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教案

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教案
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教案

六年级上册2.2《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教学设计

法律知识—宪法题库(含答案)

法律知识—宪法题库 (含答案) 1、(单选题)在我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负责。 A.同级人民政府 B.同级党委 C.上级行政机关 D.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 正确答案:D 2、(单选题)中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 A.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 B.人民民主专政 C.民主集中制 D.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正确答案:D 3、(单选题)根据《宪法》的规定,依法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在制定后报()备案。 A.本级人民政府 B.国务院办公厅 C.国务院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正确答案:D 4、(单选题)我国宪法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C.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D.各级人民政府 正确答案:B 5、(单选题)各级人大对人民负责,受人民()。 A.制约 B.监督 C.关注 D.管理 正确答案:B 6、(单选题)关于我国的行政区域划分,下列说法不成立的是()。 A.任何国家不得干涉 B.只能由《宪法》授权机关进行 C.属于国家内政 D.是国家主权的体现 正确答案:B 7、(单选题)根据《宪法》的规定,下列不属于居民委员会的主要任务的是()。 A.调解民间纠纷

B.办理本居住地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C.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D.侦查刑事案件 正确答案:D 8、(单选题)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A.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C.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对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并接受其监督 D.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 正确答案:C 9、(单选题)根据宪法的相关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权不包括()。 A.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行政工作人员 B.撤销上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 C.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工作 D.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正确答案:B 10、(单选题)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或者罢免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 A.报上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批准 B.报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知该级人民检察院备案 C.报上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备案 D.报上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正确答案:D 11、(单选题)宪法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A.自治区、自治县 B.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 C.自治区、自治州、民族乡 D.自治州、自治县 正确答案:B 12、(单选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根据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多项职权,但下列哪一职权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 A.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 B.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置 C.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

宪法学-论人权与宪法的关系

论人权与宪法的关系 摘要: 保障人权是宪法的终极价值。本文讨论宪法与人权的关系,认为宪法通过宏观上控制国家权力和微观上规定基本权利的内容,形成有机的宪法人权保障机制。虽然人的权利是天生所有的,但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它明确了人民的基本权利,宪法是应有人权向法定人权转化的必要和中心环节。同时,宪法作为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最根本的问题,避免公权力对基本人权的侵犯。 关键词:宪法,人权保障机制,人权保障条款

前言: 历史地看,宪法对人权的保障突出宏观上的国家权力的控制到微观上的正面规定基本权利的转变。我国宪法与现代宪法有暗合之处,但有值得改进的地方。所以本文旨在探究宪法和人权关系的基础上,探究我国的人权保障情况。 一、人权理论的历史演变 什么是人权,中外学者界定不一。有的学者认为:人权的原意是指某种道德观念或价值观念,因而它是一种道德意义上的权利和义务。有的学者认为:人权即作为一个人所应该享有的权利,人民主权原则经宪法确认之后,人民即国家的主权者,自然应该成为享有人权的主体。有的学者指出应从三个层次去揭示人权的内涵:首先,人权是一种道德意义上的权利,属于应有权利的范围,是指作为人应有的权利。其次,人权就实质而言,是国内法管辖的问题,又是一种法律权利。最后,人权还必须是一种实有权利,一种实实在在的现实权利。美国伦理学家A·格维尔茨认为,人权是指一种狭义的权利,即主张权。这种权利的结构可以理解为:A由于Y而对B 有X的权利。它包括五个因素:(1)权利的主体A,即有权利的人;(2)权利的性质;(3)权利的客体X;即权利指向什么;(4)权利的回答人B,即具有义务的人;(5)权利的论证基础和根据Y。在这五个方面,都充满了学者的争论。另外一位美国学者科斯塔斯·杜兹纳认为:“人权”是一个复合的范畴。人权有时指人,有时指人的自然性,与人道主义思潮以及其法律形式密不可分。还有学者认为人权只能在道德

宪法主题班会教案

精品教学资料,欢迎老师您参考使用! 法律与我们同行—宪法主题班会教案 活动目的: 加强法制教育宣传,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让学生养成学法、懂法、依法办事的好习惯,有效的树立和维护学校的学风以及社会的稳定发展。 活动方法: 知识学习、观看事例、参予讨论 主要内容: 一、加强法纪教育,引导学生学法、守法,自觉遵守校规班纪。 二、强化安全教育,防止发生踩挤、跳窗、交通、溺水、食物中毒等事故,教育学生远离不良文化,远离诱惑,远离游戏厅歌舞厅网吧,远离邪教,远离毒品,坚决杜绝由此引发的违法犯罪。活动过程 一、主持人开场白,宣布主题班会开始。 (一)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已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然而,社会各方面的保护和帮助还要通过未成年人的配合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家长、教师和社会不可能时时刻刻呵护着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只有自己长本事,才能有效防范来自社会生活中的侵权侵害。所以,在加强来自家庭、学校、社会保护的同时,未成年人尤其是未成年中学生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依法自律,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则十分必要。 (二)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

随着年龄的增长,未成年学生的独立自主意识逐渐增强。未成年学生的独立自主的意识是很可贵的,有些未成年学生对家长和教师的教育缺乏正确的态度。如认为父母“赶不上潮流”,对父母的话听不进去,甚至动不动就与父母顶撞,耍态度,发脾气;对教师的批评教育很反感,认为是和自己过意不去。如果连教师、家长的正确教育也不接受,那就很容易在生活的道路上出现偏差。 (三)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未成年人应该懂得,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自我保护最有效的措施是求助法律。依法维权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法律知识(可以小组为单位进行法律知识竞答,分抽签必答和小组抢答,评选优胜小组)。 三、讨论怎样处理以下行为。 1、包间内,乌烟瘴气,一群中学生饮酒庆祝同学生日。 2、有人跳窗入室盗窃,一人看见后悄悄走开。 3、一毒品贩子正诱骗一群中学生吸烟。 4、有的同学向同学强行借钱,不借就找人打。 5、朋友被打了,其他人帮他打群架。 四、班主任老师总结。 五、主持人宣布班会结束。主持人:愿同学们从小树立法律意识,让法制与我们永相随,让幸福快乐与我们永远相伴!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教案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教案 简阳市寨子九义校王善友 教学目标 ――知识与能力: 通过教学,帮助学生了解我国宪法关于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的规定是什么;对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有充分、准确的认识;知道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宪法。 ――过程与方法: 能从内容规定、法律效力、制定和修改程序上,说明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能在宪法和普通法律的对比中、在对问题的探究中,理解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充分理解和认识了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和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的基础上,能正确理解为什么宪法在制定和修改程序上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通过对宪法为什么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这个问题的初步探究,在思想上能树立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宪治国的观念。进而能产生进一步学习宪法的愿望,增强宪法至上的观念。 本课地位: 第三单元的内容是对第二单元内容的具体化,更好地了解第三单元的内容,有利于更深刻地理解第二单元的内容。同时,第三单元对于学生了解现阶段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确立共同理想,把个人的前途命运与祖国的前途命运统一起来,具有基础性的作用。如果说,本书四个单元是一个有机的整体,第三单元就是其中一个有机的组成部分;如果说全书是一根完整的链条,第三单元就是其中重要的一环。把握好这一环,是引导学生走向社会、服务社会重要基石。本课是第三单元的一个重要内容,与第七第八课组成一个统一的整体。 教学重点和难点: 重点: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 难点:宪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宪法与我们生活的关系 课时安排:1课时 教材分析: 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这是本框的重点,也是本课的重点。同时,也是一个教学的难点。只有准确认识与充分理解此观点,才能使学生树立宪法至上的观念。严格遵守宪法,勇于维护宪法的尊严。进而,才能真正理解后面的问题。 同时,由于学生是首次接触宪法的相关知识,理论性又很强、有点枯燥,理解上较困难。教师在教法上有一定难度,所以这也是一个难点。 2、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 此问题是第一框的起点,也是一个重点。因为只有充分理解了关于宪法所规定的内容,领会了宪法内容的特殊性,知道了宪法在内容规定方面与普通法律不同时,才能进一步、正确理解“为什么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等问题。 教学方法:讲练结合法 1、教师充分利用教材中拟人手法介绍的“一次隆重的法律家族聚会” 采用多种形式,让学生在情景中感受宪法与普通法律的不同。比如:让学生进行角色扮演的活动,或者以动画形式展示出来,并加入更详实的资料与案例,对比理解“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 2、在讲解“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时,为帮助学生深刻理解。既可借助教材中设置的一些小栏目——名言与法律体系金字塔,也可在讲解时,设计一些活动。比如采用“排座位”的小游戏(可同时借助多媒体手段),让学生在为具有不同法律效力的法规排位子的同时,自然而然地理解这个知识点。

宪法法律知识试题

宪法法律知识试题 (共30题) 一、单选题(15题) 1、下列关于领导干部为什么要学习宪法,错误的是(D)。 A.学习宪法有助于认识权力来源 B.学习宪法有助于为权力行使设定界限 C.学习宪法有助于树立人权意识 D.学习宪法有助于锻炼身心 2、在新中国成立初期起着临时宪法作用的是(B)。 A.《政务院组织法》 B.《共同纲领》 C.《独立宣言》 D.《土地改革法》 3、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是(A)。 A.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B.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C.1946年《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 D.1931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4、最近一次宪法修正案在哪一年?(C) A.1998年 B.1993年 C.2004年 D.2013年 5、宪法最主要、最核心的价值在于(B)。 A.组织国家机构 B.保障公民基本权利 C.维护社会秩序 D.控制国家权力 6、将“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规定转让”载入现行宪法的是下列哪一宪法修正案?(A) A.1988年宪法修正案 B.1993年宪法修正案 C.1999年宪法修正案 D.2004年宪法修正案 7、规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的修正案是哪一年通过的?(C) A.1988年 B.1993年 C.1999年 D.2004年 8、现行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C)。 A.一律平等 B.在立法上一律平等 C.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D.人人平等 9、任何公民,非经(A)批准或者决定或者()决定,并由()执行,不受逮捕。 A.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公安机关 B.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 C.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 D.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10、既是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同时也是公民的基本义务的是(A)。 A.劳动权 B.休息权 C.选举权 D.被选举权 11、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C)。 A.人民民主专政 B.单一制 C.人民代表大会制 D.联邦制

宪法学习 主题班会教案

宪法宣传主题班会教案2 一、活动背景: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 二、活动目的:为培养学生的法制观念,引导学生形成“学法、知法、守法、护法”的意识,我班决定开展“宪法在我心中”主题班会活动。 三、活动主题:“宪法在我心中”主题班会 四、活动时间:2018年9月30日 五、活动对象:全体同学 六、活动流程: (一)由主持人致开场白,主持说明此次主题班会的具体细则、主要内容、具体安排及活动目的; (二)班长说明此次宪法主题班会的主要意义,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权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因自觉接受权威而主动服从,真正将宪法作为其行为准则。 (三)班长精心挑选了很多有关宪法的题让同学们进行 抢答,以便让同学们对此有更入的了解,并产生主动去了解宪法的动力。 (四)很多同学积极主动的说了一段自己对宪法的了解,有的畅谈“法在我心中”、“如何做遵纪守法的小公民”、“法律与我同行”,有的以案例来“今日说法”,同学们的积极性很高,把班会推向了高潮。 (五)班主任对活动进行总结:此次“宪法在我心中”主题班会活动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取得了实效,做到学习人员、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学习效果四落实。使同学们了解了宪法基本知识,作为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懂得了要学法、知法守法,远离犯罪,学会运用法律保护自己,使学生们成为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好公民。 总结:活动虽然已经结束,但我们将继续抓好法制宣传和教育,营造浓郁的法治氛围,努力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

宪法基础知识

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宪法之所以是国家的根本法,取决于以下三个因素:①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内容;②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③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更严格。 2、宪法的基本内容 宪法基本内容包括国家权力的正确行使和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其中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居于支配地位。 3、宪政的主要特征 宪政的主要特征有:①宪法实施是建立宪政的基本途径;②建立有限政府是宪政的基本精神;③树立宪法的最高权威是宪政的集中体现。 4.政体 政权组织形式一般就是指一国的“政体”,一种实现统治权益的政权体制或表现国家权力的政治制度。所以政权组织形式有时也被称为一国的“政治制度”; 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其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形式是一种民主的代表制。 5、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特点

①群众性。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基于一定居住地范围内居民(村民)社会生活的共同需要而建立,目的是解决居住地范围内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方面的社会问题。 ②自治性。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是国家机关,也不是国家机关的下属或下级组织,也不从属于居住地范围内其他任何社会组织,具有自身组织上的独立性。 ③基层性。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只存在于居住地范围的基层社区,所从事的工作都是居民居住范围内社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6.国家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 国家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是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 7、国籍的概念 国籍,在宪法上是指一个人隶属于某个国家的法律上的身份。我国国籍的取得方式有两种:出生国籍和继有国籍。 8、政治自由的涵义 政治自由是公民表达自己政治意愿的自由,包括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等方面的自由。 9、人身自由

宪法与法治思想的关系

宪法与法治思想的关系 下文为大家整理带来的宪法与法治思想的关系,希望内容对您有帮助,感谢您得阅读。 一、早期法治思想源流 西方的法治精神最早形成于古希腊(尤其是雅典),其中,著名思想家亚里士多德起了决定性的作用。亚里士多德指出:法治应包含有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是本身制定得良好的法律。这就是后世传颂的良法之治理论。 古罗马人受惠于希腊法治思想,不仅摄取了希腊法治精神的核心部分而且予以发展。古罗马著名的政治家和思想家西塞罗继承了古希腊斯多葛派的自然法理论,认为人的行为要受到约束,国家的行为要受到法律的制约,在国家管理方而,要依法治国。他坚决反对人治,认为要真正使公民获得幸福,国家应当实行法治,不允许任何人享有法律以外的特权。 近代西方启蒙思想家的法治理论没有脱离古希腊罗马以来的法治脉络,但极大地推动了法治理论的发展。洛克是近代资产阶级自由主义的奠基人。他认为,生命、自由、财产是人的天赋权利,在社会契约基础上建立的国家,在法律上首先要保障人的天赋权利,为此就要实行法治。洛克指出:无论国家采取什么形式,统治者应该以正式公布的和被接受的法律,而不是以临时的命令和未定的决议来进行统治。法律的公允性和对象的普遍性是实行

法治的另一重要原则。洛克说:法律一经制定,任何人也不能凭他自己的权威逃避法律的制裁;也不能以地位优越为借口,放任自己或下属胡作非为,而要求免受法律的制裁。公民社会中的任何人都是不能免受它的法律的制裁的。洛克的自由主义和法治主义思想不仅影响到孟德斯鸠等启蒙思想家,而且直接被后来的欧美宪法所吸收。 孟德斯鸠虽然深受洛克的影响,把法治的宗旨确定为自由,但在如何确保自由的问题上,孟德斯鸠比洛克考虑得更周全。孟德斯鸠把法、自由、政府形式(或政体)权力、自然环境作为一个法治共和国的若干要素进行平而描述,其核心在于揭示法治生成的制度要素分权学说,这也是孟德斯鸠对西方法治思想的最大贡献。 卢梭生活的时代正是欧洲政治和思想急剧变化的时期,卢梭本人也是一个激进的民主主义者。他认为,公民的自由和平等,只有用体现公意的法律才能保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卢梭法治思想的重要原则之一。卢梭关于立法权的观点是很激进的。他认为,立法权只能属于人民,立法权是国家的心脏。立法权不可分割、不可转让、不可替代。因此,他反对孟德斯鸠的分权理论,也反对洛克的代议制。 二、宪法的产生和发展 十七世纪的英国宪法是近代宪法的先驱。1688年的光荣革命推翻了斯图亚特王朝的专制统治。在议会与国王妥协并分享政权的基础上,1689年通过了《权利法案》,表明限制国王权力、由议会进行国家治理的君主立宪政体在英国最终确立。1775年北美爆

宪法不仅具有一般的法律效力,而且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所谓最高的法....

1、宪法不仅具有一般的法律效力,而且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所谓最高的法律效力。 2、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 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 3、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4、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 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5、近代意义上的宪法是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 6、从宪法是否具有统一法典的形式,分为: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 7、根据宪法的效力与修改程序不同,分为:刚性宪法和柔性宪法 8、宪法规范的制裁性则有自身的特点,一公民对政治过程的监督是宪法制裁的重要表现形 式,构成宪法特有的制裁模式,二近代宪法大多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人员的违宪行为规定了追究责任以至罢免的权力,三一些国家实行违宪立法审查制度,通过司法部门或特别机关,对违宪的法律、法规予以撤消或宣布无效。其特点是较为迂回曲折,因而维护宪法除需依靠法律手段外,更需依赖从政者政治道德观念和公民宪法意识的增强 9、调整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都有一定的表现形式,宪法规范的表现形式包括:宪法典、宪 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宪法判例以及宪法解释等 10、解释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 11、宪法实施的监督是为了保证宪法的贯彻实施,而队一切违宪活动所进行的审查和纠正 12、宪法实施的监督的三方面内容:一审查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合宪性,二审查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为的合宪性,三审查政党、社会团体等行为的合宪性 13、宪法实施监督的方式:事先审查、事后审查、附带性审查、宪法控诉 14、现行宪法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把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同时赋予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15、英国近代宪法——宪法之母 16、美国宪法是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它所确立的联邦主义原则和三权分力原则及总统制的政体,为后来许多的资本主义国家所效仿 17、法国宪法,1971年制定的宪法是欧洲第一部成文宪法 18、1918年的《苏俄宪法》是世界上第一部社会主义性质的宪法 19《钦定宪法大纲》中国历史上颁布的第一部宪法性文件 20、自1949年新中国成立,共制订了四部正式宪法和一部临时起宪法作用的《共同纲领》 21、《共同纲领》首次规定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它不是一部正式的宪法,但无论从内容上、形式上《共同纲领》都具有国家根本法的性质,在当时起了临时宪法的作用上 22、1982年宪法是一部较完备的社会主义宪法,中国特色的宪法,是我国现行宪法。 23、1982年修改的内容:一确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为国家的基本经济体制,规定“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加强经济立法,完善宏观调控”二省、直辖市、县、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5年,三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沿着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第六,完善对私有财产保护的规定。第十,关于紧急状态的规定。第十二,把乡镇人大的任期由3年改为5年。今后国家的根本任务是集中力量记性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24、国家性质亦称国体,他指的就是国家的阶级本质。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25、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实际上是无产阶级专政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是在人民内部实行民主

宪法在我心中--主题班会教案

“宪法在我心中”主题班会教案 高三(92)班班主任:范新杰 一、主题:宪法在我心中 二、目标: 1.通过班会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完善学生的社任意识。 2.引起学生的现实关注,激发学生的参与意识,有助于学生自觉地提高公民意识和法律意识、社会责任感、社会认识能力。 三、活动准备:多媒体课件、在线收看专题教育视频、宪法晨读活动 四、活动过程: (一)主持人开场导语说明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意义。 甲:“12?4”全国法制宣传日。 乙:学习法律是社会进步对个人的外在要求。现代社会是法制社会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法制建设的逐渐完善,人们的生活与法息息相关。学法、守法、用法成为社会的一种风尚不懂法、不学法的人在现今社会将寸步难行无法立足因此在学生中开展法制教育是社会对人的要求。 甲:法制精神是现代人的一种内在修养。伴随着社会的进步人的内在素质的内涵正在逐渐丰富。以前的学好语、数、英走遍天下都不怕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现代人除了具有丰富的文化知识之外还应该具有人文和法律精神。

甲:遵法守纪是每个社会公民的义务 乙:遵法守纪是保护每个人个人利益的保障。 合为此我们开展主题为“宪法在我心中”的主题班会。 二、《宪法》法律知识简介 国家宪法日专题介绍: 产生背景 12月4日,是中国的“宪法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宪法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不可或缺的,将宪法实施日定为“宪法日”,意义十分重大。 正式确立 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设立每年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 历届主题 2014年: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 [1] 2015年: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 2016年: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2017年: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主持人《宪法》共四章第一章总纲、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三章国家机构、第四章国旗、国歌、国徽、首都。 学生带领同学们学习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三、案例结合讨论法律案例 主持人:同学们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发生在我们身边的许许多多鲜活的事例,已然清楚地告诉我们,法律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学法懂法用法是青少年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同学们都17-18岁了,相信大家都会判断是非对错。可是为什么又有那么多的未成年人因为一时的糊涂而走上犯罪的道路呢?现在随着社会的发展未成年人犯罪率有升没减?面对这个沉重的问题我们是不是应该去深思呢?

宪法和普通法律的关系

宪法和普通法律的关系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宪法和普通法律的关系 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宪法既具有一切法律的共同特点,又具有与一般法律不同的特征,主要是:第一,宪法的内容不同于一般法律。一般法律的内容只涉及社会生活的某一个方面、某一个领域。宪法的内容涉及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根本问题,它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第二,宪法是制定一般法律的依据。一切法律都要以宪法为依据。正如人们通常所说的,宪法是母法,其他法律是子法。第三,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正因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宪法的修改程序比制定、修改一般法律更严格。宪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法律和其他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宪法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保障国家权力有序运行,规范和制约国家权力。宪法通过赋予立法、行政、司法等国家机关公共权力,使国家权力在宪法设定的轨道上有序运行,避免国家权力缺位、越位和错位。二是确认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在人民主权原则下,宪法是人民共同意志的集中体现,人民通过宪法使自己的基本权利得到最明确的确认和最有效的保障。三是调整国家最重要的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在国家的各种社会关系中,最重要的关系是由宪法来规范和调整的,如国家与公民的关系、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以及其他

宪法与普通法律的关系

宪法与普通法律的关系 1、联系: (1)都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2)都是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 (3)都主要取决于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 2、区别: (1)规定的内容不同。 宪法规定的是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如国家的性质、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的等等。而普通法律知识对刑事、民事、经济、行政等国家生活中某一方面的规 ^定。 (2)法律地位和效力不同。 宪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所谓法律效力,是指法律的强制性和约束力)。表现在: ①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和立法依据。普通法律是根据宪法制定的,是宪法的具体化。人们通常把宪法与普通法律的关系称为“母法”与“子法”的关 系。 ②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在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权威,法律、行政法规的内容和精神都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规定相违背,否则,就会因违宪而无效。《宪法》第5条第3款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③宪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宪法》第5条第4款规定:“一 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3)制定和修改程序不同 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更严格。其目的是保障宪法的权威性和稳定性,是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健康发展。 宪法制定时往往要成立一个专门机构,如制宪委员会、制宪议会或宪法起草委 员会等。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和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才有权提出 并由全国人大全体代表的2/3以上多数通过。而普通法律的制定修改,则以全国人 大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总之,从内容上看,宪法规定了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从效力上看,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从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看,宪法比普通法律更严格。所以说,

“宪法”主题班会教案

福泉市一小六(2)班“宪法”主题班会教案 活动主题:宪法在我心中 活动目的:加强法制教育宣传,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让学生养成学法、懂法、依法办事的好习惯,有效地树立和维护学校良好的学风以及社会的稳定发展。 活动方法:案例分析、学生共同参与讨论 活动准备:PPT课件、未成年人法律宣传的相关教育视频、相关案例 活动流程: 一、导入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已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然而,社会各方面的保护和帮助还要通过未成年人的配合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家长、教师和社会不可能时时刻刻呵护着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只有自己长本事,才能有效防范来自社会生活中的侵权行为。所以,在加强来自家庭、学校、社会保护的同时,未成年人尤其是未成年中学生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依法自律,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 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十分必要。 二、一起来分析和讨论 (一)你对法律知多少: 1、说出你所知道的有关青少年的法律法规的名称。 《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2、请你举例说说哪些是未成年人不能做的事情 旷课、夜不归宿,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携带管制刀具等等。 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分别做出了一些禁止性规定,中学生不应当违反这些规定。要自觉做到:不吸烟、酗酒、流浪、聚赌、吸毒,不弃学经商、从工,不进营业性舞厅等不

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看淫秽、暴力、凶杀、恐怖等书刊、录象,不侵害其他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 随着年龄的增长,未成年学生的独立自主意识逐渐增强。未成年学生的独立自主的意识是很可贵的,有些未成年学生对家长和教师的教育缺乏正确的态度。如认为父母“赶不上潮流”,对父母的话听不进去,甚至动不动就与父母顶撞,耍态度,发脾气;对教师的批评教育很反感,认为是和自己过意不去。如果连教师、家长的正确教育也不接受,那就很容易在生活的道路上出现偏差。 根据话题讨论,内容为:一个考试不及格的学生因为害怕第二天的家长会很晚才回到家。回家之后父亲知道他成绩很差就辱骂他,逼得他与父亲顶撞之后离家出走。 请大家思考:你是怎样看待故事中的父子俩的做法的?(讨论) (三)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未成年人应该懂得,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自我保护最有效的措施是求助法律。依法维权不仅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而且是维护法律的尊严。 案例一:小陈是一个农村姑娘,9岁时由父母做主,同一个21岁的男青年订立了婚约。男方给了小陈的母亲1960元礼金。小陈13岁时,提出要与男方解除婚约。男方不肯,坚持“要人不要钱”。小陈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便到法院起诉,要求解约。法院经过调查,在做好疏导工作的基础上,依法裁决由小陈的父母退还男方1960元礼金,小陈与男方解除非法婚约。就这样,小陈依靠法律,保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例二:小周家住湖北农村,是七年级学生。1996年月11月3日,在骑车回校途中,不慎将8岁女孩小雷撞倒在地致伤,雷家要求周家赔偿,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雷家到镇派出所报案,要求周家赔偿损失。派出所召集双方家长调解未成,于是派人到学校将小周带回派出所拘留。周母到派出所要求放人,派出所答复,必须交纳1000元才放人。周家因家穷被迫四处筹

宪法法律知识测试题库(共300题附答案)

宪法法律知识测试题库(共300题)

宪法 (共50题) 一、单项选择题(30题) 1.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该决定将国家宪法日确定为()。 A.10月4日 B.10月10日 C.12月4日 D.12月10日 2.现行宪法正式通过并公布实施的时间是()。 A.1982年3 月4日 B.1982年 4月 4日 C.1982年12月4日 D.1982年12月14日 3.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入宪法的是()。 A.1988年宪法修正案 B.1993年宪法修正案

C.1999年宪法修正案 D.2004年宪法修正案 4.我国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或者1/5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大() A.以到会代表1/2以上的多数通过 B.以到会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 C.以全体代表的1/2以上的多数通过 D.以全体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 5.下列关于我国宪法修正案的表述,正确的是()。 A.1988年宪法修正案第一次把“私营经济”写入宪法 B.1993年宪法修正案把“邓小平理论”写进宪法 C.1999年宪法修正案把“国营经济”改为“国有经济” D.2004年宪法修正案第一次规定“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内容 6.把宪法分为社会主义宪法和资本主义宪法是科学的,因为它()。

A.揭示了宪法的内容 B.揭示了宪法的本质属性 C.揭示了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D.总结了宪法形式上的特点 7.被马克思称为世界上“第一个人权宣言”的是()。 A.《独立宣言》 B.人权宣言》 C.《权利法案》 D.《大宪章》 8.近代宪法的发源地是()。 A.英国 B.美国 C.法国 D.德国 9.现行宪法规定,我国的根本制度是 ( ) 。 A.民主集中制度 B.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C.社会主义制度 D. 民民主专政制度 10.我国宪法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有广泛代表性的()。 A.国家机关 B.一般社会团体 C.党派联盟 D.统一战线组织 11.根据2004年宪法修正案,爱国统一战线中新增加的社会阶

宪法与普通法律的区别

论述宪法与普通法律的区别作为国家根本法,宪法既具有一切法律的共同特点,又具有与普通法律不同的特征,主要是: (一)宪法的内容与普通法律不同 普通法律的内容只涉及社会生活的某一个方面,某一个领域。(例如:刑法规定的是犯罪与刑罚的问题,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的是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内容 宪法的内容涉及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根本问题,它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例如: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是社会主义制度。我国政权性质是人民民主专政。) (二)宪法的效力与普通法律不同 因为宪法规定的是国家生活中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所以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表现在:(1)对法的最高效力。普通法律是根据宪法制定的,是宪法的具体化,也就是说宪法是母法,普通法律是子法,普通法律不能与宪法相抵触。(2)对人的最高效力 (三)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与普通法律不同 (1)普通法律一般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制定,而宪法的制定则由国家成立专门的委员会起草,经过全国各族人民讨论,然后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一个代表团或者30名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都可以提出普通法律修正案;而宪法的修改。则只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才可以提出议案。 (3)普通法律修正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而宪法的修改则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都有权修改普通法律,而宪法只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才有权修改,其常务委员会无权修改。

法考真题解析:我国《立法法》明确规定:“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doc

法考真题解析:我国《立法法》明确规定:“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一第22题(2016-1-22) 我国《立法法》明确规定: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关于这一规定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该条文中两处法律均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 B.宪法只能通过法律和行政法规等下位法才能发挥它的约束力 C.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只是针对最高立法机关的立法活动而言的 D.维护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需要完善相应的宪法审查或者

监督制度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第一处的法律不是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其指的是法的一般特征。 选项B.C错误。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含义:(1)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普通法律是宪法的具体化。立法机关在立法时必须以宪法的规定为依据,使法律具有合宪性。(2)任何普通法律都不得与宪法的内容、原则和精神相违背。为了保证宪法与法律的一致性,各国普遍实行不同类型的违宪审查制度,宣布违宪的法律无效。(3)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 选项D正确。完善相应的宪法审查或者监督制度有助于维护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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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教案 教学目标 知识与能力: 通过教学,帮助学生了解我国宪法关于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的规定是什么;对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有充分、准确的认识;知道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宪法。 过程与方法: 能从内容规定、法律效力、制定和修改程序上,说明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能在宪法和普通法律的对比中、在对问题的探究中,理解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充分理解和认识了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和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的基础上,能正确理解为什么宪法在制定和修改程序上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通过对宪法为什么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这个问题的初步探究,在思想上能树立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宪治国的观念。进而能产生进一步学习宪法的愿望,增强宪法至上的观念。 教学重点和难点: 重点: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 难点:宪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宪法与我们生活的关系 课时安排:1课时 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 毛泽东同志说:“一个团体要有一个章程,一个国家也要有一个章程,宪法就是一个总章程,是国家的根本大法。”那么,为什么说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总章程,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呢?这就是我们要学习的新内容。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板书) 学生活动:一次隆重的法律家族聚会(由学生进行角色扮演活动) (注:教师在上课前下发事先印好的宪法部分章节的摘要。) 学生结合表演及手中的宪法部分章节的摘要,总结出如下内容: 一、宪法为什么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板书) 1、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板书) (2)同宪法相比较,普通法律只规定刑事、民事、经济、行政等国家生活中某一方面。 学生活动:看图:教材中的“法律体系金字塔”;查阅宪法、刑法、兵役法、环境保护法等的相关条款。 学生归纳: 依据宪法第18条的规定,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学宪法-讲宪法主题班会教案

学宪法-讲宪法主题班 会教案 -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学宪法、讲宪法”主题班会教案 班会目标: 1、让学生了解《宪法》,认识《宪法》,懂得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培育学生国家意识、法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 班会准备: 多媒体课件、法制宣传片,法制宣传手册 班会过程: 一、谈话导入 同学们,我们生活在法治社会,时时处处都有法律约束。我们今天一起来认识了解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 二、认识宪法 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 三、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青少年应该知道以下几点: 1、生命健康权是人们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权利。珍爱生命、维护健康既 是我们的权利,也是我们对自己、对社会的义务。生命健康权是人格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不容他人侵犯。

2、未成年人作为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和民族的未来,其生命和健康受到 法律的特殊保护。我国《宪法》规定:“父母有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同时规定:”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 3、既然国家都从法律上保护我们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那么作为未 成年人的我们就更应该珍惜自己的生命。如果我们因为困难、挫折、失意而自杀,必然会给亲朋好友带来无尽的哀伤,还会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若我们不甚损害了自己的身体,还会造成更大的社会负担。 4、我们在享有生命健康权的同时,负有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道 德义务和法定义务。任何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注意自身生命安全和健康,使自己处于安全的环境,免受他人侵害,这不仅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也是我们对自己的关爱和责任。 四、总结 同学们,我们学习完《宪法》之后,要有国家意识,知道你身为一个中国人,要由民族归属感;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虽然是小学生,但我们身上也有强烈的社会责任。让我们一起为法治社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宪法知识集锦

宪法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根据宪法修正案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 (D )年 A 、 2年 B 、3年 C 、 4年 D 、 5年 2、下列哪个选项不属于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D ) A 、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 B 、自治州的人民法院 C 、自治县的人民政府 D 、自治旗的人民代表大会 3、根据宪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都缺席的时候,由全国人大补选。在补选之前,应由谁临时代替主席的职位(C ) A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B 、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C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D 、国务院总理 4、根据宪法修正案的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哪些条件(B ) A 、赔偿 B 、补偿 C 、兑换 D 、支付金钱 5、我国采取的是下列选项中的哪一种国家结构形式(D ) A 、“一国两制” B 、统一的多民族 C 、复合制 D 、单一制 6、下列选项的制度中最能反映我国的政治生活全貌的是(D ) A 、民主集中制度 B 、人民民主专政制 C 、政治协商制度 D 、人民代表大会制 7、我国现行宪法的第四次修正案是什么时间公布施行的(C ) A 、 2004年 2月 28日 B 、 2004年 3月 4日 C 、 2004年 3月 14日 D 、2004年 3月 15日 8、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修改宪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或者 1/5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 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法定多数通过。这个法定多数是指下列哪一项 (B ) A 、 3/4以上 B 、 2/3以上 C 、 3/5以上 D 、 1/2以上 9、根据宪法第 91条的规定:审计机关在下列那一主体的领导下, 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 (B ) A 、国务院 B 、国务院总理 C 、国家主席 D 、国务院审计署 10、根据宪法第 107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哪一级人民政府有权审批乡、民族乡、镇的建置和区域划分(C ) A 、市一级人民政府 B 、县、市级人民政府 C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D 、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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