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检测及结果判

常用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检测及结果判
常用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检测及结果判

第一篇常用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检测及结果判定规则

第一章水泥、砂石、矿渣粉、粉煤灰

1.1 水泥

参考标准

1 水泥取样方法12573-2008

2 水泥细度检测方法筛析法1345-2005

3 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1346-2011

4 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17671-1999

5 水泥比表面积测定方法勃氏法8074-2008

6 水泥胶砂流动度测定方法2419-2005

7 通用硅酸盐水泥175-2007

1.1.1 检验项目

1 凝结时间

2xx

3 强度

4 细度

1.1.2 取样方法和数量

1 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 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 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2 取样应有代表性,可从20 袋或20 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至少12。

3 每一编号取样的水泥杨品应充分混合均匀,分为两等份,一份由卖方保持

40d, —份由买方送至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按标准规定的要求进行检验。如果有疑义时,则双方应将卖方保存的另一份试样送至省级或省级以上国家认可的水泥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水泥安定性仲裁检验时,应在取样之日起10d 以内完成。

1.1.3 现场复验

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50204-2002(2011 版)规定:

1 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175-2007等的规定。

2 当在使用中对其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3 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

1.1.4 结果判定及处理

1 凝结时间

硅酸盐水泥初凝时间不小于45,终凝时间不大于390。

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和复合硅酸盐水泥初凝时间不小于45,

终凝时间不大于600。

2xx

沸煮法合格

3 强度

不同品种不同强度等级的通用硅酸盐水泥,其不通龄期的 1 强度符合表 1.1.4的规定表 1.1.4水泥强度单位:

插入表格

4 细度(选择性指标)

硅酸盐水泥和普通硅酸盐水泥的细度以比表面积表示,其比表面积不小于300 m2 ;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的细度以筛余表示,其80 牛米方孔筛筛余不大于10%或45 牛米方孔筛筛余不大于30%。

当水泥凝结时间、安定性、强度中有任何一项技术指标不符合标准规定要求时,判所捡项目不合格。不合格水泥不得用于工程中。

1.2 砂石

参考标准:

1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52-2006

2 建设用砂14684-2011

3 建设用卵石、碎石14685-2011

1.2.1 检验项目

1.2.1.1 普通混泥土用砂检验项目

1 颗粒级配和细度模数

2 含泥量和泥块含量

3 含水率、吸水率

4 紧密密度和堆积密度

5 有害物质含量(包括有机物含量、云母寒凉、轻物质含量、硫化物以及硫酸盐含量等)

6 氯离子含量

7 碱活性

1.2.1.2 普通混凝土用石检验项目

1 颗粒级配

2 含泥量和泥块含量

3 含水率和吸水率

4 针、片状颗粒含量

5 表观密度

6 堆积密度和紧密密度

7 硫化物和硫酸盐含量

1.2.2 取样方法和数量

1.2.2.1 验收批组成

根据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52-2006 规定,供货单位应提供砂或石的产品合格证及质量检验报告。购货单位应按砂或石的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采用大型工具(如火车、货船或汽车)运输的,应以400 立方米

或600t 为一验收批;用小型工具(如拖拉机等)运输的,应以200 立方米或300t 为一验收批。不足上述数量者以一批计。

每验收批砂、石至少应进行颗粒级配、含泥量和泥块含量检验。对于石子,还应检验针片状颗粒含量。如为海砂,还应检验其氯离子含量。对于人工砂及混合砂,还应检验石粉含量。对重要工程或特殊工程,应根据工程要求增加检测项目。当质量比较稳定、进料量又较大时,可定期检验。

1.2.2.2 取样

1 在堆料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砂8 份,石子16份,组成各自一组样品。

2 在皮带运输机上取样时,应在皮带运输机机尾的出料处用接料器定时抽取砂4 份,石子8 份,各自组成一组样品。

3 从火车、汽车、货船上取样时,应从不同部位和深度抽取大致相等的砂份,

石子16 份,各自组成一组样品。

4 每组样品应妥善保管,防止颗粒离析、混入杂质,并应按产地、种类和规格

分别堆放。

每组样品的取样数量,对砂、石每单项试验,应不少于表 1.2.2.2-1 和 1.2.2.2-2

所规定的量少取样数量。须做几项试验时,如确能保证样品经一项试验后不致影响另一项试验的结果,也可用同一组样品进行几项不同的试验。

若检验不合格时,应重新取样,对不合格项进行加倍复验。若仍有一个试样不

能满足标准要求,应按不合格处理。

表 1.2.2.2-1 每一单项试验项目所需砂的最少取样数量

表格

表 1.2.2.2-2 每一试验项目所需碎石或卵石的最少取样数量()

注:有机物含量、坚固性、压碎指标值及碱集料反应检验,应按试验要求的颗

粒数量取样。

1.2.3 结果判定及处理

1.2.3.1 砂检验结果判定及处理

1 砂的颗粒级配和细度模数

砂的颗粒级配和细度模数是按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

52- 2006 规定1 的方法用标准筛进行筛分析而确定的。按砂的细度模数的大小可将砂分为粗砂、中砂、细砂、特细砂四级。粗砂;细砂;特细砂;

对细度模数为 3.7~1.6的砂,按630 筛孔的累计筛余量(以质量百分率计)分

为三个级配区(见表 1.2.3.1-1),且砂的颗粒级配应处于某一区内。除公称直径为

5.00和630的累计筛余外,其余公称粒径的累计筛余可稍有超出分界线,但总超出

量不应大于5%。

插入表格

表 1.2.3.1-1 砂粒颗粒级配区

配制混泥土时宜优先选用区砂。当采用区砂时,应提高砂率,并保证足够的水泥用量,以满足混凝土的和易性;当采用区砂时,宜适当降低砂率。

对于泵送混凝土用砂,宜选用种砂。

当砂的颗粒级配不符合要求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将砂通过分级过筛重新加以组合或将不同级配的砂混合使用以调整或改变其级配。

2 砂的含泥量和泥块含量

砂中含泥量及泥块含量限值应符合表 1.2.3.1-2 的要求。

表 1.2.3.1-2 砂中含泥量及泥块含量限值

如表格

3 砂中有害物质含量

砂中有害物质含量限值应符合表 1.2.3.1-3 的规定

表 1.2.3.1-3 砂中有害物质含量限值

插入表格

1.2.3.2xx检验结果判定及处理

1 颗粒级配

根据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52-2006 规定,石子的颗粒级配采筛分析法测定。根据各筛的累计筛余百分率,评定该试样的颗粒级配。见表

1.2.3.2-1 和表

1.2.3.2-2。表1.2.3.2-1 碎石或卵石的颗粒级配范围

插入表格

表 1.2.3.2-2 碎石或卵石的颗粒级配范围

插入表格

2 碎石或卵石中针、片状颗粒含量应符合表1.2.3.2-

3 的规定表1.2.3.2-3 针、片状颗粒含量限值

插入表格

3 碎石或卵石中含泥量应符合表1.2.3.2-

4 的规定

表 1.2.3.2-4 碎石或卵石中含泥量限值

插入表格

4 碎石或卵石中泥块含量应符合表1.2.3.2-

5 的规定

1.3 矿渣粉

参考标准: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18046-2008

1.3.1 检验项目

1 密度

2 比表面积

3 活性指数

4 流动度比

5 含水量

6 三氧化硫

7 氯离子

8 烧失量

1.3.2 取样方法

矿渣粉出厂前按同级别进行编号和取样。每一编号为一个取样单位。矿渣粉出厂编号按矿渣粉生产厂年生产能力规定:

60万t以上,不超过1000t为一编号;

30~60万t,不超过600t为一编号;

10~30万t,不超过400t为一编号;

10万t以上,不超过200t为一编号。

取样按12573规定进行,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样,也可以在20个以上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至少20。试样应混合均匀,按四分法缩取出比试验所需量大一倍的试样。

1.3.3 技术要求(见表1.3.3)

表 1.3.3 矿渣粉的技术指标要求

插入表格

1.3.4 检验结果评定

检验结果符合表 1.3.3中密度、比表面积、活性指数、流动度比、含水量、三氧化硫等技术要求的,为合格品。

检验结果不符合表 1.3.3 密度、比表面积、活性指数、流动度比、含水量、三氧化硫等技术要求的,为不合格品。若其中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应重新加倍取样,对不合格的项目进行复检,评定时以复检结果为准。

1.4 粉煤灰

参考标准:

1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1596-2005

2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1-2008

3 水泥化学分析方法176-2008

4 公路工程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试验规程51-2009

5 粉煤灰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146-1990

1.4.1 检验项目

1 细度

2 需水量比

3xx

4 三氧化硫

5 游离氧化钙

6 烧失量

7 含水量

8 三氧化二铝和三氧化二铁总含量

9 二氧化硅含量

10 强度活性指数

1.4.2 取样方法和数量

1.4.

2.1 编号

以连续供应的200t相同等级、相同种类的粉煤灰为一编号,不足200t按- 个编号论,粉煤灰质量按干灰(含水量小于1%)的质量计算。

1.4.

2.2 取样

1.4.

2.2.1 每一编号为一取样单位,当散装粉煤灰运输工具的容量超过该厂规定出厂编号吨数时,允许该编号的数量超过取样规定的吨数。

1.4.

2.2.2取样方法按12573 进行。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也可从10 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至少3。

1.4.

2.2.3 拌制混凝土和砂浆用粉煤灰,必要时,买方可对粉煤灰的技术要求进行随机抽样检查。

1.4.3 结果判定及处理

1.4.3.1 结果分类

按煤种分为 F 类和 C 类。

1.4.3.1.1F类粉煤灰一一由无烟煤或烟煤煅烧收集的粉煤灰;

1.4.3.1.2C类粉煤灰一一由褐煤或次烟煤煅烧收集的粉煤灰,其氯化钙含量

一般大于10%。1.4.3.2等级

拌制混凝土和砂浆用粉煤灰份为三个等级:。°C

1.4.3.3等级

拌制混凝土和砂浆用粉煤灰应符合表1433中技术要求

表 1.4.3.3拌制混凝土和砂浆用粉煤灰技术要求

插入表格

1.4.3.4水泥活性混合材料用粉煤灰应符合表 1 434中技术要求

表 1.4.3.4水泥活性混合材料用粉煤灰技术要求

插入表格

1.4.3.5拌制混凝土和砂浆用粉煤灰,试验结果符合表1.4.3.3技术要求时为等级品。

若其中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允许在同一编号中重新加倍取样进行全面项目的复检,以复检结果判定,复检不合格可降级处理。凡低于表 1.4.3.3最低级别要求为不合格品。

1436 水泥活性混合材料用粉煤灰,试验结果符合表1434技术要求时,判为合格。若其中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允许在同一编号中重新加倍取样进行全面项目的复检,以复检结果判定。

1437 拌制石灰粉煤灰稳定砂砾基层用粉煤灰

14371 粉煤灰中的二氧化硅含量、三氧化二铝和三氧化二铁总量宜大于70%;在温度为700C时的烧失量宜小于或等于10%。

14372 当烧失量大于10%时,应经试验确认混合料强度符合要求时,方可采用。

14373 细度应满足90%通过0.3筛孔,70%通过0.075 筛孔,比表面积宜大于2500~ ~单位平方米每克。

1438 仲裁

当买卖双方对产品质量有争议时,买卖双方应将双方认可的样品签封,送省级或省级以上国家认可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

第二章普通混凝土、砂浆

第三章

常用建筑材料见证取样

常用建筑材料见证取样简明手册 11—1

一、为规范和指导监理人员见证取样工作,提高监理人员见证取样工作水平,特编制本手册。 纳入本手册的是必须进行见证取样的常用建筑材料,其他未包括的应按规范规定和设计要求进行见证取样。 二、手册列出的是常用建筑材料取样批次,监理人员应根据取样批次数量,按以下比例实施见证取样送检: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见证取样送检比例不得低于规定取样数量的30%; 建筑节能工程进场材料和设备的复检全部实行见证取样送检。 三、主要内容: 第一册为见证取样基本知识; 其余各册为常用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方法及依据,按监理工程类别,分册编制,陆续出版。 四、本手册内容与相关规定有冲突时,按相关规定执行。相关规定有调整时,应及时执行新的规定。 使用过程中,将根据现场工作需要以及新的法规规定陆续补充完善。 11—2

第一章见证取样基本知识 一、取样和送检的概念 取样:施工单位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从检验或检测对象中抽取实验样品的过程; 送检:取样后,将样品从现场移交到有检测资格的单位承检的过程。 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概念 见证:监理人员在取样现场直接目睹、监督,对整个取样过程可以作证的行为。 见证取样和送检: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以及建筑节能工程材料和设备,在监理人员监督下由施工单位人员在现场按规定当面取样,共同送至有检测资格的单位承检的过程。 见证取样和送检涉及施工方、见证方、试验方三方行为。施工单位取样员和监理单位见证员均应具备相应资格。检测单位须经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具有CMA章。 三、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工作要点 建筑工程材料进场后,施工单位应自检并向监理申报材料报验资料。监理人员应核对施工单位申报的材料出厂合格证、检查报告、中文说明书、质量证明文件、材料的出厂日期、批号、数量等报验资料,对材料进行外观检验,符合要求后,对按规定需要复试的,按规定比例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复试报告应报监理审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标识和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见证取样的试块、试件和材料送检时,应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委托单应有见证人员和送检人员签字。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应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 见证人员应作好见证记录,原始记录应归入监理资料,见证记录内容应如实填报在《见证取样台帐》中。 检测单位应检查委托单及试样上的标识和封志,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检测。检测报告必须加盖检测专用章。 四、常用水泥品种及强度等级 11—3

各种建筑材料见证取样的代表批量

各种建筑材料见证取样的代表批量 一、混凝土和砂浆 1.原材料 名称检测项目送样数量取样方法和批量备注 ①碎石或卵石筛分析,含泥量,针片状含量等最大粒径31.5MM不少于50KG;最大粒径40MM,不少于60KG。在料堆顶部、中部和底部均匀分布的15个不同部位,(将表面铲除)抽取大致相等的石子15份,组成一组样品。以400M3或600T同产地同规格且同一次进场的为一验收批。不足者以一批计。若检验不合格,应重新加倍取样,对不合格项进行复验。 ②砂筛分析,含泥量, 针片状含量等不少于30KG 在料堆上取均匀分布的8处,铲除表面,抽取大致相等的砂共8份,组成一组样品。 以400M3或600T同产地同规格且同一次进场的为一验收批。不足者以一批计。若检验不合格,应重新加倍取样,对不合格项进行复验。 ③水泥安定性,凝结时间,细度,胶砂强度等不少于12KG 取样应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组成一组样品。 以同品种,同标号,同一出厂编号且同一次进场的,袋装水泥不超过100T,散装水泥不超过500T为一批。备份样品保存三个月。 ④外加剂固含量,PH值,氯离子含量等不少于0.2T水泥所需用的外加剂量掺量大于1%(含1%)同品种,不超过100T,掺量小于1%的不超过50T,不足100T或50T按一批计, 建筑生石灰生石灰产浆量,未消化残渣含量等不少于4KG 从整批物料不同部位(不少于25处)各取大致相等的数量,缩分后装入密闭容器。 以同批出产的不超过100T为一批。若检验不合格,可复验物理项目。 2.混凝土 检测项目 送样数量取样方法和批量备注 配合比设计水泥、砂、石子分别不少30KG、50KG、70KG。若需使用掺合料或外加剂,应按预计掺量一同送来。参照原材料取样方法 抗压强度每组三个试块。现场浇筑混凝土时,随机抽样,每组试块应从同一盘混凝土中取样制作。 每100盘但不超过LOOM3的同配比混凝土取样不少于一组:每一工作班拌制的同配合比混凝土取样不少于一组:同时还应考虑为检验结构或构件施工阶段混凝土强度所必需的试件组数。试块表面应标注工程部位、设计强度、成型日期。 抗折强度每组三个试块。取样同上。 标准试件尺寸:150×150×600(或550)MM小梁。 抗渗试验每组六个试块。取样同上。 试件尺寸:顶Φ175MM,底Φ185MM,高150MM圆台状。试件一般养护至28D龄期进行试验,如有特殊要求,可在其它龄期进行。 3.砂浆 检测项目送样数量取样方法和批量备注 配合比设计水泥、砂、分别不少于LOKG、50KG。若需使用掺加料或外加剂,应按预计掺量一同送来。参照原材料取样方法 抗压强度每组六个试块。施工中取样时,应在使用地点的砂浆槽、砂浆运送车或搅拌机出料口,同一盘的至少三个不同部位集取,所取数量应多于试验用料的1~2倍。

常用建筑材料检测取样方法介绍

常用建筑材料检测取样方法 一、钢筋?钢筋进场时的验收: 钢筋进场时,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钢筋砼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等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规定。 验收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取样方法:按照同一批量、同一规格、同一炉号、同一出厂日期、同一交货状态的钢筋,每批重量不大于60t为一检验批,进行现场见证取样;当不足60t也为一个检验批,进行现场见证取样。试样分为抗拉试件两根,冷弯试件两根。实验室进行检验时,每一检验批至少应检验一个拉伸试件,一个弯曲试件。?试件长度:冷拉试件长度一般≥500mm(500~650mm),冷弯试件长度一般≥250mm (250~350mm)。 (备注:取样时,从任一钢筋端头,截取500~1000mm的钢筋,再进行取样。) 冷拉钢筋:应进行分批验收,每批重量不大于20t的同等级、同直径的冷拉钢筋为一个检验批。 取样数量:两个拉伸试件、两个弯曲试件。?二、钢筋焊接 钢筋焊接在建筑施工中一般分为:闪光对焊、电阻点焊、电弧焊、电渣压力焊、预埋件T型接头埋弧压力焊、钢筋气压焊。?取样方法: 1、闪光对焊:在同一工作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级别、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应作为一检验批。当同一台班内不足300个接头时也作为一个检验批。其机械性能试验包括拉伸试验和弯曲试验,应从每批成品中切取6个试件,3个作拉伸试验,3个作弯曲试验。拉伸试件长度一般≥500 mm(50 0~650mm);冷弯试件长度一般≥250mm(250~350mm)。 验收方法:?(1)接头处不得有横向袭纹;

(2)与电极接触处的钢筋表面,Ⅰ~Ⅲ级钢筋焊接时不得有明显烧伤;Ⅳ级钢筋焊接时不得有烧伤;负温闪光对焊时,对于Ⅱ~Ⅳ级钢筋,均不得有烧伤; (3)接头处的弯折角不得大于4。;?(4)接头处的钢筋轴线偏移,不得大于0.1倍钢筋直径,同时不得大于2mm。?2、电阻点焊:凡钢筋级别、直径及尺寸均相同的焊接制品,即为同一类型制品,每200件为一批。?热轧钢筋点焊做抗剪试验,试件为3件,长度一般≥600mm;拔低碳钢丝焊点,除作抗剪试验外,还应对较小钢丝做拉伸试验,试件为3件,试件长度一般≥500 mm(500~650mm)。 3、电弧焊:在现场安装条件下,每一楼层中以300个同类型接头(同钢筋级别、同接头类型、同焊接位置)作为一批,不足300个时,仍作为一批。 从每批成品中切取3个接头作拉伸试验,试件长度一般≥500 mm (500~650mm)。 4、电渣压力焊:在一般构筑物中,每300个同类型接头(同钢筋级别、同焊接位置)作为一批;在现浇砼框架结构中,每一楼层中以300个同类型接头作为一批。?从每批成品中切取3个接头作拉伸试验,试件长度一般≥500 mm (500~600mm)。 验收方法:?(1)接头焊包均匀,不得有流疱、裂纹,焊包自钢筋表面至其外边缘宽度≥2mm,厚度≥4mm;?(2)焊接时钢筋表面不得有明显烧伤,其零线不得接在构件主筋上;?(3)接头处的钢筋轴线偏移不得大于0.1倍钢筋直径,同时4)接头处的弯折角不得大于4。。 不得大于2mm。?( (备注:对焊接检验报告复查时,其焊接的力学性能必须大于或等于其原材的力学性能。本现场暂时未使用到预埋件T型接头埋弧压力焊及钢筋气压焊,因此不予赘述。) 1、水泥 三、水泥、砂石? 水泥进场验收: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等的规定。

【建筑工程标准法规】建筑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检测试验标准

【建筑工程标准法规】建筑工程材料见证取 样检测试验标准

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检测试验标准 一.砼用砂:4 二.砼用卵石(碎石):6 三.混凝土试块:8 四.砂浆试块:8 五.轻集料:9 六.烧结普通砖:10 七.烧结多孔砖:11 八.烧结空心砖:12 九.水泥:13 十.蒸压加气砼砌块:15 十一.混凝土路面砖:16 十二.轻集料砼小型空心砌块:17 十三.天然石材:18 十四.建筑水磨石制品:19 十五.粉煤灰:19 十六.建筑生石灰:20 十七.建筑生石灰粉:21 十八.建筑消石灰粉:22 十九.火山灰质混合材:23 二十、拌和用水:23 二十一.石油沥青纸胎油毡、油纸:24

二十二.弹性体(SBS)、塑性体(APP)改性沥青防水卷材:25 二十三.建筑(道路)石油沥青:26 二十四.水性沥青基防水涂料:27 二十五.合成树脂溶液外墙涂料:28 二十六.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28 二十七.水溶性内墙涂料:29 二十八.聚氨酯防水涂料:30 二十九.外加剂:31 三十.安全帽:32 三十一.安全带:32 三十二.安全网:33 三十三.密目式安全网:34 三十四.陶瓷砖:35 三十五.膨胀蛭石:35 三十六.膨胀珍珠岩:36 三十七.铝合金建筑型材:37 三十八.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的开关:38 三十九.聚氯乙烯绝缘电缆:38 四十.建筑用绝缘电工套管及配件:39 四十一.家用及类似场所用过电流保护断路器:40 四十二.PVC塑料窗:41 四十三.PVC塑料门:42

四十四.灰铸铁柱型散热器:43 四十五.灰铸铁长翼型散热器:44 四十六.灰铸铁圆翼型散热器:45 四十七.钢制柱型散热器:45 四十八.钢制板型散热器:46 四十九.给水用硬聚氯乙烯管材:47 五十.建筑排水用硬聚氯乙烯管材:48 五十一.铝塑复合压力管:49 五十二.水嘴:49 五十三.阀门:50 五十四.水暖用内螺纹连接阀门:51 五十五.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52 五十六.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53 五十七.低碳钢热轧圆盘条:54 五十八.冷轧扭钢筋:55 五十九.冷拔低碳钢丝:56 六十.预应力混凝土用钢丝:56 六十一.碳素结构、型钢:57 六十二.冷轧带肋钢筋:58 六十三.冷拉钢筋:59 六十四.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59 六十五. 直缝电焊钢管:60

常用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检测

常用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检测方法 一、水泥的取样方法 一、凝土结构工程用水泥 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1),混凝土结构工程用水泥取样按以下规定: 1、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 为一检验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检验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2、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二、砌体工程用水泥 根据《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砌体工程用水泥取样按以下规定: 1、水泥进场使用前,应分批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复验。检验批应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编号为一批。 2、当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复查试验,并按其结果使用。 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用水泥 根据《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用水泥取样按以下规定: 1)同一生产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等级的进场水泥应至少抽取一组样品进行复验,当合同另有约定时应按合同执行。 2)抹灰用水泥应对其凝结时间和安定性进行复验,粘贴用水泥还应对其抗压强度进行复验。 四、取样送样规则 1)首先要掌握所购买的水泥的生产厂是否具有产品生产许可证。 2)水泥委托检验样必须以每一个出厂水泥编号为一个取样单位,不得有两个以上的出厂编号混合取样。 3)水泥试样必须在同一编号不同部位处等量采集,取样点至少在20点以上,经混合均匀后用防潮容器包装,重量不少于12kg。 4)委托单位必须逐项填写检验委托单,如水泥生产厂名、商标、水泥品种、强度等级、出厂编号或出厂日期、工程名称、全套物理检验项目等。用于装饰的水泥应进行安定性的检验。 5)水泥出厂日期超过三个月应在使用前作复验。 6)进口水泥一律按上述要求进行。 二、骨料的取样方法 一、砂、石的验收 砂、石的验收分别按《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CJ52-2006)中的规定进行。购货单位应按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用大型工具(如火车、货船或汽车)运输的,以400m3或600t为一验收批。用小型工具(如马车等)运输的,以200m3或300t为一验收批。不足上述数量者以一批论。 对于砂子,每验收批至少应进行颗粒级配、含泥量和泥块含量检验。如为海砂,还应检验其氯离子含量。对重要工程或特殊工程应根据工程要求,增加检测项目。当质量比较稳定、进料量又较大时,可定期检验。 对于石子,每验收批至少应进行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及针、片状颗粒含量检验。对重要工程或特殊工程应根据工程要求增加检测项目。当质量比较稳定、进料量又较大时,可定期检验。 使用单位对砂、石的质量检测报告内容应包括委托单位、样品编号、工程名称、样品产

2020年最新建筑工程常用建筑材料取样、试验要求及操作手册-知名建筑公司内部文件

编制部门:工程公司质量安全部编制: 审核: 审批: 二〇二零年一月

前言 1.本手册依据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编制而成,用于指导工程现场常用建筑材料取样。 2.本手册中没有涉及到的建筑材料,应根据相应规范,并结合地方要求,确定取样批量及方式。 3.本手册的使用不影响其他技术规范、规程、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以及新技术、新规范的使用。当其他技术标准低于本手册编制依据中列出的国家规范标准时,应以国家标准为准。 4.出现规范更新,导致部分项失效时,应以新规范为主。 5.本手册在使用时,尚应执行国家和地方行政管理部门的规章制度。 6.现场取样应符合地方实验室要求。 7.本手册因涉及规范多,内容繁杂,与现行规范相悖处,以现行规范为依据。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疏漏之处,及时反馈公司,以利及时完善。 I

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 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的通知 (建建〔2000〕2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各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保证工程质量,现将《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建设部 二000年九月二十六日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 试件和材料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 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 关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 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试验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 II

(建筑材料测试)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检测试验标准

(建筑材料)建筑材料见证取样 检测试验标准

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检测试验标准 一.砼用砂:5 二.砼用卵石(碎石):6 三.混凝土试块:8 四.砂浆试块:8 五.轻集料:9 六.烧结普通砖:9 七.烧结多孔砖:10 八.烧结空心砖:11 九.水泥:12 十.蒸压加气砼砌块:13 十一.混凝土路面砖:14 十二.轻集料砼小型空心砌块:15 十三.天然石材:15 十四.建筑水磨石制品:16 十五.粉煤灰:17 十六.建筑生石灰:17 十七.建筑生石灰粉:18 十八.建筑消石灰粉:18 十九.火山灰质混合材:19 二十、拌和用水:20 二十一.石油沥青纸胎油毡、油纸:20 二十二.弹性体(SBS)、塑性体(APP)改性沥青防水卷材:21 二十三.建筑(道路)石油沥青:22

二十四.水性沥青基防水涂料:22 二十五.合成树脂溶液外墙涂料:23 二十六.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24 二十七.水溶性内墙涂料:24 二十八.聚氨酯防水涂料:25 二十九.外加剂:25 三十.安全帽:26 三十一.安全带:27 三十二.安全网:27 三十三.密目式安全网:28 三十四.陶瓷砖:28 三十五.膨胀蛭石:29 三十六.膨胀珍珠岩:30 三十七.铝合金建筑型材:30 三十八.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的开关:31 三十九.聚氯乙烯绝缘电缆:31 四十.建筑用绝缘电工套管及配件:32 四十一.家用及类似场所用过电流保护断路器:33 四十二.PVC塑料窗:33 四十三.PVC塑料门:34 四十四.灰铸铁柱型散热器:35 四十五.灰铸铁长翼型散热器:35 四十六.灰铸铁圆翼型散热器:36

常用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检测及结果判定规则

第一篇常用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检测及结果判定规则 第一章水泥、砂石、矿渣粉、粉煤灰 1.1水泥 参考标准 1水泥取样方法12573-2008 2水泥细度检测方法筛析法1345-2005 3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1346-2011 4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17671-1999 5水泥比表面积测定方法勃氏法8074-2008 6水泥胶砂流动度测定方法2419-2005 7通用硅酸盐水泥175-2007 1.1.1检验项目 1凝结时间 2安定性 3强度 4细度 1.1.2取样方法和数量 1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2取样应有代表性,可从20袋或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至少12。 3每一编号取样的水泥杨品应充分混合均匀,分为两等份,一份由卖方保持40d,一份由买方送至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按标准规定的要求进行检验。如果有疑义时,则双方应将卖方保存的另一份试样送至省级或省级以上国家认可的水泥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水泥安定性仲裁检验时,应在取样之日起10d以内完成。 1.1.3 现场复验

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50204-2002(2011版)规定: 1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175-2007等的规定。 2当在使用中对其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3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 1.1.4结果判定及处理 1凝结时间 硅酸盐水泥初凝时间不小于45,终凝时间不大于390。 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和复合硅酸盐水泥初凝时间不小于45,终凝时间不大于600。 2安定性 沸煮法合格 3强度 不同品种不同强度等级的通用硅酸盐水泥,其不通龄期的1强度符合表1.1.4的规定 表1.1.4水泥强度单位: 插入表格 4细度(选择性指标) 硅酸盐水泥和普通硅酸盐水泥的细度以比表面积表示,其比表·面积不小于300㎡;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的细度以筛余表示,其80牛米方孔筛筛余不大于10%或45牛米方孔筛筛余不大于30%。 当水泥凝结时间、安定性、强度中有任何一项技术指标不符合标准规定要求时,判所捡项目不合格。不合格水泥不得用于工程中。 1.2砂石 参考标准:

(建筑材料)建筑材料见证取样规范

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方法 1、水泥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第7.2条、GB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 ⑴检测参数: 强度、凝结时间、安定性、细度(选择性指标) ⑵频率: 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 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 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⑶取样方法: 可连续取,亦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采用取样管,插入水泥适当深度,用大拇指按住气孔,小心抽出取样管,将所取样品放入洁净、干燥、不易受污染的容器中,总量不少于12kg。 2、钢筋混凝土用钢材 2.1 钢筋原材料 ⑴频率: 一般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的钢筋组成,每批重量不大于60t。 ⑵取样方法: ①热轧带肋、热轧光圆钢筋GB1499-2008《钢筋混凝土用钢》第一、第二部分。 ③冷轧扭钢筋JG190-2006《冷轧扭钢筋》 每批由同一型号、同一强度等级、同一规格尺寸、同一台(套)轧机生产的钢筋组成, 2.2 钢筋焊接JGJ18-2003《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 2.2.1闪光对焊 ⑴频率: 同一台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级别、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为一批,当同一台班内焊接的接头数量较少,可在一周内累计计算,如累计仍不足300个接头,也应按一批计算。

⑵取样方法: 每批随机抽取3个长约450mm接头做拉伸,抽取3个长约350mm接头做冷弯。 2.2.2 电弧焊、电渣压力焊、气压焊、 ⑴频率: 在一般构筑物中,以300个同牌钢筋、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中,在同一楼层中300个同牌号、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不足300个接头,按一批计算。 ⑵取样方法: ①电弧焊:每批随机抽取3个长约450mm的接头做拉伸 ②电渣压力焊:每批随机抽取3个长约450mm的接头做拉伸 ③气压焊:在柱、墙竖向钢筋连接及梁、板水平钢筋连接中,随机抽取3个接头做拉伸, 在梁、板水平钢筋连接中,随机抽取3个接头做冷弯。 2.2.3预埋件钢筋T型接头 ⑴频率: 以300件同类型预埋件为一批,一周内连续焊接时可累计计算。 ⑵取样方法: 每批接头随机抽取3个做拉伸试验,试件的钢筋长度大于等于200mm,钢板长度和宽度均应大于等于60mm。 2.3 钢筋机械连接JGJ107-2010《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 ⑴频率: 工艺检验:钢筋连接工程开始前及施工过程中,应对每批进场钢筋进行接头工艺检验现场检验:同一施工条件下采用同一批材料的同等级、同型式、同规格接头,以500个为一批 ⑵取样方法: 工艺检验:每种规格钢筋接头的试件不应少于3个,钢筋母材抗拉强度试件不应少于3根,且应取自接头试件的同一根钢筋。 现场检验:在工程结构中随机截取3个接头做拉伸试件。 2.4 钢筋焊接骨架及焊接网 ⑴频率: 钢筋牌号、直径及尺寸相同的焊接骨架和焊接网应视为同一类型制品,且每300件作为一批,一周内不足300件也按一批计。由几种直径钢筋组合的焊接骨架或焊接网,应对每种组合的焊点作力学性能检验。 ⑵取样方法: 热轧钢筋的焊点应作剪切试验,试件为3件,冷轧带肋钢筋焊点除作剪切试验外,尚应对纵向和横向冷轧带肋钢筋作拉伸试验,试件各为1件。 ①剪切试件纵筋长度应大于或等于290mm,横筋长度应大于或等于50mm ②拉伸件纵筋长度应大于或等于300mm ③焊接网剪切试件应沿同一横向钢筋随机切取,切取剪切试件时,应使制品中的纵向钢筋 成为试件的受拉钢筋 3、砂、石JGJ52-2006《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GB/T14684-2001《建筑用砂》 ⑴频率: 按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采用大型工具(如火车、货船或汽车)运输的,以400m3或600t为一批,采用小型工具(如拖拉机等)运输的,以200 m3或300t为一批,不足上

常用建筑材料试验取样规则大全

常用建筑材料试验取样规则(2006.5版) A.1水泥取样规则 A.1.1取样执行标准:GB 175-2007 GB12573-90 GB50204-2002 A.1.2取样工具:手工取样器 A.1.3取样单位:水泥抽样检验应按批进行: a) 混凝土结构中水泥检查数量: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b) 砌筑砂浆水泥检查数量:检验批应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编号为一批。 A.1.4 取样部位: a) 袋装水泥堆场; b) 散装水泥卸料处或输送水泥运输机具上。 A.1.5 取样方法: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亦可随机选择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 A.1.6取样数量:总量20kg以上,缩分成试验样和封存样二等份。 A.1.7样品标志: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工程名称、水泥厂家、品种等级、包装日期、出厂编号以及水泥批量。 A.1.8包装及送样:水泥样品要妥为包装,特别注意防潮。取样后应及时送试验室,并填写好与样品标志相符的委托单,交试验人员。 A.1.9其它:水泥进场后应立即取样试验。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砌筑砂浆中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A1.10进场复验检测项目:混凝土及地面工程进行强度检测、水泥安定性检测、凝结时间检测,抹灰工程只需对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定性进行检验即可。(对试验不合格产品应双倍取样检测)A.2 钢混凝土用钢筋取样规则 A.2.1 常用钢筋的种类及其质量标准 a)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2007 b)热轧光圆钢筋GB1499.1-2008 c)余热处理钢筋GB13014-91 A.2.2取样批量:应按批进行检查和验收,每批重量不大于60吨。 A.2.3热轧带肋钢筋、热轧光圆钢筋、余热处理钢筋的取样 热轧带肋钢筋:每批应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的钢筋组成。允许由同一牌号、同a).一冶炼方法、同一浇注方法的不同炉罐号组成混合批,但各炉罐号含碳量之差不大于0.02%,含锰量之 。差不大于0.15%。60t同一尺寸的钢筋组成。每批重量不大于]热轧光圆钢筋:每批应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b),增加一个拉伸试验试样和一个弯曲试验试样。允许的余数)(或不足

常用建筑材料试验取样规则大全

常用建筑材料试验取样规则(2006.5版) A.1水泥取样规则 A.1.1取样执行标准:GB175-2007GB12573-90GB50204-2002 A.1.2取样工具:手工取样器 A.1.3取样单位:水泥抽样检验应按批进行: a) 混凝土结构中水泥检查数量: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b) 砌筑砂浆水泥检查数量:检验批应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编号为一批。 A.1.4取样部位: a) 袋装水泥堆场; b)散装水泥卸料处或输送水泥运输机具上。 A.1.5取样方法: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亦可随机选择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 A.1.6 取样数量:总量20kg以上,缩分成试验样和封存样二等份。 A.1.7 样品标志: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工程名称、水泥厂家、品种等级、包装日期、出厂编号以及水泥批量。 A.1.8包装及送样:水泥样品要妥为包装,特别注意防潮。取样后应及时送试验室,并填写好与样品标志相符的委托单,交试验人员。 A.1.9其它:水泥进场后应立即取样试验。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砌筑砂浆中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A1.10进场复验检测项目:混凝土及地面工程进行强度检测、水泥安定性检测、凝结时间检测,抹灰工程只需对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定性进行检验即可。(对试验不合格产品应双倍取样检测) A.2 钢混凝土用钢筋取样规则 A.2.1 常用钢筋的种类及其质量标准 a)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2007 b)热轧光圆钢筋GB1499.1-2008 c)余热处理钢筋GB13014-91 A.2.2 取样批量:应按批进行检查和验收,每批重量不大于60吨。 A.2.3热轧带肋钢筋、热轧光圆钢筋、余热处理钢筋的取样

见证取样要求规范[(现行实用标准化)]

现场原材料见证取样相关规定 1、水泥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第7.2条、GB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 ⑴检测参数: 强度、凝结时间、安定性、细度(选择性指标) ⑵频率: 按同一生产厂家、同期出厂、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 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 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⑶取样方法: 可连续取,亦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采用取样管,插入水泥适当深度,用大拇指按住气孔,小心抽出取样管,将所取样品放入洁净、干燥、不易受污染的容器中,总量不少于12kg。 2、钢筋混凝土用钢材 2.1 钢筋原材料 ⑴频率: 一般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同一交货状态的钢筋组成,每批重量不大于60t。 ⑵取样方法: ①热轧带肋、热轧光圆钢筋GB1499-2008《钢筋混凝土用钢》第一、第二部分。 ③冷轧扭钢筋JG190-2006《冷轧扭钢筋》 每批由同一型号、同一强度等级、同一规格尺寸、同一台(套)轧机生产的钢筋组成,

2.2 钢筋焊接JGJ18-2003《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 2.2.1闪光对焊 ⑴频率: 同一台班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级别、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为一批,当同一台班焊接的接头数量较少,可在一周累计计算,如累计仍不足300个接头,也应按一批计算。 ⑵取样方法: 每批随机抽取3个长约450mm接头做拉伸,抽取3个长约350mm接头做冷弯。 2.2.2 电弧焊、电渣压力焊、气压焊、 ⑴频率: 在一般构筑物中,以300个同牌钢筋、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中,在同一楼层中300个同牌号、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不足300个接头,按一批计算。 ⑵取样方法: ①电弧焊:每批随机抽取3个长约450mm的接头做拉伸 ②电渣压力焊:每批随机抽取3个长约450mm的接头做拉伸 ③气压焊:在柱、墙竖向钢筋连接及梁、板水平钢筋连接中,随机抽取3个接头做拉伸, 在梁、板水平钢筋连接中,随机抽取3个接头做冷弯。 2.2.3预埋件钢筋T型接头 ⑴频率: 以300件同类型预埋件为一批,一周连续焊接时可累计计算。 ⑵取样方法: 每批接头随机抽取3个做拉伸试验,试件的钢筋长度大于等于200mm,钢板长度和宽度均应大于等于60mm。 2.3 钢筋机械连接GJ107-2003《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 ⑴频率: 工艺检验:钢筋连接工程开始前及施工过程中,应对每批进场钢筋进行接头工艺检验现场检验:同一施工条件下采用同一批材料的同等级、同型式、同规格接头,以500个为一批 ⑵取样方法: 工艺检验:每种规格钢筋接头的试件不应少于3个,钢筋母材抗拉强度试件不应少于3根,且应取自接头试件的同一根钢筋。 现场检验:在工程结构中随机截取3个接头做拉伸试件。 2.4 钢筋焊接骨架及焊接网 ⑴频率: 钢筋牌号、直径及尺寸相同的焊接骨架和焊接网应视为同一类型制品,且每300件作为一批,一周不足300件也按一批计。由几种直径钢筋组合的焊接骨架或焊接网,应对每种组合的焊点作力学性能检验。 ⑵取样方法: 热轧钢筋的焊点应作剪切试验,试件为3件,冷轧带肋钢筋焊点除作剪切试验外,尚应对纵向和横向冷轧带肋钢筋作拉伸试验,试件各为1件。 ①剪切试件纵筋长度应大于或等于290mm,横筋长度应大于或等于50mm ②拉伸件纵筋长度应大于或等于300mm ③焊接网剪切试件应沿同一横向钢筋随机切取,切取剪切试件时,应使制品中的纵向钢筋 成为试件的受拉钢筋

常用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检测项目的取样数量1(1)

常用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检测项目的取样数量

附件二、五大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方法 一、水泥 1、水泥的进场检验: (1)、水泥进场后首先检查水泥的出场合格证及出场检验报告(这里要特别注意,厂家提供的检验报告,通常是7d的,这样不能作为最后竣工资料,而必须要求提供28d的水泥检验报告;水泥送试验室后,有时候试验室出的报告,也可能会有3d或者28d的,28d才是我们最后竣工资料需要的),核对包装袋上的厂家、牌号、品种、强度等级、出场日期,出场编号。除此以外,水泥袋上还应注明产品名称、代号、净含量、生产许可证编号、执行标准号,包装年月日,水泥袋上字迹颜色, 硅酸盐和普通硅酸盐水泥为红色,矿渣水泥为绿色。 (2)取样批量和方法 a. 散装水泥:同厂同期同品种同强度的同一出场编号500t为一批。取样方法随机从不少于三个车罐中,用槽型管在适应位置插入水泥一定深度(不超过2m)。取样搅拌均匀后从中取出不少于12kg作为试样放入标准的干燥密封容器中,同时另取一份封样保存。 b. 袋装水泥:同一厂家、同期、同品种、同强度等级,以一次进场的同一出场编号的水泥200t为一批,先进行包装重量检查,每袋重量允许偏差1kg。 取样方法:随机从20袋中采取等量的水泥,经搅拌后取12kg两份,密封好,一份送检,一份封样保存。 二.钢筋 (1)对进厂的钢筋首先进行外观检查,核对钢筋的出厂检验报告(代表数量)、合格证、成捆筋的标牌、钢筋上的标识,同时对钢筋的直径、不圆度、肋高等进行检查,表面质量不得有裂痕、结疤、折叠、凸块和凹陷。外观检查合格后进行见证取样复试。 2.取样方法: 拉伸、弯曲试样,可在每批材料或每盘中任选两根钢筋距端头500mm处截取。拉伸试样直径R6.5-20mm,长度为300-400mm。弯曲试样长度为250mm,直径R25-32mm 的拉伸试样长度为350-450mm,弯曲试样长度为300mm。取样在监理见证下取2组,1组送样1组封样保存。 3、批量: 同一厂家、同一牌号、同一规格、同一炉罐号同一交货状态每60t为一验收批。 三、混凝土 1、砼的见证取样地点应在浇注地点随即取样,在监理见证下进行现场搅拌砼,取样应在第三盘至结束前30min之间取样。商品砼运至现场后进行交货检验,其砼试样应在交货地点同一车送的砼卸料量的1/4-3/4之间取样,试块按组数填写委托单,按要求留足试块组数(标养、同条件)。 2、组批规则: 1)现场搅拌同:同一强度等级,同一配合比,生产工艺相同的砼每一取样单位应符合下列规定:a、每拌制100盘,但不超过100m3,。B、按每工作台班。C、每一现浇楼层。 2、商品砼: 用于交货检验的混凝土按100m3 一个工作台班拌制的混凝土不足100m3按每工作台班。当连续供应混凝土量大于1000m3 时,按每200m3 计算。 3、根据具体需要留置同条件试块。

常用建筑材料检验取样手册

常用建筑材料检验取样手册 一、常用建筑材料检测试验出据周期 1、常用水泥检验:5天 31天 2、普通砼用砂检验:12天 3、普通砼用卵石、碎石检验:12天 4、普通砼配合比设计:10天(临时参考)31天 5、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10天(临时参考)31天 6、建筑钢材检验:3天 7、普通烧结砖检验:5天(强度)20天(全项指标) 8、普通砼试件:3天 9、砌筑砂浆试件检验:3天 10、建筑瓷砖检验:5天 11、水暖管件检验:5天 12、铝合金及塑钢外窗:5天 13、建筑排水用硬聚氯乙烯管材:5天 14、建筑排水用硬聚氯乙烯管材:5天 15、电气材料检验: 二、常用水泥检验 2.1 水泥物理性能检验批量 进入施工现场的水泥,同厂家、同标号、同品种、同期到达、同出厂编号,以200t为一检验批量,不足200t以200t计。 2.2 水泥物理性能检验取样方法及检验所需数量 按同一水泥厂、同期到达、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取样。袋装和散装水泥应分别进行编号和取样,每一编号为一取样单位。 水泥物理检验取样数量,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亦可从而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至少12㎏。将所取样品放入洁净、干燥、不易受污染的容器中。 2.3 水泥物理性能检验项目 1)细度 2)凝结时间性 3)安全性能 4)强度 三、普通砼用砂检验 3.1 砂物理性能检验批量 购货单位应按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用大型工具(如火车、货船、汽车)运输的,以400m3或600t 为一验收批。用小型工具(如马车、农用运输车)运输的,以200m3或300t为一验收批。不足上述数量以一批论。每验收批至少应进行颗粒级配、含泥量和泥块含量检验,对重要工程或特殊工程应根据工程要求,增加检验项目。如地其它指标的合格性有怀疑时,应予以检验。 3.2 砂物理性能检验取样方法及检验所需材料数量 每验收批取样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在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然后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砂8份,组成一组样品;从皮带运输机上取样时,应在皮带运输机机尾的出料处用接料器定时抽取砂4份,组成一组样品;从火车、汽车、货船厂取样时,从不同部位和深度抽取大致相等的8份,组成一样品。若检验不合格时,应重新取样。对不合格项,进行加倍复验,若仍有一个试样不能满足标准要求,应按不合格品处理。

建筑材料见证取样规范汇总

2018 版现行建筑材料见证取样规范 汇总
一、水泥见证取样规定
依据标准:
《通用硅酸盐水泥》 ( 国 家 标 准 第 1 号 修 改 单 )GB 175-2007/XG1-2009 ( 2009.09.01 实施 , 现 行 有 效 ) ; b5E2RG bCAP
水 泥 的 命 名 、定 义 和 术 语 GB/T 4131-2014( 2015.02.01 实 施 ,现 行 有效);
水 泥 取 样 方 法 GB12573-2008 ( 2008.08.01 实 施 ,现 行 有 效 )
1. 水 泥 取 样 送 样 规 则
1) 首 先 要 掌 握 所 购 买 的 水 泥 的 生 产 厂 是 否 具 有 产 品 生 产 许 可 证 。
2) 水 泥 委 托 检 验 样 品 必 须 以 每 一 个 出 厂 水 泥 编 号 为 一 个 取 样 单 位 , 不得 有两个以上的出厂编号混合取样。
3) 水 泥 试 样 必 须 在 同 一 编 号 不 同 部 位 处 等 量 采 集 , 取 样 点 至 少 在 20 点 以 上 , 经 混 合 均 匀 后 用 防 潮 容 器 包 装 , 重 量 不 少 于 12 ㎏ 。 p1EanqF DP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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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委 托 单 位 必 须 逐 项 填 写 检 验 委 托 单 ,如 水 泥 生 产 厂 名 、商 标 、水 泥 品 种 、强 度 等 级 、出厂 编 号 或 出 厂 日 期 、工 程 名 称 ,全 套物 理 检 验 项 目 等 。用 于 装 饰 的 水 泥 应 进 行 安 定 性 的 检 验 。 DXDiTa9E3d
5) 水 泥 出 厂 日 期 超 过 三 个 月 应 在 使 有 前 作 复 验 。
6) 进 口 水 泥 一 律 按 上 述 要 求 进 行 。
2. 水 泥 取 样 规 定
1) 水 泥 出 厂 前 按 同 品 种 、同 强 度 等 级 编 号 和 取 样 。袋 装 水 泥 和 散 装 水 泥 应 分 别 进 行 编 号 和 取 样 。每 一 编 号 为 一 取 样 单 位 。水 泥 出 厂 编 号 按 年 生 产 能 力 规 定 为 : RTCrpUDG iT
A 、 200 × 104t 以 上 , 不 超 过 4000t 为 一 编 号 ;
B 、 120 × 104t ~ 200 × 104t , 不 超 过 2400t 为 一 编 号 ;
C 、 60 × 104t ~ 120 × 104t , 不 超 过 1000t 为 一 编 号 ;
D 、 30 × 104t ~ 60 × 104t , 不 超 过 600t 为 一 编 号 ;
E 、 10 × 104t ~ 30 × 104t , 不 超 过 400t 为 一 编 号 ;
F 、 10 × 104t 以 下 , 不 超 过 200t 为 一 编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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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建筑材料取样方法及数量 (1)

常用建筑材料取样方法及数量 一、水泥 袋装水泥200吨为一检验批,从20袋中取样品不少于20kg。 散装水泥500吨为一检验批,从20个部位取样品不少于20kg.。 二、烧结普通砖、烧结多孔砖 15万块为一检验批,不足15万块按一批计。样品数量为15块。 三、煤灰砖 10万块为一检验批,不足10万块按一批计。样品数量为25块。 四、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同品种、同规格、同等级的砌块以1万块为一检验批,不足1万块亦为一批。样品数量为9块100×100×100(mm)。 五、钢筋原材 热轧带肋、热轧光圆、冷轧带肋的检验批为60吨,从任意两根或两盘中(去掉端部500mm)切取四个试件,在每根钢筋上切取一个拉伸试件、一个弯曲试件(长500mm)。重量偏差试样应从不同的钢筋上截取,数量为5根(长550mm)。 六、钢材型材 60吨为一检验批,样品数量为3根(长500mm)。注:钢板(宽30mm、长500mm)。 七、钢筋化学分析 60吨为一检验批,去掉端部500mm后,切取一根长度为300mm试件。 八、钢筋焊接 同类型300个接头为一检验批,除闪光对焊、气压焊为6根外,其余的为3根。(长500mm)。 注:将闪光对焊、气压焊其中3根试样接头的金属毛刺和镦粗变形部分去除至与母材外表齐平。 九、钢筋机械连接 同类型500个接头为一检验批,接头试件3根(长500mm)。 十、回填土 柱基回填:抽取柱基总数的10%,但不少于5点; 基槽和管沟回填:每10~20m取不少于3点; 基坑和室内回填:每50~100㎡取不少于1点; 土击实试样:轻型击实为20kg,重型击实为50kg。 十一、砂 以400m3或600t为检验批,每组样品数量:天然砂为20kg。人工砂为40kg。十二、石 以400m3或600t为检验批,每组约40kg。 十三、砼配合比设计 水泥约60kg,砂约100kg,石子约150kg,掺合料约30kg,外加剂约2kg。 十四、砂浆配合比设计 水泥20kg,砂60kg,外加剂1kg,掺合料10kg。 十五、砼试块 试件数量为3块。 十六、砂浆试块 试件数量为3块。 十七、砼抗渗试块 试件数量为6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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