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当前家庭暴力

浅析我国当前家庭暴力
浅析我国当前家庭暴力

浅析我国当前家庭暴力

教学点:xx电大

班级:xxx年秋法律本科

学号:12*****880

姓名:yjbys

指导老师:汪xx

写作时间:2014年xx月xx日

关于家庭暴力的调查报告

内容提要:家庭暴力泛指家庭成员及家庭的近亲属间的虐待、伤害、侮辱、遗弃以及精神折磨等。家庭暴力不只是一般的家庭问题,而是严重的社会问题,已成为世界不少国家普遍存在的社会问题,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这种现象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目前我国涉家庭暴力离婚案件中,因丈夫的暴行而涉讼,导致夫妻离异的占绝大多数,由此表明妇女(妻子)是家庭暴力的最大受害群体。日益严重的家庭暴力危害了受害者的身心健康,侵犯了受害者的合法权益,破坏了社会稳定和发展,已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为了给予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更全面、更具体、更适当的协助,以取得更好的社会效果,必须建立完善的反家庭暴力法。我在此就其现状、成因及对策等,谈点肤浅的认识,以达抛砖引玉之效果。希望国家对反家庭暴力法的制定给予高度的重视和关注并采取必要的有针对性的措施,充分利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所创造的条件,充分利用立法资源,坚决同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作斗争,把家庭暴力降低减少到最低、最小的限度。

调查过程说明:家庭暴力不只是一般的家庭问题,而是严重的社会问题,它已成为世界不少国家普遍存在的社会问题。为了深入了解目前家庭暴力现状,分析其发生的原因,探索制止家庭暴力的有效方式,2014年6月3至24日我以黄山市黟县碧阳镇、美溪乡、宏村镇为调查范围,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形式对该区域家庭暴力现状情况进行了一次简单的调查分析,此次调查共发放问卷300份,回收245份,回收率达80以上,表明公众对家庭暴力问题的普遍关注,对参与婚姻家庭问题研究的态度还是很积极的。此次调查内容包括:被调查者的基本情况,对"家庭暴力"的熟悉,遭遇家庭暴力情形;目的是分析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了解当前家庭暴力现状,寻求解决的有效对策。随后,我根据调查的情况,对调查的数据进行了整理,分析了家庭暴力的特点、产生的原因、家庭暴力的危害,并提出了预防家庭暴力的一点肤浅认识,从而形成了这次调查报告的初稿。经电大老师的指点,特别是指导老师到修改,最终完成了这次调查报告。

一、调查项目的研究背景、方法及问卷分析

家庭暴力泛指家庭成员及家庭的近亲属间的虐待、伤害、侮辱、遗弃以及精神折磨等。它是暴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具有隐蔽性、高发性,不仅危害家庭,同时又危及社会稳定。因此,家庭暴力不只是一般的家庭问题,而是严重的社会问题,它已成为世界不少国家普遍存在的社会问题,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这种现象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为了深入了解目前家庭暴力现状,分析其发生的原因,探索制止家庭暴力的有效方式,我以黄山市黟县碧阳镇、美溪乡、宏村镇为调查范围,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形式对该区域家庭暴力现状情况进行了一次简单的调查分析,此次调查共发放问卷300份,回收245份,回收率达80以上,表明公众对家庭暴力问题的普遍关注,对参与婚姻家庭问题研究的态度还是很积极的.此次调查内容包括:被调查者的基本情况,对"家庭暴力"的熟悉,遭遇家庭暴力情形;目的是分析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了解当前家庭暴力现状,寻求解决的有效对策.

(一)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

考虑到家庭暴力问题的非凡性,调查对象以女性为主,男性只发放问卷25人,年龄段相对集中,主要针对26岁以上的成年人,其中26—35岁的162人,36—55岁之间的102人,55岁以上19人,其余14人为25岁以下.调查对象在学历方面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占总数的34%,高中文化或中专占总数25%,初中文化占31%,而小学文化程度的仅占总数的10%.;在职业分布上干部占29%,个体私营业者9%,无业人员占37%,公司职员占9%,其他职业占25%。

(二)调查对象对"家庭暴力"的熟悉情况

在调查的245人中,有190人认为"家庭暴力是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行为,是一方对另一方的暴力行为,包括身体伤害,精神摧残和性暴力",但还有55人片面

地认为"家庭暴力就是男人打老婆",说明当前还有相当数量的人对家庭暴力的概

念还比较模糊。持"妇女,儿童,老人是家庭中的弱者,往往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的看法占九成以上;有95的人认为施暴者为男性;调查中近20的人认为家庭暴力仅是肉体上的伤害;有80的人认为除殴打伤害外,还包括性虐待,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精神上的折磨;认为社会上家庭暴力现象比较多的占71人,一般的占84人,比较少的占90人.

(三)遭遇"家庭暴力"的情形多样

夫妻吵架动手比例较高,且男方动手多;遭遇对方口头欺侮,大声喊叫,做出带有歧视倾向的恶性辱骂,经常批评或诋毁使其在众人面前难堪的有98人;受到伴侣经济控制的有22人;利用发怒或"发脾气"要挟对方去达到自身目的的有113人;不答应跟亲人或朋友交往,或恶意攻击对方的家人或朋友的11人;遭遇肉体暴力现象较为严重,其中冲突中遭殴打的有32人;毁坏个人财产或乱仍东西的有85人.

二、问题探究

(一)家庭暴力的主要特点

通过调查,我们发现由于家庭暴力多发生在家庭的内部,受害者往往无力或

不愿公开,加之公众的漠视和司法机关的介入不够,从而使家庭暴力与发生在社会上的暴力相比更具有隐蔽性,复杂性和持久性。主要表现为以下五大特点:

1.家庭暴力的家庭性和违法性。家庭性是指暴力行为发生在具有血缘关系和婚姻关系的家庭成员之间,正是家庭成员之间的血缘关系和婚姻关系,使得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行为具有隐蔽的特点,也使得人们对于家庭暴力的态度同对于其他暴力行为的态度具有很大的不同。有人认为,如果是出于合理的目的和动机,对家庭成员实施的暴力不属于家庭暴力犯罪。比如丈夫因为妻子的婚外恋而对妻子的毒打,父母出于教育的目的而对子女的肉体惩罚等。笔者认为这是一种误解,我们反对家庭暴力,是因为暴力行为本身侵害了家庭成员的生命,健康和人格尊严。家庭的各种矛盾和冲突,可以通过不同的手段来进行解决和救济,但是决不能诉诸暴力的手段,否则就具有违法性。

2.施暴者多为丈夫。根据我们调查统计,在目前的家庭暴力事件中,丈夫对妻子实施暴力的占绝大多数,家庭暴力的受害者90%以上是女性。

3.家庭暴力具有隐蔽性。从调调查情况看,大多数受害人认为,家庭暴力系个人隐私,“家丑不可外扬”,如果反映到司法机关,会使家庭矛盾激化,影响婚姻和家庭的稳定,因而受害者大多采取忍耐态度。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家庭暴力行为除杀人和重伤外,司法机关大多作为自诉案件处理,采取“不告不理”的做法。因此,家庭暴力案件中,真正由司法机关介入处理的较少。

4.家庭暴力具有复杂性。由于家庭内部关系的复杂性导致了家庭暴力发生的原因、实施的手段、产生的后果以及造成的危害各不相同,使家庭暴力具有复杂性。

5.是家庭暴力具有持久性。通过对已暴露的家庭暴力进行分析,我们能够发现这类案件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家庭暴力实施的时间上具有持久性。由于受害者对家庭暴力无力反抗或不愿公开,导致实施暴力行为者更加为所欲为,长时间地对受害者施暴。

(二)导致家庭暴力的主要原因

在调查问卷中,我们经过认真分析后认为产生家庭暴力大致有以下原因:

1. 封建思想加上女人的软弱是产生家庭暴力的重要原因。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夫为妻纲”的古训在一些人的观念中根深蒂固。虽然新中国的法律规定了男女平等的原则,但“夫权”观念却不是短期内就能改变的。在传统的家庭教育中,男人是一家之主,封建的“三从四德”等封建思想观念根深蒂固,男人不可动摇的地位滋长了男人的霸气。女人的软弱,体现在几个方面:在家庭中缺少决策

意识;封建的男尊女卑意识;整天忙于家务不愿参与社会的意识;对男人的错误经

常采取迁就的方法。久而久之,男人的大男子意识加上女人的软弱给家庭暴力提供了一个滋生的土壤。

2. 没有经济地位是产生家庭暴力的主要原因。女人没有了经济地位,就成

为男人的附属,男人在家庭中就有了绝对的权威,这种没有制约的权利随着时间

的推移,越来越膨胀,男人为金钱而困惑,而把更多的不快发泄给女人。因为女

人没有为其直接创造价值,而女人在社会生活中为孩子,为丈夫,为家庭同样也尽到了抚养,赡养的义务,女人也感觉不公平,于是处理不好两者的矛盾就会发生家庭暴力。

3.社会环境的污染是产生家庭暴力的外部原因。一些人由于受社会不良风气

的负面影响而失去道德伦理,贪图享乐,追求金钱和美色,在外包“二奶”,养情妇,对婚姻和家庭毫无责任感,最终导致夫妻关系恶化,反目成仇。

4.基层社会防范控制乏力。有相当一部分人认为家庭暴力是家庭内部的私事,他人不好干预也难以解决,即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致使家庭暴力的施暴者很少得到制裁,有相当一部分人错误地认为打老婆应该,谁也管不着,打也没人管,

从而助长了家庭暴力事件的增长。

5.家庭暴力的隐蔽性增加了办案难度,没有确凿证据,致使执法部门难以追究施暴者的法律责任。家庭暴力一般发生在家庭当中,当事人只有夫妻二人,没有第三者在场,加上有的妇女不及时到司法部门鉴定伤情,这就给取证造成了困难,而没有确凿的证据,执法部门无力追究施暴者的法律责任。

6.施暴者的文化教育水平低、素质差。一些人存在着“打是亲,骂是爱”错误

认识和生活陋习,形成不把施暴“当回事儿”的心理疾病以及性格缺陷。

(三)家庭暴力的危害

1.家庭暴力侵犯妇女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因男性体力上的优势,家庭暴力一旦发生,轻则表皮红肿发青,重则致残、重伤,甚至是闹出人命,严重损伤

妇女的身体健康。身体上的损伤是外在的,家庭暴力还伴随着对妇女的精神摧残,精神的创伤往往比身体上的创伤更难以愈合,遭受暴力的妇女长期生活在恐怖、

紧张的气氛中,心里充满了恐惧与悲哀,在一定程度上丧失自信和自尊,导致心情

抑郁或精神分裂。在找不到正当的解脱途径的情况下,她们只好采取回娘家、出走,甚至自杀等消极反抗方式。

2.家庭暴力破坏婚姻家庭。美满幸福的婚姻需要夫妻双方共同经营,是建立在沟通协调基础上。家庭矛盾一旦演变成家庭暴力,这种和谐也就失去了平衡,双方关系转变成施暴者和受害者的关系,夫妻感情必然会出现裂痕,即使受害妇女可能还爱着丈夫,但是她们最容易想到和选择的方式就是通过离婚来摆脱家庭暴力。因此,家庭暴力是导致离婚的重要原因之一。

3.家庭暴力严重危害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家庭暴力时常被人们认为是“两口子”的事而坐视不管,但事实上因家庭暴力导致妻子伤残或死亡的事件屡见不鲜,这本身就是一种违法犯罪的行为。对受害者来说,当虐待超过了她们肉体、精神

的承受能力时, 她们不懂得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采取“以牙还牙、以暴制暴”报复手段,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从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变成了害人者。有资料表明:

我国五成以上的女性犯人是因为不堪忍受家庭暴力而走上犯罪道路的。另一方面,妇女作为社会中的一员,也是物质生活的创造者。而那些受家庭暴力侵害的妇女,在其人身权利、生命、人格、尊严等这些做人最基本的权利都被暴力所侵害、所

剥夺的情况下,在身心受到严重伤害的情况下,又如何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到社会

生产、发展中去呢?家庭暴力不仅严重侵害了受害妇女的人身权利,而且影响了她

们参与社会生产的积极性,从这个意义上讲,也直接间接地阻碍了社会的发展。

4.家庭暴力不利于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在一个充满暴力、充斥吵骂、怨恨和

悲愤的家庭中成长的子女,其生理、心灵上必然会受到较大的伤害, 大多数患有

恐惧、焦虑、孤独、自卑、不相信任何人等心理障碍,对家庭和婚姻缺乏安全感,

对父母失去尊敬,影响其学习生活。长大后有暴力倾向的比其他孩子比例要高的多,有的甚至会有厌世心理,结果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目前未成年人犯罪率不

断上升,这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四)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主要对策

家庭暴力是一个社会问题,要从根本上制止和消除家庭暴力,必须全社会共

同努力,提高认识,加大措施,完善立法,形成有效机制和网络,才可达到标本

兼治。

1.加大《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广大

妇女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增强法律保护意识,并能用法保护自己的权益,在社会

中有弘扬“自尊、自信、自强、自爱”的精神,在社会的大舞台中不断地提升在家

庭中的地位。

2.加强家庭美德建设,规范社会秩序,净化社会空气,扫除各类色情服务。加强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教育,广泛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和“好媳妇、好

丈夫”等优秀家庭角色的评选活动,引导家庭成员科学调适家庭关系,增强科学

文化和道德修养,提升家庭的文明程度。

3.加强对家庭暴力的惩治力度。我国现行法律对于家庭暴力的处置。只是在《婚姻法》中有所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

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然而对于此类家庭

暴力纠纷,公安机关介入处理难度是比较大的,一旦设计到行政处罚上来,受害

人由于保护家庭的观念经常翻供,处罚实施难以落实。并且,对于实施家庭暴力

只按照治安管理规定处罚是十分不够的,特别是受害者在遭遇家庭暴力后,由于

证据不足或取证困难而不得不妥协时,使人感到法律的无力。虽然刑法中有对虐

待家庭成员行为的处罚规定,但还不能完全适应家庭暴力问题。因此,尽快对家庭暴力行为进行立法显得十分必要和紧迫。

总之,家庭暴力问题的解决是全社会的共同职责,需要全社会的关心和支持,各级政府组织和社会团体均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把消除家庭暴力,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当作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来抓,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制止家庭暴力的发生,促进社会和家庭的文明进步和妇女权益的保障,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男女平等。

浅谈家庭暴力的原因及对策

浅谈家庭暴力的原因及对策 摘要:近年来,婚姻家庭纠纷案呈逐年上升趋势。而此次《婚姻法解释(三)》的出台,和婚姻家庭纠纷案件逐年增多有关。案件相对集中的有婚前贷款买房、夫妻之间赠与房产、亲子鉴定等争议类型。《婚姻法解释(三)》重点对结婚登记程序瑕疵的救济手段、亲子关系诉讼中当事人拒绝鉴定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婚后产生收益的认定、父母为子女结婚购买不动产的认定、离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贷款购买不动产的处理、附协议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效力的认定等问题作出了解释。 关键词:家庭暴力故意伤害罪虐待罪遗弃罪

目录 引言 (1) 一、家庭暴力的涵义 (2) 二、家庭暴力犯罪的特征 (3) 三、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 (7) (一)传统的封建思想影响 (7) (二)我国对惩治家庭暴力上的法律法规不完善也是原因之一 (11) (三)社会的宽容态度造成家庭暴力的社会原因 (15) (四)心理因素是家庭暴力加剧的最重要原因 (16) 四、家庭暴力的社会现状及危害 (12) 五、家庭暴力的表现特点 (12) (一)家庭暴力的家庭性和违法性 (7) (二)施暴者多为丈夫 (11) (三)家庭暴力具有隐蔽性 (15) (四)家庭暴力具有复杂性 (16) (五)家庭暴力具有持久性 (16) 六、应对家庭暴力的对策 (12) 结论 (17) 参考文献 (19)

浅谈家庭暴力的原因及对策 引言 家庭暴力被认为是现代化城市生活中的一颗“毒瘤”。到上海市妇联信访反映家庭暴力的人数,从1998年至2000年分别占婚姻家庭类问题的14.7%、16%、13.4%。新《婚姻法》颁布后,家庭暴力现象得到一定遏制,2002年的比例下降到8%左右,但家庭暴力仍是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热点和难点。全国妇联今年的一项调查表明,在2.7亿个中国家庭中,30%存在家庭暴力,施暴者九成是男性;发生在夫妻间的家庭暴力,受害者85%以上是妇女;每年有10万个家庭因此解体。由于家庭暴力具有隐蔽性,事实上的家庭暴力发生率可能更高。 一、家庭暴力的涵义 家庭暴力目前尚无统一界定的概念。有人认为家庭暴力是指对家庭成员进行肉体上的折磨、伤害和压迫等人身强暴行为;有人认为家庭暴力是家庭中一方对另一方的殴打、凌辱、肆虐,使其屈从;有人认为家庭暴力就是家庭中某一成员对其它家庭成员在肉体上、精神上、言语上、经济上的虐待。 我国学者一般认为:“家庭暴力是指在家庭内部出现的侵犯他人人身、精神、性方面的强暴行为。”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对家庭暴力行为给出了具体的定义:“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给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家庭暴力有以下分类:按其危害程度可分为重大暴力和一般暴力两种。 按其形式可分为三类:(1)身体暴力。包括所有对身体的攻击行为,如:殴打、推搡、打耳光、脚踢、使用工具进行攻击等。(2)语言暴力.。以语言威胁恐吓、恶意诽谤、辱骂、使用伤害自尊的语言,从而引起他人痛苦。(3)性暴力。故意攻击性器官、强迫发生性行为、性接触[1]。 值得注意的是,在目前还出现了一种新的家庭暴力形态—冷暴力,在目前有些家庭,夫妻双方在产生矛盾时,不是通过殴打的暴力方式处理,而是对对方表现得比较冷淡、轻视、放任和疏远。恶语中伤、漠不关心对方,将语言交流降到最低限度,停止或敷衍性生活、懒于做一切家庭工作,是隐性暴力中较常见和隐蔽的做法,而这也是现代家庭中的一个易被人忽视的问题。 在2004年11月15日至16日召开的“反对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国际研讨会”上,中国法学会研究人员提交了一部《家庭暴力防治法》建议稿。该建议稿包括

心理学角度浅谈家庭暴力成因及对策

浅谈家庭暴力成因及对策 从社会学角度看,以暴力攫取胜利是人类本能的社会化体现,而家庭中暴力在人类发展史中呈现了极为恐怖的模样,丑陋的显露着人性复杂而病态的面貌。 法律定义其为“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我国家庭暴力的发生率约在30%到36%之间,其中90%以上的受害人是女性。关于家庭暴力是“家务事”的错误认识,以及法律救济途径的缺失,大量受害人生活在痛苦、愤怒和恐惧中,因家庭暴力引致的恶性案件也日趋上升。全社会各领域学者对家暴的分析与研究一直较为活跃,随着李阳家暴微博曝光,家庭暴力这个始终存在的于人类社会的恶行再次引起世人关注。 从对受害一方造成的伤害上划分,家暴包括身体暴力、性暴力、精神暴力和经济控制四种类型。目前,我国的家庭暴力的新特征是暴力手段的多样化:施暴者的施暴行为不再是单纯的谩骂或者拳打脚踢,而是运用一些间接手段对暴力实施升级,从而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家庭暴力随着人们对科技越来越多的了解而走着手段多样化、后果更严重化的趋势,这不得不发人深省,探究发生的原因。 家庭暴力行为是人类间侵犯攻击的一种表现,“侵犯”的产生的原因有大致三点:人类有基于生物本能的攻击性躯力;攻击行为是对挫

折的自然反应;攻击行为是习得的。由此三点加之其他社会影响因素,家庭暴力的成因主要为: 1、施害者通过儿童期的模仿或亲身经历而习得暴力的沟通方式,有样学样,恶性循环,终生受习得的观念影响; 2、家庭暴力行为通过社会和家庭文化的代际传递实现。传统文化默许男人打女人,父母打子女。在这种文化影响下长大的男人允许自己打女人,父母允许自己打子女。有这种文化的社会,接纳家庭暴力行为。在这样的家庭和社会中长大的子女,不知不觉接受了这种观念。家庭暴力行为就这样一代又一代传了下来; 3、获益不受罚。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禁止家庭暴力,但是法律缺乏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有效手段。社会给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的有效支持很少,因此家庭暴力发生时一般得不到干预; 4.施害者往往体力强悍的一方,即生理性优势。无论男打女还是女打男,施害者的体力,往往居于优势。90%以上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是体力处于弱势的妇女、儿童和老人。 值得注意的是,家庭暴力的发生,虽与施害者的原生家庭、社会和文化环境、以及双方的体力对比有关,但却与暴力关系中双方的年龄、学历、职业、社会地位、经济收入、居住区域和民族等,无必然联系。由此可以看到良好的社会氛围,真正和谐美满的家庭成长环境对个人行为发展的关键作用确实是尤其突出的。因此对于减少家庭暴力,全社会公民应是人人有责的。应该:

浅谈家庭暴力的原因及对策

浅谈家庭暴力的原因及对策 论文摘要 内容摘要: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中的一方对另一方施暴的行为,包括家庭成员间的身体、精神、性暴力行为。这不仅仅是一种社会现象,而且作为一个明确的法律概念,纳入法律调整的范围。家庭暴力应引起全社会的共同关注。 家庭暴力主要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给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再者就是以语言威胁恐吓、恶意诽谤、辱骂、使用伤害自尊的语言,从而引起他人痛苦,最后就是性暴力。以故意攻击性器官、强迫发生性行为、性接触。目前还出现了一种新的家庭暴力形态------冷暴力。在目前有些家庭,夫妻双方在产生矛盾时,不是通过殴打的暴力方式处理,而是对对方表现的比较冷淡、轻视、放任和疏远等一切问题。还存在多方面的因素,包括历史原因、社会原因、生理原因、经济原因等等。 关键词:家庭暴力—包含故意伤害罪、虐待罪、遗弃罪、侮辱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中的一方对另一方施暴的行为,包括家庭成员间的身体、精神(情绪)、性暴力行为。其特征是一方动用武力和权利来控制另一方。家庭暴力最主要的受害者是女性。20XX年新颁布的《婚姻法》中已把“禁止家庭暴力”作为重要条文载入其中,这意味着“家庭暴力”不仅仅是一种社会现象,而且作为一个明确的法律概念,纳入法律调整的范围。家庭暴力应引起全社会的共同关注。从社会性别视角研究社会排挤( social exclusion )是社会排挤研究领域的一个重要主题。近年来,随着社会排挤研究的流行和深入,一些中外学者开始从性别分析的角度对社会排挤进行研究。笔者认为可以用性别排挤概念,即在中国社会转型中,受家庭暴力侵犯妇女这一劣势群体被边缘化的机制和过程,来对受家庭暴力侵犯的妇女这一劣势群体的社会排挤现象做出描述和解释,为研究女性劣势群体提供一个新的理论视角。 家庭暴力被认为是现代化城市生活中的一颗“毒瘤”。到上海市妇联信访反映家庭暴力的人数,从1998年至20XX年分别占婚姻家庭类问题的14.7%、16%、13.4%。新《婚姻法》颁布后,家庭暴力现象得到一定遏制,20XX年的比例下降到8%左右,但家庭暴力仍是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热点和难点。全国妇联今年的一项调查表明,在2.7亿个中国家庭中,30%存在家庭暴力,施暴者九成是男性;发生在夫妻间的家庭暴力,受害者85%以上是妇女;每年有10万个家庭

浅谈家庭暴力的现状、原因与对策

浅谈家庭暴力的现状、原因与对策 广西北海市海城区第六小学工会 家庭是在法律、道德、亲情的框架下所形成的,它是社会的组成细胞,一个文明的社会应该由无数个文明的家庭组成。而家庭暴力事件它不仅侵犯了法律的严肃性,危害了家庭成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破坏了婚姻家庭的稳定与和睦,而且还影响了社会的安定团结,践踏了亲情、爱情、道德,其危害性更强于普通的暴力犯罪。 “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家庭暴力是国际社会的一大公害,其影响已远远超出了家庭范围。我们应该高度重视家庭暴力,对其有一个全新的认识,并采取更完善的对策和措施,有效的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本文主要从家庭暴力的现状、形成的原因、特点及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对策这几个方面展开论述。发表一下自己的粗浅看法。 一、家庭暴力的现状 在美国,每四名妇女就有一人会遭受家庭暴力侵犯,每年都有约600万妻子受到丈夫的虐待;在法国,有200万妇女经常遭受男人的虐待;在德国有400万妇女遭受丈夫暴力,在犹太家庭中,丈夫对妻子的暴力很普遍。 我国的家庭暴力,目前正在进入一个“飞速发展”阶段,据全国妇联统计,2002年共接到群众来信、来访、来电总数31万多件,有关婚姻家庭权益的占到总数的52.4%,其中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占到婚姻家庭类总数的22.5%。在妇女遭受严重损伤的常见原因中,因家庭暴力造成的约占40%以上。这些家庭暴力中所出现的新状况,引起了我们更多的关注和重视。 (一)存在的普遍性 全国妇联统计结果表明:在2.7亿中国家庭中30%存在家庭暴力,每年大约有10万个家庭因家庭暴力而解体,有0.9%的女性经常受丈夫挨打,家庭暴力案件中丈夫对妻子实施暴力的占绝大多数,家庭暴力的受害者近95%为女性。由此可见家庭暴力问题是社会上普遍存在的问题。 (二)城市高知识阶层已有家庭暴力的“生存空间” 人们往往以为家庭暴力主要发生在农村地区、低文化层次的人群中。但是,据有关部门的调查表明:家庭暴力在大城市占8%,中小城市占11%。另一项权威调查表明,家庭中受暴力侵害的女性有58%受过高中以上教育,35%受过大专以上教育;而有62.7%的施暴者受过高等教育,其中有干部、科技人员、教授等。 (三)受害者大多是女性 根据相关调查显示在存在家庭暴力的家庭中施暴者九成是男性,女性作为弱势群体在家庭暴力案件中仍然是主要的受害者。 民盟对全国30个省市区9667名知识女性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66.45%的女性认为,家庭暴力的范畴至少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冷暴力及精神虐待、殴打、绑架、威胁、恐吓、强迫、盯梢、侮辱、强行闯入、财产损害、性暴力、婚内强奸、强迫卖淫、女性生殖器残害等等。全国妇联的一项抽样调查表明,我国27亿家庭中遭受过不同程度家庭暴力的妇女已高达30%。

浅析我国当前家庭暴力

浅析我国当前家庭暴力 教学点:xx电大 班级:xxx年秋法律本科 学号:12*****880 姓名:yjbys 指导老师:汪xx 写作时间:2014年xx月xx日 关于家庭暴力的调查报告 内容提要:家庭暴力泛指家庭成员及家庭的近亲属间的虐待、伤害、侮辱、遗弃以及精神折磨等。家庭暴力不只是一般的家庭问题,而是严重的社会问题,已成为世界不少国家普遍存在的社会问题,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这种现象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目前我国涉家庭暴力离婚案件中,因丈夫的暴行而涉讼,导致夫妻离异的占绝大多数,由此表明妇女(妻子)是家庭暴力的最大受害群体。日益严重的家庭暴力危害了受害者的身心健康,侵犯了受害者的合法权益,破坏了社会稳定和发展,已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为了给予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更全面、更具体、更适当的协助,以取得更好的社会效果,必须建立完善的反家庭暴力法。我在此就其现状、成因及对策等,谈点肤浅的认识,以达抛砖引玉之效果。希望国家对反家庭暴力法的制定给予高度的重视和关注并采取必要的有针对性的措施,充分利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所创造的条件,充分利用立法资源,坚决同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作斗争,把家庭暴力降低减少到最低、最小的限度。 调查过程说明:家庭暴力不只是一般的家庭问题,而是严重的社会问题,它已成为世界不少国家普遍存在的社会问题。为了深入了解目前家庭暴力现状,分析其发生的原因,探索制止家庭暴力的有效方式,2014年6月3至24日我以黄山市黟县碧阳镇、美溪乡、宏村镇为调查范围,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形式对该区域家庭暴力现状情况进行了一次简单的调查分析,此次调查共发放问卷300份,回收245份,回收率达80以上,表明公众对家庭暴力问题的普遍关注,对参与婚姻家庭问题研究的态度还是很积极的。此次调查内容包括:被调查者的基本情况,对"家庭暴力"的熟悉,遭遇家庭暴力情形;目的是分析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了解当前家庭暴力现状,寻求解决的有效对策。随后,我根据调查的情况,对调查的数据进行了整理,分析了家庭暴力的特点、产生的原因、家庭暴力的危害,并提出了预防家庭暴力的一点肤浅认识,从而形成了这次调查报告的初稿。经电大老师的指点,特别是指导老师到修改,最终完成了这次调查报告。 一、调查项目的研究背景、方法及问卷分析

浅谈对家庭暴力的认识与防治

浅谈对家庭暴力的认识与防范 徐闻 [摘要]家庭暴力是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行为。近年来有进一步增多趋势,其呈现出的特征、产生的后果令人堪忧。严重危害了受害者的身心健康,侵犯了受害者的合法权益,破坏了社会稳定和发展,已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为了给予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更全面、更具体、更适当的协助,以取得更好的社会效果,必须针对家庭暴力产生的内在原因加以解决,尽快建立起道德、法律、社会、爱心等各层面的社会支持体系,缓解家庭暴力现象的 关键词:家庭暴力、原因、防范措施 前言 家庭是社会成员的重要组成部分,家庭的和睦与稳定关系着国家的稳定与安宁,不仅是每个家庭成员人生幸福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之一。然而家庭暴力在世界范围内都是较为普遍存在的社会问题。根据全国妇联权益部门的统计,我国30%的家庭存在不同程度的暴力行为,施暴者多为男性。根据调查显示家庭暴力离婚案件中,因丈夫的暴行而涉讼,导致夫妻离异的占绝大多数,由此表明妇女(妻子)是家庭暴力的最大受害群体。 关键词:家庭暴力、原因、防范措施 一、对家庭暴力的界定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内出现的家庭成员间的一方对另一方的暴力行为,包括身体伤害、精神摧残和性暴力。家庭暴力是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违法行为,其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比较常见的有捆绑、殴打、讥讽、辱骂、恐吓、不予理睬、性虐待、性暴力等。家庭暴力主要包括夫妻间的暴力、父母子女间的暴力和其他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往往是家庭中的弱势群体,即家庭中的妇女、儿童和老人,其中约90%为女性。我国2001年4月实行的新婚姻法对家庭暴力制定了一些具体的制裁条款,如将家庭暴力作为受害方提出离婚的一个条件,受害方离婚时可请求损害赔偿等,还明确规定受害方可以请求公安机关援助和居委会进行劝阻,因此,家庭暴力绝不是“家务事”,而是一种法律予以制裁的行为。本文所说的家庭暴力,主要是指夫妻之间也即婚姻主体之间的暴力行为。 二、家庭暴力的危害 (一)、家庭暴力侵犯了受害人的人身权利。具体为身体权、健康权、生命权、和自由权。 (二)、家庭暴力伴随着对妇女的精神摧残。由于家庭暴力受害人绝大多数是妇女,因此她们受到肉体和精神的双重伤害,只不过因为身体上的损伤是外在的、较为明显而吸引了人们更多的注意,精神上的损伤是内在的、较为隐蔽而容易被忽视。精神的创伤往往比身体上的创伤更难以愈合,遭受暴力的妇女长期生活在恐怖、紧张的气氛中,心里充满了恐惧与悲哀,有的悲痛欲绝,导致心情抑郁或精神分裂。在找不到正当的解脱途径的情况下,她们只好采取回娘家、出走,甚至自杀等消极反抗方式。当虐待超过了她们肉体、精神的承受能力时,有些被迫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从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变成了害人者。有资料表明:我国五成以上的女性犯人是因为不堪忍受家庭暴力而走上犯罪道路的。 (三)、家庭暴力严重地危害社会安定、阻碍了社会发展和进步。社会发展是全人类的共同事业,需要全社会成员的共同参与,社会的每一个人都应当是社会生存、发展的创造者。而那些受家庭暴力侵害的人,在其生命、生存及人身权利、人格、名誉等这些做人最基本的权利都被暴力所侵害、所剥夺的情况下,在身心受到严重伤害的情况下,又如何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到社会生产、发展中去呢?家庭暴力不仅严重侵害了这部分人的人身权利,而且影响了他们参与社会活动、社会生产的积极性,从这个意义上讲,也直接间接地阻碍了社会的发展。另一方面,家庭暴力也严重地危害下一代人的健康成长。很难想象,在一个充满暴力、充斥吵骂、

浅谈农村家庭暴力的原因及对策

浅谈我国农村家庭暴力的原因及对策 [摘要]新中国的成立,彻底改变了妇女从属于男子的社会地位,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所以,如今所提倡的男女平等不再是一句空口号,而是法律所保障的正当权益。广大妇女,特别是广大农村妇女目前仍是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家庭暴力不仅侵犯了受害人的人身权,而且破坏了家庭团结和社会稳定,因此,家庭暴力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不和谐音符,家庭暴力问题的解决迫在眉睫。如何有效地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是我们面临的重大社会问题之一。本文将从农村家庭暴力的现状、产生原因及对策等方面对这一问题进行探讨。 [关键词]农村家庭暴力原因危害对策 概念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中一方对另一方实施暴力的行为。其形式包括殴打、罚跪、捆绑、拘禁、性虐待、性暴力等体罚形式,也包括讥讽、辱骂、恐吓、不予理睬等精神虐待,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体,使受害者身体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家庭暴力发生于有血缘、婚姻、收养关系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间,如丈夫对妻子、父母对子女、成年子女对父母等,但妇女受丈夫的暴力侵害是最普遍的,她们受到的身心伤害也最大,家庭暴力尤其指丈夫对妻子施暴。 一、我国农村家庭暴力现状:当家庭暴力发生在家庭中时,往往具有隐秘性?“家丑不可外扬”,的思想观念又为家庭暴力的曝光增加了一道屏障。因此要对家庭暴力精确统计几乎是不可能的。又加上农村的特殊性,在暴露家庭和睦方面都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二、农村妇女成为家庭暴力受害者的原因分析家庭暴力发生在家庭中,不是偶然的,而是有其特殊的深层的原因,主要原因在以下方面: 1、封建的男权思想和夫权思想在人们头脑中根深蒂固,是农村家庭暴力产生的思想根源,男权文化和夫权思想是家庭暴力产生的历史文化根源。我国封建社会长期以来的文化基础是以男性为中心本位的文化,男女在家庭及社会结构中的地位极不平等,虽然新中国成立后,封建落后的文化已被社会主义文明所取代,我们党也一直倡导男女平等,并把它作为国家的基本国策。但是,由于几千年封建文化的沉淀,传统观念,作为一种大众意识和文化心态仍有着相当大的市场,仍左右着社会舆论和人们的行为。时至今日,家族观念、父权夫权、男尊女卑等思想仍在一定范围内影响着中国人民。特别是在偏远的农村,这种观念尤为严重。许多农村妇女迫于舆论的压力只好忍气吞声,从而使家庭暴力愈演愈烈。有些人视子女和妻子为自己的附属,认为父母对子女、丈夫对妻子有着“生杀予夺”的大权。因此,打骂自然也是天经地义的,尤其是在偏远贫困的山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家庭中对妇女的暴力现象还很普遍,甚至卖妻、换妻、换亲、借腹生子之类的摧残妇女的非常落后的与时代脉搏极不相称的行为也经常发生。还有些人婚育观念落后,重男亲女、传宗接代、延续香火等封建思想观念根深蒂固。丈夫、公婆打骂虐待生女孩的妇女,甚至赶出家门,逼迫离婚以达到再娶妻生子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2、经济收入不平衡,是农村家庭暴力产生的经济根源在农村,处于强势地位的家庭成员在家庭生活中往往居于主要的支配地位,要求家庭成员绝对的服从其意志。而处于弱势地位的家庭成员往往在经济和生活上

我国家庭暴力的现状、成因及防范措施 浅议

我国家庭暴力的现状、成因及防范措施浅议 内容摘要:家庭暴力作为一个全球性的现象,不论是在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这种现象都不同程度的存在。家庭暴力不仅直接对家庭成员的身心健康构成严重伤害和威胁,而且还会破坏家庭的稳定和安宁,这是与和谐社会的发展要求背道而驰的。本文针对我国妇女遭受家庭暴力的现状家庭暴力发生的原因及防治对策,以促进对家庭暴力的制止。 关键词:家庭暴力现状原因危害防范措施 正文: 一、家庭暴力概述 就现阶段全国各媒体报道的情况看,家庭暴力日益凸显。作为严重侵扰家庭、社会安宁的刽子手——家庭暴力,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特别是2001年修订的婚姻法,明确规定了“禁止家庭暴力”。 (一)家庭暴力的概念 关于什么是家庭暴力,目前还没有一致公认的界定。但在国外的有关法律特别是制止家庭暴力的法律法规中,大多对家庭暴力采用广义的概念,即家庭暴力是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行为,造成其中一方生理或心理上的伤害。形式上可分为身体暴力、语言暴力、性暴力;受害者包括配偶、前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同居伴侣及前同居伴侣;程度可分为轻度、中度、重度,总之任何对家庭成员造成损害和伤害的行为都可以列入家庭暴力的范畴。 家庭暴力的概念是上世纪90年代初才引入我国的。目前,在我国法律法规中,对家庭暴力尚无界定。实践中所谓的家庭暴力采用的是狭义的概念,主要是指对家庭成员身体上的暴力及因此而引起的精神伤害,如殴打、捆绑、限制人身自由及性虐待等,受害者为配偶、子女与父母,其中以妇女、儿童与老人居多。2001年1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所作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将家庭暴力的概念在司法层面上明确限定为狭义的: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的伤害后果的行为。 (二)家庭暴力的分类 按其危害程度可分为重大暴力和一般暴力两种。按其形式可分为三类:(1)身体暴力。包括所有对身体的攻击行为,如:殴打、推搡、打耳光、脚踢、使用工具进行攻击等。(2)语言暴力.。以语言威胁恐吓、恶意诽谤、辱骂、使用伤害自尊的语言,从而引起他人痛苦。(3)性暴力。故意攻击性器官、强迫发生性行为、性接触。 值得注意的是,在目前还出现了一种新的家庭暴力形态—冷暴力,在目前有些家庭,夫妻双方在产生矛盾时,不是通过殴打的暴力方式处理,而是对对方表现得比较冷淡、轻视、放任和疏远。恶语中伤、漠不关心对方,将语言交流降到最低限度,停止或敷衍性生活、懒于做一切家庭工作,是隐性暴力中较常见和隐蔽的做法,而这也是现代家庭中的一个易被人忽视的问题。

中国家庭暴力犯罪研究开题报告

江大网络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暨提纲 论文题目:中国家庭暴力犯罪研究 一、选题 我国每年约有 40 万个家庭解体,其中 25% 是由于家庭暴力引起的。家庭暴力不仅对受害人造成生理上和精神上的痛苦,从更深层次的意义上看,它还表现为对家庭中弱势群体人权的严重侵犯。人权不仅包括生存权和发展权,还包括所有社会公民取得平等的权利。这些权利不仅体现在政治生活领域,还体现在家庭生活领域,而且只有在家庭生活领域实现了人与人之间的平等与相互尊重,才能为整个社会的人权保障提供必要的前提。对家庭暴力的研究,不仅体现了对于受害者的关怀,更体现了对于他们人权的尊重。 二、该题目国内外的相关研究动态 在国外,关于家庭暴力的研究及立法较我国进行得早,并已经有了多年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有代表性的,如英国学者认为:“家庭暴力是指男性伴侣为了支配和控制女性,在他们关系存续期间或终止之后对女性所施行的暴力和虐待行为”。从英国学者观点看出:“家庭”不仅指有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的生活共同体,而且还包括同居关系及婚姻关系终止后出现的暴力行为,“暴力”主要指男性对女性实施的有害行为。在我国,一般认为家庭暴力是指在以婚姻,血缘和法律关系为基础而构成的家庭中,家庭成员以暴力、胁迫、摧残、折磨或其它手段侵害家庭成员身体、精神和性等人身权利的强暴行为。 三、选题拟解决的主要问题或创新之处 主要分析我国家庭暴力的现状,以及立法情况。简单分析家庭暴力产生的危害及成因,以及由于中国传统文化的不同造成中国与西方国家家庭暴力现状的不同。 四、内容提纲 一、绪论 二、我国家庭暴力的现状及立法 1、我国家庭暴力的现状 2、发家庭暴力法在我国的建立情况 三、家庭暴力所带来的危害及成因 1、家庭暴力所带来的危害 2、家庭暴力的成因

浅析家庭暴力的成因及对策

浅析家庭暴力的成因及对策 摘要:家庭暴力是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行为。日益严重的家庭暴力危害了受害者的身心健康侵犯了受害者的合法权益破坏了社会稳定和发展已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为了给予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更全面、更具体、更适当的协助以取得更好的社会效果,必须建立法律、社会、心理各层面的社会支持体系。 (一)把反家庭暴力工作纳入政府行为 政府重视和干预是解决家庭暴力的根本途径。因此,在反家暴工作中,政府应发挥主渠道作用,把反家暴工作纳入相关职能部门的目标责任,纳入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和安全文明社区、文明家庭创建活动考核体系,纳入综合治理工作的具体目标,制定配套的行政措施,从政策和经济上对反家暴工作给予支持。同时,要对立法和司法人员、医务人员、社会工作者进行反家暴意识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决策层和执法者的性别意识和反家暴意识。

(二)加大执法力度 依法打击家庭暴力行为是反家暴的关键环节。执法部门应 加大执法力度,做到预防为主,违法必究。将家庭暴力干预 纳入指挥中心和社区警察的工作范畴,在派出所建立“反家 暴示范点”,探讨实施“救助卡”“告知卡”和“超前预防,事中干预,延伸服务”的工作模式,使公安机关成为反家暴 的首要环节。还要进一步提高警察反家暴的意识和技巧,加 大干预力度,提高工作水平。同时,检察机关和司法审判机 关也要加大家庭暴力案件的执法力度,切实保障妇女的合法 权益。 (三)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反家暴意识 提高公众的法律素质、道德水准、反家暴意识和妇女的自 我保护意识,是反家暴的基础。要通过宣传栏、婚姻家庭学校、家庭对话会、法律进家活动、广场咨询、法庭进社区等 面对面的形式,向公众传授反家暴的方式方法和法律知识,在全社会形成家庭暴力是社会公害,人人反对家庭暴力的良 好氛围。要借助媒体的力量,通过对一些大要案的曝光、以 案说法等形式,鞭笞家庭暴力行为。要把有无家庭暴力作为 评选“五好文明家庭”的条件,倡导文明、健康、新型的家

浅析家庭暴力的原因及对策解读

本科毕业论文 题目:浅析家庭暴力的原因及对策 学院:政法学院 班级: _______________ 姓名: ___________ 指导教师: _____ 职称: _______ 完成日期:年月日

浅析家庭暴力的原因及对策 摘要:社会是由许多家庭组成的整体,家庭是构成社会的重要部分。家庭的和谐直接关系到社会的有序运行。然而近年来,家庭暴力事件却屡屡发生,由家庭暴力引起的夫妻离异、伤害甚至杀人案件等已经严重破坏了社会的和谐,有必要对其进行分析、研究。本文以减少家庭暴力,保护妇女权益,树立女性自尊、自立、自强的观念,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来构思,具体阐述家庭暴力的概况、危害,并针对性的解析妇女成为主要受害者的根本原因,最后提出相关对策。希望社会高度重视家庭暴力问题,国家逐步完善法律法规,妇女增强维权意识,提高社会地位,从根本上遏制家庭暴力事件频发的趋势,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安宁。 关键词:家庭暴力;妇女;原因;对策

目录 一、家庭暴力的概况及危害 (1) (一)概念 (1) (二)特点 (1) (三)危害 (2) 二、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 (3) (一)历史原因 (3) (二)法律原因 (3) (三)社会原因 (4) 三、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对策 (5) (一)提高全民素质 (5) (二)健全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6) (三)构筑社会防范体系 (6) 参考文献 (8)

家庭是构成社会的重要部分,家庭的和谐关乎国家的安宁。然而近些年来,家庭暴力事件却频繁发生。比较上世纪80、90年代,家庭暴力事件已经上升了25.4%①。并且根据全国妇联调查结果显示,我国有30%的家庭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其中绝大部分是丈夫对妻子的家庭暴力②。家庭暴力的屡屡发生且不断升级不仅影响到家庭的和睦,而且已经严重影响到社会的安宁,成为我们必须重视的社会问题。 一、家庭暴力的概况及危害 (一)概念 家庭暴力的概念应从广义和狭义的角度进行理解,广义的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中的,用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被害人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的行为③。家庭中的妇女,老人,儿童等都容易遭受暴力。狭义的家庭暴力,即男性用武力殴打妇女,侵犯其人身权利,给其身体和心里带来一定程度伤害的强暴行为④。本文所论述的家庭暴力,主要从狭义角度进行阐述。 (二)特点 1、普遍性 当前,家庭暴力已经上升为一个全球性的社会大问题,无论是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还是中国、印度等发展中国家均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家庭暴力。施暴者殴打妇女一次,往往就会殴打第二次、第三次,精神暴力、性暴力,冷暴力等形式也普遍存在,严重侵害妇女的合法权益。 2、一定的隐蔽性 首先,家庭暴力多发生在“家”这个具有特殊意义的场所,本身就具有隐蔽性,而且大多数的受害妇女认为自己遭受暴力是家务事、个人私事,怕传出去,激化家庭矛盾,加深夫妻隔阂,造成家庭破碎,势必也会影响个人名誉和事业发展。其次,家庭暴力行为也有其隐蔽性。殴打造成的皮外伤很容易发现,精神和心灵上的创伤却不易被人察觉,且后者对妇女心理状态的损害更为严重,及易引发各种精神疾病,损害受害者身心健康。 3、表现形式的多样性 家庭暴力的施暴形式多种多样,具体有: ①李周明.中国家庭存在30%的家庭暴力[N].兰州晨报,2010-06-28(1). ②我国重视家庭暴力防治,维护妇女合法权益[DB/OL].人民网.法治动态专栏,2002-11-24. 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规定, 2001-12-24. ④徐维华.制止在家庭中实施家庭暴力[C],中英妇女与法律学术研讨会学术论文集.北京大学法律系、英国大使馆文化教务处,1996.

浅析家庭暴力原因及其对策

浅析家庭暴力发生的原因及其对策 近几年来,我一直有对家庭暴力的起因进行调查的想法,但始终没有成行,今年终于完成了多年的夙愿。在多年的信访接待中发现,婚姻家庭矛盾且伴有家庭暴力伤害的案件始终占相当大的比例;从全县角度看,因家庭暴力重伤、致残甚至丧命的案件也时有发生。由于这类案件中,受伤害者主要是妇女、儿童,为积极呼吁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在家庭中的合法权益,我们通过对全县850个家庭进行走访、调查和问卷等形式,并对福集、牛滩、天兴、兆雅等镇的有关部门和部分镇、村、社区干部进行了座谈了解。在掌握了大量资料的基础上,我们呼吁:婚姻家庭关系稳固、家庭成员和睦相处仍是当今家庭的主流。但是,为数不少的家庭暴力案件不仅直接侵害了受害者的权利,影响家庭和睦,同时也增加了社会的不安定因素。因此,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共同消除、减少家庭内的暴力伤害,已成为全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 家庭暴力伤害已成为当今社会不可忽视的社会问题 家庭暴力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及姻亲之间的暴力行为;狭义上则仅指夫妻之间的暴力行为。在这里我只对夫妻之间的暴力进行探讨。在人类社会高度文明的今天,人们对家庭暴力是如何理解的呢?从850个家庭调查来看,调查结果表明,有66.33%的人遭受过家庭暴力,有37.06%的人一致认为“家庭暴力就是犯罪”,应该讲,这正是我们希望通过宣传呼吁之后,争取逐步树立起的一种共识性的舆论模式。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调查中,有58.08%的被调查者选择“家丑不可外扬”。这种传统观念的存在,无形中给家庭暴力的恶行提供了一层保护网,也给我们的调查设臵了一定的障碍。可以肯定地说家庭暴力的真正存在面,比我们的调查结果还要大,正是这种传统思想的存在助长了家庭中的暴力伤害。有27%的人选择了以暴治暴,这是一个多么数据惊人呀!有34.81%的人选择了找相关部门调解。同时,从我们的调查来看,在男性的眼里,家庭中女性最轻的暴力形式是“恶语中伤、谩骂”占43.69%,其次是“整天唠叨,不让人清静”占39.6%;在女性眼里,家庭中男性最轻的暴力形式则是“沉默不语,无视你的存在”占22.38%,其次是“摔东西”占22.02%。

浅谈家庭暴力的成因危害及预防措施

浅谈家庭暴力的成因危害及预防措施 [摘要]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构成社会有机体的基础。家庭的和谐与否直接影响着社会的发展与安定。而家庭暴力的产生直接造成了家庭的不和谐,它不仅使家庭成员在精神和身体上遭受巨大伤害,而且还引发各种犯罪事件,给社会的稳定发展带来极大的隐患,严重阻碍了和谐社会的发展。青少年时期是人生关键而又特殊时期,无论是直接、还是间接遭受暴力,都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它不仅影响着家庭的和睦,还关系着孩子的心理健康。国内外许多研究也表明,家庭暴力对孩子日后的情绪、行为问题有影响。目击或亲历家庭暴力的婴儿或儿童,更容易出现某些发展障碍,如易受惊、渐增的恐惧和攻击性。 [关键词] 家庭暴力和谐社会合法权益预防措施 一、家庭暴力的概念 家庭暴力如同社会肌体的毒瘤,毒害着人与人之间原本可以真情交往的亲密关系。家庭暴力是一个为世界许多国家所关注的问题,它不仅给受害人造成严重的身心摧残,而且还可能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到底何为家庭暴力呢?2001年11月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规定为: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家庭暴力是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行为,不仅发生在夫妻之间,还可以发生在父母子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祖孙之间。 二、家庭暴力的主要原因 (一)封建意识根深蒂固 我国从古就有“男尊女卑”的思想意识,男权统治更是在我国有着几千年的历史,他们要求女子“三从四德”,遵守“三纲五常”,这就将女性不平等地置于男性的统治之下。当今社会的大男子主义,要求妻子对其言听计从,无论是家中大大小小的事务,他们都要求妻子听自己发号施令。如果妻子与其意见不一或是反对,便会挫伤他们的自尊心,以此招来家庭暴力的伤害。对于孩子,一些家长性格粗鲁,脾气暴燥,有的家长自己文化素质低,认为“棒棍底下出人才”,没有文明语言,教育方法,孩子表现有一点不如意,动不动就打骂,形成习惯,以为自己打自己的孩子不犯法。 (二)意识观念的转变

浅淡对家庭暴力问题的认识

浅淡对家庭暴力问题的认识 一、内容摘要及关键词...............................................................3二、家庭暴力的概念 (3) 三、家庭暴力的现状 (4) 四、家庭暴力的特征 (5) 五、家庭暴力的危害 (6) 六、家庭暴力的成因 (7) 七、预防家庭暴力的措施和建议 (8) 八、参考文献 (10) 浅谈对家庭暴力问题的认识 内容摘要:家庭暴力作为一个常见得社会现象,是现代化家庭生活的一颗毒瘤,它破坏了家庭的稳定和安宁,侵犯了受害者的合法权益,破坏了社会稳定和发展,甚至导致家庭破裂,引发暴力犯罪事件发生。这与我们的和谐发展、和谐社会,显得极不协调背道而驰。本文从法律上阐述了家庭暴力的概念,理论上阐明了家庭暴力的特征,从历史原因、社会原因角度分析了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针对上述诸多原因,本人运用所学习的法律知识,提出了预防和家庭暴力的措施和建议。关键词:家庭暴力危害原因对策 当今我们大家都在提倡构建和谐社会1,而家庭式组成社会的基本细胞,所以说家庭的和谐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建设。家庭暴力问题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在不同的地球、不同的民族、不同的社会制度中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事件,因家庭暴力导致的刑事案件也居高不下。这种暴力既有对生命的威胁,也有对老人、妇女、儿童的精神上的虐待。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往往是家庭中的弱势群体,即家庭中的妇女、儿童和老人,其中约90%为女性,女性成为家庭暴力最主要的受害者。《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妇女在政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婚姻法》修正案第三条明确规定“禁止家庭暴力”。2000年新颁布的《婚姻法》中也把“禁止家庭暴力”作为重要条文载入其中,这意味着“家庭暴力”不仅仅是一种社会现象,而且作为一个明确的法律概念,纳入法律调整的范围。家庭暴力就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现代的文明社会就是要拒绝家庭暴力。在此,我运用自己所学习的法律知识谈谈我对家庭暴

关于家庭暴力的论文

家庭暴力 软开1434班振杰 【摘要】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家庭的稳定是社会稳定的基础,家庭暴力是影响家庭和睦、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消极因素,更是侵害家庭成员人身权利的行为。家庭暴力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存在,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本文在论述家庭暴力表现形式和特点的基础上分析了家庭暴力的危害和产生原因,并从伦理学角度就如何消除家庭暴力提出了相关对策。 【关键词】家庭暴力家庭伦理道德调控婚姻 家庭暴力相关问题探讨 一、家庭暴力的含义 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体,使受害者身体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家庭暴力发生于有血缘、婚姻、收养关系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间,如丈夫对妻子、父母对子女、成年子女对父母等,但妇女受丈夫的暴力侵害是最普遍的,她们受到的身心伤害也最大,家庭暴力尤其指丈夫对妻子施暴。家庭暴力会造成死亡、重伤、轻伤、身体疼痛或精神痛苦。 二、我国家庭暴力的现状 我国在废除封建婚姻制度后,法律上人人平等。妇女取得了与男子平等的政治、

经济、社会地位。但是家长制的残余还在一些家庭中存在并发挥作用。它剥夺了人的人身自由和权利,严重影响到家人的感情,家庭的稳定。据《中国妇女报》调查显示我国目前也有33.9%的家庭存在程度不同的家庭暴力,有31.7%的人承认配偶对自己有暴力行为。使用凶器殴打等暴力事件也有11.5%的家庭存在。特别是离异者中,强度较大的暴力事件比例高达47.1%,由此可见,家庭暴力现象在中国比较普遍。 三、家庭暴力的特征和产生原因 从现实生活家庭暴力的具体表现,结合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可以将家庭暴力的特征归纳如下: (一)对象的特定性家庭暴力对象的特定性主要表现为行为人与被害人之间不仅存在家庭关系,而且表现为被害人身份的相对特定性。一方面,侵害人与受害人之间是同一家庭中共同生活的成员,如夫妻、父子、婆媳等;另一方面,家庭暴力中最普遍、最严重的受害人是弱势家庭成员群体。就现实情况看,家庭暴力的对象主要是针对妇女、儿童和老人,这其中尤以女性居多,女性中突出地表现为妻子。家庭暴力的对象除了受害人的身体、精神以外,是否包括与受害人有关的财产或其他物品,如使用暴力行为将妻子的高档陪嫁品毁损的行为,能否认定为家庭暴力,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二)行为的普遍性家庭暴力已成为全球公害而为世界各国所关注。有资料显示,美国每年有4百万女性遭受家庭暴力,受害妇女总数超过了强奸、抢劫及车祸受害妇女的总和,平均每天三名妇女成为家庭暴力的亡魂;泰国曼谷50%的妇女经常遭受丈夫的肉体摧残;我国地区有20%—30%的上层家庭存在暴力行为。在我国国,仅以2003年为例,全国妇联共收到1万多起遭受家庭暴力的投诉。省妇联在等11个城市1389个家庭进行入户抽样调查表明:有29.2%的家庭存在家庭暴力,其中有79.4%存在丈夫对妻子施暴。市妇联在近3年所接待的上访投诉中,近1/3是家庭暴力案件,其中2003年接待处理的家庭暴力事件124件,比2002年上升了33.3%,更为严重的是,由家庭暴力所导致的刑事案件也逐年上升。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03年审结的家庭暴力导致杀人的恶性案件达14起,占全市审结的重大刑事案件的3.9%。 (三)行为的性在、法制社会里,任何暴力行为都是行为。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家庭暴力也不例外,其性主要表现为施暴者的行为违反国家有关保护家庭成员合法权益的法律规定。虽然我国尚无惩治家庭暴力的专门法《反家庭暴力法》,但有关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禁止家庭暴力的容普遍涉及于《宪法》、《刑法》、《民法通则》、《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我国20个省、市、自治区相继出台了预防、制止家庭暴力的地方性法规或文件,这是一个可喜的现象。但是,由于各地区间的社会环境、执法现状的差异,没有全国统一制止家庭暴力的基本法律规,不利于司法的统一。因此,制定国家级的专门反家庭暴力法,保障妇女、儿童和老人在家庭中的最基本的人权,理应引起国家立法机关的重视以及广大法律工作者的关注

家庭暴力原因分析及对策研究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2418408778.html, 家庭暴力原因分析及对策研究 作者:郑青蓝 来源:《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2014年第09期 摘要:笔者研究了国外保护令制度、强制干预等制度和提前正当防止等措施,并以此为 借鉴,提出有关家庭暴力的相应对策。一是制定反家庭暴力法,并将家庭暴力犯罪定为亲告罪;二是完善保护令制度,修改证据规则,构建婚内赔偿制度;三是构建反家庭暴力网络,通过公安、司法机关以及社会合力,减少家庭暴力,构建和谐的家庭关系。 关键词:家庭暴力;保护令制度;婚内赔偿制度 一、我国家庭暴力的原因分析 (一)法律规定的缺失 我国目前仅有对家庭暴力受害者事后的保护,缺少家庭暴力认定及防治措施的规定,且对民事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缺少可操作性及可执行性,在不离婚的情况下难以执行。现行刑法将家庭暴力行为规定为“亲告罪”,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国家的公诉义务。由于法律无家庭暴力罪的罪名规定,受害者一般只能请求施暴者承担故意伤害罪、虐待罪等的刑事责任,而实践中故意伤害需要有轻伤鉴定结论,虐待需要有长期性、经常性,所以较难对施暴者给予相应的刑事处罚。 (二)公安执法依据的欠缺 现行立法缺乏公安机关对家庭暴力干预和制止的程序性规范和强制性措施,公安机关的介入缺乏法律上的依据,尤其对未达到“一定伤害后果”的家庭暴力,一般只能劝阻、教育,对施暴者根本起不到任何威慑作用。同时,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如何救济家庭暴力、按照何种方式救济等问题。如果公安机关在受害人提出请求后不去或者拖延制止家庭暴力,或者应对加害人予以行政处罚而不予处罚的,也没有规定相应的处罚措施。 (三)传统观念的影响 由于封建社会的历史传统,“三纲五常、男尊女卑”的封建意识残余仍影响着现代家庭,男子支配女子思想仍然有一定的市场。妇女的经济地位仍然不如男子,特别是在广大农村贫穷落后地区,妇女依然对男子存在依赖性。男子各方面的强势,导致了其对妇女施以家庭暴力成为了天经地义的“管教”行为。多数受害者因为羞耻感和恐惧感而不愿吐露实情,有的是受“家丑不可外扬”的传统观念的影响,在受到伤害时不仅不请求救助,而且还千方百计地为施暴者掩盖罪行。 (四)社区保护的弱化及社会公众的不正当宽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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