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挂靠合作协议(学校食堂承包)律师拟定版本

第 1 页 共 1 页 资质挂靠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便于企业管理,

增强企业活力,提高甲乙双方的经济效益,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协议,以

资共同遵守。具体条款如下:

一、 资质挂靠

1、为了有效利用资源,达到双方共赢的局面。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乙方挂

靠在甲方名义之下,从事甲方经营许可证范围内的经营项目。

2、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可以使用以甲方的资质对外投标 学校食堂承包业务,如乙方中标后,将以甲方名义和学校签订承包合同,并履行

合同相关工作。

3、乙方须自觉维护甲方的形象和声誉,乙方未经乙方甲方不得在任何场所

以任何方式冒用甲方名义进行经营活动。

4、甲方负责提供企业资质,不参与乙方上述学校承包食堂经营及管理,由

乙方大部分已负责经营及管理相关内容,甲方不得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5、挂靠合作期间,乙方向学校支付保证金,后期保证金的退还及有关业务

的结算使用甲方账户进行的,收到相关资金后应1天内转账给乙方,甲方需保证

乙方资金不受损失,并且甲方法定代表人 同意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如因甲

方愿意造成乙方损失的,赔偿乙方所有损失。

6、乙方与第三方签订的协议与甲方无关,涉及甲方的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乙方属于自主经营,需独立承担经营盈亏、经营事故等方面的风险和责任。

二、合同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始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满后,

各方同意延长合作期限的,可另行签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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