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学生会奖惩制度

大学学生会奖惩制度
大学学生会奖惩制度

大学学生会奖惩制度

奖惩制度作为学生会的激励机制的核心,应该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加减分,并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大学学生会奖惩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1)例会、活动无故迟到者,迟到5分钟以内进行口头批评。5 10分钟扣5分,并进行批评教育,10分钟以上者做无故缺席处理扣10分,并进行批评教育。无故缺席者扣10分。

(2)工作总结、工作计划以及其他材料未及时、主动上交到秘书部者,相关负责人扣10分,干事扣5分。

(3)安排的工作未能按时完成者扣10分,拒不完成者扣20分。拒绝对其他部门提供力所能及的、合理的帮助者,两次即自行开除。

(4)破坏学院各部门内部团结,影响学院、学生会形象者扣20分。

第二条奖励

1. 每学年末由学生会办公室汇总统计所有考核情况,严格按照以上制度评出优秀部门优秀部长优秀干事,并由院团总支颁发证书。

2.设一个优秀部门奖项,在我院所有部门中产生,按年终部门总计得分排名中产生。主席、正副部长个人得分85分以上的,都具有评选优秀干部的资格,该奖项获得者有机会被团总支向校级组织推荐。得分85分以上的干事具有评选优秀干事的资格。

第三条惩罚

1.每学年末由办公室汇总统计所有考核情况,部门总计得分最低的将在学生会内部进行检讨。

2.个人得分60分以下的将会在大会上进行通报批评。由于个人原因对学生会造成恶劣影响的,将直接被学生会开除。

大学学生会奖惩制度篇2

一、考核原则

为了加强对院学生会内部成员的管理,提高院学生会成员工作的积极性,并在实现院学生会成员工作效率与质量提升的同时,对校学生会成员有一个细致的评价,特此制定此奖惩制度,注:每个成员最初为0分。

二、考核对象

四院学生会全体成员

三、考核标准

学生会各部门成员的工作情况由办公室监督,办公室在考核工作期间接受全体院学生会成员的监督,对各部门负责人的考核工作由学生会主席团完成,由办公室负责最后的统一汇总工作,并公开部分考核过程。

(一)例会

1.若有私事不能出席例会者,则需提前向部长和副部长请假(请假一次扣1分,例会开始前两小时请假一律视为无效),请假者需在会议之后手抄一份本次的例会记录,可以提出自己对会议内容的意见和看法,在下一次例会时交由办公室存

档。手抄列会记录不得以拖欠,若无按时交上者,视上次请假无效,记缺勤一次,扣2分,(此扣分与上述不给予叠加,若有请假条不扣分)。

2.迟到一次扣1分(例会开始后10分钟内算迟到),迟到3次记为缺勤一次。(扣3分)

3.缺勤扣2分(例会开始后迟到10分钟之后记为缺勤),缺勤一次记第一次警告,缺勤两次记第二次警告(并由部长找其谈话进行口头警告),缺勤三次或三次以上记一次红色警告,缺勤五次者上报主席团,由主席团上报名单给老师,老师决定是否给予进入辞退审核期,审核期为两个月。若在审核期内还出现过一次上述所列情况,则被辞退。

4.无理由缺席例会,记警告一次(扣2分)。

5.收到例会消息后看到消息不回复消息者扣1分(发例会消息工作人员至少要提前一天发,发完确认所有人收到消息)。

6.例会期间,若大声喧哗、吵闹、谈论与本次会议无关内容、吃东西;手机铃响影响整个会议者,扣1分。

7.各部门会议工作繁冗拖沓或者草草了事的,集体扣1分。

8.例会期间中途退场需要向有关人员请示,未经允许擅自离场记缺勤一次(扣2分。)

9.提出创造性建议,切实可行并收获良好效果的加1-2分。

(二)活动现场

1.所有的工作人员必须按时签到签退,工作人员签到后即视为其到场,若在工作期间无故离职,则视为缺勤(扣2分)。

2.需私事请假者,需提前上报相关负责人并阐明请假事由,在工作开始前两个小时内请假一律视为无效。(请假扣1分)

3.工作开始后10分钟内算迟到(扣1分),迟到3次记缺勤一次。

4.工作开始后迟到10分钟之后算缺勤(扣2分)。缺勤三次或三次以上记一次红色警告。缺勤五次者上报主席团,由主席团上报名单给老师,老师决定是否给予进入辞退审核期,审核期为两个月。若在审核期内还出现上述情况,则被辞退。

5.被安排工作的工作人员无故缺席,视为缺勤(扣2分)。

6.工作人员不得随意离开活动现场,因故离开者需向活动负责人阐明原因,并在代班人员到位的情况下方可离开,违者扣2分。

8.有任务不能及时完成需提前报告,因个人主观原因不能完成任务,视情节轻重扣1~3分。

9.若需要紧急搬运物资,工作人员在收到消息无视或消极怠工者,警告一次(扣1分)。无工作安排者主动积极参与工作并经证实后,可给予一定奖励(加1分)。

10.在活动中表现突出,且受到老师及校学生其余成员表杨后被证实,给予一定奖励(加0.1-0.3分)

11.活动现场人员应积极参与工作,恪尽职守,在保证自己任务完成的情况下能帮助分担工作负担的,视情况加1分。

(三)值班制度(在一些活动时执行)

1.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不得迟到和早退,迟到或早退扣1分。

2.值班人员有因需请假者,(请假没有请假条扣1分,若有请假条不扣分)需提前跟相关负责说清楚并阐明请假理由,值班开始前两小时请假一律视为无效。

3.被安排值班者无故缺席,视为缺勤,扣2分。

4.值班期间玩忽职守者扣1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扣3分不等。

5.值班时禁止在办公室电脑上下载游戏或做用电脑做其他私人事务,违者扣2分。

6.值班时间有事需要离开时,必须有代班人员在场。否则扣1分。

7.值班人员需举止文明,待人接物有礼貌,热情主动,值班期间若受老师或同学们的表扬者,经证实,可给予一定奖励(加1分)

注:以上如因不可抗力,如与课程冲突或其他重大事情不能来的,经核实后酌情考虑不扣分。

(四)活动经费管理制度

1.报销活动经费,主席有对经费收支审查,监督的责任。如发现不合理使用或违纪现象,主席有权提出批评,并要求相关责任人予以纠正;若情况严重,在中止相关经费使用的同时,应予以严惩,在这方面,生活部要做好相关的账目工作。(依情节严重程度进行扣分,取消评选优干资格,列入不建议通过学代会候选人面试名单,提出辞退申请等)。

2.每学期末,主席团要对账目进行核对,负责部门要做好相关记录。经主席团审议通过后必要时可以予以公布,生活部随时对学生会成员的质询作出合理解释及说明。

(五)个人言行制度

1.在学生会工作、活动过程中存在渎职或有损校学生会形象者扣1分。

2.出现诚信问题或者财务问题着,视情节轻重扣1-2分不等。

3.在工作和学习生活中给校学生会造成重大损害者,由出席团考虑是否上报老师予以辞退。

4.破坏学生会内部团结,阻挠学生会工作正常开展者,视情节轻重扣1-3分不等。

四、奖惩制度

1、评分9以上,依次优先推荐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委员、优秀助理等奖项。

2、评分9分以上,主席团将单列名单,送至秘书长及指导老师处,推荐作为下一次学代会委员候选人。

3、年末总评低于7分者取消评选优干资格。

4、年末总评低于6分者,由监察部确认情况属实,主席团有权将其直接列入不建议通过学代会候选人面试名单。

5、年末总评低于5分者,视情况,由监察部汇总,主席团投票决定,是否决定取消聘书。

6、出现重大失误者,并认错态度、工作态度恶劣的成员。主席团在进行会议讨论投票后,该成员若获得大于等于5票者,并无反对票的情况下,其分管主席有权与主席一同向老师提出辞退申请。

望学生会的’全体成员遵守好学生会的规章制度,待人真诚友善,工作亲力亲为,好好为团队付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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