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寻衅滋事罪的司法认定——以王某等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案为例

西南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第V页

目录

绪论 (1)

(一)研究意义与目的 (1)

(二)研究方法 (1)

(三)难点与创新点 (2)

一、案件简介与争议焦点 (3)

(一)案件简介 (3)

(二)争议焦点 (4)

二、案件评析 (5)

(一)本案是否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罪 (5)

(二)本案主犯致人重伤是否构成故意伤害 (13)

(三)本案量刑是否适当 (17)

(四)对本案的综合分析 (21)

三、思考建议 (24)

致谢 (26)

参考文献 (27)

附录 (29)

西南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第 1 页

绪论

(一)研究意义与目的

现代社会的文明程度跟随经济逐步发展脚步有着明显的提高,法制建设也是我国目前的重要发展方向,人民的法律意识在当下也越来越强,对立法的要求当然也有所提升。寻衅滋事罪在司法实践中出现了较大的争议,在该罪立法特点与具体实践的相互作用下,寻衅滋事罪在司法实践的认定中有客观归罪化的趋势。在探讨解决问题的同时,2011年,我国颁布了《刑法修正案(八)》,虽然对该罪的各方面进行了一定的补充与完善,但由此来处理现实生活中遇到的复杂情况还不够。因此,进一步研究寻衅滋事罪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的适用是有必要的举措。

寻衅滋事罪与众多罪名有着交叉重叠的现象。很多学者都认为本罪是侵害社会秩序或者公共秩序的犯罪,那么本罪与其他犯罪为什么存在交叉重叠,本罪与其他犯罪存在怎样的关联,对于这些问题应当怎样对待,这都是值得进一步商榷的。其中最主要的交叉重叠表现在寻衅滋事罪致人轻伤与故意伤害罪两罪上。主张单纯的从动机和后果来区分两罪的学者较多,虽然其具有充分的理由以及论据但是仅仅从动机和目的来区分显得依据并不完整以及全面。那么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的交叉重叠、两罪的区分的明确界限、或者二者之间的相互排斥都是值得探讨的。

(二)研究方法

本文应用的研究方法主要是实证方法、比较方法、价值分析方法对寻衅滋事展开系统的研究。首先,实证的方法,本文使用真实的案件,浅要分析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的罪数与两罪的关系,在此基础上对案件判决的罪名以及量刑问题进行讨论,希望能通过本文明确文中所述两罪的关系,寻衅滋事罪的量刑,缓刑适用问题。其次,比较的方法,通过寻衅滋事与其在某些方面有着交叉重叠的故意伤害罪的犯罪构成进行分析比较、得出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的区别和联系。最后,价值分析方法,寻衅滋事罪从立法之初,便被冠以"口袋罪”之称。虽然后来在刑法修正案八中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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