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智慧市场监管平台建设案例

杭州市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智慧市场监管平台建设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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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智慧市场监管平台建设案例

一、建设背景

为减少监管环节、完善监管体制,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整合了管理资源。调整工商、质监部门体制,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实现多部门市场监管职能的有机统一。由于原系统是分开运行的,缺乏全局的统一规划和顶层设计;信息化行业标准和规范相对滞后,缺乏底层统一的数据标准;数据内容重复采集、数据格式不一致,数据间缺乏关联共享,基层监管干部在日常应用过程中多有不便等原因,项目建设了全新的区市场监管局智慧市场监管系统。

二、建设内容

1、构建企业综合信息数据中心,制定数据标准、交换规范,利用数据采集实现数据集中、数据共享的目标;

2、搭建市场监管局日常综合监管平台,以信息化的手段实现对企业监管、产品监管,提升监管效率;

3、搭建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办案平台,完善数据标准规范,进一步规范执法流程;

4、从省市工商、食药和质监相关业务系统中抽取和上报数据,实现数据和业务的联动。

三、提升客户价值

在系统建设过程中,旨在形成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智慧高效的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推进阳光审批、动态监管与科学决策,促进市场监管和

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程序,进一步提高日常监管水平,进一步提升预警追溯能力。实现行政审批透明化、日常监管网格化、执法稽查规范化、领导决策智能化、监管信息公开化的科学监管目标。

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评选2011年度深圳市爱国卫生工作先进单位和

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评选2011年度深圳市爱国卫生工作先 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深圳市城市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2.02.07 【实施日期】2012.02.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评选2011年度深圳市爱国卫生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区(新区)爱卫会、市爱卫会各委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2011年,是我市爱国卫生工作任务最繁重的一年,也是取得成绩最大的一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爱卫会精心组织,各部门、各单位和全市人民共同努力,上半年在全省9个“国家卫生城市”的明检中,我市以优异的成绩通过复查,并于下半年顺利通过了全国爱卫会组织对我市“国家卫生城市”和24个“国家卫生镇”的暗访确认,确保了深圳“国家卫生城市”的荣誉称号。同时,大力开展迎大运病媒生物防制保障工作,巩固灭鼠、灭蝇、灭蚊达标成果,全年没有媒介传染病暴发流行,特别是在省内发生登革热疫情的严峻形势下,我市未出现登革热病例,保障了市民身体健康及大运会的顺利举办。 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经请示市政府同意以市爱卫会的名义对在2011年度爱国卫生

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现将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范围 参与全市爱国卫生工作的责任单位和相关工作人员,包括各区(新区)、市直各责任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站及有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二、评选标准 1.先进单位 在爱国卫生工作中精心组织,履行职责,措施得力,出色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 2.先进个人 参与爱国卫生工作,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工作任务,成绩突出,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成绩显著的个人。 三、名额分配 本次表彰先进单位85个、先进个人179名,详见附件《各区(新区)、单位表彰名额分配方案表》。 四、评选表彰办法及要求 1.评选推荐工作由各区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2.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基本原则,严格按表彰范围和表彰名额进行。 3.各有关单位要及时组织完成评选工作,并将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名单汇总(须加盖公章)于2012年2月13日前报送市城管局爱卫处(市爱卫办)。 4.评选出来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统一由市爱卫会发文通报表彰。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各发奖牌一面,先进个人各发荣誉证书一本。 附件:各区(新区)、单位表彰名额分配方案表 二○一二年二月七日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司章程示范文本(有限公司).doc

(以下范本仅供参考,请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章程 A(1 股东、执行董事、监事)(一人有限公司不 设董事会不设监事会) 章程 B(1 股东、董事会、监事)(一人有限公司设董 事会不设监事会) 章程 C(1 股东、执行董事、监事会)(一人有限公司 不设董事会设监事会) 章程 D(1 股东、董事会、监事会)(一人有限公司设 董事会设监事会) 章程 E (多股东、执行董事、监事)(多人有限公司不 设董事会不设监事会) 章程 F(多股东、董事会、监事)(多人有限公司设董 事会不设监事会) 章程 G(多股东、执行董事、监事会)(多人有限公司 不设董事会设监事会)

章程 H(多股东、董事会、监事会)(多人有限公司设 董事会设监事会)

章程 A(1 股东、执行董事、监事)(一人有限公司不 设董事会不设监事会) XXXXXX 公司章程 (一人有限公司)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经济特区商事 登记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和深圳经济特 区的法律法规,并受法律法规的保护。 第三条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 名称:XXXXXXXX 公司 住所:深圳市 XX 区 XX 街道 XXXXXXXX 第四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一般经营项目:XXX 许可经营项目:XXX(许可经营项目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 可经营,按照相关许可文件的内容进行表述,若不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则写“无”)公司应当在章程规定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第五条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和分公司。

最新有限公司章程范本深圳工商市场监督管理局通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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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相信,即使我不能帮助所有人,但愿我能从帮助身边的人做起。这是小编根据深圳商事改革后整理的最新有限公司章程范本—通用版,希望能够帮到大家。请认真阅读并据实情填写,下载后删除本段序言编辑打印即可。 XXXXXX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和深圳经济特区的法律法规, 并受法律法规的保护。 第三条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 名称: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住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第四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一般经营项目能够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批准文件、证件经营。 一般经营项目: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许可经营项目: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注:许可经营项目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按照相关许可文件的内容进行表述,若不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则无需填写) 公司应当在章程规定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第五条公司根据业务需要,能够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和分公司。 第六条公司永续经营(注:有营业期限的,表述为“公司的营业期限为XX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第七条公司应确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保管公司法律文件,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等法律文件必须存放在公司,以备查阅。 第二章股东 第八条公司股东共XX个: 1、股东姓名或名称:XXXXXXXXXXX 股东住所:XXXXXXXXXXX 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XXXXXXXXXXX 2、股东姓名或名称:XXXXXXXXXXX 股东住所:XXXXXXXXXXX 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XXXXXXXXXXX 3、…… 第九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董事、监事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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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有限公司章程范本—深圳工商市场监 督管理局通用版 xx相信,即使我不能帮助所有人,但愿我能从帮助身边的人做起。这是xx根据深圳商事改革后整理的最新有限公司章程范本—通用版,希望能够帮到大家。请认真阅读并据实情填写,下载后删除本段序言xx打印即可。 XXXXXX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和深圳经济特区的法律法规, 并受法律法规的保护。 第三条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 名称: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住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第四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一般经营项目可以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批准文件、证件经营。一般经营项目: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许可经营项目: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注:许

可经营项目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按照相关许可文件的内容进行表述,若不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则无需填写)公司应当在章程规定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第五条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和分公司。 第六条公司永续经营(注:有营业期限的,表述为“公司的营业期限为XX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第七条公司应确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保管公司法律文件,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等法律文件必须存放在公司,以备查阅。 第二章股东 第八条公司股东共XX个: 1、股东姓名或名称:XXXXXXXXXXX 股东住所:XXXXXXXXXXX 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XXXXXXXXXXX 2、股东姓名或名称:XXXXXXXXXXX 股东住所:XXXXXXXXXXX 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XXXXXXXXXXX 3、?? 第九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董事、监事的权利; (二)根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要求召开股东会;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监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市场管理 【发文字号】深市监规[2013]17号 【发布部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3.10.24 【实施日期】2013.12.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管理办 法》的通知 (深市监规〔2013〕17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产品质量监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正确履行产品质量监管工作职能,我局制定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3年10月24日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产品质量监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正确履行产品质量监管工作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深圳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深圳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生产领域和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以下简称监督抽查)适用本办法。 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及食用农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工作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监督抽查是指市场监管部门为履行产品质量监管职责,有计划地组织执法人员、法定检验机构,对本市生产、销售的产品进行抽样检验,并对抽查结果依法进行处理的活动。 第四条监督抽查分为一般监督抽查和专项监督抽查。 一般监督抽查是指市场监管部门定期、有计划开展的产品质量常规性监督抽查活动。 专项监督抽查是指市场监管部门根据产品质量状况以及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突发事件处置等对质量问题突出的产品开展的以执法整治为目的的监督抽查活动。

第一部分 深圳市城市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目录 第一部分深圳市城市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二、人员构成情况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深圳市城市管理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 第三部分深圳市城市管理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深圳市城市管理局(深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深圳市林 业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机构设置 深圳市城市管理局(深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深圳市林业局)为市政府的工作部门。我局的主要职能:(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园林绿化、环境卫生、林业、城市市容综合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二)组织编制园林绿化、环境卫生、林业、景观灯光、城市市容综合管理、户外广告设施(不含公交候车亭和的士停靠站,下同)设置方面的专业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三)负责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的行业管理,承担安全监管责任;指导协调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工作;负责市容整治和城中村环境整治工作,组织协调专项治理和城市管理重大活动。(四)拟定城市维护费(道路部分除外)和专项经费的年度计划及资金划拨计划,并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五)负责组织实施景观灯光和户外广告设施管理,承担安全监管责任;负责在人行道上设置报刊亭、早餐车等非交通设施的管理工作。(六)组织实施公共绿地、公园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全民义务植树和国土绿化工作;负责古树名木及其后续资源的保护和管理。(七)承担林业资源与林业环境保护责任;组织开展、指导林业生态环境保护调查、监测和评价,发布林业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及专项信息;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组织开展林业资源自然生态修复工作;按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指导

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建设工程项目

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建设工程项目 自行采购管理办法 (年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深圳市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城管局)建设工程项目自行采购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自行采购行为,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改革若干规定的通知》(深府[]号)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城管局政府投资和部门预算建设工程项目,依据相关规定可由建设单位自行采购、自行招标的,适用本办法。 应急工程、保密工程、抢险救灾工程等特殊工程的招标,按照《深圳市特殊工程认定和发包办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政府投资项目是指利用市本级财政性资金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投资方式包括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贴息等。 部门预算项目是指利用财政部门预算资金(包括预算内、预算外和事业收入资金)所进行的建设工程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项目,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

本办法所称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包括环卫、照明、园林、林业、绿化、道路等)、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以及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防水工程等。 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 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监理、设计、咨询、项目代建、招标代理、环境影响评价、规划编制、监测、检测、评估、施工图审查等服务。 本办法所称建设单位,是指市城管局系统建设工程项目单位。 第四条建设工程自行采购项目是指合同估算价未达到应当进入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进行招标的限额标准,且依法可自行采购的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未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且预算金额在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部门预算建设工程项目。 第五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工作按照《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年深圳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等事项的通知》(深财规[]号)要求组织实施,当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对采购目录内容和限额标准作出调整时,执行新规定。建设工程项目决算不得突破采购限额标准。建设单位同一年度内整体打包的同类建设工程项目,合同总价及审计结算价不得突破上述限额。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完善建设工程项目自行采购的造价(采购价)形成机制。工程施工类项目发包前,应先组织编制施工图

深圳市政府职能部门

深圳市各部门职能单位: (红色标示亲民机构,经常主办活动、会议、洽谈、民生会务、赛事等)?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 ?财政委员会 ?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人居环境委员会 ?交通运输委员会 ?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 ?教育局 ?公安局 ?监察局 ?民政局 ?司法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农业和渔业局 ?文体旅游局 ?审计局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住房和建设局 ?水务局 ?地方税务局 ?市场监督管理局 ?药品监督管理局 ?统计局 ?城市管理局 ?气象局 ?口岸办公室 ?法制办公室 ?外事办公室 ?台湾事务办公室 ?应急管理办公室(安委办、安监局、民防办、地震局) ?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 ?行政服务大厅 ?档案局 ?无线电管理局 ?公安局消防监督管理局 ?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建筑工务署 ?政府采购中心

?投资推广署 ? 区政府、重要部门:?市人大 ?市政协 ?市纪委 ?市绩效委 ?市人民检察院 ?市中级人民法院 ?市总工会 ?团市委 ?市妇联 ?市妇儿工委 ?市残联 ?市史志办 ?市国家保密局 ?市密码管理局 ?市委党校 ?市直机关工委 ?市国税局 ?深圳边检总站 ?深圳海关 ?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其他机构: ?公安出入境管理处 ?市世贸组织事务中心 ?引进国外智力办 ?深圳仲裁委 ?市绿化委 ?广东电网深圳供电局 ?深圳社会科学院 ?深圳市投资商会 ?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进出口商会 ?企业信用信息中心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 ?深圳市工业展览馆 ?市国际信息技术交流中心

?市加工贸易企业协会 ?深圳贸促会 ?市总商会 ?深圳市干部网上学院 ?深圳考试中心 ?中国科技开发院 ?综合开发研究院 ?经贸仲裁委华南分会 ?深圳市科协 ?南山检察院 ?盐田区检察院 ?深圳市信息网络中心 深圳市贸易促进会(贸促委)简介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深圳市委员会(深圳市贸促委)是深圳市政府设立的公共服务机构。以促进深圳市和世界各国、各地区之间的贸易、投资和经济技术合作,增进相互了解与友谊为宗旨,承担国际商事认证、国际展览报审、行业中介管理等政府职能,同时在国际经贸交流、国际展览、国际贸易投资信息、商务会议培训、贸易投资顾问、法律咨询调解等方面为国内外企业提供服务。 本委主要职能有:开展同世界各国、各地区工商经贸界的联络工作,邀请和接待外国与港澳台经济贸易界代表团和人士来访,介绍深圳的投资环境和贸易机会,为企业寻找合作伙伴;组织深圳企业和团体出国访问、考察,组织召开有关经济、贸易、投资、技术和市场等方面的国际会议;依照有关规定审理上报和管理赴境外举办(或参加)经贸展(博)览会和涉外来深展览会。组织举(承)办我市赴境外经贸展览、参加国际展(博)览会和举(承)办涉外来深展览、展销业务;依照有关规定签发有关出口商品原产地证明,认证对外贸易单证等;为企业和社会提供涉外经贸法规咨询和培训服务;调解涉外经贸争议纠纷,受委托代理国际经贸仲裁和诉讼;收集和发布国内外商品供求信息和投资合作机会,编辑出版发行有关出版物。 深圳市贸促委自1985年成立至今,按照深圳市的经济发展战略和建设国际化城市的目标,不断开拓进取,在对外交往、经贸促进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同世界上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工商企业界建立了广泛的经贸联系,与众多对口组织签订了合作协议,同时还成为了国际商会(COIC)、世界贸易中心会(WTC)等著名国际经贸组织的成员。 为适应我市对外经贸形势发展的需要,壮大贸促事业,发挥贸促优势,更好地为我市改革开放和建设国际化城市服务,使贸促会在促进国际贸易投资和合作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目前深圳市贸促委正在实行一系列的改革方案。其中

公司章程—深圳工商市场监督管理局通用版

博兴县**钢铁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并受法律法规的保护。 第三条公司名称、住所。 名称:博兴县**钢铁有限公司 住所:博兴县城东大市场 第四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镀锌板、彩涂板生产销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应当在章程规定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第五条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和分公司。 第六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20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第七条公司应确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保管公司法律文件,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等法律文件必须存放在公司,以备查阅。 第二章股东 第八条公司股东共2个: 1、股东姓名或名称:张三 股东住所:博兴县博昌街道办事处天苑小区 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身份证3723281256 2、股东姓名或名称:李四 股东住所:博兴县博昌街道办事处天苑小区 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身份证120265 第九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董事、监事的权利; (二)根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要求召开股东会; (三)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和日常管理进行监督; (四)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和质询; (五)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有优先认缴权; (六)公司清盘解散后,按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

(七)公司侵害其合法权益时,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纠正该行为,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要求公司予以赔偿。 第十条股东应依法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章程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二)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三)公司经核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 (四)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 (五)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第十一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第三章注册资本 第十二条公司全体股东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为人民币XX万元,各股东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1、股东姓名或名称:张三 认缴出资额:人民币40万元 出资比例:80% 出资方式:货币 2、股东姓名或名称:李四 认缴出资额:人民币10万元 出资比例:20% 出资方式:货币 (注:一次性缴足的,可不分首期、二期……,股东亦可不在章程中规定出资期限,由股东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决定出资计划) 第十四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已缴纳出资的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载明下列事项:

最新有限公司章程范本—深圳工商市场监督管理局通用版

小编相信,即使我不能帮助所有人,但愿我能从帮助身边的人做起。这是小编根据深圳商事改革后整理的最新有限公司章程范本—通用版,希望能够帮到大家。请认真阅读并据实情填写,下载后删除本段序言编辑打印即可。 XXXXXX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和深圳经济特区的法律法规, 并受法律法规的保护。 第三条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 名称: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住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第四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一般经营项目可以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批准文件、证件经营。 一般经营项目: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许可经营项目: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注:许可经营项目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按照相关许可文件的内容进行表述,若不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则无需填写) 公司应当在章程规定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第五条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和分公司。 第六条公司永续经营(注:有营业期限的,表述为“公司的营业期限为XX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第七条公司应确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保管公司法律文件,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等法律文件必须存放在公司,以备查阅。

第二章股东 第八条公司股东共XX个: 1、股东姓名或名称:XXXXXXXXXXX 股东住所:XXXXXXXXXXX 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XXXXXXXXXXX 2、股东姓名或名称:XXXXXXXXXXX 股东住所:XXXXXXXXXXX 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XXXXXXXXXXX 3、…… 第九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董事、监事的权利; (二)根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要求召开股东会; (三)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和日常管理进行监督; (四)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和质询; (五)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有优先认缴权; (六)公司清盘解散后,按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 (七)公司侵害其合法权益时,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纠正该行为,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要求公司予以赔偿。 第十条股东应依法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章程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二)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三)公司经核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 (四)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 (五)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第十一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第三章注册资本 第十二条公司全体股东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为人民币XX万元,各股东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1、股东姓名或名称:XXXXXXXXXXX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市城市管理局等关于在政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市城市管理局等关于在政府投资工程中率先使用绿色再生建材产品的通知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深建字[2010]126号 【发布部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深圳市城市管理局深圳市水务局【发布日期】2010.06.12 【实施日期】2010.06.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深圳市城市管理局、深圳市水务局、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关于在政府投资工程中率先使用绿色再生建材产品的通知 (深建字[2010]126号) 各区建设局、交通局、城市管理局、水务局,市、区质监机构、造价管理机构,市建设科技促进中心,各有关政府投资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 推广使用绿色再生建材产品是推进建筑废弃物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促进低碳经济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一个重要手段,不仅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同时也有利于绿色产业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根据《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决定在政府投资工程

中率先使用绿色再生建材产品,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率先使用绿色再生建材产品的项目范围 北环大道改造工程等14个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作为首批试点项目,应当率先在人行道板、路基垫层、管井、管沟、永久土坡护面、砖胎膜、基础垫层、砌筑型围墙、广场、室外绿化停车场等工程部位全面使用绿色再生建材产品。 鼓励所有政府投资工程以及市容环境提升项目、城市更新项目,在技术指标符合设计要求的前提下,使用绿色再生建材产品。 二、关于绿色再生建材产品的生产和使用技术规范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编制并发布建筑废弃物及绿色再生建材产品的生产和使用技术规范,引导企业利用建筑废弃物以及生产绿色再生建材产品,规范绿色再生建材产品在工程建设项目的推广使用。 三、关于绿色再生建材产品的质量认定 绿色再生建材产品生产企业应当对其产品质量负责。绿色再生建材产品应当经过专业检测机构的质量检测,并由权威机构组织鉴定。经鉴定合格的,生产企业可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绿色再生建材产品认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对绿色再生建材产品进行审查、公示与审定,颁发绿色再生建材产品认定证书并将其列入绿色产品目录和政府绿色采购目录,对产品实行后续动态监管。 未经认定的绿色再生建材产品不得在政府投资工程中使用。 四、关于绿色再生建材产品的销售价格 绿色再生建材产品生产企业应确保产品的质量,进一步推动绿色再生建材产业、产品的提高升级,并在力求绿色再生建材产品质量更好、品种更多、竞争力更强的同时,降低产品销售价格。目前,可比照原生建材产品进行合理定价,原则上不高于同期市场价。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许可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许可标准化工作规范(2014修订)的通知 【法规类别】食品卫生 【发文字号】深市监规[2014]3号 【发布部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4.04.11 【实施日期】2014.05.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许可标准化工作规范 (2014)的通知 (深市监规〔2014〕3号) 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我局对《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许可标准化工作规范》(2014)依照《深圳市食品流通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作了修订,现予印发,原执行的《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许可标准化工作规范》自发文之日起废止。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4年4月11日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许可标准化工作规范 为加强我市食品流通许可工作的管理,明确食品流通许可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和工作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深圳市食品流通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规范。 一、市局、分局和监管所职责分工 (一)市局负责对全市食品流通许可工作的业务进行规范指导,监督检查,市一级的许可信息公告、通报。 (二)分局负责受理本辖区内食品经营主体的流通许可申请并作出许可决定;对兼营现制现售的综合性商场超市进行现场核查;对本辖区的食品流通许可工作进行管理和指导、信息通报;对食品流通许可的档案归档、管理和移送。 (三)监管所受分局委派对食品流通许可申请进行现场核查。其中宝安、龙岗分局辖区内的监管所受分局委托受理本辖区的个体工商户(港、澳、台居民在内地申办的个体户除外)的食品流通许可申请;龙华分局各监管所受分局委托受理本辖区的食品流通许可申请。 二、食品流通许可业务流程、办理时限及人员 (一)流程和时限。 各单位应自受理申请人许可申请之日起18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业务流程和办理时限如下: 1.需要进行现场核查的:受理及材料审查(1个工作日)-补正-现场核查(9个工作日)-审批(8个工作日)-发放。现场核查需要整改的,整改应在10个工作日完成,整

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城市管理局户外广告设置行政许

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城市管理局户外广告设置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通知(2013) 【法规类别】广告管理 【发文字号】深城管[2013]327号 【发布部门】深圳市城市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3.12.24 【实施日期】2013.12.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城市管理局户外广告设置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通 知 (深城管〔2013〕327号) 各有关单位: 《深圳市城市管理局户外广告设置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施行。 深圳市城市管理局 2013年12月24日

深圳市城市管理局户外广告设置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一、行政许可内容 准许在深圳市设置户外广告。包括利用所有公共用地和非公共用地设置户外广告。 本实施办法所称户外广告,是指利用户外场地、空间和公交候车亭、报刊亭、电话亭、工地围墙等公共、自有或者其他人所有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公共交通车辆车身等户外设施,以展示牌、灯箱、霓虹灯、发光字体、电子显示屏、电子翻板、招贴栏、布幅、气球、实物造型以及招牌等形式发布的商业性或者公益性广告。 公共用地,是指政府未出让使用权或者政府拥有使用权的土地(含该地上建筑物体,下同)。 非公共用地,是指政府已出让使用权的土地(含该地上建筑物体,下同),即业主所有的房地产或业主所有的其他物体。 二、设定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1994年10月2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第三十三条; (二)《广告管理条例》(1987年10月26日国务院令第94号公布)第十三条; (三)《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992年5月20日国务院令第101号公布)第十一条; (四)《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999年6月30日深圳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2011年8月30日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三次修正)第三十二条; (五)《深圳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2013年7月15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51号公布)第五条。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深圳市城市管理局、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深圳市城市管理局、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管理整 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租赁经营 【发文字号】深交规[2017]3号 【发布部门】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深圳市城市管理局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发布日期】2017.09.14 【实施日期】2017.09.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深圳市城市管理局、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管理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深交规〔2017〕3号) 各有关单位: 《深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管理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实施,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深圳市城市管理局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17年9月14日 深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管理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经国务院同意,交通运输部等十部委联合发布的《交通运输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质检总局国家旅游局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17〕109号)相关规定,按照“统筹协同、辖区管理、多方共治、规范有序”的原则,通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管理整治行动,着力解决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管理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行业运营管理和服务水平,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维护城市公共秩序和形象。 二、工作内容 (一)严格控制车辆规模。 措施1:暂停新增投放。在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管理整治阶段,暂停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在城市公共空间注新增投放车辆。在此期间,如有企业在城市公共空间新增投放车辆,由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负责进行约谈并责令整改;拒不整改的,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条和《深圳经济特区绿化条例》第六十九条进行处理。(牵头单位:各区政府(新区管

【最新2018】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企业档案查询)申请表word版本 (7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企业档案查询) 申请表 篇一:深圳市去工商局打印公司档案证明要带哪些资料 深圳市工商局查档案打印公司证明需带以下资料 201X-7-8 深圳市 | 需带:1、营业执照(正本或是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经办人身份 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企业介绍信(无特定格式,有WORD排版,写 明单位派出的员工姓名/身份证号码,办理事项加盖公章。 带上以上三份资料到“深圳市企业信息中心”(注意:除个体工商户在所属地 的分局打印外,其他全市的企业、三来一补均在这个中心打印,地址:广东省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竹子林益华大厦1楼(坐1号地铁到竹子林B2出口)取号“企业股东C号”申请打印,要收费的。请带好银行卡付款。 深圳市去工商局打印公司信息证明要带哪些资料 201X-08-08 17:40 jiangping蒋萍9 | 分类:深圳市 | 浏览2689次 201X-03-01 15:33 网友采纳 需带:1、营业执照(正本或是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经办人身份 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企业介绍信(无特定格式,有WORD排版,写明 单位派出的员工姓名/身份证号码,办理事项加盖公章。 带上这三样到“深圳市企业信息中心”(注意:个体工商户要在属地的分局打印,另除三来一补的企业外全市的企业均在这个中心打印,地址:广东省深圳 市福田区深南大道深南大道竹子林益华大厦2楼(坐1号地铁到竹子林B2出口)去递交申请打印,要收费的。请带好银行卡付款。咨询电话;12315 篇二: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事指南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事指南

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深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委托行政

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深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委托行政执法的公告 【法规类别】行政机关 【发文字号】深法制[2016]65号 【发布部门】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6.06.23 【实施日期】2016.06.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深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委托行政执法的公告 (深法制〔2016〕65号) 按照《深圳市行政执法主体公告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26号),我办对深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委托行政执法公告进行了审查。经审查,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公告。 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6年6月23日深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委托行政执法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深圳经济特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深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委托深圳市绿化管理处、深圳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深圳市光明新区管理委员会、深圳市沙头角保税区服务中心、深圳市盐田港保税区服务中心、深圳地铁运营管理办公室在委托权限内依法实施行政执法,其执法人员持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进行执法。现将委托执法的主体名称、职责权限和主要执法依据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深圳市绿化管理处 执法职责和权限:受深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委托(委托期限自2013年10月1日起至2018年9月30日止),依法行使园林绿化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和《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相关绿化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办公地址:深圳市泥岗西路静逸街绿化大楼 咨询电话:83746881,投诉电话:12319 二、深圳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 执法职责和权限:受深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委托(委托期限自2013年10月1日起至2018年9月30日止),依法行使林业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和自然保护区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岗南街7号林业大厦 咨询电话:83260391,投诉电话:12319 三、深圳市光明新区管理委员会 执法职责和权限:受深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委托(委托期限自2012年10月10日起至2017年10月9日止),在光明新区范围内依法行使下列行政处罚权:深圳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综合执法权限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深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使的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商品)质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产品质量监督 【发文字号】深市监规[2010]13号 【发布部门】深圳市市场监管局 【发布日期】2010.09.10 【实施日期】2010.09.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 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深市监规〔2010〕13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产品质量监管,促进产品质量水平提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日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产品(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产品(商品)质量监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正确履行产品(商品)质量监管工作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以下简称监督抽查)适用本办法。 食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监督抽查是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有计划地组织执法人员和检验机构,依法对我市生产、销售的产品、商品进行抽样检验,并对监督抽查结果进行处理的活动。监督抽查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全市产品(商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的主要方式之一。 第四条监督抽查分为一般抽查和专项抽查。一般监督抽查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局)统一统筹安排,专项抽查根据产品(商品)质量状况以及质量安全风险监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机构由来: 2009年8月,根据经中央编委和广东省委省政府批准的《深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组建而成的行政机关。 改革的目的:贯彻大部制改革思路,理顺市场监管体制。为了解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职能交叉、职责不清的问题,同时为加强商标、版权和专利以及食品安全等执法监督,充分发挥整合优势,有力保护知识产权,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本次机构改革将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知识产权局的职责,以及卫生局餐饮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整合划入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整后食品安全监管由目前的卫生、农业、质检、工商、食品药品5个部门减为卫生、农业、市场监管3个部门负责,知识产权保护由目前的工商、知识产权两个部门负责减为市场监管一个部门负责。机构改革后,深圳市不再保留工商行政管理局(物价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和知识产权局。 机构改革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为深圳继公安局之后的第二大部门,其监管职责涵盖了原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知识产权(商标、专利、版权)、物价、餐饮监管(其他地区属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卫生局的职能)、酒类产品监管等部门职责。 二、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知识产权、食品安全监管和价格监督检查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制定和实施提高质量整体水平、标准化和计量事业发展规划;统筹、协调、指导知识产权战略实施。 (三)按规定组织指导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知识产权保护、食品安全监管、价格监督检查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四)负责各类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的责任。 (五)依法承担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监管责任;负责市场交易(含网络商品等虚拟交易)行为和有关服务行为监管职责,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负责组织建设电子商务信用体系、监管体系;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活动,牵头打击传销违法行为;承担酒类市场监管职责;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承担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及餐饮、食堂等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按规定负责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和食品安全案件查处工作。 (七)承担商品和服务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者和中介组织价格行为监督检查责任。制止不正当行为价格行为,对价格、收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维护公平竞争的价格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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