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国家级数据库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国家级数据库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国家级数据库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国家级数据库

及管理系统建设总体方案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二次调查”)国家级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建设是二次调查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保证二次调查国家级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目标

建设二次调查国家级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实现国家对二次调查成果的集中管理,借助于国土资源主干网和金土工程及“一张图”工程的支持,保证调查成果充分应用于国土资源管理日常业务,为土地资源宏观规划和管理决策,提供快速、准确、翔实基础数据,满足国家对县级土地调查数据管理和应用的迫切需求。建成长效的数据上报和快速更新机制,保持土地调查数据库的现势性,实现国家、省、市、县四级土地调查数据库的互联互通和同步更新,满足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对国土资源基础数据的广泛需求。

(二)任务

1.建设国家级土地调查数据库。

按照统一的标准和规范,以县为单位进行成果统一汇交和整合集成,对调查成果数据进行有效的组织和存储。在平面方向,保证各区域数据成为逻辑无缝的整体。在垂直方向,通过统一的空间坐标定位保证各类数据能够实现空间上的叠加和套合。在数据内容上,实现对土地调查的图形、属性、影像等空间数据及其他非空间数据的逻辑一体化管理。

2.数据库管理系统开发。

按照土地调查和软件开发的有关标准和程序,开展数据库管理的系统分析、系统设计、软件开发、测试运行等建设工作,开发具有数据输入输出、数据编辑、统计汇总、更新交换等功能完备的国家级土地调查数据库管理系统,满足国土资源日常应用需求。

3.长效的数据更新和上报机制建立。

开展土地调查数据上报及更新技术方法的研究,在试点示范的基础上,建立数据更新和上报的长效机制,开展国家级土地调查数据库更新,实现对变更信息的及时汇总统计,以及对数据库的及时更新维护,保证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库成果的现势性。

二、原则与依据

(一)原则

1.统一标准。

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标准

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的要素分类、要素编码、属性数据结构、图形数据结构、影像数据结构、文件命名规则、元数据和数据交换格式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乡(镇)级(含和乡镇级同比例尺的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建设和数据交换,同时也适用于仅包含土地利用规划文本、指标、影像等要素的市级、县级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建设和数据交换。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26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GB/T 13989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和编号 GB/T 17798-2007 地球空间数据交换格式 GB/T 19231 土地基本术语 GB/T 16820 地图学术语 GB/T 13923-2006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 GB/T 21010-2007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TD/T 1014-2007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 TD/T 1016-2007 《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 TD/T 1019-2009 《基本农田数据库标准》 TD/T 1016-2003 国土资源信息核心元数据标准 国土资源部《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 国土资源部《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 国土资源部《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要素feature 现实世界现象的抽象。[GB/T 17798-2007 3.4要素] 3.2 要素性质feature arribute 要素的性质。[GB/T 17798-2007 3.5要素性质] 3.3 类class 具有共同特性和关系的要素集合。 3.4 对象object 具有明确定义的边界和封状态与行为特征的实体。[GB/T 17798-2007 3.6对象] 3.5 实体entity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数据库标准2020-11-17

数据库标准修改说明 在2020年10月15日下发版本基础上,做如下修改: 1. 删除表2中分类因素图层中【生物多样性】、【生物多样性】和表15生物多样性属性表。 2. 数据库标准要求,扩充分类单元图层是必须的,“三调”有这两类图斑的,必须有这个图层;没有的不需要建空图层。表2中扩充分类单元的约束条件修改为O(可选)。 3. 表5、表6、表9和表10,将“c-标准制”修改为“c-国际制”。 4. 表5、表6中①土壤重金属污染状况级别对应的字段代码由“TRZJSWRZKJB”修改为“TRZJSWRJB”,长度缩减为9个字符。②耕地二级地类GDEJDL,因在表6中增加了“即可恢复、工程恢复”类别,表5、表6的字段长度统一由原来的6位修改为8位。 5. 表6注15:种植属性为“即可恢复”的耕地二级地类填写“即可恢复”,“工程恢复”的填写“工程恢复”,耕地二级地类级别代码均填写小写字母k。修改为“种植属性为“即可恢复”的耕地二级地类填写“即可恢复”,种植属性为“工程恢复”的耕地二级地类填写“工程恢复”,级别代码分别选填表36中的对应代码。” 6. 修正表6 注15和表7注16的表述。表20中地类编码长度变为5。 7. 因有些省份收集到的污染数据是点位的,因此原【土壤重金属污染状况TRZJSWRZK】图层扩充为【土壤重金属污染状况图斑TRZJSWRTB】和【土壤重金属污染状况样点TRZJSWRYD】两个图

××/T ××××—×××× 层,两个图层的属性结构分别按照表15和表16描述。在表2中约束条件由M调整为C,表示仅需提供“土壤重金属污染状况图斑和土壤重金属污染状况样点”二者之一。 8. 表18中的【OUT丰度指数】修改为【Ace指数】。对应的字段代码【OUT_FDZS】也修改为【Ace_ZS】。 9. 关于耕地二级地类的编码,在表36中增加j-即可恢复和g-工程恢复分类。 10. Int只表示是整形数据类型,根据选定的数据库确定短整型和长整型的具体类型;float只表示浮点型数据,具体是单精度还是双精度应按选定数据库的字段类型自行设定。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县级土地调查

附件: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县级土地调查 数据库建设标准补充规定 一、关于《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的补充内容 (一)基本农田。基本农田数据的数据结构按《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基本农田调查技术规程》(TD/T 1017-2008)附录A的规定执行。基本农田图斑图层“基本农田图斑编号”字段长度由18位改为20位。 (二)数字高程模型。数字高程模型的层要素的约束条件修改为O(可选),地方汇交国家的县级数据库中不提交。 (三)坡度图。表9坡度图属性结构描述表,删除“田坎扣除系数”字段。 (四)地类图斑。表10地类图斑属性结构描述表,增加“地类备注”字段,序号为“14”,字段名称为“地类备注”,字段代码为“DLBZ”,字段类型为“Char”,字段长度为“2”,约束条件为“O”,备注为“条件可选”。批而未用土地填写“P”。 增加“耕地坡度级”字段,序号为“15”,字段名称为“耕地坡度级”,字段代码为“GDPDJ”,字段类型为“Char”,字段长度为“2”,值域为“见表35”,约束条件为“O”,备注

为“耕地必选”。原序号为14-23的字段序号依次顺序递加。 (五)行政区。表5行政区属性结构描述表,增加“描述说明”字段,序号为“7”,字段名称为“描述说明”,字段代码为“MSSM”,字段类型为“Char”,字段长度为“2”,值域为“非空”,约束条件为“M”,海岛区域填写代码01,非海岛区域填写00。 (六)宗地。“土地用途”字段约束条件改为“O”。地方汇交国家的县级数据库不需要提交宗地的相关扩展表(包括表15、16、17、18、19)。表21界址点属性结构描述表中,“界址点号”字段的备注内容为“全县统编”。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国家级数据库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国家级数据库 及管理系统建设总体方案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二次调查”)国家级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建设是二次调查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保证二次调查国家级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目标 建设二次调查国家级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实现国家对二次调查成果的集中管理,借助于国土资源主干网和金土工程及“一张图”工程的支持,保证调查成果充分应用于国土资源管理日常业务,为土地资源宏观规划和管理决策,提供快速、准确、翔实基础数据,满足国家对县级土地调查数据管理和应用的迫切需求。建成长效的数据上报和快速更新机制,保持土地调查数据库的现势性,实现国家、省、市、县四级土地调查数据库的互联互通和同步更新,满足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对国土资源基础数据的广泛需求。 (二)任务 1.建设国家级土地调查数据库。

按照统一的标准和规范,以县为单位进行成果统一汇交和整合集成,对调查成果数据进行有效的组织和存储。在平面方向,保证各区域数据成为逻辑无缝的整体。在垂直方向,通过统一的空间坐标定位保证各类数据能够实现空间上的叠加和套合。在数据内容上,实现对土地调查的图形、属性、影像等空间数据及其他非空间数据的逻辑一体化管理。 2.数据库管理系统开发。 按照土地调查和软件开发的有关标准和程序,开展数据库管理的系统分析、系统设计、软件开发、测试运行等建设工作,开发具有数据输入输出、数据编辑、统计汇总、更新交换等功能完备的国家级土地调查数据库管理系统,满足国土资源日常应用需求。 3.长效的数据更新和上报机制建立。 开展土地调查数据上报及更新技术方法的研究,在试点示范的基础上,建立数据更新和上报的长效机制,开展国家级土地调查数据库更新,实现对变更信息的及时汇总统计,以及对数据库的及时更新维护,保证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库成果的现势性。 二、原则与依据 (一)原则 1.统一标准。

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管理和使用保密协议

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管理和使用保密协议 甲方:市国土资源局 乙方: 为确保市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安全保密,根据国家《保密法》、《测绘法》、《国家测绘局关于加强涉密测绘成果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为防止数据丢失、拷贝或者被盗等泄密问题发生,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保密协议: 第一条: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保密数据指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市第二次土地调查(标准时点)标准分幅图幅,图幅号。 、 第二条:保密数据使用范围 仅允许乙方在项目中使用该成果。 第二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从事涉密测绘成果生产、加工、保管和使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生产、加工、提供、传递、使用、复制、保存和销毁成果,应建立严格的登记制度。必须按照保密要求,对数据严格管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该数据。 2、乙方必须根据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密级按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的要求,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严防泄密。

3、乙方对数据只享有有限使用权,不享有所有权,不得擅自将数据转让、转卖、借给他人(第三方),该数据的任何格式或者任何复制品视同原始数据;乙方可根据需要对数据内容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对数据格式进行转换,但未经许可,不得将修改、转换后的数据对外发布和提供,并应将修改、转换的情况及修改、转换的内容向提供单位备案;不得将原始数据或者其衍生成果在计算机互联网上登载。确需委托第三方加工生产的,经甲方同意后必须与第三方签订成果保密责任书,并报甲方备案。乙方应监督第三方在项目实施中加强数据保密管理,并在项目完成后监督其销毁,项目实施过程中和事后发生的该数据相关的泄密事故,乙方应承担连带责任。 4、甲方要按照项目的要求,及时向乙方发放数据。 第三条责任 * 1、甲方因管理数据不善,造成泄密损失,由甲方承担。甲方不因该数据本身的瑕疵而对使用方所造成的任何后果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在使用该数据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者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主管部门的规定,其使用权即无条件终止;乙方因管理数据不善,造成泄密损失,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第三人擅自将数据转让、转卖、借给他人,使资料所有权人和国家蒙受重大政治、经济损失,由泄密方负全部法律责任,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条协议时效 本协议长期有效。 第四条其他

国土调查数据库标准修订完善情况的说明

附件2 国土调查数据库标准修订完善情况的说明 围绕三次调查近期技术要求相关变化,结合工作实践,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了数据库标准的修订完善工作,形成了《国土调查数据库标准(试行修订稿)》,现将主要内容的修订情况说明如下: 一、根据最新调查要求调整和完善数据库标准情况 (一)根据路面单独调查和海岛调查的要求,调整如下 1.增加“路面范围”和“无居民海岛”两个单独图层,并增加了“无居民海岛利用现状分类代码表”。数据库中的单独图层见附表1。 2.“地类图斑”图层中增加“描述说明”和“海岛名称”字段。 (二)针对耕地调查与种植属性标注的要求,调整如下 1.地类图斑层中,种植属性字段增加“JKHF、即可恢复”、“GCHF、工程恢复”;图斑细化属性中增加“FQ、废弃”。 2.地类图斑层中,种植属性字段中去掉“GZ、耕种”、“YM、临时种植园木”、“LM、临时种植林木”、“LH、绿化草地”、“MC、临时种植牧草”、“KT、临时坑塘”、“GSYY、观赏园艺”和“SSLM、速生林木”;

3.地类图斑层中,耕地的种植属性增加“LS、种植粮食作物”、“FLS、种植非粮食作物”和“LYFL、粮与非粮轮作”。 图斑细化属性和种植属性的具体标注情况见附表2。 二、根据数据库建设实践优化调整数据库标准情况 (一)“土地权属区”调整为“村级调查区” 为进一步明确概念,原数据库标准中的“土地权属区”调整为“村级调查区”、“土地权属区界线”调整为“村级调查区界线”。“村级调查区”中不再设置“权属单位名称”、“权属单位代码”、“权利类型”及“权利性质”字段。权属信息可由地类图斑中的相关属性提取获得。 (二)优化部分要素的字段长度、值域和约束条件等属性信息 1.数字高程模型属性结构描述表、耕地等别属性结构描述表和重要项目用地属性结构描述表中的部分字段约束条件进行了调整。 2.按照精度要求和坐标值域范围,对涉及坐标的字段,将X坐标和Y坐标字段长度统一调整为12,小数位数3;Z 坐标字段长度统一调整为8,小数位数3。 3.要素属性结构描述中,部分属性表名或字段代码按照名称对应汉语拼音首字母进行了更新。 4.删除拆除未尽区属性表中“拆除未尽类型”字段。删除“权利类型代码表”和“权利性质代码表”。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库面积汇总统计规定

附件: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库面积汇总统计规定 一、基本要求 县级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进行成果汇总统计上表之前,应对数据库成果进行检查,数据满足如下要求: (一)数据库图形面积计算要求 数据库中图形的面积计算应严格按照《图幅理论面积与图斑椭球面积计算公式及要求》(国土调查办发[2008]32号)的要求进行,经过控制修正的图斑面积应满足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数据质量检查软件椭球面积检查规则的要求。 (二)县辖区控制面积计算要求 县辖区控制面积计算应严格按照《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TD/T 1014/2007)的要求,进行图幅面积控制和分幅累加计算,并制作《图幅理论面积与控制面积接合图表》。 (三)各级面积统计逻辑基本要求 1.县辖区控制面积应等于村级单位控制面积之和,等于全县所有图斑面积之和(地类图斑层的图斑面积字段汇总值)。 2.村级单位控制面积应等于本村所有图斑面积之和(地类图斑层的图斑面积字段汇总值)。 3.乡级控制面积等于各村级单位控制面积汇总值。

二、基本步骤 (一)建立数据库面积汇总基础计算表,从数据库中各图层生成数据库面积汇总基础计算表,检查基础计算表的正确性和逻辑一致性。 (二)将数据库面积汇总基础计算表的单位转换为公顷,强制调平小数位取舍造成的误差,形成基础统计表,检查确保基础统计表的正确性和逻辑一致性。 (三)基础统计表是数据库面积汇总统计的基础,在基础数据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各类面积统计报表均由该基础统计表生成。 三、基础计算表结构 基础计算表按村级单位为单元,分组统计排列。基础计算表的单位为平方米,参考表结构如下(基础调平的基表结构仅供参考,各软件可接合自身软件特点设计基表,调平方法需严格按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 试行

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 (试行) 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3月

目次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数据库内容和要素分类编码 (2) 5 数据库结构定义 (6) 6 数据交换文件命名规则 (25) 7 数据交换内容与格式 (28) 8 元数据 (28)

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土地利用数据库的内容、要素分类代码、空间要素分层、要素属性结构、数据交换格式和元数据等。 本标准适用于县级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与数据交换。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26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GB/T 13923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 GB/T 13989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和编号 GB/T 16820 地图学术语 GB/T 17798 地理空间数据交换格式 GB/T 19231 土地基本术语 GB/T 33469 耕地质量等级 CH/T 1007 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元数据 TD/T 1014 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 TD/T 1016 国土资源信息核心元数据标准 TD/T 1019 基本农田数据库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要素 feature 真实世界现象的抽象。[ ISO 19101] 3.2 要素属性feature attribute 要素的性质。[ ISO 19109] 3.3 类 class 具有共同特性和关系的一组要素的集合。 3.4 对象object 具有明确定义的边界和封装状态与行为特征的实体。[GB/T 17798] 3.5 实体 entity 具有共同性质的对象类。[GB/T 17798]

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分析报告

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河南省××县二调文字成果 ××县第二次土地调查 成果分析报告 (农村部分) 组织实施单位:××县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程承担单位:××××××科技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四月

目录 一、概述 (1) (一)县域概况 (1) (二)土地利用特点 (1) 二、农村调查成果 (2) (一)外业调查成果 (2) (二)数据成果 (2) (三)图件成果 (2) (四)文字成果 (3) (五)数据库成果 (3) 三、成果分析 (3) (一)土地利用现状与结构分析 (3) (二)土地利用权属结构分析 (6) (三)区域分布规律分析 (7) (四)与前成果对比分析 (7) (五)成果应用前景分析 (16) 四、土地利用的经验及问题 (17) 五、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的措施和建议 (18) 六、挖掘土地资源潜力的措施和建议 (20) (一)向居民点要潜力的主要措施和建议 (21) (二)向违规用地要潜力的措施和建议 (21) (三)向低效土地要潜力的措施和建议 (22) 七、结论 (22)

一、概述 (一)县域概况 ××县位于豫东平原,…………。 (二)土地利用特点 1、土地开发利用程度高 ××县全县未利用地仅有3161.64公顷,土地开发利用率高达97.77%,土地垦殖率70.65%。 2、人口密度大,人均资源量少 ××县人均耕地量已接近土地承载极限。××县总人口131.56万,人口密度为896.28人/ Km2,是河南省人口密度(554人/Km2)的近一倍,人均土地资源量仅为0.11公顷(1.65亩);人均耕地量为0.08公顷(1.20亩),是全国人均耕地量(0.11公顷)的72.73%,河南省人均耕地量(0.09公顷)的88.89%。 3、城镇村及农村居民点用地比重大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2110.58公顷)比重较大,占全县土地总面积(141981.39公顷)的15.57%,高于河南省平均比重(11.08%)约4个百分点;纯农村居民点用地19993.45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4.08%,人均居民点用地0.0171公顷(171m2),远远超出了《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规定的农村居民用地标准。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县级调查成果报送方案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县级调查成果报 送方案

附件: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县级调查成果报送方案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县级调查成果报送以县级行政辖区为单位。成果资料报送时,应同时报送资料清单(见附录1),报送的具体内容及要求如下。 一、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 包括数字正射影像图、原始矢量数据格式、标准数据交换格式、元数据和权属代码表等。 (一)数字正射影像图(DOM)。包括县级全辖区标准分幅DOM及其元数据。使用国家统一提供的正射影像图建库的县级单位,可不提交;经全国土地调查办同意使用原有影像数据为调查底图的县级单位,需提交相应影像数据。 (二)原始矢量数据格式。必须带明确的空间参考信息和图幅接合图表,并包括省级下发的县级行政辖区界线面状图层。数据文件名称采用《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TD/T1016- )。 (三)标准数据交换格式。按照《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TD/T1016- )规定的VCT格式,原则上一个完整的县级行政辖区提交一个VCT文件。

(四)元数据。存储描述矢量数据的元数据,格式为XML。矢量数据元数据依据《国土资源信息核心元数据标准》(TD/T1016- )。 (五)权属单位代码表。包括乡(镇)级行政区名称及编码、村级行政区划名称及编码、权属单位名称及代码,格式为EXCEL。 二、扫描资料 格式为JPG,内容包括“批而未用”土地审批资料等。 三、文字报告 格式为WORD,内容包括: (一)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报告。 (二)第二次土地调查技术报告。 (三)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报告。 (四)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分析报告。 (五)第二次土地调查省级验收报告。 (六)第二次土地调查县级调查成果报送报告(见附录2)。 四、汇总统计表格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县级数据库建设技术规范

TD/T XXXX—XXXX 目次 前言 ................................................................................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数据库建设要求 (1) 5 数据库建设步骤 (4) 6 准备工作 (4) 7 数据预处理 (5) 8 数据库建设 (7) 9 数据汇总 (9) 10 质量检查 (9) 11 主要成果 (11) 12 数据库维护 (12) 附录A(规范性附录)国土调查数据库成果目录 (13) 附录B(规范性附录)数据汇总方法 (15) I

TD/T XXXX—XXXX II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自然资源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国土资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93)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国土勘测规划院, 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司,广东省土地调查规划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延利、冯文利、张炳智、白晓飞、张嘉、王刚武、汪秀莲、胡小华、陈红兵、曾巍、周连芳、梁耘、李琪、杨地、何超英、姜开勤、赵伟、王尔林、滕学伟牛春盈、张小桐、辛丽璇、朱秀丽、刘茂国、黄润兴、刘小芬、黄家林、宋英赫、唐仰军。

TD/T XXXX—XXXX 引言 为规范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县级数据库建设的内容、程序、方法及要求,保证数据库成果质量,促进国土调查数据的管理和共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调查条例》等法律、法规,参照《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土地利用现状分类》等标准、规程,制定本规范。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本地区实际需要,对本规范的未尽事宜制定补充规定,但不得与本规范相抵触。 III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2017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 根据《土地调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为保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第三次土地调查”)顺利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第三次土地调查的目的和意义 土地调查是我国法定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全面查实查清土地资源的重要手段。第三次土地调查作为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目的是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基础上,全面细化和完善全国土地利用基础数据,国家直接掌握翔实准确的全国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资源变化情况,进一步完善土地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实现成果信息化管理与共享,满足生态文明建设、空间规划编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宏观调控、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和统一确权登记、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等各项工作的需要。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对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提升国土资源管理精准化水平,支撑和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等均具有重要意义。 (一)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是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保障国民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不动产统一登记、生态文明建设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等工作提上了重要议事日程,

这些都对土地基础数据提出了更高、更精、更准的需求。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全面掌握各行各业用地的数量、质量、结构、分布和利用状况,是实施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依据;是合理确定土地供应总量、结构和时序,围绕“三去一降一补”精准发力的必要前提;是优先保障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用地,促进产业转型和优化升级,推进实体经济振兴和制造业迈向中高端的现实需要。 (二)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是促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实现尽职尽责保护耕地资源的重要支撑。 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和粮食生产最重要的物质基础,也是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和最基础的生活保障。我国人均耕地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1/2,中低产田约占72%,粮食生产保障能力不够稳定。随着人口持续增长,我国人均耕地还将下降,耕地资源紧约束态势仍将进一步加剧。这一基本国情决定我们要多措并举,要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全面掌握全国耕地的数量、质量、分布和构成,是实施耕地质量提升、土地整治,建设高标准农田,合理安排生态退耕和轮作休耕,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的根本前提;是确保永久基本农田“划足、划优、划实”,实现“落地块、明责任、建表册、入图库”的重要基础;是全面实施“藏粮于地”战略,加强耕地建设性保护、激励性保护和管控性保护,建立健全耕地保护长效机制的根本保障。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利用DEM确定耕地坡度分级 技术规定 (试行) 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六月

目录 前言........................................................................................................................................................... I 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 (1) 3.1 数字高程模型,简称DEM (1) 3.2 格网 (1) 3.3 格网单元 (1) 3.4 坡度 (1) 3.5 坡度栅格数据图 (1) 3.6 坡度分级图斑 (2) 3.7 坡度分级图 (2) 3.8 耕地坡度分级图 (2) 4总则 (2) 4.1 目的 (2) 4.2 组织形式 (2) 4.3 DEM选择 (2) 4.4 比例尺 (2) 4.5 数学基础 (2) 4.6 补充规定 (2) 5资料收集 (2) 5.1 DEM (3) 5.2 行政区域调查界线 (3) 6技术路线及流程 (3) 7生产坡度分级图 (4) 7.1 DEM预处理 (4) 7.2 坡度计算 (4) 7.3 坡度分级图 (5) 8确定耕地坡度分级 (5) 8.1 确定方法 (5) 8.2 要求 (6) 8.3 编制耕地坡度分级图 (6) 9成果 (6) 9.1 坡度分级图成果 (6) 9.2 耕地坡度分级图成果 (7) 10检查验收 (7) 10.1 坡度分级图 (7) 10.2 耕地坡度分级图 (8) 附录 A (规范性附录)坡度分级要素属性表 (9) 附录 B (规范性附录)耕地坡度分级图式图例 (11) 附录 C (参考性附录)坡度分级元数据文件 (12)

XX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库建设报告

XX县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库建设报告

作业单位名称2019 年 1 月 11 日

目录 一、建库概述 (5) (一)主要任务 (5) (二)技术方法 (6) 1、数学基础 (6) 2、分幅和编号 (6) 3、土地利用分类 (7) 4、数据交换格式 (7) 5、数据组织 (7) (三)步骤及技术路线 (7) (四)主要成果 (9) (五)数据库内容 (10) 二、准备工作 (11) (一)人员准备 (11) (二)软硬件准备 (11) (三)管理制度建立 (12) (四)编制数据库建设方案 (13) (五)数据源准备 (13) 三、数据采集与处理 (14) (一)数据采集原则 (14) (二)数据采集方法 (15) (三)土地要素数据采集 (17)

1、基础地理要素 (17) 2、土地利用要素 (17) 3、土地权属要素 (19) 四、数据入库 (19) (一)数据入库流程 (19) (二)数据检查 (20) (三)数据库参数设置 (22) (四)矢量数据入库 (23) (五)正射影像数据入库 (23) (六)元数据入库 (23) (七)系统运行测试 (24) 五、质量控制 (24) (一)质量控制原则 (24) (二)数据源质量控制 (25) (三)数据采集质量控制 (25) (四)接边拓扑处理质量控制 (25) (五)数据入库质量控制 (26) (六)数据建库信息管理 (26) 六、数据库管理功能 (26) (一)数据处理功能 (26) (二)数据管理与功能应用 (27)

按照《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先行开展一批县级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调查办发〔2018〕6号),XX县市是河北省先行开展县级第三次土地调查的三个县(市、区)之一,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冀政字〔2017〕55号)和《廊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廊政字〔2018〕3号)要求,本项目历经前期准备、内业数据处理、外业调查、内业后处理、数据库和信息系统建设、成果检查与完善等工作阶段,按照国家制定的统一技术标准,查清了全区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状况,掌握各类土地数据:确定了全区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状况,建立和完善了土地调查、统计和土地登记制度:并建设了县级土地利用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对全区土地利用状况、土地权利状况及变化状况实行信息化管理,实现了图形数据、属性数据、实地状况三者一致的目标。 一、建库概述 (一)主要任务 XX县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库建设的任务是建立国家规定的四级数据库中的县级土地调查数据库管理系统,包括基础地理信息、土地利用数据(图斑属性标注,土地利用单独图层)、土地权属数据、永久基本农田数据、专项用地调查数据、城市开发边界、生态保护红线、各类自然保护区和国家公园界线、各类自然资源专项调查数据等矢量数据,数字高程模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技术规范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 技术规范 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

前言 为规范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的内容、程序、方法及要求,保证数据库成果质量,促进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的管理和共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按照《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TD/T 1014-2007)(以下简称《规程》)的相关要求,制定《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技术规范》。其中,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依据《基本农田数据库标准》(金土工程试行)、《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TD/T 1016-2007),城镇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依据《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TD/T 1015-2007)。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本地区实际需要,对本规范的未尽事宜制定补充规定,但不得与本规范相抵触,并须报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土地调查办”)备案。 本规范的附录A、附录B、附录C………. 附录R均为规范性附录。 本规范由国土资源部提出并归口。 本规范起草单位:全国土地调查办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温明炬、韩永顺、张炳智、孙毅、曾珏、高莉、李琪、吴明辉、辛丽璇 参加编写人员:杨祝晖、戴建旺、胡小华、陈红兵、梁耘、曾巍、陈金、王莉、王永俊、刘凤君

目录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第一部分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 (2) 4 总体设计 (2) 4.1 建设任务 (2) 4.2 数据库体系结构 (2) 4.3 数据库逻辑结构 (3) 4.4数据库内容及分层 (4) 4.5 数据字典 (5) 4.6 数据库管理系统设计 (5) 4.7基本要求及技术指标 (5) 4.8 数据库建设主要步骤 (6) 5 准备工作 (8) 5.1 方案制定 (8) 5.2 人员准备 (8) 5.3 软硬件准备 (8) 5.4 管理制度建立 (9) 5.5 数据源准备 (9) 6 数据采集与处理 (12) 6.1 数据采集原则 (12) 6.2 数据采集方法 (12) 6.3 各要素数据采集 (22) 7 数据入库 (26) 7.1 数据入库流程 (26) 7.2 数据检查 (27) 7.3 数据库参数设置 (28) 7.4 矢量数据入库 (28) 7.5 DEM数据入库 (29) 7.6 正射影像数据入库 (29) 7.7 元数据入库 (29) 7.8 系统运行测试 (29)

某地区全国第二次土地调研设计——毕业论文设计(设计)

摘要 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将于2007年7月1日全面启动,计划于2009年完成。调查的主要任务包括,农村土地调查,查清每块土地的地类、位置、围、面积分布和权属等情况;城镇土地调查,掌握每宗土地的界址、围、界线、数量和用途;基本农田调查,将基本农田保护地块(区块)落实到土地利用现状图上,并登记上证、造册;建立土地利用数据库和地籍信息系统,实现调查信息的互联共享。在调查的基础上,建立土地资源变化信息的统计、监测与快速更新机制。

目录 一概况 (1) 1 县城概况 (1) 1.1 地理位置 (1) 1.2 自然资源 (1) 二测区基本情况图 (2) 三目的和任务 (2) 四组织实施 (3) 1 准备工作 (3) 1.1 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3) 1.2 选择地籍调查专业队伍 (4) 1.3 投入的人员及仪器设备 (4) 1.4 制定实施方案 (5) 1.5 宣传动员 (5) 1.6 宣传标语口号 (5) 2 技术路线 (6) 2.1 确定工作方法 (6)

2.2 实施过程与技术保障 (7) 2.3 地籍建库工作流程图 (8) 五技术设计的依据 (8) 六取得的成果 (9) 1 控制测量成果 (9) 2 图件成果 (10) 3 权属调查成果 (10) 4 文字报告 (10) 5 图纸资料 (11) 七成果主要技术指标 (11) 1 平面坐标系统 (11) 2 地籍图分幅和编号 (11) 八工作安排 (11) 九技术方法 (12) 1 权属调查的工作程序 (12) 2 地籍编号 (12) 3 街道的划分原则 (13) 4 街坊的划分原则 (13) 5 宗地的编号及方法 (13) 6 地籍编号的方法 (13) 7 界址点调查 (14) 8 界址点的编号 (15) 9 地籍调查表 (15) 十地籍图业编辑 (15)

农村承包土地调查数据库规范(试行)-收集数据版2.1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 农村承包土地调查数据库规范(试行)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中农村承包土地调查数据库的内容、要素分类代码、数据分层、数据文件命名规则、图形和属性数据的结构、数据交换格式和元数据等。 本规范适用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中农村承包土地调查数据库与数据交换。 2 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的所有修单(不包括勘误的部分)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260) 《地图学术语》(GB/T 16820-1997) 《土地基本术语》(GB/T 19231-2003)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GB/T 13923-2006) 《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 18314-2009) 《全国耕地类型区、耕地地力登记划分》(NY/T 309-1996) 《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TD/T 1015-2007) 《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TD/T 1016-2007) 3 术语 3.1 要素 feature 客观世界中的事实或存在。 3.2

地籍 cadastre 记载宗地的权利人、土地权利性质及来源、权属界址、面积、用途、质量等级、价值和土地使用条件等土地登记要素的簿册[GB/T 19231-2003 8.3.1地籍]。 3.3 宗地 为土地权属界址线所封闭的地块,亦即地籍调查和土地登记的基本土地单元[GB/T 19231-2003 7.3.2.1宗地]。 3.4 类 class 具有共同特性和关系的一组要素的集合。 3.5 层 layer 具有相同应用特征的类的集合。 3.6 标识码 identification code 对某一要素个体进行唯一标识的代码。 3.7 矢量数据 vector data 用x,y(或x, y, z)坐标表示地图图形或地理实体的位置和形状的数据 [GB/T 16820-1997 5.18 矢量数据]。 3.8 栅格数据 raster data 按照栅格单元的行和列排列的有不同“灰度值”的像片数据 [GB/T 16820-1997 5.19 栅格数据]。 3.9 图形数据 graphic data 表示地理物体的位置、形态、大小和分布特征以及几何类型的数据 [GB/T 16820-1997 5.20 图形数据]。 3.10 属性数据 attribute data 描述地理实体质量和数量特征的数据 [GB/T 16820-1997 5.20 属性数据]。 3.11 元数据 metadata 关于数据的数据,用于描述数据的内容、覆盖范围、质量、管理方式、数据的所有者、数据的提供方式等有关的信息[TD/T1016-2003 3.3 元数据]。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 国家级核查总体方案 摸清土地资源家底,掌握真实的土地利用状况,获取准确的土地基础数据,是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二次调查”)工作的主要目的。成果核查作为二次调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全国土地调查成果真实、准确的重要手段,是保证调查成果质量的有效措施,是做好二次调查工作的关键。 为确保二次调查成果国家级核查任务的顺利开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06〕38号)的要求,依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国土调查办发〔2007〕3号)和《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国土调查办发〔2007〕7号),特制定本方案。 一、核查任务 (一)农村土地调查成果核查。 1.开展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核查。 (1)开展全国各县级调查单位全辖区100%的内业土地利用现状地类一致性核查,对比检查数据库中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与遥感正射影像的地类一致性。 (2)结合内业核查成果,重点对东部沿海地区及五十万以

上人口城市等地区,开展耕地、建设用地等重点地类的外业核查,实地对照检查土地利用数据与实地的一致性。 (3)重新汇总土地利用数据库中面积数据,检查汇总数据与上报数据的一致性。 2.开展农村土地权属调查成果核查。 检查数据库汇总的土地权属面积与上报统计资料的一致性。抽取一定比例的权属界线,开展外业实地抽查,检查其权属状况与实地的一致性。 (二)城镇土地调查成果核查。 结合农村土地调查成果数据,对各地汇总的城镇土地利用分类数据进行逻辑性检查,原则上不对具体宗地开展核查。 (三)基本农田核查。 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基本农田划定和调整等资料,检查分析各地基本农田上报数据、位置的可靠性,通过空间叠加统计的方法,检查各地基本农田面积汇总数据与上报的基本农田地块中各地类面积的一致性,落实基本农田数量和位置相关情况。 (四)土地调查数据库检查。 依据成果汇交有关要求,对土地调查数据库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数据库中元数据、成果汇交格式、数据库图层、命名、数学基础、数据精度、拓扑关系及各图层间逻辑关系等。

第二次土地调查个人工作报告_调查报告_范文大全

第二次土地调查个人工作报告_调查报告_范文大全 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生产,生活的物质基础,是立国的基本要素之一。真实、准确的土地调查数据是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实施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1984-1996年我国开展了第一次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全面查清了当时我国的土地利用类型、面积、分布、权属、和利用状况等土地资 源家底。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现有的土地调查成果已难以全面满足新形势下经济宏观调控和国土资源管理的客观需要。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全面查清目前全国土地利用状况,掌握真实的土地基础数据,建立和完善土地调查、统计和登记制度,实现土地资源信息的社会化服务,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及国土资源管理的需要。实现科学规划、合理利用、有效保护国土资源和实施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根本手段。 作为一名普通的农村土地调查人员,具备朴实的工作作风,认真、严谨、负责的工作态度,从而为第二次土地调查提供准确的基础数据。现将参加三个月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1、为期一个月的庄里及周边乡镇土地调查。 作为80后,我们对新的工作充满新奇与挑战。为了熟悉工作,前几天我们没有分组,拿着解译的航片,从最基础的识图开始,一边实地操作,一边了解工作内容,感觉其实没有想象的那么艰苦。随着农村土地调查工作的熟悉,分组后工作量增大,要求带队人员自行确定路线,并且对测量的数据准确性负责。由于当时农作物还未收获,航片上标识的线状地物、地类、零星地物及图斑补测、权属界线,必须看到、走到、问到、量到。由于工作经验不足,到石川河调查时,方向感不好,出来后方位判断不准确,航片接边处又解译不清楚,河道及河流走向判读有困难,始终不到位,反复几次实地调查才完成工作任务。 2、城镇变更地籍调查。 刚接触街坊图,不像航片有比例尺,实地调查比较容易确定位置。街坊图如果不熟悉环境,很难本文来源:准确定位。这次城镇变更地籍调查,主要是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土地分割、合并及土地权利人更名等进行变更调查,通过接收土地登记人员初审的变更土地登记或设定土地登记申请文件后,对宗地权属状况及界址进行调查。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我个人总结工作流程为:变更资料收集——界址点标记、测量、绘制草图——绘制地籍调查表宗地图——本宗、邻宗指界人签字、填写申请表——绘制街坊图、界址点编号——填写变更权属调查记事及调查员意见。工作繁琐,业务量大,内外业一体化。 通过这几个月的农村土地调查和城镇地籍变更调查,理论知识联系实际工作情况,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较以前有更深层次的理解和认识,同时结合本职工作,有以下几点认识及建议: 1、在调查过程中发现,某厂划拨用地,原有土地面积130亩,现有20多亩,(有部分土地出租,部分土地闲置)存在划拨土地非法入市,隐形交易,使应由国家取得土地收益,转移到少数单位和个人手中。根据《关于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xx〕15号文件,建议对我县原划拨土地利用现状进行全面摸底,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最大限度减少国有资产流失。对依法应当无偿收回的土地,要坚决收回。建立完善的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增强政府对土地市场调控能力,集中统一管理,推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有偿出让方式。 2、推行净地、熟地出让。 20xx年5月某公司以文件形式反映对竞得地块面积存在异议;某公司竞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属争议;已出让地块未供地,致使房地产开发商大量土地囤积、闲置。建议在国家扩大内需政策支持下,根据市场发展,借鉴北京、上海、杭州、西安等城市及邻近县市,推行净地、熟地出让。对拟出让地块经进行前期开发,达到“三通一平”、“五通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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