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采处理作业程序

特采处理作业程序
特采处理作业程序

有限公司

1.目的

为因应生产急需减少失败成本,当原物料、零件、半成品其制造规格与图面不符合时,经相关部门研判后,其缺点并不影响其主要性能,可经由特别采用程序予以使用,而制定本程序。

2.范围

2.1 适用于从他方购入的物品、材料、半成品判定不合格时。

2.2 量产时,生产产品未满足规格、基准、而出货很急时。

2.3 设计变更,旧品之使用。

3.定义

3.1 特采:指在不影响质量或主要性能情况下之让步接收。

3.2 失败成本:指内部过程失败及外部客户抱怨失败成本。

4.权责

4.1 厂长:负责特采申请之核准。

4.2 生产部:负责特采申请的提出。

4.3 品管部:负责物采提出之审核及归档。

4.4 相关部门:负责特采申请提出之审核意见。

使用表单

特采申请单

质量异常联络单

5.内容 5.1 流程图:

流 程

5.2 特采申请

5.2.1 由生产部提出申请,并填写“特采申请单”(FM-8-09-01)详记特采理由。 5.2.2 申请特采须填入下列资料,申请日期、品名、批号、厂商、数量、缺点状况、申请理由等。

权责单位

生产部 相关部门 厂长 品管部 相关文件资料

检验与测试状态识别程

序质量记录管制程序

5.2.3 特采申请条件

A.可能造成下一道工序停工待料而无法达成生产进度时。

B.原特料进厂经进料品管判定不合格,但急需上线生产时。

C.因图面尺寸规格或检查基准过于严格,虽不合格亦可使用时。

D.对于一般性通讯商品价值影响轻微时。

5.2.4以下情况不可特采

A.对于安全及重要功能有影响者。

B.有售后客户抱怨之顾虑者。

C.同一状况多次发生者。

5.3特采审核及批准

5.3.1 特采审核成员:由品管部及相关部门组成。

5.3.2 特采申请提出后,由特采审核成员共同会审依其职责所在,填入“特采申请单”相关意见栏并签名之后,并由厂长核准实施。

5.3.3 特采完成审核、核准后,正本存档于品管部,依需要将影印副本分发至要关部门参考。

5.3.4特采限用于其某些不合格特性在指定偏差内,并限于一这期限或数量产品的交付。

5.4记录及标示:

凡经特采核准其质量特性应记录外,其储存及识别应标示之,以利识别和追溯。

6.参考及相关资料

6.1不合格品处理作业程序(QP-8-08)

6.2产品检验与试验状态控制程序(QP-7-14)

7.附件及表单

7.1特采申请单(FM-8-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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