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经典辩题功可以补过

辩词及资料

子曰:“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人生在世,出现过错是难免的。一生中大大小小恐怕不计其数。但是我们要说,“立功补过,善莫大焉。”过错并不是无可挽回的。我方今天就来论证:功可以补过。
还是首先来明确一下概念:根据《汉语大辞典》的解释,
过,即过错
功,指功劳。
可以,表示可能或能够。可以并不等于一定。
补,是弥补,补救的意思。补并不等于抵消。
同时我们的辩题中这个“补”字也为今天的辩论设定了一个前提,那就是过在先,功在后。我们要讨论的就是已出现过错后是不是可以通过立功来补。
首先,让我们从功和过的关系来看,功是否可以补过。功和过是矛盾相互对应的两方面,是对立统一的关系。因此在内涵上功和过能够互补。过造成的损失和消极影响完全可以用功所带来的收益和积极影响来一定程度的弥补。当叱咤网络的中国黑客幡然悔悟,组成绿色兵团,构建中国本土网络安全体系的时候,这个功难道不可以补他们先前年轻冲动时犯下的过错么?当旷课逃学,不服管教的问题少年终于回归课堂,刻苦学习最后造福社会的时候,这个功难道不可以补他们曾经年少无知的过么?答案当然是肯定的,功可以补过。
其次,功可以补过,从社会价值层面看,有其重要的积极意义。它给了已经犯下过错的人一个采取积极的立功行动来补偿的机会,是社会公平的体现。对于个人,由消极的空悲切到积极的采取行动来立功补过;对于社会,已经造成的损失因为其立功而得到一定程度的挽回和弥补。这是典型的双赢之举。正如我国刑法六十八条规定,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这正是对功可以补过这一社会价值判断积极效果认同。
说了这么多,最后还是回归辩题吧。我们今天讲功可以补过,决
不是说所有的功都能拿来补,也不是要抵消所有的过,更不是在任何极端的情况下都要来补。那样的话我们的辩题就应该是:所有的功一定抵消所有的过。那还是现在的辩题么?当然不是。
由此可见,从功和过的内涵及其关系上,从社会价值层面上,从事实层面上,都已经证实了功可以补过。如果执意否认它,那可是个不好补的过错:)
谢谢大家。
总结陈词
谢谢主席,评委大家晚上好!
今天对方辩友旁征博引,文采飞扬,然而华丽的词藻却难掩其中的逻辑错误!
下面,请允许我一一指出。
第一,对方辩友今天提出的过仅仅是指过带来的客观损失,却没有发现过还包括不良的社会影响,以及对“过错人”社会评价的降低等等。而补偿的手段也不仅仅是恢复原

貌,还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补偿损失,赔礼道歉等等。所以对方辩友不能一叶障目,不见泰山。
第二,对方辩友今天提出的某些过所带来的损失是不可补的。其实抛开功不看,什么都不可能补。也就是说对方辩友在论证的是过本身不可以补。而在之前的提问中对方已经承认过是可以补的。这是不是自相矛盾呢?其实今天我们说功可以补过,并不等同于功可以抵过。
要正确的评判功于过的关系就要从社会的角度出发,秉着一颗客观而又公正的心。我们理解受害人难过与无奈的心情。也理解对方辩友情词恳切的辩驳。但我们更应该从全局出发,给有过人一个将功补过的机会,目的是调动一切积极的因素,在最大范围内挽回损失,尽可能的减少伤害!所以功可以补过是社会公平的体现。也是一种科学的社会价值取向。
面对功与过,我们应当理智而清醒。冤家宜解不宜结。没有人愿意看到横眉冷目,剑拔弩张。所以当那些曾经有过的人向我们抛来真诚的橄榄枝的时候,我们为什么不能敞开心扉接受它呢?
当文革时期的坎树大王,在新时期组成绿化大队。七旬的老者忙碌于荒山之间,变光秃为绿洲。化腐朽为神奇。夕阳下他们沧桑的背影怎能不令人感动?
当德国前总理勃兰特在华沙无名烈士墓前常跪不起。阳光下,纪念碑前这位领导人下跪的侧影显得凝重而庄严。历史向我们证明:一个民族因为它的真诚和勇敢而变的可贵!
子曰:“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
所以我们要用理性之光去照亮浪子回头的路,让他们迷途知返。
用我们的仁爱去寻找人性的真、善、美!
谢谢大家!
我们的问题
1. 不用功,过,可不可以补?
2. 是不是所有的过都可以补?
3. 对于犯罪人来说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或是提供重要线索,是不是重大立功表现?
4. 对方辩友如何理解刑法第68条?
5. 古代有戴罪立功一说,如何理解呢?
6. 现代也有。刑法第449条规定……如何理解?
7. 文学泰斗托尔斯泰少年时也曾酗酒,赌钱。放浪不羁。然而,《战争与和平》和他那简朴的坟墓却给了我太多的财富和太深的印象。对方辩友如何理解呢?
8. 对方辩友我们判断功能不能补过是不是要考虑到社会公平的因素呢?
9. 对方辩友社会公平包括对有过错人的公平吗?
10. 不是没个人都是十恶不赦,也不是所有人都有意犯过,对方辩友为什么不给他们将功补过的机会呢?
11. 对方辩友前总理勃兰特在华沙无名烈士墓前下跪,一跪民恩仇,得到世人的好评与赞誉如何解释呢?
12. 德国帮助以色列在全球范围内抓补战犯,得到全世界人的

赞扬。可谓为和平事业做出巨大贡献。如何理解?
13. 足球明星范尼因补冷静的言行被主教练排除在国家对名单之外,但事后他诚恳的道歉获得了教练的谅解,并在随后的比赛中建功折服观众,如何理解!
14.毛主席曾对反动派说过:革命不分先后,立功者有赏,放下武器,将功补过吧!如何理解。
15.据美联社报道,曾经的黑客大卫。史密斯。如今正为美国联邦调查局工作,跟踪打击黑客。FBI将词行为这次合作视为他将功补过之举。如何理解?
自由辩论的对策
1. 是不是鼓励犯罪?
1) 人会不会因为裤子可以补好就将新买的裤子剪得百孔千疮呢?不会 !
2) 那人会不会因为感冒可以治好就在寒冬腊月光膀子呢?显然更不会!
2. 部分命题与全命题
1) 大部分可以吃海鲜,可是有少部分人吃海鲜。对方辩友您能说人不可以持海鲜吗?
2) 大部分的人吃猪肉,可是我们少数民族的同胞由于民族的信仰忌食猪肉。但是我们不能说人就不能吃猪肉阿
3. 补不全,补不好,补不彻底,补不及时,补得不令人满意就是补不好
举个例子解释对方辩友的这个问题 爬山 我可能由于体力等各方面原因爬不高,爬不快。爬不远,爬不到山顶,爬不到尽头。那对方辨就能说我不可以爬山从而剥夺了我爬山的权利吗?
4. 客观损失无法补偿
1)对方辩友仅仅把过定格在无法弥补的损失,却没有看到过还包括其所造成的社会不良影响以及个人社会评价的下降。
2)对过的补偿,不仅仅包括恢复原状,还包括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
3) 好。我们暂且抛开功不谈。来看对方辩友的这个问题。对于过所造成的不可挽回的损失,不但功不能补,什么都无法补。所以对方是不是在论证过本身就不能补呢?而对方?辨又承认过是可以补的,这是不是自相矛盾的呢?
5.是补偿而不是用功补偿
不是用功就能证明功补可以补过吗?对方的逻辑很有意思。杀鸡可不可以用牛刀呢?当然可以。为什么有的时候不用呢?因为没那个必要!
6.鼓励人们用于犯罪,因为功可以补过。
对方辩友的逻辑很奇特,我们试着按这个逻辑倒着推导一下。是不是对方辩友说功补可以补过就是在鼓励大家坚决不自首,不揭发,不举报,不立功。反正功补可以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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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方: 功不可以补过,荣誉不是护身符。
过失已经造成,就不可能能够补过来。
除非是没有形成实质性的过失。
否则再怎么,功也不能抵过。
他再有功也只能说明对于此次事件他有功。
功劳和他的过失不能相提并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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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方:功是功,过是过,不可以互补的.
过错有时是无法弥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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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方: 功能补过的话,要警察干吗?
过就是过,功就是功,不可互补
反方: 功不是你的遗忘点,那是你在深深的后悔之中对从前的弥补,那是你的“罪过”和你不能遗忘的往日。那是对那自己往昔不能忘记的记忆的填埋。只因为它的存在,每时每刻都在钩起那那你不愿再想起的回忆。弥补只是你不要让自己太难过的理由,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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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方: 一个小偷偷了东西是过
又把东西放了回去是功
而我要问的是:他的本质是不是小偷?
——是,所以功不能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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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方: 功就是功,过就是过,是不能补,要说的话也只能是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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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 我觉得功不可以补过的
如果可以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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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 紫龙如果功不可补过,那人犯了错怎么办,就没有补救的机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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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方: 南京大屠杀给中国人民带来了巨大的痛苦,是中国人民心底的永远的痛,这个过怎么能用功来补呢
你凭什么说功能补过?你能举出事例来吗?而且是让人信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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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方: 我方观点功不可以补过,荣誉不是护身符。过失已经造成,就不可能能够补过来。除非是没有形成实质性的过失。否则再怎么,功也不能抵过。ta再有功也只能说明对于此次事件他有功。功劳和他的过失不能相提并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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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方: 就贪官而言:一个省长如果他贪了几千万,就算他日后如何去做福世人,一经被发现了,一样无人情可言,而且受到的惩治可能更重----死刑!!!所以说:功又如何能补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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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方: 功就是功,过就是过。犯了错误的人千方百计弥补的都只是过所造成的恶劣影响,而永远不可能是过错本身!!我也想请问对方辩友,设立监狱不也正是对起过的惩罚吗?!如果说功能补过,那又何不让他继续存留社会去弥补起过错cuo

反方:功和过都是客观存在的,他们已成事实,再大的功劳也掩饰不了过错,更不要说补。
南京大屠杀,30 万中国人民无辜被害,难道仅仅因为一纸投降书,就可以弥补?

反方: 刑法是为了净化犯人的心灵,使犯罪的心重回正轨。犯人立的功是他心灵得到净化的外在表现。所以说国家就没必要用更长的时间或更残酷的刑法来净化他的心灵,因为这对谁都是一种浪费。所以犯人能获得减刑并不是功可以补过的表现。用一个并不支持

它的论据来证明这个论点,你犯了一个很严重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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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方: 功可以补过吗?
那我想请问:现今世界灭绝的动植物越来越多,这是什么功可以弥补的吗?
不要用诸如:人类发展了经济、科技等的借口来试图说明,
因为人类的经济再怎么发达,岂可脱离自然?
自然少了其它生物,还叫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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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方:我们的生活旅程是不断前进的,
用个不恰当的比方:我们坐在疾驰的列车上,丢下了一个塑料袋--当然这是个过,当你意识或人家提醒这是个过时,你想弥补,你能叫火车停下吗?
于是你再扔钱或其他有价值的东西下去?
相对而言,钱的价值是比塑料袋的大,但在扔塑料袋的地方还是塑料袋,并不因为你扔了钱它就消失了,顶多给自己一个解压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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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方:对减刑的解释:如果功可以补过,那么,为什么犯人叫劳改,而不叫劳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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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 昊梓谢谢主席,评委,大家好
子曰:“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人生在世,出现过错是难免的。一生中大大小小恐怕不计其数。但是我们要说,“立功补过,善莫大焉。”过错并不是无可挽回的。我方今天就来论证:功可以补过。
还是首先来明确一下概念:根据《汉语大辞典》的解释,
过,即过错
功,指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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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方: 过失是已经发生了的事情,它所产生的后果不论是大还是小,已经是既成事实。即使你在过失发生之后而取得多么大的功劳,虽然可能这个功劳较过失大得多,但是和过失是毫不相干的事情!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比如说你打碎了一个碗之后,你有再做出了十个碗,这并不能弥补你打碎了那个碗的过失,如果那个碗没有打碎的话,你就应该有了十一个碗了。道理就是这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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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方: 秦桧 ,他的才华完全被他的罪行所掩盖,以致后人都记得他的坏,没人提起他的才。
 拿张白纸比做过,拿一张同样大小的红纸放在其前比做功,功只能掩盖过,而功是功,过是过,功不能弥补过。
 我认为这里不得不提的一位代表人物便是大名鼎鼎的唐玄宗,他任命有才能的人,减轻人民劳役。在他的统治下,社会安定,政治清明,经济空前繁荣,唐朝进入鼎盛时期,后人称这一时期为开元盛世。而在唐太宗在位的后期,却变得贪图享受,宠信奸臣,使得鼎盛的唐朝逐渐走向没落,最终爆发的“安史之乱”更是把唐朝推入了灭亡的深渊。然过去的事情已成为了历史,唐朝终究还是灭亡了,唐太宗的的“功”纵

然在大历史的页码却以永久的翻过,终不能在无法改变的遗憾中“补过".在生活中,你失去了别人对你的好感,比如失去了诚信,你可以用各种“功”来补你的“过”么?但有时就像你在墙上钉钉子,钉完后,你若拔出来,钉子没有了,但还会留下钉子造成的洞,人际交往亦是如此。你的“过”早已成为了你的历史,而你可以想尽办法去改写历史么?不能!都是大同小异。功即是功,过则是过,不可以相抵。 这足以证明,功不可以补过。
 一个小偷偷了东西是过又把东西放了回去是功,而我要问的是:他的本质是不是小偷?——是,所以功不能补过!!
 功就是功,过就是过。犯了错误的人千方百计弥补的都只是过所造成的恶劣影响,而永远不可能是过错本身!!我也想请问对方辩友,设立监狱不也正是对起过的惩罚吗?!如果说功能补过,那又何不让他继续存留社会去弥补起过错呢?
 我们坐在疾驰的列车上,丢下了一个塑料袋--当然这是个过,当你意识到或人家提醒这是个过时,你想弥补,你能叫火车停下吗?于是你再扔钱或其他有价值的东西下去?相对而言,钱的价值是比塑料袋的大吧?但在扔塑料袋的地方还是塑料袋,并不因为你扔了钱它就消失了,顶多给自己一个解压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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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方: 功是功,过是过!一个人杀了人,然后他说:我错了!那个死去的人能活过来吗?如果辩方认为功可以补过的话,那请你们让那个死去的人复活!如果做不到..那就请辩方承认:功不可以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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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方: 请正方清楚功是功补救行动是补救行动,两者不能相提并论。所以我方坚持功不能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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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方: 我们说功不可以补过,一是儒学提倡“仁”,但仁也有其精华和糟粕。我们在学习的过程中应该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功可以补过就是其中的糟粕。它不仅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束缚思想,而且会阻碍历史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成为一块绊脚石。假设你在前进的途中遇到一块绊脚石,你是抱着它走呢?还是扔掉呢?
二是“仁”有许多外观手段,但功可以补过却会使我们犯妇人之仁。会使我们事非不分,功过不明。如果功可以补过,岂不是林彪、胡长青之流可以无罪释放了吗?只要是对社会有贡献的人,都可以随心所欲,那这个世界岂不成了一团糟。所以我们应该功过分明,客观看待功与过,只有这样,才能促进社会的发展。
三是功再大,过再小。都难以改变过存在的事实。前功也好,后功也好,也都无法否认过的存在。秦始皇统一了中国,成为中国第一个皇帝,

他多么伟大,可历史仍把他称为暴君。
毛主席带领中国人民建立新中国,他非常伟大,可历史仍称他是功大于过的。
在现实生活中,你的言语曾伤害过你的朋友,虽然你道歉了,他也表示原谅了,但你伤害过他,这个事实仍然存在,仍会在他的心里留下阴影。
四是改“过”有很多方式。清醒地认识“过”,从根本上避免“过”的重犯,才是正确的处理方法。但这决不是对“过”的补偿。“改”决不是“补”。如果“改”是“补”,那么犯人的劳改为什么不叫劳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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