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项目费用的组成及计算

水利工程项目费用的组成及计算
水利工程项目费用的组成及计算

水利工程项目费用的组成及计算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费用构成及主要标准》(以下简称本标准),是根据建设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建标(93)第894号文颁布的《关于调整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若干规定》精神,在我部水规(1991)43文及水建文(1994)284号文基础上修订的。它是编制和审批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和初步设计概算的依据,也是编制工程标底的指导性标准。二、本标准适用范围于中央投资或地方投资路中央补助的大型水利水电工程。三、本标准的管理和解释单位为水利部建设司。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电)厅(局),可参照本标准,另行制订适合本地区中小型水利水电工程的费用标准。第二章费用构成

一、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费用,由建筑工程费用、安装工程费、设备费、临时工程费、其它费用、预备费、建设期还贷利息和水库淹没处理补偿组成。二、建筑工程费用和安装费用,由直接工程费、间接费、计划利润、税金四部分组成。1、直接工程费(1)直接费(2)其它直接费(3)现场经费2、间接费(1)企业管理费(2)财务费(3)其它费用3、计划利润4、税金三、设备费(1)设备原价(2)运杂费(3)运输保险费(4)采购及保管费。四、临时工程费,其费用构成同建筑工程费用和安装工程费用。五、其它费用,由建筑管理费、生产工艺及管理单位准备费、科研勘测设计费、其它费用组成。1、建设管理费(1)建设单位开办费(2)建设单位经常费(3)工程监理费(4)项目建设管理费(5)建设及施工场地征用费(6)联合试运转费2、生产及管理单位准备费。(1)生产及管理单位提前进场费(2)生产职工培训费(3)管理用具购置费(4)备品备件购置费(5)工器具及生产家俱购置费(6)管理单位运行启动费。3、科研勘测设计费(1)科学研究试验费(2)勘测设计费4、其它费用(1)技术装备补贴费(2)施工企业基地建设补贴费(3)定额编制管理费(4)工程质量监督费(5)施工期运行费(6)供电贴费(7)工程保险费(8)其它税费六、预备费1基本预备费2价差预备费七、建设期还贷利息八、水库淹没处理补偿费(1)农村移民安置迁建费(2)城镇及集镇迁建补偿费(3)专业项目恢复改建费(4)防护工程费(5)库底清理费(6)其它费用(7)预备费(8)有关税费(9)环境影响等补偿费。

第三章直接工程费

一、直接工程费指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过程中直接消耗在工程项目上的活劳动和物化劳动。由直接费、其它直接费、现场经费组成。(一)直接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1.人工费

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

(1)基本工资,指生产工人的标准工资和构成基本工资的工资性津贴,如地区津贴、施工津贴、副食品价格补贴、夜班津贴、节日加班津贴等。

(2)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附加费和探亲假期的工资。因气候影响停工的工资附加费,女工哺乳期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3)工资附加费,指按照国家规定计算的职工福利基金,工会经费、劳动保险

基金(含养老保险基金)和待业保险基金。

(4)劳动保护费,指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标准发放的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修理费、徒工服装补助费、保健费、防暑降温费、高空作业及进洞津贴费、技术安全措施费以及洗澡用水、饮用水的燃料费等。

人工预算单价按下列方法计算:(以六类工资区为例)

(1)标准工资=(132-166元/月)×12月÷244天

(2)地区津贴=津贴标准(元/月)×12÷244天

(3)副食品及粮油价格补贴=30元/月×12月÷244天

(5)施工津贴=(3.5-5.3元/天)×365天×95%÷244天;(5)夜班津贴=(中班津贴+夜班津贴) ÷2×20%;(6)节日加班津贴=标准工资(元/工日) ×3×7天÷244天

×35%;(7)职工福利基金=[(1)+(2)…+(6)] ×14%;(8)工会经费=[(1)+(2)…+(6)] ×2%;(9)[(1)+(2)…+(6)] ×30%;(10)待业保险基金=[(1)+(2)…+(6)] ×1%;(11)劳动保护费=标准工资×12%;

(1)-(11)项之和即为人工预算单价。

七类至十一类工资区的标准工资乘以表1中的地区系数。

在十一类工资区基础上增加地区生活补贴系数或费用,需按国家正式文件规定执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各种补贴不得计入工程单价,应进入工程成本的,可列入相应部分的最后一项。

综合利用的大I型水利水电枢纽工程取上限,防洪枢纽工程、河道治理工程及大型灌溉工程,其标准工资及施工津贴宜取下限,其它工程可根据工程规模,技术难易程度等合理选用。

表1 与六类工资区对应的各类工资区地区系数表

工资区类别地区系数

七类工资区1.0261

八类工资区1.0522

九类工资区1.0783

十类工资区1.1043

十一类工资区1.1304

2.材料费

指用于建筑安装工程项目上的消耗性材料、装置性材料和周转性材料摊销费。(1)材料费内容

包括定额工作内容规定应计入的未计价材料和计价材料。

(2)材料预算价格

①要材料预算价格一般包括材料市场价、包装费、运杂费、运输保险费和采购及保管费五项。

计算公式为:材料预算价格=(材料市场价+包装费+运杂费+运输保险费)×(1+采购及保管费率)

采购及保管费率为4。0%。

②其它材料预算价格可执行工程所在地区就近城市地方政府颁发的工业基础与民用建筑安装工程材料预算价格。

③外购砂、碎石(砾石)、块石、料石等预算价,超过60元/立方米的部分计取税金后列入相应部分之后。

3.机械使用费

指消耗在建筑安装工程项目上的机械磨损、维修和动力燃料费用等。

(1)机械使用范围,包括基本折旧、大修理折旧、经常性修理费、替换设备费、安装拆卸费、保管费、机上人工费和动力燃料费等。

(2)机械使用费,按台班计算。现年执行1991年由水利部能源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并将其第一类费用的小计乘以1。35-1。60调整系数。

综合利用的大I型水利水电枢纽工程取上限,防洪枢纽工程、河道治理及大型灌溉工程取下限,其它工程可根据工程规模、施工难易程度等合理选取。

(二)其它直接费,包括冬雨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和其它。

1.冬雨施工期间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所需增加的费用。包括增加施工工序,增设防雨、保温、排水等设施,增耗的动力、燃料、材料以及因人工、机械效率降低而增加的费用。

计算方法:根据不同地区,按直接费的百分率计算。

西南、中南、华东0.5-1.0%

华北1.0-2.5%

西北东北 2.5%-4.0%

西南、中南、华东区中,按规定不计冬委施工增加费的地区取小值,计算冬委施工增加费的地区可取大值;华北地区的内蒙古等较严寒地区可取大值,其它地区取中值和小值;西北东北区中的陕西甘肃等省取小值,其它地区可取中值或小值. 2.夜间施工增加费

指施工场地和公用施工道路的照明费用。按直接的百分率计算,其中建筑工程为0.5%,安装工程为0.7%.

一班制作业的工程,不计算此项费用.

地下工程照明费已列入定额内;照明线路工程费用包括在“临时设施费”中;施工辅助企业系统、加工石、车间的照明,列入相应的产品成本中,均不包括在本项费用之内。

3.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

指在高海拨和原始森林等特殊地区施工而增加的费用。其中高海拨地区的高程增加费,按规定直接进入定额;其它特殊增加费(如酷热、风沙),应按工程所在地区规定的标准计算;地方没有规定的不得计算此项费用。

4.其它

包括施工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竣工场地清理、工程项目及设备仪表移交生产前的维护观察费等。其中:施工工具用具使用费,指施工生产所需,但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用具,检验、试验用具等的购置、摊销和维护费,以及支付工人自备工具的补贴费。检验试验费,指在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费用,以及技术革新和研究试验费,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和建设单位要求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试验、对构件进行破坏性试验,以及其它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

上述其它费用,按直接费的百分率计算。其中,建筑工程为1.0%,安装工程为

1.5%.

(三)现场经费,内容包括临时设施和现场管理费.

1. 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所必需的临时建筑物、构

筑物和各种临时设施的建设、维修、拆除、摊销以及施工期的环境保护措施等。如:供风、供水、供电、供热系统及通讯支线,土石料场,简易砂石料加工系统,小型混凝土拌和浇筑系统,木工、钢筋、机修等辅助加工厂,混凝土预制构件厂,施工排水,场地平整、道路养护及其它小型临时设施,施工过程中对污水排放、爆破粉尘及噪音的处理,开挖面植被恢复等环境保护措施。

2. 现场管理费

(1)现场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等。(2)办公费,是指现场办公用和文具、纸张、帐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烧水和集体取暖(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用煤等费用。

(3)差旅交通费,是指现场职工因公出差期间的旅费、住勤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离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作人员就医路费,职工上下班交通及工地交通费,工地转移费以及现场管理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养路费及牌照费。

(4)固定资产使用费,是指现场管理及试验部门使用的以属于固定资产的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大修理、维修费或租赁费等。

(5)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现场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

(6)保险费、是指施工管理用财产、车辆保险,高空、井下、洞内、水下、水上作业等特殊工种安全保险等。

(7)工程保修费,是指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在规定保修期以内的修理费用。

3、场经费标准

现场经费费率标准见表2。

4、工程类别范围划分

大型水利水电枢纽和大型引水工程

(1)土石方工程:包括土石开挖、填筑、砌石、抛石工程等。

(2)混凝土工程:包括现浇及预制各种混凝土、钢筋制作安装、锚筋、锚喷、伸缩缝、止水、防水层、温控措施等。

河道治理及大型灌溉工程

(1)土方工程:包括土方开挖、土方填筑工程等。

(2)石方工程:包括石方开挖、石方填筑、砌石、抛石工程等。

表2 现场经费费率表

序号工程类别计算基础现场经费费率%

合计临时设施费现场管理费

一大型水利水电枢纽和大型引水工程

1 土石工程直接费7.0-10.0 2.0-4.0 5.0-6.0

2 混凝土工程直接费8.0-11.0 4.0-6.0 4.0-5.0

二河道治理及大型灌溉工程

1 土方工程直接费5.0-6.0 2.0-3.0 3.0

2 石方工程直接费7.0-8.0 2.0-3.0 5.0

3 混凝土及其它直接费7.0-8.0 3.0-4.0 4.0

三钻孔灌浆工程直接费8.0-9.0 3.0-4.0 5.0

四疏浚工程直接费 6.0-7.0 2.0-3.0 4.0

五机电、金结设备安装工程人工费50 20 30

六其它工程直接费7.0-8.0 2.0-3.0 5.0

(3)混凝土及其它: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的各种混凝土、钢筋制安工程等。

钻孔灌浆工程:包括各种类型的钻孔灌浆、防渗墙工程等。

疏浚工程:指用挖泥船、水力冲挖机等机械疏浚江河、湖泊的工程。

其它工程:指除上述工程以外的工程。

5.现场经费费率的选取:在大型水利水电枢纽和大型引水工程中,综合利用的大I型水利水电局枢纽工程取上限,防洪枢纽工程取下限,其它工程可根据工程规模、施工技术难易程度,施工场地条件等合理选取。

第四章间接费

一、间接费,由企业管理费、财务费和其它费用组成。

(一)企业管理费,是指施工企业为组织施工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内容包括:

1.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工资附加费、劳动保险基金、劳动保护费及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等。

2.差旅交通费,是指企业职工因公出差、工作调动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及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离退休职工一次性路费及交通工具油料、燃料、牌照、养路费等。

3.办公费,是指企业办公文具、纸张、帐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燃烧(气)等费用。

4.固定资产折旧、修理费,是指企业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折旧及维修等费用。

5.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企业管理使用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用具、家具、交通工具、检验、试验、消防等的摊销及维修费用。

6.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费用。

7.保险费,是指企业财产保险、管理用车辆等保险费用。

8.税金,是指企业按规定交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

9.其它,包括技术转让费、设计收费标准中未包括的应由施工企业承担的部分临时工程设计费、投标报价费、工程图纸资料费及工程摄影费、技术开发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咨询费等。

表3 间接费费率表

序号工程类型计算基础间接费费率%

一大型水利水电枢纽和大型引水工程

1 土石工程直接工程费8.0-10.0

2 混凝土工程直接工程费5.0-6.0

二河道治理及大型灌溉工程直接工程费

1 土方工程直接工程费4.0

2 石方工程直接工程费7.0

3 混凝土及其它直接工程费5.0

三钻孔灌浆工程直接工程费8.0

四疏浚工程直接工程费8.0

五机电、金结设备安装工程人工费80

六其它工程直接工程费8.0

注:工程类别范围划分同现场经费的工程类别范围划分。

(二)财务费用,是指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企业经营期间

发生的短期贷款利息净支出、汇兑净损失、金融机构手续费,企业筹集资金发生的其它财务费用,以及投标和承包工程发生的保函手续费等。

(三)其它费用,是指定额测定费及施工企业进退场补贴费。

二、直接费标准

间接费费率标准见表3

三、间接费费率的选取

在大型水利水电枢纽和大型引水工程中,综合利用的大I型水利水电枢纽工程取上限,防洪枢纽工程取下限,其它工程可根据工程规模、施工技术难易程度等合理选取。

第五章计算利润、税金

一、计算利润

指按规定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中的利润。利润率不分建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均按直接工程费与间接费之和的7%计算。

二、税金

指国家对施工企业承担建筑、安装工程作业收入所征收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上述税费、应分别根据国务院分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条例(草稿)》、《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等文件规定的征用范围和税率计算。

为计算简便,在编制概(估)算投资时,可按下列公式和费率计算:

税金=(直接工程费+间接费+计划利润)×费率

式中费率标准为:

建设项目在市区的: 3.41%

建设项目在县城镇的: 3.35%

建设项目在市区或县城镇以外的:3.22%

第六章设备费

设备费包括设备原价、运杂费、运输保险费和采购及保管费。

一、设备原价

1.国产设备,以出厂价为原价,非定型和非标准产品,采用与厂家签订的合同价或询价。

2.进口设备,以到岸价和进口征收的税金,手续费,商检费及港口费等各项费用之和为原价。到岸价采用与厂家签订的合同价或询价计算,税金和手续费等按规定计算。

3.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阶段,非定型和非标准产品,一般不可能与厂家签定价格合同,设计单位可按向厂家索取的报价资料和当年的价格水平,经认真分析论证后,确定设备价格。

二、运杂费

指设备由厂家运至工地安装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运杂费用。主要包括调车费、装卸费、包装绑扎费、变压器充氮费以及其它可能发生的杂费。设备运杂费,分主要设备和其它设备,按占设备原价的百分率计算。

1.主要设备运杂费率(%)

主要设备运杂费率标准见表4

设备分类铁路公路公路直达基本费率

基本运距1000 km 每增运500 km 基本运距50km 每增运10km

水轮发电机组2.21 0.40 1.06 0.10 1.01

主阀、桥机2.99 0.70 1.85 0.18 1.33

主变压器≥120000KVA<120000KVA 3.502.97 0.560.56 2.800.92 0.250.10 1.201.20

设备由铁路直达或铁路、公路联运时,分别按里程求得费率后叠加计算;如果设备由公路直达,应按公路里程计算费率后,再加公路直达基本费率。

2、其它设备运杂费率

其它设备运杂费率标准见表5

类别适用地区费率(%)

Ⅰ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江西、安徽、湖北、湖南、河南、广东、山西、山东、河北、陕西、辽宁、吉林、黑龙江省、直辖市5—7

Ⅱ甘肃、云南、贵州、广西、四川、福建、海南、宁夏、内蒙、青海等省、自治区7—9

工程地点距铁路线近者费率取小值,远者取大值。新疆、西藏地区的费率在表5中未包括,可视具体情况另行确定。

3、口设备国内段运杂费率:

上述运杂费率,适用于计算国产设备运杂费。国产设备运杂费率乘以相应国产设备原价占进口设备原价的比例系数,即为进口设备国内段运杂费率。

三、运输保险费

国产设备的运输保险费可按工程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计算。进口设备的运输保险费按有关规定计算。

四、采购及保管费

指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在负责设备的采购、保管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

1.采购保管部门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工资附加费、劳动保险基金、劳动保护费、教育经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工具用具使用费等。

2.仓库转运站等设施的检修费,固定资产折旧费,技术安全措施费和设备的检验、试验费等。

采购及保管费,按设备原价、运杂费之和的0.7%计算.

第七章其它费用

一、建设管理费

指建设单位在工程项目筹建和建设期间进行管理工作所需的费用。包括建设单位开办费、建设单位经常费,工程监理费、项目建设管理费、建设及施工场地征用费和联合试动转费共六项。

1.建设单位开办费

指新组建的建设单位,为保证工程正常进行,所必须购置的办公及生活设施、交通工具等,以及其它用于开办工作的费用。

开办费费用标准见表6

建设单位人数20人以下21-40人41-70人71-140人141人以上

开办费(万元)80-100 100-150 150-210 210-300 300-500

注:河道工程按总工程计算,不能分段。

若编制年份超过1997年,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开办费=1997年费用标准×(1+物价指数)N

式中:N=编制年份-1997

物价指数同计算价差预备费的年物价指数。

2.建设单位经常费

指建设单位自批准组建之日起至建设单位完成该工程建设管理任务之日止,需开支的经常费用。主要包括工作人员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工资附加费、劳动保护费、教育经费、劳动保险基金、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审计费、招待费、会议费、交通车辆使用费、技术图书资料费、印花税、固定资产折旧费、零星固定资产购置费、低值易耗品摊销费、工具用具使用费、招标业务费、施工所需的气象报汛费用、工程验收费、水电费、取暖费等,以及其它属管理性质的开支费用。

计算公式:

建设单位人员经常费=费用指标(元/人年)×定员人数×经常费用计算期(年)(1)建设单位定员

建设单位定员人数,取表7定员指标的50%-90%。

表7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和监理单位定员表

工程类别及规模定员人数

特大型工程如小浪底、南水北调200以上

综合利用的水利枢纽工程大Ⅰ型总库容>10亿m3 100-200

大Ⅱ型总库容>1-10亿m3 50-100

大型引水工程线路总长>300km 120-200

线路总长100-300km 80-120

线路总长≤100 km 40-80

大型灌溉或排涝工程灌溉或排涝面积>150万亩80-120

灌溉或排涝面积50-150万亩40-80

大江大江整治及堤防加固工程河道或堤防长度>300km 60-80

河道或堤防长度100-300 km 40-60

河道或堤防长度≤100 km 20-40

水库扩建及加固工程大型总库容>1亿m3 30-50

中型总库容0。1-1亿m3 20-30

装机容量200-300万kw 140

150-200万kw 120

100-150万kw 100

50-100万kw 80

25-50万kw 60

25万kw 20-40

注:1.防洪枢纽工程定员同综合利用的大Ⅱ型水利枢纽工程;

2.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总人数不得超过该表的定员人数。

(2)费用指标

按表8所列的费用项目,根据该工程所在地区和编制年的工资标准,工资性津贴标准以及费用标准,调整编制该工程的人年费用的指标,作为计算建设单位人员经常费的依据。

其它其它费用,工期较长、规模较大工程可取上限,其它工程取中、下限。

表8 六类(北京)地区建设单位人员经常费用指标表(1997年)

序号项目计算公式金额(元/人年)(下限/上限)

1 标准工资2751/2874

工人(132-166)×12月×30% 475/598

干部271元×12月×70% 2276

2 施工津贴(3.5-5.3)元×365天×90% 1150/1741

3 夜班津贴2.5元×244天×20% 122

4 副食品及粮油价格补贴30元/月×12月360

5 粮贴北京地区无

6 地区津贴北京地区无

7 职工福利基金1-6项之和×14% 614/714

8 工会经费1-6项之和×2% 88/102

9 劳动保险基金1-6项之和×25% 1315/1529

10 待业保险基金1-6项之和×1% 44/51

11 劳动保护经费标准工资×12% 330/345

小计6555/7071

其它费用1-11项之和×170%-200% 11144/12021

合计17699/19092

(3)经常费用计算期

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施工总进度,建设单位人员从工程筹建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之日加三至六个月止,为经常费用计算期。其中:大型水利枢纽,大型引水工程,灌溉或排涝大于150厄亩工程等的筹建期1-2年,其它工程0.5-1年。3.工程监理费

监理单位定员人数,取表7定员指标的30%-50%。其费用指标,六类(北京)地区,1997年价格水平为:53000-57000元/人年。对于不同的地区,可按表1工资区地区系数进行调整,若编制年份超过1997年,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费用指标=1997年费用标准×(1+物价指数)N

式中:N=编制年份-1997

物价指数同计算价差预备费的年物价指数。

监理费用计算期:从临时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之日止,计算公式:

工程监理费=费用指标(元/人年)×定员人数×监理费用计算期

对于大I型水利枢纽工程和大型引水工程,也可按建安工程量的0.6%-1.3%计算工程监理费。

3. 项目建设管理费

指在该工程筹建及建设过程中用于筹措资金、咨询、招投标协调工作、视察工程建设所发生的会议、差旅以及保卫、消防等费用。

费用指标:按建设单位开办费、经常费及工程监理费之和的15%计取。

5.设及施工场地征用费

指设计确定的建设及施工场地范围内的永久征地及临时占地,以及地上附着物的迁建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树木等补偿费,以及建筑物迁建和居民迁移费等。

根据设计提出的实物量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收政策暂行规定》,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计算此项费用。

6.联合试运转费

指水利水电工程的发电机组、水泵等安装完毕,在竣工验收前,进行整套设备带负荷联合试运转期间所需的各项费用。

费用主要内容:联合试动转期间所消耗的燃料、动力、材料及机械使用费,工具用具购置费,施工单位参加联合试运转人员工资等。

费用指标见表9

表9 联合试动转费用指标表(1997年)

水电站工程单机容量(万千瓦)≤1 ≤2 ≤3 ≤4 ≤5 ≤6 ≤10 ≤20 ≤30 ≤40 >40

费用(万元/台)1.5 2.0 2.5 3.0 3.5 4.0 5.0 7.0 10.0 15.0 20.0 泵站工程电力泵站每千瓦10-15元

机械泵站每千瓦20-25元

若编制年超过1997年,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联合试运转费=1997年费用标准×(1+物价指数)N

式中:N=编制年份-1997

物价指数同计算价差预备费的年物价指数。

二、生产及管理单位准备费

指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的生产、管理单位的费用。

内容包括生产及管理单位提前进场费、生产职工培训费、管理用具购置费、备品备件购置费、工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费和管理单位运行启动费六项。

1.生产及管理单位提前进场费指生产、管理单位在工程完工之前,有一部分工人、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提前进场进行生产筹备工作所需的各项费用。费用内容:包括提前进场人员的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工资附加费、劳动保护费、教育经费、劳动保险基金、办公费、差旅交通费、会议费、技术图书资料费、零星固定资产购置费、修理费、低值易耗品摊消费、工具用具使用费、水电费、取暖费等,以及其它属于筹建任务应开支的费用。

计算公式:

提前进场费=费用指标(元/人年)×定员人数×提前进场人员比例(%)×筹建期(年)

(1)费用指标的计算方法,同建设单位人员经常费用指标表。其它费用按1-11项之和乘以110%-150%计算。

(2)定员人数:根据国家现行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编制定员试行标准》或《水力发电厂编制定员标准》计算。

(3)提前进场人员比例:10%-12%,大I型工程取下限,其它工程取中、上限。

(4)筹建期

①水利工程:从主体工程开工之日起到工程全部完工止。②水电站工程:从主体工程开工之日起到工程开始发挥效益(第一台机组发电)之日止。

2.生产职工培训费

指工程在竣工验收之前,生产及管理单位为保证生产、管理工作能顺序进行,需对工人、技术人员与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所姓的费用。

费用内容:包括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工资附加费、劳动保护费、差旅交通费、实习费等,以及其它属于职工培训应开支的费用。培训人数按部颁定员标准人数的50%-70%计算。

全期培训费,六类(北京)地区1997年价格为20000元/人。若工程所在地区和编制年限变化时,费用指标应按下列公式进行调整。

培训费=20000元/人×(1+物价指数)N×定员人数×(50%-70%)×地区系数

式中:N=编制年份-1997

物价指数同计算价差预备费的年物价指数。

3.管理用具购置费

指为保证新建项目的正常生产和管理所必须购置的公办和生活用具等费用。

费用内容:包括办公室、会议室、资料档案室、阅览室、文娱室、食堂、医务室、托儿所、招待所、理发室、浴室等的家具用具。

费用指标:按1997年价格,每人1000元计算。

计算公式:

管理用具购置费=1000元/人×定员人数×(1+物价指数)N

式中:N=编制年份-1997

物价指数同计算价差预备费的年物价指数。

4、备品备件购置费

指工程在投产以后的运行初期,由于易损件损耗和可能发生事故,而必须准备的备品备件和专用材料的购置费。不包括设备价格中配备的备品备件。

备品备件购置费按占设备费的0.4%-0.6%计算.大I型工程取下限,其它工程取中、下限。

注:(1)设备费应包括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以及运杂费等全部设备费。(2)电站、泵站同容量、同型号机组超过一台时,只计入一台的设备费。5.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费

指按设计规定,为保证初期生产正常运行所必须购置的不属于固定资产标准的生产工具、器具、仪表、生产家具等的购置费。不包括设备价格中已包括的专用工具。

工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费,按占设备费的0.08-0.2%计算,大I型工程取下限,其他工程取中、上限。

6.管理单位运行启动费

指工程竣工移交生产部门时,为保证管理部门开展工作,维持简单再生产而预留的生产启动资金。凡没有发电、供水、灌溉效益的工程可计此项费用。

计算公式:

运行启动费=10000元/人年×管理定员人数×2年

三、科研勘测设计费

包括科学研究试验费、规划统筹费和勘测设计费。

1.科学研究试验费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为解决工程的技术问题,而进行必要的科学研究试验所需的费用。科学研究试验费按建安工作量的百分率计算。其中:

河道治理和大型灌溉工程0.2%

枢纽及引水工程0.5%

2.规划统筹费,按勘测设计费的10%计算.

3.勘测设计费

指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级(含招标设计)发生的勘测费、设计费和为勘测设计服务的科研试验费用。勘测设计的工作内容和范围,按各设计阶段编制规程执行。勘测、设计及科研试验费用,暂按能源部、水利部(1991)能源水规第573号文颁发的《水利水电勘测设计收费定额》执行。考虑物价上涨和勘测设计收费范围等因素,应将其调整为编制年的价格水平,如编制年份为1997年,应在[1991]573号文计算的勘测设计费基础上乘以(1+物价指数)7进行调整。1997年以后按乘以(1+物价指数)7+N进行调整。凡扩建、加固、河道治理等工程采用费率计算勘测设计费的,不按此办法进行调整。

注:N=编制年份-1997

物价指数同计算价差预备费的年物价指数。

主体工程范围以外的对外交通工程、通信工程、供电工程和房屋建筑工程等专项工程,其勘测设计费用应包括在各相应工程项目投资内。

四、其它费用

1、技术装备补贴费由于水利水电工程规模大、工期长、地形地质条件复杂、施工难度大,为保持水利水电工程原技术装备费标准,而需补贴给水利水电专业施工队伍的技术装备费用。技术装备补贴费,按建安工程量的2.5%-6.0%计列.规模大、工期长、施工难度高的工程取大值,其它工程取小值或中值。

2、施工企业基地建设补贴费指为稳定水利水电专业施工队伍,保证必要的生活条件,从基本建设投资中用于补贴水利水电专业施工队伍基地建设的专项补贴经费。基地建设补贴费,按建安工作量的1.0%-2.5%计列,使用时由施工企业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批准.

3、定额编制管理费指为定额的编制、管理、发行等所需的经费。定额编制管理费,按建安工程量的0.15%计算。

4、工程质量监督费指为保证工程质量而进行的检测、监督、检查工作等费用。按建安工程量的0.15%-0.25%计算。大I型工程取下限,其它工程取中、上限。

5、施工期运行费指综合利用的大I型水利水电枢纽工程,在工程建设期间为进行水情、水文、泥沙及环保等方面的工作而发生的各种费用。

6、供电贴费指工程施工用电,按规定应缴纳给供电部门的费用。按国家计委计投资(1993)116号《关于调整供电贴费标准和加强贴费管理的请示》的通知规定执行。

7、工程保险费指工程建设期间,为使工程能在遭受火灾、水灾等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损失得到经济补偿,而对建筑安装工程保险所发生的保险费用。如需对工程进行保险,保险费用可按我部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联合商定的费率进行计算。即按第一至第四部分合计的4.5‰-5.0‰计算。

8、其它税费

第八章临时工程费交通工具购置费预备费建设期还贷利息

一、临时房屋建筑工程

包括施工仓库和办公、生活及文化福利建筑两部分。施工仓库,指为施工而临时兴建的设备、材料、工程具等全部仓库建筑工程:办公、生活及文化福利建筑,指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及设计代表在工程建设期所需办公室、宿舍、招待所和其它文化福利设施等房屋建筑。

不包括列入临时设施和其它大型临时工程项目内的风、水、电通讯系统,砂石料系统,混凝土拌和系统及浇筑系统,木工、钢筋、机修等辅助加工厂,混凝土预制构件厂,混凝土制冷、供热系统,施工排水等生产用房。

(一)施工仓库

建筑面积和建筑标准由施工组织设计确定,单位造价指标根据办公、生活及文化福利建筑的相应水平确定。(二)办公、生活及文化福利建筑

1.施工单位及设计代表用房

(1)大型水利水电工程(河道治理和大型灌溉工程除外),按下列公式计算。I=(A×U×P)÷(N×L)K1×K2×K3

式中:I——办公、生活及文化福利建筑工程投资

A——建安工作量,按工程概(估)算建功建安工作量(不包括办公、生活及文化福利建筑和其它大型临时工程)之和乘以(1+其它大型临时工程指标)计算;

U——人均建筑面积综合指标,按12-16平方米/人标准计算(大型水利水电枢纽工程可取大值)其它工程取小值或中值);

P——单位造价指标,按工程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该地区的永久房屋造价指标(元/平方米)计算;

N——施工年限,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合理工期计算;

L——全员劳动生产率,一般为20000-40000元/人年;

K1——施工高峰人数高速系数,取1.10;

K2——室外工程系数,取1.10-1.15,地形条件较差的可取大值;

K3——单位造价指标调整系数,按不同施工年限,采用表10的调整系数.

表10 单位造价指标调整系数

工期调整系数

2年以内0.25

2-3年0.40

3-5年0.55

5-8年0.70

8-11年0.80

(2)河道治理工程、灌溉工程、疏浚工程,接第一至第四部分建安工作量的百分率计算。

合理工期≤3年:2.0%

>3年:1.5%

2.建设单位用房

按定员人数,平均每人30-50平方米计算,大I型取上限,其它工程取中、下限。

二、场外供电工程,按35KV及以上等级的输变电工程,可单独列项计算。

三、其它大型临时工程

指除施工导流、施工交通、施工房屋建筑、35KV及以上等级的场外供电线路、对外通信、缆机平台及施工排水(指大型河道治理)七项工程以外的大型临时工程。主要包括砂石料加工系统、混凝土拌和浇筑系统、混凝土制冷系统、施工供水工程(泵房及干管)、防汛、防冰、大型机械安拆及临时支护、隧洞钢支撑等。其它大型临时工程投资,按第一至四部分建安工作量(包括其它大型临时工程)之和的百分率计算。

各类工程的百分率规定如下:

1.大型水利水电枢纽、大型引水工程及大型灌溉工程3.0%-4.0%.

2.河道治理工程不单独计列此项费用.

四、交通工具购置费

指工程竣工以后,为保证建设项目初期正常生产管理所必须配备的生产、生活、消防车辆和船只的购置费用。

计算方法:按表11所列设备数量和国产设备出厂价格加车船附加费、运杂费计算。

五、预备费

包括基本预备费和价差预备费两项。

1.基本预备费

主要为解决在施工过程中,经上级批准的设计变更所增加的工程项目和费用。计算方法:根据工程规模、施工年限和地质条件等不同情况,按工程概(估)算第

一至第五部分投资合计数的百分率计算。

可行性研究阶段的投资估算为10%‘

初步设计概算为5.0%-6.0%.

2.价差预备费

主要为解决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人工工资,材料和设备价格上涨以及费用标准调整而增加的投资.

表11 设备购置数量指标表

工程类别设备名称及数量(辆\艘)

轿车载重汽车工具车面包车消防车救护车大客车汽船机动船

综合利用的水利枢纽工程大I型2 3 1 3 1 1 1 2 2

大Ⅱ型 2 2 1 2 1 1 1 1 2

大型引水工程线路总长>300km 2 12 10 10 3 3 3

100-300km 1 8 6 6 2 2 2

≤100 km 3 2 2 1 1 1

大型灌区或排涝工程灌排面积>150万亩 1 8 6 6 2 2 2

50-150万亩1 4 3 3 1 1 1

注:防洪枢纽工程、河道治理工程根据需要适当配置。

计算方法:根据施工年限,不分设计阶段,以分年度的静投资为计算基数。按国家规定的物价指数6%计算。

计算公式为E=Σ317页

式中:E——价差预备费

N——合理建设工期

n——施工年度

F——在建设期间第n年的分年投资

P——年物价指数

六、建设期还贷利息

根据合理建设工期,工期概(估)算一至五部分分年投资、基本预备费、价差预备费之和,按国家规定的贷款利率复利计算。

计算公式:318页

S=

式中:S——建设期还贷利息

N——合理建设工期

n——施工年度

m——还息年度

Fn、Fm——在建设期内的第n、m年的分年投资

bn、bm—各施工年份还息贷款占当年投资比例

i——建设期贷款利率

Sm——第m年的付息额度。

第九章水库淹没处理补偿费

一、农村移民安置迁建费

指库区(包括淹没、浸没、塌岸以及其它影响区,下同)内农村移民迁移和乡村企业、事业单位迁建等所需的补偿费用。

费用内容:包括征用土地费和安置补助费、房屋及附属建筑物补偿费、农副业加工设施补偿费、小型水利电力设施补偿费、乡村企业单位补偿费、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事业单位迁建补偿费、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费、搬运费、其它补偿费。

二、城镇及集镇迁建补偿费

指库区内建制镇、县城、城市和区、乡政府驻地及非建制镇的居民、工商业、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的迁建补偿费。

费用内容:包括新址征地移民和场地平整费、公用设施恢复费、市政设施恢复费、居民迁移补偿费、工商企业迁建补偿费、行政事业单位迁建补偿费等。计算时将城镇及迁建补偿费分别列项。

三、专业项目恢复改建费

指库内区的工矿、铁路、公路、航运、电信、广播电视,输变电、水利设施、库周交通及文物古迹保护的恢复改建补偿费等。

四、防护工程费

指对库区内不作淹没补偿和迁建的受淹对象进行防护处理所需的工程费用。五、库底清理费

指库区内不属于补偿范围和清理和卫生防疫措施的费用。

六、其它费用

包括规划设计费、实施管理费、技术培训费、监测、监理费等。

七、预备费

包括基本预备费和价差预备费两项。

八、有关税费指按国家规定应交纳的与水库淹没处理有关的税费。上述一至八项费用,由设计单位按照《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和《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设计规范》等国家有关规定和政策,在当地人民政府的密切配合下,提出淹没处理设计专题报告,编入设计概(估)算。

九、环境影响等补偿费

指由于兴建水库(含工程建筑物)对环境等造成不利影响而增加的一次性费用。编号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建安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其它费用合计

1 I 枢纽工程(或引水工程、灌溉工程)

2 第一部分建筑工程

3 ┆

4 第二部分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5 ┆

6 第三部分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7 ┆

8 第四部分临时工程

9 ┆

10 第五部分,其它费用

11 ┆

12 一至五部分合计(2+4+6+8+10)

13 预备费(14+15)

14 基本预备费

15 价差预备费

16 建设期还贷利息

17 静态总投资(12+14)

18 总投资(15+16+17)

19 Ⅱ水库淹没处理补偿费

20 农村移民安置迁建费

21 城镇及集镇迁建补偿费

22 专业项目恢复改建费

23 防护工程费

24 库底清理费

25 其它费用

26 预备费(27+28)

27 基本预备费

28 价差预备费

29 有关税费

30 环境影响等补偿费

31 静态总投资(20+…25+27+29+30)

32 总投资(28+31)

33 Ⅲ工程总投资合计

34 静态总投资(17+31)

35 总投资(18+32)

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解释

《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解释 1、材料费中的采购及保管费:是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建筑工程材料的采购及保管费费率为%。根据采购与保管分工或方式的不同,采购及保管费一般按下列比例分配: ①建设单位采购、付款、供应至施工现场、并自行保管,施工单位随用随领,采购及保管费全部归建设单位。 ②建设单位采购、付款,供应至施工现场,交由施工单位保管,建设单位计取采取及保管费的40%,施工单位计取60%。 ③施工单位采购、付款、供应至施工现场、并自行保管,采购及保管费全部归施工单位。 消耗量定额《山东省建筑工程价目表》材料价格取定表中的材料单价,以包括采购及保管费。 建设单位采购或施工单位经建设单位认价后自行采购,其付款价一般(双方未另行约定时)均为材料供应至施工现场的落地价(应含卸车费用),未包括材料的采购及保管费。 2、材料费中的检验试验费:是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 一般鉴定、检查,是指按相应规范所规定的材料品种、材料规格、取样数量,取样方法和检测项目等内容,所进行的鉴定、检查。 水泥、石灰、各种砌筑砖和砌块(均含空心)、成品预制混凝土构件、钢筋(含钢筋网和钢绞线)、钢结构用钢材、焊条以及结构连接用的高强度螺栓、焊接球和螺栓球、各种防水卷材等材料,按规范规定的内容所进行的鉴定、检查,属于一般鉴定、检查。 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砌筑砂浆抗压试块、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混凝土抗压试块、抗渗试块和抗折试块、现场预制混凝土构件、钢筋连接等施工单位自制或自行加工材料,按规范规定的内容所进行的鉴定、检查,也属于一般鉴定、检查。 一般鉴定、检查所涉及的上述建筑工程材料(砂、碎石、水除外)的检验试验费,按占材料费的3‰计算。 消耗量定额《山东省建筑工程价目表》材料价格取定表中的相应材料单价,已包括检验试验费。 建设单位采购或施工单位经建设单位认价后自行采购,其付款价一般(双方为另行约定时)均为材料供应至施工现场的落地价,未包括材料的检验试验费。 规范规定之外要求增加鉴定、检查的费用,建设单位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属于一般鉴定、检查范围的材料,除外)要求进行在检验的费用;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用;对构件进行破坏性试验费及其他特殊要求的检验试验费用等,不包括在检验试验费内。 3、施工现场场地的大小,因工程规模、工程地点、周边情况等

工程造价费用组成

附件1: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按费用构成要素划分) 建筑安装工程费按照费用构成要素划分:由人工费、材料(包含工程设备,下同)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组成。其中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包含在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中(见附表)。 (一)人工费:是指按工资总额构成规定,支付给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和附属生产单位工人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 1.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或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2.奖金:是指对超额劳动和增收节支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如节约奖、劳动竞赛奖等。 3.津贴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个人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个人的物价补贴。如流动施工津贴、特殊地区施工津贴、高温(寒)作业临时津贴、高空津贴等。 4.加班加点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加班工资和在法定日工作时间外延时工作的加点工资。 5.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二)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或成品、工程设备的费用。内容包括: 1.材料原价:是指材料、工程设备的出厂价格或商家供应价格。 2.运杂费:是指材料、工程设备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3.运输损耗费:是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 4.采购及保管费:是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工程设备的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 工程设备是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 (三)施工机具使用费:是指施工作业所发生的施工机械、仪器仪表使用费或其租赁费。 1.施工机械使用费:以施工机械台班耗用量乘以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表示,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应由下列七项费用组成: (1)折旧费: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使用年限内,陆续收回其原值的费用。 (2)大修理费:指施工机械按规定的大修理间隔台班进行必要的大修理,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 (3)经常修理费:指施工机械除大修理以外的各级保养和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包括为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所需替换设备与随机配备工具附具的摊销和维护费用,机械运转中日常保养所需润滑与擦拭的材料费用及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和保养费用等。 (4)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安拆费指施工机械(大型机械除外)在现场进行安装与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试运转费用以及机械辅助设施的折旧、搭设、拆除等费用;场外运费指施工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地点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施工地点运至另一施工地点的运输、装卸、辅助材料及架线等费用。 (5)人工费:指机上司机(司炉)和其他操作人员的人工费。

建设项目总投资费用项目组成

附件1 建设项目总投资费用项目组成 (征求意见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7年9月

建设项目总投资费用项目组成 第一章建设项目总投资 第一条建设项目总投资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建设并达到使用要求或生产条件,在建设期内预计或实际投入的总费用,包括工程造价、增值税、资金筹措费和流动资金,详见附件。 第二条工程造价是指工程项目在建设期预计或实际支出的建设费用,包括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预备费。 第三条增值税是指应计入建设项目总投资内的增值税额。 第四条资金筹措费是指在建设期内应计的利息和在建设期内为筹集项目资金发生的费用。包括各类借款利息、债券利息、贷款评估费、国外借款手续费及承诺费、汇兑损益、债券发行费用及其他债务利息支出或融资费用。 第五条流动资金系指运营期内长期占用并周转使用的营运资金,不包括运营中需要的临时性营运资金。 第二章工程费用 第六条工程费用是指建设期内直接用于工程建造、设备购置及其安装的费用,包括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和安装工程费。 第七条建筑工程费是指建筑物、构筑物及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等的建造、装饰费用。安装工程费是指设备、工艺设施及其附属物的组合、装配、调试等费用。建筑工程费和安装工程费包括直接费、间接费和利润。 第八条直接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或独立计价措施项目的费用,以及按综合计费形式表现的措施费用。直接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和其他直接费。 第九条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作业的生产工人的薪酬。包括工资性收入、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及特殊情况下发生的工资等。 第十条材料费是指工程施工过程中耗费的各种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的费用,以及周转材料等的摊销、租赁费用。

工程费用组成

模块四建设工程费用构成及其计算 一、建设工程费用组成 建设工程费用组成图 二、建设工程费用费率取定表 表一综合措施项目费费率参考表 表二施工企业取费费率参考表 表三规费费率参考表 建设工程费用组成图 1、人工费 直接工程费 2、材料费 直接费 3、施工机械使用费 项目措施费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详见附表一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 目组成表 施工措施项目费详见附件一 (措施项目费一览表) 1、管理人员工资 企业管理费 2、办公费 3、差旅交通费 4、固定资产使用 5、工具用具使用 6、劳动保险费 7、财产保险费 间接费 8、财务费 9、税金 10、其他 1、工程排污费 2、工程定额测定费 3、基本养老保险费 规费 4、职工失业保险费 5、职工医疗保险费 6、职工住房公积金 7、工会经费 8、职工教育经费 税金 建设工程费用组成图

建筑安装工程费由直接费(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间接费(企业管理费和规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一、直接费 直接费由直接工程费和措施项目费组成。 (一)直接工程费: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消耗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1、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 (1) 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2) 工资性补贴:是指按规定发放的各项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 (3) 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期间的应发给生产工人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期时间的工资,病假在6个月一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假期的工资。 (4) 职工福利费:是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5) 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职工服装补贴,防暑降温费,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2、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内容包括。 (1)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 (2)材料运杂费:是指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3)运输损耗费:是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 (4)采购及保管费:是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 (5)检验试验费:是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和建设单位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验,对构件做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 3、施工机械使用费:是指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费和场外运费。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应由下列七项费用组成: (1)折旧费: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使用年限内,陆续收回其原值及购置资金的时间价值。 (2) 大修理费:指施工机械按规定的大修理间隔台班进行必要的大修理,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 (3) 经常修理费:指施工机械除大修理以外的各级保养和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包括为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所需替换设备与随机配备工具附具的摊销和维护费用,机械运转及日常保养所需润滑与擦拭的材料费用及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和保养费用等。 (4) 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安拆费指施工机械在现场进行安装与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试运转费用以及机械辅助设施的折旧、搭设、拆除等费用;场外运费指施工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地点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施工地点运至另一施工地点的运输、装卸、辅助材料及架线等费用。 (5)机械管理费:指施工企业机械管理部门对机械进行保管、调配的费用 (6)人工费:指机上司机(司炉)和其他操作人员的工作日人工费及上述人员在施工机械规定的年工作台班以外的人工费。 (7) 燃料动力费:指施工机械在运转作业中所消耗的固体燃料(煤、木柴)、液体燃料(汽油、柴油)及水、电等。 (8) 燃料动力费:指施工机械按照国家规定和有关部门规定应交纳的养路费、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及年检费等。 (二) 项目措施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非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内容包括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与施工措施项目费。 1、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指按照过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 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

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暂行规定

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 水利部水建(1998)16号 颁布日期:1998年1月7日 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管理,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建设程序,推进项目法人责任制、建设监理制、招标投标制的实施,促进水利建设实现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两个根本性转变,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水利工程建设程序,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水利部水建[1995]128号)明确的建设程序执行,水利工程建设程序一般分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准备(包括招标设计)、建设实施、生产准备、竣工验收、后评价等阶段。 第三条本暂行规定适用于由国家投资、中央和地方合资、企事业单位独资或合资以及其它投资方式兴建的防洪、除涝、灌溉、发电、供水、围垦等大中型(包括新建、续建、改建、加固、修复)工程建设项目。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可以参照执行。利用外资项目的建设程序,同时还应执行有关外资项目管理的规定。 第四条项目建议书阶段 1.项目建议书应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长远规划、流域综合规划、区域综合规划、专业规划,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国家有关投资建设方针进行编制,是对拟进行建设项目的初步说明。 2.项目建议书应按照《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暂行规定》(水利部水规计[1996]608号)编制。 3.项目建议书编制一般由政府委托有相应资格的设计单位承担;并按国家现行规定权限向主管部门申报审批。项目建议书被批准后,由政府向社会公布,若有投资建设意向,应及时组建项目法人筹备机构,开展下一建设程序工作。 第五条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 1.可行性研究应对项目进行方案比较,在技术上是否可行和经济上是否合理进行科学的分析和论证。经过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项目决策和进行初步设计的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项目法人(或筹备机构)组织编制。 2.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按照《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电力部、水利部电办[1993]112号)编制。 3.可行性研究报告,按国家现行规定的审批权限报批。申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必须同时提出项目法人组建方案及运行机制、资金筹措方案、资金结构及回收资金的办法,并依照有关规定附具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机构签署的规划同意书、对取水许可预申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资料

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 建标[2003]206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财政厅,直辖市建委、财政局,国务院有关部门:为了适应工程计价改革工作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参照国际惯例,在总结建设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关于调整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若干规定》(建标[1993]894号)执行情况的基础上、我们制定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以下简称(费用项目组成)),现印发给你们.为了便于各地区、各部门做好《用费用项目组成》发布后的贯彻实施工作.现将《费用项目用成》主要调整内容和贯彻实施有关事项通知加下: 一、《费用项目组成》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建筑安装工程费由直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二)为适应建筑安装工程招标投标竞争定价的需要、将原其他直接费和临时设施费以及原直接费中属工程非实体消耗费用合并为措施费。措施费可根据专业和地区的情况自行补充。 (三)将原其他直接费项下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检验试验费列入材料费。 (四)将原现场管理费、企业管理费、财务费和其他费用合并为间接费。根据国家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的有关要求.在规费中列出社会保障相关费用。 (五)原计划利润改为利润. 二、为了指导各出门、各地区依据《费用项目组成》开展费用标准测算等工作,我们统一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参考计算方法》和《建筑安装工程计价程序》(详见附件一、附件二). 三、《费用项目组成》自2004年1月1日起的行.原建设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关于调整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若干规定》(建标[1993]894号)同时废止。 《费用项目组成》在施行中的有关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馈给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和财政部经济建设司。 附件一: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参考计算方法 附件二:建筑安装工程计价程序 建设部财政部 二OO三年十月十五日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建筑安装工程费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见附表)。 一、直接费 由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组成。 (一)直接工程费:是措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资、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1、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全)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 建标〔2013〕44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财政局,国务院有关部门: 为适应深化工程计价改革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在总结原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以下简称《通知》)执行情况的基础上,我们修订完成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以下简称《费用组成》),现印发给你们。为便于各地区、各部门做好发布后的贯彻实施工作,现将主要调整内容和贯彻实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费用组成》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按费用构成要素组成划分为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见附件1)。 (二)为指导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计算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按工程造价形成顺序划分为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见附件2)。 (三)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合理调整

了人工费构成及内容。 (四)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9部委发布的《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将工程设备费列入材料费;原材料费中的检验试验费列入企业管理费。 (五)将仪器仪表使用费列入施工机具使用费;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费列入措施项目费。 (六)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将原企业管理费中劳动保险费中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列入规费中的养老保险费;在企业管理费中的财务费和其他中增加担保费用、投标费、保险费。 (七)按照《社会保险法》、《建筑法》的规定,取消原规费中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增加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 (八)按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在税金中增加地方教育附加。 二、为指导各部门、各地区按照本通知开展费用标准测算等工作,我们对原《通知》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参考计算方法、公式和计价程序等进行了相应的修改完善,统一制订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参考计算方法》和《建筑安装工程计价程序》(见附件3、附件4)。 三、《费用组成》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原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同时废止。

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程序

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程序 (2018年8月28日) 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程序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必须执行的,今天,我就结合质量考核、新政策、农垦实际,和大家一起温习一下建设管理程序,重点是下去检查,怎么检查,检查什么,使垦区建设管理工作更趋程序化、规范化。 一、项目法人主要完成的事项 1、项目法人组建。小水就是农场,大水就是灌区管理站或新成立的建设管理处,要有正式文件明确技术负责人和内设机构(综合、技术、质量、安全、财务等)。 2、质量与安全终身责任制。落实责任制,厅里规定逐级签订责任状,如站长、副站长、部门负责人、具体工作人员逐级签订;在明显部位设置标牌,公示质量责任主体和主要责任人,要求未竣工建筑物工程全部设置(一般大理石的)。 3、管理制度。是内控的一种手段。包括招标制度、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检查制度一定要包括强制性条文的检查,全称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2016版),这是严格执行的,也是行业检查新的重点。 4、应办理的手续。一是项目法人在工程开工前,应按有关规定办理质量监督手续;二是及时报送开工备案手续(行政许可取消下水利部下的通知变成备案);三是主体工程开工前应将项目划分表及说明书面报质量监督机构,项目划分进行调整时应

重新报送质量监督机构;主体工程开工初期应将单位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标准及标准分报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四是将法人验收计划报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和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五是重大设计变更文件应按原报审程序报原初步设计审批部门审批;六是质量缺陷备案表应及时报送质量监督机构。 5、主要责任履约。项目法人应对施工、监理等现场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变更进行审批,要求双方以正式文件形式履行;一般设计变更文件由项目法人组织审查确认后实施,并报项目主管部门核备,必要时报项目主管部门审批,设计变更文件批准后由项目法人负责组织实施;按相关规定要求组织(或委托监理)对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及关键部位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工程完工等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是工程结算、质量保证金退还的依据,如一个标段只有一个单位工程,可以把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和单位工程验收合并进行。 6、参建单位检查。项目法人与参建单位签订委托合同,要使用行业合同文本;对参建单位的检查包括对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要有书面材料,检查组和被检查单位要有签字,有整改回复。积极推进项目法人抽检,大水工程必须执行三检制。 二、设计单位主要完成的事项(检查设计单位,检查什么) 1、现场服务体系建立。规定:勘察设计单位应结合工程实际设立现场设计代表机构或派驻设计代表,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设计代表,要有委派函;建立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包括审核、会签批准等内部制度;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建立信

工程造价费用组成

一、工程造价费用组成表 1施工配合费是指专业分包单位要求总承包单位为其提供脚手架、垂直运输和水电设施等所发生

的费用。该费用数额经双方共同协商,有专业分包单位承担,并可计入专业分包工程造价。 2.风险费是指施工合同期内因人工、材料、机械等市场价格的上涨因素,导致工程造价超出正常承包造价的费用。本综合单价未考虑风险因素。为有效地控制造价,业主宜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有关风险因素的一下内容: (1).招标标底价(或拦标价)中,人工和材料价格的计算依据:合同中调价条款内有关人工、材料价格的调整方法。 (2).招标标的价(或拦标价)应考虑市场价格波动因素,计入相应的风险系数。风险系数视工程的合同工期和市场价格波动程度,可确定在工程造假造的3%~5%之内。 (3).风险系数所包含的范围及超出该范围的价格调整方法。 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组成 (四) (三) 规费企业管理费间接费 其它费用(六)税金(七) 利润(五)直接费 直接工程费措施费(一)(二) 建筑安装工程费

3、机械费 1、人工费 2、材料费(一)直接工程费 1.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 费用,内容包括: ⑴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⑵工资性补贴: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 ⑶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时间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 ⑷职工福利费:是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⑸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徒工服装补贴,防暑降温费,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2.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内容包括: ⑴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 ⑵材料运杂费:是指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⑶运输损耗费:是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 ⑷采购及保管费:是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中所需

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表

附表1: 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表 建 设 工 程 费 间接费 直接工程费 措 施 费 规 费 企业管理费 1、管理人员工资 2、办公费 3、差旅交通费 4、固定资产使用费 5、工具用具使用费 6、劳动保险费 7、工会经费 8、职工教育经费 9、财产保险费 10、财务费 11、税金 12、其他 1、人工费: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 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 2、材料费:材料原价;材料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检 验试验费 3、施工机械使用费:折旧费;大修理费;经常修理费;安拆费及场外运费;人工费;燃烧动力费;车船使用费 1、夜间施工费 2、二次搬运费 3、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 4、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5、施工排水、降水费 6、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7、专业工程措施项目费(见附表2) 8、总承包服务费 直接费 税金 利润 1、安全文明施工费 (1)安全施工费(2)环境保护费 (3)文明施工费(4)临时设施费 2、工程排污费 3、社会保障费 (1)养老保险费(2)失业保险费 (3)医疗保险费(4)工伤保险费 (5)生育保险费 4、住房公积金 5、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附表2: 专业工程措施项目费一览表 序号项目名称 1 建筑、装饰工程 1.1 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 1.2 脚手架费 1.3 垂直运输机械费 1.4 构件吊装机械费 2 安装工程 2.1 脚手架费 2.2 组装平台费 2.3 设备、管道施工安全、防冻和焊接保护措施费 2.4 压力容器和高压管道的检验费 2.5 焦炉施工大棚费 2.6 焦炉烘炉、热态工程费 2.7 管道安装后的充气保护措施费 2.8 隧道内施工的通风、供水、供气、供电、照明及通讯设施费 2.9 格架式抱杆费 3 市政工程 3.1 场地清理费 3.2 中小型机械及生产工具使用费 3.3 施工因素增加费 3.4 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 3.5 脚手架费 3.6 隧道内施工的通风、供水、供气、供电、照明及通讯设施费 4 园林绿化工程 4.1 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 4.2 脚手架费

水利工程施工基本建设程序暂行规定

=========再苦再累,只要坚持往前走,属于你的风景终会出现======== 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 水利部水建(1998)16号 颁布日期:1998年1月7日 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管理,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建设程序,推进项目法人责任制、建设监理制、招标投标制的实施,促进水利建设实现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两个根本性转变,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水利工程建设程序,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水利部水建[1995]128号)明确的建设程序执行,水利工程建设程序一般分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准备(包括招标设计)、建设实施、生产准备、竣工验收、后评价等阶段。 第三条本暂行规定适用于由国家投资、中央和地方合资、企事业单位独资或合资以及其它投资方式兴建的防洪、除涝、灌溉、发电、供水、围垦等大中型(包括新建、续建、改建、加固、修复)工程建设项目。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可以参照执行。利用外资项目的建设程序,同时还应执行有关外资项目管理的规定。 第四条项目建议书阶段 1.项目建议书应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长远规划、流域综合规划、区域综合规划、专业规划,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国家有关投资建设方针进行编制,是对拟进行建设项目的初步说明。 2.项目建议书应按照《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暂行规定》(水利部水规计[1996]608号)编制。 3.项目建议书编制一般由政府委托有相应资格的设计单位承担;并按国家现行规定权限向主管部门申报审批。项目建议书被批准后,由政府向社会公布,若有投资建设意向,应及时组建项目法人筹备机构,开展下一建设程序工作。 第五条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 1.可行性研究应对项目进行方案比较,在技术上是否可行和经济上是否合理进行科学的分析和论证。经过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项目决策和进行初步设计的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项目法人(或筹备机构)组织编制。 2.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按照《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电力部、水利部电办[1993]112号)编制。

铁路工程预算费用组成

铁路工程预算费用组成 (施工单位部分)

目录 1.人工费................................................................................................................................................ - 1 - 2.材料费................................................................................................................................................ - 3 - 3.施工机械使用费................................................................................................................................ - 5 - 4.工程用水、电综合单价.................................................................................................................... - 5 -5.运杂费.............................................................................................................................................. - 6 - 6.填料费................................................................................................................................................ - 7 - 7.施工措施费........................................................................................................................................ - 7 - 8.特殊施工增加费 (12) 9.大型临时设施和过渡工程费 (14) 10.间接费 (14) 11.税金 (16) 12.其他费 (16) 1.人工费 (1)人工费的组成。综合工费由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组成。 (2)综合工费标准分档。预算编制时按113号文的基期工费标准,2011年1月1日以后的工程项目按铁建设[2010]196号文综合工费标准,

工程造价费用详细组成

一、工程造价费用组成表 补充说明: 1施工配合费是指专业分包单位要求总承包单位为其提供脚手架、垂直运输和水电设施等所发生

的费用。该费用数额经双方共同协商,有专业分包单位承担,并可计入专业分包工程造价。 2.风险费是指施工合同期内因人工、材料、机械等市场价格的上涨因素,导致工程造价超出正常承包造价的费用。本综合单价未考虑风险因素。为有效地控制造价,业主宜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有关风险因素的一下内容: (1).招标标底价(或拦标价)中,人工和材料价格的计算依据:合同中调价条款内有关人工、材料价格的调整方法。 (2).招标标的价(或拦标价)应考虑市场价格波动因素,计入相应的风险系数。风险系数视工程的合同工期和市场价格波动程度,可确定在工程造假造的3%~5%之内。 (3).风险系数所包含的范围及超出该范围的价格调整方法。 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组成 (四) (三)规费企业管理费 间接费 其它费用(六)税金(七) 利润(五)直接费 直接工程费措施费(一)(二) 建筑安装工程费

3、机械费 1、人工费 2、材料费(一)直接工程费 1.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 费用,内容包括: ⑴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⑵工资性补贴: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 ⑶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时间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 ⑷职工福利费:是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⑸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徒工服装补贴,防暑降温费,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2.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内容包括: ⑴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 ⑵材料运杂费:是指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⑶运输损耗费:是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 ⑷采购及保管费:是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中所需

公路工程概预算费用组成

姓名:郭远鑫学号:20091866 班级:09级土木(8)班 公路工程概预算费用组成 人工费:系指列入概预算定额、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 人工费=定额×工程数量×工资单价 人工费(元/工日)=(基本工资+地区生活补贴+工资性津贴)×(1+14%)×12/240 直接材料费:系指施工过程中耗用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够(配)件、零件、办成品、成品的用量和周转材料的摊销费,按工程所 工程费在地的材料预算价格计算的费用。 材料费=∑[实物工程数量×(定额、指标材料用量×材料预算价格+其他材料费+设备摊销费)] 材料预算价格=(材料原价+运杂费)×(1+场外运输损耗率)×(1+采购及保管费率)-包装品回收价值 施工机械使用费:系指列入概预算定额的施工机械台班数量,按相应的机械台班费用定额计算的施工机械使用费和小型机具使用费。 施工机械使用费=[∑(台班定额×台班单价)+小型机具使用费]×工程数量 直接费 冬季施工增加费:冬季施工增加费系指按照公路施工及验收规范所规定的冬季施工要求,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所需要采取的防寒保温设施, 工效降低和机械作业率降低以及技术操作过程的改变等所增加的有关费用。 雨季施工增加费:雨季施工增加费系指雨季期间施工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所需要采取的防雨、排水、防潮和防护施工,工效降低和机械作 业率降低以及技术作业过程的改变所需增加的有关费用。 夜间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系指根据设计、施工的技术要求和合理的施工进度要求,必须在夜间连续施工而发生的工作降低、夜班津贴以其他及有关照明设施(包括所需照明设施的安拆、摊销、维修机油燃料、点)等增加的费用。 工程费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包括高原地区施工增加费、风沙地区施工增加费和沿海地区增加费3项。 行车干扰工程施工增加费:行车干扰工程施工增加费系指由于边施工边维持通车,受行车干扰的影响,致使人工、机械效率降低而增加的费用。 安全及文明施工措施费:安全及文明施工措施费系指工程施工期间为满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职工健康生活所发生的费用。 临时设施费:临时设施费系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所必须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的费用等,但不包括 概预算定额中的临时工程。 施工辅助费:施工辅助费包括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和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场地清理等费用。 工地转移费:工地转移费系指施工企业根据建设任务的需要,由已竣工的工地或后方基地迁至新工地的搬迁费用。 建筑 安装养老保险费:系指施工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工程费失业保险费:系指施工企业按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规费医疗保险费:系指施工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住房保险费:系指施工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工伤保险费:系指施工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间接费 基本费用:系指施工企业为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的费用。 企业主副食运费津贴:系指施工企业的远离城镇及乡村的野外购买生活必须品所需的费用。 管理费职工探亲路费:系指按照有关规定施工企业在探亲期间发生的往返车船票、市内交通费和途中住宿费等费用。 职工取暖补贴:系指按照规定发放给职工的冬季取暖或施工现场设置的临时取暖设施的费用。 财务费用:系指施工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利润:系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应取得的盈利。

工程造价的构成

工程造价的构成 1、工程造价的构成 1)工程造价的概念 2)工程造价构成明细及相关概念 2、工程造价如何计价 1)工程造价计价的两种方法 2)定额计价的概念及计价程序 3)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概念及计价程序 4)两种计价方法的区别 5)工程造价计价的特征 1.工程造价的概念 工程造价是工程项目按照确定的工程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功能要求和使用要求等建成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所需的全部费用。 两种工程造价的含义 第一种含义:就是(前面所指的)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从投资者角度) 第二种含义:是指工程的发包价。一般是单项工程的建安造价。(从承发包商角度) 2、工程造价构成 工程造价的构成(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发改投资[2006]1325号)有关规定) 工程造价由建设投资和建设期利息构成,建设投资包括: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预备费三部分。工程费用是指直接构成固定资产实体的各种费用,可以分为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和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应在投资中支付,并列入建设项目总造价的费用,预备费是为了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避免在难以预料的情况下造成投资不足而预先安排的一笔费用。

建设项目总投资 固定资产投资 (动态投资) 流动资产投资流动资金 建设工程造价 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用 建设期贷款利息 预备费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 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工、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费用 设备购置费 设备原价 设备运杂费 税金 利润 间接费 直接费 与未来企业生产经营有 关的其他费用 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其他费用 土地使用费 土地迁移安置补偿费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办公生活家具购置费 生产准备费 联合试运转费 涨价预备费 基本预备费 3、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建设管理费:建设单位管理费和工程监理费 2)建设用地费: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3)可行性研究费、研究试验费 4)勘察设计费 5)环境影响评价费、劳动安全卫生评价费 6)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三通一平 7)市政公用设施费---城市配套费、热力配套费、人防设施费等 8)其他费用:规划验收、测绘、质量监督等等 土地使用费 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是指建设项目通过划拨方式取得无期限的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费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指建设项目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取得有期限的土地使用权。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 其内容包括:(1)土地补偿费;(2)青苗补偿费和被征用土地上的房屋、水井、树木等 附着物补偿费;(3)安置补偿费;(4)缴纳的耕地占用税或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登记费及征地管理费等;(5)征地动迁费;(6)水利水电工程水库淹没处理补偿费。 (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城市土地的出让和转让可采用协议、招标、公开拍卖等方式。 协议方式适用于市政工程、公益事业及需减免地价的机关、部队用地。 招标方式适用于一般工程建设用地。 以开拍卖适用于盈利高的行业用地。

水利工程建设程序

水利工程建设程序 水利工程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各个工作环节的先后顺序和步骤。也称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其内容包括调查研究、河流(或地区)水利规划、项目确定、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等。 中国水利工程建设程序中国规定,对拟兴建的水利工程项目,要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做好前期工作,并纳入国家各级基本建设计划后才能开工。水利工程建设程序一般分为两大阶段:工程开工前为前期工作阶段,包括河流规划、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工程开工后到竣工验收为施工阶段,包括工程招标、工程施工、设备安装、竣工验收等。 前期工作中根据工程规模大小不同,建筑物构成不同,作用不同和管理部门不同,建设程序的繁简亦不同,设计阶段的划分亦有所区别,各个阶段的审批程序也不同。水利工程设计须遵循分阶段循序渐进逐步深入的原则进行。设计阶段一般分为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对重要的大型水利工程,增加技术设计,为三个阶段。对技术复杂的工程,还要编制技术专题报告。对技术经济条件简单,方案明确的中型水利工程,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合并为一个阶段。对小型水利工程,则可进一步简化。至于配套工程,如灌溉渠首、渠系重要的大型交叉建筑物应与主体工程一样,其他建筑物可予简化。 对前期工作项目实行分级管理。大中型水利工程项目按隶属关系一般由主管业务部门或省、市、自治区审批,其中对国民经济有重大影响的和协作关系比较复杂的项目,主管业务部门审查后,报国务院或国家计划委员会批准。中小型水利工程可由设计单位的上级审批。初步设计和概算经审查批准,可列入各级政府的年度基建计划,或作为计划的预备项目。 各个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江河流域规划根据国家制定水利建设的方针政策,地区及国民经济各部门对水利建设的需求,提出某一河流治理开发的全面综合规划(见流域规划)。 可行性研究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在江河流域规划研究的基础上,选定建设项目,广泛收集有关资料,踏勘建设地点,基本弄清工程项目的技术经济条件,提出项目建议书。按照项目建议书的要求,对拟建工程勘测调查,收集水文气象、地理、地质等自然资料和社会经济资料,进行全面的综合的技术经济分析研究,确定工程的任务和规模,拟定多种可行方案,经过论证比较和必要的科学试验研究选择最佳方案,编制完整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作为编制工程项目设计任务书的依据。 初步设计对可行性研究推荐的方案进一步分析利弊,落实建设条件和协作配合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按费用构成要素划分)汇总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按费用构成要素划分)汇总

附件1: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按费用构成要素划分) 建筑安装工程费按照费用构成要素划分:由人工费、材料(包含工程设备,下同)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组成。其中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包含在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中(见附表)。 (一)人工费:是指按工资总额构成规定,支付给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和附属生产单位工人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 1.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或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2.奖金:是指对超额劳动和增收节支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如节约奖、劳动竞赛奖等。 3.津贴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个人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个人的物价补贴。如流动施工津贴、特殊地区施工津贴、高温(寒)作业临时津贴、高空津贴等。

4.加班加点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加班工资和在法定日工作时间外延时工作的加点工资。 5.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二)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或成品、工程设备的费用。内容包括: 1.材料原价:是指材料、工程设备的出厂价格或商家供应价格。 2.运杂费:是指材料、工程设备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3.运输损耗费:是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 4.采购及保管费:是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工程设备的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