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铁塔基础工程施工合同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铁塔基础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 ( GF-91-0201 ),《集团公司框架合同》就本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

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范围:【】

1.3 工程内容:【】

1.4 承包范围:【】

1.5 承包方式:【】

1.6 开工日期(群体工程以第一个开工的单项工程为准) :【】

1.7 交工日期(群体工程以最后一个交工的单项工程为准) :【】

1.8 交工是指乙方将满足下列条件的成果和工程资料提交甲方:

(1) 全部工作量已按设计要求完成安装工作;

(2) 全部设备、系统指标测试已经完成,并符合设计要求;

(3)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信息产业部有关施工验收规范及甲方的验收手册;

(4)工程文件、技术档案和交工资料齐全、完整。

1.9 质量等级:【】

1.10 合同价

本合同工程承包造价为【】元

款:

金额大写:【】

其中合同总价的【2】%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小写):【】大写):【】安全生产费的使用范围及支付式见第三十三条)

第二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合同组成:合同文本、工程预算、图纸及相关的技术规范、标准。

2.2 解释顺序:

1. 协议条款

2. 合同条件;

3. 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 施工图纸和现行确定及调整工程造价的有关规定;

5. 按可填单价的工程量清单承包的建设工程,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6. 行业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7. 国家关于施工合同管理的规定。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意见仍不能一致的,按第30 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3.1 合同语言:本合同文件使用中文。

3.2 适用法律法规: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有约束力。

3.3 适用标准、规范:按国家现行质量评定标准、信息产业部最新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执行。

第四条

图纸

4.1 甲方提供图纸日期:【】

4.2 甲方提供图纸套数:【】

4.3 甲方对图纸的特殊保密要求: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图纸内容提供给第三方。

4.4 工程竣工图:工程竣工交验,乙方需提供全部工程资料和完整的工程竣工图纸【】套。

第五条甲方代表

5.1甲方派【】同志为甲方代表,负责双方联系及协调工作,处理工程有关事宜。

5.2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第六条乙方代表

6.1乙方派【】同志为乙方代表,负责双方联系及协调工作,处理工程有关事宜。

第七条甲方工作

甲方按本协议的要求,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7.1 及时办理有关工程事宜的证件、批件;

7.2 及时提供图纸,及时组织图纸审查和设计交底;

7.3 及时按照甲方供应材料设备表向乙方供应施工材料(由乙方提供施工材料方使用本条);7.4 协调、处理乙方报告的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和地

下管线的保护;

7.5 委托工程监理,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代表甲方工作;

7.6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完成上述工作时,应按本协议条款第32 条执行。

第八条乙方工作

乙方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8.1 及时提供施工组织设计、进度报表,接受监理,确保按期完成工程。

8.2 乙方应妥善保管和使用甲方提供的用于本合同工程的设备和材料,并不得用于本合同工

程以外的其他任何目的。

8.3 乙方负责按照甲方审定的施工图设计和工程相关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按时保质完成。

8.4 对施工安全保卫工作的要求: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等。如

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8.5 向甲方提供现场工作的便利条件。

8.6 对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等管理的要求:必须遵守本工程沿线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

规定,经甲方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甲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8.7 乙方有对已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的义务。乙方应承担因其保管不善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8.8 乙方有保护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和地下管线的义务,并及时

报告甲方和监理,配合协调处理工作。

8.9 施工现场整洁卫生及环境要求:保证施工现场整洁,符合有关规定,保护环境,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

成的损失和罚款。

8.10 应甲方要求,参加由甲方组织的设备、光缆等厂验。

8.11 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完成上述工作时,应按本协议条款第32 条执行。

第九条进度计划

9.1 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9.2甲方代表或总监理工程师签认的时间:开工日前7 天

第十条延期开工

10.1 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之前3 个工作日,向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

下同)书面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并阐述理由。甲方代表应在 3 个工作日内答

复乙方。甲方代表同意延期要求或3 个工作日内不予答复,可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交工日期不予顺延。

10.2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推迟开工日期。

第十一条暂停施工

11.1 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书面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72 小时内提出书

面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和在建工程,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向甲方代表提出书面复工要求,甲方代表批准后继续施工。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72 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而发生的费用,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1.2 因甲方代表不及时作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当停工超过10 天时,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解除

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工期延误

12.1 因以下因素造成交工日期推迟或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甲方认可的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 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地区限电除外) 、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36 小时;

(3) 不可抗力;

(4) 甲方不能按甲乙双方商定的时间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如管道不通、路由变更等情况);

(5) 甲方代表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它情况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5 个工作日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5 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12.2 非上述原因导致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交工,乙方每延期交工一周,应按协议条款规定的计算方法计算

和支付相应的违约金额:确认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周(不足一周按一周计算) ,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0.5 %的逾期违约金 (或由甲方在终验款中扣除),逾期违约金的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5%。当上述逾期违约金达到合同价款的

5%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赔偿因此给甲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工期提前

13.1 双方约定如下:本工程不做工期提前要求。

第十四条质量检查和返工

14.1 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协议条款规定的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发出的指令施

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14.2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整修并承担发生的

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14.3 以上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

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4.4 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工程安全质量符合国家、行业,以及甲方的标准及要求,并接受甲方安全质

量相关检查。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甲方工程安全质量要求时,甲方依据《中国移动湖北公司工程质量考核办法(修订版) 》相关条款对乙方进行考核处罚,具体考核处罚条款见附件《中国移动湖北公司工程质量考核办法(修订版) 》。

第十五条工程质量

15.1 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优良条件。

15.2 违约责任:

(1) 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

工,直到满足约定条件。

(2) 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 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对返工的全部或部分工程进行 施工,相应的施工费用由乙方支付或由甲方从应支付给乙方的费用中扣除支付给第三 方。

(3) 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甲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15.3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按第 30 条的约定解决。

第十六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6.1 工程具备覆盖、 掩盖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 乙方自检合格后在进行 隐蔽和中间验

收 48 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对于有时限要求的工序,依据工序的时 限要求及时通知甲方代表。通知内容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 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 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整修后重新验收。工程 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 36 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 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第十七条 材料检验和中间检验

17.1 乙方应对收到的甲方供应材料进行检验, 发现达不到合同条件技术规范要求的材料, 应 及时书面通知

甲方改换。

17.2 由于乙方未进行检验造成不合格产品投入使用,

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17.3 甲方有权组织中间检验, 对已完成部分进行技术指标、 工程质量、 工程实际进度的检验。

第十八条 合同价款的调整

18.1 合同价款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后,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 工程承 包造价可做调

整:

(1) 不可抗力的影响;

(2) 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3) 国家政策性调价 ;

(4) 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18.2 工程期间, 将不对合同的价款进行调整, 的

结算。 第十九条 预付工程款

乙方应承担相关责任, 并负责返工, 返

竣工结算时根据变更后的工程量进行合同价款

19.1 在合同签订后,甲方预付工程款的时间、比例及甲方按建筑(安装)工程工作量开始抵扣工程款的时

间、比例双方约定如下:合同签署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相应发票后

10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占合同价款【】%的工程预付款,即【】元,大写:【】元。工程开始

后,根据完成工程量抵扣工程预付款,直到等值于100%的工程预付款的工程量完成。后续工程款(进度款)根据完成的工作量,分期支付(见本协议21 条)。

19.2 若甲方不按第19.1 条的规定支付预付款,乙方将在约定支付时间10 个工作日后向甲方发出要求预付

的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20.1 乙方按工程进度提交已完成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为了甲方及时掌握工程进展情况,要求:乙方每

周一、三、五16:30 时前,向工程监理报告工程进度。由工程监理

向甲方书面报送工程进度。

20.2 甲方核实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甲方代表在接到乙方的工程量报告后,在72 小时内按设计图纸

核实已完工程数量(以下简称计量) ,并在计量24 小时前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甲方自行进行,计量结果视为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收到乙方报告后 3 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4 天起,乙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已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0.3 甲方代表对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超出设计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

予计量。

20.4 甲方代表根据工程计划进度,对乙方提出进度要求,对虚报进度的情况进行记录,并责令乙方进行改

进或采取其他保证工程进度的措施。

第二十一条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1.1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时间和方式:后续工程款(进度款)的支付按下列方式分阶段进行:

(1)当乙方完成整体工程量时,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相应发票及甲方认可的工程进度报表,确认无误后3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即【】元,大写:【】工

程终验合格后,双方根据审计后的工程量确定最终合同结算价。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相应发票后30 个工作日内,支付工程款至合同最终结算价的【】%。

(2)一年保质期满后付清尾款。

21.2 凡属本协议条款第18 条发生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导致合同价款增减时,其工程款(进度款)将

在竣工结算后进行调整并支付。

21.3 甲方违约责任:

21.3.1 甲方不按时支付工程款(进度款)、乙方在约定支付时间10 个工作日后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的通

知,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本合同要求付款,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协议须明确约定付款日期和从甲方收到乙方要求付款的通知之日起计算应付工程款(进度款)的利息。

21.3.2 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无支付能力,导致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由

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本协议条款第39 条工程停建或缓建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22.1 本期工程甲方不提供材料。

第二十三条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23.1 乙方按设计和规范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设备,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

货24 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

23.2 违约责任:

23.2.1 对乙方采购材料设备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代表拒绝验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

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工期不予顺延。

23.2.2 甲方不能按时到场验收,验收后发现材料设备(设备经试车后)不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仍由乙方修

复或拆除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损失。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若甲方在

24.1 规定的期限内进行验收,工期不予顺延。

23.3 乙方需使用代用材料时,须经甲方代表批准方可使用,由此增减的费用双方议定。

第二十四条设计变更

24.1 施工中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应在变更前10 天(重大设计变更前20 天)向乙方发出书面变更通

知,乙方按通知进行变更,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变更。因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和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4.2 施工中乙方对原设计提出的变更要求,经设计、甲方和有关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乙方未经批准不得

擅自变更设计,否则,因变更影响工程质量和导致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第二十五条工程初验

25.1 初验条件包括:

(1)全部工作量已按设计要求完成安装工作;

(2)全部设备、系统指标测试已经完成,并符合设计要求;

(3)施工质量标准符合信息产业部有关施工验收规范及甲方的验收手册;

(4)工程文件、技术档案和交工资料齐全、完整。

25.2 乙方在确认工程具备上述初验条件后,向甲方报送交工报告及交工资料。交工报告包括以下内容:工

程概况、设计要求、完成情况、完成投资额、工程质量等;交工资料包括以下内容:交工图纸、交工测试纪录、全部工程中的隐蔽工程签证、设计变更通知、开、停、复、交工报告、已安装的设备清单、工余料交接清单等有关资料。

25.3 甲方在收到符合要求的交工报告及交工资料后,在25 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验收工作,

形成初步验收报告。甲方在收到乙方送交的交工报告后25 个工作日内无正当理由不完成初步验收,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可视为初步验收已经通过。

25.4 验收小组初验通过后,甲方与乙方签署初验证书,并依据本合同第21 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进

度款)中的初验款。

第二十六条工程试运行

26.1 试运行:本工程初验合格后,甲方组织进行本工程的试运行,试运行期六个月,从签署初验证书之日起计算。如果在试运行期间发现任何与本合同约定的不符之处,乙方有责任对其进行整改。试运行期内,如果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本合同工程建设的光传送网传输系统性能不满足验收指标的要求,乙方应在初验后三个月内完成整改。

第二十七条竣工验收

27.1 运行期结束前的半个月内,乙方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申请,甲方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

30 个工作日内,组成竣工验收小组,对工程的试运行情况、初验遗留问题的处理结果、固定资产的清点

情况等进行检查。经验收工程符合竣工验收条件后,由验收小组负责完成竣工验收报告。

27.2 竣工验收小组形成的竣工验收报告将报送甲方的工程主管部门,其批准后,甲方将与乙方签署工程竣

工验收证书

27.3 甲方与乙方签署竣工验收证书后,依据本合同第21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进度

款)中的终验款。

第二十八条竣工结算

甲乙双方应按照施工合同签订的承包方式,及约定的工程价款变更方式,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28.1 乙方在工程试运行期结束前2 个月向甲方递交初步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竣工验收后,若需

对初步竣工结算报告进行调整,乙方在竣工验收合格后10 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最终竣工结算,竣工结算价以甲乙双方审定后的工程量为基础,并根据设计中取费标准和框架合同中约定的折扣率确定,甲方审核后,经乙方确认后作为合同结算价;若无需对初步竣工结算报告做出调整,则初步竣工结算报告的

价款将作为合同结算价。

28.2 当合同结算价相对于合同价款的变化不超过2%时,合同价款将不做变更,按合同价款

进行结算,否则将按合同结算价进行结算。

28.3 甲方自签收最终竣工结算(初步竣工结算报告需调整的情况)或签署竣工验收证书(初步竣工结算报

告无需调整的情况)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将本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中的终验款支付给乙方,或提出相应的处理措施。

28.4 乙方收到工程结算尾款或相应的处理措施后,应在10 个工作日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28.5 由于甲方不能支付工程尾款或未提出处理措施,乙方可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予以妥善保护,由甲方

承担保护费用,该工程视同进入工程保修期。

28.6 甲方无正当理由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后20 个工作日内不办理结算,从第22 个工作日起按施工企业向银

行计划外贷款的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额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8.7 由于乙方不能按时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款不能及时结算时,应由乙方

承担违约责任;在取得工程竣工验收证书10 个工作日后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使用,并承担工程保修责任。

第二十九条保修

29.1 乙方应按国家和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对工程进行保修。

29.2 保修期从甲方代表在竣工验收证书上签字之日算起,保修期一年。

29.3 保修工作的实施:乙方在收到工程竣工结算尾款后,将工程交付甲方的同时,与甲方签订工程保修合

同,并向甲方交付保修抵押金(或在结算工程尾款时抵扣)。

第三十条争议

30.1 所有与合同执行有关的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争议,则双方均有权将该争议提交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三十一条违约

31.1 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的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

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其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经济支出、窝工的损失和从应支付之日起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等),相应顺延工期。

31.2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交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本合同指定的规范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

行的行为,甲方代表可通知乙方,每延迟交工一周,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0.5%的逾期违约金,不足一周计为一周(甲方可在支付合同尾款时扣除),上述逾期违约金不超过合同价款的5%。当上述逾期违约金达到合同价款的5%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经济损失。且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进行返工,若仍达不到设计和规范要求,甲方有权邀请其他单位对全部或部分

工程进行施工,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31.3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否则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

履行合同。

31.4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在提前10 个工作日通知违约方后,可中

止或解除合同,违约责任由违约方承担。

第三十二条索赔

任何一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另一方可以书面形式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

32.1 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32.2 索赔事件发生后10 个工作日内,向违约方发出要求索赔的通知;

32.3 违约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10 个工作日内给予批准,或要求索赔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违约方

在10 个工作日内未予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经批准。

第三十三条安全施工及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和支付方式

33.1 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

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33.2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

求处理。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33.3 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

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

33.4 在有毒有害的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经济支出;

33.5 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包括:安全防护用具、洞口和临边防护设施、全钢质内外脚手架及配套防护

设施、结构模板的全钢质主体支撑杆件、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井字架提升机等建筑施工起重设备及配套防护设施、施工用电、施工机具、安全检测费、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标志、标牌及安全宣传栏;

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临时设施、消防器材设施、应急救援器材、基坑支护的变形监测、地下作业中的安全防护和监测等相关安全生产措施的费用支付。

33.6 合同签订后5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安全生产费100%,即:【】元,大写:【】。

第三十四条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合理化建议

34.1 本工程要求乙方的技术人员必须接受有关培训,明确技术规范和施工工艺的有关要求,持证上岗,以确

保工程质量。

第三十五条地下障碍和文物

35.1 乙方在施工中发现文物、古墓、古建筑基础和结构、化石、钱币等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和物品或其

它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应做好现场保护,并在 4 小时内通知甲方代表。双方共同报告有关管理部门和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并按有关部门具体规定处置。

35.2 因上述原因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三十六条工程分包

36.1 乙方不得转包、分包工程。

第三十七条不可抗力

37.1 如果任何一方因为不可抗力 (指无法预见、不可避免并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例如:地震、台风、战

争、火灾、水灾、罢工、政府行为、政府禁令以及其公认的不可抗力事件)导致被迫停止或推迟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则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的时间相应顺延,顺延的时间等于不可抗力发生作用的时间。

37.2 受影响的一方应将不可抗力的出现尽快通过电传或传真通知另一方。在不可抗力出现

14 天内,受影响的一方应提供一份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并通过快件或挂号信寄至对方以便其检验和

确认。

37.3 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终止或被排除后尽快通过电传或传真通知另一方,并通过挂号信通知对方不

可抗力已终结或排除,并继续合同的履行。如果不可抗力持续作用超过120 天,双方将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未来的合同执行问题。

第三十八条保险

38.1 保险内容、保险金额、由谁办理和承担费用约定如下:

(1) 乙方应按有关规定为其工作人员或劳力进行投保;

(2) 乙方应按有关规定为进入工地的乙方设备、仪表、机械、车辆等进行投保;

38.2 投保后发生事故,乙方应在10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乙方

在10个工作日后每10 个工作日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

第三十九条工程停建或缓建

39.1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

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乙方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39.2 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

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乙方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由乙方支付以上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规定退还未完工程的价款和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不

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39.3 由于甲乙任何一方不能按所签合同履约,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四十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40.1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40.2 乙方收到工程竣工结算尾款、交付竣工工程,在双方签订工程保修合同,乙方向甲方交付保修抵押金

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四十一条合同份数

41.1 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分别保存。

41.2 本合同副本【】份。

41.3 合同正本与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

第四十二条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如下:

42.1 保密:双方一致同意在任何时候对其持有的有关本合同其它任何一方提供的任何资料、有关该方(信息

披露方)的事务或其事务运转操作方法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信息实行严格保密。除非有信息披露方的书面授权或出于执行本合同的需要,任何一方不得在任何时间向任何人透露以上信息的任何部分。各方进一步同意不把以上信息交给任何人,除非有信息披露方的书面指示或出于一方执行本合同的合理需要;任何一方不得对以上信息进行拷贝或抄写。本合同保密期为保密信息被信息所有方公开时至。42.2 税务:双方保证: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无偷漏税、走私或其它违法行为,各自承担中国有关机构根据

中国税法向其征收的所有与本合同及本合同执行有关的税项。

42.3 本工程将在后期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包括工程完成情况、体评价。工程质量、施工工艺等内容的整

(完整版)铁塔基础工程施工合同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铁塔基础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 ( GF-91-0201 ),《集团公司框架合同》就本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 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范围:【】 1.3 工程内容:【】 1.4 承包范围:【】 1.5 承包方式:【】 1.6 开工日期(群体工程以第一个开工的单项工程为准) :【】 1.7 交工日期(群体工程以最后一个交工的单项工程为准) :【】 1.8 交工是指乙方将满足下列条件的成果和工程资料提交甲方: (1) 全部工作量已按设计要求完成安装工作; (2) 全部设备、系统指标测试已经完成,并符合设计要求; (3)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信息产业部有关施工验收规范及甲方的验收手册;

(4)工程文件、技术档案和交工资料齐全、完整。 1.9 质量等级:【】 1.10 合同价 本合同工程承包造价为【】元 款: 金额大写:【】 其中合同总价的【2】%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小写):【】大写):【】安全生产费的使用范围及支付式见第三十三条) 第二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合同组成:合同文本、工程预算、图纸及相关的技术规范、标准。 2.2 解释顺序: 1. 协议条款 2. 合同条件; 3. 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 施工图纸和现行确定及调整工程造价的有关规定; 5. 按可填单价的工程量清单承包的建设工程,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6. 行业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7. 国家关于施工合同管理的规定。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意见仍不能一致的,按第30 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3.1 合同语言:本合同文件使用中文。 3.2 适用法律法规: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有约束力。 3.3 适用标准、规范:按国家现行质量评定标准、信息产业部最新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执行。 第四条 图纸 4.1 甲方提供图纸日期:【】 4.2 甲方提供图纸套数:【】 4.3 甲方对图纸的特殊保密要求: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图纸内容提供给第三方。 4.4 工程竣工图:工程竣工交验,乙方需提供全部工程资料和完整的工程竣工图纸【】套。

桩基采购合同

篇一:预制桩基础采购合同 预制桩基础采购合同 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建设需要,委托乙方承建打桩工程。为明确双方各自的相互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家工商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gf-91-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经充分协商,特订以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信守遵行。第一条、工程名称:张掖市城区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管网工程(中继泵站) 第二条、工程地点:张掖市甘州区流泉中继泵站、变配电室 第三条、工程内容: 1、单桩深度暂定 9米,共约82 条,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750 kn,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为kn。 2、本工程乙方包工包料,包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按图纸技术要求预制),包打桩人工费,包施工用电缆,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普通桩尖、包焊条等辅助材料。 ①打桩单价:400×400×9000方桩按元/米,此单价含桩材料费及辅材费、人工费、施工用水电费、普通桩尖(元/个),报验报监费用等一切费用含税金。桩接头采用焊接接头,接头不宜多于3个3。 ②竣工结算时,按实际施工量计算,单桩计算方法,从自然地面计算到桩尖。送桩深度要求,以甲方工程部及监理公司现场书面通知为准:送桩深度不得超过甲方书面通知送桩深度1米或露出自然面以上,所产生费用由乙方负责(指浪费桩或送桩过深产生的接桩费用) ③工程结算以甲、乙方双方确认的最终结算为准。 第四条、施工工期: 1、自试桩之日起计个日历天,要求桩机在年月日前进场施工。并于年月日前完成全部打桩施工任务,如工期不能按期完成,每迟一天罚款合同总价的1‰,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 2、如因政府停电、设计图纸变更影响施工进度,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时,如因台风、暴雨造成停工,导致乙方出现停工、窝工24小时以上,经双方协商,签证,工期方可顺延。 3、因其他意外情况的停工,双方应共同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其损失由责任方负担,由于停工,窝工原因而造成损失时,属甲方责任的,工期顺延,窝工半天起开始签证,窝工的桩机按每台每天1000元补尝。属乙方责任的,由乙方自行赶工,乙方原因造成工期拖延,每延迟一天罚款2000元。 第五条、付款方式: (一)乙方须持有加盖公司财务章收据及发票支取工程款。 (二)乙方在保质量的基础上,甲方同意以下付款方法: 1、甲方在收到乙方进度款报表后应在七天内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并及时支付进度款; 2、打桩完工,桩测试合格付到总工程进度款的70%; 3、余下30%工程款于桩基础验收合格三个月内支付清。甲方须在乙方打完最后一根桩的三个月内完成桩基础验收工作;验收时间越过三个月,甲、乙双方视桩基础为合格工程,并同时支付工程余款。 第六条、承包方式: 1、技术要求:根据设计图纸和地质资料,乙方确保单桩设计承载力,以静载法检测抽样试验结果为准。试桩合格,费用则甲方负责;试桩不合格,费用由乙方负责,并保证返工合格为止,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 2、税金负责:由乙方负责,本工程价格为含税价。

铁塔组立施工合同

施工承包合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甲方承建 _工程按期圆满完工,甲方将该工程的铁 塔组立工程分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送电线路工程 2、工程地点: 第一条:承包范围: 本工程号- 号共基铁塔的运输(包括人力运输、汽 车运输),铁塔的组立,降阻剂接地安装,乙方施工范围的塔材 总重量共计______ 吨(结算时按实际重量结算) 第三条:工期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第四条:协议条款及承包方式 1、按乙方施工的塔材总重量与塔材每吨单价包干,塔材包干单

价为______ 元/吨;协议总价为_______ 元 2、塔材每吨单价包括乙方施工的全部工作内容: 塔材、降阻剂从甲方中心仓库至塔位的运输、按施工技术措施进 行现场布置,吊装,塔身调整,螺栓复紧及打冲,零星补刷油漆,降阻剂拌合,缠包后敷设,接地体连接接地电阻测定,接地体连接高空引下线的安装及工器具的转移。清理施工现场。塔材每吨单价一次性包干使用,不再调增。 第五条:甲乙双方义务和责任 一、甲方义务和责任 1、工程开工前,甲方向乙方提供所施工范围内基础施工图一套。 2、甲方按施工图用量向乙方供应施工范围内的装置性材料, 乙方须当面点清,妥善保管,如有丢失或被盗,结算时按甲方总公司材料领用制度进行处理。 乙方义务和责任 1、乙方应精心组织施工,按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 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2、工程进度确保按甲方规定的工期进行,在工程建设中文明 施工,并米取积极的安全措施,杜绝人身死亡事故,不发生重大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坍塌事故,不发生3人以上重伤事故,千人轻伤负伤率w 4%。。该施工范围内的

地基处理工程施工合同范本模板

地基处理工程施工合同范本模 板 Effectively restrain the parties’ actions and ensure tha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state, collectives and individuals are not harmed ( 合同范本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编号:MZ-HT-082076

地基处理工程施工合同范本模板 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具体施工内容以发包人盖章确认后下发的施工图以及设计变更通知为准。 第二条:承包方式及承包范围 一、承包方式:承包人以包工、包料、包机械、包质量、包安全文明、包工期、包市场风险、包验收合格、包所有税费、综合单

价包干的方式承包。 二、承包范围:。发包人有权视发包人开发建设情况、承包人的施工进度、质量等履约情况增加或减少承包人的承包范围和工程量。 第三条:工程质量标准 一、承包人须严格按国家、地方颁布的现行最新的施工验收规范和有关法规规定进行施工。 二、其它条款按通用条款第9条执行。 第四条:验收标准 一、本工程的施工及验收应严格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设计及施工验收标准、规范及规程执行,要求工程质量合格;需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桩检测报告,并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验收。 二、其它条款按通用条款第12条执行。 第五条:质量保修期 一、质量保修期为设计文件规定的本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二、其它约定按通用条款第13条执行。 第六条:合同工期

基站铁塔基础施工承包合同(长武马方村)范本[1].doc

基站铁塔基础施工承包合同 建设单位(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中国联合网络通讯有限公司渭南市分公司委托承包基站的基础的施工 ,为了保证基站保质保量、安全的完成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 ,并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 ,双方经协商 ,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基站土建工程 二、工程地点:以上基站 工程内容及范围:完成设计院所提供图纸的全部施工内容 三、工期 基站只有三管塔基础 ,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20日内完工。 四、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期、包质量、包工包料(包括施工中的水、电费)、包安全。 五、工程造价: 1、本工程合同款的计算依据现行的土建(99)定额标准及配套文件。 2、工程造价:基站:80000元(人民币大写:捌万元整)。 3、围墙(2.4米高)工程部分造价按实际完成量以290元/延长米计算 ,围墙门及门楼以每处2600元计算。 4、每处土建工程如果在甲方要求的工期内未完成 ,则甲方将从此基站的工程费中扣除3000元。 5、以上合同造价除由于设计变更原因外不再作调整,因设计变更造成的决算造价调整,在工程竣工验收后进行 ,计算依据参照本工程施工图预算书的有关标准进行 ,并由甲方提请审计 ,最终决算以审计为准。 六、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后甲方付给乙方40%的备料款。计: 36000 元整(人民币大写:叁万陆仟元整),付款前 ,乙方必须向甲方出具的地方税务发票。 2、工程费的20%作为工程进度款。具体付款需要监理人员根据工程进展及工程质量情况(即工程100%完工、施工通知单返回联、无工程质量情况) ,签

发付款通知单 ,经甲方人员审核无误后 ,甲方向乙方支付 ,付款前 ,乙方必须 向甲方出具等额的地方税务发票。20%的工程进度款共计: 16000元(人民币 大写:壹万陆仟元整)。 2、施工完毕 ,经验收合格的甲方再向乙方支付10%的工程款 ,计: 8000 元(人民币大写:捌仟元整) ,付款前 ,乙方必须向甲方出具等额的地方税务发票。 4、工程验收后 ,甲方及时进行工程决算并报请有关部门进行审计 ,审计无 误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审计确定金额后的90%(以审定金额为准) ,同时乙方提 供审计金额减去已开发票后的等额合法发票。 5、10%的保修金在工程竣工壹年期满后 ,经甲方终验无质量问题后支付。 七、工程质量要求: 1、基础所使用的钢材 ,应选用全国八大钢厂的合格产品 ,应附有进货质量 证明 ,并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2、础所使用的水泥应选用菊花、尧柏、声威、祁连山、冀东牌 ,机房防水 材料必须选用雨中情或京都牌SBS卷材。 3、乙方所用材料必须在甲方指定的范围内 ,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 , 直至解除合同。 4、乙方所用的机房门、围墙门必须选用甲方指定的品牌或甲方指定厂家的 产品。 4、焊缝质量在外观上应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平滑的细鳞形表面、无折皱、间断和未焊满的陷槽 ,并属基本平 滑连接。 (2)焊缝金属应细密无裂纹、夹渣等缺陷。 5、桩施工后应严格定位 ,预埋螺栓杆保证误差不大于4mm ,高度严格控制 偏差不大于4mm。 6、桩浇筑时也应采取相应措施 ,以防止断桩、缩径等不良现象发生。 八、验收标准: 1、本工程的竣工验收 ,按照施工图纸要求及《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94)规定的验收标准为合格条件。对不合格的部分按规定要求返工、修改 , 直到合格 ,由此引起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合同

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合同 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编号: 工程名称:XXXX工程 发包单位:XXXX公司 施工单位:XXXX工程公司 合同签订日期:2011年4月28日 发包方:XXXX公司,甲方, 承包方:XXXX工程公司(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施工承包的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工程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 1.4 工程量:简易土钉支护约3820?,结算按现场实际工程量计 算, 1.5 承包方式:按固定价包干、包工、包量、包机械 1.6 质量目标:合格 1.7 安全文明施工目标:确保达到石嘴山市文明安全工地样板标 准 第二条合同工期: 天

2.1 开工日期:,以实际进场时间为准,2011年 5月 2 日 2.2 竣工日期:,即完工时间,2011年5月 21 日 2.3 该工程工期不予调整,除不可抗拒自然灾害及现场条件以外 甲方原因影响,可顺延工期。但必须有甲方项目经理签证和盖 章。 2.4 甲方对各部位的完工日期严格要求,以最终完成时间作为考 核指标。乙方应按合同的日期完成各部位的全部施工项目。 2.5 乙方未在双方约定日期前完成全部承包内容,将在总价中扣 除工期违约罚金,拖延一天罚金1000元,以此类推,最高不 超过总价的10%。 第三条工程施工造价 3.1 合同价款为人民币:115元/? 3.2 经过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确认:本合同单价为固定价格, 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单价不再调整。 3.3 工程承包总价暂定为439300.00元,肆拾叁万玖仟三佰圆整,, 以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 第四条甲、乙双方的工作和义务 5.1 甲方的工作义务 , 甲方派驻工地代表:全权负责本工程施工中的一切事宜。 , 负责对乙方所施工的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等进行 全面监督和指导。如发现乙方已无履行工程合同的能力或严重 损害了甲方的利益、信誉,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分包合同。另 外组织施工队接替施工,同时保留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的权 利。

地基基础工程挂靠协议

地基基础工程挂靠协议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地基基础工程挂靠协议甲方:_ 法定(或委托)代表人: _______ 乙方:__ _ 法定代表人: ___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就乙方挂靠在甲方公司下的有关事宜签订以下协议书: 一、甲方同意乙方挂靠在甲方公司下进行地基基础工程的施工,乙方挂靠期间以甲方项目经理部名义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工程任务自行承揽。 二、挂靠期间因乙方以甲方的名义承建工程项目,所以甲方有责任对工程负责,凡以甲方名义签订的施工协议,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施工协议条款及本工程相关的其他协议。 三、挂靠期间乙方实行大包干施工,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材料采购,包人员与施工组织。施工期间乙方必须自觉维护甲方的企业信誉,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的施工技术规范和验收标准以及施工图纸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和按期完工。若因乙方的工程质量问题给建设方和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四、甲方向乙方提供承接工程任务的公司资质,向乙方提供工程报建所需要的有关资料,协助乙方办理工程协议签订和办理工程开发,凡涉及交缴的各种费用和资料等有关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甲方同时协助乙方办理收付工程款和协助协调与工程管理部门以及建设方的关系。甲方为乙方提供“ 工程项目部”印鉴壹枚,用于工程资料,该工程资料由乙方负责完成。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将该印鉴交还甲方。乙方承诺该印鉴仅用于该工程资料。乙方不得使用该印鉴对外出具财务手续,不得使用该印鉴对外出具债务凭证。若因使用该印鉴对外出具财务手续或债务凭证所引起的经济纠纷和法律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铁塔合同(技术部)

铁塔建设合同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签订地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律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工程名称 甲方委托乙方承建铁塔安装工程。 第二条工程内容、工程地点和承揽方式 工程内容 铁塔的定作、运输(包括塔身、平台、工作爬梯、馈线加固架、避雷针、避雷针引下线、过桥、障碍灯支架、微波天线支架、移动天线支架、增高架、旧塔微波支架和移动天线支架、楼顶塔地脚螺栓等运输到安装现场等)。 铁塔安装、调试(包括铁塔组立、障碍灯安装、过桥安装、铁塔地脚保护帽制作、增高架、增高架配重、楼顶塔基础、旧塔支架安装、天线支架接地等)。 工程地点和铁塔参数 本工程地点为句容市,按照甲方提供的铁塔参数和图纸生产、安装。 承揽(定作)方式 乙方对本工程的承揽(定作)方式为包工包料。 第三条铁塔工艺要求 铁塔的生产、安装、调试应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同时应符合国家现行 有关规范、标准,包括但不限于:钢结构设计规范()、高耸结构设计规范()、塔桅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 第四条工期要求 工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乙方接到甲方提供的图纸后日内铁塔到货开始组立,周内组立完成,由于

甲方原因(包括图纸晚交、基础不具备条件等)发生延误,工期顺延。 乙方向甲方提供符合工期要求的进度表,经双方确认的进度表作为合同的重要执行依据。 工期按照双方确认的进度表实施,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竣工或未根据甲方安排通过验收,视为工期延误,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工程各环节应严格按双方确认的进度表进行,滞后于进度表日,即为中间环节的延误。对于中间环节延误,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工程量及对应的工程费,乙方不得拒绝,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乙方承担延误工期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定作、运输、安装、调试,均视为工期延误,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除发生洪水、地震等不可抗力因素,工期不得延误。 由于其它原因可能影响工期时,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审定确认,可顺延工期。 第五条合同价款 合同价款为塔体定作、运输、安装、调试和铁塔组立的综合价款。 铁塔数量、重量、单价、总价等见下图: 第六条付款方式 乙方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约定的质量技术标准、组塔数量完成本合同约定 总数量的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与实际完成铁塔数量对应的价款(依前条款约定的单价确定)的(含预付款),同时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相应付款金额的合法发票。 在乙方承接的全部工程(包括楼顶塔、支架、增高架)验收合格、处理完所有遗留问题,向乙方支付至竣工的铁塔数量对应价款(依前条项约定的单价确定)的,同时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合法发票。 尾款在保修期届满后付清。 第七条双方义务 甲方义务

基站铁塔建设工程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指引 注:请各位合同经办人在填写前仔细阅读各条指引,提交审核时把本指引删除。 填写施工合同时应当着重审查以下几方面: 1、审查建设项目是否经合法审批 如属独立的办公楼、机房楼等依法应经审批的建设项目,应审查是否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其他小型项目的建设施工按照国家及各地方行政管理规定如需规划、环保、无线电管理机构等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应审查相应审批文件。 审核涉及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的工程合同,应当审核是否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国家批准的投资计划、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订立。 2、合同主体的审查 《建筑法》第13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第26条规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因此,对于建设工程合同主体的审查,除按照通用审查指引审核外,还应当审核承包方是否满足一定的资质要求。 资质是指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审核资质时应注意审核其资质证书的资质等级、有效期限等是否符合工程建设项目的要求,持证单位名称是否与承包单位名称一致等。 3、合同内容合法性的审查 根据《合同法》、《建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工程合同不得有以下违反法律、

地基工程合同范本(完整版)

合同编号:YT-FS-8147-25 地基工程合同范本(完整 版) 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地基工程合同范本(完整版) 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权力和义务,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确保工程顺利建设,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 二、合同工期: 三、承包及结算方式: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施工机械及

进出场费,包生产安全和文明施工。 2、结算方式:根据甲乙双方共同测量认定的实际强夯面积计算,承包单位为 /㎡(含税)。 四、付款方式: 乙方设备进场后甲方付进场费三万元,完成一半付五万元,全部完工后付拾万元,检测合格后一周内全部付清。 五、质量标准: 1、强夯地基达到设计承载力:P≥150 kpa 2、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方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质量检测由甲方指定具备国家授权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 六、双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 (1)指定为甲方现场代表,负责工程管理,质量监督及签证等相关工作。 (2)提供现场规划图纸、标高及设计院有关文件。 (3)提供施工水、电源等辅助工作。

桩基合同范本

桩基工程施工合同 LBA—94—001 合同编号: 合同生效日期年月日 工程项目 总包单位 分包单位

桩基工程施工合同 订立合同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甲方在拟建,该基础工程采用桩基,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次桩基工程的施工任务。 3.承包范围: 第二条工程造价与承包方式 1.工程预算总值: 2.承包方式: 第三条工期

开工定于年月日 竣工定于年月日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3.场地的平整、地基石的开挖、道路的疏畅造成的窝工; 4.不可抗拒的外界因素。 第四条材料供应 第五条结算方式 1.合同签定3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预算总造价的作为乙方进场及备料的费用款; 2.工程完工,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款到工程总造价的; 3.桩基工程经检验合格,余款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第六条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施工场地的平整、清除砼地面、开挖地基石及地下障碍物,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施工场地,并保证施工期间水、电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5.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并承担有关费用。 乙方责任 1.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桩基的施工。 2.向甲方代表提供施工计划和工程事故报告。

地基处理施工合同

篇一:地基处理施工合同(2号楼) 金世界(南花园商贸区)2号楼 地基处理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河北金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人:河北大地土木工程有限公司 地基处理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河北金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人:河北大地土木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就地基处理工程承包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金世界(南花园商贸区)项目一期 1.2工程地点:石家庄市桥西区南小街与永安街交叉口西南角 1.3 工程规模、特征:详见设计施工图,地下2层、地上24层。 1.4工程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 1.4.1工程任务:混凝土灌注桩复合地基施工;钻孔土清理至发包人指定位臵。 1.4.2技术要求:严格执行国家现行规范和地方规程,地基处理后复合地基承载力设计值大于450kpa;建筑物沉降不大于国家规范要求; 1.5 承接方式:包工包料,一次性包干。 1.6工程工作量:混凝土灌注桩824根、桩径 400毫米、桩长15.9米、混凝 土总量1646.39立方米、砼标号c20。 第二条: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以下有关资料文件 第三条: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的报告、成果、文件第四条:工期、质量要求

4.1工期:自发包人通知进场后2日内开工, 25日内完工。 4.2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通过省市有关质检部门、权威检测单位、设计单位及发包人检查,并能够满足基础工程施工要求。 第五条: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5.1双方一致同意采用一次性包干的办法,不再进行任何调整,包括政策变化,市场材料调整以及其他一切原因。 5.2混凝土灌注桩复合地基300元/立方米。 5.3本工程费总额501918元(大写伍拾万零壹仟玖百壹拾捌元整),其中地基处理费用493918元;钻孔土清运费用8000元。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分两次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施工完成,经质检部门验收合格后十日内付工程款的95%,计476822元,剩余5%待主体工程竣工并经质检部门验收合格后十日内付清。 第六条:发包人、承包人责任 6.1发包人责任 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向承包人提供资料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性负责。6.1.2开工前,发包人应办理用水、用电、障碍物清除及影响正常工作进行的有关事宜。 6.1.3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工作现场地下已知埋藏物(如电力、电缆、各种管道、人防设施等)的资料及具体位臵分布图。 6.1.4发包人应保护承包人的投标书、报告书、文件、设计成果,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复制泄露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 6.1.5发包人负责组织对承包人交付的报告、成果、文件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完毕出具检查验收证明,以示承包人任务已完成。 6.2承包人责任 6.2.1承包人对自行供应的材料、设备负责,材料、设备必须符合规范要求。材料进场前,承包人须提供三家材料厂家的资质证明及产品合格证明,供发包人审查、确定。 6.2.2承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的内容、时间、数量向发包人交付报告、成果、文件并对其质量负责。

铁塔基础工程施工合同

通信铁塔钢桩基础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年月日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就本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建设项目 1.2工程范围:甲方委托的通信基站铁塔钢桩基础施工 1.3工程内容:钢桩制作及防腐处理、打桩施工、调整垂直度等 1.4承包范围:甲方指定位置(由单批工程委托单确定) 1.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6开、交工日期:单项工程委托单签订日期开工,3日内完工。 1.7交工是指乙方将满足下列条件的成果和工程资料提交甲方: (1)工程全部指标已经完成,并符合通信铁塔安全要求;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有关施工验收规范; (3)工程文件、技术档案和交工资料齐全、完整。 1.8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本合同工程包工包料承包单价:单批委托 单元(含税)每基,本价格为单项订单以上价格,如少于3基,双方在订单内另行确定单价。付款方式为:甲方发给乙方单批工程委托单后,支付总额的30%订金,钢桩及桩机运抵现场支付总额40%,施工完毕支付总额25%,余5%为质保金,质保期过后无息支付,质保期自验收证书签署后1年。 第二条合同内容 2.1合同组成:合同文本、单批工程委托单、工程质量承诺书。 2.2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按国家现行质量评定标准、工信部最新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执行。 2.3甲方在出具单项工程委托单同时提供单项工程设计图纸。 2.4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图纸内容提供给第三方。工程竣工交验,乙方需提供全部工程资料和完整的工程竣工图纸1套。 2.5甲方在单项工程委托单中确认1名甲方代表,负责双方联系及协调工作,处理工程有关事宜。监理单位代表甲方负责工程安全、质量、进度。

桩基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范本

编号: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桩基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 年______ 月_____ 日 甲方(发包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地点: ________________ 1.3 工程规模及承包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条合同工期 2.1开工日期: _______ 年______ 月______ 日。 2.2竣工日期: ______ 年______ 月______ 日,总工期共______ 个日历天日。 第3条质量标准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珠海市建筑设计院出具的经甲方审核确认的本工程的桩基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等工程文件中规定的,以及现行的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规定的要求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标准为 第4条经济条款 4.1乙方须按本合同规定的工期、质量等级和本合同第 1.3条约定的工程承包内容,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本合同单价为综合包干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为完成本合同工

程承包内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不再调整单价,不另计取任何费率。工程量按实际结算。 4.2本合同总价暂定为人民币:________ 元整。 4.3工程量及综合单价:__________________ 4.3.1工程量暂定为:_______ m3。 4.3.2本合同灌注桩工程量计算规则:灌注桩工程量按桩设计长度(以设计的桩顶标高至实际施工的桩底标高,计算长度时不增加预留长度)乘以设计截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4.3.3工程量增减变更签证须经甲方工程部、甲方造价部、监理方总监、乙方共同书面签字确认后方可作为工程量结算增减依据,未经共同书面签字确认的工程量增减变更签证不能作为结算依据。 4.3.4本合同灌注桩综合包干单价为:-------- 元/ m3,此单价以含钢量 ------- kg/ m3计算,结算时实际钢筋含量超过或少于此单价的含钢量时,钢筋按______ 元/ 吨调整(按签订桩基施工合同时投标报价清单上所载明的钢筋等级和价格调整)。 4.3.5本合同灌注桩综合包干单价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桩位测量定位放线、临时水电管线的铺设(由甲方制定位置接驳至施工现场)、桩机作业场地处理至符合桩机作业标准、钻机及辅助设备的机械进出场费、挖砌泥浆沟槽、拌制护壁泥浆、人工准备埋设护口管、安放护口管、钻机就位、调整垂直度、钻桩孔、钻孔取土及土外运、钢筋笼断料焊接绑扎、安装注浆管、安放钢筋笼、吊放导管、清孔、灌注水下混凝土、桩垂直度及桩顶标高的控制、灌注桩的后注浆施工、废 泥浆的清理装卸外运、填桩孔、施工完毕后的场地清理等所有相关内容;还包括由于工程原因引起的桩不能连续施工和按甲方指令移位或停机等待状态等因素;因孔壁坍落和所遇地下障碍物的破除清理而采取的机械设备费及应急措施费、本工程周边管线和周边设施保护的一切技术措施费用、原材料及成品的检验测试费、竣工未交付前的产品保护费、

地基基础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编号:______________ 地基基础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 年_______ 月______ 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地基处理工程施工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 第一条:工程名称及地址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项目及内容: 依据设计院提供的振冲碎石桩施工图进行施工。 二、工程承包方法 本工承包采用总包法。(包含:施工材料、机械、人员及其工艺的其它配套设施) " 第三条:工程量及工程造价 施工桩距排距—桩径桩长共计桩数根,计:米,工程造价按 ________ 元/米进行结算,共计: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费用不含水电费及税金,只向甲方提供施工人员工资表)。 第四条:付款方式 本工程无预付款,每月底进行每月的计量,根据计量每月付款70%本工程施工完毕后, 经检测合格,付款至90%等本站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款至100%

铁塔基础浇筑施工6级塔施工合同

大唐山西陵川90MWP光伏发电项目 铁塔基础施工劳务合同 合同编号:HBMZ001 发包人: 地址: 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项目分包施工事宜,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书。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大唐山西陵川90MWP光伏发电项目铁塔基础施工劳务合同 2、工程地点:山西省陵川县西河底镇 3、项目规模:铁塔基础。 4、项目业主:大唐山发电有限公司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及内容:现场规范管理、发包方供材料、图纸所需全部施工。:1、基础制作。2、纯劳务施工无任何机械费用。3、无任何质保金。 三、合同价款 (一)合同计价方式 合同单价:铁塔基础施工,按每方 650元/立方(陆佰伍拾元整)的价格付款。 (二)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发包人预付承包人合同价款10%的进场费用;每个塔基浇筑完工拆模后支付实际工作量的全部余款。 (三)付款前开具合同全额发票。 (四)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仅是为合同履行设定的付款节点,某一节点发生合同终止、变更等意外情形时,承包人已收款金额并非达到该付款节点时为发包人提供服务的对价报酬,双方应根据实际完工数量、质量等因素协商确定应付款金额、多退少补。 四、合同工期 1、工期:2020年6月23日至2020年6月28日 1/ 4

2、因不可抗力及设计变更造成的误工、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项目当地正常季节内天气因素导致窝工不予顺延。 五、质量标准等级及检验 1、质量等级:合格 2、工程质量标准: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编号GB50300-2001),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组织施工,施工现场必须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3、承包人严格按照发包人出具的施工图纸、施工规范、工程质量强制性标准和发包人驻工地代表、监理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并随时接受检查和监督,一经发现承包人施工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可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竣工合格。 六、双方责任和义务 1、发包人责任 1.1必须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并指定专人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配合承包人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完工后负责组织检查验收;发包方应在完工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如完工后发包方未在2个工作日内未进行验收则视为验收合格并把工程尾款全部给承包方付清。(如不付清按拖欠农民工工资处理) 1.2协助承包人解决施工所必须的电源、水源; 1.3负责按约定支付工程款。 2、承包人责任 2.1按照确定的承包人员施工。 2.2遵守国家和各级政府部门的法律、法规,执行发包人现场规章制度; 接受质量、进度、安全、现场文明管理。 2.3工人进场前,必须向工人进行安全交底和技术交底; 七、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1、承包人必须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2、发包人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 2/ 4

CFG桩基合同

东方广场28#楼CFG桩基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双方技术经济责任,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合同法》、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明确双方在桩基检测过程中的责、权、禾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并信守下列条款: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 二、工程内容: 三、质量标准:合格 四、施工工期: 1. CFG工程桩施工总工期天。此工期不包括桩基检测时间。 2. 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五、合同金额:合同价(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 ,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 包干单价:桩径400mm单价为元/m。本合同单价为包干价,在任何情况下,该 合同单价概不调整。 以上单价为综合包干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费、机械进出场费、机械安拆费、运输费、安全文明费、跳打时土方倒运费、配合费、税费等施工过程中发生的 —切费用。 2. 计价方式: 合同价=包干单价X根数X(有效桩长+0.5米) 3. 合同价:________________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地基基础工程施工合同

地基基础工程施工合同条款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工程的部分桩基工程,设计为直径毫米的灰土挤密桩施工任务,设计要求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KN,以测桩成果报告为准,如果达不到设计要求值,由乙方负全部施工和经济责任并处理至合格为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为基础,按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依法订立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与承包方式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承包范围:桩机运输安拆、桩尖就位、钢筋笼制安、搅拌砼、砼浇筑等相关工作(不含试件制作、原材料送检报验)。 4、承包方式及价格: (1)承包方式:综合单价 (2)承包价格:1100元/m3 5、质量等级:合格 第二条工程期限 1、开工日期:20**年3月12日 2、竣工日期:20**年5月20日

3、总施工期:68天 4、如遇下列情况之一者,工期可顺延; (1)停水、停电、下雨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现象被迫停工。 (2)因设计变更或政府行为社会动乱被迫停工。 (3)因三通一平达不到要求或甲方资金不及时被迫停工。 (4)因地质条件变化,各方在研究措施时无法施工。 (5)因拆迁、占地等未处理好影响施工。 (6)因排除地下隐蔽工程或阻碍物影响施工。 (7)试桩、基桩检测期间耽误的工期。 第三条甲方责任 1、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等手续,做好房屋的拆迁、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阻碍排除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接好施工所需水、电、线路至施工现场,并保证施工期间用水用电的需要,并承担费用。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施工场地内的主要交通干道,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5、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及线路专业用线的申报批准手续。 6、测放出建筑物四个角的精确点位,将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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