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由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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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51号)《广东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已由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02年12月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2月1日起施行。

广东

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2年12月6日

粤人发[]号

广东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

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建立和完善机制健全、运行规范、服务周到、指导监督有力的人才市场体系,优化人才资源配置,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人才市场管理及其相关的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人才市场管理,是指对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从事人才中介服务、用人单位招聘和个人应聘以及

与之相关活动的管理。人才市场服务的对象是各类用人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本条例所称用人单位,是指依法设立,具有用人自主权的各类组织。

本条例所称相关活动,是指人才中介服务、人才应聘、用人单位招聘人才以及其他为人才流动提供服务的活动。

第四条人才市场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人才流动应当遵循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优化配置、自主择业和单位自主用人的原则。

鼓励国内外人才通过调动、聘用、兼职、技术入股、人才租赁等方式为本省服务。

鼓励各类人才向国家和本省重点、急需的建设工程、科研项目,优先发展的行业、部门和经济欠发达地区流动。

第六条用人单位招聘人才不得有性别、民族等方面的歧视性行为。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是本辖区内人才市场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信息产业、物价、公安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人才市场的管理工作。

第八条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设置应当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人才市场发展的要求,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第九条从事人才中介服务活动,应当依法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机构名称、组织章程和管理制度;

(二)有与其申请的业务相适应的固定服务场所、设施,注册资金不得少于十万元;

(三)有五名以上具有大学专科毕业以上学历、取得省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颁发的人才中介服务资格证的专职工作人员;

(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人事行政部门接到申请书后,应当按照第九条规定的条件进行审核,并在三十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省直单位、中央和省外单位以及其他依法在省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单位,在本省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由省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审批。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

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审批。

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在征得原审批机关书面同意后,由分支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审批。

第十一条经批准设立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和从事人才中介信息网络业务的机构,由人事行政部门发给广东省人才中介服务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

人才中介服务资格证和许可证由省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统一制发。

许可证实行年检制度。逾期不办理年检手续的,自上一次年检期满之日起自动失效。

年检不得收费。

第十二条经批准获得许可证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第十三条从事人才中介服务或者相关业务的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开展人才中介服务活动的,必须与国内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合资经营。设立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应当符合国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省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审批,颁发许可证,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其他手续。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投资者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设立合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参照前

款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经批准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收集、整理、储存和发布人才供求信息;

(二)人才推荐;

(三)人才招聘;

(四)人才租赁;

(五)人才培训;

(六)人才测评;

(七)人才择业咨询指导;

(八)人才资源开发与管理咨询;

(九)法律、法规、规章允许的其他业务。

审批机关可以根据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所在地区或者行业的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自身的设备条件、人员和管理情况等,批准其开展一项或者多项业务。

第十五条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公开服务内容和工作程序,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依法开展业务经营活动。不得超越许可证核准的业务范围经营,不得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不得提供虚假信息、作出虚假承诺欺诈用人单位和求职人员,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从事中介服务活动。

第十六条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或者其他单位未经人事行政部门授权,不得管理流动人才人事档案,不得开展与流动人才人事档案相关的出国政审、身份认定、工龄计算、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等人事管理业务。

第十七条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不得以委托、挂靠、转让、承包等方式经营。

第十八条人才中介服务机构需要变更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场所、经营业务范围以及停业、终止等,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手续;不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手续的,许可证视为无效。

第十九条人才应聘和用人单位招聘人才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

(一)委托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推荐;

(二)人才交流会洽谈;

(三)利用各种信息网络、新闻媒体、人才招聘广告、求职启事;

(四)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用人单位聘用外国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人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办理手续。

第二十条要求流动的人才,应当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所在单位应当同意,并从接到书面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给予办理相关手

续。

用人单位不得阻碍人才的合理流动。

第二十一条用人单位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招聘下列人员:

(一)正在承担国家、省重点工程、重点科研项目、重点学科的技术和管理的主要人员,未经单位或者主管部门同意的;

(二)由国家或省统一派出而又未满轮换年限的赴新疆、西藏工作的人员;

(三)正在从事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要机密工作的人员;

(四)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依法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五)法律、法规规定暂时不能流动的其他特殊岗位的人员。

第二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人才流动中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害权利人的知识产权,不得披露、使用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商业秘密。

第二十三条人才应聘,应当按照用人单位的招聘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证书和相关资料。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制造、兜售、使用与人才流动相关的假人事档案、假学历、假学位、假职称和其他虚假证

明材料。

第二十四条用人单位招聘人才应当如实公布招聘的职位、数量、条件、待遇等,不得有欺诈行为或者采取其他方式谋取非法利益,不得扣押应聘人员的证件。

第二十五条以招聘人才为对象的各类人才交流会,应当由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举办,并按照管理权限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批准。其中举办冠以“广东”、“全省”等称谓的人才交流会以及跨地级以上市或者面向全省组织招聘单位的人才交流会,必须经省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批准。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人才交流会。

第二十六条广告主或者信息发布者在新闻媒体、互联网等刊播、发布人才招聘广告或者信息的,其内容应当真实;广告经营者或者网络经营者对所发布的人才招聘广告或者信息负有核实的责任。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罚:(一)擅自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或者从事人才中介服务活动的,责令停办,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擅自举办人才交流会的,责令停办,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许可证,并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使用假人事档案、假学历、假学位、假职称及其他虚假证明材料的,处以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四)用人单位和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在招聘人才活动中有欺诈行为或者收取不合法费用的,责令退还收取的不合法费用,对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处以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五)擅自管理流动人才人事档案的,责令立即向所在地人事行政部门移交人事档案,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六)超越许可证核准的业务范围经营、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采取不正当手段从事中介活动,或者以委托、挂靠、转让、承包等方式经营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许可证,并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八条制造、兜售假人事档案、假学历、假学位、假职称及其他虚假证明材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用人单位在招聘人才中有歧视性行为、阻碍人才合理流动或者擅自招聘第二十一条所列人员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单位和

个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条刊播、发布虚假的人才招聘广告或者信息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广告法规规定给予处罚。

第三十一条人事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人才市场管理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本条例第十条规定,违规审批的;

(二)参与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经营活动,谋取私利的;

(三)在执法中贪污受贿、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损害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当事人损失,应当承担责任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第三十三条人才流动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向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对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的裁决不服的,可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四条属于劳动管理和劳动争议仲裁的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本条例自2003年2月1日起施行。

历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 时间:1921年7月23日至31日地点:上海法租界望志路106号(今兴业路76号) 浙江嘉兴南湖游船 大会讨论了政治形势、党的基本任务、党的组织原则和组织机构等问题,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纲领确定,党的名称为中国共产党,党的性质是无产阶级政党。党的奋斗目标是:“以无产阶级革命军队推翻资产阶级”,由劳动阶级重建国家,直至消灭阶级差别。党实现这一奋斗目标的途径是“采用无产阶级专政”,以达到阶级斗争的目的——消灭阶级,废除资本所有制,没收一切生产资料归社会所有。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召开,宣告了中国共产党的成立。一大召开标志着中国共产党的正式成立,犹如一轮红日在东方冉冉升起,照亮了中国革命的前程。这是近代中国社会进步和革命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开天辟地的大事变。自从有了中国共产党,中国革命的面目就焕然一新了。 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 时间:1922年7月16—23日地点:上海南成都路辅德里625号(今成都北路7弄30号,当时为李达寓所) 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制定了党的最高纲领和最低纲领。大会宣言指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无产阶级政党。它的目的是要组织无产阶级用阶级斗争的手段,建立劳农专政的政治铲除私有财产制度,渐次达到一个共产主义的社会。这是党的最高纲领。为了实现党的最高纲领,大会宣言指出:“消除内乱,打倒军阀,建设国内和平”;“推翻国际帝国主义的压迫,达到中华民族完全独立”:“统一中国本部 ( 东三省在内 ) 为真正民主共和国”。这是党在民主革命阶段的奋斗目标,是党的最低纲领。中共二大,正确分析了中国的社会性质,中国革命的性质、对象、动力和前途,指出了中国革命要分两步走,在中国近代史上第一次提出了彻底的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纲领,为中国各民族人民的革命斗争指明了方向,对中国革命具有重大的深远的意义。大会的不足之处是,对于民主革命中无产阶级领导权的问题,对于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之间的联系问题,认识尚不清楚。对于工农联盟的问题,彻底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以及建立工农政权等问题,也都还没有认识。中共二大之后,党中央领导中国人民走上了为彻底推翻帝国主义和封建军阀而斗争的新征途 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 时间:1923年6月12-20日地点:广州东山恤孤院路后街31号(今恤孤院路3号)第三次代表大会正确地决定了与国民党建立革命统一战线的方针和政策。大会通过的宣言指出:“中国共产党鉴于国际及中国之经济政治的状况,鉴于中国社会的阶级工人、农民、工商业家 ) 之苦痛及要求,都急需一个国民革命。拥护工人农民的自身利益是我们不能一刻勿忘的;对于工人农民之宣传与组织是我们特殊的责任,引导工人农民参加国民革命更是我们的中心工作。我们的使命是以国民革命来解放被压迫民族和被压迫的阶级。”大会通过的《关于国民革命及国民党问题的议决案》指出:“依中国社会的现状,宜有一个势力集中的党为国民革命运动之大本营,中国现有的党,只有国民党比较是一个国民革命的党。”“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议决中国共产党须与中国国民党合作,共产党党员应加入国民党,中国共产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曾感此必要,遵行此议决,此次全国大会亦通过此议决。” 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 时间:1925年1月11-22日地点:上海 四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了无产阶级领导权和农民同盟军问题,充分说明中国共产党不断在斗争实践中总结经验努力把马列主义的基本原理逐渐地运用于中国的革命实际,为随后出现的革命新高潮作了思想上、理论上和政策上的准备。表明党在革命理论和革命策略上有很大的进步,初步形成了党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基本思想。但是,大会对于怎样取得领导权、怎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 (二)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 (三)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四)解释法律; (五)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必须作的部分调整方案; (六)监督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七)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 (八)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九)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部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十)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 (十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法院院长;

(十二)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检察院检察长,并且批 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 (十三)决定驻外全权代表的任免; (十四)决定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批准和废除; (十五)规定军人和外交人员的衔级制度和其他专门衔级制度; (十六)规定和决定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 (十七)决定特赦; (十八)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如果遇到国家遭受武装侵犯或者必须履行国际间共同防止侵略的条约的情况,决定战争状态的宣布; (十九)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 (二十)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 (二十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修改宪法; (二)监督宪法的实施; (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四)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六)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 (七)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开会时间规律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中共五年一度举行一次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选举新一届中央委员会,每届中央委员在五年的任期内召开数次期中全体会议。 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中央政治局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现在通常是每一届召开七次全会。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闭幕后立即召开一中全会,决定中央机构;年份尾数逢3逢8的2月召开二中全会,决定国家机关领导人选;逢3逢8的下半年召开三中全会;逢4逢9的下半年召开四中全会;逢5逢10的下半年召开五中全会;逢6逢1的下半年召开六中全会;下次党代会前夕召开七中全会。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中共五年一度举行一次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选举新一届中央委员会,每届中央委员在五年的任期内召开数次期中全体会议。 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中央政治局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通常是每一届召开七次全会。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闭幕后立即召开一中全会,决定中央机构; 年份尾数逢3逢8的2月召开二中全会,决定国家机关领导人选; 逢3逢8的下半年召开三中全会;逢4逢9的下半年召开四中全会; 逢5逢10的下半年召开五中全会; 逢6逢1的下半年召开六中全会; 下次党代会前夕召开七中全会。

“两会”并不是一个特定的机构名称,而是对自1978年以来历年召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统称。由于两场会议会期基本重合,而且对于国家运作的重要程度都非常的高,故简称做“两会”。从省级地方到中央,各地的政协及人大的全体会议的会期全部基本重合,所以两会的名称可以同时适用于全国及各省(市、自治区)。 两会每5年称为一届,每年会议称X届X次会议。根据中国宪法规定:“两会”召开的意义在于将“两会”代表从人民中得来的信息和要求进行收集及整理,传达给党中央。“两会”代表是代表着广大选民的一种利益的,代表着选民在召开两会期间,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选民们自己的意见和要求。地方每年召开的人大和政协也称为两会,通常召开的时间比全国“两会”时间要早。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和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将分别于2016年3月5日和3月3日在北京开幕。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是全国党代会,出席会议者是全国党代会代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全国人代会,出席者是全国人大代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主要职权是什么

马克思主义学院政治学与行政学一班宋燕玲 20081124004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主要职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根据宪法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主要职权有: 一、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只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才有修改宪法的权力,无论是对宪法的全面修改,还是个别条文的修订,都必须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其他任何国家机关和政党、组织都没有这项权力。 二、制定和修改国家的基本法律。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三、选举、决定、罢免国家机构组成人员。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全国人大选举和罢免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和委员;选举和罢免国家主席、副主席;根据国家主席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和秘书长人选,并有权罢免上述人员;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并有权罢免上述人员;选举和罢免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通过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人选,并有权撤销上述人员的职务。 四、决定国家的重大事项。包括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决定战争和和平问题,作出各种授权决定等。 五、监督国家机关。全国人大行使的监督权是国家最高形式的监督权。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全国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国家的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对全国人大负责,中央军事委员会受全国人大监督。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监督的主要形式,是听取和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另外,法律还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一个代表团或者三十名以上的代表联名,有权书面提出对国务院或者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

中国人代会知识竞赛试题

中国人代会知识竞赛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共50题) 1.1940年,()第一次正式提出中国未来的政权组织形式是要建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A.毛泽东 B.刘少奇 C.董必武 D.朱德 2.新中国成立后,从()起宪法以根本法形式确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 A.1954年 B.1975年 C.1978年 D.1982年 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核心内容和实质是()。 A.少数服从多数 B.集体行使职权 C.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D.民主集中制 4.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 A.社会主义 B.社会主义公有制 C.多党合作制 D.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5.在我国,“公民”一词的含义是指() A.出生在我国的人

B.具有我国国籍的人 C.享有政治权利的人 D.年满18岁具有我国国籍的人 6.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都是由()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A.民主选举 B.推选 C.社团推荐 D.群众组织 7.我国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的体制,确立于()。 A.1954年宪法 B.1979年的宪法修改决议 C.1982年宪法 D.1975年宪法 8.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的组成人员。 A.国家权力机关 B.国家行政机关 C.国家司法机关 D.国家审判机关 9.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为()年。 A.3年 B.4年 C.5年 D.2年

10.根据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规定,我国实行城乡按()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 A.8∶1 B.4∶1 C.3∶1 D.相同 11.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代表候选人的当选条件是()。 A.获得选区全体选民过半数选票 B.获得参加选举代表的过半数选票 C.获得选区参加选举的选民过半数选票 D.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选票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由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通过,自()起施行。 A.2006年8月27日,2006年12月1日 B.2006年9月27日,2006年12月1日 C.2006年8月27日,2007年1月1日 D.2006年5月30日,2007年1月1日 13.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每年()期间,将上一年度的本级决算草案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 A.六月至九月 B.六月至八月 C.七月至九月 D.七月至八月 14.根据立法法的规定,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应向下列()报批。 A.国务院

联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谈它的地位和作用

1、联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谈它的地位和作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1)地位 人民代表大会的地位主要体现在它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上,在从中央到地方的国家权力体系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处于国家权力的顶层,它集中全国人民的意志,在全国范围内行使最高国家权力,它制定的宪法、法律和作出的决定,各级国家机关都必须遵守。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各级国家机关的权力核心,它所制定的法规和作出的决定,地方其他国家机关必须遵守执行。可见,在各级政权机关中,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国家机关是主从关系,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在组织上,其他国家机关,即行政、审判、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产生。根据宪法规定,各级政府的正副职领导人和审判、检察机关的正职领导人都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上述国家机关的其他组成人员由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常委会决定或任命。由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选举或任命的国家机关领导人可由人民代表大会罢免或撤职。 在工作上,其他国家机关向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每年定期向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并经常就某方面、某部门的工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或向有关专门委员会汇报。 在行为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对执行机关的行为实施全面的监督。监督法律法规的执行和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执行情况,监督它们的工作,监督其领导人履行职责、守法廉政情况。对执行机关及其领导人员违法、滥用职权和失职行为提出质询、调查,直至罢免、撤职。 可见,在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上,人民代表大会的地位是绝对的,其他国家机关必须服从人民代表大会,其权力不得超越和凌驾于人民代表大会之上。 (2)、作用 人民代表大会的作用是由其性质、地位决定的。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作用,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的根本问题。其作用主要包括:(1)人民代表大会是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根本途径。 (2)人民代表大会是其他国家机关产生的根据和获取权力的源泉,并监督它们依法行使权力。 (3)人民代表大会是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有效组织形式。 (4)人民代表大会是联系群众,反映、实现民意的重要渠道。 (5)人民代表大会是保证国家稳定的重要机制。 2、你认为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政府的职能会发生什么变化? 政府职能转变,不仅包括政府职能内容的转变,还包括政府行政职能方式、政府职能的重新配置以及相应政府机构的调整和改革。政府职能转变的内容有以下三个方面: 1.政府职能的外部转移 政府职能的外部转移,即政府与其他非政府组织之间发生的职能重新调整和组合。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政府将不应属于自己的职能交还给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中介组织,同时还应将属于自己的职能收归政府所有。 2.政府职能的内部转移 政府职能的内部转移,即政府系统内部纵向层级之间和横向部门之间的职能配置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 七部法律的决定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 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作出修改 (一)将第十五条第二款中的“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修改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二)将第六十九条中的“由经过政府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修改为“由经备案的考核鉴定机构”。 (三)将第九十四条中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修改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作出修改 (一)删去第四十三条。 (二)将第四十四条改为第四十三条,修改为:“设立公益性养老机构,应当依法办理相应的登记。 “设立经营性养老机构,应当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养老机构登记后即可开展服务活动,并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 (三)增加一条,作为第四十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养老机构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养老机构综合监管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养老机构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其他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分工对养老机构实施监督。”(四)增加一条,作为第四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向养老机构和个人了解情况; “(二)进入涉嫌违法的养老机构进行现场检查; “(三)查阅或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及其他有关资料; “(四)发现养老机构存在可能危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风险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调查养老机构涉嫌违法的行为,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五)删去第七十八条。 三、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作出修改 (一)将第六条、第十条第一款、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二款、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第三款、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二款、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第二款、第六十一条第二款中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修改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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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第几大人民代表大会的召开时间

全国第几大人民代表大会的召开时间 “两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简称。每年3月份“两会”先后召开全体会议一次,每5年称为一届,每年会议称X届X次会议。 “两会”召开的意义在于:将“两会”代表从人民中得来的信息和要求进行收集及整理,传达给党中央,“两会”代表是代表着广大选民的一种利益的,代表着选民在召开两会期间,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选民们自己的意见和要求。 地方每年召开的人大和政协也称为两会,通常召开的时间比全国“两会”时间要早。 2、几大几次几大几次会议指的是中国共产党举行的第几次全国代表大会也称“几大”,“几次”就是纯粹的几次会议。如:1958年5月中共八大二次会议,这其中的“八大”就是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二次会议”就是纯粹的第二次会议。 3、几届几中“届”用于定期的会议,几届几中全会指的是中国共产党第几次全国代表大会选出的中央委员会召开的全体会议,称为“×届×中全会”,由中央政治局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时间在国庆前后。这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全会”或“中央全会”,一般来说每一届中央委员会总共召开5-6次全体会议,分别称为“一中全会”“二中全会”......等,“×届×中全会”就是这样产生的。中央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或者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省一级组织提出要求,全国代表大会可以提前举行;如无非常情况,不得延期举行。如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简称为“党的十七届一中全会”。“×届×中”全会是党会的专称,“中”是指中共中央委员会会议,是党代会的专用名词。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1、几大,指的是某会议第几次全国性的代表大会,既可是“党团”的,也可是“人代”的。“人代”中的几大就是第几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例: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简称十一大)2、“人大”和“政协”没有几届几中的称谓方式。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十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第六十一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一般情况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为五年,每年召开一次会议,第一次会议也是换届会议,所以每届全国人大应当召开五次会议。几届几次会议,就是第几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的第几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讨论并决定国家和地方重大事务。例如: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简称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 4、全国政协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的“届”和“次”的称谓是一样的。在每届每次举行的全国人代会的同时,开会的还有全国政协会议,全国政协委员列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所以我们听到每年的“两会”就是指的全国的“人代会”和“政协会”的简称。全国人大每年的3月5日召开,全国政协每年的3月3日召开,每五年换届一次。每一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会期大约十天左右,这就是几届几次。比如今年三月份召开的“两会”,其一就是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其二就是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三、人大、政协会议名称中“几届”、“几次”的位置人大、政协会议名称中,“几届”“几次”的位置是不同的。人大的会议名称是:××届全国人大第×次会议,“全国人大”四个字在届和次的中间,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而政协名称是:政协第××届第×次会议。“全国政协”四个字在首,届和次相连且在后,如:今年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第十一届第四次会议,所以两个会议名称中,届和次的位置是有区别的。

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

我国的法律体系构成: 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地方性法规省级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行政法规国务院制定。 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 政府规章省级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 重要规范性文件各级党政机关、组织。 第一章测绘资质资格管理 1、测绘资质管理。 测绘资质等级和专业划分: 测绘资质划分为甲乙丙丁四个等级。 各专业范围和子项: 大地测量包括:卫星定位、连续运行站、水准测量、三角测量、天文测量、重力测量、基线测量、大地测量数据处理。 海洋测绘包括:海域权属测绘、海岸地形测量、水深测量、水文观测。 海洋工程测量包括:扫海测量、深度基准测量、海图编制、监理。 工程测量包括:控制测量、地形测绘、规划测量、建筑工程测量、变形形变与精密测量、市政工程测量、水利工程测量、线路与桥隧测量、地下管线测量、矿山测量、监理。 不动产测绘包括:地籍测绘、房产测绘、界线测绘、监理。 测绘航空摄影包括:一般航摄、无人机航摄、倾斜航摄。 摄影测量与遥感包括:外业、内业、监理。 地图编制包括:地形图、教学地图、世界政区地图。 电子地图包括:三维地图、全国及地方政区图、其他专用图。 地理信息工程包括:数据采集、数据处理、数据库建设。 地面移动测量包括:软件开发、监理。 导航电子地图包括:导航电子地图。 互联网地图服务:地理位置定位地理信息上传标注地图数据库开发。 测绘资质管理职责,测绘资质审查与证书发放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测绘主管部门商国务院其他部门规定。 1、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 统一监管全国测绘单位的资质;制定测绘资质具体管理办法;规定测绘资质证书式样;负责甲级测绘资质的审查发证,并作出行政许可;指导全国的测绘资质巡查工作,对省级测绘主管部门测绘资质巡查工作进行抽查;对全国测绘单位的测绘资质年度报告公示内容进行抽查。 2、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 本行政区测绘资质的监督管理;负责制定本行政区测绘资质巡查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甲级测绘资质的受理和初审;本行政区乙、丙、丁级测绘资质的审查发证,并作出行政许可;对本行政区测绘单位的测绘资质年度报告公示内容进行抽查。 3、市、县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 负责本行政区内测绘资质的日常监督管理;根据计划负责本行政区测绘资质巡查工作;可依规定受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承担本行政区域内乙、丙、丁级测绘资质初审工作。(县级测绘主管部门只能授权受理丁级测绘单位申请)对本行政区测绘单位的测绘资质年度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与常委会职权区分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与常委会职权区分先给大家看两道题: 1.根据我国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都可以行使的职权是___ A.修改宪法 B.监督宪法的实施 C.解释宪法 D.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2.根据我国宪法,只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行使的职权是___ A.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置 B.解释法律 C.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任免副总理、国务委员 D.决定全国总动员、局部总动员 相信众多考生在看完这两道题之后内心都会狐疑不定,而且这两道题本身也是有难度的,很难通过排除法来直接剔除一些选项。做对这两道题就需要考生对全国人大与其常委会职权的异同做到精确掌握。 全国人大是我国最高权力机关,也是立法机关,因此,它具有制定与修改基本法律的权限,此外还有修改宪法的权限(仅指全国人大),而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为全国人大的常设机构、代理机关,它的权限会受到限制,比如它只能解释宪法,制定修改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解释法律。另外,全国人大和常委会都可以监督宪法实施。 全国人大和常委会都有重大事务的决定权,不过二者又有区别,特别重大的只能由全国人大来决定,而紧急事项只能由常委会来决定。比如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置,审议年度预算报告等只能由全国人大来行使。而全国人大常委会则对紧急事项有决定权,比如宣布全国总动员、局部总动员、紧急状态等。 全国人大和常委会都有人事任免权,全国人大可以通过选举产生国家主席、副主席、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最高法院院长、最高检察院检察长、中央军委主席。而常委会则只能根据总理提名来决定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的任免。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得出第一题答案选B,第二题答案选D。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的异同是军转干考试法律部分的常考点,希望本文能够对广大考生起到释疑解惑的作用。 5.政府职能转变的关键--政企分开 (1)政企分开的主要内容:政府与企业社会职能的分开;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开;政

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一、在刑法第三十七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三十七条之一:“因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被判处刑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从事相关职业,期限为三年至五年。 “被禁止从事相关职业的人违反人民法院依照前款规定作出的决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对其从事相关职业另有禁止或者限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将刑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修改为:“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三、将刑法第五十三条修改为:“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四、在刑法第六十九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原第二款作为第三款。 五、将刑法第一百二十条修改为:“组织、领导恐怖活动组织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并实施杀人、爆炸、绑架等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六、将刑法第一百二十条之一修改为:“资助恐怖活动组织、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的,或者资助恐怖活动培训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谁主持会议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谁主持会议 篇一: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持词 ***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持词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一)预备会议主持词 各位代表: ******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各项工作已经准备就绪,现在举行预备会议。 ******第五届人大现有代表数46名,今天实际到会代表名,超过应到会全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符合会议规定的法定人数,可以开会。 本次会议的议程是: 1、通过大会议程(草案); 2、通过大会主席团名单; 3、通过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现在进行第一项议程。(宣读大会议程) 请各位代表酝酿,如有意见请发表。 没有意见,现在进行表决:

同意的请举手……请放下;不同意的请举手……没有; 弃权的请举手……没有; 通过。 现在进行第二项议程,通过大会主席团名单。(宣读大会主席团名单(草案))。 请各位代表酝酿,如有意见请发表。 同意的请举手……请放下;不同意的请举手……没有; 弃权的请举手……没有; 通过。 现在进行第三项议程。听取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请同志作关于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 各位代表,预备会议议程全部结束,请各位代表原地休息,大会主席团成员到主席团召开主席团会议,请不是主席团成员的乡党委组成人员罗璕、文庭明、黄志明三同志在全体会议时到主席台就座。 (二)主席团第一次会议主诗词 各位主席团成员: 现在举行***主席团第一次会议。 此次会议议程是: 1,通过选举办法(草案)。 2,通过副乡长候选人名单。 3,通过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

4,提名监票员、计票员名单。 现在进行第一项议程,通过选举办法(草案)。(宣读选举办法(草案)) 请各位主席团成员认真酝酿。如有意见,请提出。 没有其他新的意见和建议,现在表决。赞成的请举手……请放下;反对的请举手……没有,通过。 现在进行第二项议程,通过副乡长候选人名单。 请各位主席团成员认真酝酿。如有意见,请提出。 没有其他新的意见和建议,现在表决。赞成的请举手……请放下;反对的请举手……没有,通过。 现在进行第三项议程,通过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 请各位主席团成员认真酝酿。如有意见,请提出。 没有其他新的意见和建议,现在表决。赞成的请举手……请放下;反对的请举手……没有,通过。 现在进行第四项议程,提名监票员、计票员名单。根据选举办法的规定,建议由郭建华,周培辉为监票员,阳旭为计票员。 请各位主席团成员认真酝酿。如有意见,请提出。 没有其他新的意见和建议,现在表决。赞成的请举手……请放下;反对的请举手……没有,通过。 (三)全体会议主持词 各位代表:

历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时间

历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召开时间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1954年9月15日~28日) 第二次会议(1955年7月5日~30日) 第三次会议(1956年6月15日~30日) 第四次会议(1957年6月26日~7月15日) 第五次会议(1958年2月1日~11日) 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1959年4月18日~28日) 第二次会议(1960年3月30日~4月10日) 第三次会议(1962年3月27日~4月16日) 第四次会议(1963年11月17日~12月3日) 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1964年12月21日~1965年1月4日) 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1975年1月13日~17日)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1978年2月26日~3月5日) 第二次会议(1979年6月18日~7月1日) 第三次会议(1980年8月30日~9月10日) 第四次会议(1981年11月30日~12月13日) 第五次会议(1982年11月26日~12月10日)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1983年6月6日~21日) 第二次会议(1984年5月15日~31日) 第三次会议(1985年3月27日~4月10日) 第四次会议(1986年3月25日~4月12日) 第五次会议(1987年3月25日~4月11日)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1988年3月25日~4月13日) 第二次会议(1989年3月20日~4月4日) 第三次会议(1990年3月20日~4月4日) 第四次会议(1991年3月25日~4月9日) 第五次会议(1992年3月20日~4月3日)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1993年3月15日~31日) 第二次会议(1994年3月10日~22日) 第三次会议(1995年3月5日~18日) 第四次会议(1996年3月5日~17日) 第五次会议(1997年3月1日~15日)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1998年3月5日~19日) 第二次会议(1999年3月5日~16日) 第三次会议(2000年3月5日~16日) 第四次会议(2001年3月5日~15日) 第五次会议(2002年3月5日~15日)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2003年3月5日~18日) 第二次会议(2004年3月5日~14日) 第三次会议(2005年3月5日~15日) 第四次会议(2006年3月5日~14日) 第五次会议(2007年3月5日~16日)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2008年3月5日—18日) 第二次会议(2009年3月5日—13日) 第三次会议(2010年3月5日—14日) 第四次会议(2011年3月3日—14日) PS: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X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X次会议简称X届全国人大X次会议中国共产党第X届中央委员会第X次全体会议简称党的X届X中全会

人民代表大会的地位和作用

第四讲立法机关 第一节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和代表团 1.1人民代表大会的地位和作用 1.1.1 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 人民代表大会是中国式民主政治的基本组织形式,是国家权力机关。其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是一个议会性质的机关,但与议会不完全一样,人大除了是立法机关,还是权力机关,并且首先是权力机关,同时具有立法机关的性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享有广泛的、最高的、几乎不受其他国家机关约束的立法权;人民代表大会既制定法律,又监督法律的执行;人民代表大会享有对其他国家机关组成人员的选举、批准任命和罢免权;人民代表大会可以随时决定国家的各项重大事务;宪法还赋予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它认为应该由它行使的其他职权的权力。 1.1.2 人民代表大会的地位 根据中国宪法规定,人民代表大会在诸国家机关中居于首要地位,任何其他国家机关都不能超越它,也不能与它并列。在实际政治生活中,由于人民代表大会尚不完善,人民代表大会的法定地位与实际地位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就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政治主体的法定地位与实际地位进行比较如下: 1.1. 2.1 人大与党委的关系 人大是权力机关,党委是领导机关,领导国家与社会,它们之间的关系是党委领导人大。领导方式有: (1)党提出方针政策,由人大贯彻执行。 (2)党就国家的重大问题,直接向人大提出建议案,通过人大的立法,把党的意志合法地转变为国家意志。 (3)党对人大实行工作领导。 (4)党对人大实行组织领导。 随着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入和政治民主的扩大,人大的权力自主性开始增强。 案例1 1992年:兴建三峡工程决议在争议中通过 1992年4月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兴建长江三峡工程的决议”。4月4日《经济参考报》头版刊登了这一消息。尽管消息很简单,但实际情况是,这一决议的通过是相当艰难的。而且,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表决一项工程的决议,这在我国也是第一次。 1992年,国务院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交了关于兴建三峡工程的议案。4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知识竞赛100题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知识竞赛100题 一、单项选择题(共40题) 1、()是中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A、社会主义制度 B、政治协商制度 C、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D、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2、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C、全国人大常委会 D、国务院 3、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于()年()月()日设立常务委员会。 A、1979 7 1 B、1980 1 15 C、1982 1 16 D、1983 1 14 4、根据《贵州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规定,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应当制定年度计划,经()通过,印发常委会组成人员,并向社会公布。 A、常务委员会 B、主任会议 C、代表大会 D、秘书长办公会 5、在县、乡直接选举中,代表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 A、二分之一至一倍 B、三分之一至一倍 C、五分之一至一倍 D、一倍 6、向省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法规案,在省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可以先向()提出。 A、省人大常委会 B、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C、省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 D、省人大办公厅 7、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一律采用()的方法。

A、举手表决 B、鼓掌通过 C、记名投票 D、无记名投票 8、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向()提出属于()职权范围内的议案。 A、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本级人民代表大会 B、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 C、本级人大常委会本级人大常委会 D、本级人大常委会本级人民代表大会 9、省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法规案在(),提案人要求撤回的,应当说明理由,经主席团同意,并向大会报告,对该法规案的审议即行终止。 A、审议中 B、审议后 C、提案人说明时 D、交付表决前 10、我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会议由()主持。 A、大会执行主席 B、大会主席团 C、大会秘书长 D、本级人大常委会主任 11、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负责并报告工作。 A、本级人大专门委员会或工作委员会 B、本级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C、本级人大常委会 D、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 12、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由()主持。 A、大会执行主席 B、各该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 C、本级人大常委会 D、选举委员会 13、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有权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 ( )。

历届人民代表大会及主题内容

历届党的代表大会主题内容: 一大:1921年7月23日至8月初分别在上海和淅江嘉兴南潮船上召开主题:通过了党的 第一个纲领和党的工作决议。党纲确定党的名称是中国共产党,党的奋斗目标是“以无产阶级革命军队推翻资产阶级,由劳动阶级重建国家”,这个国家将实行无产阶级专政,其任务是废除资本私有制直至消灭阶级差别,实现共产主义。党的“一大”正式宣告了中国共产党的诞生,是中国开天辟地的一件大事,具有深远伟大的历史意义。 二大:1922年7月16日至23日在上海召开主题:阐明了中国革命的性质、对象和动力, 制定了党的最高纲领和最低纲领。大会宣言第一次明确提出彻底的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纲领,这就是:消除内乱,打倒军阀,建设国内和平;推翻国际帝国主义压迫,达到中华民族完全独立;统一中国为真正的民主共和国。 三大:1923年6月12日至20日在广州召开主题:为解决国共合作问题统一党内认识。 会议认为,无产阶级要打败帝国主义和封建军阀,争取革命胜利,就必须最大限度地分化和孤立敌人,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同盟者。同时又正确估计了孙中山领导的国民党的革命立场及国民党改组的可能性,批评了张国焘等人怀疑国共合作的“左”倾错误。党的“三大”确定的国共合作方针与政策对于第一次国共合作的实现,促进中国革命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四大:1925年1月11日至22日在上海召开主题:是研究和确定党对革命的领导权问题。 明确提出了无产阶级在民主革命中的领导权问题和工农联盟问题。指出,中国的无产阶级是最有革命性的阶级,“中国的民族革命运动必须最革命的无产阶级有力的参加并且取得领导的地位,才能够得到胜利。”总结了??年来国共合作的经验教训,明确指出共产党必须保持独立性。还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发展和建立党的组织。 五大:1927年4月27日至5月9日在武昌举行主题:大会接受了共产国际关于中国问 题的决议案,批评了陈独秀右倾错误,强调无产阶级的领导权、建立革命民主政权及实行土地革命的重要性,但没有提出如何争夺革命领导权及满足农民土地要求的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也没有对如何建立党领导的革命武装提出具体措施。大会仍然选举陈独秀为总书记。因此,“五大”没能起到挽救革命的作用。 六大:1928年6月18日至7月11日在莫斯科召开主题:是总结大革命失败以来的经验 教训,制定新的历史时期的路线与政策。指出,中国社会的性质仍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国革命现阶段仍属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当时的政治形势是处在两个革命高潮之间的低潮中,党的总任务不是进攻而是争取群众准备暴动。既批判了陈独秀的右倾错误,也批了“左”倾盲动主义错误。“六大”的这些决议与路线基本上是正确的,但对中国革命的长期性、复杂性认识不足,特别是忽视了农村根据地的重要性,而且错误地把民族资产阶级当成“最危险的敌人之?,埋下了后来“左”倾错误的根源。 七大:1945年4月23日至6月11日在延安召开主题:是争取抗战最后胜利和在中国实 现光明的前途。毛泽东作了《论联合政府》的政治报告。大会制定了正确的政治路线:“放手发动群众,壮大人民力量,在我党的领导下打败日本侵略者,建立一个新民主主义的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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