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资料煤炭企业税收管理的建议

关于加强资料煤炭企业税收管理的建议
关于加强资料煤炭企业税收管理的建议

加强煤炭企业税收管理的建议

当前,煤炭行业特别是小煤炭企业业主利用煤炭市场供求矛盾,借其生产经营的便利性、特殊性,往往采用原煤掺矸石、原煤掺风化煤,降低煤质、成本,低价倾销,违规销售,严重扰乱了煤炭市场秩序。同时也成为税收征管的一个难点,一些煤炭企业采取不建账、建假帐、两套帐、现金收入不入帐、收入不开票和虚报计税依据等非法手段大肆偷逃税款,严重扰乱税收管理秩序。建议从以下几方面加强对小煤炭企业的税收征管、堵塞税收流失漏洞。

一、由地方政府统筹协调,设立由工商、国税、地税、煤炭、安监等部门组成诸如“综治办”“联合办”之类的管

理机构,联合行动、一条龙作业,强化对小型煤炭企业的户籍日常监控和管理,防止漏征漏管。

二、加强纳税评估,核实煤炭产量。评估模型可采取以单位产量平均耗用炸药、雷管等火工品数量或采用电费成本模型测算煤炭产量。

三、强化源泉管理,促进自行申报。对有条件的地方由政府出面、财政投资,在各煤矿矿井出煤口、煤场销售处安装电子监控系统,实时监控煤矿生产、销售情况,精确测算煤炭产量。再结合当时的煤炭市场价格,核定其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对帐务建全并能准确核算进销项税额并如实申报纳税的煤炭企业,让其自行申报纳税,税务机关定期核实,加强监督,做到堵塞漏洞,应收尽收。

四、实行煤电联营、托管经营等形式,减少税收流失。在保证所有制形式、产权关系“两不变”的前提下,实行煤电联营,把煤矿的经营权管理权交给电厂,形成固定的销售渠道,减少因不开发票销售造成的税收流失。

五、加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管理。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搞好煤炭企业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对达到一般纳税人销售额标准而不申请办理认定手续的,一律按销售额依照13%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且不得抵扣进项税

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促进其主动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对已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全部纳入防伪税控管理,确保达到防伪和税控作用。

六、加强发票管理。要监控企业销售收入是否全部开具发票:一是鼓励消费者举报不开发票行为,重点加大对地销煤的监控力度。二是对经营正常,而发票销售额同比下降较多的煤矿实施纳税评估和场地检查;三是对实行验旧购新方式领购发票的纳税人,税务机关要逐月将发票金额与其同期申报销售额、评估核定额进行比对,采用“发票与评估定额孰高法”征收税款。

煤炭市场日常管理的几点思考

一、市场基本情况

本着多区域、多功能、多方位、多层次发展格局的总体规划,市场内设煤炭经营区、基础设施区、生活服务区三大区域。占地面积1817亩,其中煤炭经营区1463亩,基础设施区223亩、生活服务区131亩。内有煤炭经营者83户、服务业经营者17户。主要经销山西省大同、内蒙古乌达、河北蔚县软块、硬块煤。收购后集中运往北京、天津等地。场区内有7条通道7635米、硬化路面570米;管理收费亭8个、指挥安全岛8个;高压电线路2000米、低压电线路8800米、变压器11台,1520千伏安;机井4眼、150吨水塔1

座、100吨水包3个;防污染林带4条,植树24000棵;高科技监控设备16套;勤务工作车13辆;房屋90余间。以上集体固定资产达912.8万元。入住的100户经营者现有各类经营用房1250间;50型号装载机146台;100吨电子秤102个;环保型防尘筒式震动筛59套;联系业务专用车100多部;固定电话76部、手机800多部。目前市场内已形成集煤炭购销、中转储运、选筛装卸、煤质检验、公证过秤、车辆维修、饮食住宿为一体的大流水作业体系。

该市场内物流服务中心是在县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具体行使日常经营管理工作,隶属于县政府工委。建场6年来,在经营管理模式上,坚持集体管理与个体管理相结合的双层管理模式,坚持以集体管理为主导,以个体管理为主体,充分发挥集体和个人的积极性,取得了较高的经济效益,连续4年名列中国商业联合会和国家统计局贸易外经统计司信息发布会《全国百强市场第一名》。建成以来为将近5000 名下岗职工和农村剩余劳动提供了就业机会,创造社会效益1000万元以上。

二、煤炭行业经营管理现状和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

市场内83户煤炭经营业户中小规模纳税人55户。一般纳税人24户(截至2006年7月底)。其中有限责任公司22户;独资企业2户。另外有4户企业正着手办理一般纳税人手续。

该市场中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征收管理工作隶属于狼山税务分局。一般纳税人的管理权限则隶属于沙城税务分局。对小规模纳税人实行核实征税;对一般纳税人实行查帐征收。

存在问题:

1、同等规模的煤炭业户之间的管理水平参差不齐,不同规模不同类型的业户间的差别更大。

2、一般纳税人的经营管理和财务核算比较规范。不仅有固定经营场地,而且有专业的管理人员和相对固定的销售渠道;小规模纳税人的经营管理方式较差,没有稳定的购销关系。经营者变更频繁,财务核算水平较低,同时其接受行政管理部门管理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意识不强。

3、税收管理手段相对滞后。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规模始终处于动态变化之中,加之部分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薄弱,不可避免地存有不如实申报销售收入的漏洞。而目前税务机关还没有一套完善的管理措施和办法,对部分个体业户经营状况的监督存在真空环节。仅仅靠突击清理检查远远达不到准确掌握其真实的销售情况和经营收入额的目的,从而造成税收收入不能稳定增长。出现这一窘境的原因不外乎以下几种:

(一)小规模纳税人大多现金购销、无票购销、隐蔽交易,导致税收监控措施难以准确定位。如一部分业户虽设立

煤场,但煤场内煤炭存量变化不大。其主要采取煤炭直销用户的方式。即联系好货源后直接运往外地客户,煤炭根本不进入场地。导致其销售量和盈利水平难以核定。

(二)受煤炭供求矛盾的影响,税收管理的难度较大。在煤炭供大于求的情况下,经营者的煤炭销售渠道狭窄,购货方压价采购,经营业户为减轻资金压力也竞相压价,展开恶性竞争。除几家规模经营且销售渠道稳定的业户经营成果较好外,大部分业户收益水平较差,无形中使税款征收难度加大;在供小于求的情况下,形成卖方市场,经营者的煤炭销售会出现大量的现金异地结算,容易导致税源监控的缺位。如今年的煤炭市场走势受资源供应偏紧的整体影响,加之外地煤炭企业安全事故频繁,停产整治周期长,出现煤源紧张,导致税收减少。

(三)税收管理中的部门协作不够,也是导致纳税人管理不到位的一个重要方面。目前国税征收机关与物流服务中心、地税、工商、银行等部门没有达成统一的管理协作关系,各自为阵,各谋其利的现象比较突出。同时国税内部各税务分局、税务所之间信息传递也存在迟缓甚至是闭塞的状况。从而导致对经营者的情况掌握不到位,管理不到位,也是造成税款流失的重要原因。

三、完善税收管理的对策

(一)职能部门间须加强联合协作。首先是与物流服务

中心间的协作。作为县政府直接领导下的市场管理部门,其握有经营者煤炭场地的审批管理权限,是最能够准确掌握市场业户经营情况的权威机构。因此日常工作中要经常和其保持密切的联系,做到勤沟通、勤交流。力争在第一时间内掌握业户增减变化情况、外销途经、煤炭销售价格和全国煤炭市场行情及运销走势,据此有的放矢的对税收总量进行预测,对纳税人做到日常监控。其次是与地税、工商、银行等职能部门开展协作,推行信息定期交换制度。对业户资金走向、办理证照、税费交纳等方面适时相互交流,沟通有无,使纳税人的资金流向、销售渠道、停业歇业、征收管理处于全程监控之中。

(二)对小规模纳税人实行联合定税制度。目前对市场内小规模纳税人根据经营规模采取核定征收方式,并且对开具发票金额超过月核定部分依率补征税款。定税依据如下:占地5亩(含)以下:月定额1300元;6---9亩(含):月定额2300元;10亩:月定额2700元;10亩以上每增加1亩月定额增加400元。但根据近几年的整体税负情况来看定额明显偏低:2004年为1.56%、2005年为2.67%(详细数字见下表)。鉴于此,应协同地税、工商等部门采取联合行动,按照其交易量、交易额和盈利平均水平进行综合核定,做到应收尽收。同时改革现行的开票收入抵顶定额的管理办法,为定额征税和开票征税分离。即按开票收入征税外再按一定

百分比附征部分定额税收。

(三)整合力量开展市场清理整顿。针对市场内销量不清,收入不实,税负畸低,案件频发等问题,一方面要加大对部分纳税人未如实申报少缴或偷逃税款行为的查处力度;另一方面要解决管理粗放,漏征税款的陋习。因此,今后除实行国、地税、工商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外,还要在县局整顿煤炭市场领导小组的统一调配下,不定期抽调稽查、管理人员对市场内煤炭经营户进行专项检查。对发现的假停歇业户加大处罚力度。同时要充分利用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并依托金税工程网络平台等高科技手段,对所有煤炭经营者的进项票进行百分之百比对。对发现的问题票要及时通过协查系统协查,必要时派专人实施外埠调查,以彻底打击和杜绝非法取得进项票抵顶税款的不法行为。在此基础上强化内部管理,明确岗位责任,积极发挥税收管理员的主观能动性,变定点监控为适时监控,确保对煤炭市场税源的全方位监控。

大企业税收全流程风险管理

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司开展的大企业税收全流程风险管理即将结束自查阶段,进入税务审计阶段。 大企业全流程税收风险管理,是指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司按照企业的行业代表性,以及国家财税政策改革和行业的紧密度,每年安排的一项针对大企业的税收风险管理审查行动。“2015年,国税总局对六家重点联系企业进行了税务风险管理工作,要用一年的时间完成。自查是其中六个环节的一个环节,目前自查环节中案头审计已经开始了。”一位税务人士告诉经济观察报。 2015年需要进行税收风险管理的企业分别是中海油、中国兵器装备集团、神华集团、中国联通、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中国人寿集团。 这次审查的时间从2015年的2月开始,将持续一年的时间,分六个阶段进行,分别是信息收集及数据采集阶段、风险识别阶段、风险自查阶段、案头审计阶段、现场审计阶段、反馈提高阶段。 防控税务风险也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纳税人经常面对的执法部门就是税务局,最有可能爆发的经营风险,就是税务风险;造成损失最大的风险,也是税务风险。税务风险有可能造成“三重损失”:不但造成经济损失,还影响社会形象,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失去人身自由。税收风险管理 什么叫税收风险管理? 一位自查企业税务人士告诉经济观察报,税收风险管理是按照行业代表性,还有国家财税政策改革和行业的紧密度,对企业税收风险的审查和控制。税收风险表现形式为因没有遵循税法可能遭受的法律制裁、财务损失或声誉损害。企业税收风险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是企业纳税行为不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应纳税而未纳税、少纳税,从而面临补税、罚款、加收滞纳金、刑罚处罚及声誉损害等风险;另一方面是企业经营行为适用税法不准确,没有用足有关优惠政策,多缴纳了税款,承担了不必要税收负担。前几年累计自查了大约15家大型企业,中国烟草、中石油、中石化等榜上有名。 王冬生认为大企业的税收风险,体现了大企业自身架构、管理、规模等方面的特点,可以归结为以下三点:系统性、全局性、重要性。 通过自查,企业可以理解税务机关的目的是了解这个政策是不是适合这个行业,是不是确定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是不是能够有利于支持和推动这个行业改革的。因为自查过程中确实有涉及到行业不清晰的,企业也特别希望通过自查,通过税务机关来明确这些问题。 我们在接到集团通知之后先成立的自己的自查小组。我们本来就想要对集团下面的子公司做一个税务诊断,因为越来越觉得涉税风险有很大的不可控性,虽然国有企业很少有主动偷漏税动机,但是子公司自己在业务水平上都很有限。于是把本来要做的税务健康检查和税务自查合二为一,既对子公司摸了个底,又把税收风险进行了掌握,还是不错的。” 聘请了两家中介机构,同时根据自查软件,对企业的税务情况逐项落实。该公司的主要业务

地方教育费附加及大企业税收管理规程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晋政发〔2011〕25号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现将《全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全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为了支持我省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财政部《关于统一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0〕98号)和《关于同意山西省开征地方教育附加的复函》(财综函〔2011〕1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凡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以下简称“三税”)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按照实际缴纳“三税”税额的2%缴纳地方教育附加。 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擅自减征或免征地方教育附加。 第二条地方教育附加由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 各级地方税务机关要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将应征缴的地方教育附加及时、足额征缴入库。 第三条各级地方税务机关征收地方教育附加所需费用,由同级财政部门通过财政预算按照不高于实际入库额的3%予以拨付,不得从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收入中提取或扣除手续费。

第四条负有代扣、代收教育费附加义务的单位,同时负有代扣、代收地方教育附加的义务。 第五条地方税务机关征收地方教育附加使用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通过银行缴款使用地方教育附加专用缴款书,通过现金缴款使用地方教育附加专用票据。通过现金缴款的,征收人员须在当日对地方教育附加专用票据进行汇解,开具地方教育附加专用缴款书,连同现金交国库经收处划解基金。地方教育附加专用缴款书和专用票据票样设计及管理由省财政厅具体负责。 凡未按规定开具地方教育附加专用缴款书或专用票据的,缴款人有权拒绝缴纳。 第六条地方教育附加收入实行分成管理,省、县(市、区)分成比例为3∶7。 第七条地方教育附加按照属地原则征缴入库,各级地方税务机关应按照第六条确定的分成比例分别将地方教育附加缴入省级国库和县(市、区)国库。具体会计核算比照教育费附加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地方教育附加收入列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03类“非税收入”01款“政府性基金收入”27项“地方教育附加收入”。 第九条每月终了后10日内,各级地方税务机关须将征收地方教育附加情况,抄送同级财政部门和教育部门。 第十条各地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管理工作的领导,各级财政、教育、人民银行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地方税务机关,共同做好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管理工作。

企业公司税务管理制度(范本)

企业公司税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各公司税务工作的管理,确保各公司合法经营、诚信纳税,根据国家相关税收法规,并结合集团及所属各单位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二、税收登记、变更及年审管理 第三条公司税务登记、变更、换证及年审统一由财务部销售会计进行办理。 第四条公司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工商营业执照和国家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企业统一代码证书等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注册登记。 第五条公司如发生下列内容的变化,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办理税务变更登记。 1.公司名称改变。 2.法人代表改变。 3.经济性质或经济类型改变。 4.住所或经营类型改变。

5.生产经营范围或经营方式改变。 6.增、减注册资本。 7.隶属关系改变。 8.生产经营期限改变。 9.银行账号、记账本位币或结算方式改变。 10.其他相关内容改变。 第六条公司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以及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在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第七条依据税务机关对税务登记证的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财务部销售会计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持有关证件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验证或换证手续。 三、收入、成本、费用税务规定 第八条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第九条收入总额包括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以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具体包括: 2

税务管理与策划

税务管理与策划 具体案例的分析,并结合最新的税收法规政策的变化,把纳税筹划的理念和方法具体运用到企业战略与日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尽量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节约企业的纳税成本。培训收益 了解纳税筹划的相关知识和技术手段 掌握企业战略决策中的税务管理与筹划方法 掌握企业日常经营管理的税务管理与筹划方法 掌握分税种的税务管理与筹划方法 了解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 了解其他税种的最新政策变化 了解增值税转型对企业的影响 培训对象 董事会、监事会成员 总经理、财务副总经理 财务经理、主管;税务经理、主管 课程大纲 一、税收筹划的相关知识 税收筹划的动力机制 降低税收成本 实现涉税零风险 获取资金时间价值 税收筹划的本质:事前性、合规性、可行性 税收筹划的主要内容 合理避税 合法节税 税负转嫁 税收筹划的基础 相关税收法律知识 相关会计基础知识

风险评估与防范 二、税收筹划的平台及技术手段 价格平台:转让定价的运用 优惠平台:税收优惠的运用 漏洞平台:政策遗漏的运用 空白平台:政策未规定的运用 弹性平台:幅度的运用 规避平台:临界点的运用 技术平台:减、免、退、抵免的运用 三、税收筹划的策略技巧及案例分析 流转税的税收筹划及案例分析 增值税:纳税人身份、分散经营等 营业税:混合销售、营业额等 关税:完税价格、保税制度等 所得税的税收筹划与案例分析 企业设立:公司类型、设立地点的选择等 投资和融资:资金拆借、租赁等 销售环节:产品价格、销售返利等 内部核算:存货计价、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等 股权投资:成本法、权益法、金融资产等 新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居民和非居民、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税收优惠、反避税、过渡期 新所得税法对税收筹划的影响:企业身份、适用税率、优惠条件、税前扣除 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与案例分析 工资薪金:工资与劳务的转化等 劳务报酬:分次、分项等 财产、行为税的税收筹划与案例分析 印花税:合同金额、人数等 契税:房屋购买、土地权属等 土地增值税:增量、收入、成本等

公司税务管理办法

税务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税务登记 第三章账簿、凭证管理 第四章纳税申报 第五章税款征收 第六章税务检查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税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税务管理,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种的税务管理,均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没有规定的,依照其他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税种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公司内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种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的决定。 第四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第五条公司内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第六条办税人员必须忠于职守,不得行贿,应及时掌握有关税收法律规定,正确计算并及时交纳税款。 第七条公司内各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作出的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规定;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其签订的合同、协议等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一律无效。 第八条本公司应根据各级国家税务总局的总体规划、技术标准、技术方案与实施办法,做好本公司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的具体工作。 第九条税务局和税务局的稽查局都有权对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的查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保密的情况,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税务违法行为不属于保密范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保密的规定为由对抗税务机关的执法。 第二章税务登记 第十条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对同一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为同一代码,信息共享,微机管理代码不同。 第十一条办理开业、变更、注销登记以及吊销营业执照等情况发生时,应及时到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同级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办理相应的手续,以获得相应的证明和证件。 第十二条本公司所属各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并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有关证件、资料。 第十三条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领取扣缴税款登记证件;税务机关对已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可以只在其税务登记证件上登记扣缴税款事项,不再发给扣缴税款登记证件。 第十四条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

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和服务岗位练习题新

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和服务岗位练习题新 TPMK standardization office【 TPMK5AB- TPMK08- TPMK2C- TPMK18】

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和服务岗位练习题 一、单选题 1、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主要目标包括:(B) A、不注重税务规划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并符合税法规定; B、经营决策和日常经营活动考虑税收因素的影响,符合税法规定; C、不要求对税务事项的会计处理符合相关会计制度或准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 D、不要求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符合税法规定; 2、在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中应(A ) A、各级税务机关应及时受理辖区内成员企业提出的涉税诉求 B、各级税务机关遇有非本级职权范围事项的,不应按规定向有权税务机关移送。 C、各级税务机关针对企业建立税务风险内控体系不应进行引导 D、税务机关根据企业内控体系状况及税法遵从能力,不经与企业协商,可与企业签订税收遵从协议。 3、在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中主管税务机关承担以下信息采集和整理的职责:(A) A、企业原始涉税信息的录入; B、统一制定信息采集和整理的业务标准和工作规范,定期汇总信息采集需求,制定企业涉税信息采集方案;

C、与企业集团总部进行涉税信息交互工作; D、统一抽取已经实现税务总局数据集中的征管信息; 4、下列属于税务总局开发的“定点联系企业税务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组成部分的是:(C) A、稽核协查子系统 B、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 C、税务审计查账子系统等。 5、下列属于“定点联系企业税务风险管理信息系统”中在风险管理信息采集子系统的是:(C) A、稽核协查子系统 B、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 C、企业风险管理调查问卷模块组成。 6、总局定点联系企业名册管理工作分为代码准备、名册采集、任务分发、(A)、结果上报、名册反馈和工作总结七个阶段。 A、名册核实 B、发放调查问卷 C、纳税评估。 7、总局定点联系企业名册管理范围以(A)和工商注册规范的组织形式为参考,建立统一标准。 A、合并报表的口径 B、只纳入分支机构 C、只纳入法人企业 8、内资企业名册管理范围为纳入企业合并报表范围且进行税务登记的境内(A),以及境外控股公司;

加强企业税务管理工作的思考

《加强企业税务管理工作的思考》对工作的启发和思考 【摘自】会计师杂志 我国税收政策处于不断变化和完善中,企业税务管理是企业在遵守国家税法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税收法规所提供优惠政策,达到少缴税或递延缴纳税款的目的,以降低税收成本,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现代企业财务决策主要包括筹资决策、投资决策、生产经营决策和利润分配决策四部分,税务管理贯穿于企业财务决策的各个领域,已成为财务决策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企业之间竞争日趋激烈,加强企业税务管理显现出其重要意义。 一.企业税务管理的必要性 企业税务管理与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目标密切相关,税收负担的降低会直接影响企业的成本水平,通过事先筹划和安排纳税行为,选择最佳的纳税方案来降低税收负担,才符合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 1.加强企业税务管理有助于降低税收成本,实现纳税人的财务利益最大化。 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经营活动的多样化,税收成本的数量和种类逐年增加。企业可以通过加强企业税务管理起到延期纳税的作用,以获得最大限度的税后利润。但如果企业仅一味追求低税负,一旦企业被查出有偷税、避税行为,会承担相当大的财务风险,不仅要支出税收罚款,还可能会降低企业的信用等级.如果企业可以通过加强税务管理对企业的投资、筹资、经营活动和利润分配行为进行有效控制,不但可以减少纳税人的税收成本,还可以防止纳税人因违反税法而缴纳罚款,有助于降低企业的整体税收成本,实现纳税人的财务利益最大化,保证企业在获取最大税收利益的同时兼顾国家利益,赢得企业的长期发展。 2.加强企业税务管理有利于提高纳税人纳税意识。 企业税务管理的前提是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熟知会计法、会计准则,财务通则、会计制度,也要熟知现行税法及相关行业的有关政策,因此对普及税法及财经法规知识有积极意义,有助于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税法观念,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3.加强企业税务管理有利于优化产业结构和资源的合理配置 企业通过比较分析税法中的税基与税率的差别,从事享有税收优惠的经营活动或对一些纳税“界点”进行控制,才能促使企业为了减轻其税收负担,逐步调整产业结构,有助于促进资本在不同企业间的合理流动和资源的合理配置。如积极从事税法规定的新产品、新

企业日常涉税业务难点分析

企业日常涉税业务难点分析 财务人员在日常工作中经常会碰到一些业务难点,特别是涉及税务处理时,在政策与实际操作中很难准确把握,正因为这种不准确的处理,给企业留下了较大的税务风险。二季度是所得税汇算清缴期,我在这里结合集团的实际业务及自身学习执业中的体会,对一些与企业得税相关的税务难点给予解析,与大家一起学习探讨。 一、企业筹建期业务招待费怎样列支。 筹建期间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如何进行列支,目前税法并无明文规定。税务机关通常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进行处理。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筹建期间企业由于无销售(营业)收入,为此依规定计算可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零,也就是说筹建期间的业务招待费在税法上不允许列支扣除。实务中这种普遍的处理方式是否合规呢?对此,我仔细研读相关法规,发现这种处理并不符合税法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中规定的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是针对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强调的是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期,而筹建期间是没有生产经营的,在此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也就与生产经营无关,为此筹建期间的业务招待费的列支扣除处理就不能适用这个规定。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到,如何列支筹建期间的业务招待费需要另辟蹊径。 在会计处理上,筹建期业务招待费均列为开办费。《企业会计制度》第五十条规定,除筹建固定资产以外,所有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待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中对管理费用科目的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等支出。该规定强调的是归集为开办费的支出必须是费用类支出,资本性支出则作为资产予以确认。筹建期的业务招待费属于费用类支出,因而可以归集为开办费。 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文)第九条规定了相关的处理方法,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规定,《企业所得法》第十三条第(四)项所称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应该归集为开办费,企业可以选择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或者不得低于3年摊销扣除。 企业筹办期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及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在财务上直接归集记入“管理费用开办费”的同时,在税务处理上按照业务招待费实际发生额的60%(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按实际发生额)或在企业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从开始经营之日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无需考虑销售(营业)收入的因素。但若已经选择一次性扣除,以后纳税年度则不得再变更为长期待摊费用,分3年扣除。 二、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的问题 集团下属子公司有些从国家取得一些专项资金扶持,但是否交纳企业所得税,在执行的过程中经常会有争议,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

税务管理方案

关于酒店集团构建直属企业集团化税务管理体系的方案设想 一、集团化税务管理的现状和目标: 1、管理现状:税务管理是对企业纳税活动进行决策、计划、组织、调控的管理措施和经 济行为,目前企业在纳税实务中均处于被动管理局面、普遍采用对模糊政策的躲避管 理、对税收查补风险的公关管理等手段方法,且往往各自为政,满足于一时的风险掩 盖和拉税务官员关系交情来开展企业的税务管理工作。 2、目标需求:集团化税务管理应采取由总部向直属企业垂直式集中管理,使各直属企业 从全局出发,发动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的涉税人员全员参与,提出从业务流程梳理开 始,降低税收成本,适度利用外脑,防止不合理的税负增加及应税风险产生,保护企 业的税收利益,立足于内部管理为主,外部咨询为辅,达到税负合理,风险可控的集 团税务管理目标,并逐步由涉税交易的过程控制转向提供管理层战略决策支持的需求。 二、集团化税务管理的内容: (一)税务报告及数据分析管理 1、各直属企业定期编制税务管理报告。包括月度税收信息报告表、年度税收预测表(与 预算编制内容相配比切合),税务工作计划和小结以及企业年度实际纳税分析情况书 (定量指标在年中可进行一次目标完成的测量以便调整可能的全年目标变动修订,定 性指标系对全年税务工作的实质内容、成果或损失的详细说明,结合与预算计划同比 变动的分析,以便作为绩效考评的参考意见)。 2、各直属企业不定期编制特殊情况报告和例外情况报告。针对非经常性的纳税业务,企 业在特定时期所面临的突发或不可预见的税法调整引起的税务问题与困难,应形成对 出现问题的详细描述,进度跟踪,原因分析和管理层经验判断。对企业当期乃至以后 年度的财务影响程度的说明,并同步测算对预算完成的影响程度,以及为企业未来发 展的潜在影响和风险等的分析报告。 3、集团总部负责编制企业月度税务工作安排时间或进度的控制表。包括涉税事项及其工 作内容说明,责任人和预计完成时间,完成结果或延期原因,以便发现工作漏洞和风 险点,改进日常工作的效率和效果。 (二)纳税业务的处理流程制度 4、集团总部负责规范日常涉税会计处理方法,同时重视加强税务风险可控性。对复杂涉 税业务应给出会计账务处理的建议意见,必要时以专项呈递单形式报告管理层知晓。 5、集团总部负责监督直属企业办税业务所采取的税务政策是否准确,是否保持适当有效 的纳税管理制度,能否生成正确的税务数据报表。需要及时掌握直属企业税负的现时 义务与资金安排是否冲突,是否与当期财务成果、利润分配、投资决策构成影响,把 握最佳税收现金流量,获取税收上的资金时间价值。 6、集团总部负责制定和完善集团内上下统一的税务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审核各类经济业 务的涉税处理流程;开创建立“服务-指导-协调-监督”各直属企业的税务管理思想; 注意和财务部门外的业务部门配合制定业务流程中的税务处理流程并督促执行。 7、针对纳税风险的防范和规避,加强集团内税务风险管理,争取实现涉税零风险。通过 日常税务报告和突发涉税事项进行识别风险的分析测试,对可能对企业带来的财务影 响和法律风险进行评估,分析出具体对资本、收入、现金流量等构成的潜在影响,是 否会减少预算中应取得的收益又或是增加了预算外的开支费用,甚至是否会带来企业 信誉、品牌、信息披露、社会形象等法律风险和损失。(包括对风险发生的可能性进行 评估,以重要性进行排序,也可以通过风险管理来调整业务目标的实现过程)

企业内部税务管理制度70288

企业内部税务管理制度 税务管理制度 Version 1.0(1001) 公司税务管理制度 一目的 1.1 规范税务管理流程,降低税务风险。 二适用范围 2.1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公司所属境内各分(子)公司及办事处。 三税务管理架构与职责 3.1 公司财务资产部负责对各公司税务工作直接进行监督与管理。 3.2 各公司财务资产部部应设立专门的税务管理岗位及专职(或兼职)税务人员;若有重大涉 税业务、涉税风险或税务检查,税务人员应及时向本部财务资产部汇报。 3.3 各公司税务人员主要职责: 3.3.1 办理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资格认证及各种税务证件年审; 3.3.2 购买、开具、核销及保管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各种发票; 3.3.3 增值税发票扫描认证及各种税款申报、缴纳; 3.3.4 编制计提税款的会计凭证及所有内部税务管理报表; 3.3.5 协调与主管税务机关的关系、保持沟通渠道畅通; 3.3.6 识别税务风险、提出规避风险的改进建议; 3.3.7 负责税务档案管理。 四发票管理 4.1 购买(或印制)发票

4.3.1 各部门需要开具的所有发票均由财务资产部部税务人员负责统一购买或申请印制。 4.3.2 各公司税务人员应及时填写《购买或领用发票申请表》,由财务负责人批准后及时安排 购买(或印制)公司经营所需的各种发票,不应出现发票短缺情况。 4.3.3 应该在开具的发票上及时手工加盖发票专用章。 4.2 领用及开具发票 4.2.1 各公司均由财务资产部税务人员开具经营所需的各种发票,其他任何部门(或办事处) 不应领用、填开任何发票。 4.2.2 税务人员填开发票前应向主管领导申请开具发票,经本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领用, 领用发票后应及时签收。 4.2.3 应按发票类别及版本分别登记各种发票出入库数据,并定期盘点,确保帐实相符。 4.2.4 禁止将本公司的发票借给其他任何单位填开或使用。 4.2.5 禁止向未与本公司实际发生业务的任何单位代开票。 4.2.6 禁止向任何单位开具与本公司发生的实际业务内容不一致的发票。 第1页共4页 税务管理制度 Version 1.0(1001) 4.2.7 开具任何发票时均不应涂改;因错填发票信息或其他原因需要对已开具的发票作废, 应将包含发票联在内的所有联次发票全部收回整齐粘贴在存根联后,并在各联加盖“作 废”印章。 4.2.8 开具任何发票均应完整填写客户名称,不应简化填写或留空不填。 4.2.9 开具任何发票均应依法、完整填写所有开票内容及开票人全称,不应漏填或

上市公司税务制度汇编

上市公司税务制度汇编 为加强公司税收管理工作,确保公司合法运营、诚信纳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税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税务证件的取得。企业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第二条税务登记证件的管理。指定专人保管(办理)税务登记证件,不得出租、出借、损毁、遗失。 1、税务登记证正本、副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存放公司财务部。 2、有关部门在办理公司有关事项中,需要财务部提供税务登记证书等复印件时, 需填写申请, 并经财务部领导签字后,方可取得复印件。 第三条税务年检的管理。每年年检开始时,企业将指定专人到主管税务机关领取《税务年检申请审核表》,按申请表中各栏目逐项填写完毕,并提供相关资料及时到税务机关办理年检手续。 第四条适用税种、税率。目前企业适用的税种税率:增值税17%、营业税5%、企业所得税25%、个人所得税(九级超额累进税率)、土地使用税10元/平方米、城市维护建设税7%、房产税1.2%、车船使

用税、印花税。 第五条纳税申报。企业必须在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申报期限内,按照申报内容如实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递交纳税申报表。 第六条税款缴纳。企业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足额计提并缴纳各项税款。因特殊困难,在规定期限不能缴纳税款的,需报省、市、地方税务局批准后,办理延期缴纳手续。 第七条税款减免。企业将依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时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相关减免税款手续。 第八条税收筹划。企业将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国家税收法规及相关制度、政策,深刻领会税收法规的实质内涵,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前提下,通过合理筹划,实现税负最低。 第九条防伪税控系统的管理。此系统由财务部指定销售岗位财务人员进行防伪税控系统的操作。 1、凭IC卡领购专用发票, 并把发票通过IC卡读入到防伪税控系统。开具专用发票应严格按增值税有关规定中开具时限的要求开具。如果打印机或者开具的发票有误,应在系统提供的功能"发票管理/当前发票作废"下,处理发票作废,不得跨月作废。并保存好作废作废备查。 2、向购货方开具的红字发票, 必须在符合《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中有关销售退回及索取折让和证明等开具红字发票规定的

企业税务管理的两大关键点及案例分析

企业税务管理的两大关键点及案例分析 作者: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博士后肖太寿 在企业税务管理的流程中,要抓住流程中的要害,才能取得实际效果。笔者认为,企业要控制税收成本,必须重视税务管理中的两大关键点:税务管理要从决策入手;税务管理要从合同签定入手。 1、税务管理要从决策入手 诺贝尔奖获得者罗伯特西蒙教授说:“管理就是决策”。拿破仑说:“做决定的能力最难获得,因此也最宝贵。”西方决策理论学派的代表人物赫伯特·西蒙认为:管理就是决策,决策是管理的核心。企业中执行无疑是很重要的,但决策更加重要。没有正确的决策就没有优秀的执行。决策水平的高低对企业的成败影响十分巨大,据美国兰德公司估计,世界上破产倒闭的大企业,85%是因领导者决策失误所造成的。 税务管理贯穿于企业决策活动过程中,企业老板或者是决策层在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时,都涉及到税收问题。如果在做决策时,没有考虑到税收成本控制问题,会使企业承担不必要的税收负担。因为决策失误是企业的最大浪费,决策失误猛于虎,只要前期决策失误,有关的税收成本已成事实,再不缴税则是延期缴纳税款。正如宋洪祥老师所说:“税是业务过程产生的,是财务部门缴纳的。但是税收主要是取决于老板的决策。公司怎样发展?业务怎样做?都取决于老板的决策,一个决策的失误会给公司带来巨大的税收风险。企业要管理好税,必须从老板的决策入手,加强经营决策的税收管理与风险控制。”[1]因此,税收成本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老板和决策层的决策,要控制和降低税收成本,必须注重税务管理从决策入手,如果在决策环节忽略税收管理,很可能使企业背上不必要的沉重税收负担。 [案例分析1:某公司决策忽略税务管理导致2500万税款损失] (1)案情介绍 2012年4月,江西省国资委对某国有企业进行改制,为了解决企业职工的安置问题,当地国资委与该企业达成以下两项协议:一是,政府无偿划拨一块市场公允价值10000万元的土地给改制后的企业,由改制后的企业负责给该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办理手续,并承担这些下岗职工今后应继续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二是,政府把一块市场公允价值10000万元的土地赊销卖给改制后的企业,并在协议中明确规定:由改制后的企业用于解决该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安置费用支出抵偿政府卖给改制后企业的10000万元土地款。当地国资委让该国有企业的老板进行决策,在以上两种方案中任选择一种方案,结果该国有企业选择第一种

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规程(试行)

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规程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及其他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制定《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 第二条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应以纳税人的需求为导向,提供针对性的纳税服务,以风险为导向,实施科学高效、统一规范的专业化管理。通过有效的遵从引导、遵从管控和遵从应对,防范和控制税务风险,提高税法遵从度,降低税收遵从成本。 第三条本规程适用于国家税务总局定点联系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税收服务和管理。省税务机关确定的定点联系企业的税收服务和管理参照本规程实施。 第二章遵从引导

第四条遵从引导是指通过个性化的纳税服务和专业化的税收管理,提高企业自身依法处理涉税事务的能力。 第一节政策服务 第五条税务机关在出台重大税收政策和管理制度之前,应征求企业意见,并对意见进行认真分析研究。 第六条税务机关在税收政策和管理制度公布实施以后,应及时通过多种方式做好宣传和辅导,做到公开透明,保证税法适用的确定性和统一性,引导企业的税收遵从。 第七条各级税务机关应定期收集企业的意见,为完善税收政策和管理制度提供参考。 第八条税务总局统筹协调企业意见收集反馈工作,并负责收集汇总企业集团总部和省级税务机关的意见。 省以下税务机关按照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开展工作,收集本地区成员企业的意见,并将意见汇总报税务总局。 第二节涉税诉求的受理和回复 第九条各级税务机关应及时受理辖区内成员企业提出的涉税诉求。 税务总局可受理企业集团及其成员企业的涉税诉求,并根据不同情况决定直接办理或交由省以下税务机关办理。 第十条各级税务机关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根据本级的职

1关于加强大企业税收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

1关于加强大企业税收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 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的意见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省地税稽查局、省局直属局: 随着经济全球化、一体化的发展,大企业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同时,大企业具有的国际化、集团化、多元化,组织庞大复杂,机构点多、面广,税源跨区域等特点日显突出。抓好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既是提升税源管理水平,完成地税收入任务的迫切需要,也是新形势下面临的重要课题。根据总局要求,结合总局制定的《“十二五”时期税收发展规划纲要》和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积极改革探索 成立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加强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是总局党组、省局党组作出的重大决策;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是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重要内容;是确保大企业可持续地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是弥补现行大企业税收中的不足,推进税收管理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的必然要求;是顺应税收管理国际 趋势,推进我国税收管理现代化的重要途径。 大企业税收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整个税收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因此、全省

各级地税机关的领导必须把思想统一到省局党组的决策上来,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支持改革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做好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必要性和紧迫感的认识。还要充分认识到,推行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日益发展,税收管理应对大企业集团化、多元化、跨地域甚至跨国经营发展以及企业内部管理决策集中、信息化程度提高、税收博弈能力增强的必然选择;是税收征纳成本偏高、征管资源有限、处理涉税复杂事项能力不强、税企关系有待进一步和谐、税收风险不能有效防控等问题的解决之道;是落实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有效举措;是改革现行税收管理模式、推进我国税收管理现代化的重要探索。 当前,改革尚处在探索阶段,没有现成的模式和经验可循,存在困难和阻力是正常的。但是,总局党组、省局党组对改革的方向已经明确,不能动摇,要摸着积极探索,求实创新,边行边试,稳步推进。全省各级税务机关以及内部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的工作,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改革措施的顺利推进。 二、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的工作思路 (一)指导思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科学发展、共建和谐

小企业税务风险管理

小企业税务风险管理 企业税务风险是指企业的涉税行为因未能正确有效地遵守税法规定,而导致企业未来利益的可能损失。 企业税务风险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是企业的纳税行为不符合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应纳税而未纳税、少纳税,从而面临补税、罚款、加收滞纳金、刑罚处罚以及声誉损害等风险;另一方面是企业经营行为适用税法不准确,没有用足有关优惠政策,多缴纳了税款,承担了不必要税收负担。 一、税务风险产生的原因 (一)企业所处宏观环境诱发税务风险 企业外部税务风险因素主要有:经济形势和产业政策,适用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市场竞争和融资环境,税收法规或地方法规的适用性与完整性,行业惯例,上级或股东的越权及违规行为等。具体来讲,经济环境、政策和法规环境、执法环境发生变化,以及社会意识、税务执法等都会造成一定的税务风险。 为保持经济持续发展,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我国税收

政策、法规等将会不断调整和更新,在对财务、税收知识进行理解、认知、掌握和运用过程中,企业财务人员难免因为对新出台的政策理解出现偏差而给企业带来风险;不同税务执法机构和人员对同一企业的同一涉税行为的判断和裁定往往存在不同看法,尤其在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时期,税务机关在涉税实务中具有的自由裁量权,会给企业造成一定的税务风险可能性。 (二)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中存在税务风险 企业内部税务风险因素主要包括:经营者税务规划及其对税务风险的态度,企业经营理念与发展战略,经营模式或业务流程,部门间的权责划分与相互制衡,税务风险管理机制的设计与执行,企业信息的基础管理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管理层的业绩考核,监督机制有效性等。 当前,企业管理者涉税意识有待加强、财务工作者业务水平偏低、内部审计不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以及近年来税务代理服务质量偏低,都是企业在微观上所面临税务风险的主要因素。

企业纳税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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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纳税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税收管理,规范纳税行为,做到依法纳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及有关的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作到依法纳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及其他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目前缴纳的税收主要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等。在处理每项经济业务时,要切实树立纳税意识。严格成本开支范围,不得跨期列支费用。要正确把握应税收入和非应税收入、征税和减免税的界限,正确计提、缴纳税金,不得少计、漏计、不计税金。 二、认真学习研究税收法律法规,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强化纳税意识。 单位领导要充分认识强化内部税收管理的重要性,要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大税法知识的宣传力度,自觉履行税法规定的纳税义务。财务人员特别是各单位的税收专管人员,要认真学习并熟练掌握各种税收法律法规和征收管理的规定,切实做到在实际工作中有规可循、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三、严格增值税进项税的管理,力争做到应抵尽抵,降低税负,节约成本。

凡外购的计入成本的所有货物(含增值税应税劳务),必须向销货方或提供应税劳务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按规定抵减应纳增值税。如不按规定取得增值税抵扣发票,使企业进项税不能按规定予以抵扣的,一经查出,要对造成经济损失的单位和责任人处以相当于少抵进项税的等额罚款。 四、进一步强化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严格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明确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有关法律责任的通知》等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为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缴未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限期补交外,从滞纳之日起加收滞纳金,并处以不缴或少缴税款1-5倍的罚款。因此,各单位要进一步作好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工作,财务部门必须依法严格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支付工资、奖金等应税所得时,必须依法扣缴个人所得税。对于发放的奖金,领取单位必须提供发放人员名单,按照人员名单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财务部门要建立健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相关制度、细则,指定专人,具体负责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工作。要按规定设立代扣代缴税款专用账薄,正确反映个人所得税的扣缴情况,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财务部门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时,纳税人不得拒绝,不得故意刁难办税人员

如何加强企业税务风险管理

第18期2011年9月 企业研究Business research 总第384期 有些企业为遵循开票时限,往往会出现大量的“预开发票———红字发票冲销预开发票——— 再开发票现”象,给日常的会计核算和专用发票管理工作带来了难度。对此,笔者认为考虑交易的复杂性,开具发票时限应当具有“弹性”,也即从交易发生日至结清货款的当日内,均可根据双方业务需要开具或取得发票,开票最终时间点为结清货款的当日(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则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细则》)。对此,在《发票管理办法》中,就应当明确规定未按规定取得或开具发票应受处罚的时间点为“结清货款的次日”,也即交易双方结清货款的当日仍未开具发票的,就要受到处罚。 2.规范企业借贷行为,并完善借款成本税前扣除办法。一是要规范企业向个人及其他企业的借贷行为,对没有明确用途的借贷资金及与企业经营无关的借出款项,一律不得在税前列支利息或相关费用;二是对有流动资金贷款或向个人及其他企业借入需支付利息或费用的款项,其企业若向个人或其他企业借出无息(或低息)款项的,则须根据借出款项的额度按贷款或借入款项最高利率及费用,来计算不得税前扣除的利息及(分摊)费用。如某企业当期向银行借入月息6%的流动资金100万元(贷款费用5万元,,向个人借入月息10%的款项50万元,在借款期内同时借出无息款项80万元,则不得税前扣除的利息及费用=50×10%+30×6%+80/(100+80)×5+9.02(万元)。 (二)强化相关税收政策宣传及纳税辅导工作 1.强化企业的“票证意识”,切实做好“以票管税”工作。往来款项长期挂账,往往与企业“未取得发票”有关,“未取得发票”又往往与一些企业不重视“票证”有关,而“票证”往往又是一系列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集中体现。可以说,票证“是当前“以票管税”的精神实质所在,所以,强化企业的“票证意识”有着现实意义。对此,要做到两方面,一是税收宣传工作要紧紧围绕树立企业“票证意识”而展开,切实强化企业的“票证意识”;二是宣传与辅导紧密结合,税务部门在日常的税收征管工作中,要深入企业,规范企业的票证管理工作,帮助企业完善各项票证管理制度及程序,严格票证的取得、 传递、记账等规章制度,为企业规范会计核算和及时足额申报纳税打下良好基础。 2.强化财务人员业务素质,增强会计监督能力。企业的任何经济业务最终往往都会反映在“票证”上,所以,对票证的监督也是会计监督 “重中之重”。然而,目前有些财务人员往往对“票证”监督乏力或力不从心,其中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也不排除少数财务人员对“票证”缺乏足够认识或责任心不强,如某企业财务人员在2008年度内曾取得10余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只知道入账,却不知道认证(抵扣进项),结果不仅造成企业数十万元的损失,也人为造成了滞留票,增加了核对滞留票的工作量。所以,税务部门强化企业财务人员的相关业务培训,决不能松懈,哪怕是“老调重弹”也十分有必要。 一、企业税务风险的涵义 根据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斯科尔斯的一项长期跟踪研究表明,注重税务风险管理的企业,平均每年多创造的利润高达38%。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已经逐渐被现代企业所重视,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最终目的,是在防范税务风险的同时为企业创造现实的和潜在的价值。企业要创造最大的效益,实现健康快速发展,需要关注税务风险。 (一)税务风险的定义 税务风险是指企业的涉税行为因未能正确有效遵守税法规 定,而导致企业未来利益的可能损失。 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方面,企业涉税行为不符合税收相关规定,应纳税未纳税或少纳税,面临补 缴税款、 缴纳滞纳金、行政罚款、行政处罚、留下税收不良记录等风险;另一方面,由于企业经营涉税行为未能准确适用税法,没有正确适用相关优惠政策,导致多缴纳税款,承担本可以不予缴纳的税 收负担。根据2009年5月5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指引》针对的税务风险主要指前者,特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面临的税务方面的不确定性。根据《指引》中对税务风险管理的解释,可将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定义为:企业为避免其因没有遵循税法可能遭受的法律制裁、财务损失、声誉损害和承担不必要的税收负担等风险,而采取风险识别、评估、防范、控制等行为的管理过程。需要特别关注的是,由于税务风险在时间上具有不可撤销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可以无限期追征其不缴获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相对应的,企业的税务风险将无限期存在。 (二)加强税务风险管理的目标 根据 《指引》,为了有效降低企业的税务风险,税务风险管理的主要目标包括:税务规划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并符合税法规定;经 !!!!!!!!!!!!!!!!!!!!!!!!!!!!!!!!!!!!!!!!!!!!! 如何加强企业税务风险管理 李云丽 (陕西宝光集团有限公司 陕西宝鸡721006) 摘 要:由于经济事项的复杂性和企业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动机,企业的涉税处理可能与税法规定不一致,为企业带来税 务风险,从而间接地导致了企业的经营风险。本文讨论了企业税务风险的涵义,分析了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现状,提出降低税务风险、加强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建议。关键词:税务;风险;管理 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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