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修课程申请表

免修课程申请表

山东师范大学第二专业(学位)免修课程申请表

注:1、此表一式二份,由申请免修学生填写,相关学院签字盖章后,一份由第二专业(学位)开设学院存档,一份由教务处备案。

2、凡第二专业(学位)课程与主修专业的课程名称相同、学分、教学要求相同且成绩70 分以上者,经学生书面申请,举办第二专业(学位)学院同意,可以办理免修手续,成绩予以认口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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