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温深冷操作规范
上海纳福希阀门有限公司
指导文件
零件低温深冷处理作业规程
(A/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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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28日发布 2013年11月01日实施
1 目的
为了指导低温阀门制造过程中零部件进行深冷处理,以确保低温阀门性能确保符合要求。
2 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低温阀门零部件的深冷处理要求。低温阀门除满足常规阀门制造及检验要求外,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3 职责
3.1 低温测试专职人员负责低温深冷处理的操作。
3.2 质量部检验员负责低温深冷处理过程的记录。
4 工作程序
4.1 处理前准备工作
4.1.1 深冷处理的零部件须在粗加工之后精加工之前进行。
4.1.2 现场工作人员要求穿戴合适有效的保温防护服饰。
4.1.3 深冷处理作业现场应清洁,通风良好,工作通道畅通。
4.1.4 工作前检查低温操作设备,确保安全装置良好。
4.2 降温介质
4.2.1 降温介质为-196℃的液氮。
4.2.2 操作时必须注意低温介质的危险性,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4.3 深冷处理
a)根据每次处理的零部件规格数量,选择合适的不锈钢筐篮将零部件放入其中,再将筐篮放入适当的低温试验槽内,连接好测温传感器,盖好试验槽盖。
b) 先打开低温试验槽上的浸液开关,再缓慢的打开液氮储罐上的放液阀,此时液氮会因压力差流入试验槽内,间断停止进液查开液位,当液氮将零部件完全浸泡即可,当温度达到-196℃时开始保温。保温时间按4.4的试验时间。
4.4 试验时间
4.5 重复试验
4.5.1 保温结束后取出零部件,等待恢复常温后即可,若根据技术协议和产品图样要求需要进行二次深冷处理的零部件再按4.3重复操作1次。
4.6 质量部检验员根据深冷处理的起止时间,做好记录。
5 相关文件(无)
6 记录
6.1 《深冷处理过程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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