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合同标的内容[工作范文]

合同法合同标的内容

篇一:合同法概述及详细内容。

合同的概念

合同: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我国合同法分则中,包括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

合同的法律特征:1.合同必须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2.合同是合法的民事行为

3.合同依法成立时,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辨析:民事合同行政合同劳动合同

我国合同法律制度概况:1999年3月15日九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于1999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1.当事人平等原则2.自愿原则3.公平原则4.诚实信用原则5.社会主义法制原则

合同的订立的含义:缔约主体为了建立具体的合同关系,通过交互进行意思表示以期达成合意的过程。

区别:不同于合同的成立,合同订立本身是一个互动过程,可以包括要约邀请、要约、承诺等多个阶段,而合同的成立是合同订立的结果。

合同订立的当事人

是指合同成立后,享有合同权利,承担合同义务的人。

1.资质要求: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

2.范围:1.自然人2.法人(经营范围内)

3.其他组织

合同签订人:合同签订人是具体办理合同订立事宜的人,可以是合同当事人本人,也可以是其代理人。

合同的形式:1.口头形式2.书面形式3.默示形式

1.口头形式:当事人最终以口头语言达成合意。

适用范围:一般只适用于标的额不大,并可及时结清的合同关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口头形式合同的认定应由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作出证明。

2.书面形式: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包含一般书面形式和特殊书面形式:公证、鉴证、登记、审批

3.默示形式:法律在认定默示的法律效果上,两者存在不同。对于作为的默示,可直接根据当事人的行为认定其意思。对于不作为的默示,只有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沉默会产生某种法律后果的情况下,沉默才构成意思表示的形式。

合同的内容:合同的内容就是合同的条款

合同的主要条款决定合同是否合法,有效无效,能否履行。我们自己签订的合同中包括有些什么样的条款?

《合同法》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标的3.数量4.质量5.价款或者报酬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7.违约责任8.解决争议的方法。(前三个是必须有的!!)辨析:

合同内容的规定属于任意性规范,当事人可以自己的意志进行取舍和采纳,不按此规定订立合同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名称: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登记机关登记的正式称谓;姓名:是指公民在身份证或者户籍登记表上的正式称谓。住所:对公民个人而言,是指其长久居住的场所;对法人和其他组织而言,是指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2.标的:是指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也就是合同法律关系的

合同的标的必须明确、具体、肯定

合同的标的可以是物,也可以是劳务、技术成果等,只要不是法律禁止的,都可以成为合同标的。

3.数量,是指以数字方式和计量单位方式对合同标的进

行具体的确定,也就是衡量标的轻重、多少、大小、面积及容量的尺度。

4.质量,是指以成分、含量、纯度、尺寸、精密度、性能等来表示合同标的内在素质和外观形象的优劣状态。如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和工程项目的标准等。

5.价款或者报酬又称价金,是指当事人一方履行义务时,另一方当事人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代价。

价款或者报酬一般由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自由约定、但是如果属于政府定价的,必须执行政府定价。如果有政府指导价的,当事人必须在政府指导价规定的幅度范围内确定价格。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履行期限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的起止时间。履行地点是指:当事人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的地方,即在什么地方交付或提取标的。履行方式,是指当事人采取什么样的方式履行自己在合同中的义务。

7.违约责任

违约是指:当事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时间、地点、方式履行义务的行为。

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所引起的法律后果,即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违约所应负的责任,一般是违约对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

8.解决争议的方法指:当事人之间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后,通过什么样的办法来处理这一争议

争议的解决方法有两类:1.诉讼解决2.非诉讼解决:协商、调解、仲裁。

合同订立的程序

询价-----要约---还价----承诺

其中,要约(发价)和承诺(受价)是必不可少的两个基本环节

询价含义:准备购买或出售商品的人向潜在的供货人或买主探询该商品的成交条件或交易的可能性的业务行为,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要约(OFFER):1.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可由卖方提出,也可由买方提出要约的条件:

1.应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

2.内容必须十分确定

3.必须表明发盘人对其发盘一旦被接受即受约束的意思。

如何规定:1.规定一段接受的期限。2.规定最迟接受的期限。

1.口头方式:自对方了解时生效

2.书面:到达主义

3.数据电文形式:进入特定系统时间要约的效力

要约人在要约的生效期应受到的约束:1.不得随意撤回、撤销要约2.须接受要约在承诺后即成立合同的法律后果

3.不得变更要约的实质内容

要约的撤回与撤销

1.要约的撤回指:要约人发出要约以后,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刚刚到达受要约人时又取消其要约的行为。

撤回的条件: 1.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2.撤回要约的通知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2.要约的撤销指:要约生效后又使其归于消灭的行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a、要约中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方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b、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不同点是什么?撤回:未生效之前,可撤回。撤销:在未接受之前,可以撤销,如果撤销通知在受盘人发出接受通知前送达受盘人。

不得撤销的要约:规定有效期;受盘人有理由信赖该发盘是不得撤销的,且采取了行动。要约的失效

1.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2.受要约人拒绝而失效

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

4.有效期已过

5.要约人依法撤销

6.要约人或受要约人在要约被接受前丧失行为能力要约邀请:又称要约引诱,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与要约的区别:不是订立合同,而是在于唤起他人注意,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目的:订立合同,引出承诺要约邀请: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但是如果商业广告中明确注明了是要约,或者含有广告者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且内容具体确定并注明只要相对人承诺自己即受该承诺约束,则应属于要约,而不再是要约邀请。承诺又称为接受、接盘,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构成要件:1.必须是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2.必须在要约有效的期限内作出3.其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4.承诺应以适当的方式作出。

如果承诺的内容发生了变化??则: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改变的,这是指有关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应认为是拒绝原要约而提出新要约。

承诺的效力:生效的时间: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效力的内容: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1.承诺可以撤回,但不能撤销

2.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同时达到要约人。承诺经合法撤回后,即不发生效力。

超过期限到达的承诺的效力

1.受要约人过失: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

2.非受要约人过失: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

合同成立的主要内容

1.合同成立的时间

2.合同成立的地点

3.合同成立的特殊规定

4.缔约过失责任

5.先合同义务

先合同义务:因合同当事人为订立合同相互接触而产生的一系列义务,主要包括注意义务、保密义务。

适用缔约过失责任条件:1.缔约的一方违反了先合同义务。 2.对方当事人受到不应有的损

失。 3. 一方的损失与对方的不履行法律的义务有因果关系,即损失是由于对方的不履行义务的行为造成的,与对方的行为无关的损失不能算是缔约过错造成的。

关键点:要约1.效力2.撤回与撤销。承诺:构成要件

水泥案例:某建筑公司,因施工急需100吨水泥。因该公司怕将来停工待料,造成损失,故于1月8日同时向四个水泥厂发函求援。电文是“如贵厂有300号矿渣水泥现货,吨价不超过1100元,请于10天内发货100吨。货到付款。”甲水泥厂收电后,于1月11日以吨价1100元,向该建筑公

司发运300号矿渣水泥100吨;乙水泥厂收电后,于1月13日以吨价1000元,也向该建筑公司发运300号矿渣水泥100吨;丙水泥厂1月10日收电,1月15日以吨价1200元,也向该建筑公司发运300号矿渣水泥100吨;

丁水泥厂则于1月20日向该建筑公司发运300号矿渣水泥100吨,吨价为1050元。该建筑公司发电后12天内,共收到了4份提货单。如此多的水泥,公司不可能都要。经研究,公司决定接受乙水泥厂1月13日发运的100吨水泥,并立即划拨了货款。对其余3家水泥厂运来的水泥,建筑公司均以收到他人货物,不再需要为由发函拒收。结果,甲、丙、丁三水泥厂均派人前来交涉。建筑公司坚持双方没有合同关系,本公司发函求援只是协商,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公司退货并非违约,不应承担任何责任。于是,甲、丙、丁三水泥厂均起诉到法院,要求建筑公司收货付款或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问:本案应如何处理?请简要说明理由。

答:建筑公司向四家水泥厂所发电文内容具体确定,并表明一经承诺愿意受此约束,故构成要约。甲水泥厂于1月11日以吨价1100元,向该建筑公司发运300号矿渣水泥100吨的行为构成有效承诺,故建筑公司应履行合同义务,接受水泥并支付货款,否则应对甲厂承担违约责任。丙水泥厂1月15日以吨价1200元,向该建筑公司发运300号矿渣

水泥100吨,由于改变要约中的价款,故属于新要约。建筑公司不接受该批水泥,则双方的合同未成立。建筑公司无须承担违约责任。丁水泥厂于1月20日向该建筑公司发运300号矿渣水泥100吨,超过了要约的有效期限,故构成新要约。建筑公司不接受该批水泥,则双方的合同未成立。建筑公司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洗衣机购销案例:某洗衣机厂库存款500台优质名牌洗衣机。某年7月3日,洗衣机厂给天鹏商场发函,询问其是否愿意以每台750元的价格购买,备有现货,只要数量在500台以下,可保证供应,限期在7天内答复。天鹏商场恰逢本商场的洗衣机脱销,急需进一批洗衣机。在收函的第二天即7月6日遂回电称愿意购买400台洗衣机,价格为每台740元,并要求洗衣机厂送货上门。洗衣机厂在接到天鹏商场的电文后,当天回函称愿意接受天鹏商场提出的价格条件,但因生产任务繁忙,无法送货上门,要求天鹏商场自己支付运费,自己到洗衣机厂提货,并要求立即答复。天鹏商场接到回函后,因忙于购进其它货物,将该函搁置一边。同年10月,洗衣机价格调整,上涨幅度为20%。天鹏商场组织车辆到洗衣机厂提货,要求洗衣机厂按每台740元的价格供应洗衣机400台。而此时,洗衣机厂仅剩下库存的100台,其他已经售完。天鹏商场为此诉至法院,要求洗衣机厂履行合同,并赔偿损失。洗衣机厂则辩称:它与天鹏商场的合同

根本没有成立,因此不存在承担违约责任或履行合同问题。问:(1)7月3日,洗衣机厂向天鹏商场发函的行为属何种性质?为什么?(2)7月6日,天鹏商场给洗衣机厂的回电行为的性质如何?为什么?(3)10月底,天鹏商场组织车辆到洗衣机厂进货的性质如何?为什么?(4)洗衣机厂和天鹏商场的合同是否已经成立?本案应如何处理?

答案:1)7月3日,洗衣机厂向天鹏商场发函的行为属要约性质,因为信函内容具体确定,并表明愿意受此约束,符合要约的构成要件。(2)7月6日,天鹏商场给洗衣机厂的回电行为属于新要约性质,因为其改变了要约中的价格条款。(3)10月底,天鹏商场组织车辆到洗衣机厂进货的行为属于新要约性质,因为这时早已超过了洗衣机厂7月份所要求的立即答

复的承诺期限。(4)该合同未成立。洗衣机厂无须承担违约责任,天鹏商场的损失由其自己承担。

合同的效力:1.效力待定的合同2.可变更或可撤销的合同3.无效合同

合同的效力又称合同的法律效力,是已成立的合同具有的法律约束力。

合同具有怎样的效力取决于法律对当事人合意做出怎样的评价。

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

生效时间:自成立时生效

条件:①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②意思表示真实③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包含: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自然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签订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况相适应的合同或纯获利的合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签订纯获利益的合同。法人在其经营范围内签订合同

a、意思表示欠缺:由于表意人怠于注意或因认知能力的局限性而导致意思与表示不一致,表现为错误和误解。

b、意思表示不自由:因外力干涉而致的表意人违背自己真实意思的意思表示。主要基于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外力因素。

合同生效的特殊要件:a、附条件生效:1.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2.如果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b、附期限生效: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失效。

效力待定的合同

特征:1、当事人主体资格存在一定瑕疵。2、合同在追认前处于效力未定状态,经由权人追认才能生效。3、合同

可能有效,也可能无效。

但是: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了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2、无权代理合同3、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4、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

可变更或可撤销合同

特征:1、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主要是意思表示不真实。2、合同在撤销之前有效,在撤销后无效,且无效溯及合同成立之时。3、撤销权是否行使由当事人自主决定。4、合同是否予以撤销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决定。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a、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b、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c、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损害对方利益的合同。

但是:撤销权的享有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或者明确表示或以行为放弃撤销权等,撤销权消灭。

无效合同:无效合同是指法律不予承认和保护,没有法律效力,不能产生行为人预期后果的合同。

确认机关: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无效合同分为部分无效合同与全部无效合同。若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余部分效力的,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合同整体无效的情形:①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

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②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③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合同部分无效的情形:①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②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案例:1.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秘密从境外买卖免税香烟并运至国内销售的合同。甲公司依双方约定,按期将香烟运至境内,但乙公司提走货物后,以目前账上无钱为由,要求暂缓

篇二:合同的主要内容

浅谈合同的主要内容

-----------以买卖合同为例

内容摘要:当事人以程序订立合同,意思表示一致,便形成合同条款,构成作为法律行为的合同内容。合同条款固定了当事人各方的权利义务,成为法律关系意义上的合同内容。合同的内容,从合同关系的角度讲,是指合同权利和合同义务。它们主要由合同条款加以确定,有些则由法律规定而产生,如附随义务。买卖合同的内容主要由当事人约定,除了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旅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条款以外,买卖合同的当事人还可以就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以及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内容进行约定。

关键词:合同的主要内容合同的条款合同权利与合同

义务买卖合同的内容

引言:合同也称为契约。根据一些学者的考证,在我国,“合同”一词早在20XX年前即已存在,但一直未被广泛采用。①新中国建立以前,著述中都使用“契约”而不使用“合同”一词。自20世纪50年代初期至现在,除我国台湾地区之外,我国民事立法和司法实践主要采用了合同而不是契约的概念。

合同是反映交易的法律形式。

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广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狭义合同指指一切民事合同。还有最狭义合同仅指民事合同中的债权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5条: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买卖合同的内容

(一)标的

标的是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买卖合同不规定标的,就会失去目的,失去意义,因此,标的是

买卖合同的必要条款。标的条款必须清楚地写明标的物的名称。

(二)数量

标的物的数量是确定买卖合同标的物的具体条件之一。标的物的数量要确切,应选择双方共同接受的计量单位。一般应采用通用的计量单位,也可以采用行业或者交易习惯认可的计量单位。要确认双方认可的计量方法。同时应允许规定合理的磅差或尾差。

标的物的数量属于买卖合同成立应当具备的必要条款。

(三)质量

标的物的质量是确定买卖合同标的物的具体条件。标的物的质量一般包括两个方面的要求:一是标的物的品种和规格,通常指标物的型号、批号、尺码、级别等;二是标的物的内在品质,通常指标的物应达到其应有的功效,并且不含有隐蔽瑕疵、缺陷等。标的物的质量需订得详细具体。

但在一般情形下,欠缺质量条款,并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成立。当事人没有约定质量条款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依照《合同法》第61条以及第62条的第1项补充确定。

(四)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履行期限直接关系到买卖合同义务完成的时间,涉及当事人的期限利益,也是确定违约与否的因素之一。履行期限可以规定为即时履行,也可以规定为定时履行,还可以规定

为一定期限内履行。如果是分期履行,还应写明每期的准确时间。

履行地点是确定验收地点的依据,是确定运输费用由谁负担、风险由谁承受的依据;有时是确定标的物所有权是否转移、何时转移的依据;还是确定诉讼管辖的依据之一;对于涉外买卖合同纠纷,它是确定法律适用的一项依据。因而它十分重要,应在合同中写明。

履行方式,例如是一次交付还是分批交付,是交付实物还是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是铁路运输还是空运、水运等,同样事关当事人的物质利益,因此,应在合同中写明。

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履行方式未在买卖合同中作出明确约定,一般并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成立。当事人未约定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履行方式条款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依照《合同法》第61条、第62条第4项、第3项、第5项以及第141条第2款、第160条、第161条补充确定。

(五)价款

价款是买受人取得标的物所应支付的代价,买卖合同应当对价款的数额作出明确的约定,同时对价款的币种作出约定,对不同币种之间的汇率作出约定。

价款通常指标的物本身的价款,但因商业上的大宗买卖一般是异地交货,便产生了运费、保险费、装卸费、报关费等一系列额外费用。这些费用由谁支付,需在买卖合同的价

款条款中写明。

该项条款未在合同中作出明确约定,一般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成立。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价款条款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合同法》第159条补充确定。

(六)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促使当事人履行债务,使非违约方免受或少受损失的法律措施,对当事人的利益关系影响重大,合同对此应予明确规定。例如对违约所致损害的计算方法、赔偿范围等予以明确规定,对于将来即时地解决违约问题意义重大。当然,违约责任是法律责任,即时买卖合同中没有违约责任条款,只要未依法或依约免除,违约方就应承担责任。

对该条款未作出约定的,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成立。买卖合同的当事人违约的,依照《合同法》第九章关于买卖合同当事人违约责任承担的特别规定以及第七章关于违约责任的一般规定处理。

(七)包装方式

标的物的包装包括两层含义:一是盛标的物的容器,通常称为包装用品或者包装物;二是包装标的物的操作过程。因此,包装方式既可以指包装物的材料,又可以指包装的操作方式。包装对标的物起保护和装饰作用。在某些情况下,包装还能反映标的物的质量。因此,在买卖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包装的方式,包括包装材料、装潢,包装物的交付,包装

费用承担等内容。产品包装应当按照国家标准或专业(部)标准执行;没有上述标准的,可按承运、托运双方商定并在合同中写明的标准进行包装。有特殊要求或采用包装代用品的,应征得运输部门的同意,并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产品包装时必须附有装箱清单。除国家规定由买受人提供的以外,包装物由出卖人提供,运输包装上的标记由出卖人印刷。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装物,应按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包装物回收办法执行;没有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商定包装物回收协议,作为买卖合同的附件。

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包装费用由出卖人负担,不得向买受人另外收取。如果买受人有特殊要求的,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其包装费超过原定标准的,超过部分由买受人负担;其包装费低于原定标准的,其应降低产品价格。

对该项条款未作约定的,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成立。当事人未约定包装方式条款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合同法》第156条补充确定。

(八)检验标准和方法

合同应对检验标准、检验期限、凭封单检验还是凭现状检验以及对标的物质量和数量提出异议和答复的期限作出明确规定。

对该项条款未作约定的,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成立。当事人未约定检验标准和方法条款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合

同法》第61条、第157条、第158条补充确定。

(九)结算方式

结算方式是指出卖人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后,买受人向出卖人支付标的物价款、运杂费和其他费用的方式。买卖合同的结算方式应遵守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除法律或者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以外,必须用人民币计算和支付。同时,除国家允许使用现金履行义务的以外,必须通过银行转账或者票据结算,当事人对结算方式应当明确规定。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合同中应明确是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为便于结算,合同中应注明双方当事人的开户银行、账户名称、账号和结算单位。

对该项条款未作约定的,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成立。当事人未约定结算方式条款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合同法》第61条补充确定。

(十)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

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是涉外买卖合同及跨民族买卖合同的重要条款。在涉外买卖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应就合同所使用的文字作出明确约定,当事人应当使用约定的文字订立合同。

对该项条款未作约定的,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成立。当事人未约定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条款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合同法》第61条补充确定。

劳动合同法范本

编号劳合字(2012)001 祁东县一洲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劳动合同书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祁东县一洲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 地址:祁东县洪桥镇曙光路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住所: 户籍所在地: 居民身份证号码: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作为公司与员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之用。 二、本合同中甲方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本人签字或盖章;乙方 姓名、出生日期等应与居民身份证一致。 三、公司与员工利用本合同书签订劳动合同时,凡需双方协商的,经协商一致后填 写在空格内;需要告知的事项,在空栏内填写清楚告知乙方。 四、本合同设定的条款不适用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在本合同书“四十六条 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一栏中写明“下列条款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取消”,列出某条款即可。经甲乙双方协商需要增加的条款,也在本栏中写明“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增加以下条款”,并在下面逐条填写清楚。

五、甲乙双方约定的其它内容、劳动合同变更书、劳动合同续订书在本合同内填写 不下时,可另加附页。 第一章合同的订立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其它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自愿依法签订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二章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为第二种类型合同: (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年_月_日起,其中试用期为个月,自年_月_日起至年_月_日止。 (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限为年,自2012 年4_月_1日起至2012 年12_月31_日止。

劳动合同法第39条具体内容

劳动合同法第39条具体内容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解读】 本条是关于在劳动者有过失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一、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包括:第一,用人单位招聘该劳动者时,有明确的有文字记载的录用条件。第二,劳动者各方面的表现与录用条件的要求不相符合。第三,用人单位必须提供确凿的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这里“在试用期间”,应当以劳动合同合法约定的期限为准,如果超过法律规定试用期的上

限,则按法律规定的上限为准。劳动者的工作时间超过试用期,用人单位就不能以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包括以下含义:一是“规章制度”必须是用人单位根据本法第四条的规定制定的有效的规章制度;二是作为用人单位的职工有义务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三是劳动者没有遵守本应遵守的规章制度;四是劳动者违反规章制度,从程度和影响来判断,属于“严重违反”。 三、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劳动者严重失职,二是劳动者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出现上述任意一种情况,用人单位即可无需事先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与本单位以外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同时为其他单位提供劳动,即使没有影响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但如果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改正,而劳动者拒绝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合同法简答题大全(考试必备)

简答题 1、我国合同法的特点:(1)从实际出发,总结与借鉴吸收相结合的原则清晰突出。(2)鼓励交易与意思自治的理念明确充分。(3)法制定和实施的时代特别显著、集中。(4)经济效率与社会公正、交易便捷与交易安全的价值取向相互兼顾。(5)普遍化的合同制度与类型得到了全面规制。(6)新的法律框架科学严谨,各种新制度构筑完备。(7)立法技术不断提高,立法语言日超规范。 2、我国合同法基本原则的法律意义: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贯穿于合同法规范的指导思想和根本准则。合同法基本原则具有以下主要意义:(1)凝固和体现了立法的根本精神。(2)是具体规范的总的指导思想。(3)供了最高的行为准则,确立了一般性的行为模式。(4)是实施法律的根本依据。 3、合同法基本原则的特征:合同法基本原则具有一般规范性和不确定性。首先,合同法基本原则具有一般规范性。一般规范性是相对于民法的具体规范而言的,是指其确立一般的行为模式,并由合同法规定的一般的责任作为保障。合同法基本原则的存在价值不仅在于通过其能够准确地理解和适用合同法,而且在合同法没有具体规定时还可以直接作为判案的依据,具有在个案中可资援引的规范意义。换言之,合同法基本原则主要是与具体的合同法规范结合起来发挥法律调整 作用,主要具有补充性质,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作为独立的法律依据。其次,合同法基本原则具有不确定性,不确定性是指基本原则是由模糊概念构成的,其理解和适用具有较大的自由裁量余地。

4、区分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的意义:(1)义务内容不同。在无偿合同中,利益的出让人原则上只需承担较低的注意义务;而在有偿合同,当事人所承担的注意义务显然大于无偿合同。(2)主体要求不同。在有偿合同,当事人双方均必须是安全行为能力人;而在无偿合同,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成为纯受利益的一方当事人。(3)对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来讲,如果债务人将其财产无偿转让给第三人,严重减少债务人的财产,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债权人可以请求撤销该转让行为。但对于有偿合同而且不是明显的低价处分合同,债权人的撤销权只有在第三人有恶意时方能行使。在善意取得制度中,往往也要求善意第三人系通过有偿合同取得该动产,否则不能成立善意取得。 5、区分格式合同与非格式合同的法律意义:区分这两类合同的法律意义在于明了格式合同须严格遵守法律的强行性规定,否则导致无效。而非格式合同的内容则完全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并可根据情况约定变更。正因为如此,法律通常要对格式合同的权利义务作出规定,目的在于尽可能在公平的前提下,保证处在弱势的相对人利益受到切实保障,我国新颁布的合同法在"合同的订立"一章中就有关于格式合同的专门规定。而非格式合同已充分考虑并给了当事人双方合意自治权,无需再予特殊的法律救济。 6、格式合同的法律特征:(1)格式合同的要约具有广泛性、持久性和细节性。(2)格式合同的条款具有一方事先决定性。(3)合同条

合同法归纳总结

合同法归纳总结 一、合同的概念及其特征。 1.本质:民事法律行为,要素:意思表示 2.一种民法上效果的合意——意思表示一致 3.以设立、变更、终止特定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 4.合同必须建立在当事人各方平等,自由的基础上。 二、合同法的作用 1.与市场运行:交易主体,对象与合意。 2.与自主自愿:意思自治,合同自由 3.公平正义:主体平等、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格式条款、诚实信用(缔约过失、附随义务) 4.经济效益:情势变更原则,效率违约理论。 5.道德伦理:诚实信用原则 6.与社会发展:以个体的自由来推动社会的发展 三、合同法的原则 (一)基本原则 1.合同立法的依据 2.解释、补充合同法的准则 3.解释、评价和补充合同的依据 4指导当事人行为 (二)合同自由原则 1.缔约自由原则——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是否订立合同 2.自由选择相对人 3.自由决定合同内容 4.有权依法变更或解除合同 5.有权选择合同的形式 (三)鼓励交易原则 1.严格限制无效合同的范围 A.绝对无效:违反法律强行性规定,社会公共利益及公共秩序。

B.相对无效:效力待定 C:下列情形合同无效: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三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2.合同订立制度:承诺效力——非实质性修改且要约人未及时反对。 3.可撤销合同制度中倡导变更而非撤销。 4.限制违约解除的条件 (四)合同正义原则 1.给付与对待给付的等值性:双方得失应该相等,自愿真实,除非自由意志受到他人侵害; 2.风险的合理分配:交付主义 3.合同分配其他类型的合同负担:附随义务、债务履行费用的分担。 三、合同的分类 (一)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1.有名合同:如买卖,赠与,租赁合同。 2.无名合同:非典型性合同,法律并未赋予这类合同一个名称,如演出合同,信用卡合同,瘦身美容合同。 A:纯粹无名合同:不包含任何有名合同的事项 B:混合合同:在有名合同中增加其他有名合同内容,例如承租人将卖给出租人的财产来冲抵租金; C:准混合合同:在有名合同中增加无名合同的内容,如租赁合同中约定承租人定期给出租人家做清洁来冲抵租金; 3.无名合同更多的适用于民事法律行为和合同法总则的规定,同时参照类似

简易劳动合同书范本(标准版)

编号:FS-HT-05018 简易劳动合同书(标准版) Simple labor contrac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编订:FoonShion设计

简易劳动合同书(标准版) 编号:______ 甲方(单位) 乙方(个人)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___年_月_日,终止日期___年_月_日,其中试用期____. 二。工作内容和义务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关规定,经与乙方协商,对乙方的

工作职务和岗位进行调整。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并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3、维护甲方的荣誉和利益; 4、忠于职守,勤奋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为本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谋取不正当的经济利益。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乙方按照甲方规定的任务。 第五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六条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第七条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___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元。 第八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和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工资报酬。 第九条由于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不能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劳动的,甲方保证支付乙方的生活费不低于_____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关于社会保障的有关规定交纳职工养 老、失业和大病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一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期和医疗期满后关于本合同的办理,按照劳动部颁发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执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和生活费用按照_______执行。

江苏省新劳动合同法范本

---------------------------------------------------------------范文最新推荐------------------------------------------------------ 2008江苏省新劳动合同法范本 本资源为doc格式,用word即可打开编辑。 本站提供的为rar压缩包格式; 解压密码: 下载地址:点击本链接下载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户籍地址: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经济类型: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 1 / 18

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从__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__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_________起至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止。该工作任务完成的标志为_________。 (二)试用期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__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的工作部门为_________,

合同法及四个司法解释

合同法及四个司法解释 合同法全文及其司法解释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九届第1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99年3月1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 1999年3月1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总则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 第三章合同的效力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 第五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第六章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八章其他规定 分则 第九章买卖合同 第十章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第十一章赠与合同 第十二章借款合同 第十三章租赁合同 第十四章融资租赁合同 第十五章承揽合同 第十六章建设工程合同 第十七章运输合同 第十八章技术合同 第十九章保管合同 第二十章仓储合同 第二十一章委托合同 第二十二章行纪合同 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 附则 总则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第四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第五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第七条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 第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第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一条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第十二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前三条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四)(五)(六)条可以通过交易习惯或市场等来确定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七)(八)条是便于争议的有利解决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正规劳动合同书范本

正规劳动合同书范本 编号: 广东省职工劳动合同 使用说明 一、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认真阅读本合同书。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职工(乙方)亲自签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 三、本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需填写的空栏,划上"/"。 四、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时、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 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 五、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六、本合同必须认真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并不得擅自涂改。 七、本合同(含附件)签订后,甲乙双方各保管一份备查。 甲方(用人单位):乙方(职工): 名称:姓名: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地址:现住址: 经济类型: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止。 2、无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 时止(不得将法定解除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二)试用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试 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其中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 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 二、工作内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部门、工种或职务)为(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释义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释义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 法条内容: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释义内容: 【释义】本条是关于服务期的规定。 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的培训是有严格的条件的。(1)用人单位提供专项培训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培训费用,用于对劳动者的职业培训,这部分培训费用的使用不能作为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条件。同时,这笔专项培训费用的数额应当是比较大的,这个数额到底多高,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一个具体的数额,主要是考虑各地区、各企业之间情况不一样,很难划出一个统一的尺度。由各地方细化本地区的具体数额比较好操作。(2)对劳动者进行的是专业技术培训,包括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比如从国外引进一条生产线、一个项目,必须有能够操作的人,为此,把劳动者送到国外去培训,回来以后干这个活,这个培训就是本条所指的培训。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必要的职业培训不可以约定服务期,也就是说不包括职业培训。以免一个正常的职业培训如上岗前必经的培训,甚至参加一个普通的会议、上个夜校都被算成是本条所称的专业技术培训。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

劳动合同法的主要内容

劳动合同法的主要内容 第九十三条对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该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应当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 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证件。 劳动合同法共8章、97条,对劳动合同制度的有关问题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一)关于劳动合同的订立、内容和期限 第一,就是要求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这里有一个例外情况,即非全日制用工,比如家 里用钟点工,也可以用口头劳动合同的形式。劳动合同既然是劳动关系的载体,又是用人 单位和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的凭证,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 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 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二,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劳动合同法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遵循上述原则订立,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 第三,劳动合同的内容。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首先需要明确劳动合同的 必备条款。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中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直接有关的必备内容主要是:劳 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 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劳动合同除应具备法律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以及服务期和竞业限制等其它事项。 第四,劳动合同的三种不同期限。劳动合同法总结实践经验,规定:劳动合同分为固 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固定期 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比如一年、两年、三年,期限是明确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 劳动合同。什么时候合同到期没有明确。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 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这种合同在工程建设里比

合同法名词解释1

合同: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法:合同法是指调整合同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便告成立的合同。 实践合同:又称为要物合同,指除了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 格式合同:是指合同必要条款的内容直接由法律规定的合同,又称标准合同。 合同法基本原则:对合同关系的本质和规律进行集中抽象和反映、其效力贯穿于合同法始终的根本规则。 要约: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要约邀请:又称为要约引诱,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要约的撤回:是指在要约发出以后,尚未到达受要约人之前,也就是在要约发生效力之前,要约人使其失去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 承诺迟延:是指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届满后才发出的承诺 承诺撤回:是指受要约人再发出承诺通知以后,在承诺正式生效之前而将其撤回。 拍卖:拍卖是以公开竞价的方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等拍卖标的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 拍定:拍卖人在竞买人所有应价中选择最高那一个予以接受的意思表示,在法律性质上它其实就是承诺。 强制缔约:是指就某一类合同而言,作为合同一方当事人的个人或企业负有应对方的请求与其订立合同的法定义务。这也就是说,此方合同当事人在对方提出要约的时候,非有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承诺。 附合缔约:是指合同条款由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对方只有附合该条款表示出来的意思,方能成立合同的缔约方式。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缔结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尽的义务,而致使另一方的信赖利益遭受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附条件的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某种事实状态,并以其将来发生或不发生作为该合同生效或者解除依据的合同。 附期限的合同:是指以将来确定到来的期限作为合同的条款,并在该期限到来时合同的效力发生或终止的合同。 合同无效:指合同已经具备成立要件,但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因而自始、确定、当然地不发生法律力。 可撤销的合同:是指已经生效但因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没有表现其真实意志,违反自愿原则而可由一方当事人请求撤销的合同。 效力未定合同: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生效与否尚未确定,须由第三人作出承诺或者拒绝的意思表示才能确定自身效力的合同。 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民事行为。 合同的履行:是指合同的当事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完成各自承担的合同义务,使合同关系得以全部终止的整个行为过程。 全面履行原则:又称正确履行原则或适当履行原则,是指合同的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关于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地点、履行期限、履行方式等的约定,正确而完整地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 协作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在合同的履行中不仅要适当、全面履行合同的约定,还要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对对方当事

劳动合同法范本(2020版)

STANDARD CONTRACT SAMPLE (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HT-029169 劳动合同法范本(2020版)

劳动合同法范本(2020版) 一、关于调岗 1.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调整岗位: (1)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用人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调整工作岗位的,用人单位可以按劳动合同约定予以调整。 (2)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试用条件,经与员工协商,可以调整岗位; (3)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4)劳动者不能胜任原工作,可以调整工作岗位。对是否胜诉原工作,由用人单位承担证明责任。 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即:变更工作岗位,属于变更劳动合同。除第1项中的情形外,用人单位没有得到劳动者的同意,不能擅自调整工作岗位。否则属于违法。 二、关于降薪 1.单方变更 (1)劳动者由于不能胜任工作而被用人单位单方调整工作岗位的 (2)劳动者由于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定,按照规章制度被用人单位给予降

职降薪处罚的 (3)采取结构性浮动工资,在约定范围内进行调整 (4)其他情况的单方变更 2. 协商变更 《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即:降薪属于变更劳动合同,除第1项中的情形外,用人单位没有得到劳动者的同意,不能擅自降薪。否则属于违法。 三、关于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2.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合同法基本内容

合同法基本知识 今天借这个机会,和大家共同交流一下关于合同法的基本知识,包括日常中经常容易出错、混淆,同时又是非常重要的一些概念、术语。 首先,我们看一下关于合同法的一些重要的基本知识。 1、我国现行的合同法是1999年10月1日开始施行的,可以说是我国的一部基本大法,共有428个条款,共对买卖合同等15种合同作了规定。在合同法施行之前,我国对于合同方面的法律共有三个,一个是《经济合同法》,第二个是《技术合同法》,第三个是《涉外经济合同法》。现行的合同法将以前的三个合同法融合在一起,以前的三个合同法在现行合同法生效后就废止了,退出了历史舞台。 2、无效合同。合同有效无效非常重要,不仅关系到合同是否能履行,履行后能否达到订立合同的目的,还关系到行为是否违法。 合同法第52条规定了5种合同无效的情形:(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这里特别说明的是第五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的问题,这是合同无效的最普遍的形式。合同法实际是放宽了对合同无效的限定,从合同法的该条规定可以看到,合同只有在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才是无效的。哪些是法律、行政法规?法律即全国人大及人大常委会颁布的,行政法规即国务院颁布的。在我国法律体系中,除了法律、行政法规外,还有各部委的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规章等。也就是说,合同内容违反了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规章等,不会被认定为无效。 合同法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 1

新劳动合同书范文

新劳动合同书范文 Model text of new labor contrac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合同编号:XX-2020-01

新劳动合同书范文 前言: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本文档根据劳动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名称: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 重要胜责人(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 姓名:_______ 性别:__________ 诞生年月: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 居官身份证号码(或其ta无效身份证件号码): _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西华人官共和国劳动法》、《外华国民 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同等强迫、协商统一的基本上,批准订破本劳动合同,独特遵照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折异期限战期限 第一条甲、乙单方取舍以上第________种情势断定利分 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讫至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起。 (二)有固定期限:从_____年_____月_____夜讫至法定 的或标合同所商定的终止条件呈现时起。 (三)以完成必定的工作义务为期限。自_____年_____ 月_____日伏至__________工作使命实现时便行终止。 其外试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 日止,期限为_____地。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劳动合同法复习重点内容

《劳动合同法》重点内容 1、【基本原则】 订立劳动合同法,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2、【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劳动者证件和要求提供担保】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3、【劳动合同的种类】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的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以下情形劳动者可以提出订立、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①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②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 杂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但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③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 一、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的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 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4、【试用期】 (1)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 (3)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4)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额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5、【试用期工资】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的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6、【服务期】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

合同法内容简介

合同法内容简介 篇一:合同法简介 为。 4.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 5.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合同法相关知识 第一方面:合同及合同法和我们的工作和生活的关系。 合同法可以说是我们日常工作和生活中用得最多的法律,我们每天的工作和生活从早到晚都离不开合同及合同法。我们要重视对合同法的学习和运用,这样才可以避免在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出现问题造成损失。 第二方面、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应该注意的几个具体问题。 1、应该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合同。 一般来说,法律法规规定或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而没有采用,合同是无效的。所以,对于这类合同应订立书面合同。 2、合同内容要明确、具体、准确。 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

方法。 3、注意合同的效力,否则会造成不利的后果。 由于人们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从而导致所签订的合同成为效力待定合同或无效合同。 第三方面、履行合同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要重视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五权,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履行抗辩权(合同法第六十六条) 先履行抗辩权(合同法第六十七条) 不安抗辩权(合同法第六十八条) 代位求偿权(合同法第七十三条) 撤销权(合同法第七十四条、七十五条) 2、违反合同约定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的方式。 继续履行 采取补救措施 赔偿损失 支付违约金 支付定金 3、从诉讼时效的角度来看,要及时主张自己的权利,否则将丧失胜诉权。 4、要采用合法手段维护自己的权利,否则将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劳动合同书范本(2020版)

(合同范本)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W-HT-002487 劳动合同书范本(2020版) Model labor contract

劳动合同书范本(2020版)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性别_____居民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_区(县)______街道(乡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为_____________________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本合同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乙方工作应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_______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乙方加班工资基数为每日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执行。 第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范围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第七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教育。

劳动合同法的基本内容

劳动合同法的基本内容 篇一:劳动合同法培训内容 《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以及《劳动争调解仲裁法》实施以来,大量的劳动争议案件给用人单位增大了用人成本,劳动争议案件急剧上升,用人单位多数败诉,所以,防范于未然非常重要。 一:比较典型的劳动争议纠纷案件: 1、索要双倍工资。主要指未签订劳动合同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索要加班费 3、解除劳动合同无效,要求恢复工作,补发工资案件。 4、索要经济补偿金与经济赔偿金的案件 5、无效的绩效考核,索要克扣工资的案件 6、社保案件 7、规章制度违法案件 以上7类案件基本上是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最典型的案件,其他劳动争议案件也有,再次不再一一列举。 二:针对索要双倍工资的风险预防与对策 索要双倍工资,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否则,企业应当支

付双倍工资,第二种情况是,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企业没有与职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双倍工资,那么,作为企业,应该如何处理呢? 1、积极签订劳动合同 2、签订的劳动合同尽量由企业保留 不签订劳动合同,就可能面临双倍工资的支付风险,签订完以后,我都主张企业不交付给职工。 3、不给职工劳动合同会带来什么风险?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由此条款可以明确看出,如果不将合同交付职工,劳动部门有权责令改正,没有规定其他处罚。职工在单位工作,不可能产生别的损失。 4、职工不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 (1)、企业及时通知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由职工签字。 (2)、对于在职工入职或面试时,让其提供准确的联系地址及送达地址,新员工不签订劳动合同不录用,老员工,根据地址,通过特快专递邮寄送达,邮寄表面书写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 5、未续签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双倍工资

新劳动合同书样本(完整版)

合同编号:YT-FS-8169-52 新劳动合同书样本(完整 版) 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新劳动合同书样本(完整版) 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名称:_____ 住所: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____ 重要胜责人(委托代表人):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 性别:____ 诞生年月:_____ 家庭住址:_____ 居官身份证号码(或其ta无效身份证件号码):____ 甲乙双方依据《西华人官共和国劳动法》、《外华国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同等强迫、协商统一的基本上,批准订破本劳动合同,独特遵照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折异期限战期限 第一条甲、乙单方取舍以上第____种情势断定利分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讫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 (二)有固定期限:从_____年_____月_____夜讫至法定的或标合同所商定的终止条件呈现时起。 (三)以完成必定的工作义务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伏至____工作使命实现时便行终止。 其外试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为_____地。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依据甲方工作须要,乙方赞成从事____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赞成,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乙方应依照甲方的请求,按时完陈规定的工作数目,到达规定的品质标准。 第四条乙方赞成在甲方支配的工作地点_____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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