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项目合同(已签订定稿)

新余高新区工业地产PPP 项目合同

二〇一六年三月

新余高新区工业地产PPP项目

本项目合同(“本合同”)于2016年月日由以下双方订立:(1)新余高新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2)(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前言

为完善新余高新区基础设施,提高新余高新区整体形象,加快新余高新区的发展,依据新余市2015年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推介项目计划,拟对新余高新区工业地产项目采取PPP模式引进社会资本参与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及项目运营期内的管理,充分发挥政府和社会资本的各自优势,降低政府直接投资压力。秉承互利共赢、自愿平等的原则,特制定本项目合同。

新余高新区工业地产PPP项目已于2015年12月07日发布《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15年12月25日在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了资格审查。甲方于2015年12月31日向通过资格审查的潜在投标人发出了《公开招标文件》,经过公开开标和评标程序后,选定中标人为江西建工机械施工有限责任公司、江西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以下称“中标人”)

乙方是中标人与新余高新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依法共同组建的项目公司。

新余高新区管委会同意将项目特许权授予乙方并授权甲方与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在乙方成立以前,由中标人与甲方草签本合同,并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乙方成立后,经签署本合同,承继本合同下其权利和义务。

中标人承诺保证乙方无条件的签署和执行本合同。

甲方和乙方为了明确与项目特许权有关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本合同。

为此,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总则

第1条定义和解释

1.1 术语定义和解释

为避免歧义,根据项目具体情况,本条款对本合同中涉及的重要术语加以定义。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本合同中出现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本合同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新余高新区工业地产PPP项目合同》和按本合同第 4.1 款包含的其他要件的总和,还

包括以任何方式对本合同正文及附件不时所作的补充、

修改、合并、更替或替代,以及日后可能签订的任何本

合同之补充协议和附件。

本项目指新余高新区工业地产PPP项目。本项目包含工业地产三期、重工业地产、陆路口岸等建设项目。

中标人即经由公开招投标方式选定的社会资本方。本合同指江西建工机械施工有限责任公司、江西省建工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联合体。

政府方即作为本合同实际的、完整的履约主体新余高新区管委会或其授权的下属有关部门、机构。

受委托实施方指新余高新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资格预审文件指甲方于 2015 年 12 月 07 日发布的《新余高新区工业地产PPP项目资格预审文件》。

招标文件指由甲方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发出的《新余高新区工业地产PPP项目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指中标人根据甲方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要求,为投标获取并实施本项目而编制的资格预审

申请文件、投标文件等内容的文件资料。

股东协议即新余高新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与中标人签订的《新余高新区工业地产PPP项目股东协议》,用以约定新余高

新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和中标人针对乙方的出资方式、

治理结构、决策机制、收益分配等事项,以及中标人在

本项目中的权利义务。

中标通知书中标人确定后,由甲方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书面中标通知。

授权新余高新区管委会授权甲方与乙方签订本合同,用以确定甲方对乙方在合作期内签订本项目有关的协议和合

同,全面负责本项目实施中的准备、采购、监管和移交

工作的权利。

合作期指从本合同生效之日开始十年(含建设期2年)的期间。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本合同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法律指所有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标准、规范或其他强制性要求。

法律变更指在生效日后颁布、修订、废止或重新解释的任何适用法律导致甲方或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发生实质

性变化。可以分为甲方可控的法律变更与甲方不可控的

法律变更。

担保合同由乙方和贷款人订立、经甲方同意和/或甲方指定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主管部门批准、登记,在根据本合同授予乙

方的相关权益之上为贷款人设置了任何担保权益的合

同。

批准指为了使乙方能够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和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乙方必须或希望从政府机关获得

的任何许可、执照、同意、授权、免除或批准。

贷款人指融资文件中的贷款人或其他的项目资金提供人。

项目建设指本项目及其相关的设施和设备的采购、施工、竣工验收等。

建设期指自本项目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的期间。开工日指项目工程开始施工之日,以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载明的开工日为准。

变更指双方在建设期间对本项目建设的设计变更及乙方在运营期间根据甲方要求或者经甲方同意对本项目建设的更

新改造。

竣工验收指甲方或相关政府部门为验证项目设施是否达到技术规范和要求,设计标准,中国适用法律的规定和本合同的

要求所进行的验收。

1.2其他术语及定义

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

(1)“元”指“人民币元”,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单位;

(2)除本合同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本合同中提到的条款和附件均为本合同的条款和附件;

(3)除本合同上下文另有规定外,“一方”或“各方”应为本合同的一方或各方,且均包括其各自的继任者和获准的受让人;

(4)所指的日(天)、星期、月份和年均指公历的日、星期、月份和年;

(5)工作日指中国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以外的公历日;

(6)若要求支付之日为非工作日,则应视要求支付之日为下一个工作日;

(7)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包括”一词在任何时候应被视为与“但不限于”连用;

(8)表示单数的词语亦包括该词语的复数,反之亦然;

(9)条款标题仅作为参考,不应用于本合同的解释;

(10)凡提及任何一项适用法律应解释为包括对该项适用法律不时做出的修改、综合、补充或替代;

(11)如果国家、行业或地方颁布了新的政策、法规、标准致使本合同所引用的政策、法规、标准不再适用,甲、乙双方应进行协商确保本合同各条款符合新的政策、法规、标准;各政策、法规、标准之间如有矛盾,以颁布时间最近的政策、法规、标准或甲方的要求为准;

(12)在本合同中,无论何处及由任何人发出或颁发任何通知、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除另有说明外,均指其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指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3)本合同将取代甲、乙双方所有在本合同签字前达成的合同、谅解、安排、陈述、保证、任何形式或任何性质的承诺,不论是口头

的、书面的,还是明示的或暗示的,本合同另行约定的除外。

第2条 合同背景和目的

2.1 合同背景

(1)为完善新余高新区基础设施,提高新余高新区整体形象,加快新余高新区的发展,依据新余市2015年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 )推介项目计划,拟对新余高新区工业地产项目采取PPP 模式引进社会资本参与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充分发挥政府和社会资本的各自优势,降低政府直接投资压力。秉承互利共赢、自愿平等的原则,特制定本PPP 项目合同。

(2)本项目工程概算约为26000万元,最终以经政府方审定的竣工决算金额为准。

(3)根据本项目《实施方案》与《股东协议》,乙方依照适用法律已于2016年 月 日成立。

2.2 合同目的

政府方授权甲方与乙方签订本合同,用以确定甲方对乙方在合作期内投资、融资、建设及合作期满移交本项目设施的授权,并约定甲方与乙方在此过程中的各项权利和义务、合作范围和期限、项目建设、项目付费、终止和补偿等事项。

第3条 合同生效条件

3.1 本合同生效的先决条件

(1)新余高新区管委会对甲方签署本合同的授权书(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已正式出具;

(2

)《股东(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已正式签订; (

3)乙方已完成

(4)根据《股东协议》乙方各股东对乙方出资及投入项目前期资产之约定,已到位;

(5)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2 合同的生效日期 全部满足上述第

3.1 款所述生效条件之日即为本合同生效日期。

第4条合同构成及优先次序

4.1合同构成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如下:

(1)本合同正文及全部附件;

(2)中标人资格预审文件、申请函及承诺书、中标通知书;

(3)招标文件及招标补充通知、答疑、澄清;

(4)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澄清、投标承诺书;

(5)甲方资格预审文件及资格预审补充通知、答疑、澄清;

(6)技术规范及有关技术资料;

(7)甲方提供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甲方提供的图纸及设计文件变更;

(9)甲、乙双方约定的组成本合同的其他文件;

(10)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形成的、经双方书面确认的会议纪要、备忘录、变更和洽商等书面形式的文件。

上述合同组成文件在本合同签署时如未完成或产生的,则自其完成或产生时即自动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4.2 合同的优先次序

第4.1款所约定的本合同各组成部分形成一个整体,互为补充和解释;其内容若有歧义,以书面形式签署的文件、合同等时间在后者为准。但甲、乙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的除外,各合同组成部分优先次序如下:

(1)本合同正文及全部附件;

(2)中标人资格预审文件、申请函及承诺书、中标通知书;

(3)招标文件及招标补充通知、答疑、澄清;

(4)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澄清、投标承诺书;

(5)甲方资格预审文件及资格预审补充通知、答疑、澄清;

(6)技术规范及有关技术资料;

(7)甲方提供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甲方提供的图纸及设计文件变更;

(9)甲、乙双方约定的组成本合同的其他文件;

(10)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形成的、经双方书面确认的

会议纪要、备忘录、变更和洽商等书面形式的文件。

4.3合同的可分割性

如果本合同任何条款不合法、无效或不能执行,或者被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宣布为不合法、无效或不能执行,则其他条款仍然有效和可执行,且甲、乙双方应商定对不合法、无效或不能执行的条款进行修改或更换,使之合法、有效并可执行,并且这些修改或更改均不应改变本合同作为一个整体所本应赋予它的含义。

第5条声明和保证

5.1甲方的声明与保证

甲方保证,甲方以下陈述和保证都是真实、完整、准确、有效的:

(1)甲方已充分理解本合同的背景和目的。

(2)甲方已经取得新余高新区管委会的书面授权(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及其他必要的同意和批准,代表政府方签订本合同,具有向乙方授予本项目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的权利;除非另有约定,甲方代表政府方履行本合同项下政府方的权利和义务。

(3)甲方已与新余高新区管委会就本项目所必需的相关支持政策达成一致。

(4)本合同生效后,即对甲方具有完全的法律约束力,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条款和条件不会导致甲方违反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行政决定、生效判决和诉讼裁决的强制性规定,违反其与第三方合同的条款、条件和承诺,也不会引致任何利益冲突。

(5)如果甲方在此所作的声明被证实在作出时存在实质方面的不属实,并且该不属实声明严重影响本合同项下的项目的顺利进行,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5.2乙方的声明与保证

乙方确认,乙方以下陈述和保证都是真实、完整、准确、有效的:

(1)乙方已充分理解本合同的背景和目的。

(2)乙方是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成立和有效存续的公司,根据中国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取得营业执照、营业许可和其他政府批准,根据中国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公司章程开展营业。

(3)乙方已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取得从事本合同项下的一切同意与批准。

(4)本合同生效后,即对乙方具有完全的法律约束力,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条款和条件不会导致乙方违反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行政决定、生效判决和诉讼裁决的强制性规定,也不会导致乙方违反公司章程的约定和董事会决议,违反其与第三方合同的条款、条件和承诺,也不会引致任何利益冲突。

(5)乙方具有从事本项目下投资、融资、建设及合作期满移交工作的能力,在资金实力、技术力量、人力资源、经营管理能力等方面均能够满足实施本项目的需求。

(6)乙方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规定,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不得将工程转包和非法分包,接受政府方对本项目实施的各类监管。

(7)如果乙方在此所作的声明被证实在作出时存在实质方面的不属实,并且该不属实声明严重影响本合同项下的项目的顺利进行,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二章合同主体

第6条甲方主体资格

6.1甲方的资格及承继

甲方经新余高新区管委会书面授权委托,作为本项目招标人,代表政府方签订本合同。本合同约定的责任义务,如甲方自身无法履行的,则政府方其他部门机构将承担履约责任。

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的权利或义务,除非甲方与中国其他的政府部门合并或联合,条件是承继实体:

(1)具有同样的财务实力;

(2)具有与甲方同样的承担所有权利、义务和责任的能力和授权;

(3)接受履行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

第7条乙方主体资格

7.1 乙方作为本项目之项目公司,依据本合同第5.2款之声明,拥有完整的履行本合同权利和义务的主体资格。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应保持其主体资格,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不得进行工程转包和非法分包。

第8条双方的基本权利义务

8.1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8.1.1甲方在合作期内的基本权利

(1)按本合同约定对乙方的项目实施具有监管的权利,有权对进度和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验收。

(2)对乙方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履行本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管,包括项目建设进度、工程质量、安全防范措施等;要求乙方进行项目交付和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

(3)在本项目进度严重延迟、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严重工程质量问题等严重影响公众利益的情况下,有权终止本项目的同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或者指定机构接管本项目,并在乙方承担相应法律责

任后按本合同约定依法向乙方支付收购款项。

(4)本项目运营收益归甲方所有并用于支付乙方服务购买费,不足部分由新余高新区财政收入支付。

(5)依法对乙方及本项目进行审计。

(6)中国法律和本合同规定的其它权利。

8.1.2甲方在合作期内的基本义务

(1)在乙方提出合理请求和提供相应申请文件和支持性文件后,甲方应协助乙方从其他政府部门获得、保持和延续项目实施所需的相关批准。

(2)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甲方不得干预乙方的项目实施。

(3)根据本合同将项目土地提供给乙方作为项目建设使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土地进行抵押、质押、担保使用等。

(4)负责完成本项目用地的征地、拆迁、报批等工作;以符合适用法律规定的方式为项目建设合理需要提供临时用地使用。

(5)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向乙方提供服务,实施过程中由甲方协助乙方解决相关纠纷,保障项目顺利进行,协助乙方协调与项目场地周边所涉及的有关单位的关系。

(6)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财政支付义务,将购买本项目服务费支出列入同期本级财政预算,保证新余高新区财政收入能够优先支付该项目服务费。

(7)本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8.2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8.2.1乙方在合作期内的基本权利

(1)享有因投资、融资、建设、移交本项目所产生的合理收益的权利;

(2)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方式获得政府服务购买费用,作为偿债和投资回收的资金来源。

(3)甲方严重违约时,有权提前终止本项目合作及本合同。

(4)中国法律和本合同规定的其它权利。

8.2.2乙方在合作期内的基本义务

(1)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合作期满移交工作。

(2)负责投资计划执行、项目建设方案及进度计划、工程决算报告、统计报表、项目汇报材料及政府方要求的其他材料的编制编写,按规定负责上报政府方及相关部门。

(3)环境保护义务。乙方不应因项目实施而造成环境污染。同时,乙方在项目实施期间应根据本合同和适用法律的有关规定,采取一切合理措施来避免或尽量减少对项目周围设施、建筑物和居民区的干扰及损害。乙方应严格遵照国家环保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项目实施和建设。

(4)遵守适用法律。乙方应始终遵守所有适用法律,应经常及时性获取所有适用于项目的已颁布及公开发表的法律,乙方应被视为始终了解这些法律。

(5)安全标准。乙方应遵守中国相关安全的法律,并保证项目安全、环保和卫生的实施。

(6)批准。乙方应取得和保持项目实施所要求的所有批准,并应促使每一建设承包商(如适用)取得并保持需要的一切此类批准。

(7)合同文件的协调。乙方应使融资文件、合作协议、公司章程、本合同项下的保险单以及其它由乙方签订的与项目有关的任何其它协议符合本合同的规定且包含使乙方能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所必需的本合同的条款或具有同等效力的规定。

(8)税收及优惠。乙方应依照法律缴纳所有税费,并享受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9)保险。乙方在充分评估项目实施的风险后,根据中国保险相关法律的规定,在合理的商业条件下,遵照可保风险均应投保的原则进行投保。

(10)对承包商、供应商和其雇员及代理人的责任。乙方雇用包括但不限于承包商、设备供应商等,不应解除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乙方对于其承包商、供应商、他们的代理人或他们直接或间接雇用的任何人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对甲方承担全部的责任。

(11)股东和股权转让的限制。乙方公司股东的股权在合作期内如要进行股东变更或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应当经甲方预先书面批准。

(12)中国法律及本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8.2.3对乙方的其他约定

(1)乙方作为项目公司的组织形式、注册资金、住所、出资方式、股权结构、治理结构、决策机制、分配机制等事项,由《股东协议》作出约定。

(2)乙方在出现股权结构变动、股权质押、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等重大事项,或作出重大决策事项,或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之情形,应及时将相关书面说明文件及材料报甲方同意。

第三章合作关系

第9条合作内容

9.1合作范围

项目为工业地产三期、重工业地产、陆路口岸等,建设用地面积约为252亩(其中工业地产三期121亩、重工业地产101亩、陆路口岸30亩),建筑面积约20万M2,总投资约2.6亿元。

第10条合作期内授权

10.1合作期内的授权

甲方通过与乙方签订本合同,将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及合作期满移交本项目的权利授予乙方。

据新余高新区管委会的授权批准,甲方授予乙方在合作期内独家的权利有:

(1)建设期内:乙方拥有投资、融资、建设本项目的权利;

(2)合作期满时将本项目无偿移交政府指定接收机构;

(3)按照本合同第九章之约定获得政府方支付的服务购买费用。

10.2合作期

包括建设期和服务购买期,建设期小于或者等于 2 年,服务购买期为 8 年。

10.3合作期限的延长

(1)如发生下列事件,项目合作期限可延长:

a.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在本合同规定的计划竣工验收合格日前竣工验收合格的;

b.由于甲方可控的行政变更导致乙方在项目合作期内受到影响并使乙方遭受实质性的损失的;

c.甲方要求的变更而导致的延误。

(2)乙方在上述条款中描述的事件发生之后,希望延长项目合作期的,应在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甲方递交要求延长合作期的详细申请,以便甲方可以及时对该申请的情况进行核查研究;否则甲方不同意延长乙方的项目合作期限。

(3)经双方书面同意延长项目合作期的;

(4)由于不可抗力导致项目的停滞和延误,甲方将相应延长乙方的项目合作期限。

10.4授权的担保及转让

(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融资担保方式不违反任何法律和规定,并具有可操作性。

(2)除本项目的融资外,乙方不得为其他目的对项目的资产、设施和设备以及收费权设置担保权益;

(3)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在项目合作期内不得将所获得的本项目授权出租或以任何形式转让、承包给第三人。

第11条排他性约定

甲方授予乙方在合作期内的权利具有排他性,除本合同终止情形外,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本项目为标的与任何其他方建立与本合同合作内容相同或相似的合作关系。

第四章项目前期工作

第12条项目前期工程

12.1前期工程

(1)本项目前期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完成立项阶段各项行政报批工作;

b.项目场地的征地及拆迁安置工作;

c.编制完成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含预算),并取得政府方行政主管部门审查通过;

d.完成勘察、测绘、评估等其他必要的前期工作。

e.完成项目环评文件批复、消防设计文本审核等审批工作。

(2)前期工作由甲方完成,待乙方成立后向乙方移交。

12.2项目前期工程费用

甲方承担为完成“12.1”规定的全部前期工作费用。

12.3政府方各职能部门提供的前期工作支持

(1)甲方协调政府方有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本项目的前期工作。

(2)政府方尽力协助(仅限于政府方根据适用法律和本合同有行政管理审批权/有权批准的事项)乙方获得所需的批准(含未完成的审批和融资及建设所必须的证明文件等),并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加快批准程序。

第五章双方的一般责任

第13条双方的一般责任

13.1 乙方按照PPP合同要求和经批复的设计文件,自行承担项目费用、责任和风险,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和移交。

13.2 乙方按照PPP合同的约定获得服务购买费用。

13.3 凡甲方提供的规划建设项目,在中标后由具备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的中标社会资本方总承包,不得转包。

13.4 甲方负责工程的征地、拆迁、杆线迁移、临时用地及三通一平等工作。协助乙方办理其在当地施工所需的手续,在工程施工前提供设计图纸及有关设计文件。施工产生的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

13.5 甲方在工程开工前选择符合资质条件的监理单位进驻施工现场,监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13.6 甲方负责协调解决各单项工程项目施工中的有关地方矛盾,同时为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甲方应在工程开工前协助乙方准备好施工所需的各种证件。

13.7 乙方根据施工图纸和甲方要求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送甲方审查,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并严格按相关施工规范施工,自觉接受甲方和监理单位的管理和监督,确保项目工程质量达到设计标准并符合施工规范。

13.8 乙方施工期间要抓好现场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工作,树立良好企业形象。

第六章投资计划及融资方案

第14条项目总投资

14.1项目投资规模

本合同项下实施本项目投资额构成本项目总投资额。本项目工程概算约 2.6 亿元。

14.2工程价格计算

(1)该项目结算编制执行现行2004 年《江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江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2006年《江西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按相应的建筑类别取费,执行2006年《江西省市政工程及园林工程费用定额》、2004 年《江西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6年《江西省市政工程及园林工程费用定额》及相关的政府文件,甲乙双方根据具体工程项目的性质、功能执行相应定额及标准,不让利,不下浮。材料单价按施工同期江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局主办的《江西省造价信息》中公布的新余市建设工程材料信息价格执行,人工、税金、定额等在施工期间如有政府相关新文件按政府新文件执行,没有发布的材料价格由双方另行签订协议确定。

(2)每个单项工程开工前,由甲乙双方编制施工图预算,经双方审核确定后,作为工程进度付款的依据。图纸的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减,由甲方会同设计、监理、乙方及相关单位按照最新签证、变更文件确定。

(3)工程竣工后,由乙方编制工程结算及总投资费用价款,报予甲方审核确定后,作为该项目投资价款的支付及购买依据。

第15条融资方案

15.1 融资计划概述应包括但不限于如下:附《融资方案》

(1)资本结构: 3.33/1 (债务/股本金之比)

(2)乙方在正式签署项目协议后100个工作日内完成融资工作。

(3)项目股本资本来源和条件如下:

签订合同流程

签订合同流程 篇一:合同签订流程图 合同签订流程图 (20XX年试行) 附图:合同签订流程图 篇二:合同签订流程 签订外包合同流程 1 目的 为规范公司外包合同的签订程序,确保合同签订过程中严格遵循国家有关规定,保护国家和企业利益不受侵害,特制定本流程。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外包合同签订过程。 3 名词定义 外包合同:广义上的合同泛指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本文中外包合同专指本公司与外包方之间,签订的有关项目的研究开发、投资融资、成果权属、收益分配、风险责任以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和法律问题等方面条款,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达成额的协议。 4 输入和输出输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等规定合同标准文本批复后的外包申请技术协议或任务书

输出:谈判记录外包合同及附件 5 角色职责 1)项目总(副)指挥:按权限行进行合同的最终审批。 2)法律顾问:负责对合同法律条款进行审核,防范法律风险(30万元以上合同)。 3)项目会计主管:负责对合同中经费是否在预算内和资金保障条款进行审核。 4)项目质量经理:负责对合同中质量保证、验收标准、验收条件等相关内容的审核。 5)项目计划经理:负责对外包合同的必要性、合同标的、交付进度、合同价款进行审查,组织甲乙双方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开展合同谈判。 6)项目经理:负责对合同外包的必要性、技术风险、进度要求、合同价款以及保密条款进行审查和确认。 7)调度:负责组织外包合同谈判,编写合同文本,并组织各部门进行合同传递评审或会议评审,最终输出签署完成的外包合同。 6 程序流程图 签订外包合同流程 流程操作说明 7 相关文件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8 相关记录 1) 谈判记录 2) 支付合同评审表 3) 合同评审证明书4) 外包合同

项目合同签约仪式流程

签约仪式策划方案 一、背景介绍 为庆祝宝亮股份(股权代码:834894)控股子公司---内蒙古宝亮亿星新能源有限公司为张掖丝路丹霞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马可波罗梦幻城提供熔盐储能绿色冷热联供方案,经过双方友好磋商,最终达成项目合作协议及合同现场签约仪式。 二、主办方 内蒙古宝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宝亮亿星新能源有限公司 三、活动目的 1、借助签约仪式,扩大公司绿色熔盐储能方案的宣传,宣传企业形象,提高公司知名度。 2、凝聚力量,加强交流,促进发展。 四、活动时间 暂定2017年07月04日15:00-17:00 五、活动主题: 大标题:宝亮股份-丝路丹霞马可波罗梦幻城熔盐储能项目合同签约仪式 主题词:携手奋进共创辉煌 六、活动地点 呼和浩特市香格里拉大酒店上海厅 七、参加人员 丝路丹霞董事长-王建利,马克波罗梦幻城项目负责人黄正铁书记,项目设计研究院王玉良院长等一行(5人)。内蒙古地区基金、证券、相关政府和开发区领导(22人);融媒体联系的媒体记者(10人),宝亮公司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10人)。 相关领导详细明单: 序号姓名/职务单位职务联系方式

1 王建利张掖丝路丹霞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2 黄正铁丝路丹霞书记 3 王玉良成都金坐标景观园林工程设计院院长 4 王雅婷丝路丹霞董事长助理 5 方达呼和浩特新城区双创园区主任 6 高娃呼和浩特大学生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7 高新呼和浩特大学生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6 贾东海内蒙古助创基金董事长 7 赵聪聪众智资本董事长 7 张健平招商证券内蒙古分公司总经理 8 哈索库东方证券内蒙古分公司总经理 9 李文杰东北证券内蒙古分公司总经理 10 岳孝华金源盛欣投资董事长 11 贾凡内蒙古现代服务业产业基金董事长 12 闫志刚内蒙古蓝筹担保公司总经理 13 王保林内蒙古工业大学院长 14 高明亮内蒙古建筑勘察设计院总工程师 15 唐茹宁内蒙古工业大学设计院总工程师 16 姚广增内蒙古新雅建筑设计院总工程师 17 赵明内蒙古新雅建筑设计院高级工程师 18 牛清晨西安贝斯特自控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 19 赵俊杰荏原空调设备有限公司区域总监 20 云子嫱中环国投内蒙古办事处主任 21 王纲内蒙古中云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

(完整版)合同签订流程

合同签订流程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基建事业部签订合同的管理,保证合同的合法有效,避免潜在风险,有效地防止和减少集团公司在建设工程承包项目中可能发生的经济损失,特制定本规定; 一、签订合同前的准备 1、公司经办人必须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明复印件进行核实,并 了解其诚信、履约能力;对方是公民的,要求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进行核实。 2、基建部经办人,结合承建商提供的合同文本,与对方当事人协商、修改、确认合同条款,交法务或指定律师审核。 3、合同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承建商单位 ②标的、数量; ③质量、质量标准、异议期、质保期; ④价款; ⑤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⑥违约责任; ⑦解决争议的方法; 4、与承建商协商修订合同中,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①对方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必须准确、清楚; ②合同标的应约定明确包括:标的物的名称、型号、规格、品种、等级、标 准、数量等要具体; ③质量:国家有强制标准的,首先必须按国家标准执行;其次按行业标准、企业标首先,有国家强制标准的,必须按国家标准执行;其次,没有国家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按照双方约定的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或者通常标准执行。 准执行;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当事人双方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质量标准。

合同中必须约定质量保证期,一般不低于一年;国家、行业有规定的适用国家、行业规定。 合同中可以约定质量检验方法、质量异议期,质量异议期尽量延长时间,力争与质量保证期一致。 ④重大合同价款,在与承建商协商修订合同时,合同的价款应按照揭标(定标)的价款严格执行,500元以下的工程按照集团公司文件执行;中小型工程按照部门与承建商协商的价款得到部门领导的批准执行,总裁、董事会安排的工程按照董事会或协商并得到分管领导批准的价格执行; 总裁约定的价款执行。 ⑤合同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应当具体明确。涉及到公司对外给付价款义务的,应参照公司财务规定执行,留有较充分的时间余地,尽量避免我公司违约。如因特殊情况,付款期限与公司财务规定不一的,应事先征求财务部门意见,可适当予以调整。 ⑥违约责任是保证合同履行的重要条款,在合同中一般采用定金、违约金、赔偿损失的责任形式,尽量避免采用罚款的形式。 ⑦集团公司是建设方主体,因各种情况下使用的临时用工的(房屋防水、粉刷、搬迁、土建、改建、装饰装潢、铺设路面、路牙、粘贴、)护栏等零星工程需临时用工,基建部必须与临时工人直接签订临时用工用工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除了签订临时用工协议外,还可签订内部工程承包协议规避转包、分包的质量不达标和人身安全风险。 ⑧如承建商是联营、与外混搭、组建、挂靠的承包商、挂靠并借用被挂靠人名义投标的,应当避免借用资质等违法表述,防范可能的风险。 5、经与承建商当事人对合同主要内容协商一致后,经办人拟定正式合同文本底稿,交公司合同管理员登记编号备查。 二、合同的审查批准和签订。 1、档案管理员将合同登记编号后,依次将合同文本底稿及电子版本报送集团公司法务部、档案室审核、盖章审批。

项目管理部合同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项目管理部合同管理制度 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项目管理部合同管理制度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合同管理是项目部进行工程建设管理的一项重要内 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工程建设的顺利开展,维护公司的 合法利益有积极重大意义。 1. 项目管理部必须按合同条款严格管理,热情服务, 及时督促施工单位履行合同; 2. 开工之前,项目管理部应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向施工 单位提交合同规定的设计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批复及其它 相关资料; 3. 要求施工单位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提交施工总平面布 置、施工组织设计; 4. 根据合同要求进行场地移交,及时签发工程开工 令;

5. 核查施工单位的项目管理机构及其主要施工班组、施工机具是否符合合同要求; 6. 进度控制:随时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合同要求达到工期目标,包括分段工期和节点计划进度,如有延误,应要求对方提交赶工计划,并按合同相应条款进行处罚; 7. 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质量事故)应按相应制度、程序进行处理,并在合同履约部的指导下做好取证工作,安全文明施工应符合政府相关部门要求; 8. 双方往来函件管理,我方所发函件是否已让对方正确签收,要求对方签收人员必须符合合同约定或有正式的书面委托;对方发函,我方应专门指定人员签收,除指定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随意签收对方发函,此项工作必须在第一次工程例会上明确; 9. 对方提交我方确认的各种工程资料应在合同或公司制度要求的时间内,及时签认后返回对方;

合同签定流程

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合同签订流程 一、适用范围 本流程适用于市场部对外签订的销售(供货)合同。 二、合同签订流程。 1、合同的草拟 合同由市场部销售助理按照业务人员提供的基本信息负责草拟。 2、合同审批 1)合同草拟完成后由科室负责人及部门负责人第一次审核,并填写合同审批表。 (见附件2) 2)部门审批完成后将合同文本连同审批表一同报送采购物流部、生产部、项目部(或研发中心)、质量管理部、财务部等部门负责人或授权人会签(原则上会签时间为一个工作日)。 3)各部门会签后,交由分管副总审核完成后将合同文本连同审批表一同报送公司法务审核。 4)法务审核完成后将合同文本连同审批表一同报送公司总经理审批。 5)这其中有任何修改需在原合同草稿及合同审批表中上注明。由市场部相关业务人员与客户联系将修改后合同发给对方确认, A、如对方对修改合同无异议,则生成最终合同文件。 B、如对方对修改合同某些条款不能接受或者有异议,则由市场部走合 同会签程序,并生成最终合同文件。 三、合同的签订 最终合同文件由公司总经理(或经总经理授权分管副总、市场部负责人)签字盖章生效。

四、合同的修改 1、合同签订后原则上一般不允许修改,如对方提出修改要求需对方出具书面的说明。 2、由市场部按对方的书面说明填写合同分歧、变更及处理意见表(见附件3)将双方的异议详细列出并将修改方案一并提交给相关部门及分管副总审核,如变更内容涉及到法律条款或知识产权的还应经过公司法务审核。 3、分管副总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核,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的变更内容可以执行,未经批准的内容一律不许变更。 4、变更后合同的签订流程按照新合同的签订流程执行。 五、合同的留档 合同原件由公司总经理工作部统一留档保管,市场部打描原件、复印件留档记录。若需原件时,需向总经理工作部提交文件借用申请。

合同签订管理规定及流程

合同签订管理规定及流程 一、目的 规定签订合同的要求、对合同条款要求、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和审定合同的要点,以维护公司利益,降低经营风险,减少签订合同不当造成的损失,方便合同的有效执行,最终保证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合同签订相关的过程中与合同签订相关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此规定。 三、职责 行政人员和部门领导负责对合同进行审核,业务人员负责与客户签订合同,并负责合同的传递、保管和协调签订合同的整个过程,部门主管负责初审合同,公司领导负责对合同签订的一些例外事项进行决策。 四、内容 1、总则 与合同签订相关的各部门和各级领导应严肃对待合同,认识到合同的重要性,平时要认真学习合同法,进行合同谈判时在坚持原则性的基础上,也必须有一定的灵活性; 公司只认可书面形式的合同; 每一份合同的签订必须有指定的承办人,承办人要求是公司正式员工,其应对合同自订立起至合同履行完毕的全过程负责,并对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合同签订人员应是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取得法定代表人授权的有关人员;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泄漏合同涉及的商业、技术秘密。 2、定义 合同:是指本公司所属各部门同外部的自然人、法人及其它组织之间签订的经济合同,也指本公司我公司使用本公司经销产品企业名义与外部的自然人、法人及其它组织之间签订的经济合同。 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需要委托代理人签订合同时,开据的一个书面授权文件至代理人叫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明确委托权限,有法定代表人和代理人双方有效印鉴。 3、合同签订的主体 我方签订合同的主体视情况需要而定。 与我方签订合同的对方应是有独立法人的实体或者是有合同履行能力的个体。部门主管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防范企业经营风险,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减少合同签订过程中的失误和履行过程中的纠纷,依据国家相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2、公司职能部门和项目部各级人员应各司其职,共同维护公司和项目部“重合同、守信誉”的正面形象,凡违反规定操作造成公司和项目部损失的,当事人应承担责任。 1.3、公司各部门及项目部对外签订的所有工程承建、劳务分包、专业分包、物资设备采购、服务、用工等各类合同,以及公司内部承包人部分或全额出资的内部承包协议一律适用本制度。 1.4、公司行政部为公司的合同管理机构,具有以下职能: 1.4.1、负责组织修订完善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并制订合同格式文本; 1.4.2、负责组织合同管理的法律知识讲座和培训并解答合同签订、履行等方面法律问题; 1.4.3、会同公司有关部门对重大、重要合同进行评审并出具审查意见; 1.4.4、监督、检查各部门合同签订、履行、管理情况,参与合同纠纷的调查处理,制定解决方案; 1.4.5、负责公司合同文本的归档工作,指导各部门进行合同管理。 1.5、公司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部门的合同管理工作,或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对合同中与本部门相关的技术和交易执行条款提出建议和意见。 2、合同的签订 2.1、合同的洽谈、审查、批准相对独立、互相制约。经办、审查、批准各司其职,分工负责。第 3.3条界定的合同审批权限的适用于洽谈和经办。任何合同均需经过职能部门评审,由总经理批准。 2.2、公司鼓励相关或不相关部门人员提供备选供方信息。但涉及价格的洽谈必须至少两人参与。 2.3、所有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需要公司法律顾问风险审查的由总经理决定。 2.4、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公司依法追究超越代理权限和非法委托人的对外签约责任,但经总经理特别授权并发给委托证明书的例外。本制度2.1条、 3.3条约定的洽谈、审批权限视为法人的制度授权,除签约对方特别要求,不另出具法人委托书。 2.5、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包括:对方单位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有否经营权、有否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及其代理权限。做到既要考虑本方的利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实际能力,防止上当受骗,防止签订无效合同,确保所签合同有效、有利。 2.6、签订经济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对责任条款,应本着可履行、能回旋的原则。 2.7、签订合同,如涉及公司内部其它单位的,应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统筹兼顾,然后签约。 2.8、投标文件等响应招标文件的文件,适用于合同审查审批程序,审批权限详本制度 3.3条。投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等有效文件均要按合同进行管理。 2.9、合同文本、合同用印和非公合同: ⑴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有格式文本的,应使用格式文本签约;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则上采用规范国家或建设主管部门版本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不具备上述条件的,也必须采用合同书形式,严禁口头协议和非正规书面形式。 ⑵所有合同均应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对方要求加盖公司章或法人章的,要求对方同等用印。

合同签订流程及管理办法

合同签订流程及管理办法 为规范公司合同签订,履行和付款程序,并最大限度的避免风险,综合管理部起草以下合同管理和签订程序,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签署的所有业务类合同的管理,不适用于劳动合同等其他类合同的管理。 一、合同签订审核流程 1、公司业务人员负责参与合同谈判,各部门领导人参加对合同履行的 评审,一致通过后,由公司业务人员对综合管理部提供本次合同的基本信息: A、合同类别(书目数据服务协议、馆藏数据服务协议、历年数据服 务协议、信息合作协议、其他) B、合同生效、截止日期 C、合同总金额、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 D、开票信息、开票时间 E、对方公司及联络人信息(公司全称、公司地址、公司电话及传真 号码;联络人姓名、QQ号、邮箱、电话等) 2、综合管理部合同专员依据基本信息编写合同初稿并提交经理室审 阅。 3、由经理室审阅后批示,综合管理部依据批示进行合同初稿的修改。 4、综合管理部在经理室批示下修改合同并通过经理室确认后,将合同 复稿提供给业务员。 5、业务员在与对方公司联系人讨论合同复稿内容后,收集对方意见, 达成共识。 6、业务员将双方意见报与综合管理部,后者进行复稿修改并交于经理 室审阅,若经理室无新批示,则此稿为合同定稿;若经理室有新的批示或存疑,则返回步骤3重新开始,直至定稿。 7、综合管理部打印合同定稿,提交盖章流程。 二、合同应做到内容合法、条款齐全、文字清楚、表述规范、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明确、期限和数字准确,应包括: 1、合同名称; 2、甲乙方名称及地址,负责人联系方式; 3、甲乙方法人代表或其合法代理人签字、公司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4、合同签订日期;

5、合同内容; 6、合同生效、截止时间; 7、合同价款; 8、履约方式、地点、时间; 9、违约责任(甲乙方权利和义务); 10、生效、失效条件; 11、争议解决的方法; 12、合同的份数及附件; 13、保密条款(视合同性质需要) 14、合同负责或主办部门填写《合同审批单》 15、合同审批原则上应按顺序依次执行,遇特殊情况下可临时调整次序,但必须征得次序变动影响的下一会签人的同意。 三、合同的签署和盖章 1、合同原则上由对方先签字盖章; 合同按照规定审批顺序全部完成后,由综合管理部按照审批意见和即将最终签字/盖章的合同文本对照,有添加或需要修改的及时更正,确认无误后,按照公司印章使用管理规定办理签字盖章手续; 2、合同存档、备案:合同一式肆份,合同正本原件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在签订一周内,我方合同由综合管理部上交总经办一份,并内部留档一份;(原则上合同原件严禁外借,项目报建、报批除外) 3、合同执行过程中,合约部门应及时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定期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做到心中有数; 5、原则上公司不办理先建设后补合同的程序。 四、合同变更、转让及解除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1、变更合同范围和付款条件,转让合同义务、解除合同的应采用补充合同的形式; 2、变更、转让或解除后合同执行部门应在一周内完成修改存档和通知,方式和范围同合同存档、备案的相关规定。各部门应对原合同文本进行标示,以免错误的执行原合同。 2017年3月1日 综合管理部

订单合同签订审批流程

订单(合同)签订审批流程 一、总则 本流程目的:规范订单(合同)的签订、履行和付款程序,并最大限度的规避风险。 适用范围:适用于广东智慧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签署的所有经济类订单(合同)的管理,不适用于劳动合同等其他类订单(合同)的管理。 定义:订单(合同)是企业经济活动的准则,既可以维护企业的利益,也明确规定了企业的责任和义务,是企业经济活动必须遵守的法律规范。 意义:订单(合同)审批可以保证订单(合同)内容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和等价有偿的原则,同时,最大限度降低企业的各种风险。 二、订单(合同)审批流程图 订单(合同)审批共包括7个环节:缮制订单(合同)文本、审核业务风险、审核法律风险、审核财务风险、审批、签署订单(合同)和登记存档。 三、产品订购订单审批流程 产品订购(含增购)订单是指客户(用户)只购买产品的订单。审批流程详细说明如下:F1.缮制订单(合同)文本 缮制订单(合同)文本是指根据双方协商的结果及相关资料起草订单文本的过程。只有采用非标准样本的订单(合同)需要缮制订单(合同)文本。 工作内容: 1. 收集相关信息 在缮制非标准订单(合同)文本之前,相关KPI负责人必须收集相关信息,包括业务协商的结果、公司以前的订单(合同)样本、类似订单(合同)的标准样本等,作为起草订

单(合同)文本的基础,同时将相关资料作为订单(合同)附件。 2. 制定订单(合同)框架 根据订单(合同)的价格条款、交易方式等条件,同一类型的订单(合同)也具有不同的框架体系,因此,在起草非标准订单(合同)文本之前,必须先确定订单(合同)的框架体系,根据价格条款、交易方式确定应包括的订单(合同)类型。 3. 起草订单(合同)文本 对于订单(合同)框架中的非标准订单(合同),订单(合同)文本的起草必须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条款的合法性、严密性和可行性。对于关键条款,如数量条款、质量条款、价格条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违约条款等,必须向公司的法律顾问咨询,保证用词准确,没有歧义,同时还必须对订单(合同)的盈亏状况进行预测。 4. 上报订单(合同) 在起草完订单(合同)文本之后,相关KPI负责人必须仔细检查订单(合同)的各项条款,保证内容完整,用词准确,没有文字错误。并将检查过的订单(合同)文本及盈亏预测等相关附件上报上级主管。 F2.审核业务风险 审核业务风险主要是评价订单的业务前景、业务利润、订单交期和回款风险。 1. 业务风险审核流程 订单业务风险审核共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环节:KPI负责人→分公司负责人→商务部→营销/客服中心→审计部→财务部→物资部→总经理。 详见附件1《订单(合同)审批流程图》

合同签订及审批制度

合同签订及审批程序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修订记录

2、合同签订的审核流程 (1)、合同承办部门按照恒旭置地合同管理制度(HXJT-HXZD-0017)对合同条款进行完善后须填写《合同会签及审批表》、并附合同文本,合同业务单位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合同条件约谈记录,按权限审核报批;如合作方为个人的,须提供个人身份证及相应的资信证明文件。 (2)对邀请招标、比选或指定中标合同的签署,招标人员在与对方针对合同重要条款进行谈判时(如二次报价、合同金额、付款周期、技术要求、工期要求等),须填写《合同条件约谈记录》并会签留档,作为合同会签及审批表的附件之一。 (3)、《合同会签及审批表》中须会签人数和部门的设置须严格按照恒旭置地合同管理制度(HXJT-HXZD-0017)执行,原则上应按顺序依次执行,遇特殊情况下可临时调整次序,但必须征得次序变动影响的下一会签人的同意。 3、合同的审核

1、行政部负责审核合同文字和结构、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工作范围、双方权利义务、技术、工期、进度、质量、履约、担保、保修等条款; 2、监审部全过程参与合同的谈判、定价及监督合同的履行。 3、工程部、项目公司审核合同的相应技术条款; 4、成控部负责审核合同价款及价款调整(项目价款计算书作为合同附件)、合同款支付、变更、签证、结算、奖惩等与项目成本有关的条款; 5、财务部审核签约公司名称、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发票形式、代扣代缴等与财务核算和纳税有关的条款。 6、法律顾问分析判断合同风险、与法律相关的内容,包括担不限于:变更、解除、违约、索赔、不可抗力、诉讼等条款。 4、合同的签署和盖章 1、合同原则上由对方先签字盖章。合同按照规定审批顺序全部完成后按照审批意见和即将最终签字/盖章的合同文本对照,有添加或需要修改的及时更正,然后加盖合同骑缝章后发给合作方,由合作方签字盖章后返还给行政部,行政部确认无误后,按照印章使用管理规定办理签字盖章手续; 2、合同存档、备案:合同签订一周内,合同正本原件及副本原件全部交行政部存档,合同副本复印件交财务部、监察审计部及项目公司留存使用;(原则上合同原件严禁外借)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注意:涉及工期、造价、质量、安全文明措施的决定应以书面形式记录和确认。涉及双方往来函件,如以公司名义发出时应以法律规定的有效方式发送,并要求对方签收并保留发出的凭证,如对方拒收应即改为特快专递方式重发。 4、合同执行过程中,行政部应及时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定期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分析; 5、原则上禁止办理先建设后补合同的程序。 5、合同的变更、转让及解除 1、变更合同范围和付款条件,转让合同义务、解除合同的应采用补充合同的形式,补充合同须会签及审批; 2、变更、转让或解除后合同执行部门应在一周内完成修改存档和通知,方式和范围同恒旭置地合同管理制度(HXJT-HXZD-0017)的相关规定。各部门应对原合同文本进行标示,以免错误的执行原合同。 3、行政部为合同变更、转让及解除的主办部门。 附件1:合同会签及审批表 附件2:合同条件约谈记录

1项目合同管理制度

项目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则 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合同是总包方和承包方共同完成承包项目的责任书;是按照有关发令、法规签订的关于权利、责任、义务的协议。一旦依法签订成文,就应得到法律的保障。因此,加强项目合同管理、提高合同履行率,是企业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企业保证社会信誉和经济效益的关键之一,为此特制订本标准。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项目部对外签订、履行的各类经济合同。 第三条管理内容及相关要求 1、审批程序 项目部所签订的各类合同,先由各项目经理拟定合同文本;统一报送到公司办公室;填写《合同审核申请表》,由办公室送达各职能部门进行意见会签(各部门会签时间为三个工作日);会签完毕后,办公室将合同返回合同提交单位进行修改,修改后的合同及《合同审核申请表》报至总经办审批,审核无异议后,与承包方签订合同(限三个工作日内),承包方签字盖章完成后,及时将合同返回公司确认无误后到办公室填写《合同章使用申请表》审批完成后方可盖章,由合同使用单位将合同发往相关部门进行存档。 2、合同内容 2.1、合同内容包括标的、数量、质量、安全、工期、价款、付款方式、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取费标准、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

2.1.1、标的是经济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建筑安装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合同中,标的就是某一个或多个单项工程。 2.1.2、数量是合同标的在量的方面的限度,是以数字和计量来衡量标的尺度。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合同中指承包方完成的工程量。 2.1.3、质量是检验标的内在素质和外观形态优劣的标志。建筑安装工程的质量等级分为合格、不合格二个等级,评定依据是《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2.1.4、安全是指工程施工中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所达到的水平,包括事故伤亡率及文明标化率。 2.1.5、价款即建筑安装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合同中工程造价,包括工程款以何种方式支付及额度。 2.1.6、履行期限即经济合同履行的时间;建筑安装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合同中工程项目的开工、竣工时间、保修期起止时间等。 2.1.7、履行的地点即为工程项目的所在地。 2.1.8、履行的方式是指采用什么方法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2.1.9、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过错,造成经济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成履行,对过错方应追究的责任。在建筑安装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合同中违约责任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 (1)、乙方质量和工期无法满足工程需要或中途违约的违约责

合同审批流程

合同审批流程V16.2 1合同审批/归档 1.1 销售合同 1.1.1 销售合同审批:合同审批以线下纸质审批为准,审批通过的纸质单 据作为使用合同章的凭据,由印章管理人存档,销售助理同时保存电子版 审批流程图 ◆项目中标后,销售提供合同电子版、中标通知书、投标产品明细给 销售助理,助理审核项目ID、项目名称、合同金额、产品明细是否 一致,并将项目基本信息、采购成本、产品明细及cf费用填写至项 目预算表中; ◆助理将合同电子版、项目预算表邮件发送给销售总监,审核合同主 要条款与投标是否一致; ◆运营支持中心复核,审批并抄送财务备案,总经理审批通过后,方 可盖章签订该项目。 项目预算表模版见附件(一) 1.1.2 销售合同归档 合同归档流程图

◆ 对方先打印合同:收到纸质的合同后,核对纸质合同与审核后的电 子版是否一致,如一致,按照合同生效要求加盖公章/合同章,并签字 我司先出具合同:按照合同要求数量,打印审核后电子版合同,加盖公章/合同章、签字,确认对方公司地址联系人,寄出并记录 ◆ 甲乙双方完成盖章签字,合同生效后,更新合同电子台账,按照归 档编码规则编号登记合同信息,并将编号记录于合同右上角 ◆ 财务/商务各自留存一份纸质合同归档,财务以正本为准,商务正本 复印件均可,按照编号归档(年份-月份-合同序号) ◆ 纸质合同同时留存一份扫描件,归入电子档案备查 2.2 采购合同 2.2.1 采购合同签订:采购合同以邮件审批为准,邮件中附采购合同审批表见附件二,审批完成后,抄送印章管理人,作为印章使用凭证。 采购合同审批环节设置:销售助理发起---销售总监审批----运营支持中心复核-----总经理审批 采购合同签订流程 ◆ 采购合同付款前提条件 供应商已完成备货或货已到客户现场

合同签订流程及规定

合同签订流程及规定 为规范公司合同管理,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销售合同相关规定: 1销售合同签订流程: 2. 签订的订单一式四份:客户、业务员、财务部、生产调度(彩板车间:边艳 飞;钢构车间:赵杰)各留存一份原件。 3. 业务员在签订合同和订单时必须填写的基本资料包括:合同编号、业务经办 人、订货单位、单位地址(家庭住址)、订货人(联系人)、联系电话、订货日期、合同金额、产品名称、产品数量、产品单价、产品规格。 4. 销售部、财务部相关负责人需填写“包头恒久公司销售订单、合同登记表” 存档,登记内容: 业务部:序号、合同编号、业务经办人、订货单位、签订日期。 财务部:序号、合同编号、业务经办人、订货单位、单位地址(家庭住址) 、 签订日期、订货人、联系电话、产品名称、合同金额。 5. 对金额较大、货币不能及时两讫的及有风险的合同进行合同评审,对欠款发 货的客户进行信用等级评审之后才能决定是否发货。

6. 对欠款人或单位应办理的手续: 执行“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及销售合同应具备的资料”规定,同时办理欠款或抵 1 / 8

押手续。 7. 客户以支票或汇款等方式付帐的,在货款入帐后才能发货〔请示相关领导(工程请示工程部经理;销售请示销售部经理)可适度执行〕。 8财务部每周五向总经理报送“包头恒久公司销售订单、合同登记表”。 二、工程合同相关规定: 1. 工程合同签订流程: 2. 签订的合同一式三份:客户、财务、工程部管理组各留存一份原件。 3. 工程部业务在签订合同时,按合同范本规定内容严格填写。必须填写的基本资料包括 合同编号、业务经办人、合同金额、签订单位、单位地址(家庭住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工期、付款方式、工程结算方式、质保金留存金额及年限、甲方单位开户行、帐号、税号。 4. 工程部、财务部相关负责人需填写“包头恒久公司工程合同登记表”存档, 登记内 容: 工程部:序号、合同编号、业务经办人、签订单位、签订日期、施工地点。 财务部:序号、合同编号、业务经办人、签订单位、单位地址(家庭住址)签订日期、联系人、联系电话、合同金额、施工地点。

项目部合同管理制度

施工项目合同管理 (一)合同管理机构及分工 1、物资设备部:负责材料、设备的采购及租赁合同及协议的起草、洽谈、组织传阅、报批及签定,并负责合同文件的发送、保管、执行及结算工作,参与劳务、分包、机械及其他合同及协议的洽谈及评审工作 2、信息部:负责劳务、分包、机械及其他合同及协议的起草、洽谈、组织传阅、报批及签定,并负责合同文件的发送、保管、执行及结算工作,参与材料合同的洽谈及评审工作,编制土建专业合同成本分析,审核水电专业成本分析 3、财务部:收录并保管各类合同及协议,负责合同执行后的支付工作 4、技术部:负责提供合同文件中的技术条款,参与合同洽谈及合同评审,水电专业主管负责编制相应专业合同的成本分析,参与并监督各类合同的执行及结算工作 5、工程部:参与合同洽谈及合同评审,负责劳务、分包、机械及其他合同及协议的执行工作,负责办理合格劳务队审批表及合格分包商审批表,参与并监督各类合同的执行及结算工作 (二)合同的管理 1、成本经理全面负责项目的合同管理工作。合同文件及相关资料原件由成本经理统一保管,具体执行人员可执有副本或复印件。 2、各业务主管人员以合同为日常管理的依据,加强对合同履行情况的追踪,并及时做好记录。 4、各业务科室主管向成本经理提供施工班组和供应商的合同履行情况及相关证据。成本经理在进行工费、材料费等费用支出结算时,一律以合同的履行情况为依据。 (三)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的管理 1、项目经理组织项目全体员工认真学习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让各业务人员都清楚地认识到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了解甲方的工期和质量要求。 2、做好合同变更的管理工作。 3、做好甲乙双方重要的会议纪要,并签字确认。

工程项目合同签订流程

工程项目合同签订流程 为加强完善合同管理,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特制定本流程。 一、合同签订与执行程序(流程) 项目申请→考察论证→填写合同申请表→草拟合同文本→合同洽谈→合同签订→合同履行→合同验收→合同结算。 二、办理签订合同申请,必须有签约依据。 三、坚持资质调查在先,谈判、签约在后的原则。合同承办部门应审查 (一)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二)特种行业生产经营许可证书 (三)工程建设企业的施工资质等级证书 (四)依据合同性质、类别所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材料 (五)审查对方当事人近三年来的经营业绩材料 (六)审查对方有关生产规模、技术实力、施工或供货能力方面的相关资料,以确定其履约能力 四、合同条款不得随便约定预付款或定金。确属需要预付款或定金的,必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但定金数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额的20%。 五、合同会审 合同承办人牵头,首先由工程部长、预算部、工程副总、财务副总及法律顾问进行部门会签,然后交由总经理审批后实行。 六、合同约定内容到货、竣工后三天内,合同承办部门应通知工程副总、预算部、财务副总等相关部门对合同项下的工程或项目进行验收。

七、合同履行完毕,填报《工程竣工验收单》和《结算报告书》,如合同履行期间有违约事件的,应写明违约情况及处理意见。最后送总经理审查并签署意见,交财务部门结算。 八、经总经理特批的特殊合同可以简化上述手续。 九、5000元以上的支付,原则上必须签订合同,否则财务部门拒绝报销支付。 十、签订合同至少一式五份,业务部门一份、财务部门一份、合作方自留一份,公司财务副总一份,办公室存档一份。

6.项目合同管理制度

项目合同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西北电建有限公司《工程项目部管理暂行办法》及法人授权委托书的有关规定,为维护公司在各种经济活动中的合法权益和经济利益,建立起依法经营的企业管理制度,通过明确合同管理职责及责任,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合同管理,结合公司和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 本办法适用于项目部按授权代表公司作为一方合同主体与其他法人、经济组织、个人之间签订的各类合同。 1.3 项目部合同实行分类管理原则和归口管理办法。 2 管理部门与职责 项目综合管理部是项目部合同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其职责如下: 2.1 制定项目部合同管理制度; 2.2 监督项目部合同管理制度的执行; 2.3 监督合同履行,负责合同归档管理; 2.4 负责合同项目款项支付时合同履行进度及结果的审核; 2.5 组织合同项目谈判、合同预算构成审查及必要预算的控制; 2.6 负责合同另一方主体资质及相关文件的审查; 2.7 起草合同文本、合同附件及相关说明; 2.8 审查合同中的财务收支事项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工程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3 合同的分类 3.1 建设工程合同。 3.1.1 建设场地征用、借用、拆迁、补偿、复耕安排、地下地上附着物、管线的迁移等合同的洽谈和执行工作。 3.1.2 施工准备的通讯、电源、水源、道路、监建设施等合同。 3.1.3 工程前期地灾、水保、环保、规划、压矿、地震、文物评估等委托合同。 3.1.4 其他施工合同。 3.2 采购合同。

3.2.1 与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设备材料采购。 3.2.2 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 3.3 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3.3.1 委托有资质的单位针对工程建设项目提供技术咨询、专题技术调查、造价咨询、标书编制等合同。 3.3.2 公司委托的设备材料技术协议。 3.4 劳动合同。临时聘用人员的劳动合同。 3.5 其他合同。与项目部办公、管理有关的其他合同。譬如委托合同、运输合同、保管合同租赁合同、供用电、水合同等。 4 合同的审核 4.1合同审核实行层级会签制度,并执行会签单制度。 4.2 建设工程合同、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设备材料采购合同和技术咨询服务合同正式签订前,先由承办人员、综合管理部主任和工程管理部主任初审,最后由项目经理签批。 4.3 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等低值易耗品采购合同、劳动合同及其他合同正式签订前,先由综合管理部主任初审,最后由项目经理签批。 5 合同的签订 5.1 签订合同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5.2合同承办部门应当根据合同项目指定合同承办人,对合同的订立、履行的程序和履行情况全过程负责。 5.3 在合同订立时,合同承办部门应负责对合同另一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和资信状况进行审查。承办人组织合同签订前的谈判,重要的或标的额较大的合同谈判,合同承办部门应组织相关经济技术专业人员参加。 6 合同的履行 6.1 合同一经正式签约后,合同承办人应全过程检查监督履行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履行中的问题,重要情况要作书面备案,并及时向项目部主管领导汇报。 6.2合同变更和解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承办处室必须查明原因,并在法律规定的有效期内向签约另一方提出变更或解除理由,共同协商达成一致书面意见后经双方负责人签字认可;不得因单方修改、废止或随意口头变更、解除合同给企业带来违约损失。 7 合同的付款

项目合同管理流程图.doc

项目合同管理流程图 项目合同管理的基本问题包括:前提、价值、基础、主体、焦点、未来。 1.合同管理的前提--重合同 时代呼唤法治。 法治有大法治,有小法治。 小法治的集中体现就是"合同之治,契约之理"。 在建设工程中贯彻法治理念,实施"合同之治,契约之理",是世界贸易组织平台上适应市场经济体制条件的唯一选择。 国际工程(项目业主按照国际通行的程序和惯例,通过国际性招标选择、雇用具有法人地位的国外承包商或国内外承包商联营体实施的工程。 凡是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兴建的大型工程都可能是国际工程)推崇建设合同为"建设宪法",以合同管理为建设管理的核心内容,就是最集中、最有力的例证。 对中国建设领域来说,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程中,必须练就精纯的"合同管理"理念,在"重什么样的合同,怎样重合同"这些基本问题上下大功夫。 2.合同管理的价值--提高核心能力 建立"以业主为先导,以设计为基础,以施工为主体,以监理为保证"的合同管理机制,将有力的促进施工企业建立"以适应市场为先导,

以项目管理为基础,以财务管理为中心,以资产管理为主体"的资产经营机制,促进施工企业核心能力和相应的市场竞争力的提高。 3.合同管理的基础--优良的合同 3.1优良的合同 法治的首要前提是制定良法;合同之治,契约之理的首要要求是成立优良的合同。 良法要全面、严密、适变、通达;优良的合同也应全面、严密、适变、通达。 3.2"FIDIC合同条款" 现在已经存在一种典范的标准化格式合同--1913年在瑞士洛桑 成立的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字母简称FIDIC,Federation Internationale Des Ingenieurs-Conseils,)历时40余年,广泛借鉴,兼收并蓄,集思广益,融会贯通国际性工程施工合同条款而创造的"标准合同条件格式",即"FIDIC合同条款"。 "FIDIC合同条款",孕育40余年,于1957年1月首版,现已发展到第五版。 "FIDIC合同条款"时一种辩证的合同条款,拥有坚实的思维基础,是目前国际通行的格式合同条款,很值得借鉴。 "FIDIC合同条款"的通用条款(general conditions)、专用条款(Conditions of Particular Application)比较: --内容上。 通用条款,表达类级共性(目的、权力义务,责任奖罚、监督、裁

合同签订规范及会签流程说明

合同签订规范及会签流程说明 第一条目的 为确保项目经理部各部门合同签订规范化、会签流程明晰化,并符合国家有关法规,特制定本说明。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说明适用于项目经理部对外签订、履行的建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各类合同、协议等,包括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运输合同、仓储合同、服务合同等。 第三条职责划分 (一)各部门合同员应根据合同类型选择总司法务部下发的合同模板,并按与乙方达成的协商对模板合同中的基本内容及付款方式加以修改,商务条款及其他无需更改。 (二)涉及到总司法务部未提供模板的合同,合同员须按提供的模板加以修改制定。 (三)各部门领导审阅合同时,应要求合同员按模板制定。 (四)合同管理员在会签各部门合同时,仅复核合同模板、各项商务条款及结算形式。如制定合同部门未按要求拟定的,合同管理员有权将合同退回并提出相应的修改建议。 第四条签订说明 (一)合同的主体 1.订立合同前,应当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能力、履约能力进行调查,不得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签订合同,也不得与法人单位签订跟该单位履约能力明显不相符的经济合同。 2.部门签订合同时一般不与自然人签订经济合同,确有必要签订经济合同,须经项目经理部审批后授权签订。 (二)合同的形式 订立合同,除即时交割(银货两讫)的简单小额经济事务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补充协议、公文信件、数据电文(包括传真、电子邮件等),除情况紧急或条件限制外,必须采用正式的合同书形式。

(三)合同的内容 1.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合同抬头、落款、公章以及当事人提供的资信情况载明的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应保持一致。 2.合同标的:合同标的应具有唯一性、准确性,买卖合同应详细约定规格、型号、商标、产地、等级等内容;服务合同应约定详细的服务内容及要求;对合同标的无法以文字描述的应将图纸作为合同的附件。 3.数量:合同应采用国家标准的计量单位,一般应约定标的物数量,常年经销合同无法约定确切数量的应约定数量的确定方式(如电报、传真、送货单、发票等)。 4.质量: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公司内部标准的,应约定所采用标准的代号(若采用公司内部标准,应注明标准的具体说明)。 5.价款或报酬:价款或者报酬应在合同中明确(须为含税价款);价款的支付方式如转帐支票、汇票(电汇、票汇、信汇)、托收、信用证、现金等应予以明确;价款或报酬的支付期限应约定确切日期或约定在一定条件成就后多少日内支付。 6.履行期限、地点及方式: (1)履行期限应具体明确,无法约定具体时间的,应在合同中约定履行期间的计量方式; (2)合同履行地点应力争对本方有利的约定,如买卖合同一般约定交货地点为本项目经理部仓库;约定具体地名的应明确至市辖区或县一级; (3)履行方式中应明确合同履行的标志,如买卖合同在合同中一般应约定交付的手续,如托运单、仓库保管员签单等。 7.合同的担保:合同中对当事人要求提供担保或本方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担保的,应结合具体情况、根据《担保法》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8.合同的解释:合同文本中所有文字应具有排它性的解释,对可能引起歧义的文字和某些非法定专用词语应在合同中进行解释。 9.保密条款:对技术类合同和其他涉及经营信息、技术信息的合同应约定保密承诺与违反保密承诺时的违约责任。 10.合同联系制度:履行期限长的重大经济合同应当约定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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