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增值税会计核算方法

房地产企业增值税会计核算方法
房地产企业增值税会计核算方法

房地产企业增值税会计核算办法

(试行稿)

为积极应对房地产行业营改增的全面试点工作,确保相关税改政策在我公司的全面落实,正确指导下属项目公司开展相关会计核算,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增值税暂行条例》、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等有关会计、税收制度及规定,结合房地产行业特点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特制定本会计核算办法。

一、会计科目设置

1、

对于多期开发项目,为方便统计项目各期预缴增值税款与进、销项税额的发生、抵减、或取得等情况,真实反映各期增值税实际税负情况,以上“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土地价款抵减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转出”明细科目需按现有【项目期数】进行辅助核算,期数设置原则上采用现有分期,但如有以下情况应进行调整:

(1)原作为一个项目分期进行开发成本核算的房地产项目,如既有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征税,又有一般计税方法征税的,在确认【项目期数】时,需再次进行分期。计税方法不同,不得使用同一分期进行增值税业务的核算。

(2)采用一般计税方法征税的项目,取得多本《建筑工程施工

许可证》的,可不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进行分期,但须严格按照交付时间设立单独的分期进行增值税业务的核算,交付时间不同的分期,不得合并核算。

(3)为准确核算与房地产开发无直接关系的其他增值税涉税事项,在现有【项目期数】下设置“共同项”辅助明细。该“共同项”仅适用于与开发项目无直接关系的增值税业务(例: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部分会计核算时属于“开发间接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其进项税额应记入“共同项”下辅助核算)。(4)增值税核算业务下的分期,不得使用“待分摊项目”或类似性质的过渡性分期。例如:取得的进项税额,涉及到跨期分摊的,应在取得当期按照合理的比例进行分摊,确实无法划分的,按照税法规定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建设规模”为依据进行划分。

(5)项目公司开发的自持项目,应设立单独的分期,其进项税额按照税

二、会计处理

1、借方的会计处理:

(1)“进项税额”,1)项目公司开发采用一般计税方法征税的项目,核算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发生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借记“开发成本”、“固定资产(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的除外)”、“原材料”、“其他业务支出”、“制造费用”、“营业(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2)项目公司开发采用一般计税方法征税的项目,“进项税额”明细科目除需按照【项目期数】设置辅助核算外,增加【进项税率明细】辅助核算,该辅助核算明细设置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3号文件《附件一》中的《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明细项目一

致。3)按照税法规定,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征税的房地产老项目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其对应取得的进项税额应直接记入相应的开发成本科目。如取得的发票为增值税专项发票,可先认证,后从进项税额转出。如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涉及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应在取得当期按照合理的比例进行分摊,归属于简易方法计税项目的,其进项税额直接记入开发成本,归属于一般计税方法项目的,记入当期可抵扣的进项税额。无法划分的,应按照税法规定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建设规模”为依据进行划分,

计算公式如下: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简易计税方法房地产项目建设规模÷房地产项目总建设规模)以上计算公式中的房地产项目总建设规模,为该增值税专用发票所涉及分摊的项目分期建设规模之和。如尚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可采用项目立项批复文件中的建设规模或建筑面积数据。

例:某项目一期为简易方法征税项目,建设规模4万方,二期为一般计税方法征税项目,建设规模6万方,施工单位及总包合同均为同一个,项目公司于2016年5月31日取得该施工单位开具的1110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会计处理如下:

借:开发成本[一期]400+1110÷1.11×0.11×40%=444万元

开发成本[二期] 60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二期]1110÷1.11×0.11×60%=66万元

贷: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1110万元

(3)“已交税金”,核算企业已缴纳本月实现的增值税额。发生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关于发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第十条规定

之法定预缴义务预缴的增值税,不在该范畴内)。

(4)“土地价款抵减销项税额”。按照税法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征税的,按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对应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

该科目用于核算和统计土地价款的当期和累计抵减情况,当期抵减的金额计算时应严格按照税法规定执行。即:

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建筑面积÷房地产项目可供销售建筑面积)×支付的土地价款

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抵减销项税额=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1+11%)×11%

注:简易计税方法征税的项目在计算应纳税额时不得抵减土地价款。

(5)“减免税款”,核算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发生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减免增值税”科目。企业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递延收益”科目。按期计提折旧,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同时,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

发生技术维护费,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

(6)“转出未交增值税”,核

算企业月终转出未交的增值税。发生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2、贷方的会计处理:

(1)“销项税额”,核算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增值税额。

1)简易计税方法征税的项目不得计提销项税额。

2)一般计税方法征税项目不动产时,按规定税率收取的增值税销项税额。预收款方式销售的(即项目预售期进行期房销售,一般指分期项目集中交付前或完成项目初始登记前发生的销售行为),收到预收款时,不得计提销项税额,待达到税法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时一次性计提,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暂按该项目分期集中交付时间确定(以下如涉及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内容,统一以项目集中交付时间进行描述),如税法有不同规定的,按照税法执行。相应会计分录如下:

A.预售期收到分期款或首付款、按揭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购房客户辅助核算]

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向购买方收取的价税合计金额应全额通过“预收账款”科目核算。

B.项目集中交付时的账务处理:

a.项目集中交付时已款清的合同,应在月底按照税法规定计提销项税额、土地价款抵减销项税额的金额,并按照集团规定的收入确认标准结转主营业务收入,分录如下:

借:预收账款[购房客户辅助核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土地价款抵减销项税额)[项目期数]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项目期数]

集中交付时合同已款清,因不符合收入确认标准(如:有证据证明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有较大退房可能的合同)未结转收入的,仍应按照税法规定计提销项税额及土地价款抵减销项税额,计入“预收账款—销项税额计提”科目。

b.项目集中交付时款未清不符合收入确认标准的合同,应在月底按照税法规定计提销项税额、土地价款抵减销项税额,但不确认主营业务收入。计提销项税额及土地价款抵减销项税额时,需考虑该合同的收款比例。

销项税额则按照该合同已收款金额÷(1+11%)×11%计算;

土地价款抵减销项税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土地价款抵减销项税额=[(合同已收款比例×该合同销售面积)÷该期总可售面积]×该期支付的土地价款÷(1+11%)×11%

为方便核算,在“预收账款”科目下设置“销项税额计提”二级科目,该科目应按照客户及项目期数进行辅助核算。

会计分录如下:

借:预收账款—销项税额计提[购房客户辅助核算][项目期数]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土地价款抵减销项税额)[项目期数]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项目期数]

注:明确有付款日期的分期收款合同,至合同约定付款日尚未回款的,按照税法规定,该部分应收款应确认纳税义务发生,计提销项税额及土地抵减销项税额。

集中交付后该笔合同的后续收款,于收款当日或当月月底汇总按照此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待收齐全款时,月底再根据集团公司规定的收入确认标准进行收入的结转,并冲销以前月度在“预收账款”科目计提的销项税额,会计分录如下:

借:预收账款[客户辅助核算]

预收账款—销项税额计提[客户辅助核算][项目期数](借方负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土地价款抵减销项税额)[项目期数](注:按结转当月实际收款金额计算)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项目期数](注:按照结转当月收款的金额计算)

C.项目集中交付后销售现房的账务处理

项目集中交付后,项目公司发生的销售现房行为,收到房款时不再按照3%的征收率进行增值税的预缴。

a.现房销售采用分期收款的,在收到分期款时,应开具《收款收据》,收取的价税合计款项需全额通过“预收账款”科目进行核算,在收齐全款后应换开增值税专用或普通发票,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如要求在收到分期款或首付款时即开具增值税专用或普通发票,相关处理按照当地税务机关规定执行。

会计处理参考项目集中交付时款未清的合同。

b.现房销售采用一次性收款的,收到的价税合计总额通过“预收账款”科目进行核算,开具增值税专用或普通发票,同时冲销预收账款,结转主营业务收入,计提销项税额及土地价款抵减销项税额。

现房销售采用按揭收款的,收到首付款时,因办理按揭手续需要,一般需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应收未收按揭款部分,应借“应收账款”,贷记“预收账款”科目。同时须进行结转收入、计提销项税额等处理,具体参照“项目集中交付时已款清的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如发生销售退回的,则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简易计税方法征税的项目不得计提销项税额。

(2)“进项税额转出”,核算企业的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应税劳务等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

转出的进项税额。发生时借记“待处理财产损益”、“在建工程”、“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3)“转出多交增值税”,核算企业月终转出本月多交、用于抵减下月应交纳的增值税数。发生时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科目。

3、未交税金的会计处理:

通过上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借、贷方明细核算之后,企业交纳截止上月末未交纳的增值税时,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注: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征税的项目销售自行开发的不动产时,按照5%征收率计算当期应纳税额,直接记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不得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进行核算。会计分录如下:

(1)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2)借:预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4、待抵扣进项税额的会计处理

一般情况下,当天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当天进行认证,但因特殊情况无法在当天完成认证且跨月的,该笔进项税额须通过本科目进行核算。

另外,如取得按照税法规定需分期进行抵扣的进项税额,未达到抵扣时间要求的进项税额也通过本科目进行核算。

待进项税额完成认证或者达到可抵扣时间要求时,通过本科目转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

5、预缴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税法规定,一般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即预售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该科目系按照上述规定,专项用于核算项目公司实际预缴的增值税款。

一般计税方法征税项目按照以下方法计算确认:

当期应预缴的增值税=当期收到的预收账款÷(1+11%)×3% 简易计税方法征税项目按照以下方法计算确认:

当期应预缴的增值税=当期收到的预收账款÷(1+5%)×3%

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项目期数]

贷:银行存款

三、特殊事项:增值税检查事项的账务调整。

按《增值税检查调帐方法》(国税发〔1998〕44号附件)要求,对增值税检查后的帐务调整,应设立“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专门帐户进行核算。凡检查后应调减帐面进项税额或调增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数额,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凡检查后应调增帐面进项税额或调减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数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全部调帐事项入帐后,应结出本帐户的余额,并对该余额进行处理:

1、若余额在借方,全部视同留抵进项税额,按借方余额数,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本科目。

2、若余额在贷方,且“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帐户无余额,按贷方余额数,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3、若本帐户余额在贷方,“应交税费——应有增值税”帐户有借方余额且等于或大于这个贷方余额,按贷方余额数,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4、若本帐户余额在贷方,“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帐户有借方余额但小于这个贷方余额,应将这两个帐户的余额冲出,其差额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四、房地产企业增值税账务处理示例

(一)进项税额的核算

【案例1】甲房地产公司开发中,某月份发生前期工程费1000万元(不含税价),其中,地质勘察费50万元,规划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其他设计500万元。土地平整450万元。建筑业税率11%。各项业务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在当月通过了发票认证。

进项税额:勘察设计费:550 × 6%=33万元

土地平整: 450 ×11%=49.5万元

合计:82.5万元

借:开发成本--前期工程费--勘察设计费 500000

--规划设计费 5000000

--土地平整 45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25000

贷:银行存款 10825000

【案例2】甲房地产公司开发中,某月份总计支付工程款3000万元(不含税价),其中供电配套设施工程费1000万元,燃气工程费500万元,景观工程费1000万元,园林绿化费用500万元, 道路施工500万元。(假设取得11%的进项税抵扣发票)(不含税价)

进项税额:3000×11%=330

借:开发成本-----基础设施费 30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300000

贷:银行存款 33300000

【案例3】甲房地产公司某月份总计发生建安工程费20000万元,其中主体承包工程18000万元,水暖工程1000万元,监理费100万元,其他工程900万元。(不含税价)

进项税额:(18000+1000+900)*11%+100*6%=2195万

借:开发成本--建筑工程费 200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1950000

贷:银行存款 221950000

【案例4】甲房地产公司某月份共发生公共配套费6000万元,其中人防工程2000万元,会所4000万元,均取得进项发票。假设税率11%。(不含税价)

进项税额: 6000 × 11%= 660万元

借:开发成本----公共配套设施 60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6600000

贷:银行存款66600000

【案例5】甲房地产公司某月份发生管理费用1300万元,其中支付管理人员工资1,200万元,购买办公用品10万元(17%专用发票),食堂采购(13%专用发票)10万元;其他费用80万元(营业税发票)。销售费用1570万元,其中销售佣金500万元(普通发票);广告费用1000万元(专用发票),会展费用20万元(专用发票),其他50万元(17%专用发票)。

说明:以上发票价格均为不含税价。

则:管理费用进项税额:10×17%=1.7万元

食堂采购10万元不能抵扣进项,按含税价金管理费用10(1+13%)=11.3万元

销售费用进项税额:1000*6%+20*6%+50*17%=69.7万元

借: 管理费用 13013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0

贷: 应付职工薪酬 12000000

银行存款 1030000

借:销售费用 ---- 销售佣金 5000000

-----广告费用 10000000

-----会展费用 200000

-----其他 5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697000

贷:银行存款 16397000

【案例6】甲房地产公司从小规模纳税人购买材料总计金额100万元(含税价),取得税务代开增值税发票。(按3%税率计算)

则:进项税额=100/(1+3%)*3%=2.91万元

借:开发成本—建筑安装工程 9709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9100

贷:银行存款 1000000

【案例7】某房地产公司2016年8月份购进一楼办公楼,不含税价1000万元,取得11%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经过税务机关认证。

2016年8月:

借:固定资产---办公楼 10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660000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440000 2017年8月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440000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440000

(二)、销项税额的核算

1、预售阶段的增值税核算

【案例8】甲房地产公司某月份收到预收房款5000万元(含税价),存入银行。

一般征税预缴税款会计处理如下:

换算成不含税价=5000/(1+11%)=4504.5万元

预缴增值税 = 4504.5*3%=125.14万元

借:银行存款 50000000

贷:预收帐款 50000000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251400

贷:银行存款 1251400

简易计税方法征税项目按照以下方法计算确认:

当期应预缴的增值税=当期收到的预收账款÷(1+5%)×5%

换算成不含税价=5000/(1+5%)×5%=238.10万

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项目期数] 2,380,952.38 贷:银行存款 2,380,952.38 2、完工结转收入年度

【案例9】甲房地产公司某月份产品完工,交付使用并结转预收收入20000万元。现房销售10000万元(含税价)。交房面积对应的土地价款5000万元。

一般增收情况下会计处理

(1)计算销项税额

(20000+10000-5000)/1.11*11%=2477.48万元

(2)账务处理(待明确,主要看销项税发票怎么开,是全额开还是差额开)

借:预收帐款---200000000

银行存款---1000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2752252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数额) 24774800 简易计税方法征税项目按照以下方法计算确认:

计算应交增值税

(20000+10000)/1.05*5%=1428.57元

借:预收帐款---200000000

银行存款---1000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85,714,285.71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4,285,714.29

3、税款缴纳与减免的核算

(1)增值税缴纳的核算

1)月末若计算出当月需要交纳增值税时(通常情况下,是指销项税额等贷方科目发生数大于进项税额等借方科目发生数)

应做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

2)月末若计算出当月不需要交纳增值税时(通常情况下,是指进项税额等借方科目发生数大于销项税额等贷方科目发生数),不需要做账务处理,留底待以后抵扣就可以了。

3)若需要交纳增值税的情况下,次月交纳增值税时,应做分录: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案例10】甲房地产公司某月发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合计200 万元,本月初“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借方余额为3万元,本月销项税额合计为300万元。则会计处理如下:

甲公司本月应纳增值税=300-(200+3)=97(万元)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97000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

税970000 次月,申报缴纳上月应缴未缴的增值税97元,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970000

贷:银行存款

970 000

深中投财务部

2016年6月6日

房地产公司会计核算会计处理大全

房地产公司会计核算会计处理大全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会计核算业务一、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活动的主要业务房地产是房产与地产的总称。房地产开发可将土地和房屋合在一起开发,也可将土地和房屋分开开发。房地产开发企业就是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会计核算业务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活动的主要业务 房地产是房产与地产的总称。房地产开发可将土地和房屋合在一起开发,也可将土地和房屋分开开发。房地产开发企业就是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企业,它既是房地产产品的生产者,又是房地产商品的经营者。进行的主要业务有: 1 ?土地的开发与经营。 企业将有偿获得的土地开发完成后,既可有偿转让给其他单位使用,也可自行组织建造房屋和其他设施,然后作为商品作价出售,还可以开展土地出租业务。 2 ?房屋的开发与经营。 房屋的开发指房屋的建造。房屋的经营指房屋的销售与出租。企业可以在开发完成的土地上继续开发房屋,开发完成后,可作为商品作价出售或出租。企业开发的房屋,按用途可分为商品房、出租房、周转房、安置房和代建房等。 3 ?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的开发。 4 ?代建工程的开发。 代建工程的开发是企业接受政府和其他单位委托,代为开发的工程。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经营特点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生产经营与施工企业不同。其经营特点主要有以下几点: 1 ?开发经营的计划性? 企业征用的土地、建设的房屋、基础设施以及其他设施都应严格控制在国家计划范围之内,按照规划、征地、设计、施工、配套、管理“六统一”原则和企业的建设计划、销售计划进行开发经营。 2?开发产品的商品性。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产品全部都作为商品进入市场,按照供需双方合同协议规定的价格或市场价格作价转让或销售。 三、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费用估算 经营房地产投入资金多,风险大,在项目的规划阶段,必须对项目的投资与成本费用进行准确的估算,以便作出经济效益评价、投资决策。 由于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投资过程就是房地产商品的生产过程,因而其投资估算与 成本费用估算不可截然分开,应合二为一。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与成本费用估算的范围包括土地购置成本、土地开发成本、建安工程造价、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及开发期间的税费等全部投资。 对于一般房地产开发项目而言,投资及成本费用.由开发成本和开发费用两大部分组成。 四、简述房地产开发成本 (一)开发成本

房地产公司的土地增值税如何计算

房地产公司的土地增值税如何计算 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的计算 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土地增值税实行的是四级超串累进税率,计算起来比较麻烦,特别是房地产企业,计算尤为复杂。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点着手,才能更好的把握其计算。 一、把握两个概念(1)增值额,即转让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附 着物取得收入与扣除项目金额之间的差额。(2)扣除项目金额,即税法规定准予纳税人从转让收入额中减除项目的金额,它包括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房地产开发费用、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及其他扣除项目等。 二、掌握税率土地增值税实行的是四级超率累进税率:(1)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为0;(2)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速算扣除数为5%;(3)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速算扣除数为15%;(4)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速算扣除数为35%。 三、确定应税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及其他收入。其中货币收入是转让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而收取的价款。实物收入是转让房地产

取得的各种实物形态的估价收入。其他收入是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无形资产或非专利技术等的评估收入。 四、确定扣除项目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包括支付地价款和有关登 记、过户手续费;(2)房地产开发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和开发间接费用;(3)房地产开发费用,主要包括利息支出和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其中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按《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能铵转移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并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可按利息加上上述第(1)和(2)项合计的5%以内计算扣除,否则按上述第(1)和(2)项合计的10%以内计算扣除;(4)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支出。包括营业税、城建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等;(5)其他扣除项目。这条主要是针对房地产企业规定的,对专门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可以按20%计算扣除。这条规定对于房地产开 发企业特别重要,计算时千万不能遗漏。 五、计算方法 首先确定增值额与扣除项目合计的比例,看其结果介于 税率中哪一个层次,然后运用公式“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 额X税率—扣除项目金额X速算扣除数”进行计算。 举例如下:某房地产公司开发100 栋花园别墅,其中80 栋出售,10 栋出租,10 栋待售。每栋地价14.8 万元,登记、过户手续费0.2 万元,开发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迂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

房地产会计账务处理

房地产会计账务处理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1、基本流程:凭证制单——凭证审核——记账——对账——其他系统结账——总账系统结账 2、支付社会保险费: 划出社保费用时 借:管理费用——员工保险(公司缴付部分) 其他应收款——员工保险(个人缴付部分) 内部往来——XX分公司(按全额) 贷:银行存款 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工资(按未扣除社保费金额) 贷:其他应收款——员工保险(个人部分) 银行存款或现金(按其差额) 3、确认收入: 开具工程款发票时,公司会计处理 借:应收账款——建设单位 预收账款(之前如有预收款项) 贷:工程结算收入——各项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11%的税率) 购进工程材料时 借:工程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缴纳税金时 借:应交税费-各种税金(销项减进项) 贷:银行存款 全面营改增后建筑业增值税税率为11%(征收率3%) 4、固定资产: 收到购进单据——在固定资产系统“日常处理——资产增加——固定资产卡片”——在固定资产系统中生成凭证——月末计提折旧——与总账系统核对无误——对固定资产系统进行结账。 固定资产增加时, 借:固定资产——各部门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计提折旧时 借:管理费用——折旧费(管理部门用) 工程施工——项目部(生产用、项目部管理用) 贷:累计折旧 5、低值易耗品-1: 对按相关规定应作为低值易耗品核算的,先计入低值易耗品科目——按九一摊销法摊销90%计入相关项目成本——另10%在该低值易耗品报废时予以核销,转入相关成本。 购进时, 借:低值易耗品——具体名称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房地产企业全套会计核算流程

第一章房地产开发企业基本常识与特点 1、房地产企业行业介绍与特点 2、房地产企业一般经营模式与流程 3、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会计科目 4、房地产开发阶段的划分与涉及税种 第一节房地产企业行业介绍与特点 一、房地产行业的发展概述 房地产产业是国民经济支柱产业,所涉及上下游产业近五六十个,地方政府除了税收收入外,“土地出让金”占地方财政收入比例逐年加大,有的地区更是超过了50%以上. 房地产行业发展历程 在78-91年这个时间段,理论与小范围发展的阶段,也是个初步探索的阶段 1992年邓小平南巡之后,全国掀起房产热,同年也发生“下海潮”,在全国各地很普遍。那时也出了一大批房产大佬像万通的冯仑阳光壹佰的易小迪 SOHO 潘石屹等等 95到07-08年从海南成功抽身的房企更多表现出的是稳健和谨慎。到千禧年,福利分房制度基本废止,住房推向市场化。 一直到现在,期间出了多轮税制、土地出让、全面调整等等改革!房地产行业也完成了一个从无到有,日见规范的过程 二、房地产企业的基本业务介绍

房地产行业通过市场机制从事房地产投资、开发、建设、销售、出租、管理、服务、自行等项目的产业。 三、房地产行业的特点 房地产行业是一个资源整合型企业 开发产品类型多,用途多样性 开发流程长、资金密集 房地产行业涉及行政主管部门多 销售收入种类多,销售行为接受政府监管 第二节房地产企业一般经营模式与流程 一、经营模式(开发与自持物业) 房地产开发经营、(南万科北顺驰主要以销售开发产品为主)后来房企发展自己的物业公司、也有投资房地产中介、后期自持物业如万达的商业地产,随着经营模式不断变化与创新,给我财务人员账务核算也带了新的挑战和机遇。 二、房地产开发流程

房地产企业的账务处理

房地产企业的账务处理 房地产企业和工业企业(制造业)在会计核算上是有不同的。从成本核算:制造业生产成本周期短,产品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可完成生产成本的制造;而房地产企业开发成本周期长,房屋开发建设一般跨年度才可完工。所以,这是两个不同行业的会计核算,还有很多不同之处, 房地产企业涉及的税种 房地产开发企业主要涉及的税种有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以及契税等。(一)营业税:计税依据:为纳税人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应税劳务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转让土地使用权,应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中的“转让土地使用权”子目征税; 2、销售不动产,税率为5%; 3、土地使用权出租以及房地产建成后出租的,按“服务业―租赁业”征税。计算公式=营业额×适用税率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以营业税为计税依据,依所在地区分别适用7%、5%、1%征城市建设维护税,依3%计征教育费附加。 (三)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土地增值税按照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规定的适用税率计算征收,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

《条例》规定的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为增值额。它采用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应纳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额×速算扣除率。 其中:土地增值额=转让房地产总收入-扣除项目金额。 计算扣除项目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费用;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加计扣除。 (四)房产税: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对拥有房屋产权的内资单位和个人按照房产税原值或租金收入征收的一种税。它以房产原值(评估值)为计税依据,税率为1.2%。年应纳税额=房产原值(评估 值)×(1-30%)×1.2%。出租房屋税率12%。 (五)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一种税。年应纳税额=∑(各级土地面积×相应税额)。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 (六)印花税:是对在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的各种凭证所征收的一种兼有行为性质的凭证税。分为从价计税和从量计税两种。应纳税额=计税金额×税率,应纳税额=凭证数量×单位税额。 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书立的凭证(合同)暂不征收印花税,但在土地开发建设,房产出售、出租活动中所书立的合同、书据等,应缴纳印花税。凡进行房屋买卖的,签定的购房合同应按产权转移书据所载金额0.05%缴纳印花税,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在办理买卖过户手续时,应监督买卖双方在转让合同或协议

房地产企业增值税税率汇总手册

总包工程支出 总包工程支出,应按照总包商的纳税人资格和计税方法的选择来区分。 1.1 总包商为小规模纳税人,进项税抵扣税率为3%。不过,总包商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可能性比较小。 1.2总包商为一般纳税人 1.2.1进项抵扣税率为10%。 1.2.2 清包工 (1)清包工(总包方采取简易计税),进项抵扣税率为3%。 (2)清包工(总包方采取一般计税),进项抵扣税率为10%。 分包工程支出 2.1 门窗适用税率进项税率16%,安装工程11%或者3%。 2.2 保温工程材料进项税率16%,工程施工11%或者3%。 2.3地暖工程材料进项税率16%,工程施工10%或者3%。 2.4外墙涂料、瓷砖工程材料进项税率16%,工程施工10%或者3%。 2.5防水工程材料进项税率16%,工程施工10%或者3%。 2.6智能化工程材料或者设备进项税率 16%,工程施工10%或者3%。

2.7玻璃幕墙工程材料进项税率16%,工程施工10%或者3%。 2.8配电箱材料进项税率16%。 2.9电梯设备进项税率16%。 工程物资 工程物资,由于工程材料物资种类繁多,所以分供商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适用税率也不尽相同。一般的材料物资适用税率是16%,但也有一些特殊情况: 3.1 木材及竹木制品,进项抵扣税率为13%、16%。 属于初次生产农产品的原木和原竹,取得的发票可能会是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而非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同样可以抵扣进项税,适用税率为13%;而经过加工的属于半成品或成品的木材及竹木制品,取得的发票是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税率一般是16%。 3.2 水泥及商品混凝土,进项抵扣税率为16%、3%。 购买水泥和一般商品混凝土的税率通常为16%;但以水泥为原料生产水泥混凝土,就可以选择简易征收,征收率为3%。 3.3 砂土石料等地材,进项抵扣税率为3%。 生产企业自产的建筑用砂、土、石料以及自产砂、土、石料连续生产砖、瓦、石灰可以选择简易征收,适用税率为3%

房地产行业会计实务篇

房地产行业会计实务及涉税介绍 房地产企业工程部 第一篇房地产行业会计实务 第一章开发产品成本 为了加强开发产品成本的经管,降低开发过程耗费的活劳动和物化劳动,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必须正确核算开发产品的成本,在各个开发环节控制各项费用支出。 要核算开发产品的成本,必须明确开发产品成本的种类和内容。开发产品成本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开发产品成本按其用途,可分为如下四类: 一、土地开发成本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土地(即建设场地)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 二、房屋开发成本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各种房屋(包括商品房、出租房、周转房、代建房等)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 三、配套设施开发成本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能有偿转让的大配套设施及不能有偿转让、不能直接计入开发产品成本的公共配套设施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 四、代建工程开发成本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接受委托单位的委托,代为开发除土地、房屋以外其他工程如市政工程等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 以上四类开发产品成本,在核算上将其费用分为如下六个成本工程: 一、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或批租地价指因开发房地产而征用土地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征地费、安置费以及原有建筑物的拆迁补偿费,或采用批租方式取得土地的批租地价。 二、前期工程费指土地、房屋开发前发生的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以及水文地质勘察、测绘、场地平整等费用。 三、基础设施费指土地、房屋开发过程中发生的供水、供电、供气、排污、排洪、通讯、照明、绿化、环卫设施以及道路等基础设施费用。 四、建筑安装工程费指土地房屋开发工程在开发过程中按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图施工所发生的各项建筑安装工程费和设备费。 五、配套设施费指在开发小区内发生,可计入土地、房屋开发成本的不能有偿转让的公共配套设施费用,如钢炉房、水塔、居委会、派出所、幼托、消防、自行车棚、公厕等设施支出。 六、开发间接费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内部独立核算单位及开发现场为开发房地产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包括现场经管机构人员工资、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

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

第一章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概论 第一节房地产企业的经营特点 房地产企业是专门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企业。房地产包括房产和地产。不同的房地产企业具有不同的经营模式,但总体上可以划分为以下两类: 销售物业模式:通过土地购买、规划设计、组织施工、竣工验收、产品销售等五个阶段,将开发完成的房地产移交给购买者,并一次性取得销售收入。 自持物业模式:将开发完成的房地产留作自用,通过出租、联营、自营等方式分期取得经营收入。 1992年实行市场经济以后,我国的房地产业得到了迅猛发展,但始终局限于销售物业模式,这时的房地产企业仅仅是开发商,买进卖出,企业没有自己的资产。而进入21世纪以来,越来越多的房地产企业选择了自持物业模式,并完成了从开发商向不动产商的转变。这也是本书将企业定位为房地产企业而非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原因。同样,本书所研究的会计核算不仅涉及传统的销售物业,同时也涉及新兴的自持物业。 一、房地产企业经营活动的主要业务 房地产企业可以将土地和房屋合在一起开发,也可以将土地和房屋分别开发。它既是房地产产品的生产者,又是房地产商品的经营者。房地产企业经营活动的主要业务有: 土地的开发与经营:企业将有偿获得的土地开发完成后,既可有偿转让给其他单位使用,也可自行组织建造房屋和其他设施,然后作为商品作价出售,还可以开展土地出租业务。 房屋的开发与经营:房屋的开发指房屋的建造,房屋的经营指房屋的销售与出租。企业可以在开发完成的土地上继续开发房屋,开发完成后,可作为商品作价出售或出租。企业开发的房屋,按用途可分为商品房、出租房、安置房和代建房等。 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的开发:房地产企业可以开发能有偿转让的大配套设施,也可以开发建设不能有偿转让的、为开发产品服务的公共配套设施。 代建工程的开发:代建工程的开发是企业接受政府和其他单位委托,代为开发的工程。 二、房地产项目的运作流程 房地产企业将自有资金投资于具体的房地产项目,包括立项、规划、土地出让或转让、建设、销售或自营等一系列的经济行为,其运作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

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和税务处理大全

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和税务处理大全 如:会计分录,会计科目、会计报表、要缴纳哪些税,怎样少纳税。 内容好多,先发给您一部分吧:房地产会计全套账务处理和涉及税目 一、房地产涉及的税种: 房地产开发企业主要涉及的税种有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契税和企业所得税及代扣的个人所得税等。 1、营业税:税率5%。 2、城市维护建设税 计税依据是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计算缴纳。税率分别为7%(城区)、5%(郊区)、1%(农村)。 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营业税×税率。 3、教育费附加 计税依据是按实际缴纳增值税的税额计算缴纳,附加税率为3%。 计算公式: 应交教育费附加额=营业税×3%。 4、印花税: (1)财产租赁合同、仓储保管合同、财产保险合同,适用税率为千分之一; (2)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货运运输合同、产权转移书据,税率为万分之五; (3)购销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技术合同,税率为万分之三; (4)借款合同,税率为万分之零点五; (5)对记录资金的帐薄,按“实收资本”和“资金公积”总额的万分之五贴花; (6)营业帐薄、权利、许可证照,按件定额贴花五元。 5、个人所得税: 工资、薪金不含税收入适用税率表 级数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1 不超过500元的部分5 0 2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10 25 3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15 125 4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20 375 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25 1375 6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30 3375 7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35 6375 8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40 10375 9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45 15375 计算公式: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收入-2000-“三险一金” 6、所得税 (1)所得税的征收方式有两种:查帐征收和核定征收。

(完整版)房地产会计账务处理流程

一.房地产会计账务处理流程 先谈谈会计流程吧。房地产行业的会计流程与其他行业的会计流程大同小异。 1、关于费用的报销。有关的业务人员签字,部门负责人签字,然后由会计部门的有关人员审核,最后由签批权的 负责人签字后,由出纳支付。出纳做记账凭证。 2、房地产行业一般情况同上。只是在出包工程时支付工程款,有的企业由会计部会同工程部按定额或形象进度测 算工程进度并以此支付工程款,有的企业只由工程部测算工程进度,有关人员签字后支付工程款。实际上就是会计的《建筑会同》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定收入。 3、出纳只做与货币收支有关的记账凭证,并据此核对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 4、由会计部有关人员进行会计记账凭证审核。 5、由会计部有关人员进行记账凭证汇总、试算平衡、记账。 6、由会计部有关人员制作转账凭证。由会计部有关人员审核,再记账。 7、填制会计报表、税表。 再谈谈房地产行业会计科目的设置。房地产行业的会计科目与一般的制造业的会计科目基本相同。一般的货币资金、往来等都用。不同的是: 工业企业一般不使用:预收账款、预付账款。而房地产行业使用这两个科目。工业的“生产成本”,房地产行业改为:“开发成本”,它下面设6个二级科目,分别是: 1.土地出让及拆迁安置补偿费 2.前期工程费、 3.基础设施工程费、 4.建筑安装工程费、 5配套设施工程费、 6.开发间接费。 一般房地产行业按项目、开发期设置三级科目。(必须说明,在成本核算方面,最理想的核算方法是按栋核算成本,以建筑面积做为分配混合费用的依据。但是,由于实际工作中,由于有关人员、收费等是打包的形式,按上述方法分摊较难,再加上同期开发的楼盘基本相同,可以采用按项目、开发期核算成本)。工业企业的“库存商品”改为“开发产品”;“制造费用”改为“开发间接费用”。 二.再谈谈有关税费情况。由于房地产开发的产品周期较长,一般的按会计准则要求确认收入时间会较长,但是, 国家的税收不能延期,因此,有关的税法规定,按企业收取的预收款为税基计算缴纳营业税及附加税。也就是说,当房地产行业销售期房的时候,就开始交税。并且按一定的比例预交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房地产行业还应该缴纳土地使用税。当工程开发完毕后,要汇算清缴土地增值税。 1、资产类主要会计科目核算: (1)现金 从银行提取现金 借:库存现金 贷:银行存款 支取现金或是预支现金 借:其他应收账——XX成本类或材料类科目 贷:库存现金 (2)银行存款 (3)应收账款:主要是核算在开发经营过程中,转让和销售开发产品,提供出租房屋和提供劳务,而向购买、接受和租用单位或个人收取的款项。 ①出售租赁商品房而应收取的未收到的款项(所附原始单据:购方协议销售发票或出租发票)

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处理例解

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处 理例解 Company number:【0089WT-8898YT-W8CCB-BUUT-202108】

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处理例解 一、房地产公司设立: 参与投资组建公司的股东名称并非真实的,而是为了核算方便临时编写的。 北京综合投资公司、北京化工集团总公司、北京东城新兴投资总公司、吴文嘉于2007年1月10日 共同发起设立新兴房地产开发公司有限公司,公司符合一资质等级,报经北京市建委核定,取得《暂定 资质证书》。新兴房地产开发公司注册资本8000万元。北京综合投资公司公司出资3200万元,占新兴 公司40%股权;北京化工集团总公司公司出资2000万元,占新兴25%股权;北京东城新兴投资总公司公 司出资1600万元,占新兴20%股权;吴文嘉公司出资1200万元,占新兴公司15%股权。 北京综合投资公司公司投入现金2115万元,非货币出资评估价:土地使用权2500平方米,1000万元,使用年限50年;奥迪轿车85万元,尚可使用年限7年; 北京化工集团总公司公司投入现金1000万元,非货币出资评估价:三地宾馆30%股权,作价1000万元,三地宾馆2006年净资产3500万元; 北京东城新兴投资总公司公司投入现金1500万元,非货币出资评估价:北京东城新兴投资总公司公司持有甲公司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三年期企业债券100万元,债券面值万元,票面利率6%(每年利息万元)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息归新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债券到期日2007年6月30日; 吴文嘉公司投入现金1000万元,非货币出资评估价:丰田轿车80万元,尚可使用6年;宝马轿车100万元,尚可使用8年;捷达轿车两辆12万元,均尚可使用5年;HP电脑5台1万元,,联想电脑5台1万元,电脑尚可使用2年;HP激光打印机万元,爱普森针式打印机万元,打印机尚可使用3年;工程复印机万元,尚可使用3年;金杯面包车1辆2万元,尚可使用3年。 1月10日公司设立时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工商银行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固定资产 2850000 长期股权投资—三地宾馆(成本) 损益调整 5000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甲公司(成本) 11250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甲公司(应计利息) 168800 贷:实收资本—北京综合投资公司公司 北京化工集团总公司公司 北京东城新兴投资总公司公司 吴文嘉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500000 投资收益 293800 公司办公用房尚未建成时暂时租用办公用房。1月15日租赁办公用房(我选择在预付账款科目核算,也可以在管理费—开办费核算,房租一次支付半年,按月摊销,新企业会计准则取消待摊费用会计 科目,发生时可在预付账款核算,会计报表在预付账款项目列报,每月摊销9000元):借:预付账款—房屋设备租赁—金桥写字楼 54000 贷:银行存款—工商银行 54000 1月16日×3%) 借: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300000 贷:银行存款—工商银行 300000 注:契税、耕地占用税属于财产税,计入财产成本。

房地产开发企业增值税计算方法

房地产开发企业增值税计算方法 房地产开发企业是指按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企业。随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全面推开,房地产开发企业也纳入了增值税的管理。目前最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增值税计算方式如下: 一、预交增值税 1、政策依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规定,一般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在取得预收款的次月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计算方法为: 应预缴税款=预收款÷(1+适用税率或征收率)×3%。 上述公式中的适用税率或征收率,根据纳税人适用的计税方法不同分别选择,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按11%的适用税率计算,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按5%的征收率计算。计税方法依据房地产老项目和新项目分别确定,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老项目,纳税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上述日期后开工的新项目,只能适用一般计税方法。 2、申报示例 某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新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2017年12月收到诚意金100.00万元、预收房款2,220.00万元。 应预缴税款=预收款÷(1+适用税率或征收率)×3% =2,220.00÷(1+11%)*3%=60.00万元

3、申报核算 2017年12月账务处理: (1)收到诚意金 借:银行存款100.00万元 贷:其他应付款100.00万元 (2)收到预收款 借:银行存款2,220.00万元 贷:预收账款2,220.00万元 (3)预缴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60.00万元 贷:银行存款60.00万元 纳税申报 二、土地价款抵扣政策依据 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三)项第10点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房地产老项目除外),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受让土地时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2、财税〔2016〕140号第七条 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包括土地受让人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用、土地前期开发费用和土地出让收益等。

2020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核算制度

房地产开发企业 会计核算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XX地产开发集团公司(下称“XX公司”)的会计核算政策,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XX公司及子公司。除特别说明外,本制度所称“公司”的范围包括XX公司和各级控股子公司以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的其他主体。控股子公司和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的其他主体统称“子公司”,公司持有股权或类似权益但未达到控制条件的其他公司或主体统称“参股公司”。 第三条 XX公司及子公司应设置会计机构,或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会计部门要明确会计人员的职责分工,实行岗位责任制度。 第四条公司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薄和管理会计档案。 第五条公司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第六条公司的会计年度自公历每年一月一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七条公司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都要有合法的原始凭证,并要经过有关人员审核。 第八条公司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九条公司的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公司会计记录的文字使用中文。 第十条公司以权责发生制为核算原则,以历史成本为资产计价基础。 第十一条公司所采取的会计政策应遵循一贯性原则,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的,应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并在变更年度的会计报表附注中加以说明。 第二章资产的核算 第十二条公司的资产按流动性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 第十三条公司的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第十四条公司货币资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 公司应当设置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日逐笔登记。银行存款应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名称和存款种类进行明细核算。对外币现金和存款,应分别按人民币和外币进行明细核算。

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知识点

精品汇编资料 第一节房地产企业的经营特点 房地产企业是专门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企业。房地产包括房产和地产。不同的房地产企业具有不同的经营模式,但总体上可以划分为以下两类:销售物业模式:通过土地购买、规划设计、组织施工、竣工验收、产品销售等五个阶段,将开发完成的房地产移交给购买者,并一次性取得销售收入。 自持物业模式:将开发完成的房地产留作自用,通过出租、联营、自营等方式分期取得经营收入。 1992年实行市场经济以后,我国的房地产业得到了迅猛发展,但始终局限于销售物业模式,这时的房地产企业仅仅是开发商,买进卖出,企业没有自己的资产。而进入21世纪以来,越来越多的房地产企业选择了自持物业模式,并完成了从开发商向不动产商的转变。这也是本书将企业定位为房地产企业而非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原因。同样,本书所研究的会计核算不仅涉及传统的销售物业,同时也涉及新兴的自持物业。 一、房地产企业经营活动的主要业务 房地产企业可以将土地和房屋合在一起开发,也可以将土地和房屋分别开发。它既是房地产产品的生产者,又是房地产商品的经营者。房地产企业经营活动的主要业务有: 土地的开发与经营:企业将有偿获得的土地开发完成后,既可有偿转让给其他单位使用,也可自行组织建造房屋和其他设施,然后作为商品作价出售,还可以开展土地出租业务。 房屋的开发与经营:房屋的开发指房屋的建造,房屋的经营指房屋的销售与出租。企业可以在开发完成的土地上继续开发房屋,开发完成后,可作为商品作价出售或出租。企业开发的房屋,按用途可分为商品房、出租房、安置房和代建房等。 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的开发:房地产企业可以开发能有偿转让的大配套设施,也可以开发建设不能有偿转让的、为开发产品服务的公共配套设施。代建工程的开发:代建工程的开发是企业接受政府和其他单位委托,代为开发的工程。 二、房地产项目的运作流程 房地产企业将自有资金投资于具体的房地产项目,包括立项、规划、土地出让或转让、建设、销售或自营等一系列的经济行为,其运作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 前期的准备工作主要包括房地产项目的立项规划审批、设计施工、市场规划、土地出让或转让等。同时,房地产企业要根据具体情况对投资来源、建设方式、经营模式等方面进行详细的规划和战略决策。前期准备阶段是项目运作的首要环节,也是决定项目成败的关键因素。

房产企业预缴增值税如何账务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一般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第十一条应预缴税款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应预缴税款=预收款÷(1+适用税率或征收率)×3%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11%的适用税率计算;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 第十二条一般纳税人应在取得预收款的次月纳税申报期向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 第十四条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以下简称《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以当期销售额和11%的适用税率计算当期应纳税额,抵减已预缴税款后,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未抵减完的预缴税款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第十五条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按照《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以当期销售额和5%的征收率计

2、本月销售收到预收款 105万,确认预缴增值税 按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资产、负债”的规定 企业月末负有预交税款的纳税义务,则应确认一项负债,通过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预交税款)核算, 在确认负债时,同时确认一项资产,通过预付账款—预交增值税核算。 确认资产的理由,确认负债缴纳税款后,缴纳的税款形成企业可抵顶后期应缴增值税的一项权利,由企业拥有和控制,减少企业后期现金的流出(即导致了企业间接的流入)借:预付账款—预交增值税 3万 105/(1+5%)*3% 贷: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预交税款)3万 3、按城建税的规定,确定应缴城建税 企业在确认预缴增值税的当期,考虑在后期预缴增值税抵扣增值税应缴税额后,能否有应缴增值税,存在不确定性,即在后期抵减增值税后,如果应缴增值税—未交增值税=0,则不存在应按实际缴款的增值税计提缴纳城建税的可能, 因此,在确认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预缴税款)的当期,按企业会计准则资产、费用的规定: 企业发生的支出不产生经济利益的,或者即使能够产生经济利益但不符合或者不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导致其承担了一项负债而又不确认为一项资产的,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房地产会计核算

本文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包括自己建造部分,纯包给施工单位承建。所涉业务流程为公司拿地,请设计公司设计,委托施工单位承建,自己或请代理销售房子,结算,确认收入成本,不涉及上市公司所提减值准备。 1001现金,这个科目就不用多说了,注意他是现金流量表的科目,金蝶K3和用友U8都能够实现现金流量表的自动编制,设置好了可以省下好多时间和精力。 1002银行存款,一般的房地产公司都会涉及到贷款和银行按揭贷款,这里面会涉及到几种性质不同的账户,建议把贷款专户和银行按揭账户与一般结算户分开,设成三级明细 1002.01结算户下设明细 1002.02贷款专户一般项目公司只有一个,如有几个则下设明细 1002.03按揭保证金户视情况可设明细,同时一般情况下,银行会要求对应在开一个一般结算户,专门用于在按揭保证金解冻时划入一般结算户 这样区分的目的是因为按揭保证金户是不能随便动用的资金,便于统计公司的可动用资金,可动用资金这一概念对一个房地产公司来说还是很重要的,在报建的时候,计委和建委都会要银行开具相应的资金证明,这个按揭保证金上的钱是不能计算在内的。 1009其他货币资金、1101短期投资、1102短期投资跌价准备、1111应收票据、1121应收股利、1122应收利息这几个科目基本上不会用,投资业务核算不是本文所要讨论的内容,不再详述。 1131应收账款现在都是房子预售,用预收账款或其它应付款,一般不用应收账款,房地产开发商一般不会赊销房子,如果在市场发生大的困难时,也有可能用分次付款的方式促销,会形成应收账款(交房,并且结算以后),如果房地产开发公司应收账款业务比较多而且余额大的情况,这份工作不干也罢。 1133其它应收款注意这个科目有很多存出保证金要放在这个科目,主要是报建过程中的一些如墙改基金、散装水泥保证金、民工工资保证金,临时接电保证金等,各地政府花样不一样,可以详细了解一下项目报建部门及工程部门的同事。这个科目建议只设这样几个明细科目:内部个人借款、存出保证金、合作单位往来、其它;用个人、客户往来核算实现对每个人、单位的明细管理。这个功能前面所述的两个软件都可以实现,但要在开始进行设置时设好,尤其是存出保证金账户,在实际工作中,报建部门拿回来的收据都是一样的,会计尤其是刚入门的会计通常无法区分哪些是直接进成本的项目,哪些要最后退回来的项目,所以要找懂报建业务的同事把这些项目了解清楚。 1141坏账准备,基本不用。 1151预付账款基本不用,可能要用的时候是钢材和水泥紧俏的时候,也不会很复杂,最近一年,预付账款在税源比较紧张的地方,可能会引起税务局的关注,会提一些很莫明其妙的要求,他是你的主管税务机关,你也不好反驳,最好还是收一单发票付一笔款。 1161应收补贴款、1201物资采购、1211原材料、1221包装物、1231低值易耗品、1232材料成本差异、1241自制半成品、1244商品进销差价、1251委托加工物资、1261委托代销商品、1271受托代销商品、1281存货跌价准备、1291分期收款发出商品、1301待摊费用、1401长期股权投资、1402长期债权投资、1421长期投资减值准备、1431委托贷款等科目基本上不用。

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流程

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流程 房地产核算流程 三、主要会计科目 三级会计科目明编号会计科目名称二级会计科目适用范围说明 细适用范围说明 一、资产类 1001 库存现金 1002 银行存款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 1101 交易性金融资产股票、债券、基金、其他 1132 应收利息二级科目下分别1122 应收账款楼款、租金设:住宅、商业、 车位 1123 预付账款各供应商 个人借支、单位往来、代交个人社会保险基单位往来下设客1231 其他应收款金、社会养老保险、代交个人住房公积金户名称 房屋及建筑物、生产设备、经营器具工具家 1601 固定资产 具、运输工具、电子设备 房屋及建筑物、生产设备、经营器具工具家 1602 累计折旧 具、运输工具、电子设备 房屋及建筑物、生产设备、经营器具工具家 1603 固定资产清理 具、运输工具、电子设备 发出成本、加工费、往返运杂费、税金、 1408 委托加工物资 其他 1412 包装物及低耗品在库、在用、摊销 1471 存货跌价准备 二级下分别设:股1501 持有至到期投资投资成本、应收利息 票、债券、基金、 其他

持有至到期投资 1502 股票、债券、基金、其他 减值准备 可供出售金融资股票、债券、基金、1503 成本 产其他 二级下分别设:股1511 长期股票投资投资成本、损益调整票投资、权益投资、其他投资 长期投资减值准 1512 股票投资、权益投资、其他投资 备 土地使用权、商标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 1701 无形资产 著作权、办公软件 土地使用权、商标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 1702 累计摊销 著作权、办公软件 二、负债类 2001 短期借款工行、农行、建行流贷 二级下分别设:股2101 交易性金融负债本金、公允价值变动票、基金、债券、 其他 2202 应付账款各供应商 预收账款 社会保险基金下 设:社会养老保 工资、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工会经费、 险、失业保险、生2211 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住房公积金、退职补偿、非 育保险、工伤保 货币性福利

房地产企业增值税会计核算方法

房地产企业增值税会计核算办法 (试行稿) 为积极应对房地产行业营改增的全面试点工作,确保相关税改政策在我公司的全面落实,正确指导下属项目公司开展相关会计核算,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增值税暂行条例》、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等有关会计、税收制度及规定,结合房地产行业特点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特制定本会计核算办法。 一、会计科目设置 1、

对于多期开发项目,为方便统计项目各期预缴增值税款与进、销项税额的发生、抵减、或取得等情况,真实反映各期增值税实际税负情况,以上“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土地价款抵减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转出”明细科目需按现有【项目期数】进行辅助核算,期数设置原则上采用现有分期,但如有以下情况应进行调整: (1)原作为一个项目分期进行开发成本核算的房地产项目,如既有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征税,又有一般计税方法征税的,在确认【项目期数】时,需再次进行分期。计税方法不同,不得使用同一分期进行增值税业务的核算。 (2)采用一般计税方法征税的项目,取得多本《建筑工程施工 许可证》的,可不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进行分期,但须严格按照交付时间设立单独的分期进行增值税业务的核算,交付时间不同的分期,不得合并核算。 (3)为准确核算与房地产开发无直接关系的其他增值税涉税事项,在现有【项目期数】下设置“共同项”辅助明细。该“共同项”仅适用于与开发项目无直接关系的增值税业务(例: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部分会计核算时属于“开发间接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其进项税额应记入“共同项”下辅助核算)。(4)增值税核算业务下的分期,不得使用“待分摊项目”或类似性质的过渡性分期。例如:取得的进项税额,涉及到跨期分摊的,应在取得当期按照合理的比例进行分摊,确实无法划分的,按照税法规定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建设规模”为依据进行划分。 (5)项目公司开发的自持项目,应设立单独的分期,其进项税额按照税

房地产企业地产会计核算流程

房地产企业地产会计核算流程 我国的房地工业在经历了狂热、低迷、大起大落,目前正处于理性发展阶段。下面是为大家带来的房地产企业地产会计核算流程,欢迎阅读。 1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财务核算 房地产企业会计形成的时间不长,不如工业会计与商业会计那么成熟,但大多内容基本差不多,房地产企业财务核算与其他会计最大的不同体现在存货的成本核算以及企业收入核算。其中房地产企业存货的核算内容主要是工程成本(费用)的核算,核算科目不象其他会计那样相对固定,但笔者建议,为了税务清算的方便,最好根据税法中相关成本扣除的要求设置成本科目,即具体为: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是指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 (2)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以下简称房增开发)的成本,是指纳税人房地产开发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以下简称房增开发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 (3)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费用(以下简称房地产开发费用),是指与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关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4)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是指在转让已使用的房屋及建筑物时,由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重置成本价乘以成新度折扣率后的价格,评估价格须经当地税务机关确认。 (5)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是指在转让房地产时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因转让房地产交纳的教育费附加,也可视同税金予以扣除。 (6)开发间接费用。 2应增设的会计科目 本世纪已出台的会计制度中,皆没有专门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会计科目及核算办法,这给这些企业的会计核算带来很大不便。但是,现行所有会计制度涉及会计科目设置的说明中都规定:在不影响对外提供统一财务会计报告的前提下,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某些会计科目。根据这一些规定,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或新准则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执行各自适用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基础上,增设以下专门核算房地产开发的会计科目,不但是需要的,也是符合会计制度规定的: 1.“开发成本”科目。本科目核算房地产开发的费用和成本,包括:(1)开支的拆迁补偿费、土地出让金或受让价款及相关税费、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建筑安装工程费、配套设备费等费用;(2)开发采用出包方式的,根据预付给承包商的款项和工程进度估价的开发成本;(3)工程采用自营方式发生的各项成本费用;(4)分配应由开发产品承担的公共配套设施费、计提应上交有关部门管理的维修费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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