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使用企业数字证书登录公积金网上政务大厅的办理流程

单位使用企业数字证书登录公积金网上政务大厅的办理流程
单位使用企业数字证书登录公积金网上政务大厅的办理流程

单位使用企业数字证书登录公积金网上政务大厅的办理流程

一、业务申请

(一)已有四川CA“e证通”企业数字证书的用户

(证书须在有效期内,且能正常使用)

填写《“E证通”公积金网上业务开通申请表》,并携带数字证书USBkey到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申请开通。

(二)无四川CA“e证通”数字证书的用户,请按以下办理:

提交下列资料(均加盖公章,证照为最新年检有效)

①《“e证通”数字证书业务申请表》原件1份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1份

④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二、业务受理

新办数字证书的地点、方式,由成都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四川“CA”认证中心根据情况确定后告知单位。

新办用户当月提交资料,请于次月凭电话通知,由经办人本人前来领取“e 证通”数字证书。

三、相关费用

已有证书开通业务免费

证书开户费:200元/个(2011年免开户费)

企业数字证书服务费:400元/年(2011年免费)

KEY解锁:免费

证书变更:20元/次

遗失补办、损坏更换:80元/个

(解锁、证书变更、遗失补办、损坏更换请到四川CA数字证书窗口办理:

地址:草市街2号(四川省/成都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

电话:86936568

附件1:“e证通”数字证书业务申请表

附件一:

“e证通”数字证书业务申请表

注意事项:

1、请用黑色水笔填写或电脑A4纸打印,一旦递交则视作承认并遵守《数字证书用户责任书》。

2、『新办』、『更新』、『变更』业务需携带以下资料(均加盖公章):

①单位证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②《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③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

3、『解锁』『注销』『补办』业务办理需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公章):

①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

“e证通”数字证书用户责任书

数字证书(以下简称“证书”)用于标识网络用户的身份,四川省数字证书认证管理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CA”)作为权威的、公正的第三方机构,为用户提供数字身份认证服务。

“e证通”是四川CA推出的在政府网上申报、网上审批业务中使用的,可以实现“一证多用”的数字证书。经“e证通”签名的电子文档与手写签名及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用户使用“e证通”经授权后可以进入多个政府职能部门的网上业务系统,能够降低开展网上业务的成本, 提高数字证书的使用效率,但同时也可能会使单位内部原本分权管理的核心信息无法实现分权管理。为合理使用“e证通”,在享受“e证通”好处的同时降低使用风险,特订立如下条款,四川CA和用户共同遵守执行:

一、用户知晓证书只能用于在网络上标识用户身份,不作其他任何用途,但各应用系统可以根据该功能对

其用途进行定义。用户应妥善保管数字证书,所有使用数字证书在网上作业中的活动均视为用户所为,用户对使用数字证书的行为负责,因此而产生的相关后果应当由用户自行承担。

二、用户在申请证书时请遵照四川CA的规程办理相关手续。

三、用户同意四川CA向有关部门和个人核实用户信息且四川CA有权合法收集、处理、传递和应用用户资

料,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用户资料保密。

四、用户申请证书时应向四川CA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资料和信息。如用户故意或过失提供不真实资料

和信息而导致四川CA签发证书错误的,由用户承担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证书申请者的申请一旦获得批准,无论是否已经接受证书,证书申请者自动成为证书用户。

五、用户因提供的资料信息如单位名称、单位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等资料信息在证书有效期内变更的,

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四川CA,并终止使用证书。在证书签发日起30日内发生变更的,四川CA提供免费变更服务。

六、用户应妥善保管证书和证书私钥。如因用户原因致使证书私钥泄露、损毁或者丢失的,损失由用户自

行承担。如证书私钥在证书有效期内泄露、损毁、丢失或可能泄露、损毁、丢失的,用户应及时向四川CA申请办理注销手续。注销自手续办妥时起生效,注销生效前发生的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

七、用户终止使用证书时,应当立即申请注销证书。证书注销生效前,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数字证书造成的

一切责任。

八、四川CA承诺,由于四川CA原因导致证书签发错误或证书私钥破译并对用户造成损失的,由四川CA向

用户承担赔偿责任。

九、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四川CA无法履行相应义务,四川CA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下列情形之一,四川CA有权注销所签发的证书并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给四川CA造成损失的,用户

应当向四川CA承担赔偿责任:

1、提供的资料或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不准确的;

2、证书信息有变更或证书私钥已经丢失或可能丢失,未终止使用该证书并通知四川CA的;

3、超过证书的有效期限使用证书的;

4、没有按照规定缴纳证书费用或其它相关费用的;

5、使用证书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

十一、证书的有效期为一年,自证书签发之日起计算。用户更新证书的,须在证书期限届满前30天以内向四川CA提出证书更新请求,否则,期限届满后证书将自动失效,四川CA对此不负任何责任。用户所提交的鉴证资料有效期先于证书的有效期届满的,用户应在原资料有效期届满前更新资料,否则四川CA有权注销用户的证书,若因此而造成损失,由用户承担。

十二、如果用户单位解散,法定责任人需要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及原证书,向四川CA请求注销用户证书。相关责任人应当承担其证书在注销前相关行为所产生的责任。

十三、本责任书公布于四川CA的网站上(https://www.360docs.net/doc/235260577.html,),如有修订而涉及用户权利义务时,四川CA 会在网站上公告或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用户如因此而需要注销或变更证书的,应当于公告或收到电子邮件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四川CA提出申请。否则视为接受本责任书的修订。

数字证书领取(请用户自行选择)

附件2 网上业务开通申请表

“e证通”公积金网上业务开通申请表

申请说明:

已经持有四川CA颁发的“e证通”数字证书,且数字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单位,可填写此表并携带数字证书Key盘到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开通网上业务。

风险提示:用户使用“e证通”经授权后可以进入多个政府职能部门网上业务系统,能够降低开展网上业务的成本, 提高数字证书的使用率。同时也可能会带来原本分权管理的核心信息无法实现分权管理,用户应妥善保管数字证书,需对员工使用“e证通”的行为进行妥善授权和管理。所有使用数字证书在网上作业中的活动均视为用户所为,用户对使用数字证书的行为负责,因此而产生的相关后果应当由用户自行承担。

注意事项:

1、请用黑色水笔填写或电脑A4纸打印。

2、需携带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图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图 一、支取住房公积金具备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国、出境定居的;

(5)调离本市的; (6)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7)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过家庭收入15%以上的; (8)下岗失业的。 二、支取公积金提供材料 (1)购买商品房,须提交购买合同或房产证、购房发票(付款20%以上)。 (2)购买二手房,须提交房产证及契税、交易费发票。 (3)单位集资建房,须提交分房明细表或购房协议及交款收据。(4)因城建拆迁而购房的,须提交拆迁部门出具的拆迁证明,补偿计算表及补交款发票。 (5)职工家住农村按村镇规划,需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须提交县以上国土规划部门批准的《宅基地使用证》,《村镇建设规划许可证》。 (6)大修自住住房的,须提交大修的有关证明材料。 上述1-6条中需提取和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交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 (7)职工离、退休(含提前离退休)的,须提供离、退休证或离、退休申请审批表。 (8)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须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1-4级《伤残证书》。 (9)下岗失业的职工,须提交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失业证》。

(10)辞职、辞退的职工须提交原单位辞职、辞退文件和本人档案转入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托管的协议。农民合同制工人离开市区回原籍的,须提交有关辞职、辞退文件和户籍证明。 (11)企业因撤销、解散或破产无重组能力,对职工不做分流安排的,须由企业持法院等部门的有效文件统一到中心办理。 (12)出境定居的,须提供居住国居住证,本人出国护照或公安部门出国、出境证明。 (13)调离本市的,须提交工作调动材料和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籍迁出证明。 (14)考取研究生并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的,须提交《入学通知书》和单位证明。 (15)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可申请支取,须提交职工死亡证明或人民法院宣告死亡证明。 (16)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须提交《借款合同》,和上月还款凭证, (17)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须提交租房合同,付款凭证及家庭收入证明。 上述所要求提供的材料均为原件。 三、支取金额的确定 (1)职工离、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国、出境定居的;调离本市以及下岗失业的,办理全额支取并

办理公积金贷款的详细条件和流程

办理公积金贷款的详细条件和流程 导读:本文介绍在房屋买房,公积金贷款的一些知识事项,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很多购房者对于公积金贷款的流程不太清楚,小编在此就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期限、额度、流程以及注意事项等来做一个详细的介绍,希望能为购房者提供更多的帮助,那么接下来就是一些关于公积金贷款的相关问题,请大家仔细看哦。 一、公积金贷款的具体含义 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 二、公积金贷款的类别 新房贷款、二手房贷款、自建住房贷款,住房装修贷款、商业性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等。 (注意:不是所有的公积金中心都提供以上类别的贷款,请先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机构) 三、申请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需要符合哪些基本条件? (1)只有参加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公积金贷款;

(2)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缴存不正常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仅供参考,具体信息请咨询当地有关部门) (3)配偶一方申请了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可二次房贷。因为,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5)贷款用途必须专款专用:公积金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而且所购买的住房应当符合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建筑设计标准。购买以盈利为目的房屋时,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四、购买商品房办理公积金贷款所需的资料及办理流程: (1)“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3份(在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现场填写)。 (2)借款人及配偶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3份复印件;单身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和离婚证明原件及3份复印件。 (3)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原件3份。房屋开发单位的

二手房过户及公积金贷款步骤(最新、亲身总结)

本人今年7月办的房产过户(二手房),8月中办的公积金贷款,9月初贷款已到账。这些流程都是本人亲自办理,虽然贷款很快就到账了(不到一个月),但中间还是走了不少弯路,所以现在发文把自己的经历分享给大家,目的也是想让那些想要或者将要办二手房贷款或者过户的同学们少走些弯路。 购买二手房的大致流程如下:签订购房合同支付首付款(自行协商,贷款的话 必须按照当地规定,比如首套房、二手房必须30%以上)中介、资金监管(没找中介 可以跳过,不找中介的条件是你一次性付清或者和房主关系很好可以打欠条)过户 (二手房交易中心)两周后领取房产证(二手房交易中心,一次性付款的到此就 结束了)打印盖章的购房合同准备贷款(领取房产证一周后,到二手房交易中心 打印,可以多打印一份自己留着)公积金中心或者银行办理贷款电话通 知审核通过,准备相应银行的银行卡准备面签面签(快的话办理贷款后2周) 放款(快的话面签后2周)。 注意:1、身份证不能过期,身份证到期了就什么都办理不了,过期当天也不能用。 2、如果办理商业贷款或者公积金贷款的话,首付额度还和你的贷款额度有关,因此先需要自己评估一下你的贷款额度,公积金贷款的话先把准备好的资料去公积金中心咨询一下,资料提交给他们,他们会评估出你的贷款额度,提交哪些资料请看下文。 购房合同,首付这些没有什么可讲的,跳过。如果找中介的那么中介应该会提示你办理流程,你只有准备好相关资料就可以,如果是自己办理的那就多注意一下办理流程。 一、办理房产过户需要准备的资料: 买卖双方需要准备的资料有如下: 1、业主本人和购房人本人到场,如果是和家庭成员共同所有那就需要双方到场,总之有关系的人都到场; 2、业主及配偶身份证(军官证)、结婚证、户口本、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 3、到二手房交易中心拿标准版的“二手房购房合同”填写好; 4、购房人及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小孩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1、户口本复印需要将户主和本人的页面复印在一张纸上,自己是户主除外; 2、有小孩的,如果小孩户口在自己户口下那就不需要提供出生证明,如果是在爷爷的户口下那就需要提供; 3、由于二手房交易中心的标准合同条款比较简单,只适合在二手房交易中心及贷款时用,所以建议大家先私下签订一个购房协议,把各种条款写清楚。)

社保公积金的办理流程

社保公积金的办理流程人员分类和准备的资料 1)户口在外地,原单位在无锡,交过社保公积金 准备退工单,就业证,公积金转移单,签2张劳动合同。 2)户口在外地,原单位在外地,交过社保公积金 相当于新开户,准备1张2寸照片,1张身份证复印件,签2张劳动合同。 自己再办社保由外地转入:1带好原参保地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2本人户口簿、身份证3无锡正常缴费的养老保险手册4本人前来办理或单位经办人带好公章。 3)户口在外地,没有交过社保公积金的 准备1张2寸照片,1张身份证复印件,签2张劳动合同。 如果是本科学历,可在市人才办理就业手续,本科以下都在劳动局办理社保。 4)户口在本地,交过社保公积金 准备就业证,退工单,公积金转移单,个人档案(需要就业证,退工单和介绍信),签2张劳动合同。 5)户口在本地,没交过社保公积金的 全日制普通高校、普通中专应届毕业生就业手续流程 符合以下情况到企业就业的毕业生可到企业所在区人才服务中心就近办理: 1、无锡生源普通中专、大专、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办理协议备案、报到 手续; 2、非无锡生源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办理协议备案、报到手续。

非应届毕业生就业手续流程 办理部门:无锡市人才服务中心人才就业科 办理地点:解放东路888号无锡市人才服务中心一楼九、十号窗邮编:214007 联系电话:82828865、85218739 查档电话:82823208 无锡人才服务网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235260577.html,

(一)社保的办理流程 在劳动保障系统中做好录用,社保新增;做好减员,社保减员;做好续订。带好公司员工资料的和报盘到人力资源中心办理(3路)。先到3楼的窗口办理新增人员的社保新增。再到2楼办理劳动合同新订和退工,就业证写上开始日期并贴上照片刻章。最后到3楼办理社保的申报,带回征缴通知单。 备注:人以上的参保单位申报时必须带好上个月应付工资花名册,上个月应付工资明细账。 2公积金的办理流程: 1)员工要办公积金转移的带好公积金转移单(公司盖章)的到无锡市住房公积金 管理中心(10路到建设银行下车)办理。 2)填写公积金申请单向财务人员领取支票,开户和封存超过5~6个人的要报盘 (汇缴变更清册存入U盘)。 3)带着无锡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无锡市住房公积金汇缴书,公司支票 (公司盖章),进账单(3张)去工商银行办理。 4)带回公积金汇缴变更对账单,一张公积金汇缴书,一张进账单。 5)复印一张变更对账单,将汇缴变更对账单原稿,进账单,公积金报销单交给 财务室。 特殊情况: 1就业证丢失,补办?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流程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流程 -------------------------------------------------------------------------------- 一、贷款咨询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通过服务前台、现场咨询、业务宣传手册等渠道和方式负责向拟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个人提供有关信息咨询服务。 贷款咨询的主要内容包括: 1、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具备的条件。 2、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的资料。 3、办理公积金贷款的程序。 4、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期限、利率、还款方式等情况。 5、公积金贷款经办机构的地址及联系电话。 6、提供《邯郸市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 二、受理申请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专人或受委托银行专人负责对借款申请人所递交的申请资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查。 审查合格的资料传递给中心信贷员进行初审。 申请资料审查不合格的,经办人员提出明确意见并退还申请资料,待符合贷款条件或资料完善后,借款申请人可重新提出申请。 完整的贷款资料应包括:申请表2份、购房合同复印件3份、预付款发票复印件3份、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3份、户口复印件3份、结婚证复印件2份。 三、审查、审批 1、初审 初审内容主要包括: (1)审查借款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2)审查借款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是否有还贷能力。 (3)抵押物的真实性。 (4)申请人缴交公积金情况。 2、复审 信贷处审查复核资料的完整性和初审意见的合理性,签署审查意见。 3、审批 中心主任、主管主任分别根据信贷处报送资料,对借款申请进行终审。 三、签订合同

委办银行通知借款人到银行签订《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借款合同》一式四份。 所购住房能够抵押或用他处现房抵押的签订《抵押合同》一式四份。 所购住房不能抵押又找不到他处现房做抵押的此时可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质押”或担保公司做阶段性担保。 四、办理抵押 借款人本人持《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购房合同》、预付款发票、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到“房产交易中心抵押登记窗口”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抵押登记落实后,借款人持《放款通知书》、《房屋他项权证》原件、复印件1份到银行放款。 五、银行放款 贷款银行见到中心的《放款通知书》后,将借款划转到售房单位帐户。

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流程

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流程 一、什么是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类别 新房贷款、二手房贷款、自建住房贷款,住房装修贷款、商业性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等(注意:不是所有的公积金中心都提供以上类别的贷款,请先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三、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应符合的基本条件 (1) 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 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缴存不正常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 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可二次房贷,首付利率不变。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 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5) 贷款用途必须专款专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而且所购买的住房应当符合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建筑设计标准。购买以盈利为目的房屋时,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四、办理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1) 申请人和配偶的身份证各3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份(含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外地户口还需暂住证原件; (2) 借款人结婚证复印件2份;未婚者提供未婚证明原件1份; (3) 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证明原件2份; (4) 购房人与公司签订的《商品房房买卖合同》; (5) 总房价30%或以上预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2份; (6) 《住房公积金卡》。 五、办理公积金的流程 (1) 申请人本人持购房资料(《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首付款收据)、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所有部分原件及复印件A4三份)、贷款申请表一式三份到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个贷服务大厅办理贷款申请手续; (2) 上述机构将审批通过的贷款资料传递到委托银行; (3) 委托银行通知借款人及其配偶持双方身份证到委托银行签约处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 (4) 借款人及其配偶持双方身份证与银行工作人员一起到房管部门领榷房屋他项权证》; (5) 借款人持《房屋他项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公积金管理中心个贷大厅开具《放款通知书》; (6) 借款人持《房屋他项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放款通知书》到委托银行办理贷款发放手续。

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一、办理公积金贷款流程 1、房地产开发公司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项目备案 2、购房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3、信贷科初审、复审 4、担保公司初审、复审 5、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导审批 6、信贷科、担保公司对符合条件人员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 7、借款合同送开发公司、银行盖章 8、送市房管局办理抵押备案手续 9、担保公司出具担保函 10、中心与银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中心开具支票、银行发放贷款 11、借款人每月20日前还款 二、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交的资料: 1、《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2份); 2、《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申请表》(1份); 3、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身份证复印件(4份),新版身份证需正反复印,身份证过期或无身份证的,可由户籍派出所出具张贴照片的户籍证明; 4、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复印件(4份); 5、结婚证、离婚证或未婚证明和其他能证明婚姻关系的有效证明复印件(4份); 6、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收入证明(需加盖财务专用章)原件(1份)复印件(3份); 7、首付款发票复印件(4份); 8、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6份) 9、商品房销售卡(1份) 三、房地产开发公司提交的项目资料 1、公司简介 2、营业执照 3、法人证书 4、税务登记证 5、资质证书 6、项目简介 7、国有土地使用证8、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9、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10、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11、小区总平面图 12、房屋所有权证(现房提供) 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的具体流程为:房地产开发公司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项目合作协议→购房人申请贷款→贷款初审、复审→签订公积金借款合同→担保初审、复审→签订担保合同→中心审批→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发放贷款→借款人 按期还款。

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类别有:新房贷款、二手房贷款、自建住房贷款,住房装修贷款、商业性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等。 (注意:不是所有的公积金中心都提供以上类别的贷款,请先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相对于商业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具有利率较低,还款方式灵活,首付比例低的优点,缺点在于手续繁琐,审批时间长。 大部分城市都规定了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比如个人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最高额度为50万元,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是80万,如果评级评到3A级别的话最高可以到80万*(1+30%)=104万 其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房款总额的70%;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公式: 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公积金个人月缴存额之和÷实际缴存比例 ×12(月)×0.45(还款能力系数)×贷款期限(最长可贷年限) 若夫妻双方缴存比例不一致的,按比例较高的一方确定实际缴存比例。 不高于按借款申请人及配偶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 申请公积金贷款还应满足月还款/月收入不大于50%(其中:月还款包括已有负债和本次负债每月还款之和)。 (本文仅供参考,以办理时政策为准) 一,购房人具备什么条件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答:(1)借款人具有市城镇户口; (2)本人及所在单位在本市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从后往前推算); (3)有稳定的职业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购买自住房的合法合同或协议,并有所需规定比例自筹资金; (5)有《担保法》规定的资产为贷款抵押或质押; (6)同意办理置业担保或抵押物财产保险; (7)同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购买哪些房屋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答:(1)商品房 (开发商必须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贷款合作协议); (2)现住房 (即房改购买产权); (3)二手房 (上市交易的存量房);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细节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细节: 第一步贷款咨询 借款申请人向所购房屋公积金贷款银行进行贷款咨询,领取《一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夹》。 第二步提交申请 1、《一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夹》; 2、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单身提供民政局婚姻状况证明); 3、经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及首付款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 4、贷款银行要求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第三步签订合同 贷款银行受理借款申请人资料,由银行报公积金中心审批后,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等相关贷款文件。 第四步办理抵押 由贷款银行或借款人到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第五步贷款发放 由公积金中心委托贷款银行将借款人的贷款资金以转账方式直接划入售房单位账户。 第六步按月还款 自贷款发放的次月,借款人应按《借款合同》约定,每月20日前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直至全部贷款结清。借款人最后一次还清剩余贷款时,应亲自前往贷款银行并在银行柜面办理还贷结清手续。 第七步注销抵押 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后,凭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和撤销房屋抵押证明到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公积金贷款5招活用窍门 要领一:精于算计巧用公积金贷款额度 张女士和她的先生都是一家大型企业的中层管理人员,在结婚买房时设计出一个绝妙公积金使用计划:在和丈夫领结婚证前,两人先以各自的名义购买了4楼与5楼上下相邻的一室一厅的房子,这样算来可节省一大笔钱。 根据公积金管理规定,如果夫妇双方都缴公积金,只能用其中的一个,不能双方同时使用。 张女士是这样设计的:两个人如果共买一套房子,只能用夫妇一个人的公积金贷款额度10万元,而两个人分开买房子就可以各自申请10万元的公积金,可以多获得公积金贷款10万元。当两套房子全部装修好以后,他们把其中的一套以每月1600元的价格租出去,这样既可以做到“以租养贷”,又减轻了还款的压力。等孩子将

住房公积金业务流程

住房公积金业务流程 开 户 缴 存 退回给单位作记账凭证 支 取 职工向单位提出申请并 单位审核无误后由单位公积金专管员将材 转 移 联交转入单位记账。 变 更 查 询 2805500进行查询(需录入正确的18位身份证)。

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类型:普通商品房、经济实用房、二手房、公有住房和参加单位集资建房。 贷款条件: 一、具有柳州市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有固定职业和稳定收入,个人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二、单位和职工能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欠缴最多不超过三个月,新参加工作的职工连续按月足额缴存满十二个月以上;从外地调入本市工作的职工,将其原工作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全额转入管理中心,按时足额缴存达12个月(含在原工作单位缴存时间)以上; 三、在柳州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能够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贷款抵押物; 四、购买普通商品房、经济实用房、公有住房和参加单位集资建房的,具有相当于所购建自住住房价款的30%以上的首期付款;购买二手房,具有所购住房价款40%以上的首期付款; 五、同意在受托银行设立还款账户; 六、售房单位的楼盘经中心同意备案,所购普通商品房已封项。 申请贷款需提供的材料: 一、贷款审批表、贷款申请书、保证意向书:各1份 二、购房合同及契约。①普通商品房:商品房合同3份;②公有住房或二手房:住房买卖契约2份、评估报告书2份;③集资建房:委托书、协议各2份,个人集资建房申请审批表2份(A4纸复印件) 三、已交房款收款收据:3份(A4纸复印件) 四、夫妻双方收入证明:每人2份 五、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结婚证:3份(A4纸复印件) 六、单身职工(含未婚、离异、丧偶):婚姻保证书2份 七、离异职工:离婚证、民事调解书、法院判决书2份(A4纸复印件) 八、借款人配偶不参加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的,还需提供合法的营业执照、纳税证明、劳动合同。 注:以上材料未注明复印件字样的,均指原件;提供复印件的材料,需同时提交相应的原件给管理中心审核。 贷款期限:由管理中心合理确定,最长不超过30年。贷款年限可延长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10年。 贷款额度: 一、购买普通商品房、经济实用房、单位公有住房和参加单位集资建房的,在抵押物价值的70%以内确定; 二、购买二手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为所购住房评估值、成交价中低者的60%; 三、购建住房以借款人或作为担保方的第三者原有的房产或土地使用权作抵押的,贷款最高额度为抵押物评估值的60%。 四、借款人夫妻都参加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的,贷款最高金额不超过25万元;单身(含未婚、离异、丧偶)职工或配偶未参加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的职工,申请贷款最高金额原则上不超过15万元,视贷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可适当增加,但最高不超过25万元。

企业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图 一、住房公积金的缴纳范围 1.单位:本市范围内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 城镇私营企业、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 2.个人:与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建立劳动或工作关系需要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 账户的职工。包括本市或非本市城镇户口的职工。(目前农业户口、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暂不属于缴存对象。) 二、缴存登记及开户 1.单位

流程图 第一步:准备申请登记所需要的材料 材料包括: (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注册证、登记证等开业许可证明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IC卡; (4)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一联《上海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表》。(样表如下,登记表后附)

第二步:赴公积金中心业务受理网点办理开户手续 (1)单位经办人员携带备齐的1-4项材料,赴注册地址或经营地址所在的区县公积金中心业务受理网点办理开户手续。(单位开户根据《上海 市实行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表》所填地址选择所在的区县,以便 公积金业务的日常办理。) (2)公积金中心业务受理网点工作人员对单位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有效,表单的填写是否正确、完整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相关信息录 入计算系统并打印《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确认表》,单位经办 人员对《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确认表》上信息核对无误后签字 确认。公积金中心业务受理网点工作人员完成审核后打印《上海市住 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审核表》(一式二联)加盖业务章并由单位经办人 签字,其中一联交单位经办人员。 (样表如下,登记表后附)

第三步:领取常用表格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表》(另附) 《上海市公积金汇缴书》(需到建行住房公积金业务柜面购买) 《上海市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另附) 《上海市公积金补缴清册》(另附)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需到建行住房公积金业务柜面购买)《未与单位脱离劳动关系职工公积金封存申请表》(另附) 《职工住房公积金错缴更正申请表》(另附) 《2005年度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汇总表》(另附,该表格每年都有变化)

公积金贷款流程

个人贷款申办指南 点击:35299次加入时间:2014-05-12 设置字体大小【大中小】设置字体 一、贷款对象 凡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在本市范围(含县、市、区)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时,均可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贷款)。 二、贷款条件 1、正常汇缴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欠缴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的,在未恢复正常汇缴前不能申请贷款。 2、月汇缴额未达到当年最低汇缴标准的,在达到当年最低汇缴标准后,正常汇缴满六个月后方能申请贷款。 3、有稳定的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的能力,信用记录良好。如果申请人及配偶信用记录有连续6个月或累计10个月不良记录,不能申请贷款。 4、两年内在本市范围合法购买、建造自住住房。 购买期房的,首套房必须付清30%购房款,二套房必须付清60%购房款;购买现房的,必须先将房屋过户。同时要提供相应的、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 建造自住房的,必须等房屋建成后,以本次所建住房作抵押。同时要提供相应的、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 除经济适用房外,土地性质为划拨土地的不能申请贷款。 住房用地为集体土地使用权的,不能申请贷款。 5、以本次购买、建造的住房作为抵押。 6、符合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贷款额度、期限及利率 1、首套房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款的70%;二套房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款的40%;同时贷款额度都不得超过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最高限额。多套房不得申请贷款。 2、贷款期限最长25年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借款人身份为上级单位临时派驻人员、单位临时聘用人员或劳务派遣人员的,贷款期限不得超过10年。 3、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现行利率执行,二套房贷款利率在同期同档次首套房利率的基础上上浮10%;逾期罚息利率、复利利率在执行利率水平上加收50%。 四、贷款所需资料 1、申请人填写《岳阳市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申请审批表》(点击下载)两份。 2、申请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和户口簿,携带原件、复印件五份。 3、由民政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文件。结婚证原件、未婚证明原件两份、离婚/丧偶未再婚证明原件两份,复印件四份。 4、购买期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已付清规定比例首付款的发票(收据)、《预告登记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服务操作指南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服务指南 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 办理场所: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各业务网点。 办理要件: 1、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等单位设立证明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IC卡; 4、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附件一)。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审核并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集中封存 申请条件:个人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尚未被新单位录用的,原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办理场所:原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 办理要件: 1、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住房公积金业务专用章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清册》(附件十); 2、个人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下列证明材料之一: (1)《上海市职工退工通知单》复印件;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住房公积金汇缴 办理要求: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手续。 办理场所: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 办理要件: 1、当月缴存人员不变动的需提供填妥一式二联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汇缴书》(附件十二)、转账支票; 2、当月缴存人员变动的需提供填妥一式二联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汇缴书》、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住房公积金业务专用章一式二联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转账支票。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5个工作日。 住房公积金补缴(不超过12个月) 申请范围:正常缴存单位为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的。 办理场所: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 办理要件: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流程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流程 (一)客户需先填制《南京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及专办员注册登记申请表》,签订《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协议》(一式两份),选择每月托收方式汇缴的客户还需签订《南京市住房公积金委托收款协议》(一式三份) (二)专办员携带相关材料到我行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缴存登记(开立单位公积金账户)。专办员来柜台办理缴存登记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专办员办理单位缴存登记需带资料清单 (1)《南京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及专办员注册登记申请表》一份 (2)《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协议》一式两份 (3)《南京市住房公积金委托收款协议》一式三份(选择托收方式缴存的客户) (4)不同性质的单位按照表格右侧的分类分别提交相应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国家机关:单位设立的批准文件 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其他城镇企业:南京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 外商投资企业及其经营性分支机构、办事处:南京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或《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构注册证》 民办非企业单位:民政部门核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社会团体:民政部门核发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5)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专办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单位填制《南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申请清册》,并携带该清册的电子文档到我行公积金专柜办理个人账户设立(开立个人公积金账户)。 (四)单位完成缴存登记及职工个人账户设立后可进行每月住房公积金的汇缴。 .cn/gongjijin/jiangsu/nanjing/

社保及公积金办理流程

社保及公积金办理流程 Document serial number【UU89WT-UU98YT-UU8CB-UUUT-UUT108】

办理社保登记程序如下 (一)网上登记 新参保企业登录“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站,点击首页“在线办事”项目,在“企业网上申报”一栏点击“新参保企业网上登记”→点击“企业社会保险登记网上申请须知”页面上的“同意”→按要求录入登记信息→点击“申请登记”→再按要求录入登记信息→点击“保存”→点击“网上申报”→点击“打印登记表”→点击“打印申报表”→点击“首选项”→点击“横项”→点击“确定”→点击“打印”。 (二)登记时效 企业网上申报成功之日起(不含当日)5个工作日内需将打印好的《深圳市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登记表》及有关资料交到所在地社保机构办理登记手续,预期不办理的,系统将自动取消企业网上申报的数据。 (三)申报资料 1、企业

(1)《深圳市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登记表》(单位签字并盖章); (2)营业执照原件; (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 (4)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开户银行证明或开户银行印鉴卡原件(盖银行公章); (5)企业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6)社保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社保审定后给开通公司网上操作系统和初始密码后,企业可为公司新员工参加社保了具体流程可按社保提供的资料操作完全即可。祝你顺利成功! 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根据《暂行规定》办法第十一条: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专办员注册登记。 1、公积金缴存登记所需材料: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及专办员注册登记申请表》一份。 2.《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协议》一式两份。 3.《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委托收款协议》一式三份。 4.不同性质的单位按照下列分类分别提交相应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国家机关:单位设立的批准文件。 (2)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3)企业及其经营性分支机构、办事处: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 (4)外商投资企业及其经营性分支机构、办事处: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或《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构注册证》。 (5)民办非企业单位:民政部门核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6)社会团体:民政部门核发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住房公积金缴存操作流程

缴存办事指南 为推动我省住房公积金缴存服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促进政务公开,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能,方便缴存单位和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制定本服务指南。 一、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与账户设立 新设立的单位,应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 (一)办理要件 1.国家机关出具单位设立批准文件;事业单位出具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其他城镇企业出具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外商投资企业及其经营性分支机构、办事处出具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或《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构注册证》;民办非企业单位出具民政部门核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出具民政部门核发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以上材料均需复印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 2.《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 3.《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 4.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 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或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授权委托书》; 7.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 (二)办理流程 申请单位提供要件资料——管理局审核——银行柜员设立单位账户 二、职工个人账户设立 新设立单位应自办理开户登记之日20日内办理职工账户设立手续;单位新录用职工的,应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办理职工账户设立手续。 (一)办理要件 1.新设立单位提供《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一式两联; 2.已缴存单位新录用职工的,提供《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一式两联; 3.职工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 人数较多的另需提供电子文档。 (二)办理流程 单位提供要件材料——指定银行网点开设个人账户 三、变更登记 单位或职工个人基本信息发生变动,应提供相关证明,自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办理信息变更登记。 (一)办理单位信息变更所需材料: 1.单位名称、单位性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单位地址、经办人等发生变更时,单位提供相关变更文件、新证书(法人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注册证书副本)复印件(并

公积金办理流程和说明

公积金办理流程及说明 第一章公积金开户 一、单位登记应提供的材料 1.国家机关需出具单位设立批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单位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单位填制的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单位登记表》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二、单位登记的程序: 1.单位经办人预先填制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单位登记表》一份,加盖单位公章,携带上述相关材料 到管理部办理登记手续。 2.管理部接柜人员审核《单位登记表》中单位信息项目填写是否准确完整、单位名称及代码与所提供 的资料是否一致、单位性质代码填写是否正确、单位证件号码是否准确无误、相关材料与表格填写是否相符、相关人员是否签字,审核《单位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填写是否准确完整,审核是否加盖单位公章、材料是否齐全及复印件与原件是否相符。 3.审核无误后,管理部接柜人员将《单位登记表》的有关信息录入归集系统。操作完成后,系统自动 为该单位生成单位登记号。单位登记号在系统内始终唯一,是单位在管理中心办理各项业务的标识4.管理部接柜人员打印机制《单位登记表》一份,样式如下: 单位登记表 年月日 单位全称:

5.机制《单位登记表》经单位经办人核对无误后,管理部接柜人员盖章退单位经办人,并将单位登记 号手工标注在单位填制的《单位登记表》右上角处。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办理依据:(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50号令) (2)《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京房公积金管委会[2006]2号) ?表格下载:《单位登记表》 第二章住房公积金汇缴业务办理流程 一、汇缴方式 我们公司现已办理银行托收缴费,所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在每个月的一定时间处理托收业务,公司不必用支票或现金来缴付,节省了办理时间和精力。 二、网上系统操作方法 1.通过委托收款方式汇缴公积金。 单击“汇缴管理”-〉“托收汇缴”子菜单,显示托收汇缴界面,如图2-1所示。 图2-1 2.增员和减员 在此界面,变更处理功能即可操作增员和减员的业务,具体方法如下: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须知及办理流程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须知及办理流程 提取须知《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者户口不在本市的; 8、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依照前款第 2、3、4、7 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物业专项维修、物业服务费等费用: 1、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2、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3、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男职工年满四十五周岁、女职工年满四十周岁,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4、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向管理中心提供本人身份证、所在单位出具的提取证明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单位到建行网点领购《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单》、《现金(转账)支票》。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到单位填写《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单》并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在《申请单》上加盖预留印鉴并出具《现金(转账)支票》。职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属建行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各区县职工到区县管理部申请)。 购买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登记的《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乙方办理登记手续专用)》正本; 2、首付款收据或发票; 3、身份证。 购房时间以预售合同登记时间为准,配偶购房的还需提供结婚证。 购买二手房含开发单位转入自管户的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房屋所有权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完税证》; 3、《南京市存量房购买合同》(或《现售合同》); 4、身份证。 购房时间以交纳契税时间为准,配偶购房的还需提供结婚证。 购买经济适用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复建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单》; 2、《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契约》(或《南京市房屋买卖契约》(危旧房改造项目专用)); 3、《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协议》; 4、付款收据或发票; 5、身份证; 6、结婚证; 7、户口簿; 8、公证书。 购房时间以买卖契约登记时间为准。 购买中低价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购买中低价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单》; 2、《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

公积金贷款买房流程

公积金贷款买房流程 第1站 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企业或事业单位正式职工; 2.在贷款前,须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 3.具有不少于住房总价30%的自筹资金,作为购房的首付款。其中包括公积金提取。 (注:提公积金只能提整数,比如你的公积金里有31600元钱,只能提31000元,所提钱数+所交现金=首付钱数,即零头要用现金交)。 第2站 贷款前需要准备 找所在单位的房产员办理提取公积金手续,去之前带全以下资料:1.结婚证(已结婚的必须带);2.身份证;3.购房合同;4.开发商开的证明;5.房产员审核后,领取公积金支取单。 第3站 办理公积金转账手续(付首付) 1.拿公积金支取单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让胡路区:管局和油公司的职工在西宾建设大厦办理。乘坐6路或113路到十一区下车,往前走100米处的中国建设建行); 2.排号办理公积金支取手续,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①身份证;②开发商开的证明;③购房合同(合同复印一份);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办理公积金转账手续,3天内会将资金打到开发商账户里,到开发商处领取收据,首付完成。 第4站 贷款所需资料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家庭全部成员户口资料,用A4纸复印2份);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2份),离异者需提供法院判决书或离婚证(A4纸复印2份); 3.申请人(配偶及共同还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双面复印,A4纸复印3份); 4.商品房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A4纸复印); 5.首付收据,公积金转账收据原件及复印件2份; 6.售房保证合同3份(原件)。注: ①借款年限最长不能超出退休年限; ②未婚的要到公证处做单身公正,离异的出具单身证明; ③交完首付余下的70%都可以贷款; ④贷款时间:除了双休日和节假日都可以。 第5站 在“贷款受理”窗口交贷款资料 第6站 等通知、签合同、交担保费 1.借款人夫妻双方持身份证原件; 2.一张建行储蓄卡; 3.复印件(必须是借款人本人)。 第7站 等通知放款所需材料 1.借款本人持身份证原件; 2.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原件。 注意事项 1.办理申请,签合同(借款合同)时,夫妻双方必须同时到场; 2.提前还款必须满一年以后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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