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调与土地规划分类对应表

二调与土地规划分类对应表
二调与土地规划分类对应表

附录C-4 “二调”土地分类与土地规划分类对应关系表

村庄规划用地分类指南

村庄规划用地分类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目次 1总则 2用地分类 2.1一般规定 2.2村庄规划用地分类 附录A村庄规划用地统计表统一格式 1总则 1.0.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为科学编制村庄规划,加强村庄建设管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制定本指南。 1.0.2本指南适用于村庄的规划编制、用地统计和用地管理工作。 1.0.3编制村庄规划,除应符合本指南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用地分类 2.1一般规定 2.1.1用地分类应考虑村庄土地实际使用情况,按土地使用主要性质进行划分。 2.1.2用地分类采用大类、中类和小类3级分类体系。大类采用英文字母表示,中类和小类采用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组合表示。 2.1.3使用本分类时,一般采用中类,也可根据各地区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及工作深度的不同要求,采用本分类的全部或部分类别。 2.2村庄规划用地分类

2.2.1村庄规划用地共分为3大类、10中类、15小类。 2.2.2村庄规划用地分类和代码应符合表2.2.2的规定。 表2.2.2村庄规划用地分类和代码

附录A村庄规划用地统计表统一格式 A.0.1村庄规划用地应按表A.0.1进行汇总。 表A.0.1村庄规划用地汇总表

村庄规划用地分类指南 条文说明 编写说明 《村庄规划用地分类指南》(以下简称本指南)编制过程中参考了大量国内外已有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根据编制需要展开实地调研,征求了专家和相关部门对于用地分类的意见,并与相关国家标准相衔接。 为便于广大规划编制、管理、科研、教学等有关单位人员在使用本指南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指南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供使用者参考。 目次 1总则8 2用地分类 9 2.1一般规定9 2.2村庄规划地分类9 3村庄建设用地11 4非村庄建设用地13 5非建设用地14 1总则 1.0.1《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93)于2007年废止,现有的《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等相关标准对村庄规划用地类别没有细分,目前缺乏用地分类标准。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以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村庄规划用地分类指导,编制《村庄规划用地分类指南》。 1.0.2《村庄规划用地分类指南》用于指导各地村庄的规划编制、用地统计和用地管理等工作,在实施一段时间后,总结问题和经验,修改编制村庄规划用地分类标准。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土地分类国家标准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1.1.概述 土地利用是人类根据自身需要和土地的特性,对土地资源进行的多种形式的利用。土地利用现状是土地资源的自然属性和经济特性的深刻反映。土地利用划分具有如下特点:是在自然、经济和技术条件的综合影响下,经过人类的劳动所形成的产物。 在一定的空间分布上服从社会经济条件,因此,它们在地域分布上不一定连成片。 种类、数量、分布是随着社会经济技术条件的进步而变化的。 1.1.1.土地分类方法 土地分类是国家为掌握土地资源现状、制定土地政策、合理利用土地的重要基础工作之一。土地分类由于目的不同,有着显著的差别,形成不同的土地分类系统。 1.土地自然分类系统: 指主要依据土地的自然属性的相同性和差异性对土地进行分类。一般按地貌、土壤、植被为具体标志进行分类。其目的是揭示土地类型的分异和演替规律,遵循土地构成要素的自然规律,最佳、最有效地挖掘土地生产力。 2.土地评价分类系统: 指主要依据一些评价指标的相同性和差异性对土地进行分类。一般按土地生产力水平、土地质量、土地生产潜力、土地适宜性等为具体标志进行分类。也称为土地的经济特性分类。其分类的主要依据是土地的自然属性和社会经济属性,其目的是为开展土地条件调查和适宜性调查服务,为实现土地资源最佳配置服务。 3.土地综合分类系统: 指主要依据土地的自然特性和社会经济特性、管理特性及其他因素对土地进行综合分类。土地利用分类是土地综合分类主要形式。土地利用分类一般按土地利用现状的土地覆盖特征、土地利用方式、土地用途、土地经营特点、土地利用效果等为具体标志进行分类。其目的是了解土地利用现状,反映国家各项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和效果,为国家和地区宏观管理和调控服务。 在这三种分类中,土地利用分类即土地综合分类是在土地资源管理中应用最广、全覆盖的基础分类。掌握土地利用现状是国家制定国民经济计划和有关政策,发挥土地资源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宏观调控作用,加强土地管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切实保护耕地的重要基础。 1.1. 2.国外土地利用分类 国外土地分类工作至今约有半个多世纪的历史,到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和七十年代就出现了各种土地分类系统。国外土地利用分类多数以土地利用现状作为分类依据,具体到各国又有差异,如美国主要以土地功能作为分类的主要依据,英国和德国以土地覆盖(是否开发用于建设用地)作为分类依据,俄罗斯、乌克兰和日本以土地用途作为分类的主要依据,印度则以土地覆盖情况(自然属性)作为划分利用分类的依据。 国土地分类研究起步较迟,而且主要工作是在解放以后。国土地利用分类依据与国外基本相同,也是以土地利用现状作为分类依据,如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详查)采用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以土地用途、经营特点、利用方式和覆盖特征为分类依据,城镇地籍调查采用的城镇土地分类以土地用途为分类依据,中科院中国土地利用分类以利用方式和土地覆盖为分类依据。 虽然国外土地利用分类依据基本相同,但由于国情差异,在具体划分的类型上却不尽相同,如我国是农业大国,人多地少,因此对农用地的分类较细,而国外则相对较粗。 1.1.3.制定统一的土地利用分类的重要性 1.土地资源管理的需要:

村庄规划用地分类指南

村庄规划用地分类指南文档编制序号:[KK8UY-LL9IO69-TTO6M3-MTOL89-FTT688]

村庄规划用地分类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目次 1总则 2用地分类 2.1一般规定 2.2村庄规划用地分类 附录A村庄规划用地统计表统一格式 1总则 1.0.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为科学编制村庄规划,加强村庄建设管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制定本指南。 1.0.2本指南适用于村庄的规划编制、用地统计和用地管理工作。 1.0.3编制村庄规划,除应符合本指南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用地分类 2.1一般规定 2.1.1用地分类应考虑村庄土地实际使用情况,按土地使用主要性质进行划分。 2.1.2用地分类采用大类、中类和小类3级分类体系。大类采用英文字母表示,中类和小类采用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组合表示。 2.1.3使用本分类时,一般采用中类,也可根据各地区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及工作深度的不同要求,采用本分类的全部或部分类别。 2.2村庄规划用地分类 2.2.1村庄规划用地共分为3大类、10中类、15小类。

2.2.2村庄规划用地分类和代码应符合表2.2.2的规定。 表2.2.2村庄规划用地分类和代码

附录A村庄规划用地统计表统一格式 A.0.1村庄规划用地应按表A.0.1进行汇总。 表A.0.1村庄规划用地汇总表

村庄规划用地分类指南 条文说明 编写说明 《村庄规划用地分类指南》(以下简称本指南)编制过程中参考了大量国内外已有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根据编制需要展开实地调研,征求了专家和相关部门对于用地分类的意见,并与相关国家标准相衔接。 为便于广大规划编制、管理、科研、教学等有关单位人员在使用本指南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指南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供使用者参考。 目次 1总则

全国土地分类-三大类

全国土地分类 一级类 二级类 三级类 含 义 编 号 三大类 名 称 编 号 名称 编 号 名 称 1 农 用 地 11 耕 地 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及其他农用地。 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休闲地、轮歇 地、草田轮作地;以种植农作物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证收获一季的已垦滩地和海涂。耕地中还包括南方宽<1.0米,北方宽<2.0米的沟、渠、路和田埂。 111 灌溉水田 指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用于种植水生作 物的耕地,包括灌溉的水旱轮作地。 112 望天田 指无灌溉设施,主要依靠天然降雨,用于种植水生作物的耕地,包括 无灌溉设施的水旱轮作地。 113 水浇地 指水田、菜地以外,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的耕地。 114 旱 地 指无灌溉设施,靠天然降水种植旱作物的耕地,包括没有灌溉设施,仅靠引洪淤灌的耕地。 115 菜 地 指常年种植蔬菜为主的耕地,包括大棚用地。 12 园 地 指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等为主的集约经营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 (含其苗圃),覆盖度大于50%或每亩有收益的株数达到合理株数70%的土地。 121 果 园 指种植果树的园地。 121K 可调整果园 指由耕地改为果园,但耕作层未被破坏的土地。* 122 桑 园 指种植桑树的园地。 122K 可调整桑园 指由耕地改为桑园,但耕作层未被破坏的土地。* 123 茶 园 指种植茶树的园地。 123K 可调整茶园 指由耕地改为茶园,但耕作层未被破坏的土地。* 124 橡胶园 指种植橡胶的园地。 124K 可调整咖啡园 指由耕地改为橡胶园,但耕作层未被破坏的土地。* 125 其他园地 指种植可可、咖啡、油棕、胡椒、花卉、药材等其他多年生作物的园地。

二调与土地规划分类对应表

二调与土地规划分类对应表 附录C-4 “二调”土地分类与土地规划分类对应关系表 “二调”土地分类土地规划分类 一级类二级类三级类二级类一级类代代代类别代类别名称类别名称类别名称代码类别名称码码码名称码 011 水田 01 耕地耕地 11 012 水浇地 013 旱地 021 果园 02 园地 022 茶园园地 12 023 其他园地 031 有林地 03 林地 032 灌木林地林地 13 农用033 其他林地 1 地 041 天然牧草地 04 草地牧草地 14 042 人工牧草地 10 交通用地 104 农村道路农村道路 152 114 坑塘水面坑塘水面 153 水域及水利其他农用11 设施用地 117 沟渠农田水利用地 154 地 15 122 设施农用地设施农用地 151 12 其他土地 123 田坎田坎 155 051 批发零售用地城市 211 052 住宿餐饮用地 05 商服用地建制镇 212 053 商务金融用地集镇 213 054 其他商服用地

城市 211 071 城镇住宅用地建制镇 212 07 住宅用地集镇 213 城乡建设建设072 农村宅基地 21 2 村庄 214 用地用地城市 211 交通运输用10 103 街巷用地建制镇 212 地集镇 213 城市 211 建制镇 212 12 其他土地 121 空闲地集镇 213 村庄 214 续附录C-4 “二调”土地分类与土地规划分类对应关系表 “二调”土地分类土地规划分类 一级类二级类三级类二级类一级类代代代代类别名称类别名称类别名称代码类别名称类别名称码码码码 081 机关团体用地 211 082 新闻出版用地城市公共管理与公083 科教用地 08 建制镇 212 共服务用地 084 医卫慈善用地集镇城乡建设用地 21 213 085 文体娱乐用地086 公共设施用地 087 公园与绿地 城市 211 061 工业用地建制镇 212 独立建设用地 216 盐田 233 其他建设用地 23 06 工矿仓储用地 062 采矿用地采矿用地 215 211 城市城乡建设用地 21 212 063 仓储用地建制镇 216 独立建设用地建设用地 2 公共管理与公风景名胜设施风景名胜设施08 088 231 共服务用地用地用地 091 军事设施用地其他建设用地 23

二调地类分类表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土地分类表 表A.1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一级类二级类含义编码名称编码名称 01 耕地 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 垦、整理地,休闲地(含轮歇地、轮作地); 以种植农作物(含蔬菜)为主,间有零星果 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 证收获一季的已垦滩地和海涂。耕地中包括 南方宽度<1.0米,北方宽度<2.0米固定的 沟、渠、路和地坎(埂);临时种植药材、草 皮、花卉、苗木等的耕地,以及其他临时改 变用途的耕地 011水田 指用于种植水稻、莲藕等水生农作物的耕地。 包括实行水生、旱生农作物轮种的耕地。012水浇地 指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 常灌溉,种植旱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种植 蔬菜等的非工厂化的大棚用地 013 旱地 指无灌溉设施,主要靠天然降水种植旱生农 作物的耕地,包括没有灌溉设施,仅靠引洪淤 灌的耕地 02园地 指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汁等为主的 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覆盖度 大于50%和每亩株数大于合理株数70%的土 地。包括用于育苗的土地 021果园指种植果树的园地 022茶园指种植茶树的园地 023其他园地 指种植桑树、橡胶、可可、咖啡、油棕、胡 椒、药材等其他多年生作物的园地 03林地 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的土地,及沿海生 长红树林的土地。包括迹地,不包括居民点 内部的绿化林木用地、铁路、公路征地范围 内的林木,以及河流、沟渠的护堤林 031有林地 指树木郁闭度≥0.2的乔木林地,包括红树 林地和竹林地 032灌木林地指灌木覆盖度≥40%的林地 033其他林地 包括疏林地(指树木郁闭度10-19%的疏林 地)、未成林地、迹地、苗圃等林地 04草地 指生长草本植物为主的土地 041天然草地 指以天然草本植物为主,用于放牧或割草的 草地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用地标准说明样本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用地标准》 编制说明 本标准是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第250号文的要求, 由我部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主编, 并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的。 在本标准的编制过程中, 标准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 认真总结了中国城市规划的实践 经验, 参考了有关国外标准, 针对主要技术问题开展了科学研究与试验验证工作, 并广泛征求了全 国有关单位的意见, 最后, 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鉴于本标准系初次编制, 在执行过程中, 希望各单位结合规划工作实践和科学研究, 认真总结 经验, 注意积累资料, 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 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我部中国城市规划设 计研究院(地址: 北京百万庄, 邮政编码100037), 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0年3月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统一全国城市用地分类, 科学地编制、审批、实施城市规划, 合理经济地使用土地, 保证城市正常发展, 特制订本标准。 第1.0.2条本标准适用于城市中设市城市的总体规划工作和城市用地统计工作。 第1.0.3条编制城市规划除执行本标准外, 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与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城市用地分类 第2.0.1条城市用地分类采用大类、中类和小类三个层次的分类体系, 共分10大类, 46中类, 73小类。 第2.0.2条城市用地应按土地使用的主要性质进行划分和归类。 第2.0.3条使用本分类时,可根据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及工作深度的不同要求,采用本分类的全部或部分类别, 但不得增设任何新的类别。 第2.0.4条城市用地分类应采用字母数字混合型代号, 大类应采用英文字母表示, 中类和小类应各采用一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城市用地分 类代号可用于城市规划的图纸和文件。 第2.0.5条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必须符合表2.0.5的规定: 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 表2.0.5

土地类型分类全国土地分类

土地类型分类-全国土地分类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土地分类表 附录A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土地分类 表A1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一级类编码01 名称耕地 编码 二级类 含义 名称 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休闲地;以种植农作物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证收 获一季的已垦滩地和海涂。耕地中

包括南方宽度<米、北方宽度<米固定的沟、渠、路和地坎(埂);临时种植药材、草皮、花卉、苗木等的耕地,以及其他临时改变用途的耕地。 011 012 013 02 园地 021 022 023 03 林地 031 032 033 04 草地 041 042 043 有林地灌木林地其它林地 天然牧草地人工牧草地其它草地果园茶园其它园地水田水浇地旱地 指用于种植水稻、莲藕等水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实行水生、旱生农作物轮种的耕地。 指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

年景能正常灌溉,种植旱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种植蔬菜等的非工厂化的大棚用地。指无灌溉设施,主要靠天然降水种植旱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没有灌溉设施,仅靠引洪淤灌的耕地。 指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汁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覆盖度大于50%或每亩株数大于合理株数70%的土地。包括用于育苗的土地。指种植果树的园地。指种植茶树的园地。 指种植桑树、橡胶、可可、咖啡、油棕、胡椒、药材等其他多年生作物的园地。 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的土地,及沿海生长红树林的土地。包括迹地,不包括居民点内部的绿化林木用地,铁路、公路征地范围内的林木,以及河流、沟渠的护堤林。 指树木郁闭度≥的乔木林地,包括红树林地和竹林地。指灌木覆盖度≥40%的林地。

土地的性质、分类及建设流程

一、土地的性质及分类 1.土地出让一般分五类:商业用地、综合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和其他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各用地出让的最高年限为: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 2.土地权属性质是指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性质。我国实行的是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因此,我国土地所有权性质分国家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管理法》第九条规定“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可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这样,土地使用权的性质分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 3.什么是房地产权证 2000年以前,房管局是分开《房产证》及《土地使用权证》两本证给业主的,若要办理房屋的买卖或抵押,必须要两个证同时出示才可以办理上述业务。在2000年之后,房管局就将上述的两个证合并成一个叫《房地产证》。即《房地产证》=《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所以如果你现在办的证件的封面是写明《房地产证》的,那么就只是一本证了。 4.房产证的性质分为商品房和房改房.已购公房又叫房改房拆迁房.经济适用房. 区别:商品房原是指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经批准用于市场出售而建造的房屋。 房改房又可以叫做已购公房,是指享受国家房改优惠政策的住宅。 拆迁房:拆迁安置房,是指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的拆迁过程中,以确定的价格、套型面积向具有市区户籍(含从事农业职业)的被拆迁人定向销售的住宅房。 简单的说,商品房经过批准,面向大众。 房改房有优惠在里面。 拆迁房:被拆迁人定向销售的房子

二调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一级类二级类 含义 编码名称编码名称 01 耕地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休 闲地(含轮歇地、轮作地);以种植农作物(含蔬菜)为主, 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证收 获一季的已垦滩地和海涂。耕地中包括南方宽度<1.0米、 北方宽度<2.0米固定的沟、渠、路和地坎(埂);临时种植 药材、草皮、花卉、苗木等的耕地,以及其他临时改变用途 的耕地。 011 水田指用于种植水稻、莲藕等水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实行水生、旱生农作物轮种的耕地。 012 水浇地指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种植旱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种植蔬菜等的非工厂化的大棚用地。 013 旱地指无灌溉设施,主要靠天然降水种植旱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没有灌溉设施,仅靠引洪淤灌的耕地。 02 园地指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汁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 生木本和草本作物,覆盖度大于50%或每亩株数大于合理株 数70%的土地。包括用于育苗的土地。 021 果园指种植果树的园地。 022 茶园指种植茶树的园地。 023 其它园地指种植桑树、橡胶、可可、咖啡、油棕、胡椒、药材等其他多年生作物的园地。 03 林地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的土地,及沿海生长红树林的土地。 包括迹地,不包括居民点内部的绿化林木用地,铁路、公路 征地范围内的林木,以及河流、沟渠的护堤林。 031 有林地指树木郁闭度≥0.2的乔木林地,包括红树林地和竹林地。 032 灌木林地指灌木覆盖度≥40%的林地。 033 其它林地包括疏林地(指树木郁闭度≥0.1、<0.2的林地)、未成林地、迹地、苗圃等林地。 04 草地指生长草本植物为主的土地。 041 天然牧草地指以天然草本植物为主,用于放牧或割草的草地。 042 人工牧草地指人工种植牧草的草地。 043 其它草地指树木郁闭度<0.1,表层为土质,生长草本植物为主,不用于畜牧业的草地。 1

《二调库土地分类标准》

表A1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一级类二级类 含义 编 码 名称编码名称 01 耕地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 垦、整理地,休闲地(含轮歇地、轮作地); 以种植农作物(含蔬菜)为主,间有零星果树、 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证收获 一季的已垦滩地和海涂。耕地中包括南方宽度 <1.0米、北方宽度<2.0米固定的沟、渠、路 和地坎(埂);临时种植药材、草皮、花卉、苗 木等的耕地,以及其他临时改变用途的耕地。 011 水田指用于种植水稻、莲藕等水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实行水生、旱生农作物轮种的耕地。 012 水浇地指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种植旱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种植蔬菜等的非工厂化的大棚用地。 013 旱地指无灌溉设施,主要靠天然降水种植旱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没有灌溉设施,仅靠引洪淤灌的耕地。 02 园地 指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汁等为主的集 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覆盖度大于 50%或每亩株数大于合理株数70%的土地。包括 用于育苗的土地。 021 果园指种植果树的园地。 022 茶园指种植茶树的园地。 023 其它园地指种植桑树、橡胶、可可、咖啡、油棕、胡椒、药材等其他多年生作物的园地。 03 林地 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的土地,及沿海生长红 树林的土地。包括迹地,不包括居民点内部的绿 化林木用地,铁路、公路征地范围内的林木,以 及河流、沟渠的护堤林。 031 有林地指树木郁闭度≥0.2的乔木林地,包括红树林地和竹林地。 032 灌木林地指灌木覆盖度≥40%的林地。 033 其它林地包括疏林地(指树木郁闭度≥0.1、<0.2的林地)、未成林地、迹地、苗圃等林地。 04 草地指生长草本植物为主的土地。 041 天然牧草指以天然草本植物为主,用于放牧或割草的草地。

土地分类

土地分类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试行《土地分类》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1)25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士资源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土地管理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条、第十四条的规定,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需要,有效实施城乡地政统一管理,在1984年制订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中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含义”和1989年制订的《城镇地籍调查规程》中的“城镇土地分类及含义”基础上,经广泛征求意见后,制定的城乡统一的《土地分类》已经部务会讨论通过,规予印发,自2002年1月1日起试行。原《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中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含义”和《城镇地籍调查规程》中的“城镇土地分类及含义”同时停止使用。 请各地将《土地分类》试行中情况、经验和问题,及时报部地籍管理司。 附件:土地分类体系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二00一年八月二十一日 全国土地分类

注:*指生态退耕以外,按照国土资发(1999)511号文件规定,在农业结构调整中将耕地调整为其他农用地,但未被破坏耕作层,不作为耕地减少衡量指标。 土地分类体系说明 我国在1984年发布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中制定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含义》,在1989 年9月发布的《城镇地籍调查规程》中制定了《城镇土地分类及含义》,这两个土地分类自发布实施以来,基本上满足了土地管理及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和实用性。但是,随着新的《土地管理法》的颁布实施,需要依照法律的规定,进一步明确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的范围及与土地分类的衔接。同时,根据近年来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尤其是土地有偿使用出及第三产业用地的发展,也要求对原有城市土地分类进行适当调整。并且,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科学实施全国土地和城乡地政统一管理已提到议事日程,实施统一管理的基本条件亦已基本具备,普遍要求在原有两个土地分类和调查成果的基础上,进行城乡土地统一分类,汇总出全国城乡统一的土地数据成果和其他调查成果,以利于全国城乡土地的统一管理和调查成果的扩大应用。 根据上述要求,在研究、分析两个现行土地分类基础上,修改、归并成城乡统一的全国土地分类体系。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 这次修改土地分类体系的指导思想是:以现有两个土地分类为基础,以最小的修改成本,最大限度地满足土地管理和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又给今后的发展、

二调土地利用数据分类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土地分类 表A1 土地利用分类一级类二级类 含义编码名称编码名称

一级类二级类 含义 编码名称编码名称 01 耕地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休 闲地(含轮歇地、轮作地);以种植农作物(含蔬菜)为主, 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证收 获一季的已垦滩地和海涂。耕地中包括南方宽度<1.0米, 北方宽度<2.0米固定的沟、渠、路和地坎(埂);临时种植 药材、草皮、花卉、苗木等的耕地,以及其他临时改变用途 的耕地。 011 水田指用于种植水稻、莲藕等水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实行水生、旱生农作物轮种的耕地。 012 水浇地指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种植旱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种植蔬菜等的非工厂化的大棚用地。 013 旱地指无灌溉设施,主要靠天然降水种植旱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没有灌溉设施,仅靠引洪淤灌的耕地。 02 园地指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汁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 生木本和草本作物,覆盖度大于50%和每亩株数大于合理株 数70%的土地。包括用于育苗的土地。 021 果园指种植果树的园地。 022 茶园指种植茶树的园地。 023 其它园地指种植桑树、橡胶、可可、咖啡、油棕、胡椒、药材等其他多年生作物的园地。 03 林地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的土地,及沿海生长红树林的土地。 包括迹地,不包括居民点内部的绿化林木用地、铁路、公路 征地范围内的林木,以及河流、沟渠的护堤林。 031 有林地指树木郁闭度≥0.2的乔木林地,包括红树林地和竹林地。

一级类 二级类 含义 编码 名称 编码 名称 032 灌木林地 指灌木覆盖度≥40%的林地。 033 其它林地 包括疏林地、未成林地、迹地、苗圃等林地。 04 草地 指生长草本植物为主的土地。 041 天然牧草地 指以天然草本植物为主,用于放牧或割草的草地。 042 人工牧草地 指人工种植牧草的草地。 043 其它草地 指树木郁闭度<0.1,表层为土质,生长草本植物为主,不用于畜牧业的草地。 续表A1 土地利用分类 一级类 二级类 含义 编码 名称 编码 名称 05 商服 用地 指主要用于商业、服务业的土地。 051 批发零售用地 指主要用于商品批发、零售的用地。包括商场、商店、超市、 各类批发(零售)市场,加油站等及其附属的小型仓库、车 间、工场等的用地。 052 住宿餐饮用地 指主要用于提供住宿、餐饮服务的用地。包括宾馆、酒店、饭店、旅馆、招待所、度假村、餐厅、酒吧等。 053 商务金融用地 指企业、服务业等办公用地,以及经营性的办公场所用地。 包括写字楼、商业性办公场所、金融活动场所和企业厂区外 独立的办公场所等用地。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土地分类国家标准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概述 土地利用是人类根据自身需要和土地的特性,对土地资源进行的多种形式的利用。土地利用现状是土地资源的自然属性和经济特性的深刻反映。土地利用划分具有如下特点:是在自然、经济和技术条件的综合影响下,经过人类的劳动所形成的产物。 在一定的空间分布上服从社会经济条件,因此,它们在地域分布上不一定连成片。 种类、数量、分布是随着社会经济技术条件的进步而变化的。 1.1.1.土地分类方法 土地分类是国家为掌握土地资源现状、制定土地政策、合理利用土地的重要基础工作之一。土地分类由于目的不同,有着显着的差别,形成不同的土地分类系统。 1.土地自然分类系统: 指主要依据土地的自然属性的相同性和差异性对土地进行分类。一般按地貌、土壤、植被为具体标志进行分类。其目的是揭示土地类型的分异和演替规律,遵循土地构成要素的自然规律,最佳、最有效地挖掘土地生产力。 2.土地评价分类系统: 指主要依据一些评价指标的相同性和差异性对土地进行分类。一般按土地生产力水平、土地质量、土地生产潜力、土地适宜性等为具体标志进行分类。也称为土地的经济特性分类。其分类的主要依据是土地的自然属性和社会经济属性,其目的是为开展土地条件调查和适宜性调查服务,为实现土地资源最佳配置服务。 3.土地综合分类系统: 指主要依据土地的自然特性和社会经济特性、管理特性及其他因素对土地进行综合分类。土地利用分类是土地综合分类主要形式。土地利用分类一般按土地利用现状的土地覆盖特征、土地利用方式、土地用途、土地经营特点、土地利用效果等为具体标志进行分类。其目的是了解土地利用现状,反映国家各项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和效果,为国家和地区宏观管理和调控服务。 在这三种分类中,土地利用分类即土地综合分类是在土地资源管理中应用最广、全覆盖的基础分类。掌握土地利用现状是国家制定国民经济计划和有关政策,发挥土地资源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宏观调控作用,加强土地管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切实保护耕地的重要基础。 1.1. 2.国内外土地利用分类 国外土地分类工作至今约有半个多世纪的历史,到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和七十年代就出现了各种土地分类系统。国外土地利用分类多数以土地利用现状作为分类依据,具体到各国又有差异,如美国主要以土地功能作为分类的主要依据,英国和德国以土地覆盖(是否开发用于建设用地)作为分类依据,俄罗斯、乌克兰和日本以土地用途作为分类的主要依据,印度则以土地覆盖情况(自然属性)作为划分利用分类的依据。 国内土地分类研究起步较迟,而且主要工作是在解放以后。国内土地利用分类依据与国外基本相同,也是以土地利用现状作为分类依据,如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详查)采用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以土地用途、经营特点、利用方式和覆盖特征为分类依据,城镇地籍调查采用的城镇土地分类以土地用途为分类依据,中科院中国土地利用分类以利用方式和土地覆盖为分类依据。 虽然国内外土地利用分类依据基本相同,但由于国情差异,在具体划分的类型上却不尽相同,如我国是农业大国,人多地少,因此对农用地的分类较细,而国外则相对较粗。 1.1.3.制定统一的土地利用分类的重要性 1.土地资源管理的需要: 土地资源是最重要的自然资源之一,是人类生存和生产的基本条件。土地资源是有限的,适合于生活和生产的土地资源则更少。我国有几千年的土地开发利用历史,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

新版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定稿版

新版城市用地分类与规 划建设用地标准精编 W O R D版 IBM system office room 【A0816H-A0912AAAHH-GX8Q8-GNTHHJ8】

新版《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1?总则 1.0.1为统筹城乡发展,集约节约、科学合理地利用土地资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制定、实施和监督城乡规划,促进城乡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用地统计和用地管理工作。 1.0.3编制城市(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城乡用地 town and country land 指市(县)域范围内所有土地,包括建设用地与非建设用地。建设用地包括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区域交通设施用地、区域公用设施用地、特殊用地、采矿用地等,非建设用地包括水域、农林用地以及其他非建设用地等。城乡用地内各类用地的术语见表3.1.2。 表2.0.1城乡用地分类中英文对照表 2.0.2城市建设用地 urban development land

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内的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城市建设用地内各类用地的术语见表3.2.2。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指上述用地之和,单位为hm2。 表2.0.2城市建设用地分类中英文对照表 2.0.3人口规模 population 人口规模分为现状人口规模与规划人口规模,人口规模应按常住人口进行统计。常住人口指户籍人口数量与半年以上的暂住人口数量之和,计量单位应为万人,应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 2.0.4人均城市建设用地 urban development land per capita 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内的城市建设用地面积除以中心城区(镇区)内的常住人口数量,单位为m2/人。

2012最新版《城市用地分类及规划建设用地标准》里三类工业解释解决大问题

2011最新版《城市用地分类及规划建设用地标准》里三类工 业解释解决大问题 网上流传的最新版《城市用地分类及规划建设用地标准》里对工业用地的分类进行了修改,但看条文我是很晕的,其实我也没有看到过现行建设用地分类标准的条文解释,所以理解上有很大的难度,更谈不上如何运用于实际工作了。城市规划博客前面有好几篇是关于谈论工业项目选址和一二三类工业用地分类的,虽然和同行们展开了谈论,但事后都没有拿出好的办法。今天在网上遇到一个朋友,居然要到一个带条文说明的2011最新版《城市用地分类及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全文,发现条文说明中对工业工业用地的分类有详细的说明,能很大程度上解决大家的问题。 工业用地的内涵与中类与原国标基本一致,工业用地的分类既可用于对现状工业用地进行分类,也可用于指导安排工业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以及调整工业用地布局,制定环境保护措施,对城市规划工作的实用意义较大。 工业用地也有各种分类方法,如按工业性质或工业门类划分,优点是与国家有关工业的分类相一致,资料来源面广,容易获得统计数据,也便于分析工业的性质、产品、产值等,但在统计口径上往往与城市规划工作的要求不一致,也不适用于工业选址和用地管理工作,不能满足城市规划工作的需要。本分类按工业对居住和公共环境的干扰污染程度,将工业用地分成“一类工业用地”(对环境基本无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二类工业用地”(有一定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和“三类工业用地”(对环境有严重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三个中类。有的意见在于由于污染较轻的产业与严重污染的产业较难分别,因此建议分为两类。本标准将工业用地分成三类基于两个理由:(1)这种分类具有必要性。第二类与第三类有着不同的用地兼容性。第二类产业用地中尚可安排部分其他用地,而第三类往往只能安排本功能的用地。(2)这种分类具有可行性。在英国以及我国的台湾地区具体表明了第三类工业用地(即特殊产业用地)的具体工业类型,在新加坡则将对工业用地的分类与具体的环境标准(环境保护一般指引)相结合。 工业用地对居住和公共环境的干扰污染因素,主要包括噪声、烟尘、有害气体、恶臭、废渣、污水以及交通运输量等。工业用地中类应根据工业具体条件及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与指标来确定,本标准取消了上版标准中列举具体行业分类的做法,原因在于考虑到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某污染严重的行业可以通过技术改造减少污染甚至实现零排放。 工业用地的分类建议参考以下标准执行。 表3 工业用地的分类标准 水大气噪声 参照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一类工业企业低于一级标准低于二级标准低于1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二类工业企业低于二级标准低于二级标准低于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三类工业企业高于二级标准高于二级标准高于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大家看到上面这个表格,或许已经开始疑惑,表的名称是工业用地的分类标准,而下面分类的主体是工业企业,这个是为什么呢? 我们理一下思路,城市规划是对土地和空间及各项建设行为的控制,我们在城市规划管理工

最新全国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二调)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土地利用的类型、含义。 本标准适用于土地调查、规划、评价、统计、登记及信息化管理等工作。 在使用本标准时,也可根据需要,在本分类基础上续分土地利用类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T 19231 土地基本术语 3 术语 下列术语适用于本标准。 3.1 覆盖度(盖度)cover degree 指一定面积上植被垂直投影面积占总面积的百分比。 3.2 郁闭度canopy density

指林冠(树木的枝叶部分称为林冠)垂直面积与林地面积之比值。 4 总则 4.1 为实施全国土地和城乡地政统一管理,科学划分土地利用类型,明确土地利用各类型含义,统一土地调查、统计分类标准,合理规划、利用土地,制定本标准。 4.2 维护土地利用分类的科学性、实用性、开放性和继承性,满足制定国民经济计划,社会经济宏观调控以及国土资源管理的需要。 4.3 主要依据土地的用途、经营特点、利用方式和覆盖特征等因素,对土地利用类型进行归纳、划分。反映土地利用的基本现状,但不以此划分部门管理范围。 5 编码方法 5.1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采用一级、二级两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共分12个一级类、56个二级类。 5.2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采用数字编码,一级采用二位阿拉伯数字编码,二级采用一位阿拉伯数字编码,从左到右依次代表一、二级。 6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和编码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和编码见表1。

土地利用规划分类

土地规划用途分类及含义 一级类二级类三级类含义 农用地 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 草地及其他农用地。 耕地 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休 闲地、轮歇地、草田轮作地;以种植农作物为主,间有零星果 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证收获一季的已垦 滩地和海涂。耕地中还包括南方宽<1.0m,北方宽<2.0m的沟、 渠、路和田埂。 水田 指用于种植水稻、莲藕等水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实行水 生、旱生农作物轮种的耕地。 水浇地 指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种植 旱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种植蔬菜等的非工厂化的大棚用地。 旱地 指无灌溉设施,主要靠天然降水种植旱生农作物的耕地,包 括没有灌溉设施,仅靠引洪淤灌的耕地 园地 指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 本和草本作物(含其苗圃),覆盖度大于50%或每亩有收益的株 数达到合理株数70%的土地。 林地 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沿海红树林的土地。不包括居 民点内绿化用地,以及铁路、公路、河流、沟渠的护路、护岸 林。 牧草 地 指生长草本植物为主,用于畜牧业的土地。 其他 农用 地 指上述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以外的农用地。 设施 农用地 指直接用于经营性养殖的畜禽舍、工厂化作物栽培或水产 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及其相应附属用地,农村宅基地以外的晾 晒场等农业设施用地。 农村道路 指公路用地以外的南方宽度≥1.0米、北方宽度≥2.0米的 村间、田间道路(含机耕道)。 坑塘水面 指人工开挖或天然形成的蓄水量<10万立方米的坑塘常水 位岸线所围成的水面。 农田水利 用地 指农民、农民集体或其他农业企业等自建或联建的农田排 灌沟渠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 田坎主要指耕地中南方宽度≥1.0米、北方宽度≥2.0米的地坎。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