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致敬英雄》观后感心得体会完整2篇

《新时代,致敬英雄》心得体会2篇

《新时代,致敬英雄》心得体会1 (2)

《新时代,致敬英雄》心得体会2 (6)

《新时代,致敬英雄》心得体会1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4月27日下午全票表决通过了英雄烈士保护法,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受法律保护,禁止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的事迹和精神,宣扬、美化侵略战争和侵略行为,将依法惩处直至追究刑责。

中华民族是崇尚英雄、成就英雄、英雄辈出的民族。近代以来,一代代英雄儿女为民族复兴、国家富强奋勇抗争、抛头颅洒热血:从“精忠报国”的岳飞到“苟利国家生死以”的林则徐,从“抗日英雄”杨靖宇到狼牙山五壮士,从“人民的好公仆”焦裕禄到“愿以羽毛的方式承载和平”的维和女警和志虹,他们都是英雄,他们的故事被崇尚英雄的习近平多次提及。习近平说,“和平年代同样需要英雄情怀”,“不要让英雄既流血又流泪”。一切民族英雄,都是中华民族的脊梁,他们的事迹和精神都是激励我们前行的强大力量。

回望历史长河,无数英雄烈士前赴后继,用生命和鲜血捍卫信仰。英雄烈士的事迹和精神,是中国各族人民不懈奋斗伟大历程、可歌可泣英雄史诗的缩影和代表,已经获得全民族的广泛认同,是中华民族共同记忆的一部分,是中华民族精神的内核之一,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揆诸现实,

从建立人民英雄纪念碑到设立烈士纪念日,再到以法律武器守护和捍卫英烈,无不充分体现了国家和人民对英雄烈士的尊崇和缅怀。

“一个有希望的民族不能没有英雄,一个有前途的国家不能没有先锋。”岁月流转,大浪淘沙,烈士功勋的光芒愈加耀眼;历史更迭,时代变迁,英雄精神的价值愈加彰显。然而,令人痛心和愤慨的是,一段时间以来,我们看到社会上存有一股对英烈“污名化”的不良倾向,总是有极少数人丑化、诋毁、贬损、质疑我党我军历史上的英雄烈士。诸如身着二战日本军服,通过网络大肆宣扬美化侵略战争;打着“反思历史”“还原真相”等旗号,质疑狼牙山五壮士、董存瑞、邱少云等英雄烈士事迹。显然,以国家之名,立法保护英雄烈士更加重要和必要。

近年来,社会上对立法保护英雄烈士的呼声不断高涨。顺应社会呼声,尊重人民意愿,此次通过的英雄烈士保护法,坚持问题导向,从英雄烈士的历史功勋、人民英雄纪念碑的法律地位、纪念缅怀英雄烈士活动、弘扬传承英雄烈士精神、烈士褒扬和遗属的抚恤优待,包括保护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等方面,对进一步加强英雄烈士保护工作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总体来看,内容完善、法理清晰,对于提高公众崇敬、缅怀、捍卫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的意识,促进全社会尊崇英烈、扬善抑恶,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积极意义。

“一个没有英雄的民族是不幸的,一个有英雄却不知敬重

爱惜的民族是不可救药的。”放眼寰宇,保护英雄,崇尚英雄,中外皆然。世界上很多国家不仅设立各种纪念日以缅怀英雄,而且针对英烈权益保护,拥有充分健全的保护立法。举例来说,俄罗斯先后颁布了《卫国烈士纪念法》《关于俄罗斯军人荣誉日和纪念日》等多部法律文件;美国则颁布了《爱国者法案》《尊重美国阵亡英雄法案》等,规定要对亵渎英雄烈士的行为进行严厉惩罚。不难看出,立法保护英烈权益,是世界各国的普遍通行做法。我国也不例外,近年来,从2014年8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以法律形式将9月30日设立为烈士纪念日,并规定每年9月30日国家举行纪念烈士活动,到2017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特别明确,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再到此次全票通过的英雄烈士保护法,都充分彰显了我国以法律武器守护和捍卫英烈的鲜明态度和坚定意志。

中华民族自古就有崇文尚武的精神,历史车轮的每一寸前行,都是无数仁人志士舍生取义、发扬蹈厉的结果。历史先烈为国家的安危和人民的幸福舍身忘我,贡献出了宝贵的生命,才有了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人民有信仰、民族有希望、国家有力量”,人民信仰来自英雄精神。进入新时代,开启新征程,实现新目标,更加需要英雄,更加需要弘扬英雄精神,去创造新的历史奇迹。英雄精神是一个民族精

神的支撑,一个国家的强盛,离不开民族精神的支撑。人民群众需要信仰驱动,社会需要共识引领,发展需要价值导航,这一切都源于强大的英雄精神。

“伟大时代呼唤伟大精神,崇高事业需要榜样引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现我们的目标,需要英雄,需要英雄精神。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更有信心和能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于此,更需要让英雄精神融入民族血脉,注入精神动力,激发前行力量。让我们以学习宣传英雄烈士保护法为契机,致敬英烈,仰望崇高,砥砺奋进,勇做新时代的搏击者、担当者和奉献者,勠力同心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的更大成就告慰英烈,创造属于我们这一代的新辉煌!

《新时代,致敬英雄》心得体会2

“一个有希望的民族不能没有英雄,一个有前途的国家不能没有先锋。”习近平总书记曾在多个场合表达对英雄的崇敬之情,并号召全社会铭记英雄,崇尚英雄,捍卫英雄,学习英雄,关爱英雄。

党的十八大以来,从各种形式纪念英烈、表彰先进、慰问英模,到健全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尊崇英雄、褒奖英模已成为一项国家大事。从今年5月1日起,英雄烈士保护法正式施行。以法律形式“布大信于天下”,为全社会唱响新时代见贤思齐、崇尚英雄、争做先锋的正气歌,注入强劲正能量。

每个英雄都不容易,每个英雄的家人更不容易,他们光辉的背后是压力和担当,但这种担当不是谁都能够承受和承担的。可以说,每个英雄的背后也站着一位英雄。崇尚英雄、敬仰英雄、学习英雄,理应成为全社会最起码的情感认同和价值追求。

何为英雄?关键时刻舍身救人的是英雄;奋发图强为国争光的是英雄;精忠报国守卫家园的是英雄!不管时代怎么发展到什么阶段,英雄都是与时代并肩同行。以小换大,顾全大局。所以无论何时何地,英雄的荣耀都是不容玷污的。

而近段时间,有些人刻意抹黑英雄人物,歪曲我们的光辉历史,甚至有些“精日分子”身穿侵华日军军服在抗战遗址拍照并发在网上,这些行为势必要引起我们高度警觉。对于网络上的暗流逆流,一定要重拳快打,绝不能让网络变为法外之地,成为某些别有用心的人肆意污蔑贬低英雄人物的场所。

对于近期网络上类似的恶劣行为,中国共产党也重拳出击,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明确规定:全社会都应当崇尚、学习和捍卫英雄烈士;禁止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行为,英雄烈士的近亲属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宣扬、美化侵略战争和侵略行为,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的颁布实施,从法律上捍卫了英雄烈士的荣耀,严防那些心术不正的人恶意散播错误信息影响迷惑青少年等群体。

过河不忘搭桥人,吃水不忘挖井人,树高万丈不忘根。我们今天幸福美好的生活,是历史长河中无数英雄烈士用鲜血与生命换来的,是无数英雄人物和广大人民用智慧、汗水和勤劳的双手换来的,我们必须铭记历史,将历代英雄们的坚定信念和革命精神继承,融入我们的新时代发展的合力中。敢于担当

者皆英雄,勇于奉献者皆英雄!尊敬英雄,致敬英雄,保卫英雄,捍卫英雄!从我们每个人做起!

我们应该尊重英雄,就是尊重我们民族;我们应该认同英雄,就是认同正确的价值观;我们应该追随英雄,就是追随真善美;我们应该颂扬英雄,就是颂扬正能量。无论时代怎样变化,英雄这个伟大而光辉的形象始终应该是我们内心的坚守、歌颂的对象!

我们要向烈士致敬,致敬他们的大义凛然,致敬他们的一腔热血,致敬他们对祖国的忠诚,致敬他们对人民的热爱。我们要向祖国致敬,致敬我们幸福而美好的今天,致敬我们充满希望的未来。

先烈们铸就的坚韧伟岸的革命精神,作为一种不朽的力量,引领着大家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用行动去传承这伟大的革命精神。要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牢记历史使命,以先烈们的英雄事迹为标杆,学英雄精神,立足本职,勇于担当。勿忘历史,不负英魂!

崇尚英雄、敬仰英雄、学习英雄,理应成为全社会最起码的情感认同和价值追求。像尊重英雄一样,尊重英雄的家人既是对英雄的关心爱护,也是对英雄文化的扩充和丰富发展。每个英雄都不容易,每个英雄的家人更不容易,他们光辉的背后是压力和担当,但这种担当不是谁都能够承受和承担的。可以说,每个英雄的背后也站着一位英雄。

今天的中国正在发生日新月异的变化,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加接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实现我们的目标,需要英雄,需要英雄精神。我们要铭记一切为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作出贡献的英雄们,崇尚英雄,捍卫英雄,学习英雄,关爱英雄,戮力同心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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