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制度82611

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合同的规范管理,严格审批程序,明确责任,维护公司利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各子分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中的合同指发生经济行为的各类合同、协议,除另有说明,均为书面合同。包括:涉外合同、买卖合同(设备合同、物资采购合同等)、工程合同(设计合同、工程施工合同、工程设计合同、设备工艺安装合同、工程监理合同、文物勘探合同等)、租赁合同、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合同、土地征用合同(包括相关土地补偿协议)、燃气具代理销售协议及其他类型的合同、协议。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

第四条承办单位:是指具体办理合同的订立与执行的公司各单位。

各承办单位应明确指定一名合同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的合同管理

工作,并报总经理办公室法律顾问室备案,其主要职责是:(一)根据公司年度计划和本单位业务开展情况,提供合同样本,报公司有关部门审查。

(二)办理合同双方的签字、盖章手续,并将原件交有关部门。

(三)按合同的内容和要求,履行本单位承办的合同。

(四)各单位每季度第一个月初四个工作日内向总经理办公室法律顾问室报送本单位上一季度非格式合同的合同履行统计表和履行情况登记表(每份合同加附一份)。

第五条总经理办公室法律顾问室是南阳郑燃燃气有限公司合同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宣传、学习贯彻与公司业务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负责对合同专用章、合同示范文本、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发放和管理;

(三)负责各类合同的法律性审查工作;

(四)制定合同订立的操作指导书;

(五)负责合同的监督执行;

(六)参与公司各类合同纠纷的调查与处理;

(七)负责合同台帐管理;

(八)对经双方签字盖章的合同原件归档、保存。

第六条专业审查部门

(一)总经理办公室:对合同的法律性条款进行专业审查。

(二)经营管理部:对合同的经济性条款进行专业审查

(三)财务部:对合同的财务条款进行专业审查。

(四)工程管理部:对涉及工程施工的合同进行专业审查。

(五)安技部:对涉及生产设备专项技术、计量器具(技术)、信息设备(技术)的合同进行专业审查。

(六)行政事务部:对涉及土地、房产的合同进行专业审查。

第三章合同的订立

第七条订立依据

(一)计划(预算)内合同:由各合同承办单位的主管领导依据公司年度综合计划、财务预算在合同审核单上签署意见。

(二)计划外合同:因特殊原因需订立计划外合同的,由各合同承办单位起草计划外项目审批报告,报总经理批准。

第八条合同方确定。依据招投标实施办法应通过招标确定合同方的,按招标程序进行,开标后三十日内必须订立正式合同,合同的内容应以标书中的规定为依据,若因特殊原因,在不低于标书中质量标准的前提下,为我方的利益可作适当调整,投标文件中的主要技术标准及预算清单作为合同附件;对非招标合同,承办单位或公司指定的单位和人员考察选择最佳合同方,应审查合同对方当事人的合同主体资格,包括工商注册登记、税务、资质、信用等相关证书资料,并确认其有效性,留存复印件备查。

第九条合同评审

(一)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相关合同、内容较为特殊的重大合同或根据公司要求需要评审的合同,应当进行合同评审。

(二)评审的主要内容包括:

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一致,权利、义务是否平等;订约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合同的严密性。包括: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对等、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准确无误。

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三)合同评审的方式:

(1)对重大合同或内容较为特殊的合同,应由合同签订人员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其评审。其中工程建设合同应组织工程管理、预结算人员、技术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合同管理人员、法律顾问、财务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对合同内容进行全面评审。合同评审应形成会审纪要,并由参会人员签字确认。

(2)一般合同可采取相关专业人员审批的方式进行合同评审。

(3)一般要求一个合同一次评审。常规合同可以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合同组织一次评审并形成示范合同文本,其它同类性质的合同参照

示范文本直接签订,不再另行评审。

(4)合同主要条款确定后,由承办部门负责起草正式合同文本,附合同审核表交具有签订合同权限的人员签字。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四)其它:

按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必须办理公证手续的,由业务部门负责办理。

按规定须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才能签订的合同须经批准后才能签订。

合同需要洽商的,洽商的人员应草拟合同文本,制定洽商方式和洽商技巧。

(五)合同原件具体份数按实际需要确定,但重大合同我方至少留存两份,合同主管部门一份、财务部门一份。

第十条合同形式:

(一)书面合同,原则上,要求合同标的额两千元以上的应当书面形式订立合同。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补充协议、公文信件、数据电文(包括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除情况紧急或条件限制外,公司一般应采用正式的合同书形式。

(二)口头合同,以现金当时结清的交易可以口头形式订立。

第十一条合同内容:

首部一般包括合同编号;各方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

前言一般包括签约日期及签约地点等。合同正文一般包括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方式、地点和期限;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式等。尾部一般包括合同的份数;附件及效力;各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保证人(如果有保证人)签字或盖章等内容。订立工程施工合同应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工程造价,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第十二条格式合同:

(一)由总经理办公室法律顾问室会同有关部门制作专用格式文本,根据实际需要不定期进行审查、修订。包括但不限于物资采购合同、管网工程施工合同、用户安装合同、供用气合同、燃气具销售代理协议等。

(二)由对方当事人制作或提供的格式合同。

第四章合同审查

第十三条审查合同范围:格式文本合同和非格式文本合同。

第十四条审查程序:按照承办单位经办人、承办单位负责人(各部室的经理、分子公司经理)、承办单位主管领导、专业审查部门的顺序进行审核,并签属个人意见。

(一)简化格式合同审查程序,专业审查部门只需对变动部分、标的额进行审查。

(二)初步审查。承办单位负责人审查合同的基本事实。包括合同签订的真实性、必要性、价格合理性、条款内容完整性、合同履行目的确定性及合同主体适当性。签订的合同出现合同主体(对方)不当,合同事项不必要,价格不合理,无法履行等问题从而导致公司利益受损时,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合同承办单位负责人承担合同审查不严的责任。

第十五条专业审查:

(一)各承办单位送审合同时,计划(预算)外项目合同应附有计划外项目审批报告,招标合同应附有中标通知书及中标价格等材料复印件,非招标合同应附有询价记录、工程预算书、合同方的工商注册登记、税务、资质、信用等证书资料复印件,特殊非招标合同,还应附有经签批的特殊非招标申请。

(二)合同的经济性条款报经营管理部进行审查,主要包括:合同是否列入年度综合计划,符合招标条件的是否招标,合同对方的资质是否符合要求、询价记录及价格的合理性等。

(三)合同的财务性条款报财务投资部进行审查,包括是否列入年度财务预算,付款方式(票据、电汇、现金)可操作性、税务、金融等条款有效性、付款期限合理性等。

(四)合同的法律性条款报总经理办公室法律顾问室审查,主要针对合同主体资格的是否合法、合同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政策,合同条款是否公平,合同权利义务表述是否具体明确,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违约责任界定是否清晰,文字表达是否严谨,尽量减少合

同履行风险等。

(五)涉及生产设备专项技术、计量器具(技术)、信息设备(技术)的合同,报安全技术部进行技术审查;涉及工程施工的合同,报工程管理部进行审查;涉及燃气具销售代理的合同,报经营管理部进行审查;对涉及土地、房产的合同报行政事务部进行专业审查。(六)上述部门审查时应提出修改完善意见,会同合同承办单位协商修改。

第十六条审查意见签批程序:

(一)按照审查程序实施签批,签批意见在专门设计的“签批单”上注明。

(二)各专业审查部门在确认合同承办单位已做出修改后,应逐页签字确认,并在“审核意见”栏中注明“同意”字样。

(三)各级审查负责人不得越级提前签批意见。

(四)审查意见签署完整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最后在总经理办公室法律顾问室加盖合同专用章成立。未执行签批程序的,持章部门不得盖章。

(五)合同内容中应显示共几页、第几页,每张应有审查人签字。

第五章合同用章及归档管理

第十七条用章管理:

(一)合同意见签署完整,经公司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后,总

经理办公室法律顾问室对按照签批程序确认无异议的合同,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及骑缝章,并进行用章登记。对确需加盖公司公章的合同,由总经理办公室按相关规定加盖公司公章。

(二)公司对外所签订的合同统一使用合同专用章,任何人私自以公司公章或部门用章代替合同专用章、为空白合同加章,一经发现,对责任人按公司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并由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责任。

第十八条归档整理及时限:

(一)各承办单位向总经理办公室法律顾问室送合同原件时,对招标合同应附有中标通知书及中标价格等材料复印件。非招标合同应附有询价记录、工程预算书、合同方的工商注册登记、税务、资质、信用等证书资料复印件,特殊非招标合同,还应附有经签批的特殊非招标申请。加盖公司公章的合同应送交总经理办公室法律顾问室登记归档。

(二)总经理办公室法律顾问室应准确、及时、完整登记合同台帐,每年对签订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统计、清查,履行完毕的合同按照归档时限上交档案室。

(三)支出类合同应由对方先行签章,收入类合同可由我方先行签章。合同承办单位负责签章,合同对方在市区内的,经审批后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的双方的签字、盖章,并将签定的合同送至总经理办公室法律顾问室归档;在市区以外的,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双方的签字、盖章,并将签定完毕的合同送至总经理办公室法律顾问室

归档,避免合同签订滞后于合同执行。

第六章格式合同管理

第十九条市区管网工程施工合同:该类合同指涉及燃气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的相关合同,包括对此类工程的监理合同、施工合同、工艺安装合同等。工程管理部负责该类合同内容的拟订、签订。

第二十条用户安装、供气合同:该类格式合同指公司直接与用户签订的工程安装合同和供气合同。市场开发部负责该类合同的拟订、客户服务部负责该类合同的签订。

第二十一条物资采购合同:该类格式合同由物资供应部负责,按照既定的采购计划进行合同的拟订、签订。

第二十二条燃气具销售代理合同:市场开发部负责该类合同的拟订、签订。

对上述格式合同,总经理办公室法律顾问室按业务性质进行分类、编号并妥善保存合同格式文本;签订部门负责妥善保存原始资料并对部门格式合同进行编号管理,每月向总经理办公室法律顾问室报送格式合同履行情况统计表。合同审查部门,有权随时对任一合同提出询问,承办部门和负责部门应进行解释。

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可增加相关格式合同。

第七章合同的变更、解除

第二十三条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客观原因需要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可经双方协商,重新达成书面协议。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公司收到对方当事人要求解除或变更的通知书后,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书面答复。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书信、电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应依法及时办理。

第二十四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对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职责、债务;

(三)对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对方迟延履行债务或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解除合同的条款应当在合同中予以约定。

第二十五条公司任何人员不得擅自以公司名义变更或解除合同。若确须变更或解除时,由合同经办人查明原因,提出意见,经批准签订的领导审核后,提交总经理办公室法律顾问室审查并签发解除合同的函;若对方没有违约,应同对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依法签署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

第二十六条合同变更必须由原合同起草部门负责更改,并按合同评审的要求重新组织合同变更评审,并办理书面的合同变更手续。

做好变更文件的整理、保存和归档工作。变更后的合同与原合同发放的范围相同。

第二十七条对方提出合同变更的,变更程序也应按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程序执行。合同变更引起索赔的,合同变更必须与索赔同步进行,索赔协议是合同变更的处理结果,是变更后合同一部分。

第二十八条对于特殊情况下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合同中止(包括停、缓建),必须及时办理中止手续,收集因中止合同给本公司带来经济损失的证据和资料,及时追究对方的责任。中止的合同又恢复继续履行时,依相同程序办理恢复手续。合同的恢复与中止都必须通知总经理办公室法律顾问室。

第二十九条合同未履行完毕,但确定不再继续履行,合同履行部门应做好终止记录,收集履行过程中所有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做好经济往来和工程结算工作,办理解除合同的手续。资料移交公司档案室保存。

第八章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条公司及所属各部门、子分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并随时督促对方当事人及时履行其义务。公司应建立合同履行情况台帐。

第三十一条特殊情况:

抢险、工程施工中的特殊情况涉及到的经济行为可以先执行,后

补签合同。补签时,承办部门负责人要在“签批单”中备注原因。

第三十二条按合同规定,须办理登记、备案及财产过户手续的,由承办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负责办理。

第三十三条合同签章之后进入履行程序仍未开始履行的合同,由承办部门五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说明,提交总经理办公室法律顾问室审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三十四条拖欠款项的催缴:

未按合同约定及时给我公司付款的,承办部门应及时催款并将进展情况告知总经理办公室法律顾问室。对于应追讨款项,承办单位应及时进行追讨,并将进展情况告知总经理办公室法律顾问室。

第三十五条有关合同履行中的书面签证、来往信函、文书、电报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经办人员应及时整理、妥善保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公司的履行情况应及时做好记录并经对方确认。向对方当事人交付重要资料、发票及履行合同付款等应由对方当事人出具收条,公司原则上只按照合同对方当事人名称开具限制性抬头的转账支票,不允许以现金形式支付。

第三十六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经办人员若发现并有确凿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立即终止履行,并及时书面上报总经理办公室法律顾问室处理,并将基本情况和法律顾问的处理意见一同上报公司领导: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 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七条债权债务的定期确认和发生重大变动时的确认:

在重大、复杂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经办人员应定期与对方对帐,确认双方债权债务;

在对方当事人发生兼(合)并、分立、改制或其他重大事项以及本公司或对方当事人的合同经办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及时对帐,确认合同效力及双方债权债务。

第九章经济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和诉讼

第三十八条合同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应首先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

第三十九条合同双方在一定期限(一般为一个月)内无法就纠纷的处理达成一致意思或对方当事人无意协商解决的,经办人员应及时书面报告部门经理及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法律顾问室,由部门经理和总经理办公室法律顾问室拟定处理意思,报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决定。

对方当事人涉嫌合同诈骗的,应立即报告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法律顾问室。

第四十条公司决定采用诉讼或仲裁处理的合同纠纷,以及获知对方当事人准备或已经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的,相关部门应及时将合同的签订、履行、纠纷的产生及协商情况整理成书面材料连同有关证

据报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法律顾问室,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法律顾问室统一委托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员办理。

第十章考核与奖惩

第四十一条公司及其所属各部门、子分公司全体员工应当严格遵守公司合同管理的有关制度,有效订立、履行合同,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法律顾问室负责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

第四十二条对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使公司避免重大经济损失以及在经济纠纷处理过程中,避免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由总经理办公室法律顾问室提请公司予以奖励。

第四十三条合同经办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应当依法向责任人员追偿损失:

(一)未经授权批准或超越职权签订合同;

(二)为他人提供合同专用章或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

(三)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而未签订书面合同。

第四十四条合同经办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酌情向有关人员追偿损失:

(一)因工作过失致使公司被诈骗;

(二)公司履行合同未经对方当事人确认;

(三)遗失重要证据;

(四)发生纠纷后隐瞒不报或私自了结或报告避重就轻,从而贻误时机或引发公司利益受损的;

(五)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遗失未及时报案和报告;

(六)未履行规定手续擅自在对方出具的确认书、索赔报告

上签字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七)其他违反公司相关制度的。

第四十五条公司员工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一章报告与记录、附则

第四十六条本管理活动中生成的合同,《合同审核单》、计划外项目审批报告、特殊非招标申请、领导批示由公司档案室保存,任何人不得随意销毁或更改。

第四十七条本制度由总经理办公室法律顾问室负责解释和修订。

附件1:合同审核单

附件2:合同履行情况登记表(一份合同加附一份)

附件3:合同履行统计表(季报)

附件4:合同管理流程

附件5:合同审批流程

附件1:合同审核单

合同审核单

备注:1、此审核单附在合同首页作为合同原始资料的一部分,审核单意见不完整,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应拒绝在合同书上签字,持章部门拒绝盖章。

2、涉及生产设备、计量设备(技术)、专项技术、信息设备(技术)的,由安全技术部签署意见;涉及土地房产的,由行政事务部签署意见;涉及工程施工的,由工程管理部签署意见。

3、年度综合计划外且未列入年度财务预算的项目应附有计划外项目审批报告。

4、招标项目应附有中标通知书及中标价格等材料复印件;非招标项目合同应附有询价记录、审核后的工程预算书、合同方工商注册登记、税务、资质、信用等材料复印件,特殊非招标的合同,还应附有总经理批示。

附件2:合同履行情况登记表(一份合同加附一份)

备注:1.合同履行情况应填写:合同履行结果包括四种情况(1)、合同履行完毕无异议(2)、合同履行完毕有异议(3)、合同正在履行无异议(4)、合同正在履行有异议(其中“正在履行”的合同需要详细填写合同履行进度。)2.风险分析:指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合同承办部门需要对存在风险作出详细的分析并提出解决建议。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范本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意义)为了规范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促进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保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适用范围) 在本公司工作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无论公司管理人员还是一般员工,所有员工必须熟悉了解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依照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调整、稳定、和谐本公司的劳动关系。第三条(管理职责) 公司劳动人事部门负责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1、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有关劳动合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2、依据本制度办理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变更、解除、终止等手续;3、加强劳动合同的基础工作,实行动态管理,促进劳动合同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四条(合同文本) 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公司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提供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公司和员工各执一份。第五条(知情权)在缔约过程中,员工可以了解公司的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与提供劳动有关的情况;公司在招用时,可以了解员工健康状况、学历、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等与应聘工作有关的情况,双方应当如实说明。第六条(合同条款)根据《劳动法》规定,本公司劳动合同具备以下必备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五)劳动纪律;(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同时,根据本公司的实际,协商约定服务期和保守商业秘密等其他条款。第七条(合同期限)本公司劳动合同期限为一至三年,根据不同岗位和任职资格协商确定,劳动合同届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劳动合同。第八条(试用期)本公司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一年期合同开始履行时前两个月为试用期,两年期合同开始履行时前三个月为试用期,三年期合同开始履行时前六个月为试用期。第九条(服务期)公司对享受本公司提供特殊待遇的员工,如出资招聘、出资培训或提供出国考察、住房补贴等特殊待遇的,约定三至五年的服务期。员工应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遵守服务期限,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第十条(保守秘密)公司对必须保密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约定保密责任。对负有保守公司秘密的员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六个月书面通知公司;或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有竞争的业务,对此公司在一定的期限内给予员工本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有限公司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讨论稿)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员工招录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签订和用工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续订 第五章劳动合同的变更 第六章劳动合同的终止 第七章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八章离职员工的工作交接、财物移交、结算 第九章劳动争议的处理 第十章劳动合同档案管理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劳动用工行为,促进劳资关系和谐稳定,防范和化解劳资矛盾,经民主协商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招聘、录用;劳动合同签订、续订、终止;劳动合同解除;劳动争议处理等有关劳动合同管理事项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人力资源部为公司劳动合同管理职能部门,在总经理领导下工作。 工会和公司行政、生产、财务、保卫等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配合人力资源部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 第二章员工招录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因生产经营需要或员工流动,在本部门无法进行人员调配,无法进行内部挖潜弥补用工缺口的情况下,向人力资源部提出部门员工

增补申请。部门员工增补申请应说明增补原因,明确增补岗位、技能要求、增补人数、用工期限等。增补申请一般以月度为周期,在当月5日前提出。 第五条人力资源部对汇总的部门员工增补申请进行综合审查后认为确有增补必要,制订招工计划。 因公司重大生产经营项目需要批量招录人员时,由人力资源部直接制订招工计划。 招工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六条招工计划应当包括招工方式、招工岗位、招录人数、录用条件、劳动合同期限、劳动报酬、招工广告和报名、考试、考核、面试、体检等内容。 日常零星招工可不制订招工计划,但应满足录用条件。 公司招录高层管理人员或特殊技能人员的方案、程序特别制订。 第七条招工计划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可通过政府劳动力资源平台、平面媒体、电视、网络、展板等合法方式发布招工广告。不得提供虚假信息,不得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不得委托非法中介机构招聘或发布招工广告。招工广告内容应报总经理审核批准。 第八条招录人员应当进行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并按照招工计划的要求进行考试、测试。 第九条招录人员年龄一般距离法定退休年龄(男60岁,女50岁)至少5年以上,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批准。 第十条报名人员应当提供个人简历,如实告知个人基本信息、学历、技能等级、就业单位和工种经历、有无竞业限制或保密义务、健康状况、社保种类及参保时间、家庭主要成员、联系地址、电话等内容,提供照片和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一条人力资源部对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确定通过的初审名单。初审通过的报名人员应提供的居民身份证、暂住证、学历证明、职业资格证明、技能证明、社会保险记录、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失业证明、残疾证明等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核实报名人员提供的证明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应在个人简历和证明材料复印件上签字,对已有工作经历报名人员必要时可向其原从业单位了解诚信、技能、竞业限制等情况。

合同管理制度DOC

合同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各公司对外签订合同行为,加强合同管理,提高法律风险的事前防范能力,促进合同纠纷的预防与解决,从而维护集团利 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集团、各公司发生经济活动,除即时结清的之外,均应订立书面形合同式,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图表、传真,送货单,发票,对帐单 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凡以集团、各分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的,适用本制度。 第四条集团法务部门负责合同审查、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有关部门的合同订立及履行等工作,具体内容以及集团成本管理部、其它相关职能 部门审核内容见第三章 第一章合同的订立 第四条以下经营行为应订立相关合同 ☆土地获取、股权转让、企业融资等,以及与之相关的经营行为。 ☆前期工程:如三通一平、临水电、临路、方案咨询、勘察、设计、招投标、施工图审查等。 ☆建安工程:如地基工程、住宅建安、设备安装、工程监理、水电费、质检费、沉降观测费、材料设备的采购等。 ☆基础设施建设:如供电、供水、供热、煤气、视话、智能化工程费、环卫、邮政、排水、绿化、供热、区内道路等。

☆公用配套设施:如非经营性公建费、小配套等。 ☆销售策划:如广告费、项目推广费、样板间装饰等。 ☆大宗固定资产的购置,以及与酒店、售票中心等的长期合作类合同。 ☆除上述合同外,主管领导认为需要签订的合同 第六条主办部门应遵照事前签订原则进行合同的签订,合同必须事先签订,然后开始实施。严禁未签合同即先行实施的现象。 第七条所有与项目成本相关的经济合同一般应采取包死总价或固定单价的方式进行合同价款的签订,若不具备条件,必须明确造价取费原则 及结算方式。 第八条所有不能签订合同或协议的,各主办人员必须《说明》并经主管副总和公司总经理签字认可,然后执行合同审批流程,经过各级审批后 方可生效实施。 第九条对于临时突发的、不可预见的等情况下不能事先签订合同的,可以填写《事先不能签订合同申请单》,主办人应将事件缘由、合作方选择 依据、结算方式、工作计划安排等事项进行说明,由主办部门负责 人签字,经项目公司总经理批准,报公司运营部、集团运营中心备 案后实施,并在10天内按正式合同审批程序完成补办手续。但由此 合同产生的任何联带后果,均由项目公司总经理承担。 第十条资信调查:如属非招标后订立的合同,订立合同前,经办部门必须了解、掌握对方的资信等情况,要求对方提供经过年检的有效营业执 照、税务登记证、相应的资质证明,无经营资格或资信的单位不得 与之订立合同。 第十一条所有合同必需明确合同具体内容及范围,并注明以下内容:合同必须具备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酬金(合同总价或合同单价), 双方或各方的权责,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结算原则及方式,

合同管理制度及流程草案

精品文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公司合同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预防和减少经济纠纷,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公司《合同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合同是指在日常经营管理中,公司、经公司授权的各部门依法与其他自然人、法人、组织之间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的,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协议、备忘录及有关修改前述文件的文书、图表、传真等各类合同文件,以及具有合同性质的意向书、协议书等其他书面文件。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合同管理是指公司合同管理机构有权对上述第二条所指书面文件进行审查、监督、管理,包括法律咨询、资信调查、意向接触、商务谈判、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与解除及纠纷处理等过程和环节。 第二章合同的管理机构及人员职责 第四条公司合同管理采取分级负责和专职管理相结合的形式。合同管理的机构和人员包括:副总经理、合同预算部经理、合同经办部门/人员、法律顾问及相关职能部门等。合同预算部是本公司各类合同的管理部门。合同体系(详附件)由合同预算部建立。 第五条副总经理、合同经办部门/人员、法律顾问及相关职能部门等在其职责范围内和公司总经理授权范围内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第六条合同管理机构及人员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1、合同预算部负责组织起草公司经济类合同的标准文本;负责公司经济类 合同管理(包括合同审核、合同发放、合同付款审核、合同变更审核、合同结算办法、监督合同执行等),合同由合同预算部专人管理,建立公司合同台帐,将各合同与项目成本费用唯一对应,进行合同动态管理。 2、法律顾问负责公司合同的日常审核管理工作,并指导合同预算部组织起 草经济类合同文本。 3、财务部从财务角度审核公司经济类合同、监督合同执行、办理合同付款。 4、合同经办部门负责组织拟订本部门经办的合同,及时提请有关部门(人 员)审查其经办合同,并监督、跟踪有关合同的执行,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合同实际履行情况、发生的问题并提出初步解决问题的建议。必要时向有关部门做合同交底。保管其经办的合同文本资料及与履行、变更、解除该合同有关的资料(包.

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及流程图.doc

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及流程图1 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及流程图 一. 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法规及企业现行规章制度。 3合同期限:经理级以上人员签署3~5年期限合同;其他人员可根据情况签署1~3年期限合同,无特殊情况的合同期前3~6六个月为试用期。 二. 程序 1合同签订 A公司在聘用员工时,应要求被聘用者出示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与任何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其它凭证,经证实确与其他用人单位没有劳动关系后,方可订 立劳动合同,或另行签订“试工协议” B员工进入公司报到之日接受岗前培训,了解和认可公司的劳动合同条款及岗位职务说明书确定的职责,确定合同期限,甲乙双方可签定劳动合同。 C公司出资培训、招(接)收的人员,已经按有关规定与公司签订了专项协议书,在与公司订立劳动合同时,合同期不得短于服务合同或协议尚未履行的期限。

D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公司对出资培训的员工应按规定计算培训服务期;若培训服务期超过劳动合同期限,应延长劳动合同期限至培训服务期满。 2合同变更 由于签定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机构调整等原因,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原合同的相关条款。 3合同续签 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关系即告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原合同期满前三十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 4合同解除 A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公司可以即时解除合同,而无须向乙方支付赔偿: *试用期内,乙方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的; *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乙方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 *乙方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 B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即时解除合同,而无须向甲方

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意义)为了规范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促进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保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本公司工作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无论公司管理人员还是一般员工,所有员工必须熟悉了解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依照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调整、稳定、和谐本公司的劳动关系。 第三条(管理职责)公司劳动人事部门负责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有关劳动合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依据本制度办理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变更、解除、终止等手续; 3、加强劳动合同的基础工作,实行动态管理,促进劳动合同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四条(合同文本)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公司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提供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公司和员工各执一份。 第五条(知情权)在缔约过程中,员工可以了解公司的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与提供劳动有关的情况;公司在招用时,可以了解员工健康状况、学历、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等与应聘工作有关的情况,双方应当如实说明。 第六条(合同条款)根据《劳动法》规定,本公司劳动合同具备以下必备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五)劳动纪律;(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同时,根据本公司的实际,协商约定服务期和保守商业秘密等其他条款。 第七条(合同期限)本公司劳动合同期限为一至三年,根据不同岗位和任职资格协商确定,劳动合同届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第八条(试用期)本公司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一年期合同开始履行时前两个月为试用期,两年期合同开始履行时前三个月为试用期,三年期合同开始履行时前六个月为试用期。 第九条(服务期)公司对享受本公司提供特殊待遇的员工,如出资招聘、出资培训或提供出国考察、住房补贴等特殊待遇的,约定三至五年的服务期。员工应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遵守服务期限,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管理制度及流程

天水嘉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及流程 <第一版> 天水生活网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四日

目录 第一节目的 (1) 第二节适用范围 (1) 第三节合同管理部门及职责 (1) 第四节合同时间流程具体规定 (2) 第五节合同具体要求 (3) 第六节合同的变更、解除合同(产品的下线) (5) 第七节无效合同 (6)

第一节目的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合同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信息正确性,将有效团购信息全面的展示给消费者,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节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天水嘉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对外签订、履行的建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各类合同、协议等;包括团购合同、口碑合同、广告合同、建站合同等。 第三节合同管理部门及职责 第三条总经理负责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签署,资产转让合同、借款合同、房产租赁合同、对外担保合同;以及涉及资产、大额借贷经营合同、财产处理等合同的审批。市场部经理负责团购合同、口碑合同、广告合同、建站合同等经济合同的审批,出现特殊情况合同可向总经理请示;编辑部负责合同信息的编辑审核上线;行政部负责合同发放、盖章、归档、备案和管理,监督检查合同履行执行情况,对履行中出现的重要问题进行分析,提出修改意见。 第四条相关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业务员负责合同洽谈协商起草签订工作。

(二)业务员签订好正式合同后和商家约定拍照时间,应告知商家拍照基本内容,友好提醒商家安排好拍照所准备的物品。 (三)市场部经理负责合同的答疑、审核工作。 (四)编辑部负责合同信息的编辑(拍照、图片处理、文字编辑)审核上线工作; (五)编辑部在产品上线前一天为市场部提供产品菜单、商家账号和兑换密码; (六)业务员在产品上线前一天负责将菜单、账号、密码提供给商家,并教会兑换流程; (七)财务部门负责按期给商家打款工作,及时报送合同打款情况报表及有关资料提供给市场部; (八)行政部负责合同的归档管理工作。 第四节合同时间流程具体规定 第五条合同正式签订交至行政部起为合同开始流通时间,合同流通时间为2天。编辑部自接到合同起在流通时间范围内合理安排工作流程(拍照时间、图片处理、上线审核)按时将产品上线,不得随意延期。 第六条如出现产品需及时上线的特殊情况(即加急上线合同),需业务员向部门经理请示,部门经理审批,市场部必须提前一小时以书面形式告知行政部,行政审核,编辑部接到行政部加急书面通知,编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中国通信服务渝通建〔2011〕45号 关于印发《重庆市通信建设有限公司 劳动合同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职能管理部门、各分公司: 为规范公司劳动关系管理,制定了《重庆市通信建设有限公司劳动合同制度暂行办法》,业经公司职代会讨论表决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七月五日

重庆市通信建设有限公司 劳动合同制度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劳动合同管理,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重庆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劳动合同制度是公司与员工依据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以法律形式确定双方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进行管理的劳动用工制度。 第三条建立有效的激励竞争机制,实行“试岗、在岗、待岗”动态管理,做到职务能升能降,岗位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促进公司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四条劳动合同是员工与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单位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第五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包括以下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四)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 (五)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六)劳动纪律。 (七)保密责任。 (八)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新进人员首次可签订1—5年期劳动合同。 (二)专门引进的特殊人才可根据实际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三)续签劳动合同的期限,由公司根据企业发展的需要和员工本人的实际情况协商确定,续签劳动合同的期限一般为3—7年。 第七条试用期规定 新进员工试用期原则上1-6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第八条劳动合同的签订和续签,应当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按照劳动合同签订或续签的要求、程序办理。 第九条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具体期限根据完成工作任务所需时间确定。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管理

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及流程图

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及流程图 一.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法规及企业现行规章制度。 3合同期限:经理级以上人员签署3~5年期限合同;其他人员可根据情况签署1~3年期限合同,无特殊情况的合同期前3~6六个月为试用期。 二.程序 1合同签订 A公司在聘用员工时,应要求被聘用者出示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与任何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其它凭证,经证实确与其他用人单位没有劳动关 系后,方可订立劳动合同,或另行签订“试工协议” B员工进入公司报到之日接受岗前培训,了解和认可公司的劳动合同条款及岗位职务说明书确定的职责,确定合同期限,甲乙双方可签定劳动合同。 C公司出资培训、招(接)收的人员,已经按有关规定与公司签订了专项协议书,在与公司订立劳动合同时,合同期不得短于服务合同或协议尚未履行的 期限。 D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公司对出资培训的员工应按规定计算培训服务期; 若培训服务期超过劳动合同期限,应延长劳动合同期限至培训服务期满。 2合同变更 由于签定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机构调整等原因,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原合同的相关条款。 3合同续签 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关系即告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原合同期满前三十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 4合同解除 A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公司可以即时解除合同,而无须向乙方支付赔偿:*试用期内,乙方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的;

*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乙方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 *乙方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 B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即时解除合同,而无须向甲方支付赔偿:*在试用期内; *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权利手段强迫劳动的; *甲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C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支付补偿金: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甲方频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征求过工会和职工意见的; D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提出辞职的员工,应提前30天向所在部门递交“辞职申请表”。部门总经理签署意见后,交人力资源本部,人力资源部安排与辞职员工进行面 谈,并作出回复。 *部门经理以下的辞职员工由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经理或其指定的专门人员,负责与员工进行面谈,并填写" 面谈记录表";部门经理以上职级的 辞职者,由人力资源部总监或直接主管领导面谈,并填写"面谈记录表",报 公司总经理。 *由辞职者持"员工离职手续清单",到各有关部门办理交接手续,并经各有关部门负责人签字证明完成交接清理手续,人力资源部核实批准(部门总监以上辞职者需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辞职者持经签批的“辞职申请表”和劳动合同,到人力资源部办理解除合同、人事档案关系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并由人力资源部开具" 解除聘用关系通知书",由人

合同管理制度 - (拟定) - 副本

总则 1.目的 1.1 为了规范合同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合同法律风险,根据国家法律法规、集团总部合同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旨在规范企业合同的拟定、审批及签章工作,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2.适用范围及名词解释 2.1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订立的各类合同,包括冠以合同、合约、协议、契约、意向书等名称的规范性文件的订立及审批。 2.2合同管理是指对合同立项、意向接触、资信调查、商务谈判、条款拟订、审核会签、领导审批、签 订备案、履行、变更、中止、解除、纠纷处理、法律机构评估、立卷归档等全过程的管理。 2.3本制度所称“合同”是指公司其他法人或其他组织、自然人之间,公司系统内部单位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本制度所称“合同文件”是指与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纠纷处理相关的法律性文件。 2.4本制度中所称“经办部门”是指具体承办合同的谈判、报批、签订和履行等事务的部门或单位。 2.5本制度中所称“经办人”是指合同谈判、签订及履行的第一责任人,并有责任保证合同最终文本与经各级审批后的合同文本在条款内容上的一致性。 2.6合同管理是指对合同立项、意向接触、资信调查、商务谈判、条款拟订、审核会签、领导审批、签订备案、履行、变更、中止、解除、纠纷处理、法律机构评估、立卷归档等全过程的管理。 本制度包括合同管理机构及其职责、委托授权制度、合同的订立与评审、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合同纠纷的处理、外聘机构的管理、监督和处分、合同编号、合同归档管理. 3.原则 3.1 合同管理遵循“事前防范,事中监督,事后补救’的原则。 4.合同分类 4.1本制度所称“合同”分为一般合同、重大合同和特别重大合同。 一般合同:标的额在5万元以下(不含本数)的合同或者年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下(不含本数)的销售合同。 重大合同: (一)标的额在5万元至200万元的合同; (二)纳入供应商管理的物资采购合同; (三)年供货量在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销售合同。 特别重大合同: (一)标的额在200万元(含本数)以上合同,或者年供货量在500万元以上(含本数)的销售合同; (二)标的额虽未达到特别重大合同规定的数额,但签定和履行将对公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的合同,包

合同管理制度(试行)

合同管理制度(试行) YX/BG-23-2008 1目的 为加强合同管理,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预防合同纠纷,促进公司依法经营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本制度适用于加盟、广告、代理销售、采购、维修等方面的合同。分公司可参照本制度另行制订细则。 有关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管理制度另行制定,不适用本制度。 3 职责权限 3.1总部总裁办法务主管负责总部直属各类合同的文本规范及法律风险的防范,包括合同内容和形式的合法性、严密性、可行性等。 3.2财务部门主要负责审查合同支付要约是否符合公司的财务管理及支付条件,并督导收付履约。 3.3合同经办部门负责合同的履行跟踪、及所经办合同资料的整理归档。 3.4 总部签订的合同,根据《分权规范管理办法》,可由权限内分管领导批准;涉及到费用大于2000元、或有合同违约、变更事宜的,统一由执行总裁审核、总裁批准;合同的履行,视其所涉金额大小,根据《分权规范管理办法》和财务有关审批制度,由权限内的分管领导审批。合同履约责任,由各部长承担。3.5 各直营公司、经营单位的合同管理需依据分公司首责人权限设置,权限内的合同签订和履行,报备总部总裁办,权限外的合同签订和履行报总部批准。合同的履约责任由各公司、经营单位首责人承担。总裁办有权对分公司合同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4 内容与要求 4.1 合同的签订准备 4.1.1签订合同,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其他有关规定。 4.1.2 在签订合同前,洽谈人、经办人、签约人必须做好以下各项工作后,方可签订合同。主要包括:

a) 对方当事人主体资格(营业执照)、经营权限、履约能力(各种资质证书) 以及资信情况(附件3)、对方签约人的签约权限等。 b) 我方的履约能力、对市场进行预测和调查、合同的可行性和合法性,防 止签订无效合同。 c) 对资信不明、资信状况不好,且无可靠担保单位的,不得与之签约。 4.1.3 签订合同,应验证对方相关证明文件,核对无误后方可正式签订合同,对方交验的证明文件要妥善保管。 4.2 合同签订流程及权限 4.2.1 加盟合同签订流程 1.洽谈 由加盟工作人员负责与客户进行洽谈,洽谈时注意控制选址的确认。 2.填写格式合同 由洽谈经理负责与客户进行沟通,相关权利义务经双方确认无异议后,填写加盟格式合同,报上级审核批准。如有条款修改,必须先填写加盟合同呈报签批表,报法务、执行总裁审核、并经总裁批准后,方可修改签约。 3.合同评审 洽谈经理书写完成加盟合同(或加盟意向书)后,填写《合同评审记录表》,先交由加盟首责人从内容上对合同进行审核,再交由总裁办法务主管从法律上对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最新版

文件编号标准条款号:生效日期: 2015.8 共 3 页第 1 页 1. 总则 1.1 目的 为了规范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促进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保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 适用范围 在本公司工作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无论公司管理人员还是一般员工,所有员工必须熟悉了解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依照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调整、稳定、和谐本公司的劳动关系。 2. 管理部门行政中心人事部 3. 职责 3.1 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有关劳动合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3.2 依据本制度办理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变更、解除、终止等手续; 3.3 加强劳动合同的基础工作,实行动态管理,促进劳动合同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 4. 劳动合同的订立 4.1 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公司遵循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提供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公司和员工各执一份。签订劳动合同时,公司有义务为员工解释合同条款内容。 4.2 在缔约过程中,员工可以了解公司的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与提供劳动有关的情况;公司在招用时,可以了解员工健康状况、学历、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等与应聘工作有关的情况,双方应当如实说明。 4.3 根据《劳动法》规定,本公司劳动合同具备以下必备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公司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合同管理制度

总则 1. 目的 1.1 为了规范合同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合同法律风险,根据国家法律法规、集团总部合同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旨在规范企业合同的拟定、审批及签章工作,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2. 适用范围及名词解释 2.1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订立的各类合同,包括冠以合同、合约、协议、契约、意向书等名称的规范性文件的订立及审批。 2.2 合同管理是指对合同立项、意向接触、资信调查、商务谈判、条款拟订、审核会签、领导审批、签订备案、履行、变更、中止、解除、纠纷处理、法律机构评估、立卷归档等全过程的管理。 2.3 本制度所称“合同”是指公司其他法人或其他组织、自然人之间,公司系统内部单位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本制度所称“合同文件”是指与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纠纷处理相关的法律性文件。 2.4 本制度中所称“经办部门”是指具体承办合同的谈判、报批、签订和履行等事务的部门或单位。 2.5 本制度中所称“经办人”是指合同谈判、签订及履行的第一责任人,并有责任保证合同最终文本与经各级审批后的合同文本在条款内容上的一致性。 2.6 合同管理是指对合同立项、意向接触、资信调查、商务谈判、条款拟订、审核会签、领导审批、签订备案、履行、变更、中止、解除、纠纷处理、法律机构评估、立卷归档等全过程的管理。 本制度包括合同管理机构及其职责、委托授权制度、合同的订立与评审、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合同纠纷的处理、外聘机构的管理、监督和处分、合同编号、合同归档管理. 3. 原则 3.1 合同管理遵循“事前防范,事中监督,事后补救'的原则。

(word完整版)合同管理制度(附流程图)

合同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经济合同管理,减少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2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经济合同的订制、批准权限、履行、变更解除及纠纷处理相关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对外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经济合同包括买卖(销售和采购)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加工、定作、建、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等与企业经营业务有关的一切合同。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1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 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均适用于本标准。 《合同法》 4 职责 4.1 各职能部门经办本部门职责范畴内的合同签约作业。 4.2 监察审计部负责合同评审。 4.3 公司法律顾问负责对合同条款进行审查。 4.3 董事会、总经理或由总经理授权委托人负责合同审批。 4.4 各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合同执行管理。经济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经济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及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相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经济合同管理工作。 5 合同管理 5.1经济合同的签订 5.1.1 签订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 5.1.2 对外签订经济合同,除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外,其余必须是经总经理授权者,被授权者必须对本企业负责,对本职工作负责,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 5.1.3 签约人在签订经济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包括:对方单位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有否经营权及经营范围、有否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及其代理权限。做到既要考虑本方的经济效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

员工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人事管理制度 员工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14-5-15 实施日期:2014-5-15 员工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进一步增强员工的归属感与凝聚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依法与(以下简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形成劳动关系的员工,适用本制度。 2、实习人员等部分非劳动用工关系人员的劳务合同参照本制度执行。 三、职责 1、办公室依法负责本制度的制订、修订、解释工作。 2、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依法对本制度进行讨论、通过。 3、各部门依照本制度规定实施劳动合同管理,履行各自应有的职责。 第二章管理规定 一、劳动合同的订立及续签规定 1、凡进入公司工作的劳动者,公司依法与之签订劳动合同。 2、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须年满16周岁,且具备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的行为能力。 3、签订劳动合同前,公司应严格审核劳动者的各项资格条件,包括法定年龄、身体状况、精神状态等。不得录用16周岁以下的劳动者,如录用16—18周岁的未成年劳动者,不得安排从事繁重体力劳动岗位或危险性岗位,并应当对其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劳动者应如实说明本人的真实情况。 4、不得扣押劳动者的身份证、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各种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收取财物,不得变相收取财物。 5、除与应届大中专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外,签订劳动合同前应要求劳动者提供与原工作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如无法提供,则要求其书面说明自身劳动合同签订情况(附件1)。不得录用与其他用人单位保持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6、自确定录用之日公司应向劳动者发放《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附件2)和《录用通知书》并要求劳动者签字确认,劳动者应按《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亲自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与劳动者均有义务要求对方最迟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劳动合同签订工作。 7、签订劳动合同时,公司须将录用条件(附件3)以书面形式告知劳动者并要求其签字确认,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录用条件应客观具体、可操作性强。 8、劳动合同应由劳动者本人亲自签订,不宜采用通过邮件发放或由劳动者带回签名后再上交等易导致他人代签的做法。严禁任何人替劳动者代为签订劳动合同。 9、签订劳动合同须在劳动合同管理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劳动合同管理人员须仔细审核填写完毕的劳动合同文本,包括起止时间、试用期、劳动报酬、工作地点、员工签名、签约日期等信息。一旦有误,须重新签订。 10、劳动合同文本应交付劳动者本人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公司应制作劳动合同文本发放签收表并要求劳动者亲自签名确认,严禁代签。同时妥善保存劳动合同文本以备有关部门检查。

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劳动合同管理,促进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保护公司与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公司办公室负责用人单位(部门)劳动政策法规的学习及贯彻落实情况的指导、监督、管理工作,检查督促各单位(部门)依法建立劳动合同管理规定及配套措施,自觉遵守和执行各项劳动政策法规。 第四条劳动合同的订立、续签、变更、解除、终止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程序办理。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员工与用人单位(部门)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维护员工合法权益。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五条用人单位(部门)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自用工之日起,配合公司办公室依法与员工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采用我市社保部门提供的格式样本。 第六条用人单位(部门)招用员工时要有具体的书面录用条件及客观的考核标准,并告知应聘者。

第七条用人单位招用员工时,应当如实告知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应聘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部门)还应查验其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以及其他能证明该应聘者与任何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应了解应聘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工作经历、劳动关系现状、社会保险缴纳情况、户籍、住址、档案状况、家庭婚姻状况、学历、健康状况、职业技能水平等信息。 第八条劳动合同应由员工本人签署,签字后并在签字处加印右手食指指印;公司办公室应验证员工签名与身份证相一致。劳动合同加盖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劳动合同书》一式二份,由公司及员工本人各保存一份。 第九条退休返聘人员不签订劳动合同,但应就其返聘期间有关报酬、福利待遇签订返聘协议。 第十条凡用人单位(部门)违反劳动合同签订规定,擅自用工,造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及发生赔偿等连带问题的,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视情节轻重与后果给予责任人处罚。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期限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部门)应在遵守国家劳动政策法规的前提下,根据各自生产经营特点和需要按下述原则与员工协商确定劳动合同期限,保证管理、业务骨干队伍的相对稳定。 (一)引进的高、中级管理人才、专业技术等人才,可协商签订较长期限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不约定试用期。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范本)

合同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经济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签订、履行的建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各类合同、协议等,包括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工程施工合同、运输合同、资产转让合同、仓储合同、服务合同等。 三、职责 (一)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销售、采购合同及其他经济合同的审批; (二)公司企业管理部负责公司各类合同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 1、负责除销售、采购合同以外,其他各类合同的谈判工作并根据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权签订合同; 2、负责制定销售、采购合同统一文本; 3、负责对合同专用章、合同统一文本、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发放和管理; 4、负责各部门提交的各类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有利性审查; 5、负责经济合同纠纷的处理; 6、负责经济合同的档案管理; 7、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 四、合同的签订 (一)合同的主体 订立合同的主体必须是公司及所属各公司中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其他部门、机构、分公司等不得擅自签订合同。 订立合同前,应当对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能力、履约能力进行调查,不得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签订合同,也不得与法人单位签订与该单位履约能力明显不相符的经济合同。 公司一般不与自然人签订经济合同,确有必要签订经济合同,应经公司总经理同意。 (二)合同的形式 订立合同,除即时交割(银货两讫)的简单小额经济事务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补充协议、公文信件、数据电文(包括电报、传真、电

子邮件等),除情况紧急或条件限制外,公司一般要求采用正式的合同书形式。 (三)合同的内容 1、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合同抬头、落款、公章以及对方当事人提供的资信情况载明的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应保持一致。 2、合同标的:合同标的应具有唯一性、准确性,买卖合同应详细约定规格、型号、商标、产地、等级等内容;服务合同应约定详细的服务内容及要求;对合同标的无法以文字描述的应将图纸作为合同的附件。 3、数量:合同应采用国家标准的计量单位,一般应约定标的物数量,常年经销合同无法约定确切数量的应约定数量的确定方式(如电报、传真、送货单、发票等)。 4、质量:有国家标准,部门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应约定所采用标准的代号;化工产品等可以用指标描述的产品应约定主要指标要求(标准已涵盖的除外);凭样品支付的应约定样品的产生方式及样品存放地点。 5、价款或报酬:价款或者报酬应在合同中明确,采用折扣形式的应约定合同的实际价款;价款的支付方式如转帐支票、汇票(电汇、票汇、信汇)、托收、信用证、现金等应予以明确;价款或报酬的支付期限应约定确切日期或约定在一定条件成就后多少日内支付。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履行期限应具体明确定,无法约定具体时间的,应在合同中约定履行期间的方式; 合同履行地点应力争作对本方有利的约定,如买卖合同一般约定交货地点为本公司仓库或本公司的住所地;约定具体地名的应明确至市辖区或县一级; 买卖合同在合同中一般应约定交付的手续,即合同履行的标志,如托运单、仓库保管员签单等。 7、合同的担保 合同中对方事人要求提供担保或本方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担保的,应结合具体情况根据《担保法》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8合同的解释 合同文本中所有文字应具有排它性的解释,对可能引起歧义的文字和某些非法定专用词语应在合同中进行解释。 9、保密条款 对技术类合同和其他涉及经营信息、技术信息的合同应约定保密承诺与违反保密承诺时的违约责任。 10、合同联系制度 履行期限长的重大经济合同应当约定合同双方联系制度。 11、违约责任 根据《合同法》作适当约定,注意合同的公平性。 12、解决争议的方式 解决争议的方式可选择仲裁或起诉,选择仲裁的应明确约定仲裁机构的名称,双方

企业合同管理制度与流程

企业合同管理制度及流程 第一节目的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合同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节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集团所属公司对外签订、履行的建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各类合同、协议等;包括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担保合 同、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 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和居间合同等。 第三节合同管理部门及职责 第三条董事长负责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签署,资产转让合同、 借款合同、房产租赁合同、对外担保合同;以及涉及资产、大额借贷经 营合同、财产处理等合同的审批。各公司总经理负责本公司劳 动合同、干部聘用合同以及销售、采购等经济合同的审批。

第四条集团办公室和各公司行政办公室负责公司各类合同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集团办公室负责各司合同文本的审查、归档和备案。 (二)各公司行政办公室负责对合同专用章、合同文本、法人授权委托书等合同文本的发放和管理。 (三)参与各部门提交的各类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有利性审查,并向法定代表人提交审查意见; (四)监督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对履行中出现的重要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意见; (五)协助处理合同纠纷,参与争议仲裁、法律诉讼。 (六)负责的监督执行。 第五条合同具体承办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合同相对方资信情况、履约能力等情况的调查,并提供相应资料; (二)具体负责所承办合同的招标、谈判和文本的起草; (三)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完成合同的审批手续; (四)负责合同的履行,及时解决履行中出现的问题。遇有合同变更、解除等重大事项,须报集团办公室审核同意; (五)负责向集团办公室报送合同统计报表及有关资料; (六)负责所承办合同的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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