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物品管理办法

危险物品管理办法
危险物品管理办法

危险物品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加强危险物品管理,防止火灾、爆炸、中毒、腐蚀、放射性等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财产的安全,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危险物品使用、储存、管理单位

三、引用文件

(一)国务院令第344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二)《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2005)

(三)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

四、定义

危险物品指:爆炸品、强氧化剂、自燃物品、遇水燃烧物品、易燃物品、有毒品、剧毒品、腐蚀性物品、放射性物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等。

五、职责

(一)各使用单位根据实际需要按程序向公司认可的具有采购权的单位提出危险物品准确的申购计划。

(二)武保处是危险物品的主管部门。负责危险物品的运输、储存、使用、销毁等环节过程中安全监督、检查;督促使用单位整改隐患;检查上述各环节的法律证件是否齐全,并督促相关单位到公安机关办理。

(三)采购单位协同武保处负责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包括危险物品的购买、运输、储存、使用、销毁等环节所需要法律证件的办理。

(四)装备处负责购买带有放射性同位素的仪器、设备。

六、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单位与生产经销单位签定购买合同时应到武保处备案。采购单位购买时应到公安机关办理所需的购买证和运输证后,方可到指定的生产经销单位购买。

(二)运输

运输部门运输危险物品时,应事先把运输的时间、路线、运输工具及所运品种、数量、起运和到达地点等情况报公安机关批准,押运员应由熟悉危险物品性能的专人持证押运,货物装卸应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三)危险物品的储存

⒈危险物品入库前,应进行检查登记,填写《危险物品入库登记表》。(见附表1)

⒉应妥善保管好危险物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⒊应建立健全危险物品安全保管制度,设专人管理,专人看护。仓库、储存室和存放地点应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并根据物品的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泻压、防火、防雷、灭火、防护林晒、调温、消除静电、报警、防护围堤等安全设施。

⒋危险物品的存放应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储存数量不得超过设计容量。特别是对化学性质或防火、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危险物品,不得在同一仓库或储存室内存放。具体内容见附录1《危险物质分类贮存规则》

⒌爆炸物品需要在专用仓库外临时储存的应经公安机关审查同意后,方可存放。

化学试剂、化学危险品管理办法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562 化学试剂、化学危险品管理办法通用 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化学试剂、化学危险品管理办法通 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化学试剂、化学危险品的管理,满足学院教学、科研、生产的需要,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保护环境,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我学院使用、储存、运输化学试剂及化学危险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化学试剂为无毒、无害的化学试剂。化学危险品为易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和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氰化物、毒害品和腐蚀品及放射性物品等。 第四条化学试剂、化学危险品必须由使用部门和保卫处联系,统一到公安部门办理有关采购许可证,统一组织采购、验收、登记入帐,然后由各部门负责专人专柜进行

[化学危险品管理规定]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

[化学危险品管理规定]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 xx年3月15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施行后被废止,下面给大家介绍关于化学危险品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化学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保证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保护环境,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凡在中华人民 __境内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和使用化学危险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指化学危险物品,系指中华人民 __国家标准GBXXXX-86《危险货物分类与品名编号》规定的分类标准中的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蚀品七大类。放射性物品、民用爆炸物品、兵器工业的火药、炸药、弹药、火工产品和核燃料

第四条 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和使用化学危险物品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 化学危险物品的生产企业、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必须设在安全地点。 第六条 __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范围,负责本条例的贯彻实施和监督检查。 3第二章化学危险物品的生产和使用 第七条 国家对化学危险物品的生产,统一规划,严格管理。国家对新建、扩建、改建生产剧毒化学危险物品企业

实行严格控制。禁止乡、镇、街道企业生产剧毒化学危险物品。 第八条 新建、扩建、改建生产化学危险物品的企业,必须经所在地省辖市以上(含省辖市)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第九条 地方新建、扩建、改建生产剧毒化学危险物品的企业,必须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并报化学工业部备案。 第十条 新建、扩建、改建生产化学危险物品的企业必须向审批单位提交下列文件: (一)设计任务书(包括工艺、厂区布置、周围建筑情况、厂区周围一千米范围内的居民情况等);

危险化学品控制程序范本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危险化学品控制程序(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88818危险化学品控制程序 Hazardous Chemicals Control Progra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1.目的 1.1为规范和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的使用、运输、采购、销售、储存等环节。 2.范围 公司内所有危险化学品的采购、搬运、贮存、使用和回收等活动。 3.参考 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制定本制度。 4.定义

4.1危险化学品:凡具有易燃、易爆、腐蚀、毒害等危险性质,在生产、贮运、使用、采购、销售中能引起燃烧、爆炸和导致人身中毒或伤害事故,并使财产受到毁坏的危险化学物品及其他物品,统称为危险化学品。 5.职责 5.1安全主管部门职责 5.1.1组织编制《作业环境专项应急预案》,针对危险化学品组织开展演练,并到政府相关部门备案。 5.1.2开展企业危险化学品登记普查工作,技术部门负责索取和编制《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并到相关部门和机构进行登记、备案。 5.1.3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对厂内员工进行危害告知教育。 5.1.4组织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装置每三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对检测和评估结果建立档案。 5.2厂务部负责在使用场所设置火灾报警装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处于正常适用状态。 5.3各归口管理部门依据《危险化学品控制程序》进行

化学危险物品管理规定

化学危险物品管理规定 1、目的 加强公司化学危险物品申购、储存和使用管理,预防火灾、爆炸及环境污染等灾害事故发生。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化学物品的申购、储存使用管理及应急措施。 3、术语解释 化学危险物品:系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6944--86《危险货物分类与产品编号》规定的分类标准中的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水燃烧物品、氧化剂和有机性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蚀品七大类。 4、职责 4.1制造部负责按此规定指导各车间进行管理。 4.2管理部负责组织相关人员的培训。 4.3资材科负责对化学危险物品采购及仓储的管理。 5、管理规定 5.1化学危险物品作业者的教育。

5.1.1使用化学危险物品的部门须对使用者、保管者进行必要的有关化学危险物品的知识教育, 并保留教育记录。 5.1.2新的化学危险物品作业者必须在进行相应教育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5.2化学危险物品的申购。 5.2.1各部门人员在工作或生活使用中尽量用非危险物品代替化学物品的使用。 5.2.2需使用化学危险品的部门,须上报管理者代表批准后,由资材科统一采购。 5.2.3按上述程序申购的危险化学物品由仓管员验收后入库,其他需入库的化学危险物品须经管 理者代表同意后方可入库。 5.3化学危险品的储存 5.3.1化学危险物品储存场所严禁烟火。 5.3.2化学危险物品必须室内存放,保持阴凉、干燥、通风。 5.3.3化学危险物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箱(柜)内,由专人管理。 5.3.4化学危险物品应当分类分项存放,堆垛之间的主要通道应当有安全距离,不得超量存放。

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证安全生产,保证公司财产和员工安全,保护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所指的危险化学品,系指公司生产的氯酸钠、氯酸钾、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四丁基脲、2-乙基蒽醌、重芳烃,及其配制的生产双氧水工作液、压缩氢气、瓶装氧气、乙炔、分析化验用药品等。 第三条生产、使用、储存、运输(搬运)危险化学品的部门和单位,必须制定安全生产规程、岗位操作规程及各种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第四条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的部门和单位,应指定专门安全贮存地点。 第五条公司内部各有关部门应按照规定的职责和权限,负责对生产、使用、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实施管理和监督检查。 第二章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使用 第六条公司对各部门和车间生产、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实行统一控制,严格管理。 第七条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的部门和车间,应制定原料、中间产品和最终产品的理化性能,对储存、运输(搬运)、包装的技术要求,工业卫生、安全和环境保护,及处理灾害性事故的应急措施。 第八条新建、扩建、改建的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车间,须经县(市)化工、公安、环保、劳动等部门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九条公司应根据需要,建立消防和应急救援组织。 第十条对生产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车间和部门,应根据危险品的种类、性能,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监测、报警、降温、防潮、避雷、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并保证各种设施完好,正常使用。 第十一条生产危险化学品的车间,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工业产品质量责任的法规,保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十二条公司生产危险化学品所使用的压力容器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压力容器和设备的规定,并经常进行维护和监测。 第十三条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和标志必须符合国家规定。质管部门(或中心化验室)应加强对包装质量和包装材料的监督检查和定期测试。 第十四条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的部门和个人,必须遵守各项消防、安全

项目部施工现场危险品安全管理措施

四川路桥成昆铁路米易至攀枝花段MPZQ-1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危化品安全管理措施 文件编号: SRBG-QEO-MPZQ-1-2015A 版次: O/A 受控状态: 分发号: 拟制:安质部 审核人: XX 批准人: XX 生效日期: 2015年3月1 日

危化品安全管理措施 为了加强项目部危险品仓库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确保项目部财产的安全和工程 顺利进展,制定本安全管理措施: 1.项目部危险品仓库的防火工作在工地消防领导小 组的领导下,由义务消防队负责搞好消防器材的配备、 管理、养护和使用工作。 2.氧气瓶、乙炔瓶的安全要求: 2.1氧气瓶、乙炔瓶应分别存放在通风良好的场所, 应防止日光曝晒。 2.2严禁和易燃物、易爆物混放在一起,严禁靠近热源,气瓶与明火距离不得小于10米,使用时,氧气瓶和 乙炔瓶的间距不得小于5米。 2.3乙炔瓶应保持直立,并应有防止倾倒的措施。 3.易燃、易爆化学品的安全要求: 3.1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等应分别存放在与普 通仓库隔离的专用库内,并按照有关规定严格管理。汽 油、酒精、油漆极其稀释剂等挥发性易燃材料应密封存 放。酸类及有害人体健康的物品应放在专设的库房内或

场地上,并做出标记,库房内应保持通风。 3.2挥发性的易燃材料不得装在散口容器内和存放 在普通仓库内,应保存在距构筑物不小于25米处单独隔离,装过挥发性油剂及其他易燃物资的容器未经采取措施,严禁用电焊或者火焊进行焊接与切割。 3.3闪点在摄食45度以下的桶装易燃液体不得露天存放,必须少量存放时,在炎热夏季应严防曝晒,并采 取降温措施。 4.危险品仓库库房的安全要求: 4.1危险品仓库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养护,保证其能正常使用。 4.2危险品仓库房内应使用防爆型照明灯具,严禁使用明火,门口要写出防火标志,人员搬运时要轻拿轻放,严防撞击。 4.3各仓库随时清理仓库周围的易燃杂物。 4.4危险品仓库应有避雷及静电接地设施。 5.施工中的安全要求: 5.1严格执行进出仓库清点验收登记手续。 5.2在使用过程中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准备好应

化学品管理控制措施计划

化学品管理计划控制程序 1.目的 2.適用範圍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化学危险物品的储存和使用管理。 3.0定义 化学危险物品: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氧化剂和 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蚀品等。 4. 作业内容: 4.1化学危险物品作业者的教育 4.1.1使用化学危险物品的部门须对使用者、保管者进行必要的有关化学危险物品的 知识教育,并保留教育记录。 4.2 化学危险物品的入库 4.2.1化学危险物品由危险品仓库管理人员验收后,放置到规划的储位区域。 (规划的储位区域内必须张贴相对应化学品的MSDS资料) 4.3化学危险品的储存 4.3.1化学危险物品必须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设专人管理。 4.3.2化学危险物品储存场所严禁烟火。须配备灭火设施。 4.3.3化学危险物品必须室内分类分项存放,保持阴凉、干燥、堆垛之间的主要通道应有安全距离,不可超量存放。

4.3.5盛装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要正确标识,检查,消除隐患,防止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发生。 4.3.6 盛装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在使用后,须由指定协作单位回收,不得随意露天摆放,或将残 余物随意倾倒。 4.3.8现场尽量不储存危险化学品,对危险化学品的领用实行当天领取,当天使用。 4.3.9定期检查储存場所及发现问题点及时纠正预防。 5.危险品仓库的管理 5.1.防火、防泄露安全管理。 5.2化学危险物品存入与发放管理、并做成相关管理表。 5.3废弃化学危险物品的回收处理。 6.应急措施 6.1.火灾、爆炸 A)立即向公安消防机关报警。 B)将易燃物质搬离该场所,疏散人员。 C)将危险情况通知邻近工厂和周围群众。 D)火势不大时,可用公司配置的灭火设备进行初期灭火,控制火势。 6.2泄漏 A)尽量减小漏出面积的扩散。 B)液体要用抹布、拖布等拭去或用应急沙吸附,放在专门的容器中。

危险物品管理规定

中 2009年 5 月 1 日

危险物品管理规定 0 目的 对危险物品的标识、搬运、贮存和发放过程实施控制,确保满足社 会环境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的要求。 1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工程项目所需危险品的控制和管理。 2 术语和定义 2.1 危险物品:指工程中常用的对环境及职业安全健康可能造成影响和 危害的火工品、燃料、油脂、化工产品、木材、水泥及其他有毒有 害、易燃易爆物品等。 3 职责 3.1 公司物资部 3.1.1 负责拟制并督导本作业文件的执行; 3.1.2 负责对工程项目危险物品的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 3.2 项目经理部 3.2.1 协助采供部门确保危险物品在采购、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3.2.2 负责对火工品仓库的设置、办理火工品储存许可证、使用许可证和 人员培训及有关作业证书的办理; 3.2.3 负责工程完工后剩余火工品的处置; 3.2.4 负责对危险物品管理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处理,并对其管理情况进行 监督、检查; 3.2.5 负责按各种危险物品仓库设置的要求建库; 3.2.6 负责选派经公安部门培训后的人员担任火工品仓库的保管和看守 工作; 3.2.7 负责建立危险物品的搬运、验收、领发、回收、清退、销毁、防火、 看守及安全检查等制度,并认真执行; 3.2.8 负责火工品出库后的搬运、加工和使用安全。

3.3 采供部门 3.3.1 负责办理火工品的购买证、运输证; 3.3.2 负责所采购的危险物品运输途中的安全; 3.3.3 负责所管危险物品入库搬运的安全管理。 4 工作程序 4.1 所有危险物品的采购、验证、标识、搬运、贮存和发放必须执行《物 资管理程序》、《物资供应办法》、《物资招标采购办法》、《铁路物资 技术保管规程》等相关文件的基本要求,同时执行本管理规定的特 殊要求。 4.2 火工品 4.2.1 项目在开工前提出建库计划(包括拟建仓库的地点、时间、设计图、 库存容量、保卫措施、防火制度、保管和看守人员名单等内容)报 当地公安机关审核批准,配合公安部门按照既便于施工又确保安全 的原则选址建库,同时应办理“储存许可证”;建立临时储存室时,也必须向当地公安机关申报批准; 4.2.2 库房应符合有关建筑规范要求,具备较好的防盗、防火、防爆性能; a)炸药库和雷管库必须分别建造,两库保持规定的距离,同时应在 库区设置独立看守值班室; b)库区周边应设置铁刺网或围墙,高度不应低于2米;墙外应设防 洪排水沟,不许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库区内应保持清洁,无杂草 和易燃物,严禁吸烟、用火以及将火种和汽油、煤油等其他易燃易 爆物品带入库区; c)库区应安装独立避雷针或架空避雷线,以及足够的照明设备(库 内须装防爆灯)和必要的通信联络设备,应设明显的警戒标志和“严 禁烟火”标志; d)库区内应配备足够的适于扑灭爆破器材火灾的消防灭火器材,并 定期对其性能和使用日期检查。 4.2.3 火工品仓库保管员和看守员必须经过公安机关培训取得合格证后

化学危险品管理办法(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化学危险品管理办法(正 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9284-23 化学危险品管理办法(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 目的 为了规范化学危险品的安全管理,预防环境污染事故,特制订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各施工现场对化学危险品的管理。 3 引用文件 《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 《火电厂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4 术语与定义(无) 5 职责 5.1 项目部负责化学危险品的购买、运输、贮存、使用的管理。 5.2 公司安全监察部和保卫部对项目部的化学

危险品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6 具体内容 6.1 化学危险品的购买 6.1.1 由化学危险品使用单位根据施工需要做施工预算,并向采购部门提供详细的性能技术要求。 6.1.2 采购部门签定购买合同前,应对生产经营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 6.1.3 采购部门应要求化学危险品生产销售单位提供产品的合格证、产品化学物理性能指标、产品运输贮存使用说明书等资料。 6.2 化学危险品的运输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6.3 化学危险品的贮存 6.3.1 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化学危险品的贮存规划。 6.3.2 化学危险品的贮存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应满足防泄漏、防火、防爆、防毒等要求。 6.4 化学危险品的使用

危险品安全管理措施(标准版)

( 安全技术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危险品安全管理措施(标准版) Technical safety means that the pursuit of technology should also include ensuring that people make mistakes

危险品安全管理措施(标准版) 1.0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化学危险品的安全管理,确保员工生命及公司财产安全,保证化学危险品的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特制定本管理措施。 2.0适用范围 吴江区2014年度二级公路改建工程SG2014-06标所有危险品的管理作业。 3.0名词解释 3.1先进先出:泛指仓库按照化学危险品的先后进料批次,顺序出货的一种常规作业要求。 3.2化学危险品:泛指国家法律规定范围内的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蚀之物品。 4.0职责

4.1采购:各施工队负责生产需求化学危险品的购买。 4.2仓管:各施工队负责危险品仓库所有化学危险品的安全管理。 5.0作业内容 5.1化学危险品的安全储存与使用 5.1.1所有化学危险品必须隔离单独储存,库区须保持阴凉、通风、干燥,之间的主要通道要有一定的安全距离,库区内严禁烟火。 5.1.2不同种类的化学危险品须分类储存,化学性质或防护、防火方法相抵触的危化品,不得在同一区域混合存放,特别是能自燃或遇水燃烧的物品不得与易燃易爆物品同放一个库区。 5.1.3化学危险品库区必须配备不同用途的报警消防装置和必要的安全设施,所有的库区安全设施必须符合消防或国家标准要求;同时,对库区设施要进行经常性的检修、维护和保养,以保证符合安全运行和环保要求。 5.1.4危险品仓库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告标识,库区要保持经常上锁状态,禁止任何闲杂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品库区。

化学品程序(含表格)

化学品管理程序 (ISO14001-2015) 1.0 目的 建立本程序对化学品的采购、运输、储存和使用过程实施管理,以减少由此产生的环境影响。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化学品的管理。 3.0 职责和权限 3.1 采购员 3.1.1 按申请单的要求采购并填写《化学品登记表》。 3.1.2 要求供货商提供原材料的ICP数据、成分表(MSDS),如属危险品,则填写《化学危险品登记表》。 3.2品保部:按供货商提供的MSDS(或从有关资料中查找),编制《化学危险品安全数据表(MSDS)》,并督促各部门按规定储存和使用。 3.3仓管员 3.3.1化学品入库前,必须对其进行安全检查,如有泄漏拒绝接受。 3.3.2必须按《化学危险品安全数据表(MSDS)》的储存要求对化学危险品进行严格管理。 3.4 使用部门

严格按照《化学危险品安全数据表(MSDS)》的要求进行操作,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4.0定义 (无) 5.0参考文件和数据 5.1《化学危险品安全数据表》 5.2《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 5.3《环境监测与测量控制程序》 5.4《环境管理纠正和预防措施程序》 5.5《废弃物管理程序》 5.6《培训控制程序》 6.0内容 6.1化学危险品的分类 6.1.1 根据GB13690-2009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将危险品分为三类: 6.1.1.1.1爆炸品。 6.1.1.1.2易燃液体。 6.1.1.1.3有毒化学品。 在《化学危险品登记表》中按此分类方法进行分类。

6.2采购控制 6.2.1 资财部须要求供货商提供原材料ICP数据、成分表(MSDS)或其他相关证明数据,填写《化学品登记表》和《化学危险品登记表》。 6.2.2 资财部将供货商提供的原材料安全数据(MSDS)或其他相关说明书交品保部,由品保部以指导书形式作成《化学危险品安全数据表(MSDS)》,并发至各相关部门。 6.3运输装卸过程的控制 6.3.1资财部要求供货商提供出承担运输服务的承包方有危险品运输资格证,并要求在运输装卸化学危险品时应遵守《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具体要求如下: 6.3.1.1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推拉、倾倒、泄漏。 6.3.1.2碰撞、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以及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互相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不得违反配装的限制和混合装运。 6.3.1.3遇热、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品,在装运时应采取隔热、防潮措施。 6.3.1.4运输化学品的车辆必须坚持安全行车,保持车距,严禁违规超车、超速和强行会车。 6.3.1.5装运危险品的车辆进入生产厂区必须装防火罩,排气管应装阻火器。车辆必须停放在工厂指定的安全地点。 6.4化学危险品的标识及储存

危险物品管理制度29470

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确保危险品仓库的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危险品仓库的管理 三、危险物品的定义 危险物品是对具有杀伤、燃烧、爆炸、腐蚀、毒害以及放射性等物理、化学特性,容易造成财物损毁、人员伤亡等社会危害的物品的通称。 危险物品的分类危险品的分类如下: 1、爆炸品,这类物质具有猛烈的爆炸性。当受到高热摩擦,撞击,震动等外来因素的作用或其它性能相抵触的物质接触,就会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产生大量的气体和高热,引起爆炸。爆炸性物质如贮存量大,爆炸时威力更大。这类物质有三硝基甲苯(TNT),苦味酸,硝酸铵,叠氮化物,雷酸盐,乙炔银及其它超过三个硝基的有机化合物等。 2、氧化剂,氧化剂具有强烈的氧化性,按其不同的性质遇酸、碱、受潮、强热或与易燃物、有机物、还原剂等性质有抵触的物质混存能发生分解,引起燃烧和爆炸。对这类物质可以分为:①一级无机氧化剂;性质不稳定,容易引起燃烧爆炸。如碱金属和碱土金属的氯酸盐、硝酸盐、过氧化物、高氯酸及其盐、高锰酸盐等。②一级有机氧化剂;既具有强烈的氧化性,又具有易燃性。如过氧化二苯甲酰。③二级无机氧化剂;性质较一级氧化剂稳定。如重铬酸盐,亚硝酸盐等。 ④二级有机氧化剂;如过乙酸。 3、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气体压缩后贮于耐压钢瓶内,使都具有危险性。钢瓶如果在太阳下曝晒或受热,当瓶内压力升高全大于容器耐压限度时,即能引起爆炸。钢瓶内气体按性质分为四类:剧毒气体;如液氯、液氨等。易燃气体;如乙炔、氢气等。助燃气体;如氧等。不燃气体;如氮、氩、氦等。 4、自燃物品,此类物质暴露在空气中,依靠自身的分解、氧化产生热量,使其温度升高到自燃点即能发生燃烧。如白磷等。 5、遇水燃烧物品,此类物质遇水或在潮湿空气中能迅速分解,产生高热,并放出易燃易爆气体,引起燃烧爆炸。如金属钾,钠,电石等。

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通用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为加强危险品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化学危险品的运输装卸 1、运输危险品时,必须按有关危险货物运输规定办理。 2、运输装卸危险品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和倾倒。 (2)禁止用绝缘软管进行导液工作。 (3)碰撞、互相接触易引起燃烧、爆炸或造成其它危险,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式互相抵触的危险物品,不得违反配装限制和混合装运。 (4)遇热、遇潮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物品,在装运时应采取隔热防潮措施。 3、装运危险品时不得客货混装,水泥船、制动系统不灵的汽车不得装运危险物品。

4、禁止无关人员搭乘装运危险品的车、船。 5、装运危险品的车辆,不得高速行驶、不得超车,通过市区时,应遵守所在当地公安机关规定的时间和路线,中途不得随意停车。 6、装运的危险物品必须有良好的包装,运输液体危险品的槽车或气瓶必须经过检验,并在检验周期内使用。 二、化学危险品的储存 1、化学危险品必须储存在专用的仓库、专用的场地,实行定人保管。 2、储存化学危险品应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与其它货物必须保持一定安全距离,隔离存放,并根据物品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泄压、防火、防雷、防晒、调温、消除静电等安全设施。 3、遇火、遇潮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或低洼易积水的地点存放。 4、受阳光照射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和桶装、罐装等易燃液体、气体,应在阴凉通风的地点存放或采取喷淋

危险品管理制度

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1、总则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对项目部危险品的安全管理,避免危险品事故发生,确保危险品搬运、使用、储存安全,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2.1本规定所指的危险品是本项目部使用的氧气瓶、乙炔瓶、柴油、酒精等。以下统称为危险品。 2.2本规定适用于本项目部氧气瓶、乙炔瓶、柴油、酒精等危险品的搬运、储存、使用的安全管理。 3、管理职责 3.1物资部负责对氧气瓶、乙炔瓶、柴油、酒精的储存保管。对搬运、储存的安全负责。 3.2试验室、电焊作业班按规定领取相应物品,对使用安全负责。 3.3安全质量部对危险品搬运、储存、使用的安全进行全面监督管理。 4、管理规定 4.1氧气瓶、乙炔瓶管理规定 4.1.1氧气瓶、乙炔瓶搬运时要轻拿轻放,不得相互碰撞和摩擦,严禁抛掷或剧烈滚动,不得戴有油污的手套进行搬运; 4.1.2 不得同车运送两种气瓶;

4.1.3 使用中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 禁非专业人员操作氧气瓶、乙炔瓶; 4.1.4 使用氧气瓶、乙炔瓶时,两瓶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与明火间距不得小于10米; 4.1.5 使用中必须配备氧气瓶帽、防振圈、压力表、回火阀, 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 4.1.6 室外使用气瓶必须做好防晒、防雨、防潮,严禁在太阳 下暴晒,冬天使用气瓶冻结时,严禁用明火烘烤,或用金属敲打。 4.2 酒精、柴油管理规定 4.2.1作业场所应设置“禁止烟火”的警示标志; 4.2.2使用酒精、柴油时,应检查周围环境,避免作业环境存 有易燃易爆物品; 4.2.3 使用酒精、柴油时,应做好周围环境保护措施,不得将 酒精、柴油洒落地面或溅到周围设备、设施、墙壁上; 4.2.4 用过的空油桶、空瓶、废油抹布等,应放到项目部指定 危险废物储存点,不得随意丢弃污染环境; 4.3危险品储存规定 4.3.1 危险品储存要用专门的仓库,配备消防设施或灭火器, 设置防火防爆、严禁吸烟等警示性标识; 4.3.2 仓库应设在通风、防潮、阴凉的地方,不得在阳光下直射; 4.3.3各种气瓶、油品、酒精要密封完好、分类储存,不得混放,不得放倒或倾斜; 4.3.4危险品仓库不得存放其他物品,摆放距离要符合安全标 准距离,不得超量存放;

(推荐)危险品类航材运输控制程序

【CCAR-276.59(g)/91/93(a)】 1目的 为加强公司危险品类航材运输管理,明确相关部门的责任,确保安全运输危险品类航材,保证公司航班运行需要,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厦航所有与危险品类航材运输有关的部门和单位(包括分公司和驻外机构),以及航材运输的全过程。 3依据 CCAR-276《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 ICAO Doc9284《危险物品航空安全运输技术细则》 4控制程序 4.1厦航所有航班仅运输公司自用的危险品类航材,不对外承运危险品货物。在该运输行为中机务部承担托运人的责任,货运部承担承运人的责任,厦航驻当地办事处或营业部承担收货人的责任(如无驻外机构,则由机务部派经危险品运输操作训练的人员随机前往办理提货手续)。 4.2机务部应将要托运的危险品类航材清单报运行标准部和货运部,由运行标准部报局方批准后,方可运输。货运部应严格按批准的清单收运。 4.3机务部应将取得危险品托运资格的人员名单及相关的合格证书复印件报备货运部,货运部对托运人员资格进行确认后,将相关材料建档备查。如托运人员名单发生变更,机务部应及时将相关材料报备货运部确认更新。 4.4机务部和货运部应制定危险品类航材运输的管理程序,保证安全、规范的运输危险品类航材。 4.5危险品类航材的托运 4.5.1托运前,机务部应按CCAR-276部和技术细则的规定,保证托运物品不是航空运输禁运的危险品,保证托运物品完好并在有效期内,保证托运物品在批准的清单范围内,保证符合航空运输条件,同时正确的进行分类、包装、加标记、贴标签。禁止以非危险品品名托运危险品。

4.5.2交运危险品类航材时,机务部应提供正确填写并签字(签字人应按CCAR-276部规定的要求训练合格,取得危险品托运资格)的危险品航空运输文件,该文件包括“托运人危险物品申报单”和货物托运书。同时应随附所运航材的安全技术说明书。 4.5.3如托运有特殊要求的航材,应在交运时将注意事项明确告知承运人,以确保运输安全。4.5.4机务部在托运航材前应确定目的站有收货人能及时提货,如无法确定则不得将航材交运。 4.6危险品类航材的收运 4.6.1货运部应制定和使用危险品收运检查单对所收运物品进行收运前检查,检查应至少包括: a)是否有完整的危险品航空运输文件; b)托运物品的包装是否合格(包括包装件是否有损坏或泄漏迹象,如有则不得收运); c)危险品航空运输文件是否有托运人签字; d)签字人是否有危险品托运资格。 4.6.2保卫部货物安检人员应对所托运货物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符合航空运输要求。 4.6.3确定收运后,货运营业室工作人员应填制“特种货物交接单”,随货物和单证同时交接。 4.7危险品类航材收运后的存储与装载 4.7.1货运部应设置专门的危险品类航材存储区域,如为互反应物质则应分开安全距离存储。 4.7.2货运配载人员在交接危险品类航材时,应再次对相关单证进行确认,同时确认货物完好可运输。 4.7.3当危险品类航材被预配上航班时,货运配载人员应再次检查包装件是否有破损或泄漏迹象(如有则不得配上航班),确保货物完好,同时通知货运调度室和装卸管理处。货运调度室应全程进行监控并做好相应记录,装卸管理处应派有经验人员进行货物装载。

危险物品和材料管理制度

危险物品和材料管理制度 1. 通则 (1) 凡生产、使用、经营、运输化学危险物品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规、制度和标准,并建立化学危险物品管理制度。对不属于化学危险物品管理范围,但具有一定危险性的物品,或其他危险物品均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加强管理。 (2) 易燃、易爆的化学危险物品,要将其理化、毒理性质数据 (闪点、熔点、自燃点、爆炸极限等),以及防火、防爆、灭火、安全运输等注意事项写在说明书上,否则不准出库使用。 (3) 应指派责任心强,经培训考核,并熟知危险物品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的人员管理危险物品。 2. 生产和使用 (1) 公司应根据生产需要,规定危险物品的存放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原料和成品的成分应经化验确认,生产备料性质相抵触的物料不得放在同一区域,必须分隔清楚。 (2) 凡使用危险化学品,必须随用随领,所领取的数量不得超过当班用量,剩余的要及时退回。

(3) 生产和使用有毒物品场所及其操作人员,必须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生产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操作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证及相关作业证,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方可进入作业场所作业。 (4) 作业场所应配置保护装置和报警系统,并定期定人进行维护检查,以确保其完好。 3. 安全技术与个人防护 (1) 改革工艺技术,并采用安全的生产条件,防止和减少有害物溢(逸)散。 (2) 以密闭、隔离、通风操作代替敞开式操作。 (3) 加强设备管理,杜绝跑、冒、滴、漏。 (4) 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持完好。 (5) 严禁直接接触有毒物品,不准在生产、使用场所饮食。 (6) 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 (7) 危险化学品储存和生产场所,应备有一定数量的应急解毒药品。 4. 中毒人员的抢救

化学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实用版

YF-ED-J4922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化学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制 度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化学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实用 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1.化学危险物品的生产或使用 ⑴车间建筑结构和工艺设备布置应符合防 火防爆、防毒要求,并配备必要的消防、通 风、降温、防潮、避雷等安全设备,以及防止 污染环境的设备。 ⑵化学易燃物品的加热设备禁止使用明火 在高温反应或蒸馏等操作过程中如必须使用明 火或烟道气,有机热载体,电热等加热时,应 采取严密隔绝封闭外露明火的安全措施。 ⑶车间内的电器动力设备、照明装置、仪

器和仪表应根据生产和使用化学危险物品的性质,分别采用防爆、封闭或其他有效的隔离措施。 ⑷生产或使用化学危险物品的设备和容器应根据生产过程的火灾危险和毒害程度,装置必要的排气、通风、泄压、防爆、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放料和自动报警等安全措施,并使之经常保持完整好用。 ⑸化学危险物品的生产或使用的反应设备,必须按规定定期进行试压,常压的设备不能当耐压使用。 ⑹化学危险品的输送设备,属易燃液体的应密封不露,用不产生火花的设备或用惰性气体压送;输送可燃气体的应保持正压不漏;输送固体氧化剂,易燃物品和爆炸物品应防止摩

化学危险品管理办法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14622 化学危险品管理办法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化学危险品管理办法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 目的 为了规范化学危险品的安全管理,预防环境污染事故,特制订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各施工现场对化学危险品的管理。 3 引用文件 《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 《火电厂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4 术语与定义(无) 5 职责

5.1 项目部负责化学危险品的购买、运输、贮存、使用的管理。 5.2 公司安全监察部和保卫部对项目部的化学危险品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6 具体内容 6.1 化学危险品的购买 6.1.1 由化学危险品使用单位根据施工需要做施工预算,并向采购部门提供详细的性能技术要求。 6.1.2 采购部门签定购买合同前,应对生产经营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 6.1.3 采购部门应要求化学危险品生产销售单位提供产品的合格证、产品化学物理性能指标、产品运输贮存使用说明书等资料。 6.2 化学危险品的运输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医院危险物品管理规定

医院危险物品管理规定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保卫科牵头材料 C 医院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1.危险物品的范围是:易燃、易爆、剧毒、麻醉、腐蚀、放射性、压力容器、液化气体及其他危险物品。 2.化学危险物品的管理 化学危险物品的采购由药剂科负责,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危险物品的入库及使用科室的领取,应严格按手续进行检查验收,并认真做好库存危险物品和在用危险品的管理工作。 各部门应按实际耗量领用,危险物品仓库管理人员有权限量发放。 3.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必须接受放射防护知识培训和有关法规教育,经有关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取得放射工作人员证后,方能从事放射工作,严禁无证上岗。 4.使用危险品单位的负责人,要经常对使用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实习、进修人员使用危险品时,带教老师应详细指导、监督,教授安全操作方法,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5.危险物品的空容器、变质废料、废溶液、废渣、废物等应予以妥善处理,严禁随意抛洒,由相关部门统一处置并记录存档。压力容器使用部门要定期进行检验,并记录建档。 医院危险品安全管理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医院的相关规 章制度,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2、建立健全部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对部门范围内的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安全考核。 4、按采购质量标准,采购危险化学品、设备、器材、器具。采购物品入库时要进行质量数量验收,对所采购物品的质量负责。 5、按采购质量标准,从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物品入库时要进行质量验收,对所采购物品质量负责。 6、对医用、试验消毒、科研所需新的危险化学品,采购时必须了解其物理、化学性能、安全使用和储存、运输要求。 7、做好仓库防火、防爆、防盗、各类贮罐的防雷、防静电、防火、防爆工作。 8、所有存放的危险化学品必须严格按要求进库存放,严禁不同特性的危险化学品混放。 9、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消防、岗位责任制,严禁在危险化学品仓库内吸烟和运用明火。仓库内必须设置相应的通风、防潮、调温、灭火器等安全设施设备。 10、存放危险化学品仓库,科室要设置危险品警示标志。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来源:化劳发[1992]第677号作者:化工部 第一条根据《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化学危险物品和在工业生产中使用化学危险物品或以其为原料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有关的科研、设计部门和事业单位。 第三条本《细则》所指化学危险物品,系国家标准(GB12268-)危险货物品名表中所列的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蚀品六大类中的化学危险物品。 放射性物品、民用爆炸物品、兵器工业的火药、炸药、弹药、火工产品和核能物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生产、使用(包括生产厂的储存、运输)化学危险物品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严禁乡、镇、街道企业生产剧毒化学危险物品。 第六条新建、扩建、改建(以下简称“三建”)生产化学危险物品的企业,按照不同投资规模的审批权限,经所在地省辖市以上(含省辖市)人民政府同意,按本《细则》和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履行审批手续。 第七条新建的化学危险物品生产企业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已确定的生产化学危险物品的厂点在其安全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建其它公共建筑或建居民点。 第八条凡申请生产化学危险物品的“三建”企业,一律由当地计(经)委,会同化工、公安、环保、卫生、劳动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企业才能准予立项建设。对省级以上政府批准的项目,由此批准单位报化学工业部备案,同时抄送当地铁路、交通、环保、卫生等部门。 第九条申请生产剧毒化学危险物品的“三建”企业,必须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并在选址时报化学工业部,化学工业部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认为不符合安全要求时,可以否决在该地区布点建设或扩建、改建。 第十条凡距离下列地区1000米内范围内不得规划和兴建剧毒化学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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