (8) 3.2 石油天然气站场等级划分 (9) 4 区域布置 (10) 5 石油天然气站场总平面布置 (12) 5.1 一般规定 (12) 5.2 站场内部防火间距 (13) 5.3 站场内部道路 (19) 6 石油天然气站场生产设施 (19) 6.1 一般规定 (19) 6.2 油气处理及增压设施 (20) 6.3 天然气处理及增压设施 (21) 6.4 油田采出水处理设施 (22) 6.5 油罐区 (22) 6.6 天然气凝液及液化石油气罐区 (24) 6.7 装卸设施 (25) 6.8 泄压和放空设施 (27) 6.9 建(构)筑物 (28) 7 油气田内部集输管道 (29) 7.1 一般规定 (29) 7.2 原油、天然气凝液集输管道 (30) 7.3 天然气集输管道 (30) 8 消防设施 (31) 8.1 一般规定 (31) 8.2 消防站 (31) 8.3 消防给水 (33)

8.4 油罐区消防设施 (34) 8.5 天然气凝液、液化石油气罐区消防设施 (36) 8.6 装置区及厂房消防设施 (36) 8.7 装卸栈台消防设施 (37) 8.8 消防泵房 (38) 8.9 灭火器配置 (38) 9 电气 (39) 9.1 消防电源及配电 (39) 9.2 防雷 (39) 9.3 防静电 (40) 10 液化天然气站场 (40) 10.1 一般规定 (40) 10.2 区域布置 (41) 10.3 站场内部布置 (41) 10.4 消防及安全 (43)

陆上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编写提纲

附件1 陆上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建设项目 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编写提纲 1. 设计依据 1.1 建设项目合法性证明文件 列出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等相关合法性证明文件,并标注发文单位、日期和文号等。 1.2 法律、法规及规章 列出建设项目适用的现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性文件,宜按法律-法规-规章顺序排列,并标注发布机构、文号和施行日期。包括但不限于: 《中华人民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 《中华人民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中华人民国防震减灾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 1.3 标准规 列出建设项目引用的主要标准规,名称后应标注标准号和年号,宜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国外标准-企业标准的顺序排列,并按照专业进行排序。注意引用标准规的适用围,其中国外标准和企业标准仅作为参考标准,如需引用,必须说明原因及具体引用条款,且容不得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冲突。包括但不限于: 《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GB 50251); 《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GB 50253); 《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GB 50183); 《油气输送管道穿越工程设计规》(GB 50423); 《油气输送管道跨越工程设计规》(GB 50459); 《建筑设计防火规》(GB 50016); 《建筑抗震设计规》(GB 50011);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 《油气输送管道线路工程抗震技术规》(GB 5047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