峡阳水电站水工作业安全规程

峡阳水电站水工作业安全规程
峡阳水电站水工作业安全规程

水工作业安全规程

1. 主题、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工建筑物维护、水工机电设备运行维护、水上作业的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

2 本规程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2.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能源部91)

2.2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电力部94)

2.3 《水电站大坝安全管理办法》电安(1997)25号

2.4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水工部分(福建省古田溪水力发电厂88)

2.5 《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程》国家电力公司(2000)

3 总则

3.1 通则

3.1.1 为切实保证水工作业人员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及健康,严格执行电力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设备和水工建筑物的损坏及其他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规程。

3.1.2 各级领导、工作人员都应根据岗位安全责任的规定对本岗位负有安全责任,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的作用,严格监督本规程的贯彻执行。

3.1.3 凡在管辖区域从事水工工作的人员均应认真执行本规程,并按各自工种和工作性质,学习掌握本规程相关部分,定期进行学习考试,并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参加工作。

3.1.4 凡新参加工作的人员、临时工、实习生均必须学习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水工生产现场参加工作或学习。

3.1.5 各级领导在安排水工生产工作时不得发出违反本规程的命令。工作人员在接到违反本规程的命令时,应提出意见,予以纠正,若发令人不予纠正,应报告上级主管部门。任

何工作人员除自己严格执行本规程外,如发现有违反本规程的现象,应立即予以制止。

3.1.6 各级领导人员都不准发出违反本规程的命令。工作人员接到违反本规程的命令,应拒绝执行。任何工作人员除自己严格执行本规程外,还应督促周围的人员遵守本规程。如发现有违反本规程,并足以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者,应立即制止。

3.1.7 认真遵守本规程者,应予表扬和奖励,对违反本规程者,应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处分。对违反本规程而造成事故者,应认真分析,分清责任。

3.1.8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不断地在推广应用,在吸收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时,必须根据有关规定和说明,不断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规程,并督促工作人员认真执行。

3.2 工作人员的条件和服装要求

3.2.1 凡从事水工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身体检查合格后,方可参加工作。凡患有不适应某工种工作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该项工作,经医生证明和上级批准应调换其他工种。如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者,以及酗酒、精神不振、情绪不定者不适于高处作业、水上作业、重要操作和车船驾驶工作。如患有精神病、癫痫病者不能从事水工工种的任何工作。

3.2.2 严禁非专业人员从事电气、机械、闸门、和船只驾驶、精密测量仪器操作等工作,严禁酒后作业。

3.2.3 水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使用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如安全帽、安全绳、安全带、救生衣等)。

3.2.4 对各项工程工作项目,开工前必须办好工作票的有关手续,并做好安全措施,经批准许可后,方可开工。现场工作人员必须听从工作负责人和安全员的有关安全指挥。委托代管外包工程时,必须对承包方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有完整的记录或资料。

3.2.5 进行水工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工作负责人应向作业人员交待安全注意事项,并派专人监护。

3.2.6 工作人员的工作服,不应有会被转动机器绞住的部分,在有转动的机器周围工作禁止戴围巾、穿长衫、穿裙子,辫子或长发应盘在帽内,上班严禁穿拖鞋、高跟鞋、小跟鞋、及带有金属底的鞋子,水上作业禁止穿雨靴。进入工作现场须戴安全帽。工作服禁止使用尼龙、化纤或棉化纤混纺的衣料制做,以防工作服遇火燃烧加重烧伤程度。

3.2.7 工作人员必须学会触电、淹溺、窒息、外伤等急救常识,并学会紧急救护法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3.2.8 进行水工作业时,如发现不安全因素危及设备或人身安全,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立即撤离现场,向领导汇报。

3.2.9 任何人进入生产现场(办公室、控制室、值班室和检修班组室除外)必须戴安全帽。禁止在没有监护的条件下指派临时工单独从事有危险的工作。

3.3 工作场所

3.3.1 工作场所、仓库等应保持清洁,有良好的照明和消防设备,并定期检查、维护。水工

作业场所材料、工具的堆放不得妨碍水工作业,高边坡、野外工作固定通道两旁杂草、树枝要定期砍掉,不得影响仪器操作。

3.3.2 各工作场所的井、坑洞或沟道,必须覆以及地面齐平的坚固盖板,在检修工作需要翻开盖板时,必须设置临时围栏,工作结束时须及时恢复原状。临时打的孔洞施工结束后,必须恢复原样。

3.3.3 严禁在门口、通道、楼梯和平台等处堆放杂物,地板上临时放置有容易使人绊跌的物件(设备、钢丝绳等)时,必须设置临时警告标志,地面有油泥、灰浆等脏物应及时消除,以防滑跌。

3.3.4 所有升降口大小孔洞、楼梯平台边沿等必须装设不低于1050毫米的栏杆和不低于100毫米的护板,如在检修中必须将栏杆拆除时,应装设临时遮栏,并在检修后立即复原。

3.3.5 所有楼梯、平台、通道、栏杆都应保持完整,铁板必须铺设牢固。铁板表面应有纹路以防滑跌。

3.3.6 门口、通道、楼梯和平台等处,不准放置杂物,电缆及管道不应敷设在经常有人通行的地板上,以免妨碍通行。

3.3.7 禁止在工作场所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如汽油、香蕉水、酒精、雷管、炸药、环氧树脂及其配料等)不准把废弃的易燃物品随意倾倒在工作场所及附近的任何地方(包括集水井内)。在工作中使用上述物品,应由专人领用、保管,并按规程规定做好的防火防爆措施。

3.3.8 生产场所及仓库应备有必要的消防设备,例如:消防栓、水带、灭火器、砂箱、石棉布和其它消防工具等。消防设备应定期检查和试验,保证随时可用。不准将消防工具移作他用。

3.3.9 在厂房和建筑物的结构上打孔、移动或增加荷重、拆迁加固的支柱、改变建筑物的结构,须经严格计算,报生技部专业工程师审定方案并经水工副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在建筑物和观测设施附近,禁止进行爆破作业。确特殊需要,应经总工程批准,并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防护措施,爆破现场应指定专门人员认真监护。

3.3.10 进入廊道工作时应有二人以上人员同行,严禁一人单独行动,必须随身携带手电筒、配足备用电珠、穿戴好必要的防护用品、戴好安全帽。

3.3.11汛期冒雨进行观测、巡回检查等工作应有二人以上同行,工作完毕要检查人数。

3.3.12汛期在坝前、溢流面、消力池、尾坎及导流墙、坝面下游附近进行水工作业时,事先应及闸门操作及水库调度人员取得联系并经部门领导同意并做好闸门禁运措施后方可开工,如需开闸泄洪的应事先通知工作人员,确认全部撤离后,按开闸泄洪规定程序操作。

3.3.13 在厂房工作时,水工作业人员不得动用和操作非自己管辖的机械、电气设备,并注意及带电设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工作前应按规定办理工作票。

4 安全工作制度

4.1 在大坝、厂房、开关站机电设备上工作,应办理工作票手续,按照工作票要求做好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a.工作票制度;b.工作许可制度;c.工作监护制度;d.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4.2 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完成四项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a.停电;b.验电;c.装设接地线;d.悬挂标志牌和装设遮栏。上述四项措施由运行值班人员负责,这些措施全部完成后,工作人员才能进行工作。

4.3 所有的现场工作人员应服从工作负责人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任何人不得私自拆除遮栏和标示牌或转移工作地点。

4.4 重要操作(如闸门启闭)应按操作命令和调度单执行,同时填写操作票,如领导口头或电话命令,必须记录发令人姓名,并录音复诵核对无误后,方许操作,并应一人操作,一人监护,认真执行监护复诵制。

4.5 进行闸门、水工机电设备检修工作时,必须按规定办理工作票,在闸孔内工作时检修人员应戴安全帽、系好安全带。门槽口需搭跳板,必要时适当设置围栏,临库面工作应穿救生衣。

5 工器具使用的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5.1 使用各种工器具前,应进行检查,不完整不合格的工器具不准使用。

5.2 大锤和手锤的锤头必须完整,其表面必须光滑微凸不得有歪斜、缺口、凹入及裂纹等缺陷;手柄须用整根的硬木制成,不准用大木料劈开制作,锤柄应装牢固,头部用木楔栓固定,锤把上不得有油污;使用时不准戴手套,周围不准有人靠近。

5.3 凿子被击部分有伤痕、不平整,沾有油污等不准使用,用凿子凿坚硬或脆性物体时)如生铁、生钢、水泥等),须戴防护眼镜,必要时需装设安全遮栏,以防碎片伤人。

5.4 锉刀、手锯、木钻、螺丝刀、钳子等的手柄,应安装牢固,钳子的护套必须完好无破洞,滑手柄的工具不准使用。

5.5 砂轮必须装有用钢板制成的防护罩,其强度应是足以挡住砂轮碎裂时的碎块。防护罩至少要把砂轮的上半部罩住,砂轮必须定期检查,砂轮应无裂纹及其他不良情况,禁止使用没有防护罩的砂轮。

5.5.1 使用砂轮研磨时,应戴防护镜或装设防护玻璃,使用砂轮磨工具时,应使火星朝下,不准使用砂轮的侧面磨。

5.5.2 使用无齿锯应符合上述各项规定,使用时操作人员应站在锯片的侧面,锯片应缓慢地靠近被锯物件,不准用力过猛。

5.6 使用钻床时,须把钻眼的物体安装牢固后,方可开始工作,工作人员应戴防护眼镜,不准戴手套,清除钻孔内金属碎屑前必须停止钻头的转动,不准用手直接清除铁屑。

5.7 使用锯床时,工件必须夹牢固,长的工件两头应垫平夹牢,防止工件锯断时伤人。

5.8 使用钳形电流表的注意事项:

5.8.1 使用钳形电流表时,应注意钳形电流表的电压等级,测量时戴绝缘手套,并站在绝缘垫上,不得触及其他设备,以防短路或接地,观测表计时要特别注意保持头部及带电部分的安全距离。

5.8.2 在高压回路上使用钳形电流表的测量工作,应由两人进行,应填写工作票,严禁用导线从钳形电流表外另接表计测量。

5.8.3 测量低压线路电流时,测量前应将测量处各相间用绝缘材料加以保护隔离,以免引起相间短路,同时注意不得触及其他带电部分。

5.8.4 钳形电流表应保存在干燥的柜子内,使用前要擦试干净。

5.9 使用摇表的安全要求:

5.9.1 使用摇表在高压设备、二次回路和半导体元件的线路上测量绝缘时应由两个人担任。

5.9.2 测量操作前应先检验摇表短路、开路指示正常;接线应先接接地端,后接设备端;放稳摇表匀速摇测(每分钟120转);测量后先断开设备端接线再停止转动操作,然后将被测设备对地放电。

5.9.3 测量用的导线应绝缘良好,其端部应有绝缘套。

5.9.4 测量绝缘时,必须将设备从各方面断开,确证设备无人工作,验明无电压并放电后方可进行测量。

5.9.5 在有感应电压的线路上测量绝缘时必须将另一回路同时停电,方可进行。雷击时禁止测量线路绝缘。

5.9.6 在带电设备附近测量绝缘电阻时,测量人员和摇表安放的位置必须选择适当,保持安全距离,以免摇表引线或引线支持物触碰带电部分。移动引线时必须注意监护,防止工作人员触电。

5.9.7 在测量中禁止他人靠近被测设备,测量绝缘后必须将被试设备对地放电。测量线路绝缘时,应得对方允许后办好工作票方可进行。

5.10 电气工具、用具应有专人保管,按《电气安全工作规程》附录五、六规定定期送试验单位检测,不合格立即停止使用;使用前必须检查电线是否完好、有无接地线,绝缘不良的不准使用;使用时应先接好接地线,使用中发生故障应停止使用,立即送检修部门修理。

5.11 使用电气工具时,不准提着电气工具的导线部分及转动部分;在梯子上使用电气工具时,应做好防止触电坠落的安全措施;在使用电气工具中,因故离开工作场所或暂时停止工作以及遇到临时停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不熟悉电气工具及用具的使用方法的人员,不准擅自使用。

5.12 使用电锤、电钻等移动电气工具时须戴绝缘手套。电源插座需加装漏电保护器。在更换电锤、电钻的钻头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后更换钻头。

5.13 电气工具、用具的电线不准接触高温物体;不要放在潮湿的地方,应避免重物直接压在电线上。

5.14 行灯使用注意事项:

5.14.1 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在特别潮湿的地方或周围均属金属导体的地方,以及金属容器或水箱内部工作,行灯的电压不准超过12伏。

5.14.2 行灯电源应由行灯变压器供给,变压器不准放在金属容器内部。

5.14.3 携带式行灯变压器的高压侧应带插头,低压侧应带插座,并采用两种不互相插入的插头。

5.14.4 行灯变压器的外壳须有良好的接地线,高压侧最好使用带中线的三芯插头。

5.15 使用风动工具的安全要求:

5.15.1 不熟悉风动工具的使用方法和维修方法的人员,不得擅自使用和维修风动工具。

5.15.2 风动工具的锤子、钻头等工作部件,应安装牢固,以防工作中脱落,工作部件停止转动前不准拆卸。

5.15.3 风动工具的软管必须和工具连接牢固,在连接前必须把软管吹净,只有在停止送风时才可拆装软管。

5.16 使用喷灯的注意事项:

5.1

6.1 不熟悉喷灯使用方法的人员不准擅自使用喷灯。

5.1

6.2 喷灯必须符合下列要求才可点火。

5.1

6.2.1 油筒不漏油、喷火嘴无堵塞、丝扣不漏气。

5.1

6.2.2 油筒内的油量不超过油筒容积的四分之三。

5.1

6.2.3 加油口的螺丝塞已拧紧。

5.1

6.3 使用喷灯工作应遵守下列各项规定:

5.1

6.3.1 点火时不准把喷火嘴对着人、易燃物品及电气设备。

5.1

6.3.2 油筒内的压力不得超过额定标准。

5.1

6.3.3 工作地点不准靠近易燃物品或电气设备。

5.1

6.3.4 使用喷灯工作尽可能在空气流通的地方。

5.1

6.3.5 不准把喷灯放在高温的物体上。

5.1

6.3.6 禁止在使用煤油或酒精的喷灯内注入汽油。

5.1

6.3.7 喷灯的加油、放油以及拆卸喷嘴或其他零件等工作,必须待喷嘴冷却泄压后再进行。

5.1

6.3.8 喷灯用毕后,应放尽压力,待冷却后方可收入工具箱内。

6 一般电气作业安全事项

6.1 电气设备高压和低压之分:

高压:设备对地电压250V以上者。

低压:设备对地电压250V及以下者。

6.2 动力线和照明线要分开,严禁混接。严禁使用电炉,若因工作需要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使用,但电炉要有专人保管,电炉使用完毕后,必须断开电源,如中途停电,也应即时断开电源、防止复电时,电炉烧热引起火灾。

6.3 工作人员及带电设备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办理工作票并经运行人员许可,工作内容应遵守《电业安全规程》的发电厂和变电所部分及电力线路部分的规定。

6.4 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均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使用中不准将接地装置拆除或对其进行任何工作。

6.5 任何电气设备上的标志牌,除原来放置人员或负责的运行值班人员外,其他任何人员不准移动。

6.6 湿手不准接触带电开关及其他电气设备,电气设备外壳损坏和电线绝缘损坏、不完整或带电部分外露时,应立即找电工修好,否则不准使用。

6.7 在厂房、开关站内和其他地点的高压设备附近工作时,必须开工作票,设专职监护人,监护人必须是经批准的人员担任,工作人员不准移动电气设备上标示牌,不论高压设备带电及否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

6.8 发现有人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使触电人脱离电源并进行急救,如在高空工作,抢救时必须做好防止高空坠落措施。

6.9 遇有电气设备着火时,应立即将有关设备的电源切断,然后进行救火。对可能带电的电气设备以及发电机、电动机等应使用干式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1211灭火器灭火,对油开关,变压器(已隔离电源)可使用干式灭火器,1211灭火器等灭火,不能扑灭时再用泡沫灭火器灭火,不得已时可使用干砂灭火,地面上绝缘油着火,应使用干砂灭火。

6.10 在高压区(对地250伏以上)工作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所有工器具材料同人体及带电体应按下列规定,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在无遮栏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为:

220千伏≥3米。

110千伏≥1.5米。

10千伏及13.8千伏≥0.7米。

6.11 在厂房、开关站、高压配电室内搬运梯子、管子、测量标尺等长物时,应放倒两人搬运并使人体及物体的任何部分及带电体保持6.10条款规定的安全距离。

6.12 低压带电工作应办理电气工作票手续,经运行值班人员许可,并设专人监护,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工作时工作人员应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进行。禁止使用带有金属的量具、锉刀和带有金属的毛刷等工具。上杆前应分清火、地线,选好位置,人体不得同时接触两根线头,断开导线时,先断火线,后断地线,搭接导线时顺序应相反。

在带电低压配电装置上工作时,应采取防止相间短路和单相接地的隔离措施,在低压带电导线未采取绝缘措施时,工作人员不得穿越。

6.13 使用喷灯时,火焰及带电部分的距离,电压在10千伏及以下者不得小于1.5米,电压在10千伏以上者不得小于3米,不得在带电导线、带电设备、变压器、油开关附近将喷灯点火。

6.14 电焊工作前应检查焊接工具和设备,确认完好后方可接通电源进行焊接。焊接人员应穿工作服和绝缘鞋,戴电焊手套和镶有滤光镜的面罩,焊接时必须采取防止金属熔渣飞溅及掉落引起火灾的措施,禁止在易燃易爆品附近进行焊接及切割。工作结束时应立即切断电源,检查现场无火种留下后工作人员方可离开。

6.15 电焊机接线端子需安装绝缘罩,在潮湿地方进行电焊工作,焊工必须站在干燥的木板上,或穿橡胶绝缘鞋。

6.16 在带电设备周围严禁使用钢卷尺和线尺(夹有金属丝者)进行测量工作。

6.17 电焊工作所用的导线、必须使用绝缘良好的皮线,如有接头时,则应连接牢固并包有可靠的绝缘,连接到电焊钳上的一端至少要有5米的绝缘软线。电焊设备应使用带有保险的电源刀闸。电焊设备的装设,检查、修理工作必须在切断电源后进行。

6.18 电焊工更换焊条时必须戴电焊手套,以防触电。清理焊渣时必须戴防护眼镜,并避免对

着人的方向敲打焊渣。不准将带电的导线搭在身上或踏在脚下,电焊导线经过通道时,应做好保护措施,防止外力损坏。

6.19 装设接地线必须由两人进行,若为单人值班,只允许使用接地刀闸接地,或使用绝缘棒合接地刀闸。

6.20 装设接地线必须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且必须接触良好。拆接地线的顺序及此相反。装拆接地线均应使用绝缘棒和戴绝缘手套。

6.21 接地线应用多股软铜线,其截面应符合短路电流的要求,但不得小于25mm2。接地线在每次装设前应经过详细检查。损坏的接地线应及时修复或更换。禁止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导线作接地或短路使用。

接地线必须使用专用的线夹固定在导体上,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或短路。

6.22 每组接地线均应编号,并存放在固定地点,存放位置应编号,接地线号码及存放位置号码必须一致。

6.23 装、拆接地线,应做好记录,交接班时应交待清楚。

7 高处作业

7.1 凡在离地面2米以上的地点进行工作和在一面临空的悬崖或陡坡上工作、铁塔上工作,应视作高处作业。(凡能在地面预先作好的工作,都必须在地面上工作。进入高空作业现场,应戴安全帽。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使用安全带。)

7.2 高处作业应设专人监护,从事高处作业人员须使用合格的安全带和经试验合格的登高工具,戴安全帽;高处作业应使用工具袋,较大的工具应用绳子栓牢固定的结实牢固的构件上;工具和物件应用绳索系牢后传递,严禁上下抛掷;测报系统维护时超过五级风力时严禁登塔作业。

7.3 高处作业使用的脚手架须搭设牢固能足够承受站在上面人员和材料等重量,并经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每日开工使用前应进行检查。脚手板的厚度不得少于五厘米,不准使用强度不够的竹木及压扁、有裂缝或弯曲的金属管搭设手架;脚手架必须搭在牢固的地上,脚手架的支柱应采用剪刀撑钉牢,同时在工作平台上设置从基础高度起不低于1米的保护栏,并在其下部加设18厘米的护板。

7.4 搭设和拆除高层脚手架时,应设专人监护;搭设脚手架应自下而上一层一层地搭牢,拆除脚手架应自上而下分层拆除,不准上下层同时拆除,不准将整个脚手架推倒;禁止在工作中改变脚手架的结构,禁止利用脚手架悬吊重物、吊运施工材料。

移动式脚手架、悬吊式脚手架或吊篮应经过设计和验收。当移动移动式脚手架地,脚手架上严禁站人。每天使用悬吊式脚手架或吊篮前,应由工作负责人进行挂钩,并对一切绳索进行检查。使用吊篮工作时,应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应栓在建筑物的可靠处所。

7.5 禁止攀登在不牢固的结构上(如石棉瓦屋面及弧形门门顶等)进行工作。在六级及以上大风暴雨、大雪天、雷雨天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露天高处危险作业。

7.6 高处作业安全带应挂在牢固的构件上,禁止挂在不牢固的或移动的物件上。使用安全绳

时应牢固的构件上绕上一至二圈,禁止不经缠绕直接用人拉住安全绳。

7.7 使用梯子注意事项:

7.7.1 在短时间内可以完成工作,可使用梯子。使用梯子应对梯子进行检查,防调装置齐全可靠梯子应安放稳固,应采取防止滑动和倾倒的措施,必要时要专人扶稳。

7.7.2 不准把梯子架设在有可能转动的物体上,在通道使用梯子必须设监护人。

7.7.3 人在梯子上时,禁止移动梯子。

在梯子上工作应使用工具袋;物件应使用绳子传递,不准从梯上或梯下互相抛掷。

7.7.4 在梯子上使用风动工具时,必须将梯子固定牢固。

7.7.5 在梯子上工作时,梯及地面的斜角度为60度左右。工作人员必须登在距梯顶不少于1米的梯蹬上工作。

7.7.6 人字梯须有坚固的绞链和限制开度的拉链。

7.7.7 固定爬梯必须牢固,高的爬梯应设有护圈和休息平台,并定期检查维护。

7.7.8 上下爬梯必须逐档检查爬梯是否牢固,两手必须分开抓住两梯阶,禁止双手抓住同一个梯阶上。

7.8 所有登高安全工具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性试验,试验应严格按规定的荷重和时间进行,试验合格的工具应有合格标志,同时记入试验记录簿。安全带和安全绳试验周期为半年,静荷重225公斤,试验时间5分钟,软梯半年试验一次静荷重500公斤,试验时间5分钟。

8 水工机电设备维护、检修工作安全注意事项:

8.1 在进行机电设备的维护、检修工作前要严格办好工作票手续,工作前要按要求做好安全措施。

8.2 水工机电设备维护工作的安全措施,包括切断设备的电源,取下保险、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排压或关闭有关阀门,并挂“有人工作,禁止操作”标示牌,必要时应作好防突然来水措施,如落检修闸门。

8.3电动机测绝缘试验时,所有人员不得用手触摸电机的外壳及导线,测后应进行放电。8.4检修工作开始前,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应共同到现场检查安全措施是否已正确地执行,然后在工作票上签字,才允许开始工作。

8.5 工作结束前如遇下列情况,应重新签发工作票,并重新进行许可工作的审查程序。

8.5.1 部分检修好的设备将加入运行时;

8.5.2 值班人员发现检修人员严重违反安全工作规程或工作票内所填写的安全措施,制止检修人员工作并将工作票收回时;

8.5.3 必须改变检修及运行设备的隔断方式或改变工作条件时。

8.6 全部工作结束后,工作人员退出工作地点,工作负责人和运行许可人(或值班长)应先检查工作现场是否全部恢复正常、场地是否清理干净、安全措施是否已全部符合投运要求后,再共同在工作票上签字注销。注销的工作票于月底上交所属部门,工作票结束后应保存三个月。

8.7 工作如不能按计划时间完成,必须由工作负责人办理工作票延期手续。

8.8 值班工作许可人,在工作负责人未将工作票注销退回之时,不准将检修设备加入运行。

8.9 凡在油箱容器内进行工作的人员,应根据具体工作性质,事先交待必须注意的事项(如使用电气器具应注意事项、气体中毒、室息急救法等)工作人员不得少于2人,其中一人在外监护,监护人应站在能看到或能听到容器内工作人员的地方,以便随时进行监护。监护不准同时担任其他工作。

8.10 在关闭油箱、容器时,工作负责人必须清点工器具、材料等,检查确实没有任何遗留物时才可以关闭。

9 闸门工作注意事项:

9.1 闸门操作人员必须是熟悉弧门设备工作原理,并经技术考试和安规考试合格的人员担任。

9.2 闸门操作必须严格遵照调度员指令,严格实行操作和操作监护制度,严格按照调度单的开度、扇数执行,不得随意改变。

9.3 闸门操作前必须对设备进行检查,确认无异常现象方可操作,并按要求拉响警报3—5分钟,夜间操作还应打开探照灯。

9.4值班人员在闸门有泄洪时必须间隔2小时检查一次闸门开度情况,如有发现自落必须立即重新开启到原来开度,并及时告诉当值值长。

9.5 闸门设备每年汛前必须全面进行一次检查、试验,汛后必须进行全面维护、检修,并形成报告上报有关部门。

9.6 在闸门上进行检修、维护工作时,工作许可人必须到现场做好有关的安全措施。开工前必须对设备的操作电源是否断开,所有设备的标示牌是否按要求悬挂等进行检查并在值班记录注明情况。

9.7 闸门维护结束时,必须进行开启试验,有关部门技术人员要将检修情况进行书面总结。

9.8 检修工作结束后,当值人员必须将设备投运情况详细记录在值班记录本上,如有参数改变必须向班长和部门报告,并了解改变原因。

10 水上工作安全规定

10.1 水上作业

10.1.1 在水上和水边作业必须二人以上一同工作,禁止单人工作。

10.1.2 在水边作业时,应视岸坡情况采取搭设防护栏,绑安全绳等防护措施,以防落入水中,并应配备必要的救生设备。

10.1.3 非驾驶人员禁止开机动船。航行中驾驶人员严禁饮酒,行驶不熟悉航线,要注意看滩查险,遇特殊气候、水情须停靠安全地点暂待,不得冒险驾驶。其它船及本船同向航行时应保持必要安全距离、船未停妥,严禁上、下船。

10.1.4 机动船应由专人驾驶和保养,驾驶人员、轮机人员必须经港航监督部门培训经考试合格,持有驾驶证轮机证的人员担任。机动船作业期间,驾驶员、轮机员、水手等应坚守岗位,防止脱离岗位后造成船损事故。

救生衣和救生圈每年检测一次荷重83公斤、水中漂浸24小时。并能在8至10米高处投在水面上后立即浮起。用船进行水上作业时,应先检查船只救生工具和消防器材,确认安全可靠方可用船。

10.1.5 使用船只工作载人或运货时,均应根据船体的载重量及平衡程度装载,禁止超载。所装器材均应按顺序堆放整齐,必要时并用绳绑牢。易燃易爆品均必须妥善保管,并做好防火等安全措施。

10.1.6 上下船只使用的跳板,须使用厚度5厘米以上的木板,宽度不得小于25厘米。跳板必须宽搭稳架。乘船人员必须遵守乘船规则,禁止下水洗澡,船只靠岸未停稳不准人员上下,必要时应指定维护安全的人员。

10.1.7 使用船只进行水上作业的人员穿救生衣,禁止穿雨靴等笨重鞋类,雨天作业时雨衣只能披在身上,不准穿袖。乘小木舟在水上作业时,严禁小木舟超载,并应由有经验船工驾驶。

10.1.7.1 在小船上作业时,应将仪器、工具系好防掉入水中。

10.1.72涉水进行工作时,涉水深度不得大于1.2米,并做好安全措施。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项目部提出

编写人:

审核人:

批准人:

峡阳水电站水工作业安全规程

水工作业安全规程 1. 主题、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工建筑物维护、水工机电设备运行维护、水上作业的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 2 本规程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2.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能源部91) 2.2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电力部94) 2.3 《水电站大坝安全管理办法》电安(1997)25号 2.4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水工部分(福建省古田溪水力发电厂88) 2.5 《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程》国家电力公司(2000) 3 总则 3.1 通则 3.1.1 为切实保证水工作业人员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严格执行电力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设备和水工建筑物的损坏及其他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规程。 3.1.2 各级领导、工作人员都应根据岗位安全责任的规定对本岗位负有安全责任,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的作用,严格监督本规程的贯彻执行。 3.1.3 凡在管辖区域从事水工工作的人员均应认真执行本规程,并按各自工种和工作性质,学习掌握本规程相关部分,定期进行学习考试,并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参加工作。 3.1.4 凡新参加工作的人员、临时工、实习生均必须学习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水工生产现场参加工作或学习。 3.1.5 各级领导在安排水工生产工作时不得发出违反本规程的命令。工作人员在接到违反本规程的命令时,应提出意见,予以纠正,若发令人不予纠正,应报告上级主管部门。任

变电站安全操作规程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6422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变电站安全操作规程正 式样本

变电站安全操作规程正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操作规程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一、电工基础知识 1. 变电工应具备一定的电工基础知识,熟知变 电所运行规 程及设备完好的标准。 2.变电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持 证上岗。 3.变电工必须掌握供电系统运行情况和各馈出开 关的负 荷性质,容量和运行方式. 4.变电工应熟知变配电设备特性,技术参数,结构 和工作

原理,并掌握操作方法。 5.变电工必须掌握触电急救方法,并具有电气设备防灭 火知识。 6.运行操作必须执行两票制和工作许可制。 7.变电工班前不准喝酒,班中不准脱岗,串岗,离岗, 睡岗和做与专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二.交接班工作: 变电工上岗后按照交接班制度运行接班,并做好记录, 交接班内容应包括: 前一个班发生停送电开关. 尚未结束的仍有人从事电气作业的开关和电气联系人.

发电机安全操作规程完整

发电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发电机启动前必须认真检查各部分接线是否正确,各连结部分是否牢靠,电刷是否正常、压力是否符合要求,接地线是否良好。 二、启动前将励磁变阻器的阻值放在最大位置上,断开输出开关,有离合器的发电机组应脱开离合器。先将柴油机空载启动,运转平稳后再启动发电机。 三、发电机开始运转后,应随时注意有无机械杂音,异常振动等情况。确认情况正常后,调整发电机至额定转速,电压调到额定值,然后合上输出开关,向外供电。负荷应逐步增大,力求三相平衡。 四、发电机并联运行必须满足频率相同,电压相同,相位相同,相序相同的条件才能进行。 五、准备并联运行的发电机必须都已进入正常稳定运转。 六、接到“准备并联”的信号后,以整部装置为准,调整转速,在同步瞬间合闸。 七、并联运行的发电机应合理调整负荷,均衡分配各发电机的有功功率及无功功率。有功功率通过油门来调节,无功功率通过励磁来调节。 八、运行中的发电机应密切注意发动机声音,观察各种仪表指示是否在正常范围之内。检查运转部分是否正常,发电机温升是否过高。并做好运行记录。

九、停机时,先减负荷,将励磁变阻器回复,使电压降到最小值,然后按顺序切断开关,最后停止运转。 十、移动式发电机,使用前必须将底架停放在平稳的基础上,运转时不准移动。 十一、发电机在运转时,即使未加励磁,亦应认为带有电压。禁止在旋转着的发电机引出线上工作及用手触及转子或进行清扫。运转中的发电机不得使用帆布等物遮盖。 十二、发电机经检修后必须仔细检查转子及定子槽间有无工具、材料及其它杂物,以免运转时损坏发电机。 十三、机房内一切电器设备必须可靠接地。 十四、机房内禁止堆放杂物和易燃、易爆物品,除值班人员外,未经许可禁止其它人员进入。 十五、房内应设有必要的消防器材,发生火灾事故时应立即停止送电,关闭发电机,并用二氧化碳或四氯化碳灭火器扑救。 配电室安全操作规程 1、电工必须具备必要的电工知识,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必须具有劳动局和安检办颁发的电工操作证及技术等记证熟悉供电系统和配电室各种设备的性能和操作方法,并具备在异常情况下采取措施的能力;必须熟悉车间的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的种类及性能,对电气设备性能未充分了解,禁止违规作业。 2、电工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严格执行值班巡视制度,

探放水工安全操作规程

探放水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井下探放水工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并取得操作资格证书后,方许上岗操作。 (2)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经过煤矿安全知识培训,熟知预防灾害的措施和井下避灾路线。一台探放水钻机组现场人员配置不得少于3人。 (3)探放水施工前,必须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认真学习探放水设计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施工时严格按工程技术人员标定的探眼位置及施工措施中规定的角度、方位、孔深及孔径等进行施工,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改动。 (4)探放水作业地点要保证风量充足。施钻过程严禁停风、停电、停水。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检查次数及时间间隔检查瓦斯和有害气体含量。 (5)探放水作业地点必须设专用电话,保持通讯畅通。必须配备灭火器材。施工人员应熟悉一般灭火知识,并能正确使用灭火器具。 二、探放水设备安装 (1)设备安装前必须检查钻场及其周围的安全状况及有害气体含量。当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1%时,不得进行工作。 (2)设备安装应遵守以下程序和要求 ①钻机安装前要清除浮煤、矸石,整平底板,选择适当位置安放钻机。 ②钻机主轴中心线对准钻孔位置,摆正钻机架,机座使用地锚或专用支撑柱固定。 ③垂向钻孔钻机立轴角度必须与钻孔设计一致。 (3)井下钻场应保持整洁,钻具码放整齐。 (4)井下钻场必须具备的安全措施条件如下: ①在掘进工作面或独立巷道探水时,应有安全躲避硐室及安全撤离措施。 ②井下钻场应设专用电话,保持通讯畅通。 ③工作人员进入钻场必须首先检查钻场周围巷道顶板、两帮等安全情况是否良好,如有不安全因素,不得工作。

④探放水人员必须配戴矿灯和自救器,衣襟、袖口、裤脚必须束紧。 ⑤放水前要事先疏通挖好的排水沟,配备与探放水量相适应的排水设备。 (5)设备拆卸与运输中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①钻机在车辆上必须捆绑结实,不准超高或超长。拆下的螺丝等零件,要用有盖的箱子装好。易于丢失的零件,由钻工自带,不得装车。 ②在拆卸搬运时,设备的气孔、油眼必须堵严,各连接螺栓、螺母、轴座、销子等应装回原处。装卸设备时,应用专用工具,严禁用锤直接敲打。 ③人工搬运设备时,设备要捆绑牢固,并轻抬轻放,要由有经验的专人统一指挥,起落行动一致。 ④用专用车辆搬运设备时,设备下发及周围严禁人员停留。 三、探放水设备的操作 (1)钻机开工前,必须由跟班区(队)长或技术员亲自检查立轴的方位,倾角是否与设计相符,检查钻机各部件安装是否稳固,并进行试运转。 (2)正式开钻前应进行下列检查: ①操作系统各手把、按钮、仪表是否齐全、灵活可靠。 ②液压系统的油量和各油管接头控制阀密封是否完好,油压系统要调整到“0”位。 ③制动装置、摩擦离合器、锁闭装置是否正常,必要时进行调整。 ④排水水泵转动是否正常,排水量应达到要求。 (3)探放水钻进过程中,应遵守以下规定: ①禁止用手和脚直接制动机械的运转部件。 ②操作高压电器时,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脚踏绝缘垫。 ③在探放水钻机后面和前面的给进手把活动范围内,不准站人,防止高压水将钻具顶出伤人或给进手把翻起打伤人。 ④操作人员应穿戴整齐,扎紧袖口,防止被转动部件铰伤。 (4)钻进过程中,记录员必须在现场边施工边用笔逐项填写记录。 (5)每竣工一个探放水钻孔,都必须核实该孔的方位、孔斜角度,并重新丈量钻杆

水工作业安全规程

水工作业安全规程 一、总则 1、各级领导必须重视水工作业安全,应对本单位职工的安全负责,要从思想、组织、技术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安全生产。 2、各级领导人员都不得发出违反安全规程的命令。工作人员应拒绝执行违反安全规程的命令,对于违反安全规程的现象,任何人都有责任加以制止、纠正。 3、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现场安全规程或细则。 二、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1、凡进行水工作业应填写水工作业工作票,并要一式两份(格式见附表),但正常检查、观测、巡视工作可不填写工作票。 2、与机电设备有牵连有影响的工作,应与当值运行班组办理工作许可手续。做好安全措施和办理许可手续后,一份留运行班组,一份交工作负责任。工作结束后,由运行与作业人员共同办理工作结束手续。然后将工作票交运行部门保存三个月。 3、需要办理许可手续的工作项目,由单位根据具体情况作出明确规定。 4、不需办理许可手续的工作票,一份交工作负责人,一份由签发人保存。必要时签发人应与工作负责人同到现场交代、检查安全措施,工作结束后,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交回签发人,由部门保存三个月。 5、对大型、复杂或特殊作业,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并组织

有关人员学习、讨论、经厂主管生产领导批准后认真贯彻执行。 6、有权签发水工作业工作票的人员必须经安规考试合格。 7、认真编写“三措”。 三、一般安全注意事项 1、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掌握有关技术规程和操作规程。 2、酒醉、精神不正常的人员不得安排工作。 3、安全绳、安全带、安全网、爬梯、软梯、起重绳索、压力容器等均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和试验。 4、工作人员穿、戴必须符合安全方面的要求,并按规定佩带或携带各种劳动保护用具、用品。 5、工作现场要整洁,廊道、孔、洞、井下的作业现场必须有足够亮度的照明,井、坑、孔、洞均应有坚固的盖板。孔口、栈桥及一切临空临水边沿必须有牢固可靠的栏杆。陡坡通道必须有台阶。 6、上下爬梯禁止双手同时抓握一根梯级,上下锈蚀严重或不经常使用的爬梯时要系安全绳。有条件的地方爬梯须设护圈。 7、使用工具前应仔细检查,工具要完整牢固。电动工具绝缘要合格。使用人员应了解工具的性能和注意事项。 8、工作人员都应具有基本的电气安全常识,如防止触电、触电急救等,但电气工作必须由考试合格的电工进行。 9、机电设备运转时如遇断电,必须拉开电源刀闸。 10、工作人员应按规定进行定期的体格检查。

《电业安全操作规程》

《电业安全操作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 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切实保证职工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电力系统、发供配电设备的安全运行结合电力生产多年来的实践经验制定本规程。各单位的领导干部和电气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规程。第2条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级领导必须以身作则要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要发挥安全监察机构和群众性的安全组织的作用严格监督本规程的贯彻执行。第3条本规程适用于运用中的发、变、送、配、农电和用户电气设备上工作的一切人员包括基建安装人员。各单位可根据现场情况制定补充条文经厂局主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所谓运用中的电气设备系指全部带有电压或一部分带有电压及一经操作即带有电压的电气设备。第4条电气设备分为高压和低压两种高压设备对地电压在250V以上者低压设备对地电压在250V及以下者。第5条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体格检查约两年一次。二、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且按其职务和工作性质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电力线路部分、热力和机械部分的有关部分并经考试合格。三、学会紧急救护法附录G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第6条电气工作人员对本规程应每年考试一次。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三个月以上者必须重新温习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参加带电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领导批准后方能参加工作。新参加电气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干部、临时工等必须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下现场随同参加指定的工作但不得单独工作。对外单位派来支援的电气工作人员工作前应介绍现场电气设备接线情况和有关安全措施。第7条任何工作人员发现有违反本规程并足以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者应立即制止。第8条对认真遵守本规程者应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反本规程者应认真分析加强教育分别情况严肃处理。对造成严重事故者应按情节轻重予以行政或刑事处分。第9条本规程

探放水工操作规程(标准版)

( 操作规程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探放水工操作规程(标准版) Safety operating procedures refer to documents describing all aspects of work steps and operating procedures that comply with production safety laws and regulations.

探放水工操作规程(标准版) 一、一般规定 1、井下探放水工必须具备钻探技术基本知识,或经专门培训,经过考核并有合格证,方可上岗作业。 2、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遵守下井须知,在有水与瓦斯突出威胁的矿区,必须熟知预防灾害的措施和井下避灾路线。 3、井下探放水工程施工前,必须认真了解该工程设计的目的、任务、施工方法与质量要求。一台钻机组人员的配置不得少于3人。 二、安装钻机进行探水前 1、设备安装应遵守以下程序和要求: (1)、钻机安装前要清除浮煤、矸石,整平底板,设置地梁木,选择适当位置安放钻机。 (2)、钻机主轴中心线对准钻孔位置,摆正钻机架,机座与地

梁木之间用螺栓连接,固定于基台木上,打上立柱。 (3)、垂向钻孔需挑顶作钻窝,安装天轮时应设置安全挡板。 (4)、钻机立轴、天轮前缘切点与钻孔必须在一条中心线上,立轴角度必须与钻孔设计一致。 2、井下钻场应保持整洁,钻杆用木架要垫起、排放整齐,无油污、杂物,工具、钻具的摆放必须做到整体合理、安全、有序,坚决杜绝使用过程中随意乱用乱放现象。 3、井下钻场必须具备的安全设施及条件: (1)、加强钻孔附近的巷道支护,并在工作面迎头打好坚固的立柱和栏板; (2)、井下钻场应设专用电话。 (3)、清理巷道,挖好排水沟。探水钻孔位于巷道低洼处时,配备与探放水量相适应的排水设备; (4)、探水人员应备有自救器。 (5)、工作面人员进入钻场必须首先检查钻场周围的支架、顶板、工作面及两帮的安全情况是否良好,如有不安全因素,不得工

水工作业安全规程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7589 (操作规程范本系列) 水工作业安全规程详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The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水工作业安全规程详细版 提示语:本操作规程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一、总则 1、各级领导必须重视水工作业安全,应对本单位职工的安全负责,要从思想、组织、技术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安全生产。 2、各级领导人员都不得发出违反安全规程的命令。工作人员应拒绝执行违反安全规程的命令,对于违反安全规程的现象,任何人都有责任加以制止、纠正。 3、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现场安全规程或细则。 二、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1、凡进行水工作业应填写水工作业工作票,并要一式两份(格式见附表),但正常检查、观测、巡视工作可不填写工作票。 2、与机电设备有牵连有影响的工作,应与当值运行班组办理工作许可手续。做好安全措施和办理许可手续后,一份留运行班组,一份交工作负责任。工作结束后,由运行与作业人员共同办理工作结束手续。然后将工作票交运行部门保存三个月。 3、需要办理许可手续的工作项目,由单位根据具体情况作出明确规定。 4、不需办理许可手续的工作票,一份交工作负责人,一份由签发人保存。必要时签发人应与工作负责人同到现场交代、检查安全措施,工作结束后,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交回签发人,由部门保存三个月。 5、对大型、复杂或特殊作业,必须制定专门的

变电站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变电站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一、从事变电站电气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厂规厂法,厂《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及《安全生产守则》严格遵守本操作规程。 二、本工种是特种作业工种,所有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技术及安全培训,熟悉并掌握电气设备、电路系统、输送电设备 的性能原理构造、运行维修等技术及安全规定、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 三、本工种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掌握触电急救方法。 四、工作前必须穿戴好规定的防护用品。 五、必须随时保持所用工具和仪器仪表的良好状态,使用前必须严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使用带病、伤的工器具 和仪器仪表。 六、本工种所有作业人员除严格遵守本岗位技术及安全规程外,必须严格遵守《电业安全操作规程(发电厂及变电站部分)》 不得违章作业,并有权拒绝和制止他人违章指挥违章操作。 七、断开电源刀闸和开关,经验证无电后,装设接地线或绝缘隔板,在开关把手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高压危险” 的标示牌和警告牌,必要时可设专人监管。 八、在高处作业时,必须使用安全带或保险绳,进入现场的人员一律戴安全帽上下层作业不得在同一垂直面上进行。 九、禁止在带电情况下,锯电缆钢带和铅封,禁止割断运行中的电缆口接地线、连接片连接线。 十、工作结束后,必须将检修后的设备及其安全设施恢复好,清理好现场收拾好工具及配件方可离开现场。 十一、为防止误操作事故,规定:停电拉闸操作必须按断路器、负荷侧隔离开关、母线侧隔离开关顺序操作,送电合闸顺序与此相反,严禁带负荷拉隔离开关。 ●对隔离开关的操作 1、在手动合隔离开关时必须迅速果断,以求操作正确性为主,在合到底时不能用力过猛,隔离开关一经合上,不得再 行拉开。 2、拉隔离开关,应缓慢而谨慎,动触头刚离开静触头时,应迅速拉开。如发生意外电弧,已拉开时不能再合上,未拉 开时立即合好。 3、隔离开关经操作后,必须检查其开合的位置,合时查三相刀片接触良好,拉开时三相断开角度符合要求。 ●对断路器的操作 1、一般情况下,凡电动合闸的断路器,不应手动合闸。 2、断路器操作后,应检查与其有关的信号及计量仪表的指示,从而判别断路器动作的正确性。 3、断路器合闸前,应确认继电保护已按规定投入,停电操作前终端线路应先检查负荷是否到零。 4、断路器检修前必须拉开操作熔断器和合闸熔断器,并拉开弹簧储能电源开关或熔断器。 ●装、拆接地线操作 1、装设接地线前必须在停电设备上验明确无电压,装接地线应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挂接地线时,应戴绝缘手 套。 2、验电前必须检查验电器本身是否良好,对电容器,电缆线路接地前经充分放电后,再验电、接地。 3、检修的工作部分与接地线之间不得连有断路器、隔离开关、熔断器等。 ●变压器启停,分接开关的调整和中性点运行方式变更的操作 1、变压器的启用前,应先启用各种保护。 2、值班人员根据电压变比,及时自行调整有载分接开关的档数,每次操作只能改变一档,每两次操作之间至少间隔1 分钟,禁止不停顿地连续改变分接位置,有载调压不能在变压器过负荷时进行。 3、在变压器投运和停运前,应将中性点接地刀闸合上,并投入零序保护装置,操作完毕可按系统需要决定中性点是 否断开。

探放水工安全操作规程

探放水工安全操作规程 The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the evening of 2021

探放水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井下探放水工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并取得操作资格证书后,方许上岗操作。 (2)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经过煤矿安全知识培训,熟知预防灾害的措施和井下避灾路线。一台探放水钻机组现场人员配置不得少于3人。 (3)探放水施工前,必须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认真学习探放水设计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施工时严格按工程技术人员标定的探眼位置及施工措施中规定的角度、方位、孔深及孔径等进行施工,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改动。 (4)探放水作业地点要保证风量充足。施钻过程严禁停风、停电、停水。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检查次数及时间间隔检查瓦斯和有害气体含量。 (5)探放水作业地点必须设专用电话,保持通讯畅通。必须配备灭火器材。施工人员应熟悉一般灭火知识,并能正确使用灭火器具。 二、探放水设备安装 (1)设备安装前必须检查钻场及其周围的安全状况及有害气体含量。当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1%时,不得进行工作。 (2)设备安装应遵守以下程序和要求 ①钻机安装前要清除浮煤、矸石,整平底板,选择适当位置安放钻机。 ②钻机主轴中心线对准钻孔位置,摆正钻机架,机座使用地锚或专用支撑柱固定。 ③垂向钻孔钻机立轴角度必须与钻孔设计一致。 (3)井下钻场应保持整洁,钻具码放整齐。 (4)井下钻场必须具备的安全措施条件如下: ①在掘进工作面或独立巷道探水时,应有安全躲避硐室及安全撤离措施。 ②井下钻场应设专用电话,保持通讯畅通。 ③工作人员进入钻场必须首先检查钻场周围巷道顶板、两帮等安全情况是否良好,如有不安全因素,不得工作。

水工作业安全规程通用版

操作规程编号:YTO-FS-PD405 水工作业安全规程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水工作业安全规程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操作规程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一、总则 1、各级领导必须重视水工作业安全,应对本单位职工的安全负责,要从思想、组织、技术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安全生产。 2、各级领导人员都不得发出违反安全规程的命令。工作人员应拒绝执行违反安全规程的命令,对于违反安全规程的现象,任何人都有责任加以制止、纠正。 3、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现场安全规程或细则。 二、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1、凡进行水工作业应填写水工作业工作票,并要一式两份(格式见附表),但正常检查、观测、巡视工作可不填写工作票。 2、与机电设备有牵连有影响的工作,应与当值运行班组办理工作许可手续。做好安全措施和办理许可手续后,一份留运行班组,一份交工作负责任。工作结束后,由运行与作业人员共同办理工作结束手续。然后将工作票交运

变电站运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变电站运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变电站值班运行人员。 2操作规程 2.1高压运行电工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发给高压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持证上岗操作。实习员工必须在持证电工的监护和指导下才准进行操作。 2.2高压运行电工应掌握电气安全知识,了解岗位责任区域的电气设备性能和操作方法,并具备在异常情况下采取措施的能力。熟练掌握触电急救和事故紧急处理措施。 2.3高压运行电工严禁脱岗,必须严格执行值班巡视制度;检修工作票制度;倒闸操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转移、终结制度;交接班制度;安全用具及消防设备使用管理制度和出入登记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的规定。 2.4上岗必须穿戴合格的绝缘鞋,必要时应戴安全帽及其它防护用品,所用绝缘用具、仪表、安全装置和工具须检查完好、可靠。禁止使用破损、失效的用具,对不同电压等级、工作环境、工作对象,要选用参数相匹配的安全工具。 2.5高压变配电室运行人员必须遵守高压配电装置的运行规程。 2.6不论高压设备带电与否,运行人员不得单人移开或越过遮拦进行工作。若有必要移开遮拦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使之符合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

2.7雷雨天气需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靴并不得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针。 2.8巡视配电装置,进出高压室,必须随手将门带好。 2.9与用电单位联系,进行停、送电倒闸操作时,值班负责人必须将工作内容和联系人姓名复诵核对无误,并做好记录。 2.10停电拉闸操作必须按照由开关(或负荷开关)、负荷侧刀闸、母线侧刀闸的顺序依次操作,送电合闸顺序与此相反。严禁带负荷拉闸。 2.11高压设备和复杂倒运行方式的倒闸操作,必须由二人执行,并由对设备更为熟悉的主值担任监护。 2.12雷电时禁止进行倒闸操作。 2.13电气设备停电后,在未拉闸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应视为有电,不得触及和进入遮拦,以防突然来电。 2.14施工和检修需要停电或部分停电时,值班人员应该按照工作票要求做好安全措施,包括停电、验电、装设临时接地线、开关加锁、装设遮拦和悬挂警示牌,会同工作负责人现场检查确认无电,并交待附近带电位置和注意事项,方可开始工作。 2.15工作结束后,工作人员撤离,工作负责人应向值班人员交待清楚,并共同检查,双方办理工作终结签证,然后值班人员才可拆除安全措施,恢复送电。严禁约时停、送电。 2.16在未办理工作终结手续前,值班人员不准将施工设备合闸送电。 2.17停电时,必须切断各回路可能来电的电源,不能只拉开断路器就进行工作,而必须拉开隔离刀闸,使各回路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

风力发电场安全操作规程

风力发电场安全操作规程 版 本:A/0 编 制:虎世宏 审 核:张剑辉 批 准:汪海 受控状态:受控文件 分 发 号:FF-01JSZX 2009年6月22日发布 2009年6月22日实施 北京天源科创风电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 北京天源科创风电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GL/CX-4.4.6-07 QES/TY

目录 1 范围 (3) 2 引用标准 (3) 3 总则 (4) 4 风电场工作人员及负责人基本要求 (4) 5 风电机安装安全措施 (7) 6 风电机组维护、检修、调试安全措施 (9) 7 攀登风机安全注意事项 (15) 8 机组内应具备的安全设施 (17) 9 风机操作基本安全注意事项 (18) 10 机组调试、启动运行条件 (19) 11 兆瓦机组转子锁定注意事项 (20) 12 变桨系统工作安全注意事项 (21) 13 变流系统操作注意事项 (24) 14 水冷系统维护安全事项 (24) 15 工作中可能存在的机械危险 (25) 16 工作中可能存在的电气危险 (25) 17 风电机组安全运行规定 (27) 18 风电场的其它相关规定 (30) 19 提升装置的操作安全注意事项 (38) 20 未经允许禁止操作项目 (39) 21 重大配备吊装的规定 (40) 22 安全用电常识 (41) 23 油液造成的危险 (41) 24 自然环境危险 (42) 25 发生火灾时的做法 (43) 26 发生人身伤害事故时急救和做法 (44) 27 人员发生电气设备事故时的做法 (46) 附录紧急救护法 (47)

风力发电场安全操作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风力发电安全生产工作内容、权限、责任及检查考核办法。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天源科创风电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各现场、部门风电场安全生产全部过程。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DL 408—19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 DL 409—19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DL 558—1994 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DL/T 572—1995 电力变压器运行规程 DL/T 666—1999 风力发电场运行规程 DL/T 797—2001 风力发电场检修规程 DL796─200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风力发电场安全规程》 SD 292—1988 架空配电线路及设备运行规程 电业安全[1994]227号关于修订《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部分条款的通知》

探放水安全操作规程示范文本

探放水安全操作规程示范 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探放水安全操作规程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操作规程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概述 (一)探水的目的 探水是采掘过程中用超前勘探方法,查明采掘工作面 顶底板、侧帮和前方的含水构造(包括陷落柱)、含水 层、积水老窑等水体的具体位置、产状等。其目的是为有 效的防治矿井水害做好必要的准备。 (二)探水的准备工作及操作 1、准备工作 (1)按工作安排提前维修,检查探放水的设备和工 具。 (2)认真学习领会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了解施工地 点的地质、水文和采掘、机、通、运情况,熟悉探放水孔

的施工技术要求包括:方位、倾角、孔径、深度、数量等。 (3)将所有设备、器材安全运抵现场,准备开钻。 2、操作 (1)检查作业地点的支护是否完整,作业面围岩是否稳定,作业点的通风措施是否落实,瓦斯检查是否到位。 (2)在作业地点上标出预定的探放水孔眼位置,在巷道内标出探眼的方位示意。 (3)用钻杆慢速开孔,并注意方位角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4)严格按照所用钻机的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钻进过程中,做到平稳推进,正常排粉,保证方位,每次加接钻杆前,要排完孔内煤(岩)粉。 (5)钻进中发现有来水征兆时,应放慢速度观察推进,若来水增大,应停止推进,在探放现场指挥员的指导

变电站安全操作规程

变电站安全操作规程 一、电工基础知识 1.变电工应具备一定的电工基础知识,熟知变电所运行规 程及设备完好的标准。 2.变电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持证上岗。 3.变电工必须掌握供电系统运行情况和各馈出开关的负 荷性质,容量和运行方式. 4.变电工应熟知变配电设备特性,技术参数,结构和工作 原理,并掌握操作方法。 5.变电工必须掌握触电急救方法,并具有电气设备防灭 火知识。 6.运行操作必须执行两票制和工作许可制。 7.变电工班前不准喝酒,班中不准脱岗,串岗,离岗, 睡岗和做与专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二.接班工作: 变电工上岗后按照交接班制度运行接班,并做好记录, 交接班内容应包括: 1.前一个班发生停送电开关. 2.尚未结束的仍有人从事电气作业的开关和电气联系人. 4.因故障停止运行不准送电的开关 7.调度指令和领导指示. 8.前一个班中的异常情况和事故情况.

9.应急灯,常用工具和其他内容 . 三.巡视; 1.接班后变电工进入工作岗位运行工作,按照巡视时间 进行巡视 . 2.巡回检查时间一般每2小时一次 4.巡回检查高压设备时要保持安全距离 5.巡回检查内容应包括高压开关,隔离开关,母线,断容 器所变及二次仪表继电保护装置和蔼其它其他变电所内时属设备. 6.雾天应检查瓷瓶母线等有无放电现象,雷雨天气过后 应检查避雷器的动作情况, 四.操作: (1)倒闸操作; 1.倒闸操作必须根据调度和负责人的命令执行, 受命人复调无误后运行,倒闸操作时操作人要填写 操作票,每张操作票只准填写一个操作任务. 2.停电拉闸操作按照电路器(开关)→隔离开关的 顺序依次操作送电,合闸顺序与此相反. (1)待分﹑合的断路器和隔离开关是否正常位置. (2)检查负荷分配情况. (3)检查电压,验明线路是否带电. 3.操作票应填写下列内容:

电厂各工段安全操作规程完整

电厂各工段安全操作规程 煤气柜安全操作规程 1、煤气回收前必须保证各种连锁系统准确可靠,氧气分析仪,一氧化碳分析仪运行正常。 2、转炉煤气回收过程中一定要加强联系,每次回收前一次风机必须和煤气柜联系,取得一致时才能回收,严格按照煤气回收制度执行。 3、工作中严格执行“巡回点检制度”按照规定时间认真检查阀门、排水器、柜本体、调平装置、柜容指示器等,保证其正常运行。 4、在煤气柜区域工作,遵守煤气区域工作纪律,要检查处理操作时应二人以上,一人操作,一人监护且必须携带一氧化碳报警器。 5、禁止将爆炸性的混合气体送给用户使用,煤气中氧气含量不超过2%,如果超过2%应立即汇报厂领导并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6、将检查合格的呼吸器、灭火器、生器等放在随时可以使用的地方,并经常检查保持良好状态。 7、气柜巡检或大修,遇到阴雨天气不得爬上柜顶作业,正常生产时柜顶有人不得打开柜体放散进行放散煤气操作。 8.从事煤气柜的职工要精力充沛、思想集中、精心操作、严格遵守作业标准,安全标准,服从命令听指挥,遵守纪律和制度,禁止在煤气地区打盹睡觉和打闹。 9.凡一氧化碳报警器发生报警时,严禁盲目到煤气泄漏点进行检查,应立即佩戴呼吸器,检查报警器报警原因进行处理。 10.发生煤气中毒事故时,及时向厂领导汇报,救护人员应及时佩戴好呼

吸器,将中毒者及时脱离危险区,查明煤气泄漏原因及时处理,切断煤气来源,疏散无关人群,加强警戒以防类似事件发生。 煤压站(煤气柜)防火制度 1、根据《中华人民国消防法》,制定本制度。 2、认真贯彻执行各种防火法规、条例、条令及制度。 3、员工必须熟知“四懂、四会”即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预防措 施,懂扑救方法,懂逃生方法。会报警,会扑救初期火灾,会使用灭火器材,会逃生。 4、站严禁烟火,如需动火,必须办理动火许可证。 5、站严禁存放各种易燃物品。 6、每班对灭火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做到交接 班。 7、站职工必须熟悉本岗位各种复杂情况,发生事故能及时处理。 8、违反本制度,造成事故者,从严处理直至追究责任人和责任单位 的法律责任。 全燃煤气锅炉工安全规程 1、锅炉操作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考试,并取得技术监督局颁 发的司炉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 2、工作人员应按要求,穿戴好劳保用品; 3、工作场所得楼梯、平台、通道、转动机械等处应清洁无物, 照明良好,控制室、就地水位计和压力表等处,要设有事故照明,

探放水工操作规程(通用版)

The prerequisite for vigorously developing our productivity is that we must be responsible for the safety of our company and our own live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探放水工操作规程(通用版)

探放水工操作规程(通用版)导语:建立和健全我们的现代企业制度,是指引我们生产劳动的方向。而大力发展我们生产力的前提,是我们必须对我们企业和我们自己的生命安全负责。可用于实体印刷或电子存档(使用前请详细阅读条款)。 一、一般规定 1、井下探放水工必须具备钻探技术基本知识,或经专门培训,经过考核并有合格证,方可上岗作业。 2、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遵守下井须知,在有水与瓦斯突出威胁的矿区,必须熟知预防灾害的措施和井下避灾路线。 3、井下探放水工程施工前,必须认真了解该工程设计的目的、任务、施工方法与质量要求。一台钻机组人员的配置不得少于3人。 二、安装钻机进行探水前 1、设备安装应遵守以下程序和要求: (1)、钻机安装前要清除浮煤、矸石,整平底板,设置地梁木,选择适当位置安放钻机。 (2)、钻机主轴中心线对准钻孔位置,摆正钻机架,机座与地梁木之间用螺栓连接,固定于基台木上,打上立柱。 (3)、垂向钻孔需挑顶作钻窝,安装天轮时应设置安全挡板。

(4)、钻机立轴、天轮前缘切点与钻孔必须在一条中心线上,立轴角度必须与钻孔设计一致。 2、井下钻场应保持整洁,钻杆用木架要垫起、排放整齐,无油污、杂物,工具、钻具的摆放必须做到整体合理、安全、有序,坚决杜绝使用过程中随意乱用乱放现象。 3、井下钻场必须具备的安全设施及条件: (1)、加强钻孔附近的巷道支护,并在工作面迎头打好坚固的立柱和栏板; (2)、井下钻场应设专用电话。 (3)、清理巷道,挖好排水沟。探水钻孔位于巷道低洼处时,配备与探放水量相适应的排水设备; (4)、探水人员应备有自救器。 (5)、工作面人员进入钻场必须首先检查钻场周围的支架、顶板、工作面及两帮的安全情况是否良好,如有不安全因素,不得工作。 (6、)依据设计,确定主要探水孔位置时,由测量人员进行标定。负责探放水工作的人员亲临现场,共同确定钻孔的方位、倾角、深度和钻孔数量; (7)、在预计水压大于0.1MPa的地点探水时,预先固结套管。套

电站安全操作规程

光伏电站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电工作业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特 种作业操作证方准上岗独立操作。非电工严禁进行电气 作业。 2、新设备的投运或设备大修后投运前,必须有完整的技 术资料及相关实验报告。 3、对设备继电保护、自动装置、仪器、仪表定值及参数 进行整定和更改时,应经电网调度管理部门允许,公司 主管生产领导批准,由安全生产工程部正式下发整定和 更改通知单,方可进行整定和更改。 4、凡属调度调管设备,应每年与调度管理部门校对保护 定值并备案。 5、运行中发生的重要异常情况,当班值班长应按照相关 规定向上级调度部门进行汇报,并及时向安全生产工程 部和公司主管领导进行汇报。 6、电站运行值班人员必须服从上级电力调度机构的调度。省、地调调管的设备,未获省、地调值班调度员的指令,

值班人员均不得自行操作,但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情况可不待调令进行操作,但事后必须向相关调度部门汇报。 7、电站值班长在接受调令时,必须主动复诵并核对无误。调令执行完毕后必须立即向下达指令的值班调度员报告执行情况和时间。 8、电站值班长在接受调度指令及进行其它业务联系时应做详细记录并录音,同时必须使用规范的调度术语。 9、特殊情况下如执行超出本规程规定的内容,必须经公司主管生产领导批准。 二、倒闸操作规程 1、一般规定 1.1、倒闸操作必须严格遵守《电业生产安全工作规程》、《电网调度规程》和其它有关规定。 1.2、根据倒闸操作任务执行倒闸操作时,操作人应先根据系统图、五防拟出正确的倒闸操作票,由监护人、当班值班长审核无误后分别在倒闸错作票上签名,由当值值班长下达操作命令后方

探放水工安全操作规程

探放水工安全操作规程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探放水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井下探放水工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并取得操作资格证书后,方许上岗操作。 (2)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经过煤矿安全知识培训,熟知预防灾害的措施和井下避灾路线。一台探放水钻机组现场人员配置不得少于3人。 (3)探放水施工前,必须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认真学习探放水设计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施工时严格按工程技术人员标定的探眼位置及施工措施中规定的角度、方位、孔深及孔径等进行施工,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改动。 (4)探放水作业地点要保证风量充足。施钻过程严禁停风、停电、停水。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检查次数及时间间隔检查瓦斯和有害气体含量。 (5)探放水作业地点必须设专用电话,保持通讯畅通。必须配备灭火器材。施工人员应熟悉一般灭火知识,并能正确使用灭火器具。 二、探放水设备安装 (1)设备安装前必须检查钻场及其周围的安全状况及有害气体含量。当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1%时,不得进行工作。 (2)设备安装应遵守以下程序和要求 ①钻机安装前要清除浮煤、矸石,整平底板,选择适当位置安放钻机。 ②钻机主轴中心线对准钻孔位置,摆正钻机架,机座使用地锚或专用支撑柱固定。 ③垂向钻孔钻机立轴角度必须与钻孔设计一致。 (3)井下钻场应保持整洁,钻具码放整齐。 (4)井下钻场必须具备的安全措施条件如下: ①在掘进工作面或独立巷道探水时,应有安全躲避硐室及安全撤离措施。 ②井下钻场应设专用电话,保持通讯畅通。 ③工作人员进入钻场必须首先检查钻场周围巷道顶板、两帮等安全情况是否良好,如有不安全因素,不得工作。

水工作业安全规程范本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水工作业安全规程(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11831水工作业安全规程 Safety regulations for the water industry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一、总则 1、各级领导必须重视水工作业安全,应对本单位职工的安全负责,要从思想、组织、技术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安全生产。 2、各级领导人员都不得发出违反安全规程的命令。工作人员应拒绝执行违反安全规程的命令,对于违反安全规程的现象,任何人都有责任加以制止、纠正。 3、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现场安全规程或细则。 二、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1、凡进行水工作业应填写水工作业工作票,并要一式两份(格式见附表),但正常检查、观测、巡视工作可不填写工作票。

2、与机电设备有牵连有影响的工作,应与当值运行班组办理工作许可手续。做好安全措施和办理许可手续后,一份留运行班组,一份交工作负责任。工作结束后,由运行与作业人员共同办理工作结束手续。然后将工作票交运行部门保存三个月。 3、需要办理许可手续的工作项目,由单位根据具体情况作出明确规定。 4、不需办理许可手续的工作票,一份交工作负责人,一份由签发人保存。必要时签发人应与工作负责人同到现场交代、检查安全措施,工作结束后,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交回签发人,由部门保存三个月。 5、对大型、复杂或特殊作业,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并组织有关人员学习、讨论、经厂主管生产领导批准后认真贯彻执行。 6、有权签发水工作业工作票的人员必须经安规考试合格。 7、认真编写“三措”。 三、一般安全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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