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票”的管理标准及实施细则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4606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两票”的管理标准及实

施细则详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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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票”的管理标准及实施细则详

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1 “两票”均应以公司统一事先编号,未经编号的“两票”不准使用,分发和领用“两票”时均应登记;

2“两票”应用黑色或兰色笔填写,不准使用红色笔和铅笔。填写要清晰,不得任意涂改,如有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时,应字迹清晰。编号和关键词(如拉、合)不应修改;

3如一页操作票不能满足填写一个任务的操作项目时,可在第一页操作票下面,填写“下接×××号操作票”字样;(本部无操作票)

4在执行倒闸操作中,如操作了一项或多项,因

故停止操作时,则在已执行项下面,未执行项上面的中间横线右边空白处,注明中断操作的原因,并盖“已执行”兰色印章,按已执行的操作票处理;

5已执行的“两票”均应加盖“已执行”章,一般盖在第一页右上角指定的位置;作废的“两票”应加盖“作废”印章,并写明作废的原因;

6填用操作票时,应在最后一项操作项目下面空格内加盖“以下空白”兰色印章(如操作项目填到最末一行,下面无空格时,盖在最末一项的后面)。

7已执行的、未执行的、作废的和未用的“两票”,均应分别存放,方便查询,不得遗失。

8工作票、操作票注销后应保存三个月。

实施细则:

为了设备及系统的检修、安装、调试等工作得以顺利进行,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防止发生事故,根

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及公司《工作票管理规定》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9填用工作票或接受工作命令,其方式有下列四种(本部门两种):

热力机械工作票(包括动火工作票);

10凡在机械设备、自动装置进行检修、安装、调试等工作,需将该设备或系统停止或停止备用,应填写热力机械工作票。

11工作票管理规定:

在工作间断期间,若有紧急需要,运行人员可在工作票未交回的情况下合闸送电,但应先通知工作负责人,在得到工作班全体人员已经离开工作地点、可以送电的答复后方可执行,并应采取下列措施:

11.1、拆除临时遮拦、接地线和标示牌,恢复常

设遮拦,换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11.2、应在所有道路派专人守候,以便告诉工作班人员“设备已经合闸送电,不得继续工作”,守候人员在工作票未交回以前,不得离开守候地点。

12事故抢修或夜间进行临时性维修,经值长批准后,可不填用工作票,但事故抢修工作时间大于4小时的,仍应填用工作票;夜间找不到工作票签发人,可先开工,至第二天白班上班时,抢修工作仍需要继续进行的,则应办理工作票手续;对于不填用工作票的事故抢修工作,仍必须明确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工作许可人应将工作负责人姓名、采取的安全措施、工作开始和结束时间记入值班记录本中。

13工作结束后检修人员应将现场脚手架拆除,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由工作负责人通知运行人员,经双方验收无误后,在两份工作票上分别签名注

销,运行、检修各留存一张,部门每月进行统计。

14运行人员在工作票未终结以前,不得将该设备投入运行或转入备用;检修设备不具备验收终结条件时,工作许可人不得办理工作终结手续。

15同一设备的所有工作票全部终结后,运行人员立即将设备(按命令)投入运行或转入备用,不允许设备在无工作票的情况继续保留安全措施。

16电气一种工作票第10项中“接地线”共

组已拆除,应由拆除安全措施的值班人员填写。

17转动机械检修工作全部结束后,确认现场已清理干净,人员已离开现场;再填写试转送电联系单,经值长同意后,方可向设备送电进行试转,经试转合格后才能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

18在油系统、氢系统和易燃易爆系统进行焊接或明火作业时,应按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办理动火工件票;但动火票不能代替检修工作票,各项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四章第四节(燃油设备检修)和第十章中要求执行。

19工作票其它末尽事宜,按《安规》和公司其它有关规定执行。

20工作票其它统计管理: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统计为差错:

20.1安全措施内容、地点与工作任务不相符;

20.2安全措施不全、不清楚以及不符合《安规》中要求;

20.3保留带电部位和注意事项未注明或未注明不全;

20.4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超出批准工作范围;

20.5未按工作票规定的各项要求签名,填写时

20.6未注明地线编号、装设地点以及装设地点不明确者;

20.7属于工作票签发人责任,而值班员未审查出(如安全措施不全、不符合现场条件、计划日期写错,漏填工作班组、名称、签发人漏签名、设备编号涂改、错字、漏字、删减或修改错字未签名(或盖章),工作任务不是双重编号,一式两份工作票两张不完全相同等);

20.8票面不整洁,字迹了草不清楚,乱写乱画,有较严重的破损及不完全(丢失一份);

20.9工作票超过计划批准时间未办理延期手续或办理延期手续不全;

20.10未挂标示牌或标示牌挂错位置;

20.11工作终结后未拆除安全措施(包括标示

20.12最后一份工作票终结后,标示牌和安全措施未拆除者;

20.13工作票印章盖错、不正、不符合规定;

20.14未在工作票登记本登记和注销;

21统计管理规定:

21.1凡是构成差错的工作票均统计为不合格,一式两份工作票其中有一张有上述之一差错者,应统计整份票为不合格。

21.2只统计执行合格率,凡是运行值班人员签过名的工作票,一律进行统计,统计以份计算。

21.3合格率计算:

执行总票数-不合格票数

合格率=─────────────×100%

执行总票数

21.4已统计考核的工作票,留存备查,定期公布。

2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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