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计算机房设计规范标准

电子计算机房设计规范标准
电子计算机房设计规范标准

电子计算机房设计规《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GB 50174-2008

目次

1总则(1)

2术语(2)

3机房分级与性能要求(6)

3.1机房分级(6)

3.2性能要求(6)

4机房位置及设备布置(7)

4.1机房位置选择(7)

4.2机房组成(7)

4.3设备布置(8)

5环境要求(9)

5.1温度、相对湿度及空气含尘浓度(9)

5.2噪声、电磁干扰、振动及静电(9)

6建筑与结构(1 o)

6.1一般规定(1 o)

6.2人流、物流及出入口(1 0)

6.3防火和疏散(1 1)

6.4室装修(1 1)

7空气调节(1 3)

7.1一般规定(1 3)

7.2负荷计算(1 3)

7.3气流组织(1 4)

7.4系统设计(1 4)

7.5设备选择(1 6)

8电气(1 7)

8.1供配电(1 7)

8.2照明(1 8)

8.3静电防护(2 0)

8.4防雷与接地(2 0)

9电磁屏蔽(2 2)

9.1一般规定(2 2)

9.2结构型式(2 2)

9.3屏蔽件(2 3)

10机房布线(2 4)

11机房监控与安全防(2 6) 11.1一般规定(2 6)

11.2环境和设备监控系统(2 6) 11.3安全防系统(2 7)

12给水排水(2 8)

12.1一般规定(2 8)

12.2管道敷设(2 8)

13消防(2 9)

13.1一般规定(2 9)

13.2消防设施(2 9)

13.3安全措施(3 0)

附录A各级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技术要求(31)

本规用词说明(3 8)

附:条文说明(3 9)

1 总则

1.0.1 为规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确保电子信息系统设备安全、稳定、可靠地运行,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中、节能环保,制订本规。

1.0.2 本规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建筑物中的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

1.0.3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设计应遵循近期建设规模与远期发展规划协调一致的原则。

1.0.4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除应符合本规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的规定。

2 术语

2.0.1 电子信息系统 electronic information system

由计算机、通信设备、处理设备、控制设备及其相关的配套设施构成,按照一定的应用目的和规则,对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人机系统。

2.0.2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electronic information system room

主要为电子信息设备提供运行环境的场所,可以是一幢建筑物或者建筑物的一部分,包括主机房、辅助区、支持区和行政管理区等。

2.0.3 主机房computer room

主要用于电子信息处理、存储、交换和传输设备的安装和运行的建筑空间。包括服务器机房、网络机房、存储机房等功能区域。

2.0.4 辅助区auxiliary room

用于电子信息设备和软件的安装、调试、维护、运行监控和管理的场所,包括进线间、测试机房、监控中心、备件库、打印室、维修室等区域。

2.0.5 支持区support area

支持并保障完成信息处理过程和必要的技术作业的场所,包括变配电室、柴油发电机房、UPS 室、电池室、空调机房、动力站房、消防设施用房、消防和安防控制室等。

2.0.6 行政管理区 administrative area

用于日常行政管理及客户对托管设备进行管理的场所,包括工作人员办公室、门厅、值班室、盥洗室、更衣间和用户工作室等。

2.0.7 场地设施 infrastructure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为电子信息系统提供运行保障的设施。

2.0.8 电磁干扰(EMI) electromagnetic interference

经辐射或传导的电磁能量对设备或信号传输造成的不良影响。

2.0.9 电磁屏蔽 electromagnetic shielding

用导电材料减少交变电磁场向指定区域的穿透。

2.0.10 电磁屏蔽室 electromagnetic shielding enclosure

专门用语衰减或隔离来自部或外部电场、磁场能量的建筑空间体。

2.0.11 截止波导通风窗 cut-off waveguide vent

截止波导与通风口结合为一体的装置,该装置既允许空气流通,又能够衰减一定频率围的电磁波。

2.0.12 可拆卸式电磁屏蔽室 modular electromagnetic shielding enclosure

按照设计要求,由预先加工成型的屏蔽壳体模块板、结构件、屏蔽部件等,经过施工现场装配,组建成具有可拆卸结构的电磁屏蔽室。

2.0.13 焊接式电磁屏蔽室 welded electromagnetic shielding enclosure

主体结构采用现场焊接方式建造的具有固定结构的电磁屏蔽室。

2.0.14 冗余 Redundancy

冗余是重复配置系统的一些部件或全部部件,当系统发生故障时,冗余配置的部件介入并承担故障部件的工作,由此减少系统的故障时间。

2.0.15 N-基本需求 Base requirement

系统满足基本需求,没有冗余。

2.0.16 N+X 冗余 N+X redundancy

系统满足基本需求外,增加了X个单元、X个模块、X个路径或X个系统。任何X 个单元、模块或路径的故障或维护不会导致系统运行中断。(X=1~N)

2.0.17 容错 fault tolerant

容错系统是具有两套或两套以上相同配置的系统,在同一时刻,至少有两套系统在工作。按容错系统配置的场地设备,至少能经受住一次严重的突发设备故障或人为操作失误事件而不影响系统的运行。

2.0.18 列头柜 Array Cabinet

为成行排列的机柜提供网络布线或电源配线管理或传输服务的设备,一般位于一列机柜的端头。

2.0.19 实时智能管理系统 real—time intelligent patch cord management system

采用计算机技术及电子配线设备对机房布线中的接插软线进行实时管理的系统。

2.0.20 信息点(TO) telecommunications outlet

各类电缆或光缆终接的信息插座模块。

2.0.21 集合点(CP)consolidation polut

配线设备与工作区信息点之间缆线路由中的连接点。

2.0.22 水平配线设备(HD) horizontal distributor

终接水平电缆、水平光缆和其他布线字系统缆线的配线设备。

2.0.23 CP链路 cp link

配线设备与CP 之间,包括各端的连接器件在的永久性的链路。

2.0.24 永久链路 permanent link

信息点与配线设备之间的传输线路。它不包括工作区敛线和连接配线设备的设备缆线、跳线;但可以包括一个CP链路。

2.0.25 静态条件 static state condition

主机房的空调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电子信息设备未安装,室没有人员的情况。

2.0.26 停机条件 stop condition

主机房的空调系统和不间断供电电源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电子信息设备处于不工作的情况。

2.0.27 静电泄放 electrostatic leakage

带电体上的静电电荷通过带电体部或其表面等途径,部分或全部消失的现象。

2.0.28 体积电阻 volume resistance

在材料相对的两个表面上放置的两个电极间所加直流电压与流过两个电极间的稳态电流之商。

2.0.29 保护性接地 protective earthing

以保护人身和设备安全为目的的接地。

2.0.30 功能性接地 functional earthing

用于保证设备(系统)正常运行,正确地实现设备(系统)功能的接地。

2.0.31 接地线 earthing conductor

从接地端子或接地汇集排至接地极的连接导体。

2.0.32 等电位联结带 bonding bar

将等电位联结网格、设备的金属外科、金属管道、金属线槽、建筑物金属结构等连接其上形成等电位联结的金属带。

2.0.33 等电位联结导体 bonding conductor

将分开的诸导电性物体连接到接地汇集排、等电位联结带或等电位联结网格的导体。

3 机房分级标准

3.1 机房分级

3.1.1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应划分为A 、B 、C三级。设计时应根据机房的使用性质、管理要求及其在经济和社会中的重要性确定所属级别。

3.1.2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应为A级

1 电子信息系统运行中断将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

2 电子信息系统运行中断将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

3.1.3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应为B级。

1 电子信息系统运行中断将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

2 电子信息系统运行中断将造成公共场所秩序混乱。

3.1.4 不属于A级或B级的电子信息系统机房为C级。

3.1.5 在异地建立的备份机房,设计时应与原有机房等级相同。

3.1.6 同一个机房的不同部分可以根据实际需求,按照不同的标准进行设计。

3.2性能要求

3.2.1 A级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场地设施应按容错系统配置,在电子信息系统运行期间,场地设施不应因操作失误、设备故障、外电源中断、维护和检修而导致电子信息系统运行中断。

3.2.2 B级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场地设施应按冗余要求配置,在系统运行期间,场地设施在冗余能力围,不应因设备故障而导致电子信息系统运行中断。

3.2.3 C级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场地设施应按基本需求配置,在场地设施正常运行情况下,应保证电子信息系统运行不中断。

4 机房位置及设备布置

4.1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位置选择

4.1.1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位置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电力供给应稳定可靠,交通通信应便捷,自然环境应清洁;

2 应远离产生粉尘、油烟、有害气体以及生产或贮存具有腐蚀性、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

3 远离水灾火灾隐患区域;

4 远离强振源和强噪声源;

5 避开强电磁场干扰。

4.1.2 对于多层或高层建筑物的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在确定主机房的位置时,应对设备运输、管线敷设、雷电感应和结构荷载等问题进行综合考虑和经济比较;采用机房专用空调的主机房,应具备安装室外机的建筑条件。

4.2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组成

4.2.1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组成应根据系统运行特点及设备具体要求确定,一般宜由主机房、辅助区、支持区和行政管理区等功能区组成。

4.2.2 主机房的使用面积应根据电子信息设备的数量、外形尺寸和布置方式确定,并预留今后业务发展需要的使用面积。在电子信息设备外形尺寸不完全掌握的情况下,主机房的使用面积可按下列方法确定:

1当电子信息设备已确定规格时,可按下式计算:

A = K∑S (4.2.3-1)

式中 A ―电子信息系统主机房使用面积(㎡) ;

K ―系数,取值为5~7 ;

S ―电子设备的投影面积(㎡)。

2当电子信息设备尚未确定规格时,可按下式计算:

A = KN (4.2.3-2)

K ―单台设备占用面积,可取3.5-5.5(㎡/台);

N—计算机主机房所有设备的总台数。

4.2.3 辅助区的面积宜为主机房面积的0.2~1 倍。

4.2.4 用户工作室可按每人3.5-4㎡计算。硬件及软件人员办公室等有人长期工作的房间,可按每人5~7㎡计算。

4.3 设备

布置

4.3.1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设备布置应满足机房管理、人员操作和安全、设备和物料运输、设备散热、安装和维护的要求。

4.3.2 产生尘埃及废物的设备应远离对尘埃敏感的设备,并宜布置在有隔断的单独区域。

4.3.3 当机柜或机架上的设备为前进风/后出风方式冷却时,机柜和机架的布置宜采用面对面和背对背的方式。

4.3.4 主机房和设备间的的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用于搬运设备的通道净宽不应小于1.5m。

2面对面布置的机柜或机架正面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2m;

3 背对背布置的机柜或机架背面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lm;

4当需要在机柜侧面维修测试时,机柜与机柜、机柜与墙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2m。

5成行排列的机柜,其长度超过6m时,两端应设有出口通道;当两个出口通道之间的距离超过15m时,在两个出口通道之间还应增加出口通道;出口通道的宽度不应小于lm,局部可为0.8m

5 环境要求

5.1 温度、相对湿度及空气含尘浓度

5.1.1 主机房和辅助区的温度、相对湿度应满足电子信息设备的使用要求;无特殊要求时,应根据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等级,按照附录A 的要求执行。

5.1.2 A级和B级主机房的含尘浓度,在静态条件下测试,每升空气于或等于0.5μm 的尘粒数应少于18000粒。

5.2 噪声、电磁千扰、振动及静电

5.2.1 有人值守的主机房和辅助区,在电子信息设备停机时,在主操作员位置测量的噪声值应小于65dB(A)。

5.2.2 主机房无线电干扰场强,在频率为0.15-10OOMHz 时,主机房和辅助区的无线电干扰场强不应大于126dB 。

5.2.3 主机房和辅助区磁场干扰环境场强不应大于800A/m。

5.2.4 在电子信息设备停机条件下,主机房地板表面垂直及水平向的振动加速度值,不应大于500mm/s2。

5.2.5 主机房和辅助区的绝缘体的静电电位不应大于1KV。

6 建筑与结构

6.1一般规定

6.1.1 建筑和结构设计应根据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等级,按照附录A的要求执行。

6.1.2 建筑平面和空间布局应具有灵活性。并应满足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工艺要求。

6.1.3 主机房净高应根据机柜高度及通风要求确定,且不宜小于2.6m。

6.1.4 变形缝不应穿过主机房。

6.1.5 主机房和辅助区不应布置在用水区域的垂直下方,不应与振动和电磁干扰源为邻。围护结构的材料应满足保温、隔热、防火、防潮、少产尘等要求。

6.1.6设有技术夹层、技术夹道的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建筑设计应满足风管和管线安装和维护要求。当管线需穿越楼层时,宜设置技术竖井。

6.1.7改建和扩建的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应根据荷载要求采取加固措施,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GB50376的有关规定。

6.2 人流、物流及出入口

6.2.1 主机房宜设置单独出入口,当与其它功能用房共用出入口时,应避免人流、物流的交叉。

6.2.2 有人操作区域和无人操作区域宜分开布置。

6.2.3电子信息系统机房通道的宽度及门的尺寸应满足设备和材料运输要求,建筑的入口至主机房应设通道,通道净宽不应小于1.5m。

6.2.4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宜设门厅、休息室、值班室和更衣间,更衣间使用面积应按最大班人数的每人1~3㎡计算。

6.3 防火和疏散

6.3.1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建筑防火设计,除应符合本规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GB50016)的有关规定。

6.3.2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6.3.3 当A级或B级电子信息系统机房位于其它建筑物时,在主机房和其他部位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隔墙,隔墙上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6.3.4 面积大于100㎡的主机房,安全出口应不少于两个,且应分散布置。面积不大于100㎡的主机房,

中国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199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93 Design Code for Electronic Computer Ro (1993年2月17日 国家技术监督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联合发布1993年9月1日实施) 第一章 总则 第1.0.1条 为了使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确保电子计算机系统稳定可靠运行及保障机房工作人员有良好的工作环境,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 本规范适用于陆地上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主机房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140平方m的电子计算机机房的设计。本规范不适用于工业控制用计算机机房和微型计算机机房。 第1.0.3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 机房位置及设备布置 第一节 电子计算机机房位置选择 第2.1.1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在多层建筑或高层建筑物内宜设于第二、三层。 第2.1.2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位置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水源充足、电子比较稳定可靠,交通通讯方便,自然环境清洁; 二、远离产生粉尘、油烟、有害气体以及生产或贮存具有腐蚀性、易燃、易爆物品的工厂、仓库、堆场等; 三、远离强振源和强噪声源; 四、避开强电磁场干扰。 第2.1.3条 当无法避开强电磁场干扰或为保障计算机系统信息安全,可采取有效的电磁屏蔽措施。 第二节 电子计算机机房组成 第2.2.1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组成应按计算机运行特点及设备具体要求确定,一般宜由主机房、基本工作间、第一类辅助房间、第二类辅助房间、第三类辅助房间等组成。 第2.2.2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的使用面积应根据计算机设备的外形尺寸布置确定。在计算机设备外形尺寸不完全掌握的情况下,电子计算机机房的使用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主机房面积可按下列方法确定: 1.当计算机系统设备已选型时,可按下式计算: A=K∑S (2.2.2-1) 式中A--计算机主机房使用面积(m2); K--系数,取值为5~7;

机房设计方案要求

1.计算机机房之规划每个工程设计成败在于协调准备,由其机房位置设定、管理部门沟通或现场建筑师, 及各相关厂商的协调,现场需以相关图解,再依图解做分析、设计及施工项目进行规划,并且订定机房尺寸面积及施工说明与施工配置图。图面确认后进行其它相关项目设计和估算。 1.1 机房位置选择机房应避免放置于地下室或潮湿地点,同时禁止设置在设备进出口过小、搬运不便之 地,应保留或设计足够大型设备出入口。同时也应注意将来设备扩充空间位置、电力系统、空调设备计算上也要预留未来若干年内扩充需求。 1.1.1 应避开电磁场、电力噪声、腐蚀性气体或易燃物、湿气、灰尘等其它有害环境。 1.1.2 应考虑设备维护及搬运、作业空间,另外机器前后左右需保留散热空间及控制台位置预留。 1.1.3 设备进出口是否够宽(大门高度需180cm、宽度不得少于120cm),比较重之设备,需往建筑物外围或以柱子与大楼桁梁为中心放置,以免楼板面承受力不足。 1.1.4 机房内部不得铺设地毯,在入口处需放置防静电脚垫,以防止人员进出时将静电及灰尘带入机房内。1.1.5 机房严禁靠近,水源或墙壁内部有水源管路经过机房顶部及底部,如大楼消防管路需要求修改或封闭,使用独立型消防系统。 1.1.6 应设有足够电力来供应设备电源、照明、空调等,其它外围设备使用。 1.1.7 机房内部需采用架高地板,以避免电源及信号线路交错妨碍,如无设置地板,线路需使用PVC或铝质线槽加以固定,防止线路被践踏及防止工作人员发生意外。地板高度不得低于20cm。 1.1.8 机房内部不宜阳光直接照射,以免产生不必要热能,增加电力负载。空调设备需采用下吹式恒温恒湿空调机组,水冷式空调机组需采独立管路,不得以大楼水塔连接。机房如设置于地下室需考虑,采用气冷式机组,来减少管路及其它不必要费用。 1.1.9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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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 GB50174-93 Design Code for Electronic Computer Ro 1993年2月17日国家技术监督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联合发布 1993年9月1日实施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机房位置及设备布置 第三章环境条件 第四章建筑 第五章空气调节 第六章电气技术 第七章给水排水 第八章消防与安全 附录一名词解释 附录二本规范用词说明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使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确保电子计算机系统稳定可靠运行及保障机房工作人员有良好的工作环境,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陆地上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主机房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140平方m的电子计算机机房的设计。本规范不适用于工业控制用计算机机房和微型计算机机房。 第1.0.3条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机房位置及设备布置

第一节电子计算机机房位置选择 第2.1.1条电子计算机机房在多层建筑或高层建筑物内宜设于第二、三层。 第2.1.2条电子计算机机房位置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水源充足、电子比较稳定可靠,交通通讯方便,自然环境清洁; 二、远离产生粉尘、油烟、有害气体以及生产或贮存具有腐蚀性、易燃、易爆物品的工厂、仓库、堆场等; 三、远离强振源和强噪声源; 四、避开强电磁场干扰。 第2.1.3条当无法避开强电磁场干扰或为保障计算机系统信息安全,可采取有效的电磁屏蔽措施。 第二节电子计算机机房组成 第2.2.1条电子计算机机房组成应按计算机运行特点及设备具体要求确定,一般宜由主机房、基本工作间、第一类辅助房间、第二类辅助房间、第三类辅助房间等组成。 第2.2.2条电子计算机机房的使用面积应根据计算机设备的外形尺寸布置确定。在计算机设备外形尺寸不完全掌握的情况下,电子计算机机房的使用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主机房面积可按下列方法确定: 1.当计算机系统设备已选型时,可按下式计算: A=K∑S (2.2.2-1) 式中A--计算机主机房使用面积(m2); K--系数,取值为5~7; S--计算机系统及辅助设备的投影面积(m2)。

一个详细的计算机机房设计方案

一个详细的计算机机房设计方案 计算机机房建设方案 设计宗旨 (1)集成系统的节能化考虑,新技术的应用,以节约日后的运行成本; (2)合理的信息路由结构设计,以防止可能系统互联的阻塞; (3)机构紧密的供电设计,以减少网络设备的电磁干扰; 室内装璜部分的设计原则:体现作为重要信息会聚地的室内空间特点,在充分考虑网络系统、空调系统、UPS系统等设备的安全性、先进性的前提下,达到美观、大方的风格,有现代感。 在选用装修、装璜材料方面,要以自然材质为主,做到简明、淡雅、柔和,并充分考虑环保因素,有利于工作人员的自身健康。 一、机房的布局要求 根据《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93)、《计算站场地技术要求》(GB2887-89)和《计算机站场地安全技术》(GB9361-88)要求, 1、计算机机房的使用面积应按照S=KA 式中:S——计算机机房的面积,平方米; A——计算机机房内所有设备台(架)的总数;(包括服务器、路由器、防火墙、交换机等主要设备 K——系数,取值(4、5~5、5)平方米/台(架)。

2、机房位置要有利于人员的进出和设备的搬运。机房包括主机房、UPS电源房及其它辅助房间等。 3、机房高度要求梁下最小高度不低于3米,以防机架过高,不利于设备的安装、维护。机架前后至少留有1、2m的空间,以方便设备的安装、调试及维护。 4、机房地板要能够承受足够的重量,尤其是楼上机房对于较重的设备(如直流蓄电池)要在机架下面垫上槽钢来分散重力。 5、机房顶、墙、门、窗、地面应不脱落、不起尘,装饰材料应为不可燃材料,凡是安装综合布线硬件的地方,墙壁和天棚应涂阻燃漆。门窗密封性良好,以防止尘土、有害气体或其它物质微粒侵入造成金属接点接触不良或短路,影响设备工作性能。墙面、天花板应涂防尘漆。 6、机房内的环境必须保持一定的湿度和温度,并有良好的通风条件。为此,机房应配备专业空调及抽风机,满足设备正常工作时对温度、湿度的要求。设备间室温应保持在10℃至25℃之间,相对湿度保持60%至80%。 7、机房应有防静电措施。铺设防静电地板,地板安装有接地铜带。 8、机房应有可靠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防雷接地。(良好的接地是设备正常运行的必要条件,同时它也是防静电、防雷击、抗干扰、消除感应电的重要手段)防静电和防雷击是机房最主要的预防灾害。

中心机房建设设计方案66277

****医院 中心机房建设设计方案 ***医院 2012年7月 一设计总则

1 设计思想 随着计算机事业的发展和计算机技术的广泛应用,怎样确保计算机设备的正常运行,怎样给从事计算机操作的工作人员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这个问题越来越被人们所重视。计算机设备不同于其它的机器设备,不同的计算机系统对运行环境有不同的要求。一般的大、中、小型计算机都要求安装信息在一个专用的机房里。机房环境除必须满足计算机设备对温度、湿度和空气洁净度、供电电源的质量(电压、频率和稳定性等)、接地地线、电磁场和振动等项的技术要求外,还必须满足在机房中工作人员对照明度、空气的新鲜度和流动速度、噪声的要求。计算机属于贵重精密设备,它用于重要部门时,又属于关键和脆弱的工作中心。因此,它又常常是安全保卫的重点。机房对消防、安全保密也有较高的要求。我们在设计、施工及验收中严格执行以下规范: 2 设计依据 “建筑与建筑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CECS72:97) “计算机场地技术条件”(GB2887-89) “计算机场地安全要求”(GB9361-88) 《证券经营机构信息系统技术管理规范》 《建筑与建筑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CECS72:97) 《计算机场地技术条件》(GB2887-89) 《计算机场地安全要求》(GB9361-88)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 《计算机机房活动地板技术条件》 《建筑防雷设计规范》 《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 《计算机机房的建设与管理》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计算机机房施工及验收规章制范》 《证券经营机构信息系统技术管理规范》 3 设计目标 ⑴安全可靠性 机房系统工程重点必须注意安全性要点,包括信息安全、人员和设备安全两个方面。这涉及到进出入管理,防火、防水、防雷击、防静电以及供配电安全和安全出口等诸多方面,因此,在机房设计中把安全性原则放在第一重要的位置上。保证各个环节都安全可靠。 ⑵科学系统性 机房的设计从多元系统的角度来考虑。现代化机房不只是一个简单设备摆放的场所,而是由动力供配系统(UPS电源、市电电源)、综合监控系统(安保监控、设备监控)、独立空调系统(新风、除尘、湿度、防露)、消防系统(消防报警、)、专用地线系统,结构装饰系统等多个系统组成的综合主机、网络、UPS等设备的稳定、可靠、安全运行,综合考虑监控机房各单元系统间运行的系统性。 ⑶先进性 装修后的机房是一个功能完善的标准化机房,满足机房的数据业务传输的需求、能适应未来技术的发展,使机房系统设计时应遵从高起点、高质量,确保机房系统长期高效运行. ⑷标准性 机房的设计和工程实施首先要体现标准性,即要严格按照国家现有的规范、标准来进行综合设计(或部分参照国际标准设计,主要指我国现有规范不足部分),严格按国家技术场地的有关标准设计,图纸文件规范齐全,采用国际通用的符号、标记,力求通用性、可调整性、维修便利,并具有详细的文档资料。 ⑸实用性

IDC机房工程设计方案

IDC机房工程设计方案 1、机房工程设计概述 数据中心基础设施的建设,很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计算机机房的建设。计算机机房工程不仅集建筑、电气、安装、网络等多个专业技术于一体,更需要丰富的工程实施和管理经验。计算机房设计及施工的优劣直接关系到机房内计算机系统是否能稳定可靠地运行,是否能保证各类信息通讯畅通无阻。 由于计算机机房的环境必须满足计算机等各种微机电子设备和工作人员对温度、湿度、洁净度、电磁场强度、噪音干扰、安全保安、防漏、电源质量、振动、防雷和接地等的要求。所以,一个合格的现代化计算机机房,应该是一个安全可靠、舒适实用、节能高效和具有可扩充性的机房。 本方案项目包括装修工程、配电工程、空调工程、设备监控工程、闭路电视工程、安全工程、消防工程等七大部分。本方案书根据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设计和施工。 1.1 设计原则 吉通上海公司数据中心机房是吉通上海公司的基础设施,数据中心的设计必须满足当前各项需求应用,又面向未来快速增长的发

展需求,因此必须是高质量的、高安全可靠灵活的、开放的。我们在进行设计时,遵循以下设计原则: 实用性和先进性: 采用先进成熟的技术和设备,满足当前的需求,兼顾未来的业务需求,尽可能采用最先进的技术、设备和材料,以适应高速的数据传输需要,使整个系统在一段时期内保持技术的先进性,并具有良好的发展潜力,以适应未来信息产业业务的发展和技术升级的需要。 安全可靠性: 为保证各项业务应用,网络必须具有高可靠性,决不能出现单点故障。要对数据中心机房布局、结构设计、设备选型、日常维护等各个方面进行高可靠性的设计和建设。在关键设备采用硬件备份、冗余等可靠性技术的基础上,采用相关的软件技术提供较强的管理机制、控制手段和事故监控及安全保密等技术措施提高电脑机房的安全可靠性。 灵活性及可扩展性: 吉通上海公司一个快速发展的信息产业公司,所以其数据中心机房必须具有良好的灵活性及可扩展性,能够根据今后业务不断深入发展的需要,扩大设备容量和提高用户数量和质量的功能。具备支持多种网络传输、多种物理接口的能力,提供技术升级、设备更新的灵活性。

电子计算机房设计规范标准

电子计算机房设计规《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GB 50174-2008 目次 1总则(1) 2术语(2) 3机房分级与性能要求(6) 3.1机房分级(6) 3.2性能要求(6) 4机房位置及设备布置(7) 4.1机房位置选择(7) 4.2机房组成(7) 4.3设备布置(8) 5环境要求(9) 5.1温度、相对湿度及空气含尘浓度(9) 5.2噪声、电磁干扰、振动及静电(9) 6建筑与结构(1 o) 6.1一般规定(1 o) 6.2人流、物流及出入口(1 0) 6.3防火和疏散(1 1) 6.4室装修(1 1) 7空气调节(1 3) 7.1一般规定(1 3) 7.2负荷计算(1 3)

7.3气流组织(1 4) 7.4系统设计(1 4) 7.5设备选择(1 6) 8电气(1 7) 8.1供配电(1 7) 8.2照明(1 8) 8.3静电防护(2 0) 8.4防雷与接地(2 0) 9电磁屏蔽(2 2) 9.1一般规定(2 2) 9.2结构型式(2 2) 9.3屏蔽件(2 3) 10机房布线(2 4) 11机房监控与安全防(2 6) 11.1一般规定(2 6) 11.2环境和设备监控系统(2 6) 11.3安全防系统(2 7) 12给水排水(2 8) 12.1一般规定(2 8) 12.2管道敷设(2 8) 13消防(2 9) 13.1一般规定(2 9) 13.2消防设施(2 9) 13.3安全措施(3 0)

附录A各级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技术要求(31) 本规用词说明(3 8) 附:条文说明(3 9) 1 总则 1.0.1 为规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确保电子信息系统设备安全、稳定、可靠地运行,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中、节能环保,制订本规。 1.0.2 本规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建筑物中的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 1.0.3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设计应遵循近期建设规模与远期发展规划协调一致的原则。 1.0.4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除应符合本规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的规定。 2 术语 2.0.1 电子信息系统 electronic information system 由计算机、通信设备、处理设备、控制设备及其相关的配套设施构成,按照一定的应用目的和规则,对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人机系统。 2.0.2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electronic information system room 主要为电子信息设备提供运行环境的场所,可以是一幢建筑物或者建筑物的一部分,包括主机房、辅助区、支持区和行政管理区等。 2.0.3 主机房computer room 主要用于电子信息处理、存储、交换和传输设备的安装和运行的建筑空间。包括服务器机房、网络机房、存储机房等功能区域。 2.0.4 辅助区auxiliary room 用于电子信息设备和软件的安装、调试、维护、运行监控和管理的场所,包括进线间、测试机房、监控中心、备件库、打印室、维修室等区域。 2.0.5 支持区support area 支持并保障完成信息处理过程和必要的技术作业的场所,包括变配电室、柴油发电机房、UPS 室、电池室、空调机房、动力站房、消防设施用房、消防和安防控制室等。 2.0.6 行政管理区 administrative area 用于日常行政管理及客户对托管设备进行管理的场所,包括工作人员办公室、门厅、值班室、盥洗室、更衣间和用户工作室等。 2.0.7 场地设施 infrastructure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为电子信息系统提供运行保障的设施。 2.0.8 电磁干扰(EMI) electromagnetic interference 经辐射或传导的电磁能量对设备或信号传输造成的不良影响。 2.0.9 电磁屏蔽 electromagnetic shielding 用导电材料减少交变电磁场向指定区域的穿透。 2.0.10 电磁屏蔽室 electromagnetic shielding enclosure

《工程建设国标》计算机房建设标准

计算机机房建设标准 机房环境、电源及防雷接地应满足《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CECS 72:97)的要求。计算机机房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设备间内所有设备应有足够的安装空间,其中包括计算机主机,网络连接设备等。 ★设备间的地面面层材料应能防静电。 ★设备间至少提供离地板255CM高度的空间,门的高度应大于210CM,门宽应大干90CM,地板的平均荷载应大于5kN/m2。凡是安装综合布线硬件的地方,墙壁和天棚应涂阻燃漆。 ★设备间应采用全封闭房间,防止有害气体(如SO2、H2S、NH3、N O2等)侵入,并应有良好的防尘措施。 ★设备间室温应保持在10℃至25℃之间,相对温度应保持60%至8 0%。 ★设备间应安装符合法规要求的消防系统,应使用防火防盗门,至少能耐火1小时的防火墙。

★机房内的尘埃要求低于0.5um;对于开机时机房内的噪音,在中央控制台处测量时应小于70dB。 ★机房内无线电干扰场强,在频率范围为0.15—1000MHz时不大于12 0dB。机房内磁场干扰场不大于800A/m。 ★计算机房内的照明要求在离地面0.8m处,照度不应低于200lx,其它房间的照明不应低于5lx,主要通道及有关房间可根据需要设置,但其照度要求是在离地面0.8m处不低于1lx。 ★设备间应采用UPS不间断电源,防止停电造成网络通讯中断。UPS 电源应提供不低于2小时后备供电能力。UPS功率大小应根据网络设备功率进行计算,并具有20-30%的余量。设备间电源设备应具有过压过流保护功能,已防止对设备的不良影响和冲击。 ★防雷接地可单独接地或同大楼共用接地体。接地要求每个配线柜都应单独引线至接地体,保护地线的接地电阻值,单独设置接地体时,不应大于2欧姆;采用同大楼共用接地体时,不应大于1欧姆。 机房建设所涉及系统 ★机房装修系统 ★机房布线系统(网络布线、电话布线、DDN、卫星线路等布线) ★机房屏蔽、防静电系统(屏蔽网、防静电地板等)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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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 来源:发布时间:2004-5-23 16:27:22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93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3年9月1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3]123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7〕2390号文的要求,由电子工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47-93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1993年9月1日起施行。 本规范由电子工业部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电子工业部第十设计研究院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3年2月17日 编制说明 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7〕2390号文的要求,由电子工业部第十设计研究院负责主编,并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在本规范编制过程中,规范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我国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的实践经验,参考了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经验,针对主要技术问题开展了科学研究与试验验证工作,并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由我公司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鉴于本规范系初次编制,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和科学研究,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充实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电子工业部第十设计研究院(北京307邮政信箱,万寿路27号,邮政编码:100840)《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国标管理组,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中国电子工业总公司 1991年11月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使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确保电子计算机系统稳定可靠运行及保障机房工作人员有良好的工作环境,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陆地上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主机房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140㎡的电子计算机机房的设计.本规范不适用于工业控制用计算机机房和微型计算机机房。 第1.0.3 条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机房位置及设备布置 第一节电子计算机机房位置选择

《电子计算机房设计规范》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使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确保电子计算机系统稳定可靠运行及保障机房工作人员有良好的工作环境,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制订本规范。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陆地上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主机房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140m2的电子计算机机房的设计。本规范适用于工业控制用于计算机机房和微型计算机机房。 第1.0.3条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机房位置及设备布置 第一节电子计算机机房位置选择 第2.1.1条电子计算机机房在多层建筑或高层建筑物内宜设于第二、三层。 第2.1.2条电子计算机机房位置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水源充足、电。和比较稳定可靠,交通通讯方便,自然环境清洁; 二、远离产生粉尘、油烟、有害气体以及生产或贮存具有腐蚀性、易燃、易爆物品的工厂、仓库、堆场等; 三、远离强振源和强噪声源; 四、避开强电磁场干扰。 第2.1.3条当无法避开强电磁电磁场干扰或为保障计算机系统信息安全,可采取在效的电磁屏蔽措施。 第二节电子计算机机房组成 第2.2.1条电子计算机机房组成应按计算机运行特点及设备具体要求确定,一般宜由主机房、基本工作间、第一类辅助房间、第二类辅助房间、第三类辅助房间等组成。 第2.2.2条电子计算机机房的使用面积应根据计算机设备的形尺寸布置确定。在计算机设备外形尺寸不完全掌握的情况下,电子计算机机房的使用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主机房面可按下列方法确定: 1.当计算机系统设备已选型,可按下式计算: A=KΣS (2.2.2-1) 式中A--计算机主机房使用面积(m2); K-系数,取值5~7; S-计算机系统及辅助设备的投影面积(m2); 2.当计算机系统的设备尚未选型时,可按下列式计算: A=KN(2.2.2-2) 式中K-单台设备占用面积,可取4.5~5.5(m2/台); N---计算机主机房内所有设备的总台数。 二、基本工作间和第一类辅助房间面积的总和,宜等于或大于主机房面积的1.5倍。 三、上机准备室、外来用户工作室、硬件及软件人员办公室等可按每人3.5~4m2计算。 第三节设备布置 第2.3.1条计算机设备宜彩和分区布置,一般可分为主机区、存贮区、数据输入区、数据输出区、通信区和监控调度区等。具体划分可根据系统配置及管理而定。 第2.3.2条需要经常监视或操作的设备布置应便利操作。 第2.3.3条产生尘埃及废物的设备应远离对尘埃敏感的设备,交宜集中布置在靠近机房的回风口处。 第2.3.4条主机房内通道与设备间的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机房建设方案及报价清单

机房建设技术方案/工程报价配置清单

目录 第一章机房工程建设方案 (3) 1、前言 (3) 1.1 工程概况 (3) 1.2 数据中心机房建设目标 (3) 2、土建建设方案 (4) 2.1 设计依据 (4) 2.2 设计要求 (5) 2.3 地面装修说明 (5) 2.4 吊顶装修说明 (5) 2.5 隔断墙体装修说明 (5) 2.6 墙体装修说明 (5) 2.7 门窗装修说明 (5) 3、空调通风系统设计 (6) 3.1 设计依据 (6) 3.2 空调改造方案 (6) 3.3 空调技术要求 (6) 3.3 室内空调参数 (7) 3.4 机房新风系统 (7) 4、电气设计说明 (8) 4.1设计依据 (8) 4.2供电电源 (8) 4.3不间断电源系统设计 (9) 4.4配电设计 (10) 4.5照明设计说明 (11) 5、机房安全系统设计 (11) 5.1 设计依据 (11) 5.2防雷接地设计说明 (12) 5.3、消防报警及灭火系统 (13) 5.4机房保安监控系统 (13) 5.5 机房门禁系统 (13) 6、机房设备总控系统设计概述 (13) 7、机综合布线系统设计概述房 (15) 7.1设计依据 (15) 7.2机房综合布线 (16) 7.3 KVM网络管理 (16) 7.4机柜 (16) 第二章机房建设工程报价清单明细表 (16)

第一章机房工程建设方案 1、前言 数据中心基础设施的建设,很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计算机机房的建设。计算机机房工程不仅集建筑、电气、安装、网络等多个专业技术于一体,更需要丰富的工程实施和管理经验。计算机房设计与施工的优劣直接关系到机房内计算机系统是否能稳定可靠地运行,是否能保证各类信息通讯畅通无阻。 计算机机房既要保障机房设备安全可靠的正常运行,延长计算机系统使用寿命,又能为系统管理员创造一个舒适的工作环境,能够满足系统管理人员对温度、湿度、洁净度、电磁场强度、噪音干扰、安全保安、防漏、电源质量、振动、防雷和接地等的要求。所以,一个合格的现代化计算机机房,应该是一个安全可靠、舒适实用、节能高效和具有可扩充性的机房。 1.1 工程概况 xxx机房面积大约为50m2左右,拟改造成国家标准机房,作为大楼的数据中心。 中心机房按功能划分配电区、气体灭火区、网络机房、主控间、办公间。 1.2 数据中心机房建设目标 京南物流供应链信息管理系统机房的需求,将设计目标分析如下: 机房建设将以国家A类标准进行建设 机房土建装修设计(将满足机房防尘、防潮、抗静电、电磁屏蔽等机房环境需求) 机房供配电系统设计(将满足机房高质量、持续、稳定供电需求) 机房精密空调系统设计(将满足机房温度调节、湿度调界、风量调节等需求) 机房安全系统(将满足机房防盗、门禁、防雷接地、消防灭火等物理安全需求) 机房环境监控系统(将满足机房设备运行情况监控) 机房KVM管理(将满足机房内服务器、网络设备管理需求)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 5017493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 501749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 GB50174-93 (1993年2月17日) (国家技术监督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联合发布,1993年9月1日实施)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使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确保电子计算机系统稳定可靠运行及保障机房工作人员有良好的工作 环境,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陆地上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主机房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140平方m的电子计算机机房的设计。本规范不适用于工业控制用计算机机房和微型计算机机房。 第1.0.3条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机房位置及设备布置 第一节电子计算机机房位置选择 第2.1.1条电子计算机机房在多层建筑或高层建筑物内宜设于第二、三层。 第2.1.2条电子计算机机房位置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水源充足、电子比较稳定可靠,交通通讯方便,自然环境清洁;

二、远离产生粉尘、油烟、有害气体以及生产或贮存具有腐蚀性、易燃、易爆物品的工厂、仓库、堆场等; 三、远离强振源和强噪声源; 四、避开强电磁场干扰。 第2.1.3条当无法避开强电磁场干扰或为保障计算机系统信息安全,可采取有效的电磁屏蔽措施。 第二节电子计算机机房组成 第2.2.1条电子计算机机房组成应按计算机运行特点及设备具体要求确定,一般宜由主机房、基本工作间、第一类辅助房间、第二类辅助房间、第三类辅助房间等组成。 第2.2.2条电子计算机机房的使用面积应根据计算机设备的外形尺寸布置确定。在计算机设备外形尺寸不完全掌握的情况下,电子计算机机房的使用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主机房面积可按下列方法确定: 1.当计算机系统设备已选型时,可按下式计算: A=K∑S (2.2.2-1) 式中A--计算机主机房使用面积(m2); K--系数,取值为5~7; S--计算机系统及辅助设备的投影面积(m2)。 2.当计算机系统的设备尚未选型时,可按下式计算: A=KN (2.2.2-1) 式中K--单台设备占用面积,可取4.5~5.5(m2v/台); N--计算机主机房内所有设备的总台数。

计算机网络机房建设方案

计算机网络机房建设方案(建议书) 目录 第一章工程概况 1 第二章机房装饰方案 3 第三章电气系统 7 第四章空气调节系统 13 第五章感应门禁系统 15 第一章工程概况 XX物流中心机房建设建议采用5*4总面积约为20m2,根据业务发展需要,XX物流委托XX实业有限公司进行机房的设计规划。 1、设计内容 该中心机房装修设计内容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u 机房装饰装修 u 电气工程 u 空气调节系统 u 门禁系统 2、功能间划分: 按照国家对机房建设设计的规范要求,结合信息网络中心的具体要求和机房建筑结构特点和设备情况等,设计将机房平面区划为: u 主机室 u 控制室 3、主要装修材料 主要装饰材料见“主要装饰材料表”。 主要装饰材料表 装饰部位材料名称品牌产地备注 机房天花 600*600方形微孔铝板金霸上海九佛格栅灯具 墙柱饰面 3mm厚铝塑板雅丽泰江西轻钢龙骨、密度板基层 隔断 12mm厚玻璃隔断耀华上海方钢骨架 门 12mm厚钢化玻璃耀华上海“皇冠”地弹簧 地板全钢抗静电地板沈飞沈阳 600mm*600mm 4、设计依据 u 《计算站场地技术条件》〔GB2887-89〕 u 《计算站场地安全要求》〔GB9361-88〕

u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93〕 u 《计算机机房用活动地板技术条件》〔GB6650-86〕 u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 u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 u 《通信机房静电防护通则》〔YD/T754-95〕 u 《环境电磁卫生标准》〔GB9175-88〕 u 《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88〕 u 《七氟丙烷〔HFC-227ea〕洁净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DBJ15-23-1999〕 u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193-93〕 u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43-97〕 u 《电子计算机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SJ/T30003-93〕 u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CESC 72:97〕 u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ESC 89:97〕 u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u 保险公司关于机房装修的技术要求 第二章机房装饰方案 一、设计的主导思想 针对贵方机房建设的要求,并以机房设计规范为依据,对贵方的机房进行设计。主要对机房的装饰、电气、空调、消防、感应门禁、闭路监控等几方面进行着重设计。 机房设计的主导思想:首先需要保证机房设备安全可靠地运行,主要考虑机房的供配电系统、UPS不间断电源、防雷和接地等方面。其次要充分满足机房设备对环境的要求,主要考虑机房环境的温湿度、空气的洁净度、防静电和防电磁干扰、机房智能化等方面。因此不但要通过相应的设备(如空调、新风机等)对机房环境进行控制,而且要考虑装饰材料对机房环境的影响。另一方面针对机房的特点,还要考虑机房环境足够的照度和防眩光处理以及机房对噪声的要求。 在保证机房设备安全运行和满足机房的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将美学艺术有机地融入其中,加之合理地运用装饰材料对机房空间进行美化,并对其重点部位细致刻画和创新,既能体现机房的装饰特点,又能营造良好的机房办公氛围,旨在重点突出机房装饰的高科技形象,体现机房设计的人性化特点。 针对本工程,我公司遵循以上的主导设计思想,以达到安全、可靠、经济、美观和环保节能为原则,对本工程进行详细的设计,体现信息时代的特征以及机房的网络化和智能化特点。 二、平面功能布局 依据空间划分合理、流线明确的原则,设计中机房区域按其使用功能和各功能间之间的相互关系,将整个区域有机地划分为机房主设备区、外围设备区、监控区域。机房设备区包括:主机房、控制室。形成主机区、控制室二者在功能间衔接有序的基础上,每个区域又可单独成为一个个体,从而使整体布局合理,脉络清晰,并符合各系统要求。 将机房区的功能间如此划分,从机房的安全可靠运行方面考虑,配电箱是机房区域的核心,故将其设在主机室的后方;从节能方面考虑,配电室距电井的距离比较近,有利于管线的节约和管线敷设的条理性、有序性以及日常的维护工作;将设备机房与其相临的控制室之间采用玻璃隔断,有利于工作人员对设备的观察和维护工作。 三、装饰特色描述 为了给机房区多一点的趣味及变化,针对本工程的机房墙面的处理,设计中重点从墙面造型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pdf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 50174-2008 GB50174-2008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Electronic Information System Room 目次 1总则(1) 2术语(2) 3机房分级与性能要求(6) 3.1机房分级(6) 3.2性能要求(6) 4机房位置及设备布置(7) 4.1机房位置选择(7) 4.2机房组成(7) 4.3设备布置(8) 5环境要求(9) 5.1温度、相对湿度及空气含尘浓度(9) 5.2噪声、电磁干扰、振动及静电(9) 6建筑与结构(1 o) 6.1一般规定(1 o) 6.2人流、物流及出入口(1 0) 6.3防火和疏散(1 1) 6.4室内装修(1 1) 7空气调节(1 3)

7.2负荷计算(1 3) 7.3气流组织(1 4) 7.4系统设计(1 4) 7.5设备选择(1 6) 8电气(1 7) 8.1供配电(1 7) 8.2照明(1 8) 8.3静电防护(2 0) 8.4防雷与接地(2 0) 9电磁屏蔽(2 2) 9.1一般规定(2 2) 9.2结构型式(2 2) 9.3屏蔽件(2 3) 10机房布线(2 4) 11机房监控与安全防范(2 6) 11.1一般规定(2 6) 11.2环境和设备监控系统(2 6) 11.3安全防范系统(2 7) 12给水排水(2 8) 12.1一般规定(2 8) 12.2管道敷设(2 8) 13消防(2 9)

13.2消防设施(2 9) 13.3安全措施(3 0) 附录A各级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技术要求(31) 本规范用词说明(3 8) 附:条文说明(3 9) 1 总则 1.0.1 为规范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确保电子信息系统设备安全、稳定、可靠地运行,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中、节能环保,制订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建筑物中的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 1.0.3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设计应遵循近期建设规模与远期发展规划协调一致的原则。 1.0.4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2 术语 2.0.1 电子信息系统 electronic information system 由计算机、通信设备、处理设备、控制设备及其相关的配套设施构成,按照一定的应用目的和规则,对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人机系统。 2.0.2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electronic information system room 主要为电子信息设备提供运行环境的场所,可以是一幢建筑物或者建筑物的一部分,包括主机房、辅助区、支持区和行政管理区等。 2.0.3 主机房computer room 主要用于电子信息处理、存储、交换和传输设备的安装和运行的建筑空间。包括服务器机房、网络机房、存储机房等功能区域。 2.0.4 辅助区auxiliary room 用于电子信息设备和软件的安装、调试、维护、运行监控和管理的场所,包括进线间、测试机房、监控中心、备件库、打印室、维修室等区域。 2.0.5 支持区support area 支持并保障完成信息处理过程和必要的技术作业的场所,包括变配电室、柴油发电机房、UPS 室、电池室、空调机房、动力站房、消防设施用房、消防和安防控制室等。 2.0.6 行政管理区 administrative area 用于日常行政管理及客户对托管设备进行管理的场所,包括工作人员办公室、门厅、值班室、盥洗室、更衣间和用户工作室等。 2.0.7 场地设施 infrastructure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内,为电子信息系统提供运行保障的设施。

机房设计方案(A4)

机房设计方案 引言 随着计算机事业的发展和计算机技术的广泛应用,使得那些依赖计算机及通讯系统的行业(例如银行、证券业)存在着潜在的风险,怎样确保计算机设备安全、高效的运行,并且怎样给从事计算机操作的人员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这个问题越来越被人们所重视。计算机设备不同于其他的机器设备,计算机设备对运行环境有较高的要求。一般的大、中、小型计算机都要求安装在一个专用的计算机房里。机房环境除满足计算机设备对温度、湿度、空气的洁净度、电源质量、接地地线、电磁场和振动等技术要求外,还必须满足在机房中工作的人员对照度、空气质量、噪声的要求。计算机属于贵重精密设备,他用于重要部门时,又属于关键和脆弱的工作中心,是安全保卫的重点,因此对消防和安全防也有较高的要求。 从事计算机所需要的特殊环境建设的工作叫做计算机场地建设,平常也称作计算机机房建设。机房场地环境建设是一项实际、复杂、涉及技术面广泛的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它横跨多项专业系统:如装修系统、电气系统、空调新风系统、消防系统、集中监控系统(包括门禁系统、闭路电视监视系统,场地设备监控系统)等,各系统能否正常运行及协调配合全赖于在方案设计时进考虑的疏密。 建设安全、稳定、标准的计算机房并实施科学的机房管理手段,是保证系统正常运行的基础。因此在本方案中,我们将运用我们在机房建设中的经验并结合贵方的实际需求,全面地考虑机房工程的各个子系统,力争

将一个功能齐全、设施完善的中心机房奉献给贵方。 第一部分方案设计说明 第一章·机房工程设计依据 1.1设计思想 ·确保各设备系统可靠运行; ·保障机房工作人员良好的工作环境; ·机房各项功能完整配套,达到专业规、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质量优良、管理方便之目的。 ·在经济实用的前提下,选择机房工程专用设备和优质装修材料,达到最佳装修效果。 1.2设计依据 1.2.1执行标准 (1)、《计算站场地技术条件》GB2887-89 (2)、《计算站场地安全要求》GB9361-88 (3)、《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GB50174-93

计算机机房建设方案

机房建设方案 一、设计的主导思想 针对该教室的建设要求,并以机房设计规范为依据,对该教室进行设计。主要对教室的配电系统、防静地板、消防、电脑桌椅等几方面进行着重设计。教室设计的主导思想:首先需要保证教室设备安全可靠地运行,主要考虑它的供配电系统、UPS不间断电源、防雷和接地等方面。其次要充分满足教室的设备对环境的要求,主要考虑环境的温湿度、空气的洁净度、防静电和防电磁干扰、智能化等方面。因此不但要通过相应的设备(如空调、新风机等)对环境进行控制,而且要考虑装饰材料对机房环境的影响。另一方面针对电脑教室的特点,还要考虑教室照度的足够和防眩光处理要求。在保证设备安全运行和满足设备的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将美学艺术有机地融入其中,加之合理地运用装饰材料对教室空间进行美化,并对其重点部位细致刻画和创新,既能体现教室的装饰特点,又能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旨在重点突出教室机房装饰的高科技形象,体现设计的人性化特点。针对本工程,我公司遵循以上的主导设计思想,以达到安全、可靠、经济、美观和环保节能为原则,对本工程进行详细的设计,体现信息时代的特征以及机房的网络化和智能化特点。 整体构成: 一个全面的机房建设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机房装修 2.电气系统 3.空调系统 4.门禁系统 5.监控系统 6.消防系统 1、机房装修 1、一般规定 计算机房的室内装修工程施工验收主要包括吊顶、隔断墙、门、窗、墙壁装修、地面、活动地板的施工验收及其他室内作业。 室内装修作业应符合《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地面及楼面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木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在施工时应保证现场、材料和设备的清洁。隐蔽工程(如地板下、吊顶上、假墙、夹层内)在封口前必须先除尘、清洁处理,暗处表层应能保持长期不起尘、不起皮和不龟裂。

GB50174-2019电子计算机房设计规范共37页word资料

电子计算机房设计规范《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 50174-2019 目次 1总则(1) 2术语(2) 3机房分级与性能要求(6) 3.1机房分级(6) 3.2性能要求(6) 4机房位置及设备布置(7) 4.1机房位置选择(7) 4.2机房组成(7) 4.3设备布置(8) 5环境要求(9) 5.1温度、相对湿度及空气含尘浓度(9) 5.2噪声、电磁干扰、振动及静电(9) 6建筑与结构(1 o) 6.1一般规定(1 o) 6.2人流、物流及出入口(1 0) 6.3防火和疏散(1 1) 6.4室内装修(1 1) 7空气调节(1 3) 7.1一般规定(1 3) 7.2负荷计算(1 3)

7.3气流组织(1 4) 7.4系统设计(1 4) 7.5设备选择(1 6) 8电气(1 7) 8.1供配电(1 7) 8.2照明(1 8) 8.3静电防护(2 0) 8.4防雷与接地(2 0) 9电磁屏蔽(2 2) 9.1一般规定(2 2) 9.2结构型式(2 2) 9.3屏蔽件(2 3) 10机房布线(2 4) 11机房监控与安全防范(2 6) 11.1一般规定(2 6) 11.2环境和设备监控系统(2 6) 11.3安全防范系统(2 7) 12给水排水(2 8) 12.1一般规定(2 8) 12.2管道敷设(2 8) 13消防(2 9) 13.1一般规定(2 9) 13.2消防设施(2 9) 13.3安全措施(3 0)

附录A各级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技术要求(31) 本规范用词说明(3 8) 附:条文说明(3 9) 1 总则 1.0.1 为规范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确保电子信息系统设备安全、稳定、可靠地运行,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中、节能环保,制订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建筑物中的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 1.0.3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设计应遵循近期建设规模与远期发展规划协调一致的原则。 1.0.4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2 术语 2.0.1 电子信息系统 electronic information system 由计算机、通信设备、处理设备、控制设备及其相关的配套设施构成,按照一定的应用目的和规则,对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人机系统。 2.0.2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electronic information system room 主要为电子信息设备提供运行环境的场所,可以是一幢建筑物或者建筑物的一部分,包括主机房、辅助区、支持区和行政管理区等。 2.0.3 主机房computer room 主要用于电子信息处理、存储、交换和传输设备的安装和运行的建筑空间。包括服务器机房、网络机房、存储机房等功能区域。 2.0.4 辅助区auxiliary room 用于电子信息设备和软件的安装、调试、维护、运行监控和管理的场所,包括进线间、测试机房、监控中心、备件库、打印室、维修室等区域。 2.0.5 支持区support area 支持并保障完成信息处理过程和必要的技术作业的场所,包括变配电室、柴油发电机房、UPS 室、电池室、空调机房、动力站房、消防设施用房、消防和安防控制室等。 2.0.6 行政管理区 administrative area 用于日常行政管理及客户对托管设备进行管理的场所,包括工作人员办公室、门厅、值班室、盥洗室、更衣间和用户工作室等。 2.0.7 场地设施 infrastructure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内,为电子信息系统提供运行保障的设施。 2.0.8 电磁干扰(EMI) electromagnetic interference 经辐射或传导的电磁能量对设备或信号传输造成的不良影响。 2.0.9 电磁屏蔽 electromagnetic shielding 用导电材料减少交变电磁场向指定区域的穿透。 2.0.10 电磁屏蔽室 electromagnetic shielding enclosure 专门用语衰减或隔离来自内部或外部电场、磁场能量的建筑空间体。 2.0.11 截止波导通风窗 cut-off waveguide v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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