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建造保险

船舶建造保险
船舶建造保险

保险责任

责任范围

本公司对保险船舶的下列损失、责任和费用,负责赔偿:

1.保险船舶在船厂建造、试航和交船过程中,包括建造该船所需的在保险价值内的一切材料、机械和设备在船厂范围内装卸、运输、保管、安装、以及船舶下水、进出坞、停靠码头过程中,由于下列原因所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l)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

(2)工人、技术人员、船长、船员及引水人员的疏忽过失和缺乏经验;

(3)船壳和设备机件的潜在缺陷;

(4)因船台、支架和其他类似设备的损坏或发生故障;

(5)保险船舶任何部分因设计错误而引起的损失;

(6)在保险船舶下水失败后为重新下水所产生的费用;

(7)为确定保险责任范围内损失所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对船舶搁浅后为检查船底而支付的费用,即使没损失,本公司也予负责。

2.对于下列责任和费用,本公司也负责赔偿:

(1)共同海损牺牲和分摊;

(2)救助费用;

(3)发生碰撞事故后,保险船舶对被碰撞船舶及其所载货物、浮动物件、船坞、码头或其他固定建筑物损失和延迟、丧失使用的损失以及施救费用、共同海损和救助费用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但以保险船舶的保险金额为限;

(4)保险船舶遭受本条款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事故后引起的清除保险船舶残骸的费用、对第三者人身伤亡赔偿责任,可以按本公司保障与赔偿条款的有关规定给予赔偿但以保险船舶的保险金额为限;

(5)在发生碰撞或其他事故后,被保险人在事先征得本公司书面同意后,为争取限制赔偿责任所支付的诉讼费用;

(6)保险船舶的保险金额如低于保险价值,本公司对本款所列各项的责任或费用,按保险金额和保险价值的比例计算赔偿。

保险期间

本保险在保险单列明的保险期间内从保险船舶建造开工之日或上船台之日起生效,直至保险船舶建成交付订货人或船舶所有人或保险期间满期时止。两者以先发生者为准。

在投保前已分配在船上的物资和机械设备,自保险单中列明的保险起期日开始时生效。

在保险开始生效后分配或交付给建造人的物资和机械设备,自分配或交付时生效。

在本保险单列明的保险期间内,保险船舶若提前交付给所有人满一个月者,本公司可退还被保险人规定的保险费,不足一个月者不退费。如超过保险期间交付,必须事先书面通知本公司办理展延保险期间手续。展期满一个月者,本公司应收规定的保险费。不足一个月者不加收保险费。

除外责任

下列各项,本公司不予负责:

1.由于被保险人故意或违法行为所造成的损失;

2.对设计错误部分本身的修理、修改、更换或重建的费用及为了改进或更改设计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3.由于被保险人对雇佣的职工的死亡、伤残或疾病所应承担的责任和费用;4.核反应、辐射或放射性污染引起的损失或费用;

5.由于战争、敌对行为、武装冲突、炸弹的爆炸、战争武器、没收、征用、罢工、暴动、民众骚动引起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以及任何人的恶意行为或政治动机所引起的任何损失;

6.建造合同规定的罚款以及由于拒收和其他原因造成的间接损失;

7.由于任何国家或武装集团的拘留、扣押、禁制,使航程受阻或丧失;

8.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责任和费用。

船舶建造工艺流程简要介绍知识学习

船舶建造工艺流程简要介绍 一、船舶建造工艺流程层次上的划分为: 1、生产大节点:开工——上船台(铺底)——下水(出坞)——航海试验——完工交船生产大节点在工艺流程中是某工艺阶段的开工期(或上一个节点的完工期),工艺阶段一般说是两个节点间的施工期。生产大节点的期限是编制和执行生产计划的基点,框定了船舶建造各工艺阶段的节拍和生产周期;节点的完成日也是船东向船厂分期付款的交割日。 2、工艺阶段:钢材予处理——号料加工——零、部件装配——分段装焊——船台装焊(合拢)——拉线镗孔——船舶下水——发电机动车——主机动车——系泊试验——航海试验——完工交船 3、以上工艺阶段还可以进一步进行分解。 4、是以上工艺阶段是按船舶建造形象进度划分的,造船工艺流程是并行工程,即船体建造与舾装作业是并行分道组织,涂装作业安排在分道生产线的两个小阶段之间,船体与舾装分道生产线在各阶段接续地汇入壳舾涂一体化生产流程。 二、船舶建造的前期策划 船舶设计建造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在开工前船厂必须组织前期策划,一是要扫清技术障碍;二是要解决施工难点。 1、必须吃透“技术说明书”(设计规格书)。 技术说明书是船东提出并经双方技术谈判,以相应国际规范及公约为约束的船舶设计建造的技术要求。船厂在新船型特别是高附加值船舶的承接中必须慎重对待:必须搞清重要设备运行的采用标准情况、关键技术的工艺条件要求,特别是要排查出技术说明书中暗藏的技术障碍(不排除某些船东存有恶意意图), 2、对设计工作的组织。 船舶设计工作分三阶段组织进行——初步设计、详细设计、生产设计。初步设计:是从收到船东技术任务书或询价开始,进行船舶总体方案的设计。提供出设计规格说明书、总布置图、舯剖面图、机舱布置图、主要设备厂商表等。详细设计:在初步设计基础上,通过对各个具体技术专业项目,进行系统原理设计计算,绘制关键图纸,解决设计中的技术问题,

IACS47A新船建造及修理质量标准2010

47号建议案 (1996) (Rev.1 1999) (Rev.2 2004.12) (Rev.3 2006.11) (Rev.4, 2008.8) 船舶建造及修理质量标准 国际船级社协会

船舶建造及修理质量标准 A 部分新船建造及修整质量标准 B 部分现有船舶修理质量标准 A 部分新船建造及修整质量标准 1. 适用范围 2. 新造船一般要求 3. 人员资格及焊接工艺认可 3.1 焊工资格 3.2 焊接工艺认可 3.3 无损探伤人员资格 4. 材料 4.1 结构用材料 4.2 表面状态 5. 气割 6. 构件制作及平整度 6.1 折边纵骨和折边肘板 6.2 组合型材 6.3 槽型舱壁 6.4 支柱、肘板和扶强材 6.5 表面线加热的最高温度 6.6 分段装配 6.7 特殊初装配 6.8 船体外形 6.9 骨架间板的平整度 6.10带骨架的板的平整度 6.11 低温下船体钢焊接的预热 7. 结构对位 8. 焊接接头细节 8.1 典型的对接焊缝边缘准备(手工焊和半自动焊) 8.2 典型的角接焊缝边缘准备(手工焊和半自动焊) 8.3对接和角接焊缝成形(手工焊和半自动焊) 8.4典型的对接焊缝边缘准备(自动焊) 8.5 焊缝间距 9. 修整 9.1 典型不对位的修整 9.2 典型对接焊缝边缘准备的修整(手工焊和半自动焊) 9.3 典型角接焊缝边缘准备的修整(手工焊和半自动焊) 9.4 典型角接和对接焊缝成形的修整(手工焊和半自动焊) 9.5焊缝间距的修整 9.6 误开孔的修整

9.7 以嵌入板方式修整 9.8 焊缝表面的修整 9.9 以焊接方式修整(短焊道) 参考文献: 1. IACS“散货船船体结构检验、评估和修理指南” 2. TSCF“双壳油船结构检查和维护指南” 3. TSCF“油船结构检查和状况评估指导手册” 4. IACS UR W7“船体和机械用锻钢件” 5. IACS UR W8“船体和机械用铸钢件” 6. IACS UR W11“普通强度和高强度船体结构钢” 7. IACS UR W13“钢板和宽扁钢的厚度负偏差许用值” 8. IACS UR W14“具有改进全厚度性能的钢板和宽扁钢” 9. IACS UR W l 7“普通强度和高强度船体结构钢焊接材料的认可” 10. IACS UR W28 “船舶及海洋工程结构钢焊接工艺评定试验” 11. IACS UR Z10.1“油船船体检验”和Z10.2“散货船船体检验”附则I 12. IACS UR Z23 “新造船船体检验” 13. IACS No.12建议案“热轧制钢板和宽扁钢表面光洁度指南” 14. IACS No.20建议案“船体钢结构焊接无损检测”

船舶建造工艺

船体建造工艺课外习题集 何志标张远双编 班级: 学号: 姓名: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 2004年3月1日

1、什么是船体放样?船体放样的主要作用是什么? 2、叙述用铅锤法作船体基线的工艺过程,要求画出示意简图。 3、叙述在三向光顺的船体型线图的基础上求取光顺的肋骨型线的方法、步骤。 4、图1为某船船首部分的型线图。 (1)求出图中A、B、C、D各点在另外两个投影图上的投影; (2)已知曲线EE在半宽水线图上的投影,试求出其在另外两个投影图上的投影;(3)已知40﹟肋骨位置,在横剖线图上画出40﹟肋骨线。 图1

5、已知某实体长为120mm,图2是按1:1的比例绘制的该实体的横剖线图,请画出其 半宽水线图和纵剖线图,并且在纵剖线图上画出斜剖线,检验型线图是否光顺。 图2

6、已知某船的型宽B=2000mm,梁拱高H=100mm,请选择适当的方法作出其抛物线形 梁拱曲线,用1:10绘制。 7、图3为某船首部甲板边线在纵剖线图上的投影,试用上题的梁拱曲线完成该船首部 甲板边线 5 6 7 8 9 10 图3 8、已知某船主轴中心线在船体中纵剖面上,且与基线平行,其轴线在横剖线图上的投 影如图4所示。设计给出的轴壳半径为R4,轴壳从#9肋骨开始突出,试根据给定的肋距和肋骨型线进行轴壳板的放样。 图4

9、船体纵向结构线放样的主要内容是什么?为什么要进行纵向结构线放样? 10、图5表示了外板纵缝线排列的两种方案,请指出哪一种方案好,为什么? 图5 图7

13、一端连接方管、另一端连接圆管的上方下圆过渡接头的形体表面由四个曲面和四个 请作出其展开图。

浅谈船舶建造流程

浅谈船舶建造流程 姓名:张永刚 专业:船舶与海洋工程时间: 2012年9月

摘要:文中简要的介绍了船舶的建造流程,以前的船舶建造流程周期比较长,从而演变成现在的壳舾涂一体化的建造模式,通过对比分析,壳舾涂一体化的建造模式大大的缩短了船舶建造周期,减少了建造成本,因此其建造模式在船厂得到了广泛的运用。 关键词:船舶建造流程,壳舾涂一体化 0引言 造船生产管理模式的演变由焊接代替铆接建造钢质船,造船生产经历了从传统造船向现代造船的演变,主要推动力是造船技术的发展。现代造船工艺是在综合采用先进制造技术和现代科学管理的条件下研究船舶建造过程及方法的一门应用科学,按照“壳舾涂一体化”造船理念。 造船工艺的主要任务是建立最佳的船舶生产工艺系统,包括船舶建造方案、制造方法和工艺流程、工艺装备、施工精度标准及检测方法,以及最大限度应用现代科学技术成果和扩大新技术应用。 现在,工艺学的概念本质已从狭义扩展到广义,从技术手段、原材料、信息、生产资源、计划控制系统到自然环境保护等,均在生产过程中有所体现。造船工艺已经成为缩短船舶建造周期、提高建造质量和降低建造成本,甚至是实现生产与社会、自然和谐发展的关键因素。 1船体放样与号料 船体放样与号料,就是将设计部门设计的船体型线图、结构图,按1:1或其他一定比例进行放样展开,以求得船体结构的真实形状和实际尺寸,然后再将这些已经展开的零件,在钢板或型材上进行实尺号料。 船体放样与号料是一个技术性强、难度大、精度高的工种,它不仅是船体建造的首道程序,而且为船体建造的其他后续工作提供各种确切可靠的施工依据。所以从根本上说,船体的建造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放样与号料的工作质量。 1.1 船体放样概述 根据设计图纸按一定比例进行船体型线和构件的放大工作,是船舶建造中的第一道工序。通过放样可以取得较光顺的船体型值及构件在船体上的正确位置、形状和尺寸,为号料、加工、装配等后续工序提供施工依据,并对放样过程中暴露出来的设计错误或不合理之处进行修正或改进。 1.2 船体型线放样 船体表面是光顺的空间曲面。在设计的船体理论型线图上,是根据三面投影原理,用三组互相垂直的平行剖面(纵剖面、横剖面和水线面)与船体表面相交得到三组型线(纵剖线、横剖线和水线)绘制成三个投影图(纵剖线图、横剖线图和半宽水线图)来表示的,如图1-1所示. 它们的投影关系和形状特征如表1-1所示。

《特定航线江海通航船舶建造规范》(2017)

中国船级社 特定航线江海通航船舶建造规范 (2017) 2017年3月1日生效 北京

简要说明 《特定航线江海通航船舶建造规范》(以下简称“本规范”)以《钢质内河船舶建造规范》和《国内航行海船建造规范》为基础编写,在研究分析长江口至宁波舟山水域多年实测环境资料的基础上,针对江(河)海直达船舶,完成了实际航行水域风浪条件分析、结构强度、设备配备优化等研究工作,最终编制了“本规范”。 (1)本规范适用于: a、航行于长江至特定航线1-1和特定航线1-2。 特定航线1-1:长江口经嵊泗港、洋山港、马岙港、镇海港、北仑港、金塘港、岑港、大榭港、穿山港、梅山港、六横港、虾峙门(条帚门)航线。 特定航线1-2:长江口经嵊泗港、衢山港、岱山港、白泉港、虾峙门(条帚门)航线。 b、船长范围:大于等于65m小于150m。 c、主尺度比范围:L/B≥4.5;B/D≤3.0;Cb≥0.6。 d、散货船和集装箱船。 (2)船体章节以《国内航行海船建造规范》为基础编写,基于特定航线江海通航船舶的风浪条件,对船舶总纵强度、扭转强度、船体货舱区外板、强力甲板、舷侧骨架等提出相关要求。 (3)轮机章节在满足《钢质内河船舶建造规范》轮机篇的基础上,增加了敞口集装箱船货舱舱底排水系统的要求、轴系校中、轴系纵向振动的相关要求和起锚机工作负荷的要求。 (4)电气章节根据江海通航船舶航行水域的特殊性,提出船舶电气设备配备及性能要求,尤其是针对内河船舶急流航段操纵性的需求提出了应急电源的配备要求。

目录 第1章通则 (1) 第1节一般规定 (1) 第2节定义 (1) 第3节材料与焊接 (4) 第2章船体 (5) 第1节一般规定 (5) 第2节总纵强度 (5) 第3节扭转强度 (7) 第4节外板 (9) 第5节甲板及骨架 (12) 第6节双层底 (13) 第7节舷侧骨架 (14) 第8节舾装 (16) 第3章轮机 (17) 第1节一般规定 (17) 第2节泵与管系 (17) 第3节船舶管系 (17) 第4节动力管系 (19) 第5节柴油机 (20) 第6节齿轮传动装置 (21) 第7节轴系与螺旋桨 (21) 第8节轴系振动与校中 (22) 第9节甲板机械 (24) 第4章电气装置 (25) 第1节一般规定 (25) 第5章控制、监测、报警和安全系统 (28) 第1节一般规定 (28)

船舶建造流程

船舶建造流程 一、船体放样 1.线形放样:分手工放样和机器(计算机)放样,手工放样一般为1:1比例,样台需占用极大面积,需要较大的人力物力,目前较少采用;机器放样又称数学放样,依靠先进技术软件对船体进行放 样,数学放样精确性较高,且不占用场地和人力,目前较为广泛的采用机器放样。 2.结构放样、展开:对各结构进行放样、展开,绘制相应的加工样板、样棒。 3.下料草图:绘制相应的下料草图。 二、船体钢材预处理:对钢材表面进行预处理,消除应力。 1.钢材矫正:一般为机械方法,即采用多辊矫夹机、液压机、型钢矫直机等。 2.表面清理:a.机械除锈法,如抛丸除锈法喷丸除锈法等,目前较为广泛采用;b.酸洗除锈法,也叫化学除锈,利用化学反应;c.手工除锈法,用鎯头等工具敲击除锈 三、构件加工 1.边缘加工:剪切、切割等; 2.冷热加工:消除应力、变形等; 3.成型加工:油压床、肋骨冷弯机等。 四、船体装配:船体(部件)装配,把各种构件组合拼接成为各种我们所需的空间形状。 五、船体焊接:把装配后的空间形状通过焊接使之成为永久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 六、密性试验:各类密性试验,如着色试验、超声波、X光等。 七、船舶下水:基本成形后下水,设计流水线以下的所有体积均为浸水体积。

1.重力下水:一般方式为船台下水,靠船舶自重及滑动速度下水; 2.浮力下水:一般形式为船坞; 3.机器下水:适用于中小型船舶,通过机器设备拖拉或吊下水。 八、船舶舾装:全面开展舾装系统、系泊系统、机装、电装、管装等方面的工作。 九、船舶试验:系泊试验、倾斜试验,试航(全面测试船舶各项性能)。 十、交船验收。 ~~~~~~~~~~~~~~~~~~~~~~~~~~~~~~~~~~~~~~~~~~~~~~~~~~~~~~~~~~~~~~~~~~~~~~ 船舶建造工艺流程简要介绍 本讲座从管理者的角度,按照“壳舾涂一体化总装造船”现代造船管理模式的要求,结合我国船厂的探索实践,介绍船舶建造在各工艺阶段的组织方式、应注意的问题,同时提供 对施工状态的评价标准。 一、造船生产管理模式的演变由焊接代替铆接建造钢质船,造船生产经历了从传统造船向现代造船的演变,主要推动力是造船技术的发展。传统造船分两个阶段: 1、常规的船体建造和舾装阶段。在固定的造船设施按照先安装龙骨系统、再安装肋骨框、最后装配外板系统等。 2.由于焊接技术的引进,船体实行分段建造;舾装分为两个阶段:分段舾装和船上舾装,即开展予舾装。 现代造船又历经以下阶段: 3、由于成组技术的引进,船体实行分道建造;舾装分为三个阶段: 单元舾装、分段舾装和船上舾装,即开展区域舾装。 4、由于船体建造和舾装、涂装相互结合组织,实现“壳舾涂一体化总装造船”。 5、随着造船技术的不断发展,精益造船、标准造船、数字造船、绿色造船将成为船厂的努力方向。目前国内主要船厂一般处于三级向四级过渡阶段;国内先进船厂已达到四级水平;外高桥船厂、建设中的江南长兴岛造船基地明确提出将精益造船、标准造船、数字造船、绿色造船作为发展目标。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船舶建造保险条款(2009版)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船舶建造保险(2009版)条款 第一条保险期间 本保险在保险单列明的保险期间内从保险船舶建造开工之日或上船台之日起生效,直至保险船舶建成交付订货人或船舶所有人或保险期间 满期时止。两者以先发生者为准。 在投保前已分配在船上的物资和机械设备,自保险单中列明的保险起期日开始时生效。 在保险开始生效后分配或交付给建造人的物资和机械设备,自分配或交付时生效。 在本保险单列明的保险期间内,保险船舶若提前交付给所有人满一个月者,本公司可退还被保险人规定的保险费,不足一个月者不退费。 如超过保险期间交付,必须事先书面通知本公司办理展延保险期间手续。展期满一个月者,本公司应收规定的保险费。不足一个月者不加收保 险费。 第二条保险价值和保险金额 保险价值为船舶的建成价格或最后合同价格。保险金额应按保险价值确定。被保险人如以暂定价值作为保险金额投保,应在船舶建成或确 定最后合同价格后通知本公司调整保险金额。对暂定价值超过或低于保险价值的部分,本公司按比例加收或退还保险费。 如果保险价值超过暂定价值125%时,本保险对任何一次事故或同一事件引起的一系列事故的保险船舶损失的赔偿总额,以暂定价值的125%为限。但由于保险船舶改变设计、装修或改动船型、物资变更所引起的船舶造价的变动,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责任范围 本公司对保险船舶的下列损失、责任和费用,负责赔偿: 1.保险船舶在船厂建造、试航和交船过程中,包括建造该船所需的在保险价值内的一切材料、机械和设备在船厂范围内装卸、运输、保管、安装、以及船舶下水、进出坞、停靠码头过程中,由于下列原因所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l)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 (2)工人、技术人员、船长、船员及引水人员的疏忽过失和缺乏经验; (3)船壳和设备机件的潜在缺陷; (4)因船台、支架和其他类似设备的损坏或发生故障; (5)保险船舶任何部分因设计错误而引起的损失; (6)在保险船舶下水失败后为重新下水所产生的费用; (7)为确定保险责任范围内损失所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对船舶搁浅后为检查船底而支付的费用,即使没损失,本公司也予负责。 2.对于下列责任和费用,本公司也负责赔偿: (1)共同海损牺牲和分摊; (2)救助费用; (3)发生碰撞事故后,保险船舶对被碰撞船舶及其所载货物、浮动物件、船坞、码头或其他固定建筑物损失和延迟、丧失使用的损失以及 施救费用、共同海损和救助费用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但以保险船舶的保险金额为限; (4)保险船舶遭受本条款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事故后引起的清除保险船舶残骸的费用、对第三者人身伤亡赔偿责任,可以按本公司保障与赔 偿条款的有关规定给予赔偿但以保险船舶的保险金额为限; (5)在发生碰撞或其他事故后,被保险人在事先征得本公司书面同意后,为争取限制赔偿责任所支付的诉讼费用; (6)保险船舶的保险金额如低于保险价值,本公司对本款所列各项的责任或费用,按保险金额和保险价值的比例计算赔偿。 第四条除外责任 下列各项,本公司不予负责: 1.由于被保险人故意或违法行为所造成的损失; 2.对设计错误部分本身的修理、修改、更换或重建的费用及为了改进或更改设计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3.由于被保险人对雇佣的职工的死亡、伤残或疾病所应承担的责任和费用; 4.核反应、辐射或放射性污染引起的损失或费用; 5.由于战争、敌对行为、武装冲突、炸弹的爆炸、战争武器、没收、征用、罢工、暴动、民众骚动引起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以 及任何人的恶意行为或政治动机所引起的任何损失; 6.建造合同规定的罚款以及由于拒收和其他原因造成的间接损失; 7.由于任何国家或武装集团的拘留、扣押、禁制,使航程受阻或丧失; 8.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责任和费用。 第五条承保区域 1.建造期间:限于造船厂范围内。建造船舶所需的材料、机器、设备在造船厂范围以外的任何运输、装卸、保管和建造船舶在造船厂范围 以外的任何拖航必须事先通知本公司并交付规定的保险费后方予负责; 2.试航、交船期间:20,000总吨以上的船舶的单程自航距离限于500海里,1,000总吨至20,000总吨船舶的单程自航距离限于250海里,1,000总吨以下船舶的单程自航距离限于100海里。如超过上述距离,必须事先通知本公司,并交付规定的保险费后方予负责。 第六条赔款处理

《船舶行业要求规范条件》

《船舶行业要求规范条件》 一、总则 (一)为进一步加强船舶行业管理,化解产能过剩矛盾,加快结构调整,促进转型升级,引导船舶工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行业规划,制定本规范条件。 (二)国家鼓励企业做优做强,加强技术和管理创新,全面建立现代造船模式,提高船舶设计制造水平、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提升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水平,降低资源和能源消耗,淘汰落后产能。 (三)国家对符合本规范条件的船舶建造企业实行公告管理,企业按自愿原则进行申请。 (四)本规范条件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台湾、香港、澳门地区除外)符合CB/T3000《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评价方法》(以下简称CB/T3000标准)定义的钢质一般船舶生产企业。 二、基本要求 (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经营范围包括船舶建造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六)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禁止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材料和生产工艺。

(七)应具有生产场所用地长期的合法土地使用权,生产用地面积应与企业的生产规模相适应。 三、生产设施、设备和计量检测要求(八)应具备与所建造船舶相适应的岸线、船台或船坞、舾装码头、起重设施、涂装设施、厂房和仓库,并应具有良好的交通环境及供电、供水、供气能力。 (九)应具备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船体加工设备、机加工设备、喷涂设备等主要生产设备, 其性能和精度应能满足船舶建造的要求。 ()应具备满足船舶建造要求的检测手段和检测仪器设备,包括密性试验用设备、倾斜试验用设备、无损检测设备、测厚仪、理化实验设备等检测设备及各类计量器具。 四、建造技术能力要求(一)企业的造船生产应满足现代总装造船的要求,具备以中间产品组织生产为基本特征的总装造船体系和作业流程。造船生产管理体制和生产组织形式应与作业流程、工程分解方式相适应。 (二)应按照精细化管理和准时化生产的要求建立工程计划管理体系,能够进行生产能力测算、生产资源与生产任务的量化平衡分析,具有企业标准作业周期和作业指导书。 (三)应设有专门的生产设计部门,具有现代造船生产设计能力,建立区域生产设计模式,船、机、电等专业能够按区域配

船舶建造保险

保险责任 责任范围 本公司对保险船舶的下列损失、责任和费用,负责赔偿: 1.保险船舶在船厂建造、试航和交船过程中,包括建造该船所需的在保险价值内的一切材料、机械和设备在船厂范围内装卸、运输、保管、安装、以及船舶下水、进出坞、停靠码头过程中,由于下列原因所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l)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 (2)工人、技术人员、船长、船员及引水人员的疏忽过失和缺乏经验; (3)船壳和设备机件的潜在缺陷; (4)因船台、支架和其他类似设备的损坏或发生故障; (5)保险船舶任何部分因设计错误而引起的损失; (6)在保险船舶下水失败后为重新下水所产生的费用; (7)为确定保险责任范围内损失所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对船舶搁浅后为检查船底而支付的费用,即使没损失,本公司也予负责。 2.对于下列责任和费用,本公司也负责赔偿: (1)共同海损牺牲和分摊; (2)救助费用; (3)发生碰撞事故后,保险船舶对被碰撞船舶及其所载货物、浮动物件、船坞、码头或其他固定建筑物损失和延迟、丧失使用的损失以及施救费用、共同海损和救助费用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但以保险船舶的保险金额为限; (4)保险船舶遭受本条款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事故后引起的清除保险船舶残骸的费用、对第三者人身伤亡赔偿责任,可以按本公司保障与赔偿条款的有关规定给予赔偿但以保险船舶的保险金额为限; (5)在发生碰撞或其他事故后,被保险人在事先征得本公司书面同意后,为争取限制赔偿责任所支付的诉讼费用;

(6)保险船舶的保险金额如低于保险价值,本公司对本款所列各项的责任或费用,按保险金额和保险价值的比例计算赔偿。 保险期间 本保险在保险单列明的保险期间内从保险船舶建造开工之日或上船台之日起生效,直至保险船舶建成交付订货人或船舶所有人或保险期间满期时止。两者以先发生者为准。 在投保前已分配在船上的物资和机械设备,自保险单中列明的保险起期日开始时生效。 在保险开始生效后分配或交付给建造人的物资和机械设备,自分配或交付时生效。 在本保险单列明的保险期间内,保险船舶若提前交付给所有人满一个月者,本公司可退还被保险人规定的保险费,不足一个月者不退费。如超过保险期间交付,必须事先书面通知本公司办理展延保险期间手续。展期满一个月者,本公司应收规定的保险费。不足一个月者不加收保险费。 除外责任 下列各项,本公司不予负责: 1.由于被保险人故意或违法行为所造成的损失; 2.对设计错误部分本身的修理、修改、更换或重建的费用及为了改进或更改设计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3.由于被保险人对雇佣的职工的死亡、伤残或疾病所应承担的责任和费用;4.核反应、辐射或放射性污染引起的损失或费用; 5.由于战争、敌对行为、武装冲突、炸弹的爆炸、战争武器、没收、征用、罢工、暴动、民众骚动引起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以及任何人的恶意行为或政治动机所引起的任何损失; 6.建造合同规定的罚款以及由于拒收和其他原因造成的间接损失; 7.由于任何国家或武装集团的拘留、扣押、禁制,使航程受阻或丧失; 8.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责任和费用。

《船舶行业规范条件》

附件 船舶行业规范条件 一、总则 (一)为进一步加强船舶行业管理,化解产能过剩矛盾,加快结构调整,促进转型升级,引导船舶工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行业规划,制定本规范条件。 (二)国家鼓励企业做优做强,加强技术和管理创新,全面建立现代造船模式,提高船舶设计制造水平、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提升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水平,降低资源和能源消耗,淘汰落后产能。 (三)国家对符合本规范条件的船舶建造企业实行公告管理,企业按自愿原则进行申请。 (四)本规范条件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台湾、香港、澳门地区除外)符合CB/T 3000 《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评价方法》(以下简称CB/T 3000 标准)定义的钢质一般船舶生产企业。 二、基本要求 (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经营范围包括船舶建造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六)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禁止生产国家明令淘汰

的产品,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材料和生产工艺。 (七)应具有生产场所用地长期的合法土地使用权,生产用地面积应与企业的生产规模相适应。 三、生产设施、设备和计量检测要求 (八)应具备与所建造船舶相适应的岸线、船台或船坞、舾装码头、起重设施、涂装设施、厂房和仓库,并应具有良好的交通环境及供电、供水、供气能力。 (九)应具备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船体加工设备、机加工设备、喷涂设备等主要生产设备, 其性能和精度应能满足船舶建造的要求。 (十)应具备满足船舶建造要求的检测手段和检测仪器设备,包括密性试验用设备、倾斜试验用设备、无损检测设备、测厚仪、理化实验设备等检测设备及各类计量器具。 四、建造技术能力要求 (十一)企业的造船生产应满足现代总装造船的要求,具备以中间产品组织生产为基本特征的总装造船体系和作业流程。造船生产管理体制和生产组织形式应与作业流程、工程分解方式相适应。 (十二)应按照精细化管理和准时化生产的要求建立工程计划管 理体系,能够进行生产能力测算、生产资源与生产 任务的量化平衡分析,具有企业标准作业周期和作业指导书。 (十三)应设有专门的生产设计部门,具有现代造船生产设计能力,建立区域生产设计模式,船、机、电等专业能够按区域配套出图,为区域造船提供完整、准确、可靠的工艺信息、生产信息、物量

船舶修理建造的保险知识商务指南频道_保险常识_总保险理财_海险_陆险_空险.doc

船舶修理建造的保险知识_商务指南频道_保险常识_总保险理财 _海险_陆险_空险 ⑧发生碰撞事故后,被保险船舶对被碰撞船舶及其所载货物、浮动物件、船坞、码头或其他固定建造物的损失和延迟丧失使用的损失以及施救费用、共同海损和救助费用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但以被保险船舶的保险金额为限;⑨被保险船舶遭受合同规定的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事故后引起的清除船舶残骸的费用、对第三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可以依人保的保障赔偿条款的有关规定予以赔偿,但以被保险船舶的保险金额为限;⑩船舶发生碰撞或其他事故,被保险人在事先征得保险人书面同意后,为争取限制赔偿责任所支付的诉讼费用。 基于船舶建造的特点,该保险有特定的承保区域。我国船舶建造保险条款规定,建造期间的承保区域限于造船厂范围内;而试航、交船期间, 2000 总吨以上的船舶的单程自航距离限于 500 海里, 1000 总吨至 2000 总吨船舶的单程自航距离限于 250 海里, 1000 总吨以下船舶的单程自航距离限于 l00 海里。保险人对此范围内因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超出此范围的,则不承担保险责任,除非事先征得了保险人同意并加付保险费。船舶建造险除外责任

船舶建造保险的除外责任是: ;①由于被保险人的故意或非法行为所造成的损失;②对设计错误本身的修理、修改、更换或重建的费用及为了改进或更新设计所发生的任何费用;③被保险人对其雇佣人员的死亡、伤残或疾病所应承担的责任和费用;④核反应、辐射或放射性污染引起的损失和费用;⑤由于战争、敌对行为、武器冲突、炸弹爆炸、战争武器、没收、征用、罢工、暴动、民众骚乱引起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以及任何人的恶意行为或政治动机所引起的任何损失;⑥船舶建造合同中规定的罚款以及由于拒收和其它原因造成的间接损失;⑦由于任何国家和武装集团的拘留、扣押、禁制,使试航航程受阻的损失。 [2]

现代船舶建造工艺流程-壳舾涂一体化造船模式

现代船舶建造工艺流程 根据现代造船“壳舾涂一体化总装造船”模式,船舶生产经历了传统造船到现代造船的过渡,因为技术的发展和日新月异的创造力与技术革新突破,才达到了目前的造船情况。 传统造船分为两个阶段:1是常规船体建造和舾装阶段,先装龙骨系统,再装肋骨系统,最后装外板系统;2是分段建造,舾装分为2个阶段,分段舾装和船上舾装。 现代造船则由于成组技术的引入,船体实行分道建造,舾装分为3个阶段,单元舾装、分段舾装、船上舾装。由船体建造、舾装、涂装结合工作组成了所谓的“壳舾涂一体化总装造船”。当前造船行业正向着数字造船和绿色造船的方向努力。 一、船舶建造工艺流程层次上的划分为: 1、生产大节点:开工——入坞(上船台搭载)——下水(出坞)——试航——交船 生产大节点在工艺流程中是某工艺阶段的开工期(或上一个节点的完工期),工艺阶段一般说是两个节点间的施工期。生产大节点的期限是编制和执行生产计划的基点,框定了船舶建造各工艺阶段的节拍和生产周期;节点的完成日也是船东向船厂分期付款的交割日。 2、工艺阶段:钢材预处理——号料加工——零、部件装配——分段装焊——坞内装焊(合拢)——拉线镗孔——船舶下水——发电机动车——主机动车——系泊试验——试航试验——交船 3、以上工艺阶段还可以进一步进行分解。 4、是以上工艺阶段是按船舶建造形象进度划分的,造船工艺流程是并行工程,即船体建造与舾装作业是并行分道组织,涂装作业安排在分道生产线的两个小阶段之间,船体与舾装分道生产线在各阶段接续地汇入壳舾涂一体化生产流程。 二、船舶建造的前期策划 船舶设计建造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在开工前船厂必须组织前期策划,一是要扫清技术障碍;二是要解决施工难点。 1、参透“技术说明书”(设计规格书)。 技术说明书是船东提出并经双方技术谈判,以相应国际规范及公约为约束的船舶设计建造的技术要求。船厂在新船型特别是高附加值船舶的承接中必须慎重对待:必须搞清重要设备运行的采用标准情况、关键技术的工艺条件要求,特别是要排查出技术说明书中暗藏的技术障碍(不排除某些船东存有恶意意图); 2、对设计工作的组织。 船舶设计工作分三阶段组织进行——初步设计、详细设计、生产设计。初步设计:是从收到船东技术任务书或询价开始,进行船舶总体方案的设计。提供出设计规格说明书、总布置图、舯剖面图、机舱布置图、主要设备厂商表等。详细设计:在初步设计基础上,通过对各个具体技术专业项目,进行系统原理设计计算,绘制关键图纸,解决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最终确定船舶全部技术性能、船体结构、重要材料设备选型和订货要求等。 生产设计:是在详细设计送审图完成基础上,按工艺阶段、施工区域和组装单元,绘制记入各种工艺技术指示和各种管理数据的工作图、管理表以及提供生产信息文件的设计。

船舶建造技术试题及答案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继续教育学院 2012年秋季学期 船舶建造技术本科试题A 考试形式:闭卷答题时间: 120分钟本卷面成绩站课程成绩 100% (所有答案必须写在答题纸上、标清题号) 一、判断题 1.测量是船体建造中各工序不可缺少的环节。() 2.焊接在水密舱壁上的舾装件必须加设覆板。() 3.盘尺尺条与船体结构都是钢质材料,所以测量时可以不考虑其热胀冷缩影响。() 4.船体构件的转角处必须倒钝,这样可增加油漆的附着力。() 5.船体重要构件错位切修长度是错位量的20倍。() 6.肘板的作用是增加连接构件之间的强度。() 7.舵线与轴线的距离应控制在3mm以内。() 8.油水舱的海底栓位置应选在与结构不相碰处。() 9.锚链舱中心线与锚链管中心线有一角度。() 10.船体结构上的任何一点的坐标均可从型值表中查出。() 11.船体的出入口、梯子、通道等均可在基本结构图中看出。() 12.船体的吃水标志应该在分段制作阶段堪划。() 13.船体结构安装锌块是为了提高其耐腐蚀程度。() 14.罐底版,罐壁板连接角钢,罐盖板各板间的焊缝应错口排料,应采用十字焊缝连接,不允许采用T字形的焊缝连接。() 15.船体底部分段确定长度方向的位置以相邻两分段间肋距为依据。()16.船台上进行艉段定位时,如确定前后位置有矛盾,则应以肋骨检验线为依据。() 17.船体产品质量通过工序质量放映工作质量。() 18.圆柱形容器的焊缝受力不均匀,根据受力分析,环向焊缝所受到的应力要比纵向焊缝的应力大一倍。() 19.船舶在静水中发生总纵弯曲,弯矩最大值在船体长度的中间部分,中间部分的剪力为最大。() 20.船体零件进行复杂曲面成型加工,一般采用三星滚(或三心滚)设备来加工。() 二、选择题: 1.凡在狭小舱室,箱柜和容器等处工作,必须执行()监护制度、监护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内河小船建造规范

中国船级社 内河小型船舶建造规范 2006

中国船级社 内河小型船舶建造规范 2006 2006年3月1日生效 北京

目录 第1章通则 (1) 第1节一般规定 (1) 第2节申诉和解释 (3) 第3节授权法定检验和证书 (3) 第2章检验和发证 (4) 第1节一般规定 (4) 第2节检验 (5) 第3节证书 (7) 第3章钢质船舶船体结构 (8) 第1节一般规定 (8) 第2节外板和甲板 (9) 第3节船底骨架 (10) 第4节舷侧骨架 (13) 第5节甲板骨架和支柱 (16) 第6节舱壁 (18) 第7节机舱骨架 (19) 第8节上层建筑和甲板室 (20) 第4章纤维增强塑料船舶船体结构 (21) 第1节一般规定 (21) 第2节结构设计原则 (21) 第3节总纵强度 (23) 第4节外板 (24) 第5节甲板 (24)

第7节上层建筑和甲板室 (26) 第8节骨架 (26) 第9节主机基座和机舱骨架 (29) 第10节尾封板 (30) 第11节甲板开口和局部加强 (30) 第12节支柱 (31) 第13节船体试验 (32) 第5章轮机 (33) 第1节一般规定 (33) 第2节发动机装置 (34) 第3节汽油机 (34) 第4节液化石油气(LPG)发动机和系统 (35) 第5节泵和管系 (37) 第6节轴系和螺旋桨 (38) 第7节操舵装置 (40) 第6章电气设备 (41) 第1节一般规定 (41) 第2节设计、制造、安装和检验 (41) 第3节配电系统 (44) 第4节主电源和备用电源 (46) 第5节配电板和配电电器 (46) 第6节电力拖动装置 (47) 第7节照明、航行灯、信号灯 (47)

57000吨散装货船船体建造工艺设计

57000吨散装货船船体建造工艺设计 57000吨级N226散装货船 船体建筑工艺设计 姓名: 学号: 2010年06月11日 前言 造船生产设计是从施工立场动身,通过设计形式,考虑高质量、高效率、短周期、并确保安全、合理组织造船生产的一种设计,它要紧统筹和指导和谐本船从设计开始至交船期间船舶建筑各环节的有关工作。民船的船舶设计过程通常分为初步设计、详细设计和生产设计。初步设计和详细设计的大部分工作差不多上由科研院所来完成的,而生产设计一样差不多上由新船的建筑单位来完成。由于各单位的建筑场地、加工设备以及起重能力的不同,即使是同一船舶,不同的建筑单位,它的生产设计也是有所不同的。本讲明书是以广东中远船务有限公司为新船的建筑单位,来阐述船舶生产设计的整个过程。 第一,对新建船舶(即TOXOTIS (特凯迪斯) N226 57000吨级散货船)以及公司的具体情形进行综合分析,确定新船的船台建筑方案、船体的分

段划分及分段装配原则工艺。本讲明书在编写过程中,得到了广东中远船务有限公司设计所及造船分厂的关心和支持,在此深表谢意。 限于本人的知识水平,本讲明书中的缺点和错误在所难免,恳请各位老师批判指正。 摘要 本文要紧针对TOXOTIS (特凯迪斯) N226 57000T级散装货船船体生产设计进行论述,从前期船厂生产能力和本船结构形式入手,分不对船舶的分段划分、船体分段的下料、装配顺序、焊接工艺、船体分段的总装过程进行了分析和叙述,提出了有效并适合船厂生产能力的装配、焊接工艺方案,为以后同类船舶的制造提供了有意义的参考。 关键词 散装货轮;分段;制作工艺 Bulk carrier;Block;Fabrication technics 目录 广东中远船务工程有限公司生产条件简介 (3) 概述 (4) 分段制造要领 (16)

船舶建造日期记录规定

船舶建造重要日期记录管理规定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船舶安全监督管理,规范船舶建造和重大改建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船舶检验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500总吨及以上在中国登记和拟在中国登记的海船。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是实施本规定的主管机关。 各直属海事管理机构、各船舶检验机构负责本规定的具体实施工作。 第四条新建船舶或实施重大改建的现有船舶应在下述各阶段向建造(改建)地直属海事管理机构(位于直属海事管理机构辖区以外的按就近原则管辖,下同)申请对相应重要日期的确认:(一)第I阶段:船舶安放龙骨或处于相应建造阶段、重大改建的开工日期。 (二)第II阶段:船舶建造或重大改建的完工日期。 向海事管理机构提交的申请,应同时抄报已受理建造检验申请的船舶检验机构。 上述两个阶段的日期统称为船舶建造重要日期。船舶建造重要日期确认的申请,由船舶所有人提交;未确定船舶所有人的新建船舶,

由船厂提交。 第五条船舶建造重要日期由建造(改建)地海事管理机构的执法人员会同执行船舶检验任务的验船师与船舶所有人、船厂的代表在船舶建造(改建)的现场实施确认,并实名签署相应阶段格式的《船舶建造重要日期确认书》。 船舶建造重要日期的现场确认是船舶建造检验工作和船舶现场监督管理工作的组成部分。《船舶建造重要日期确认书》是船舶检验技术资料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船舶建造重要日期确认书》现场实名签署前,船舶所有人和船厂应分别填写相关信息并加盖印章;《船舶建造重要日期确认书》现场实名签署后,船舶检验机构、海事管理机构应分别加盖船舶检验专用章、船舶登记专用章。 《船舶建造重要日期确认书》为一式五份,船舶所有人、船厂、船舶检验机构各保留一份备查,海事管理机构保留二份,其中一份移交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 第七条新建船舶应在向船舶检验机构申请建造检验前取得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核准的《船舶名称核定申请书》。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应在《船舶名称核定申请书》的备注栏内加注:此船名在船舶建造阶段用于船舶标识。自船舶名称核准之日起12个月内不申请办理有关登记手续的,按《船舶名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新建船舶或实施重大改建的船舶在建造(重大改建)期间,船舶登记机关不予办理船名变更。

中外船舶保险条款比较

中外船舶保险条款比较 英国在海上保险方面具有悠久的历史,在18世纪就已制定了海上保险单标准格式,称为“Lloyd‘s S.G.Form”或“The S.G.Policy"。”’该格式自1779年被官方采用后,几乎未作任何修改,便被并入“1906年海上保险法)第一部分(Schedule 1)。由于该保险单含有承保船舶与货物两种风险,故被用于船舶和货物的保险,一直沿用至本世纪80年代。S.G.保险单所承保的风险范围是比较狭窄的,同时在船舶碰撞责任方面,仅负责3/4的责任,并且仅负责船舶之间的碰撞,不负责船舶碰撞固定物体或浮动物体的责任。随着时代的进步和根据时代发展的需要,S.G.保险单分别于1982年和1983年被修改,修改后的船舶保险条款分定期和航次条款。其中 1983年船舶定期保险条款又于1995年被修订,修订后的条款称为《1995年协会船舶定期保险条款) (1TCH 95)。“ITCH 95”对1983年条款的主要修改是:(1)增加了船级条款,要求被保险人重视保持原有船级,在遇到船级变动时,被保险人有义务及时通知保险人。(2)扩大了恪尽职责的适用范围,正如“ITCH95'’第6条所规定的“本保险承保由下列原因所致的保险标的的灭失或损坏……但此种灭失或损坏应不是由于被保险人、船舶所有人、管理人、监督人或其岸上任何其他管理人员未恪尽职责所致的”。显然,恪尽职责扩大对监督人和岸上其他管理人员的适用。(3)排除了对防污费用的赔偿,且不论这种费用是否属于共同海损。(4)规定了12个月的索赔通知期限。“ITCH 95'’与我国《船舶保险条款)相比,其中相当部分内容是基本相似的,特别是责任范围(除少数风险不同外)、除外责任、免赔额、保险责任终止等主要条款几乎是完全一致的。但在许多方面也存在着区别,从条款数量上看,

(金融保险)国内船舶保险条款

精品资料网(https://www.360docs.net/doc/269064538.html,) 25万份精华管理资料,2万多集管理视频讲座 (金融保险)国内船舶 保险条款 精品资料网(https://www.360docs.net/doc/269064538.html,)专业提供企管培训资料

国内船舶保险条款 第一章保险船舶范围 第一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集体、个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的机动船舶与非机动船舶,依照本条款的规定,都可以向保险人(即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下同)投保船舶保险。 建造或修理中的船舶、试航的船舶、石油钻探船、失去航行能力的船舶,以及从事捕捞作业的渔船,都不在本保险范围内。 第二条本保险的保险标的包括下列各项. 一、船体; 二、机器、仪器及用于航行的设备(其中包括舵、桅、锚、橹、子船); 三、特别约定的船舶附属设备。 零星工具、备用材料、燃料及水、盐等给养品和船员的衣物、行李不属本保险范围。 第三条投保本保险的船舶必须具有港航监督部门签发的适航证明和按规定配备持有职务证书的船员,从事客货营业运输的必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第二章保险责任

第四条保障船舶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保险人负赔偿责任: 一、八级以上(含八级)大风、洪水、海啸、地震、崖崩、滑波、泥石流、冰凌、雷击; 二、火灾、爆炸; 三、碰撞、搁浅、触礁、倾覆、沉没; 四、船舶航行中失踪六个月以上。 第五条碰撞责任.保险机动船舶或其拖带的保险船舶与它船、它物发生直接碰撞责任事故,致使被碰撞的船舶及所载货物,或者被碰撞的码头、港口设备、航标、桥墩、固定建筑物遭受损失以及被碰撞船舶上的人员伤亡,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所负的赔偿责任,由保险人负责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以不超过船舶的保险金额为限。属于本船舶上的人员伤亡和货物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第六条共同海损和救助. 一、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或惯例应当由保险船舶摊负的共同海损牺牲和费用; 二、保险船舶在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或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船舶的损失而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或救助费用,由保险人负责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以不超过保险船舶的保险金额为限。 第七条保险期限为_______年,起止日期以保险单载明的时间为准。 第三章除外责任

船舶建造工艺

第一章造船工程概论 1.船舶建造工艺的任务 (1)根据现有技术条件,为造船生产制订优良的工艺方案和工艺方法,以缩短周期、降低生产成本、提高质量和改善生产条件。 (2)大力研究开发新工艺、新技术,不断提高造船工艺水平,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2.船舶建造的内容 (1)船体建造:船体号料、船体构件加工、中间产品制造、船台总装 (2)舾装工程:主船体和上层建筑以外的机电装置、营运设备、生活设施、各种属具和舱室装饰等。 (3)涂装作业:在船体内外表面和舾装件上,按照技术要求进行除锈和涂敷各种涂料,使金属表面与腐蚀介质隔开,达到防腐蚀处理的目的。 3.船舶制造流程:准备工作,零件加工,中间产品制造,船舶总装,船舶下水,船舶试验,交船与验收 4.造船作业任务分解:将船舶建造这一工程项目划分为若干子项目的工作。 (1)系统导向型任务分解:对船舶按功能系统分解任务。 (2)中间产品导向型任务分解:将最终产品分解为若干中间产品的分类方法称为中间产品导向型任务分解。(成组技术原理、生产作业分类、中间产品特征分类) 5.造船模式的内涵和演变:造船技术的发展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五个有代表性的造船模式 6.计算机辅助设计CAD,计算机辅助制造CAM,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CIMS,CALS 7.造船生产准备工作内容:设计准备,工艺和计划准备,材料与设备,工厂设施,人员准备(1)设计准备:初步设计(意向书及技术附件、造船合同及附件),详细设计,生产设计(2)工艺和计划准备:工艺准备(准备阶段、加工制作阶段、中间产品组装阶段、船舶总装和船内舾装阶段、船舶下水阶段、码头舾装阶段、船舶试验与交船阶段)、计划准备 第二章船体放样与号料 1.船体放样 定义:即将图纸上以一定缩尺比例绘制的设计图,放大成1:1的实尺图样(或1:10、1:5的比例图样),作为船体构件下料、加工的依据。 目的:设计图放大,将设计图上因比例限制而隐匿的型值误差和曲线(面)不光顺因素予以消除,对型线进行光顺。补充进设计图中尚未完全表示出的内容,并依据放大、光顺的图样求取船体构件的真实形状和几何尺寸。 方法:手工放样:实尺放样(1:1)、比例放样(1:5或1:10)、数学放样(用数学方程定义船体型线或船体型面,建立数学模型,借助计算机完成船体放样) 内容:理论型线放样、肋骨型线放样、船体结构线放样、船体构件展开和提供后续工序所需材料。 2、船体构件号料:依据放样提供的构件样板、草图、样杆和数据,在平直的钢板和型材上划出构件的切割线及加工线等,并在材料上合理地排列各构件图样,以求省料省工的工艺过程。 3、理论型线放样:放样格子线、绘制三个投影面的外轮廓线、绘制三组型线(作横剖线图上的各横剖线、作半宽图上的各水线、作纵剖线图上的各纵剖线) 4、型线光顺: 要求:保持投影一致性,其型值误差不大于±2mm。所有的型线必须都是光顺的。型线修改光顺后,各点型值应尽量接近原设计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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