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描基础:素描历史的演变

素描基础:素描历史的演变
素描基础:素描历史的演变

素描基础:素描历史的演变

素描是什么

素描是用单一颜色来描绘对象的一种绘画。常见的素描画是以黑

色(即利用黑白的层次)描绘的,但也有用一种彩色描绘的(如棕、红、绿、蓝等),或一种彩色加黑或在此基础上加白粉,也属于素描。更具

体地说,素描是舍弃了对象的多种色彩关系,用单一颜色的线条或明

暗描绘对象的外形、比例、结构、体积、空间、质感和色彩的浓淡,

使用这些造型艺术的基本因素来综合表现形象的绘画。

素描画的表现形式有三种。一是线描(相当于中国画的白描);二是

以明暗手段表现物象的体积的所谓明暗法;三是线条与明暗法的结合,

亦称线面结合法。

因为素描画排除了色彩的直接表现,集中使用造型艺术的基础因

素去表现对象,所以它是造型艺术的基础。在绘画发展的过程中,逐

步形成了既有别于素描创作又有别于画家的素描习作的素描基础训练。这种系统的素描基础训练,已经成为学画者的必经之途。

早期的素描

人类开始懂得绘画是从素描开始的。根据考古的发现,现在所知

世界上最早的绘画是法国西南部比勒高省多尔多涅附近称为接斯柯的

岩洞壁画和西班牙北部阿尔塔米拉山的洞窟壁画。前者距今约两万年,是旧石器时代的绘画遗迹;后者约在1万年以前,是旧石器时代晚期绘

制的。原始人用最简易的材料描绘他们在狩猎活动中的主要猎获物。

西班牙阿尔塔米拉洞窟壁画的野牛尤为精彩,其中一只低头挺角准备

向前冲击的野牛,像箭在弦上一触即发,充满向外的运动感。这是用

烧鹿脂的灯烟画成的,然后用朱红色的矿物颜料粉末上色。这些古代

壁画基本上是用单一颜色实行描绘,所以,也能够说是世界上最古老

的素描画。

随着人类的进步,绘画才逐渐由简单到复杂,由主要是素描的方

法走向色彩的表现,素描画也从原始阶段逐步得到发展。

在世界美术发展,继史前时期的绘画之后,最引人注目的是古埃

及和古希腊的壁画,可惜保存下来的很少。从仅存的残缺壁画看来,

古埃及壁画以线造型为主,具有浓厚的东方色彩;而古希腊的壁画虽然

仍以线的造型观点为主,但已向立体的表现演变。在开罗美术馆陈列

的古埃及画家所画的素描《狗》,是这个时期保留下来的素描习作,

能够看出古埃及画家已具有相当的写实功夫。从古希腊保存下来最多

的堪称世之瑰宝的雕刻作品和流传下来的很多画家的作画故事看,古

希腊的绘画肯定也会和它的雕刻那样有过极高水平的作品。如果画这

些壁画的画家都画有草图的话,这些草图就是一张张杰出的素描。可惜,这种素描画我们是看不到了。但我们能够从保存下来的古希腊瓶

画中,看到当时古希腊艺术的素描水平。古希腊瓶画有三种式样。早

期的是黑像式,即在白底子上把用线条勾画的形象涂上黑色,像剪影

那样。后期叫红像式,即与黑式相反,背景填黑釉而形像留空白(空白

处为陶器的红色表面,故称之红像式)。以后又发展到使用白描的瓶画。这些瓶画造型简练优美,结构严谨,本身就是一幅幅素描杰作。我国

长沙战国楚墓的帛画,大约为公元前400多年至前200年期间(与古希

腊同期)的产物。用黑白两色描绘一位中年妇女合着掌,抱着必胜的信

念去迎接生命与和平的胜利(画面上的凤,代表生命与和平,在矫健地

扑击近似蛇形、代表死亡和灾难的夔),这幅古老的素描画能够看出我

国古代绘画也同样达到了极大的水平。此后我国的传统绘画基本上是

沿着这种以线造型为主的路子发展下来的。

从古代世界史前时期之后的绘画素描作品看来,这时各国的绘画

素描作品已具有不同的民族风格,但都保留了以线造型为主的史前时

期绘画的特点。

古罗马继承了古希腊的文化艺术,但没有很突出的创造。其后随

着中世纪封建统治的日益专横,基督教的发展和神权至高无上的统治,中世纪艺术除了建筑方面因为歌颂神权建立教堂,创造了罗马式和哥

特式建筑,以及为教堂修建而发展起来的玻璃镶嵌画之外,绘画绝大

部分是为装饰基督教堂或王侯宫殿、贵族邸宅而画的壁画,也有用笔

画在羊皮纸上的插图。这些插图也是保留下来的素描画之一种,但仍

然基本上是线描的,大多都十分软弱、幼稚。按照基督教禁欲主义的

观点,人物形象都刻画得脸无表情。这个时期能够说是绘画的黑暗时期。当时无所谓专门的画家,而是老百姓在贵族、主教的订货或命令下,为他们新的邸宅或教堂搞装饰。这种工匠画完后,就回去养牛、

耕田或打铁,他们完成的任何一张作品都没有署名,因为他们在社会

上根本没有地位。那时也许存有徒弟跟师傅学画,一边工作一边学画(即帮老师复制或放大作品)的情况,但却没有实行绘画的基础训练,

因而中世纪的绘画水平是很低的,人物比例不对,也不注意远近大小

的规律。这个时期,在中国造纸术还未传到之前,画匠们的素描画是

画在羊皮、木板、绢绸、竹片、兽皮或墙壁上的,这些材料都远不如

画在纸上那么方便,表现力那么丰富。这个时期的素描也很单调呆板,它的真正发展是在文艺复兴运动到来之后。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的演变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的演变 [摘要]改革开放的三十年,也是中国共产党不断推进农村土地制度创新的三十年。本文解读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出台的背景,全面介绍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历史演进过程,旨在总结其经验,从而探出一套适合我国现阶段农村实际的土地制度。其经验主要有: 土地制度的改革,必须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使制度内的农民受益; 必须尊重农民的创造性选择; 必须循序渐进,建立健全多层次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确保农村社会稳定。 [关键词]农村土地制度变迁;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历史经验 2008年是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周年,这三十年,也是中国共产党不断推进农村土地制度创新的三十年。三十年来,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的成功转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发挥了巨大的制度效应,它极大的解放了农村生产力,彰显了中国农民的创造力,可以说,中国农民创造了世界的奇迹:用世界上7%的土地养活了22%还多的人口。 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出台的历史背景 改革开放前,我国农村实行的是人民公社的“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土地的集体所有制,它是伴随着上世纪50年代后期农业合作化运动和“大跃进运动”而诞生的,这种土地制度规定了我国农村土地是以生产队为基本所有单位,是以土地的集体所有为特征的,在当时生产力水平有限的国情下,这种集体所有的土地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引导农民改变农业落后面貌的唯一的正确的制度选择。其在实施的20年间, 确实比那种“个体的、分散

的、落后的建立在个体私有制基础上的小农经济”有活力,为国家完成工业化原始积累,为了适应国家当时优先发展重工业战略的历史过程中做出的不可磨灭的贡献。 1978年国家初步工业化的目标已经顺利实现,工业化原始积累已经完成,人民公社制已完成了其应有的历史使命,其弊端也日益暴露。 人民公社制本质上是高度集中的“政社合一”体制,由于受到“左”的指导思想影响,强调提出合作化运动高潮的到来,强行在全国建立高级农业合作社,并建立以“一大二公”为特点的人民公社,实行统一核算、统一分配、统一安排生产、统一调配劳力,彻底废除农村土地私有制,彻底剥夺农民对土地的私有权,从而使土地乃至农民的生产资料、生活资料等都属公社共有,由公社统一经营。由于管理权限过于集中和分配上的平均主义,严重挫伤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阻碍了农业生产的发展,农民生活长期得不到改善。到1978年,全国尚有2. 5亿农民的温饱问题没有解决。因而,一轮新的农村土地制度变革迫在眉睫,一种新的农村土地制度安排呼之欲出。1978年安徽凤阳县小岗村18户农民的分田单干,包产到户,揭开了中国农村改革的序幕,土地政策的变革成为农村改革乃至中国改革的突破口。[1] 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和演进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土地管理制度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且带有鲜明的渐进发展的特征,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作为一种新的农地制度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经历了两大历史时期:第一轮土地承包时期(1978-1993年),第二轮土地承包时期(1993年-至今),具体可分为四个阶段[2]:

中国的历史发展(全)

中国古代史 中国古代史,始于大约万年前地元谋人,止于年地鸦片战争前,是中国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地历史. 中国近代史地时间为,从年鸦片战争到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这也是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地历史.中国近代史分为前后两个阶段,从年鸦片战争到年“五四”运动前夕,是旧民主主义革命阶段;从年“五四”运动到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是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b5E2R。 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成立,标志着中国进入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 中国近代史 中国近代史地时间为,从年鸦片战争到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这也是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地历史.中国近代史分为前后两个阶段,从年鸦片战争到年“五四”运动前夕,是旧民主主义革命阶段;从年“五四”运动到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是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p1Ean。 鸦片战争 太平天国运动 清朝后期资本主义地产生和民族危机地加深 戊戌变法和义和团运动 辛亥革命和清朝地灭亡 中华民国初期北洋军阀地统治

五四运动和中国共产党地创立 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 抗日战争 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成立和向社会主义过渡地实现 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成立,标志着中国进入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 从年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年,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有步骤地实现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地转变,迅速恢复了国民经济并开展了有计划地经济建设,在全国绝大部分地区基本上完成了对生产资料私有制地社会主义改造.在这个历史阶段中,党确定地指导方针和基本政策是正确地,取得地胜利是辉煌地.DXDiT。 建国后地头三年,肃清了国民党反动派在大陆地残余武装力量和土匪,实现了西藏地和平解放,建立了各地各级地人民政府,没收了官僚资本企业并把它们改造成为社会主义国营企业,统一了全国财政经济工作,稳定了物价,完成了新解放区土地制度地改革,镇压了反革命,开展了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地“三反”运动,开展了打退资产阶级进攻地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骗国家财产、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地“五反”运动.对旧中国地教育科学文化事业,进行了很有成效地改造.在胜利完成繁重地社会改革任务和进行伟

土地管理历史的演变

土地管理历史的演变 1、奴隶社会实行的土地国有制;一切土地属于国家。所谓的“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四海之滨,莫非王臣”。国王把土地分给诸侯,可以世代使用,但无权转让和买卖,井田制是奴隶社会经济基础。 2、封建社会实行的土地私有制;标志从秦朝建立,“六王毕,四海一”,形成“家天下”。 3、现行的全民所有制和农民集体所有制的确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后,废除了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改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1982年的宪法第一次提出,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自留山、自留地,也属于集体所有。 二、党在各个历史时期的土地政策。 党对中国农民阶级作了深入的调查和分析,认定革命的中心问题是农民问题,农民是中国农民革命的主力军,而土地又是农民革命的动力。解决了土地问题,无疑就是解决了政权问题。因此,不论是在抗战中还是在解放战争中,中国共产党始终都在调整着土地政策,朝着对农民最有利的方向发展,因此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支持,取得了革命的胜利。建立政权后,中共进行了三大改造,土地公有的诞生,极大的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有利的巩固了新生的政权。历史表明“谁赢得了农民,谁就会赢得中国,谁解决土地问题,谁就会赢得农民。 1、土地革命(国共十年对峙时期)。 政策: 打土豪、分田地、废除封建剥削和债务。 路线: 依靠贫雇农,联合中农,限制富农,保护中小工商业者,消灭地主阶级 (1931)。

作用: 农民在经济政治上翻了身;农民积极参军参战,发展生产。 2、双减政策(抗战时期) 政策: 地主减租减息、农民交租交息。 作用: 有利于团结农民、地主一致抗日。 3、土地改革(解放战争,实际时间是1947—1948年) 政策: 没收地主土地,废除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按农村人口平均分配土地。 路线: 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有步骤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土地制度。 作用: 农民分得土地,积极参军、支援前线,成为解放战争胜利的可靠保证。 4、土地改革(过渡时期,实际时间是1950—1952年) 政策: 废除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土地所有制。与以往不同: 保护富农经济。 作用:

我国古代诗歌发展概述

中国古代诗歌发展概述 中国是诗歌的国度。中国诗歌历史悠久,如果从《诗经》算起,已经有三千多年的历史了。在漫长的岁月中,诗歌一直和中国人的日常生活、情感世界紧密相关。中国诗坛涌现出众多杰出的诗人和优美、感人的作品,诗歌创作的优良传统一直延续不断,成为我们今天引以自豪的精神财富。 下面就让我们漫步在历史画廊中,回顾一下中国古典诗歌发展的光辉历程,了解其伟大的艺术成就。 一 诗歌的源头是歌谣。上古时代,没有文字,只有在口头上传唱的歌谣。由于没有文字的记录,所以我们今天难以窥见其历史原貌。 大概到了周代,周王朝为了制礼作乐,曾派采诗官在春秋两季到各地搜集歌谣,贵族们为了祭祖、宴客、出兵、打猎、讽谕等目的也作诗、献诗,这些诗在公元前6世纪左右,被编辑成了《诗》。《诗》共收入自西周初年(公元前11世纪)至春秋中期(公元前7世纪)大约五百年间的诗歌305篇,所以又被称为“诗三百”,汉代以后被尊为经典,遂有《诗经》之称。《诗经》是中国最早的一部诗歌总集,也是中国诗歌最早的、最为重要的一个源头。其中的作品按照音乐分为“风”“雅”“颂”三部分。“风”是带有地方色彩的民歌,共有周南、召南、邶、鄘、卫、、齐、、唐、王、、、桧、、豳等15个诸侯国的民间歌曲160首,又称十五“国风”。“雅”是周王朝直接统治地区的音乐,共有105篇。又因产生的时代和乐调的不同,分为“大雅”和“小雅”,“大雅”多是西周时代的作品;“小雅”则多为周王室衰微以后的作品。“颂”是用于宗庙祭祀的歌舞曲,其中又分为“周颂”“鲁颂”和“商颂”,共40篇。《诗经》所表现的容较为丰富。“雅”“颂”中有些作品带有“史诗”的性质。《诗经》的精华在于十五“国风”。“饥者歌其食,劳者歌其事”,歌唱爱情,赞美劳动,揭露现实,是“国风”中最为动人的主题。《诗经》的表现手法丰富多彩,后人曾经归纳为“赋、比、兴”。“赋”是铺叙述,“比”是比喻,“兴”是起兴。《诗经》在句式上以四言诗为主,章法复沓,回环往复;语言上双声叠韵的现象比较普遍,修辞巧妙,韵律和谐。但是,《诗经》对后世最大的影响在于后来汉儒借《诗经》所阐发的“诗言志”“美刺”“比兴”以及“温柔敦厚”的诗教观,一直被历代诗人奉为创作圭臬。 中国诗歌的另一源头是《楚辞》。《楚辞》是在战国后期南方的诸侯国楚国民歌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带有浓厚地方色彩的新诗体。它的奠基人和代表作家是屈原。屈原,是楚国的一个没落贵族,曾任三闾大夫和左徒,一度受到楚怀王的信任和重用。他对主“举贤授能”,变法图强;对外主联齐抗。后因遭到贵族保守派的谗害排挤,被楚怀王放逐了。在放逐途中,他爱国之心始终不渝,把满腔的郁闷写成了一首首感情浓烈、文辞华美的诗篇。面对楚国的衰落和人民的苦难,屈原忧愁,无以自拔,遂自投汨罗江而死。他是中国诗歌史上最早的、影响最为深远的爱国诗人。现在能够确定的屈原的作品,主要有《离骚》《天问》《九歌》等。其中《离骚》集中反映了屈原的人格魅力和艺术成就。《九歌》是屈原根据楚地民间祭祀乐歌改作和加工而成的一组诗歌,或写人对神的礼赞倾慕,或写神灵间的眷念、爱恋,语言优美,情思忧伤。《楚辞》所代表的是完全不同于《诗经》的别样的诗歌美学风格,它以波荡汹涌的感情、奇幻瑰丽的想象、

改革开放前后土地政策的演变

改革开放前新中国土地政策的历史演变(1949一1978) 1.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土地政策((1949. 10- 1956. 9) 第一阶段:继续推行土地改革政策(1949. 10一1953春) 第二阶段:初步建立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政策(1953. 4一1956. 9) 2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的土地政策(1956. 9一1966. 5) 开始了“大跃进”、人民公社化,个体农民土地私有制宣告结束。(1956. 9一1958年底) 3文化大革命时期的土地政策(1966.5 -1976. 10) 土地政策基本处于停止不前,乃至倒退、混乱或被砸碎的不正常状态。 4徘徊时期的土地政策(1976. 11-1978. 11) 比文化大革命时期虽有所好转,但起色不大,突出的特点是徘徊性。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土地政策的发展变迁(1978 – 2002) 一、人民公社后期的土地政策(1978.12-1982.12 )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全国工作重点的转变和拨乱反正的完成,中共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982年9月召开标志着人民公社开始解体 二、家庭联产承包政策的演变((1978.12-2002.12 ) 以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界:前20年是人民公社的历史,这一时期的土地政策带有浓厚的人民公社色彩,后20多年是改革开放时期家庭承产承包责任制的历史。 第一阶段是大突破阶段(1978. 12-1984. 12 ) 所谓大突破指农村土地使用制度发生了根本性转变。这一阶段的体制特征是人民公社“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经营制度全而解体,新的以“包产到户、包干到户”为标志的家庭经营体制基本确立。这一时期,土地政策走过了一个不平凡阶段。 第二阶段是大磨合阶段(1985. 1一1991. 12 )。 所谓大磨合,就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处于一个剧烈的分化、改组并重新整合的过程。 这一阶段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处于一个剧烈的分化、改组并重新整合的过程,其体制特征是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全面转入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流通领域,向计划经济时期最基本的经济制度之一——“统购统销制度”发起冲击。1984年第一次全国性的“卖粮难”的出现,宣告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一重大改革政策的成功。这一时期,主要是贯彻落实第一阶段的土地政策,且又有所创新。 第三阶段是大转型阶段(1992. 1一1996. 12 )。 所谓大转型,就是传统意义上的农村经济开始转入现代市场经济的运行轨道并逐渐发展。邓小平南巡讲话之后 1993年4月第八届全国人大《宪法》进行了又一次修正,第一次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列入《宪法》的范畴,使其成为一项国家基本经济制度。从而解决了多年来人们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争议与非难。这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一政策大转型的重要支撑。 1993年11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明确提出:“在原定的耕地承包期到期之后,再延长30年不变。开垦荒地、营造林地、治沙改土等从事开发性生产的,承包期可以更长。” 1994年8月18日,国务院颁布了《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土地权利制度历史变迁

土地权利制度历史变迁 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的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最符合题意) 1. 土地权利的内容集中体现在土地上。 A.使用权 B.所有权 C.收益权 D.处分权 答案:B [解答] 在古代和近代传统经济社会中,土地作为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其权利内容集中体现在土地所有权上。 2. 以下关于我国历史上土地权利制度的表述,错误的是。 A.原始社会时实行土地共有制 B.奴隶社会时土地归奴隶主和农奴主所有 C.封建社会时期土地私有制一直盛行,至明清时期达到顶峰 D.半封建半殖民地时土地制度特点是土地私有化更加集中,同时具有地主和殖民地的性质 答案:C [解答] 封建社会时期实行过土地均田制。 3. 原始社会的共有制主要存在于。 A.虞夏之前 B.商纣之前 C.周代初期 D.春秋战国时期

答案:A [解答] 我国虞夏以前,农业技术落后,人们多用烧田法开垦农田。当时商人处在父系氏族社会发达时期,按血缘关系组成村落,群聚而居;同时依靠村落旁的土地生存和生产,生产成果公平分配,而且排斥其他村落人进入使用;耕地以外的牧场、原野、山林等,由村民共同使用。 4. 奴隶主和农奴主所有制建立于。 A.夏 B.商 C.周 D.隋 答案:C [解答] 周朝建立以来,朝中贵族与众亲戚可各分得若干土地与奴隶,建立起奴隶主和农奴主所有制。 5. 实行井田制的朝代是。 A.隋朝 B.唐朝 C.周朝 D.明朝 答案:C [解答] 隋朝和唐朝实行的是均田制,明朝实行屯田制。 6. 在井田制下,土地属于所有。 A.奴隶主 B.农奴

C.国王 D.国家 答案:C [解答] 在土地使用中,土地被划分为“井”字状,因此,史称井田制。在井田制下,领主(奴隶主或农奴主)的公田和农奴的份地都不属于个人私有,而是归统治国家的大奴隶主所有。 7. 我国古代和近代土地所有权制度自成体系,土地私有制形成于时期。 A.封建社会 B.奴隶社会 C.原始社会 D.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答案:A [解答] 春秋战国时期,农业技术有了很大进步,农业生产率大大提高,商业日趋发达。在土地方面,整理田土、区分土地等级,以作为征收土地赋税的依据。战国时期,土地已有买卖,且有贫富之别,土地私有制已确立。 8. 均田制结束于。 A.隋炀帝时期 B.唐玄宗时期 C.唐德宗时期 D.宋太祖时期 答案:C [解答] 均田制历经北魏、北齐、北周、隋唐及至唐德宗建中元年(公元780年),杨炎为宰相,实行两税法时,均田制结束。

中国近代史发展概况

第一章中国古代建筑发展概况 第一节原始社会建筑 第二节奴隶社会建筑 第三节封建社会前期建筑 第四节封建社会中期建筑 第五节封建社会晚期建筑 第一节原始社会建筑(六、七千年前——公元前21世纪) 一.旧石器时期的建筑 1.文化背景:上古传说 有巢氏、燧人氏、伏羲氏、神农氏 “中国”——尧舜禹时人们认为自己居住在世界的中心《山海经》 “华夏”——春秋时中国人统称为“华”或者“诸华”,异族人称为“夷”中国西部称为夏,东部称“东夏” ——《中国通史》 “朝代”——一个家族统治天下的一段时间 逐鹿之战——迁徙、战争、聚合中产生 具有多根系、多元性 2.居住状况: ?近水。 ?洞口标高较高,避免水淹 ?洞口较为干燥,以利生存 ?洞口背寒风?a?a极少有朝向北方或东北方的 ?居住使用接近洞口部分,洞内低凹处埋死者 原始社会的建筑处于胚胎期,对后来建筑影响很大,胚胎期研究应用于中西建筑之比较分析 二.新石器时期的建筑遗存 第二节奴隶社会建筑 (B.C 21世纪——B.C 476年) 一.夏(前21世纪——前16世纪) 二.商(前16世纪~前11世纪) 三.西周(前11世纪——前771年) 一、夏(前21世纪?a?a前16世纪)

二、商(前16世纪~前11世纪) 1.历史背景 ?启——太康——后羿——仲康——“少康中兴” 胤甲……商在东方强盛 ?商汤,西亳自称武王:农业进步,商业兴起 王亥:牛车、货币、做买卖 ?盤庚抑奢,迁殷——纣王荒淫,被周武王灭。 2. 建筑状况: ?宫殿、陵墓—居住、厚葬—等级制的结果 例:河南偃师二里头、河南安阳小屯村 ?技术发展——永定柱、夯土技术 科技:青铜器、骨器、皮革、酿酒、舟车、木工、织帛等世传技艺。?茅茨土阶 ?艺术特征:青铜器、雷纹、云纹、甲骨文 隶书、象形文字——方正、直线多而圆角少,首尾常露锋芒——线的艺术?建筑整齐方正,布局的结构美有所显露但不自觉。传统院落式布局已具雏形。 三、西周(前11世纪——前771年) 1. 历史文化背景: ?世代重农—废除公田制,改收田祖—走向封建制 ?重礼。宗法秩序:分封诸侯——等级制 2.建筑状况: ?<1>城市——“镐京” ?<2>最早的四合院——山西岐山凤雏村遗址 3.建筑技术: ?湖北圻春干阑式建筑 ?斗的形象出现 ?瓦、排水管道的出现 河南偃师二里头商代宫殿复原 第三节封建社会前期建筑

中国汉字的演变过程

中国汉字的演变过程 汉字经过了6000多年的变化,其演变过程是: 甲骨文→金文→小篆→隶书→楷书→行书 (商)(周)(秦)(汉)(魏晋)(草书) 汉字的演变过程,可以简略归纳为五个阶段:声、形、象、数、理。 ⑴"声"是任何一种语言的必要组成部分。在遥远漫长的太古时代,人类从本能的"哭声、笑声……"或模仿大自然的"鸟鸣、虫叫、兽吼、风声、雷声、雨声……"中逐渐分化出具有一定意义、代表一定事物的"声音",这就是语音的进化。例如:"ma、ba"用于代表"妈、爸"可能是从哭声"啊……"中分化出来。语音进化到现代,已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系统,汉语中大约有4×400=1600种声音。语音的分化必定有其自身一定的规律,从现代语言中可以分辩出一些线索。例如: "鹅、鸡、鸭、猫……"等家禽和家畜可能是依据其叫声而定其名的。 "哈、喔、嘘、哎唷……"等声音是直接表示人类在不同情绪下的自然发声。 "五→午"、"苗→渺"、"木→冒"……音相通,意相联。 【原文】木,冒也。冒地而生东方之行,从屮、下象其根。

⑵"形"是语言的第二个重要组成部分,但不是必要的。在远古时代人类主要面临的是生存和种族延续问题。在与大自然和猛兽毒蛇等的斗争过程中,有时需要用"形"或"画"来表示事物。例如:远出狩猎,为了不至于迷失道路,可能在岩石上或树干上做一些标记。人类在狩猎时,也注意观察野兽的足迹,以辨别出野兽的特性。另外,人类也可能出于对神秘大自然的崇拜或对美的事物的追求,在岩洞壁上,画上"日、月、人、山、木、屮、动物、祖先……"等图象。 《说文解字》说,"黄帝的史官仓颉看见鸟兽的脚印,明白可以用形来区分事理,开始创造文字。" 【原文】皇帝之史仓颉,见鸟兽蹄迒(háng 野兽经过后留下的痕迹)之迹,知分理之可相别异也,初造书。 "审(审)→宀番→宀采田","番"谓田中野兽的脚印。"采"辨别也,象兽指爪。"审",悉也。 【原文】采,辨别也,象兽指爪,分别也。兽足谓之番,从采、田,象其掌。审,悉也,知审谛也,从宀、从采。悉,详尽也,从心、从采。释,解也,从采。采取其分别物也。 由"图画"经过一个简化过程,取事物的主要特征,开始了"文字"的进化过程。拼音文字是由原始图象向表示声音的字母方向发展,以语音作为主体。汉字由原始图象向"象、数、理"方向发展,用不同的图象来表示各种各样的意思。 ⑶"象"是创造汉字和《易》说理预事的主要方法。"日、月"等属于象形文字,是造字的基本部件。这些基本部件相互组合,产生各种各样的"象",创造出更多的字。基本部件和字还可以进行更高层次的组合,产生用于表示各种事物、各种意念的诸多文字。 【原文】仓颉之初作书,盖依类象形,故谓之文。其后,形声相益即谓之字。 如:"明→日月"、"易→日勿→日月","旦→日一"(下边的"一"表示"地",与"?"卦三阳爻象"天、人、地"相通),"显→日业"("业",表示地上有茂密的树木,"日"已上树梢,太明"显"了)。 这些字还可以组成更多的字。如:"盟→明皿"、"踢→易"、"湿→氵显"、"但→亻旦"……。 造字和易理在这里完全相通,即所谓的"取象生理"的模糊思维和"阴阳互动"的二分原理。 ⑷"数"概念是人类长期进化过程中逐渐形成的。人类首先掌握的概念可能是"无"和"有"。没水喝会渴,没东西吃就会饿。"有→月"字中""表示手,"月"表示肉。"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土地制度演变及未来趋势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土地制度演变及未来趋势 中国实行土地制度改革主要经历两轮高潮。一个出现在上世纪五十年代初期,是以农村土地权属改革和城市土地收归国有的改革为主要内容,其手段是进行土地的没收、征收和分配。另一个出现在上世纪七十年代末期,以农村土地联产责任制和城市征收合资企业土地使用费为主要内容,其手段是土地使用权的下放和有偿使用。 一、改革开放以前的土地制度演变 新中国成立以后的第一部宪法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形成了旧的国有土地使用制度的主要特征,一是行政划拨,二是土地无偿使用,三是无限期使用,四是不准转让。其实质就是土地资源的计划配置制度,属于计划经济体制。 这种土地使用制度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曾经发挥过积极的作用,但随着农村人民公社的建立和城市经济和人口规模的扩大,这种土地制度的弊病日益显现。主要问题是不利于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使用,大量的土地资源出现浪费和资产价值的流失;另一方面大量的单位又无法获得土地资源,对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功能分布和合理布局形成体制障碍;企业成本失准,难以准确衡量经济效益;城市的房地产业无法进入良性循环,连简单再生产也无法维持。 二、改革开放以后的土地制度演变 过时的土地制度严重制约了中国大陆的经济发展,导致文革结束不久中国实行了对内改革对外开放的发展战略。而土地制度改革又成为大陆改革开放的先声和贯穿整个过程的主要内容。从那时开始对土地使用制度的

改革,主要是在不改变国家对土地的所用权的前提下,变无偿使用为有偿使用,变无限期使用为有限期使用,变无流动使用为流动使用,沿着土地市场化的道路摸索前进。 1.开始向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收取土地使用费 1979年颁布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首开国有土地有偿使用之先河,以法律的形式首次打破大陆延续了将近30年的国有土地无偿使用制度。该法规定:“中国合营者的投资可包括为合营企业经营期间提供的场地使用权,如果场地使用权未作为中国合营者投资的一部分,合营企业应向中国政府缴纳使用费。” 在那以后,为了解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长期短缺问题,1982年深圳按城市内不同等级的土地向土地使用者收取不同标准的使用费。1984年广州和抚顺部分土地(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建项目、涉外项目)进行了按土地等级开征土地使用费的试点工作。1986年上海对三资企业使用的土地收取土地使用费。这些尝试虽然对旧的土地使用制度触动不大,但却是城市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重要步骤。 2.对城市经营性土地实行使用权有偿转让 1987年深圳在大陆率先试行土地使用有偿出让,出让了一块五千多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限期50年,揭开了国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序幕。当年12月深圳市又用公开拍卖的形式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1987年上海市政府颁布了《上海市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办法》,用地方法规的形式确保土地有偿转让的规范化实施。 上述举措使国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从理论探索阶段走向实践探索阶

中国汉字的演变过程一

中国汉字的演变过程(一) 汉字的形体,即字体,指汉字的书写体态。汉字从产生到现在,虽没有跳出表意文字的圈子,但文字的形体一直按从鳘到简的规律发展演变。主要出现了八种字体:甲骨文-金文-大篆-小篆-隶书-草书-行书。再到现在的印刷字体。 一、甲骨文 甲骨文,是刻在龟甲兽骨上(主要是牛肩胛骨上的文字)。它是我们今天所能看到的最旱的成体系的相当成熟的汉字材料。这种文字是清末光绪年间(公元1889年)在县城西北五里路小屯村以北洹水以南发现的。 1、产生 这个地方曾是殷商王朝都城的遗址,是从盘庚迁到殷地(即小屯)。一直到纣王灭亡的年间的都城。所以,我们知道甲骨文是殷商时代的文字,距今约有3000年的历史。殷商社会,科学文化很不发达,人们对各种自然现象不能解释,认为是鬼神操纵,掌握着自然的变化,而死去的祖宗的灵魂得以预知未来的事情,可以决定人们的命运。因此,殷王朝统治者十分迷信,非常崇拜神,从国家大事到日常生活,如祭祀,征战,畋猎,天气,安危疾病,男女生育等,都要事先占卜,问神以知吉凶,再决定行止。占卜的方法,先将龟甲或兽骨剖开,然后在背面凿出椭圆形的小槽或钻成小孔,再用火烧烤。甲骨片受热后自然在正面裂出各种条纹。史官便按照条纹的不同形状来判断吉凶祸

福,占卜后由占卜人在甲骨上刻下占卜的月日,贞人,占卜的容,结果(即兆头,所示吉凶),以及事后的应验的情况。作为档案保存。 这些记录就是甲骨文字,由于多是占卜的记录,就容说叫“卜辞,贞卜文字”又由于用尖锐的东西刻的,又叫“契文”,又由于是在殷商的故都废墟发现的,又叫“殷墟文字”。2、发现 卜辞的发现,完全是偶然的。1898年与此同时1899年之交,农民犁田时,时常发现刻有图文的甲骨,农民不知道这些甲骨的来历,但以为年代久远,可以治病,就收集起来卖给药商,称“龙骨”。据说,1899年,当时北大校长,金石专家王懿荣因生病吃药,首先发现甲骨上刻的是古代文字,才开始收集。 从发现起,经过80年的不断收集整理,挖掘,到目前为止已发现了十六,七万片。从甲骨记录来看,当时的统治者几乎天天在占卜。根据上面提到的帝王和占卜人的名字,结合所刻的文字容。我们知道了这些甲骨刻载了从盘庚到纣王的12个帝王的273年间的大小事情。据统计,甲骨文单字总数在4500左右,但已认识的还不到1/3。不认识的大多是族名,人名,地名等专用的字。大量的甲骨片的发现,是研究汉字发展与古代汉字文化的珍贵史料。 3、特点 a 瘦弱纤细的风格。由于这种文字受到书写工具的限制,所以笔道都是直的,有时与圆转相同。故而字形瘦长,线条细而硬,瘦且直,呈平直,瘦劲的风格。b形体结构还没有完全定型。一个字刻怎样去写,还没有完全固定下来,并保留着浓重的描画物象的色彩。如字形

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演变与土地制度改革

石河子大学毕业论文 题目: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演变与土地制度改革 院(系): 专业: 学号: 姓名: 指导教师: 完成日期: 2017年5月14日

目录 一引言 (5) 二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历史演变 (5) (1)土地改革(1949-1952年) (5) (2)人民公社体制(1953-1978年) (5) (3)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1978年以后) (6) (4)建国以来土地演变分析 (6) 三当代农村土地制度现状 (7) (1)现有法律制度 (7) (2)存在的问题 (7) (3)引发的经济和社会问题 (9) 四当前农村土地改革方向解析 (10) (1)承包权改革目的 (10) (2)土地改革中承包权的方向 (10) (3)土地改革中经营权的方向 (11) 五结语 (11)

中文摘要 1978年以来,经过进30年的演变和发展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当下的时代巨变中逐渐展现出其不适的一面,2014年中央拉开了土地改革的帷幕。本文从建国开始探讨土地制度的演变过程,分析当代土地制度的现状,分析其优势和缺陷,探讨2014年土改的出发点和目标,预判其未来走向。本文认为:现阶段,土地改革依然要以保护进城务工农民的利益为考虑,维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保护承包权的稳定发展,实行经营权的有序流转。从远目标是要实现承包权的自由流转,从立法和制度两个层面上完善土地法律体系。 关键字:土地产权、三权分置、土地改革

Abstract Since 1978, after 30 years of evolution and development, the HouseholdContract Responsibility System has showing its discomfort side gradually in the current era of changes. In 2014, the government opened the curtain of the reform of land. This paper started from 1949 to explore the evolution of the land system, analyzing the status of contemporary land system, analyzing its strengths and weaknesses, to explore the starting point and goals of land reform in 2014, and predicting its future direction. This paper argues that at this stage, agrarian reform is still necessary to protect the interests of migrant workers and peasants, to maintain the steady development of rural land collectively and protect the right of contracting, and to carry out the orderly circulation of management rights. From the far goal is achieving the free flow of contracting rights, from the legislative and institutional levels to improve the land legal system. Key word: the Land Property Rights, the Separation of the Property Right, the Reform of Land System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流程的演变历程

精心整理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演变历程 一、中国古代主要的选官制度有: 1.王位世袭制 从禹的儿子启开始,禅让制的惯例被破坏,从此王位世袭制代替了禅让制。王位世袭制的确立,是一次重大的历史变革,它标志着原始社会的“天下为公”为奴隶社会的“家天下”所取代。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看,它是历史的进步,其根源在于生产力的发展。2.察举制 秦朝以后,封建的选官制度有了发展。汉武帝时建立和发展了一整套选官制度用来选拔人才,其内容包括地方察举和皇帝征召等,其中自下而上推选人才为官的制度是两汉选官的最主要途径之 3.局面。和发展。 4.科举制地方权弄虚作假的现象,被举荐者多为“门生故吏”,无真才实学,随着吏治的败坏,到东汉末年此制也败坏不堪了。魏晋以后实行九品中正制,选拔推荐的权力不再交由地方官,而是由朝廷统一任命“中正”官,专门负责举士选才。这些中正官担任本籍州郡的大小“中正”,由他们把地方人才划分为九个等级,上报给中央,由中央任用。中正官评价人才的标准包括了察举制度所规定的内容,还增加了“家世”和“才实”等条目,注重品德与能力相结合,比汉代较为完善,一时间“儒雅并进”,起到一定积极的效果。但此制度也存在缺陷:一是选官的人,即“中正”官,多为本地的豪族大家所把持;二是选拔标准多以家世出身为重,造成“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的选才结果,阻塞了寒素人才入仕。从任用上看:从秦代起地方上长史一级的官员就要由中央任命,以后历代一直延续,秦汉地方层级分郡、县两级制,地方主官,都由中央下派,郡守如此,县令也如此。但同时也规定,地方长

官有自辟僚属的权力,郡守、县令都可以在自己所管辖的区域内选择任用官员。 第二阶段从隋唐至明清,选任方式以科举为主,以“考试”为标准,用人权完全收归中央。从选拔上看:隋唐实行开科取士,隋炀帝以科举制取代了九品中正制,成为选拔各级官员的主要方式。全国各地的士子不用通过荐举,直接报名考试,经过公开的逐级考试,由官府择优录取。士子在通过逐级政府和中央的笔试之后,要由吏部再进行面试,内容是考察“身、言、书、判”即身体容貌、言语应对、书法笔迹和判词书写。科举考试的内容以儒学为主,兼及见识才能。大致说来,科举考试由礼部考才学,吏部考能力。明朝中期出现八股文,这是一种严格的排偶分股的应考文体,考生易于掌握格式,评卷标准也较为客观。科举制度在发展的过程中,也有过立废之争,朱元璋就曾一度下诏停止科举,但始终未能找到一种超过科举的有效选官方式,所以,不得不在停科举九年后再次恢复。科举制度以相对公正、公平、公开的形式选拔和收揽人才,为整个政治机体输送新鲜血液,在政治发展中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生命线。 观要求。 郡、 利用国家政权合法施暴;另一方面也为了避免各地方之间相互隔绝,不能很好的融合,陷入狭隘的地方性。为了增强不同区域间的融合、交流和发展,保证大一统的局面得以维持,就要推行全国范围内选才,异地为官的制度,而这一制度只有在中央的宏观调控下才能得以实现。 其三,大一统政权的存在,要求国家权力能有效制约地方势力。地方官是国家权力的代表,是政令下达和民情上达的关键环节,必须脱离地方豪强势力,并对其进行制约。中国古代的基层组织往往是在血缘和地缘结合的情况下建立的,人们依靠土地为生,很少迁徙,乡里组织从结构上讲一般比较稳定,地方豪强容易坐大。如汉代就有“宁负二千石(郡守),无负豪大家”之说。乡间豪族势力如不加控制,往往猖狂:兼并土地、荫庇人口、收养私从,当社会发生动荡时就会由患而生乱,与国家利益发生直接的冲突。所以,古代治理中十分强调慎选临民官,一方面是考虑到要对民众进行善治,另一方面就是要加大对地方豪族势力的控制。 其次,中央权威的树立是社会稳定的保证,中央掌握人事权,收回地方自辟僚属的权力,统一官制。

中国古代诗歌发展概述(与课本同步)

中国古代诗歌发展概述 中国是诗歌的国度,中国诗歌历史悠久。它的产生久远得可以追溯到没有文字的远古时期。从《诗经》算起,已经有三千多年的历史。 诗歌的源头是歌谣。 诗歌发展的两大源头——先秦时期的《诗经》《楚辞》 一、现实主义源头——《诗经》 《诗经》——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收集了西周初至春秋中叶,约五百多年间,305篇,所以又被称为“诗三百”。 《诗经》按用途和音乐分“风”、“雅”、“颂”三部分。“风”是指各地方的民间歌谣,“雅”大部分是贵族的宫廷正乐,“颂”是周天子和诸侯用以祭祀宗庙的舞乐。其中的“国风”是现实主义的精华。 《诗经》的主要表现手法是赋(铺陈叙述)、比(比喻)、兴(起兴——先言它物以引起所咏之物。) 《诗经》的句式以四言为主,兼有杂言。语言双声叠韵。 《诗经》所阐发的“诗言志”“美刺”“比兴”以及“温柔敦厚”的诗教观,一直被历代诗人奉为创作圭臬。 《诗经》的思想内容反映的社会生活非常广泛。有的诗篇揭露了统治者的腐朽,喊出反剥削,反压迫的呼声,如《硕鼠》、《伐檀》;有的诗篇表达了对徭役兵役的憎恨,如《伯兮》、《君子于役》;有的诗篇歌颂了男女之间真挚的爱情,和对美好婚姻生活的向往,如《静女》、《蒹葭》;有的则表现了妇女婚姻的不幸,如《氓》。总之,当时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以及劳动人民的思想感情,都在《诗经》中得到了真切的反映。具有鲜明的时代感和人民性。后世把《诗经》奉为学习的最高典范。 二、中国浪漫主义的先河——楚辞 《楚辞》是在战国后期南方的诸侯国楚国民歌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带有浓厚地方色彩的新诗体。它的奠基人和代表作家是屈原。 它以波荡汹涌的感情、奇幻瑰丽的想象、铺陈华丽的语言,表现出极强的浪漫色彩和艺术感染力,成为诗歌发展的又一重要源头。 楚辞体的特点: 1、带有想象丰富、文辞华美、风格绚丽的浪漫主义色彩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变迁史(1986-20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变迁史 (1986年6月2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根据1988年12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1998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修订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1988年修改: 一、第二条第二款修改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第二条增加两款,作为第四款、第五款:“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二、第四十条修改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向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 三、第四十七条修改为:“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没收非法所得,限期拆除或者没收在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可以对当事人处以罚款;对主管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四、第五十一条修改为:“违反法律规定,在耕地上挖土、控沙、采石、采矿等,严重毁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沙化、盐渍化、水土流失的,责令限期治理,可以并处罚款。” 五、第五十二条修改为:“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决定,本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行政处罚可以由乡级人民政府决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五十二条增加第二款:“受到限期拆除新建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处罚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拒绝、阻碍土地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正,重新公布。 1998年修改 一、第二条第二款修改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第二条增加两款,作为第四款、第五款:

中国土地制度的演变

中国土地制度的演变 1、夏、商时期:占主要地位的以族为单位的土地公有制,农业生产往往采取集体劳作的方式进行。 2、西周时期:的土地制度虽然有“薄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之说,但是,实际上却是和分封制度相适应的多层次的贵族土地所有制。当时的土地制度划分为井田,井田以公田和私田的划分为主要特征。 井田制:是和分封制度相适应的多层次的贵族土地所有制当时的土地制度划分为井田,井田以公田和私田的划分为主要特征。各级贵族主要剥削民众的劳役地租。公田由村社成员共同耕种,收获全部上交国家,私田是村社成员的份地,公社成员必须按照制度定期交换份地,随着份地的变动迁居,村社劳动者对私田的占有权和使用权是以在公田上无偿劳动为条件的。 3、春秋战国时期:春秋及战国初年,井田制的破坏使农民对自耕份地的占有关系加强,出现自耕农小土地所有制;贵族阶级的进一步分化,也使一部分贵族下降为自耕农。战国初期之后,军功贵族通过赐予和买卖取得土地(如商鞅变法内容奖励军功);同时,商人、货币持有人也通过买卖去的土地,他们和军功贵族一起成为新兴大土地所有者。 4、秦朝:前216年,秦政府颁发“使黔首自食田”的法令,进行全国性的土地登记,这次登记,在于承认现实土地的占有状况,以稳定赋税收入,这样,也就以国家统一法令的形式,确认了土地的私有权。 5、汉朝封建土地制度:汉朝存在三种土地所有制形式:封建国家土地所有制,地主土地所有制,自耕农土地所有制。 (1)封建国家土地所有制,国有土地,直接由国家政权掌握的土地,所有权归国家,叫做公田。主要包括:一是全国的森林、荒地,河流;二是皇帝的林园;三是分散在各地没收的富人、豪强、商贾的土地。 公田的经营方式: 一种是假田制:就是把国有土地出租给无地农民耕种,史称“假民公田”,农民要交税。 一种屯田制:从汉武帝开始大规模屯田,屯田分为民屯和军屯,民屯要交纳地租,屯田者主要是内地迁徙的移民。军屯由戍卒耕种,屯田卒由政府发给农具、耕牛,收获的粮食交国家。屯田卒的衣食由政府拨给。 (2)、地主土地所有制:地主、豪强、大官僚、富商占有的土地,其来源,有的是通过赏赐,有的是兼并,也有的是通过抢占和买卖。 采取租佃方式经营。 (3)、自耕农土地所有制:占有小块土地独立经营。 6、三国时期:三国时期的屯田制,是国家对国有土地的一种经营方式,它由曹操率先实行,196年曹操接受枣祗、韩浩的建议,招募流亡农民在许县附近实行屯田。后实行军屯。 民屯每50人1屯,屯田民名为招募实为驱迫,国家对民屯采取军事组织的方式管理,管理机构为屯司马,与郡县官员并列,而不相统属,直隶于中央,屯田民不得随意离开土地,没有人身自由,他们耕种的土地要向国家缴纳分成地租,同时也要承担兵役和徭役。军屯60人为1营,军屯的士卒与屯田民一样缴纳分成地租。孙吴在长江中下游地区实行屯田,也分为军屯和民屯,蜀汉只有军屯。 屯田的意义:屯田的实施不仅解决了军队的给养问题,有利于实现区域统一,而且对安置流民,缓和社会矛盾,恢复和发展生产起了重要作用。 国家对屯田的剥削日重,魏末晋初,屯田的分成租甚至高达八二开或者七三开。赋役越来越沉重,屯田制逐渐瓦解。晋武帝时期两次下令罢屯田官,民屯宣告废止。 7、西晋时期占田制: 为了加强对自耕农的控制,限制土地兼并,280年西晋颁布占田制,占田制包括三项内容:一是占田课田制,规定男子一人占田70亩,女子一人30亩,丁男(男女16岁至60岁为正丁)课田50亩,丁女课田20亩,次丁男课田(13岁到15岁、61到65岁为次订)25亩,次丁女及老小没有课田,占田数是指一般民户可以按人口占有和耕种的田亩数,课田则是按丁承担租税的田亩数。 二是户调制,规定丁男为户主的户民,每年纳绢3匹、绵3斤;丁女及次丁男为户主者减半交纳。三是官吏占田荫户制,规定一品可以占田50顷,每品依次递减5顷,至第九品占田10顷。荫庇佃客的户数,自一品50户至九品1户不等,此外,官吏还可以荫庇亲属,依官品高低有所不同,凡被官吏荫庇的客户和亲属都不负担国家征派的徭役,实际上成为私家的依附人口。占田制中规定的占田数额,只是允许民户自行占有,并非由国家如数进行分配,而无论占田是否达到法定指标,都要按照规定的课田亩数交纳田租。 8、北魏均田制: 485年北魏政府接受给事中李安世的建议,颁布均田令,对授田的对象、种类和数量等内容进行了规定。(1)、男子15岁以上,授给露田40亩、桑田20亩,妇女授露田20亩。露田加倍授给,以备休耕。露田不得买卖,授田者身死或年满70岁者归还官府。桑田则为永业田,世代相传,不归还政府,并且在一定条件下可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