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沉降的灾情评估及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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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地面沉降的灾情评估及防治措施

一、地面沉降的概念及产生原因

地面沉降(Land Subsidence)是指在自然因素或人为因素影响下发生的幅度较大、速率较大的地表高程垂直下降的现象。地面沉降,又称地面下沉或地陷,是指某一区域内由于开采地下水或其它地下流体所导致的地表浅部松散沉积物压实或压密引起的地面标高下降的现象。意大利威尼斯城最早发现地面沉降。之后随着经济发展,人口增加和地下水(油气)开采量增大,世界上许多国家如美国、日本、墨西哥、欧洲和东南亚一些国家均发生了严重的地面沉降。

地面沉降的特征是主要发生于大型沉积盆地和沿海平原地区的工业发达城市及油气田开采区。其特点是涉及范围广,下沉速率缓慢,往往不易被察觉;在城市内过量开采地下水引起的地面沉降,其波及的面积大;地面沉降具有不可逆特性,就是用人工回灌办法,也难使地面沉降的地面回复到原来的标高。因此地面沉降对于建筑物、城市建设和农田水利设施危害极大。

经过对地面沉降的长期观测和研究,对地面沉降的主要原因已取得比较一致的看法。地面沉降的原因颇多,有地质构造、气候等自然因素,也有人为原因。人类工程活动是主要原因之一,人类工程活动既可导致地面沉降,又可加剧地面沉降,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 大量抽取液体资源(地下水、石油等)、地下气体(天然气、沼气等)活动是造成大幅度、急剧地面沉降的最主要原因;

2. 采掘地下团体矿藏(如沉积型煤矿、铁矿等)形成的大范围采空区,及地下工程(隧道、防空洞、地下铁道等)是导致地面下沉变形的原因之一。

3. 地面上的人为振动作用(大型机械、机动车辆等及爆破等引起的地面振动)在一定条件下也可引起土体的压密变形。

4. 重大建筑物、蓄水工程(如水库)对地基施加的静荷载,使地基土体发生压密下沉变形。

5. 由于在建筑工程中对地基处理不当,即地基勘探不周。

从地层结构而言,透水性差的隔水层(粘土层)与透水性好的含水层(砂质土层、砂层、砂砾层)互层结构易于发生地面沉降,即在含水性较好的砂层、砂砾层内抽排地下水时,隔水层中的孔隙水向含水层流动就会引起地面沉降。根据土的固结理论可知,含水层上覆荷载的总应力P应由含水层中水体和土体颗粒共同承受。其中由水体所承受的孔隙压力P w并不能引起土层压密,称之为中性压力。由土体承受的部分压力直接作用于含水层固体骨架之上。可直接造成土层压密,称之为有效压力Ps。水压力P w和有效压力P s共同承担上覆荷载,即P=P w+P s。从孔隙承压含水层中抽汲地下水,引起含水层中地下水位下降,水压降低,但不会引起外部荷载的变化,这将导致有效应力的增加。

从成因上看,我国地面沉降绝大多数是地下水超量开采所致,地域分布具有明显的地带性(松散岩层区):

(1)大型河流三角洲及沿海平原区(长江、黄河、海河、辽河下游平原及河口三角洲地区);

(2)小型河流三角洲区(东南沿海地区);

(3)山前冲洪积扇及倾斜平原区(北京、保定、邯郸、郑州、安阳等);

(4)山间盆地和河谷地区(渭河盆地、汾河谷地)。

二、地面沉降调查与监测

地面沉降勘察有两种情况,一是勘察地区已发生了地面沉降;一是勘察地区有可能发生地面沉降。两种情况的勘察内容是有区别的,对于前者,主要是调查地面沉降的原因,预测地面沉降的发展趋势,并提出控制和治理方案;对于后者,主要应预测地面沉降的可能性和估算沉降量。

地面沉降原因的调查内容包括三个方面,即场地工程地质条件,场地地下水埋藏条件和地下水变化动态。

国内外地面沉降的实例表明,发生地面沉降地区的共同特点是它们都位于厚度较大的松散堆积物,主要是第四纪堆积物之上。沉降的部位几乎无例外地都在较细的砂土和粘性土互层之上。当含水层上的粘性土厚度较大,性质松软时,更易造成较大沉降。因此,在调查地面沉降原因时,应首先查明场地的沉积环境和年代,清楚冲积、湖积或浅海相沉积平原或盆地中第四纪松散堆积物的岩性、厚度和埋藏条件。特别要查明硬土层和软弱压缩层的分布。要时尚可根据这些地层单元体的空间组合,分出不同的地面沉降地质结构区。例如,上海地区按照三个软粘土压缩层和暗绿色硬粘土层的空间组合,分成四个不同的地面沉降地质结构区,其产生地面沉降的效应也不一样。

从岩土工程角度研究地面沉降,应着重研究地表下一定深度内压缩层的变形机理及其过程。国内外已有研究成果表明,地面沉降机制与产生沉降的土层的地质成因、固结历史、固结状态、孔隙水的赋存形式及其释水机理等有密切关系。

抽吸地下水引起水位或水压下降,使上覆土层有效自重压力增加,所产生的附加荷载使土层固结,是产生地面沉降的主要原因。因此,对场地地下水埋藏条件和历年来地下水变化动态进行调查分析,对于研究地面沉降来说是至关重要的。

地面沉降现状调查内容主要包括下列三方面:地面沉降量的观测;地下水的观测;对地面沉降范围内已有建筑物的调查。

地面沉降量的观测是以高精度的水准测量为基础的。由于地面沉降的发展和变化一般都较缓慢,用常规水准测量方法已满足不了精度要求,因此地面沉降观测应满足专门的水准测量精度要求。

进行地面沉降水准测量时一般需要设置三种标点,即基准标,也称背景标,设置在地面沉降所不能影响的范围,作为衡量地面沉降基准的标点;地面沉降标用于观测地面升降的地面水准点;分层沉降标,用于观测某一深度处土层的沉降幅度的观测标。

地面沉降水准测量的方法和要求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12897)规定执行。一般在沉降速率大时可用等精度水准,缓慢时要用Ⅰ等精度水准。

对已发生地面沉降的地区进行调查研究,其成果可综合反映到以地面沉降为主要特征的专门环境地质分区图上,从该图可以看出地下水开采量、回灌量、水位变化、地质结构与地面沉降的关系。

对已发生地面沉降的地区,控制地面沉降的基本措施是进行地下水资源管理,我国上海地区首先进行了各种措施的试验研究,先后采取了压缩用水量、人工补给地下水和调整地下水开采层次等综合措施,在上海市区取得了基本控制地面沉降的成效。在这三种主要措施中,压缩地下水开采量使地下水位恢复是控制地面沉降的最主要措施,这些措施的综合利用已为国内条件与上海类似的地区所采用。

向地下水进行人工补给灌注时,要严格控制回灌水源的水质标准,以防止地下水被污染,并要根据地下水动态和地面沉降规律,制定合理的采灌方案。

可能发生地面沉降的地区,一般是指具有以下情况的地区,具有产生地面沉降的地质环境模式,如冲积平原、三角洲平原、断陷盆地等;具有产生地面沉降的地质结构,即第四纪松散堆积层厚度很大;据已有地面测量和建筑物观测资料,随着地下水的进一步开采,已有发生地面沉降的趋势。

对可能发生地面沉降的地区,主要是预测地面沉降的发展趋势,即预测地面沉降量和沉降过程。国内外有不少资料对地面沉降提供了多种计算方法,归纳起来大致有理论计算方法。半理论半经验方法和经验方法等三种。由于地面沉降区地质条件和各种边界条件的复杂性,采用半理论半经验方法或经验方法,经实践证明是较简单实用的计算方法。

通常采用的地面沉降监测方法有:

(1) 在地面沉降区或研究区内布设水准测量点,定期进行测量,监测地面沉降的变形。

(2) 监测含水层地下水的抽排量、回灌量及地下水位的变化,观测地面沉降。

(3) 用室内试验(常规试验、微观结构研究、高压固结、三轴剪切、长期流变、孔隙水压力消散、室内模型试验等)和野外试验(抽水试验、回灌试验、静力触探等),探索地面沉降发生、发展规律,并运用试验取得的数据进行经验性、理论性预测。

(4) 在地面沉降区及附近,设立相对沉降、孔隙水压力和基岩等标志,监测各岩土层和含水层的变形及地下水位动态变化。

三、地面沉降的灾情评估

(一)地面沉降等级划分

地面沉降调查应查明:沉降的位置、范围及面积;沉降量;沉降区的环境水文地质条件;沉降原因以及发展趋势。依据地面沉降面积、累计沉降量进行等级划分(表13-5)。

表13-5 地面沉降灾变等级划分表

种类指标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面沉降沉降面积(km2)>500 500~100 100~10 <10 累计沉降量(m)>2.0 2~1 1.0~0.5 <0.5 引自张梁等著《地质灾害灾情评估理论与实践》1998,P28

(二)地面沉降的灾情评估

地面沉降的危害是多方面的,包括:

1. 损失地面标高,造成雨季地表积水,防洪能力下降;

2. 沿海城市低地面积扩大,海堤高度下降,海水倒灌;

3. 海港建筑物破坏,装卸能力降低;

4. 地面运输线、地下管线扭曲断裂;

5. 城市建筑物基础下沉脱空开裂;

6. 桥梁净空减小,影响通航;

7. 深井井管上升,井台破坏,供水排水系统失效;

8. 农田低洼地区洪涝积水,农作物减产。

地面沉降的预测评价可采用统计模型、土水模型、生命旋回模型等。

统计模型:大量开采地下水引起地下水位持续下降,进而引起隔水层失水固结是地面沉降的根本原因,通过统计方法建立开采量Q (或含水层水位h )与地面沉降量s(mm)之间的统计关系。该方法简单明了,但有弱点,带有人为性,难于了解沉降机制。

土水模型:包括水位预测模型、土力学模型两部分,可利用相关法、解析法和数值法等进行地下水位预测分析;土力学模型包括含水层弹性计算模型、粘性土层最终沉降量模型、太沙基固结模型、流变固结模型、比奥(Biot )固结理论模型、弹塑性固结模型、回归计算模型及半理论半经验模型(如单位变形量法等)和最优化计算方法等。

(1)含水层的沉降计算方法

一般采用弹性公式:

S=ΔhE γw H (13-3)

式中:Δh ——含水层水位变幅(m );

E ——含水层压缩或回弹模量(常采用反算值);

γw ————水容重;

H ——含水层厚度;

S ——含水层变形量。

(2)粘性土沉降变形的计算方法

粘性土层的固结是一个缓慢的过程,土层的最终沉降量是指土层完全固结情况下的沉降量,常采用分层总和法(e —logP 曲线法):

S=∑Si (13-4)

砂性土:S i =E

1ΔP i H i (13-5) 或 S i =E

1Δh i γw H 砂 (13-6) 粘性土:Si=i

i l H 01+C 0i lg ci i i P P P ?+0 (13-7) 或 S ∞=粘hH e a w v ?+γ)

1(20 (13-8) 式中:S ——土层总沉降量(cm );

S i ——第i 层土层的沉降量(cm );

S ∞——土层的最终压密量(cm );

H 砂H 粘——砂层、粘性土层的厚度(cm );

γw ——水的容重(10-3kg/cm 3),1kN/m 3=1kPa/m 2

Δh ——承压水位的降低值(cm ),1kN/m 3=104kg/cm 3

E ——砂层的弹性模量(MPa );

e 0、a v ——粘性土层的孔隙比、压缩系数(Mpa -1);

H i ——第i 层土的厚度;

C ci 、e oi ——第i 层土的压缩指数、初始孔隙比;

P oi 、ΔP i ——第i 层土层中点的自重应力、所受的附加应力;

P ci ——第i 层土层的先期固结压力;

E si ——第i 层土层的变形模量。

反映土层平均固结程度的指标——固结度Q ,定义为

Q=∞

S S t (13-9) Q=1-??? ????+++-

---N N N 25922519181 π≈1—0.8e -N (13-10) N=nt 单面排水 N=i i V

t H C 2

n=22

4粘H C V

?π 双面排水 ()i i V t H C N 25.0=

C V =W V K γαε)

(01+ (13-11)

式中:Q N ——固结度、时间因数;

C V K ——固结系数(cm 2/s )、渗透系数(cm/s );

t —时间(s );

st ——承压水头降低后在时间t 内的压缩量(cm )。

该法曾用于对日本东京、中国上海、常州等进行了地面沉降预测,与实测结果基本吻合。

生命旋回模型:该模型直接由沉降量与时间的相关关系构成,如泊松旋回模型。Verhulst 生物模型和灰色预测模型等(刘毅等,1998)。

地面沉降预测中有代表性的成果有美国D 、C 、HolmA 、leak 的COMPAC 软件,包括沉降预测模型、水位模型、优化调节模型、反馈计算模型。

四、地面沉降的防治措施

大量实践表明,限制地下水开采或向含水层人工注水,可以控制或减缓地面沉降,表明地表沉降具有可控制性。地面沉降的控制与防治措施有:

1. 加强宣传,增强防灾意识:不断提高全民的防灾减灾意识,依法严格管理地下水资源,要合理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

2. 限制或减少地下水开采量:可以地表水代替地下水资源;以人工制冷设备代替地下水资源;实行一水多用,充分综合利用地下水。

3. 采用地表水人工补给地下水:上海市自1966年采用了“冬灌夏用”为辅,大量人工补给地下水,水位大幅度回升,常年沉降转为“冬升夏沉”。

4. 调整地下水开采层次:地面沉降的主要原因是地下水的集中开采(开采时间集中、地区集中、层次集中),因此适当调整地下水的开采层和合理支配开采时间,可以有效的控制地面沉降。

地面沉降监测

地面沉降监测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 地面沉降监测与防治技术规程Technical code for land subsidence monitor and control (征求意见稿) 2008 上海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 地面沉降监测与防治技术规程 Technical code for land subsidence monitor and control 主编单位:上海市地质调查研究院 批准单位: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施行日期:2008年月日

2008 上海 35

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沪建交[2008] 号 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批准 《地面沉降监测与防治技术规程》为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由上海市地质调查研究院等单位主编的《地面沉降监测与防治技术规程》,经有关专家审查和我委审核,现批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该规范统一编号为,其中1.0.4为强制性条文。自2008年月日起实施。本规范由市建设交通委负责管理,上海市地质调查研究院负责解释。 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二○○八年月日

前言 本规程是根据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沪建交[2007]184号文的要求,由上海市地质调查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依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2003年第384号)以及上海市政府《上海市地面沉降防治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2006年第62号),密切结合上海市地面沉降监测与控制的工程实践,在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和广泛征求本市有关单位和专家意见的基础上,编制完成的。 本规程对地面沉降监测与防治工作的技术要求进行了规定,适用于上海市行政区域内地面沉降的监测与防治工作。 本规程共分五章,内容包括:1.总则;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4.地面沉降监测;5.建设工程地面沉降监测;6.地面沉降防治;7.成果编制和归档及其条文说明。 本规程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程具体由上海市地质调查研究院负责

2018全国气象灾情收集上报技术规范

附件3 全国气象灾情收集上报技术规范 (征求意见稿) 一、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各级气象部门的月、年与历史灾情(灾情普查)收集上报。 二、灾害类别 气象灾害就是指由气象原因直接或间接引起的、给人类与社会经济造成损失的灾害现象。本规范将气象灾害划分为17类。各类灾害所属常见灾害、地方别名以及灾害说明等见附表1。

三、灾情上报字段及说明 县级过程灾情上报字段共包含35项,分属:基本信息、灾情信息及附加信息等3类。各项字段名称、数据类型、单位及说明等参见附表2。

四、灾情填报规范 (一)总体要求及说明 月、年与历史灾情(灾情普查)上报基本信息以灾害性天气过程为时间单元、以县为地域单元,按照附表2所列字段名称、数据类型及单位等规范填报。 (二)基本信息 字段1:“记录编号”就是由系统自动产生的记录唯一性标识; 字段2:“上报所在地编码”指上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行政码; 字段3:“上报单位所在地名称”指上报单位所在的省、市、县; 字段4:“发生区域(地图选择)”指地图中标注的发生区域(点、线、区域、行政区等); 字段5:“填报人”指报送本次灾情的人员姓名; 字段6:“联系电话”填写填报人的联系电话,如填写办公电话需包含区号; (三)灾情信息 字段7:“灾害类别”参照附表1规范填写灾害名称; 字段8:“伴随灾害”指本次灾害性天气过程中除主要致灾灾种以外的其她同时发生的灾害类别; 字段9:“事件编号”由4位数字组成,如1501表示2015

年某种灾害的第1次过程,前两位为年份后2位数,后两位为事件序号,10以下的序号前面加0,如果该事件为所属台风,直接按台风编号填写即可,事件编号由国家气候中心根据全国天气气候事件过程编写确定; 字段10、字段11:“灾害开始日期”、“灾害结束日期”指本次灾害性天气过程发生的起止时间,两个时间可以相同,按年-月-日填报(如2018-02-08); 字段12:“气象要素实况”填写本次灾害性天气过程的天气学指标; 字段13、字段14:“气象条件致灾强度等级”、“灾情强度等级”根据国家气候中心制定的相关标准确定; 字段15:“预警发布情况描述”指发生灾害前发布的预警情况,包括当地气象部门发布的预警、预警信号、警报,以及发布的手段与受众情况; 字段16:“受灾人口”指灾害过程中遭受影响的总人口情况,包括因灾致死、致伤、致病人口与因灾使生产、生活受到破坏以及家庭财产受到损害的人口; 字段17:“死亡人口”指以气象灾害为直接原因导致死亡的人口数量(含非常住人口); 字段18:“失踪人口”指以气象灾害为直接原因导致下落不明、暂时无法确认死亡的人口数量(含非常住人口); 字段19:“受伤人口”指以气象灾害为直接原因导致的

地面沉降研究及其防治

地面沉降研究及其防治 摘要:地面沉降是城市主要地质灾害之一,主要是在自然和人为因素作用下,由于地壳表层土体压缩而导致区域性地面标高降低的一种区域性的缓变地质灾害,成灾慢,但损失大,不易治理。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 地面沉降规模扩大, 危害加剧。本文主要介绍了国内外地面沉降的现状、引起沉降的原因、地面沉降的机理和地面沉降灾害防治措施。 关键字:地质灾害;地面沉降;地裂缝;地下水 Abstract: the ground subsidence is one of the city’s main geo logical hazards, mainly in the natural and artificial factors effect, because the surface soil crust and lead to regional ground elevation compression reduced a regional geological disasters of slowly, with slow, but the loss of large, is not easy to control. With the acceleration of China’s urbanization process, ground subsidence scale expanding and harm the worse. This paper mainly introduces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domestic and foreign land subsidence, cause, the cause of subsidence land subsidence mechanism and ground subsidence disaster prevention and control measures. Key word: geological disasters; The ground settlement; To crack; groundwater 1 地面沉降概述 地面沉降是在自然和人为因素作用下,由于地壳表层土体压缩而导致区域性地面标高降低的一种环境地质现象,是一种不可补偿的永久性环境和资源损失。地面沉降具有生成缓慢、持续时间长、影响范围广、成因机制复杂和防治难度大等特点,是一种对资源利用、环境保护、经济发展、城市建设和人民生活构成威胁的地质灾害。地面沉降是我国乃至世界范围较为普遍的地质灾害,对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影响巨大。我国的地面沉降主要出现在上海、天津、江苏、河北等17个省市的东、中部地区,沉降总面积超过7×104 km2 ,最大累计沉降量已达3 m,主要分布于长江三角洲、华北平原、松嫩平原和下辽河平原、汾渭河谷平原和一些山间盆地。由于地面沉降,近几年来全国各地地裂缝和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频频发生,有城市甚至被预言会在几十年后消失,防治地面沉降已经成为关系国计民生的迫切任务。 2 地面沉降的类型和特征 地面沉降按其成因可划分为五种类型:压实压密型、塌陷型、升降运动

2018全国气象灾情收集上报调查和评估规定

附件2 全国气象灾情收集上报调查和评估规定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国气象部门气象灾情收集上报调查和评估工作,准确、及时、主动地为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地方党委、政府组织防灾减灾提供气象灾害信息,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气象灾害,是指由气象原因直接或间接引起的,给人类和社会经济造成损失的灾害现象。包括台风、暴雨洪涝、干旱、大风、龙卷、冰雹、雷电、雪灾、低温冷害、冻害、沙尘暴、高温热浪、大雾、连阴雨、地质灾害、寒潮、森林草原火灾、其它共18类。各类灾害所属常见灾害、地方别名以及灾害说明等详见《全国气象灾情收集上报技术规范》附表1。 全国气象灾情的收集和上报中灾害类别必须严格按照上述17类进行填写,不得随意增加其他灾害类别。 第三条中国气象局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司负责气象灾情收集、上报、普查、评估等的组织管理工作。 各省(区、市)气象局负责本省气象灾情收集、上报、普查、评估等的组织管理工作。 国家气象中心负责实时灾情监测分析,突发公共事件报告上报,灾情综合管理系统中灾情直报系统运行维护管理。

国家气候中心负责灾情月报、灾情年报统计分析,重大灾害天气过程预评估,影响评估,参与突发公共事件报告编写,灾害综合管理系统牵头开发及运行维护管理。 公共服务中心负责重大过程服务效益评估牵头组织编写工作。 县级气象部门、地市级气象部门负责本区域气象灾情调查、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 省级气象局负责重大灾害性天气过程汇总上报工作,负责本省灾情数据库建设和维护,负责本省灾情月报、年报上报,大型气象灾害过程调查评估等工作。 第二章气象灾情收集、整理和上报 第四条各级气象部门通过设立气象信息员,实地采集数据或从政府和应急办、民政、水利、农业、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及时获取灾情及影响数据,灾情数据来源应确保合法可靠。 (一)灾情直报:当发生本规定第二条所涉及的气象灾害,且预估灾情达到小型气象灾害及以上标准时,或造成了较大的社会影响时,县级、地市级气象部门应当在灾害发生的8小时内及时进行灾情数据收集和初报;按照上报终端内容、格式、单位认真填写灾情;灾情填写后应由有关人员审核批准;在灾情发生24小时内,通过灾情直报系统上报有较大影响的灾情;对于需要更新或者修订的数据应在48小时内及时更正并经过确认审核后上报;从政府或有关部门获取到最新灾情数据或最终核报数据信息 AAAAAA

天津市控制地面沉降管理办法

天津市控制地面沉降管理办法 津政令(第5号) 《天津市控制地面沉降管理办法》已于2013年12月25日经市人民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2月3日起施行。 天津市市长黄兴国 2014年1月3日 天津市控制地面沉降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控制地面沉降,防治地质灾害,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地面沉降,是指由于自然因素或者人类工程活动引发的地下松散岩层固结压缩并导致一定区域范围内地面高程降低的地质现象。 第三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地面沉降监测、防治及其管理等控制地面沉降(以下简称控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本市控沉工作遵循全面规划、区域联动、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控沉工作的领导,将控沉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做好相关工作。 第六条市人民政府建立的控沉工作领导机构通过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地面沉降控制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控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有关部门

落实地面沉降的防控责任。 第七条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控沉管理工作,承担市控沉工作领导机构的日常工作,并直接负责市内六区的控沉工作。 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依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控沉工作。 发展改革、建设交通、规划、国土房管、财政、农业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第八条市人民政府设立控沉专项资金,主要用于: (一)市控沉规划确定的地面沉降监测设施建设及维护; (二)地面沉降监测、勘查; (三)地面沉降防治、研究; (四)区县控沉措施补助。 控沉专项资金纳入市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并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控沉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九条对在控沉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和区县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预防 第十条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地质灾害防治总体要求和技术标准,组织编制市控沉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纳入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第十一条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市控沉规划,结合区域地面沉降的实际情况,在地面沉降区内划定地面沉降重点控制区和一般控制区,报市人

上海市地面沉降防治管理条例

上海市地面沉降防治管理条例 (2013年4月17日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次会议通过 2013 年4月17日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号公布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地面沉降防治工作,避免和减轻地面沉降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因抽取地下水和工程建设活动等引起的地面沉降的监测、防治及其相关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地面沉降防治工作的领导,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做好地面沉降防治工作。 第四条市规划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地面沉降防治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部门,并具体负责区域性地面沉降防治的监督管理。 市水务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地面沉降防治工作中的地下水开采与回灌的监督管理。 市和区、县建设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建设工程涉及的周边地面沉降防治的监督管理。 市发展改革、财政、交通港口、民防、房屋等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实施本条例。 第五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鼓励和支持地面沉降防治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展宣传教育,普及地面沉降防治的科学知识和防灾减灾等常识。 第六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有关防灾应急预案的要求,及时处置因地面沉降引发的地质灾害事故,采取工程治理或者搬迁避让措施,保证受灾居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第二章地面沉降防治规划 第七条市规划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结合本市地质环境状况,组织开展地面沉降调查,并通过政府网站等渠道发布本市年度区域性地面沉降的相关数据。 第八条市规划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编制城乡规划应当充分考虑地面沉降防治要求,合理控制开发强度,避免和减轻地面沉降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市规划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水务、建设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编制地面沉降防治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并报国土资源部备案。地面沉降防治规划在报批前,应当组织专家论证。 市规划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水务、建设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编制地面沉降防治规划时,应当根据地面沉降调查与监测成果,划定地面沉降易发区,并根据地面沉降的发育和危害程度、城市建设现状和发展等因素,在地面沉降易发区中划定重点防治区。 第十条市规划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水务、建设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地面沉降防治规划,编制地面沉降防治年度工作计划。 地面沉降防治年度工作计划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地面沉降年度控制目标; (二)地面沉降监测方案; (三)地下水开采和回灌方案; (四)地面沉降监测设施和回灌井的建设及维护方案。 第十一条市规划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地面沉降防治规划,组织编制监测设施的布设方案。 市规划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水务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地面沉降防治规划和供水专业规划,组织编制防治设施的布设方案。

基于GIS的洪涝灾害遥感评估系统_冯锐

基于GIS的洪涝灾害遥感评估系统 冯锐 张玉书 陈鹏狮 张淑杰 纪瑞鹏  (中国气象局沈阳大气环境研究所 沈阳 110016) 摘 要 利用NOAA/AVHRR气象卫星实时监测到的洪涝灾害数据与GIS技术相结合,以地理信息系统软件ArcView3.1为依托建立洪涝灾害遥感评估系统。系统可提供洪涝区域内居民区的受淹数据,并进行受淹区域的比例系数计算,提供水田、旱田、林地、灌丛、果树和草地等淹没面积的信息。 关键词 洪涝灾害 遥感数据 评估系统 洪涝灾害是辽宁省的主要自然灾害之一,对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影响严重,其发生频率高,造成的损失严重。因此,在洪涝灾害发生后能迅速对灾害损失做出评估,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目前卫星遥感和地理信息系统技术在洪涝灾害遥感监测、评估领域的应用越来越广泛。辽宁省洪涝灾害遥感评估系统应用NOAA气象卫星重复周期短、时间分辨率高的优点,将其与G IS技术结合,可在洪涝灾害发生后快速、准确地提供淹没区的空间及属性信息,并利用新开发的应用程序,可以在短时间内对大范围地区进行相关研究,为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1 系统设计 1.1 系统开发目标 系统开发目标是将监测到的洪涝区域显示结果与地理信息叠加显示,在此基础之上实现这些结果与地理信息之间在空间上的相关查询和分析功能。 1.2 系统结构 1.2.1 数据库的建立 1.2.1.1 地理信息数据库 根据洪涝评估所需的地理信息,归纳整理成一定结构的数据库[1]。系统的数据兼容性好,不仅可利用其他软件生成的空间、属性数据,同时系统生成的数据也同样可被其他软件使用。 1.2.1.2 灾情实时监测数据库 灾情实时监测为DBASE数据格式数据,利用N OAA气象卫星数据转换的洪涝区域数据[2]。 1.2.2 系统功能规划 虽然ArcView具备地理信息的显示、查询和分析功能,但发生洪涝灾害后,对财产损失的评估属于一些特殊功能的组合,这样就必须利用A rcV iew提供的Avenue编程语言进行再开发。系统调用ArcView库函数开发了应用程序。程序提供了系统与用户之间的界面,可以根据用户使用菜单、对话框等形式给出指令完成上述功能。 2 系统数据库 2.1 地理信息数据库 地理信息数据库是地理信息系统的基础部分。一般来说,在GIS数据库中的数据为两类,即描述研究对象空间位置的空间数据以及反映研究对象特征的属性数据。 系统开发过程中选择在进行财产损失评估时所需要的地理信息建立数据库。各有关部门现状信息以数据专题层的形式进行存储,包括图形数据库和属性数据库。如表1。 表1 财产损失评估地理信息背景数据库 数据库类型空间数据形式包含的主要属性数据信息 居民区数据库面状名称、范围 水田数据库面状面积 旱田数据库面状面积 林地数据库面状面积 果树数据库面状面积 灌丛数据库面状面积 草地数据库面状面积 行政区划数据库面状面积、各市名称 2.2 实时监测灾害数据库 转换的图形数据与属性数据,在进行财产损失评估时用于叠加、显示。 3 系统损失评估功能的开发 在及时监测到洪涝灾害发生区域后,如果能快速、准确地统计出洪涝灾区的居民区、水田、旱田等淹没情况,对有关部门实施救灾决策具有重要意义。 在进行系统开发时,将财产损失评估分为全省范围内的财产损失评估和各市的财产损失评估。在调用此功能模块时,首先显示全省范围内的地理信息背景数据,包括显示辽宁省行政区划,居民区、水田、旱田分布等图层;其次调入洪涝灾害实时监测图层,并可根据所需评估的区域不同,在视窗内显示全省或者各市的数据图层,在此之后即可对有关区域进行财产损失评估。在进行财产损失评估时,通过对弹出式对话框的调用,对要评估的项目(居民区,水田、旱田、林地、灌丛、果树和草地等)进行选择后,即可对有关区域内所选择的各个项目受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在进行受淹数据统计时,一个重要的内容就是进行各个项目受淹区域的比例系数计算。进行比例系数计算是由于发生洪涝灾害时,如果某一旱田或水田面积较大,那么落在洪涝区域内的并不是此块旱田或水田的全部,这时需要将落在洪涝区域内的面积与此块旱田或水田的全部面积的比值计算,以便精确洪涝区域内的受淹项目的面积。这一部分通过链接V isual C++编程语言实现[3]。 (下转第43页) 收稿日期:2003-12-03;修订日期:2004-03-18

全国气象灾情收集上报技术规范(2018年)

附件2 全国气象灾情收集上报技术规范 一、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各级气象部门的月、年和历史灾情(灾情 普查)收集上报及灾情直报工作。 本规范自2018年10月8日起执行。2008年5月27日 印发的《全国气象灾情收集上报技术规范》(见气预函〔2008〕67号)同时废止。 二、灾害类别 气象灾害是指由气象原因直接或间接引起的、给人民群 众和社会经济造成损失的灾害现象。本规范将气象灾害划分 为18类。各类灾害所属常见灾害、地方别名以及灾害说明 等见附表1。 附表1气象灾害类别的划分及说明 类别编号气象灾害类 别 具体说明及包含的灾害 01台风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强台风、超强台风,此外,热带低压造成的灾害也从此类别上报 非台风(但包括台风外围云系影响)降雨灾害,包括暴雨、强降 02暴雨洪涝03干旱水、洪水、中小河流洪水、山洪、涝灾、融雪性洪水、渍涝、农田积涝、城市内涝 包含春旱、夏旱、秋旱、冬旱、冬春旱、春夏旱、夏秋旱、秋冬

旱、黑灾。其中牧区冬季发生的黑灾,实际上就是干旱灾害 04 5 6 7大风 龙卷 冰雹 雷电 雷雨大风、飑线均按大风类别填写,但台风、沙尘暴不属于大风 灾害。 08包含暴风雪、暴雪、雪(冰)崩和雪害、积雪、雪凇、吹雪、白 1

灾气象条件引发的森林火灾、草原火灾。灾等。 09低温冷害 零度以上的低温危害,包含春季倒春寒、夏季低温、秋季寒露风、 冬季寒害、冷雨、湿雪等。 10冻害零度以下的低温危害,包含冰冻、冻雨、冰凌、电线结冰、道路结冰、冰挂、雨凇、雾凇、混合凇、霜冻(含零度以上情况)等。 11沙尘暴包含浮尘、扬沙、沙尘暴、强沙尘暴、黑风等 12高温热浪 13大雾 14连阴雨包含春季连阴雨、华西秋雨等。 15地质灾害气象条件引发的滑坡、泥石流、崩塌等地质灾害。 16寒潮 17 森林草原火 18其它不属于1-17类的灾害均填写为其它类 三、灾情上报字段及说明 县级过程灾情上报字段共包含32项,分属:基本信息、灾情信息及附加信息等3类。各项字段名称、数据类型、单位及说明等参见附表2。

基于GIS的台风灾害评估系统设计开发

第23卷第1期2008年3月 灾害学 J OURNAL OF CATASTROP HOLOGY Vo l123N o11 M ar12008基于G IS的台风灾害评估系统设计开发* 张斌1,陈海燕2,顾骏强1 (11浙江省气象科学研究所,浙江杭州310017;21浙江省气象台,浙江杭州310017) 摘要:台风是我国东南沿海各省夏秋季中经常遭遇的自然灾害。建立浙江1949年以来的历次台风数据库,并采用A rc G IS作为台风灾害信息及评估系统的平台,进行台风路径的自动生成;相关台风信息的综合查询;雨量等值线以及雨量、风速色块图的绘制与统计;灾害评估模型建立等功能。为灾情的评估和预报,以及为台风灾害的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关键词:台风;灾害评估;地理信息系统;浙江 中图分类号:P208;P44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811X(2008)01-0047-04 0引言 台风是浙江危害最大的自然灾害,其伴随的狂风、巨浪、暴雨及引发的风暴潮、洪涝、滑坡、泥石流等一系列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构成巨大的威胁。如9417、9711号台风分别给浙江省造成了17716亿元和19717亿元的损失。尽管浙江省的防灾能力较以前已大大提高,但2004年在浙江省登陆的台风/云娜0仍然给全省50个县(市)的639个乡镇造成灾害,受灾人口1299万人,死亡164人,直接经济损失达181123亿元。浙江属沿海经济发达省份,省内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各地产业结构和劳动力生产水平有一定差异,防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也不甚相同。因此,台风对各地的影响以及各地对台风的承灾能力等存在差异,造成的生命、资源和物质财富损失情况也是不同的。减轻台风灾害的损失不仅要研究台风自身的机理,提高预报水平,也要研究承灾体的空间分布及承灾能力,对台风灾害的风险与损失进行科学评估,为政府决策部门采取正确防御和救灾措施提供科学依据,以最少的资金投入获得最大的安全保障[1]。 开展气象灾害评估工作不仅是防灾救灾工作对气象部门提出的要求,更是安全气象理念的体现,中国气象局有关部门正在积极推动此业务的发展[2]。目前在浙江省的决策气象服务工作中,仅仅开展一些经验性的预评估工作,因而不能满足现时决策气象服务的需求。 通过本项目研究,开展一系列台风灾害评估所需的基础工作,开发基于GI S的台风灾害评估系统,建立相关数据库及基本平台功能的实现。在灾害评估方面,建立等级制的台风影响评估指标,制定包含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灾情因子的等级制灾度标准,建立台风灾害损失预评估模型、实时评估模型等,为气象灾害评估业务的开展提供技术支撑。 1G IS与灾害评估 111G I S软件技术 地理信息系统作为获取、处理、管理和分析地理空间数据的重要工具、技术和学科,近年来得到了广泛关注和迅猛发展[3]。A rc G IS为目前主流的GIS软件产品,其功能强大,具有强大的数据操作和管理分析功能,适合于大规模海量数据的存储和分析,是一个统一的地理信息系统平台,它很容易与其他系统结合。Arc GIS的模块化和可伸缩性,为构造系统提供了更大的灵活性,因此可以和大量的程序分享核心应用[4]。 气象资源信息具有空间分布属性、业务实时 *收稿日期:2007-07-04 基金项目:浙江省科技厅社会发展项目/基于G I S的浙江台风灾害评估与区划0(2007C33062);浙江省气象科技计划项目/GIS平台中气象数据管理与应用技术研究0(2006qn005) 作者简介:张斌(1981-),浙江绍兴人,硕士,主要从事GIS在灾害应急中的应用、GPS气象学等研究工作1 E-m ai:l z b612@1631co m

地面沉降的灾情评估及防治措施

吉林大学精品课>>专门水文地质学>>教材>>专门水文地质学 地面沉降的灾情评估及防治措施 一、地面沉降的概念及产生原因 地面沉降(Land Subsidence)是指在自然因素或人为因素影响下发生的幅度较大、速率较大的地表高程垂直下降的现象。地面沉降,又称地面下沉或地陷,是指某一区域内由于开采地下水或其它地下流体所导致的地表浅部松散沉积物压实或压密引起的地面标高下降的现象。意大利威尼斯城最早发现地面沉降。之后随着经济发展,人口增加和地下水(油气)开采量增大,世界上许多国家如美国、日本、墨西哥、欧洲和东南亚一些国家均发生了严重的地面沉降。 地面沉降的特征是主要发生于大型沉积盆地和沿海平原地区的工业发达城市及油气田开采区。其特点是涉及范围广,下沉速率缓慢,往往不易被察觉;在城市内过量开采地下水引起的地面沉降,其波及的面积大;地面沉降具有不可逆特性,就是用人工回灌办法,也难使地面沉降的地面回复到原来的标高。因此地面沉降对于建筑物、城市建设和农田水利设施危害极大。 经过对地面沉降的长期观测和研究,对地面沉降的主要原因已取得比较一致的看法。地面沉降的原因颇多,有地质构造、气候等自然因素,也有人为原因。人类工程活动是主要原因之一,人类工程活动既可导致地面沉降,又可加剧地面沉降,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 大量抽取液体资源(地下水、石油等)、地下气体(天然气、沼气等)活动是造成大幅度、急剧地面沉降的最主要原因; 2. 采掘地下团体矿藏(如沉积型煤矿、铁矿等)形成的大范围采空区,及地下工程(隧道、防空洞、地下铁道等)是导致地面下沉变形的原因之一。 3. 地面上的人为振动作用(大型机械、机动车辆等及爆破等引起的地面振动)在一定条件下也可引起土体的压密变形。 4. 重大建筑物、蓄水工程(如水库)对地基施加的静荷载,使地基土体发生压密下沉变形。 5. 由于在建筑工程中对地基处理不当,即地基勘探不周。 从地层结构而言,透水性差的隔水层(粘土层)与透水性好的含水层(砂质土层、砂层、砂砾层)互层结构易于发生地面沉降,即在含水性较好的砂层、砂砾层内抽排地下水时,隔水层中的孔隙水向含水层流动就会引起地面沉降。根据土的固结理论可知,含水层上覆荷载的总应力P应由含水层中水体和土体颗粒共同承受。其中由水体所承受的孔隙压力P w并不能引起土层压密,称之为中性压力。由土体承受的部分压力直接作用于含水层固体骨架之上。可直接造成土层压密,称之为有效压力Ps。水压力P w和有效压力P s共同承担上覆荷载,即P=P w+P s。从孔隙承压含水层中抽汲地下水,引起含水层中地下水位下降,水压降低,但不会引起外部荷载的变化,这将导致有效应力的增加。 从成因上看,我国地面沉降绝大多数是地下水超量开采所致,地域分布具有明显的地

台风灾害风险识别与评估系统设计

台风灾害风险识别与评估系统设计 1.项目背景 应急综合指挥平台,汇聚整合了各个相关单位的应急数据资源,完成了以台风、暴雨、森林火灾、危险化学品事故、群体性聚集事件等为核心的应急指挥功能建设,初步建成了“以预案为主线、以事件为驱动”的平台架构,保障在灾害事件的应对过程中有序、高效。台风灾害风险识别与评估系统建设针对台风灾害风险识别与评估、风险预警防控的功能需求,在综合应急平台已有成果的基础上建设功能,为防台风风险管控工作提供重要支撑。 2.建设目标 根据应急管理部防汛抗旱司试点工作要求,在综合应急平台已有成果的基础上完善台风风险防控平台。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风险要素信息的收集整编工作,对台风灾害风险要素进行逐宗排查、分类、识别与风险评估,构建台风灾害风险相关数据库,实现风险信息的空间化和信息化管理;通过算法模型对风险要素进行分析形成风险等级评估结果,进而指导台风灾害风险防控工作的开展,科学有效的支撑风险防控的预警和处置过程决策指挥,极大提升面对台风灾害的防控能力。 3.建设任务 平台建设主要包括相关风险要素的数据资料的收集整编入库,对风险进行分类以及风险等级评估,并基于综合应急平台的基础上进行开发台风风险防控平台。主要建设任务如下:

1、数据收集整编入库 应结合实际情况,设计信息资源目录及建设综合数据库,基于企业微信、应急综合指挥平台PC端开发移动端和桌面端的数据收集功能,收集整理相关风险要素数据,并对数据的完整性、合理性进行检查,并进行整编入库。 2、风险分类及风险等级评估 要求提供风险评估工作中涉及到的所有风险要素的分类管理功能,开发台风灾害风险等级评估模型,平台自动生成风险等级信息,为台风风险防控工作提供支持。 3、台风风险防控平台建设 基于一期建设基础开发台风风险防控平台,具体包括风险防控一张图、台风灾害风险预警、风险防控任务生成、台风灾害风险处置。 4.功能设计 (一)数据收集整编入库 1)数据库设计建设 本次项目要求基于应急综合指挥平台一期的信息资源规划和数据库建设的基础上,建设满足台风灾害风险识别、评估、管控业务需要的数据源,应针对本次整合的多源数据进行数据集成及标准化处理,使其符合原有的数据资源目录体系。 数据库设计建设具体包括梳理信息资源目录与建设评估防控数据库,其中信息资源目录应包括目录编制、目录审核、目录注册、目录发布;数据库建设应包括风险要素数据库、防灾力量数据库、保护

【2019年整理】公共气象服务110题

县级公共气象服务业务考试题库 一、填空题(每空分) 1.公共气象服务是指气象事业部门使用各种公共资源或公共权力,向政府决策部门、社会公众、生产部门提供气象信息和技术,并让用户了解和掌握一定气象科学知识,将气象服务信息和技术应用于自身的决策、管理和生产生活实践的过程。 2.公共气象服务发展理念:公共气象、安全气象、资源气象。 3.公共气象服务服务理念:以人为本、无微不至、无所不在。 4.公益性是公共气象服务的本质属性。气象事业是科技型、基础性社会公益事业。 5.公共气象服务分类:决策气象服务、公众气象服务、专业专项气象服务。 6.贵州省、市、县气象部门对当地党委、政府和相关管理部门的决策气象服务 12.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业务产品格式包括数据产品、图形产品、文字产品。 13.气象防灾减灾实行“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 14.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按照发布权限、业务流程发布预警信号,并指明气象灾害预警的区域。 15.预警信号发布后,应当及时通过决策气象服务短信平台或以传真、电话等方式向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通报,并通过电视、广播、网络、“12121”电话或手机短信、小区广播、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方式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告。 16.贵州省气象部门“三个叫应”措施,在县气象局是指叫应县党政及部门领导,叫应乡镇党政领导,叫应乡村气象信息员。 17.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应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固定网、移动

网、因特网、电子显示装置等手段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号。 18.发布(含变更)和解除预警信号后,应在十五分钟内通过灾情直报系统上传中国气象局,供全国共享。 19.接到气象灾害报告后,按照《气象灾情收集上报调查和评估规定》,应在2小时内初报灾情。 20.《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自2000年 1月 1 日起施行。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规定,气象灾害是指台风、暴雨(雪)、大风(沙尘暴)、寒潮、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和大雾等所造成的灾害。 22.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和协调下,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减轻气象灾害的影响。 23.决策气象服务关注的重点工作为重大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天气和重大社会政治经济活动保障服务工作。 24.《贵州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中,预警级别依据气象灾害可能或已经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可分为 4 级,从重到轻的颜色分别以红、橙、黄、蓝表示。 25.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由__名称___、图标、含义和防御指引组成,分为台风、暴雨、暴雪、寒潮、霾等共10类。 26.《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应当包括气象灾害发生发展规律和现状、防御原则和目标、易发区和易发时段、防御设施建设和管理以及防御措施等内容。 27.《中国气象局关于加强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构建有效联动的应急减灾组织体系中提到,2010年,实现县、乡两级政府有分管领导,每个乡有一名气象协理员,实现每个县至少有一个乡建有气象信息服务站,至少75%的村(屯)要设有气象信息员。每个地(市)至少要有一个县开展社区(村)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工作。 28.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实行以人为本、科学防御、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 29.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预警信号发布、解除与传播的管理工作。 30.《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规定,民政部门应当设置避难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开展受灾群众救助工作,并按照规定职责核查灾情、发布灾情信息;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保障供水、供气、供热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安全运行。31.县级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产品,为不定时产品,仅当实时监测到或

地震灾情评估

地震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在地震发生后,对地震灾情进行应急评估的内容、方法、程序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重大和特别重大地震灾害的灾情应急评估。一般和较大地震灾害可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7742 中国地震烈度表 GB/T 18208.4 2011 地震现场工作第4部分:灾害直接损失评估 GB/T 24335 建(构)筑物地震破坏等级划分 GB/T 24336 生命线工程地震破坏等级划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地震灾情 earthquake disaster situation 地震的灾区范围、等级,以与地震造成的人员伤亡、建筑和生命线工程破坏、地质灾害、次生灾害和对社会影响的基本情况。 注:改写GB/T18207.1-2008,定义7.1。 3.2灾区范围disaster area 地震直接造成人员伤亡、工程结构破坏、环境破坏的区域。

注:相当于地震烈度Ⅵ度与Ⅵ度以上的区域。 3.3灾区等级 grade of disaster area 在灾区范围内,以行政区为单元,综合考虑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房屋破坏程度、地震地质灾害等指标确定的灾害程度级别。 3.4极灾区 extreme earthquake disaster area 一次地震中遭受灾害直接损失最严重的区域,不包括对社会经济无直接影响的地震地质灾害区域。 注:改写GB/T 18208.4-2011,定义3.6。 3.5有感范围 earthquake felt area 以地震时少数人有感(相当于地震烈度Ⅲ度)为边界圈定的区域。 3.6救援区域 search and rescue area 需要对受困人员实施搜寻和施救的区域。 3.7救援目标search and rescue site 需要对受困人员实施搜寻和施救的垮塌建筑和场所。 3.8灾区人数 population in earthquake stricken area 地震灾区范围内的人口数量。 3.9极震区 me:zose:smal area 一次地震破坏或影响最重的区域。 [GB/T 18207.1-2008,定义3.8] 4 基本规定 4.1评估内容 地震灾情应急评估应包括以下内容:

2018全国气象灾情收集上报技术规范标准[详]

附件3 全国气象灾情收集上报技术规 (征求意见稿) 一、适用围 本规适用于各级气象部门的月、年和历史灾情(灾情普查)收集上报。 二、灾害类别 气象灾害是指由气象原因直接或间接引起的、给人类和社会经济造成损失的灾害现象。本规将气象灾害划分为17类。各类灾害所属常见灾害、地方别名以及灾害说明等见附表1。 附表1 气象灾害类别的划分及说明

三、灾情上报字段及说明 县级过程灾情上报字段共包含35项,分属:基本信息、灾情信息及附加信息等3类。各项字段名称、数据类型、单位及说明等参见附表2。

附表2 气象灾情上报基本字段及属性 WORD版本

WORD版本

四、灾情填报规 (一)总体要求及说明 月、年和历史灾情(灾情普查)上报基本信息以灾害性天气过程为时间单元、以县为地域单元,按照附表2所列字段名称、数据类型及单位等规填报。 (二)基本信息 字段1:“记录编号”是由系统自动产生的记录唯一性标识; 字段2:“上报所在地编码”指上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行政码; 字段3:“上报单位所在地名称”指上报单位所在的省、市、县; 字段4:“发生区域(地图选择)”指地图中标注的发生区域(点、线、区域、行政区等); 字段5:“填报人”指报送本次灾情的人员; 字段6:“联系”填写填报人的联系,如填写办公需包含区号; (三)灾情信息 字段7:“灾害类别”参照附表1规填写灾害名称; 字段8:“伴随灾害”指本次灾害性天气过程中除主要致灾灾种以外的其他同时发生的灾害类别; 字段9:“事件编号”由4位数字组成,如1501表示2015

年某种灾害的第1次过程,前两位为年份后2位数,后两位为事件序号,10以下的序号前面加0,如果该事件为所属台风,直接按台风编号填写即可,事件编号由国家气候中心根据全国天气气候事件过程编写确定; 字段10、字段11:“灾害开始日期”、“灾害结束日期”指本次灾害性天气过程发生的起止时间,两个时间可以相同,按年-月-日填报(如2018-02-08); 字段12:“气象要素实况”填写本次灾害性天气过程的天气学指标; 字段13、字段14:“气象条件致灾强度等级”、“灾情强度等级”根据国家气候中心制定的相关标准确定; 字段15:“预警发布情况描述”指发生灾害前发布的预警情况,包括当地气象部门发布的预警、预警信号、警报,以及发布的手段和受众情况; 字段16:“受灾人口”指灾害过程中遭受影响的总人口情况,包括因灾致死、致伤、致病人口和因灾使生产、生活受到破坏以及家庭财产受到损害的人口; 字段17:“死亡人口”指以气象灾害为直接原因导致死亡的人口数量(含非常住人口); 字段18:“失踪人口”指以气象灾害为直接原因导致下落不明、暂时无法确认死亡的人口数量(含非常住人口); 字段19:“受伤人口”指以气象灾害为直接原因导致的

上海市地面沉降防治管理条例(草案)

上海市地面沉降防治管理条例(草案) 第一章总则 I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和规范地面沉降防治工作,避免和减轻地面沉降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和 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地面沉降的监测、防治及其相关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定义) 本条例所称地面沉降,是指由于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地壳表层松散土层压缩并导致地面标高降低的地质现象。 第四条(管理部门) 市规划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地面沉降防治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部门,并具体负 责区域性地面沉降防治的监督管理。 市水务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地面沉降防治工作中的地下水开采与回灌的监督管理;其所属的市供水管理处具体负责日常监督管理。

市建设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建设工程涉及的周边地面沉降防治的监督管理。 区(县)人民政府和本市发展改革、财政、交通港口、民防、房屋等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实施本条例。 第二章地面沉降防治规划 第五条(地面沉降调查和数据发布) 市规划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结合本市地质环境状况,组织开展地面沉降调查, 发布本市区域性地面沉降的相关数据。 第六条(监测网络) 市规划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水务、建设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建立地面沉降监 测网络,对土层形变以及地下水水位、水质等实施动态监测。 第七条(防治规划) 市规划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水务、建设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编制地面沉降防 治规划,经市政府批准后公布,并报国土资源部备案。地面沉降防治规划在报批前,应当组 织专家论证。 市规划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水务、建设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编制地面沉降防治规 划时,应当根据地面沉降调查与监测成果,划定地面沉降易发区,并根据地面沉降的发育和 危害程度、城市建设现状和发展等因素,在地面沉降易发区中划定重点防治区。 第八条(防治年度工作计划) 市规划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水务、建设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地面沉降防 治规划,编制地面沉降防治年度工作计划。 地面沉降防治年度工作计划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地面沉降年度控制目标;

自然灾害灾情评估研究与实践进展

自然灾害灾情评估研究与实践进展* 袁艺 摘要:自然灾害灾情评估是科学开展灾害管理工作的基础。灾情评估以单次灾害过程的灾前预评估、灾中应急评估、灾后综合评估以及区域灾情评估为主要内容,基于历史灾情统计资料的评估方法、基于承灾体易损性的评估方法、现场抽样调查统计方法、遥感图像或航片识别法、基层统计上报方法、经济学方法等是灾情评估的主要方法。灾情评估的目标从对灾情的估算和统计扩展到对灾情大小的分级,评估内容上逐步重视灾害的社会经济影响评估,评估方法上注重多种方法的综合应用,以及建立灾情评估系统是灾情评估研究与应用的主要发展方向。国内外研究和实践成果在减灾工作中的实际应用亟待加强,迫切需要形成包括对单次灾害过程的灾前预评估、灾中应急评估、灾后综合评估以及区域灾情综合评估在内的自然灾害灾情评估的内容体系、评估指标体系、评估标准体系和评估方法体系。 关键词:灾情评估;灾前预评估;灾中应急评估;灾后综合评估;区域灾情评估 中图分类号:X43文献标志码:A 1引言 随着全球人口增长、技术进步、社会经济结构变化、快速城市化、环境变化等一系列问题,极端气候事件和巨灾不断发生,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呈明显上升趋势,对人类的生命、生产、安全和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挑战[1],促使人类社会日益重视防灾减灾工作。我国也同样面临着越来越严重的自然灾害威胁。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进入新的灾害多发期,自然灾害呈现极端事件频次增加、损失加剧、灾害连锁反应、多灾并发等特点,特别是2008年相继发生南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5·12”汶川特大地震,灾情评估工作的重要性也日益突出。 从广义角度讲,灾情是各种灾害发生情况的简称,包括灾害发生的范围、强度、次数及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和社会经济影响等。从狭义角度讲,灾情是灾害造成的各种损失情况。本文以狭义的灾情评估为核心,兼顾广义的灾情评估。灾情评估工作贯穿整个灾害管理工作,客观的灾情评估是一切灾害管理工作的出发点。20世纪70年代,美国、日本、英国等就开始了单灾种和多灾种的灾害灾情评估研究,逐步在相关的减灾法规中强调灾情调查、统计、评价以及据此确定的减灾责任与救灾措施。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际社会高度重视灾害的风险管理。2005年1月召开的第二次世界减灾大会形成了《加强国家和社区的抗灾能力: 2005—2015年兵库行动纲领》,提倡各国政府应加强综合灾害风险管理,其中强调加强灾害损失评估,加强分析、总结并发布灾害发生率、影响和损失情况的统计资料。 随着新方法和新技术的不断引入,灾情评估也逐步得以快速发展,发达国家的灾情评估研究和实践较多,已趋于成熟。在美国,灾情评估发展历史久, 20世纪90年代以来,联邦紧急事务所联合国家建筑科学研究所等科研机构共同研制了一套自然灾害损失评估系统——HAZUS系统,主要包括对地震、洪水和飓风等灾害的评估,形成了较为成熟的灾情评估技术方法体系。2006年2月,美国政府发布了对卡特里娜飓风的联邦应对工作经验教训的评估报告,对飓风的人员伤亡、损失和影响进行了评估。在日本,中央政府的行政机构会评估灾害损失,包括河流、道路、林业和渔业设施、教育设施、卫生及福利设施和其他公共设施等,私人智囊团及当地政府也开展相关评估, 2003年10月,日本中央防灾委员会组织成立灾害教训技术调查组,该组织将灾害损失状况、当局应急、对人们生活条件和社会经济影响等信息进行分类归档,以供分析研究。在澳大利亚,紧急事务部门和气象部门共同开发了一套灾害评估工具(EMA)对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进行评估。在意大利,民防部建立了地震应急系统,形成了灾害发生后的3个阶段的快速评估,第一阶段就是在发震后数分钟内利用地震模拟与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评估;第二阶段是在震后10分钟到2小时内的动态评估;第三个阶段是人员到达地震现场的调查评估。 国际组织对灾害评估工作也较为重视,近年来发展了一系列较为大型的灾害评估工具,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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