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强制许可

专利权强制许可
专利权强制许可

专利权强制许可

一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专利权强制许可制度最早出现在《巴黎公约》,公约第5条A款第2项的规定:“本联盟各国都有权利采取立法措施规定授予强制许可,以防止由于行使专利所赋予的专有权而可能产生的滥用,例如,不实施。”

二是《TRIPS协定》。《TRIPS协定》第7、8条作为原则性规定,第31条作为具体规定,以及第27条第二款,共同构成《TRIPS协定》下的强制许可制度的基本框架。TRIPS

第31条“未经权利人授权的其他使用”,除规定了合理条件强制许可外,还包含了公共利益强制许可、依存专利强制许可、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强制许可等内容,并作了详细的限制性规定。

三是《多哈宣言》。2001年底,在卡塔尔首都多哈召开的世界贸易组织(WTO)第四届部长级会议上,知识产权与公共健康问题成为一大棘手问题。与会代表就TRIPS协议与公共健康问题进行了三天的谈判,最终达成了《多哈宣言》,明确了WTO成员政府采取措施维护公共健康的主权权利。《多哈宣言》第6条规定:“认识到在制药领域生产能力不足或缺乏生产能力的WTO成员方在有效实施TRIPS协定下的强制许可方面可能面临的困难,我们指示TRIPS协定理事会在2002年年底前找出这一问题的迅捷解决办法,并向WTO总理事会报告”。

四是《总理事会决议》。由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药品专利强制许可问题上存在较大分歧,直至2003年8月30日,WTO成员才就这一问题达成协议,即《关于实施多哈宣言第6条款的理事会决议》(《总理事会决议》)。文件规定,对于缺乏药品生产能力或药品生产能力有限的贫穷国家,可以进口其他成员方通过强制许可而生产的廉价仿制药品。这一规定实际上豁免了出口方实施强制许可只能主要满足国内市场需要的义务,从而有利于贫穷国家在必要时更容易进口用于治疗艾滋病等重大传染性疾病的廉价仿制药品。这是对TRIPS 协定和《多哈宣言》的一个重大发展,其实质意义在于突破了TRIPS协定第31条(f)1的限制,至少从理论上解决了缺乏或没有药品生产能力的国家的公共健康危机。该文件称:“特定条件下出口方成员为生产必要药品并将其出口至‘合格进口方成员’而颁发强制许可的,其在TRIPS协定第31(f)条项下的义务被免除”。《总理事会决议》从法律操作层面上界定了最不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进口仿制药品的权利。

五是《修改TRIPS协定的议定书》。为落实《多哈宣言》与《总理事会决议》中药品强制许可的指示,2005年12月6日,WTO各成员一致通过了修改TRIPS协定有关强制许可条款的决定。该决定附属的《修改TRIPS协定的议定书》(《议定书》)与2003年《总理事会决议》在实质内容上完全一致。按照《议定书》的规定,在符合有关条件的前提下,WTO 成员可以授予其国内企业生产并出口特定专利药品的强制许可,不再局限于供应国内市场。简言之,《议定书》允许WTO成员可以为向“有资格进口的成员”出口药品的目的,授予药品专利强制许可,突破了TRIPS协定关于强制许可的药品只能供应本国市场的限制。

2012年3月,印度国家专利局根据印度制药业巨头Natco制药公司的申请,针对德国拜耳公司专利药品索拉非尼(商品名为“多吉美”)作出了同意进行强制许可的决定。这是印度历史上颁发的首例药品专利强制许可。

拜耳公司对药物化合物索拉非尼拥有专利权。索拉非尼被用来治疗晚期肾癌和肝癌,虽不能彻底治愈病人,但它的使用能延长晚期肝癌和肾癌病人的生命。拜耳公司在2005年获得对索拉非尼的销售许可,2006年以商品名“多吉美”(Nexavar)在全世界推出其产品。其在2007年8月1日收到了在印度进口和销售该药的许可证,2008年在印度推出该产品。2008年3月3日,拜耳公司的索拉非尼在印度获得专利(No.215758)。拜耳公司2008年没有在印度进口该药,2009年和2010年才开始小批量进口。多吉美在印度的销售量保持在每月大约200人的剂量。印度病人服用多吉美1个月的药费大约需5600美元,相当于印度薪水最低工人3年半的工资。Natco公司是印度的一家仿制药制造商。依照Natco公司的统计,印度至少有100,000名不同类型的肾癌和肝癌患者,此外,每年还有30,000位新病人被诊断患有这两种疾病,并有将近24,000位病人死亡。拜耳公司提供的该药物数量仅满足了印度2%的肾癌和肝癌病人的需要。Natco公司为此开发了制造索拉非尼所需的工艺,要求并获得了药监部门生产仿制药的许可,拟在2011年4月向市场推出。Natco公司向拜耳公司请求给予自愿许可,拜耳公司拒绝给予许可。鉴于拜耳公司未能使其药物被更多的人获得,Natco公司提出了强制许可申请。经过权衡双方陈述的事实和理由,基于拜耳公司确实未能以可获得和可负担的标准为该药物定价,而且也不能保证该药物在印度有足够的和可持续的供应,印度专利局局长于2012年3月9日作出授予Natco公司强制许可的决定。

《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

国家知识产权局令 第六十四号 《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已经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 局长田力普 二○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以下简称强制许可)的给予、费用裁决和终止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以下简称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受理和审查强制许可请求、强制许可使用费裁决请求和终止强制许可请求并作出决定。 第三条请求给予强制许可、请求裁决强制许可使用费和请求终止强制许可,应当使用中文以书面形式办理。

依照本办法提交的各种证件、证明文件是外文的,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在指定期限内附送中文译文;期满未附送的,视为未提交该证件、证明文件。 第四条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办理强制许可事务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当事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强制许可事务的,应当提交委托书,写明委托权限。一方当事人有两个以上且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除另有声明外,以提交的书面文件中指明的第一当事人为该方代表人。 第二章强制许可请求的提出与受理 第五条专利权人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3年,且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4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其专利的,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可以根据专利法第四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请求给予强制许可。 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的行为被依法认定为垄断行为的,为消除或者减少该行为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可以根据专利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请求给予强制许可。 第六条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可以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建议国家知识产权局给予其指定的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强制许可。 第七条为了公共健康目的,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可以根据专利法第五十条的规定,请求给予制造取得专利权的药品并将其出口到下列国家或

浅析我国药品专利的强制许可

浅析我国药品专利权的强制许可 班级:2013级国际商务2班 姓名:宋斐 学号:2013814040

摘要: (3) 一、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的概念 (3) 二、药品专利的特殊性 (4) 三、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的必要性分析 (5) (一)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有利于缓解公共健康危机 (5) (二)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有利于防止专利权滥用 (6) 四、结语 (6) 参考文献: (8)

摘要: 药品专利作为与社会公共健康息息相关的一种权利,已广泛被各界人士所重视,2012年到2013年的印度第一起专利强制许可案------德国拜耳公司诉印度拿特科公司一案更是将药品专利的强制许可推到了风口浪尖。①本文通过明晰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的概念,明析药品专利的特殊性,进而得出药品专利强制许可的必要性,尤其是在当下的中国,最后得出结论,本文只是对我国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做了一些较浅的尝试与分析,难免会有一些不足,至于如何在我国实践中启动强制许可制度、发挥强制许可的效用,囿于知识水平的有限,思想高度的桎梏,不敢再做赘述。 关键词: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公共健康权利滥用制度价值 一、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的概念 专利权是法律赋予专利权人一定期限排他性的独占权,这是一种具有强有力效力的权利。②药品专利强制许可,是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的组成部分,是以药品为许可客体的强制许可,我国将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定义为: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为了公共健康目的,对取得专利权的药品,可以给予制造并将其出口到符合条件的国家或者地区的强制许可。③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即:围绕药品专利强制许可而建立的一系列法律制度的总和。 ①易继明专利的公共政策_以印度首个专利强制许可案为例华中科技大学学报2013.11.07 ②刘斌渐、张恩凯论专利权的效力、内容及其消灭化甘肃科技2011(8) ③《中国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08)第五十条

专利实施许可协议(标准版)

Both parties jointly acknowledge and abide by thei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and reach an agreed resul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专利实施许可协议

编号:FS-DY-20354 专利实施许可协议 专利实施许可协议 甲方:_____(总部/分部)。 乙方:_____(分部/加盟店)。 根据甲方与乙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达成的《特许经营合同》,为了规范总部专利实施许可的行为,根据总部的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以下实施许可协议: 一、许可实施的专利 甲方许可乙方实施以下专利: (1)专利名称:_____,研制完成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专利申请号:_____,专利批准号:_____,专利申请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专利批准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专利权的有效期限: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专利的内容:_____。 (2)专利名称:_____,研制完成时间:_____年_____月

_____日,专利申请号:_____,专利批准号:_____,专利申请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专利批准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专利权的有效期限: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专利的内容:_____。 二、实施许可的方式 甲方授权乙方在特许区域内,以独占(排他/普通)许可的方式实施本协议规定的专利,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1)限于以_____方式制造(销售)_____产品; (2)_____。 三、实施许可的区域 使用本协议许可实施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制造、销售_____产品的区域范围,限于特许区域内,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1)制造的产品限于在特许区域内特许店销售; (2)产品销售的客户限于在特许区域注册的企业或企业分支机构; (3)_____。 四、技术情报和资料

技术转让(专利权)合同

技术转让(专利权)合同 合同编号: 技术转让(专利权)合同 项目名称: 受让方(甲方): 让与方(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有效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制 填写说明 一、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制定的技术转让(专利权)合同示范文本。 二、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让与方、原专利权人)将其发明创造申请专利权转让受让方,受让方支付约定价款而订立的合同。 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受让人或共同让与人。

四、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 技术(专利权)合同 受让方(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让与方(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本合同乙方将其的专利权转让给甲方,甲方受让并支付相应的转让价款。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本合同转让的专利权: 1.为(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 2.发明人/设计人:。 3.专利权人:。 4.专利授权日:。 5.专利号:。 6.专利有效期限:。 7.专利年费已交至:。

第二条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前实施或许可本项专利权的状况如下: 1.乙方实施本项专利权的状况(时间、地点、方式和规模):。 2.乙方许可他人使用本项专利权的状况(时间、地点、方式和规模):。 3.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有义务在日内将本项专利权转让的状况告知被许可使用本发明创造的当事人。 第三条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保证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履行。乙方在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享有的权利和义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由甲方承受。乙方应当在日内通知并协助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让与人与甲方办理合同变更事项。 第四条本合同生效后乙方继续实施本项专利的,按以下约定办理:。 第五条为保证甲方有效拥有本项专利权,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以下技术资料:1.; 2.; 3.; 4.。 第六条乙方向甲方提交技术资料的时间、地点、方式如下: 1.提交时间:

专利公共利益强制许可的情形有哪些

专利公共利益强制许可的情形有哪 些 (1)在国家出现紧急情况或非常情况时,如发生战争、自然灾害等情况;(2)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即指出于国防、国民经济和公共健康的需要。 专利强制许可是未得到专利人同意而强制实施的许可行为,这种行为在《专利法》中有明确规定。专利的强制许可一般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不得已而为之,那么专利公共利益强制许可的情形有哪些?下面网的小编将为您详细阐述与专利强制许可有关的信息,希望能够为您提供帮助。 一、强制许可概念简述 强制许可,是指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专利法规定,不经专利权人同意,直接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实施其发明创造的一种许可方式,又称非自愿许可。 二、公共利益强制许可包括如下情况

(1)在国家出现紧急情况或非常情况时,如发生战争、自然灾害等情况; (2)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即指出于国防、国民经济和公共健康的需要,包括: a涉及国防安全的重要专利发明,如对于某先进武器的发明专利等; b关系国民经济的重要发明专利,如治理污染的发明专利等; c公共卫生方面的发明专利,如某种可以有效防治某疾病的发明专利等。 规定公共利益强制许可的目的是为了防止专利权人滥用专利权。 与具有实施条件的单位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实施专利实施许可不同,国家知识产权局给予公共利益强制许可时的同时应当指定具有实施条件的单位实施该专利技术。 由此可见,专利强制许可不是专利局随心所欲的,需要根据相关法律进行,一般是国家遇到重大自然灾害的时候。如果您对以上内容还存在着一些疑问,或者需要了解更多与之相关的信息,可以到网找在线律师进行咨询,我们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为您提供解决方案,谢谢阅读!

专利实施强制许可的条件

专利实施强制许可的条件 申请专利实施强制许可需要满足什么条件?申请专利的实施强制许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但是很多人在进行专利申请时并不知道法律规定了哪些条件。下面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一定的帮助。 专利强制实施许可 专利强制实施许可,是指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在法定的情形下,不经专利权人许可,授权他人实施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法律制度,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付给专利权人合理的使用费。 专利行政部门依法定条件和程序颁发的使用专利的许可。专利申请人获得这种许可后无需专利权人同意即可得以实施专利,但应支付合理的使用费。强制许可的对象指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不包括外观设计。 强制许可 强制许可,是指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专利法规定,不经专利权人同意,直接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实施其发明创造的一种许可方式,又称非自愿许可。

专利实施强制许可的条件 我国《专利法》规定: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以合理的条件请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而未能在合理长的时间内获得这种许可时,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该单位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该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具体来说: 1、必须是具备条件的单位;比如资金、技术、设备、厂房、技术人员等。 具备这些比如资金、技术、设备、厂房、技术人员等条件的单位,才有资格申请实施他人的专利。 2、必须以合理的条件请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 请求许可实施其专利,实际上是交换关系,应当遵守公平、等价有偿的原则和经济规律,以第三者站在公平合理的立场上判断是否是合理的条件。 3、未能在合理长的时间内获得专利权人的许可。 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 《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于2012年3月15日以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64号公布。该《办法》分总则、强制许可请求的提出与受理、强制许可请求的审查和决定、强制许可使

专利相关规范性文件、通知汇总

第一部分专利法律 (一)专利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国防专利条例 专利代理条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专利等知识产权案件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查知识产权纠纷行为保全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技术调查官参与知识产权案件诉讼活动的若干规定 (二)国家知识产权局规章、公告 专利审查指南2010

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复议规程 施行修改后的专利法的过渡办法 施行修改后的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过渡办法 专利代理管理办法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办法 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 用于专利程序的生物材料保藏办法 关于用于专利程序的微生物菌(毒)种、培养物入境检疫暂行规定关于香港回归后中国内地和香港专利申请若干问题的说明 关于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知识产权署提出的首次申请的优先权的规定关于台湾同胞专利申请的若干规定 关于受理台胞国际申请的通知 关于我国学者在国外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规定 关于中国实施《专利合作条约》的规定 中国申请人向国际局递交国际申请实施办法 专利收费减缴办法 关于停征和调整部分专利收费的公告 PCT申请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国际申请(PCT申请)费用减、退、免方面的规定 关于执行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公告 专利权质押登记办法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办法

技术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合同编号: 技术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项目名称: 受让方(甲方): 让与方(乙方):浙江理工大学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有效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

技术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受让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通讯地址: 电话: 让与方(乙方):浙江理工大学 法定代表人:裘松良 联系人: 通讯地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杨街道2号大街928号 电话: 本合同乙方以(独占、排他、普通)方式许可甲方实施其所拥有的专利权,甲方受让该项专利的实施许可并支付相应的实施许可使用费。双方经过平等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本合同许可实施的专利权: 1.为(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 2.发明人/设计人: 。 3.专利权人:浙江理工大学。 4.专利授权日:年月日。

5.专利号:。 6.专利有效期限:年月日。 7.专利年费已交至:年月日。 第二条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前实施或许可本项专利权的状况如下: 1.乙方实施本项专利权的状况(时间、地点、方式和规模):无。 2.乙方许可他人使用本项专利权的状况(时间、地点、方式和规 模):无。 3.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前实施或许可本项专利的基本状况如下:无。 第三条:乙方许可甲方以如下范围、方式和期限实施本项专利:1.实施方式:(独占、排他、普通)实施许可。 2.实施范围:全球。 3.实施期限:年。 第四条:为保证甲方有效实施本项专利,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以下技术资料:本项专利文件。 第五条乙方向甲方提交技术资料的时间、地点、方式如下: 1. 提交时间:年月 2. 提交地点:浙江理工大学校内 3. 提交方式:当面交付或邮寄 第六条本合同签署后,由甲方负责在7 日内办理专利权转让登记事宜。 第七条甲方向乙方支付实施该项专利权使用费及支付方式为: 1.许可实施使用费总额(包括人员激励费、特支费等)为:人民币万元,其使用和管理按照乙方的科研政策执行。 2.许可实施使用费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 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在合同生效后3 日内,甲方将使用费全部汇至乙方帐号。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 开户银行:工行杭州高新支行

专利权强制许可

专利权强制许可 一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专利权强制许可制度最早出现在《巴黎公约》,公约第5条A款第2项的规定:“本联盟各国都有权利采取立法措施规定授予强制许可,以防止由于行使专利所赋予的专有权而可能产生的滥用,例如,不实施。” 二是《TRIPS协定》。《TRIPS协定》第7、8条作为原则性规定,第31条作为具体规定,以及第27条第二款,共同构成《TRIPS协定》下的强制许可制度的基本框架。TRIPS 第31条“未经权利人授权的其他使用”,除规定了合理条件强制许可外,还包含了公共利益强制许可、依存专利强制许可、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强制许可等内容,并作了详细的限制性规定。 三是《多哈宣言》。2001年底,在卡塔尔首都多哈召开的世界贸易组织(WTO)第四届部长级会议上,知识产权与公共健康问题成为一大棘手问题。与会代表就TRIPS协议与公共健康问题进行了三天的谈判,最终达成了《多哈宣言》,明确了WTO成员政府采取措施维护公共健康的主权权利。《多哈宣言》第6条规定:“认识到在制药领域生产能力不足或缺乏生产能力的WTO成员方在有效实施TRIPS协定下的强制许可方面可能面临的困难,我们指示TRIPS协定理事会在2002年年底前找出这一问题的迅捷解决办法,并向WTO总理事会报告”。 四是《总理事会决议》。由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药品专利强制许可问题上存在较大分歧,直至2003年8月30日,WTO成员才就这一问题达成协议,即《关于实施多哈宣言第6条款的理事会决议》(《总理事会决议》)。文件规定,对于缺乏药品生产能力或药品生产能力有限的贫穷国家,可以进口其他成员方通过强制许可而生产的廉价仿制药品。这一规定实际上豁免了出口方实施强制许可只能主要满足国内市场需要的义务,从而有利于贫穷国家在必要时更容易进口用于治疗艾滋病等重大传染性疾病的廉价仿制药品。这是对TRIPS 协定和《多哈宣言》的一个重大发展,其实质意义在于突破了TRIPS协定第31条(f)1的限制,至少从理论上解决了缺乏或没有药品生产能力的国家的公共健康危机。该文件称:“特定条件下出口方成员为生产必要药品并将其出口至‘合格进口方成员’而颁发强制许可的,其在TRIPS协定第31(f)条项下的义务被免除”。《总理事会决议》从法律操作层面上界定了最不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进口仿制药品的权利。

专利强制许可的种类有哪些

专利强制许可的种类有哪些 1、一般强制许可,指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以合理的条件请求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 2、特殊强制许可,当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出现时,为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专利局有权决定对专利权人的专利给予强制许可使用,以维持社会的稳定和保障公众的利益。 3、交叉强制许可。 ▲一、专利强制许可的种类有哪些 我国专利法规定了三种强制可即一般强制许可、特殊强制许可、交叉强制许可。 1、一般强制许可 一般强制许可是指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以合理的条件 请求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而未能在合理长的时间内获得这种许可时,国务院专利行政管理部门根据该单位的申请,给予该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第三次修正的《专利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一)专利权人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三年,且自提出

专利申请之日起满四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其专利的; (二)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的行为被依法认定为垄断行为,为消除或者减少该行为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的。 适用一般许可必须满足如下条件: 第一,申请者获得强制许可的是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或个人。这里的单位应理解为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行政管理单位不能申请;相比原专利法,新法允许个人在具备实施条件的情况下申请强制许可。 第二,申请实施强制许可的对象是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而非外观设计专利。因为外观设计专利仅是产品的形状、色彩、图案及其相互的组合,它与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的区别在于,外观设计是形式的内容,可用其他代替,而发明实用新型是内在本质的内容,它难以合理地代替。 第三,专利权人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三年,且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四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其专利或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的行为被依法认定为垄断 行为,为消除或者减少该行为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 2、特殊强制许可 特殊强制许可是当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出现时,为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专利局有权决定对专利权人的专利给予强制许可使用,以维持社会的稳定和保障公众的利益。特殊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模板通用(标准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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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_____________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模板通用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总部/分部) 乙方:________________(分部/加盟店) 根据甲方与乙方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达成的《特许经营合同》,为了规范总部专利实施许可的行为,根据总部的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以下实施许可协议: 一、许可实施的专利 甲方许可乙方实施以下专利: (1)专利名称:_________,研制完成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专利申请号:_______,专利批准号:________,专利申请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专利批准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专利权的有效期限: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专利的内容:_________。 (2)专利名称:_________,研制完成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专利申请号:_________,专利批准号:_________,专利申请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专利批准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_

日,专利权的有效期限: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专利的内容:_________。 二、实施许可的方式 甲方授权乙方在特许区域内,以独占(排他/普通)许可的方式实施本协议规定的专利,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1)限于以_________方式制造(销售)_________产品;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实施许可的区域 使用本协议许可实施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制造、销售_________产品的区域范围,限于特许区域内,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1)制造的产品限于在特许区域内特许店销售; (2)产品销售的客户限于在特许区域注册的企业或企业分支机构;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术转让(专利权)

合同编号: 技术转让(专利权)合同 项目名称: 受让方(甲方): 让与方(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有效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

填写说明 一、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转让(专利权)合同示范文本,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 二、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让与方、原专利权人)将其发明创造专利权转让受让方,受让方支付约定价款而订立的合同。 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受让人或共同让与人。 四、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

技术转让(专利权)合同 受让方(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传真: 电子信箱: 让与方(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传真: 电子信箱: 本合同乙方将其 的专利权转让甲方,甲方受让并支付相应的转让价款。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本合同转让的专利权: 1.为(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 2.发明人/设计人为:。 3.专利权人:。 4.专利授权日:。 5.专利号:。 6.专利有效期限:。 7.专利年费已交至。 第二条: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前实施或许可本项专利权的状况如下:1.乙方实施本项专利权的状况(时间、地点、方式和规模): 。 2.乙方许可他人使用本项专利权的状况(时间、地点、方式和规模): 。 3.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有义务在日内将本项专利权转让的状况告知被许可使用本发明创造的当事人。 第三条: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保证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履行。乙方在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享有的权利和义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由甲方承受。乙方应当在日内通知并协助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让与人与甲方办理合同变更事项。 第四条:本合同生效后乙方继续实施本项专利的,按以下约定办

浅析我国专利强制许可制度2009214338

浅析我国专利强制许可制度 摘要 为了平衡专利权人、社会、国家以及第三人之间的利益关系,现代各国纷纷采纳专利强制许可制度。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由于其哲学基础、历史基础、现实原因等多方面原因,理应被我国采纳。虽然经过20余年发展,但是我国专利强制许可制度仍然存在诸如不够灵活、管辖权容易重叠等问题。为了促进我国的发展和维护中华民族的长远利益,我们应该立足本国国情的同时,依靠国际公约赋予的权利,完善我国的专利强制许可制度。 关键词 专利权强制许可国际公约法律灵活性管辖权冲突 专利权是一种独占权,在一定意义上也可以说是一种垄断权。1623年英国制定的世界上第一部专利法就叫《垄断法规》。但是,专利权的独占性并不是绝对的,正如博登海默所言:“在个人权利和社会福利之间创设一种恰当的平衡, 乃是有关正义的主要考虑之一。”①“为了平衡专利权人与国家、社会和第三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各国专利法同时又对专利权人的独占权进行了一定程度的限制。”②强制许可就是对专利权进行适当限制的一种制度设计。强制许可制度,也称非自愿许可制度,具体是指一国专利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规定,不经专利权人的同意准许他人实施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一种法律制度。由于强制许可并非出自专利权人的自愿授权,因此对于专利权人来讲,强制许可是一种权利限制。 一、我国为什么要实行专利强制许可制度 1.专利强制制度的哲学基础 1.1卢梭的“社会公益”理论 卢梭以社会契约为基础,提出了财产权的正义理念。在卢梭的财产权观念中,“平等不是指财富的程度应该绝对平等,而是试图将它限制在最狭隘的界限之内,给它一种措施、一种规矩、一种羁绊,并使它始终服从于公共的幸福”③。卢梭主张财产和正义的概念同时产生,把正义和财产权联系到了一起。在他看来,“所有权一经确定,即使得财产成为真正的权利,也同时产生对个人的限制”④。他还在他的社会公益理论中反复强调“共同利益”、“公共幸福”思想。“公益必须从全体出发,才能对全体都适用;并且,当他倾向于某个别的、特定的目标时,它就会丧失它天然的公正性。”⑤ 如上所述,卢梭的“社会公益”理论为知识产权制度的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也在一定程度上奠定了知识产权限制制度的理论基础并提供了理论支持。 1.2扎霍斯的“抽象物”理论 “抽象物”是扎霍斯经常使用的一个基本范畴。他以权利的客体不同区分财产的有形与无形。“就知识产权而论,所论及之物乃是抽象物。如我们所知,抽象物并不存在,或者我们可以宣布它不存在。知识产权中的抽象物采取了一种法律虚拟的形式。”扎霍斯通过对近代英国法的分析,阐述了知识产权制度存在的正当性理由。 但是他又提出,一个发明或者一个作者只能期待某种高于其他人的暂时优势,这一优势的性质乃是一种特权,但绝不能超越这一特权。倘若市民社会对独占权利进行无限制的追逐,抽象物利用中所隐含的人身依赖关系就会产生一种危险,即这种财产权制度在社会共同体中不是促进自由而是限制自由。扎霍斯认为:“知识产权是一种有碍自由的特许权。”扎霍斯得出这样的结论不是对知识产权制度的否定,而是从一定层面上对知识产权制度产生的深远且在某一方面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提出警醒。而强制许可制度能够在很大程度上解决扎霍斯的疑虑。 2.专利强制许可制度是历史发展的自主选择 到目前为止,世界上建立起专利制度的国家和地区已经超过170多个,专利制度的建立促进了现代文明的发展和社会经济的进步。人们在认识到专利制度进步的同时,专利权人滥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1)新标准样本

合同编号:WU-PO-332-17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1)新标准样 本 In Order T o Protec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Each Party, The Cooperative Parties Reach An Agreement Through Common Consultation And Fix The Responsibilities Of Each Party,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Restricting All Parties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1)新标准样本 使用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协作的当事人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过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把各方所承担的责任固定下来,从而实现制约各方的效果。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专利实施合同 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兹委托 ______(地址______)专利代理人______代为办理名称为______的发明创造 □发明专利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 授权上述代表人办理, □申请、审批、复审程序中的有关事宜。 □异议程序中的有关事宜。 □无效程序中的有关事宜。

□其他有关事项。 委托人(单位或个人)____(盖章或签字) 委托单位代表人____(盖章或签字) xx年xx月xx日 注意事项 一、本表应认真填写,字体应端正清晰。 二、表中的方格“□”供填表人在填写选择项目时使用,若有方格后所述情况,应在方格内标上“√”号。 三、受委托单位填写在第一空栏内,要求填写全称。 四、专利代理人栏内应填写在具体办理该专利申请的人名,不得超过两人。 五、如有超出所列代理权限的,可在其他有关事项栏目下填写。

技术转让(专利权)合同

合同编号: 技术转让(专利权) 合同 项目名称: 受让方(甲方): 让与方(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有效期限: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

填写说明 一、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转让(专利权)合同示范文本,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 二、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让与方、原专利权人)将其发明创造专利权转让受让方,受让方支付约定价款而订立的合同。 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受让人或共同让与人。 四、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

技术转让(专利权)合同 受让方(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传真: 电子信箱: 让与方(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传真: 电子信箱: 本合同乙方将其的专利权转让甲方,甲方受让并支付相应的转让价款。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本合同转让的专利权; 1. 为(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 2. 发明人/设计人: 3. 专利权人:。 4. 专利授权日:。 5. 专利号:。 6. 专利有效期限:。 7. 专利年费已交至。 第二条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前实施或许可本项专利权的状况如下: 1. 乙方实施本项专利的状况(时间、地点、方式和规模):。 2. 乙方许可他人使用本项专利权的状况(时间、地点、方式和规模):。 3.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有义务在日内将本项专利权转让的状况告知被许可使用本发明创造的当事人。 第三条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保证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履行。乙方在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享有的权利和义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由甲方承受。乙方应当在日内通知并协助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让与人与甲方办理合同变更事项。 第四条本合同生效后乙方继续实施本项专利的,按以下约定办

技术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示范文本

技术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受让方(甲方): 让与方(乙方):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有效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科学技术部印刷 填写说明 一、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示范文本,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 二、本合同书适用于让与人(专利权人或者其授权的人)许可受让方在约定范围内实施专利,受让方支付约定的费用而订立的合同。 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受让人或共同让与人。 四、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须填写的条款,应在条款中注明“无”等字样。 技术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受让方(甲方): 所住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让与方(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本合同乙方以____________(独占、排他、普通)方式许可甲方实施其所拥有的__________专利权,甲方受让该项专利的实施许可并支付相应的实施许可使用费。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本合同许可实施的权利: 1.为__________(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申请。 2.发明人/设计人:_______________。

3.专利权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 4.专利授权日:_________________。 5.专利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专利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 7.专利年费已交至: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前实施或许可本项专利的基本情况如下: 1.乙方实施本项专利的状况(时间、地点、方式和规模) 2.乙方许可他人使用本项专利权的状况(时间、地点、方式和规模): 第三条乙方许可甲方以如下范围方式和期限实施本项专利: 1.实施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2.实施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 3.实施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为保证甲方有效拥有本项专利权,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以下技术资料: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乙方向甲方提供技术资料的时间、地点、方式如下: 1.提交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提交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提交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为保证甲方有效实施本项专利,乙方向甲方转让与实施本项专利权有关的技术秘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专利权的交叉强制许可规定

一、专利权的交叉强制许可规定 交叉强制许可(Cross-Licence)又称为相互许可,是指一项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实用新型比前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具有显著经济意义的重大技术进步,其实施又依赖于前一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实施,国务院专利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后专利权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前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在给予后专利权人实施情况下,国务院专利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前专利权人的申请,也可以给予实施后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 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个人不享有独占实施权,也无权允许他人实施。强制许可是对专利权人滥用专利权的限制,而不是剥夺他人的专利权,受到允许的实施的受益人也不是专利权人,若受益人也有专利权人的完整的权利,就违背了专利法保护专利的宗旨,也不利于鼓励发明创造的目的。 二、申请获得交叉强制许可的条件 申请获得交叉强制许可必须满足以下要求:1、对象要求。交叉强制许可只适用与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而不能适用于外观设计专利。2、后一专利必须在前一专利的基础上并且要与前专利相比构成显著的经济意义的重大技术进步。3、申请人必须是前后两个专利权人,并且前专利权人申请对后一专利的强制许可必须满足自己的专利已被强制许可给后专利权人。还有就是非专利权人取得专利的强制许可受到时间、范围的限制的,如果强制许可的事由不存在了,那么专利权人是可以终止强制许可的。 三、一般强制许可与特殊强制许可 (一)一般强制许可是指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以合理的条件请求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而未能在合理长的时间内获得这种许可时,国务院专利行政管理部门根据该单位的申请,给予该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适用一般强制许可必须满足如下条件:1、申请者获得强制许可的是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或个人。这里的单位应理解为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行政管理单位不能申请。2、申请实施强制许可的对象是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而非外观设计专利。3、专利权人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三年,且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四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其专利或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的行为被依法认定为垄断行为,为消除或者减少该行为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 (二)专利权特殊强制许可是当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出现时,为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专利局有权决定对专利权人的专利给予强制许可使用,以维持社会的稳定和保障公众的利益。 特殊强制许可具体包括:1、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或者为了公共的目的的强制许可。2、为了公共健康目的药品类专利权的强制许可。3、半导体技术的强制许可。

专利实施强制许可有哪些条件和种类

专利实施强制许可有哪些条件和种类专利强制许可,是指国家主管机关可以不经专利权人的同意,通过行政申请专利程序直接允许申请者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并且向其颁发实施专利的强制许可。 专利强制实施许可 专利强制实施许可,是指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在法定的情形下,不经专利权人许可,授权他人实施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法律制度,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付给专利权人合理的使用费。 专利行政部门依法定条件和程序颁发的使用专利的许可。申请人获得这种许可后无需专利权人同意即可得以实施专利,但应支付合理的使用费。强制许可的对象指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不包括外观设计。 我国《专利法》规定: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以合理的条件请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而未能在合理长的时间内获得这种许可时,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该单位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该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的专利许可。 专利强制实施许可的种类

(1)不实施的强制许可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以合理的条件请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而未能在合理长的时间内获得这种许可时,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该单位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该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2)为了国家利益或公共利益的强制许可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3)从属专利的强制许可一项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比前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具有显著经济意义的重大技术进步,其实施又有赖于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实施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后一专利权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在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情形下,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前一专利权人的申请,也可以给予实施后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 实施强制许可的条件 1、必须是具备条件的单位;比如资金、技术、设备、厂房、技术人员等。 具备资金、技术、设备、厂房、技术人员等这些条件的单位,才有资格申请实施他人的专利。 2、必须以合理的条件请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四)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5559 (合同范本系列) 甲方:XXXXXX 乙方:XXXXXX 签订日期:XXXXXX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四)标准版本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四)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合同文件为经过平等协商和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条款,并由双方共同恪守。,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转让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项目名称:_________。 专利申请人:______________;专利权人: ____________; 申请日:___________;申请号:____________;

专利号:___________;专利有效期限: ____________; 本专利权的保护范围:_________; 2.本许可证合同的授权性质_________。 (注:许可证合同的授权性质,即在合同中明确授权性质是独占实施许可,排它实施许可,普通实施许可;对于产品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可以采取生产许可,使用许可或销售许可等形式。) 3.本许可证合同的授权范围:___________。 (注:授权的技术实施范围、即授权的地域范围,期限范围,使用方式范围。) 4.转让方的主要义务 (1)转让方应当承担支付专利年费的义务 (注:当事人也可以约定,由受让方支付年费,但应从许可证使用费中扣还受让方所支付的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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