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流动摊点管理制度与方法

城市流动摊点管理制度与方法
城市流动摊点管理制度与方法

城市流动摊点管理制度与方法

一、设置临时经营摊点(群)的基本条件:

1、要规范摊位、符合卫生要求,不得损害市容和环境卫生;

2、保证设置摊点(群)后机动车辆能双向通行和行人通行;

3、不得有损园林绿化和市政公用设施;

4、不能占用消防通道、公安应急通道、防洪通道、医院急救通道、公共汽车专用通道和其他法律法规不允许占用的场所;

5、不得影响和个人的正常工作秩序;

二、设置临时经营摊点(群)的审批程序:

1、由单位或者个人写出申请,报县城市管理局;

2、县城市管理局会同县交警、园林、卫生、工商等部门联合审批批准;

3、经批准设置的临时经营摊点(群),由县城市管理局划定设置摊点范围,并由核发许可证。

三、对临时经营摊点(群)的管理要求:

对临时经营摊点(群)的管理必须达到“三必须”、“四统一”、“五不准”的要求。

1、“三必须”即必须专人管理,责任到人;必须有专人保洁,随脏随扫;必须在指定位置经营,保持摊位整齐美观,实行摊前“三包”,并与县城市管理局签订责任书。

2、“五不准”即不准超出已核定的摊位数量和超摊位线经营;不准乱搭乱挂;不准乱丢垃圾、乱排(倒)污水废水和乱堆放物品;不准损坏园林绿化和市政公用设施;不准堵塞交通和超过规定时间经营。四、对临时经营摊点的管理办法:

1、加强宣传引导。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宣传教育,引导流动摊贩就近入店,入市(市场)经营,以文明执法感动群众,以良好作风感染群众,以热情服务方便群众。

2、对现有的摊点进行了重新规划设置,做好县前社区部分摊点试点工作,对早餐、擦皮鞋、水果等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摊点,进行统一的调配设置,其他地段摊点一律入室经营,做到严格管理和服务便民的有机结合,规范临时摊点集中经营管理,动力解决摊点设置随意性大和存在的散、乱现象。

3、对临时摊点进行随机监督。对临时摊点经营情况定期、不定期实行跟踪检查,依据检查情况对临时摊点经营人作出相应教育。;

4、实行错时工作制。针对摊贩在上下班高峰时段占道经营,造成道路拥堵现象,结合“六定工作法”,实行“错时工作制”和徒步巡逻管理,填补早、中、晚三个休息时段管理空档和漏洞,切实加强对城区主要道路、重点部位的各类流动摊点、占道经营行为的规范整治,及时处理城管执法范围的突发性和临时性事件。

5、实行监督考评。经批准的临时经营摊点(群)由县城市管理局组织人员严格管理,负责监督考评。

6、建立健全摊点群日常管理组织和制度,有适当的管理机构、专职管理人员和专职卫生保洁人员。

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一、便民服务宗旨:便民、利民、富民、安民 二、便民服务内容: (一)代办类 1、民政事务类:社会救济、农村医保、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医疗救助、最低生活保障、户口迁移办理等。 2、计划生育类:生殖健康服务证、独生子女证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确认等。 3、农林水类:林木零星采伐许可证审批。 4、其他可代办的事务。 (二)咨询类 法律咨询、政策咨询、农技知识咨询、市场信息咨询、劳动力需求信息咨询等。 (三)公益事业类 水、电、电话、有线电视线路安装及维修联系工作,群众性文化活动、全民健身活动的联系工作等。 三、便民服务承诺: 1、积极主动热情快捷为村民提供代办帮办服务。 2、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将结果反馈给村民;是特事急事的,及时给予代办帮办服务。 3、除法定的规费以外,不另收取代办、帮办费用。 四、村便民服务点工作和值班制度 1、设立村便民服务点,各村村委主任任中心主任,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村文书、包村干部或大学生村官为中心工作人员,各社社长为中心联络员; 2、服务点工作人员保持24小时开机为民服务; 3、实行代办事项一次性告知,减少村民无效往返; 4、及时受理、代办、转办、催办村民所需办理事项; 5、除收取正常规费以外,严禁擅自提高标准收费、巧立名目乱收费、搭车收费;

6、自觉接受镇便民服务中心业务指导和工作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村便民服务点工作职责 1、受理办事群众的咨询、留言、转告等事项; 2、受理服务对象的代理服务申请,代为办理申请人的具体事项; 3、做好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的记录、答复、转办、督办、反馈和归档; 4、及时向镇领导汇报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的重大问题,并提供有价值的信息,供领导决策参考; 5、配合上级政务服务部门做好审批项目的现场勘查工作; 6、按时向镇便民服务中心上报统计报表和有关资料。 六、村级便民服务工作人员职责 1、努力学习,正确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为民办事的业务水平; 2、认真履行职责,耐心细致地为群众办好每一件事,把办好群众的事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3、热情受理群众办事事项,按照服务事项的分类,属于村上办理的立即办;属于上级办理的,审查相关资料是否齐全,资料不齐的告知应补的资料,资料齐全的填写代办单,作好登记表,向镇便民服务中心或有关部门送交相关资料办理; 4、上级办结后,及时取回,通知群众取件,对确实不能办理的,向群众说明原因,做好解释工作; 5、注重调查研究,加强与镇便民服务中心、有关部门联系,做好情况反映和信息沟通工作; 6、做好记录登记台帐工作,把每次服务时间、对象、内容、解决途径及办理记录详细登记,每年整理存档。

(11)文秘档案管理制度1.doc

(11)文秘档案管理制度1 XX有限公司文件 2005(4) 文秘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作用: 公司的文秘档案资料是公司行政办公和经营活动中不可缺少的要素。为了加强对文秘档案的管理,理顺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杜绝资料流失,保证公司机密不外泄,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职责: 1.管理部是公司文秘档案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文秘档案管理制度的执行和 贯彻。 2.各部门所涉及的档案资料,有各责任担当负责,应执行本制度所规定的各 项条款要求。 3.管理部应对各职能部门文件资料归档进行监督指导。提高管理技能和工作 效率,使公司文秘档案资料能够得到充分利用,并能为公司的经营提供服务。

三、归档资料的范围和内容: 1.计划性文件资料。包括公司的战略规划、经营计划、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规 划和计划等。 2.批示性文件资料。包括公司各种指示、指令、考核标准等。 3.法规性文件资料。包括各种需要贯彻的政府规定、要求、标准等文件,以 及公司制定的各类规章制度等。 4.公司的重要决议。包括公司总经理会议所作的决定、决议等。 5.总结性文件。包括公司所作的各类工作总结、月度的、季度的、年度的、 目标计划完成情况的、项目进度情况的等。 6.凭证性资料。包括各类产品销售定单、合同书、协议、契约书、台帐、单 证等原始记录和凭证。 7.汇报性材料。包括汇报材料、统计报表、汇总报表、财务报表等。 8.人事档案资料,包括员工登记表、工资核定发放表、人事考勤等。

9.证件性文书资料。包括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 等。 10.馈赠性资料。包括各种领导、友人、名人、协作单位等赠送的题词、书画、 文献资料、有意义的工艺制品等。 11.协作性文件资料。包括客户技术文件资料、供应商文件资料、封样件、送 样件等。 四、文件资料的立卷归档: 1.档案的收集 凡属本制度第三项所涵盖的文件资料,均应归档统一管理。各部门应做好资料的分类立卷,会计归档类在年度终结后,由财务部编造清册。 1.2 银行票据有财务部立卷留存,各类报表(应收帐报表、销售报表等)报 总经理或其代理人阅后只保留在财务部立卷留存,电脑中的报表应保持 连续性。 1.3 采购合同定单、进舱单、箱单、报关单、保险单等有营

村级管理制度

甘江头村级管理制度 2011年

村党支部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级组织的决议。 2、认真落实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支部工作年初有安排,年终有总结,及时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3、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搞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密切联系群众,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做好群众工作,搞好各项服务。 5、领导村委会和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他们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村党支部书记职责 1、负责召集支部会议和主持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会议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2、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按时向支部会议、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抓好支部委员自身的学习,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充分发挥支部的集体领导作用。 5、支部副书记协助书记进行工作,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

党员教育培训制度 1、党员教育的基本内容。以提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能力为重点,以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文化素养和技能训练为基本内容。 2、党员教育的目标。通过经常性、系统化教育,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党员工作创新能力,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3、党员教育遵循的原则。理论联系实际;集中教育与个人自学相结合。 4、党员教育的方式方法。运用正反典型,进行对比教育;每半年上一次党课进行专题教育;定期过组织生活,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开展各种主题实践活动,进行形象化的教育。

流动人口管理制度

流动人口管理制度 1、流动人口户籍地、现居住地要严格执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规定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实行“两地管理的责任”共同管理。 2、流动人口户籍地在成年流动人口外出前开展必要的、有效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做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审核工作,对已外出的应予补办。负责做好与现居住地的联系和信息沟通工作。 3、流动人口现居住地要加强对《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查验工作,负责对流动人口日常管理工作。 4、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行为,由现居住地或户籍地依照《条例》予以处理。

流动人口登记制度 1、常驻户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社区对流出育龄人口与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或社区对流入育龄人口应当登记建立流出、流入育龄人口管理档案。 2、常驻户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对流出育龄人口进行登记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流出时间、婚姻状况、育龄妇女计划生育证明核发情况,计划生育合同签订情况和现居住地等。 3、现住地乡镇人民政府对流入育龄人口登记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姓名、年龄、性别、流入时间、婚姻状况、生育状况、育龄妇女计划生育证明查验情况、避孕节育措施落实情况、计划生育奖罚情况、常驻户口所在地等。 4、常驻户口所在地和现居住乡镇人民政府或社区应当就流动人口变动情况及时登记。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制度 1、为流动人口登记户卡,建立已婚育龄妇女档案。 2、为流动人口每季度查验一次《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3、向育龄流动人口宣传计划生育的有关法律法规。 4、将流动人口本地区经常性管理和服务范围,实行与户籍人口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 5、免费为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提供避孕药具、搞好咨询。 6、建立与现居住地的经常性联系协调制度,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的信息沟通和反馈工作。

中组部流动党员管理办法

关于加强党员流动中组织关系管理的暂行 规定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及人事劳动制度改革的深入,党员流动的数量越来越多,范围越来越广。为了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使流动的党员能够及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监督,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现对党员流动中组织关系管理问题作如下规定: 一、党员外出务工经商或从事其他正当职业,有固定地点、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党员所在党组织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所去地方或单位组织;时间在3至6个月的,应出具党员证明信,由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负责安排其参加党的有关活动。党员应及时主动与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联系,转递党员组织关系。 二、党员短期外出3个月以内,或外出时间较长但无固定地点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应通过适当方式主动与原所在党组织保持联系,汇报外出活动情况,按时交纳党费。 三、党员3人以上集体外出、地点相对集中的,原所在党组织应在他们中建立党小组或党支部(或临时党支部)。对外出时间在3个月以上的,应同时出具有关证明,委托所去地方或单位的党组织负责管理这些党员,原所在党组织应继续同他们保持联系。 四、外来经商党员较多的集贸市场,应在这部分党员中建立党支部或党小组。根据不同情况,这些党支部或党小组可由乡镇、街道党组织领导,也可由当地工商管理部门党组织或个体劳动者协会党组织领导。 五、党员要求流动应向所在单位及其党组织提出申请,凡符合人员流动有关政策规定的,党组织应予以同意并及时为党员转移组织关系。所去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上

级主管部门的党组织,或转到所去单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六、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流动服务机构的党组织,具备管理条件并经同级地方党委同意,可以接收在人员流动过程中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因某些原因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的组织关系,并根据不同情况,组织这些党员过组织生活,收缴党费。 七、在人员流动问题上,因单位与单位或单位与个人发生争议,而提交仲裁机构或有关主管部门进行仲裁的,有关单位党组织应根据仲裁结论确定是否办理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手续。 八、党员擅自离职,党组织应给予批评教育;本人坚持不改的,可区别不同情况作必要的处理。涉及党籍处理的,应慎重对待。 九、在党员流动中,没有转来党员组织关系或没有出具党员证明信的,所去地方或单位的党组织,不得承认其党员身份和安排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档案管理制度大全

档案管理制度大全 1 2020年4月19日

xxx公司 档案工作管理机构 2 2020年4月19日

xxx公司 档案收集工作制度 为了搞好档案接收、征集(以下简称收集)工作,不断丰富档案室的室藏,建成永久保管全公司档案的核心基地,具有独特内容和方式的历史记载基地,成为集团公司档案史料的管理中心,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档案室工作通则》及《山西省档案条例》,结合本档案室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档案收集工作由办公室主要负责,档案员以接收和整理汇总为主,根据档案目录分类与公司对档案工作的其它规定,进行及时、完整和系统的整理工作。 二、收集对象主要是依照档案分类表,对集团公司、各企业、各部门形成的各类档案资料。 归档范围: 1、公司及党委、工会重要的会议材料,包括会议的通知、报告、决议、总结、典型发言、会议记录等。 2、本公司对外的正式发文与有关单位来往的一切文书等。 3、本公司的各种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请示、批复、财务统计、财务报表及简报等。 4、本公司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材料。 5、本公司职工劳动、工资、福利方面的文件材料。 3 2020年4月19日

6、本公司的大事记及反映本公司重要活动的剪报、照片、录音、录像等。 7、各类基本建设资料、经营管理资料、生产技术管理资料、产品加工利用资料、会计档案(凭证、报表、帐簿等)等生产过程管理资料; 8、公司和董事长个人的各类荣誉证书、牌匾、奖杯、锦旗等实物资料; 9、公司各类党刊、内部资料、统计资料、报刊、图书等; 10、对公司宣传报道的各类社会资料如报刊、文件、刊物、专题报道、影视照片等资料;包括董事长先进事迹、社会责任、光彩事业等事迹的报道资料和材料; 11、散存在各单位或部门上、个人手中的历史档案资料,体现公司发展历程的笔记、信札、图象、照片、产品发展史等一切记述、反映我公司生产生活、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等发展变化的资料等。 三、档案室工作人员应该详细编制收集档案单位名册,制定接收工作计划,由不定期、定期接收,逐步实行每年定期接收,实现常态化和习惯化。 四、对撤销性的档案需及时接收。 五、坚持接收标准,按照档案接收要求接收档案,填写《档案资料移交表》(表格编号: 10/HFXYJT/DA4YJB),办好档案移交 4 2020年4月19日

村党组织工作制度

村党组织工作制度 一、工作制度 (一)村党支部的主要职责任务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执行村党员大会的决定、决议; 2.领导村民委员会、共青团、妇代会、民兵、集体经济组织等各种村级组织,支持和保障这些组织按照法律法规、章程和职责开展工作; 3.加强对村经济工作的领导,主持制定村经济发展规划,讨论研究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 4.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5.负责村、组干部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6.搞好本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工作; 7.加强村“两委”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坚持学习培训、民主评议党员和干部、民主生活会、密切联系群众等制度,大力培养和发展优秀青年农民入党,积极培养村级后备干部。(二)民主集中制制度 1、党支部委员会必须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

定的原则,由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2、涉及方针、政策方面的问题及时向上级党委请示。 3、坚持和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按照各自分工,切实履行职责。 4、党支部委员会要正确履行党组织的职能,在工作中要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工作原则。 5、在讨论决定党内事务时,要切实尊重广大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和方式压制党内民主。 (三)“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即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定期开展党课教育。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每季度组织一次党课。主要内容是: 1、党员大会是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主要是定期听取党支部的工作报告,对党支部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决定党支部的重大问题,选举党支部委员和出席上级党代表会的代表。 2、支委会是全体委员参加的会议。主要是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按照党章规定的基层组织的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总结工作,研究组织生活,政治学习的内容、形式、具体安排以及党支部自身建设等重大问题;决定提交

流动人口管理制度_范文

流动人口管理制度 本文是关于范文的流动人口管理制度,感谢您的阅读! 流动人口管理制度(一) 一、社区和责任区民警要定期入户访查,把办理暂住户口登记和暂住证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要求外来流动人口办好暂住登记和暂住证。 二、掌握暂住人口的底数和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搞好外来流动人口循环簿登记工作。 三、坚持社区警务协作制。警务实行包片制管理,掌握流动人口情况,社区与之及时沟通; 四、凡是流动人口到社区务工、就业,社区干部都要了解掌握家庭情况和生育状况,并向他们宣传计划生育相关知识; 五、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社区警务站要搞好租赁房屋登记工作,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严格依法办事,切实保障暂住人口的合法权益。要配合社区搞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 六、要与政府相关部门加强暂住人口登记管理和协调配合。及时沟通暂住人口的有关信息,提高外来人口管理和服务水平。 流动人口管理制度(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维护我省社会秩序,促进经济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流动人口,是指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地区暂住的人员。 出差、探亲、访友、旅游、就医人员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流动人口管理实行宏观控制、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鼓励农业综合开发和发展乡镇企业,加快小城镇建设,就地消化和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 第五条建立健全以户口管理为基础、治安管理为重点、劳动管理为纽带、其他管理相配套的管理机制和流动人口的管理、教育、服务体系。

第六条本条例由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公安、劳动、工商、计划生育、民政、卫生、建设、农业、交通等部门应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共同做好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 第七条流动人口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二章管理 第八条流动人口在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之前,必须在当地办理有关手续:(一)属于育龄人员应申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的,按照《辽宁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实施办法》办理; (二)跨县(含县级市、区,不含本城市市区,下同)务工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到劳动部门办理《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 第九条流动人口到达暂住地后,应按照公安机关的规定申领《暂住证》,申报暂住户口登记或者旅客登记。 第十条流动人口中育龄人员在申领《暂住证》之前,应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到暂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办理《计划生育查验证明》。 第十一条流动人口中跨县务工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人员应在到达暂住地15日内,持《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和《暂住证》,育龄人员还应持《计划生育查验证明》,到暂住地劳动部门领取《辽宁省外来人员就业证》,并到劳动部门指定的职业介绍机构登记。 成建制来暂住地独立承包建筑工程或者为工程提供劳务的,应按规定到暂住地有关部门办理手续。 第十二条流动人口从事医疗活动,必须经暂住地市卫生部门批准。 第十三条流动人口从事经营活动,必须按有关规定到暂住地工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取得营业执照后必须依法经营。 第十四条流动人口中适龄儿童,必须按规定接受预防接种。 第十五条单位或者个人雇用流动人口务工,必须到劳动部门或者其指定的职业介绍机构雇工登记,办理有关手续,并与被雇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雇用流动人口务工集体食宿的,用工单位或者雇主必须向当地卫生部门报告并接受卫生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单位或者个人向流动人口出租房屋,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

公司档案管理

档案管理建设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综合档案资料的科学管理,使公司档案资料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充分发挥档案资料的作用,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企业档案管理规定》、《电子公文归档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综合档案资料是指公司在日常工作和在开展经营业务、技术管理等各项工作中所形成的具有价值的文字材料、图纸、图表、技术资料、报表、凭证、帐册、照片、录音、录像、电子数据、光盘等。 第三条公司的档案是公司的历史记录,是公司宝贵财富的一部分。为维护档案资料的完整和安全,并便于利用,公司综合档案资料由公司办公室统一管理。 第四条综合档案资料管理工作是公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公司经济利益、合法权益和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领导必须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对综合档案资料管理工作的领导。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成立公司档案资料综合管理领导小组,由公司分管办公室工作的领导分管,并任组长;公司各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公司档案资料综合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公司办公室分管文秘工作的副主任为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各部(室)资料(档案)员组成。 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档案工作方针、政策、规定、标准、制度和办法。 2、对公司的综合档案资料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 3、组织交流档案工作经验和档案工作人员(含资料员)的培训。 第六条公司办公室下设档案资料室,配备兼职档案员。 其主要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企业档案管理规定》、《电子公文归档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公司有关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2、对各部门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3、组织对档案资料进行鉴定,按规定的程序及时对到期的档案资料进行销毁或处理。 4、办理档案资料的借阅、阅览,及对公司的档案资料进行汇总统计。 5、对查档人员热情服务,按章办事。 6、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保密、保卫制度,确保档案和机密的安全。 7、组织档案(资料)人员参加各种形式的档案专业培训,不断提高档案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8、做好档案库房的清洁和安全保卫工作,做到恒温、恒湿、防火、防盗、防虫、防尘、防霉变。 9、按规定定期向有关部门移交公司永久性档案。

村级管理制度

村 级 管 理 制 度 目录 第一章党支部、村委会主要任务 (1) 第二章村级组织职 (2) 第一条党支部职责 (2) 第二条村委会职责 (3) 第三条部门职责 (4) 第四条团支部职责 (4)

第五条治保会职责 (5) 第六条民调会职责 (6) 第七条妇代会职责 (6) 第八条民兵连职责 (7) 第九条计生办职责 (7) 第三章村级干部职责 (9) 第十条支部书记职责 (9) 第十一条组织委员职责 (9) 第十二条宣传委员职责 (10) 第十三条村委主任职责 (10) 第十四条村委委员职责 (11) 第十五条团支部书记职责 (11) 第十六条治保主任职责 (12) 第十七条民调会主任职责 (12) 第十八条妇代会主任职责 (13) 第十九条计生办主任职责 (13) 第二十条民兵连长职责 (14) 第二十一条财务人员职责 (14) 第四章党支部工作规范 (16) 第二十二条“两委”联席会议制度 (16) 第二十三条党员目标管理制度 (17)

第二十四条“一课三会”制度 (18) 第二十五条党员学习制度 (19) 第二十六条党支部会议制度 (19) 第二十七条党员大会制度 (20) 第二十八条支部行为规则 (20) 第二十九条党务公开制度 (21) 第三十条党员行为规则 (21) 第三十一条民主生活会制度 (23) 第三十二条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24) 第三十三条党员活动日活动制度 (24) 第三十四条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25) 第三十五条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25) 第三十六条廉洁自律制度 (26) 第三十七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7) 第三十八条党风廉政教育制度 (28) 第三十九条廉政监督制度 (29) 第四十条述职述廉与民主质询、评议和评价制度 (30) 第四十一条廉政奖励和惩罚制度 (32) 第四十二条廉政档案管理制度 (33) 第四十三条党费收缴制度 (34) 第四十四条党员定期汇报制度 (35)

农村流动党员管理经验交流材料

新形势下加强流动党员管理的有效途径 陈岩龙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继续 深化,广大基层党员的活动范围日益扩大,党员队伍的合理流动已成为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组织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也给党员的教育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近年来,面对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乡党委立足实际,转变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积极探索出新形势下加强流动党员管理的新途径,取得了一定的实效。 一、流动党员的基本情况及特征 **乡是典型山区农业乡,由于自然、经济条件较落后,以及农业机械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农民的思想认识不断转变和对城市生活向望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外出务工人数不断增多,在促进农民增收的同时,也带动了全乡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在外出务工的大潮影响下,全乡外出流动党员也不断增多,范围越来越大。据调查, 2005年全乡外出务工人数达到2275人,占全乡总人口的21.7%。在外务工人员中,农村流动党员有130名,占全乡党员总数520名的25%,占农村党员总数456名的28.5%。流动党员还呈现出几个明显

特征:一是年龄以中青年为主,文化程度较高。25——45周岁有97名,占流动党员总数的74.6%,45岁以上的党员有33名,占总数的25.4%。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有76名,占流动党员的58.5%;二是打工范围相对集中,从事行业较分散。据统计,有97%流动党员在晋城市区范围内工作,有个别在周边县区打工。在行业分类中,从事交通运输业的有20人,从事餐饮有13人,从事小商业7人,从事住宿洗浴等服务行业有22人,从事其它零散打工有54人,从事建筑业的14人。 二、流动党员管理的新途径及成效 近年来,针对流动党员去向难以把握,组织活动难以开展,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党员的作用不能得到充分发挥等诸多难题,乡党委通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狠抓“一个重点”,实施“两大工程”,进一步加强了流动党员的管理。目前,全乡流动党员没有出现一名“失控”现象,流动党员在各个工作岗位上发挥了模范带动作用。 (一)狠抓“一个重点”,即加强思想教育为重点,提高和改变流动党员的思想认识。我们把流动党员管理工作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从加强思想教育入手,坚持灵活、实用的原则,通过课堂教学、电化教育、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文体活动等喜闻乐见的形式对党员进行教育,根据不同类

村干部工作制度

村干部工作制度 一、村两委分工负责制度 (党委书记)主持村党委全面工作,挂钩支部。 (村委会主任)主持村委会全面工作。 (村党委副书记)协助村党委书记、村主任工作,挂钩支部 (村党委纪检委员)分管纪检、农业,主抓计生、妇联工作,挂钩支部 (村党委组织委员)分管组织、统战,主抓党建、党务村务公开、老年人、关工委工作,挂钩支部。 (村党委宣传委员)分管宣传、企业,主抓精神文明建设、教育、医疗、卫生、工会工作,挂钩支部。 (村委会副主任)分管渔业,主抓企业、安全生产、土地、村建工作,挂钩。(村委会委员)分管文秘,主抓民政、村务财务公开、档案管理、后勤、信访工作,挂钩支部。 (村委会委员)分管综治工作,主抓流动人口、双拥、民兵、共青团工作,挂钩支部。 (村务专职工作者)协助党建、文秘、共青团等工作,挂钩支部。 为更好地履行职责,村委会下设下列工作机构及组成人员: ⑴经济管理委员会,其职责:抓好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增值、盘活工作,增加村财收入。 主任: 副主任: 委员: ⑵治保委员会,其职责:抓好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的落实,

抓好护村队的工作,强化治安巡逻,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及出租房的管理。主任: 委员: ⑶人民调解委员会,其职责:做好社会矛盾排查和信访息访工作,及时化解纠纷,增进社会和谐。 主任: 委员: ⑷计生委员会,其职责:按照计生责任状要求,做好村民计生自治、计生协会工作,落实各项计生常规工作,抓好流动人口育妇计生管理。 主任: 委员: ⑸社会保障委员会,其职责:做好农村低保工作和扶贫助弱工作,重点关心村弱势群体,做好新农合工作和其他社会保障工作。 主任: 副主任: ⑹文教卫委员会,其职责:抓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重点抓好农村文化、宣传、教育、卫生工作,负责开展评选“文明户”等活动。 主任: 聘任干部职责: :治保、村建 :民兵 :报帐员、企业统计 :计生服务室、药具管理员、计生管理员 :船舶管理、渔业统计

浅谈如何加强流动党员管理

浅谈如何加强流动党员管理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步伐的不断加快,党员特别是农村党员的流动性也进一步加大,使得流动党员管理难到位、教育难见效、作用难发挥和先进性难保持等问题变得越来越突出,现就如何抓好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提出以下几点看法。 建立流动党员登记存档制度。要求对外出时间较长的党员,在外出前向所在党支部如实汇报,所在党支部对外出党员的基本情况、外出去向、外出时间、联系方式等进行登记存档,实行跟踪管理服务,各支部要定期定时对流动党员信息进行修正完善。 建立流动党员专人联系制度。一方面建立流动党员联系沟通长效制度,对每一个流动党员明确一名村干部负责联系沟通。另一方面健全完善流动党员管理台帐和信息“月报告”制度、联系制度、学习活动制度、党员发展制度等管理机制,加强流动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管理,确保每名流动党员都纳入党组织管理范畴。 建立流动党员目标管理制度。流动党员外出前,党支部要指定专人与其进行交谈,对党员提出外出期间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遵纪守法,特别是党员作用发挥等方面提出具体的要求,要求他们外出不忘学习,通过自学各种理论知

识,提高自身素质,为更好服务人民打下基础。对于外出期间表现突出的党员,予以表彰或通报;对外出前不按规定向党支部汇报、外出较长时间不与党支部联系的党员,通过各种形式给以提醒、警告。 建立流动党员走访慰问制度。为让流动党员外出期间能安心工作,要求各党支部要定期、不定期地走访其家属,了解家庭情况,积极为他们排忧解难,对家庭情况较为困难的,将在农村低保、党内关怀等方面给予照顾。流动党员农忙或春节期间返乡后,党支部进行上门慰问,鼓励他们为家乡经济、社会发展多作贡献。 建立流动党员“双向带动”制度。充分发挥流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流入地和家乡经济社会的发展贡献力量。每年基层党组织开展返乡流动党员建言献策活动。

高校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外国语学院流动党员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院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建立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在新形势下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根据党章和校党委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本着有利于党员合理流动,有利于党组织教育管理,有利于流动党员发挥作用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流动党员是指:离开原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到外地务工、经商、居住等,又不能回原所属党支部参加组织生活,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上,无固定地点或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以及流入到本单位党委管辖范围内未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 (一)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从有利于党组织管理、有利于流动党员发挥作用出发,创新管理方式,落实管理责任,努力使流动党员都能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管理,始终保持先进性。 (二)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主要原则 1、流动党员的管理由流动党员所在党支部支委统一包管,包括抓好流动党员的学习、教育、活动开展、党费收缴等。 2、坚持区别情况、动态管理。根据流动党员的分布状

况、居住地点等情况,采取单位管理、行业管理和社区管理等多种方式,努力做到党员流动到哪里,党组织的管理就覆盖到哪里。 3、坚持教育、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强化服务意识,寓教育、管理于服务之中,增强流动党员的党性观念、组织观念和光荣感、归属感与责任感。 二、党组织在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责任 外国语学院党总支要了解掌握外出流动党员情况,加强与流入地党组织的联系,配合流入地党组织共同做好流动党员外出期间的教育管理工作。 1、在党员外出前进行教育并提出要求,党支部按规定登记并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并报党总支备案;每年至少查验一次外出党员的《流动党员活动证》,使用满三年的,应及时换发新证。 2、掌握外出党员的外出原因、外出时间、流动去向、地点和联系方式等情况,并由基层党总支备案。 3、了解党员外出后的思想、就业和生活等情况,及时向外出流动党员通报党组织的重要情况,通知外出流动党员按规定参加党内选举等重要活动。 4、外出流动党员返回后,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等有关材料,及时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和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 5、了解预备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按规定做好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三、对流动党员的基本要求

档案管理办法素材

公司的文秘档案资料是公司行政办公和经营活动中不可缺少的要素。为了加强对文秘档案的管理,理顺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杜绝资料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职责 2.1行政管理部是公司文秘档案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文秘档案管理制度的贯彻及在各部门的执行检查,加强对文秘档案室的业务领导和工作实务指导。 2.2各部门所负责的部门内部档案资料,应有专人兼管。同样也应执行本制度所规定的各项条款要求。 2.3文秘档案室是公司对文秘档案的专管机构,在行政管理部的领导下,其管理的主要职责为: 2.3.1制定或参与制定关于文秘档案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 2.3.2协助行政管理部长对各职能部门文件资料归档管理的指导监督。 2.3.3负责对永久行文秘档案向有关档案机构的移交工作。 2.3.4总结经验,改善工作方法,提高管理技能和工作效率,使公司文秘档案资料能够充分得到利用,为经营服务产生收益。 3.归档资料的范围、内容 3.1计划性文件资料 包括公司战略规划、经营计划、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规划、计划。 3.2批示性文件材料 包括公司各类标准、指标,如计划指标、考核标准、技术标准等;公司管理层在生产经营中的各类命令、工作指示、调度记录等。 3.3法规性文件 包括政府、行业、上级制定和颁发的各种需公司贯彻和执行的规定、要求、标准等文件;公司内部制定的各类规章制度。 3.4公司的重大决议 包括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议及其他重要的行政办公会议所形成的文件和会议材料、会议记录等。 3.5总结性文件 包括公司经营活动中年度、季度、月度的工作总结;下属单位的工作总结及单项性的各种总结报告。 3.6凭证性材料 包括公司各职能部门在经营活动中形成的各类原始记录、凭证、台帐等。如产量记录、质量记录、设备保养维护记录,以及材料能源消耗等、产品销售、合同书、协议书等原始记录和文本。 3.7汇报性材料

村党组织工作制度

章镇镇泰山村党组织工作制度 一、工作制度 (一)村党支部的主要职责任务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执行村党员大会的决定、决议; 2.领导村民委员会、共青团、妇代会、民兵、集体经济组织等各种村级组织,支持和保障这些组织按照法律法规、章程和职责开展工作; 3.加强对村经济工作的领导,主持制定村经济发展规划,讨论研究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 4.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5.负责村、组干部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6.搞好本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工作; 7.加强村“两委”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坚持学习培训、民主评议党员和干部、民主生活会、密切联系群众等制度,大力培养和发展优秀青年农民入党,积极培养村级后备干部。(二)民主集中制制度 1、党支部委员会必须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

定的原则,由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2、涉及方针、政策方面的问题及时向上级党委请示。 3、坚持和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按照各自分工,切实履行职责。 4、党支部委员会要正确履行党组织的职能,在工作中要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工作原则。 5、在讨论决定党内事务时,要切实尊重广大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和方式压制党内民主。 (三)“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即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定期开展党课教育。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每季度组织一次党课。主要内容是: 1、党员大会是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主要是定期听取党支部的工作报告,对党支部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决定党支部的重大问题,选举党支部委员和出席上级党代表会的代表。 2、支委会是全体委员参加的会议。主要是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按照党章规定的基层组织的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总结工作,研究组织生活,政治学习的内容、形式、具体安排以及党支部自身建设等重大问题;决定提交

流动人口管理制度

1、流动人口户籍地、现居住地要严格执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规定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实行“两地管理的责任”共同管理。 2、流动人口户籍地在成年流动人口外出前开展必要的、有效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做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审核工作,对已外出的应予补办。负责做好与现居住地的联系和信息沟通工作。 3、流动人口现居住地要加强对《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查验工作,负责对流动人口日常管理工作。 4、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行为,由现居住地或户籍地依照《条例》予以处理。

1、常驻户口所在地或社区对流出育龄人口与现居住地或社区对流入育龄人口应当登记建立流出、流入育龄人口管理档案。 2、常驻户口所在地或社区对流出育龄人口进行登记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流出时间、婚姻状况、育龄妇女计划生育证明核发情况,计划生育合同签订情况和现居住地等。 3、现住地或社区对流入育龄人口登记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姓名、年龄、性别、流入时间、婚姻状况、生育状况、育龄妇女计划生育证明查验情况、避孕节育措施落实情况、计划生育奖罚情况、常驻户口所在地等。 4、常驻户口所在地和现居住或社区应当就流动人口变动情况及时登记。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制度 1、为流动人口登记户卡,建立已婚育龄妇女档案。 2、为流动人口每季度查验一次《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3、向育龄流动人口宣传计划生育的有关法律法规。 4、将流动人口本地区经常性管理和服务范围,实行与户籍人口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 5、免费为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提供避孕药具、搞好咨询。 6、建立与现居住地的经常性联系协调制度,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的信息沟通和反馈工作。

流动党员管理办法

流动党员管理办法 1 2020年4月19日

流动党员管理办法 一、总则 1、为适应新形势下流动党员越来越多,流动范围越来越广的新情况,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流动党员的管理,本着有利于党员合理流动,有利于党组织管理,有利于党员发挥作用的原则,根据《党章》及中央、省、潍坊市党员管理工作有关文件及规定制定本办法。 2、流动党员系指离开原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外出务工经商或从事其它正当职业,无固定地点或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外地或者外单位流入但未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 2 2020年4月19日

3、流动党员管理要坚持从严治党的原则,保证党员组织关系适时转移,使党员无论走到哪里,都能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二、流动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及党组织设置 4、党员流动符合有关政策规定,党组织应及时为她们转移组织关系。其中外出时间较长(六个月以上),地点比较固定的,应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入所在地区、单位的党组织。外出时间较短(六个月以内)或组织关系暂时无法转移的,使用《流动党员活动证》,短期外出(六个月以内)学习进修、借调工作、办理 3 2020年4月19日

公务、休假探亲等,应开具党员证明信,交所去单位、当地党组织。 5、党员所去单位党组织健全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其所去单位的党组织;党员所去单位党组织不健全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其所去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党组织或转移到所去单位所在地的镇(街道)党组织。党员在流动中将人事关系和档案保存在市人才(劳动)服务中心的市人才(劳动)服务中心党组织应接收这些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因某些原因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的组织关系。 6、破产、解体企业中的党员的党组织关系可迁移到居住地社区居委会党支部或村党支部。破产、解体企业的主管部 4 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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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管理制度文档 小泰温馨提示: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本文档根据规则制度书写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修改调整修改及打印。 1、严格按照《xx省流动人口管理办法》对流动人口进行管理。 2、已婚育龄人口外出务工,首先在街道计生办办理《全 国统一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合同》,在流出后的一个月内寄回流入地县(区)或乡(镇)街《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联系卡》。 3、流出已婚育龄妇女在每年的3、6、9、12月5日及时 寄回加盖流入地乡级以上计划生育公章的已婚育龄妇女环孕情服务证明。 4、流入人口采取属地化管理。村(社区)居委会对流入 到本村(社区)委会的已婚育龄人口进行登记造册,纳入日常管理工作。

5、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凭《全国统一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在街道计生办办理《计划生育生殖保健服务证》,凭《计划生育生殖保健服务证》享受环孕情及妇科病普查免费服务。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对象 1、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对象,是指离开户籍所在地30天以上到其省、市、县、(乡镇)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 或以生育为目的到异地居住的成年人口。因公务、探亲、访友、就医、上学、婚嫁等原因离开户籍地或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殊情况的,不作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对象。 2、重点管理和服务的对象,是已婚育龄妇女。 3、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查询的对象,是已婚 育龄妇女中的三种人: (1)已怀孕的;(2)无避孕措施的; (3)无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核发的制度 1、按照规定及时为流出人员办理《婚育证明》。为了方 便群众,辖区管理地域较大,流出人口相对集中的地方应当进村(社区)入户办证。办理《婚育证明》的主体仍然是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

流动党员和劳务派遣党员管理制度

流动党员和劳务派遣党员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切实加强和改进对流动党员的管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现制定如下制度: 一、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1.党员流动前应向所在单位及其党组织提出申请,说明外出原因、时间、地点和从业情况,经同意后按规定办理手续。对长期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上)、而且有固定地点的党员,应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至所在地或所在单位党组织;对短期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无固定地点、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应为其登记、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 2.按照上级党组织有关规定要求,做好流动党员的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3.流动党员所去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编入街道下属的社区党组织,由社区党组织负责管理。 4.流动党员所去单位凡是具备建支条件的,街道应及时指导其建立党的组织。 5.对集体外出的党员,凡有党员3人以上的,应成立党支部或临时党支部(党小组),隶属于原所在党组织领导。

6.流动党员所去单位建有党组织的,党组织要及时接纳他们,为其办理接转组织关系或填写《流动党员活动证》等手续,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接收流动党员。 7.负有流动党员管理责任的党组织,要及时将流动党员编入党支部、党小组,安排他们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其他党内活动,收缴党费,并分配他们一定的工作。流动党员管理工作量大的党组织,应根据需要配备必要的人员或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工作。 8.对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的党员,原所在党组织要通过信函、互联网等多种联系方式,了解党员在外地的情况,向其通报党支部的有关决议和重大事项,寄发学习材料。 9.流动党员要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管理,按规定交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10.流动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要按党章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1.对于已经出国(出境)定居或因私出国(出境)超过假期(含续假)一年以上未归的党员,应停止其党籍,他们的党组织关系和档案材料转移到区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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