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司机管理制度

塔吊司机管理制度
塔吊司机管理制度

塔吊司机管理制度

一、塔吊司机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公司、项目部、机电部及塔吊班的相关规章制度。

2、必须具备和做到“三好四懂三会”,即管好、用好、维护好,懂性能、懂结构、懂原理、懂用途,会操作、

会维护保养、会排出一般故障。

3、严格遵守塔机安全操作规程和“十不吊”规定。

4、按照有关规定,作好塔吊的运行、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

5、作业时与信号工、挂钩工紧密配合,协调一致,安全优质完成任务。

6、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按时交接班。

7、与本栋号项目部施工员,安全员,工班管理人员保持良好沟通,作业时不得故意为难工班,禁止向工班

提不合理要求。

8、当塔机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向所在项目的塔吊班长报告,并协助维修人员排除故障。

9、当发生安全事故或机械事故时,应立即向所在项目部的塔吊班长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10、服从工作安排,服从工作调动,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二、劳动纪律

1、塔吊司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1)主动出示工卡;(2)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3)禁止吸烟、打赤膊、打光脚、穿拖鞋;(4)禁止随地大小便、乱扔垃圾、高空抛物;(5)禁止擅自移动、挪用、拆除各种安全消防设施;(6)进出楼层、上下塔机应走安全通道;(7)上下班高峰时自觉排队,进出有序,遵守公共秩序;(8)发生意外事件时不围观、不起哄、不参与、不防碍有关人员处理事件。(9)严禁恶语伤人、打架斗殴。

2、严禁利用工作之便或工作之余进入现场盗窃公司及他人财物,禁止利用工作之便勒索他人财物。

3、操作人员必须按时交接班,接班人员须提前15分钟进入工作岗位,与交班人员当面交接。

4、严禁当班时间不在工作岗位,禁止擅自调换班、替班、脱岗、窜岗,禁止带学徒工。

5、严禁酒后作业。

6、操作时要聚精汇神,按章操作,与相关人员紧密配合,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7、夜班超过12点,如施工现场确已停止施工,司机在与项目部栋号施工员和工班现场管理员充分沟通并

征得同意后,可以离岗休息;如果本班次还有预约作业,司机必须在施工前15分钟进入工作岗位。

8、作业人员有特殊事情不能按时上班,必须提前请假:

(1)除病假外,其它事假须本人亲自填写请假申请表。请假一天以(含一天)向塔吊班长请假;请假一至三天(含三天)先向塔吊班长请假,再报机电管理员审批;请假三天以上须报机电部经理审批。一般情况下一次请假不能超过十五天,每月请假不得超过一次。

(2)员工因病不能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时,必须先打向塔吊班长请假,病后凭医院诊断证明补办请假手续。

(3)员工请假获批后,应将考勤卡交到塔吊班长处,消假时由本人领回。

9、员工未经请假或虽请假但未经批准而未按时上班的,按旷工处理。

10、员工辞职须提前十天以上提出书面申请,获批后凭辞职申请书办理离职手续。

三、塔机安全操作规程

1、作业前的准备

(1)按时交接班,认真作好交接手序,当面交清对讲机、取暖器、电风扇、交接班记录和运行记录,及时、准确填写交接班记录和设备运行记录,当发现或怀疑塔机有异常情况时,交班司机必须向接班司机当面交接清楚,严禁交班司机隐瞒或间接转告接班司机。

(2)检查塔吊各联接螺栓是否紧固、销轴是否齐全到位、开口销是否齐全及按要求开,如不符合要求必须立即处理。

(3)检查金属结构件是否变形,焊缝是否有裂纹。

(4)对于已附着的塔机,检查附着框与塔身,附着杆与建筑物的联接是否牢靠,穿墙螺栓是否松动。

(5)在接通电源前,检查联动台操作手柄按钮是否处于零位状态,各电缆线接线端接触是否良好,绝缘有无破损,经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启动电源。,

(6)工作电源电压应为380V±10%(342V~418V)。

(7)进行空载运转,检验各机构运转是否正常,各制动器是否灵敏可靠,各保险、限位装置是否齐全灵敏有效,各滑轮导线轮运转是否灵活,钢丝绳的排列是否整齐、磨损是否正常,各润滑部位的润滑是否良好。(8)大臂在回转围是否有障碍物,是否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9)对于江麓JL5613塔机,应松开回转制动调节螺丝,使回转制动处于常闭状态。

2、工作要求

(1)司机必须熟悉所操作塔机的起重性能,严格按照塔机技术性能表和起重特性曲线图的规定作业,不得超载或强行超限作业。禁止拆除、调整、短接各种安全限位装置,禁止擅自调整各种电气参数。

(2)严禁酒后作业,作业时必须集中精力操作,仔细观察所吊物体或吊钩的运行情况是否正常,注意各机构运转的声音是否正常,与相关人员紧密配合,禁止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3)严格遵守塔吊“十不吊”规定,即:指挥信号不明不吊,斜拉斜挂不吊,吊物重量不明不吊,机械装置失灵不吊,吊物上有人不吊,埋在地下或粘在地上的物品不吊,光线阴暗不吊,捆扎锋利物品吊绳无保护不吊,六级以上大风或雷雨天气不吊,管理人员违章指挥不吊。

(4)必须用吊索具吊挂重物,禁止用吊钩直接吊挂物品。

(5)起吊细长物料时,应用两个以上吊点吊运,在吊运过程中应使物料处于水平状态。用料斗吊运时,所吊物体的高度不应超过料斗的高度,应用四点吊挂。

(6)起吊物体如出现摆动、旋转,应在离地0.5米时暂停,待挂钩工扶稳后再起钩。

(7)吊运体积大的物体时,如吊绳夹角大于120 度,应接溜绳。

(8)不得在起吊的物体上附加悬挂其它物体。

(9)各机构的操作要由慢到快,逐级推到所需档位。作反方向运转时,控制手柄应先回到零位,待正向运转完全停止后再作反方向操作,禁止越档、打反车或急开急停。

(10)带涡流缓冲器的机构,禁止长时间使用低速档。对于中联TC5613A塔机,上升的一、二档和下降的一、

二、三档只能短暂使用,每次不宜超过5秒;对于波坦MC110A、江麓JL5613塔机上升一档和下降一档,

每次使用不宜超过十秒钟。

(11)吊运物体时不得猛起猛落,以防止物体散落、松绑、斜偏,起吊时必须先将物体吊起离地 0.5 米左右停止,确定制动、物料捆扎,吊点和吊具安全可靠,方可继续起钩。

(12)每次操作前,都应鸣笛示警,所吊物体尽量避免从施工人员头顶经过。

(13)当所吊物体下降距就位点约五米时,必须用低速就位。

(14)提升物体作水平移动时,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1M以上。

(15)当塔吊安装位置临近公路或居民小区时,为确保车辆及行人的安全,应遵守以下规则:A:在任何情况下,禁止塔吊小车超过作业区域或越过工地围墙。

B:起重臂应在工地转动,原则上不应越过工地围墙,如必须越过,则小车必须遵守上一条的规定。

C:凡起重臂与临近建筑物有可能发生干涉的塔机,在塔上无人操作时,必须将吊钩挂在地锚上,以防起重臂随风转动与建筑物相撞。

D:清除塔机平衡臂、起重臂上的所有杂物,防止物体坠落。

(16)起钩时必须使用低速档,待吊钩或所吊物体超过障碍物或人员头顶时,方可用快档起升。当吊钩距小车滑轮组5米时,应减为中低速起升,严防与小车顶撞。

(17)当群塔作业必须遵守如下规则:

A、保持两塔机之间任何部位不小于2米的安全距离,防止相互碰撞。

B、高位塔转臂时,应先将小车收回至与其它塔臂不相干涉的位置,低位塔转臂时应避让高位塔。

C、每次作业前,应看邻塔动向,坚持动塔避让静塔的原则。

D、为保证驾驶室视线开阔,禁止将报纸、布帘等粘在挡风玻璃上。

(18)塔机出现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待查明原因并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工作。

(19)禁止所吊物体长时间悬停在空中。

(20)作业中如临时停电、应将各操作手柄置于零位,司机应在原地等待,不准离开岗位。

(21)作业中如长时间停电,应将大臂手摇至顺风无人区域,然后慢慢松开起升制动器,将物体降至地面,然后把吊钩挂在地锚上,防止大臂随风向变化而转动。

(22)作业中,禁止对传动部位、运动部位、电气部位进行维修、保养和调整。

(23)作业中遇到下列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

A:恶劣天气,如雷雨、大雪、浓雾、六级以上大风等影响安全作业的天气。

B:钢丝绳断股、打结、扭曲、跳槽。

C:安全保险装置失灵。

D:传动机构出现异常或异响。

E:主要受力构件发生变形。

F:塔机漏电、跳闸、电控柜或电机打火冒烟、

G:指挥信号突然中断、

H:夜间作业时,现场施工照明灯突然熄灭。

I:无论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

(24)作业时随时留意钢丝绳在卷筒上的排列是否整齐,有无爬绳、乱绳、啃绳或相互挤压。

(25)操作时应避免吊钩着地,以免引起卷筒钢丝绳乱绳,如吊钩不慎着地,在起升时必须监视卷筒钢丝绳的排列情况,保持排列整齐。

(26)操作中联TC5613A塔机时,如使用起升快档引起回转、变幅变频器断电或总启电源跳闸,应谨慎使用起升快档。(原因是工地电源容量不足,输电线路较远,线径较细,导致电压降过大。)

(27)当高度限位或者向后变幅限位后,如须使用旁路按钮进行收钩和回小车,只能用慢档进行,严禁使用快档。

(28)作业时禁止将各种限位停车当作正常操作停车之用。

(29)作业时如遇起升制动溜钩刹不住车,应立即使用起升低速档位牵制溜钩速度,同时操作回转、变幅机构,将所吊物体运至无人区域,慢慢降落到地面。

(30)当遇联动台操作手柄失灵时,应立即按下急停开关;当遇联动台上的急停开关失灵时,必须立即切断空气开关。

(31)塔吊实行紧急停车或因工地非正常停电导致非正常停车,须待各机构产生的冲击消失之后才能再次启动电源进行作业。

(32)司机必须在规定的通道上下,上下时手中不得持有其它物件。

(33)禁止在平台上乱放杂物,禁止高空抛物。

(34)驾驶室禁止存放易燃物爆炸物品,禁止私拉乱接电线,禁止采用明火取暖,禁止乱扔未经熄灭的烟头。(35)驾驶室必须设置专用灭火器,并应经常检查其有效性。

(36)严禁无关人员上下塔机,严禁私自带学徒。

(37)夜间作业时,应有足够亮度的照明,并打开障碍灯。

3、每班作业后的要求

(1)每班作业完毕后,应将吊钩升至距大臂2—3米处,小车收至最小幅度,起重臂应顺风放置。

(2)应先将各操作手柄置于零位,然后按下电源停止按钮,最后断开空气开关。

(3)对于中联TC5613A塔机,应将“回转—制动”开关扳至“回转”位置,使刹车处于松开状态,以免蓄电池过度放电造成损坏。

(4)对于波坦MC110A塔机,应启动回转风标,使刹车处于松开状态,有两种启动方式,在下机前用手动启动风标或下机后在未断开塔机电源隔离开关前按下开关箱体上的风标启动按钮,风标自行启动。

(5)对于江麓JL5613塔机,应将回转电机上的制动调节螺丝拧紧,使刹车处于松开状态。

(6)大臂回转围有障碍物而不能作360 度自由回转的塔机,必须将吊钩挂在地锚上。

(7)必须断掉取暖器、电风扇、对讲机及手机充电器的电源。

(8)应锁闭好驾驶室门窗。

四、塔吊的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

1、塔机的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由塔吊当班司机负责完成,并填写在交接班记录中。

2、塔司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围:

(1)对于未附着的塔机,从预埋基节或地脚螺栓开始从下至上,整台塔机。

(2)对于已附着的塔机,从最上一道附着装置开始(含最上一道附着装置),从下至上,整台塔机。

3、塔吊的日常检查按照“看、摸、听、闻、比”五字法进行;塔吊的日常维护保养按照“紧固、润滑、清洁、调整、防腐”十字作业法进行,重点是紧固、润滑和清洁。

5、塔吊班长负责监督塔司的日常检查和保养工作。

五、塔机上对讲机、电风扇、取暖器的使用规定

1、对讲机

(1)作业前对讲机作如下检查:电池电量是否充足,与对方频道是否对应,音量应适中,音质应清晰,无干扰、杂音、窜台等现象。

(2)应按照规定的频道使用,禁止乱调频道。

(3)电池充满电后,必须拔掉充电器的插头。

(4)与对方讲话要文明礼貌,禁止讲粗话、脏话。

(5)对讲机应妥善保管,如丢失或人为损坏,应照价赔偿或承担维修费用。

2、电风扇

(1)每年初次使用前做如下检查:电源线及插头应完好,外壳应完好,防护罩应齐全有效,按键开关应灵

敏和接触良好,风叶无变形,电机轴承应润滑良好。

(2)使用时电源插头与插座应接触良好,风扇应平稳放置。

(3)使用中应防止杂物卷入风罩,如出现异响、冒烟等应立即停止使用,拔掉电源插头。

(4)炎热天过后不用时,应对电风扇的外壳、风罩、风叶进行清洁,对轴承添加润滑油,并封装退回机电部库房以备来年使用。

(5)电风扇应妥善保管,如丢失或人为损坏,应照价赔偿或应承担维修费用。

3、取暖器

(1)每台塔机在冬施期间配发一台功率为1.5Kw的电热油汀,以供塔司在工作时取暖之用。

(2)电热油汀的三极插头必须与带有接地保护的三极插座接触良好,其电源线不得和散热片接触。

(3)电热油汀在使用时必须正立,严禁倒立、侧立、水平放置。

(4)电热油汀在使用时,严禁在散热片上覆盖易燃、易爆及一切不利于其散热的物品。

(5)在使用电热油汀取暖时,应经常打开驾驶室门窗通风换气,禁止长时间紧闭门窗。

(6)塔司下机前应先关掉电热油汀的开关,再拔掉电源插头。

(7)禁止将油汀拿回宿舍使用。

(8)冬施期过后,由机长负责将电热油汀清理并送回机电部库房保管。

六、塔机的消防措施

1、塔机上必须配置一至二只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并应经常检查其有效性。(压力表指针应不低于绿线围)

2、作业人员必须掌握灭火器的正确使用方法。

3、禁止在驾驶室、电控柜私拉乱接电线;禁止使用不符合规定的插座插头;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机上

无人操作时,必须断掉塔机电源,拔掉各种充电器、电风扇、取暖器的插头。

4、严禁使用电炉、白炽灯、碘钨灯、红外辐射取暖器取暖;禁止使用功率超过1.5Kw的电热油汀。

5、经常检查电控柜各接线端是否松动,确保接触良好。

6、操作带涡流缓冲器的机构时,应按规定使用低速档。

7、驾驶室必须设置盛有水的金属烟灰筒,烟头经熄灭后放入烟灰筒,禁止乱扔烟头。

8、当发生火情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用灭火器灭火自救,同时立即上报。

七、奖励制度

为了表扬先进工作者,提高塔吊班作业人员的思想素质和操作水平,更好的为施工生产服务,塔吊班实行奖励制度。

1、对责任心强,工作任劳任怨,遵章守纪,勤学苦练,一专多能,服从工作安排的员工,除进行表扬外,

还优先享有培训、加薪、提干的机会。

2、每月月检评出优秀奖,奖励对塔吊检查到位,保养良好的机组人员,奖金50至100元。

3、年终检查后评出优秀奖,奖励遵章守纪,全年无安全事故发生,日常检查保养工作表现突出的机组人员,

奖励100至200元。

4、在日常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避免了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对有关人员奖励100至200元。

5、对举报他人严重违反公司制度,严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员工,查有实据的,给予举报人50至100元奖

励,并对举报人严格。

八、处罚制度

1、凡应聘时弄虚作假或上岗后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给予转岗或辞退处理。

2、作业人员因未佩戴工卡、主动出示工卡等违反现场出入管理规定,因未正确使用安全帽、安全带,打赤

脚,穿拖鞋,吸烟等违反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不能进入现场按时上班的,按迟到处理;与门卫

发生冲突的,按打架斗殴处理。

3、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高空作业不正确使用安全带,随地大小便,乱扔垃圾,吸烟,无证

动火等违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视情节轻重、认错态度好坏,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警告或100

元以下罚款处理。

4、进入施工现场未经许可擅自移动、挪用、拆除消防安全设施的,责令当事人恢复原状,拒不执行的,给

予当事人警告和50元罚款处理;故意破坏消防安全设施的,给予当事人100元以上罚款或辞退处理。

5、盗窃公司及他人财物,案值50元以下的,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警告和案值10倍罚款处理;案值50

元以上的,给予当事人辞退和案值10倍罚款,并交公安机关处理。

6、利用工作之便勒索他人财物,利用介绍工作之机收取他人介绍费,除须全额退还他人财物外,视情节轻

重、数额大小,给予当事人警告、50至200元罚款或辞退处理。

7、采取不正当手段诽谤、诬告、陷害他人,查有实据的,除对受害人赔礼道歉外,还给予当事人严重警

告或罚款50至100元处理。

8、未按规定程序请假或虽请假但未获得批准而未按时上班的,按迟到早退或旷工处理。

9、员工辞职须提前十天以上提出书面申请,未经批准离职造成损失的,当事人须承担相应责任。

10、迟到、早退、中途脱岗、窜岗在1小时以,每次罚款50元;迟到、早退、中途脱岗、窜岗超过1小时,

当日考勤按旷工处理;一个月累计迟到、早退或中途脱岗、窜岗达3次的,须作出书面检查和保证并罚款100至200元;1个月累计迟到、早退或中途脱岗、窜岗超过3次的,作辞退处理;一次旷工连续两天或一个月累计旷工超个三次的作辞退处理。

11、作业前不按规定对塔机进行检查和试运行的,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警告处理;造成安全或机械事故的,

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100元以上罚款或辞退处理。

12、酒后作业未造成事故的,第一次违反给予当事人100元以上罚款和严重警告处理,第二次违反给予当事

人辞退处理。酒后作业造成事故的,给予当事人辞退和交公安机关处理。

13、违反塔机安全操作规程情节较轻的,第一次违反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处理;第二次违反给予当事人警告

和50元以上罚款处理,并作出书面检查和保证;屡教不改的,给予当事人辞退处理。违反塔机安全操作规程情节较重的,第一次违反给予当事人严重警告和50至100元罚款处理;第二次违反给予当事人辞退处理。违反塔机安全操作规程情节严重的,给予当事人辞退处理。

14、故意拆除安全保险装置,调整、短接限位装置和擅自改动电气参数,导致其失灵失效,给予当事人严重

警告和100至200元罚款处理;造成安全事故或机械事故的,给予当事人辞退处理。

16、塔机出现异常现象,不立即停机查明原因或上报,继续带病运行,导致故障围扩大,损失加重的,给

予当事人严重警告和50至200元罚款处理;发生安全事故或机械事故的,给予当事人辞退处理。

15、塔机每班作业完毕后,没按要求收钩、放置大臂、断电、上锁的,责令当事人立即上塔改正,并给予批

评教育处理;造成安全或机械事故的,视影响大小、损失轻重,给予当事人50至200元罚款或辞退处理。

17、私自带学徒工或让信号工、非本公司员工顶替操作,当事人一律被辞退,学徒工、信号工如果为本公司

员工,同样给予辞退处理,如果为非本公司人员则给予200至500元罚款处理;造成安全事故或机械事故的,当事人一律交公安机关处理。

18工作作风恶劣,故意为难工班,不积极主动配合工作,查有实据的,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警告或100元以下罚款处理;屡教不改的,予以辞退。

19、因违反塔机消防管理制度,存在火险隐患的,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并给予警告处理;拒不整改或整

改不到位的,给予当事人50至100元罚款处理;导致塔机或施工现场发生火灾的,视损失大小,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100至200元罚款或给予辞退处理。

20、经检查发现塔司没按规定做好塔机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当事人必须按照整改通知书的要求限期

整改;在复查中如发现没有按照要求整改的,给予当事人警告和50至100元罚款处理;半年累计达三次的,给予当事人辞退处理。

21、经检查发现塔司没按规定做好塔机日常清洁卫生工作(驾驶室脏、乱、差,电控柜有灰尘,结构表面

有油污,平台有杂物),当事人必须按照整改通知书的要求限期整改;在复查中如发现没有按照要求整改的,给予当事人警告和50元罚款处理。

22、不服从领导工作安排,且无正当理由的,给予当事人每次50至 100元罚款处理;半年达三次的,作辞

退处理。

23、拒绝随塔机调动到其它工地,且经部人员调整仍无法达到调动的,给予当事人转岗或辞退处理。

24、严禁打架斗殴、聚众赌博,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处以100至500元的罚款、辞退或交公安机关处理。

25、未按规定认真、及时、准确填写交接班记录和运行记录,记录本用完未及时上交和领取,记录本严重

破损或缺页的,第一次违反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处理;第二次违反给予当事人20元罚款处理;超过三次(含第三次)违反给予当事人每次50元罚款处理。造成记录本丢失的,给予当事人每次每本100元罚款处理。

26、禁止将塔机上由公司所配置的取暖器、电风扇拿回宿舍使用,否则给予当事人每次20至50元罚款处

理。

27、因员工保管或使用不善,造成取暖器、电风扇、对讲机丢失或损坏的,由当事人照价赔偿或维修;因

双方交接不清楚导致取暖器、电风扇、对讲机丢失而无法分清赔偿责任人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28、员工辞工、被辞退或外调,应及时将所领物品交回塔吊班长,并当场消账,否则一律从当月工资中加

倍扣除。

29、员工暂借到其它班组作业时,必须遵守该班组的管理制度,否则按该班组处罚制度进行处理。

30、员工违反公司考勤打卡制度、宿舍管理制度以及其它专项制度,按现行相关制度处理。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