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合同管理暂行规定

集团公司合同管理暂行规定

1总则

1.1为了加强公司合同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减少合同纠纷,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贸易委员会》国经贸法规[2002]181号文的规定精神,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部门对外订立的各类合同;适用于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审核和批准;适用于合同管理的检查、监督、考核、奖惩和合同纠纷的处理。

1.3本规定所称合同是指公司对外签订的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筑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等。

1.4订立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必须符合国家的政策、规章的要求。禁止与任何单位或个人签订各种违章的合同、不得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及本公司利益,牟取非法收入。

1.5订立合同,应当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2合同管理

2.1公司对合同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2.2公司法律事务归管部门负责公司合同的综合管理。各单位、各部门指定一名分管领导和合同管理员,负责本单位、本部门的合同管理。

2.3公司法律事务归管部门合同管理的主要职责:

2.3.1负责宣传、贯彻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各单位、各部门合同管理员进行业务学习培训。指导、检查、监督、考核各单位、各部门的合同管理工作。

2.3.2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并提出有关法律意见,负责对重大合同的法律审查,牵头组织合同审查和审签工作。

2.3.3会同有关单位、部门参加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负责合同纠纷的仲裁、诉讼工作,并协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司法部门,查处利用合同进行的违法活动。

2.3.4根据各单位、各部门递交的“重大合同审查表”(见附件)建立公司重大合同台帐。

2.3.5负责审查办理各单位、各部门“授权委托证书”

2.4公司各单位、各部门合同分管负责人及合同管理员的主要职责

2.4.1单位、部门分管负责人职责

241.1负责宣传、贯彻合同法及其他法规、政策;

241.2在授权范围内负责本单位、本部门合同的谈判、签约工作。

241.3检查和督促部门合同履行情况

241.4负责本单位、本部门合同纠纷的处理。

2.4.2合同管理员职责

2.4.2.1负责填写本单位、本部门合同台帐,对合同统一登记,编号分类,保管。对已履行完毕的合同分期装订成册,分别整理归档。

2.4.2.2负责本单位本部门一般合同的审查,办理重大合同的报审手续,指导、监督、检查本单位、本部门的合同签订和履行情况。负责向公司上报本单位、本部门的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情况的统计报表

2.4.2.3保管好本部门的合同专用章、合同表格,做好合同专用章的使用登记,协助公司法律事务归管部门办理本单位、本部门“授权委托证书”

2.4.2.4协助公司法律事务归管部门处理本单位、本部门的合同纠纷。

2.5公司合同分为一般合同和重大合同。

重大合同是指:合同标的额超过各单位、各部门授权委托权限的合同,对外投资合同;涉外合同(买卖合同除外);联营合同;技术合同;承包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涉及知识产权的合同。

一般合同是指:除重大合同以外的合同。

2.5.1重大合同的审查签订程序:

2.5.1.1由直接业务部门(指负责具体经营业务,直接履行合同的部门)提出签订合同意向。经公司分管领导同意后,法律事务归管部门派员参加合同谈判,并根据谈判结果,指导或牵头起草合同文本。

2.5.1.2由直接业务部门填写:重大合同审查表并附拟定的合同文本,报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对合同进行审查。

a超出各单位各部门委托权限的设备租赁、运输、加工承揽、供用电、水、气和仓储合同由工程部门负责审查。

b超出委托权限的买卖合同由销售部门负责审查。

c对外投资、合资合作、参股联营,生产线租赁承包,兼并和担保委托合同由证券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审查。

d融资租赁合同、借款合同由财务部门负责审查

e技术合同由产品开发部门负责审查。

f涉外经贸合同由证券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审查

g建筑工程承包、房屋租赁安装和房屋修理合同主要由工程部门负责审查。

2.5.1.3经公司有关部门审查通过的重大合同除买卖加工合同类重大合同可有有关部门直接报总经理授权有关人员审批、签订外,其他重大合同均须报公司法律事务归管部门复审并送公司总经理或授权的副总经理审批。

2.5.1.4经审查、复审、审签和审批后的重大合同由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有关负责人签订。

2.5.2 —般合同的审查签订程序:

2.521各部门业务人员在授权委托的权限范围内,负责本部门合同的谈判,拟定合同文本,报合同管理员初审。

2.5.2.2合同管理员对送审的合同文本按本规定的要求审查内容及合同条款进行逐项审查,并交部门分管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加盖合同专用章并进行登记。

2.5.3合同审查的具体内容

2.5.

3.1资格审查。主要是审查对方是否具备法人资格,索取并查验法人授权委托书、居民身份证等证件,并将委托书和摘抄的身份证号码等附合同档案备查。

2.5.

3.2资信审查。主要是审查对方的资本信用,经营作风,技术装备和履约能力以及是否被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命名为“重合同、守信用”单位。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后,附合同档案备查。

2.5.

3.3合法性审查。主要是审查合同的内容是否违反我国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标的是否为限制性流通物,合同的内容是否损害公司利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2.5.

3.4可行性审查。主要审查合同标的签订是否真实,合理可行。

2.5.

3.5基本条款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审查合同条款是否完善。

2.5.

3.6形式审查。审查订立合同的手续是否完备和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6有关部门在收到报送审查的合同及有关附件材料后,应及时预予审查,并在

“重大合同审查表”上加注意见和签字,不得无故拖延,遇到复杂不明的事项要及时与送审部门取得联系,说明原因。审查后要签署意见并由审查人签名。

2.7公司各部门必须建立健全合同专用章管理制度。申请刻制合同专用章,必须报公司法律事务归管部门审查批准。业务人员一律不得携带合同专用章外出,作废的合同专用章,应交公司法律事务归管部门处理。

3合同的签订

3.1公司各部门应谨慎向外发出要约,作出承诺。对外发布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必须注明有效期限。

3.2订立合同除即时清结外,一律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合同签订方协商同意的有关变更、解除合同的文书、电报、图表,也是合同的组成部门。必须完整保存。对外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签订合同,应当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

签订确认书。

3.3本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依法有权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代表公司签订合同。双方都为法定代表人直接签订的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应当验证对方的法定代表人的资格证明。

3.4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授权各单位、各职能部门的行政负责人或经办业务员为委托代理人对外签订合同。未经授权委托或超越代理权签定的合同,事后未得到追认的为无效合同。

3.5委托代理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具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分为常年《授权委托书》和专项《授权委托书》。签订合同时应当出示《授权

委托书》,同时查验对方的《授权委托书》。主要查验对方授权委托事项、期限、权限,确认对方是否具有签约的资格。委托代理人因岗位变动、调离本公司或其他原因不适合现岗位工作的,应及时取消授权。委托代理人所在单位在收回《授权委托书》后,方可办理岗位变更及调动手续,并同时向与该代理人有业务往来的单位发出书面通知。书面通知应存档备案。

3.6严禁任何人在空白合同书上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严禁任何人保存或携带盖有合同专用章的空白合同书,任何人不得持本单位介绍信或盖有合同章的空白合同书对外签订合同;公司所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及职能部门未经公司授权不准以部门的名义或以公司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3.7严禁任何人将合同谈判,签订过程中获得的商业秘密向缔约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泄露。

3.8签订合同的具体要求

3.8.1在订立合同前,应详尽考察,了解对方的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履约能力,注册资本,经济性质和信誉资信情况,可以通过工商部门查询或实地考察,必要时会同公司法律事务处调查了解。

3.8.2公司各部门对外签订的合同都必须分类编号,合同编号采用年号、部门、序号结合的方式,如:

(2000)销售威孚锡字第1------001号

(XXX )采供威孚锡字第X——XXX号

(XXX )工具威孚锡字第X------XXX 号

3.8.3合同签订时必须注明年月曰。签订时当事人双方的企业名称,应使用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的营业执照上的企业名称,不准使用简称,企业的名称与印章必须相符。

3.8.4订立合同,必须明确、详细表达以下条款:

3.8.

4.1产品名称:应按产品类别分类。

3.8.

4.2商标、牌号:应使用产品的注册商标;无注册商标的须订明牌号

3.843规格型号:应明确订货编号。

3.844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的标准计量单位。严禁使用箱、盒、捆、堆、车、筐、等非法定计量单位。

3.8.

4.5单价、总金额:应规范填写,人民币合计金额应使用汉字大写。

3.8.

4.6交提货时间及数量:时间须写明某一季度、月份或日期。不得使用明年、下月或不冠以年份的月份等。

3.8.

4.7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对本企业作为供方提供的产品的,有国标的可填写国标。没有国标的可填写“按本企业标准或双方认定的技术协议”;本公司为需方的,应填写“按该合同产品的国家标准供货”;对有具体质量要求的,应当制作质量协议书,作为合同的附件。本公司作为供方供应产品的,对质量负责的期限可填写“按合同规定履行”;本公司作为需方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约定保质期限。

3.8.

4.8交货地点、方式:本公司作为供方的宜采用由供方代办运输或需方自提的方式。本公司作为需方的,可以要求供方送货,交货地点以本公司为宜,也可根据情况双方商定。

3.8.

4.9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运费由本公司承担的,应尽量选择安全

兼快捷的运输方式。一般情况由本公司作为供方的,运费由需方承担为宜,到达站港要明确具体,应写详细名称,不得用简称。

3.8.

4.10合理损耗计算方法:主要指油类、煤炭、化工液体等产品,本公司为工业产品可不填写,但必须在有关栏内注明划除符号。

3.8.

4.11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验收方法应写明当场验收或约定其它方式。提出异议的期限是指收货后对产品数量、质量、规格型号提出异议的期限,可根据具体情况双方商定。

3.8.

4.12随机备品、配件和工具的数量及供应方法:如有要求则如实填写,如无则划去。

3.8.

4.13结算方法及期限:本公司作为供方的,结算方式应采用银行转帐结算方式,如:汇票、支票等;结算期限可规定为“款到供货”或“发货之日起多少日内付款”明确具体的付款日期。

3.8.

4.14担保:如需提供担保,应另立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或由担保单位在合同上明示担保并盖章。对确有信誉、具有履约能力的可不作此项要求。对信誉、履行能力不明或经营状况不好、业绩不佳的单位,在供货或付款前,应要求对方提供担保。

3.8.

4.15违约责任::依照〈合同法〉有关规定,本公司作为供方的,可考虑按不能交货部门货款总值2%的比例约定违约金。本公司作为需方,通用产品按不能交货部门货款总值的5%、专用产品按25—30%确定违约金。

3.8416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订立合同时应明确双方日后解决争议、纠纷的方式,一般情况下,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约定通过仲裁或诉讼解决, 并尽量争取约定由无锡仲裁委员会仲裁,或通过本公司所在地法院诉讼。外贸合同应尽量争取约定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也可约定由无锡仲裁委员会仲裁。

3.8.

4.17其它约定事项:如有可作相应约定

3.8.5签订合同时,应尽量将交货地点约定为无锡或无锡威孚公司。

3.8.6签订合同时,应签署经办人姓名、注明双方开户银行、帐号及双方单位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姓名。

3.8.7在合同签订时,发现对方采用的格式合同有关条款明显损害我公司利益的, 必须对相应条款提出修改意见,或采用非格式条款将其否定,切实维护公司利益。

3.8.8签订合同应内容完整、用词规范准确、条款齐全、手续合法,书写工整、清晰易辩、不得潦草。双方加盖合同章或企业公章时,必须清楚、不得模糊。

3.8.9对法律、法规或双方另有约定需要进行鉴证、公证、第三方担保或报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合同,必须报公司法律事务归管部门,由公司法律事务归管部门统一办理。

3.8.10签订合同应统一使用工商行政部门监制的规范文本。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3.9本公司各类合同(协议)负责签订的范围及部门:

3.9.1合同(协议)签订的范围:(按法律事务归管部门核定的范围)

3.9.2公司董事长授权下列部门按照本规定,以公司名义签订合同:销售部门、采供部门、生产部门、劳资部门、产品开发部门、工程部门、装备制造部门、后勤部门、财务部门,其它部门、分厂均不得对外签订合同(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同意授权的除外)上述部门签订合同的权限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在签订合同法人委托书中具体界

4合同的履行、变更和解除

4.1对已生效的合同必须认真履行,自觉承担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4.2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遇到妨碍合同履行的情况,或出现下列情况,有关人员应立即向本部门负责人汇报,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处理,需要法律事务归管部门协助,应立即申报。

4.2.1在履行不分先后顺序或者我方后履行义务的合同时,对方未按照合同先给付之前,我方有权对抗对方的履行请求,并有权拒绝履行自己的义务。但一旦对方履行了结付义务,我方必须按合同约定义务履行。

4.2.2我方在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如在履行前或履行中发现对方没有履约能力,

可以立即书面通知对方中止履行合同,但必须符合以下情形并有确切证据证明:a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b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c丧失商业信誉;

d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它情形。

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的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我方可以解除合同,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我方应当恢复履行,

4.2.3.在合同履行中,发现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对我公司利益造成损害的,我公司可以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4.2.4在合同履行中,如发现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我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请求人民法院撤消债务人的行为。并且受让人知道情景的,也可请求人民法院撤消该行为。撤消权的行使范围以我公司债权为限。

4.3行使撤销权必须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如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该撤销权消灭。

合同履行过程中,我方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在本单位负责人作出决定之后应书面通知对方。对方书面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请求的,我方在接到通知后应十五天内书面答复对方,逾期不答复的,则为默认。

4.4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在未达成新协议以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4.5有关合同履行中,中止履行行使抗辩权、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信函必须留有副本,并采用挂号形式邮寄。

4.6重大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必须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并报送法律事务归管部门备案。

4.7.签订合同有笔误需要修正,须经双方协商,并书面修正。

5合同的检查、监督、考核、奖惩

5.1公司法律事务归管部门对各部门合同管理情况每季检查一次,对检查中发现的签订不规范、履行不认真、管理不严格的要予以批评、制止和通报,各部门有关人员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5.2不属于即时清结的经营销售业务,都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即时结清是指双方在交易过程中,当场钱货两讫的情况),各部门签约率纳入经济责任制考核。

5.3公司对合同管理工作每年总结评比一次,对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认具签订合同,全面履行合同,严格管理合同并为公司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

5.4由于不认真了解对方的法人资格、资信情况、履约能力而盲目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条款不规范、齐全、准确、完整,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对签订合同的部门负责人、直接责任人,按公司的有关规定予以赔偿。在空白合同书上加盖合同专用章, 或私自保存、携带盖有合同专用章的空白合同书对外签订合同,对当事人调离岗位,造成经济损失

集团合同管理办法

某公司合同管理规定 1、总则 (3) 1.1 目的 (3) 1.2 合同管理原则 (3) 1.2.1分类分权管理原则 (3) 1.2.2既注重程序管理、又注重实体管理的原则 (3) 1.2.3 集体谈判与程序化决策的原则 (3) 1.2.4 实行专业归口、法人委托的二级管理原则: (4) 1.3 适用范围 (4) 1.4合同管理的内容 (4) 2、合同的招投标及相关管理 (4) 3、合同订立 (5) 3.1 订立合同的基本要求 (5) 3.2 合同分类管理 (6) 3.3 合同风险防范 (8) 4、合同审查、审批 (8) 4.1 合同审查要点 (8) 4.2 合同会签管理 (9) 4.2.1合同会签表填写要求 (9) 4.2.2 合同基本会签人职责 (10) 4.2.3合同专业技术会签人职责 (10) 4.2.4合同审批人职责 (10) 4.2.5合同确认盖章要求 (10) 4.3 合同分级批准权 (10) 4.3.1合同审批分级的划分 (10) 4.3.2销售合同审批说明 (11) 4.3.3人事聘用合同审批说明 (11) 4.4 合同分类管理 (11) 4.5 合同编号规定 (12) 5、合同履约过程管理 (14) 5.1 合同管理负责人 (14) 5.1.1 合同负责人及其职责 (14) 5.1.2 合同管理执行分析 (14) 5.1.3 合同条款执行风险分析 (15) 5.1.4 合同履约过程控制管理 (15) 5.2 合同管理台帐与合同文件备案管理 (16) 5.2.1合同管理台帐编制 (16)

5.2.2执行的合同文件的备案要求 (16) 5.2.3 合同计量支付与变更管理、用款计划及联签要求 (17) 5.3 合同结算管理 (17) 6、合同变更、转让和解除 (17) 6.1 合同的变更管理 (17) 6.2 合同的转让管理 (17) 6.3 合同的解除管理 (18) 6.4 变更、转让和解除合同文件形式 (18) 7、合同索赔与纠纷管理 (18) 7.1 合同的索赔管理 (18) 7.2 索赔的原因 (18) 7.3 索赔管理基本程序与方法 (19) 8、合同档案管理 (19) 9、合同执行评估及奖惩 (20) 9.1 合同执行评估 (20) 9.2 奖惩 (20) 9.2.1 罚则 (20) 9.2.2 奖励 (21) 10、附则 (21) 10.1 附件: (21) 10.2 与“本规定”相关的管理文件 (21) 10.3 其他 (22)

(完整版)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一、合同管理职责 (一)法定代表人的主要职责 1、加强合同管理工作,支持合同管理机构开展工作,解决合同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授权委托人员对外签订合同。 3、对本公司合同签订人员进行考核、奖惩。 4、定期了解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 (二)企业合同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 1、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条例,依法保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合同管理工作的考核。 3、做好合同文本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和使用合同文本。 4、审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 5、监督、检查本公司合同签订、履行情况。 6、宣传合同法和有关法规,培训合同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 7、统一办理授权委托书,严格管理本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 8、依法处理本公司的合同纠纷。 9、制止公司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10、按期统计、汇总本公司合同签订、履行以及合同纠纷处理情况并向公司领导汇报。 11、配合合同管理机关,共同搞好合同管理工作。 (三)企业合同管理员的主要职责 1、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2、审查合同,保管好合同专用章。

3、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协助合同承办人员处理合同执行中的问题和纠纷。 4、登记合同台帐,做好合同统计、归档工作。 5、发现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行为,及时向合同管理部门负责人或公司负责人报告。 6、参加对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7、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合同管理情况。 (四)供销部门的主要职责 1、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本部门的合同。 2、严格审查本部门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提交有关方面会审。 3、对所签合同,认真执行,并定期自查合同履行情况。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加强与其它各有关部门联系,发生问题及时向合同分管部门管理员通报。 5、本部门合同的登记、统计、归档工作。 6、参加本部门合同纠纷的处理。 7、配合企业合同管理分管部门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五)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 1、加强与供销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 2、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 3、解决合同履行中有关问题。 4、依法签订、变更、解除合同。 5、配合企业合同管理分管部门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二、“法人委托书”管理 (一)主体内容与适用范围 1、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授予“法人委托书”者的条件、程序、管理规定及责任等内容。 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有关部门和分公司。 (二)被授予“法人委托书”者的条件

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细则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试行) 目录 一、总 则 (1) 二、合同管理机构、人员职责 (1) 三、合同的拟定及谈判 (2) 四、合同的审核及签订 (4) 五、合同的履行 (6) 六、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6) 七、合同的归档 (7) 八、附则 (7)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司合同的管理,规范合同行为,维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减少经济纠纷的发生,使公司的合同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制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合同、协议(以下简称合同)是指公司与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具体包括建设工

程合同、委托合同、采购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行纪合同以及其它各类民事合同等。本办法所称职能部门是指本公司各业务执行部门及分支机构。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合同管理是指本公司对所签订的合同进行拟定、审查、监督、登记、归档等处理。具体包括资信调查、意向接触、商务谈判、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及纠纷处理等全过程的管理。 二、合同管理机构、人员职责 第四条本公司合同的综合管理工作统一由财务部和法务负责,具体包括全公司合同的登记、编号、送审、统计等工作。 第五条各职能部门合同的拟定、洽谈由本部门负责人委派专人负责,具体负责本部门合同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财务部的合同管理职能: 1. 负责本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保管,并按规定使用合同专用章。 2. 负责合同管理日常工作,建立合同管理台账,妥善保管合同文本、相关文件、重要数据及证据材料。 3.对合同进行财务层面的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 4. 对各职能部门合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5.配合主办部门的合同签订工作,参与合同的起草、论证、审查、谈判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工作。 6.协助办理公司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等手续。 7.指导配合各部门办理合同的报批、鉴证和公证等事项。 8.承办其他有关合同管理工作。 第七条法务的合同管理职能: 1.制定、完善本公司的合同管理办法和合同审查流程,并组织各职能部门及分支机构实施。(流程见附件) 2.宣传有关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知识,总结推广合同管理工作经验,通报合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3.对合同进行编号,联系顾问律师进行初审,并定期检查合同履行情况。 4.负责本公司格式合同的制订和审批。 5.对各职能部门合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6.负责本公司所签订、批准合同的最终归档工作。 7. 建立本部门的合同管理台帐及统计报表,对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

0154--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2005 年第 15 号
1 目的 规范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 )合同 管理程序,明确管理职责,界定管理层面,防范经营风险,提 高管理效能。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分支机构和其他直属单位。 集团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依据法定程序执行。 3 定义 3.1 所属单位:特指集团公司所属各全资企业、其他直属单位, 以及依照法定程序应当执行本制度的集团公司控股企业。 3.2 合同:是指除劳动合同外,集团公司及其全资、控股成员企 业及其他直属单位与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之间, 以及集团内各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 系的协议。 3.3 合同管理:是指对合同立项、意向接触、资信调查、商务谈 判、合同条款拟定、审查会签、签字、备案审核、履行、变更、 中止、解除、纠纷处理、立卷归档等全过程的管理。
自 2005 年 2 月 3 日起施行)

4 管理体制、组织形式与相关规定 4.1 合同管理实行分级归口管理与有限的集中控制相结合的管 理体制,具体组织形式包括: 4.1.1 所属单位下列合同,如果是隶属于集团公司直接管理的 项目,由集团公司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签订;非 隶属于集团公司直接管理的项目,以及其他属于集团公司授权 分支机构或其他直管单位管理的项目,需经具有相应管理权限 的集团公司分支机构或其他直管单位审核同意后签订,并由审 核或直接办理单位报集团公司备案。其中,需由集团公司提供 担保的项目合同,应当经集团公司审核同意后签订: 4.1.1.1 电力项目利用外资合同。 4.1.1.2 投资、借(贷)款及其他融资、企业财产保险、资产 转让、出售、收购、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除外)。 4.1.1.3 集团公司直管所属单位的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 电厂运营、机组检修合同。 4.1.1.4 企业合并、兼并、联营合同,以及担保合同。 4.1.1.5 限额以上的买卖合同。 4.1.1.6 集团公司或具有管理权限的所属单位认为有必要审核 或备案的其它合同。 4.1.2 集团公司本部各类合同,以及所属单位除 4.1.1 规定范

业务合同管理制度

业务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制度 为明确各部门的合同管理的职责和要求,切实推进全公司项目合同管理工作,有效控制成本和规避法律风险,维护企业利益,促进企业稳定、健康的发展,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合同档案特点 合同档案除具有一般档案共性外,还具有以下的特点。 1、突出的依据凭证性 依据凭证性,是合同档案最突出也是重要的特点,意思是说依法订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以及权利义务的转让、终止、违约、责任等等,都必须完全地、唯一地依据合同档案,否则,就要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于具有这一作用,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合同档案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之一。这点特点需要引起领导、管理部门以及档案工作者的重视。 2、时效性强 时效是一个法律术语,指时间在法律上的效力。时间本身就是一种法律事实,能够引起一定的法律后果。《合同法》《民法》等许多相

关法律对在合同的要约、承诺、履行以及争议解决各个不同阶段内合同的效力以及当事人各种权力、义务的存在与消灭等均有所规定,可以说时效性特征贯穿于合同始终。 3、形式与内容的规范性程序较高 合同要对当事人有法律的约束力,其自身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许可性,即对于合同本身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法律规定了特定的形式,不具备法律所要求的特定形式,该合同就不具有法律效力,视为无效合同。在诉讼中,要证明一个合同法律效力的成立,就应当以法律要求的特定形式去加以证明。而在合同档案管理工作中经常发生的“证据灭失”问题,原因正是对合同形式与内容的规范性要求不甚了解,以致在收集、保管过程中缺失了合同档案的若干组成部分,造成合同档案法律效力的部分乃至全部的丧失,导致当事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这些就是设立专人专管的重要性。 二、合同实行统一管理和存放: 1、公司行政工作部门对所有合同原件实行统一管理,各业务分公司、各部门应分别建立健全合同文档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工

集团公司合同管理暂行规定

集团公司合同管理暂行规定 1总则 1.1为了加强公司合同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减少合同纠纷,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贸易委员会》国经贸法规[2002]181号文的规定精神,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部门对外订立的各类合同;适用于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审核和批准;适用于合同管理的检查、监督、考核、奖惩和合同纠纷的处理。 1.3本规定所称合同是指公司对外签订的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筑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等。 1.4订立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必须符合国家的政策、规章的要求。禁止与任何单位或个人签订各种违章的合同、不得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及本公司利益,牟取非法收入。 1.5订立合同,应当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2合同管理 2.1公司对合同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2.2公司法律事务归管部门负责公司合同的综合管理。各单位、各部门指定一名分管领导和合同管理员,负责本单位、本部门的合同管理。 2.3公司法律事务归管部门合同管理的主要职责: 2.3.1负责宣传、贯彻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各单位、各部门合同管理员进行业务学习培训。指导、检查、监督、考核各单位、各部门的合同管理工作。 2.3.2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并提出有关法律意见,负责对重大合同的法律审查,牵头组织合同审查和审签工作。 2.3.3会同有关单位、部门参加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负责合同纠纷的仲裁、诉讼工作,并协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司法部门,查处利用合同进行的违法活动。 2.3.4根据各单位、各部门递交的“重大合同审查表”(见附件)建立公司重大合同台帐。 2.3.5负责审查办理各单位、各部门“授权委托证书” 2.4公司各单位、各部门合同分管负责人及合同管理员的主要职责

投资合同管理制度

投资合同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明确集团各部门签署投资类合同的权限和程序,规范集团对外签署投资合同行为,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地区公司和集团对外签署投资合作协议。协议的种类包括通过招、拍、挂形式同政府获取土地、同对方合作开发、收购对方股权、受让对方土地或在建项目等。 3、合同谈判与签订 3.1无论是地区运作还是集团直接运作的项目,都应该就项目投资合同的谈判、签订、履行成立合同管理负责人。 地区公司运作的项目,由地总领导,在投资发展部确定合同管理负责人;直接负责地区项目的合同谈判、谈判信息、合同草稿的上报、正式合同的签订以及合同履行。 集团直接运作的项目,由集团分管执总领导,在集团投资策划部确定合同管理负责人;直接负责集团项目的合同谈判签订工作。 3.2合同管理负责人应该以集团投资决策委员会就该项目投资决议所确定的原则性条件同对方协商合同条件,并形成正式合同文本。 3.3合同管理负责人就项目同对方在协商过程中,对方提出的合同条件与集团投资决议所确定的原则有重大不一致时,合同管理负责人应该及时将新的情况汇报给地区公司总经理和集团投资与策划部,再由集团投资与策划部及时汇报给集团投资策划执行总裁,由投资策划执总组织集团投资委员会讨论是否接受新

的项目条件。 3.4合同审批:同对方协商形成的正式合同文本,经地区总经理审核后,上报集团投资与策划部,由其审核提出意见后报分管执总审批。 上述有关正式合同文本的审核及审批意见在投资合同审查会签表反映。 3.5合同签订:正式合同文本经集团投资策划执总审批后,由地区公司总经理或集团授权代表对外签署合同。 3.6凡是属于本制度第2条范围内的投资合作合同,必须报请集团分管执行总裁审批,除非事先得到集团分管执行总裁的书面授权。 4、合同履行 4.1合同管理负责人:参与合同谈判与签订的投资发展部作为合同管理负责人,其他部门全力配合。 4.2合同履行原则:全面充分按照合同合同履行,避免我方违约,合同管理负责责人应该将合同义务分解到相关职能部门,由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合同履行计划,合同管理负责人统一协调合同履行。 4.3合同情事变更: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重大情事变更,导致我方主动放弃项目的,应该同对方友好协商,尽量避免硬性违约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重大情势变更而需要主动放弃项目的,应该经集团分管执行总裁同意后报集团投资与决策委员会决定。 4.4合同证据保留:合同履行过程中,应该注意做好证据保留工作。 5、合同档案管理 每一份合同包括合同正本、副本及附件,合同文本的签收记录、变更、转让和解除合同的协议(包括文书、电子版本等)均须完整汇集妥善保管。 地区公司对外签署的投资合同,应报一份给集团投资与策划部备案。

《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建立和完善以事前防为主、加强事中控制和事后补救为辅的企业经营风险管理体系,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集团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所签订合同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所订立的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本办法所称合同管理是指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实施的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转让、终止、纠纷处理、监督检查、奖惩等行为。 第四条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实行分级管理、统一授权、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并遵循以下原则: (一)严格评审合同,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围; (二)有效监控过程,保证经营管理活动处于可控状态; (三)及时处理纠纷,确保企业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四)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提高企业合同管理水平。 第五条各公司必须重视合同管理工作,健全合同管理机构,配备合同管理人员,切实做好合同评审、签订、履行、纠纷处理等管理工作,提高合同管理的水平和质量,保证合同的规性和有效性,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合同管理部门及其职责 第六条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合同管理工作负有第一领导责任。 第七条集团公司主管合同归口管理部门的领导分管合同管理工作。 各子公司应当指定一名领导分管合同管理工作。 第八条集团管控部为集团公司合同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全系统合同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合同和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 (二)制定、修改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范本_规章制度.doc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范本_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现依法治理企业,促进公司对外经济活动的开展,规范对外经济行为,提高经济效益,防止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凡以公司名义对外发生经济活动的,应当签订经济合同。 第三条订立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所包括的合同有设计、销售、采购、借款、维修、保险等方面的合同,不包括劳动合同。 第五条除即时清结者外,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图表、传真件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国家规定采用标准合同文本的则必须采用标准文本。 第七条公司由法律顾问根据总经理的授权,全面负责合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有关部门的合同订立、履行等工作。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 第八条与外界达成经济往来意向,经协商一致,应订立经济合同。 第九条订立合同前,必须了解、掌握对方的经营资格、资信等情况,无经营资格或资信的单位不得与之订立经济合同。 第十条除公司法定代表人外,其他任何人必须取得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方能对外订立书面经济合同。 第十一条对外订立经济合同的授权委托分固定期限委托和业务委托两种授权方式,法定代表人特别指定的重要人员采用固定期限委托的授权方式,其他一般人员均采用业务委托的授权方

式。 第十二条授权委托事宜由公司法律顾问专门管理,需授权人员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填写授权委托书,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授权生效。 第十三条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经济合同: 1. 单笔业务金额达一万元的; 2. 有保证、抵押或定金等担保的; 3. 我方先予以履行合同的; 4. 有封样要求的; 5. 合同对方为外地单位的;

万科地产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 万科地产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万科地产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在集团各部门、各一线公司以及广大员工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下,基本完成修订稿,再次衷心感谢! 为了最大程度地完善该项制度,现再次向集团各部门、各一线公司以及全体职员征求意见,希望大家不吝赐教多提意见和建议,我们将充分考虑您的意见和建议。 此次是该办法最后一次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月18日,根据大家的反馈意见作出修改后,将在2月底在集团内实施,您的意见就是我们的工作内容,千万要抓住机会噢! 以下为拟实施的《万科地产公司合同管理办法》(最后征求意见稿)正文: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编号 名称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版本第页共页 编制更改审核批准生效期年月日 目的:为规范集团公司及各控股公司的合同管理,规避风险,特制定本办法。 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各控股公司。 职责: 1、集团公司法律室负责本办法的制订、修改、指导、实施和监督。 2、各控股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法律室)或相应职能部门负责本公司对本办法实施的指导和监督。

3、集团公司各部门和各控股公司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履行合同的经办人员、审批人员、保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负责具体实施。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最后征求意见稿) 目录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 第三章合同的履行 第四章合同的保管 第五章其他规定 附件: 一、合同的分类和编号 二、合同审批表 三、合同归档登记表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合同是公司行为的重要表现,是公司对外发生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形式,为加强合同管理,规范办事流程,减少法律风险,使合同的订立、履行、保管有章可依,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除特别指明外,适用于: (一)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和所有万科控股公司。 (二)公司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所有合同和合同管理的各个阶段。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标准合同管理办法》.doc

1.目的 为加强万科集团房地产项目的工程合同管理,规范工作流程,维护公司权益,根据《万科企业股份有 限公司合同管理规范》,制定本管理办法。 2.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万科集团所属各房地产公司。 3.职责 3.1万科集团总部财务管理部成本管理组负责对本管理办法的制订、修改、解释、指导、监督检查。 3.2万科集团所属各房地产公司负责签订、履行工程合同的人员(包括经办、审批、资料管理等)贯彻执行本 管理办法。 4.方法与过程控制(包括一般规定、合同订立的管理、合同履行的管理、合同档案的管理及其他规定) 4.1一般规定 4.1.1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直接构成发包单位项目开发成本且需要承包单位通过工程施工形成实体产品(如土建、 安装、装饰、园林环境等)的合同;勘测、监理、造价咨询委托类合同参照本管理办法执行;土地、材 料设备采购、设计类合同则另按有关管理办法执行。 4.1.2 万科房地产项目的工程合同管理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4.1.2.1 合法性原则:工程合同管理必须全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使得公司的权益能够依法受到保护。 4.1.2.2 合同书原则:工程施工必须正式签署合同书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但金额在一万元 以下且能及时结清的零星工程及工程类合同中已经界定清楚归属的变更签证事项可另行办理。 4.1.2.3 事前签订原则:工程合同应在经济事项发生前签署,禁止工程类业务未签署合同即先行施工。 4.1.2.4 招标原则 本原则包括以下两方面含义:

◆ 采用招标方式确定合作方。除下列情况外的所有合同的合作方均应通过招标方式确定:( 1) 某项工程、产品业已经过万科集团审批确定了长期合作伙伴关系;( 2)某些政府垄断工程; ( 3)属于《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招标管理办法》规定的适用情形,经详细填写《万科企业股 份有限公司考察结果审批表》(详见附件),并按规定经公司有关负责人集体会签批准后,方可采用 考察对比的方法确定合作方。 ◆合同随附招标文件。拟签合同正文及其补充协议(包括设计变更与现场签证协议、工程保修 协议、廉洁合作协议),应作为招标文件之附件一并发给投标单位,投标单位需对其进行确认。 4.1.2.5 利益明晰原则:合同应清楚地界定、描述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以杜绝模糊、歧义、推诿、扯皮现象;合 同中尤其应有明确的、可以界定清楚的合同价款、结算办法及付款方式;如果合同价款可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总? 则 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的签订 三、合同谈判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 四、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五、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六、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七、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 八、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部首部分,要注意写明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正文部分:建设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期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产品合同应注明产品名称、技术标准和质量、数量、包装、运输方式及运费负担、交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价格、违约责任等; 3、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原则上不使用公章,严禁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九、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辖。 十、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合同的审查批准? 十一、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十二、合同审批权限如下: 1、一般情况下合同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审批。 2、下列合同由董事长审批: 标的超过50万元的;投资10万元以上的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合同。 3、标的超过公司资产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 十三、合同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具体经办,拟订初稿后必须经分管副总经理审阅后按合同审批权限审批。重要合同必须经法律顾问审查。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 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鉴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合同的履行 十五、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 十六、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以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应以物资交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 十七、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否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合同的变更、解除 十八、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碰到困难的,首先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困难,尽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实际履行或适当履行确有人力不可

集团股份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管理办法 本办法释义: 集团——指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全资和控股公司构成的企业集团 集团总部——指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指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全资和控股公司中的任一个体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集团的合同管理,适应集团发展的需要,使合同谈判、签订、履行、监督的过程和程序科学化、规范化,保障集团在经营活动中的合法权益,规避和防范法律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订立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国家政策规定,任何公司和个人不得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公司利益。 第三条参与合同谈判、审查、签订、履行的人员或知悉合同内容的公司员工,均负有保守合同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合同包括合同正本、附件、补充协议(含会

议纪要、备忘录)及其它与合同有关的承诺函、签证、函电等形式的书面文件。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总部以及所属全资和控股公司,非控股的参股公司可以参照执行。劳动合同的管理按国家及深圳市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第六条任何公司和个人一律不得以公司的名义对外签订担保协议或为担保行为。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条集团法律事务部为合同管理机构,全面负责集团的合同管理工作。各公司须根据需要设专职或兼职合同管理人员,其中年营业额在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的公司,必须设专职合同管理人员,经过集团法律事务部培训后方能上岗。合同管理人员为公司从事合同管理工作的专门人员,接受集团法律事务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八条合同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 (一)制定、修改合同管理制度; (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起草,并提供法律意见,为决策提供法律依据; (三)参与重大法律文件的起草、修改; (四)监督、检查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并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

公司销售合同管理制度

公司销售合同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明确销售合同审批权限,规范销售合同的管理,规避合同协议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适用于企业销售部、业务部门、各子企业及分支机构的销售合同审批及订立行为。 第2章销售格式合同编制与审批 第3条企业销售合同采用统一的标准格式和条款,由销售部经理会同法律顾问共同拟定。 第4条企业销售格式合同应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供需双方全称、签约时间和地点。 2. 产品名称、单价、数量和金额。 3. 运输方式、运费承担、交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应具体明确。 4. 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 5. 免除责任及限制责任条款。 6. 违约责任及赔偿条款。 7. 具体谈判业务时的可选择条款。 8. 合同双方盖章生效等。

第5条企业销售格式合同须经企业管理高层审核批准后统一印制。 第6条销售业务员与客户进行销售谈判时,根据实际需要可对格式合同部分条款作出权限范围内的修改,但应报销售部经理审批。 第3章销售合同审批、变更与解除 第7条销售业务员应在权限范围内与客户订立销售合同,超出权限范围的, 应经销售经理、营销总监、总经理等具有审批权限的责任人签字后, 方可与客户订立销售合同。 第8条销售合同订立后,由销售部将合同正本交档案室存档,副本送交财务部等相关部门。 第9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出于缺货或客户的特殊要求等原因,销售部或客户提出变更合同申请时,须由双方共同协商变更,若为重大合同款项的变更,须经总经理审核。 第10条根据合同规定的解除条件、产品销售的实际和客户的要求,销售部与客户协商解除合同。 第11条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订立合同时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后,须报公证机关重新公证。 第12条销售合同的变更、解除一律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作废。 第13条企业法律顾问负责指导销售部办理因合同变更

xx通信公司合同管理办法(1)

xx通信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公司合约文件的形成、实施工作,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xx通信有限公司合约文件管理办法。 一、管理原则 1、实施权限管理和专业管理相结合的管理原则 主要指在拟签订合约文件阶段,各单位按照各自的权限范围和分工职能进行合约 文件的拟定、谈判工作; 2、建立合约文件管理委员会 监督和管理合约文件的全过程,并在下设的管理工作组中形成一定的制约关系。 二、权限管理 1、合约文件分类 (1)按合约文件内容分类 ●业务类合约文件,指为发展公司业务,与用户签订的合约文件; ●技术类合约文件,指为实施公司发展计划所需签订的设计、工程、线路、设备 采购等合约文件; ●经济类合约文件,指为战略合作、融资、资产变动、项目合作等所需签订的合 约文件。 (2)按合约文件年合约金额或次合约金额分类 ●人民币x00万元以下(含)为三类合约文件; ●人民币x00万元-x00万元(含)以下为二类合约文件; ●人民币x00万元以上为一类合约文件。 2、签订权限

(1)三类业务类合约文件由业务部门或分公司总经理提出,并视为合约谈判的责任人,主持该合约的谈判。合约拟定后报副总裁审定,再经合约管理办公室审核,报请总裁授权,按公司标准合约文件签约; (2)三类技术、经济类合约文件由部门或分公司总经理提出,并视为合约谈判的责任人,主持该合约文件的谈判。合约文件管理办公室及各组派员参与该合约的谈判,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并在合约文件草稿中签字。合约拟定后报相关副总裁审定,经合约管理办公室审核,报请总裁授权,进行签约; (3)二类合约文件由副总裁提出,并视为合约谈判责任人,主持该合约的谈判。 合约文件管理办公室及各组派员参与该合约的谈判,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并在合约中签字。合约拟定后经合约管理办公室审核,报请总裁批准,并授权进行签约; (4)一类合约文件由副总裁提出,报请总裁办公会议研究,由总裁批准。在谈判工作中,由总裁或委派副总裁主持合约谈判。谈判中的业务、技术、商务谈判阶段,分别由业务、技术、商务、法律各谈判组参加谈判并履行职责,合约拟定后经合约管理办公室审核,报请总裁批准并签约。 3、管理机构及职能 (1)管理机构:合约文件管理委员会,是公司总裁领导下的决策机构,对总裁负责,完成总裁交办的各项任务。

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劳动合同管理,促进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保护公司与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公司办公室负责用人单位(部门)劳动政策法规的学习及贯彻落实情况的指导、监督、管理工作,检查督促各单位(部门)依法建立劳动合同管理规定及配套措施,自觉遵守和执行各项劳动政策法规。 第四条劳动合同的订立、续签、变更、解除、终止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程序办理。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员工与用人单位(部门)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维护员工合法权益。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五条用人单位(部门)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自用工之日起,配合公司办公室依法与员工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采用我市社保部门提供的格式样本。 第六条用人单位(部门)招用员工时要有具体的书面录用条件及客

观的考核标准,并告知应聘者。. 第七条用人单位招用员工时,应当如实告知工作内容、工作条件、 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应聘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部门)还应查验其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以及其他能证明该应聘者与任何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应了解应聘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工作经历、劳动关系现状、社会保险缴纳情况、户籍、住址、档案状况、家庭婚姻状况、学历、健康状况、职业技能水平等信息。 第八条劳动合同应由员工本人签署,签字后并在签字处加印右手食 指指印;公司办公室应验证员工签名与身份证相一致。劳动合同加盖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劳动合同书》一式二份,由公司及员工本人各保存一份。 第九条退休返聘人员不签订劳动合同,但应就其返聘期间有关报酬、福利待遇签订返聘协议。 第十条凡用人单位(部门)违反劳动合同签订规定,擅自用工,造 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及发生赔偿等连带问题的,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视情节轻重与后果给予责任人处罚。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期限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部门)应在遵守国家劳动政策法规的前提下, 根据各自生产经营特点和需要按下述原则与员工协商确定劳动合同 期限,保证管理、业务骨干队伍的相对稳定。 (一)引进的高、中级管理人才、专业技术等人才,可协商签订较

(完整版)公司合同管理制度范本

中小企业合同管理制度(范本) 一、合同管理总则 1、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预防、减少和及时解决合同纠纷,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政府部门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各单位与各法人单位、其他经济组织、自然人或相互之间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等,包括但不限于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运输合同、资产转让合同、仓储合同、服务合同、保险合同等。 3、合同管理原则 合同管理必须遵循依法办事,预防为主,层层把关,跟踪监督,及时调处,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原则。 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合同,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参照有关政策。 4、保守商业秘密 管理、参与合同工作的一切有关人员,应当为公司保守商业秘密。 二、合同管理职责 1、企业合同管理部门(法务部)的主要合同管理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条例,依法保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合同管理工作。 3)、审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 4)、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5)、做好合同统计、归档、保管工作。 6)、监督、检查本公司合同签订、履行情况。 7)、宣传合同法和有关法规,培训合同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采购人员。8)、依法处理本公司的合同纠纷。 9)、制止公司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10)、按期统计、汇总本公司合同签订、履行以及合同纠纷处理情况并向公司领导汇报。 2、供销部门的主要职责 1)、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本部门的合同。 2)、严格审查本部门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提交有关方面会审。 3)、对所签合同,认真执行,并定期自查合同履行情况。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加强与其它各有关部门联系,发生问题及时向法务部通报。 5)、本部门合同的登记、统计、归档工作。 6)、协助法务部对合同纠纷的处理。 3、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 1)、加强与供销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2)、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妥善保管收、付凭证。 3)、配合法务部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集团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合同管理,明确职责,防范风险,正确签订和履行合同,保障集团投资 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公司”)、各产业集团及下属公司(学院)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控股公司、各产业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学院)(以下统称“集团系 成员企业”)。 各产业集团应根据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并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制定本集团内部的相关管理规定,但其内容不得违背本办法的制定宗旨和相关限制性规定。 本办法如作修订,各产业集团应根据本办法对其相关管理规定作出相应修订。在各产业集团对其相关管理规定作出修订前,暂按本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 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但不限于集团系所有成员企业之间,或与其他组织或公民之间签署的合同、协议、契约及其他文件资料,但劳动合同除外。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法务人员所在部门为集团系各成员企业的合同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有:制定合 同管理制度;管理公司合同事务;合同文本审查;起草合同范本及重要合同文本;开展合同法律知识培训;监督、检查、指导下属公司合同管理工作,协调处理合同纠纷。 各产业集团合同主管部门每半年至少应对下属公司进行一次合同检查,主要检查合同内容、合同签订流程、合同履行情况及合同归档情况,形成合同检查报告,通报各相关单位并上报控股公司合同主管部门。 控股公司合同主管部门有权对各产业集团的合同检查情况进行抽查,并对各产业集团的合同检查情况进行评估,形成合同评估报告并通报各相关单位。 第三章合同的委托代理 第五条签订合同时,应由双方签字盖章。

公司财务和业务合同管理制度

目录 财务报销办法 ·································································· - 1 - 财务管理制度 ·································································· - 7 -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 - 16 - 货币资金管理办法 ··························································· - 22 - 差旅费管理办法 ······························································ - 25 - 招标管理办法 ································································· - 32 - 合同管理办法 ································································· - 42 - 合同风险防范管理办法 ····················································· - 47 - 合同保密管理办法 ··························································· - 51 - 工程借款实施管理办法(暂行) ········································· - 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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