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学知识点总结(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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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学知识点总结(重点)

与课本知识点是一致的,很重要,很有针对性

第一章导论

1.P9保险产生的原因中关于保险的分类,着重注意按风险性质的分类、按风险产生的原因分类。

(1)按风险的性质

纯粹风险:只有损失机会而没有获利可能的风险。投机风险:既有损失机会,又有获利可能的风险。

同一个风险可能兼有纯粹风险和投机风险双重性质。大多数纯粹风险是可保风险。

(2)按风险产生的原因,风险可分为:

自然风险:由于自然界的异常变化所致损失的可能性,由内生变量所致损失的可能性。

社会风险:伴随着人类社会行为的变化、制度的重新安排、新政令的颁布与实施、甚至是政权的更迭而产生的损害可能性。社会风险的最高形式是政治风险。

技术风险:伴随着科学技术的升级及由此带来的生产、生活方式的改变而发生的损害可能性。

(3)按损害对象,风险可分为财产风险、人身风险、责任风险和信用风险。

财产风险:导致财产毁损、灭失和贬值的风险。

人身风险:生、老、病、残、死、失业等导致人身伤害或影响健康的风险。

责任风险:对他人所遭受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依法应负的法律赔偿责任或未履行契约所致对方受损应负的合同赔偿责任。如职业责任、公众责任、产品责任。信用风险:信用风险(Credit Risk)又称违约风险因对方违约或不可抗力的发生,致使合同无法执行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的风险,即失信风险。如美国国债风险。

2.P11风险管理、P12风险管理的基本程序、注意P14页的财务法

(1)风险识别:受险主体对所面临的以及潜在的风险加以判断、归类整理,并对风险的性质进行鉴定的过程。

(2)风险估测:在风险识别的基础上,通过对所收集的大量详细损失资料加以分析,运用概率论和数理统计,估计和预测风险发生的概率和损失程度。

风险概率和损失程度是风险估测的主要内容。

(3)风险评价:在风险识别和风险估测的基础上,对风险发生的概率,损失程度,结合其他因素进行全面考虑,评估发生风险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并与公认的安全指标相比较,以衡量风险的程度,并决定是否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的过程.风险评价的目的是决定风险是否需要处理和处理到何种程度。

(4)风险(管理)对策:在识别分析和估测风险的基础上,根据风险性质、风险频率、损失程度及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选择适当的风险处理方法的过程。

风险管理方法主要有控制法和财务法两大类。

控制法是指避免、消除风险或减少风险发生频率及控制风险损失扩大的一种风险管理方法。

财务法是通过提留风险准备金,事先做好吸纳风险成本的财务安排来降低风险成本的一种风险管理方法,它包括自留和转移两种。

A自留风险有三种情况①对潜在损失估计不足②损失金额相对较低,经济上微不足道③通过对风险和风险管理方法的认真分析,决定全部或部分承担某些风险。B转移风险

①保险保险购买者向保险公司缴纳保费,保险公司接受保费,建立基金以赔付特

定损失。保险是一种风险转移措施。

②对冲金融衍生工具常常用来管理风险(主要是价格风险,如商品价格、利率价格、汇率价格),如远期、期货、期权、掉期(互换)等。有些衍生工具开始用于管理纯粹风险(如巨灾债券、巨灾期货、巨灾期权等),以后会用得越来越多。

③其他合同性的风险转移措施,如销售合同中的保证条款、保修条款等。

¤财务法、控制法的各种形式各有自己的特点和适用条件,现将不同风险损失类型及适应的处理方法列分析表如下:

3.P15风险管理的条件

保险是风险管理的主要措施,当然并不是所有风险都可以通过保险转移出去。☆1.可保风险的条件(6个)

一般而论,作为保险人可承保的风险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纯粹风险而不是投机风险。

二,发生必须具有偶然性。

三,发生是意外的。

四,必须是大量标的物均有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五,损失必须是可以用货币计量的。

六,风险发生概率具有数学上的可统计性

2.可保风险的理想条件

(1)有大量独立相似的风险载体

大量:大数定律

独立:损失不相关,风险集合发挥作用

相似:避免逆向选择

(2)损失的概率分布是可确定的

提供保费厘定和保险经营的数理基础

(3)损失的发生具有偶然性

防止道德风险

大数定律以随机(偶然)事件为前提

(4)损失在时间、地点和金额等方面易确定

(5)巨灾一般不会发生

巨灾发生的条件:

所有或大部分保险标的面临同样风险

保险标的价值巨大

(6)经济上的可行性

4.风险的构成

(1)风险因素(Hazard):引起或增加风险事故发生的机会,或扩大损失严重程度的原因和条件。

风险因素一般分为三种:

实质性风险因素(物理性能和化学性质,如天灾、意外事故)

道德性风险因素(居心不良,故意)

心理性风险因素(主观上的疏忽或过失)

(2)风险事故:可能引起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件。风险事故并不指风险损失本身,但防灾防损则有利于减少风险损失。风险频率:指在一定时期内,一定规模的危险单位可能发生风险事故的次数。

(3)风险损失: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经济价值的减少、灭失以及额外费用的增加。

风险损失的勘查与评估是保险活动的重要内容。

风险损失主要包括财产损失、收入损失、责任损失、费用损失四类。

损失频率=损失发生次数/危险单位总量×100%

损失程度=损毁价值/危险标的总价值量×100%

第三章保险概述

保险概念(了解):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1.P40保险合同的订立(是保险构成要素之一)

保险合同的订立必须以特定的方式,通过邀约和承诺的程序,并经保险人签章同意,合同才能成立。由于保险合同是附和合同,所以投保邀约只是按照保险人你就得各类保险的保险条款进行选择,不需要再提出保险合同成立的主要条款,只用投保单的形式表示愿意选择保险人的合同条款即可。再由于保险合同是钥匙合同,所以合同的订立还需要经过投保人和保险人就交付保险费的办法互相协商达成一致,有保险人签章承诺,保险合同才告成立。除法律或丁立人双方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一经成立,立即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必须遵守合同规定

2.☆P44保险的特征比较(保险与储蓄的比较特征)

2.1保险与储蓄

共性:将当前的结余资金作为将来所需的准备,都有长期储蓄的性质

区别:(1)主体不同:保险消费者:符合保险人得承保条件,核保后可被拒保或以附加条件承保

储蓄:任何单位和个人

(2)资金属性不同保险基金是全体保护的共同财产,保险人统一运用于特定目的,被保险人无权干涉。储蓄的所有者和使用者都是储蓄者,可自由支配。

(3)技术要求不同保险:互助共济行为共担风险分摊金计算有特殊数理依据

储蓄为自助行为,无需计算依据。

(4)行为性质不同储蓄:将风险留给自己,依靠个人积累来应对未来风险的自助行为,无需付出任何代价。保险:将面临的风险用转移的方式靠集体的财力为风险带来的损失提供足够的保障,是互助行为。代价为保费。

2.2 保险与赌博

共性:由偶然事件引起的经济行为

区别:①目的不同互助共济vs侥幸牟利②手段不同:风险分散、大数定律/投机取巧③结果不同保险转移风险赌博自主创造风险

2.3 保险与保证

共性:都是一种信用行为

区别:

(1)保险是多数经济单位集体企业,保证仅为个人间法律关系约束。

(2)保证附属于他人行为发生效力,从属合同,保险为独立合同。

(3)有无对价关系。

(4)保险鉴于合理的计算。

2.4 保险与求济或捐助

共性:

对经济生活不安定的补救制度有着相同目的

1、保险分类的方法

法定分类法

源于各国法律,由于各国的保险法规对保险分类的规定不同,因而保险形态分类在各国不尽相同

理论分类法

源于对保险的总体特征的把握,以及对保险运动规律的探求

实用分类法

源于保险公司的业务实践,是保险公司根据自身业务操作的需要对保险业务进行的归类

2、保险分类的原则

(1)分类要体现保险合同的内容;

(2)分类要与本国的法律规范和经济统计口径相一致;

(3)分类要在遵循本国保险业界习惯,突出国别保险特点的基础上,注重与国际保险市场的现行标准相互衔接.

3、具体分类

(1)按实施方式分类

自愿:投保人和保险人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保险合同的一种保险。商业性保险一般为自愿保险。例如:企财、车辆损失

强制:又称法定保险,是以国家相关法律为依据儿建立保险关系的一种保险。强制性和全面性第三者责任险、社会保险

(2)按保险标的分类

财产保险:以财产及有关利益

人身保险:人的生命和身体··

(3)按保障范围分类

财产损失、信用保证、责任保险、人身保险

(4)按经营目的分类

盈利性保险、非盈性保险

(5)按保险政策不同分类

社会保险、商业保险

(6) P46按业务承保方式不同保险的分类

原保险、再保险、重复保险、共同保险

(7)按承保的风险分类

火灾保险、运输保险----

(8)按保障主体分类

团体保险、个人保险Array

(9

(10)按保险价值或保额确定方式分类

(11)按保险标的分类(详细)

5.☆P47保险的基本职能

基本职能说:坚持保险具有分散危险职能和经济补偿职能。评:准确地表述了保险机制运行过程中目的和手段的统一,完整表现了保险的性质。

6、保险的职能分为基本职能&派生职能

A保险的基本职能是保险原始与固有的职能。关于保险基本职能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保险的基本职能是分摊损失和补偿损失或给付保险金;另一种观点认为保险的基本职能是经济补偿和保险金给付职能。本课程持后一种观点。经济补偿职能是在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损失后根据保险合同按所保标的的实际损失数额给予赔偿,这是财产保险的基本职能;

保险金给付职能是在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双方当事人根据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进行给付,这是人身保险的职能。

B保险的派生职能是在基本职能的基础上产生的职能。保险的派生职能是融资职能、防灾防损职能。

(1)防灾防损是风险管理的重要内容。保险防灾防损工作的最大特点就在于积

极主动地参与、配合其他防灾防损主管部门扩展防灾防损工作。保险防灾防损工作体现于:从承保到理赔履行社会责任;增加保险经营的收益;促进投保人的风险管理意识,从而促使其加强防灾防损工作。

(2)保险的融资职能是保险人参与社会资金融通的职能。其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具有筹资职能;另一方面通过购买有价证券、购买不动产等投资方式体现投资职能。

(3)社会管理功能

《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23号)指出,保险具有经济补偿、资金融通、社会管理功能。

保险保障功能是保险最根本的功能。

资金融通功能是在经济补偿功能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社会管理功能是保险业发展到一定程度并深入到社会生活的诸多层面之后产生的一项重要功能。

社会保障管理

保险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方面,保险通过为没有参与社会保险的人群提供保险保障,扩大了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另一方面,保险通过提供灵活多样的保险产品,为社会提供了多层次的的保障服务,减轻了政府的财政压力。

社会风险管理

●保险公司参与社会风险管理具有一定优势。保险公司不仅具有风险管理的专业知识,而且积累了大量的风险损失资料,为社会风险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持。

●保险公司开展广泛宣传,培养投保人的风险防范意识。

●帮助投保人识别和控制风险,指导其加强风险管理。

●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投保人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提取防灾基金,资助防灾设施的添置和灾害防治的研究。

社会关系管理

●通过保险应对灾害损失,不仅可以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对损失进行合理补充,而且可以提高事故处理的效率,减少当事人可能出现的各种纠纷。

●保险介入灾害事故处理的全过程,参与到社会关系的管理中,逐步改变了社会主体的行为模式,为维护良好的社会关系创造了有利条件,减少了社会摩擦,提高了社会运行效率。

社会信用管理

●保险以最大诚信原则为其经营的基本原则之一,而保险产品实质上是一种以信用为基础的承诺,对保险双方当事人而言,信用至关重要,因而在培养和增强社会的诚信意识方面具有潜移默化的作用。

●保险合同履行的过程实际上为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和管理提供了大量重要的信息来源,实现了社会信用资源的共享。

☆第五章保险的基本原则(应用)(论述题)

1.P71☆最大诚信原则(告知、保证、不可抗辩、禁止反言P73最大诚信原则的基本内容、P76违反最大诚信原则的法律后果)

1. 诚实信用原则的含义

●含义:即保险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和履行保险合同时,必须以最大的诚意,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互不欺诈和隐瞒,恪守合同,否则,任何以方当事人都可以认

定合同无效。

●诚信:诚实+守信

●诚实:即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不得隐瞒、欺骗。

●守信(信用):任何一方当事人必须善意、全面地履行自己的义务。

●诚信原则:任何一项民事、商事活动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是订立各种经济合同的基础。

2. 规定最大诚信原则的原因

●(1)保险是风险管理行业

●(2)保险经营技术程度高,保险条款、费率复杂

●(3)保险信息不对称;

●(4)保险合同的射幸性(偶然性)

●(5)保险合同的附合性

3. 内容:如实告知、保证、弃权与禁止反言

告知是保险合同当事人一方在合同缔结前和缔结后以及合同有效期内,就重要事实向对方所作的口头或书面的陈述。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告知是如实告知。

保证指保险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担保在保险期限内对某一事项的作为或不作为,或者担保某一事项的真实性。

弃权:指保险合同一方当事人放弃在合同中可以主张的权利。常指保险人放弃合同解除权和抗辩权。

禁止反言:指合同一方对已经放弃的合同中的某项权利,日后不得再向另一方主张。又称禁止抗辩。

违反最大诚信原则的法律后果

1 违反告之义务的法律后果

投保方违反告知义务的常见情形

(1)由于疏忽或对重要事实误认为不重要而未告知;

(2)因对重要事实认识的局限(不知道、了解不全面或不准确)导致的误告;——误告

(3)隐瞒重要事实,故意不告知;——隐瞒

(4)捏造事实,故意作不实告知。——欺诈

对于上述违反告知行为,保险人有权宣告保险合同无效或不承担赔偿责任。

2 违反保证义务的法律后果

凡是投保方违反保证,无论是否有过失,也不论是否对保险人造成损害,保险人均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不予承担赔偿责任。

2.P77保险利益原则(利益来源、时效问题P82关于人身保险保险利益的有关内容在课本第三段)

1. 保险利益的含义

1.1 概念内涵

保险利益原则,始于英国1774年的《人寿保险法》,

目的在于消除以他人生命为赌注,获取非法利益的寿险保

单。

我国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

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财产保险的

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

益。

1.2 保险利益的构成要件

(1)保险利益必须是合法的利益

合法:符合法律规定、受到法律保护合法

主体合法、标的合法、行为合法

(2)保险利益必须是可以确定的利益

已经确定的利益:事实上的利益(现有利益)

能够确定的利益:客观上可以实现的利益(预期

利益)

(3)保险利益必须是经济利益

经济利益:投保人对保险标的的利益价值能用货

币计量,表现为金钱上的利益。

2. 保险利益原则的适用范围

(1)现有利益: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财产已享有继续可享有的利益。

(2)预期利益:因财产的现有利益而存在确实可得的依法律或合同产生的未来一定时期的利益,包括利润利益、租金收入利益、运费收入利益。

(3)责任利益:被保险人因其对第三者的民事伤害行为依法而承担的赔偿责任,如第三者责任、产品责任、公众责任。

(4)合同利益:基于有效合同而产生的保险利益。

3.保险利益的适用时限

财险保险利益的适用时限:一般要求从保险合同订立到保险事故发生时始终要有保险利益。但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比较特殊,投保人在投保时可以不具有保险利益,但当保险事故发生时必须具有保险利益。

人身保险保险利益的适用时限:人身保险利益存在于保险合同订立时,而发生保险事项,或发生保险事故给付时,则不追究具有保险利益。

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

(1)投保人对自己的生命或身体——人身关系

(2)投保人对与其有亲属血缘关系的人——亲属血缘关系

(3)投保人对承担赡养、抚养等法定义务的人

(4)企业或雇主对其雇员——雇佣关系

(5)债权人对债务人——债权债务关系

(6)合伙人对其他合伙人——经济利益关系

(7)财产所有人对财产管理人——经济利益关系

人身保险中,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的分离更是多见,因此,当保险合同成立后,在保险合同效力期间内,应当规定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

由于人身保险保险标的的特殊性,有些国家甚至规定受益人也应具有保险利益,如美国部分州法则要求人寿保险的投保人或受益人具有保险利益。因此,人身保险的利益既应存在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也应存在于受益人。

3.P83近因原则(学会判断哪些是近因)

1. 近因原则的含义

●1.1 近因:指引起保险标的损失最直接、最有效、起决定性作用的原因(不是在时间上或空间上与损失结果最为接近的原因)。

●1.2 近因原则:“近因是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人承担损失赔偿责任;近因不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的理赔原则。

2.1 单一原因致损情况下的近因认定及处理

导致保险标的损失的原因只有一个,这个原因就是近因,如果这个原因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保险人履行赔偿责任;否则,不履责。

2.2 多种原因同时致损情况下的近因认定及处理

“多种原因同时致损”的含义及近因认定:导致保险标的损失的原因有多个,这些原因同时发生且对损害结果的形成都有直接、实质的影响效果。(理论上均为损失的近因)

(1)如果多种原因都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保险人履行赔偿责任;否则,不履责。(2)如果多种原因都属于除外责任,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3)多种原因中既有保险风险,又有除外风险

若能分清损失,保险人只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原因(保险风险)所造成的损失负责;

若无法分清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或损失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平摊。

“多种原因连续发生致损”的含义及近因认定:导致保险标的损失的原因有多个,且各原因依次发生,持续不断,具有前因后果的关系(最先发生的为近因)。

●(1)若连续发生导致损失的多种原因均属保险责任,则保险人承担全部保险责任;

●(2)若连续发生导致损失的多种原因均属除外责任,则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3)若连续发生导致损失的多种原因不全属保险责任,但只要最先发生的原因是近因且属于保险责任,保险人也负赔偿责任。

2.4.1 “多种原因间断发生致损”的含义及近因认定:导致损失的原因有多个,各原因的发生有先有后,且有新的独立的原因介入,使后因与前因不存在因果关系(新介入的独立原因为近因)。

●2.4.2 处理

●(1)该近因属保险责任范围,保险人负赔偿责任;

●(2)该近因不属保险责任范围,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4.P86损失补偿原则(三个补偿限制都要掌握,适用于财险:代位追偿原则【条件☆】和重复保险分摊原则☆计算题)

1、损失补偿原则的含义:指保险合同生效后,当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被保险人有权按照合同的约定,获得全面、充分的赔偿,以弥补被保险人由于保险标的遭受损失而失去的经济利益,被保险人不能因保险赔偿而获得额外利益。

2. 损失补偿原则的基本内容

2.1 补偿限制:以实际损失、保险金额和保险利益为限

2.1.1 以实际损失为限

(1)实际损失是根据损失当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确定的;

(2)损失当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与市价有关。

2.1.2 以保险金额为限目的:维护保险人的正当权益,使损失补偿遵循权利义务对等的约束。

2.1.3 以保险利益为限

(1)可保利益是保险保障的最高限度

(2)保险赔款不得超过被保险人对遭受损失的财产所具有的可保利益

2.2 损失赔偿方式(不定值财产保险)

2.2.1 第一损失(危险)赔偿方式:即在保险金额限度内,按照实际损失赔偿。

计算公式:

(1)当损失金额<保险金额时:赔偿金额=损失金额

(2)当损失金额≥保险金额时:赔偿金额=保险金额

举例:

某企业投保企财险保险金额为10000元,灾后全损无残值,损失当时财产市价为12000元,则赔付?

某企业投保企财险保险金额为10000元,出险后损失8000元,则赔付?

某企业投保企财险保险金额为10000元,出险后损失达15000元,则赔付?

即按保障程度计算赔偿金额。

(1)保险保障程度=保险金额/损失当时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100%

(2)赔偿金额=损失金额×保险保障程度

2.3 损失补偿原则的例外

2.3.1 人身保险

2.3.2 定值保险:不论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大于或小于保险金额,均按损失程度十足赔付(常见于海洋

货物运输保险)。

计算公式为:

(1)损失程度=(保险财产的完好价值-残值)/保险财产的完好价值×100% (2)保险赔款=保险金额×损失程度

2.3.3、重置价值保险

(1)含义:指以被保险人重置或重建保险标的所需费用或成本确定保险金额的保险

(2)原因:因通货膨胀、物价上涨等因素,有些财产即便按实际价值足额投保。赔款也不足于重置或重建。

2.3.4、施救费用的赔偿

原因:鼓励被保险人积极抢救保险标的,减少损失。

3. 损失补偿原则的派生原则

6.P89代位追偿(P90代位追偿的金额限定、代位追偿原则的适用范围、委付的含义、推定核损)

3.1 代位原则

3.1.1 含义

(1)代位:保险人取代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获得追偿权或对保险标的的所有权。(2)代位原则:指保险人依照法律或保险合同的约定,对被保险人所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后,依法取得向对财产损失负有责任的第三者进行追偿的权利或取得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所有权。

3.1.2、损失补偿原则的意义

(1)防止被保险人由于保险事故的发生,从保险人和第三者责任方同时获得双重赔偿而额外获利,确保损失补偿原则的贯彻执行;

(2)维护社会公众利益,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3)有利于被保险人及时获得经济补偿。

3.1.3、代位的内容——权利代位

(1)含义

即追偿权的代位。指在财产保险中,保险标的由于第三者责任导致保险损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赔款后,依法取得对第三者的索赔权。

我国《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因第三者保险标的的损害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2)权利代位的取得条件

A 保险标的损失是由于保险责任事故引起;

B 保险事故由第三方的责任引起。代位求偿权是由侵权行为和合同责任引起的。其中侵权是按法律规定应对被保险人承担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而合同责任是根据合同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C 被保险人要求第三者赔偿;

D 保险人必须履行了赔偿责任。

E 保险人只能在赔偿金额限度内行使代位求偿权。如保险人追偿的款项如超过赔偿金额,其超过部分应归还被保险人。

(3)代位追偿原则的适用:

财产保险合同人身保险中涉及医疗费用的险种

(4)代位追偿的对象:

《保险法》第六十二条除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故意造成本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外,保险人不得对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

(5)投保人的协助义务

向第三者提出索赔通知,甚至提起诉讼。

向保险人提供其权力和权力侵害的证明文件资料

必要时经过保险人的申请作为第三人直接参与诉讼

代位求偿权的合理放弃

代位求偿权的不合理放弃

●代位求偿权的不合理放弃主要是指保险人对代位求偿工作的重要性缺乏应有的正确认识的情况下,不负责任的放弃了本应行使的代位求偿权。这种现象在我国保险业中相当普遍。

不足额保险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的行使

●不足额保险的代位追偿,不同国家对此采取的做法不完全相同,从世界范围来看,主要有以下三种做法:

●保险人有权享有第三者的全部损害赔偿金。

●第三者的损害赔偿金应先补偿被保险人。

●保险人与被保险人按比例享有第三者的损害赔偿金。

3.1.4 代位的内容——物上代位

(1)含义

指保险标的遭受保险责任事故,发生全损或推定全损,保险人在全额赔付保险金之后,拥有对保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代位取得对受损保险标的的权利与义务。又称所有权代位。

推定全损:指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尚未达到完全损毁或完全灭失的状态,但实际全损已不可避免,或者保险标的失踪达一定时间,保险人按照全损处理的一种推定性损失。

2)物上代位的实现形式——委付

委付:指保险标的发生推定全损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将保险标的的一切权利转移给保险人,而请求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全数赔偿的行为。

(3)委付成立的要件

保险标的推定全损;

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出;

被保险人须就保险标的的全部进行委付;

委付不得附有条件;

委付须经保险人同意。

(4)委付与代位求偿的区别

3.1.5 代位追偿权原则不适用于人身保险

●《保险法》第四十六条

●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

3.1.6 代位追偿权原则的他用

●第六十五条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

●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的,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保险人应当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怠于请求的,第三者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

●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未向该第三者赔偿的,保险人不得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

3.2 重复保险分摊原则

3.2.1 重复保险分摊原则含义

重复含义:指投保人就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时向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保险人投保同一危险,且保险期限相同或重叠,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标的价值的保险。

●重复保险分摊原则:在重复保险的情况下,当发生保险事故,对于保险标的所受损失,由各保险人分摊;如果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各保险人承担的赔偿金额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

3.2.2 重复保险的构成要件

重复保险的构成要件应当同时具备“四同一” ,满足“一超过” 。

“四同一”

(1)以同一保险标的订立数个保险合同

(2)以同一保险利益订立数个保险合同

(3)以同一保险事故订立数个保险合同

(4)在同一保险期间订立数个保险合同

“一超过”

保险金额的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狭义重复保险还要求所有保险人承保的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标的的价值。

3.2.3 重复保险合同的效力及法律后果

●(1)重复保险合同的效力

●重复保险合同的效力如何,各国法律规定不尽相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五条第三款规定:“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的部分无效,保险人应当退还相应的保险费。”

●重复保险的投保人可以就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部分,请求各保险人按

比例返还保险费。

●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保险人对因保险事故所造成的损害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各国保险法规定,如果是善意的重复保险,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人则按照一定的方式分摊保险赔偿责任;如果是恶意重复保险,保险人则不承担保险责任。

●第二,投保人是否有权要求保险人退还超额部分的保险费。如果是善意的重复保险,在保险事故发生之前,应投保人要求保险人按超额部分的比例退还保险费;如果是恶意的重复保险,保险人均不承担保险责任,而且,不论保险事故发生与否也不退还超额部分的保险费

3.2.5 重复保险的分摊方式

5.P87比例责任分摊方式(掌握并会计算)

(1)比例责任分摊方式含义:即各保险人按其所承保的保险金额与所有保险人承保的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来分摊保险赔偿责任的方式。

(2)计算公式

某保险人承担的赔偿金额=损失金额×【该保险人承保的保险金额/所有保险人承保的保险金额总和】。

某工厂有幢价值100万元的厂房,现分别向甲、乙、丙三

家保险公司投保一年期的火灾保险,三家公司承保的保

险金额分别为20万元、80万元和100万元。若在保险有效

期内厂房发生火灾损失80万元,甲、乙、丙三家保险公

司该如何分摊赔偿责任?

解:

甲公司承担的赔偿金额=80×20/(20+80+100)=8万元;

乙公司承担的赔偿金额=80×80/(20+80+100)=32万元;

丙公司承担的赔偿金额=80×100/(20+80+100)=40万元。

限额责任分摊方式含义:假设在没有重复保险的情况下,各保险人按其承保的保险金额独自应负的赔偿限额与所有保险人应付的赔偿限额总和的比例来承担赔偿责任。

计算公式:

某保险人承担的赔偿金额=损失金额×【该保险人应付的赔偿限额/所有保险人应付的赔偿限额总和】

某工厂有幢价值100万元的厂房,现分别向甲、乙、丙三家保险公司投保一年期的火灾保险,三家公司承保的保险金额分别为20万元、80万元和100万元。若在保险有效期内厂房发生火灾损失80万元,甲、乙、丙三家保险公司该如何分摊赔偿责任?

解:

∵在没有重复保险的情况下,甲公司应承担20万元的赔偿责任,乙公司应承担80万元的赔偿责任,丙公司应承担80万元的赔偿责任。

∴甲公司承担的赔偿金额=80×20/(20+80+80)=80/9万元;

乙公司承担的赔偿金额=80×80/(20+80+80)=320/9万元;

丙公司承担的赔偿金额=80×80/(20+80+80)=320/9万元。

顺序责任分摊方式含义:按保险合同的签定顺序来确定赔偿责任。即由第一个出立保单的保险人在其保险金额限度内首先赔偿,再由第二个保险人对超过第一个保险人保险金额的损失部分在其保险金额限度内进行赔偿,依此类推,直到被保

险人的损失全部得到赔偿为止。

顺序责任分摊方式举例

●某工厂有幢价值100万元的厂房,现分别向甲、乙、丙三家保险公司投保一年期的火灾保险,三家公司承保的保险金额分别为20万元、80万元和100万元。若在保险有效期内厂房发生火灾损失80万元,甲、乙、丙三家保险公司该如何分摊赔偿责任?

●解:假定三家公司的出单顺序为甲、乙、丙。则甲公司先赔偿20万元;乙公司再赔偿超过甲公司承保金额以外的损失60万元;丙公司不需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章保险合同(选择、判断)

1.P97保险合同的特点☆(附和性)

(1)保险合同是要式合同

(2)保险合同是附和性合同

(3)保险合同是有偿合同

(4)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

(5)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

2.P100保险合同的种类(【仔细看】P100 6.1.

3.6 保险合同的基本要素)

(1)按保险标的性质划分,保险合同可分为:财产保险合同人身保险合同(2)按保险合同的经济性质划分,保险合同可分为:补偿性合同给付性合同(3)按保险合同承保的风险分类,保险合同可分为指定险保险合同与一切险保险合同。

(4)按风险转嫁层次划分,保险合同可分为:原保险合同再保险合同

(5)按合同的法律效力划分,

有效保险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可以实施的保险合同;

可撤销保险合同是合同的一方具有因合同另一方违背合同而取消合同权力的保险合同;

无效保险合同是指不具备合同成立的条件,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国家不予承认和保护的合同。

(6)按照保险标的是否特定分类

(7)按保险人是否转移保险责任分类

3.P101—P102保险合同主体的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三者关系)

●保险合同的主体是指与保险合同发生直接、间接关系的人,包括当事人、关系人和辅助人。

保险合同的当事人

●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指直接参与建立保险法律关系、确定合同的权利与义务的行为人,即参与订立保险合同的主体,包括投保人和保险人。

(1)投保人

●投保人又称要保人,是向保险人申请订立保险合同,并负有缴付保险费义务的合同一方当事人。

●投保人作为保险合同当事人,要求具有的条件:

●(1)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投保人须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

●(3)作为投保人必须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约定缴付保险费。

(2)保险人

●保险人经营保险业务,是保险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

●保险人拥有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的权利,当保险事故发生或者约定的保险期限限届满时,有履行赔偿责任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2 保险合同的关系人

●保险合同的关系人是指与保险合同有经济利益关系,而不一定直接参与保险合同订立的人。

●保险关系人包括被保险人、受益人、保单所有人。

(1)被保险人

●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被保险人的财产、生命、身体、经济赔偿责任等是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是保险事故发生的主体对象,投保人将被保险人的财产、生命、身体等作为保险标的投保。

(2)受益人

●受益人又叫保险金受领人,即保险合同中约定的,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享有保险赔偿与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财产保险合同中没有专门的受益人规定,因为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通常就是受益人,只有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财产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才约定由第三者享有优先受领保险赔偿的权利,而第三者一般是被保险人的债权人。

4.P103保险合同的辅助人

保险合同的辅助人是指协助保险合同的当事人签署保险合同或履行保险合同,并办理有关保险事项的人,包括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和保险公估人。

保险合同的辅助人所担任的角色具有中介性质,因此又被称为保险的中介人。

5.P105暂保单的理解法律效益

●暂保单是在出立正式保险单或保险凭证之前出具的临时性的保险证明。

●暂保单在保险单未签发前,与保险单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但其有效期较短,通常以30天为期限,并在正式保险单签发时自动失效。

暂保单签发情形

●签订保险合同的分支机构受经营权限或经营程序的限制,需要经过保险公司批准,在未获批准之前,以暂保单为保险证明;

●保险人与投保人在洽谈或续订合同时,就合同的主要事项已达成协议,但还有一些条件尚待商恰的,以暂保单为保险证明;

●或者保险代理人承揽到业务后,暂时还没有办妥全部手续时,以暂保单为保险证明;

●为出口结汇需要,在正式保单或保险凭证未出立前,以暂保单为保险证明进行结汇。

6.P113保险合同的中止(注意复效【复效时间2年半,宽限期90天】)、终止(自然终止的情形包括)

保险合同的中止

●保险合同的中止,是指在保险合同存续期间内,由于某种原因的发生而使保险合同的效力暂时归于停止。

●保险合同中止的情况在人寿保险中最为突出。

●根据有关规定,被中止的保险合同可以在合同中止后的2年时间内申请复效,同时补缴保费及其利息。

●复效后的合同与原保险合同具有同样的效力

保险合同的终止

●保险合同的终止是指在保险期限内,由于某种法定或约定事由的出现,致使保险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归于消灭。

●保险合同终止的原因可分为两类:自然终止提前终止

自然终止

●自然终止是指无须当事人行使终止权的意思表示,保险合同的效力自然归于终止。自然终止的情形包括:

●(1)保险期限届满;

●(2)保险合同履行完毕;

●(3)人身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死亡;

●(4)财产保险中保险标的灭失等法定或约定事由发生。

提前终止

●提前终止是由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使合同效力终止,即合同的解除。

●合同的解除分为法定解除和协议解除。

●协议解除是指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在不损害国家、公共利益时终止合同的行为。

●法定解除是指按法律规定可以进行的合同解除。

●在我国,除货物运输保险等少量保险外,投保人依法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

第八章财产保险

1.P139财产保险(P142财产保险的保险金额)

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相关利益、责任作为保险标的,在保险期间保险人对于因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所造成的保险标的的损失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一种保险。

财产保险有狭义的财产保险和广义的财产保险之分。

狭义的财产保险是以各类物质财产(有形财产)作为保险标的的;

广义的财产保险除了承保有形财产,还承保与有形财产有关的利益、费用、责任、信用等无形财产。

【本章不出太多题目,请注重理解会选择判断,计算也在此二题中】

2.P147机动车辆保险

车辆损失险的保险责任包括:

①碰撞损失:指保险车辆与外界静止的或运动中的物体的意外撞击造成的本车损失,是车辆损失险的主要责任。

②非碰撞损失:包括暴风、暴雨等自然灾害和火灾、爆炸、雷击、外界物体倒塌等意外事故。

③施救、保护费用。

第三者责任险

第三者责任险是承保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

第三者责任险设定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的档次,每档有一个固定收取保险费的标准,被保险人可自愿选择投保。

附加险

机动车辆保险附加险的险种有:全车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辆停驶损失险、自燃损失险、新增加设备损失险、车上责任险、无过失责任险、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不计免赔特约险。

A.全车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辆停驶损失险、自燃损失险、新增加设备损失险为车辆损失险的附加险;

B.车上责任险、无过失责任险、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为第三者责任险的附加险;

C.不计免赔特约险同时为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的附加险,即只有在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基础上才能投保不计免赔特约险。

机动车辆保险的特点:机动车辆保险属于不定值保险;机动车辆保险的赔偿方式主要是修复;机动车辆保险赔偿中采用绝对免赔方式;机动车辆保险采用无赔款优待方式;机动车辆保险中的第三者责任保险一般采用强制保险的方式。机动车辆保险费的计算与无赔款优待。

第九章人身保险(案例,应用)

1.P159人寿保险的特征

a人寿保险经营具有稳定性。人寿保险所承保的风险是人的生存或死亡。在长期的保险实践中,大数法则表明每一年龄有着比较稳定的死亡概率。

b人寿保险采用均衡保费。为了避免出现逆选择现象,人寿保险采取均衡保费,不随年龄的变化而相应地变化。

c人寿保险期限长。人寿保险采用“均衡保险费”方法,于是人寿保险合同的效力可为5年、10年,甚至更长的期限。

利率、通货膨胀率等经济因素对当事人的影响显著。

2.P164人寿保险合同的常用条款(宽限期条款中止复效条款健康保险关于观察期的内容)

a不可抗辩条款

b宽限期条款。《保险法》36条规定:“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被保险人在前款规定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但可以扣减欠交的保险费。

c中止、复效条款。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失去某些合同要求的必要条件,致使合同失去效力,称为合同中止。但是,这种中止可经适当的程序而恢复效力。按照我国《保险法》第36条规定,超过六十日仍未缴纳保险费,保险合同的效力中止。保险合同复效后,对失效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予负责。我国《保险法》第37条规定:“-----。但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d自杀条款

e年龄误告条款

f保单贷款条款

g保单现金价值

h不丧失现金价值条款

3.P171意外伤害保险的要件(伤害和意外)

构成要件之一:伤害

(1)致害物是指直接造成被保险人伤害的被保险人身体之外的物质或物体(2)致害对象

–只有致害物侵害的对象是被保险人的身体,才构成伤害

–对被保险人精神上或权利上的伤害,诸如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等,均

不能构成保险所指的伤害

(3)致害事实

构成要件之二:意外

(1)伤害的发生是被保险人事先没有预见到的,

(2)伤害的发生违背了被保险人的主观意愿,

–被保险人预见到伤害即将发生,但在技术上已不可能采取措施避免;

–被保险人已预见到伤害即将发生,在技术上也可以采取措施避免,但由于法律上或职责上的规定,不能躲避。

4.健康保险:特点:期限短、有观察期条款、不赔或免赔条款

第十章责任保险

1.☆P190职业责任保险的主要种类☆【工程施工人员】(什么样的人设计什么样的保险)

a医疗职业责任保险。承保医务人员或其前任由于医疗事故而致病人死亡或伤残、病情加剧、痛苦增加等,受害者或其家属要求赔偿的责任风险。

b律师责任保险。承保被保险人或其前任作为一个律师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在职业服务中发生的一切疏忽行为、错误或遗漏过失行为造成的对委托人或第三者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

c会计师责任保险。承保被保险人或其前任因违反会计业务上应尽的责任及义务造成的对委托人或第三者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

d建筑、工程技术人员责任保险。承保建筑师、工程技术人员的过失而造成合同对方或他人的财产损失与人身伤害并由此导致经济赔偿责任的职业技术风险。第十一章信用保险与保证保险

1.P198信用保险的概述

信用保险是以在商品赊销和信用放款中的债务人的信用作为保险标的,在债务人未能如约履行债务清偿而使债权人遭致损失时,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即债权人提供风险保障的一种保险。

第十二章再保险【案例计算】全部看会有大题

1.P217再保险【概念☆】(分保费分保佣金盈余佣金非比例再保险业务中没有分保佣金)

概念:保险人将其承担的保险业务,以分保的形式,部分转移给其他保险人的,为再保险。事实上,再保险就是保险人的保险。

分保费:原保险人向在保险人投保所交保费

分保佣金:再保险手续费

盈余佣金:纯益手续费

第十三章社会保险

社会养老保险、失业社会保险、医疗社会保险、工伤社会保险、生育社会保险288保险核赔的原则

1、重合同、守信用

该原则是核赔必须坚持的最高原则。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关系是通过保险合同建立起来的,在保险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双方都应严格恪守合同约定,保证合同的顺利实施。

而保险核赔是保险人对保险合同履行义务的具体体现。保险人要严格遵守保险合同条款的规定处理好每笔赔案,尊重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2、实事求是

该原则是保险理赔工作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与要求,在保险合同中,虽然保险双方对灾害事故发生后的经济赔偿责任作了明确的规定,但由于具体保险事故的情况多种多样,实际生活中发生的赔案要比预料的复杂很多,再加上人们对保险的认识不同,对保险合同的有关条款解释各异,被保险人提出的索赔要求也可能不合理。实事求是原则就要求何培人员在分析案情、处理赔偿或给付赔偿金时,一切从事实和证据出发,判断保险事故的原因和性质,不得主观臆断,对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既不夸大,也不缩小;既不惜赔,也不滥赔。

3、主动、迅速、准确、合理

该原则是根据我国保险人多年的核赔工作实践总结出来的指导原则,其宗旨在于提高保险服务水平,争取更多客户,所谓“主动、迅速”,是指理赔的时效性,保险人在处理赔案时要满腔热情,积极主动,不推诿,不拖延,在规定的承诺期间内及时深入现场勘查,及时查审损失金额,对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损失,要迅速估算损失金额、及时赔付,所谓“准确、合理”是在理赔过程中准确核定损失标的的范围和程度,合理估算应赔偿的金额。

保险学复习知识点.docx

1、风险是偶然事件发生引起的损失的不确定性。 特征:客观性、普遍性、不确定性、可测定性、可变性 基本要素:风险因素、风险事故、损失 三者关系:风险因索客观存在决定风险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损失的不确定性,风险因索的综合作用决定风险事故发生的频率及损失程度,风险事故是造成损失的直接原因,是损失的媒介,风险的危害强度通过损失來度量 分类:按风险性质:纯粹风险,投机风险;按牛产风险的环境:静态风险,动态风险;按风险対象:财产风险,人身风险,责任风险,倍用风险;按风险的形成原因:自然风险,社会风险,经济风险,政治风险 2、风险管理是经济单位透过对风险的认识、衡量和分析,以最小的成木取得最人安全保障的管理方法 基本程序:风险识别、风险估测、风险评估、风险对策、效果评价 风险频率风险程度方法选择 低低自留 咼低控制 高iWi避免或转移 低高转移 与保险的关系:研究对象相同、保险是重要的风险管理方法、风险管理提高保险经济效益 3、可保风险是指符合保险人承保条件的风险,是完全满足概率论和人数法则所要求的风险条件,损失能自动实现在投保者之间进行分散和补偿的风险 特征:纯粹性,同质大量性,可测性,费率适中性,无巨灾损失 4、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町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特征:经济性、互助性、科学性、契约性、射幸性 比较特征:储蓄、赌博、自保、救济、担保 分类:按实施方式:H愿保险,强制保险;按保险标的: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证保险,人身保险;按风险转移方式:原保险,再保险,再再保险;按照保险金额与价值的关系:足额保险,不足额保险,超额保险;按承保的风险:单一?风险保险,综合风险保险,一切险;按投保人不同:个人保险,团体保险基木功能:分担风险、经济保障派牛功能:资金融通、监督风险 作用:经济社会的稳定器:直接维护社会成员利益、能够提高社会管理效率、保险品的设计有利于社会稳定;金融资源配置的小介:降低交易成本、改变金融资产的期限结构;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为其他部门发展提供资金、促使科技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市场监督的重要方式;宏观调控的重要政策工具 5、保险深度是保费收入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反映保险对国内生产总值的贡献程度,体现保险在国民经济屮额地位尸保费收入/国内生产总值 保险密度是指统让区域内常住人口平均保险费支出数额,即人均保费支出,反映收入用于保障的程度尸保费收入/常住人口数保险金额是保险合同中规定保险人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额责任的最高额度 保险价值是指投保或出险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 6、保险合同是保险关系双方Z间订立的一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即根据约定,一方支付保险费给另一方,另一方在保险标的遭受约定的事故时,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或者在约定时间出现时,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应具备的条件:保险合同当事人必须合法(保险人必须具有合法资格、投保人必须具有合法资格,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保险合同主体的意思农示必须真实,双方当事人意思一致;保险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保险合同形式必须合法,必须采収法律规定的书面形式 特征:双务性、射幸性、条件性、附和性、属人性 形式:投保单、暂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 构成:主体:当事人(保险人,投保人),关系人(被保险人,受益人),辅助人(代理人,经纪人,公估人);客体:可保利益;内容:基本条款(当事人的姓名名称住所,保险标的,保险金额/呆险费,保险期限),附加条款 保险合同履行:1 .订立:要约、承诺;2?生效:保险合同成立并不等于保险合同生效;3.履行;4.变更:主体变更、客体变更、内容变更5.终止:因期限届满而终止、因履行而终止、因解除而终止、因违约失效而终止(复效期2年,如因保费为30-60天)、因标的灭失而终止6.解释原则与:文义解释原则、意图解释原则、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原则、批注优于正文的解释原则、补充解释原则7.争议处理:协商,调解,仲裁(一裁终局制度),诉讼 7、保险的基本原则: 可保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冇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构成条件:必须是合法利益,经济利益,确定利益 可保利益原则是指在签订和履行保险合同的过程中,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启可保利益,如果投保人对表现标的不具有可保

保险学的课程心得体会

保险学的课程心得体会 保险学的课程心得体会上学期选课时选修保险学属于 机缘巧合吧,当时保险给我的第一感觉就是不至于骗人,但也不是太靠谱。当然这对于“保险”来说很不公平,毕竟保险 本身来说是利国利民的,只是有些保险推销员在前几年为了个人利益不择手段的推销,造成了公众对于保险的一种误解。不过随着最近这几年的经济发展,人们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障的要求越来越高,保险正逐步渗透到我们的生产和生活之中,发达的城市也经常出现天价保单,这足以说明当下我们对保险业的认可与赞同。我记得课程刚开始时老师并 没有直接讲保险,而是从风险和风险管理开始讲起,让我们大家对日常的一些风险有了直观的认识,让我们明白风险是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的。然后让我们每个人设计出自己家庭的风险管理方案,从而来加深我们对风险管理的认知,我也通过这个过程意识到保险在风险管理里的重要地位,对保险的认识也就趋于正面化了,但仍然不太全面。后来随着老师课程的深入和对借阅书籍的阅读,我也就对保险的含义,特征,职能和分类有了更多的直观了解,从而消除了我对保险的一些误解。其中让我记忆深刻的还有“双十原则”,即拿年 收入的10%来购买保险,保障是年收入的10倍,我感觉这个就十分合理,既能获得保障,又不至于影响日常生活。当

然经济条件好的,可以拿年收入的10-20%来获得更多的保障;差一点的适当降低一点,量力而行。之后老师还让我们写出人生必备的七张保单,写完之后我就感觉保险对我们生活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接下来老师的课就讲述了保险合同, 介绍了保险合同的含义,特征,种类及构成等等,使我感觉到保险合同的签订也是需要详细斟酌的,不是我拿钱买保险,看合同就签字,而是要仔细的阅读合同,明白合同每一项的含义后再签字确认。此外老师还讲述了保险的基本原则,保险的基本原则就是保险合同当事人双方在订立,变更和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必须遵守的准则。保险的基本原则有最大诚信原则,保险利益原则,损失补偿原则,近因原则和可保利益原则等。而且在整个的授课期间老师也通过自己购买保险的经历来说明保险对我们生活的积极保障作用,更加具有真实性和说服力。总之,通过这短短几周的课程学习我收获了 很多,不仅消除了我对保险的误解和抵触心理,还使我对保险有了正确和相对全面的认识。我认为保险并不是保证不发生风险,而是在风险到来后,使我们得到及时的帮助和支持。因此保险是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我们都应该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来购买合适的保险,这样对我们个人和家庭乃至社会都是极有好处的。 保险学的课程心得体会这学期,我们上了保险学课程,通 过学习使我收获颇丰。

2016河南专升本管理学考点汇总

有梦就去追,成为自己想要成为的人,永远不会太迟。 ——明天、你好 河南专升本管理学重点知识汇总 在河南专升本考试中,管理学的备考重点就是那些常见考点,只要大家把握住了常见考点,备考管理学就会事半功倍。 1、管理学原理:是一门研究管理活动的基本规律性的科学。 2、管理:是一种在正式组织内由一个或更多的人来协调其他人的活动的活动过程,以收到个人单独活动无法取得的效果。 3、为什么说管理的必要性在于资源的有限性? 答:由于每个企业能投入生产过程的资源都是有限的,整个社会能用于社会生产的资源也是有限的,所以就要求通过有效的管理来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使有限的资源得到有效的运用,以可用的资源尽可能多地实现某种想要达到的任务或目标。 由于管理的必要性在于资源的有限性,所以管理的目的就是使组织的目标能有效地实现。每一个组织都要通过有效的管理,解决生产什么、如何生产和为谁生产这三个基本问题,使组织的有限资源得到有效的运用。 4、为什么说管理成效与组织成效之间不存在线性相关关系? 答:(1)管理成效:指管理活动的效果;组织成效:指组织目标实现的程度。 (2)管理者的管理活动是通过作用于被管理者的业务活动而对组织的成效产生影响的。

(3)正因为管理者的管理活动在协调被管理者的业务活动,从而影响组织成效的过程中要受到工作方面和非工作方面的因素的影响,所以高的管理成效有可能导致低的组织成效,而低的管理成效却有可能导致高的组织成效。 (4)管理成效与组织成效之间不存在线性的相关关系,并不是说管理对组织目标的实现是无关紧要的,相反的,它更说明了要提高组织成效就必须提高管理成效。因为,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提高管理成效会有助于提高组织成效。另一方面,从长远的观点看,影响组织成效高低的其他因素,也是管理活动的结果,组织完全有可能通过自己的有效的管理活动使之形成有利于组织目标实现的其他因素。 (5)在现实中,管理者既不是软弱无能的,也不是万能的,管理者的管理成效与组织成效之间是互动的,我们既不能迷信“管理万能论”,也不能相信“管理象征论”。 5、管理活动与具有组织特点的业务活动的区别是什么,认识这些区别的意义? 答:(1)管理活动是一种协调他人活动的活动;由管理活动进行协调他人的活动称为具有组织特点的业务活动。 (2)区别:①活动的主体不同:管理活动的主体是管理者; 具有组织特点的业务活动的主体是被管理者 ②活动的内容不同:管理活动具有普遍性和全局性; 而业务活动具有特殊性和局部性

保险业务综合模拟实验报告

实验名称:保险业务综合模拟实验报告 实验目的: 保险专业涉及的知识点很多,单纯依靠理论学习,学生缺乏感性认识,难以牢靠掌握,此外保险还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我们学生不仅仅要知道课程有哪些知识点,更加有必要了解实践工作中保险业务是如何开展的。通过保险实务模块教学软件系统,我们学生可以在一个跟实际业务贴近的操作环境中体验保险业务的工作流程,提前熟悉掌握工作中所需要的实践技能,进一步加深对理论知识的印象,从而在激烈的就业竞争中把握先机。 实验方法:通过上机实验操作,分别扮演客户、财产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保险代理人等诸多角色,深入了解各个角色在保险活动中的职能与责任。 实验步骤:1.登陆http://10.3.35.251/ZKinsurance服务器网,注册账号,姓名,密码。2、用注册好的账号登陆,点击客户,注册用户信息,保存,退出。同理注册代理人、经纪人、人寿保险公司和财产保险公司信息。3.登陆各个界面,进行操作 实验内容:实验具体包括客户模拟实验、财产保险公司模拟实验、人寿保险公司实验、保险经纪公司模拟实验、保险代理人模拟实验、 实验一: 客户模拟实验:客户角色主要有询价、保险产品查看、发起组团、投保、索赔、个人资料、保险理论知识、保险案例、信息交流、信息提示等功能。当客户决定购买某一保险时,首先要通过询价对各保险

公司的同类产品进行比较,再决定向哪家保险公司进行投保。 客户向保险公司进行投保到合同关系结束需要经过一系列的环节,主要有委托经纪公司、填写保单、保单签字、保单管理、保单变更解除合同等。客户投保有两种方式,一是委托经纪公司,二是自己向保险公司投保。系统提供了客户向经纪公司委托投保的功能,点击添加委托即进入到委托页面,选择将要委托的经纪公司、投保的类型,并填写相关的委托信息。(如图一所示)经纪公司接受委托之后,会替客户选择最合适的保险公司并为客户办理手续,合同订立后,客户对该保险合同签字,合同就生效。(如图二所示)如果没有委托经纪公司,客户需要自己选择保险公司、保险产品,填写保单,投保。保单生效后,客户还可以对保单进行变更、解除。(如图三所示) 图一 图二

保险学知识点总结材料

第一章风险与风险管理 一、风险的含义、基本构成要素、分类 风险的概念:损失发生的不确定性;或者是未来结果的不确定性 风险的构成要素:风险因素、风险事故、损失 风险因素包括实质风险因素、道德风险因素、心里风险因素3中,能够区分3种风险因素 风险的分类: 1、按照风险的性质分类:纯粹风险与投机风险; 2、按风险对象分类:财产风险、责任风险、信用风险和人身风险 3、按风险产生的原因:自然风险、社会风险、政治风险、经济风险、技术风险 注:保险公司承保的是纯粹风险 二、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的概念、风险管理的基本原则、基本职能、程序 三、风险与保险的关系 保险是风险的管理方式 思考:为什么在保险学中要用大量篇幅讲风险的容? 风险是保险存在的前提 风险变化是保险的依据 风险变化影响保险的利益 保险是管理风险的工具 第二章保险的概述 一、保险的含义 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二、保险的要素 可保风险、大量同质风险的集合与分散、保险费率的制定、保险基金的建立、保险合同的订立 三、保险的职能与作用 基本职能、派生职能 宏观和微观作用 四、保险与其他类似经济行为及制度的比较 保险与储蓄、保险与赌博、保险与救济 五、保险的产生与发展 国外的和中国的,保险深度和密度 保险财政化的过程(保险史),中国将来保险趋势(数据说明,WTO后保险面临的挑战) 第三章保险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最大诚信原则 最大诚信原则的含义、基本容、违反这一原则的后果

管理学罗宾斯考研知识点总结

罗宾斯管理学第十三版本章小节,为考试做准备! 解释为什么管理者对组织很重要。 管理者对组织很重要的原因有三个。 第一,在不确定、复杂和混乱的时期,组织需要他们的管理技能。 第二,管理者是组织完成任务的关键。 第三,管理者对员工生产率和忠诚度有贡献;员工被管理的方式可以影响到组织的财务绩效,事实表明管理能力对于创造组织价值很重要。 阐释谁是管理者,他们在何处工作。 管理者协调和监管别人的工作,这样组织目标才能实现。非管理雇员直接处理工作或任务,没有人向他们汇报。在传统结构的组织中,管理者包括基层、中层和高层三类。在其他架构较为松散的组织中,管理者可能不容易被识别出来,尽管有人必须担任该角色。 管理者在组织中工作,这是人为的刻意安排,以实现某个特定的目标。 组织有三个特点:有明确的目标、由人组成、有精密的结构。现在很多组织的结构变得更加开放、灵活和适应变化。

描述管理者的职能、角色和技能。 从宽泛的意义上说,管理是管理者做的事,涉及协调和监管他人的工作活动,从而使他们的工作可以有效率且有成效地完成。效率意味着“正确地做事”;成效意味着“做正确的事”。 管理者的四种职能包括:计划(设定目标、制定战略和开发计划)组织(安排和建构工作) 领导(与人工作以及通过人工作)和控制(监管、比较和纠正工作绩效) 名茨伯格的管理者角色包括:人际关系角色,涉及人与人的关系和其他礼仪性/象征性职责(名义领袖、领导者和联络员);信息传递角色,涉及收集、接收和传播信息(监管人、宣传人和发言人);决策制定角色,涉及作出决策(企业家、危机处理者、资源分配者和谈判者) 卡茨的管理技能包括技术技能(工作特定领域的知识和技术)、人际关系技能(与他人及团队良好合作的能力)、概念技能(对抽象复杂情况的思考和表达想法的能力)。、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考研参考书,考试科目,考研复试参考书

【温馨提示】现在很多小机构虚假宣传,育明教育咨询部建议考生一定要实地考察,并一定要查看其营业执照,或者登录工商局网站查看企业信息。 目前,众多小机构经常会非常不负责任的给考生推荐北大、清华、北外等名校,希望广大考生在选择院校和专业的时候,一定要慎重、最好是咨询有丰富经验的考研咨询师. 2015年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考研参考书 研究方向考试科目招生人数参考书目、参考教材 01.保险理论 02.保险运行与管理 03.保险法律制度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303数学三 801经济学 复试考试科目: 保险理论 (1)保险学(70%) (2)金融学(30%) 11个人 1.《西方经济学》高鸿业,吴汉洪等,中国人民大学出 版社(2011第五版) 2.《政治经济学》逄锦聚等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 第四版) 考研复试参考书: 1.《金融学》黄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第三 版) 2.《保险学》魏华林、林宝清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第 三版)

专业课的复习和应考有着与公共课不同的策略和技巧,虽然每个考生的专业不同,但是在总体上都有一个既定的规律可以探寻。以下就是针对考研专业课的一些十分重要的复习方法和技巧。 一、专业课考试的方法论对于报考本专业的考生来说,由于已经有了本科阶段的专业基础和知识储备,相对会比较容易进入状态。但是,这类考生最容易产生轻敌的心理,因此也需要对该学科能有一个清楚的认识,做到知己知彼。 跨专业考研或者对考研所考科目较为陌生的同学,则应该快速建立起对这一学科的认知构架,第一轮下来能够把握该学科的宏观层面与整体构成,这对接下来具体而丰富地掌握各个部分、各个层面的知识具有全局和方向性的意义。做到这一点的好处是节约时间,尽快进入一个陌生领域并找到状态。很多初入陌生学科的同学会经常把注意力放在细枝末节上,往往是浪费了很多时间还未找到该学科的核心,同时缺乏对该学科的整体认识。 其实考研不一定要天天都埋头苦干或者从早到晚一直看书,关键的是复习效率。要在持之以恒的基础上有张有弛。具体复习时间则因人而异。一般来说,考生应该做到平均一周有一天的放松时间。 四门课中,专业课(数学也属于专业课)占了300分,是考生考入名校的关键,这300分最能拉开层次。例如,专业课考试中,分值最低的一道名词解释一般也有4分或者更多,而其他专业课大题更是动辄十几分,甚至几十分,所以在时间分配上自然也应该适当地向专业课倾斜。根据我们的经验,专业课的复习应该以四轮复习为最佳,所以考生在备考的时候有必要结合下面的内容合理地安排自己的时间:第一轮复习:每年的2月—8月底这段时间是整个专业复习的黄金时间,因为在复习过程遇到不懂的难题可以尽早地寻求帮助得到解决。这半年的时间相对来说也是整个专业复习压力最小、最清闲的时段。考生不必要在这个时期就开始紧张。 很多考生认为这个时间开始复习有些过早,但是只有早准备才能在最后时刻不会因为时间不够而手忙脚乱。对于跨专业的考生来说,时间安排上更是应当尽早。完全可以超越这里提到的复习时间,例如从上一年的10月份就开始。一般来说,第一轮复习的重点就是熟悉专业课的基本理论知识,多看看教材和历年试题。只有自己有了阅读体验,才能真正有自己的想法,才能有那种很踏实的感觉。暑假期间,在准备公共课或者上辅导班的同时,继续学习专业课教材,扩大知识量。 复习的尺度上,主要是将专业课教材精读两遍以上,这里精读的速度不宜太快,否则会有遗漏,一般每天弄懂两到三个问题为宜。由于这段时间较长,考生完全可以把专业问题都吃透。事实上,一本专业课的书,并非所有的东西都能够作为考试内容,但是重要的内容则会不厌其烦地在不同年份的考卷中变换着面孔出现。所以,考生在第一遍精读的时候就需要把这些能够成为考题的东西挖掘出来,整理成问答的形式。

保险学重点复习整理(华东师范大学)

保险原理复习课 名词解释 保险密度(深度)P54 保险深度是指一国或地区一定时期内保费收入总额与GDP之比。 保险密度是指一定时期内的人均保费。 损失P6 损失是指风险事故造成的经济价值的意外减少或灭失。主要包括以下几种:①直接的物质损失;②经济收入的损失;③赔偿责任的损失;④额外费用的损失。 利差益(利差损) 指资产运用的实际利益率大于责任准备金计算所采用的预定利率时产生的利益。 死差益(死差损) 指保险公司实际的风险发生率低于预计的风险发生率,即实际死亡人数比预定死亡人数少时所产生的盈余。 费差益(费差损) 指实际所用的营业费用比依预定营业费用率所计算之营业费用少时所产生的利益。如果实际使用附加费低于预期,就产生费差益,反之则相反。 赔款准备金P293 赔款准备金是财产保险公司的一种法定准备金,是保险公司为会计年度决算以前发生赔案应付而未付赔款,在当年收入的保费中提存的资金。 未到期准备金P295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也是财产保险法定准备金的一种,是保险人在年终会计决算时,把属于未到期责任部分的保费提留出来,用作将来赔偿准备的资金。 危险单位P314 风险单位是保险标的发生一次风险事故可能波及的最大损失范围。 赔偿限额P197 通常由被保险人与保险人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后在保险单中载明,一般分为每一次产品事故的最高赔偿金额和保险有效期内的赔偿累计最高限额两种。 自动弃权禁止反言P107 弃权是指保险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放弃其在保险合同中可以主张的权利,通常是指保险人放弃合同解除权与抗辩权。 禁止反言是指合同一方既已放弃其在合同中的某项权利,则日后不得再向另一方主张这种权利。在保险合同中,禁止反言是指保险人知道其有解除权和抗辩权,但是保险人没有行使其权利,反而向投保人或受益人明示或默示保险合同仍然有效,以致投保人或受益人不知合同可被解除或保险人有抗辩权,因而履行了合同,保险人便不得再主张解除合同或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近因原则P120 近因是指造成保险标的损失最有效、起决定作用的因素,但不是在时间或空间上关于损失结果最为接近的原因。

保险学知识点总结(重点)

与课本知识点是一致的,很重要,很有针对性 第一章导论 1.P9保险产生的原因中关于保险的分类,着重注意按风险性质的分类、按风险产生的原因分类。 (1)按风险的性质 纯粹风险:只有损失机会而没有获利可能的风险。投机风险:既有损失机会,又有获利可能的风险。 同一个风险可能兼有纯粹风险和投机风险双重性质。大多数纯粹风险是可保风险。 (2)按风险产生的原因,风险可分为: 自然风险:由于自然界的异常变化所致损失的可能性,由内生变量所致损失的可能性。 社会风险:伴随着人类社会行为的变化、制度的重新安排、新政令的颁布与实施、甚至是政权的更迭而产生的损害可能性。社会风险的最高形式是政治风险。 技术风险:伴随着科学技术的升级及由此带来的生产、生活方式的改变而发生的损害可能性。 (3)按损害对象,风险可分为财产风险、人身风险、责任风险和信用风险。 财产风险:导致财产毁损、灭失和贬值的风险。 人身风险:生、老、病、残、死、失业等导致人身伤害或影响健康的风险。 责任风险:对他人所遭受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依法应负的法律赔偿责任或未履行契约所致对方受损应负的合同赔偿责任。如职业责任、公众责任、产品责任。信用风险:信用风险(Credit Risk)又称违约风险因对方违约或不可抗力的发生,致使合同无法执行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的风险,即失信风险。如美国国债风险。 2.P11风险管理、P12风险管理的基本程序、注意P14页的财务法 (1)风险识别:受险主体对所面临的以及潜在的风险加以判断、归类整理,并对风险的性质进行鉴定的过程。 (2)风险估测:在风险识别的基础上,通过对所收集的大量详细损失资料加以分析,运用概率论和数理统计,估计和预测风险发生的概率和损失程度。 风险概率和损失程度是风险估测的主要内容。 (3)风险评价:在风险识别和风险估测的基础上,对风险发生的概率,损失程度,结合其他因素进行全面考虑,评估发生风险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并与公认的安全指标相比较,以衡量风险的程度,并决定是否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的过程.风险评价的目的是决定风险是否需要处理和处理到何种程度。 (4)风险(管理)对策:在识别分析和估测风险的基础上,根据风险性质、风险频率、损失程度及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选择适当的风险处理方法的过程。 风险管理方法主要有控制法和财务法两大类。 控制法是指避免、消除风险或减少风险发生频率及控制风险损失扩大的一种风险管理方法。 财务法是通过提留风险准备金,事先做好吸纳风险成本的财务安排来降低风险成本的一种风险管理方法,它包括自留和转移两种。 A自留风险有三种情况①对潜在损失估计不足②损失金额相对较低,经济上微不足道③通过对风险和风险管理方法的认真分析,决定全部或部分承担某些风险。B转移风险 ①保险保险购买者向保险公司缴纳保费,保险公司接受保费,建立基金以赔付特

管理学知识点总结94715

管理学大纲知识点总结最新版 管理与管理者 了解: 1.管理的概念 管理是组织为了达到个人无法实现的目标,通过各项职能活动,合理分配、协调相关资源的过程。 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 合理地配置和利用资源,形成社会生产力;B.使科技转化为生产力;C.合理组织协调人员、政府、资源之间关系,调动各种积极因素;D.把局部目标引向组织目标,形成方向一致的合力;E.管理通过信息技术和知识经济改变人类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 管理学的内容体系(见教材) 管理学的重要性 对组织而言,管理具有普遍性。无论是什么类型的组织(营利性或非营利性),无论组织规模的大小,无论组织的各层次(高层、中层和基层),还是组织的各个领域,没有管理是难以想象的。通过学习,学会管理各种组织。 对个人而言,当你开始职业生涯后,不是管理者,就是被管理者。 对管理者而言,理解管理过程是培养管理技能的基础,可以使自己获得成为有效地管理者的系统知识。通过学习,使管理者以正确的方法做正确的事。 对被管理者而言,学习管理可以更好的理解上司的行为方式和组织的内部运作方式,适应组织的需要。 管理职能 法约尔: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 孔茨和奥唐内尔:计划、组织、人员配备、指导和控制。 本书:决策与计划、组织、领导、控制、创新。 组织管理层次 高层、中层和基层 理解: 管理的特性 1.动态性 2.科学性:反映管理实践活动的客观规律。管理理论来自于实践,又指导实践,有一套分析、解决问题的方法论。 3.艺术性:即实践性、创造性。是指在实践中创造性的运用管理理论知识的技巧,必须将管理理论与具体的实践活动相结合。 4.创造性 5.经济性:机会成本、管理方式选择、资源有效整合 管理性质的二重性 自然属性:管理与生产力、社会化大生产相联系的性质。 社会属性:管理与生产关系、社会制度相联系的性质。(体现所有者意志) 管理职能及之间的相互关系 决策是计划的前提,计划是决策的逻辑延续。决策和计划是其他管理职能的依据; 组织、领导和控制旨在保证决策的顺利实施; 创新贯穿于各种管理职能和各个组织层次之中。 掌握和运用: 各管理层次的工作任务、职能承担的侧重和技能要求的侧重 工作任务: 对于上层来讲,其主要任务是从整体利益出发,对整个组织实行统一指挥和综合管理,并制定组织目标及实现目标的一些大政方针。

保险学期末考试复习重点

保险学期末复习重点 第一章 1、什么是风险,风险具有哪些特征? 风险:是人们在从事某种活动或决策的过程中,预期未来结果的随机不确定性。风险特征: (一)客观性(二)损失性(三)不确定性(四)普遍性(五)可测性 (六)可变性(发展性)(七)社会性 2、风险的构成要素有哪些? (一)风险因素:(二)风险事故(三)风险损失(从保险的角度研究)(四)风险载体 3、风险有哪几种分类方式?(2班了解) 一、按风险发生的原因分类(一)自然风险(二)社会风险(三)政治风险(四)经济风险 二、按风险性质(导致结果)分类:(一)纯粹风险(二)投机风险(三)收益风险 三、依风险发生的形态分类:(一)静态风险(二)动态风险 四、依风险涉及和影响的范围分类:(一)基本风险(二)特定风险 五、依风险指向的标的分类(一)财产风险(二)责任风险(三)信用风险(四)人身风险 六、按风险的损失程度分类:(一)高度风险(二)中度风险(三)低度风险 4、简述风险管理的程序 (企业)风险管理的过程:(一)风险管理目标的确定(二)风险识别—风险管理的基础(三)风险衡量(估价或评价)(四)风险处理(五)风险管理评估 5.简述可保风险的条件 一、可保风险的存在 (一)风险必须是纯粹风险 1、只有损失,没有收益的风险; 2、个人受损时,社会也会受损 (二)经济上具有可行性 1、损失的程度不要偏大或偏小; 2、损失的发生必须具有偶然性 (三)存在大量具有同质风险的标的 1、同质风险:风险单位在种类、品质、性能、价值等方面大体相近。 2、同质风险发生的概率相同。 (四)风险必须具有现实的可测性 1、风险具有确定的概率分布; 2、损失可以用货币进行确定和计量。* 6、保险和风险管理的关系如何?(2班了解) (一)风险是保险与风险管理产生和发展的前提和客观依据,保险与风险管理同以风险为管理对象。 (二)保险是风险管理的一个传统有效手段,是社会化风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能够

保险学总结(1)

第一单元(选择题) 1.广义的风险----既包括损失的不确定性,又有盈利的不确定性 2.风险的三因素----风险因素,风险事故,损失 3.造成损失的直接或者外在的原因-----风险事故 4、某日天下冰雹使得路滑而发生车祸,造成人员伤亡。其风险因素----冰雹风险事故---车祸损失---人员伤亡 5、只有损失机会而无获利可能的风险----纯粹风险 6.现代保险是从海上保险发展而来 7.风险管理的基本目标---------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的安全保障 8.风险管理效益的大小,取决于-------是否能以最小风险成本取得最大安全保障 9.风险管理的第一步----风险识别(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风险识别----风险估测----风险评价----选择风险管理技术----风险管理效果评价) 10.构成可保风险的6个条件是-----风险不是投机性的,是纯粹的;风险必须是偶然的,具有不确定性;风险必须是意外的;风险必须是大量标的均有遭受损失的可能性;风险可能导致较大损失(风险应有发生重大损失的可能性);风险不能是大多数的保险对象同时遭受损失(要求损失的发生具有分散性) 11.风险处理方式------避免,自留,预防,抑制,转嫁 12.某建筑工程队在施工时偷工减料导致建筑物塌陷,则造成损失事故发生的风险因素是-----道德风险因素(道德风险因素:人的故意或者恶意行为心理风险:人的疏忽或者过失实质风险因素:物理风险因素) 13.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在保险人授权范围内代办保险业务并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续费的人,是-----保险代理人(保险合同的主体包括当事人:保险人和投保人;关系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辅助人: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和保险公证人.其中保险公证人包括估算人,理算人) 第三单元(选择题,案例分析) 1、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称为-------保险合同 2、保险人最基本的权利是()A、收取保险费B、保险赔偿C、要求危险增加通 知D、说明保险条款 3、投保人的基本义务是( ) A、如实告知B、交付保险费C、损失施救D、 协助追偿 4、保险合同的基本条款由保险人事先拟定并经监管部门审批,这说明保险合同是( ) A、保障合同 B、附合合同 C、最大诚信合同 D、双务合同 5.保险合同的客体:保险利益(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 利益保险标的:保险标的是指作为保险对象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或者人的寿命和身体) 6.保险人签发正式保险单之前发出的临时凭证是( ) A、保险单 B、暂保单 C、保险凭证 D、投保单 7.投保人为订立保险合同而向保险人提出书面要约的形式是( ) A、暂保单 B、保险凭证 C、投保单 D、保险单 8.被保险人、投保人的变更属于( )A、主体变更B、客体变更C、内容变更D、其他变更

管理学知识点整理

管理学原理知识点整理 第一章管理与管理学 一、管理的概念与性质 1.管理的定义 (1)世界著名管理学家对管理下的定义: 科学管理之父泰罗对管理下的定义:确切知道你要别人去干什么,并使他用最好的方法去干。 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赫伯特·西蒙对管理学下的定义:管理即制定决策。“现代经营管理之父”亨利·法约尔认为:管理是所有的人类组织都有的一种活动,这种活动由5项要素构成: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 ! 现代管理大师哈罗德·孔茨对管理下的定义:管理是设计并保持一种良好的环境,使人在群体里高效地完成既定目标的过程,他认为管理包括计划、组织、人事、领导和控制5个职能,管理的目标就是创造盈余 斯蒂芬.P.罗宾斯认为,管理就是同别人一起或通过别人使活动完成得更加有效的过程,这个过程包括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4个职能。 综合以上各种管理的定义,可给出如下定义: 管理是在特定的环境下,运用和整合组织资源,通过计划、组织、领导、控制等来协调组织中的群体行为,达成组织既定目标和责任的动态创造性活动。 2.管理的二重性 管理的自然属性是与生产力的发展相联系的,它反映了社会化大生产要求生产过程中的各个方面能协调一致,有序进行,以提高生产的效率的客观要求。 管理的社会属性是与生产关系、社会制度相联系的,它要代表一定社会制度中的一定阶级的意志,反映一定阶级的利益要求。因此从管理学的社会属性来看,社会主义的管理和资本主义的管理存在着本质的区别。 ! 3.管理的科学性和艺术性 管理的科学性是管理作为一个活动过程,人们通过一个多世纪的不断研究和探索,已经抽象总结出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反映管理过程中客观规律的知识体系。人们一方面利用这些理论和方法来指导自身的管理实践,解决新的管理问题,另一方面又以管理活动的结果来衡量管理过程中所使用的理论和方法是否正确,是否行之有效,从而使管理的科学理论和方法在实践中得到不断的验证、丰富和发展。因此,管理是一门科学,是有规律可循的。 管理不是一门不精确的科学,而且还是一门正在发展的科学。管理科学没有,也不可能为管理者提供解决一切问题的标准答案,他只是探索管理的一般规律,指导人们按照客观规律的要求,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地进行管理工作。从这个意义上讲,管理又是一门艺术,即利用系统化的知识——科学,并根据实际情况发挥创造性的艺术。 二、管理的要素、职能、任务和作用 1.管理的要素:

保险学重点整理(2)

保险学重点整理 一、概念 1.1风险管理:指人们对各种风险的认识,控制和处理的主动行为。 1.2可保风险:指可被保险公司接受的风险,或可以向保险公司转价的风险。 2.1保险:是以合同方式集合众多单位或个人的同类风险,通过科学计收分担金实现对少数成员因特定风险事故 发生所致的损害后果,给予经济补偿的社会互助制度。 2.2商业保险:保险双方当事人自愿订立保险合同,由投保人交纳保险费,用于建立保险基金,当被保险人发生 合同约定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事件时,保险人履行赔付或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2.3保险公司:是依法登记成立,按照保险制度经营风险,组织经济偿付,并实行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仅是保 险企业的一种。 4.1保险利益原则:指在签订和履行保险合同的过程中,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4.2最大诚信原则:是保险双方在签订和履行保险合同时,必须以最大的诚意,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互不欺骗 和隐瞒,恪守合同的认定和承诺,否则保险合同无效。 4.3近因原则:近因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人应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近因不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人不负责赔偿责任 4.4损失补偿原则:指保险合同生效后,如果发生保险期限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被保险人有权按照合同的约定获 得全面、充分的赔偿。 4.5代位追偿原则:指在财产保险中,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推定全损或者保险标的由于第三者责任导致保 险损失,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责任后,依法取得对保险标的的所有权或对保险标的损失负有责任的第三者的追偿权。 7.1责任保险:以保险客户的法律赔偿风险为承保对象的保险。属于广义财产保险的范畴。 7.2公众责任保险:以被保险人的公众责任为承保对象的责任保险。 7.3产品责任保险:以产品制造者、销售者、维修者等的产品责任为承保风险。基础是产品责任法。 7.4雇主责任保险:以被保险人的雇员在受雇期间从事业务时因遭受意外导致伤、残、死亡或患有与职业有关的 职业性疾病,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为承保风险。 7.5职业责任险:承保各种专业技术人员在从事职业技术工作时,因疏忽或过失造成合同对方或他人的人身伤害 或财产损失的经济赔偿责任。 8.1人身保险:以人的寿命(或生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一类保险。 8.2人寿保险:以被保险人的寿命作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的生存或死亡作为保险事故的一种人身保险业务。 8.3健康保险: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补偿被保险人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伤害时发生的费用或损失的一 种保险。 8.4两全保险:指在保险期间内以死亡或生存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寿保险。 8.5意外伤害保险:指以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或残疾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 8.6.医疗保险:以合同约定的医疗费用作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 8.7收入保障保险:以因意外伤害或疾病导致收入中断或减少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 8.8团体保险:保险公司用一份保险合同为团体内的许多成员提供保险保障。 9.1危险单位:指保险标的发生一次灾害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范围。 9.2自留额:分出根据偿付能力所确定承担的责任限额。 9.3分保额:经过分保由接受公司所承担的责任限额。 9.4转分保:再保险人将其分入的承保的风险转向次保险人的行为分散风险,保证营业稳定。 9.5分保佣金:是办理初保业务的保险公司向其它保险公司分保。 9.6临时再保险:将分出的具体情况和分保条件逐笔告诉对方的分保。

保险学实习报告总结

保险学实习报告总结 保险学实习报告总结 保险学实习报告总结实习12月8日-12月13日实习内容:1.实地考察:了解保险公司的组织形式、经营状况、险种的特点、特色、各部门的工作2.社会调查:三农保险的现状、健康保险的状况、消费者的保险消费意识(任选一专题)通过学生自己深入保险公司进行实地的考察,进一步深入了解了保险公司的部门设置、保险经营中的展业的展开、核保、理赔的具体工作流程,增加了学生的实践经验,加深对保险学原理中的基本理论和原理有了更深入的认识,提高了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实习要求:要求每个学生都要参加实习,每天对学生进行点名,学生参加实习的具体内容全部上交,作为评定成绩的参考。要求学生要有实习笔记,实习结束后要上交、进行社会调查的问卷应上交。实习结束后每个学生要写一份实习报告。学生实习成绩的评定标准为:参加社会调查和在保险公司实习实习的笔记占、调查问卷占20,,实习报告70,,实习中的表现占10,。终于结束了在保险公司长达一周的实习,在这一周中,每天都在接受着不同的培训,做着不同的任务。庆幸的是,我坚持下来了,当然,过程是有点辛苦。虽然在实习期间有些实战任务没有完成,不过还是能感觉的到自己的成长。从第一天开始,我们就做好了一周的准备。首先是对公司的了解。我们参加的是市南区泰康人寿青岛分公司的实习,正值年末,保险公司的相关人员都在忙着结算本年的业绩。其中一位很面善的工作人员(即王凤霞姐姐)为我们介绍了公司的大致概况,包括公司的组织形式、经营规模险种、股东等。泰康人寿是一家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在北京,老总是陈东升,武汉大学经济学博士,北京嘉德拍卖行的董事长,曾经上过2016年的《财富》杂志,有一大堆的头衔。在保险公司里,到处都能看到公司的精神、制度、口号、营销警言等。可能这就是一种文化的传播吧。泰康人寿里的员工个个都是干劲十足,因为保险这个

大一管理学知识点整理

管理学 考试内容 1. 10个选择 2.5个名词解释 3. 简答 5个 4.论述2个 5.1个案例分析 名词解释(10个) 1.管理:管理是管理者为了有效地实现组织目标、个人发展和社会责任,运用一定手段协调组织资源和活动的过程。【不考】 2.组织文化:组织文化是指组织在长期的发展中所形成的日趋稳定的、独特的价值观以及以此为核心的而形成的行为规范、道德准则、群体意识和风俗习惯等的总称,其核心是组织的价值观念。 3.决策: 指管理者通过分析各种备选方案,对面临的机会或威胁作出反应,作出关于特定的组织目标和行动方案的决定。【不考】 4.风险型决策:也称随机决策。指决策方案未来的自然状态可能有几种,不能预先确定,但每种自然状态发生的概率可以估计,无论哪个方案都有一定的风险。 5.不确定型决策:是指在不稳定条件下进行的决策,决策方案未来的自然状态可能有多种,但无法预先明确估计,并且各种自然状态的概率也无法确定,各种方案出现的结果是不确定的。 6.滚动计划法:是指编制计划时采用近细远粗的方法,根据计划的执行情况及环境变化情况定期修改未来的计划,并逐期向前推移,每次计划修订都使计划向前滚动一次。{定期修订未来计划的方法。} 7.部门化:是指将组织中的工作活动按照一定的逻辑安排合并成若干管理单位或组织单元的过程。 8.授权:是指上级将完成任务所必需的权利授予下属人员的行为。 9.领导:是指领导者通过沟通、指导和奖惩等手段对组织成员施加影响从而使人们心甘情愿地为实现群体或组织的目标而努力的过程或艺术。 10.内容型激励理论:是指针对激励的原因与起激励作用的因素的具体内容进行研究的理论。 11.过程型激励理论:是指主要针对员工从个体动机到采取行动的过程进行研究的理论。 12.沟通:是指信息从发送者到接受者的传递过程。 13.需求层次理论 简答以及启示(10个) 答题方法:1,简述内容,有几条答几条,简答2.忽略启示 3.字特别少的,每一条后面加一点分析 一。简答人际关系理论的主要内容和启示P75 答:1 工人是社会人,而不是“经济人”。 2.新型的领导能力在于提高员工的满意度。 3企业中存在以情感为主线的非正式组织。 4企业管理中存在霍桑效应。

保险学整理

复习提纲-保险学 第一章 理解风险的含义、种类、分类的基本概念:(例如风险因素、自然风险、风险价值和确定等值、风险成本、客观风险、普遍风险等); 保险学定义--未来事件和损失结果发生的某种“不确定性”风险=不确定性 ①按风险因素分类: 自然风险(physical risk)——各种无法抗拒的自然力量和客观条件而导致的风险事件。 道德风险(moral risk)——受经济利益和社会利益驱使,由人们故意制造的风险条件和事故。心理风险(morale risk) ——当事人主观方面疏忽,不是故意和蓄谋的。 ②按风险载体分类 人身风险——个人身心健康和生死存亡的不确定性 财产风险——物质财富及其相关利益的后果的不确定 (*财产(损失)风险*责任风险*信用风险) ③依事件后果分 纯粹风险(pure risk)——只有损失和不损失两种可能 投机风险(speculative risk)——存在获利,损失,不损失三种可能后果的风险 ④依同主体行为关系分 主观风险(objective risk )——人们心理上关于风险事故和损失的思想态度或行为方式。 风险接受型--为谋取风险利益而冒险者。 风险回避--为逃避风险损失后果而愿支付代价(多数人) 风险中性型(企业) 客观风险(subjective risk)/ 统计风险(statistics risk) 客观风险=实际损失偏离预计损失量/ 预计损失量 (风险单位越多,实际损失偏离统计损失偏差越少,客观风险越小) 分析主观风险对风险管理和保险经营的意义: 据以判断衡量风险行为和风险事件的概率 进行市场预测、险种开发、销售和承保决策 ⑤按风险分布特征分 普遍风险——威胁整个社会群体、社区和国家的风险 受损标的分布面普遍、密集 个别风险——偶然局部发生,只威胁个别少数标的 分类意义:把握损失分布特征,确定适合的控制方式 损失密集的普遍风险,保险机制失灵。 风险成本——风险作为社会负担(the burden of risk on society)的经济价值,就是风险成本。种类——损失成本(直接,间接),社会成本(准备成本或机会成本,精神成本或心理成本,社会服务成本、以及配置成本或福利损失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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