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汇报6篇]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汇

报6篇]

【篇一】

**年是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极其重要的一年,也是蓝天三年保卫战计划实施的第一年。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领导多次召开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会议,对今年我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做出安排部署。为做好今年我县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县大气办按照上级有关文件,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了《**县**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方案明确了今年的各项重点工作,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严格控制散煤污染。采取综合减煤措施,严格执行新上耗煤项目煤炭减量替代,通过煤改电、煤改气等清洁能源替代,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坚持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原则,**年突出重点区域,加大替代力度,实现县城建成区燃煤清零。截至目前辖区内已完成淘汰剩余燃煤锅炉29台,其余剩余燃煤锅炉将于8月底前全部淘汰,实现全县范围35蒸吨/小时及以下锅炉“无煤化”。县城建成区内,依法查处取缔非法劣质散煤销售网点、无照经营网点,禁止一切单位和个人运输、储存、销售和使用散煤。对发现的散煤销售点,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二)深化治理工业污染。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加快淘汰落

后产能,倒逼企业转型升级,优化全县产业布局。强化工业源VOCs 日常监管和综合管控,大力推进汽修、服装干洗、建筑涂料、印刷等行业VOCs整治,配备VOCs处理设施或回收装置,达不到要求的一律关停。在**年“散乱污”集中整治工作基础上,认真开展“回头看”和再排查工作,实行清单管理,逐一整改销号,10月底前确保“散乱污”企业取缔、治理到位。建立由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网格长”的监管制度,实行网格化管理,明确网格督查员,落实“散乱污”企业排查、取缔责任。

(三)综合治理扬尘污染。严格落实《**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强化措施18条》,高标准达到6个“100%”要求。进一步提高施工现场围挡和苫盖标准,并督导相关责任单位按标准严格执行,全面实现施工现场区硬化、绿化和裸土覆盖。强化建筑垃圾清运过程管控,做到及时清运、全封闭清运、合理处置,严禁随意抛洒。加强县城建成区主次干道、小街小巷及人行便道的清扫洗路保洁;

强化道路沿线各类施工工地动土管理,严格落实扬尘治理措施;

对县城建成区出入口及周边重要干线公路路段每天至少清扫一次。严厉打击违规倾倒渣土行为,严厉查处未落实全密闭措施,未按规定时间作业,无牌照、无手续,故意遮挡、污损牌照,沿途渣土抛洒、车轮带泥行驶污染路面的渣土车辆。

(四)严格管控移动源污染。强化落实黄牌照货车的限行绕行交通组织工作,禁止黄牌照货车驶出驶入城区。县城建成区范围内,全面禁止拖拉机和未达到国五排放标准的渣土车通行。成品油全部执行

国六标准,禁止销售普通汽柴油。加强对成品油经营单位落实质量管理制度以及进、销货等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对成品油生产企业每半年抽查一次,每年度对成品油实际经营主体的抽检覆盖率达到100%。完成老旧机动车淘汰任务,完善新能源汽车配套基础设施和保养维护网络,强力推进新增和更换的出租车为电动车或新能源车。

(五)严控烟尘污染。县城建成区内严禁露天烧烤,一律进店,并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加大对餐饮经营单位油烟净化设备检查力度,确保治理设施高效运行。全县区域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垃圾荒草。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实现对辖区内秸秆禁烧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监管、巡查,做到人员、责任、措施、奖惩到位。加大秸秆综合利用的扶持力度,提高秸秆肥料化、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水平。

(六)完善大气监测监控体系。加快建设大气环境监测监控、预报预警、指挥调度一体化综合信息平台,完善县、乡、村三级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现对各级网格和重点污染源的集中在线监测和全程监控。5月底前完成全县乡镇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并联网运行。8月底前,完成我县省级以上开发区的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全县大气污染物重点排放企业全部建立在线自动监测系统。全力保证国控、省控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的安全、稳定运行,严厉打击人为干扰监测设施的违法行为。

(七)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完善环保、气象会商研判机制,提升环境空气质量精准预测预报能力水平。修订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健全应急减排“一厂(场)一策”制度,减排措施细化到具体企

业、工地和单位生产工序,确保可统计、可监测、可核查。严格执行应急响应等级和标准,可视情况及时调整预警级别,按上限启动响应措施或采取其他应急减排措施,最大程度削减污染峰值。铸造(不含电炉、天然气炉)、砖瓦窑等行业,除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和危险废物等保民生任务的外,采暖季一律错峰生产,承担保民生任务的,根据承担任务核定最大允许生产负荷,每年9月底前报市政府备案。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铸造行业(不含电炉、天然气炉)可全部停产。钢铁、焦化等行业和工业燃煤锅炉,按照污染物排放绩效水平,实施采暖季限产限排措施。钢铁企业减排30%。实施石化、制药类企业采暖期生产调控,涉及原料药生产的医药企业VOCs排放工序、生产过程中使用有机溶剂的农药企业VOCs排放工序,采暖季期间全部停产,由于民生等需求存在特殊情况确需生产的,报市政府批准。对未完成治理改造任务、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采暖季一律停产。善区域空气质量会商和预测预报制度,提高预警响应区域协同性,共同做好区域重污染天气应对。建立大气污染防治应急指挥调度机制,强化应急指挥和日常调度,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问题、各级督导发现问题、巡查巡检问题、大气热点网格高值报警等问题做到及时发现、快速响应、有效处置,提升常态管理水平,保证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坚持把大气污染防治摆在突出位置,积极推动压能、减煤、降尘、治企、控车、除烟、增绿、监管各项任务的落实,加快推进燃煤治理

和清洁能源替代,全面加强扬尘综合整治,坚持精准精细管理,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同时,县直各部门和各乡(镇、场)要对面临的形势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摒弃应付意识,克服畏难情绪,强化政府的监管责任、企业和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社会公众的公民责任,痛下决心,坚定信心,刚性执法,采取有针对性、超常规的措施,出重拳,用硬招,下狠手,确保空气质量尽快改善。

【篇二】

**年我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以矿山整治、港口码头治理、建筑工地整治、混凝土搅拌站综合整治、VOCs综合整治、餐饮油烟治理等为工作重点,相关工作开展如下。

(一)从严整治非煤矿山大气污染

一是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对不符合政策要求、不符合环保审批条件、造成严重污染或生态破坏以及存在严重环境安全隐患,且不具备整改条件的或治理不到位、达不到环境整治要求的矿山企业,全部采取断电、断路、停产措施。二是加强动态巡查,巩固整治成果。安排专人对停产整顿、生产的矿山企业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巡查,并建立巡查台帐,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督促企业整改到位,确保整治工作不反弹。

(二)港口码头大气污染治理

一是加强监管。县大气办加大对港口码头巡查力度,采取定期或

不定期的方式对港口码头大气污染治理情况进行督查。二是强化调度。对在港口码头督查过程中发现的大气污染问题,由县大气办进行交办,县效能办督办,确保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

(三)狠抓城市扬尘污染

一是持续开展道路扬尘管控。加大机械化保洁力度,督促保洁公司按照合同要求和次数做好道路洒水降尘工作。在原有清扫车和高压洒水车的基础上,继续推行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进一步提高道路湿扫率、机扫率,机械化保洁范围由主干道向次干道延伸,严格按照保洁合同要求作业,持续开展洒水保洁专项行动,每天清扫、洒水重点路段、重点区域不少于6次,并根据天气情况适时增加洒水次数。二是进一步规范建筑扬尘治理。继续深入开展建筑工地的拆迁现场、停车场、道路、物料堆场扬尘综合整治。加快推进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标准化建设,严格实行网格化管理,全面落实封闭围挡、道路硬化、物料堆放覆盖、进出车辆冲洗、工程立面围护等控尘抑尘措施。严格执行违规工地停工整治举措,凡未达到要求的,一律限期整改;

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处罚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档案。对暂不开工建设的工地要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对裸露堆放的渣土要采取洒水保湿、播撒草籽、防尘网覆盖等临时性措施,减少扬尘。三是加快推进绿色环保型搅拌站建设。原有整治的基础上,督促企业实施标准化改造,实现物料堆场覆盖及上料、配料、输送廊道、搅拌等生产过程封闭运行,加强对进出运输车辆整洁和泼洒滴漏改装,合理对厂区进行布局,

办公、生活和生产区场地进行有效分割,并对厂区四周实行围挡封闭,主道路和生产区场地必须使用混凝土硬化,设置连环贯通的排水沟槽,实现污水、胶凝材料浆水的治理回用。对未按要求落实整改措施的,严格执行限产、停产整治等措施。

(四)强化工业企业污染源治理

一是通过加大对**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等重点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企业各类污染治理设施高效、稳定运行,污染物排放持续、稳定达标。二是积极开展VOCs污染防治工作。推动老企业的污染治理工作,督促重点企业的挥发性有机物完成综合治理任务,确保污染物排放排气筒与厂界双达标;

更新**县VOCs综合整治重点企业名录;

新建项目从源头上把关,严格环评、验收、总量核定等工作,杜绝新污染源的产生;

三是持续推行清洁生产。推进重点行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

(五)持续开展餐饮油烟治理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业主的环保意识。深入餐饮服务单位开展再动员、再教育,引导商户自觉增强油烟污染治理的责任心和主动性,共同推动餐厨油烟整治工作顺利进行,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二是开展烧烤油烟专项整治。整治重点路段流动摊点占道经营行为,整治城区主次干道、广场、重点场所的露天烧烤摊点,特别是夜市烧烤摊点的规范管理。三是对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但不能稳定达标的餐饮

户限期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依法予以处罚;

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户限期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逾期未安装的,依法责令停业。四是严格餐饮业的审批,确保不产生新污染源。对新建、改建、扩建餐饮业的建设项目将从严把关,做到“三个坚决不批”即:选址不合理的坚决不批;

未配套建设油烟净化实施的坚决不批;

群众反复投诉的坚决不批。

全年计划完成矿山整治项目1个,港口码头整治项目1个,建筑施工扬尘治理项目10个,混凝土搅拌站扬尘治理项目1个,VOCs综合整治项目45个,餐饮油烟整治项目11个。目前,所有项目均能按照序时要求推进。

【篇三】

根据《**年**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和目标考核工作的要求,结合区实际,确保完成和市政府下达的重点工作任务,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现将我区工作进度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力推进中心城区餐饮油烟的整治工作。

1.大力开展餐饮油烟整治。以环保督查“回头看为契机,对中心城区投诉率高、群众意见大的小区周边餐饮企业进行了专项整治,要求各餐饮企业做到油烟净化设施齐全,油烟达标排放。同时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新建油烟专用管道300余米,防渗池20余个。

2.全面开展户外烧烤整治。提前介入户外烧烤整治,制定《中心

城区户外烧烤占道经营整治实施方案》,排定具体整治措施,由分管领导带队持续逐路开展整治,上半年累计劝导教育露天烧烤、夜市烧烤整治244起,取缔7起,查处油烟违规排放、乱扔垃圾、乱倒污水等54起,并全部予以整改。

二、加大道路、施工和拆除现场的扬尘管控力度,推进道路机械化清扫覆盖。

1. 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打击渣土车、沙石料车等无资质运输、未密闭覆盖造成抛撒遗漏等行为,日均出动执法人员20余人次、执法车辆4台次,对全区主要区域(包括工地出入口)、重点路段进行巡查,截止目前共查处施工标准不符合规定的工地14起、未密闭覆盖造成抛洒遗漏的大小车辆124辆,与市、区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整治5次。

2. 对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整治先后开展督查和专项检查2次,检查范围包括江南新城及黎阳片区在建房建项目5个(桃源里、玉兰轩、文峰花园、嘣媚仙健⒃一B4-16商业综合楼)、市政项目3个(黎阳道路PPP项目、琅西路延伸段、南滨江污水管网改造)。限期整改扬尘污染突出问题6个。主要是:在建房建项目的室外工程施工的渣土覆盖,和冲洗设施的使用问题;

在建市政项目的运输车辆冲洗,和车辆覆盖问题。

3. 我区现拆除工地共有14处,已采用围挡和围墙方式对工地进行全封闭,建设围挡3000米、围墙1000余米。

4. 启动新一轮环卫作业市场化运行,开展全域环境卫生大整治,

加大机械化作业率,实行巡回式机械化作业,目前中心城区机械化清扫车辆17辆、洒水车13辆、清扫面积356万平方米、中心城区路面每日喷洒不少于4次、全域清扫率达86.17%。提升改造公厕1座、垃圾中转站2座,关停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的垃圾中转站2座,生活垃圾定时上门收集道路增至19条,中心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

三、强化垃圾、秸秆禁烧的管控机制。

我区在油菜收割期间(5月1日-15日)全力做好秸秆禁烧工作。一是制定工作方案。区大气办制定了《**年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镇建立巡查日报制度做好巡察工作。二是建立巡查机制。区大气办每日分两组队员分别于上午10-12时和下午16-18时对全区4个乡镇进行巡查,并将巡查情况反馈至辖区镇政府,各镇每日下午须18时前将巡查工作情况反馈区大气办。三是狠抓工作落实。各镇分管领导坚持每日巡查,派出镇村干部100余人对**机场、花山谜窟周边重点地段进行值班值守,对发现的火点及时扑灭和劝阻,确保发现一起整改一起。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在相关镇村路口、田间地头适当位置张贴秸秆禁烧公告,悬挂宣传横幅50余条。五是促进回收利用。与瑞能公司签订了秸秆回收协议,由公司直接到田间地头进行秸秆回收。全区油菜播种面积16500亩,秸秆综合回收利用量1800吨,综合利用率88.2%。

【篇四】

一、辖区环境空气质量情况

我区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各项行动开展后,辖区的环境空气质量得到有效改善。根据市大气办2108年1-5月份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情况的通报,我区5月份PM10平均浓度为59(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下降36.56%;

PM2.5平均浓度为37(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下降38.33%;

空气优良天数比例为92%,较去年同期上升27%;

在全市各县区空气质量考核中排名第一。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强化落实。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强化领导机构,建立由区主要领导亲自带队检查、巡查工作机制,深入一线,对工业企业烟气、建筑工地扬尘、码头、搅拌站扬尘等大气防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现场办公解决,有力的推动了我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

(二)加强部门联动形成整治合力。区建设、城管、环保、交通、经信等部门通力协作,实现多部门、多方向、多措施的管控工作机制,从工业企业烟气、拆迁工地、道路扬尘、餐饮油烟等方面进行严格管控,区城管局会同区环保局等部门开展城区餐饮油烟污染及散煤整治专项行动,截至5月底,已督促德宽路、北正街、工农街、玉琳路等113家餐饮店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有效的遏制了超标排放等大气污染环境违法行为。

(三)多措并举扎实开展各专项行动。一是开展烟花爆竹禁限放

专项行动,自**年12月起,根据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区直各部门下沉至各驻点社区开展烟花爆竹禁限放宣传工作,重点节假日坚持24小时不间断值班制度,对重要点位进行昼夜巡查。二是开展城西臭气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根据市环保局统一部署,区环保局对城西臭气污染源进行了全面排查,目前我区涉及臭气排放的时联、力天、飞凯、精益精、和顺晶彩、三喜等6化工企业均已报送整治方案,其中三喜、精益精2家企业提升改造主体工程已完工,另4家企业均已按序开展整治工作,预计6月底可见初步成效。三是开展“散乱污、散煤”专项整治行动,区环保局会同属地部门开展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出的“两散”企业予以整顿规范一批、取缔关停一批,截至目前,共排查出86家“两散”企业,目前已有25家已完成整改。

(四)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依据市重污染天气领导小组发布的预警公告,及时发布相应级别预警公告,对应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实行重污染天气工业企业停产限产,机动车限行等系列措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五)省大气督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按照《**-**年度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督查工作方案》、《**年安庆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考核管理办法》、《大气督导交办问题整改工作机制》等文件的要求,区环委办对省、市大气办交办的问题,及时进行“双向交办”,明确整改牵头单位、责任主体、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和回复,加大推动治理工作力度。截至目前,我区共接到省大气污染防治督查交办问题37件,其中31件已完成整改,6件

正在整改。一是完成整改的概况,目前已完成的31件省大气督查交办件中包含建筑扬尘、道路扬尘、拆迁工地扬尘、码头整治、餐饮油烟、加油站、工业企业、“散乱污”企业等,区环保局共计下发整改通知书20余份,责令整改 10起,立案查处10起,查封扣押5起,行政处罚10起,罚款7.25万元。二是正在进行整改企业的基本情况,皖能中科问题,市支队正在督促企业积极整改中;

安庆市**区东屹新型建材公司问题,区环保局已立案查处,责令企业改正违法行为,停止生产并处以罚款,要求立即落实道路硬化、物料覆盖、防尘网等整改措施,形成整改方案报相关部门,整改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安庆吉港白鳍豚水泥厂,要求安装车辆冲洗装置和落实扬尘治理措施,目前,该厂区已基本实现全喷淋,并通过了省大气督查组“回头看”,车辆进出自动冲洗装置建设已完成90%以上;

安徽省安庆市港航轮船有限公司港埠分公司环境整治已纳入环保部“清废行动**”综合整治工作中;

安庆恒力叉车桥公司,要求安装打磨工序污染治理设施并规范建设危险废物暂存库,目前,该厂已规范建设了危险废物暂存库,打磨工序污染治理设施正在采购;

程华长废旧塑料加工户,属于典型“散乱污”企业,区环保局已立案查处,对生产设备及用电系统予以查封并处以罚款,目前,该加工户正对其产品、原料进行搬运清理。对于前期督查发现并已经整改到位的各项问题,区环委办将进一步完善各项资料,并对去年中央及省大

气督查问题进行“回头看”,现场核实整改情况,防止反复。

三、存在的不足

虽然我区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仍存在以下几点不足之处:

(一)我区正处在棚户区拆迁和海绵城市道路改造建设的关键时期,辖区拆迁工地多、城区海绵城市道路改造多;

普遍存在拆迁时未带水作业,现场扬尘无有效抑制措施;

拆迁工地及道路施工工地裸露场地未及时覆盖,渣土运输车辆车身覆盖不完全、无冲洗,带土上路现象未有效制止。

(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量大、涉及面广、目标要求高,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群众对环保工作要求的不断提高,对管理水平和执法能力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现有的监测、监察能力不能完全满足,难以达到全时段、全方位、全覆盖的监管要求,环境监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大气污染防治是一项综合性、持续性的工作任务,牵涉到各部门,尤其是需要全社会参与。建议研究权责匹配的联动工作机制和进一步明确防治任务的监管边界,增强部门联动合力;

同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发动每一双眼睛、每一个层面,盯牢看紧,及时曝光污染源头和排污单位,督促生产经营企业自觉承担治污责任的意识。

【篇五】

**镇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对散乱污企业和超标排放行为保持零容忍。今年以来,先后关停无纺布、棉被厂近40家,建材企业13家,其他散乱污企业3家,对9家商混企业实施断电停产和限产,对凡是生产过程中环保设备运行不到位的予以严肃处理。从检测数据来看,5月份以来,我镇PM10和PM2.5指标均有大幅提升,空气质量明显好转。但是,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呼声相比,仍有较大差距。问题主要有:个别商混企业还未做到大气污染防控“六个百分百”;

道路扬尘治理还未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测量站距离潍高路不足100米,尾气排放多,对检测数据影响较大。为深入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突出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下一步,我镇将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决策部署,坚决抓好问题整改工作,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决整改到位。以这次会议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正面问题、狠抓整改,把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作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现实检验,让全体镇村干部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在巩固提升当前大气污染防治成果的同时,立足于抓早、抓准、抓实,迅速行动,强化措施,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控工作。

二、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一是扛起领导责任。镇上设立由党委书记任主任的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每周召开一次党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针对重大环保风险点进行研判,对环保不达标、污染严重的企业采取断电停产、限产等措施,强力推进污染物治理。二是压实监管责任。成立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加大巡查力度,对涉及大气污染防控的扬尘等方面,从严处理,绝不姑息,切实摆脱我镇在全市环保工作中落后的局面。

三、进一步突出重点,加大治理力度。一是继续加大重点行业治理力度。在前期取缔部分企业的基础上,对商混建材等企业对照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6个方面,进行拉网式排查,建立问题、责任和整改3张清单,对未达标的企业实施先停后治,对整改不到位的坚决关停取缔,确保“六个百分百”工作要求落实到位;

二是继续加大重点路段治理力度。对途经我镇的潍高路、308国道、大沂路、羊田路等主干道路和县乡道路加大保洁力度,协调环卫部门及时清扫和洒水作业,配合交通部门严厉查处货车超标排放行为。三是继续加大重点区域治理力度。对各建筑工地、一号路等施工区域的裸露地表进行覆盖,每天施工前后进行洒水作业,抑制扬尘污染。

【篇六】

近年来,**州人民政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

政府的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在州委的正确指导下,在州人大、州政协的监督下,围绕《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吉林省清洁空气行动实施方案》《**州清洁空气行动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切实强化责任,落实任务,明确措施,严格考核,不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推动了全州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转型发展。

一、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12年以来,我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到**年延吉市环境空气质量PM10年均浓度为49微克/立方米,与2012年82微克/立方米相比下降了40.2%。PM2.5年均浓度**年为37微克/立方米,**年为31微克/立方米。**年延吉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40天(省里制定目标为314天),重污染天气为2天。其他县(市)PM10年均浓度都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延吉市今年1-10月PM10均值43微克/立方米,全省排名第一位。

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为进一步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州政府成立了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制定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按照《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要求,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州生态环境保护行动实施方案》《**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系列文件,州政府每年与各县市政府签订目标责任制,将任务分解下达到各县市和相关单位,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制

度,推动构建起政府负总责、环保部门综合监管、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

一是加大小锅炉淘汰力度。2010年我州原有10蒸吨以下燃煤小锅炉1098台,目前已淘汰494台,其中**年淘汰126台;

剩余604台,其中城市建成区183台,非建成区421台。10蒸吨以上锅炉共123台,其中,72台已建设脱硫设施。为替代需淘汰的分散燃煤供热锅炉,2014年以来全州各县(市)投资22亿元,新建20蒸吨以上区域供热锅炉27台1382蒸吨。

二是抓好工业大气污染治理。全州大气污染重点行业,7家电力企业、1家水泥,1家造纸,1家钢铁企业,全部安装了脱硫、脱硝和除尘设施,完成了超标排放整治任务,**年大气减排重点污染物SO2(二氧化硫)较2012年降低了2.25万吨,NOX(氮氧化物)降低了3.31万吨。

三是开展加油站挥发性有机物和生活源治理。全州1家储油库、164家加油站、60个油罐车全部完成了油气回收治理任务。737家中型以上(其中大型108家、中型629家)餐饮企业全部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

四是下大力气淘汰黄标车。制定《**州集中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工作实施方案》《**州淘汰黄标车补贴实施方案》,各县市划定完成黄标车禁行区,组织公安、交通运输、商务、财政、环保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压缩黄标车运行空间,加快推进黄标车淘汰进度。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向车主讲明政策,动员主动淘汰黄标车。截止到10月底,

累计淘汰黄标车3723辆,占年度总任务量(8298辆)的44.9%,发放补贴资金1655.9万元。

五是加强城市绿化和扬尘管控。开展城市园林绿化,减少城市裸露地面抑制扬尘,2013年以来,累计投入资金15亿元开展城市园林绿化工作,新增绿地320公顷,8个县市中延吉市、敦化市、珲春市评为国家级园林城市,龙井市、和龙市、图们市、汪清县、安图县评为省级园林城市。突出抓好施工扬尘治理,州住建局等部门制定了《**州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全州城区清扫总面积1772万平方米,机械清扫面积543万平方米。制定《**州粉煤灰治理实施方案》,大力推动粉煤灰产生企业规范化运行,加强对黏土砖企业的管控,进一步整治粉煤灰污染。

六是不断优化产业结构。严格按照国家、省、州要求,认真把关,推动优化产业结构,打造有**特色的绿色生态产业体系。做大做强食品(烟草)、医药、旅游等三大主导产业。加快医药、食品、木制品加工、能源矿产、装备制造业等产业转型发展。加快发展健康服务业、现代物流、文化产业和信息产业等现代服务业。

七是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建立专家会诊、联合会商等工作机制,当空气质量指数(AQI)日均值大于200以上时,按等级依次发布蓝、黄、橙、红四个级别预警,对应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实行重污染天气工业企业停产限产,水泥行业错峰停产,机动车限行等系列措施,保障发生重污染天气时能够有效应对。

八是开展秸秆禁烧工作。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县、乡、村三级

层层签订秸秆禁烧工作目标责任书,将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确保每块农田都有监管责任人。目前珲春市、敦化市、和龙市已签订了县乡村目标责任书,延吉、龙井、汪清、安图、图们正在陆续签订过程中。

三、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州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部分县市重视程度不够。有的地方和部门虽然能够认识到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但在行动中存在打折扣的现象。年初省、州、县(市)政府层层签订了责任状,落实环保工作重点任务,但从10月份省政府通报情况看,完成情况不容乐观,重点淘汰黄标车任务整体进展缓慢,仅完成年度任务的44.9%。省级以上工业集聚区集中供热建设滞后,重点企业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不完善等问题仍然存在。

二是环保执法力度和工作合力不强。贯彻执行《新环保法》力度不够,相关部门没有真正树立“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理念,片面依靠政府领导、环保牵头,在贯彻执行环保政策法律方面主动性不强,对于突出的环境问题整改进度缓慢,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淘汰落后产能的任务犹豫观望,没能形成有效的环保工作合力。

三是燃煤小锅炉淘汰进度缓慢。全州各县(市)城市建成区内还有183台燃煤小锅炉需要淘汰,其中,敦化、图们、龙井、安图需淘汰燃煤小锅炉较多,共计145台。目前,珲春已完成建成区燃煤小锅炉淘汰任务,延吉市年底前还需淘汰建成区燃煤小锅炉11台,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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