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犯罪调查取证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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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领域犯罪调查研究

环猎调查专家论:经济犯罪案件具有犯罪手段专业、涉及领域广泛、利益关系复杂、难于准确界定、跨区域作案等特点,该类案件的侦查工作具有相当强的政策性、法律性、专业性和策略性。特别是犯罪嫌疑人及其关系人反侦查能力较强,侦办工作遇到的来自各方面的干扰较多,调查取证工作的难度较大,要想在侦查工作中克敌制胜,侦查人员必须要有敏锐的洞察力和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能从纵横交错的纷乱情况中迅速理出头绪,采取机动灵活的方略解决调查取证中遇到的问题。

一、按经济业务流程取证

经济犯罪就其本质而言,也是经济业务的一种形态,只不过是一种违法的经济业务活动,因而正常经济业务的某些特征经济犯罪也同样具有。经济业务多遵循一定的流程,循序进行,各个环节之间相互牵制。同样,经济犯罪也会经历上述流程,不可避免地遗留相应的痕迹,而这种痕迹多以单据的形式表现出来,各个环节的经办人员也会知悉相应业务的办理经过,这就使得经济犯罪的证据表现出序列性。另外,经济业务的各个环节总会有与之相对应的“前手”和“后手”,经济犯罪也具有这一特征,相应地,经济犯罪的证据通常成双成对地出现,从而具有对偶性的特征。在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中,调查取证也须按经济犯罪的流程进行,首先,收集的证据要能完整地反映一笔或几笔经济业务的流程。其次,从证据链条中要反映出涉案财物的流向。因为经济犯罪大部分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离开财物的流向,就无法反映其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第三,所收集的证据要能反映出经济犯罪与合法经济业务之间的差异。

例如在湛江特大走私案的查处中,办案人员先货物通关流程,一单货物立一个案,到走私货物进境所必经的各个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办案人员发现走私分子的犯罪手法主要是少报多进、伪报品名,而且走私货物入关必须要经过港监、码头、船务代理、商检和海关等部门,走私分子要少报多进,就必须涂改单据,但是其他部门的单据可以改,码头卸货的收费单据是不可能改的。据此,派人到码头对涉案公司两年来交费的单据进行了清理,然后与其他4个部门的单据进行对比,结果,仅用了不到20天就查清了走私货物案值110亿元,偷逃关税近70亿元的犯罪事实,创造了高效的查私纪录,同时还掌握了海关、商检等执法部门干部护私、放私的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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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从最容量突破的环节入手取证

经济犯罪嫌疑人的反侦查能力较强,关系网严密,调查取证有一定难度。为了迅速打开侦查工作局面,突破犯罪嫌疑人制造的反侦查屏蔽,必须精心选择侦查突破口。特别是在初查阶段及侦查启动之初,如不能在短时期内证实犯罪嫌疑人的一笔或几笔犯罪,并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嫌疑人很可能毁证、串供、逃跑、移赃。另外,在采取强制措施之后,如无关键证据在握,也难以突破犯罪嫌疑人的口供。为此,在上述阶段应从最容易突破的环节入手开展调查取证。具体而言,可循以下思路确定突破口:(1)多次作案的,可由近及远,选择证据证据充足、易于查清的犯罪事实着手调查;(2)多人共同作案的,可选择阅历浅、年纪轻、心理素质差的同案犯重点突破;(3)存在多个性质不同的犯罪事实的,从情节简单、最易于获取证据、定性明确的犯罪问题入手调查;(4)从多个知情人中选择了解案情、又易于被说服者着手询问;(5)有财务会计资料可查的,可从审计财务会计资料入手打开突破口;(6)对多个调查对象或案件事实同步进行取证,对犯罪嫌疑人形成“大兵压境”之势,将其各个击破,各个方面的调查工作还可相互策应,最终形成合围。

三、循涉案款财流向取证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经济犯罪案件中,涉案财物的流向是侦查工作应查明的核心问题。犯罪嫌疑人如何取得财物,如何处置财物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出其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因此,对于此类案件除了收集犯罪嫌疑人骗取被害人信任的手段等证据之外,应将侦查工作的重点放在收集反映财物去向的证据上。

例如某合同诈骗案中,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签订合同后,依合同用被害人提供的资金进口货物,随后将货物在国内销售,拒不返还销售所得款项。案发后,犯罪嫌疑人认罪态度恶劣,拒不交代销售货物并回笼货款的事实。侦查人员循货物、货款的流向开展了严密的调查取证工作:首先,从信用证、提单入手,从船运公司、海关、报关单位、存货仓库、货物运输部门等,查清货物去向。在船运公司,主要了解报关单位或提货单位,以及报关提单号码等情况;在海关,主要了解货物的进口时间、地点、品名、数量、价值及报关单位情况;在报关单位,主要了解是否为代理报关、报关后货物的去向、提货单位情况;在存货仓库,主要了解存货情况、出货情况及相关单位;在货物运输部门,主要了解货物的托运单位、货物运输的时间和数量、起点和终点、提货单位等情况。其次,从犯罪嫌疑人控制的账户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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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清涉案资金流向。本案资金的进出都需通过银行这一中介,同时现金交易数量不会很大,故通过对犯罪嫌疑人控制的所有账户在特定时间段的资金进出情况进行查询,及时掌握了汇款单位的情况。通过对汇款单位的调查,了解与犯罪嫌疑人的业务往来,是否为购货单位、相应的付款金额、现有的债权债务等情况。对犯罪嫌疑人销售货物情况、每批货物所对应的资金、货款回笼的数量有了明确的掌握,能及时区分此货款与彼货款,为侦破案件创造了条件和基础。这样通过对银行查询账户,对资金的去向、用途一一予以核实;通过购货单位,了解付款情况及走帐方式,有力地证实了其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主观故意。

四、从外围向中心逐步深入取证

以证据与犯罪事实的证明关系为准,可将经济犯罪的证据划分为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如果说直接证据位于证据体系的核心,那么间接证据则处于证据体系的外围。从获取的难度来看,间接证据比直接证据更容易收集。间接证据虽然不象直接证据那样可以单独证明犯罪事实,但由间接证据构成的证据链条却同样能够固定犯罪事实。同时,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巧妙地出示间接证据,也会对其产生巨大的心理压力,促使其供述犯罪事实。

例如在公司、企业人员行贿、受贿案中,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收集间接证据:一是贿赂款物的来源,包括用于贿赂的款物从何处所得,出于何种目的,行贿、受贿的时间、地点及背景;二是受贿人为行贿人谋取利益的情况,包括受贿人在何时、以何身份、职权为行贿人谋取何种利益,以及相关人员的证言;三是受贿人同一时间经济收支情况反映出的贿赂款物的去向。查实上述几个方面的问题后,再使用证据就易于打消犯罪嫌疑人的侥幸心理,促使其如实供述所犯贿赂罪行。

五、运用秘密手段辅助取证

使用密拍、密录、监听、特情、跟踪等秘密手段所获取的犯罪线索虽然不能作为定案的证据,但可以对调查取证起到重要的辅助作用。首先,使用秘密手段可以发现证据所在,指明取证方向。如根据特情提供的赃款、赃物藏匿地点进行搜查,即可起获赃款、赃物这一重要证据。其次,使用秘密手段可以获悉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或逃避侦查的企图,进而有针对性地采取侦查措施,获取犯罪证据。如通过技侦手段获悉犯罪嫌疑人即将销毁罪证,即可采取搜查措施将证据提取并加以保全。再次,使用秘密手段可以掌握重要的案情资料,用于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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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犯罪嫌疑人的口供。如通过秘密录音获取的犯罪嫌疑人关于犯罪事实的言词后,在审讯中播放,可有效地消除其侥幸心理,使其不得不如述犯罪事实。

六、运用谋略巧取证据

除了正面开展调查取证之外,在侦查实践中还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势设计相应谋略,制造某种假象,从而形成有利于取证的良机,巧取证据。一是“打草惊蛇”,即在外围调查取证的基础上,正面接触犯罪嫌疑人,迫使其采取匿证、串供、移赃等反侦查行动,再采取秘密手段发现证据或线索。二是将计就计,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后,其拒不交代犯罪事实,审讯陷入僵局时,故意“网开一面”,为其“提供”串供、移赃的机会,再采取侦查措施发现并获取证据。也可由侦查人员出面,假意受其收买,为其串供、移赃“提供”便利,从中发现并瓦解其反侦查防线。三是投石问路,即在突破同案犯或重要关系人后,取得其配合,由其同犯罪嫌疑人接触,套取其关于犯罪事实的陈述,并秘密录音。也可由其摸清匿证、移赃等动向,为取证创造条件。四是调虎离山,即犯罪行为系犯罪嫌疑人利用职务之便实施,为防止其阻挠调查取证,趁其不在岗位之机或者由单位领导指派其出差之机,深入其所在单位进行调查取证。五是明修栈道,暗渡陈仓,即为防止犯罪嫌疑人及其关系人实施反侦查,可有意掩盖调查取证的真实意图,如欲查某个人的经济犯罪问题,却有意将调查范围扩大到多个人;欲对某一特定问题调查取证,却有意扩大到对多个问题取证;欲复制某份书证,却扩大到复制多份书证。这就使得对方不明真相,无从设置障碍。

七、突破拒证僵局取证

在经济犯罪案件侦查中,某些知道案情的人拒绝作证或提供证据材料的现象时有发生。突破拒证僵局,获取有关证人证言、物证、书证等证据,对于推进侦查进程至关重要。实践中可采用下列方法破除取证障碍。首先,发现并利用知情人与犯罪嫌疑人之间的矛盾。有的知情人尽管与犯罪嫌疑人存在共同利益,但他们之间并非"铁板一块",也同样存在矛盾或过结。在调查访问中,要注意发现矛盾,并因势利导,使知情人出于自身利益考虑,或出于对犯罪嫌疑人的怨恨提供线索或证言。其次,抓住知情人自身的违法乱纪把柄,迫其作证。对于有违法乱纪行为的知情人,可从此入手,正面佯攻,令其产生畏惧心理,再提出与本案相关的问题,从而迫使其为保全自身而如实作证。再次,商请知情人所在单位组织做其思想工作,促其作证。如果知情人是国家工作人员,即可商请其所在单位的党、政、工、团等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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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面做其思想工作,促使其从大局出发,配合侦查工作。另外,如果单位领导涉嫌经济犯罪的,要建议主管部门调整领导班子,条件具备的,可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这样有助于打消其单位内部知情人的思想顾虑,排除调查取证的障碍。环猎调查公司

2019年当前经济犯罪特点及打防对策

当前经济犯罪特点及打防对策 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论认为:犯罪是一定的物质生产方式产生的利益和需要的表现,是伴随私有制、阶级、国家的出现而出现的历史现象。经济犯罪是古老而最早的犯罪。在原始社会末期,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剩余产品的出现,少数人占有剩余产品,开始产生经济犯罪。人类进入阶级社会以后,其他犯罪开始出现,侵财型的经济犯罪逐渐增多。随着生产力的高度发展,社会文明进步,人们多层次、多方位的需求,部份人欲壑难填和不劳而获而诱发新的经济犯罪。我国现阶段和世界其他国家一样,在市场经济领域,出现了经济犯罪的高期,与其他刑事犯罪比,有其自身特点。 一是犯罪罪种增多,侵害面广。随着经济生活的广泛,经济环节的增多,经济犯罪罪种也随之增多,侵害的客体也增多。目前在商品生产、流通、消费的各个环节,比如公司、企业、金融、保险、税收征管、证券市场、知识产权、购销合同、票据等各个社会经济活动领域,都有经济犯罪案件发生,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二是隐蔽性强,预谋性强。经济犯罪案有“隐形犯罪”之称。经济犯罪大多数都是犯罪行为人通过精心设计,采用伪装、隐蔽帐目、移花接木等手段,千方百计隐瞒事实真相,欺上瞒下,使其犯罪行为不易暴露。有的犯罪过程长达数年或更长的时间,等到罪行败露的时候,国家和集体的资财已遭受严重损失。三是作案手段专业化、智能化。经济犯罪嫌疑人大多受过良好教育,具有一定的金融、财税、贸易和会计、法律等方面的

专门知识,具有长期从事经贸活动的经验。他们往往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智慧,在熟悉的经济业务领域中进行犯罪。许多犯罪行为人都有合法的经济活动身份作掩护。许多犯罪行为人在犯罪前事先经过周密的部署,犯罪中行动诡秘,不留痕迹,案发后应变能力强,使侦查机关不容易突破。四是社会破坏性、腐败伴生性。经济犯罪数额越来越大,动辄几万、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地侵占国家社会财物。如巨额诈骗、侵占挪用国有资产等经济罪案,直接侵害公民个人利益,危害面广。这些案件对社会具有较大的破坏性,严重危害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同时,经济犯罪涉及面广,往往一个大要案件发生,其背后就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甚至较高层次的领导有某些方面的联系,与党政机关腐败、公务人员的贪污、社会不良风气相纠缠,有的经济犯罪分子以金钱开路编织关系网,寻找保护伞,有的内外勾结,权钱交易,经济犯罪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五是技术含量高,侦破难度大。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经济领域许多行业实行了计算机管理,给社会公众提供了方便,为发展经济创造了有利条件。但是,一些作案分子利用高科技手段,更加快速,更加便捷地盗窃、诈骗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大量资财。 近年来,我县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在打击经济犯罪,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中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相继破获了一大批经济犯罪案件,依法严惩了一大批经济犯罪分子,为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挽回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许多令人鼓舞的辉煌战绩,受到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为我县经济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但是,随着改革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涉众型经济犯罪情况调查报告(1)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涉众型经济犯罪情况 调查报告(1)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涉众型经济犯罪,涉及到国家、集体、个人等多重利益,我们把他称为涉众型经济犯罪。所谓“涉众,”是指涉及众多的受害人,特别涉及众多不特定受害群体的经济犯罪。近几年来,此类犯罪在一些地区频繁发生,涉及人员多、时间跨度大、地域广,不仅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而且给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因而是一类最容易引发不稳定因素;最容易引起群体性事件;最容易引起群情上访;最容易形成新的社会矛盾;成为影响地区社会稳定的重大隐患。在近年来的经侦工作中,虽然我们始终把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作为工作重点,但多种多样涉众型经济犯罪抬头甚至扩散的可能性仍然存在。因此,我们公安经侦职能部门要始终把打击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活动作为工作重点,防止蔓延坐大,应当采取有效对策防之蔓延。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涉众型经济犯罪滋生和蔓延的原因分析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随着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体制改革后的民营公司企业不断发展壮大,为当地农村百姓和下岗职工提供了再就业的重要场所。但在事物发展过程中,有极少部分的公司企业披着“合法”的外衣掩盖“非法”的经济

犯罪活动,为解决资金不足问题,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不择手段筹措资金,疯狂在民间以高额利息诱骗群众投资,极大刺激群众现投现收益的愿望。但目前国家实行的是刺激消费的宏观经济政策,银行存款利率低;收益少,民间投资市场活跃、投资需求望盛,相对狭窄的投资渠道远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投资需求,在客观上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活动的滋生蔓延提供了条件。 伪装逼真,识别投资陷阱难度大。有部分公司在建立之初,为得到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有意夸大自已资金充足、实力雄厚,并拿出一套具有尖端科技性、效益性的虚假开发项目资料作为宣传攻势,骗取政府和社会群众的信任,从而导致公司在不具备开发物质和条件的情况下,却顺利取得工商、税务等部门的相关手续,为造大影响面和吸引力,邀请地方拥有‘权’和‘钱’一手统的各部门领导及社会各界同仁志士奠基同贺,采取这种极其诱惑性的伎俩,致使三种不同性格、不同工种的群众上当受骗,一种是下岗职工;二种是城镇无职无业人员及农村部分农民;三种是国家工作人员;前两种受害群众防范意识薄弱,主要是缺乏对不法分子公司业务经营和资信进行印证和深入了解渠道,处于信息严重不对称的弱势位置,无法作出正确判断,识别不到投资的陷阱,主观上为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而不法分子在运作之初就采取“折东墙、补西墙”的办法,拿后来投

经济犯罪侦查是什么意思

经济犯罪侦查是什么意思 经济犯罪侦查措施,是指经济犯罪侦查机关为获得证明有无犯罪事实、犯罪情节轻重的有关证据以及捕获犯罪嫌疑人所依法采取的专门的调查措施和强制措施的总称。 我国刑法当中对于经济犯罪的分类是特别的详细的。像非法集资或者说是行贿受、贿案件的,这些都是属于经济犯罪当中的一种。公安部门在侦查经济犯罪的时候,其实有是有着专门的部门来进行查处的,而且经济犯罪侦查要区别于其他的刑事案件。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就是经济犯罪侦查是什么意思? 一、经济犯罪侦查是什么意思? 经济犯罪侦查措施,是指经济犯罪侦查机关为获得证明有无犯罪事实、犯罪情节轻重的有关证据以及捕获犯罪嫌疑人所依法采取的专门的调查措施和强制措施的总称。 二、经济犯罪侦查手段 经济犯罪案件侦查的对抗性更强,采取正确的方法和策略才能确保克敌制胜。办理经济犯罪案件应重视立案前的审查工作。

抓住对书证或商品的鉴定,判明性质,扩大线索来源;抓住财务审计,核查被侵害标的的流向,查明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手段和活动范围;抓住有关通讯、交通工具等线索特征查明犯罪嫌疑人行踪;抓住对犯罪嫌疑人的审讯环节,查证犯罪事实已目前,对于经济犯罪案件侦查策略、方法的研究才刚刚萌芽,上述探讨对于活跃这一领域的理论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各类案件的侦查方法,应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在侦查方法的研究中,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案件性质的界定。 准确界定案件性质,划清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是经济犯罪案件侦查工作正确开展的前提,调查取证要围绕犯罪构成进行。所以案件的定性不仅是刑法学研究的问题,侦查方法的研究也须以此为基础。 2、犯罪手段和类型。 对犯罪手段和类型进行剖析,是研究侦查方法的重要前提。经济犯罪的智能性特点较为突出,其犯罪手段较为复杂而且与经济业务具有较为密切的联系、因此,犯罪手段值得认真研究。就某一类案件而言,由于犯罪发生的环节和犯罪手段不同,此类案件也可分为几种不同类型。唯有对犯罪手段和类型有较深入了解,才能提出针对性强的侦查方法。

农村入户调查方法之有感

农村入户调查方法之有感 (2011-05-04 20:51:35) 中共湖北省委在全省开展了“万名干部进万村入万户”(以下简称“三万”)活动,旨在宣传党的惠农方针政策,了解当前农村社会生活、农业生产以及农民民生的真实现状,通过对调查到的现状进行综合分析,有针对性地为农民兴办实事,从而促进当地“三农”的发展,也就是“送政策、访民情、办实事、促发展”。而入户走访民情是此项工作能否取得一手材料、取得实效的重要环节。 农村社会调查工作是一项意义深远的工作,政策性极强。入户调查必须讲究技巧,甚至每一个村每一户都要针对不同的对象采取灵活多变的方法。通过一个多月来在黄陂区罗汉寺街合丰村驻点开展工作以来的感受,对采取因地制宜因人而异的工作方法取得的体会,记录如下。 一、入户调查,政策为先。 “三农”工作是当前最复杂最困难的工作之一,是事关党执政的最大群众基础稳固与否的大问题,一旦工作失当,将会带来严重的后果。此次“三万”活动伊始,上级就给每个工作组配发了由市“三万办”和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印的学习资料,包括了十七届三中全会以来“三农”工作的主要精神,以及我市强农惠农政策摘编等重要信息。然而在实际工作当中,我们碰到的往往是大的政策条款中没有针对具体问题的明确表述,这就需要学习相关政策的细则。我们在接触到新问题的当晚,就利用网络查找相关政策、法规解释,举一反三,做到心中有数,遇事不慌。目前我们已认真学习了农村计划生育(抱养)、养老保险、低保、土地流转、粮食直补等诸多方面的政策细则。在入户调查中对村民反映的问题基本上可以做到较好地回答。 二、充分发动,宣传为先。 在农村调查工作开始以前,充分发动村干部、小队干部和党员、村民代表的战斗堡垒作用,通过召开两委会、发放宣传单、制作宣传条幅、政策宣传栏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使广大农民知晓此次入户调查活动的宗旨、目的,从而积极配合、参与。从工作情况看,宣传发动工作是十分到位的。 三、了解规律,以民为先。 我们在工作中发现,当地农民的生活规律基本上是:上午到畈里劳动,下午打牌或者是打工,中午和晚上回家里吃饭。针对这种规律我们迅速调整了入户时间及方式:一是采取普遍撒网与重点走访相结合的办法;二是采取入户走访与下田直访相结合;三是采取走访与接访相结合。 1、普遍撒网与重点走访: 普遍撒网指的是依托全团职工的集体力量,采取集中入户调查的方式,在单位时间段里在全村12个自然湾进行拉网式入户,这种方式的好处是入户率高,满足省委督查组及工作进度的要求。不足之处是入户调查质量不高,不可能深入、细致。

浅析经济犯罪 预防和对策(一)

浅析经济犯罪预防和对策(一) 经济犯罪,顾名思义,是指与经济有关的犯罪,包括贪污、贿赂、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以及企业内发生的与经济相关的犯罪行为等。经济渗透在社会生活的名个层面,因此,经济犯罪也就无处不在。 由于我国正处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阶段,一些预防经济犯罪的机制没有及时跟上,近几年来的刑事审判统计结果显示,经济犯罪正有越来越猖獗之势,波及社会各个领域。一批震动全国的大要案,如慕马案、陈希同案、胡长清案、成克杰案等都与经济犯罪密切相关。由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引发的楼塌、桥垮以及特大火灾、爆炸等惨祸也时有发生,给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严重危害国家的经济安全。 我们应清醒地看到,在建立和完善社会市场经济体制的进程中,由于各种消极因素的影响,在经济领域内,以非法获取经济利益为目的的经济犯罪活动日益增多,给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造成了严重损失,影响了经济的健康发展。据统计,每年我国因不诚信而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约5000亿元,其中很大一部分就是合同诈骗等经济犯罪带来的。 经济犯罪,一般人认为是个轻罪,事实上是国家对经济犯罪非常重视,刑法分则第三章专门规定了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用8个条文设置了15种死罪。可以大胆地预测,经济犯罪在相当长一段时间还会呈现上升态势。因为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经济外向性将大为增强,经济和社会格局将受到显著的影响,经济发展和其他社会关系的脱节和失衡将不可避免。在上述各种经济犯罪诱因的影响下,我们认为经济犯罪较之过去可能出现一些新趋向,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单位犯罪的现象将进一步增加。入世后,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与完善,所有制结构将进一步由单一向复杂转化,从而使经济犯罪的主体呈现多元化的变化。除了传统的自然人犯罪外,单位犯罪将会越来越多,诸如走私,生产伪劣产品;偷税等单位犯罪有可能进一步增加。 其次,犯罪领域将进一步拓展。这一拓宽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向新兴的经济犯罪领域发展。入世后,各种专业市场不断得到发展,各种新的经济现象和经济行为将不断出现,而其规范机制却不可能在短期内完全建立或健全起来。在金融市场、证券市场、期货市场、信息市场、房地产市场、劳动力市场、高科技市场等不断兴起的新兴市场中,由于内部管理制度的不健全,极易成为各种犯罪分子投机的场所。二是向执法部门渗透。工商、税务、海关等行政执法部门大都处于经济体制转轨时期权力与利益的结合点。入世后,随着大量的经济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执法部门将越来越多地介入经济生活。一些法制观念淡薄、金钱欲望膨胀的执法人员,很容易被经济犯罪分子拉入贪污受贿罪的深渊。 第三,犯罪手段更为复杂化、多样化和现代化。各类经济犯罪的手段更加隐蔽,更加狡猾,并向智能型、科技化、现代化方向发展。先进的科学技术被引入经济犯罪领域在国际上已经并不鲜见,如利用计算机技术进行贪污犯罪,利用高科技手段伪造货币等。至于设立公司,利用经济合同进行诈骗活动,在入世后相对日趋自由的贸易环境中,很有可能大量出现。第四,经济犯罪种类将不断增加。除走私、贪污、贿赂等原有的经济犯罪案件继续增加外,新类型的经济犯罪,如刺探、搜集同行业竞争对手的业务秘密;窃取、出卖本企业的技术秘密;封锁市场,垄断价格;制作虚假广告,操纵股市行情从中牟取暴利等“新兴”经济犯罪类型,也会不断出现。 第五,经济犯罪的跨国化和集团化的趋势将大为增强。跨国性经济犯罪实质上是经济犯罪活动在地域上的扩展和延伸。犯罪要素跨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或地区,是国际性经济犯罪的主要特征。入世后,随着人员跨境流动的进一步方便,境外人员入境犯罪将逐步增多。同时,境内以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盗运珍贵文物、盗窃、诈骗等经济犯罪为主的经济犯罪

经济犯罪的现状及对经侦工作改革的思考(一)

经济犯罪的现状及对经侦工作改革的思考(一)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纵深发展,作为市场经济伴生物的经济犯罪大量发生,不但给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极大地干扰和破坏了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事业的顺利发展,而且助长了腐败风气,引发大量的不安定事件,危害社会稳定,其危害之严重已引起了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和重视。作为肩负打击经济犯罪重任的公安机关,要依法履行其神圣职责,完成新时期党和人民交给的光荣任务,就必须按照不久前朱镕基总理在给全国经济犯罪侦查工作会议的批示中所指出的那样:“要从政治上而不只是经济上看到打击经济犯罪的重要意义。”在打击经济犯罪活动的同时,积极开展对经济犯罪理论和实践问题的探索和研究,提高打击经济犯罪的效率和能力。基于此,本文在研究深圳经济特区经济犯罪的现状、发展趋势和目前经侦工作状况的基础上,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进行探索,提出深化经侦工作改革的思路和建议。一、经济犯罪的现状及其发展趋势由于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间不长,而且是在没有经验可寻的情况下独自探索,导致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主义法制以及有关规章制度不健全。市场经济的盲目性、竞争性和逐利性,使一些单位和个人为追求高额收益,利用工商、税务、财会等方面的漏洞,大肆进行经济犯罪活动。当前深圳经济特区经济犯罪的现状及其发展趋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经济犯罪总量大幅增长,大案要案增多。随着深圳经济特区经济体制改革力度的加大,特别是在税收、金融、外贸和外汇管理体制等方面的重大改革,经济犯罪呈大幅度上升趋势,而且大案要案显著增加,犯罪所涉及的金额也越来越大。1997年全市经侦部门共接报警572宗,涉及金额18亿元;而1998年接报警785宗,涉及金额86.5亿元,比1997年分别增长1.84倍和3.52倍;1999年接报警1206宗,涉及金额97.19亿元,比1998年分别增长53.6%、12.4%。而有的案件数额相当惊人,如1999年侦破的“5.17”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广东某信托投资公司深圳证券营业部涉嫌虚报注册资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金额10.48亿元。(二)单位犯罪、团伙犯罪日益增多,犯罪主体有组织化趋势。一些企事业单位为追求非法利润,利用其熟悉金融、税收、外汇等运作流程和薄弱环节,大肆进行经济犯罪;而有些犯罪分子以设立公司、企事业单位为幌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此种情况不以单位犯罪论处),利用经济交往的合法外衣,进行经济犯罪活动,经济犯罪的主体有组织化的趋势,从犯罪预谋、作案设计、分工配合到最终实施都有一套人马运作。如1999年侦破的彭某涉嫌信用证诈骗案,彭某伙同他人,虚报注册资金成立30余家公司,以公司名义骗取银行信用证54张,涉及金额44589万元人民币。(三)经济犯罪的作案手段有专业化、智能化的趋势,犯罪分子反侦查能力比较强。犯罪分子能实施经济犯罪,大多利用其熟悉金融、税收、外汇等方面的优势,钻我国经济生活中存在的某些漏洞和弊端。而有的经济犯罪分子反侦查能力比较强,在犯罪前大多经过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实施犯罪成功后则及时转移赃物,销毁罪证,造成公安机关查处经济犯罪取证难、追赃难。如1998年12月侦破的雷某夫妇信用卡诈骗案,雷某夫妇制作银行ATM自动提款机牡丹提款卡7张,并提款9.6万元,而后挥霍一空。(四)经济犯罪所涉及的领域和地域不断扩大,危害性越来越大。犯罪分子利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产生外汇、股票、期货、保险等新产业、新行业的漏洞和弊端,从一般的经济犯罪向新的领域渗透,1998年,全市接报骗购外汇案37宗,侵犯知识产权案29宗,危害税收征管案10宗。从地域上看,经济犯罪案件大多跨地区、跨省,有的甚至跨国(境),如1997年侦破的深圳市某实业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案,案件涉及北京、上海、厦门等多个城市的98家企业。二、深圳经济特区公安机关经侦工作的实践(一)目前状况目前,深圳经济特区正在进行经侦工作改革,筹备建立一支专业化的经侦队伍。在专业化的经侦队伍建立之前,深圳经济特区各级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的部署,采取措施狠狠地打击了经济犯罪,取得了一定的实践经验。1.侦破一批经济犯罪案件,特别是大案要案,维护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试论我国经济犯罪的现状与发展趋势

试论我国经济犯罪的现状与发展趋势 ?报刊名称?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 ?主办单位?江西公安专科学校 ?ISSN 号?1008-8121 ?CN 号?36-1213/D ?卷期号?200201 ?出版日期?020110 ?分类号?D917 ?分类名?犯罪学 ?标题?试论我国经济犯罪的现状与发展趋势 ?作者?程小白/肖冬根 ?作者简介?程小白(1960-),男,江西永新人,江西公安专科学校教授;肖冬根(1953-),男,江西南昌人,江西省公安厅经济侦查总队总队长。 ?内容摘要?我国经济犯罪活动的现状可以概括为:经济犯罪发案数量猛增,犯罪种类更趋多样,手段趋于现代化、智能化,危害极为严重。在对我国经济犯罪现状分析的基础上,对我国未来五年经济犯罪活动的发展趋势进行了预测。 ?关键词?经济犯罪/现状/趋势 ?正文? 一、我国经济犯罪的现状 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在经济大

发展的同时,由于经济体制改革、利益格局调整产生的不平衡性,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产生的可资经济犯罪主体利用的管理制度方面的漏洞与“空隙”大量存在,再加之市场经济本身的负面效应,政治体制改革滞后产生的权力缺乏监督与制约而导致的“权力寻租”现象的泛滥,对外开放向纵深发展过程中的国际经济犯罪的渗透等综合因素的影响,我国的经济犯罪日渐突出,呈现出十分严峻的态势,犯罪的现状可以概括为:经济犯罪发案数量猛增,犯罪种类更趋多样,手段趋于现代化、智能化,危害极为严重,具体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一)经济犯罪发案数量猛增,涉案金额巨大近年来,经济犯罪案件增长速度明显高于其他刑事犯罪案件,其中大要案件尤为突出,1998年,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案件51000余起,涉案金额540多亿,1999年公安机关共立经济犯罪案件63869起,比1998年上升24%,涉案金额1166亿元,同比增长115.5%。经济犯罪大案不断上升,涉案金额也越来越大,二十世纪80年代初个案最高案值仅为百万元,80年代末升值至千万元,90年代以来个案案值突破亿元之巨,甚至出现上百亿的经济犯罪案件,1998年全国公安机关的所立的合同诈骗案件案值达228亿元,平均每起案件案值超过310万元。从个案看,1993年,美

模板-经济普查入户调查技巧

经济普查入户调查技巧 经济普查入户调查技巧 1、业务准备(1)熟悉普查中各种普查表的填报对象,普查表中涉及的主要指标 (2)学习和理解普查表中各项指标的含义和填报要求。 (3)将访问中所要了解的问题制定一个粗线条的访问提 纲 2、调查工具和资料的准备普查证、《致普查对象的公开信》、普查报表、笔、袋、印泥、《普查手册》等。 4、调查的计划安排(1)时间安排:根据清查登记工作 时间上的总体要求,每个普查员应按照“先紧后松”制定清查登记的时间进度安排,并且根据清查对象的经营特点和作息时间,避开开张时间和高峰时间,合理安排上门入户调查的时间。 (2)地域安排:了解自己负责清查的普查区域内被调查 对象的分布概况,合理安排区域内各地段的清查先后次序。 (3)人员安排:根据清查的地域单位数的多少和单位分 布状况,以及工作量的大小,选调核实的普查员。 二、灵活的技巧是取得普查数据的关键调查技巧的精髓 在于因时因人而灵活运用,随机应变,不能生搬硬套。由于调查对象行业不同、规模不同、调查对象回答者个性不同、询问时间不同等诸因素的组合,其复杂性可想而知,不是一二句话所能够剖析清楚的。需要普查员学会“察颜观色”,对调查对象的类型做出快速判断。 1、访问的方式(1)约访:对于一些规模较大的被调查对象,在上门调查前,应首先与被访问单位通过电话等

方式进行访问约定。(2)直接上门入户询问。主要针对中小单位以及个体经营户。进入封闭小区后,按“横到边,竖到顶”的原则,逐一入户登记,重点要对各类建筑物二楼及以上楼层内的单位和个体户进行清查。2、访问中的介绍技巧(1)树立良好的第一印象由于普查员通常都是作为“陌生人”出现在被调查者面前,因此,同被调查者见面时的“第一印象”十分重要。调查能否顺利进行,在一定程度上也与这种最初的见面和接触有关。所以,我们的普查员要衣帽整齐,举止端庄,按规定佩带普查员证,普查员是受政府的委托,代表政府进行普查登记工作,因此一定要有良好的仪表和精神面貌。 (2)说好开场白好的开场白是让被访问人主动配合的关键。因此,开场白要简明扼要、意图明确、重点突出、亲和力强。开场白的内容,主要解释你是什么人(即说明调查者的身份)、你想干什么(来访目的)、为什么要进行这次访问(即调查的性质和大致内容),并解释怎么抽选到该调查对象、说明不会占用对方太多时间、对数据安全及保密性的保证,以及表示希望得到对方的支持等等。 3、对被调查者不接受访问时的处理技巧访问人员也应当具备应付拒绝或不情愿接受访问的技巧,通常是因为被调查对象对经济普查工作不了解或统计调查机构不了解;或是对调查中涉及调查内容心存疑虑;或者是访问的时间选择不当等。访问人员要确定拒绝或不情愿的原因并加以克服。被调查者的顾虑主要有以下几种:(1)你们可信吗?如果被 调查对象是因为对此次调查登记工作的可信度有怀疑,你可以向被调查对象进一步出示各级政府的有关文件,以及国家统一

当前经济犯罪特点及预防对策

当前经济犯罪特点及预防对策 【摘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与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经济的快速增长引发了社会经济的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经济犯罪活动日益猖狂,严重地危害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阻碍了经济发展。侦查部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与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对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和防范工作中面临着新的严峻挑战。本文就经济犯罪的打击和防范现状、特点及存在的问题进行浅析,并提出了本人就新形势下经济犯罪相应的对策以及措施。 【关键词】经济犯罪;现状;防范与打击;对策 当前,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使社会经济活动从追求短期逐利型向做大做强型发展的动荡阶段,由此伴生的经济犯罪发案率将超过其它刑事犯罪,公安经侦部门作为打击经济犯罪的专业队伍,多年来一直在加大打击经济犯罪的工作力度,取得了辉煌的战果和成绩,但在有效预防和遏制经济犯罪方面就略显欠缺,当前,如何更好预防、打击经济犯罪,有效遏制经济犯罪猖獗势头,更好地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服务,是对经侦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和新任务,也是公安经侦部门面临的我国经侦工作任务将更为艰巨复杂。面对这样的局势,我国公安经侦部门就需要有更加清醒的认识,要从未雨绸缪的角度做好大战之前的备战工作,才能应对新形势下新一轮经济犯罪浪潮,为新时期我国经济快速平稳发展保驾护航。

一经济犯罪的新特点 (一)犯罪领域广泛化 目前,由于互联网技术不断发展,其不断更新的产业科技信息,强大的网上立体销售平台,应用技术信息为实体经济带来了不可估量的有形和无形效益。与此同时,借助互联网技术平台,网上电子银行的快速发展势必最终取代现金支付,使快速交易走到了我们面前。然而,随着其快速发展伴随而来的通过互联网实施的非法传销、合同诈骗、集资诈骗、非法证券咨询咨询犯罪和其他形式的经济犯罪。此外,经济犯罪还发生在权利运作的各个环节,如工程招标方面,物资采购环节,工程建筑领域,物资管理和仓储环节等。近年来,在全国各个地区的这种类型经济犯罪活动越来越突出。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曾破获了一起特大系列诈骗案。霍某冒充是领导亲戚,以给他人孩子安排工作为名,在短短几年时间内约有80多名受害者先后上当受骗,霍某则收取15万元至20万元不等的好处费,涉案金额高达1400万元。直到几名受害者聚到公安局一起报案,霍某诈骗的手段才慢慢暴露无遗。在其作案的几年时间内,涉案的80多名受害人均被霍某以各种各样的理由搪塞,他们也并没有起疑心,可见普通人防范经济犯罪的意识弱到极点。霍某还不断对被害人进行这样的告诫:“事情正在办理之中,这种事情需要严格保密,而且你们的钱已经花出去了,要是报案,事情不但办不成不说,钱也肯定会打水漂。”在她的“安抚”下,时至霍某东窗事发被逮捕仍不断有受害人打电话询问其安排工作的进展情况。

经济犯罪调查取证技巧

公司,环猎正扎实地迈向新的高度。环猎商业调查网https://www.360docs.net/doc/2318376094.html, 商业领域犯罪调查研究 环猎调查专家论:经济犯罪案件具有犯罪手段专业、涉及领域广泛、利益关系复杂、难于准确界定、跨区域作案等特点,该类案件的侦查工作具有相当强的政策性、法律性、专业性和策略性。特别是犯罪嫌疑人及其关系人反侦查能力较强,侦办工作遇到的来自各方面的干扰较多,调查取证工作的难度较大,要想在侦查工作中克敌制胜,侦查人员必须要有敏锐的洞察力和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能从纵横交错的纷乱情况中迅速理出头绪,采取机动灵活的方略解决调查取证中遇到的问题。 一、按经济业务流程取证 经济犯罪就其本质而言,也是经济业务的一种形态,只不过是一种违法的经济业务活动,因而正常经济业务的某些特征经济犯罪也同样具有。经济业务多遵循一定的流程,循序进行,各个环节之间相互牵制。同样,经济犯罪也会经历上述流程,不可避免地遗留相应的痕迹,而这种痕迹多以单据的形式表现出来,各个环节的经办人员也会知悉相应业务的办理经过,这就使得经济犯罪的证据表现出序列性。另外,经济业务的各个环节总会有与之相对应的“前手”和“后手”,经济犯罪也具有这一特征,相应地,经济犯罪的证据通常成双成对地出现,从而具有对偶性的特征。在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中,调查取证也须按经济犯罪的流程进行,首先,收集的证据要能完整地反映一笔或几笔经济业务的流程。其次,从证据链条中要反映出涉案财物的流向。因为经济犯罪大部分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离开财物的流向,就无法反映其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第三,所收集的证据要能反映出经济犯罪与合法经济业务之间的差异。 例如在湛江特大走私案的查处中,办案人员先货物通关流程,一单货物立一个案,到走私货物进境所必经的各个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办案人员发现走私分子的犯罪手法主要是少报多进、伪报品名,而且走私货物入关必须要经过港监、码头、船务代理、商检和海关等部门,走私分子要少报多进,就必须涂改单据,但是其他部门的单据可以改,码头卸货的收费单据是不可能改的。据此,派人到码头对涉案公司两年来交费的单据进行了清理,然后与其他4个部门的单据进行对比,结果,仅用了不到20天就查清了走私货物案值110亿元,偷逃关税近70亿元的犯罪事实,创造了高效的查私纪录,同时还掌握了海关、商检等执法部门干部护私、放私的线索。

谈谈经济犯罪案件侦查的原则

经济犯罪案件侦查是指公安机关对违反《刑法》规定的经济犯罪行为,根据《刑事诉讼法》及国家其他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力依法进行侦查的一项专门工作。它是公安机关刑事侦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公安工作为我国改革开放,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保驾护航的重要工作之一。在我国,经济犯罪活动出现较迟,在改革开放前发展缓慢,但是,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近年来,发展迅猛,严重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影响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由于经济犯罪案件本身的特殊性,即无论是犯罪活动的方式、方法,犯罪主体构成上,还是犯罪后果的表现形式上,都对经济犯罪侦查机制与运行等等方面提出了有别于一般刑事案件,或者说传统侦查方法的诉讼要求。为此,本文作者认为有必要对经济犯罪侦查的原则作一些探讨。一、主动进攻的原则。办理经济犯罪案件,一定要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把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开展工作。要积极开展经侦基础业务建设,努力提高获取经济犯罪情报线索的能力和线索的质量。对已注册公司企业的背景要进行调查,已发现各种违法经济犯罪活动,并积极开展侦查,保持主动进攻的态势,强化打击措施,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同时,认真研究经济犯罪活动的规律性和特点,及时掌握情况,对不同时期突出的经济犯罪类型,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斗争。二、依法办案的原则。在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过程中,一定要把公正严格执法作为立身之本。既要严格执行实体法,又要严格遵守程序法;经侦案件,准确定性是关键,所以尤其要注意掌握政策与法律,充分利用法律武器去惩治罪犯,保护人民;无论在办案的任何环节,采取任何侦查措施,都要符合法定程序和要求,做到程序合法,手续完备,文书规范,处理适当。严禁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插手经济纠纷,要坚持原则,排除干扰,不徇私情,禁止办人情案、关系案,不搞任何形式的降格处理或以罚代刑。一定要坚持先立案,后侦查,尚未立案之前,不得采取任何强制措施和侦查手段。三、注重证据的原则。证据是确保办案质量的关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全,就无法结案,无法移送起诉,达到实现刑法的目的。经侦民警要有强烈的证据意识和诉讼意识,从受案时起,就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在以后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移送起诉等过程的每一个环节上,仍然要依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全面地搜集证据,把证据搞扎实,不得轻信犯罪嫌疑人的口供。对与案件有关的各种票证、印章、文书必须妥善保管,不能丢失、损失,使案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经济案件尤其要注重把握下列证据:1.书证和物证。在现代社会,经济活动主要以大量的票证和合同为载体,以资金和物质的流动为主要形式,这些票证和合同往往可能直接反映犯罪嫌疑人的活动轨迹和过程,作案手段以及动机。因此,书证和物证的搜集和分析对经济犯罪案件的侦办工作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2.犯罪嫌疑人的供述。经济类犯罪嫌疑人在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时,往往打着合法的幌子,把其违法犯罪行为掩饰为一种正常的经济行为。在其供述中,犯罪行为人对这一点总是特别强调,也正是这一点上,往往容易暴露马脚。因而,应注意分析其供述与其现实行为之间的差异,发现破绽。3.软件等视听资料。四、协同配合的原则。各级公安机关要树立整体作战意识,增强全局观念,排除干扰,主动加强联系,建立起有效的工作机制,协作办案,充分发挥打击经济犯罪的整体合力作用。要保证政令、警令的统一和通畅,上级公安机关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执法监督,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下级公安机关必须认真执行上级的指令和决定,坚决摒弃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提出书面报告,但不得停止执行,拒不执行或者有意拖延的,追究领导者及有关人员的责任。五、人赃并重的原则。经济犯罪活动在给国家、集体、人民群众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的同时,也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所以,打击经济犯罪工作必须把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并重,也只有从经济上打垮犯罪分子,才能真正起到惩一儆百,釜底抽薪,使经济犯罪分子不能东山再起,继续作恶的作用。对涉案的犯罪嫌疑人,要认真查明其犯罪事实,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禁以罚代刑,降格处理。对在逃的犯罪嫌疑人,特别是重要逃犯,无论其逃到哪里,即使是国外,都要千方百计将其缉拿归案,决不让其逍遥法外。在严

浅析经济犯罪现状及发展趋势(一)

浅析经济犯罪现状及发展趋势(一) 论文关键词:经济犯罪现状发展趋势 论文摘要: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在经济大发展的同时,由于经济体制改革、利益格局调整所产生的不平衡性;市场经济建立发展过程中体制、法制、管理的滞后所产生的可资犯罪漏洞大量存在,以及市场经济本身负面效应和国际犯罪渗透等综合因素的影响,经济犯罪也日益突出,呈现出十分严峻的态势。本文就目前经济犯罪的现状及发展趋势加以分析。 经济犯罪已成为当前我国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正确认识当前经济犯罪的现状、发展趋势,对于更有效的采取措施打击犯罪、预防犯罪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经济犯罪的现状 我国实施改革、开放政策以来,经济犯罪现象随着经济体制的转变发生了重大变化,分析当前经济犯罪的现状,概括起来有以下四点: (一)党政、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犯罪多 由于现行体制、制度等方面的原因,无论党政机关,还是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处于决定决策的特殊位置上,尤其是那些头脑膨胀、私欲严重、心术不正的领导更是大权独揽,为所欲为,专横跋扈,无视党纪国法,例如:“原新乡市市委书记祝友文”在任新乡市市长、市委书记期间,阻挠压制群众批评检举,控告利用职权为其儿子经商谋利益,收受贿赂,接受礼金礼品,最后跃入经济犯罪的深渊。 (二)经管财经的人员犯罪多 在侦破的经济犯罪案件中,我们可明显地看出,会计、出纳、采购员、摊销员、保管员,这些直接管钱、管物的人员犯罪的多。某县1997年至1998年查办经济犯罪案件中48件53人,其中涉及业务员的有26人,涉及会计、出纳、记帐员的有7人,占涉及经济案件人员总数的62%。 (三)窝案、串案越来越多 当前的查处经济犯罪案件中,往往出现抓住一个,捉住一窝,查出一案,牵出一串,有夫妻合伙作案的,有领导与下属勾结作案的,有同事结伙作案的。例如:和平县近600万元贪污案内幕:1996年1月17日夜晚,和平县城发生了解放以来最大宗现金被盗案,县国土局局长黄建会办公室里的62万元人民币被人盗走。三个月后,案件告破,现金是黄利用职权非法设立的小金库中部分存款。但事情并未就此终结,1996年4月上旬,和平县检察院在侦查该案过程中,顺藤摸瓜揭开了吴月林等人利用办案之机,勾结犯案人员大肆鲸吞、贪污涉案公款近600万元的内幕,至此,案情真相大白。 (四)顶风作案势有抬头,犯罪率有所上升 “党内决不许腐败分子有藏身之地”这是党的十五大对腐败分子发出的严正警告。但是,一些经济犯罪分子置党的警告于不顾,利令智昏,胆大妄为,顶风作案,经济犯罪从总体有增无减,而且保持了较高的增长态势。例如:云南省原省长李嘉廷1994年至2000年7月,在担任中共云南省委常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中共云南省委副书记、云南省人民政府省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单独或伙同其子李勃收受他人贿赂共计折合人民币1810万余元。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其判处死刑不立即执行。据统计,2000年全国检察机关查处贪污贿赂案件;查出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2100多人。 二、经济犯罪的发展趋势 (一)经济犯罪的总量大幅增长。 自一九九八年以来,中国经济犯罪的总量持续居高不下。立案数量从九八年的五点二万起增长到二00一年的八点五万起,年均增长百分之二十左右,远远高于普通刑事案件的增长速度。二00二年立案量仍高达七点一万起。

当前经济犯罪案件侦查的困难策略

一、经济案件侦查的难点1、办案经费紧缺,这是长期困扰公安机关侦查破案的问题。 ①在打击经济犯罪过程中,这个问题更显突出。经济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作案后往往携带了大笔不义之财,多逃往外地(有的甚至逃往境外、国外),犯罪所得转移隐匿地点多,公安机关在办案中外出追逃、取证、查帐次数多,范围大,费用支出大;②公安部又明文强调办案干警不准同受害人同吃、同住、同办案,不准索取办案经费等;③对追缴的地产、设备等固定资产需鉴定、评估,对有的帐目需要中介机构审计,而公安机关又无鉴定、评估等专项经费来源,需要从有限的办案经费中垫付,公安机关有限的通讯交通工具和办案经费,与侦办此类案件实际需要差距较大,特别是一些大要案的查办更是力不从心,久而久之必然软化了对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2、取证难:经济犯罪行为取证难主要表现在取证的时间、空间跨度大,涉及的单位和人员多,相互关系错综复杂。如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过程中,行为人为隐匿罪证,往往跨省市、跨区域虚开,甚至几十个、十几个省市的不法分子相互虚开,公安机关如要获取“有货虚开”亦或“无货虚开”、“善意取得”、“恶意取得”的证据,往往需要依据发票线索,查明最初销货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和抵扣联是否一致,是否有所提供货物的能力,货物的来源是否真实等关键问题,而这些跨省市、跨区域的调查取证,所需周期较长,查证难度大。特别是有些案件对把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主观故意、危害后果、犯罪行为与后果的因果关系的侦查和证明就更难了。3、发现难:经济犯罪的隐蔽性、预谋性及作案时间长的特点,使经济犯罪较普通刑事犯罪发现难。大多数经济案件不是发生在现在,只是事情败露在现在。作案的过程往往是一、两年或更长的时间,所以说经济犯罪引发的后果具有滞后性。案情只有发展到没有新的资金注入来偿还以前投资者的本金时,犯罪结果才会骤然爆发,而这种情况的发生往往需要经过较长的一段时间。其次经济犯罪多与内部腐败问题紧密相连,许多部门是先掩盖起来,尤其是金融案件,先不报,实在包不住了,才报案,这样时过境迁,犯罪证据查起来就相当困难了。4、法律适用难:当前法律、法规不完善,司法解释滞后,以致对部分案件性质的认定难以统一。有的行为有社会危害性,甚至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但法律无明文规定;有的法律规定过于抽象,表述概括性强,又无相关司法解释相辅,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如当前的传销是一种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危害大、影响坏、受害人多的严重经济犯罪活动,以法律规定按“非法经营罪”论处。但在具体的查办过程中,往往是有人无物,经营数额和财产损失很难认定,客观上削弱了打击的力度。再有公安机关的案前初查工作法律地位不明确。公安机关的案前初查由于没有立案,不在法律规定的侦查活动范畴之内,因此也不能行使侦查活动的职权和采取相应的法律强制措施和手段,如不能查询银行存款等,制约了侦查工作的开展。另外经济犯罪形式多种多样,手段狡猾隐蔽,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案件定性难度大。如实践中对合同诈骗与民事欺诈行为,承包中经济纠纷与职务侵占往往难以区分,造成了公、检、法机关对此类案件的定性认识不一致,影响了对经济犯罪的打击处理。二、对策:1、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是搞好打击经济犯罪工作的重要保证。经济犯罪的特征和经侦工作的实践证明,无论是部署打击经济犯罪工作还是侦办具体案件,没有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和支持,都难以顺利开展和深入进行。公安机关对有关打击经济犯罪重要工作部署、重大行动和大要案件的侦办工作,以及在执法办案工作中遇到的重要困难和突出问题,要及时、主动地向当地党委、政府请示报告,对涉及有关部门和工作难度大的问题,及时请党委、政府领导同志出面协调,解决困难,为打击经济犯罪提供一个良好的条件。2、统一思想,切实加强打击经济犯罪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公安机关要以与时俱进的精神,主动适应新形势,不断研究新情况,积极探索防范打击经济犯罪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要认真贯彻落实第二十次全国公安会议精神,抓紧建立防范、打击经济犯罪的预警机制、防控机制和协作机制,探索建立以信息情报为主导,以案件侦破为核心,专群结合的打击经济犯罪体系,全面提升防范和打击犯罪的整体水平。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领导同志要充分认识到在改革开放和建立、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的

经济犯罪侦查科目自测试卷

矿区分局人民警察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模拟试题 (经济犯罪侦查科目自测试卷) 一、判断题(每题1分,共20分) 1、实体公正是程序公正的价值追求,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的重要保障。()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3、如果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4、对受行政处分的人们警察,应当一并降低警衔或取消警衔。() 5、人民警察违反规定使用警械、武器,尚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6、询问不满16周岁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可以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到场。() 7、公安机关作出罚款决定,被处罚人应当自收到《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8、办案人民警察收到违法犯罪嫌疑人、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提供的书面材料后,应当在首页左上方写明收到日期,并签名。() 9、对拒不执行公安机关依法作出的责令停产停业决定的,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0、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1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这里的“不认为

是犯罪”的行为,必须同时具备“情节显著轻微”和“危害不大”这两个条件。() 12、甲为了谋杀乙,在乙的饭菜中投毒,但乙因有急事未吃饭。甲的行为属于犯罪预备,应负刑事责任。() 13、行为人为索取高利贷、赌债等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构成非法拘禁罪。() 14、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公安机关只对刑事案件的侦查、逮捕予以负责。() 15、犯罪事实已全部查清是提请批准逮捕的必要条件。() 16、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17、证券交易只能以现货方式进行交易。() 18、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19、走私假币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对货币的管理制度,也破坏了国家的对外贸易管理。() 20、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已被冻结的,可以重复冻结一次。() 二、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30分) 1、执法为民是( )的宪法原则在政法工作中的具体体现。 A、为人民服务 B、人权至上 C、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 D、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2、把法律划分为根本法和普通法的主要依据是() A、适用范围不同 B、制定和表达方式不同

经济犯罪情况调研报告

滨海区经济犯罪情况调研报告 7月至9月间,我对滨海区的经济犯罪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中,通过询问民警、查看大队有关资料、查阅卷宗等形式,较为客观的了解到了滨海区经济犯罪及经侦工作的情况: 一、滨海区经济犯罪的现状: 滨海区地处城郊结合部,经济犯罪发案率较低。上半年,区经侦大队共受理各类经济犯罪案件15起,比去年同期18起下降16.67%;立案侦查13起,较去年同期15起下降13.33%;查处涉案总值1.35亿元,较去年同期1428.73万元上升8倍;挽回经济损失1675.7万元,较去年同期712.53万元上升一倍;破获年内案件9起(破案率69.23%,另破年前案件1起),较去年同期破案数11起下降18.18%。从上半年区经侦大队侦办的各类经济犯罪案件情况分析,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一)扰乱市场秩序犯罪发案小幅上升,案值攀升 信用卡诈骗犯罪已成为近年来金融诈骗乃至金融领域经济犯罪的主要类型 使用信用卡恶意透支又是信用卡诈骗犯罪的主要类型。我市银行卡恶意透支类信用卡诈骗犯罪的表现形式有七:1、提供虚假证明骗领信用卡;2、假冒他人身份骗领信用卡;3、多头办卡循环透支;4、以卡养卡长期套现;5、挥霍透支款;6、透支后逃匿;7、与其他犯罪行为相牵连。银行卡恶意透支类信用卡诈

骗犯罪具有欺诈性、侵财性、系列性、滞后性四个特点。 (三)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偶有发生 *************************************************** ******************************************************* ******************************************************* ******************************************************* ***************************************************** 二、滨海区经济犯罪侦查工作的基本情况: 滨海经侦大队自2007年3月初成立以来,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严厉打击各类经济犯罪活动,先后受理经济犯罪案件563起,立案300起,破获256起。追缴赃款赃物折款12.4亿元,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分子185名,有效地遏制了经济犯罪的蔓延,保障了市场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行。综观全区的经济犯罪侦查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强化经侦队伍建设,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大队坚持把对民警的理想宗旨教育、纪律作风教育、反腐倡廉教育、重视作风养成教育放在突出位臵。先后开展了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三教育、三治理等活动,使民警的宗旨意识、全局观念、服务观念有了进一步增强。积极开展全员培训,通过组织民警到外地培训学习,民警之间的交流学习等形式,大大提高了大队民警的专业知识水平,增强了独立办案能力。 (二)严厉打击各类经济犯罪,经济环境明显改善。针对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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