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常用标识管理制度【最新版】

实验室常用标识管理制度

实验室有哪些标识

标识按性质可分为属性标识和状态标识。属性标识规定了事物的固有特征, 它在整个过程中自始至终不变, 具有唯一性及可追溯性的特点。状态标识是指标识时事物满足规定质量要求的能力, 一般情况下具有时限性及可变性的特点, 即标识对象对应不同的时段, 可有不同的状态。

实验室活动中标识管理的对象主要有:

(1) 文件、档案、记录、报告;

(2) 检验样品;

(3) 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及标准物质;

(4) 药品试剂;

(5) 环境区域;

(6) 人员;

(7) 其他。

实验室如何在实验室运用各类标识

标识管理就是根据物品的属性, 对物品的标识进行设计、编排、粘贴、调整的动态管理过程。按照实验室管理对象的不同, 应用属性标识和状态标识对管理对象加以区分。两种标识方法可以相互交叉、混合使用。但是, 对于文件、档案、记录、报告(证书) 、检验样品、计量器具、标准物质这些对象, 首先要标识清楚物品的唯一性。然后, 对其存在的状态进行标识, 最后根据标识对象的变化作相应的标识状态调整。如对某档案编唯一号, 然后确定其“受控”、“有效”、“无效”等存在状态。对于药品试剂、环境区域、人员、其他对象则需标明其性质、状态、部门等。这些在准则中都有对应的规定。

文件、档案、记录、报告书

对于这一类对象, 应先用数字符号、签名表示文件、档案、记录及报告书, 进行唯一性表示。每一类别可先用字母

开头, 再用数字按顺序号进行编排, 也可直接用数字进行编排。唯一性标识编好后, 要用加盖印章的方式对文件的受控情况、作废情况、更改情况进行标识。

检验样品

首先用数字及符号表示检验样品的唯一性标识, 然后用标签表示待检样品、在检样品、检毕样品、留存样品。对于检毕样品要用“红”、“黄”、“绿”即“不合格”、“待定”、“合格”的标签进行标识。同时, 对需要返还企业的样品, 设置返还区域标牌, 并将需返还的样品放置其中。

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及标准物质

对于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及标准物质要根据仪器的状况及检定情况, 首先要建立仪器设备台账及仪器设备一览表, 用数字、符号进行唯一性标识, 使台账上的仪器设备编号同三色标志编号一致。同时, 根据仪器的状况, 用“红”、“黄”、“绿”三色标志来表示仪器“停用”、“准用”及“合格”状态。

药品试剂

首先要建立药品试剂台账, 对药品进行归类登记, 同时放置标牌, 表明酸性试剂、碱性试剂、盐试剂(可以细分) 、微生物试剂。

环境、区域

对于有化学危险品、毒品、有害生物、电离辐射、高温、高电压、撞击以及水、气、火、电等危及安全的作业区域, 其不仅应有防护隔离措施, 还应该用有区域名称(如“剧毒危险”、“易爆危险”、“高压危险”) 的标牌配合警示图形来表示该区域的危险性, 提醒大家注意。

人员

对于人员可用着装、胸牌来加以区分。

其他

可用图标来表示不得抽烟, 节约用电等

标识管理在实验室中应用应注意的问题

按以上所述, 建立一个统一规范、方便全面的标识系统是可以做到的, 但也要注意以下一些细节问题:

1. 如何建立标识系统(编排什么内容, 如何编排, 由谁来负责, 要确定相关人员) , 这需要统一协调。

2. 标识不宜太大, 粘贴部位应不影响设备的正常工作。

3. 要定期检查标识, 并及时撤换过期标识, 进行动态管理, 避免差错和事故。

4. 标识的文字、图形、符号应该清晰、直观, 内容应该简单、便于人们识别。

5. 对于标识的设计应该体现人性化、美观大方、方便目视、便于理解。

6.正确理解标识的含义, 以免使用时出错。在实验室中, 所有的仪器设备及其软件、标准物质均应有明显的三色标识来表明其状态, 状态标识中包含必要的信息(如检定/校准日期、有效期、检定/校准单位、设备自编号、使用人等) 。三

色标识分合格(绿色) 、准用(黄色) 、停用(红色) 三种。

三色标志的含义分别为:

(1) 合格标志(绿色) 表示计量检定、校准、验证合格, 确认其符合使用要求。

(2) 准用标志(黄色) 表示仪器设备存在部分缺陷, 但在限定范围内可以使用, 包括多功能检测设备, 某些功能丧失, 但检测工作所用的功能正常, 且经检验/校准合格;或测试设备某一量程准确度不合格, 但检验/检测工作所用的量程合格;降等降级后使用的设备。

(3) 停用标志(红色) 表示仪器设备目前状态不能使用, 但经检定/校准或修复后可以使用的, 包括仪器设备损坏者、仪器经检定/校准不合格者、检测仪器设备性能无法确定者、检测仪器设备超过检定周期未检定/校准者、不符合检测/校准技术规范规定的使用要求者。

实验室管理制度

****有限公司实验室管理制度 1 安全与管理 安全规程总则: 树立“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爱岗敬业,人人有责”的安全理念观念。全体员工必须牢记和执行,国家和公司,相关财产安全、人身安全、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和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凡不符合安全要求、存在安全隐患的实验室和仪器设备,以及可能给安全生产带来潜在安全风险的因素,员工有责任义务及时向负责人报告。出现危险的情况,员工必须停止实验操作并及时报告负责人处理。 1.1 实验室安全责任 安全员责任内容 (1)组织月度安全检查(时间暂定为每月中旬),重点对实验室用电、用气、用水、蒸汽、危险化学品等安全进行检查,填写月度安全检查表并存档; (2)对与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漏洞的排除工作进行监督; (3)对客观原因引起的安全隐患实验室难以排除的,及时形成书面报告,向主管领导汇报; (4)对新员工、实习生进行安全培训; (5)组织消防安全、实验室安全等讲座或安全教育活动,增强员工安全意识。 2 仪器及试剂管理 2.1 岗位安排 仪器名称 小型仪器 对外服务区 内部实验室 大型仪器 气相色谱 液相色谱 制备液相 蛋白纯化 倒置荧光显微镜

酶标仪 PCR 全波长分光光度计纯水系统 流式细胞仪 30L发酵罐 5L发酵罐 凝胶成像仪 落地离心机 试剂 常规试剂 色谱试剂 易制毒化学品、危险品 2.2 岗位职责 2.2.1 小型仪器方面 小型仪器包括:超净台、培养箱、摇床、移液枪、离心机、冰箱等价值10万元以下的仪器设备。 工作内容如下: (1)统计区域内小型仪器的型号、数量、使用情况及相关配件耗材情况; (2)协调小型仪器的使用,对使用率较高的仪器如超净台建立预约使用制度、冰箱建立分区域使用制度等; (3)对需要添置的小型设备进行调研和提交采购申请; (4)对区域内设备进行常规维护,整理操作注意事项,对操作不规范的现象及时制止和整改; (5)对出现故障的设备进行报修。 2.2.2 大型仪器方面 大型仪器包括:流式细胞仪、气相、液相、蛋白纯化、酶标仪等价值1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大型仪器负责人要对所负责的仪器有充分的了解,熟悉仪器的使用、保养、维护等内容。 工作内容如下:

安全标识标牌管理制度(标准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安全标识标牌管理制度(标准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安全标识标牌管理制度(标准版) 1目的: 为了提高保证检修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人员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风电场。 3引用标准: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4内容: 4.1标识标牌管理制度: 1、现场安全标识用以表达特定的安全信息,对提醒人们注意不安全因素,防止事故的发生起到保障安全的作用 2、施工现场在有助于提醒人们注意安全的场所醒目的地方,必须设置安全标志牌。

3、标志牌的高度应该尽量与人眼视线高度相一致。标志牌平面应与人眼视线夹角应接近90度角,观察者位于最大观察距离时,最大夹角不大于75度。 4、施工标志不应放在门、窗、架等活动物品上,以免这些物品移动后看不见标志,标志牌前不得放置阻碍认读的障碍物。 5、施工现场标志牌布置一定要事先设计,后布置,项目技术和安质负责人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设计有针对性、合理的安全标志,平面布置图,及其他业主要求的安全文明标志牌,并以此进行布置。 6、施工现场安全标志牌不得随意移动,如确需移动时,需项目经理批准,并备案后及时通知所有员工。 7、标志牌至少每月检查一次,如发现有变形、破损、褪色等不符合要求时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4.2附:安全色与安全标志释义: 1、安全色: 安全色是通过不同的颜色表示安全的不同信息,使人们能迅速、准确地分辨各种不同环境,预防事故发生。

产品标识管理制度

产品标识管理制度 编制人: 审核人: 审定人: 批准人:

1目的 为避免生产和交付过程中产品的误用、错装,防止不合格品转序/入库/交付,保证必要时能对产品进行追溯,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原辅材料、配件、外协件入库到成品交付过程中的产品标识和检验状态的标识,必要时的追溯过程。 3职责 3.1 生产科负责监督本程序的执行。 3.2 生产技术部门负责规定产品标识内容、方法及产品标识的管理。 3.3 经营部门负责对入库物资/产品进行标识和管理。 3.4 检验部门负责检验/试验状态标识的规定、使用和控制。 3.5 各职能部门/操作者负责产品标识的规范与实施。 4程序 各分厂/车间生产技术部门应制定符合本厂产品类型的具体的标识方法。 4.1 入库标识 4.1.1经检验合格入库的物资/产品,均应由其标识。 4.1.2库存物资标识: a)库存物资标识分为标牌标识和标签标识两类。标牌标识,主要用于对料场、料台、料棚及露天存放的物资进行标识,也可对库内储存物资进

行标识;标签标识,主要用于对库房内储存的物资进行标识。 b)库房内储存的物资应用相应的标签标明物资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计划单价、库存数量、进库时间、有效期限等内容,并按照库、架、层、位的顺序进行四号定位。 c)可以用白、黄、蓝、红四种颜色的标签标识标注物资的属性,具体标识方法: 白色标签――标识正常库存物资或代管(储)物资; 黄色标签――标识质量合格的有有效期限的正常库存或代管(储)物资; 蓝色标签――标识质量合格的一年以上无动态物资或积压物资; 红色标签――标识报废物资及超有效期限储存的物资。 d) 对于代储代管物资的标识,可采取以下两种方法的一种: Ⅰ在相应的标牌(签)上加盖(签写)“代管”、“代储”章; Ⅱ单独建立代储(管)物资区,悬挂“代管”、“代储”物资标识。 4.1.3物资/成品入库时,库房保管员要对其标识进行检验核实。入库后,保管员应注意保护好标识,出库时,必须保持标识的完整性。 4.1.4具有有效期的物资要注明物资的有效期限。 4.2生产过程的标识。 4.2.1生产过程中的半成品,用标牌明示不同的规格、型号,并规定半成品周转区位/架位,操作者按规定进行标识、摆放。 4.2.2半成品都应有其标识。对于无法在零件上直接标注的半成品,应采取跟踪记录方法,记录该批产品的规格、型号、数量、批号、操作者、检验人员。

产品标识标签管理制度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制度 1.目的 对公司的产品以及生产的全过程(包括从原辅料的接收、工序生产、成品入库以及出厂)保持适当标识,并规定相应检验状态的标识种类和管理办法,以确保在需要时对产品质量的形成过程实现追溯,确保合格品才能进入下一工序或出厂。 2.范围 适用于从原料进厂到成品出厂全过程标识的控制和可追溯性管理。 3 .职责 3.1仓管部:负责所属区或内物料(包括原辅料、产品)检验状态的标识及控制,并正确使用和保管好各种物品的标识。 3.2生产部:负责对生产过程中形成的半成品和成品进行标识与维持,若需要对产品质量进行追溯时,参与追溯工作的进行和评审。 3.3品管部:负责组织对物料进行质量状态标识,监督检查各执行部门的实施情况,实现产品质量的可追溯性管理。 4 .定义 5.程序 5.1原料标识 原料、添加剂预混料、编织袋和标签等原辅料必须分区堆放,上锁存放,防止流失。原辅料进库后由仓管员编写《原料标识卡》,并挂上相应的堆头上,注明名称、供应商、数量、规格、进料日期等,质检员根据检验结果,在《原料标识卡》填上质量状况和使用要求。有毒有害物资必须与形成饲料的物料隔离堆放,并设有明显的安全警告性标识。 5.2.生产过程中物料的标识 5.2.1生产过程中需使用的原辅料,必须先经仓管员同意,查清楚相应的标识卡,确定是合格的原辅料后才能领用,根据领料情况填写《原料出库单》和《原料耗用日报表》以便追溯,注意必须填写清楚供应商、检验编号和数量等可追溯信息。 5.2.2在生产过程中,若完成上一工序后,需要一段时间才能进入下一工序的物料,须挂上标识牌,并在标识牌上注明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和下一工序,确保信息传达准确无误。 5.2.3各种返工料必须按分类要求进行归类堆放和使用。 5.2.4 从车间拉出来的原料、半成品或成品,必须堆放在指定位置,并在叉料方向的两侧标明品种或编号、产生原因、数量、日期和班次等内容,以防误用。 5.3 成品标识

实验室规范化管理制度

实验室规范化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建设和管理,促进实验室规范化管理,提高实验室的综合能力和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充分发挥实验室在质量控制中的作用,本规定进一步规范实验室仪器、药品使用及储存管理,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范各类仪器、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建立起标准化、规范化的实验室,特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四川光亚聚合物化工有限公司质管部实验室内部管理。 2、实验室规范化管理基本要求 2.1. 实验室是进行检测、检定、校验工作的场所,应保持清洁、整齐、安静,检测室 温度、湿度符合相关项目检测环境条件需要。 2.2. 与试验检测工作无关的人员及物品不得入各检测室,实验人员不得做与检测和质 量改进实验无关的事情。工作期间严禁离岗、聊天、嬉戏、打闹、吸烟 2.3. 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工作时应戴相关的手套,严禁用手触摸带电器柜, 遵守安全用电规定。 2.4. 相互产生交叉污染或干扰的项目必须分室进行,不同项目的台面和物品不准混用。 2.5. 严格遵守本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每次实验必须有详尽的实验记录,原 始实验记录、数据按规范和要求必须严格管理。 2.6. 工作完备后清理试验场地,关闭电源,水龙头和门窗,做好防水、防火、防盗等 工作。 2.7. 必须遵守危险品的有关规程,对于使用的易燃、易爆、剧毒和有腐蚀性物品,从 进场、领取、使用、废弃等环节上严格按操作程序和细则进行管理。 2.8. 实验室钥匙管理应严格遵守实验室有关钥匙管理的要求,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借口 私自配制或转借他人。 2.9. 建立卫生值日制度,实验室清洁卫生落实到人,定期打扫室内外环境卫生, 疏通排水沟

安全标识标牌管理制度

编号:SY-AQ-07200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安全标识标牌管理制度 Management system of safety signs

安全标识标牌管理制度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1目的: 为了提高保证检修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人员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风电场。 3引用标准: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4内容: 4.1标识标牌管理制度: 1、现场安全标识用以表达特定的安全信息,对提醒人们注意不安全因素,防止事故的发生起到保障安全的作用 2、施工现场在有助于提醒人们注意安全的场所醒目的地方,必须设置安全标志牌。

3、标志牌的高度应该尽量与人眼视线高度相一致。标志牌平面应与人眼视线夹角应接近90度角,观察者位于最大观察距离时,最大夹角不大于75度。 4、施工标志不应放在门、窗、架等活动物品上,以免这些物品移动后看不见标志,标志牌前不得放置阻碍认读的障碍物。 5、施工现场标志牌布置一定要事先设计,后布置,项目技术和安质负责人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设计有针对性、合理的安全标志,平面布置图,及其他业主要求的安全文明标志牌,并以此进行布置。 6、施工现场安全标志牌不得随意移动,如确需移动时,需项目经理批准,并备案后及时通知所有员工。 7、标志牌至少每月检查一次,如发现有变形、破损、褪色等不符合要求时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4.2附:安全色与安全标志释义: 1、安全色: 安全色是通过不同的颜色表示安全的不同信息,使人们能迅速、准确地分辨各种不同环境,预防事故发生。

产品包装、标识管理规定

产品包装、标识管理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郴州市普尔二氧化碳有限公司产品包装、标识的管理办法。 本标准适用于郴州市普尔二氧化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产品包装、标识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布《产品标识标注规定》、GB 190-1990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3 术语与定义 标识,指用于识别产品及其质量、数量、特征、特性和使用方法所做的各种表示统称标识。 4 管理职责 4.1 生产部负责产品包装、标识的检查和管理工作。 4.2 质管部负责对包装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并在检验报告单上标识产品检验状态。 4.3 储运车辆负责包装物和进厂化工原料检验状态的标识。 4.4 生产部负责中间产品和副产品进行标注标识。 5 管理内容与要求 5.1 包装管理 5.1.1 产品必须用合格的包装物(二氧化碳专用气瓶或二氧化碳专用槽车)包装,采购部负责按包装物标准要求采购包装物,并负责验收、发放和保管。 5.1.2 生产部或储运车辆负责产品包装并填写包装(充装)记录。 页脚内容1

5.1.3 包装环境条件要符合技术标准要求,防止外界杂质污染产品,包装所用的材质要适宜,不与所接触的产品发生物理、化学作用,并保持干净。 5.1.4 包装前生产部或储运车辆必须对包装容器进行检查,凡气瓶、储罐、汽车、罐车等若有余液、腐蚀严重、杂物或阀门安全附件不全者等均视为不合格包装物,严禁使用。 5.1.5 包装容器必须专用,不得因包装而影响产品内在质量。改装的包装容器,必须更换产品标志,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5.1.6 包装(充装)时,不允许掺杂不同的产品和不合格的厂品。包装结束后,检查容器密封是否完好,有无泄漏的情况。气瓶充装的产品额定重量进行抽查。 5.2 产品标识管理 5.2.1 产品标识应符合《产品标识标注规定》和GB 190-1990危险货物包装标志的要求。包装物上必须有明显的图形标志,产品标识标注的内容包括:产品名称、执行标准编号、产品质量等级、生产许可证编号、批号、毛重、净重、生产厂名称和地址等,还应标出防火、危险、剧毒等标志或字样。还应向顾客发放《安全技术使用说明书》 5.2.2 出厂产品均按生产日期顺序进行批号标识。 5.2.3 进厂化工原料经质管部检验后,储运装置按质管部出据的原料质量分析检验单对入库原料进行正确标记、存放。 5.2.4 生产必须使用带有合格标记的原料。没有合格标记的原料不准投入生产。 5.2.5 产品标识应按《GB 190-1990危险货物包装标志》的规定统一制定。按产品生产批号进行最终产品检验,做好记录,并在质量检验单中对最终产品的质量状态进行标记。 5.2.6 最终产品在包装(充装)时,生产部应在包装物上做好包装标记(贴警示标签和产品标识 页脚内容2

实验室的卫生管理制度

实验室的卫生管理制度 目的:建立实验室内的卫生管理制度,为实验室进行试验提供优良的环境。 范围:公司实验室的卫生管理。 责任:质检员、检测中心主任、质量部经理。 内容: 1. 概述 实验室是进行科学实验的地方,不但要保证实验室的安全性而且还要务必使实验室保持清洁,为科学实验创造良好的环境,实验室卫生重在保持而不再打扫,各实验人员在进入实验室后必须遵守以下细则,否则禁止其在本实验室进行实验。 2. 实验室卫生制度细则 2.1:实验室参加实验的人员,必须整洁、文明、肃静。 2.2:进入实验室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的规章制度,实验室为无烟实验室,严禁在实验室内吸烟,不得吃口香糖,不得随地吐痰和乱扔纸张 2.3:参加实验的人员在实验过程中,要注意保持室内卫生及良好的实验秩序。实验结束后,必须及时做好清洁整理工作实验人员必须将工作台、仪器设备、器皿等清洁干净,并将仪器设备和器皿按规定归类放好,不能任意搬动和堆放。所有实验所产生的废物放入废物箱内,并及时处理,清理好现场。 2.4:在每次实验结束后,实验人员必须对实验室进行清扫。 2.5:实验室主任负责安排日常的卫生清扫、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实验室成员有参加本室清扫及维护保养仪器设备的义务。 2.6:实验室内各种设备、物品摆放要合理、整齐,与实验无关的物品禁止存放在实验室。 2.7:实验室为保持室内地面、实验台、设备和工作环境的干净整洁,必须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的卫生制度,每年彻底清扫1--2次。 2.8:实验室内的仪器设备、各人实验台架、凳和各种设施摆放整齐,并经常擦拭,保持无污渍、无灰尘。 2.9:卫生责任人应对实验室桌面、地面及时打扫。注意保持室内场地和仪器设

标牌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标志管理制度 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制度是对涉及煤矿安全生产及职工安全健康的产品所采取的强制性安全管理制度。 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的基本特点 煤矿矿用产品执行安全标志管理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安全技术装备保障工作。通过安全标志认证的产品将颁发安全标志证书,授权使用安全标志标识。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是确认矿用产品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煤矿安全生产要求,准许生产经营单位出售和使用单位使用的凭证。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的产品要取得安全标志,需经过以下4个方面的工作: (1)资质审查。鉴于煤矿生产对其所用产品的特殊要求,煤矿矿用产品 必须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生产单位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有足够的注册资金和足够的技术力量。 (2)技术审查。技术审查包括技术标准、图纸和说明书的审查。生产单位生产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煤矿安全生产的需要,名称和说明书用规范,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3)现场评审。现场评审从软件和硬件两个方面审查企业是否具有必要的生产设施设备、产品检测检验手段和完善可靠的质量保证体系,能否持久稳定地保证产品质量。 (4)产品抽检。按照一定的规则,进行产品抽样,由取得相应资质的煤矿矿用产品检测检验机构,按照国家或行业标准进行产品检测检验工

作,并出具检验报告。 通过上述审查、评审和检验合格的产品,发放安全标志证书,准许在产品上按有关规定使用“MA”安全标识。安全标志证书有效期依产品种类不同而有区别,一般为2~4年。安全标志证书有效期截止前必须提交延证或换证申请,安全标志证书超过有效期的产品不得销售,使用单位也不得购买和使用。 生产单位必须按照经技术审查和现场评审合格的技术文件、生产条件组织生产,如果生产条件或技术条件发生改变,必须报安全标志管理机构,经审查或重新审批,取得新的安全标志证书,方可生产和销售。 二、执行安全标识管理的煤矿矿用产品 (1)电气设备,包括高低压电器、防爆电机、综合保护装置和其他防爆电器。 (2)照明设备,包括安全帽灯、防警矿灯、防爆电具、矿灯短路保护装置等。 (3)爆破材料、发爆器,包括煤矿许用炸药、煤矿许用雷管、煤矿许用导爆索、发爆器等。 (4)通讯、信号装置,包括通信、信号装置。 (5)钻孔机具及附件,包括电动、液动、非金属与轻合金气动的钻、凿、锚机具。 (6)提升、运输设备,包括带式(刮板)输送机、提运设备。(7)动力机车,包括防爆蓄电池电机车、架线机车、防爆柴油机动力设备等。

产品标识标注管理规定最新内容

产品标识标注管理规定最新内容 本文是关于产品标识标注管理规定最新内容,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感谢阅读。 产品标识标注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产品标识,引导企业正确地标注产品的标识,明示产品质量信息,保护企业、用户、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产品标识是指用于识别产品及其质量、数量、特征、特性和使用方法所做的各种表示的统称。 产品标识可以用文字、符合、数字、图案以及其他说明物等表示。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的产品,其标识的标注,应当遵守本规定。 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产品标识的标注另有规定的,应当同时遵守其规定。 第四条产品应当具有标识。 裸装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 第五条除产品使用说明外,产品标识应当标注在产品或者产品的销售包装上。 产品或者产品销售包装的最大表面的面积小于10平方厘米的,在产品或者产品销售包装上可以仅标注产品名称、生产者名称;限期使用的产品,在产品或者产品的包装上还应当标注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本规定的其它标识内容可以标注在产品的其他说明物上。 第六条产品标识所用文字应当为规范中文。 可以同时使用汉语拼音或者外文,汉语拼音和外文应当小于相应中文。 产品标识使用的汉字、数字和字母,其字体高度不得小于1.8毫米。 第七条产品标识应当清晰、牢固,易于识别。

第八条产品标识应当有产品名称。产品名称应当表明产品的真实属性,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产品名称有规定的,应当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名称; (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产品名称没有规定的,应当使用不会引起用户、消费者误解和混淆的常用名称或者俗名; (三)如标注“奇特名称”、“商标名称”时,应当在同一部位明显标注本条(一)、(二)项规定的一个名称。 第九条产品标识应当有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应当是依法登记注册的,能承担产品质量责任的生产者名称和地址。 进口产品可以不标原生产者的名称、地址,但应当标明该产品的原产地(国家/地区,下同),以及代理商或者进口商或者销售商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进口产品的原产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进口货物原产地的暂行规定》予以确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下列规定相应予以标注: (一)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集团公司或者其子公司,对其生产的产品,应当标注各自的名称、地址; (二)依法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集团公司的分公司或者集体公司的生产基地,对其生产的产品,可以标注集团公司和分公司或者生产基地的名称、地址,也可以仅标注集团公司的名称、地址; (三)按照合同或者协议的约定相互协作,但又各自独立经营的企业,在其生产的产品上,应当标注各自的生产者名称、地址; (四)受委托的企业为委托人加工产品,且不负责对外销售的,在该产品上应当标注委托人的名称和地址; (五)在中国设立办事机构的外国企业,其生产的产品可以标注该办事机构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 最新产品标识标注规定 第一章总则

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1.目的 规范公司安全警示标志管理,充分发挥安全警示标志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加强监督管理,避免事故的发生,依据《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7-2008)和《安全色》(GB2893-2008)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办公场所。 3. 职责 3.1 安全警示标志由各部门根据风险评价结果负责向品质保障部部提交使用计划。 3.2安全警示标志由品质保障部负责审批,并报常务副总批准。 3.3 安全警示标志由物流部负责采购,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3.4 安全警示标志由使用部门负责安装、维护与管理。各使用部门应建立安全警示标志档案,做好安全警示标志使用、维护、和管理,并列入日常检查内容;如发现有变形、破损、褪色等不符合要求的标志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4.安全警示标志的分类 4.1在不准或制止人们的某种行为的场所必须设置禁止标志。其含义是禁止人们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标志。禁止标志的基本形式是带斜杠的园边框,白底红字 4.2在提示注意可能发生危险的场所必须设置警告标志。其含义是提醒人们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标志。其基本形状为正三角形边框,黄底黑字。 4.3在必须遵守的场所必须设置指令标志。其含义是强制人们必须做出某种动作或采取防范措施的图形标志。其基本形状为圆形边框。兰底白字。 4.4在示意目标方向的场所必须设置提示标志。其含义是向人们提供某种信息(如表明安全设施或场所)的图形标志。基本形状为正方形边框,绿底白字。 5. 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原则 5.1 安全警示标志应按照能够起到提示、提醒的目的,安全警示标识应设置在醒目的地方和它所指示的目标物附近(如易燃、易爆、有毒、高压等危险场所),使进入现场人员易于识别,引起警惕,预防事故的发生。 5.2 各部门在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同时,根据公共场所和生产环境的不同,设置相应的公共信息标志,如紧急出口、注意安全等。

商品标识标注管理规范

商品标识标注管理规 商品标识标注管理商品标价签的管理一、标价签检查1 品名必须明确标注该商品名称特别提示鞋类商品必须在品名标注男、女类别2 规格根据商品的重量、尺寸、体积等容进行标注3 成份根据商品标识的容标注食品即食物配料表服装类即面料的含量4 单位根据商品计量单位进行标注必须是法定的计量单位5 等级根据商品标识的等级进行标注一般服装、鞋子用合格来标注茶叶需用一级、优级来标注。6 编码中心十位编码7 产地必须根据商品的最终生产加工、分装地来进行标注而非代理商的地址。8 零售价格9 物价员章二、降价签检查1 降价签必须与正价签配套使用不可单独使用。2 降价签的降价原因需根据实际情况来填写一般惯用的有促销、换季、断码、断色等原因。3 降价签的时间规定: 食品类10天期限一般商品两个月60天期限4 降价签的价格必须填写现价和原价三、标价签注意事项1 保持标价签干净无污损、无涂改字迹清晰。2 标价签若有空格无法填写的必须用斜线来代替不可空缺3 标价签挂放要求一货一签不能有货无签或有签无货4 标价签不能采用“特价”、“平价”、“大降价”、“跳楼价”等含混不清或误导性的用语标价5 不可无依据标示“全市最低价”、“全场打折“、“出厂批发价”6 不能以“买一赠一”的方式销售而不标明赠送商品名称7 实际出售的商品为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必须明确标注而不能以标示优惠价、折扣价等方式出售. 8 标示优惠价、折扣价等出售的商品必须标明

本次降价前的价格标价签标识必须与商品标识相一致四、商品标价签检查的处罚规定1 标价签填写不规首次发现问题开具整改单限期整改。2 第二次复查仍未整改开具提醒单限期整改。两次以上提醒仍未整改追究当事人责任并开具处罚单50元。商品标识标注的管理一、商品标识标注的检查1 中文标识产品标识所用文字应当为规中文。具备产品名称、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以联营形式生产的产品必须标注其实际生产厂名和厂址。2 国生产的合格产品应当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3 国生产并在国销售的产品应当标明企业所执行的标准GB、行业标准或者经备案的企业标准的编号QB。4 产品标识中使用的计量单位应当是法定计量单位。5 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数量、净含量、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以及其他技术要求的应当相应予以标明。6 限期使用的产品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日期或失效日期必须满足在保质期前有足够用于销售的时间7 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须有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说明。8 裸装食品和其它根据商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商品可以不附加商品标识但标识必须在外包装上。9 特殊营养品必须标明产品在保质期能保证热量数值和营养素含量不得标注疗效、保健等宣传用语有批准文件的除外。10 产品或者产品销售包装的最大表面积小于10平方厘米的销售包装上可以仅标注产品名称、生产者名称产品的其他标识容可以标注在产品的其他说明物上。11 标注的产品的产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关于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制度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制度 发行版本: 修改码: 发放号: 受控标识: 年月日发布年月日实施 编制:审核:年月日批准:年月日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制度 1.目的:根据《采购物资明细表》中规定的原材料对产品的重要程度和《生产作业指导书》所规定的产品加工和检验各个过程对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进行标识,以便根据标识情况对成品进行质量跟踪和质量控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对A类、B类、C类原材料的标识方法、追溯范围和追溯程度,还规定产品加工和检验各个过程中对半成品和成品进行标识方法、追溯范围和追溯程度。 3.职责: 3.1 采购员负责到货后向仓库管理员提供采购信息,并提出检验申请。 3.2 原料库管理员负责对到货待验原辅料编号并作出物料标识卡,根据检验结果对原辅料分区存放。 3.4 检验员根据“原辅料检验规程”的检验结果,填写检验后原材料合格或不合格标识, 3.3 车间领料员负责建立产品随工单,对产品进行编号,并填写主要原辅料的编号。 3.4 各工序车间生产人员,负责填写本道工序原料编号,加工日期、本道工序操作员编号及随工单中相关内容。 3.5 检验员根据“过程检验规程”和“企业标准”检验结果,对各

过程半成品和成品填写合格或不合格标识。 3.6成品库管理员负责填写消毒日期。 4.内容 4.1原材料及辅料到货后,采购员向仓库提供定购产品类别、型式、等级、生产厂家、生产批号、产品标准、检验报告等技术资料。仓库管理人员负责对待验材料编号,填写物料标识卡,并粘贴“待验”标识,同时配合有关人员提请报验。 A类物资: 新供方追溯到 老供方追溯到 B类物资 C类物资 4。2检验后原材料及辅料由质检科人员粘贴“合格”及“不合格”标识,并按“库房管理规程”填写有关帐、卡。不合格品根据“不合格品管理规程”处理。 4.3车间领料员领料后,填写“随工单”中,“原料编号”及“数量”一栏。 4.4组装工序操作员,负责填写“随工单”中,生产日期为准的编号。组装后,负责粘贴“待验”标志,提请质检科报验。 4.5质检科检验后,负责根据检验结果填写“随工单”中,“检验结果” 一栏,并粘贴“合格”、“不合格”标识。 4.6包装工序操作员以包装生产日期为准,打印小、中、大包装上

公司实验室管理制度(试行)

公司实验室管理制度(试行) 实验室是化验分析、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重要基地,实验时要始终贯彻“安全第一”思想,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1.管理目的 实验室仪器和设施是测试产品及各种材料物资性能和质量情况的基本工具,只有实验分析仪器设施的质量可靠,功能正常,正确使用,才能提供出准确、可告、真实的检测实验数据。所以公司必须加强对实验室仪器设施的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职责 实验室仪器、设施的管理由研发中心负责,其责任内容包括保管、使用、保养、检修、申请更新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公司技术员工在使用实验室、设备和仪器前需要在研发中心进行登记并身着实验服,研发中心负责对本次实验责任人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并按本制度规定的实施内容进行工作检查和考核。 3.精密仪器的管理 3.1 各种精密仪器(包括电子天平、紫外可见光分度计、GC-MS气质联用仪、 激光气体分析仪、大气重金属分析仪、颗粒物分析仪等)需保持环境清洁、安放安全稳固,并注意防尘、防震、防潮、防止阳光直接照射、防腐蚀和防止电炉高温热源的影响。 3.2 不得随意搬动拆卸、改装精密仪器,如确有需要必须上报主管领导同意, 并应作出相关的备查记录。 3.3 精密仪器的使用操作方法必须严格按说明书规定,使用完后必须清理干 净设备、仪器残留样品、试剂,并整理归位。实验无关人员不得随意拨动仪器旋钮,以免损坏仪器,也不得挪作它用。 3.4 精密仪器技术资料应作为技术档案妥善保管,并做好使用检修记录。非 常用的技术资料应统一存放公司研发中心保管。 4. 玻璃仪器及化验仪器用具的管理

4.1 滴定管、移液管、容量瓶等玻璃仪器须放在平稳不易摔落之处。 4.2 容量仪器的使用方法应严格按操作规定进行,以保证分析结果的准确度。 4.3带磨口塞的仪器(包括容量瓶、酸式滴定管、比色管、试剂瓶等)在清 洗前必须先作记号,塞口不能互混。带磨口塞的仪器长期不用时,磨口塞应垫一张纸片,磨口塞间若有沙粒时不能用力转动,磨口塞间不能用去污粉擦洗,以免损伤。 4.4 所有玻璃仪器在使用过程应特别注意轻拿轻放,防止破损。使用完毕后 必须洗干净,不要在容器内遗留油脂、酸、碱液等腐蚀性及毒性物质,并及时归回原位。滴定管、移液管等洗净后要用净滤纸包住两端,以防沾污。5. 实验设备(设施)的管理 5.1 所有的实验设备均应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要求操作者照章使用 设备,防范事故发生。 5.2 实验设备的配套电气设施如电源控制柜等如发生故障应通知相关专业人 员修理,非本专业操作者不得擅自处理,以防意外事故。 5.3 实验设备中的机械传动部位的润滑和维护等工作,应按设备动力科制定 的润滑控制点图表和检查维护部位,按时进行保养和检查。常见的一般故障由操作者排除,出现大故障应通知设备科安排解决。 5.4 实验设备使用后均要进行保养和场地清理,保持良好的实验环境,离开 实验室前必须检查设备开关断电情况,做好防火防电和防漏等安全事项。6. 实验仪器及设备的报废、更新管理 6.1 实验仪器(包括器具)和设备由公司各部门根据公司产品生产的需要, 统一进行计划管理,由各部门报出申购计划,经公司审核后统一规划安排采购,并在研发中心做好仪器、设备等进出情况记录。 6.2 仪器、设备的更新应遵循精度对口、选型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对有 特殊要求的仪器在购置时,实验室可派专人配合采购部门进行质量把关。 6.3 实验室应本着节约的原则,对能修复使用,又不影响测试工作精度的仪 器设备不能作报废更新上报。无法修复,失去使用价值的,也要报请上级部门组织鉴定方能作报废和淘汰更新处理。 7. 设备报废及事故的处理

安全警示标志管理制度(新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警示标志管理制度(新版)

安全警示标志管理制度(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要求,为了有效,正确地实施GB2894《安全标志》,使安全标志的使用规范化、标准化、以提高人们的防范能力,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一、在容易发生事故或危险性较大的场所和设备设施均应设置安全标志,其目的是使安全标志的使用规范化,提醒人们注意安全,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 二、安全标志的设置应符合《安全标志使用导则》(GB1679-1996)、《安全色》(GB2893-2001、《安全标志》(GB2894-1996)、《矿山安全标志图》(GB14161-1993)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的要求。 三、充分利用红色(禁止、危险)、黄色(警告、注意)、蓝色(指令、遵守)、绿色(通行、安全)四种传递安全信息的安全色,正确使用安全色,使人们能够迅速发现或分辨安全标志,及时得到提

产品标识标注规定(国家)

产品标识标注规定 2006-06-16(1997年11月7日国家技术监督局监发[1997]172号发布)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产品标识,引导企业正确地标注产品的标识,明示产品质量信息,保护企业、用户、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产品标识是指用于识别产品及其质量、数量、特征、特性和使用方法所做的各种表示的统称。 产品标识可以用文字、符号、数字、图案以及其他说明物等表示。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的产品,其标识的标注,应当遵守本规定。 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产品标识的标注另有规定的,应当同时遵守其规定。 第四条产品应当具有标识。 裸装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 第五条除产品使用说明外,产品标识应当标注在产品或者产品的销售包装上。 产品或者产品销售包装的最大表面的面积小于10平方厘米的,在产品或者产品销售包装上可以仅标注产品名称、生产者名称;限期使用的产品,在产品或者产品的包装上还应当标注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本规定的其他标识内容可以标注在产品的其他说明物上。 第六条产品标识所用的文字应当为规范中文。 可以同时使用汉语拼音或者外文,汉语拼音和外文应当小于相应中文。 产品标识使用的汉字、数字和字母,其字体高度不得小于

1.8毫米。 第七条产品标识应当清晰、牢固,易于识别。 第八条产品标识应当有产品名称。产品名称应当表明产品的真实属性,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产品名称有规定的,应当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名称; (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产品名称没有规定的,应当使用不会引起用户、消费者误解和混淆的常用名称或者俗名; (三)如标注“奇特名称”、“商标名称”时,应当在同一部位明显标注本条 (一)、(二)项规定的一个名称。 第九条产品标识应当有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应当是依法登记注册的,能承担产品质量责任的生产者名称和地址。 进口产品可以不标原生产者的名称、地址,但应当标明该产品的原产地(国家/地区,下同),以及代理商或者进口商或者销售商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进口产品的原产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进口货物原产地的暂行规定》予以确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下列规定相应予以标注: (一)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集团公司或者其子公司,对其生产的产品,应当标注各自的名称、地址; (二)依法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集团公司的分公司或者集团公司的生产基地,对其生产的产品,可以标注集团公司和分公司或者生产基地名称、地址,也可以仅标注集团公司的名称、地址; (三)按照合同或者协议的约定相互协作,但又各自独立经营的企业,在其生产的产品上,应当标注各自的生产者名称、地址;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办法

QG B3100GQAQ(2004)297 QG605204-2004 上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汽车齿轮总厂企业标准 QG605204-2004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办法 2004-04-07发布2004-04-15实施上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汽车齿轮总厂

QG605204-2004 前言 本标准依据QG000101《管理标准编写规则》、及QG500001《质量手册》和ISO/TS16949:2002《质量管理体系—汽车行业生产件与相关服务件的组织实施ISO9001:2000的特别要求》。 本标准的附录A - L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上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汽车齿轮总厂提出。 本标准由上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汽车齿轮总厂标准化室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汽车齿轮总厂经营厂。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严哲、朱芳、高玉其、赵冷冰、王建新、胡海燕。

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办法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上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汽车齿轮总厂(下称总厂)经营厂的产品标识及可追溯性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ISO/TS16949-2002 质量管理体系—汽车行业生产件与相关服务件的组织实施ISO9001:2000的特别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ISO 9000:2000《质量管理体系-基础与术语》与ISO/TS16949:2002《质量管理体系—汽车行业生产件与相关服务件的组织实施ISO9001:2000的特别要求》以及QS9000《质量体系要求(第三版)》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各标准之间有矛盾的,以ISO/TS16949:2002为准。 3.1 产品标识 指产品从毛坯开始到交付阶段需可追溯性场合所用的各种标签、标牌或印记。 3.2 检验标识 指产品从生产到交付过程中所有人员对已检验过零件进行的标识或印记。 4 职责 详见第5部分“管理内容与办法”中“责任人”一栏。 5 管理内容与办法

公司实验室管理制度

实验室管理制度 1.目的 规范实验室的各项管理。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实验室内部的日常管理。 3.定义 无 4.职责 4.1 仪器工程师负责本制度的起草、修订; 4.2 质量经理负责本制度的批准; 4.3 QC负责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记录并定期归档。 5.程序 5.1实验室日常工作管理规定 5.1.1 实验室检测区域内一律穿实验服;实验室人员在进入实验室后及离开实验室前,应以洗手液洗净双手。外单位人员不得擅自进入,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方可进入。 5.1.2 消防、卫生设施配备齐全,灭火器及洗眼器不得随意挪动位置。离开实验室应切断水、不必要的电源,关好门窗。 5.1.3 严禁携带食物、饮料、口香糖或药物进入检测区域,禁止在实验室抽烟。实验用器皿、冰箱内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实验室内不得存放与实验无关的物品,严禁在实验室内存放食物,吃东西。 5.1.4 实验室工作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及实验室的良好内务,保持室内、

场地整洁卫生、整齐规范、安静,方便检测工作的进行,不得从事与实验无关的事务。凡进入实验室及参加试验的人员在实验过程中要注意保持室内卫生和良好的实验秩序,试验完毕后,应将所有的仪器设备复原,清理好实验现场。 5.1.5 实验员在进行试验操作时应遵循良好操作规范(GLP)的要求。 5.1.6 实验结束后应按操作规程将所使用的器皿清洗干净,晾干备用,不得遗留过夜。 5.1.7 实验室化验员每天上班后及每班试验结束后应立即进行清理,发生洒落、破碎等特殊情况时也应随时清洁。 5.1.8 实验室的垃圾应分类存放,尤其是破碎玻璃应单独存放,最后再集中处理。 5.1.9 严格按照交接班要求进行交接班,并填写《交接班记录》。交接班时应按照如下要求进行交接: a) 接班人员要按照规定时间与班次提前10分钟到岗,否则按迟到处理,同时详细了解生产、化验及其他有关情况; b) 交接者要提前作好交接班前的准备工作,打扫好室内外卫生,物品摆放要整齐并清理干净,各种表单填写详细、准确; c) 交接班记录应详细记录当班工作内容,有关问题的处置结果,在岗人员状况,室内各物品的出入情况; d) 交接双方应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字方视为正式交接,否则按早退迟到处理; e) 交班时如接班人员未到岗,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并立即通知仪器工程师; f) 如出现卫生不合格、仪器损坏或工具及用具不全等情况,而交班者未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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