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的证书、文书一览表

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的证书、文书一览表
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的证书、文书一览表

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主要防污染证书、文书配备一览表

附表二:

中国籍国内沿海航行船舶主要防污染证书、文书一览表

船舶的防污染

船舶的防污染 作者:王震宇 摘要:随着科技的发展,越来越多的高科技产品、食物等受到了人 们的欢迎和追捧。因此航运业的任务也随之加重,假如未来的大海因为污染过于严重,船舶无法在大海上航行,那我们应该怎么办呢?所以我们更要重视船舶污染的严重性,做好船舶防污染的工作。 关键字:防污染,IMO,MARPOL公约 1.MARPOL 73/78公约 即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国际公约,最初于1973年2月17日签订,但并未生效,现行的公约包括了1973年公约及1978年议定书的内容,于1983年10月2日生效。截至2005年12月31日,该公约已有136个缔约国,缔约国海运吨位总量占世界海运吨位总量的98%。 MARPOL 73/78公约是世界上最重要的国际海事环境公约之一。该公约旨在将向海洋倾倒污染物、排放油类以及向大气中排放有害气体等污染降至最低的水平。它的设定目标是:通过彻底消除向海洋中排放油类和其他有害物质而造成的污染来保持海洋的环境,并将意外排放此类物质所造成的污染降至最低。 2.IMO 国际海事组织 (International Maritime Organization -- IMO) 是联合国负责海上航行安全和防止船舶造成海洋污染的一个专门机构,国际海事组织更是一个促进各国政府和各国航运业界在改进海上安全,防止海洋污染与及海事技术合作的国际组织。总部设在英国伦敦。该组织最早成立于1959年1月6日,原名“政府间海事协商组织”,1982年5月改为现名,截止到2012年9月共有170个正式成员和3个联系会员。 3.防止船舶污染公约及技术的基本原则

船舶产生污染物有两种途径:船舶正常营运产生的操作性污染;船舶各种事故造成的事故性污染。还有当船舶退役后的拆解造成的污染。船舶操作性污染是指船舶在正常营运自身会产生一些污染物,其中一部分是由货物残余物导致的,如:油船和化学品船货舱的洗舱水、压载水;一部分是由船舶自身产生的,如:机舱含油污水、燃油的油渣、生活污水、船舶垃圾、船舶产生的大气污染物;由于在不同水域营运、以压载水作为媒介造成外来水生生物和病原体的转移;含有机锡防污漆的使用等造成海洋环境的破坏等。船舶事故性污染是指船舶发生碰撞、搁浅、触礁、火灾、爆炸等事故,以及装卸作业设备损害、人为因素等事故会造成污染物在短时间大量排放,从而对于局部海域造成重大甚至灾难性污染损害。防止船舶污染公约的基本原则为:减少船上污染物的产生;控制船舶污染物的排放;污染物排放后尽量减少对海洋环境的影响以及最大限度地限制船舶污染物的事故性排放。 3.1减少船上污染物的产生 很显然污染物不上船或减少船上产生的污染物量是有效地减少船舶污染的途径,防止船舶污染公约中的一些规定就是为了减少污染物的产生而提出的。例如:MARPOL73/78附则I防止油污规则为了减少船舶含油污水的产生,规定了载重量超过2万吨的原油油轮应配备专用压载舱;MARPOL73/78附则II控制散装有毒液体物质污染规则为了减少货舱残余物,提出了强制预洗、有效扫舱和通风程序等技术措施;MARPOL73/78 附则VI规定船上不允许使用受控的臭氧层消耗物质、对2000年以后船上安装的柴油机NOx的排放限值;防污底公约规定船舶不能施涂含TBT 的防污漆;拆船公约附件1列出了被禁止或限制使用的有害材料清单并规定船舶应在拆解前尽量减少货物残留、残油等污染物。 3.2控制船舶污染物的排放 在不可避免会产生污染物的情况下,为了减少船舶造成污染的技术措施包括:在船上对产生的污染物进行处理或将污染物排到岸上接收设施中。在船上对产生的污染物进行处理使其减少数量或降低浓度,例如:MARPOL 73/78附则I规定机舱污水必须通过15ppm 油水分离设备处理后才能排放、来自货舱的含油污水必须通过排油监控系统才能排放;MARPOL 73/78附则IV要求船舶配备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生活污水粉碎和消毒系统;MARPOL 73/78附则VI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2013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2013年第12号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的决定》已于2013年8月22日经第10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杨传堂 2013年8月31日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0年第7号)作如下修改:删去第四十四条第一款。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

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 (2010年11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0年第7号发布,根据2013年8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12号《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加入的国际条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有关作业活动,是指船舶装卸、过驳、清舱、洗舱、油料供受、修造、打捞、拆解、污染危害性货物装箱、充罐、污染清除以及其他水上水下船舶施工作业等活动。 第三条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的防治工作。 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负责监督管理全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的防治工作。 各级海事管理机构根据职责权限,具体负责监督管理本辖区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的防治工作。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四条船舶的结构、设备、器材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的船舶检验规范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加入的国际条约的要求,并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第五条船舶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加入的国际条约的要求,取得并随船携带相应的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的证书、文书。 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向社会公布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证书、文书目录,并

海洋环境保护论文

海洋环境保护 中文摘要: 大海是生命的故乡,海洋与人类关系密切。海洋占地球面积的百分之七十点八,它从太阳吸收热量,又将热量释到大气,从而调节气候,因此,沿海地区气候适宜,环境幽美,自古就是人口密集之地,目前全世界有百分之四十的人居住在沿海地区。美国海洋学家西尔斯亚.厄尔说;我们这个星球的特点是受海洋主宰点的,天气和气候也是受海洋控制的海洋汇集的生物种类之多冠与全球,如果海洋发生变化,地球的特点也将发生变化。环境问题一直是困扰人类发展的大问题,在已经面临很多环境问题的情况下,人类要发展,就需要一种指导思想来避免造成对环境更难挽回的伤害,这个就是可持续发展思想. 引言: 环境问题是人类面临的一个错综复杂的问题复合体,在这里有限的篇幅中很难把它们完全理清楚。它主要分为生态破坏、环境污染和全球变暖、臭氧层破坏、酸雨等全球性大气环境问题。在环境问题中还有另外一些较为突出的方面,如能源和资源问题、海洋污染问题、危险废物越境转移问题、城市环境问题、水资源危机、生物多样性丧失等等。以下仅就海洋污染问题作一介绍。 海洋环境问题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海洋污染,即污染物进入海洋,超过海洋的自净能力;二是海洋生态破坏,即在各种人为因素和自然因素的影响下,海洋生态环境遭到破坏。 1海洋污染 海洋污染物绝大部分于陆地上的生产过程。海岸活动,例如倾倒废物和港口工程建设等,也向沿岸海域排入污染物。污染物进入海洋,污染海洋环境,危害海洋生物,甚至危及人类的健康。 工业生产过程中排出的废弃物是海洋污染物的主要来源,它们集中在大型港口和工业城市附近。1953-1970年,日本九州岛水俣湾发生的汞污染事件,就

船舶水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船舶水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一、总则 (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防治船舶污染水环境,保障生态安全和人体健康,指导环境管理与科学治污,促进船舶水污染防治技术进步,制订本技术政策。 (二)本技术政策适用于中国籍船舶和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管辖的其他海域的外国籍船舶(军事船舶除外)营运中产生的含油污水(船舶机器处所油污水和油船含货油残余物的油污水)、生活污水(包括黑水和灰水)、含有毒液体物质的污水和船舶垃圾的污染防治。压舱水、锅炉及废气清洁系统的洗涤水、除含货油残余物的油污水和含有毒液体物质的污水之外的其他洗舱水、除船舶垃圾之外的其他固体废物(如核废物)、大气污染物和噪声的污染防治不适用于本技术政策。 (三)本技术政策中含油污水是指船舶营运中产生的含有原油和各种石油产品及其残余物的污水,包括机器处所油污水和含货油残余物的油污水。生活污水是指船舶上主要由人员生活产生的污水,分为黑水和灰水两类,其中黑水包括:a)任何形式便器的排出物和其他废物;b)医务室(药房、病房等)的洗手池、洗澡盆,以及这些处所排水孔的排出物;c)装有活的动物处所的排出物;d)混有上述排出物或废物的其他污水。灰水包括来自洗碗水、厨房水槽、淋浴、洗衣、洗澡池和洗手池下水道的排水,不包括来自货物处所的排水。有毒液体物质是指对水环境或者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会对水资源利用造成损害的物质,包括在《国际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船舶构造和设备规则》(IBC规则)的第17或18章的污染物种类列表中标明的,或者根据《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MARPOL)附则Ⅱ 第6.3条暂时被评定为X类、Y类或Z类物质的任何物质。含有毒液体物 质的污水是指船舶由于洗舱等活动产生的含有毒液体物质的污水。船舶垃圾是指产生于船舶正常营运期间,需要连续或定期处理的废弃物,包括各种塑料废弃物、食品废弃物、生活废弃物、废弃食用油、操作废弃物、货物残留物、动物尸体、废弃渔具和电子垃圾以及废弃物焚烧炉灰渣,《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M ARPOL)附则Ⅰ、Ⅱ、Ⅲ、Ⅳ、Ⅵ所适用的物质除外,也不包括以下活动过程中的鲜鱼(含贝类)及其各部分:a)航行过程中捕获鱼产品(含贝类)的活动;b)将鱼产品(含贝类)安置在船上水产品养殖设施内的活动;c)将捕获的鱼产品(含贝类)从船上水产品养殖设施转移到岸上加工运输的活动。 (四)本技术政策为指导性文件,主要包括船舶营运中产生水污染物的源头预防、船上处理与回用、船上收集与转运、岸上处理与回用等过程的污染防治技术和鼓励研发的新技术等内容,为防治船舶水污染及相关环境管理提供技术指导。 (五)船舶水污染防治应遵循预防优先、分类管控、船岸并用、以岸为主、强化监管的综合防治原则。

探究海洋环境污染与保护

探究海洋环境污染与保 护 海洋教育研究性学习报告 课题名称:探究海洋环境污染与保护 学校: 班级: 组长: 组员: 指导老师: 联系电话: 探究海洋环境污染与保护 自上个世纪五十年代以来,随着各国社会生产力和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海洋受到了来自各方面不同程度的污染和破坏,日益严重的污染给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带来了极为不利的后果.下面是我关于海洋污染的研究报告。 海洋污染通常是指人类改变了海洋原来的状态,使海洋生态系统遭到破坏。有害物质进入海洋环境而造成的污染,会损害生物资源,危害人类健康,妨碍捕鱼和人类在海上的其他活动,损坏海水质量和环境质量等。 下面是造成海洋污染的几个主要原因: 1.石油 包括原油和从原油中分馏出来的溶剂油、汽油、煤油、柴油、润滑油、石蜡、沥青等等,以及经过裂化、催化而成的各种产品。每年排入海洋的石油污染物约1千万吨,主要是由工业生产,包括海上油井管道泄漏、油轮事故、船舶排污等造成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的,特别是一些突发性的事故,一次泄漏的石油量可达10万吨以上,这种情况的出现,大片海水被油膜覆盖,将促使海洋生物大量死亡,严重影响海产品的价值,以及其他海上活动。 2.重金属 包括汞、铜、锌、钴、镐、铬等重金属,砷、硫、磷等非金属由人类活动而进入海洋的汞,每年可达万吨,已大大超过全世界每年生产约9千吨汞的记录,这是因为煤、石油等在燃烧过程中,会使其中含有的微量汞释放出来,逸散到大气中,最终归入海洋,估计全球在这方面污染海洋的汞每年约4千吨。镉的年产量约1.5万吨,据调查镉对海洋的污染量远大于汞。 3.农药 包括有农业上大量使用含有汞、铜以及有机氯等成分的除草剂、灭虫剂,以及工业上应用的多氯酸苯等。这一类农药具有很强的毒性,进入海洋经海洋生物体的富集作用,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产生的危害性就更大,每年因此中毒的人数多达10万人以上,人类所患的一些新型的癌症与此也有密切关系。有机物质和营养盐类:这类物质比较繁杂,包括工业排出的纤维素、糖醛、油脂;生活污水的粪便、洗

上海海事局关于防治船舶污染物接收作业污染海洋环境管理规定(试行)

上海海事局关于防治船舶污染物接收作业污染 海洋环境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船舶污染物接收作业和处理活动,保护水域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及其相关作业活动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事局管辖范围内进行的船舶污染物接收和处理作业及相关单位、船舶和人员。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事局(以下称“主管机关”)负责实施对船舶污染物接收作业和处理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一般要求 第四条在主管机关管辖水域内航行、停泊、作业的船舶排放污染物,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标准和我国缔结或者加入的国际条约的规定。 对于不能满足前款规定排放的船舶污染物,应当委托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接收处理。 第五条船舶污染物接收和处理单位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满足《船舶污染物接收和船舶清舱作业单位接收处理能力要求》的要求,其接收、处理和污染清除能力

应经主管机关评估、备案并公布。 第六条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应当建立安全与防污染管理体系并通过主管机关组织的评审。 从事含有有毒液体物质污水接收的单位还应当制定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从事船舶清舱作业的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应按相关规范、规程的要求,制定安全作业制度,配备符合要求的设备和器材。 第七条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及其所属接收船舶应当编制防治船舶污染物接收和处理活动污染海洋环境的应急预案并报主管机关批准,每六个月举行一次应急演练,演习前应向所在辖区海事处报告,演习后应做好评估和记录,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第八条船舶污染物接收和处理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安全与防污染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船舶污染物接收和处理单位应当配备专职的安全与防污染管理人员。 安全与防污染管理人员、污染物接收作业操作人员应当按照规定接受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并通过主管机关评估、备案,持有相应的培训合格证明。 第九条船舶污染物接收和处理单位应依法在上海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或设有办事机构。 使用船舶从事船舶污染物接收作业单位,应拥有与作业品种及作业水域相适应的上海港籍自有接收船舶,并有固定的靠泊码

对船舶防污染设备管理的看法

对船舶防污染设备管理的看法 一、船舶造成的海洋污染及其危害 人类在开发利用海洋、为人类创造财富的同时,也给海洋带来了危害。这种危害,一方面是由于对海洋的渔业资源的过捕滥捞造成的;另一方面是在开发利用时对海洋造成的日益严重的污染。海洋污染的危害主要有;海生物受害、死亡;水质腐败,水体和海生物体寓集致癌物质,危及人体的健康;影响海上交通和局部水文气象;影响旅游业等。 船舶造成的海洋污染的污染源主要有:船舶正常营运中产生废弃物的污染;营运船舶因事故而造成的污染;利用船舶或其他运输工具在海上倾倒废弃物或其他物质的污染;船舶修造、打捞和拆解造成的污染等。本文主要论述防止营运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的措施。 营运中的船舶在营运过程中,产生导致污染的操作大致有以下几种;1.石油运输过程中的装卸作业;2、散装有毒液体物质的残余物的任意排放;3、生活垃圾的倾倒;4、生活污水的排放;5、污压载水、洗舱污水、机舱污水的任意排放;6.尾轴、舵轴漏油;7.维修保养甲板机械时的漏油、滴油;8、保养甲板属具和船体时的滴油及油轮冲洗甲板;9、碰撞、搁浅、触礁、爆炸、火灾以及其他意外遇难引起的跑油、漏油及弃货;10、船舶补给燃油、装卸油、机舱驳油中的跑冒滴漏。 二、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的公约 海洋环境污染不仅是各沿海国家的问题,而且也是国际性问题。污染是不分国界的,沿岸和海水随时都有可能被本国领海以外的海上船舶所排放的石油等污染物污染。许多事实说明,防止航运对海洋的污染只有达成有效的和严格控制的国际协议才能解决。 IMO通过了一系列的防污公约。这些公约大致可分成两大类。第一类是防止或减少船舶排污和油污事件发生的,第二类是赔偿油污事件所引起的油污损害和清除费用的。IMO于1973年10月8日至11月2日在伦敦召开会议,讨论并通过了《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海洋污染公约》(即MARPOL73)。该公约不仅对防止和控制由油类产生的海上污染作了规定,还制订了防止和控制除倾倒陆源废弃物以外的所有污染海洋的有害物质的规定。由于防污设备、接收设施及化学品舱等问题,MARPOL1973没有生效,实际上它已被MARPOL73/78所代替。1978年2月在美国的倡议下,IMO于1978年2月6日至17日在伦敦召开了“油轮安全和防止海洋污染的国际会议”,即TSPP大会。会上制定并通过的《关于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的1978年议定书》,或《经1978年议定书修订的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简称73/78国际防污公约,即MARPOL73/78,它是至今防止船舶造成污染的最全面、管理最严格的国际公约。对油轮的设计和操作起了很大的作用和影响,提高了世界油轮船队的标准,大大减少了船舶对海洋的污染。 下面谈谈对船舶防止海洋污染的基本要求。 附则I防止油污规则(1983年10月2日生效)。本附则使用于所有船舶。但主要指150总吨及以上的油船和400总吨及以上的非油船。IMO将150总吨以下的油船和400总吨以下的非油船的管理机动权交给各缔约国。但基本要求相同。凡150总吨及以上的油船和400总吨及以上的非油船,都必须进行下列检验:(l)初次检验。船舶投入营运之前,或首次签发IOPP证书之前进行。包括对结构、设备、装置和材料等的全部验收,要保证符合本规则的要求。(2)年度检验。第一次发证后,每年一次。查船舶的技术状态,能否继续下去,查有关文件。技术良好的只要检视,有怀疑时再进行大检查。(3)中间检验。又叫期间检验,其间隔由主管机关规定,但其间隔自发新证后不得超过3年。在证书有效期间至少要进行一次。这种检验要保证设备和相关联的泵和管系。包括油水分离器或过滤装置、排油监控装置等要符合本规则的要求,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4)定期检验。其间隔期限由主管机关决定但相隔不得超过5年。要求同初次检验,合格者换发新证。检验由主管机关委托的验船师或其他被认可的组织进行,在国际上是船级社,我国则是船舶检验局。要保证检验的全面和有效,并承担责任。船舶经检验合格后,由主管机关授权的任何人或组织签发国际防止油污证书,即IOPP证书。我国由船舶检验局签发,签发者应对证书负有全部责任。但非缔约国船舶不发此证。公约对油轮防止因海事而造成的油污染减少到最低限度提出了下列措施:(1)从船体结构上按吨位

船舶对海洋污染的防治对策

1船舶对海洋污染的防治对策 海洋环境保护是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针对海洋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依据海洋生态平衡的要求制定的有关法规,并运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来调整海洋开发和环境生态间的关系,以达到海洋资源的持续利用的目的。毫无疑问,无论是船舶对海洋的污染,还是陆地对海洋的污染,其结果都是对人类、海洋生物、海洋植物乃至整个生态环境造成影响。目前,为了遏制海洋环境的继续恶化,不但政府制定了严格的法律、法规,而且公众还自行组织了以环保为主题的各种活动。但是,笔者以为虽然我国在防治流动污染源船舶污染方面取得可喜的成就,但是,由于我国在预防船舶对海洋污染方面的立法起步较晚,还存在防治船舶污染相关法规体系不够完善,船员的海洋环保意识淡薄,港口防污设施、设备严重不足等诸多问题。因此,防治船舶污染,保护海洋环境,要从如下诸方面多下功夫。 (1)完善防治船舶污染海洋治理法规体系。现行的相关法规体系对于保护海洋环境,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随着我国积极参加有关国际组织,也就有责任、有义务做好相关国际公约的履约工作,为保护海洋环境作出贡献。这是一个动态的、复杂的系统工程,以《73/78防污公约》履约为例,2007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的公约附则I和附则II的2004年修正案,就为我国政府提出了新的要求,我国在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事务中的权利、义务发生了变化,一方面我们享有公约赋予缔约国的权利和利益,另一方面,也必须履行国际承诺。譬如,这些应当在我国的相关法律中予以

体现。因此,有关部门应根据《海洋法公约》和新修订的《海洋环境保护法》抓紧时间尽快制定配套法规,修订不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法规,完善防治船舶污染海洋治理法规体系,与国际接轨,加强防治外国籍船舶对我国海洋的污染。 (2)提高船公司、船员等人员的海洋环保意识。目前许多船员的海洋环保意识淡薄,经常违规向海洋排放油污水、洗舱水,生活污水,抛弃船舶垃圾等,造成污染。因此,海事治理机构应加强对船公司、船员(包括到港外轮船员)等有关人员的海洋环保意识教育,把《海洋法公约》、《海洋环境保护法》、《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等法律,法规和标准以及公约中对防止船舶污染的各项要求,利用各种形式宣传至船公司、船员等有关人员,同时加强国内船员海洋环保知识方面的培训与考试。使船舶单位、船员等人员充分熟悉到保护海洋环境的重要意义,克服牺牲环境来换取经济效益的错误观点,主动加强船舶防污的治理工作,把防止海洋环境污染的指导思想贯串于生产、运输全过程,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3)加强港口环保等设施的建设。提供足够的船舶污染物接受设施是缔约国履行海洋法公约的义务,但由于国内部分港口防污设施、设备不足,使一些到港的散化船产生的洗舱水不能排到岸上接受设施。因此,国家应加大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港口环保设施的建设,新建港口、码头应在基建费用中列入,对老港口、码头已“欠账”的应通过以新带老的办法逐步解决。港口决策层要摆正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位置,增加投入,提高港口对到港船舶污染物接受处理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解读

?制定《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的背景和必要性 1. 加强海洋环境保护的必要之举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和航运业的快速发展,海上污染危害性货物运输量持续增长,船舶装卸、过驳、油料供受等有关作业活动日益频繁,船舶及有关作业活动对海洋环境造成的污染风险也越来越大,尤其是船舶溢油事故对自然环境、水产养殖和旅游资源等造成的损害更是难以弥补。据统计,1973年至2009年,我国沿海共发生船舶溢油事故2821起,平均每4到5天发生一起,近几年我国船舶溢油事故进入高发期,给海洋环境造成了严重威胁。同时,我国也尚未针对船舶污染防治工作制定一部系统的规章。因此,为规范船舶及有关作业活动的污染防治管理,加强海洋环境保护,推进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有必要制定相关规章。 2.贯彻实施《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的必要举措 《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以下简称《防污条例》)已于2010年3月1日生效。《防污条例》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分别对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的一般规定、船舶污染物的排放和接收、船舶有关作业活动的污染防治作出了明确规定,这些规定为制定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提供了立法依据。《防污条例》的规定较为原则,设定了防治船舶污染的相关制度,但是没有明确在制度执行过程中所必需的操作性规定,因此需要在上位法原则性规定的基础上,制定相应的配套规章对其予以细化和明确。 3.履行相关国际公约的必要措施 国际海事组织(IMO)先后通过了《73/78防污公约》及其六个附则,对船舶油类、有毒液体物质、包装有害物质、生活污水、船舶垃圾与大气污染的预控做出了系统而详细的规定,包括船舶防污证书文书的配备、防污染结构、防污染设备配备、污染物排放控制等各方面要求。该公约对加强海洋环境保护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已成为加入国家最多、实施最为广泛的公约之一,我国也已加入《73/78防污公约》及其全部六个附则。作为《73/78防污公约》缔约国,我国必须全面履行公约及其附则各项要求,包括制定相应的国内法规,确保公约各项要求得以严格执行。因此,建立专门的规章,使现行规定与公约最新要求相一致,做好与《73/78防污公约》公约全面接轨,对提高我国的履约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的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 《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建立了完善的船舶污染预防制度体系,不仅从制度建设上满足了依法行政的要求,为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提供了法制保障;同时也将进一步引导和规范主管机关和行政相对人的行为,使船舶及相关作业的行为更为有序,更为规范,使主管机关管理公共事务、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责更加明确。 二是树立了环保与安全并重、责任共担的理念,对提高个人、企业与政府的海洋环境保护责任意识具有积极的意义。 三是有助于提高船舶和有关作业活动的安全与污染防治水平,从保护海洋环境、发展海洋经济、实现海运业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引导海运业的良性发展,促进海运业结构的调整,为我国从航运大国迈向航运强国提供制度性保障。 ?《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如何对船舶有关作业实施管理

船舶防污染的措施

船舶防污染的措施 船舶的油污染主要集中在机舱的操作,主要包括:压在水的污染,洗舱水的污染,含有舱底水的污染和油渣的污染。 压载水的有污染是由于货油舱内结构复杂,不利于清洗和抽吸,货油卸载后必然在舱内粘附一定的油层。舱内不可抽吸的残油量可通过占运输货油量得0.003~0.006。油船卸载后空载返航时,为了使船舶具有必要的航海型性能,根据不同的气候与航区,必须加装0.25~0.60载重量的压载水,这些压载水与货油舱内的残油形成油水混合物,其含油率达4000~7000ppm。我觉得我们可以把打一个舱室的洗舱水逐级清洗相邻的舱室然后当做最后一个舱室的压载水,这样子前几个舱室的压在水的污染就可以适当的减轻,重点放在最后的几级舱室的压在水,只要处理好最后一级的污染就可以有效地减轻压在水的污染。 洗舱水是由于各种原因,必须对油舱进行清洗和消毒。如油船为了接收装运另一品种的货油,前一种货油可能与下一种有不相容;再如,为了定期进船坞检修或清洗积聚的沉淀时,必须对油舱和燃油容器进清洗等等。我们对主机的气缸进行刮油,这里我们是不是可以对油舱先进行刮油过后再进行洗舱呢,这样就可以大大的减少洗舱水的有污染,虽然这样对油舱的整体设计有更加严格的要求。但是在以后也许可以实现的。

船舶的另一个严重的污染途径是含有的舱底水。起来源主要是:第一是机械设备的泄水;第二是各种管路的泄漏(冷却水管系的海、淡水泄漏;燃、滑油管系的燃、滑油的泄漏;第三是海水由船体接缝不严密的渗入和雨水、甲板冲洗水的漏泄;第四是水线附近甲板或者舱室的疏水泄放。这种污染水的含油浓度达1000ppm。对于船舶的舱底水的污染我们首先应该加强对机舱设备的管理和监测,减少其泄漏的油水来源,其次在清洗机舱和甲板的清洗时,我们可以先把表面明显的污染点进行加强清洗。 最后是油渣,油渣和废油几乎全部生产于机舱。如燃油分油机,滑油分油机排出的残渣,油水分离器分离出来的污油等,据统计,每日消耗50~70吨重柴油的船舶,每天要分离出0.8~104吨的含油垃圾。占总耗油量的0.015~0.020.燃用劣质燃料油的船舶,油油渣量高达总耗油量的0.01~0.03.这些渣油,渣油和废油应该在船上烧掉或存放在污油舱中待船舶抵港时由岸上接收。渣油我们更应该加强管理平时做好防护和检查。 在机舱中要结合经验管理机器设备,要做好燃油,滑油和管路的油泄漏,机舱甲板上的漏油和油污要及时的采取适当的措施清理干净,只有在平时的管理中加强防油污染的意识才能有效地对油污染防护。

一、船舶对海洋污染的途径.

碰撞搁浅 * 、 - 1 油舱压戟水油直 F J 含油率 4000-7000pptn 含油率 2OOO-lQ0O(}ppni X _________________ 皆油率 loooppm 图5-9-3事故性溢油 2.有毒液体物质污染 有毒液体对海洋污染事故很多是化学品船舶造成的(图5-9-4 ),其基本因素是从货舱 一、船舶对海洋污染的途径 1 ?石油及其制品的污染 船舶给海洋带来的石油污染,可分为营运作业时排油和事故性溢油。 1)船舶营运作业期间排油主要指油舱压载水、洗舱水以及机舱中设备运转时排出并漏入舱底的油料而形成的含油污水。 2)船舶事故性溢油是指航行中因触礁、碰撞、搁浅、失火等意外事故,使货油舱、燃油舱(柜)破损,对海域造成重大污染事故。这种危害十分严重,它具有溢油量大、污染持久、清除困难等特点(参考案例)。 失火 机舱含诜舱咲水 图5-9-4有毒液体物质

向舱外排放洗涤水。排入水中的有毒物质其物理化学性质的差别很大, 所以对海洋环境的影 响和表现形式也各不相同,或沉入海中或漂浮海面;有的容易与海水中物质起化学反应, 有 的在水中迅速消散。其危害也不大相同。 3.包装有害物质污染 船上包装运输有害物质,会发生包装破损、泄漏、溢流及洒落等现象。其主要污染方式 为船上用以清除包装货物中洒落或漏 (溢)出的有害物质的洗涤水或水溶液; 货物漏到舱内 清除出的垃圾;货物的应急排放等。此外,包装运输有害物的容器、槽罐等均属污染物质。 4?生活污水污染 船舶生活污水来源如图 5-9-5所示,生活污水的处理主要针对“黑水”而言,因为这些 污水含有大量的污染物(图 5-9-6 )。 訂污染絢 成分尸 浮游、 固体 微粒 微粒) 图5-9-6 “黑水”主要污染成分 5?垃圾污染 成浮 机 恳物 有份 图5-9-5生活污水来源

海洋环境保护和海洋权益教案

海洋环境保护和海洋权益 教学目标 1.了解海洋环境问题的表现,产生的根源,以及监测防治的措施。 2.了解海洋权益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内涵,专属经济区的划分,以及如何处理好相邻国家间关于海洋权益的争端问题。 教学建议 1.关于海洋环境保护:海洋环境问题包括海洋污染和海洋生态破坏两个方面。在教学中,教师可先引导学生读《海洋污染物质来源》示意图,分析各经济生产部门所产生的污染物质的种类,污染物泄漏和排放到海洋的途径,给海洋生态带来的危害,给人类带来的威胁等。在分析了海洋污染问题之后,可自然过渡到海洋生态破坏的问题上。针对海洋生态破坏问题,可引导学生从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两方面进行分析,特别着重在人为因素的的分析上。关于海洋环境保护问题,也可在课堂上向学生播放有关的录像资料,使学生获得直观的、生动的印象。 2.关于石油污染和监测防治:在教学中,教师将此部分内容合并到海洋环境保护标题下,在讲海洋石油污染

时,以阿拉斯加的油轮泄漏为例,说明造成的危害和监 测防治措施。关于海洋石油泄漏清污方法,可以用有关 的科教片进行展示,比用语言描述效果要好。 3.关于海洋权益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这部分教材内容的教学中,教师可采取课堂阅读讨论的方式, 通过阅读课文内容和读《专属经济区》示意图,了解海洋权益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内涵,专属经济区的划分,讨论如何处理好相邻国家间关于海洋权益的争端问题。 关于海洋环境问题的教学分析 海洋环境问题是伴随着人类开发利用海洋而产生的。 海洋形成已有几十亿年了,人类利用海洋也已有几千年 的历史,但并未发生严重污染问题,就是因为海洋对有 害物质具有自净能力。污染物质进入海洋以后,经过物 理过程(扩散、稀释)、化学过程(氧化、还原)、生物过程(降解等)的作用,一部分或全部被海水吸收、沉降、稀释或转化,海洋环境又会恢复到原来的状况。海水的 自净能力是有限度的,如果污染物质的浓度和数量超出 了环境的自净和容纳能力,便会使海洋环境遭到污染。 海洋环境容量是衡量海水自净能力大小的标志,它是指 在不危害人类生存和自然生态的前提下,某一海洋环境 所能容纳污染物的最大负荷量。海洋环境容量是海洋环 境质量控制和产业规划的一个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2009年9月9日国务院令第561号通过,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3年7月1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38号)第一次修订;2013年12月7日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45号)第二次修订;根据2014年7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53号)第三次修订,根据2016年02月0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四次修订,根据2017年03月0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76号)第五次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所辖港区水域内非军事船舶和港区水域外非渔业、非军事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的防治工作。

海事管理机构依照本条例规定具体负责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根据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的需要,组织编制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实施。 沿海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务院批准的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并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组织编制相应的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 第六条 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沿海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反应机制,并制定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预案。 第七条 海事管理机构应当根据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的需要,会同海洋主管部门建立健全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的监测、监视机制,加强对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的监测、监视。 第八条 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沿海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建立专业应急队伍和应急设备库,配备专用的设施、设备和器材。 第九条

关于船舶防污染问题的探讨

关于船舶防污染问题的探讨 随着中国长航大油运发展战略的实施,随着国内外环保意识的日益增强和环保要求的不断提高,船舶防污染越来越成为集团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越来越受到集团和公司两级领导的高度关注。这也是事关集团未来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本文结合船舶管理的实践,对船舶防污染问题试作探讨。 一、全面地认识船舶污染事故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船舶防污染,特别是库区和海上船舶防污染,对我们来说是崭新的课题。对以往典型事故的重温和分析,有利于我们全面认识和科学把握船舶污染事故的种类、危害和趋势。 1、船舶污染事故的案例。 据有关资料统计,海洋环境污染中有35%的污染为船舶污染。其中最主要是油类物质。据估计每年由于石油运输活动,排放到海洋中的石油高达100多万吨,是人类其他活动泄入海洋石油量的10倍。因为原油及其制品在运输过程中,极容易出现由于海损事故、货油操作和机器使用操作过失、设备状况、人员业务素质以及污油水、机舱舱底水排出舷外等原因而造成油品污染事故。近年来发生的船舶污染事故主要有以下五类:一是因船体断裂造成污染事故。如2002年11月13日,巴哈马籍“威望”号(Prestige)油轮,在西班牙西北海域,遭遇强风暴失控搁浅,导致船体开裂,船内大量燃料油泄漏。大风将失去控制的“威望”号吹向葡萄牙海域方向,途经之处形成了一条宽5千米、长37千米的黑色污染带。19日,“威望”号在距离葡萄牙海域50千米处断成两截,沉没到1.5千米深的海底中。20日,沉没的油轮发生更大面积的燃油泄漏。二是因船舶触礁造成污染事故。如2005年4月,葡萄牙籍油船阿提哥轮(ARTEAGA),在大连新港水域处受水流影响触礁,船舶底部破损,船体附近发生少量溢油。三是因船舶碰撞造成污染事故。如2004年12月7日,巴拿马籍集装箱船“现代促进”轮与德国籍“地中海伊伦娜”轮在珠江口水域发生碰撞,造成“地中海伊伦娜”轮一个燃油舱破损,导致约1200吨燃油溢出,在海面形成约9海里的溢油带。这是我国海域因船舶碰撞造成的最大溢油事故。四是因船舶失控造成污染事故。如2006年2月27日,一艘利比里亚籍油轮,在通过苏伊士运河时发生技术故障,船舶舵机失灵,导致船舶撞上运河河堤,造成船上3000吨重油泄入运河。五是因船舶装卸货操作过失造成污染事故。如我公司大庆435在香港码头卸油时,由于通往污油水舱的腰节阀没有关闭,造成油品在卸载的同时,有部分货油驳到污油水舱,在液位报警系统多次报警的情况下,由于操作人员的疏忽,导致污油水舱油品漫舱并溢流到船舷外入海。 2、船舶污染事故的种类。 船舶污染的分类标准较多,但在法律上较有实质意义的分类则是按船舶污染海域的途径和方式分类。依此标准,船舶污染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排放性的船舶污染(又称操作性污染)。是指船舶有意识地将船舶污染物质(主要是机舱舱底污水、油船/化学品船压载水、洗舱水等)排入海中。排放性的船舶污染又可细分为正当排放和不正当排放两种。所谓正当排放是指船舶排放的污染物质未超过防污标准或排放行为不被禁止或限制的轻微船舶污染行为。所谓不正当排放是指船舶排放的污染物超过防污标准,或在禁区内排放污染物质而造成的污染。在不正当排放中,大量污染行为是排放油轮或油舱的压舱水、洗舱水以及船底含油污水。排放性的船舶污染由于其发生的时间和地点相当分散,每次排放的数量比较少,产生的危害轻,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和随机性,在事故发生后一般很难对造成污染事故的船舶进行目标锁定,因此受到的关注程度不大。排放性污染主要来源于一些航运企业因过分强调经济利益,减少

一、船舶对海洋污染的途径.

一、船舶对海洋污染的途径 1.石油及其制品的污染 船舶给海洋带来的石油污染,可分为营运作业时排油和事故性溢油。 1)船舶营运作业期间排油主要指油舱压载水、洗舱水以及机舱中设备运转时排出并漏入舱底的油料而形成的含油污水。 2)船舶事故性溢油是指航行中因触礁、碰撞、搁浅、失火等意外事故,使货油舱、燃油舱(柜)破损,对海域造成重大污染事故。这种危害十分严重,它具有溢油量大、污染持久、清除困难等特点(参考案例)。 图5-9-3 事故性溢油 2.有毒液体物质污染 图5-9-4 有毒液体物质 有毒液体对海洋污染事故很多是化学品船舶造成的(图5-9-4),其基本因素是从货舱

向舱外排放洗涤水。排入水中的有毒物质其物理化学性质的差别很大,所以对海洋环境的影响和表现形式也各不相同,或沉入海中或漂浮海面;有的容易与海水中物质起化学反应,有的在水中迅速消散。其危害也不大相同。 3.包装有害物质污染 船上包装运输有害物质,会发生包装破损、泄漏、溢流及洒落等现象。其主要污染方式为船上用以清除包装货物中洒落或漏(溢)出的有害物质的洗涤水或水溶液;货物漏到舱内清除出的垃圾;货物的应急排放等。此外,包装运输有害物的容器、槽罐等均属污染物质。 4.生活污水污染 图5-9-5 生活污水来源 船舶生活污水来源如图5-9-5所示,生活污水的处理主要针对“黑水”而言,因为这些污水含有大量的污染物(图5-9-6)。 图5-9-6 “黑水”主要污染成分 5.垃圾污染

图5-9-7 船舶垃圾来源 根据垃圾的来源,船舶垃圾主要来源于货物、捆扎和包装货物的物品、船舶及设备维修保养产生的废弃物、日常生活中的垃圾和各种废物等(图5-9-7)。船舶垃圾对海洋环境及海洋生物有着极大的影响。 6.船舶动力装置的有害排气 船舶动力装置排气主要是由船舶柴油机(主机、发电副机)和锅炉燃烧后排出的废气,这些废气的主要成份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燃料完全燃烧后的产物(图5-9-8),这种排放物对人体和生物不会造成直接危害,另一类是燃料不完全燃烧产物(图5-9-9),这种排放物不同程度地会对人体和生物构成毒害威胁。 目前,实际上只对柴油机船舶动力装置限制氮氧化物和硫氧化物的排放量。为保护大气臭氧层,国际上已禁止使用氟氯烃(氟利昂R12)作为制冷剂和喀尤1211灭火剂。 图5-9-8 完全燃烧产物图5-9-9 不完全燃烧产物 7.其他有害污染 除上述各种有害污染物质外,船舶噪声、防腐涂料、疫区压载水(含病毒、病菌压载水)

海洋环境污染与保护

海洋环境污染与保护教案 王梦天 [教学目标] (一)知识与技能 1.知道海洋污染防治的主要措施,理解海洋污染防治的意义。 2.知道海洋环境保护的重要措施——建立海洋自然保护区;了解海洋自然保护区的定义、分类,以及我国海洋自然保护区的基本情况。 3.结合“中国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图,归纳我国海洋自然保护区的分布特点。(二)过程与方法 收集整理有关我国近海生态环境的资料分析面临的主要问题,提出并讨论保护我国海洋生态环境的主要对策。 (三)情感态度价值观 关注现实生活中可能引起海洋污染的事件,体会海洋环境保护对于人类社会的意义,增强学生的环境保护意识。 [教学重点] 1.海洋污染防治的主要措施 2.海洋自然保护区 3.我国近岸海域海洋生态环境所面临的主要问题 [教学难点] 海洋环境保护 [教学媒体与教具] 利用网络收集资料,结合案例分析、探究导学完成教学任务。

[课时安排] 1课时 [讲授过程] 【复习提问】海洋污染的类型、来源以及危害。 【导入新课】海洋环境是人类发展的重要基础。随着海岸带的大规模开发建设,海洋环境问题日益严重,防治海洋污染,进行海洋环境保护己经成为人类社会的共识。 【板书】第三节海洋污染的防治与环境保护 一、海洋污染的防治 【案例分析】阅读课本82页材料“水质污染鱼先知”探究讨论与陆地污染相比,海洋污染有哪些独特性?在治理上有哪些难度?你有什么治理良策? 【学生回答,教师总结】1.海洋污染的危害:海洋污染不仅威胁着海洋生物的生存环境,也危及人类的健康。 2.特点:海洋污染容易,治理难 3.海洋污染的防治措施主要有: 1. 对向海洋直接排污的企业实行强化管制; 2. 加快沿海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生活污水处理之后再排放入海; 3. 禁止向海洋倾倒工业废料; 4. 禁止含磷洗涤用品的销售和使用; 5. 实施垃圾分类回收和循环利用,使用可降解塑料,不把海洋作为废水排放地和垃圾填埋场等等 【启发提问】除此之外,还有哪些措施可以防治海洋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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