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事故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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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案例个人感想范文

水泥厂安全事故心得体会_安全事故案例个人感 想范文 安全无小事,水泥厂的安全极其重要,你知道水泥厂安全事故心得体会是什么吗接下来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水泥厂安全事故心得体会,供大家阅读! 水泥厂安全事故心得体会篇【1】 大家一定还记得近年来全国各地化工企业一次又一次的“爆炸泄漏事故”,爆炸后满地的伤员,不知道有多少人在事故中离开了这个世界,逝者的离去带给我们无尽的悲伤,活着的我们在这一刻才发现,人的生命是多么的脆弱。这对一个企业是重大的撞击,对一个家庭是一场无法弥补的灾难。 从调查结果上看,都是违归作业和各方面的疏忽所造成,包括设备程旧,平时检测不到位。虽然人们都把事故原因归于此,但背后何尝不是侥幸心里,思想麻痹,“三违”现象……认为几年、甚至几十年都这样过来了,事故不一定降落在我的头上。有了这样思想,经常在生产现场出现这样的现象:有人就随便把安全帽摘下;有人在高空作业时不系安全带,有人随意脱一下岗位……千里之堤,必然溃于蚁穴。严是爱,松是害,出了事故坑三代,安全的链条突然间断开,生命的花朵霎那间枯萎,那种撕裂心肺的疼痛,又如何得以缓解生命诚可贵,安全价更高,只有安全做保障,才能生产出优质的产品。只有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才能从本质上保证安全,才能“安全一个人,幸福全家人!” 珍惜生命、杜绝违章!! 哪一个人不愿笑语长在,哪一个家庭不愿幸福美满,哪一个企业不愿兴旺发达,哪一个国家不愿繁荣昌盛。每个人若能时时刻刻提醒自己,从细微处做起,形成一种习惯,一种风气,安全的屏障就会不断加强,家人的幸福就会不断延伸。安全就如一根七彩的丝线把我们这一个个美好的愿望连接起来,构成一个稳定、祥和、五彩缤纷的美好世界。有了安全,我们才能以休闲的心情漫步在夕阳西下的田野上、小河边,低声吟唱“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有了安全,我们才能以坚定的意志去攀登人生的阶梯,放声高歌“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有了安全,我们的企业才

安全事故案例及原因分析

安全事故案例及原因分析 冲床事故 事故经过 1998年10月,某厂冲压车间吴某,在60吨冲床上冲件时,不用取放工具,而直用手取放工件,吴某的手还未从冲头底下退出时,制动机构突然失灵,冲头下降,把吴某右手食指冲掉一节,中指冲掉2节的重伤事故。 原因分析: 吴某不用取放工具,用手直接放取工件,制动机构失灵造成断指事故。对操作者进行安全教育,严格遵守操作教程,严禁用手直接放取工件,要经常监督检查违章行为。有关部门要对冲床进行安全检查,特别是制动机构的检查,发现失灵,要立即检修,确保冲床处于安全运行状态。 事故经过 1976年11月3日,某中板厂精整车间职工孙某(男、25岁)在用钢卷尺对3号剪床上的钢板进行测量时,已停止动作的剪床突然动作,将孙某右手臂从关节处切断,造成三级伤残。 原因分析: 1、设备控制系统失灵,意外动作; 2、设备维护、点检不认真,对存在的隐患没及时发现。 安全点检,是杜绝或减少事故发生的有效手段。马马乎乎,敷衍了事,终将逃脱不了灾难的 惩罚 电焊事故 事故经过 某厂有位焊工到室外临时施工电焊,焊机接线时因无电源插座,便自己将电缆每股导线头部的漆皮刮掉,分别弯成小钩挂到露天的电网线上,由于错把零线接到火线上,当他调节焊接电流用手触及外壳时,即遭电击身亡。 原因分析: 机外壳本来是接到电源零线的,由于焊工不熟悉有关电气安全知识,将零线和火线错接,导致焊机外壳带电,造成触电死亡事故。 事故经过 某造船厂有一位年轻的女电焊工,正在船舱烧电焊,因船舱内温度高而且通风不好,身上大量出汗,帆布工作服和皮手套已湿透。在更换焊条时触及焊钳口,因痉挛后仰跌倒,焊钳落在颈部未能摆脱,造成电击,事故发生后经抢救无效而死亡。 原因分析 1、焊机的空载电压较高超过了安全电压。。 2、船舱内温度高,焊工大量出汗。人体电阻降低,触电危险性增大 3、触电后,未能及时发现,电流通过人体的持续时间较长,使心脏、肺部等重要器官受到严重破坏,所以,抢救无效。 事故经过

(安全生产)2020年安全事故案例

目录 机械伤害事故 (4) 案例一 (4) 抱省事心理违章作业不幸挤压身亡 (4) 案例二 (7) 山西省太原某焦化厂皮带运输机伤害事故 (7) 起重伤害事故 (9) 案例三 (9) 歪拉斜吊酿惨祸 (9) 案例四 (11) 违章操作触电死亡 (11) 案例五 (14) 压力容器设备严重损坏事故案例 (14) 案例六 (17) 锅炉炉膛煤气爆炸事故案例 (17) 案例七 (20) 丹阳市江苏丹化集团化工助剂厂“11.17”重大死亡事故 (21) 案例八 (27) 盐酸、硫酸泄漏危害分析与控制 (27) 案例九 (32) 捣固机设备事故 (32) 案例十 (34)

2#装煤推焦车送煤底板弯曲事故 (34) 案例十一 (36) 2#大车推焦减速器输出轴断事故 (36) 案例十二 (36) 142#焦侧炉门撞击事故 (36) 案例十三 (38) 226#炭化室石墨多事故 (38) 案例十四 (39) 2#炉丙班发生推焦车推焦杆撞弯,炉门框损坏的事故 (39) 案例十五 (41) 217#焦侧炉门的着火事故 (41) 案例十六 (42) 2#除尘车导套撞弯滑线架事故 (42) 案例十七 (43) 2#捣固机6号锤拉弯事故 (43) 案例十八 (45) 1#炉1号捣固机液力推杆电机掉事故 (45) 案例十九 (46) 1#拦焦车撞坏炉门修理站炉门框事故 (46) 案例二十 (48) 熄焦车轨道断裂导致熄焦车掉道事故 (48) 案例二十一 (49)

2#炉煤气主管流量计堵 (50) 案例二十二 (51) 234#红焦落地事故 (51) 案例二十三 (52) 4#消烟除尘变频器损坏事故 (52)

水泥厂事故案例汇总

水泥公司矿渣库内清理矿渣坍塌事故 一、事故发生 2009年5月4日上午福州某水泥公司发现矿渣库仓严重堵塞,该公司总经理联系外包工王某负责处理;5月4日18时30分由王某带4名工人进入矿渣仓清理,至19时15分左右,5名工人在矿渣内壁清理矿渣过程中被坍塌下的废渣掩埋,经过现场近三个小时的紧急抢救,至21时30分左右5名被掩埋人员全部挖出,但为时已晚,均已死亡。 二、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 1、业主在矿渣库安全状况不明和隐患不明,未制订相关的安全措施方案的情况下,即安排人员进行高危作业。(违章作业行为) 2、业主对该高危作业承包给无资质的人员进行盲目作业;作业过程中对作业人员作业方式、方案,使用的工具、安全防护措施、作业进度等未进行全程的跟踪监督检查。(以包代管行为和重生产、轻安全的行为) 3、业主及相关管理人员未对矿渣库进行安全评估确认,同时,未对相关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玩忽职守行为) 4、承包实施方对下库作业人员多人同时入库清理作业,无人监护;同时,作业人员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如系安全带、一人作业一人监护)等措施。(盲目作业行为)

(二)间接原因: 现场作业管理混乱,无安全管理人员指挥、监护作业,同时,既没有作业设计,也没有安全防护措施和安全技术监督制度,以致重大事故隐患,业主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 (三)教训: 1、业主要执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对承包单位或个人的施工资质必须进行严格的审查。所有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同时严禁超范围、超资质承包项目,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有效减少施工作业过程中伤害事故发生。 2、高危作业施工项目承包单位或个人必须对项目的实施方案经过科学认证和周密测定,严格执行审核、审批程序。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必须按照已审核通过的作业方案和规定程序和要求组织安全作业施工,确保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落到实处;同时,要跟踪监督作业施工进度和表明进度中危险程度。 (四)应采取的防范措施: 1、业主要加强对停工作业现场的监督和管理,落实专人监管。 2、业主和承包方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必要手续。必须坚持以科学严谨态度把安全生产提高到战略角度上来,彻底打消因片面追求进度、经济利益而忽视安全生产的现象。 3、业主必须对作业施工单位或个人加强监督和管理,要求作业单位建立规范的作业施工安全规程和质量保证体系。对作业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教育作业施工人员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学习资料概要

第一章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基本知识 第一节危险、危害因素辨识的基本知识 危害:可能造成人员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的根源或状态。危险:特定危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与后果的结合。 危险、危害因素:能造成人员伤亡或影响人体健康、导致疾病和对物造成突发性或慢性损坏的因素。危险因素强调突发性和瞬间作用;危害因素强调在一定时间范围内的积累作用。 一、生产活动中主要危险、危害因素的类别 (一)危险、危害因素的产生 1、能量、有害物质: 2、失控: 1)故障:系统、设备、元件等在运行中由于性能(含安全性能)低下而不能实现预定功能(包括安全功能)的现象。 2)人员失误:人在生产中产生不良后果的行为。有如下十三种: ⑴操作失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 ⑵安全装置失效 ⑶使用不安全设备 ⑷手代替工具操作 ⑸物体存放不当 ⑹冒险进入危险场所 ⑺攀座不安全位置 ⑻在吊物下作业(停留)

⑼机器运转时加油(修理、检查、调整、清扫) ⑽有分散注意力行为 ⑾不使用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或用具 ⑿不安全装束 ⒀对易燃易爆品等危险品处理错误 3)管理缺陷管理缺陷是影响失控的重要因素 4)环境因素环境因素是发生失控的间接因素 (二)危险危害因素的类别 1、按导致事故和职业危害的直接原因进行分类(6类) 《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13816-1992) 1)物理性危险、有害因素 ⑴设备、设施缺陷(强度不够、刚度不够、稳定性差、密封不良、应力集中、外形缺陷、外露运动件、制动器缺陷、设备设施其他缺陷) ⑵防护缺陷(无防护、防护装置和设施缺陷、防护不当、支撑不当、防护距离不够、其他防护缺陷) ⑶电(带电部位裸露、漏电、雷电、静电、电火花、其他电危害) ⑷噪声(机械性噪声、电磁性噪声、流体动力性噪声、其他噪声) ⑸振动(机械性振动、电磁性振动、流体动力性振动、其他振动) ⑹电磁辐射(电离辐射:X射线辐射、γ射线、α粒子、β粒子、质子、中子、高能电子束等;非电离辐射:紫外线、激光、射频辐射、超高压主电场)⑺动力物(固体抛射物、液体飞溅物、反弹物、岩土滑动、料堆垛滑动、气流卷动、冲击地压、其他运动物危害)

2017年交通安全事故案例及分析报告

2017年交通安全事故案例及分析一 一、事故简要案情 07月31日07时25分,驾驶人罗某驾驶粤T/192**号大型客车(经检验车辆制动性能不合格)载客从坦洲往中山市城区方向行驶,途经Y003线2KM+100M路段处,遇右前方驾驶人冯某驾驶自行车从右往左横过机动车道,大客车避让不及与自行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冯某当场死亡及车辆损坏。 二、事故原因分析 经过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证实,冯某驾驶自行车横过机动车道时,不按规定通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罗某驾驶制动不良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冯某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罗某承担此事故的次要责任。 三、相关法条摘录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 2017年交通安全事故案例及分析二

一、事故经过: 1月8日7:36分左右,在福建食堂西侧主干道上,泡花碱厂员工厉业忠在去往碱厂上班的路上,被外来物流车辆车牌号为鲁D26276的送煤车在左拐弯的时侯碰倒,并被车辆前轮轧断右腿。 事发后,保卫部值班班长朱玉鹏在第一时间汇报保卫部主管孙昂,孙昂随即带领保安到现场进行现场警戒和车辆管制,在7:40分拨打120,逐级向潘经理、林总汇报。总经办张宁在去食堂的途中,听到事故发生后分别向刘总、BOB汇报,刘总于7:46分左右到达现场。安环部付景海在接到现场目击者炼一车间员工张光慈通知后,随即向崔总汇报,崔总于7:38分左右到达现场,7点54分急救车到厂将伤员往医院。 二、事故调查: 1、询问与厉业忠一同上班的在场目击人员王淑玲和王广文。据王淑玲供述,当时王淑玲、王广文和厉业忠三人往泡花碱方向南行走到交叉路口处时,从西边过来一辆货车,因车速很快,王淑玲和王广文急忙往东西两边躲闪,所幸两人躲过车辆只被车灯挂到了衣服,并让司机马上停车,告诉司机轧到人了。 2、肇事司机所属滕州汉源商贸有限公司,事发时已将煤卸掉,空车行驶。驾驶员进厂时各类证件驾驶证、行驶证齐全。据车主程明所述,司机已经一整夜未睡觉,属于疲劳驾驶。 3、在事发前,约7:36分,保卫部王德光在西地磅发现此车行驶速度过快,目测车速不低于40公里/小时,要求司机减速停车,但司机没有理睬保安的警告,依然原速往东行驶,王德光随即通知东大门保安朱玉鹏将此车辆拦截。 三、事故原因:

19个经典的安全相关事故案例

有关事故案例 生命是宝贵的,健康是重要的,不可能每个员工都去亲身体验事故,因此,学习事故案例,从中得到启迪,设想危险,未雨绸缪,是防止事故发生的好方法。 为从这些以鲜血和生命为代价的事故中吸取教训,使这些事故成为前车之鉴,预防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并能举一反三,进一步促进公司安全生产,给公司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特搜集了与我公司相关的一些事故案例汇集成册供公司员工学习。每个案例均有事故经过、事故原因、责任分析、教训及防范措施,以科学的态度,从理论上探讨其起因,并提出了防止事故发生的对策。案例的陈述力求简捷、清晰、突出主要线索和问题,注重实用性。 案例一操作车床违章未戴工作帽伤害事故 2004年6月8日,湖南某机械加工厂一名女工,在操作车床时严重违反安全规定,未戴工作帽,致使长发被旋转的工件缠绕,造成严重伤害事故。 一、事故经过 6月8日是星期天,应该是休息的日子,但是某机械厂由于实行了新的计件工资制,许多工人自发组织加班,以求增加收入。机加工车间女车工尹某,在车间领导安排她加班而她本人没有时间的情况下,擅自请在本厂当铸造工的丈夫替代操作车床。 这天11 时许,尹某从市场买菜回来,因考虑到丈夫车工技术不熟练怕出废品,连忙去车间探望。来到车间后不久,尹某发现车床刀架紧固螺钉松动,她在未停机的情况下,违章伸手去帮忙拧螺钉。由于尹某未按安全操作规程要求戴工作帽,致使自己的长发被卷入车床丝杆上,待其丈夫发现时又不知道如何关掉车床电源开关,而是抱着尹某身体向后拉,结果头发越绞越紧。当另一工人发现并关掉车间总闸时,尹某满头秀发连同头皮已被全部撕掉,左耳也撕去一块,造成一起惨不忍睹的重伤事故。 二、事故分析 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一连串的违章,首先是尹某违反有关规定,擅自让其丈夫代替自己操作车床;其次是在未停机的情况下紧固螺钉,这也是安全操作规程严格禁止的;再次是操作车床不戴工作帽,导致长发被车床丝杆缠绕,造成严重伤害事故。造成事故的间接原因,则是该厂安全管理工作太差,一连串的违章无人纠正、无人制止,估计在当天工人加班的情况下,工厂、车间领导可能无人到场,如果确实这样,就属于严重失职。 三、事故教训与防范措施 类似于这样的事故,一般出现在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都不严格的中小企业,或者出现在加班、夜班等特殊的情况下,在这种情况下安全管理比较松懈,作业人员也比较容易马虎,不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由此而比较容易发生事故。事物之间是相互关联的,一项政策或制度的推出,特别是与职工经济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或制度的推出,必然会引起一连串的反应。例如实行计件工资,如果没有相应的质量保证办法,会造成残次品增加、质量下降;如果没有相应的安全管理办法,会造成忽视安全事故增多。这是从这起事故中应该吸取的一个教训。 应采取的防范措施有: 1、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管理,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及时制止,并给予必要的处罚,同时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2、要求车工必须按规定穿好紧身合适的防护衣服,把袖口扣紧或者把衣袖卷起,把上衣扎在裤子里,腰带端头不应悬摆。不要穿过于肥大、领口敞开的衬衫或外套。留有长发时要戴防护帽或头巾,头巾或领带的端头要仔细塞好。 3、车床操作工在开动机床前,要详细检查机床上危险部件的防护装置是否安全可靠,润滑机床,并作空载试验。

最新经典案例精选食品安全问题案例

最新经典案例精选食品安全问题案例 篇一:食品安全问题案例(392字) 2006年11月12日,在北京市场上,一些打着白洋淀“红心”旗号的鸭蛋宣称是在白洋淀水边散养的鸭子吃了小鱼小虾后生成的。 但当地养鸭户却表示,这种红心鸭蛋并不是出自白洋淀,正宗白洋淀产的鸭蛋心根本不红,而是呈橘黄色,主要吃玉米饲料。据调查,石 家庄平山县、井陉县的一些养鸭户和养鸭基地,在鸭子吃的饲料里添加了一种“红药”,这样生出来的鸭蛋呈现鲜艳的红心,而且加得越多,蛋心就越红。 当地人都把这种加了红药的蛋叫“药蛋”,自己从来不吃。经过中国检验检疫科学院食品安全研究所检测,结果发现这些鸭蛋样品里含有偶氮染料苏丹红Ⅳ号,含量最高达到了0.137mg/kg,相当于每公斤鸭蛋里面含有0.137毫克。苏丹红分为Ⅰ、Ⅱ、Ⅲ、Ⅳ号,都是工业染料,有致癌性。苏丹红Ⅳ号颜色更加红艳,常被用来做鞋油、油 漆等工业色素,毒性也更大。 篇二:食品安全问题案例(439字) 案例一:2005年6月5日,英国食品标准局在英国一家知名的超市连锁店出售的鲑鱼体内发现“孔雀石绿”。有关方面将此事迅速通报给欧洲国家所有的食品安全机构,发出食品安全警报。英国食品标准局发布消息说,任何鱼类都不允许含有此类致癌物质,新发现的有机鲑鱼含有孔雀石绿的化学物质是“不可以接受的”。

案例二:2005年11月,继三款“珠江桥牌豆豉鲮鱼罐头”被查出含致癌物孔雀石绿后,香港食物环境卫生署公布的食物最新测试结果显示,“鹰金钱”牌金奖豆豉鲮鱼和甘竹牌豆豉鲮鱼等三个食物样 本被查出含有致癌物“孔雀石绿”。 案例三:2006年11月17日,上海媒体率先报道了山东产多宝鱼药残超标情况。 案例四:2007年4月,山东省日照市一养殖企业正式起诉台湾 统一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在山东青岛的独资企业青岛统一饲料农 牧有限公司生产的饲料产品“孔雀石绿”超标。 篇三:食品安全问题案例(828字) 案例1、2010年7月,三聚氰胺超标奶粉事件“卷土重来”:在青海省一家乳制品厂,检测出三聚氰胺超标达500余倍,而原料来自河北等地。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要求严肃查处,杜绝问题奶粉流入 市场,彻底查清其来源与销路,坚决予以销毁,并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 案例2、2010年7月5日报道最近有调查发现,美国的麦乐鸡竟然含有橡胶化学成分“聚二甲基硅氧烷”。美国麦当劳发言人称,在麦乐鸡中加入聚二甲基硅氧烷,是基于安全理由,用以防止炸鸡块的食油起泡。据世界卫生组织的动物测验显示,这种物质对人体无害。 案例3、2010年5月23日中央电视台《每周质量报告》节目曝光:售价上千元、用于养生保健的“天然紫砂煲”竟然是由普通泥土 与化学物质混合而成。然而,历经近一月的在社会上引起轩然大波的

水泥行业安全事故案例

山东枣庄市水泥厂坍塌事故2人死亡2010年3月23日省住建厅通报了山东省今年以来发生的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据统计,截至目前,今年全省共发生建筑施工安全事故3起,死亡4人。 山东枣庄市水泥厂坍塌事故2人死亡 1月16日,枣庄市阴平镇申丰水泥厂100万吨粉磨站磨机厂房工程,在进行三层顶板混凝土浇筑时,发生一起模板支架坍塌事故,造成1人死亡。 1月27日菏泽市郓城县宋江明都居民小区6号楼工程塔机倒塌事故,造成1人死亡;3月15日,济南一工地约10米高落地式操作平台坍塌事故,造成2人死亡、2人受伤。 3月10日,泰山地下大裂谷旅游景区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模板支架坍塌事故,造成6人死亡,3人受伤。

梅州水泥厂发生事故高温粉尘闷死4工人 2010年6月28日上午,该厂设备、工人作业等一切都运转正常。下午2时20分许,当时电闪雷鸣致使电路跳闸,公司全线设备跳停。下午3时,公司恢复供电生产。4时20分许,公司安排了6名工人进入直径4.2米圆柱形的磨料机烘干仓内更换衬板。不料作业15分钟后,因雷电感应,窑尾排风机发生液变故障跳停,致使磨料机内无法排风,造成生料粉尘和近300℃热气回流进磨料机烘干仓。6名工人中,两名工人反应较快迅速爬出了磨料机,其他4人则被困在磨料机烘干仓。 下午5时40分许,窑尾排风机重新启动后,被困的4名工人被全部救出,其中一名工人被救出时已经死亡,其他3人被送至医院,1小时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梅州皇马水泥有限公司位于蕉岭县新埔镇北方村,于2006年11月建成投产,年产水泥120万吨。“这次事件之前一直未发生过安全事故。”从事水泥行业20多年的生产总调度长周薇称。

食品安全事件案例分析

食品安全事件案例分析 ①“皮革奶”事件概述 2005年,山东等地曝出在牛奶中添加“皮革水解蛋白”的事件,引发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吴仪的重视,曾经大力整顿。当时山东省工商部门至少查获2.8万多件使用水解蛋白的乳制品,有200多家小厂从事这类生产。 国家质检总局食品司于2009年2月份接到了一封举报信,举报浙江金华晨园乳业有限公司在生产乳制品的过程中添加“皮革水解蛋白粉”,从而达到提高产品蛋白质含量的目的。金华市质监局、兰溪市质监局于3月5日配合浙江省质监局,对晨园乳品公司进行突击检查。在当场查获60公斤无标签白色粉末,经鉴定该粉末为皮革水解蛋白粉。浙江省质监局在3月18日对浙江晨园乳业八个批次的产品抽样检测,其中三批次成品两批次半成品含有皮革水解蛋白成分。目前证据表明,早在2008年10月20日监管部门在晨园乳业公司当天生产的含乳饮料中,检测出了这种皮革水解物。晨园乳制品公司在生产经营中,无视国家法律的规定,漠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滥用非食品添加剂,最终酿成了严重的食品安全事故。2010年8月,质检总局再次与农业部等5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非法制售皮革蛋白粉等皮革碎料制品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严禁使用皮革蛋白粉等皮革碎料制品作为食品原料,加大打击力度。 2011年2月17日下午一条被广大网友热议的名为《内地“皮革奶粉” 死灰复燃长期食用可致癌》的新闻报道。此报道一经发布,便被纷纷转载,从而迅速地登上了各大商业门户网站的首页。报道中声称,不法商家把皮革废料或动物毛发等物质加以水解提炼成“皮革水解蛋白”,再将其掺入奶粉中,企图以此来提高奶里的蛋白质含量好蒙混过关。 二.“皮革奶”事件对国民经济造成的影响 随着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日益提高,乳制品已经成为人们的日常消费品,乳制品的质量安全与人们的生命健康息息相关。因此乳制品公司生产提供能够满足人们需求的高质量乳制品,成为了其承担社会责任中重要的一部分。皮革奶事件的发生首先是对当地奶农及乳品产业造成重创,浙江晨园乳业公司爆发的皮革奶事件,不仅将金华的乳业发展推入了冬天,同时也在全国的乳业范围内掀起了一场轩然大波。金华作为我国南方地区有名的奶业基地之一,被誉为“南方奶牛之乡”,皮革奶事件的爆发对金华当地乳业甚至国产乳业造成沉重打击,引发了一系列连锁的反应。不管是上游的养殖环节、收购环节还是中下游的生产环节都受到了影响。奶农是乳制品产业链的第一节,奶农体会最深刻的是“奶贱伤农”。对于金华的奶农来说,在2007年的三鹿奶粉事件后他们已经经历了最困难的时期,鲜奶的收购价格一路卜跌至每斤1.25元。而皮革奶事件的爆发使得鲜奶的价格跌到历史最低位,每斤只能卖到1.1元,鲜奶的贱卖严重损害的奶农们的利益。 内地消费者对于奶粉的信心再次受到打击,对于国产奶粉的信心明显不足。中央电视台《国产奶粉的“危”与“机”》节目调查显示,有七成受访者表示不选择国产奶粉。由于消费者对国产奶粉的信心不足,导致大部分超市和专卖店中,进口奶粉的销量都明显好于国产奶粉。显然,这也是国内奶粉业的危机时代,由于皮革奶事件造成人们对奶粉业的二度恐慌,国产奶粉和整个乳制品行业正在经受的煎熬实际是重建公共信任的高成本付出。 乳制品的质量安全问题是一个关乎国民健康安全的大问题。因此,怎样切实保障乳制品的质量安全,是每一个生产者和监管者都必须认真面对的一个严峻课题,只有脚踏实地,认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案例及练习p

【经典资料,WORD文档,可编辑修改】【经典考试资料,答案附后,看后必过,WORD文档,可修改】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案例及练习6 一、背景 某铝矾土矿(以下简称铝矾土矿)建设投资100万元,矿主李某。该矿建于某年8月,同年9月17日到县工商局办理了工商名称预留登记。10月26日,李某和该矿所在村委签定了开采合同,规定每年向村委交纳资源流失费2000元。11月22日,李某持村委盖章同意的申请书到镇政府申请办矿,11月28日镇政府同意,报县矿管局。县矿管局在初审责任表上签署意见后报市国土资源局审批。市国土资源局于次年3月25日将“采矿许可证”颁发给李某。至事故发生时,钼矾土矿一直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也没有建立排水系统。 二、事故经过 铝矾土矿井深42m,东西向为倾斜主巷道,主巷道两侧每隔7~10m分6个中段开采。2002年5月16日22时,矿主李某、技术员王某指挥7名矿工在井下第六中段作业。17日凌晨1时许,矿工刘某等4人打了9个炮眼,并装上炸药,由矿工张某放炮。张某点炮后到第五中段巷道躲炮,矿工邵某在第三中段巷道躲炮,甘某在第一中段巷道躲炮。响完两炮后,从第三中段巷道透出水来,5min后第四中段以下巷道淹没。井下电缆被水冲毁,失去照明。邵某摸黑沿主巷道来到绞车旁,与甘某一起上井,将井下情况告诉技术员王某。王某立即带着矿工下井,发现水已漫到第三中段,井下5名矿工失踪,马上上井报告有关事故情况。接到事故报告后,有关部门立即组织县安全办、公安等有关部门组织抢救,花费10万元租用了抢险救灾设备,经过33 h的抢救,于18日15时将5名遇难矿工尸体运到地面。事后,给每名遇难者赔偿5万元,事故调查处理费用l0万元。 1.请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按事故发生的原因指出这次事故的类别。 参考答案 透水 2.在事故统计中,这起事故应该统计在(B)中。 A.煤矿事故B.非煤矿山事故C非矿山事故 3.在《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中,按伤害程度可分为轻伤、重伤和死亡。请问如何区分轻伤和重伤?重伤的最高损失工作日是多少?

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生命是千山盛开的鲜花,生命是万里奔腾的长河,生命是驰骋大地的列车。人们歌颂大地,歌颂生命的宝贵。然而生命是脆弱的,安全事故就像一张血盆大口时刻都有将其吞噬的危险,那些用鲜血写成的教训,使我们能感悟到生命的宝贵,安全的重要。 为了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素质,增加安全知识,掌握安全技能,提高杜绝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抵制违章指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把抓安全、促生产的思想深入人心。特总结以下安全案例,教育员工。 案例分析一 事故经过: 2018年6月28日,我中心注水工齐牧休假到期后,在回岗位途中与胡延林等人在采油队清424注水站聚众饮酒。因饮酒过多,齐牧与胡林二人在发生口角后出现斗殴事件,事件造成齐亨然面部毁容,胡延林右臂骨折。 事故原因及处理结果: 齐牧与胡林二人严重违反安全管理制度(出勤纪律管理制度和特殊违规及处理方式管理制度),在正常上班期间相互串岗并违反“禁止饮酒”禁令,导致发生斗殴事件且造成严重后果。 该事件最终由警方(派出所)立案和查后,作出决定:1、由胡林一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共计赔偿齐牧医药费十六万元并承担个人全部医药费;2、该事件给带来恶劣的负面影响,经会议研究决定,将齐牧与胡林二人开除出本单位。 事故教训及防范措施: 1.加强相关管理制度的落实,提高注水工的安全责任意识; 2.管理人员管理不到位,未能在日常工作检查中了解驻站人员的生活动态; 3.提高区队安全管理质量,保证生产安全和安全生产双轨道运行。 案例分析二 事件回放 2018年8月,注水工李牧、韩幕和韩每因没有严格按照注水站巡检制度正常巡检,导致未能及时发现水处理管线断裂漏水,最终致使冒罐漏油流入周围农民林地,产生坏境污染事件。 事件原因及处理方式

典型安全事故及应急救援案例分析学习资料

典型安全事故及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一.目的 通过此次学习培训,规范现场操作,增强全体人员的安全意识。通过对特 定案例的分析总结,增强全体员工事故发生时的应对能力。 二.典型事故类别、特定案例分析 (一)触电 对经过或靠近施工现场的外电线路没有或缺少防护,在施工作业过程中,碰触这些线路造成触电;在电焊机使用过程中,由于不注重安全防护,电线破损,没有接零或接地保护措施,导致的触电事故;以及使用各类电器设备触电;因电线破皮、老化,又无开关箱等触电。 案例1:广东揭阳一工地发生特大触电事故12人惨死 事件经过: 2004年4月8日,中润钢铁有限公司为扩建厂房,在该厂毗邻的围墙外扩大用地面积,目前已进入打桩阶段。晚上7时许,打桩承包人陈邓领(音)将一批打桩物资拉到工地北面的地方。为看管这些物资,中润钢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少鹏叫本公司的10名工人,连同工地的十几名工人,一起将位于工地南面的铁结构的阿望亭搬到北面。他们大约搬移了200米,阿望亭的上端碰到在工地东北面处的3条东西走向的万伏高压线,从而导致了惨剧的发生事故原因: 1、中润钢铁有限公司未及时处理高压线方面的安全隐患。高压线架设采用的是12米电杆,架设后的高压线与原地面距离有7米以上,因厂方进行“三通一平”填土,致使高压线距现地面的高度减少,再加上厂方未及时与供电部门联系,且该片土地毗邻原有厂房,场地较为隐蔽,未向有关部门申办手续,从 而逃避了有关部门监控,使重大安全隐患未能及时排除。 2、该公司副总经理陈少鹏违章指挥,在不了解情况和打桩承包人在场的情况下,擅自要 求该厂工人搬动阿望亭至东北方向(该亭长2.5米、宽2.3米、高5.3米) 3、工人缺乏安全用电常识和自我保护的安全意识,在搬动阿望亭时,只顾 下面,不顾上面,致使高达5.3米的阿望亭触到高压线,导致触电。 案例2

关于食品安全的事例

关于食品安全的事例 关于食品安全的事例一:安徽劣质奶粉事件(大头娃娃事件) 头大,嘴小,浮肿,低烧。鲜花般娇嫩的幼小生命,刚来到世间几个月就枯萎、凋谢,罪魁祸首竟是本应为他们提供充足“养料”的奶粉。一度泛滥安徽阜陽农村市尝由全国各地无良商人制造的“无营养”劣质婴儿奶粉,已经残害婴儿六七十名,至少已有8名婴儿死亡,给这里还相当贫困的一个个农民家庭以无情的打击。 关于食品安全的事例二:河南瘦肉精事件 自2011年3月15日“瘦肉精”事件曝光至23日18时,河南全省共排查50头以上规模养殖场近6万个,确认“瘦肉精”呈陽性的生猪126头,涉及60多个养殖场;排查50头以下散养户7万多个,确认“瘦肉精”呈陽性生猪8头;同时还查获含“瘦肉精”饲料若干批次。 2011年3月25日从“瘦肉精”事件国务院联合工作组获悉,河南“瘦肉精”事件所涉案件调查取得重要突破,截至目前,肇事“瘦肉精”来源基本查明,并已发现3个“瘦肉精”制造窝点。 目前,河南全省的“瘦肉精”抽检排查工作已基本结束,未来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还将就“瘦肉精”问题开展全国性的专项打击活动,确保食品安全。 ————来源网络整理,仅供参考 1

关于食品安全的事例三:“染色馒头”事件 一场由馒头引发的食品安全监管风暴正从上海刮向全国。2011年4月11日,上海超市曝“染色馒头”事件,第二天,该市启动了全市范围内的“馒头大检查”。随后,内蒙古、天津、山东、江苏、浙江等地的多个城市都展开了针对馒头市场的专项整治。 关于食品安全的事例四:“砷超标”事件 2006年9月13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消息称,在浙江、辽宁、上海等地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近日又陆续从近十批次的进口日本食品中发现砷、铅、镉、过氧化值超标等严重质量问题。其中在辽宁口岸,进口的日本调味酱汁也被检出重金属含量超标。据记者了解,进口日本调味酱汁被检出不合格的原因是砷超标(我国规定酱油、酱当中砷含量小于等于0.5μg/kg),被相关检验检疫机构禁止入境。 篇关于食品安全的事例五:新型地沟油事件 2011年10月,金华市苏梦乡村民经常闻到附近很臭很臭的味道。传出恶臭的院子位于金华市婺城区一个城乡接合部。 警方调查发现院子门口堆放了大量空油桶,地上油迹斑斑,而这难闻的味道也很像是熬制泔水加工地沟油的味道,警方调查发现现场没有泔水,只有成堆的油脂块,这些油一部分来自于附近的另一个油脂加工点。 2 ————来源网络整理,仅供参考

水泥厂安全事故案例

陕西泾阳冀东水泥厂塌方 追踪:3名被困者遗体昨日找到昨日(2月18日),冀东海德堡(泾阳)水泥有限公司矿山分厂“29”石料塌落事故抢险搜救工作取得重要进展,截至昨晚10时许,已找到3名被困人员遗体。 据了解,现场救援人员从昨日凌晨2时开始,分别于凌晨5时20分、下午2时36分和5时30分发现了3名被困人员遗体。据工作人员介绍,下一步,救援组将进一步加快石料清运和人员搜寻进度。 当日上午,咸阳市代市长姜锋,副市长赵庆明,市长助理、市政府秘书长王树茂再次赶赴现场,进入硐室内部现场察看,检查指导搜救工作。姜锋表示:“要再加快进度,只要有一线希望,就不能放弃。”姜锋说,要及时做好善后工作,带着感情做工作,从优、从宽、从快处理好遇难人员的后事。要深刻吸取此次事故的沉痛教训,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拉网式排查煤矿、非煤矿山、公路交通等生产领域的安全隐患。 湖南衡阳县一家水泥厂发生安全事故1死3伤红网衡阳1月25日讯(潇湘晨报滚动新闻通讯员刘双喜王鹏)1月24日14时许,位于湖南衡阳县樟树工业园内的雁城韶峰水泥有限公司粉磨工段车间在年底设备维修过

程中发生一起安全事故,造成1人当场死亡、3人不同程度受伤。 据该公司办公室工作人员段某介绍,事情发生在当天14时许,粉磨工段车间正在进行设备维修工作,料斗突然从大约4米多高的上空坠落,伴随着料斗一起坠落的还有几名正在维修的工人,事故造成1人(周风华)当场死亡、3人(文爱荣、蒋忠怡、肖启军)不同程度受伤。 事故发生后,受伤维修工人被紧急送往衡阳县人民医院救治,其中文爱荣、蒋忠怡因伤势较重被转往南华附一、附二进行救治,伤势较轻的肖启军被安排在衡阳县人民医院治疗,截止到记者发稿时止,死者周风华遗体已被家属领回。 目前,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绵阳安县一水泥厂安全事故1死7伤 本报讯(周保全钟述强记者曹磊)7月5日下午5时20分,绵阳安县银河建化集团水泥厂粉磨站技改工程在建设施工中发生支模架垮塌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重伤(无生命危险)、6人轻微伤的安全事故。 事故发生后,绵阳市委书记吴靖平、市长曾万明明确指示,全力抢救伤员,迅速查明原因,确保社会稳定。绵阳市政府副秘书长姚光华、市安监局严忠友局长受市委吴靖平委派,迅速赶赴现场了解情况,积极协助做好有关工作。 安县县长赵迎春率县级有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组织开展救援救治工作。组织企业和有关单

水泥厂事故案例汇总

水泥厂事故案例汇总 水泥公司矿渣库内清理矿渣坍塌事故 一、事故发生 2009年5月4日上午福州某水泥公司发现矿渣库仓严重堵塞,该公司总经理联系外包工王某负责处理;5月4日18时30分由王某带4名工人进入矿渣仓清理,至19时15分左右,5名工人在矿渣内壁清理矿渣过程中被坍塌下的废渣掩埋,经过现场近三个小时的紧急抢救,至21时30分左右5名被掩埋人员全部挖出,但为时已晚,均已死亡。 二、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 、业主在矿渣库安全状况不明和隐患不明,未制订相关的安全1 措施方案的情况下,即安排人员进行高危作业。(违章作业行为) 2、业主对该高危作业承包给无资质的人员进行盲目作业;作业过程中对作业人员作业方式、方案,使用的工具、安全防护措施、作业进度等未进行全程的跟踪监督检查。(以包代管行为和重生产、轻安全的行为) 3、业主及相关管理人员未对矿渣库进行安全评估确认,同时,未对相关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玩忽职守行为) 4、承包实施方对下库作业人员多人同时入库清理作业,无人监护;同时,作业人员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如系安全带、一人作业一人监护)等措施。(盲目作业行为) (二)间接原因:

现场作业管理混乱,无安全管理人员指挥、监护作业,同时,既没有作业设计,也没有安全防护措施和安全技术监督制度,以致重大事故隐患,业主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 (三)教训: 1、业主要执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对承包单位或个人的施工资质必须进行严格的审查。所有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同时严禁超范围、超资质承包项目,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有效减少施工作业过程中伤害事故发生。 2、高危作业施工项目承包单位或个人必须对项目的实施方案经过科学认证和周密测定,严格执行审核、审批程序。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必须按照已审核通过的作业方案和规定程序和要求组织安全作业施工,确保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落到实处;同时,要跟踪监督作业施工进度和表明进度中危险程度。 (四)应采取的防范措施: 1、业主要加强对停工作业现场的监督和管理,落实专人监管。 2、业主和承包方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必要手续。必须坚持以科学严谨态度把安全生产提高到战略角度上来,彻底打消因片面追求进度、经济利益而忽视安全生产的现象。 3、业主必须对作业施工单位或个人加强监督和管理,要求作业单位建立规范的作业施工安全规程和质量保证体系。对作业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教育作业施工人员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 规程,强调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凭经验办事后果的严重性。对危险性较大的项目实施,要建立完善的组织指挥系统,明确各方职责,并落实到人。

水泥企业典型安全事故案例

水泥企业典型安全事故案例 一、篦冷机、预热器塌料事故 (一)1、事故经过 2007年7月12日上午,某水泥公司因篦冷机破碎锤头质量不过关,必须维修更换。烧成车间按计划要求停窑检修,黄某与罗某进行作业,在检修过程中,三次风管发生突发瞬时塌料,整个篦冷机大量高温粉尘外冒,黄某从检修平台跳下,罗某全身衣服着火跑出来滚倒在地,事故发生后,伤者立即送往医院抢救。黄某左脚跟粉碎性骨折,罗某烧伤面积达96%,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2、事故原因 直接原因: 篦冷机锤头质量不过关,未到更换期限而破裂必须维修更换,以至于员工进入篦冷机进行检修作业时,烧成系统三次风管突发性塌料冲进篦冷机内引起生产安全事故。 间接原因: (1)由于生产时间紧任务重,造成检修时仓促作业,对检修过程中的突发重大事故隐患没有足够的认识;缺乏系统严格的篦冷机检修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相关岗位员工缺乏系统规范的安全技术操作培训。 (3)检修现场的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 主要原因: (1)公司在组织抢修时,安全方面考虑不周到,监管不到位,没有全方位的考虑事故诱发因素,而造成员工高温烧伤、摔伤。 (2)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淡薄,思想麻痹大意,自我安全防护意识较差。

(3)安全防护设施和高温防护用品不足,预见性不强。 (二)1、事故经过 2009年4月6日13:10,某水泥厂因篦冷机头部出现雪人事故,中控员叶某、童某被安排去捅雪人,此二人未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在处理过程中上方突然有一股细料滑下来,叶某因躲闪不及时被细料烫伤面部、臀部、大腿等处。 2、事故原因 直接原因:叶某、童某自我保护意识差,未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就去捅雪人。 间接原因:安全教育培训不够,现场监管不到位,捅料时应随时联系中控,防止出现正压。 二、煤粉爆燃事故 1、事故经过 2007年8月7日13时33分,某公司生产部一车间回转窑系统一次风机电机轴承突发故障,迫使系统紧急停车,系统止料止煤。为了消除因四通道喷煤枪火焰形状异常而引发的窑筒体一档轮带及14米左右处局部温度超高和窑头排风机震动日趋加大的隐患,经相关方面协商汇报,本着节约时间考虑,将计划8月8日进行的16小时定检项目提前进行。其中对窑四通道喷煤管更换项目由一车间中班(四班)按照车间安排进度提前完成,8日夜班(一班)接班后,当班班长李某只带七名员工到窑头平面进行三通道喷煤管三个接头安装的扫尾工作。约凌晨1点37分左右,工作基本结束时,窑内突然发生爆燃,喷出的炙热气流夹杂着熟料小块和灰尘,造成正在工作的窑头巡检工吴某、邵某和班长李某一人重伤两人轻伤。

安全事故案例分析材料

安全事故案例分析材料 一、要求(根据考试大纲): 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应用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理论、知识和方法,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分析辨识作业场所危险有害因素和重大危险源,排查事故隐患,提出相应的控制和整改措施;熟悉掌握各类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出培训和演练方案;组织开展安全应急处理能力培训;开展轻伤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二、关于重大危险源 (一)定义: 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中定义为: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使用或储存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2、《安全生产法》中定义为: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GB18218-2000中的重大危险源分为: ●生产场所重大危险源 ●贮存区重大危险源。 单元是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生产经营单位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确定重大危险源的核心因素是危险物品的数量是否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 临界量,是指对某种或某类危险物品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危险物品数量等于或者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应定为重大危险源。具体危险物质的临界量,由危险物品的性质决定。相同物质在生产场所和储存场所的规定临界量是不同的,而2009版中则不再区分,而是统一规定。 (二)根据危险源的性质、场所、设备、设施等的不同,重大危险源可分为以下七类: 1、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贮罐区; 2、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库区,如火药、弹药库,毒性物质库,易燃、易爆物品库; 3、具有火灾、爆炸、中毒危险的生产场所; 4、企业危险建(构)筑物; 5、压力管道,包括工业管道、公用管道、长输管道; 6、锅炉,包括蒸汽锅炉和热水锅炉; 7、压力容器。 (三)重大危险源清单举例

食品安全案例及分析

食品安全案例分析 案例:王申良等生产、销售“毒腐竹”被判刑 一.基本案情 2014年1月7日,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检察院向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 诉,指控被告人王申良、关参风、孙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济宁市任城 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12年2月至2013年9月,在济宁市任城区长沟镇鲁电水泥厂东南角出租厂房内,被告王申良、孙某夫妇在没有取得相关手续的情况下,雇佣被告人关参凤等十几名工人非法生产腐竹,在生产过程中非法添加“增筋剂”等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并进行销售活动,销售金额为337.8367万元。 王申良、关参风、孙某等人明知在腐竹中添加“增筋剂”等非食品原料会对 消费者的身体健康造成严重损害,为了牟取暴利,仍然在生产过程中大量添加,并进行销售,其行为均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二.产生原因 1.相关部门监测力度不足; 2.相关生产人员贪图利润,无社会责任感。 三.法律责任 2014年4月4日,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以共同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 品罪判处被告人王申良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00万;判处被告人关参凤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30万元;判处被告人孙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四.预防措施

1.卫生部门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规范市场的监督管理并追究生产者法律责 任; 2.由于非法食品添加剂所致的食物中毒事件屡见不鲜,这与部分生产者的道德水准不高有莫大关系,应加强其思想道德教育; 3.国家加大执法力度,加大犯罪成本。 案例:亨氏公司高蛋白营养米粉严重铅超标 一.基本案情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2014年二季度流通环节食品抽检中,发现亨氏联合有限公司生产的AD钙高蛋白营养米粉严重铅超标。对此,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一时间向省内各市市场监管局下发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专项清查行动,对全省涉及经营该批次亨氏米粉的食品经营户进行了检查,封存9.4吨问题批次产品。浙江省食药监局已约谈了生产企业亨氏联合有限公司,并责成生产企业密切配合各地查处工作。 二.产生原因 1.相关部门监测力度不足; 2.相关生产人员贪图利润,无社会责任感。 三.法律责任 2014年8月15日,亨氏联合有限公司发布公告致歉,称召回问题批次的“AD 钙高蛋白营养米粉”,并预防性召回与该批次产品所用同批“脱脂豆粉”原料的另 外3个批次。消费者可以将包装盒、小票、个人收款银行卡信息、联系方式等以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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