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石化生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名称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管理规定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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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生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

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管理规定所属业务类别

1总则

1.1为了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规范风险评估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提高本质安全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所称风险是指生产安全风险,是安全不期望事故事件概率与其可能后果严重程度的综合结果,风险分为重大、较大、一般和低风险,分别对应红、橙、黄、蓝四种颜色。重大风险和较大风险应当采取措施降低风险等级,一般风险按照最低合理可行的原则可进一步降低风险等级,低风险应当执行现有管理程序和保持现有安全措施完好有效,防止风险进一步升级。

1.3本规定所称隐患是指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是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按危害大小、治理难易程度和紧迫性将隐患分为一般、较大和重大隐患。1.4公共安全风险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1.5管理原则

1.5.1推进基于风险的安全管理。风险管理贯穿于生产经营全过程,通过持续开展风险识别、风险评价、风险控制和风险监控,防止事故发生,确保风险可接受。

1.5.2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建立隐患排查、分类分级、整改治理、效果评估、验收销号的闭环管理流程,确保隐患及时排查治理。

不能如期治理的隐患应当按风险管控的程序落实防范措施。

1.5.3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落实集团监管、企业主责全面覆盖和全员参与,实现全过程、常态化的风险识别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各级负责人应当承包本单位风险和隐患。

1.5.4坚持逐级建立清单原则。风险和隐患排査管理实行清单管理,各级单位应当逐级建立基层单位、二级单位、企业和集团公司各层级的风险和隐患管理清单。

2组织管理与职责

2.1安全监管局是集团公司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的管理责任主体。负责评估确定集团公司重大安全风险,提出年度隐患治理重点,负责集团公司重大风险管控和重大隐患治理的监管。

2.2事业部、管理部和专业公司(以下简称事业部)是本板块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管理主体,负责评估本板块集团公司重大风险和重大隐患,指导企业开展风险管理和隐患治理工作,事业部负责人对本板块集团公司重大风险管控和重大隐患治理实行承包。

2.3企业是风险识别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基层员工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责任。

2.3.1企业各部门、各单位对业务和属地范围内的风险识别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具体负责,组织开展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落实风险控制措施,实施隐患治理。

2.3.2企业员工负责岗位作业活动、设备设施的风险识别和隐患排

查。

3风险管理的内容和要求

3.1风险识别

3.1.1风险识别是对可能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环境破坏和社会声誉影响事故事件的识别(包括原因、后果和现有安全措施),识别范围应当涵盖总图布置、工艺流程、设备设施(含工程施工和检维修用设备设施)、物流运输、应急泄放系统、工艺操作、工程施工和检维修作业、特殊作业、有人值守建筑物、自然灾害和外部影响等全业务、全流程中存在的风险。

3.1.2企业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面风险识别。

3.1.2.1基层岗位应当在基层单位管理人员的指导下对本岗位的作业活动和涉及的设备、设施等开展风险识别,建立岗位危险事件清单。

3.1.2.2基层单位应当按照属地化原则对管理的对象和业务逐区域、逐装置、逐专业、逐岗位进行风险识别,做到所有危险源、作业活动和相关的设备、设施全覆盖,形成基层单位风险清单。3.1.2.3二级单位负责指导基层单位开展风险识别,二级单位的管理部门应当对基层单位上报的风险分专业进行审核,并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开展分管业务范围内的风险识别,安全部门负责汇总、组织审核,形成二级单位的风险清单。

3.1.2.4企业各管理部门应当对二级单位上报的风险分专业进行审核,并组织相关技术专家开展分管业务范围内的风险识别,初步形

成各部门的风险清单。

3.1.2.5应当结合工程建设的施工阶段和检维修作业运用JSA方法进行风险识别。

3.1.3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当及时开展风险识别:

3.1.3.1装置长时间在设计上、下限运行或延长计划检修周期。3.1.3.2发生火灾爆炸或毒性气体严重泄漏事故。

3.1.3.3油气圈闭(区块)第一口探井进行钻(完)井作业。3.1.3.4施工内容和方案发生重大变化。

3.1.3.5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与标准规范发生重大变化时。

3.2风险评价

3.2.1风险评价是指对识别出的风险采用相应的评价方法和工具进行定性、定量评估,准确描述风险,确定风险等级,制定管控措施。3.2.2企业各级单位应当成立风险评价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组织对已识别出的风险开展风险评价,确定风险等级,制定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

3.2.2.1基层单位应当对识别出的风险进行定性评价,鼓励有能力的进行定量分析。

3.2.2.2二级单位和企业各部门应当采用中国石化安全风险矩阵等工具,对识别出的风险进行评价,确定每个风险的等级和风险值,完善风险清单。

3.2.2.3企业各部门应当根据各自分管的业务对二级单位风险评价结果和管控措施审核把关。对不具备能力的二级单位应由企业各部

门直接组织评价。

3.2.2.4企业安全部门应当组织生产、工艺、设备、工程等相关专业管理人员对各部门的风险评价结果进行审核,形成企业风险清单,并分解到相关部门。

3.2.2.5企业风险清单应当包括重大风险(红色区)、较大风险(橙色区)、后果等级为F、G的一般风险。

3.2.2.6风险值≥40或后果为E、F、G的较大风险以及企业重点关注的其他安全风险应当作为企业的重大风险管理;风险值≥40且后果严重性等级为E、F、G的风险可推荐为集团公司重大风险。3.2.2.7企业风险清单和企业重大风险应当报企业HSSE委员会审批。

3.2.3应当按照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个体防护、应急响应的顺序确定风险管控措施。工程技术措施应当包括技术方案实施计划、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3.2.4风险管理应当满足中国石化安全风险矩阵规定的“各级风险的最低安全要求”。

3.2.5安全监管局会同事业部对企业推荐的重大风险进行审核,形成集团公司重大风险清单,报集团公司HSSE委员会审批

3.2.6企业的重大风险应当用风险管控行动模型( Bow- Ti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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