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门禁管理规范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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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门禁管理规范及制度

公司门禁管理规范及制度

为了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维护公司财物和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促进公司事业发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门禁管理制度。

公司门禁出人管理

第一条外来人员因公需进入公司,应先登记,门卫询问事由,必要时应查验证件,电话通知接洽部门,经接洽部门或相关人员同意后,值班保安给来访者填写《来访登记表》、发放来访证,保安给来访者指出接洽部门位置和车辆停放位置。如接洽部门或相关人员不在或有其他原因不愿接见的,保安应委婉拒绝,请其外出。

第二条公司员工须从公司大门出入,大门放行时间:7:30-22 :00,其他时间保安有权不予通行(加班、倒班可视情延长出入大门的时间)。员工严禁爬越围墙进出,违者每次罚款50 元,多次发生将予以严惩。

第三条被公司除名及离职人员,保安应凭行政部核准后的《离职人员放行条》给予放行,严禁携带任何具有本公司标志的公司物品出公司。

第四条

第五条厂商来公司交货,应先在保安室登记,由保安通知收货部门或人员接洽。

第六条提交的小件物品、信函、文件等应由保安代收发,保安应及时准备做好收、发工作,并例行登记。

第七条对人员、车辆所携带物件有疑问时,应及时询问相关人员加以确认。

第八条摩托车出公司时保安应要求其本人打开后座箱进行检查。

第九条下列外来人员严禁进入公司大门:

(一)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品的人员。

(二)不明身份、衣冠不整的人员。

(三)推销产品及收购废品的人员。

(四)非洽谈公务人员,或是洽谈公务但拒绝登记检查者。

(五)来访人员报不清受访部门及受访人者。

(六)来访人员不能出示有效证件者。

第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员工严禁离开公司:

(一)员工出公司,携带公司物品,放行条上无部门经理签核者。

(二)员工携带物品有放行单据,但物单不符者。

公司办公区门禁管理

第一条外来人员应持有保安发放的来访证进入登记允许接待的办公室,严禁随意在其他办公室游走,否则一律予以驱逐。

第二条接待来访人员时,各部门接待人员应加强保密意识,如客人翻阅办公桌的资料时应予以制止。

第三条公司员工进入公司厂区大门、车间时,应将工作牌挂戴于胸前。对上班出入厂区、车间不带工作牌者,保安可阻止其入内,直至按要求佩带后;态度恶劣者,保安应记下其姓名、部门,交行政部处理。行政部将该位员工的违规事实书面告知所在部门,由所在部门根据事实在绩效考核中予以扣分处理。

第四条车间员工进入换鞋间后,按照排班要求在保安室打卡后进入车间。

第五条车间员工严禁带包进入车间,有带包人员应将包存放在鞋柜,如有带包进入者,保安要求其自行开包检查。

第六条上班时间,车间上班的人员原则上严禁接访客人,若有特殊情况,需向保安说明情况,生产部经理同意后在公司会议室会客,未经生产部经理同意严禁将外来人员带人车间参观。车间员工有携带公司物品离开车间时,须有部门经理签发的放行条,否则保安有权限制止其外出。(特殊情况应解释清楚并备案)

第七条外来公干人员未经生产部同意和接待部门人员陪同严禁进入车间,擅自进入车间者保安和车间工作人员有权利阻止。

第八条节假日及上班以外时间,如果公司生产部没安排上班,车间大门落锁,员工如需进入车间,须经生产部部长同意后并告知行政部安排开门,离开时进入人员告诉保安及时锁门。

第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员工严禁进入办公区:

(一)携带违禁物品者。

(三)不戴工作牌者、无来访证者

(四)上班穿拖鞋、短裤、衣帽不整者。

(五)未经部门经理核准擅自带客参观者。

目的

为维护工厂秩序和保障安全,使保安执勤及门禁管理有所依循,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厂区内的秩序,安全查验与防卫,人员、车辆、物品进出的控制。

3 名词定义

无。

4 权责

4.1 保安队长:负责保安队伍的建设、全厂安全消防工作,负责监督执行厂纪厂规及保安队内部各项规定,及时把每天所发生异常事件呈报给上级主管,及时传达、落实上级命令。

4.2 保安员:执行公司的安全、门禁的相关制度并填写相关报表、异常事件的汇报。

5 作业程序

5.1 班制

5.1.1 依公司实际需要,分白班及晚班两班,白班工作时间为8:00---16 :30,晚班工作时间为16:30 - 次日7:30 (其中晚上21:30 分后检查完公司

5.2 执勤岗位及岗位职责

5.2.1 依公司实际需要,目前设大门岗,视情况安排相应的保安值班。

5.2.2 大门岗位职责《大门保安工作职责》另附。

5.2.3 值班保安应将当班时间内之重要事件、异常事件等记录于值班日志。

5.3 形象要求

5.3.1 保安人员必须做到:精神饱满、纪律严明、礼貌热情、反应迅速、保障有力。

5.3.2 执勤时保安礼仪、礼节标准参照《保安礼仪规范》(另附)。

5.3.3 着装要求:一律着保安制服,皮鞋、帽、武装带,钮扣要整理好,上衣衣摆束入裤腰内,配戴工作证于胸前。

5.4.1交接时间:提前五分钟到位,刷卡,上岗交接。

5.4.2交接内容

查看保安值班日志,检查需交接的公文、信件、证件;

5.4.2.1

送货或寄存物品的转交;

5.4.2.2

5.4.2.3明确来访人员访问的情况;

5.4.2.4上级规定或指示的事项;

5.4 上下班交接

5.4.2.5 对讲机、警棍、充电器、手电筒等物品及其使用的状态,所有交接物品应在交接时当面清点、检查,以保证遇紧急情况时能正常投入使用;

5.4.2.6 其余未完成的工作。

5.5 查勤

5.5.1 保安队长对保安岗哨坚持不定时的查岗及查夜,及时指出保安人员的工作失误及不规范之行为。

5.5.2每日查勤情况应详细记录于查勤记录本上,查勤可参考以下内容:

保安仪容仪表;

5.5.2.1

当班保安值班日志及巡逻记录;

5.5.2.2

5.5.2.3物件签收事宜;

人员、车辆、物品出入记录;

5.5.2.4

异常事件的处理

5.5.2.5

巡逻

5.6

保安及保安队长的巡逻可参考以下内容:

5.6.1

员工着装穿戴及厂牌佩戴情况;

5.6.1.1

5.6.1.2员工上、下班打卡情况;

5.6.1.3 员工上班时遵守劳动纪律、饭堂、宿舍相关规定的情况;

5.6.1.4 消防设施是否移动、损坏、失效,应急设备是否完好;

5.6.1.5 消防通道是否顺畅;

5.6.1.6 作业现场有无隐患或有无人员在进行危险性作业;

5.6.1.7 水电设施是否正常,用水用电是否有浪费;

5.6.1.8 重要场所的门窗、物品情况;

5.6.1.9 异常人员在车间及办公室的滞留情况;

5.6.1.10 工厂周围有无异常。

5.6.2 保安巡逻应填写相应的《保安巡逻日报》,提交保安队长审核。巡逻时需在相应的地点签到。

5.6.3 白班由保安队长及保安巡查,白班不少于 4 次,晚班巡查不少于 6 次。

5.7 紧急事故处理

5.7.1 员工之间发生纠纷或有暴力冲突、本厂员工与外厂员工发生争吵、斗殴、抢劫、

偷盗等事件时,保安人员应及时劝阻,并制止事态的发展,及时报告保安队长或相关领导处理。严重事件应保护好现场。

5.7.2 火灾、台风、暴风雨等灾害,应以预防为主,若未能及时预防,事发时应立即通

知保安,并组织人力保护公司财产,同时需注意保护自身安全。

5.7.3 遇员工伤亡、急病时应立即通知总务部人员及司机,安排车辆送往医院或拨打

120 寻求救护。

5.8 门禁管制

5.8.1 本厂员工出入管理

5.8.1.1 本厂员工进出厂门时,厂牌佩戴于左胸前或挂于胸前,不得随意乱挂或转借他人使

用。

5.8.1.2 上班时间,属于上班人员因有事需外出时,须填写《人员/物品放行条》,经主管级以上上级核准,交给值班保安作为放行的依据,大门保安于放行条上签注出厂时间;待外出人员归厂时,再签注归厂时间。放行条应及时上交考勤单位核对考勤,如有异常与该员工所

属部门联系。

5.8.1.3 对解雇、辞工的人员,大门保安核对其《人员/物品放行条》并负责检查其所有物

品,无误后予以放行并在放行条上签字。离职员工物品出厂时应在下班时间。

5.8.1.4 人员进出公司大门均需在相应的卡钟刷卡。

5.8.2 非本厂人员出入管理

5.8.2.1 外单位因事到本厂洽公的人员,经大门保安与接洽人联系,许可后,保安在《外来人员出入登记表》上做好登记,登录进厂时间、来访人员姓名、工作单位、接洽人姓名、部门,并验明其有效证件后,发给洽公人员“来访证” ,待洽公完毕后,洽公人员需退还“来访证”。如有丢失,应视情况,给予相应处罚,并予登记备查。

5.8.2.2 对来厂的贵宾、参观人员,相关邀请者或联系人视情况先通知大门保安,来厂时间、人数、来宾车辆、参观地点、所接待方式,保安发给“贵宾证” ,并做好登记。待参观完毕后,应收回“贵宾证” 。

5.8.2.3 私人探访人员于下班时间来厂探访,须由被探访人书面申请,并经总经理批准后方

可进入。在大门保安处押有效证件,接待人员需到厂门口接待,并于《外来人员出入登记表》上签名。值班保安发给“探访证” 。若无须在厂留宿,则须在当天23:00 前离开。

5.8.2.4 对于来我公司应聘的人员,应聘人员需在《外来人员出入登记表》上登记,由保安发给“见工证” 。若需进入车间或办公室,应由人力资源部安排相关人员带领。

5.8.2.5 外厂人员进出公司大门均需在规定门禁卡钟刷卡。

5.8.3 车间及办公室门禁管制

5.8.3.1 员工上班进入车间时,要穿好工衣、工鞋、戴好厂证,对新进员工暂没有发放工衣、厂证时,凭有效试工卡进入车间。

5.8.3.2 员工上下班及加班进出车间必须按规定刷(打)卡。

5.8.3.3 下班后,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车间或办公室。

5.8.3.4 员工上下班时间严禁携带食物或与生产无关的物品进入车间,下雨天所带的雨具应放在指定雨具桶内,员工下班时不得携带公司任何物品出车间,包括内部文件、纸箱、胶带、公司报废品等。一旦发现此类现象,属员工偷窃行为,予以开除处理。

5.8.3.5 办公室工作人员下班后,不得利用业余时间在公司办公室利用电话、计算机其它办公用品办理私人事务。

5.8.3.6 非经核准加班的办公室人员在晚24:00 后不得再滞留办公室,保安巡查时应劝离

办公室。

5.8.3.7 下班后办公室人员全部离开时,保安应及时对办公室大门上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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